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忘不了吃 莫言 原文
忘不了吃 数年前曾写过两篇有关吃的小文章,一篇题名《吃相凶恶》,一篇题名《吃的耻辱》。
原本是为应付约稿随笔涂鸦,没承想发表之后,竟被几个江南才子当着我的面劈头盖脸一阵夸奖,弄得我晕头转向、不辨真假,回来就发扬小车不倒只管推的精神,继续吃下去,准备一直吃倒胃口为止。
我也清楚这等鸡零狗碎的破事不值得写,我也很想写点高雅的东西,我也很想让自己的文章透出一点贵族气息或是进步气息,但乌鸦怎能叫出凤凰的声音
秃鹰怎能走出仙鹤的舞步
那么,请正人君子原谅,请与我同志者笑读,咱这就开吃。
吃字拆开,就是口和乞,这个字造得真是妙极了。
我原以为吃是契的简化,查了《辞海》,才知契是吃的异体。
口的乞求,口在乞求,一个吃字,馋的意思有了,饿的意思有了,下贱的意思也有了。
想这造吃的人,必是个既穷又饿的,如果让林黛玉或是刘文彩造这个字,不会是现在这样子。
因为他们一天到晚都腹胀得难受,应该是食物乞求他们的口:小姐呀,老爷呀,求求你们吃掉我们吧。
由此可见,语言文字确实是有阶级性的,不仅仅是些抽象的符号。
忽然记起,某人给某报写创刊某某周年的贺词时,竟把这张报纸称为你?摇,原来报纸也分公母,真是妙极了。
言归正传:话说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的时候,我在单位听领导传达中央文件,文件的内容是一位中央首长的讲话,讲话的主要内容是国人的吃饭问题。
首长说人人都有一个口,张口就是一个洞,十亿人民齐张口,想想是个多大的洞吧,大概比天安门广场还要大,你说可怕不可怕
我们领导借题发挥道:如果说这些口都是些樱桃小口,倒进去一茶盅米汤便能灌满,问题也还不算十分严重,可这些口偏偏以鲁智深、猪八戒式居多,三大海碗米汤灌进去只是个半饱,所以呀,我们领导说: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吃饱,还是饥饿,就成为一个问题。
现在还是不是一个问题
将来会不会成为一个问题
上边所写,东拉西扯,就算是一个帽吧,进入正文,还是要写我的吃史。
频频谈我,令人生厌,生厌就生厌,我也没法办,你吃白面饼,我吃山药蛋。
山药蛋真是一种雅俗共赏的美好食物,皇上爱吃百姓也爱吃,烧着好吃煮着也好吃,煎着好吃熬着也好吃,山药蛋哦,你的名字叫美丽
哦,山药蛋,多少谎言假借了你的名字,如果你就是土豆的话。
话分两头,抛下这土豆咱暂且不说,还是说我: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活了四十二岁,换言之,已经吃了四十二年。
尽管我好用工笔写文章,但要我把这四十二年里塞到肚子里的东西全部罗列出来,那我就去吃耗子药拉倒,因此我只能择其要者而记之。
孔夫子说食色性也,应该是对成年人而言。
对小孩子来说,色还不成为一个问题(西方人被弗罗伊德得早熟另当别论)。
对我这样的人来说,二十岁以前,色也不是一个重要问题,因为从我有记忆力起,就一直饥肠辘辘。
这样说很可能又要招致一些好汉们的痛骂,给我扣上一顶给社会主义抹黑的大帽子。
但事实如此,饿肚子既不光荣也不美好,何必假造。
但有没有炫耀苦难的意思呢
有,的确是有,这是我跟着你们学的。
我生于1955年,那是新中国的第一个黄金时代。
据老人们说,那时还能吃饱肚皮。
但好景不长,很快就大跃进了,一跃进就开始挨饿。
我记得最早的一件事是跟着母亲去吃公共食堂。
端着盆子提着罐,好几个村的人挤在一起排队,领一些米少菜多的稀粥,很少有干粮。
我记得我家邻居的一个男孩把一罐稀粥掉在地上,罐碎粥流。
男孩的母亲一边打着那男孩一边就哭了。
男孩高喊着:娘哎,别打了,快喝粥吧
他忍着打趴在地上,伸出舌头,舔地上的粥吃。
他说,娘,快喝,喝一点赚一点。
他的母亲,听了他的话,跪在地上,学着儿子的样子,舔粥吃。
在场的人,无不夸奖那男孩聪明,都预见到他的前途不可限量。
果然是人眼似秤,那当年的男孩,现在已是我们村的首富。
他靠养虫致富。
养蝎子,养知了猴,养豆虫,高价卖给大饭店和公家的招待所。
他看准了有钱的人和有权的人嘴巴越来越尖,口味越来越刁,他们拒绝大鱼和大肉,喜欢吃奇巧古怪,像可爱的小鸟。
眼光就是金钱。
他说下一步要训练贵人们吃棉铃虫。
公共食堂垮台后,最黑暗的日子降临了。
那时不但没饭吃,连做饭吃的锅都没有了。
好多人家用瓦罐煮野菜。
我家还好,大炼钢铁期间我从废铁堆里捡了一个日本兵的破钢盔戴着玩,玩够了就扔到墙旮旯里。
祖母就用钢盔当了锅。
瓦罐不耐火,几天就炸;弄得灰飞烟灭,狼狈不堪。
我家的钢盔系精钢铸造,传热快捷,坚硬无比,不怕磕碰,不怕火烧,真是一件好宝贝。
祖母用它煮野菜,煮草根,煮树皮,煮了一盔又一盔,像喂小猪一样喂着我们兄弟姐妹,度过了可怕的饥馑之年。
很多文章把三年困难时期写得一团漆黑,毫无乐趣,这是不对的。
起码对孩子来说还有一些欢乐。
对饥饿的人来说,所有的欢乐都与食物相关。
那时候,孩子们都是觅食的精灵,我们像传说中的神农一样,尝遍了百草百虫,为扩充人类的食谱作出了贡献。
那时候的孩子,都挺着一个大肚子,小腿细如柴棒,脑袋大得出奇。
我是其中的一员。
我们成群结队,村里村外地觅食。
我们的村子外是望不到边的洼地。
洼地里有数不清的水汪子,有成片的荒草。
那里既是我们的食库,又是我们的乐园。
我们在那里挖草根挖野菜,边挖边吃,边吃边唱,部分像牛羊,部分像歌手。
我们是那个时代的牛羊歌手。
我难忘草地里那种周身发亮的油蚂蚱,炒熟后呈赤红色,撒上几粒盐,味道美极了,营养好极了。
那年头蚂蚱真多,是天赐的美食。
村里的大人小孩都提着葫芦头,在草地里捉蚂蚱。
我是捉蚂蚱的冠军,一上午能捉一葫芦。
我有一个诀窍:开始捉蚂蚱前,先用青草的汁液把手染绿,就是这么简单。
油蚂蚱被捉精了,你一伸手它就蹦。
我猜它们很可能能闻到人手上的味道,用草汁一涂,就把味道遮住了。
它们的弹跳力那么好,一蹦就是几丈远。
但我的用草汁染绿了的手伸出去它们不蹦。
为了得到奶奶的奖赏,我的诀窍连爷爷也不告诉。
奶奶那时就搞起了物质刺激,我捉得多,分给我吃的也就多。
蚂蚱虽是好东西,但用来当饭吃也是不行的。
现在我想起蚂蚱来还有点恶心。
吃过蚂蚱,不久就是夏天。
夏天是食物最丰富的季节,是我们的好时光。
60年代雨水特别多,庄稼大都涝死。
洼地里处处积水,成了一片汪洋。
各种鱼从天上掉下来似的,品种很多,有的鱼连百岁的老人都没见过。
我捕到一条奇怪的鱼。
它周身翠绿,翅尾鲜红,美丽无比。
此鱼如养在现在的鱼缸里,必是上品,但吃起来味道腥臭,难以下咽。
洼地里的鱼虽多,但饥饿的人比鱼还要多,那时又没有现在这么先进的捕鱼工具,所以后来要捕到几条鱼也就不容易了。
捕不到鱼,也饿不死我们。
我们从水面上捞浮萍,水底捞藻菜,熬成鲜汤喝。
所以老人说,水边上饿不死人。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
鱼虾不多照样有,又有螃蟹横行来。
秋风凉,豆叶黄,蟹脚痒。
成群结队的螃蟹沿河下行,爷爷说它们要到海里去产卵,我认为它们更像去开什么重要会议。
螃蟹形态笨拙,但在水中运动起来,如风如影,神鬼莫测,要想擒它,绝非易事。
要想捉螃蟹,必须夜里去。
身披蓑衣,头戴斗笠,手提马灯,悄悄前行,最忌咋呼。
我曾跟着六叔去捉过一次螃蟹,神秘新奇,趣味无穷。
白天,六叔就看好了地形,用高粱秸在河沟里扎上一道栅栏,留上一个口子,在口子上支上一货口袋网。
夜气浓重,细雨朦胧,身体缩在大蓑衣里,耳听着蛐蛐的声音,借着昏黄的灯光,看着螃蟹的大队沿着栅栏爬上来……这样的经历终生难忘。
螃蟹好吃,但舍不得吃。
将它们用细绳绑成一串,让它们吐出团团泡沫,噼哧噼哧地细响着。
把它们提到集上去,三分钱一只卖给公社干部,换来钱买些霉高粱米、棉籽饼什么的,磨成粉,掺上野菜,能顶大事儿。
过苦日子,决不能贪图嘴巴痛快,要有意识地给嘴巴设置障碍、制造痛苦。
秋天,草籽成熟。
最好吃的草籽是水的种子。
这东西很像谷子,带着壳磨碎,做成窝头蒸熟,吃到嘴里嚓嚓响,很是精彩。
秋天好吃的虫儿很多,除了形形色色的蚂蚱,还有蟋蟀。
深秋的蟋蟀黑得发红,肚子里全是子儿,炒熟了吃,有一种奇异的香气。
捉蟋蟀比捉蚂蚱难度大一些,这虫儿不但蹦得好,还会钻地洞。
还有一种虫儿,现在我知道它们的名字叫金龟子,是蛴螬的幼虫,像杏核般大,全身黑亮,趋光,晚上往灯上扑,俗名瞎眼撞。
这虫儿好聚群,停在枝条或是草棵上,一串一串的,像成熟的葡萄。
晚上,我们摸着黑去撸瞎眼撞,一晚上能撸一面口袋。
此虫炒熟后,那滋味又与蟋蟀和蚂蚱大大的不同。
还有豆虫,中秋节后下蛰。
此物下蛰后,肚子里全是白色的脂油,一粒屎也没有,全是高蛋白。
进入冬天就惨了。
春夏秋三季,我们还能捣弄点草木虫鱼吃吃,冬天草木凋零,冰冻三尺,地里有虫挖不出来,水里有鱼捞不上来。
但人的智慧是无穷的,尤其是在吃的方面。
大家很快便发现,上过水的洼地地面上有一层干结的青苔,像揭饼一样一张张揭下来,放在水里泡一泡,再放到锅里烘干,酥如锅巴。
吃光了青苔,便剥树皮。
剥来树皮,用斧头剁碎、砸烂,放在缸里泡,用棍子拼命搅,搅成糨糊状,煮一煮就喝。
吃树皮的前半部分的工序和毕升造纸的过程差不多,但我们造出来的不是纸。
从吃的角度来说,榆树皮是上品,柳树皮次之,槐树皮更次之。
很快,村里村外的树都被剥成裸体,十分可怜的样子,在寒风中颤抖着。
在这危急的关头,政府不知从哪里调拨来救济粮。
所谓救济粮,根本不是粮,而是一些发霉的萝卜叶子一类的东西,挤压成件。
现在拿那样的东西喂猪,猪也不会吃。
但在当时确是货真价实的宝贝。
分配时人人都红着眼,盯着秤杆,一星一点,秤高秤低,都十分计较。
这种东西也不是常有的,总是在人们饿得即将停止呼吸时,才会发放一次,可见国家也是相当的困难。
发放救济粮的钟声敲响时,连躺进棺材里的人也会蹦出来。
这当然是夸张。
那时候,人死得太多,哪里还有什么棺材。
死了,好歹拖出去,让狗吃了拉倒。
那是狗的黄金岁月,吃死人吃的,都疯了,见了活人也往上扑。
有人可能要说:你们为什么不去打狗吃呀
狗肉营养丰富,味道鲜美。
你问得好,你这念头,我们早就想到了,可我们腿肿得如水罐,走两步就喘息不迭,根本不是狗的对手。
与其说去打狗,勿宁说去给狗加餐。
如果有枪,勾一下扳机的力气还是有的。
但在那种情况下,老百姓手里要有了枪,什么样的坏事干不出来呢
公社书记和公安人员手里倒是有枪,但他们有粮吃,不必去打狗吃。
他们嫌吃死人的狗太脏,提着枪去打野兔、大雁、水鸭子什么的佐餐。
大概是1961年的春节吧,政府配给我们每人半斤豆饼,让我们过年。
领取豆饼的场面真是欢欣鼓舞的场面。
有的人,用衣襟兜着豆饼,一边往家走,一边往嘴里塞。
我家邻居孙大爷,人没到家,就把发给他家的豆饼全都吃光了。
他一到家就被老婆孩子给包围了,骂的骂,哭的哭,恨不得把他的肚皮豁开,把豆饼扒出来。
可见爱在饥饿的人群里,要大打折扣。
孙家大爷躺在地上,面如灰土,眼泪汪汪,一声不吭,任凭老婆孩子撕掳踢打。
孙家大爷当天夜里就死了。
他吃豆饼太多,口渴,喝了足有一桶水,活活给胀死了。
那时我们的胃壁薄得如纸,轻轻一胀就破了。
孙大爷死了,他的老婆孩子,没掉一滴眼泪。
多少年后提起来,孙大奶奶还恨得牙根痒痒,骂老头子吃独食,连一点人味都没有,死不足惜。
这次年关豆饼,胀死了我们村十七个人,教训很深刻。
后来我在生产队饲养室里喂牛,偷食饲料豆饼时,总是十分节制,适可而止,生怕蹈了孙大爷的覆辙。
那几年里,母亲经常对我们兄弟讲述她的一个梦。
她梦到自己在外祖父的坟墓外边见到了外祖父。
外祖父说他并没有死去,他只是住在坟墓里而已。
母亲问他吃什么,他说:吃棉衣和棉被里的棉絮。
吃进去,拉出来;洗一洗,再吃进去;拉出来,再洗一洗……母亲狐疑地问我们:也许棉絮真的能吃
度过60年代初期,往后的岁月还是苦,但比较起来就好多了。
文化大革命期间,村里经常搞忆苦思甜运动,大家一忆苦,总是糊糊涂涂地忆到1960年。
一忆到1960年,干部们就跳起来喊口号,一是要打倒苏修,二是要打倒刘邓,干部们说1960年的饥荒是刘邓串通了苏修卡中国人的脖子造成的。
我们明知道这是胡说,但谁也不去装明白。
一直到了70年代中期,还是不能放开肚皮吃,但比较1960年那是好多了。
我从小饭量大,嘴像无底洞,简直就是我们家的大灾星。
我不但饭量大,而且品质不好。
每次开饭,匆匆把自己那份吃完,就盯着别人的饭碗号啕大哭。
母亲把自己那份省给我吃了,我还是哭。
一边哭着,一边公然地抢夺我叔叔的女儿的那份食物。
那时我们尚未分家,一家老小,有十三口之多。
在这样的大家庭里,母亲是长媳,一直忍辱负重,日子本来就很难过,我的无赖,更使母亲处境艰难。
夺我堂姐的食物吃,确是混账。
我婶婶的脸色难看,说出的话像毒药一样,一句句都是冲着母亲来的。
母亲只好骂我,向婶婶赔礼道歉。
这是我一生中最坏的行为,至今我也不能原谅自己。
长大后我曾向堂姐说起过此事,她淡然一笑,说不记得了。
母亲常常批评我,说我没有志气。
我也曾多次暗下决心,要有志气,但只要一见了食物,就把一切的一切忘得干干净净。
没有道德,没有良心,没有廉耻,真是连条狗也不如。
街上有卖熟猪肉的,我伸手就去抓,被卖肉人一刀差点把手指砍断。
村里干部托着一只香瓜,我上去摸了一把,被干部一脚踢倒,将瓜砸在头上,弄得满头瓜汁。
那些年里,我的嘴巴把我自己搞得人见人厌,连一堆臭狗屎都不如。
吃饱了时,我也想痛改前非,但一见好吃的,立刻便恢复原样。
长大后从电视上看到鳄鱼一边吞食一边流泪的可恶样子,马上就联想到自己,我跟鳄鱼差不多,也是一边流泪一边吃。
在家里如此,出去也如此。
我去偷生产队里的马料吃,被保管员抓住,将脑袋按到沤料的缸里,差点呛死。
我去偷拔人家的萝卜,被抓住,当着数百名民工的面,向毛主席的画像请罪。
我去生产队的花生地里偷扒刚种下的花生吃,中了药毒,差点要了小命--花生米是用剧毒农药浸泡过的。
至于偷瓜摸枣,更是常事。
有时被捉住,有时捉不住。
被捉住就挨顿揍,捉不住就如同打了一个大胜仗。
有一次我去偷临村的西瓜,被看瓜人发现,那愣头青端起土炮就搂了火,扑通一声巨响,惊天动地,打倒了一片玉米,吓得我屁滚尿流。
想跑,腿挪不动,被人家当场活捉,用土炮押送到学校去,成了轰动学校的新闻。
与吃有关的恶心经历窝囊事,写成文那真叫罄竹难书。
这几年在远离家乡的地方,偶尔也敢人模狗样一下,但一回到家乡,马上就像一条挨了痛打的狗,紧紧地夹起尾巴,生怕一翘尾巴引起乡亲们的反感,把我小时候那些丑事抖搂出来。
有人硬说我对军队没有感情,这是让我不能接受的。
挂在嘴上的感情多半虚假,藏在心里的才有质量。
我当兵之后才真正填饱了肚子,有了一些人的尊严,就冲着这一点,也不敢对军队没有感情。
当兵临走前,村里的几个复员兵来给我传授他们在部队积累的宝贵经验。
他们说:如果吃面条,第一碗捞半碗,连吹带搅和,凉得快,吃得也快。
吃完这半碗,再去狠狠地盛来冒尖一碗,慢慢地吃。
如果第一碗就盛得很满,等你吃完再去捞时,锅里就只剩下汤水了。
如碰上吃米饭,万万不可咀嚼,只要一咀嚼,南方兵就发笑。
我到了部队,才发现那些复员兵纯粹是在胡说八道。
新兵连生活差一些,分到新单位,简直就是上了天堂。
我们那单位,只有十几个人,却种了五十多亩地,每年种两季,一季小麦,一季玉米。
小麦磨成精粉(我们只吃精粉),玉米用来喂猪。
你就想想我们那单位的生活吧。
战友的父亲来队吃了几天,感叹不已,道:什么是共产主义
这就是了。
我从新兵连下到新单位,第一顿吃了八个馒头,自觉不好意思,更怕给领导造成不良印象,影响了进步,才意犹未尽地住了嘴。
就这样也把炊事班长吓了一跳,跑去向管理员汇报情况,说管理员大事不好了
管理员说有什么大事不好了,难道是鬼子又进了村子吗
炊事班长说鬼子倒是没有进村,但是来了几个新兵,个个都是饭桶,吃得最少的那个,一顿饭还吃了八个馒头。
管理员说我就怕他们不能吃,能吃的兵必能干,不能吃的也不能干,我们的粮食大大的有。
明天就给我杀猪,给这几个小子油油肠子。
第二天果然宰了一头大肥猪,切成拳头大的块儿,红烧了半锅。
馒头是新蒸的,白得像雪花膏似的,猪肉炖得稀烂,入口就会融化。
啥叫幸福
啥叫感激涕零
啥叫欣喜若狂
这就是了。
这顿饭吃罢,我们几个新兵,走起路来都有些摇摇晃晃,吃猪肉吃醉了。
我个人的感觉是肚腹沉重,宛若怀了一窝猪崽。
这一顿真正叫过瘾。
二十年来第一次,就此逝世也不冤枉。
但后遗症很大,我整夜在球场上溜达,一股股的荤油像小蛇一样,沿着喉咙往上爬,嗓子眼像被小刀子割着似的。
第二天还是大白馒头红烧肉,我们开始羞羞答答,挑拣瘦肉吃,吃起来也有些文质彬彬了。
管理员骂道:原以为来了几条梁山好汉,却原来也是些松包软蛋。
又过了几十年,当我成了所谓的作家之后,在一些宴席上,又吃到了蚂蚱、蟋蟀、豆虫等昆虫,又吃到了当年吃坏了胃口的野草、野菜,满桌的鸡鸭鱼肉反而无人问津。
村里的首富,竟是一个养虫的专业户。
我想,怪不得哲人们说两极相通,原来饿极了和饱极了都要吃草木虫鱼,就像北极和南极都是冰天雪地一样。
《忘不了吃》的读后感和社会背景是什么
数年前曾写过两篇有关吃的小文章,一篇题名《吃相凶恶》,一篇题名《吃的耻辱》。
原本是为应付约稿随笔涂鸦,没承想发表之后,竟被几个江南才子当着我的面劈头盖脸一阵夸奖,弄得我晕头转向、不辨真假,回来就发扬小车不倒只管推的精神,继续吃下去,准备一直吃倒胃口为止。
我也清楚这等鸡零狗碎的破事不值得写,我也很想写点高雅的东西,我也很想让自己的文章透出一点贵族气息或是进步气息,但乌鸦怎能叫出凤凰的声音
秃鹰怎能走出仙鹤的舞步
那么,请正人君子原谅,请与我同志者笑读,咱这就开吃。
吃字拆开,就是口和乞,这个字造得真是妙极了。
我原以为吃是契的简化,查了《辞海》,才知契是吃的异体。
口的乞求,口在乞求,一个吃字,馋的意思有了,饿的意思有了,下贱的意思也有了。
想这造吃的人,必是个既穷又饿的,如果让林黛玉或是刘文彩造这个字,不会是现在这样子。
因为他们一天到晚都腹胀得难受,应该是食物乞求他们的口:小姐呀,老爷呀,求求你们吃掉我们吧。
由此可见,语言文字确实是有阶级性的,不仅仅是些抽象的符号。
忽然记起,某人给某报写创刊某某周年的贺词时,竟把这张报纸称为你?摇,原来报纸也分公母,真是妙极了。
透明的红萝卜读书笔记
《透明的红萝卜》读后感对于莫言的作品,我读得不是很多,只是略读过他的几篇小说,对于作者的生活写作背景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所以在写之前,我查阅了关于《透明的红萝卜》的相关资料,对于他这样的大有影响的成名作,我还是不敢妄加评论的。
篇小说是要多读几遍才能慢慢体会,慢慢感受的。
第一次读莫言的作品的人会有些感觉晦涩难懂。
下面我就我自己对文章部分想法分享给大家,为看完文章有些的困惑的读者提供一点参考。
我最想跟大家分享的是大多数人看完后最为困惑的一个地方,那就是小说为什么题为“透明的红萝卜”。
透明红萝卜的第一次出现,就已经在文章后半部了,这也是文章的高潮部分。
“泛着青蓝幽幽光的铁砧子上,有一个金色的红萝卜。
红萝卜的形状和大小都象一个大个阳梨,还拖着一条长尾巴,尾巴上的根根须须象金色的羊毛。
红萝卜晶莹透明,玲珑剔透。
透明的、金色的外壳里苞孕着活泼的银色液体。
红萝卜的线条流畅优美,从美丽的弧线上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
光芒有长有短,长的如麦芒,短的如睫毛,全是金色,……”读完全文,我们不难发现,如果去掉萝卜,其实这还是个完整的故事。
那莫言为什么要加上萝卜这个意象呢
而且还是透明的
就我自己的理解来说,因为小时候的饥饿经历,莫言的小说对“吃”“喝”一直是情有独钟的。
在《透明的红萝卜》的开头部分,生产队长正是一边咬着手里的高粱面饼子,一边去敲出工钟的。
吃,比一天内的任何一种工作都要来得早、来得重要。
这里,莫言还特别地写到队长的吃的活动结束的情形:“走到钟下时,手里的东西全没了,只有两个腮帮子像秋田里搬运粮草的老田鼠一样饱满地鼓着。
”红萝卜每每出现在饥饿(无论是“食物”还是其他,第一次是出于对食物的渴望;第二次寻找红萝卜中出现了菊子姑娘和小石匠在黄麻地里的一幕;第三次是小铁匠在无意中伤害了心爱的姑娘之后的困兽之举)需要觅食的情况下,因此莫言用作为食物的红萝卜来统领一切应该是有道理的。
其次,为什么要强调萝卜是“透明”。
我们知道伴随着透明的红萝卜这个意象之后是两次争夺,第一次黑孩和小铁匠争夺作为食物的红萝卜,这个萝卜在黑孩眼中是神圣的理想的,因此带有金色的光环;而小铁匠与黑孩的争夺却有一点赌气的成分,是被小石匠与菊子姑娘的亲热激发出来的占有欲的爆发。
而结果,在小石匠与菊子姑娘的逼迫下,萝卜被小铁匠扔到了水中,水中月镜中花,永远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象征,在这场争斗中,黑孩与小铁匠都是可悲的失败者,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虽然失去的只是一个萝卜,黑孩心中的美的理念却动摇了,这对他打击很大,可以忍受一切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的他,这时候却软软地倒在小石匠与菊子姑娘中间。
这样,他后来的苦苦寻觅也可以解释了(黑孩是如此的执著,以至于他把萝卜地里的每一个萝卜都拔下来举到阳光下端详)。
第二次争夺是发生在小铁匠和小石匠之间,这个前面已有说明。
但为什么文章中黑孩会选择萝卜而不是同样能果腹的地瓜呢
这就和莫言的童年经历有关。
在12岁那年,莫言也曾给铁匠拉风箱,也曾在附近的地里偷过一个红萝卜,结果呢,当他正坐在那儿狼吞虎咽时,就被一个贫农逮住,揍了一顿,还把他的一双鞋剥下来,送到工地交给了头。
领导就叫他向毛主席请罪,工地上二百多人黑鸦鸦站成一片,领导把毛主席像高高举起来,这个十二岁的孩子跪下,哭道:我罪该万死,我罪该万死。
回家后,还被家里人打了个半死,还因此连累了本来可以参军的哥哥。
这种童年的耻辱是刻骨铭心的,莫言就自然而然地把它带到了自己的小说中。
而这个萝卜为什么还是透明的呢
我想莫言是想让这种赤裸裸的对吃的渴望,多少带上一些理想的色彩,使人们对那个由于饥饿而人情淡泊的时代,还不至于彻底绝望。
因为透明,“红萝卜”在这里还是一个“美”的意象,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有人曾经问过莫言:透明的红萝卜究竟象征着什么
莫言说“大概的意思也许能说出来,说清了也难”。
为什么连作者自己都说不清楚呢
我想,作家是把笔尖插进小说人物的无意识领域中去了。
在谈创作灵感时,莫言曾说:我写这篇小说的时候,已经听老师讲过很多课,构思时挺省劲的,写作时没有什么顾忌。
我跟几个同学讲过,有一天凌晨,我梦见一块红萝卜地,阳光灿烂,照着萝卜地里一个弯腰劳动的老头;又来了一个手持鱼叉的姑娘,她叉出一个红萝卜,举起来,迎着阳光走去。
红萝卜在阳光下闪烁着奇异的光彩。
我觉得这个场面特别美,很像一段电影。
那种色彩、那种神秘的情调,使我感到很振奋。
其他的人物、情节都是由此生酵出来的。
当然,这是调动了我的生活积累,不足的部分,可以用想象来补足。
这段话中有两个要点值得我们推敲的。
其一是“老师讲过的很多课”对创作这篇小说的影响。
显然,这是指课堂上的文学理论对创作的指导作用。
其二是作家的一个梦直接给小说创作带来灵感。
把这两点联系起来看,如果老师讲的课和作者的梦一定有一个契合点的话,那么这个契合点应该就是“无意识”了。
当然以上只是对该小说冰山的一角进行了一些讨论,整个作品的艺术文化价值,我还不能赏析出来。
我对整部作品的总体看法是,莫言对这篇小说的构思是新颖别致的。
他颠覆了主题先行的创作模式,首先捕捉的是一个金色红萝卜的意象,然后内心产生一种感受,这种感受不断膨胀,最后成就全篇。
这是一种“内省型的思维方式”,带有明显的个人色彩且感情真挚。
求古诗词名句
这也太多了吧,唐诗300首里面找嘛,要多少有多少。
一部外国电影,讲的是天才发明家去拿诺贝尔奖的故事,这部电影叫什么名字
1、《柳暗花明》,原著作者:爱丽丝·门罗[加拿大],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柳暗花明Away from Her(2006)门罗的中短篇小说读起来像长篇一样,不是说琐碎冗长,而是有丰沛绵长的感觉。
改编她的小说,无需像李安操作张爱玲的《色戒》那样,在小说的基础上不断添加枝叶。
《柳暗花明》讲的是老年人的情感,同为女性的导演萨拉·波莉不像《爱》的导演迈克尔·哈内克,冷冷地刻画了老之残酷的形态,一起慢慢变老,是最浪漫的事,也是最残酷的事,她的电影没有回避令人难堪的细节如老年人的性,但整体上一直散发着温暖的光晕。
2、《红高粱》,原著作者:莫言[中国],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红高粱Red Sorghum(1987)即便不能说是华语之最,《红高粱》至少也是最有力量的华语电影之一。
张艺谋擅长描述中国式欲望,原著小说本就洋溢着热烈的生命力,初次执导剧情长片,张艺谋以初生牛犊之势释放了一次他急待喷发的才华。
“刚开始拍的电影总是有一些特别的品质,也许以后你还能拍出更好的、更成功的电影,可是这第一次的急切感和纯真却再也不会出现了”,张艺谋的职业轨迹印证了德国导演施隆多夫的这句话。
回看才华如此横溢的作品,再看千禧年后老谋子的诡异表现,这种变节般的变化正如莫言所说:“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
3、《钢琴教师》,原著作者:艾尔芙丽德·耶利内克[奥地利],2004年诺贝尔文学奖电影讲了一个女教师与男学生的畸恋故事。
导演迈克尔·哈内克像个冷酷的解剖手,干练、利落、充满才能,小说大篇幅的心理描写没构成他的障碍,镜头冰冷无情而无比丰富,完美地描述了过度扭曲以致变态的人物心理。
商业电影中作为香艳卖点的性镜头,在该片中如同恐怖画面一样,令人坐立不安,情色不再意味着欲望的快感,而是赤裸裸的绝望与无助。
在这部电影上映几年之后,耶利内克获得了诺贝尔奖,哈内克在戛纳两折金棕榈叶子。
这些荣誉在他们刺探的人性面前,实在有点不足轻重,如果有什么能慰藉痛苦与黑暗,他们一定会扔掉那些至高无上的世俗荣耀。
4、《耻》,原著作者:库切[南非],2003年诺贝尔文学奖耻Disgrace(2008)《耻》是一部非常入世的作品,准确地说,库切以艺术家的身份干了一件社会学家的事儿。
同时,他又很悲观、很消极,不相信救赎和变好的可能,只和真实站在一起。
诺贝尔颁奖词这样解释他的做法:消极状态不仅仅是一个人的性格造成,也是一个人对压迫的最后反抗,在不参与的消极状态中进行抵抗。
导演史蒂夫改编的电影,在表层意义上保持了对原著的忠诚,暴力、强奸、种族歧视等一一被呈现到银幕上,主演约翰·马尔科维奇奉献了令人信服的表演,触目惊心的画面,将人的耻辱感一点一滴蔓延到观众身上。
5、《铁皮鼓》,原著作者:君特·格拉斯[德国],1999年诺贝尔文学奖铁皮鼓The Tin Drum(1979)如果说长不大的奥斯卡是个傻子,那么这是一部关于傻子的作品。
透过一双异于常人的眼睛,为我们展示了人类历史上那段最黑暗的历史。
但战争并非电影的主角,而是一个巨大的背景板。
看到母亲偷情和纳粹行径的奥斯卡,拒绝长大成人,他奇怪的身躯和叫喊震碎玻璃的超现实能力,就是荒诞世界的物化符号。
导演施隆多夫对原著做了大胆而成功的改编,遗憾的是,电影只止于小说的第二篇,计划中的第三篇终未拍摄。
6、《伊豆的舞女》,原著作者:川端康成[日本],1968年诺贝尔文学奖伊豆舞女The Izu Dancer(1974)二十多岁的年纪,很适合书写纯爱物语;十几岁的年纪,有着天然的圣洁。
写《伊豆的舞女》时川端康成20来岁,出演这部电影时山口百惠14岁,他们在生理上符合纯爱的最佳年华。
川端康成的文字有着远超他当时年龄的敏锐,导演西河克己携初登银幕的山口百惠,对小说进行了一次道德的改编。
内敛而丰盈的美,哀而不伤的情感,这是一切日本艺术的特质。
川端康成的自杀似乎印证了艺术之美无法抵御存在的虚无,而美,终究永远地被这个世界需要着。
7、《愤怒的葡萄》,原著作者:斯坦贝克[美国],1962年诺贝尔文学奖愤怒的葡萄The Grapes of Wrath(1940)这是西部片大师约翰·福特导演的一部现实主义佳作,讲一个农民家庭从俄克拉荷马州流落到加利福尼亚州的故事。
斯坦贝克对底层人民的同情和关注,在电影中得到了完整体现,演惯好人的亨利·方达几乎等同于正义的代名词。
原著曾在美国一些地区引起轩然大波,它的命运和电影中的农民一样,在暗如黑夜的苦难中守望着火光一样的尊严,最终,顽强地活了下来。
8、《日瓦戈医生》,原著作者:鲍里斯·帕斯捷尔纳克[前苏联],1958年诺贝尔文学奖日瓦戈医生Doctor Zhivago(1965)导演大卫·里恩擅长执导史诗电影,除了《日瓦戈医生》,代表作还有《桂河大桥》、《阿拉伯的劳伦斯》。
相比政治,杰出的作品更关心人性,导演和原作者很好地践行了这条准则。
正如日瓦戈医生被时代裹挟,帕斯基尔纳克一生也被历史碾压着,获得诺贝尔奖成了他人生的一大麻烦。
作为英国人,大卫·里恩让电影人物说的是英语,如果语言是不可替代的文化,这种做法意味着背叛原著。
电影流畅的叙事使震撼和感动效应如流水汩汩而出,导演在事实上维护了原著的内核精神。
9、《老人与海》,原著作者:海明威[美国],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老人与海 The Old Man and the Sea(1999)在某种程度上,海明威的小说反对动画,他追求的是最大程度的真实:把你所知道的最真实的句子写下来。
而多用来呈现虚构故事的动画,与通常所说的真实南辕北辙,甚至可以说,脱离现实是动画的基本责任。
这是一部兼具水彩和油画质感的定格动画,不乏唯美的画面具有简单意义上的观赏性,但与海明威的真实十分遥远,导演在此追求的是感受上的真实,除却永不被打败的精神,在老人的叹气声中,可以清楚地体会到另一位巨匠福克纳的评价:这一次,他提到了怜悯。
一部动画短片的容量,很难装下《老人与海》的全部意义,就像梗概与正文的区别,这部奥斯卡最佳短片尽管发出了不辱电影的光彩,却无法跨越电影与文学两种不同艺术介质的分歧。
10、《魂断威尼斯》,原著作者:托马斯·曼[德国],1929年诺贝尔文学奖魂断威尼斯Morte a Venezia(1971)托马斯·曼的作品有着令人叹为观止的严整和完美,导演维斯康蒂以贵族般的挑剔细致地复制了小说关于美、生命和艺术的大量探讨。
托马斯·曼的老派技法在批评者那里被攻击为缺乏创造力,而他以巨大的耐心捍卫了古典的力量。
他是忠于现实的现实主义者,考虑到时代环境,《魂断威尼斯》的同性元素可以说是他忠于现实的例证之一。
除了将小说家改成音乐家,电影没有辜负原著,用光和影成功地传达了托马斯笔下的纯美情感。
李渔是一个咩人啊
拨开时间重重叠叠的帷幕去探访一位三百多年前的文人,走入他的人生,也走入那个曾经兵荒马乱又曾经歌舞升平的年代。
我们要拜访的这位文人叫李渔,本名李仙侣,他四十岁以后才改名为李渔。
母亲说,李渔是个聪明活泼又淘气的孩子;而父亲却认为,他又是个离经叛道的不肖逆子;妻子们的评价是,他是个威严的家长;而朋友们交口称赞他是个不可多得的风趣幽默的朋友;达官贵人眼中的他是个卖弄口才讨取银两的伶人班头;而在书商的眼里,他是个畅销书作家;在研究者眼中,他是优秀的戏曲理论家,尽管他的小说和戏曲格调不高;在鲁迅看来,他不过是个能说会道,多才多艺的“帮闲文人”;那么,在李渔自己的心里,给自己打多少分,将自己定位在哪里呢
这只有他自己知道。
一六一一年即明万历三十九年八月七日,李渔出生于江苏如皋的商人家庭,父亲李如松是个经营药材生意的商人,祖籍浙江兰溪,为了做生意才搬到这个拥有十余万人口的小型商业城市,号称“金如皋”的江苏如皋。
同李如松一起到如皋的还有李渔的伯父李如椿,李如椿是个知识分子,曾经参加过几次科举,失败之后转而学医,供职于一家官办的社会慈善机构“养济院”。
兄弟俩一个开方子,一个卖药,倒是搭配得天衣无缝。
而李渔的母亲则市一位善良而又有远见的传统的中国妇女。
李如松保守,老老实实做生意规规矩矩做人,只希望儿子能传其衣钵经营家业,在乱世中谋得生存足已;李如椿曾念过书,特别喜欢聪明的孩子,担当了李渔的启蒙教育;而母亲则疼爱孩子,李渔是家中的次子,没有继承权,母亲只得为他另谋出路,希望他走科举一道。
三位长辈都对李渔有重要影响。
父亲是李渔的敌人,伯父是李渔的恩师,而母亲是他的避风港。
正是由于母亲的极力争取和伯父的从中周旋,李渔八岁的时候正式进入私塾上学。
李渔凭着自己的小聪明,在学业上可说是游刃有余。
他学的同样是“四书五经”,四书者,《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五经者《诗》、《书》、《礼》、《易》、《春秋》,而且一定要学朱熹理学所注的“四书”,这对于天真爱幻想的孩子来说是多么枯燥的事,但李渔还是能够应付自如。
“五经”中,也有些叙述得生动活泼的说人讲事的篇章,李渔在这些作品中找到了学习的快乐。
李渔是个虚荣骄傲的孩子,他的虚荣心在老师家长的夸赞中得到极大的满足,所以他重视自己的功课。
但他毕竟只是个八岁的男孩子,贪玩好动也是在所难免,他常流连于寺庙道观,以及杂七杂八的铺子,观察别人是他的一大爱好,他还经常搞些小创意小发明,让家人哭笑不得,尽管招来父亲的责备,他还是会时不时要制造一些小意外。
一六二二年,李渔十二岁了,已经长成一个俊秀的翩翩少年,在这一年的春节,李渔用一个特殊的行动昭示了自己的成长。
李渔在前一年移植了一株梧桐的幼苗到后院,经过大半年的精心照料,梧桐树成活了。
在十二岁这年的春节,李渔别有深意地用小刀刮去了梧桐的一块皮,刻下了自己写的一首小诗,此后每一年,他都会在这株梧桐树上刻首纪年诗,并用毛笔仔细地描过,树长高了,李渔的诗也随着树伸向天空。
在中国,有“凤栖梧”一说,名为凤凰的吉祥鸟只栖息在名为梧桐的吉祥树上,李渔将自己的诗歌刻在梧桐树上是年少轻狂的自喻也是远大理想的寄托。
然而,这种庄重而带有某种神圣的祭礼色彩的成长宣言在他迁居兰溪后就终止了,这是人生的遗憾,也是人生某种深层的暗示,李渔并没有按他母亲的意愿走上科举之路,更罔论在仕途上飞黄腾达了,他走的是正统读书人引以为耻的路子,也证明了曾经年少轻狂的他在强大的现实面前不得不低下他高傲的头颅,又或者说这是他与传统的决裂与正统的对抗,更准确的说法是他是矛盾的结合体,一方面对抗现实的强权,一方面又不得不依附现实的势力。
这从他与父亲之间的战争就可看出端倪。
李渔年轻气盛,曾梦想像司马迁笔下的游侠一样行侠仗义,他给自己打造了一把宝剑,时不时地拿出来舞弄一番,还佩带着他穿过大街小巷来炫耀自己的与众不同。
父亲对这个莫名其妙状况迭出的荒唐儿子感到非常生气,终于有一天,在获知李渔要买一本叫做《藏书》的禁书时,父亲操起靠在柜台边的扁担向李渔打去,让他永远不要再读什么圣贤书了。
这些书没有教会他怎么做人,反而让他成为异类,未经历生活的艰辛却老捣鼓一些赔钱的事物,不踏踏实实地做人却吃了熊心豹子胆一样在那儿抨击时政,这样的逆子早晚要给家里惹麻烦。
而在李渔的眼里,父亲是不折不扣的老顽固老封建,是自己的敌人。
李渔对父亲燃起了仇恨之火,这火异常烈,甚至在父亲死后,“回煞”(民间风俗)的那一天,他背着不孝的骂名,挑灯在父亲的灵位前高诵《诗经》,想与父亲的灵魂进行最后的决斗。
因为父亲让他觉得痛苦,为了给父亲冲喜,他甚至被迫娶了一位他并不中意的妻子。
尽管父亲那么令他难以忍受,他还是要靠父亲过衣食无忧的生活。
父亲一死,他也必然面临与兄弟分家,自立门户的现实。
一六三五年,李渔二十五岁,决定回家乡参加科举考试。
第一次考试,他中府试榜首,却在一六三九年的乡试中黯然败北,他所有的骄傲和自信都像被放了一场大火一样,烧得干干净净。
由于时局的动荡,他哥哥的药材店生意每况愈下,他也无法得到母亲的接济了,他写了一首词来表达此时的心境,“昨夜今朝,只争时刻,便将老幼中分。
问年华几许,正满三旬。
昨岁未离双十,便余九,还算青春。
叹今日,虽难称老,少亦难云。
闺人也添一岁,但神前祝我,早上青云。
待花分封心急,忘却生辰。
听我持杯叹息,屈纤指,不觉眉颦。
封侯事,且休提起,共醉斜曛。
”(《耐歌词》《凤凰台上忆吹箫·元日》)作为封建时代的读书人,年界三十却功名未就,是多么大的耻辱,他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重新选择自己的生活,他要靠自己的双手和大脑来创造财富养家糊口,于是他出版了第一本诗集《髫龄集》。
一六四二年,当他准备第二次乡试时,母亲却病倒了,李渔只得放弃考试,赶到母亲身边,李渔对母亲的爱与孝心并没有留住母亲,就在这一年,他失去了最爱他的人。
当岁月的车轮推进到一六四三年时,烽烟四起。
志士们选择“捐躯赴国难”,平凡的百姓选择“保躯体逃国难”。
对于老百姓来说,皇恩是否浩荡,天子尊姓大名,对他们并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所以他们选择逃难。
李渔尽管参加过府试乡试,也还是普通的小老百姓,他也逃难,并在逃难金华的途中娶了第二个妻子曹氏。
明朝在一六四四年宣告灭亡,李渔在老家建了座叫“伊山别业”的小别墅隐居,为了能有个儿子,又娶了一名姓纪的女子为妾。
他的隐居生活也过得颇怡然自得,读读书,管管村务,修凿水渠,日子过得飞快。
然而,按照李渔好动虚荣的个性,又怎会在兰溪久居,伊山别业这泥瓦灰墙的小别墅又怎关得住渴望高飞的小鸟,终于在一六四九年,李渔率领全家动身前往杭州实现他的人生梦想。
杭州是江南的大都会,曾经是南宋朝廷的所在地,有诗人说“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
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懒洋洋软绵绵的杭州确实有种柔化人的意志的神奇力量,使人除了风花雪月外不作它想,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湖曾挽留多少人驻足,晚明著名的小品文作家张岱曾用饱沾温情的笔墨回忆了西湖边上的人和事,结成一本叫《西湖梦寻》的散文集。
当月上柳梢头时,有多少年轻的男男女女相约在浓得化不开的黄昏后,西湖的几多柔情几多妩媚本是才子佳人幽会的好去处。
对于李渔来说,选择杭州实在是太合适了。
他每天去逛书市,逛戏园,细心观察市井百态,在如皋时为的是好玩,而现在为的是生活,他必须了解市场才能把握市场,才能写出畅销的作品,李渔或多或少遗传了父亲商人的基因,在后来的卖书、打秋风、开书店的日子里,他商人家族所独有的见风使舵的精明本色更是展露无遗。
一六五一年元旦,李渔搬进了新的寓所,宣布他新生活的开始。
于是就进入了疯狂的创作状态。
作家进入创作状态时,自闭而又麻木,无限宽广的现实时空已经失去了意义,他们关闭在自己编织的小小世界里,当灵感如狂风巨浪扑来难以遏止时,就必须抓着笔快速地记录下来,灵感是个调皮的精灵,有时像滔滔江水绵绵不绝,有时又如一只自由小鸟稍纵即逝,所以灵感一来就一定要写下来,如果没有把握住,它就飞去再回来,而作者只能顿足哀号了。
李渔同样要靠灵感来写作,他的思绪总停留在虚构的人和事上,吃饭睡觉只应付一下,为的是维持生命,他总是一边磨墨一边构思,往往在不知不觉中将墨水溅到桌上或是将墨盒打翻将书桌和纸张糊弄得一团糟,他的脾气变得狂躁,仆人和妻妾们都不敢靠近他,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成了赶跑他灵感的罪人,原配不无担心地劝他要保重身体,但他已经难以控制了。
李渔不抽烟不喝酒,同巴尔扎克靠咖啡提神一样,李渔也需要提神,他靠的是茶叶。
这样癫狂的状态持续了几个月后,李渔出版了他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无声戏》,几年后又出版了《无声戏二集》。
李渔明显消瘦了,他病了,可以说是贫病交加,因为那时的他不过是个无名小卒,他甚至穷到买不起冬天用来烤火的碳。
但聪明如李渔在付出身体的代价后,自然也懂得调整,更理智地去写作。
他一边借助茶叶的帮助,一边将不同体裁的作品交换着来写,在寂寞自闭的创作中保持一些新鲜感,但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勤奋工作,毕竟他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男人的尊严不容他不努力工作。
正是因为李渔靠创作谋生,他不得不考虑市场的因素,再加上他从小就喜欢看故事性极强的文章,所以他自己的创作观点是“非奇不录”,他的喜剧代表作《风筝误》就是这样一部作品,通过一系列的巧合误会再加上丑角的插科打诨,演绎的是一场热热闹闹观众喜爱的戏。
确切地说李渔的小说和戏曲创作呈现“好看的戏多耐看的戏少”的局面,一方面是为了迎合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作者自己审美标准和价值判断的主动追求。
他的小说出版后,他有了些经济收入,就到杭州以外地区进行短期的访问,除了游山玩水之外,也想借此推销他的作品。
李渔本是个能言善道风趣幽默的人,在他不遗余力的推销下,而且书本身也写得不错,《无声戏》获得了不错的销量,而李渔在杭州也有了些小名气。
一个人只有在经济上获得独立之后,才有可能做他喜欢做的事情。
李渔从一六五六年开始编《尺牍初征》,这是他个人的喜好,同时也因为预见到这本书有广阔市场。
《尺牍初征》,顾名思义是将一些文学界名人的书信汇编成集,包括古人和今人。
古人的书信有资料可查,倒不是难事;今人的书信就必须靠李渔高超的交际手腕来向那些社会名流们约稿,在商业交际上,李渔果然是一把好手,他甚至获得了当时赫赫有名的吴伟业、钱谦益、龚鼎孳这些文坛泰斗的手稿,他成功了,这本书一出版就广受好评。
于是,李渔又动了一个更大的念头,做一部大型的司法案例汇编,名为《资治新书》,这本书牵涉的范围就更广了,他把笔触伸向了政界,李渔向十余个省区征稿,他甚至向平西王吴三桂这样的高层政要也发出了约稿请求,但他绝对想不到这为他以后的生活埋下了隐患。
清朝初年的文化氛围相对还比较宽松,因为从东北来的异族朝廷想要在中原站稳脚跟还是要笼络人心的,尤其是那些能说会道好论朝政的文人的心,但这并不表示他们会一再姑息容忍前朝的遗老遗少,一旦大权在握,就必然开始反扑。
王小波说中国人是“沉默的大多数”,机灵的老百姓却说“莫言国是”才是保全身体的法则,卤莽的文人总爱往枪口上撞,却美其名曰“气节”。
一六六零年,李渔的好朋友张缙彦被参劾。
张缙彦无疑也是个不懂得察言观色的文人,他的政治之鼻没能灵敏地嗅到政治氛围的潜在变化,还发着思古之论,这就给懂得“想皇上所想”的小人以机会,狠狠地参了他一本,他的人生自然前途无“亮”了。
而此时,李渔有一本正在编写的《古今史略》正按照张缙彦的建议要付印了,这本书说是通史,实则花了很大篇幅追述前朝遗事,陡然紧张的文化气氛使得李渔的性命岌岌可危,按着清朝 “瓜蔓抄”的刑律,李渔是极有可能受到牵连的。
李渔终究是个识时务珍爱自己生命的人,他听闻张缙彦被抓,就立马到出版商那里拿回自己的书稿,张缙彦是生是死,李渔已经无能为力,还是自己保命要紧。
但李渔的心情难免敷上一层阴郁之色,原本今年他要在新居高高兴兴地迎娶他的第四个妻子汪氏,在自己志得意满之时好好地风光一把,现在却是有几分扫兴了。
为了摆脱政治上的阴影,李渔一家于一六六一年决定迁居南京,并于第二年在南京建了自己的书店——翼圣堂,按李渔的意思,就不用再受书商从中盘剥书费之苦了。
从一六六三年开始,李渔正式进入“帮闲文人”的行列,往来于各地方官员的府邸,凭借着自己一肚子的才学和一嘴巴的幽默混吃混喝,说是为自己出书筹集费用,实际上,已经沦为封建官僚用以取乐的对象,这就是所谓的“打秋风”。
李渔的生活地位可以说是卑微的,“摧眉折腰事权贵”的举动说得好听一点是“为了生活”,说得难听一点就是“丧失自我”,或许对于他来说生活才是真实的,别的都是次要的。
李渔的足迹遍布大江南北,南到福建广州,北到山西甘肃,在这一路的游山玩水中,李渔色性不改,一路娶妾。
一六六六年,在山西,获得十三岁的乔姬为妾,次年,在甘肃,又获得十三岁的王姬为妾。
而此时,李渔已经年界花甲了。
李渔发掘了乔王二姬的唱戏的潜力,筹划组建了自己的家庭剧团。
李渔之所以能够妻妾成群,同他在家中的地位是分不开的。
在家中,他是威严的封建大家长,各个妻子都相当温驯,是礼教的忠实拥护者,他是个被女人惯坏的孩子。
因此他笔下的女人都非常温柔。
一六六八年,由他这个伶人班头带队,乔王二姬主唱的家庭剧团在徐州正式登台演出,受到了当地官员以及官太太们的欢迎。
一六六九年,李渔在南京建了著名的“芥子园”。
经历了大半辈子的风风雨雨,李渔以为自己可以享受齐人之福,安度晚年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上帝又一次跟他开了玩笑。
一六七二年,李渔携刚生育不久的乔姬到汉口汉阳太守纪子湘家打秋风,乔姬撑着疲惫不堪的身体登台唱戏,终因体力不支病死在了汉口。
李渔最心爱的妾在风华正茂的十九岁撒手人寰,对李渔来说是沉重的打击,而更大的打击还在后面,李渔回到南京后才得知乔姬所生的女儿因为没有得到细心的照料也夭折了。
李渔发怒了,他赶走了一个搬弄口舌,对他偏爱乔姬表示强烈不满的妾。
谁又能料到这仅仅是悲剧的开始呢
第二年,王姬也染重病身亡,死时同样是青春勃发的十九岁。
李渔还来不及排解丧妾之痛时,又险遭命运重创——吴三桂叛乱了,曾经得到他书面帮助的李渔险些受到牵连,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接连地被命运的欺骗或者说是玩弄,纵使有千行老泪恐怕也难以横泻而出了。
哀痛、惊恐、慌乱、孤寂……人到老年时还要面对这些,是多大的痛楚和悲哀
李渔无法在南京呆下去了,他将南京的书店托付给了他的长女婿,自己和妻子们又回到杭州,那是一六七六年。
李渔在一六七七年大病一场后,彻底地消沉了。
一六八零年一月十三日,即清康熙十九年,李渔永远地闭上了双眼,在杭州层园,他的寓所中。
时间在他闭上眼睛的那一刹那停止了,在他回光返照的那一瞬间,他是哭了还是笑了,是在问生活究竟给了他什么,还是因为自己真实地生活过而心满意足了,所有的波波折折在死亡来临的那一秒钟,都变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怎样面对自己一生所做的选择,是无悔,还是遗憾重重,是骄傲,还是愧疚累累,也许都有,也许都没有,谁知道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