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的人物分析1500字作文
1.红楼梦人物读后感--笑侃宝玉曾经,我只是一块顽石. 曾经,父母哀我之愚劣,怒我之不肖.有诗为证: 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 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上诽谤! 我敬我的父母,我怀念他们,但我不爱他们.我更爱我的姐姐元春. 当我还很小时,我与元春姐姐同住在祖母身边,刻未相离.姐姐比我大十多岁,她有时严厉,有时仁慈,象一个真正的母亲似的,抚育着我.当我三四岁时,姐姐已口传教授了我几本书,识得了数千个字.她为我而骄傲,我因她而欢心.然而,姐姐终究还是离开了我,被送入皇宫深院. 当时我好想我的姐姐.每每地,被父亲杖责疼痛时,别的孩子往往喊的是妈妈,而我喊的是姐姐. 其实,在别人的眼里,我的家庭是非常幸福的.我的大伯贾赦是一等将军,世袭的荣国公;我的父亲贾政是工部员外郎.虽然我很顽虐,幸而我的祖母非常地宠爱我,她总是将我从父亲的杖责下解救出来.我爱我的祖母.母亲总是很忙!忙着那打理不尽的家务,忙着应对妯娌们的嫉妒.么,总是如此!直到我表哥贾琏和母亲的内侄女结婚后,母亲才轻松多了.她将管家的重任交给了二嫂. 母亲希望我同我的表姐薛宝钗结婚.她是母亲的妹妹的女儿,她家里是世袭的皇商.母亲说这是. 我不愿意.我知道母亲并不在意我同意与否,可我实在是不愿意. 薛宝钗长得很美,人又聪明,学问又高.而且她从不卖弄她这些优点.在生活中,她安分,从时,孝顺.长辈们都喜欢她,同辈们都敬服她.“她是完美的大家闺秀.”大家都这样说. 可我就是不愿意这门亲事!因为,我懂得什么是爱情------ 在这个寂寞的,肮脏的世界里,唯有我的爱可以带给我生存的欢乐和情感的休憩.我看不惯我周围的一切.伯父贾赦强夺民财,欺淫弱女;哥哥贾琏投机取巧,无所不及.我的贾珍哥哥是宁荣两府的房长,他虽然袭侯位,掌家族,但干的事哪一件我瞧得上?连冷子兴(母亲陪房丫头的女婿)背地都说他“只一味高乐不了,把那宁国府竟翻过来了”.奴才们也跟着,横行四乡. 我也不喜欢我的父亲.大家总说他“自幼酷喜读书,为人端方正直”.可在我的眼里,他是一个没才干的男人,不称职的父亲.他若是有才干,会在放外任时,任李十儿胡作非为吗?他若是有才干,我们家会乱到这种地步吗?就连呤诗作赋时,他都没一句好词句!偏偏还喜欢同一帮文人清客们交游------看到我稍显才才华,他就打击我;遇到我胸怀不快,他不仅不闻不问,还要严加指责.他对我的关心连我的丫环所能做到的也不如.他只知愚忠愚孝,也要求我那样做. 我受不了这一切.我不堪忍受这一切.我以拒绝科举功名的方式,在我心中抵制着这片乌烟瘴气.虽然我有时也不得不与薛蟠,冯紫英等来往(他们总比贾琏的奸俗强一点,在我的心里),大部分时间我都躲在大观园里,与我的姊妹和丫环们在一起,她们比起门外的他们心灵上要干净得多. 我的心上人是最理解我的人了.我俩就象是曾前生注定,我的每一缕思絮都牵挽着她的心绪;她的每一滴泪珠都打痛了我的心.她是我全部的追求,她性灵才美,她知我赏我,她用她纤弱的心为我造就了爱的海洋.在有她的日子里,我曾经如此醉过------ 而今一切都已成空------- 留几句警语与世人罢: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在蓬窗上.说甚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昨日黄干陇头埋白骨,今宵红绡帐底卧鸳鸯.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它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 2.晴雯“身为下贱,心比天高”的俏丫鬟晴雯,从一个家世无可考的女孩子到卖给赖大家,再卖给贾府,以至最后的“抱屈夭风流”她受尽了残暴的摧残和迫害.她敢说、敢笑、敢怒、敢骂、心直口快,不拘泥虚伪.每当晴雯在读者面前出现的时候,立即给人带来一股爽身扑鼻的清新之感.书中第八回,晴雯第一次登场,现在回想起来,仍有眼前一亮的惊喜.晴雯在下层婢女行列中之所以具有独特的魅力,还因为她洒脱泼辣,无所顾忌,总是天真、善良、坦荡,刚强而又浑身是刺.用宝玉的话“金玉不足喻其贵,冰雪不足喻其洁,星日不足喻其精,花月不足喻其色”来形容这位惊世骇俗的姑娘实在不为过,她为人处世正直无畏,刚直不阿,容不得虚伪作假的阴微卑贱.看不顺眼和听不惯的事,她都会给予反击和讽刺,让人觉得她十分刁钻刻薄,然而这也正是她光明磊落,洒脱泼辣的表现.书中第二十回,写了宝玉的乳母骂了袭人,宝玉替袭人抱不平,说:“这又不知是哪里的帐,只拣软的排揎.昨儿又不知哪个姑娘得罪了,上在她的帐上.”晴雯听了这话极为不满,在一旁笑着说:“谁又疯了,得罪她作什么,便得罪了她,就有本事承认,不犯带累别人!”晴雯的这一番话正展示了她做事光明磊落的一面,她话里话外夹枪带棒的把宝玉、袭人二人反驳回去,让他们无言以对.这件事充分表现了晴雯对敢做不当的憎恶和轻视,也充分说明了她性格的火爆和敢于顶撞主子绝不虚伪的个性,也寄寓了作者对她深深的赞美之情. 晴雯的一言一行都在向人们证明她具有着独立的人格,她向往平等、公正.“撕扇子作千金一笑”是晴雯同贵族公子宝玉之间冲突的结果,显然晴雯胜了.晴雯无所顾忌地在贵族公子面前撕扇,表面上只是争斗,然而却从灵魂深处曲折地反映了她的倔强、不肯低头的性格.晴雯作为中的一个悲剧女性,她命运的不幸和她的性格是分不开的.由于她处在地位低下的婢女行列,使她对贾府内的高压政策进行了强烈的反抗,在贾府封建统治者和道者的迫害面前屹然挺立.因此,晴雯这个光辉瞩目的人物形象最突出的性格特点,就是她贯彻始终的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她虽然是个地位低下的婢女,但是她却顽强地保护着自己做奴婢的尊严.不能改变和选择的身世,让她成为丫环,下人;然而在属于她的队伍中,她严守自己的原则,绝不卑躬屈膝、献媚奉承.被压迫阶级的美好品质在她身由于王夫人对晴雯以往作风的耿耿于怀,无论晴雯是多么纯洁,美好,在她眼中,晴雯只是个妖精.为了宝玉不被“勾引”坏,王夫人是非除掉晴雯不可的.因此,当晴雯病得四五日水米不沾牙,奄奄一息时,王夫人命人把她从炕上拉下来,架起来去了.临走时只许把贴身穿的衣服带出去.孑然一身,来也如此,去也如此.然而,晴雯那惊人的反抗生命并没有因此结束.当宝玉挂念病中的晴雯,偷偷跑出来看望她时,晴雯将自己的两根葱管般的指甲剪下来给了宝玉,又与宝玉互换了贴身穿的袄,说:“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晴雯的这一行为不但没有让王夫人等如意,反而让虚假的罪名成了真的,这无异于在王夫人的心脏上插了一把锋利的匕首,也为晴雯的反抗生命画了一个句号.晴雯就是这样一个坚贞顽强,始终如一的女子.从她进了贾府,直至被逐含冤而死,她都没在镇压和迫害面前屈服,始终保持着铮铮傲骨,表现出了最难能可贵的精神.晴雯明快爽朗、纯真坦荡的性格和大胆的反抗精神赢得了宝玉的赞赏,使她成为宝玉的知己.晴雯的被逐和晴雯的死都对宝玉的身心产生了巨大的震动.宝玉把全部的伤感和愤懑,熔铸在那篇著名的中.芙蓉是秋花,淡雅、清秀、凄冷,恰好配得上晴雯那样一种悲剧性格和被暴力摧残的命运.当我们回想起晴雯往日生活中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让我们感觉到她的一身正气,她言行的悲壮,她不容任何人诟病非议的个性.让每个向往世间美好事物而又不执偏见的人,都会肃然起敬,给予无比的赞美和支持.晴雯,她光明磊落、胸怀坦荡,虽口角锋利,却心地善良;她心高气傲、无所顾忌,虽冰雪聪明,却天真无邪;她心直口快、洒脱泼辣,虽致情致性,却敢作敢当、视死如归.这就是晴雯,是你我眼中最美好的晴雯.3.请参考:4.宝钗说到了这么许多,决不能不提宝钗. 宝钗虽不是主角,也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中便可看出,因此上演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金玉之说,似乎是主线,只是注定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的宿命.终还是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看破的遁入空门,两皆抛. 宝钗何止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还泪之说引出的是风流孽债,想要免此孽债,须将宝,黛二人分开,宝钗就成了此孽债的牺牲品.在神的眼里,她只是一个道具,神为免此一难的利用品,利用的是宝钗一身的幸福.怀了身孕,便离她而去,就像是被丢弃了一般.不仅是被宝玉丢弃,还是被所谓的神丢弃,利用完了的丢弃品.她为此孽债而生,历经人生沧桑疾苦,终不能得一美满结局.面对命运人是多么卑微!况且是这封建的社会终以微不足道的女子!花容月貌为谁妍.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与人为难,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 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 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回首备记凤月繁华之盛的高潮,到头来树倒猢狲散的景况……虽则最后家道重兴,到底教门庭依旧,面目全非的荣国府如何再续这一场华美至极的荒唐 不能了,只因那一群主宰灵魂的女人早已香消玉陨. 汝——成就这场悲剧的女人!我为之肝肠寸断恰恰于此啊! 5.封建的牺牲品 晴雯不可否认,颦儿才是女一号,无论宝钗的地位怎么怎么重,颦儿才是宝玉的另一半,但是晴雯,同样是宝玉身边非常重要的任务,不隐瞒的说,我对晴雯有偏爱,因为她的美丽.因为她的直率,因为她的可爱,因为她的倔强,因为她的不容污浊,因为她的洁身自好,更因为她那个悲惨的结局.同样,雪芹先生也是偏爱晴雯的,她让晴雯在贾府最鼎盛的时候死去,而不用遭受贾府落魄后的种种不幸,晴雯,是一个既幸运,又不幸的人物.雪芹先生给晴雯的判词中写道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雪芹先生的判词将晴雯的各方面特点都写在了其中.霁月难逢,彩云易散.这句是说晴雯这样的人十分难得,因此也难以为污浊的社会所容纳,第一句就直接指出晴雯的结局是悲惨的.晴雯的优点有很多 首先,晴雯的漂亮是公认的,连王夫人都觉得“颇有点你林妹妹的样子”,而记得是脂评中也有“晴有林风,袭乃钗副”的评注(忘记是书中还是脂评中了).晴雯的可爱,晴雯是个不到20的小姑娘,自然有她的淘气,很多地方都显现了晴雯的可爱,难道在你看到晴雯撕扇子那回合,你不觉得晴雯是个可爱淘气的小姑娘么?晴雯的直率,不容污浊.在发现那个小丫鬟偷东西后,不顾自己病着,直接要把那丫鬟赶出去,晴雯的洁身自好,晴雯不象袭人,麝月那样找机会和宝玉亲近,不愿意被污浊的社会所玷污.心比天高,身为下贱.俩句中写到,晴雯从来不肯低三下四的讨好主人,尽管她是下人的下人,是奴才的奴才,是贾府奴才赖大家的买来的当奴才,送给贾母的.后俩句 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就是说明晴雯的悲惨结局,就是因为她太优秀,太漂亮,也从侧面体现出晴雯的优秀.晴雯的优秀,也一直被宝玉所欣赏,宝玉在所有的丫鬟里,也是和晴雯最贴心,袭人是个好丫鬟,是的只是个好丫鬟,可能也是个好的妾,但是宝玉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个,宝玉需要个交心的人,能和颦儿传达感情的人,这样,袭人就不可能胜任了,而晴雯就是最佳人选,还记得宝玉挨打,是谁替宝玉给颦儿送帕子了么?是的,是晴雯,而且是宝玉故意支开袭人后,叫晴雯送的帕子,还记得是谁一次次跑到萧湘馆传宝玉的话么,是的,还是晴雯.是谁让宝玉想了半天办法,哄她开心不生气?更是晴雯,在宝玉眼里,晴雯不是丫鬟,是朋友,更是颦儿的影子.这么漂亮,开朗,活泼,可爱的晴雯,宝玉能不喜欢么?你能不喜欢么?但是,晴雯的这个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是格格不入的,况且因为颦儿的结局是悲惨的,做为“晴有林风”的晴雯,结局自然也是悲惨的,由于晴雯的不容污浊,又不向主子谄媚,她得罪的人也颇多,更因为她的漂亮,使王夫人眼里不能容下她,晴雯就在大病的时候被赶出了贾府,从而送了命.其实我真的不想看到晴雯的死,但是命运安排,在那个社会,晴雯必然不会活的很长久,因为那个社会是不能容纳芙蓉一样纯洁的晴雯的.不过换个角度,晴雯也是幸运的,被送到贾母这,得到贾母的喜爱,服侍宝玉,又被宝玉当做亲信.晴雯得以生存那么长时间,试想下,如果在赖大家,晴雯估计早被卖掉,或者打死了.还有,能在贾府轰然倒塌前死去,也是幸运的,雪芹先生不愿意看到这么纯洁的晴雯遭受贾府倒塌时的浩劫,安排她提早的离开了这个污浊的社会.因为她的美丽.因为她的直率,因为她的可爱,因为她的倔强,因为她的一切都那么的纯洁,不愿意沾染一点污浊.她是红楼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人物,有了她 宝玉和颦儿的爱情可以走的更远.因为这些,我喜欢晴雯-------自己打的,估计有很多错别字,嘿嘿,很就没回味下红楼了,看见有个问题就来随便写点,还有,红楼真的是很不错的一部书,有时间LZ一定要看看 真的,说实话,第一遍我什么感觉没有,看了很多遍后才感到雪芹先生的伟大,而且,开始我喜欢过宝钗,喜欢过“爱哥哥,爱哥哥”的厢云,也喜欢过探春(当然,颦儿是第一人选),最后我才发现晴雯的可爱.LZ有时间一定要读读红楼哦,真的很好的一部书. 6.被埋藏了的美女--薛宝钗 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 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这些只是我个人的愚见,也许冰山一角都未触及,还搞错了方向,扭曲了曹雪芹的原本用意 7.1 赵姨娘 贾府中唯一的起义者,唯一的厌恶奴性的人,也是唯一的女英雄 这便是赵姨娘 他身为姨娘,半个珠子,从未甘于“半个”.生下一男一女之后,就抢先自以为是当然主子,他整日发牢骚,鸣不平,一大半原因全在于不满于儿子和贾宝玉的“待遇差”,这一点说明他是真正的母亲,比起那位驯良的周姨娘-连对女儿迎春的悲惨婚姻也不问不闻.不知要强多少倍!她在马道婆的帮助下,大发狠心,像贾府的两条命根子(贾宝玉,王熙凤)开了刀,险些置二人于死地.她是贾府中唯一有过叛逆行为而且不惜性命的人.《红楼梦》的作者讨厌她 丑化她,只能证明这位作者本人的视角毕竟还是贾府“主子”的一支视角
写一篇关于“在党的阳光下”为主题的读后感 字数1200字左右
《党在阳光下读后感》:小的时候,党在我心中,是一串串故事和一个个英雄组成的;渐渐的我长大了,懂事了。
党在我心中,已不仅仅是一个个英雄和一串串故事,而是由这些英雄和故事贯穿其中的一部中国人民争取独立、自由和解放的抗争史、奋斗史与革命史;现在,党在我心中已不再仅仅是一部历史,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是一座改革开放、开拓创新的丰碑。
回首85年,弹指一挥间,85年的风风雨雨,锻造了一个个顶天立地的党员。
党员是党的活细胞。
党的先进性从党员身上集中体现出来。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鲜红的旗帜。
一面旗帜就代表着党的魂。
回顾党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当最早的一批拨苗者已升起第一面以镰刀刀、铁锤为标志的鲜红的党旗,集结在这面庄严旗帜下的党员便开始了救国建国、强国的漫长征程。
在战乱贫弱、落后的旧中国中,使中国人看到了名族复兴的灿烂曙光。
中国党的诞生,成长、壮大,成就了一桩桩开天辟地的大事,我们的祖祖辈辈才有了一柄铁链,能砸开所有的铁链,才有了一把银镰能聚拢遍地的收成。
小时候,家进而的墙壁上总挂着一幅画像。
每天,我都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去凝望着那幅画像,可又不认识画旁的那三个人大字(估计是他的名字),可急死人了。
硬拉着不识字但每天都要把这画擦一遍的爷爷来看,爷爷说:“孩子,他叫,他是我们中国伟大的领导人。
”我还是用不解的眼光看着爷爷,爷爷笑着对我这个小机灵鬼说:“现在不知道没关系,等你长大后就知道了。
”慢慢地,我上了学,知道了,知道了红军,知道了中国共产党。
我的心中激情澎湃。
当我学习到刘胡兰为了不出卖祖国而没了自己年轻的生命,黄继光、邱少云在战场上因保卫祖国而牺牲的时候,我在思考,他们身上的什么东西值得我们敬佩。
对,我想到了,是他们不朽的精神。
原来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谁都知道,“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因为“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然而如何让我们短暂的生命变得有意义呢
早在孩提时代,在课本上就读到《红岩》的故事,那里有一大批相许云峰、江姐那样铁骨铮铮的党人。
正是他们,齐聚在共产主义红旗下,英勇奋斗,前仆后继,描绘出一幅幅气势磅礴,色彩斑斓的历史画卷,让中华民族昂首于世界东方。
天安门前的那座有形的丰碑,他将永远告慰那些先我们而去的知名的和不知名的千千万万的英灵
新中国的车轮,已经碾过了半个世纪的历程,新中国的建设,如火如荼、突飞猛进。
许许多多的党人,为了祖国的繁荣昌盛,他们在俸馅、在拼搏、在献身!人民的好儿子焦裕禄,党的好干部孔繁森、徐虎、李素莉、徐洪刚、周国富、高建成、蒋筑英、等等他们将这座丰碑点最的灿烂辉煌,五彩缤纷
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这也是党的全部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标志,是党的先进性的集中体现。
学习党的先进性就要牢记党的宗旨。
牢记党的宗旨,永保先进性,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就是要顺应民意,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心上,一切为群众着想,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就就是要在实事求是上下工夫;就是要从本职工作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心里装着群众,服从人民群众。
作为党员,要保持先进性才会不断发展。
在工作品质上,有党员,群众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
我们对职工群众多一份牵挂、多一份挂怀,就有可能让职工群众感受到党员的先进性,体会到党的温暖。
像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任长霞、周国富、牛玉儒、等第一批优秀党员,都是“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楷模。
他们的精神境界,正是坚持党的根本宗旨。
保持党的先进性的生动写照。
目前,国家正处在改革发展中,我们以饱满的政治热度和高昂的革命斗志,立足本职工作,尽心尽责,为广大职工群众做实事、某福利、积极投身公司的改革发展,携手并进为国家的腾飞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建国大业观后感600字
五星红旗永在心中飘扬——观《建国大业》有感随着片尾曲的响起,我看完了神往已久的电影《建国大业》,那一幕幕令人振奋的场景,在我的脑海里久久挥之不去。
影片讲述了抗战胜利至建国前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重庆谈判、双十协定、辽沈战役、淮海战役、渡江战役、定都北平、政治协商会议,反映了以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与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经过艰苦的斗争,终于带领中国人民迎来了新中国的解放。
剧中那一幕幕感人场景又浮现在了眼前:茫茫大雪山,漫漫泥草地,大渡桥边,金沙江畔,他们不畏艰险,滴血奋战,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是什么让他们这样英勇无畏
是心中坚定的信念,是坚强的革命意志。
想到这里眼泪也情不自禁流了下来,不禁感慨万千:新中国的诞生,正是无数先烈用他们的生命换来的。
我们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难道不应该继承革命先烈的意志,担负起建设祖国的重任吗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从1921年党的诞生那天起,伟大的共产党就是我们中华儿女的信仰和希望。
是它让中国这条东方睡龙结束了千年的睡梦,一飞冲天,一鸣惊人,让世界不敢小视矗立在世界的东方的这条巨龙;是它让中国由国弱民贫到国强民富,由腐败无能到万众瞩目。
如今,我国在科技 ,文化,经济等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
不仅如此,在灾难面前,中国人民众志成城,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见证了中华儿女无坚不摧的脊梁。
而今,共和国已经成立了六十周年,共产党妈妈又迎来了他九十岁的生日,望着头顶迎风飘扬的五星红旗,又回忆起那段难忘的历史,我的心灵又一次受到洗礼。
“振兴中华,勿忘国耻”是我不倒的信念,我一定要苦练本领,努力学习。
牢记历史的重任,让五星红旗永在心中飘扬。
在此,我由衷地祝愿共产党妈妈永远年轻,伟大的祖国繁荣昌盛
京剧《霸王别姬》观后感 大概800字左右 谢谢
以前在校报上看到一篇《并非风花雪月》的文章,是对于张国荣主演的《霸王别姬》的一篇评论,上面的一句话是“从来没有一部作品能把同行恋描绘的如此纯洁”,让我对它一直“耿耿于怀”。
这暑假闲来无事突然想起了这篇文章,于是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搜到了这部电影,迫不及待的下载下来一览其云峰真意境了。
多少少会有一些“针对”以前或者“剽窃”以前的说法的嫌疑,这都是无心效仿,有心表明自己思想的。
《霸王别姬》这部影片是借京剧《霸王别姬》为线索来叙述一个历经三个时期段的故事,电影中还有一条暗线就是段小楼和程蝶衣的一生。
影片对于几位主人公的刻画也是入木三分,段小楼和程蝶衣从小在喜福成科班长大,有着深厚的感情,这种感情在影片中的表现总是若明若暗,这是影片的成功之处,我想这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地方。
小楼在台上是霸王,在生活中呢
在段小楼和程蝶衣还是在喜福成学戏的时候,师傅对于徒弟们的严厉程度绝对是我们现在只能想象而不可能亲见的,“打”是家常便饭,由于怕挨打,师兄弟们有不堪忍受而逃跑的,程蝶衣和小癞子逃跑的那一幕让我想了很久。
他们逃跑了以后,由于听了一场《霸王别姬》,小癞子听着台上的角儿唱戏哭着说了一句话“这得要挨多少打呀”,是的,要成角儿不容易,尤其是在旧社会。
最后蝶衣坚持要回戏班,小癞子无奈也只能回去,小癞子一生是短暂的,他回喜福成的时候,其实也注定了他生命的结束,这不是因为谁要杀他,而是因为那个社会,因为他的性格,他急于求成,又吃不得苦(这也是因时代而论),在他吃了自己最喜欢吃的冰糖葫芦以后,在看到蝶衣挨打的是时候,他上吊自杀了。
他们逃走,表明了他们尊重自己的天性,他们在反抗。
小癞子的自杀表明了他不易屈服的性格,但是他选择的方式错了,他毕竟还是一个孩子。
话说回来,这种反抗在段小楼身上是永远不会有的,段小楼明白事理,但是他更加识时务,他在戏班时候一直是按照师傅的意愿来做事情的,他也挨过不少打,就像他为小癞子在影片中的第一次逃跑,为私自放蝶衣和小癞子走而挨的打,但是他从来没有一次是因为主动反抗而挨的。
从小时侯起,段小楼从来没有做过自己,他的一生一直是被动的。
在段小楼成角儿以后,用一句话说就是他的翅膀硬了,这时候关师傅就是想管他也是鞭长莫及,所以在小时候所受的教诲他就挑拣着用了,师傅不让他去妓院,他去了,如果是在喜福成的时候,他敢吗
在花满楼,他认识了菊仙,并且喜欢上了她,菊仙确实是一个非常与众不同的女子,她虽然身在下九流,却始终保持了一种无以言说的纯洁与执着。
段小楼去花满楼是不对的,但是他在花满楼遇见了菊仙却又是他的幸运。
菊仙是花满楼的头牌,经常受到男人们的骚扰,一次段小楼为了替菊仙解围,骗那些男人们说他和菊仙要结婚,小楼是一片好心,可好心当中是否还有其他的目的呢
我可以相信,如果当时受骚扰的不是菊仙而是其他任何一个漂亮女人,而且这个女人也是一个社会地位低下的妓女,他也会如此的“仗义”。
如果是一个良家少女,而且这个少女的家境不错,遇到受男人骚扰的事情,他敢用这样的谎言为她解围吗
在旧社会,这个玩笑是开不得的。
菊仙身在红尘,却一直没有放弃对于爱情和家庭的追求,有了小楼的这句毫无保证的话,她毅然告别了那个不堪之地,身上不带分文,甚至把鞋子留在了老鸨面前,就这样不沾脂粉的来找小楼了。
她离开了花满楼,如果小楼不收留她,她确实是没地方去了,所以菊仙这次是真的“破釜沉舟、背水一战”。
幸运的是段小楼还是一个好人,而且收留了她,这种收留多少有点被迫。
如果菊仙不这样做,段小楼是永远不会去劝菊仙离开花满楼然后来跟他过日子的。
段小楼脾气不太好,这是真的,他敢得罪有财有势的袁四爷,日本侵华期间他敢得罪日本人,他敢得罪国民党,表面上看他是英勇不屈的男子汉、真霸王,可是他的这些表现真的能说明他是男子汉吗
应该还不足够。
唱戏的在过去的任何时代,地位比妓女高不了多少,正像他们师傅说的一样“都是三教九流,谁看不起谁呀
”。
虽然很多的贵族王孙喜欢看戏,但是他们的阶层和王孙们的阶层还是相差甚远的,所以他们对于上层社会的了解也是表面上,袁四爷、日本人、国民党无疑是三个时代的“王孙”,段小楼只知道他们要听戏,他了解他们吗
段小楼敢于得罪他们是因为他根本就不了解上层社会,他甚至不了解他自己所在的社会,他只记得师傅经常说的:是人他就得要听戏,听戏他就有咱这梨园行,你们算是赶上好时候了。
他相信师傅说的,他的戏唱的也确实不错,再加上他不了解上层社会,他当然就不会怕他们了。
段小楼有不怕的,当然也有怕的,他怕师傅,也怕共产党,更怕劳动人民,在这些人面前,段小楼表现的是那样的懦弱,他的坏脾气就一下子好起来了。
尤其是当群众批斗他的时候,他居然当众“揭发”蝶衣,和菊仙划清界线,他难道不知道蝶衣为日本人唱堂会是为了救他,菊仙在花满楼的生活是迫于无奈吗
他当然知道,他这样说是因为他害怕,他害怕是因为劳动人民他是了解的,他们不听戏,在他们眼里,他段小楼不是宝贝。
如果他顽抗到底,他真的会没命的,为了旁人丢了自己的性命值得不值得当然要权衡一下了。
其实这也未可厚非,“人穷则返本”这句话是有道理的。
最后导致了菊仙上吊身亡,他痛哭,不知道他这样做有没有后悔,如果再有一次那样的情景,他是不是还会“揭发”蝶衣,还会不会和菊仙划清界线。
不能否认段小楼是一个好人,他关心蝶衣,并且为了蝶衣和师傅吵架;他收留了菊仙;他讨厌日本人;蝶衣被国民党抓走以后他肯花三年的包银去求袁四爷,但是他还不能算男子汉、真霸王,他还缺少霸王那种宁死不屈的气概,他所做的一切以及在危急关头所做出的抉择和一个平常人并无区别,他终究是一个凡夫俗子。
还有一把宝剑在影片中出现了十几次,这把宝剑既是一个见证也是一条线索。
它见证了程蝶衣的一生对于京剧执着的一生,影片中的宝剑是一种残缺的美,“宝剑赠英雄”,但是它却是真虞姬赠与假霸王的,让人遗憾又引人思索。
这又何尝不是对于那些标榜搞艺术而又不能把生命献给艺术的人的一个讽刺呢
按《并非风花雪月》的描述,程蝶衣对于段小楼的感情,已经不是单纯的师兄弟所应该有的感情,是一种纯洁的同性恋。
我觉得还应该有其他更加合理的理解方法,在戏中,虞姬是一个女人,他对于霸王的爱是一中再正常不过的爱,程蝶衣为了演好虞姬,程蝶衣之所以能够演好虞姬,就是因为他在戏中就是虞姬,而不是仅仅是一个演员。
程蝶衣很痴,很多的时候他都生活在戏中,很多的时候他都达到了人戏不分的境界,然而人毕竟不能脱离现实,毕竟要面对现实,因此这在程蝶衣的生活中时常有冲突,他的不识时务,他的食古不化,看起来是那样的让人难以理解。
“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这句词在影片中反复出现,这是一种暗示,既是对于观众的一个暗示,在生活中,程蝶衣是一个很正常的男人,也是对于自己的一个暗示,不要过于沉湎于戏中。
程蝶衣在京剧中取得的成就是并不是靠的媒体炒做或者其他的什么捷径,他是依靠自己的执着,把自己正常的生活都奉贤给了京剧,所以他才取得了令人艳羡的成就,而这种成就,是“四儿”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可能取得的,因为程蝶衣唱戏是为了领略一种意境而不是为了沽名钓誉。
《普通心理学》上课时,包陶迅老师说:周迅是适合做演员的人,她容易走进戏里也容易走出来。
是这样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周迅就是一个最不适合做演员的人,她容易走出来是因为她从来没有真正的走进去,因为她在戏中做的从来就是她自己,她根本就没有进入戏中,也难怪在周迅的戏中我总是发现一种不属于戏的相同的东西,那或许就是周迅吧,像周迅这样的人能够红起来,一个原因是媒体炒作,另一个原因就是我们有一些人从来不自己思考什么,只会人云亦云,道听途说。
包老师如此欣赏周迅,或许也有其他的原因,或许是她们都喜欢媒体,又或许是她们名字中都有一个迅字。
段小楼说的,他简直是一个戏疯子,他不管下面坐的是谁,他只管唱他的戏(指的是蝶衣),这是一句实话,却又不全面,当一个人的两种欲望形成冲突时候,表现出来的就是两种矛盾的性格,如果这两种性格表现明显的话,那就是人格分裂了。
程蝶衣是不是人格分裂呢
当他知道段小楼去妓院以后,他重复了师傅从一而终的话,这是人生至理,也只有经历了大风大浪的人才能明白,蝶衣明白,小楼也明白,但是蝶衣能够做到,小楼却做不到,蝶衣已经准备把一生献给京剧了,小楼还想过正常人的生活。
小楼被日本人抓走了,蝶衣为了救他而去给日本人唱戏,他是愿意去吗
他当然不愿意,可是为了救他师哥他又有什么办法呢
虽然影片中没有说,但是很明显,青木就是用这种方法威胁蝶衣为他唱戏的,对于蝶衣来讲那一次并没白去,因为他发现青木是懂戏的,这一点足够了,蝶衣有民族自尊心,在他的心里和唱戏是同样的地位的。
青木让他去唱戏他会唱的,但是如果要让他出卖祖国,他会吗
他当然不会。
就是因为他为日本人唱戏了,所以被污蔑为汉奸,真的很可笑,这汉奸的定义究竟是什么
蝶衣去为日本人唱戏时候是为了救小楼,去了以后就是为了艺术了,因为青木也是懂喜戏的。
艺术是没有国界的。
蝶衣的一生是个悲剧,然而这又是所有献身于艺术的人的一个翻版,为了高雅就要付出代价,凡高、尼采、曹雪琴、陈景润无疑都有一个相同的不被人了解的人生。
《美术欣赏》上课时,罗江峰老师说,雪村这人最没意思,很多次都在媒体说自己不被人理解,要自杀,到现在还频频出现于媒体。
这句话听起来想笑,可是想想,却是非常有道理,因为献身艺术并不是说自杀就献身了,自杀只是一种解脱方式而已,而频频在媒体露面,他又怎么会有精力去搞艺术呢
罗老师对于周迅的问题也说过一句话,他说:我们的周迅和人家香港的张柏芝是不能比的,一个是演戏,一个是生活。
和包老师的那句话比,罗老师似乎更有见地。
至于一些人看这影片后而做出同性恋的结论,我可以毫不客气的说这些人都是没有大脑的人,他们不懂得什么叫电影,更不会去欣赏,因为他们没有看出这部影片的无奈。
程蝶衣这一辈子算是毁了,他永远没有办法过正常人的生活,但是他没有后悔,这些粗俗的说法也只是一些长舌妇闲来无事的“东家长,西家短”。
影片中还有一个人没有办法像正常人一样的生活,他就是张公公。
蝶衣是一种高尚的悲哀;张公公是时代的悲哀,张公公的悲哀永远不可能再现;蝶衣的悲哀却在时刻的重演着。
在影片中菊仙和蝶衣似乎总是像天敌一样,蝶衣为了让小楼安心唱戏容不得菊仙;菊仙让小楼安心过日子容不得蝶衣。
他们都是值得佩服的,因为他们都有自己的追求,蝶衣追求艺术值得钦佩,菊仙追求的生活同样也是一种艺术,他们对于自己的追求都同样的认真,因此他们有着相同的命运。
菊仙是一个聪明的女人,正因为太聪明了才不为世道所容纳。
救蝶衣时候,如果没有她,袁四爷是不会拔刀相助的,小楼和蝶衣被师傅叫回科班的时候,如果没有她还不知道被打成什么样子。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聪明的女人,却被一群糊涂人迫害致死,这真是一个讽刺呀
菊仙和蝶衣的关系一直都很微妙,在影片中能够了解蝶衣的也就只有菊仙了,正因为她了解她才会害怕,但她还是敬佩蝶衣的,在小楼被迫揭发蝶衣的时候,他为了和蝶衣划清界线,把那把宝剑扔进了火里,是菊仙不顾危险从火里把宝剑抢回来的,而也就是她的这一举动那些愚昧的人才会把矛头指向了她,这是她自杀的导火索,然而真正让她对这个世界失去信心的却是小楼的一句“我和他划清界线”,菊仙死了,我们听到了小楼的痛哭,但是这时候心里面最难受最复杂的应该是蝶衣,因为以后没有人再没有人了解程蝶衣了。
菊仙是也是真虞姬,她死是因为她误信了假霸王。
《霸王别姬》,一个霸王,两个虞姬,一个霸王,一个沉湎于戏中不能自拔的虞姬,一个生活中活生生的虞姬,可悲的是却有一个假霸王。
求一篇1000字的电影《刮痧》观后感
美国,身不由己“人在美国,身不由己是我在看完被圈内人士的影片之后的感受。
伴随着画面的推进,故事的演绎,一个美国社会的华人家庭遭遇跃然眼前。
以细节为支点从艺术角度来看,不难看出。
导演充分发挥的是电影的叙事潜能,而不是情节的着意安排。
中美之间的文化差异,在一个个细节中被地凸现出来。
这些细节通过人物的面部表情、目光、对话、动作等来完成。
支撑起整个影片的框架。
在影片开始,许大同设计的游戏软件获奖,他激动地告诉大家:“我爱美国,我的美国梦终于实现
”颁奖大厅外挤满了指责电脑游戏过于暴力的示威群众;昆兰的儿子和许大同的儿子丹尼斯发生矛盾并且不肯道歉,许大同当众打了丹尼斯一巴掌;在接父亲从警察局回来时进入公寓,警卫怀疑地看了他们一眼。
这一切,都在后来的听证会上成为了对大同不利的证据。
许大同在美国拼搏了八年,美国给了他成功和荣耀。
然而,在中国很传统的中医刮痧疗法却迅速把他推向了美国的对立面。
使他想和家人一起回国,去过“安宁平静的生活。
”这种改变看起来是中西方文化的冲突,实际上是反映出了一个更值得重视的问题:文化反省。
中国人把孩子当成私有财产,可以通过打丹尼斯来表示对老板昆兰的尊重,而昆兰却不能理解中国人的这种“乱七八糟的逻辑。
”而美国人,他们把孩子当成了社会财富,在误以为刮痧是虐待行为之后,果断地进行了孩子与父母的隔离,并不断取证。
其目的还是为了保证孩子免受伤害。
以亲情为切入美国人在看完这部影片后,讨论最多的当数具有中国情调的父子之情。
在大同和父亲、大同和丹尼斯这两对父子之间都刻画出较为深刻的感情关系。
在法庭上,为了不妨碍父亲办绿卡,大同谎承刮痧乃自己所为;为了不让父亲担心,他和妻子一起隐瞒真相;为了给儿子圣诞礼物,不惜冒着生命危险爬上九楼。
片中机场那场戏颇为精彩,泪眼送别之际,想出去福利局“偷”来儿子一同回国的冒险行为。
当祖孙三代激情相拥之时,其父却冷静地说服了儿子留下。
在送丹尼斯回福利局的路上,大同和紧追而来警车玩起了游戏,只为了让儿子多享受片刻的父爱。
而在租住的小屋,分居的简宁和大同醉酒,骂自己是MOTHERFUCKER 这场戏,更是赤裸裸地揭露了他们内心的痛苦,而这种痛苦,仅仅是因为刮痧这一在中国极为普遍的中医疗法,在美国,却导致了一个家庭的分崩离析。
我们不难感受到融于片中的浓浓亲情,然而,大同的错误却是虐待儿子。
这个罪名简直匪夷所思,它反映出美国不以事实说话的法律空挡。
而那控方雇佣的美国律师在法庭上这样描述中的:“别人种了九千年的桃子,他不跟主人打一声招呼摘来便吃,当人家制止时,他不但不听劝阻,而且还大打出手毁了人家的桃园。
别人辛辛苦苦炼好的丹丸,他拿来就吃,还把主人打得头破血流,临走还毁了人家的制作车间——象这样一个野蛮顽劣的猴子,竟然被许大同在电子游戏中描绘成英雄 ......”,用以证明的许大同有。
他的“敬业”使人们质疑:他的目的究竟是保护孩子,还是拆散别人家庭。
剧中贯穿始终的矛盾,时刻捶敲着观众的思绪。
人在美国,真的身不由己
为什么一个和谐的家庭无端被这一事件搅出如许纷争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美国精神的本质
还只是美国社会游戏的一个小小插曲
以文化为指归导演说:“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文化,没有好坏之分。
甚至没有高低之别。
但是,一个民族的文化意识、文化宽容,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一位美国的观众对我说:‘没有文化、没有文化传承的民族,是一个耻辱。
’”本片从各个角度探讨了人的品格,人的尊严,符合优秀影片关注人的准则。
一贯认为“悲剧和喜剧实际上是不可分的。
”而尽管采取了好莱坞式的大团圆的喜剧结局,但是,剧中洋溢的一直是带泪的笑。
美国文化中的关注人的元素,此时显得异常苍白,这从公寓保安:“早知道他会爬,我就让他进去了”一语中得到诠释,而简宁对于昆兰不解于大同为何替父承认刮痧时的回答:“因为他是中国人”也突显了中国与美国之间的文化差异。
影片的动人之处,不仅在于它提示了国家之间的文化差异,提醒人们进行文化反省,还在于它细腻感人的故事。
在中国电影普遍迷离于商业价值和文化内涵的时候,它的出现,预示了两者结合点的所在。
家里有人喜爱体育节目,NBA是一定要看的。
日子久了,我无知的老张便问我,这人怎样
老张常瞅见这位中国新富略显笨拙的在球场上挥汗如雨。
同样不了解体育的我想了想,回答道,是新一代中国人的代表吧,智商不知如何,情商一定不低。
这个判语来自于他接受媒体采访(美国本土记者居多)的诸多片段。
他看起来又沉稳又机智,不可亵玩却不失友好,面对狗仔们刁钻的提问,他迅速避开地雷,幽默而凶狠的把对手抛得远远的,妙语迭出的深谙作为美国人在媒体前讨好记者,讨好观众又不落身份的策略。
也许是长久的应付得到经验,还有经纪人的训练,姚明不但英语纯熟,思维方式也已极本土化。
全球化正侵蚀每个角落,包括二十世纪骄傲富有的美国。
姚明们要比上一代移民幸运。
在开化的中国成长起来,浸淫着欧风美雨,他们无需身负太多传统价值的行囊,也无需接受太多西方人讶异打量的目光洗礼,无缘品尝在异乡为了融入而蜕变的痛苦滋味。
电影在我看来,密布着这种痛苦。
主人公许大同,新移民,来美国八年,怀揣美国梦埋头苦干,作为一个电子游戏程序的设计者终获成功,并得到上司(象征美国主流文化阶层)的认可和友谊。
电影开场便是大同在业界庆祝会上以典型的美国口吻发表。
从他说话的内容,语气,可以看出他对美国是爱慕感激的,对自己在美国的未来充满信心。
在美国,只要努力,一定会出头。
大同认为自己依然是这个国家的一份子,不再为异乡异客。
他和妻子简宁,儿子丹尼斯在家也坚持说英文,即便一点不懂英文的老父在场也不例外,为的是让下一代顺利进入私立学校,早日成为美国社会的精英。
他们言谈接物也和普通美国中产阶级一样,彬彬有礼,说一样的情话,开一样的玩笑。
然而考验却接踵而至。
大同把父亲接来美国同住,丹尼斯却因背上凸显爷爷刮痧留下的醒目瘀红。
这些在美国人看来触目惊心的“伤痕”,对中国人来说只是家喻户晓的自我疗法。
许大同不幸背上虐子的罪名,不得与孩子相见。
可他无法向法庭证明刮痧是合法的医疗手段,因为美国没有时间和兴趣去慢慢了解地球另一面的文化根源,它只按自己的判断行事。
在向当局要回孩子的讼争中,一个个矛盾像串鞭炮快速爆炸,留下的硝烟和纸屑,就是那些所谓的文化差异,还有美国式的自我中心,强硬的傲慢。
它们逼得大同承认,骨子里还是中国人。
比如,丹尼斯在游戏中兴起打了上司的孩子,大同要求儿子道歉未果,出于教育孩子,也由于在老板及其家人面前无法下台,便打了儿子。
他认为这是给老板面子,是尊重朋友,是教子有方。
爷爷见了也很赞同:“当面教子,背后教妻”“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成材”。
而美国人(包括在美国长大的丹尼斯)斩钉截铁的坚持:打孩子的父亲是恶魔,为尊重他人却要打骂孩子的父亲更是不可理喻。
另外,作为技术精英的大同,也许没太多机会充分接触真实的社会,以至于在后来的讼争中出于劣势。
他不熟悉法律程序(即游戏规则),不能提供有力证据,不肯请家庭法的专业律师而坚持请一个版权法律师,他信任的朋友来代理孩子的案件,为自己辩护。
对方律师精于此道,指责大同有----大同设计的电玩英雄,偷仙桃,毁丹炉,按照西方人的价值观,就是无视职责,肆意侵犯私有财产,是典型的流氓行径。
这个精刮刮的律师为了赢官司,刻意对断章取义,恶意误读,把反抗的英雄说成无赖。
大同不知对方已设计好陷阱要激怒他,果然失去理智,同时也失去大好机会,落入下风…… 尽管八个春秋能让人学会很多,尽管电影的结局是云开月明,翻盘大圆满,异乡游子的血脉亲情却遭受他者的质疑,身份认同也大受打击,我怎么都觉得不是滋味。
《刮痧》一部优秀的电影作品,故事情节至真至纯,让人感念,催人泪下。
影片演绎了人世间的亲情、爱情、友情以及对社会和谐地渴求、向往,同时,由于文化的差异而导致的跨文化交际的失败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故事发生在圣路易斯——美国中部密西西比河畔的城市,男主角许大同来美八年,事业有成,家庭美满,作为一位游戏开发人员,新研制开发游戏销路畅通,在年度行业颁奖大会上,他激动地告诉大家:我爱美国,我的美国梦终于实现了。
然而接下来的发生的一件事却使他梦中惊醒,儿子丹尼斯发烧肚子疼,刚来美国的爷爷由于看不懂药瓶上的英文说明而采用中国传统的中医疗法“刮痧”给孙子治病,而这恰恰成了许大同一次小小意外事故后虐待孩子的证据,法庭上一个又一个意想不到的证人和证词使他百口难辩,最终失去了对儿子的监护权。
为了能让即将回家的老父亲见上孙子一面,许大同触犯法律把儿子从儿童福利院“偷”了出来;为了让儿子回到幸福的家而被迫与妻子分居;为了抢回给儿子的礼物而近乎疯狂的与强盗大打出手;为了圣诞夜和家人团聚而冒着被摔死的危险毅然顺着管道爬上位于九楼的家......一幕一幕,让人心潮澎湃,久久回味,深深思索。
《刮痧》所表现的中国人和美国人的差异,不仅在中美两国的法律、道德标准等方面,而且触及法理、观念,甚至中医理论等诸多议题。
由于时空上的差异,造成了中美—东西方文化、观念上的不同,进而表现为行为上的冲突。
差异性从时间上来说,主要表现为国家的传统与现代之间的矛盾;从空间上来说,由于各国在地域、历史、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了中西方的差异,表现为民族传统精神背景、文化背景、哲学背景等方面。
所以,在分析影片时,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具体的故事情节方面,而要从大的文化背景下,从历史的传统等方面进行分析。
我们先来从文化的渊源方面来看,首先,中西方在哲学观上是不同的,西方崇尚理性主义的实证论,它的医学——解剖学,也是建立在这种哲学思想上,所以对“刮痧”这种口耳相传的经气之学是不能理解的;而中国哲学的特点是“天人合一”,就是要探索自然与人类的关系问题。
儒家重人文道德,教人如何做人;道家重宇宙的演化,教人适应自然。
在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庭上,当许大同给他们讲述“刮痧”的原理时,在场的美国人的表现,法官听不懂他的辩词,以为他是在乱讲,甚至于他的辩护律师都不能在这方面理解他。
其次,在意识方面,中国看重的是群体意识,重视整体的价值,认为人应该为家庭社会做贡献;而西方强调的是个人主义,追求个人自由、自由思考和选择。
影片中我们也能看出许大同为了不让老父亲担心,如何和妻子痛苦地隐瞒事情的真相;为了让即将回国的老父亲见上孙子一面,如何艰苦的把丹尼斯从儿童福利院“偷”了出来。
中国人是相当重视家庭伦理的,他们重视每个人在家庭社会中的位置,强调家的观念与感情。
西方文化由于一直尊重个人的观念,他们从小就接受了“独立精神”教育,和家庭的感情较为淡薄。
美国父母相当尊重孩子的行动自由,在大原则的范围内,任子女自由发展。
再次,中国人的思维模式是综合的,承认整体和事物间的普遍联系,追求人与自然的完美统一。
而西方的思维模式是分析式的,这种思维文化群体的形成较为正式,权利、责任及身份的分配井然有序。
所以,对中国人来说,美国思维似乎冷漠、不讲人情;而西方人认为中国人思维模糊不清。
我们再来看观念文化方面的差异,它是深层次的文化差异,比如人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社会心态、审美观念等。
一个人可以在另一种文化中生活很长时间,掌握其语言,了解其习俗,但可能不理解其价值观中的某些部分,许大同就是活生生的一个例子。
因为在深层文化上,许大同代表的仍是中国的传统文化,这具体体现在处事观、家庭观、朋友观等方面。
在处事观方面,美国人喜欢面对事实,表明自己的观点,,并掌握可靠的信息。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美国人处理问题以事实为基础,就事论事。
而中国人在事实面前,人情似乎显得更重要些。
在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庭上儿童福利局所列出的一个个证据,请出的一个个证人是多么的具有说服力,虽然在中国人看来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而许大同所叙述的只是他如何如何爱自己的儿子,却没有有力的证据;影片中还有一个细节,就是两个孩子打架,许大同当着昆兰的面打了孩子一巴掌,后来他对昆兰说:“我打孩子是为了表示对你的尊重,是给你面子。
”这儿就牵扯着东西方对孩子的态度问题。
中国人把孩子当作一个私有财产,是我生的就属于我。
虽然许大同认为打孩子是给朋友的尊重,但在昆兰看来,打人是犯法的,无论打的是谁。
美国人认为父母、子女是平等的,父母很少为孩子决定什么事情,而是让其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奋斗。
在朋友观方面,东西方文化中也包含着不同的意义。
Edward Stewad&Milton Bennet这样论述美国人的朋友关系:“虽然美国人保持许多友好的非正式关系,但是他们极少有那种很深而又维系多年的关系。
理想的境界是美国式的友谊,建立在自然发生、相互吸引以及温馨的个人感情的基础上。
人们选择自己的朋友,同时,他们又把朋友关系与社会或工作义务分开。
” 在中国,情形有所不同。
交朋友讲究的是时间愈长愈好,承担的义务愈多愈好。
理想的境界是为朋友两肋插刀,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中国人对于朋友的期望值很高,若有困难,应该倾囊相助。
当昆兰指证许大同打过孩子时,许大同指责昆兰“我一直把你当朋友,但你却在法庭上出卖我!”而昆兰感到很委屈和不解:“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诚信是美国人最基本的美德之一,你让一个美国人撒谎也相当于让他放弃基本的价值观。
影片在表现中美差异的同时,也表达了对文化趋同、文化融合的一种向往。
从昆兰走过唐人街的瓷器店,亲身尝试“刮痧”中;从许大同摆脱险情,楼下警察、居民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中,从他爬上九楼的家,昆兰一家和儿童福利院的领导向他祝贺圣快乐,欢迎回家中,观众好象看到了西方人传过了中西文化的壁垒,开始接近中国的传统文化,最终还是人间的真情战胜了一切。
故事的结局固然完美,但是也决不能忽视文化差异性的一面,这就要求我们加强交流和沟通,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一个“大同”的世界真的会出现在我们面前
求。
世界名画鉴赏 1500字左右。
。
。
最好是油画,
《记忆的永恒》,达利作,1931年,布上油画,24x33厘米,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藏。
“除了毕加索,萨尔瓦多·达利也许是最为知名的二十世纪画家。
”这是道恩·艾兹(英)在他所著的《达利》一书中的开场白。
确实,在超现实主义画派中,达利(Salvador Dali,1904—1989)比其他画家更加声名显赫,或者可以说“臭名昭著”——这不仅仅因为他的那些想象力丰富得令人震惊的画面,更因为他那古怪得让人侧目的形象和行为。
我们不能不承认他是个天才,无论从艺术的角度还是从自我宣传的角度。
他一本正经地宣称自己和疯子的区别在于他不发疯。
他精心侍弄他的小胡子,使之成为其身体上的一道独特风景线。
他在画布上“做梦”,表现性、战争、死亡等非理性主题。
达利1904年5月11日生于加泰罗尼亚,曾就学于马德里的圣费尔南多学院,不过分别在1923年和1926年两度被逐出校门。
他曾经专门学习过学院派方法,并对立体派、未来派等作过尝试探索。
1927年他完成了第一幅超现实义油画《蜜比血甜》,并于1929年夏天正式加入超现实主义阵营。
达利称得上是一名天生的超现实义者,他的绘画是细致逼真与荒诞离奇的奇怪混合体。
《记忆的永恒》受到弗洛依德的启迪,表现了一个错乱的梦幻世界。
我们看到,清晰的物体无序地散落在画面上。
那湿面饼般软塌塌的钟表尤其令人过目难忘。
无限深远的背景,给人以虚幻冷寂,怅然若失之感。
达利的绘画往往是支璃破碎的,充分展示了无意识的梦幻场景。
但实际上,这些看似偶得的幻觉形象,必定经过了画家相当的努力;而看似无意识的画面,必定是有意识计划的结果,甚至是惨淡经营的结果。
《记忆的永恒》也不例外。
弗洛依德曾这样对达利说,“你的艺术当中有什么东西使我感兴趣?不是无意识而是有意识。
”作于1931年的油画《记忆的永恒》典型地体现了达利早期的超现实主义画风。
达利承认自己在《记忆的永恒》这幅画中表现了一种由弗洛伊德所揭示的个人梦境与幻觉,是自己不加选择,并且尽可能精密地记下自己的下意识,自己的梦的每一个意念的结果。
而为了寻找这种超现实的幻觉,他曾去精神病院了解患病人的意识,认为他们的言论和行动往往是一种潜意识世界的最真诚的反映。
达利运用他那熟练的技巧精心刻画那些离奇的形象和细节,创造了一种引起幻觉的真实感,令观众看到一个在现实生活中根本看不到的离奇而有趣的景象,体验一下精神病人式的对现实世界秩序的解脱,这也许是超现实主义绘画的真正的魅力所在。
而达利的这种将幻觉的意象与魔幻的现实主义作对比的手法,更使得他的画在所有超现实主义作品中最广为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