
教堂老鼠的大冒险读后感
一个大教堂里住着一群老鼠,不过它们可不是大老鼠,它们是温文尔雅、谦卑知礼的教堂老鼠。
它们在女族长希尔德加德的领导下,小心翼翼地保持着与人类的距离。
可不小心暴露行踪的老鼠闯祸了
神父请来除害专家,一度的“动物赐福日”也即将到来——那天,数不清的猫将会出现在教堂里
大难当头,希尔德加德带领老鼠们进行一次前所未有的大冒险的故事。
看到题目中的两个字“老鼠”,就联想住在下会道,丑陋、偷吃粮食以及令人讨厌的那种耗子。
但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发现它们多了,它们不仅会做祷告,还会唱赞美诗
相反,它们竟然让我觉得可爱,这些老鼠简直是一些勇敢的小生灵
如果你认为这只是一本动物故事,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我认为,这是关于、责任、荣誉和爱的动物传奇。
在这本书里最让我感动的事是希尔德加德让五十二只老鼠去完成一项艰巨的任务,有可能会失去生命。
鼠们都敢去冒死,为了团队毫不犹豫地付出自己的生命
这真是令人感动
教堂老鼠的大冒险的读后感
在一个古老的教堂里,有许多老鼠,在白天人类在教堂里工作,“吱吱”的声音人类都没听见。
有五只比较大一点的老鼠,带着小老鼠一起去教堂里面大冒险。
在一天夜里,大小老鼠在开一个紧急会议,大小老鼠在投票,选出了一个教堂大冒险的队长。
这个队长就是最大的一只老鼠,它们都要听队长的话。
后来,队长说:“现在,我们正式开始教堂大冒险。
”大小老鼠正在分部自己的事情,大一些的五只里最大是队长,第六只是副队长,最大很成熟,带大一些的五只。
小一些的最大的是副队长,带小一些的。
这五只的冒险可大了,最大的五只小的都要听前五只老鼠的命令。
在一次大冒险中,最最小的老鼠干成了一件事。
就是这只最最小的老鼠,在这次大冒险中找到了两个奶酪。
许多老鼠在抢着吃东西呢
这是许多老鼠在古老的教堂里,大冒险中第一个成就的事。
古教堂里的钟的读后感
妈妈和儿子一起走到教堂里去。
他们站在这个老钟面前。
妈妈告诉孩子,许多世纪以来这个钟该是做了多少事情:它在人们受洗、结婚和入葬的时候,奏出音乐;它为庆祝、欢乐和火警发出声音;事实上,这个钟歌唱着人的整个一生。
妈妈讲的话,这孩子永远没有忘记。
这些话在他的心里盘旋着,直到后来他成人以后不得不把它唱出来。
妈妈还告诉他,这钟怎样在她苦痛不安的时候发出安慰和快乐的声音,怎样在她生小孩子的时候奏出音乐和歌。
孩子怀着虔诚的心情望着这个伟大的、古老的钟。
他弯下腰来吻它,虽然它躺在乱草和荨麻之间,裂了口,满身是锈。
巴彻斯特教堂尖顶读后感急急急
记得小时候好像听到过一个关于爬山的故事,具体的故事梗概都忘得七七八八了,留在脑海中的只是一个画面和一丝感觉:一个人背着好多石头爬山,越往上爬越艰难,于是有人告诉他是由于石头阻碍了前行。
他一点点放弃石头,压力越来越小,最后顺利爬上山顶——不知道是不是当年中考、高考等重要关头,老师们最爱讲的故事,但的确这是一个积极的故事,让我们卸掉压力,获得力量。
接下来,我们还会在好多的卖字画的地摊、各类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关的哲学类书记与励志小故事中看到这样两个字:“舍得”,告诉我们有舍才有得,放得下,才能看得开,才能得到平和与快乐。
其实,这一切质朴的道理与朱迪思•维奥斯特《必要的丧失》中告诉我们的道理不谋而合。
“丧失”这个词,用我们的逻辑思维去考量,应该是一个中性词汇,但我们的情感系统却好像很不喜欢它,至少觉得它不可爱,不愿自己与它产生密切的联系。
朱迪思用诗一般的语言、用诗歌、文学故事、身边人的成长经历告诉我们,它不是敌人,还是我们亲密的朋友。
它帮助了我们成长,“在漫长的人生路上,我们会离开别人,别人也会离开我们;而且我们要放弃很多自己所爱的人和所爱的事物。
丧失是我们为生活付出的代价,同时它也是我们得以成长和收获的源泉。
” 当我们去勇敢的面对生命中一个又一个丧失,并看到改变后的成长,我们就会明白,不完美的自己也很可爱,并且更加可爱
最早的丧失,是从我们来到世界的这一刻开始,我们离开妈妈的身体,孑然一身来到世上,我们在爸爸妈妈给我们营造的一个被爱包裹的、安全、没有危险的环境中,在爸爸妈妈的欣赏与肯定中,在心中有了自我的画像,也学会了欣赏自己、爱自己。
爸爸妈妈的手逐步放开,我们带着一种新奇而又有些焦虑的心情开始探索世界,尽管我们会失去与爸爸妈妈那种近似于无缝隙的联系,但伴随着我们直立行走,我们能自己完成一些事情,我们也获得了自己无所不能的成就感。
随着亲生的兄弟姐妹的到来,我们发现,我们不能独占爸爸妈妈的爱,哪怕我们是独生子女,我们也会发现爸爸妈妈不是我们一个人的,妈妈不但是我的,还是爸爸的,爸爸也一样。
在幼小的心灵中,我们可能会为这个发现而感到震惊、焦虑、甚至愤怒,但当我们发现这并没有减少爸爸妈妈对我们的爱时,我们学会了分享。
到了青春期,我们突然发现,爸爸妈妈不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人,他们也会犯错。
我们还希望自己能获得更大的自由,在一边挣扎着脱离爸爸妈妈约束的同时,我们也强烈需求着爸爸妈妈的认同,进行着对他们的认同。
此时我们还需要伙伴的认同,在伙伴的身上寻找自我的身影,所以我们往往会发现,青春期的孩子失恋时,会有一种世界崩塌的感觉,因为对于他来说,那不仅意味着失去一个恋人,还失去了一个自己。
我们终于长大成人,来到了一片责任领域,我们越来越清楚地发现:对我们负责的人是我们自己。
我们失去了年少时幻想中那个无所不能的自己,获得了现实感,让我们准确的评价我们自己的世界。
我们对这个世界和我们自身的限制和缺陷做出让步,我们给自己树立可行的目标。
当然长大成人是需要时间的,我们或许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自己学会平衡梦想与现实,也许我们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意识到,生活充其量也只是一个约束的梦,而现实是由不完美的联系构成的。
我们认识新的朋友、恋人、我们的另一半、我们的职业生涯,开始我们将他们都想象的完美无缺,我们曾认为只有心灵的碰撞、秘密的分享才是真友谊;我们认为恋人总会了解我们的想法,给予我们期待的爱与关怀。
如果我们没有停下对生活探索的脚步和感悟生活的能力,我们就会发现,并非只有莫逆之交才会带给我们幸福和快乐,那些便利之交、同趣之交、共度之谊或者忘年交等等都是我们生命不可或缺的友谊,亲密的友谊需要放任和谅解,需要被放任何被谅解,因为我们都是不完美的人。
我们会明白“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并不是真理,真正摧毁感情的不是婚姻本身,而是无法实现的期待,不能满足和不能契合的需要使婚姻持续冲突、紧张,使婚后生活状态某些方面像是恶梦。
所以当我们对别人愤怒的时候、怨恨的时候,是否也接受了别人同我们一样都是不完美的,知晓他有我们还未了解的焦虑与恐惧,有我们还未洞察的希望与需求,当我们更加理解之后,是否会更加快乐。
我们有了孩子,新的梦想萌生了:“希望我们的孩子不受任何伤害”,尽管我们明白孩子迟早有一天要离开我们的道理,但当她用稚嫩的声音告诉我们:“妈妈,现在去上学的不是我们,是我
”时,我们还会倍感震惊,这一切来得如此的快。
但我们需要像当初我们的爸爸妈妈一样,通过放手让孩子寻找到自我,过他们自己想要的生活,我们会明白,孩子是生命的延续,但不是生活的延续。
我们多希望时间就在这里定格,我们尽管不再无所不能,但我们仍年轻,仍有无限种可能,但韶华已逝,中年的困惑不约而至。
在中国长大的我们总会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其实对于三十而立很容易理解,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嘛。
四十不惑,是解决了什么样的困惑
其实这是我们内心又一次里程碑样的成长。
融合——看似是两个对立事物的融合——被视为中年时期的伟大成就。
我们努力把性格中女性自我与男性自我融于一体,我们要努力把那个具有创造力的自我和那个在内心与外界都具有毁灭性的自我融为一体,我们要努力把那个与人分离而又孤独地死去的自我和那个渴望联系与永生的自我联为一体,我们要努力把那个更富有智慧和理性的中年自我与那个我们挥手告别的,热情奔放的年轻自我融为一体。
接下来,我们变老了,退休了,身体、伙伴、工作、生活环境都发生了变化,我们失去了许多让我们眷恋的事物,似乎退休的那一天就是这一刻的到来,所以那会儿我们是多么的焦虑与忧伤。
其实,老年并不仅仅带给我们丧失,还有继续的成长与发现。
我很喜欢书中关于许多老人不断发现自我的故事,一个七十二岁的学生正忙着攻读他的心理学博士,他说“接下来的五十年里,我还有多得做不完的课题,我没有时间死”,又如作家科莱特,虽然她的最后几年是在沙发上度过的,但她开始并完成了自己的第七个十年计划,我从她们的故事,和我妈妈的精神世界中总能感受到这样一种力量——无论何时我对这个世界总是保持着一种新奇感,还有许多我想了解和探索的内容,我还在成长。
每当接触到妈妈这样的想法时,我都会感到自己也充满了力量,我记得妈妈在还很年轻的时候就说,我希望等我老了之后,可以穿着鲜艳的衣服,一头漂亮的白头发,干净利落的穿着,快乐的生活。
我爱这样的妈妈,她让我对成长随时保持着期待,让我也经常会想我以后也要变成一个永远保持着童心的快乐老太太。
我明白,这颗童心不是不想长大的贪念,而是像孩子一样永远对世界保持新奇的心态。
朱迪思告诉我们,一个美满的老年阶段需要一种“自我超越”的能力,那是一种能从他人的快乐中感受到快乐的能力,是一种关心与自己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事件的能力,一种将自己投入到将来世界的能力,老年也是我们的责任。
难怪古人将八九十岁的年纪称为耄耋,并言“耄耋皆得以寿终,恩泽广及草木昆虫”。
死亡,是最后一个不愿提及的话题,但它依然现实到我们难以忽略,也许我们可以从宗教和哲学中获得一种超越的力量,我们还可以通过逐步成长起来的对“丧失”的理解和应对,来坦然的面对死亡,也许我还没到这个年纪与境界,读这部分的文章时,我依旧感觉到了哀伤。
这里有首路易斯•麦克斯尼通过各种声音、各种语调,满含深情地向我们展示了垂死之人的临别之词: 花园里的阳光, 逐渐变得冰冷而又昏黄, 那分秒失去的时间, 我无法把它绑缚于金色的巨网, 当一切邵然, 我不会再祈求赦免。
我们的自由,如同自由的长矛 向着终点逐渐迫近; 尘世在不断地驱逐, 乐曲悲伤,鸟儿低鸣, 再过不久,我的朋友, 我们便无法再度起舞。
广阔的天空适于飞翔, 教堂的钟声已经敲响, 每一声罪恶而又刺耳的声响, 都是海妖的歌唱; 大地驱逐, 我们走出埃及,就要死亡。
不再期盼赦免, 心中依然坚定, 但曾与你在雷雨中并肩 我倍感欣然, 曾与你沐浴在阳光的花园, 我欢喜无限。
伴随着朱迪思的讲述,我仿佛重新回味了自己的成长,体验着未来的岁月。
记得小时候,经常因为发现自己的缺点与不足感到不开心,就像因为某个心爱的小物件出现某个小小的缺憾,而宁愿不要这个小物件,希望一切看起来都那样完美。
当我们从幻想的世界中回归现实,当我们坦然的面对生命中一次又一次的丧失,我们才理解了维纳斯的美丽,并依然深爱那个不完美的自己和不完美的世界
威斯敏斯特教堂的一段碑文读后感
说卡佛就要说极简,就要对他文章的loser装模作样评论一番。
据说卡佛自己厌所谓极简主义。
那次看一篇评论,说一种尴尬的现象,卡佛的作品都是描述底层生活的人的,而在中国,读卡佛的都是中产阶级。
这是一种讽刺,所以我坐在飞机上读卡佛也是一种讽刺,我应该是挤在沙丁鱼一般的火车厢里,艰难的阅读卡佛的《大教堂》以安慰难熬拥挤嘈杂的长夜。
中产阶级在优雅高级的环境中享受的阅读着卡佛的作品,就好比卡佛自己说的有评论家批评他的作品说冰箱坏了干吗不找人维修呢
何必要夫妻俩为着这个破冰箱发愁甚至争执。
卡佛说,“这是一种无知的评语。
”但是无论是什么阶级,都有读卡佛的权利。
只要不过度诠释就好。
带着一种由高处向低处的廉价的同情,那是招人反感的。
从小学语文课开始我们就被培养过度诠释的能力,我则因为在此的灵敏反应和优异表现被老师所喜爱。
但是自从自己开始写东西开始,就觉得这些东西真都是扯淡。
就连卡佛本身为大家从个角度分析的短篇幅文体,他自己都自嘲,自己写短篇纯粹是为窘迫的生活所迫。
这就好象我从个角度长篇大论分析我为什么喜好写短篇,其实单纯的原因就是我逻辑不好,写不了长篇………………一个作家都喜欢写自己生活相关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卡佛的作品里到处都是酗酒和失业者,这就是为什么每日靠显摆和YY过日的郭小四能写出《小时代》这种匪夷所思的东西。
卡佛的文章里的人物,要么为了生计挨工作,要么整日担心自己失业,要么是刚刚失业,要么是失业之后始终找不到工作,要么是失业之后好容易找了新工作却又失业…………失业、失意,感情上困顿,哪怕生活得还不错但是感情上没有着落而焦躁恐惧。
卡佛自己说,很多人反感他的作品因为不相信这样失落残败的景象属于美国。
但这就是美国。
这是全世界。
无论哪个角落都有这样的人。
哪里都有失业者,哪里都有满心沮丧的酗酒者,哪里都有曾经抛弃妻儿的父亲,哪里都有刚刚失去孩子的伤心夫妇,哪里都有跑了老婆生活一团糟的男人。
“卡佛是真正的蓝领作家。
写失败者的失败者,写酒鬼的酒鬼。
”那么看卡佛的文章到底有什么用处。
既然如此失意如此窘迫惨淡而毫无希望。
既然不让我们由高处向低处的同情,我们也不可能为了实现尊敬与平等而去体验他们的生活,那么这种书读来干什么。
我这不是想说明什么问题,而是单纯提出我自己的小疑问。
有时候我自己都搞不明白有些书读来的目的是做什么。
卡佛在自述里说起读书是为了什么。
小的时候是为了知道现在过的生活并不合自己的身。
现在才明白,“文学能够让我们明白,像一个人一样活着并非易事。
”所以大抵上卡佛所描述的“无望之乡”,能让我们知道生活归根到底还是不容易的,无论你在过着怎样的生活。
你可以看到卡佛文里的人物,所经受的不单单是生活的困顿,还有精神和感情的困顿。
后者是完全不可避免的,我们多多少少都要经受,所以在这个层面上,我们都可能是卡佛笔下的人物。
哪怕你坐在自家的装潢华丽的客厅里,喝着手磨的咖啡,舒舒服服的阅读卡佛的故事,你可能体会不了为什么冰箱坏了不能去修理,耳朵堵住了不能去医院治疗,整了牙就要去感谢丈夫一辈子,但是那些精神和感情上的苦难,你多少都要经受的。
读书么,要么去找这就是我生活的现状的共鸣,要么去找激励自己改变现状的东西,要么去找能令自己感悟到生活不容易而脚踏实地的元素。
我们曾经度过的,我们正在过的,我们将来想要过的,我们一辈子不要这样过的,生活,构成了文学。
所以我在标题里卡佛的极简后面加了一个生活。
说卡佛的极简主义,不如说他的生活。
卡佛的《大教堂》里,也不完全都是无望之乡。
改变的不光是他自己所说的“文字更慷慨”,还有的就是风格上的有了希望。
我想之所以说《大教堂》是最成熟的作品,大概是因为文字“吝啬”之后适当的充实,还有失业者和酒鬼的失魂落魄之中些微的温情和希望。
《羽毛》里的和孩子玩的脾气差的孔雀,《瑟夫的房子》里虽然没有着落但是破镜重圆的恋人,《软座包厢》里在和儿子见面的希望和恐惧中犹豫的父亲,《好事一小件》里痛失爱子但是在面包师的安慰下吃着面包重新体会幸福和希望的夫妻、《大教堂》里在盲人的鼓励下敞开心灵去感受的男人…………辛酸的幸福。
说卡佛之所以成就难以磨灭,是因为作家本身的幽默感和文字的张力——这里所谓的幽默感,并不是文字的喜庆,大抵应该是对生活的乐观和沉稳。
评论所说是“最天才的作家,却没有天才的做派;没有只为知音者率性而作的居高俯视的态度。
”而按照卡佛自己的说法,则是“我无法设想自己以一种嘲讽遍地的姿态对待普通日常生活的题材。
要是看我写的小说,读者能在某种程度上和自己联系在一起,被它感动,并想到了自己的存在,我就高兴。
”就是这些,使得卡佛的作品耐读。
因为生活化。
因为态度低调。
因为要的就是朴素的感情。
哪怕你没过过这样的生活,但是你还是觉得比那些描述你正在过的优越生活的轻浮文字要好看得多,哪怕后者更贴近你的生活。
特别喜欢《好事一小件》和《大教堂》,感觉那个面包师,那个盲人,就是卡佛,告诉你,“吃点东西很好。
这个时候,吃是好事一小件。
全世界的面包全都在我这儿呢。
”“人生嘛,谁都猜不准。
用心感受,画出来。
”我说过的吧,成年之后看的书,都无法改变我们的人生了,充其量做一点谈资。
偶尔的,给我们一点点力量。
《大教堂》所带来的感动是一时的,但是那一时也是好的。
其实非要分析的话,我要读卡佛的原因是很单纯的,因为说很好。
无论适不适合我,都要看看的。
好书的作用很简单,用来读。
至于极简主义,我觉得没什么好说的。
长篇大论已经很多人作过了分析不是么
能用简单的文字表达清楚的,何必要大篇幅呢
就是这样吧。
文字生来的作用只有两个,一个是用来表达,一个是用来美。
你当然可以美,你当然也可以极尽简单的表达清楚。
译本,文字的精简也只能大略领会。
有机会就读原版吧。
磨坊教堂读后感
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