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一篇6000字的读后感
《小月前本》读后感 看了小说《小月前本》后,我总觉得应该写几句读后感。
这篇小说写得太好了,简直是生活的真实写照。
故事虽然只写了农村中一个少女恋爱的经过,但情节紧凑扣人心弦。
整个故事始终紧扣主题,通过小月和才才、门门三个的关系、性格等,分别反映出三种类型的人在实际生活中、恋爱上的实况。
小月是一个有一颗善良、温柔、刚毅、不甘于人后的心的少女,然而偏偏在恋爱史上有着不平的遭遇——未婚夫才才老实不修边幅、人粗嘴笨,软弱无能,只能用自己的笨力来迎合未来的老丈人的欢心,无主见、自甘于人后,即使对现状不满,也没有改变现状的勇气,没有男子汉应有的骨气。
在女人面前显得懦弱,没有男子汉应有的风度。
门门风流潇洒,性格刚毅、有主见、不甘于现状、勇于发现,是生活中的强者,值得称赞的是爱情专一。
但在爱情上也遭到不平的对待,在恋爱史上有令人心醉,然而也有令人心悸的经过——一心爱着小月,偏偏小月与才才订了婚。
当然,小月同样爱门门,只是出于感恩之心才与才才订婚,然而使人失望的是,尽管小月作了最大的努力,希望才才成为跟门门一样有出息的人,但由于才才的性格所定,最终还是无济于事,才才还才才——典型的农民的代表。
致使在某些方面使人们误解,说他是流氓,不得不远避他乡。
造成这一误解,主要是由于才才的愚蠢造成的。
由于人们的误解,使得门门与小月的关系更加密切,最后成为事实。
这篇小说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作为一个青年,应该不甘于现状,要有改变现状的雄心壮志,做生活的强者。
对于自己认准的事就应该执着的去追求、去爱,哪怕是铺满荆棘。
关于《飘》,早在我读高中的时候拜读过,是我非常喜爱的一本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的爱情永不随风飘 我觉得《飘》的最大魅力在于深刻描述了男女之间因为情感的错位而产生的一种扣人心弦、揪心抓狂式的感受。
每每男女主人公一而再再而三地错过彼此的那种情景出现就特别想骂他们傻,其中最令人心里堵着的地方就是小说的结尾,一方幡然醒悟,而另一方却去意已决。
也许每个看到这里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要懂得珍惜真正爱你的人。
而这恰恰最能够直抵自己对待情感的态度和状况。
每一个人都渴望爱情,你爱着一个人,你是多么的希望他\\\/她懂得珍惜,对不对
另外一个人在爱着你,他\\\/她同样也希望你懂得珍惜,难道不是吗
如果你和对方的爱出现了错位,那么作为第一种情形,你会向他\\\/她推荐,看一下《飘》,甚至还特别想把最后那个章节翻给他\\\/她看:珍惜我吧,再不珍惜,我可要走了哦 如果是第二种情形,他\\\/她就会向你推荐,看一下《Gone with the wind》,而且也是多么想把最后那个章节翻给你看。
因此,在我看来,天底下的爱情就可以归结为N个错位的情爱交流,只有真正找到彼此相爱的人的时候,才能够使得双方的位置准确而且才能奏出美妙的爱情之歌。
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彼此相爱的人、真正值得厮守一生的人呢
并不是所有你爱的人,也并不是所有爱你的人都值得真正的珍惜并与之结合。
爱斯佳丽的人何其多啊
但是真正值得她依靠和相守的却只有瑞特一个,但她却不那么懂得珍惜,而斯佳丽一直爱着的、眷恋着的那个阿希里却并不适合她。
于是,我们遇到几乎人人都会有的困境:面对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我们该怎么选择呢
有这么一句话:聪明的女人会嫁给爱她的男人,而愚蠢的女人才会嫁给她爱的男人。
在理论上,这是非常经典的判断。
而事实,在恋爱里,没有谁是聪明的,其实全都是傻瓜。
在爱情里,只有运气好的傻瓜和运气糟糕的笨蛋而已。
一个傻瓜爱上了一个笨蛋,却居然发现这个笨蛋也是爱着自己,这简直是可遇不可求的一对——笨蛋配傻瓜,当然他们是幸福的。
而在《飘》里,像瑞特这样在爱情上表现得极端聪明游刃有余的成熟男人,换一个角度看,他其实是个大笨蛋(斯佳丽就更不用说了),为了这么一个女人真心付出但是一直都没有能获得她内心多年来像对待阿希里一样的爱。
但是面对爱情,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爱情的奥秘,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每个人,只要你用心经营,同样会有一曲自己的爱情之歌,希望它少些哀怨和忧愁,多一些欢乐与幸福。
恢弘悲壮的南北战争都只是成了爱情故事的大背景而已,其中令人荡气回肠、哀怨曲折的爱情啊~并不会随着老南方的远去而GONE WITH THE WIND~ 前不久刚看好了<飘>,好不容易从图书馆抢来的,因为一个版本只有一套,害我老是图书馆门没开就去排队了,嘿嘿,足见还是挺不错的一本书. 总的来说么,看<飘>就好象是看电影一样,很是能吊人胃口.听说<乱事佳人>好象是根据飘改编而来,那我也要好好的补上这一空白了.想必也是直得一看的电影.在<飘>中,我记忆中似乎是好象全部的人都垮了,最后只剩思嘉了.在书中我所喜爱的人中还剩这么根独苗,还是有点安慰啊... 可是我一遍读下来就很难有兴趣再次去读第二遍了.不象是<傲慢与偏见>那样我已经读了好几遍了,两者都是以情节取胜的.何以有如此不同呐.最大的不同是前者似乎是以悲剧结束的,<傲慢于偏见>则是用大喜剧收笔的,让人总的感来还是皆大欢喜.而在<飘>中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一个个从笔下消失,有喜欢的有不喜欢的,让人有一种渐渐冷漠的感觉.思嘉花了那么多的努力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失去了好多:青春的幻想,亲朋好友的拥抱,但最后还是保住了心灵中最后的支柱.给人的感觉好象是泰戈尔所写的:人们默默的承受着悲痛,但还是坚持着自己的事业,个人的感情如同暗流那样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默默的流淌着.当我们观察各个工作领域时,我们看见有人在做生意,有人在梨田,有人在搬运重物;而在这一切之下,死亡,悲痛与损失,就好象看不见的潜流,每天都在奔流着,___清清静静,从未被人打扰过.如果这些东西打破控制,变得表面化,那么所有这些工作都会立即停顿下来.个人的悲痛在下面奔流,上面是一条坚实的石路,职责的列车载负着人类,隆隆地响着飞驰而过,除了在指定的车站以外,不为任何人停下.也许,事业的这种残酷性,到头来竟会是对人的最冷峻的安慰.我人为这是对<飘>的最好的诠释了,塔拉,一切都是为了塔拉,到最后塔拉还是成了思嘉最后的安慰,最冷峻的安慰.书中最后的结尾还是写到思嘉终于回到往昔塔拉,寻求安慰和勇气. 我无法在写下去了,那种是不可名状的,在没有人发明那个词字之前,我选择把它埋在心底.把希望放在明天,从明天寻求安慰的思嘉,注定站到了最后,最后的孤独女英雄.
求《水浒传》6000字读后感急急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责任的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读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小学五(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小学五(1)班刘展昕 在这个有欢快又无聊暑假中,我看了我梦寐以求的书——《六四班的追新 族》 ,这可是“大作家”伍美珍写的,这里面有两个故事——《六四班的追星族》 和《长大拒绝变虚伪》 ,在这些故事中,我收到了一丝暗示。
在小学的六(4)班,是一个追星班,大家都有偶像,比如说三个丸子军团喜 欢飞轮海和 S·H·E,见到他们是一生的荣幸; “泡泡鱼丸”卢竞为了维护偶像 与死党翻脸;而华汪德最喜欢刘谦,爱都爱到把 6000 说成刘谦。
可见偶像的吸 引力比地球引力还大
追星是人人能追的,因为只是体现一种潮流,因为这是追 捧自己喜欢的人, 因为这是代表花季雨季的标志。
我从中懂得了追星要适当而至, 再追星班里,卢竞竟把 3700 元的压岁钱全用来买追星画报,毕竟家里人的钱不 是天天在地上捡的。
我认为要从追星当中找到奋斗的目标, 学习他们的那种执着, 还要从中找到对亲情的反思。
用书中黄小月的话说: “你这种追星只是盲目的追 星, 你买那么多东西干吗呢
你认识他, 你追逐他, 把他认定为你的偶像; 但是, 他是不可能永远也不会认识你的
” 一个十二岁的男孩:洪英杰,他心直口快,容易得罪老师,爱打抱不平,在 他妈妈口中是爱管闲事。
妈妈认为长大会吃亏,可洪英杰不识趣,反而狗咬吕洞 宾——不识好人心。
现在许多人都成了第二个洪英杰,变得虚伪起来。
这本书是一本儿童故事书,换一个角度的话,是一本儿童启迪书,为我们写 出了心声,还令我们快乐的读完这本书, 《六四班的追星族》真是“珍品” ,哈哈
《绿野仙踪》读后感 今天,爸爸给我推荐《绿野仙踪》,我一开始不想读,经过爸爸耐心地给我解说,我终于喜欢看《绿野仙踪》了。
这是美国作家莱曼·弗兰克·鲍姆写的一部童话小说,这部小说被称为“美国的《西游记》”。
故事讲的是:一阵威力无比的龙卷风,把小姑娘多罗茜和她的小狗托托收到了一个神秘的国家——奥芝国。
为了回到家乡,她遇到了种种惊险,也认识了不少好朋友:有一心想要得到能思索的脑子的稻草人,有想要一颗心的铁皮伐木工,还有拼命想要获得勇气的胆小狮。
他们患难与共,悲喜同享,一起经历了不可思议的奇特旅程,终于实现了各自的心愿。
读了这个故事,我的感想:让我们感受可贵的友谊和为了梦想不畏艰险的那份执着…… 《水孩子》读后感今天,我读了一本书,是查尔斯*金斯利的《水孩子》。
《水孩子》讲的是:在爱尔兰北镇住着一个扫烟囱的孩子——汤姆。
他不会读书写字,也不知道他的爸爸妈妈是谁,只是每天被他那狠毒的老板逼着替人家清扫烟囱,所以挨打挨饿是家常便饭。
有一次,汤姆跟着他的老板葛林去约翰爵士府上去扫烟囱,在烟道里走错了路,来到一个小姑娘的家里,可是那里的老保姆觉得汤姆是来头东西的,便派人去追他。
汤姆虽然躲过了他们,可是由于找水的时候掉进了水里,变成了一个水孩子。
汤姆为了变成真正的男子汉,就去天外天找他的老板葛林,然后帮助他。
在这一路上遇到了许多古怪的事,最后,他终于变成了男子汉。
这本书讲了水孩子从一个调皮的坏孩子变成一个勇敢、聪明、又懂事的好孩子。
汤姆正确第面对自己的错误和缺点,不逃避,从点滴小事做起,不断改进与完善自己,终于成为一个男子汉。
在仙女劝说汤姆去找他老板的时候,汤姆本来不想去,可是后来还是去了,并用爱心感动了葛林。
在生活中,我们也不要为一点小事斤斤计较,要学会宽容别人。
而且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能放弃,就咬着牙也要挺过去。
这是一本滋润心田的书,这本书就像精神大餐,这些道理让我深受启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