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石溪雪狼读后感300字
最近,我读了一篇小说 ,叫《雪狼》。
读完文章,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本文记叙了一只名叫雪狼的狗与狼的混血儿与母亲和三个不同主人度过的时光。
你知道人与动物之间的爱吗?你见过,人与动物之间的爱吗?你想了解人与动物之间的爱吗?那就让我们来看看雪狼的三位主人都是如何驯服雪狼的?雪狼的第一位主人,也就雪狼母亲主人的弟弟灰海獭。
灰海獭驯服雪狼靠的是雪狼母亲对人类驱从在雪狼心中的深远影响和人的棍棒对狼内心、内体的束搏。
自然雪狼对灰海獭的感觉仅是至高无上的神,在它顺和他的意志时给它温暖与食物的神,地它违背他的意志时给他棍棒的神。
在灰海獭心里雪狼也不过是一只狗,一只应顺从他意志、意愿的狗,所以无感情可颜,只是简单的主朴关系。
不久因为染上了酒隐,一贫如洗的灰海獭将雪狼卖给了它的第二个主人美人史密斯,美人史密斯驯服雪狼的办法除了毒打就毒采,在他的眼里雪狼只是一棵摇钱树和出气桶,他将自己心中对金钱的强烈欲望和积怨全部发泄到雪狼身上。
在他眼里雪狼根本不是一生命,只是一个令人摆布的玩偶罢了!雪狼所做的只有忍受,不久雪狼被它的第三个主人威登司各特和他的助手迈特从美人史密斯的魔爪中解救了出来。
司各特和迈特通过信任与光辉的爱,最终使雪狼真正明白了幸福的含义。
是啊,爱是伟大的,爱可以融化心灵中的坚冰。
爱可以使心灵的荒原四季如春,爱可以净化心灵沙场,真爱更是不分人与动物的。
真爱无私!
《雪狼》沈石溪动物小说精品少年读本的读后感怎么写,谢谢
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是阳光姐姐伍写的。
它讲述了主项心仪在六年级要升初中时暑感受。
项心仪经历了各种酸甜:离开了最好的四个朋友,初中布置的多得想泰山一样的作业,交上了两个好朋友,还有在暑假期间对母校、教室、老师、同学……的格外留恋,觉得如果时光能倒转的话,一定会倍加珍惜这段美好时光。
这些事就想酸酸甜甜巧克力的味道一样。
是啊!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一眨眼,十二年过去了,我也上了五年级,即将到来的就是小学的最后一个阶段了,只剩下了最后一个值得庆祝的“六一”。
虽然我还没到那个时候,但我似乎已经感受到了,读了那本书之后,我一直很感动。
古人说的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它让我们珍惜时间,把握时间,别让生命浪费在不该用的地方。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在握不懂事时,妈妈要给我报补习班,我不想去,便找借口说自己没空,等到有空了再说。
每一次都是这样。
后来,我恍然大悟了,我为我以前那样不珍惜时光而后悔。
现在,我在家里努力学习,上了补习班,做了妈妈给我买的补习课本,当我不想做时,心中就会翻起一句鲁迅先生所说过的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挤,总还是有的。
来激励自己。
我曾经读过一篇文章,叫:光阴如鸟。
那篇文章正是证实了项心仪的看法:不要虚度光阴!
几本书读后感,每一大题选一本作读后感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_@
~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板子猴》沈石溪原文内容
好词:进谷湛蓝苍穹一尘不染缥缈不同如醒参差不齐娴熟略胜一筹凌空跃起缭乱心甘情愿从容目瞪口呆绚丽好句:1.伤心崖是戛洛山的一座山峰,像被一把利斧从中间剖开,从山底下的流沙河抬头往上看,宛如一线天。
2.斑羚群又骚动起来。
这时,被雨洗得一尘不染的天空突然出现一道彩虹,一头连着伤心崖,另一头飞越山涧,连着对面的那座山峰,就像突然间架起了一座美丽的天桥。
3.紧接着,一对对斑羚凌空跃起,在山涧上空画出了一道道令人眼花缭乱的弧线。
4.只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
它走了上去,消失在一片灿烂中。
5.一老一少走到了伤心崖,后退了几步,突然,半大的斑羚朝前飞奔起来,差不多同时,老斑羚也快速起跑,半大的斑羚跑到悬崖边缘,纵身一跃,超山涧对面跳去;老板领紧跟半大斑羚后面,头一勾,也从悬崖上窜跃出去。
6.山涧上空,和那道彩虹平行,又架起了一座桥,那就是一座用死亡做桥墩架起来的桥。
《羚羊飞渡》好词桃红柳绿饥肠辘辘铤而走险桀骜不驯低眉顺眼威风凛凛撕心裂肺野心勃勃心急如焚趔趔趄趄好句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在中国西南部的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正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脚下浩翰的尕玛儿草原上。
天渐渐黑了,紫岚仍是一无所获,它不得不拖着疲沓的身子,回到自己栖身的石洞去。
紫岚像被高压电流击中似的一阵的疼,浑身痉挛,惨嚎一声从大白狗身上翻落下来,在地上打滚。
它仰天长嗥一声,那嗥声混合着悲愤、激动和嗜血的野性。
它伸开稚嫩的狼爪扑向蓝魂儿,它打败了蓝魂儿。
它睁开眼,尕玛儿草原在身下像一块绿色的地毯。
老雕正拎着它在高空飞行。
好段老雕向雕巢飞去。
离雕巢越来越近了,老雕准备着陆。
紫岚奋力地侧转身体,想抓住老雕的胸脯。
老雕发现紫岚从晕死中苏醒了,它啸叫一声,俯下头来,用坚硬的嘴壳猛啄紫岚的眼睛。
紫岚趁势将两条前腿勾住老雕的脖子,另一条后腿也勾住老雕的脊背。
虽然它的一只眼珠被老雕啄出来了,鲜血直流,疼得它浑身抽搐,但它仍以超凡的毅力忍受着,依然用两腿紧紧地勾住老雕。
《狼王梦》
10篇阅读记录卡,要名著
我要在线阅读雪狼
《火圈》读后感 400字 沈石溪写的《火圈》
《火圈》读后感这是一篇感人的文章。
《火圈》的作者是沈石溪,他记录了大林莽动物世界的生死传奇。
文中主角是一只老虎,名叫“哈雷”。
它的妈妈是一只患有心脏病的母虎,把哈雷生下来就死了。
哈雷是圆通山动物园宋大妈把哈雷抱养大的。
如今,哈雷长大了,在阳光大马戏团表演,高导演想让哈雷学习钻火圈这个项目。
但是,驯养员想了许多办法也没能让哈雷跳过火圈,最终是宋大妈的哭声,让哈雷跳过了火圈。
那情景真让我感动:“哈雷本来是懒洋洋侧身躺卧在甬道尽头的,宋大妈的哭声一起,它倏地翻爬起来,虎耳陡地竖得笔直,耳廓颤抖扭动,双眼圆睁,闪动着幽兰的光,脸上的虎毛可怕地蓬松开来,张开血盆大口,露出四枚尖利的虎牙,几步奔到铁圈前。
他退后了几步,来回奔跑,当他再次听到宋大妈的嚎啕大哭时,它就像战士听到冲锋号,船长听到鸣汽笛,运动员听到发令枪声,哈雷虎尾猛地一轮,超火圈龇牙咧嘴,怒吼一声,纵身一跃,姿势矫健优美,刹那间穿越火圈,来到宋大妈跟前,用舌头帮他擦拭眼泪。
”哈雷真是一个孝顺的好“儿子”
宋大妈亲儿子因为吸毒让她伤透了心,当时哈雷一岁,宋大妈没人诉苦就会抱着哈雷诉说、哭泣,而哈雷会用舌头舔去宋大妈的眼泪。
后来,宋大妈一哭,哈雷就会贴在宋大妈身上来安慰宋大妈。
哈雷懂得感恩,能在“母亲”不开心时,克服自己的困难去安慰母亲;去逗母亲开心,让母亲不再悲观。
我觉得哈雷能做到这一点已经是一个称职的“儿子”了。
沈石溪 保姆蟒全文
保姆蟒 作者:沈石溪 儿子生在边远蛮荒的曼广弄寨子,寨子后面是夏洛山,前面是布朗山,都是莽莽苍苍的原始森林。
寨子里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大人上山干活了,比兔子还大的山老鼠从梁上翻下来,把睡在摇篮里的婴儿的鼻子和耳朵给咬掉了;一头母熊推开村长家的竹篱笆,一巴掌掴死了看家的狗,把村长刚满周岁的小孙孙抱走了;村长在老林子里找了五年,才在一个臭气熏天的熊窝里把小孙孙找回来。
六岁的孩子了,不会说话,不会直立行走,只会像熊那样叫,只会四肢趴在地上像野兽似的爬行,成了一个地道的熊孩 我那时迷上了打猎,有时钻进深山老林追逐鹿群和象群,几天几夜都不回家。
妻子挑水、种菜、洗衣服什么的,只好把还在吃奶的儿子独自反锁在家里。
我们住的是到处有窟窿的破陋的茅草房,毒蛇、蝎子、野狗、山猫很容易钻进来,实在让人放心不下。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找个保姆来带孩子,但我那时候收入微薄,养家糊口尚且不易,哪有闲钱去请保姆。
我和妻子都是下放来的知青,也不可能让远在上海的亲人万里迢迢跑到边陲来替我们照看小孩。
就在我犯愁之际,寨子里一位名叫召彰的中年猎人说可以帮我找一个不用管饭也不要开工资的保姆。
除非七仙女下凡、田螺姑娘再世,哪里去找这等便宜的事?我直摇头。
召彰见我不相信,就说:“你们等着,我立马把保姆给你们带来。
” 一袋烟的工夫,我家门前那条通往箐沟的荒草掩映的小路上便传来悠扬的笛声。
又不是送新娘来,用得着音乐伴奏吗?我正纳闷,召彰已吹着笛子跨进门来。
我注意看他的身后,并没发现有什么人影。
他朝我狡黠地眨眨眼,一甩脑袋,金竹笛里飞出一串高亢的颤音,就像云雀鸣叫着飞上彩云,随着那串颤音,他身后倏地蹿立起一个“保姆”来。
我魂飞魄散,一股热热的液体顺着大腿流下来,把地都汪湿了一块。
不好意思,我吓得尿裤子了。
妻子像只母鸡似地张开手臂,把儿子罩在自己的身体底下。
召彰用笛声给我们带来的保姆,是一条大蟒蛇! “快……快把蟒蛇弄走。
召彰,你在开什么国际玩笑,弄条蛇来害我们!”妻子嗔怒道。
“我敢用猎手的名义担保,它是一个最尽心尽职的保姆。
我的两个儿子,都是它帮着带大的。
哦,假如它伤着你们小宝贝一根毫毛,我用我的两个儿子来赔你们。
”召彰很认真地说。
“这……我一看到就恶心,饭也吃不下。
” “先让它试十天吧,不合适,再退给我。
”召彰说着,把蟒引到摇篮前,嘴里喃喃有词,在蟒蛇的头顶轻轻拍了三下。
蟒蛇立刻像个卫兵似地伫立在摇篮边。
这时,我方看清,这是一条罕见的大蟒蛇,粗如龙竹,长约六米,淡褐色的身体上环绕着一圈圈一条条不规则的深褐色的斑纹,这些斑纹越近尾巴颜色越深,是典型的西双版纳黑尾蟒;在下腹部,还有两条长约三四寸退化了的后肢;一张国字型的小方脸,一条菱形黑纹从鼻洞贯穿额顶伸向脊背;两只玻璃球似的蓝眼睛像井水似的清澈温柔,微微启开的大嘴里,吐出一条叉形的信子,红得像片枫叶。
整个形象并不给人一种凶恶的感觉,倒有几分温顺和慈祥。
或许,可以试十天的,我和妻子勉强答应下来。
十天下来,我算是服召彰了。
我敢说,天底下再没有比这条蟒蛇更称职的保姆了。
假如保姆这个行当也可以评职称的话,这条蟒蛇绝对是一级保姆,就像一级教授或一级作家一样,它不分昼夜忠实地守候在我儿子的摇篮边。
夏天蚊子奇多,我们虽然给摇篮搭了个小蚊帐,但儿子睡觉不老实,抡胳膊蹬腿的,不是把蚊帐蹬出一个缺口,让蚊子乘虚而入,就是胳膊或腿贴在蚊帐上,让尖嘴蚊子穿透蚊帐叮咬。
几乎每天早晨起来,都会发现儿子嫩得像水豆腐似的身上隆起几个红色丘疱,让我心疼得恨不能自己立刻变成只大壁虎,把天底上所有的蚊子统统消灭光。
但自从这条蟒蛇来了后,可恶的蚊子再也无法接近我儿子了,那条叉形的蛇信子,像一台最灵敏的雷达跟踪仪,又像是效率极高的捕蚊器,摇篮周围只要一有飞蚊的嗡嗡声,它就会闪电般地朝空中窜去,那只倒霉的蚊子就从世界上消失了。
过去只要一下雨,免不了会有竹叶青或龟壳花蛇溜进我家来躲雨。
有一次我上床睡觉,脚伸进被窝、怎么凉嗖嗖滑腻腻的像踩在一条冰冻鱼上,掀开被子一看,是一条剧毒的眼镜蛇,盘踞在我的脚跟……这条蟒蛇住进我家的第二天,老天爷就下了一场瓢泼大雨,我亲眼看见有好几条花里胡哨的毒蛇窜到我家的房檐下,在墙洞外探头探脑,但一感觉到蟒蛇的存在,立刻就返身仓皇逃走了。
至于老鼠,过去大白天都敢在我家的房梁上打架,一入夜背光的墙角就会传来吱吱鼠叫声。
但自打我们请了保姆蟒,嘿,老鼠自觉搬家了,请也请不回来。
第八天黄昏,我到一位猎人朋友家去贺新房子,妻子在家逗儿子玩。
突然,寨子里有个女人要生小孩,叫我妻子去帮忙,她就把儿子放进摇篮,交给了保姆蟒。
晚上我回家推开门,就闻到一股扑鼻的血腥味,点亮马灯一看,差一点魂都吓掉了,只看见保姆蟒长长的身体裹住一匹红豺,蛇头高昂着,嘶嘶有声;被它裹住的那匹豺双眼圆睁着,像要从眼眶里滚出来,豺嘴大张着,嘴洞里含着大口血沫;我用手指碰碰豺眼,毫无反应,豺已被活活勒死了。
我急忙奔到摇篮边,可爱的儿子正睡得香,大概梦见了什么好吃的,红扑扑粉嘟嘟的小脸蛋上漾着一对小酒窝。
我这才放心,将马灯举到死豺头上仔细看,绛红色的豺毛乱得像被秋风扫荡过的树叶,豺牙稀稀疏疏,脱落了好几颗,哦,原来是匹上了年纪的老豺。
不难想象,这匹老豺年老体衰,追不上兔子,也咬不破牛犊的皮,实在饿极了,便铤而走险,从森林里溜到村寨来偷食婴儿;老豺既残忍又狡猾,估计早就躲在附近的草丛里窥探了我家的情况,见两个大人都出门走了,就用爪子刨了个墙洞钻进来;老豺刚进到屋内,保姆蟒就一口咬住豺脖子,并立刻把老豺紧紧缠住;老豺又撕又咬,但无济于事。
等妻子回来了,我俩哄劝了半天,保姆蟒才松开身体,早已僵硬了的老豺咕咚摔下地来。
我们仔细查看了一下,保姆蟒脖子和背上被豺爪撕开了好几条口子,漫流出浓浓的血,靠近尾巴的地方还被叼走一块蛇肉。
妻子感动得热泪盈眶。
平时她一向节俭,这时也毫不犹豫地到鸡笼捉了一只大公鸡,犒劳保姆蟒。
十天的试用期很快结束了,还有什么说的,保姆蟒理所当然地成了我家的正式成员。
请蟒蛇当保姆还有一个很实惠的好处,不用喂食,肚子饿了它会从我家厨房的小窗口翻出去到箐沟自己觅食。
又忠诚又可靠又不用破费,这样的保姆,你打着灯笼也难找哇。
一转眼,儿子开始学走路了,不用我们费心,保姆蟒自觉担当起教儿子学走路的角色。
它弓起脖子,高度正好在儿子的小手摸得到的地方,像个活动扶手,随着儿子的行走速度,慢慢朝前蠕动;儿子走累了,随时可以伏在保姆蟒脖子上休息,这时候,保姆蟒便一动不动,像一条结实的栏杆。
小孩子学走路,免不了会跌倒,保姆蟒似乎特别留心注意少让儿子摔跤。
每当儿子踉踉跄跄要倒要倒时,它就会吱溜贴着地面窜过去,蛇头很巧妙地往上一耸,扶稳儿子;即使儿子仍摔倒了,它也像柔软的毡子,垫在儿子的身体底下,不让儿子摔疼。
嘿,整个就是一架设计精良的学走路的机器。
光阴荏苒,儿子一点点长大,没想到,我们和保姆蟒之间渐渐产生了矛盾,儿子三岁多了,理应与同龄小伙伴扎堆玩耍,但这么大一条蟒蛇守在儿子身边,小孩子见了都躲得远远的,儿子就显得冷清孤单;好不容易有几个胆子特大的小孩跑来与儿子玩踢皮球,保姆蟒守在一边,只要皮球不在儿子脚下,它就会朝着其他小孩张开那张可以吞食麂子的大嘴,吐出鲜红的蛇信子,进行恫吓;孩子们心惊胆颤,扔下皮球就逃,儿子不费吹灰之力,就踢赢了球赛。
这样的事重复了几次以后,谁也没有兴趣再来找我儿子玩了。
渐渐地,妻子也开始对保姆蟒生出许多不满来。
三岁左右的小孩是最可爱最好玩的年龄阶段,对父母充满了依恋,似懂非懂,憨态可掬。
妻子喜欢将儿子紧紧搂在怀里,在他粉嫩的小脸上亲个够。
每逢这个时候,保姆蟒就会竖起脖子,波浪似的摇晃蛇头,表现得异常痛苦。
“去去,快走开,我亲我自己的儿子,你痛苦个屁呀!”妻子暂停亲吻,朝保姆蟒挥手跺脚进行驱赶,但平时十分听话的保姆蟒这时候却桀骜不驯,嘴里呼呼吐着粗气,不但不离去,还在地上扭曲打滚,直到儿子离开了妻子的怀抱,它才会安静下来。
“它嫉妒我和儿子亲热,”妻子忧心忡忡地对我说,“它的目光阴沉沉的,完全是童话里巫婆的眼睛。
” 虽然保姆蟒从未对妻子粗暴过,但身边有一双充满恶意的眼光盯着,母子间的亲昵无疑会大打折扣。
很快,我也对保姆蟒反感起来。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晚上,儿子吃了好几块巧克力,临睡前,我让他刷牙。
不知道为什么,儿子对刷牙一点不感兴趣,我叫了几次,他都装着没有听见。
白天我上山打一头岩羊,追了整整一天,流了好几身臭汗,还把一葫芦火药都用完了,也没能把那头该死的岩羊猎到,肚子里憋了一股窝囊气没处发泄,这时算找到出气筒了,撩起一巴掌,重重打在儿子屁股上,大声吼道:“小赤佬,你敢不听老子的话!”小儿无赖,躺在地上哭闹打滚。
我更是火上加油,冲上去就想在儿子已经有五条手指印的屁股蛋上来个锦上添花。
我像个凶神恶煞举着巴掌刚赶到儿子面前,保姆蟒冷不防从儿子身后窜出来,瞪着眼,弓着脖子,拦住了我。
妈的,我教训我自己的儿子,关你保姆蟒什么屁事嘛?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什么东西,充其量一个保姆,一个下人,有什么资格来干涉主人的家政?我一怒之下,喝了声,“滚!”飞起一脚朝蛇腹踢去,不幸的是,平时看起来行动很迟缓的保姆蟒,这时候却表现得十分灵活,身体朝左一闪,我踢了个空;蛇脖子像弓似的一弹,那只方方的蛇头就像一柄流星锤,击中我的胸口,我四仰八叉跌倒在地。
我的模样一定很狼狈也很好笑,像只被翻转身的甲鱼。
板着脸的妻子忍俊不禁噗哧笑出声来,儿子也破涕为笑,拍着小手叫:“打爸爸!打爸爸!” 保姆打主人,岂不是犯上作乱?我以后在儿子面前还有什么父亲的威信?我恼羞成怒,恨不得立刻掐断保姆蟒的脖子,我气急败坏地爬起来,还没站稳,蛇头流星锤又咚的一声把我搡倒在地;不让我站起来,我就趴在地上不起来了,看你的蛇头流星锤还能奈何我!我匍匐前进,想迂回到墙角去拿扫把收拾保姆蟒,还没爬到墙角,可恶的保姆蟒刷的一声窜过来,蛇头一钩,先把我的双臂连同身体一起缠住,然后蛇尾一撩,将我的双腿也绕住了。
我还是第一次被大蛇纠缠,那滋味和被绳子五花大绑不大一样,皮肉并不觉得疼,只是胸口被勒得发闷,有一种缺氧喘不过气来的感觉,整个骨架似乎也要被勒散了。
我大声叫唤咒骂,保姆蟒就是不松劲。
渐渐地,我像得了急性肠胃炎,忍不住要上吐下泄了。
妻子看我脸上像涂了层石灰似的发白,吓坏了,喝令儿子把保姆蟒拉开,小儿淘气,嚷嚷道:“爸爸不打我,我就叫蟒蟒松开。
”我无计可施,只好缴械投降:“爸爸不打你了,爸爸错了……”儿子面露胜利的微笑,跑上来摸摸保姆蟒的头,保姆蟒立刻柔顺地松开了身体…… 就在我动脑筋想把保姆蟒辞退的时候,我的知青生涯结束了,全家调到西双版纳州的首府——允景洪去工作。
城市不比山野村寨,家里养着一条大蟒蛇,邻居吓破胆不说,警察不来找麻烦才怪呢。
再说,城里有幼儿园,儿子也不需要保姆了,正好趁此机会把已惹得我和妻子十分反感了的保姆蟒甩脱掉。
那天,我们打整好行李,等保姆蟒从我们厨房的窗口滑进箐沟去觅食时,逃也似地坐上寨子里的马车,扬长而去。
两个月后,我在街上遇见到允景洪来购买农药的召彰,他告诉我说,我们走后,保姆蟒咬着我儿子穿旧的一件小汗衫,待在我们废弃的那间茅草房里,喂它什么它都不吃,召彰用笛声想把它引走,它也不走。
半个月后,它活活饿死了,死的时候嘴里还咬着我儿子那件小汗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