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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水马龙故事的读后感

时间:2015-10-26 17:51

小学三年级成语故事《车水马龙》的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水马龙》成语故事,它像一块磁铁一样,地吸引住了我。

《车水马龙》主要是写南唐最后一个皇帝李煜被囚,李煜也是历史上著名的文学家和书法家。

那是南唐的都城在金陵,李煜面临的是宋国的攻打,南唐的国库亏空,支持不了多少时间。

宋朝排使者接二连三的来到金陵要李煜投降。

可都被李煜坚决的拒绝了。

最后,宋朝使用强硬的武力拿下了金陵,李煜成了宋太祖的阶下囚,他在暗无天日的狱中感到苦闷,精神也到了即将崩溃的边缘。

于是他一挥而就,写下了这首著名的诗《望江南》:多少恨,昨夜梦魂中。

还似旧时游上苑,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

李煜那时想到自己的国家集市上,车子像流水,马像游龙。

来来往往的车和人极多。

一片繁华的景象。

读完这篇成语故事,我想到了我们的城市的繁华,记得有次和妈妈去市场买菜,好多车好多人,拥挤的不得了,那场面真是车水马龙啊

读后感 王璐

车水马龙成语故事读后感怎么写

克马龙用车拉水

求10篇150字的读后感!

读有感山居笔记》是继之后我所读余秋雨先生的第二部文集。

因为真实喜欢所以看,因为炒作的厉害所以急着看,因为它的人文气息不可不看。

余秋雨先生的这部书从开始,以结束,这本书是在2003年1月出版的,他在这本新版的自序中说他写这本书历时两年有余(从92年----94年),而且牺牲是相当大的,他辞去了学院的行政职务,十分纯粹地几乎全身心地投入其中。

仅仅十一篇文章却耗费了两年多的时间。

这,并不是他的写作效率低,而是那有股坚韧的探求精神,正是他的那种认真态度和永无止境的追求让人心悦诚服。

多年来他通过边走边想,有机地将写作与考察结合在了一起,很多写到的地方,他是一次又一次的拜访求证。

曾经就为了核对海南岛某古迹的一副对联上面的两个字,在几度函询都得不到准确回答后,只得亲自再次去海南,很多时候,他就是这样不得不一去再去,在追求真理和对文学的无比热爱方面,他是毫不吝啬的,不管时间还是金钱。

对他的文章,他真正做到了“得失寸心知”,是不会在乎他的经济和得失的。

按照余先生的话说:“全书是我以直接感悟方式探访中华文明的第二阶段记述”。

他还说:“写作这本书的最大困难,不在言论之勇,不在跋涉之苦,也不在考证之烦,而在于要把深涩嶙峋的思考粹炼得平易可感,把玄奥细微的感触释放给更大的人群,这等于用手掌碾碎石块,用体温焐化坚冰,字字句句都要耗费难言的艰辛,而艰辛的结果却是不能让人感受到艰辛。

” 我被他的这种治学精神和严谨的求实作风以及认真的求学态度所折服,我深深地被他的文字和精神打动了。

这种境界早已超越了文字本身,在的历史长河中穿梭,在东西南北的古老土地上走过。

余先生的文章带给我们的都是精彩纷呈的人文、地理、历史、故事……上下求索,展示出人类人文历史的绚丽诗篇,给我们掀开了精神的家园、文化的粮仓。

我最喜欢和这两篇. 从里,我终于知道了寻求已久的“鹿回头”,一解我长期的牵挂。

我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这段美丽动人的传说,那“清澈而美丽,无奈而凄凉”的鹿的目光和那对闪耀着渴求生命光彩的眼睛,它们从遥远的地方投过来,穿透了时空,一直走进了我们的心里,这种震撼力是无疑置否的。

每当身临绝境,总会产生置之死地而后生的美丽与快感,以及顿悟,如果不是天涯海角,不是绝壁死谷,不是生命被逼到了最后的边界,那么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不会有这么深刻的场景。

纵观海南,从战国到当今,那些历史的片段强烈地吸引着我,特别是先生谈到的海南历史中的女性文明。

洗夫人、黄道婆带来的整个中原大地的兴旺繁荣,还有从这里走出去的,都带着海南强劲的浪潮,是我们女性的骄傲。

女性文明派生并推动了家园文明。

苏东坡、李光他们是泪涔涔地来,却在家园文明里破涕为笑;海瑞、邱浚他们虽然是气昂昂地走,却也放不下这里的家园文明,终究乐极生悲…… 通过余先生的笔,经过大脑细胞的溶解、过滤的排列组合,于是一个以非历史学家的思绪和眼光,让我们最广大的读者读懂了海南,让我们寻找到了海南的灵魂所在。

海南已经成为我的一种向往和追求,闭上眼睛,一阵啪嗒因熟透而掉下来的椰子声敲打着我的心,更加勾起了我对椰汁的占有欲望。

我飘身过去摸摸这个,摇摇那个,完全沉浸在了这片惊喜之中。

看完这个故事,我陷入了久久的品味中,将自己的头深深地埋在书页中,仿佛嗅到了椰子的香味和浓浓南国的水果大拼盘,贪婪吮吸着…… 读有感马克西姆·高尔基的举世闻名。

在这个寒假里,我翻开了它。

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外祖父的鞭打。

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像还没开的花蕾用花瓣护着花蕊一样。

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性格各异的亲戚,可能让阿廖沙坏印象最深的就是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了,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而在外祖父鞭打阿廖沙的时候,每次都用胳膊挡着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的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尽管每次都会被抽得又红又肿,像红薯一样,但他还是重复地做着这个举动。

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地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既贪婪,又残忍,还很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甚至动手……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

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在无形中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

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

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

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

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很多的孩子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

在他们看来,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

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

更不会发生残忍地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童年有着天壤之别。

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糖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

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们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

我们总是奢求更多。

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

我们实在是天真了。

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有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

但读过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不应该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珍惜我们身边的一切美好的事物。

读四大名著西游记有感读中国古典四大名著——《西游记》有感中国是一个泱泱大国,上下有着5000年的历史,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因此,中国的历史,是不能不了解的,如要更好地了解中国的历史,中国古典四大名著是不能不读的。

中国古典四大名著包括:《西游记》,《红楼梦》,《三国演义》和《水浒传》这四部书,以生动的语言描绘出了一幅幅历史画卷,其中以《西游记》是我的最爱。

《西游记》是一部长篇小说,它取材于民间流传的唐玄奘西天取经的故事。

它运用轻松明快,幽默诙谐的语言,塑造出神通广大,敢于反抗的孙悟空的形象,反映了人民群众要求挣脱人身束缚,追求自由的愿望。

在这一部书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沙和尚。

他与世无争,任劳任怨,虽然在故事中他的情节不多,但是如果没有他的话,这个故事就无法进行了,当孙悟空,猪八戒外出打怪的时候,就需要他来保护师傅;当孙悟空与猪八戒吵架的时候,就要他来出面调解。

而且,像挑行李等活都是沙和尚来做,对于他的这种精神我很钦佩。

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不也只缺少了这种精神吗

当今社会,像沙和尚一类的“老黄牛”实在太少了

谁诚实,谁善良,谁就容易被欺骗

想一想改革开放的时代吧

那时候,中国就因为有了这种任劳任怨的人才会在改革开放的大路上迈开如此坚定而又稳重的步伐

也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人才会在社会主义建设上打下坚固的地基

不仅仅是《西游记》那精彩的语言让我们回味,那沙和尚的精神更应该让我们深思

让我们在深思之后依然踏踏实实的做好每一件小事,只有这样,中国人才会昂起自豪的头颅

跪求小学六年级上册人教版的读后感

呵呵0--是很无聊就是写些你的感想,难还是好。

敢不敢兴趣

伟大的启示的读后感

[伟大的启示的读后感]伟大的启示的读后感1.滴水穿石,我们一定要铭记它给我们的启示: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一定能够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伟大的启示的读后感。

许多名人都是靠着这种“滴水穿石”的启示,才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的。

我国语言大师侯宝林,从小就立志要当一名语言大师。

他从小勤奋好学,博览群书,虽然只上过三年小学,但还是丰富积累。

长大了,他更加努力,儿时的梦想他始终也没有忘记。

有一次,它为例得到一部明代笑话书《谑浪》,跑遍北京城,脚上血泡都磨破了,可他还是不甘心,后来听说北京图书馆有这本书,于是他欣喜若狂,可家境贫寒,没钱买书,所以他决定去把书抄回来。

一连15天,他冒着鹅毛大雪,顶着狂风,终于将一本几十多万余字的书抄录到手。

他晚上不停地练习着,校对着,全城最后熄灭的一盏灯,就是他了。

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他终于成为全国著名的语言大师了。

我爱好写作,从5岁时就梦想要当一名作家。

从那时起我便爱上了看书,起先我看些连环画,慢慢看起了有图有字的书,在长大一点,我看起了作文书,慢慢又看上了小说书。

每当我看到一些好词好句好段时,我会不由自主的把他们记在一本大笔记本里。

一年级的时候,我在外婆的帮助下,做了一本小本子挂在墙上,每天放学回家,我会把在学校发生的事情简单记下来,我迈出了作文的第一步,接着我学会了写短篇日记,又学会了写中篇作文,后来我又学会了写精彩的长篇作文……每天记日记,已经成为了我的习惯,有快乐的,有发泄的,有委屈的,还有激动的,上面记载了我童年的一笔。

如今,我一开始试着写短篇小说了,我坚信,我只要铭记“滴水穿石”的启示,就一定会实现我心中的理想。

是的,只有上不去的天,没有做不成的事。

只要我们认准目标,对准他,努力吧!拼搏吧!超越吧!挑战吧!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千万不要回头!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别怕,那时上天对你的考验,跌倒了爬起来,你只要一次又一次的顽强努力,你会成功的,你一定会感受到成功的喜悦与自豪,幸福与甜蜜!你一定能实现心中美好的理想!朋友们,努力吧!让我们铭记“滴水穿石”的启示,读后感《伟大的启示的读后感》。

2.《钓鱼的启示》主要告诉我们,在面对道德问题抉择时,要站在道德这一面想问题,不能只顾自己,而不为他人着想。

所以面对道德问题,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忘记了其他人。

故事是这样展开的。

有一年,作者刚满十一岁。

有一天,像往常一样,作者跟着父亲去附近的湖中的小岛上钓鱼。

那次是鲈鱼捕捞开放日的前一个晚上,作者和父亲分别放好鱼饵,然后举起鱼竿,把钓线抛了出去,在平静的湖面上溅了一层层彩色的涟漪。

过了好长时间,鱼竿突然剧烈地抖动了一下,作者一看,心想看来是来了个大家伙,他很熟练地扬起鱼竿一收一放,小心翼翼地操纵着,也许是鱼太想挣开鱼钩,不停地甩动着鱼尾并跳跃着,湖面不时地发出“啪啪”的声音,溅起了不少水花,鱼渐渐挣扎得筋疲力尽了,作者迅速地将它拉上岸来。

啊!好大的鱼!作者在心里赞叹着,并和父亲一起得意洋洋地欣赏着这条漂亮的大鲈鱼,看着鱼鳃在银色的月光下翕动着。

这时,父亲划着了一根火柴,看了看手表,现在离鲈鱼捕捞开放日还有两个小时,也就是现在还不能钓鲈鱼,就算是钓到了,也要放回去。

父亲盯着鲈鱼看了好一会,然后把目光转向了作者:“孩子,你得把它放回湖里去。

”“爸爸!为什么?”作者急切地问道。

“你还会钓到其它鱼的。

”父亲平静地说。

“可是不会钓到这么大的了!”作者大声争辩,哭了出声。

作者看了看四周,到处都是静悄悄的,皎洁的月光下看不见其他人的影子和别的船,作者再次把乞求的目光投向了父亲。

可是尽管四周没人,可作者从父亲那不容争辩的声音中,很清楚地知道,父亲的话是没有商量余地的。

作者非常沮丧地把鱼钩从大鲈鱼的嘴上取下来,放回到湖里。

只见大鲈鱼有力地摆动着身子,一转眼就消失在湖水中。

转眼间已经三十四年过去了。

当年那个沮丧的孩子,已是一位著名的设计师了。

作者再也没有钓到过三十四年前那个夜晚那样大的鱼,可却不止一次遇到像那条鱼一样诱人的“鱼”。

可每当作者一次又一次面对道德抉择的问题时,总会想起那个夜晚,父亲曾告诫他的话:“道德只是个简单的是与非的问题,实践起却很难。

一个人要是从小就获得像把钓到的大鱼放回去的教育,才能获得道德实践的勇气和力量。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面对向这样一类的道德问题时,只有选择放弃,才能获得这种实践问题中真正的财富与启示。

比如像,你走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突然所见一个人口袋里掉出了十元钱,别人都没发现,这虽然不是什么百元大钞,可对你这样一个学生来说,你如果捡起来,就可以去买一袋零食,一些便宜的小玩具,一瓶水或去干点别的什么的。

可是如果你是叫住那个人,然后把钱交给那人,只会获得一些赞扬,心里很舒坦。

但相反的,如果在你捡起放进自己的口袋里,丢了钱的人心里不好受,你的心里可能更不踏实,因为这钱不是自己的。

所以,面对这种问题就像做选择题,如果你选对了,将会受到终身的启示和益处,如果你一旦选错了,就会误入歧途,甚至于会影响自己的一生。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跪求啦 最好能隐瓶邪

盗墓笔记》读后感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

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

  据说主人公爷爷是解放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

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特别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今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

  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

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

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

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

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

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

  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能力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

书中所描写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后来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能力方面。

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

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

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现在集体改行出书了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

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

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

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

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

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

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

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

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

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

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

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

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

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

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

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

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

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

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

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

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

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

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

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

记起那……  后记:此文献给我钟爱的《盗墓笔记》  看完盗墓笔记,内心挺沉重的,和一开始那种激动,害怕有了天壤之别。

  我知道,有些东西不写出来,我会更难受。

  吴邪和闷油瓶的相遇,或许是冥冥注定,也或许注定了结局本该那样…虽然这个结局是多么不招人喜欢……瓶子对天真说,天真似乎是他与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想来就让人心疼……小哥说自己与这个世界没联系的时候,我想内心应该很悲哀,也许也很淡然,是一种悲哀到淡然的心境吧。

小哥代替天真去了青铜门后十年,这就是所谓的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其实,天真是很喜欢小哥的,他对他说: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天真应该是在告诉小哥,你与这个世界是有联系的,即使全世界都与你陌生,不是还有我么。

他们的生死与共,小哥的次次相救,是天真一生都无法忘怀的回忆吧。

就像晃儿唱的《天真》的:是不是你笑了,当我说记得你的存在时,所以,我想十年之后,天真一定会去接小哥回家……十年不长,他们都能等。

  另外,瓶邪胖三个人在一起时,给我的感觉就是没有他们倒不了的斗,胖子的义气总能感动我,记得胖子说过:如果有什么地方是非去不可又凶多吉少的地方,记得叫上胖爷我,别让胖爷我这辈子有什么遗憾的事情。

这又是怎样的一种义气呢……胖子说,吴邪还是太真了,太容易相信别人,其实我也一直这么认为。

在去救小哥他们的路上,胖子认出了装成三叔的吴邪,没有很深的羁绊,怎能这么轻易的就识别呢。

最后云彩的死,给了胖子很大的打击,一直认为,胖子对云彩的喜欢,就是那种随口说说的喜欢,却发现,原来胖子也有那么细腻的一面,在我心中,胖子一直是那种闯祸精(无组织无纪律),却相当的有义气,从云彩的事件来看,我又看到了他的另外一面。

不管怎样,他都是一个可爱的人儿~瓶邪胖的同生共死,叙述起来就寥寥几字,但他们却似乎用一生演绎着,这个故事。

我相信,总有有那么一天,他们三个能再聚到一起,一起喝酒,一起回味他们独有的曾经。

  潘子的死,给我的感触很深……明明可以安度晚年,却还是陪吴邪去救小哥;明明知道打头阵的危险,却还是那么义无反顾;最终为了助吴邪逃脱,拼尽了自己最后一口气,我也曾想,小花之所以能逃出去,应该是潘子垫后护得的吧,才使得潘子变成那个样子。

我想拿枪的潘子,应该是很帅的,他是一位真正的英雄,他的那种气节,在我脑海里久久萦绕,在生命的最后,他也忠心的要完成他的任务,保护吴邪,那样的忠诚,谁人能有

潘子的心,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透明的澄澈。

潘子最后唱的那首歌,明明听起来那么的滑稽,却深深的渗透着一种悲伤。

潘子,我真的佩服和喜欢你

  直到最后我也有很多地方没搞懂:终极到底是什么

它又是什么

吴三省和解连环还活着么

陈文锦去了哪里

当年的考古队调包了,那么陈文锦应该也调包了才对,那后来和天真他们相遇的那个人是谁呢

给天真写信的人,是不是就是解连环

和吴邪长的很像的那个人是谁

齐羽么

等等问题,有待深究。

  直到最后一个字消失在我的眼皮底下,揉了揉干涩的眼角,我才发现终于是结局了。

  一直没有追文的习惯,所以等了很多年终于等到《盗墓笔记》结局的时候,我才想着要用一段时间来把这部作品仔细的读下来。

一开始以为会用很长的一段时光,但是想不到也就三四天的光景就读完了。

尤其是这两天,基本上眼睛就没有离开过手机。

连晚上也是看到两三点直到眼睛实在睁不开才罢休。

  因为太过吸引人了,一个一个谜团刺激着你的脑细胞,你就想着要一直看到结局,你就想着要知道所有人最后的命运。

然而看到最后,却有一种怅然若失之感。

原来这就是结局啊,原来他们就是这样的命运啊,与自己想象的还真是不一样,真希望他们就一直走下去。

想来又好笑了,不过是一部小说而已,故事总要有结局的。

  对于一个不怎么常看悬疑、推理小说的文科女生来说,半夜看这种充满血腥,杀戮,背叛,欺骗,恶心,恐怖的小说,的确有些渗人,所幸我胆子不是特别小。

  我想说的是作者的确很会营造气氛,那种恐怖的氛围,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细节都会刺激你的感官,然后会被无限放大,好几次听到舍友沉重的呼吸都会吓我一跳,感觉那些血尸,蟞虫,怪物,毒蛇都缠绕在自己身边。

那样的直观,并且真实。

我只能说人类的想象力真的是太伟大了。

这样一个作者,他在编造一个如此巨大的故事时,内心是怎么样的感受呢

会不会连自己都会被吓到

  而我面对所有的疑团,面对那些无法解释的现象,面对那些深藏着诸多秘密的人,又是抱着何其好奇的心态一字一句的读下去,甚至欲罢不能。

似乎自己就是故事中的某一个人物,只是想搞清楚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所有人都瞒着自己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巨大的惊天秘密

然而一步一步走下去,却又困惑了

追寻真相的道路是何其艰难,那些谎言,背叛,死亡,血腥,都在阻止自己的脚步。

最后,似乎真相得到了,然而失去的又是何其多呢

  所幸,我们还是看到了危难中的不离不弃,生死相依的可贵情怀,我们感动于天真和小哥以及胖子之间这样的情谊,在现下这样人情冷漠的社会,这样的兄弟情谊是那么的可贵。

  我始终记得胖子的出场,差一点吓坏了天真那一伙人。

举着一个大罐子装怪物去吓人的事情,估计也只有胖子这样的人才能做出来。

这样想来作者对于人物性格的塑造也是很到位的,胖子的心细滑头,小哥的沉默隐忍,天真的心慈犹豫,这样的队伍组合在一起,真的堪称完美。

小哥张起灵总是会用他超凡的力量解救天真于危难,胖子又总是会语出惊人给予大家意想不到的提示,而天真,做事总是会考虑得很多,从来不贸然行事。

但是每个人却也是有缺点的,张起灵太过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总是不说多余的话,少与人交流,让人猜不透。

胖子很多时候又太冲动误事,而天真又太过犹豫,胆子也有些小,有些时候会失去先机。

  整个故事中,我最爱的人物是小哥张起灵,或许是因为我骨子里喜欢的就是沉默寡言力量强大的男人,所以对于张起灵总是有着一种莫名的情感。

这么一个总是在不停的失忆的人来说,他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他在一直寻找,而我在他的寻找中感觉到的是心酸。

这样一个人,他有着别人所欣羡的身手,也有着与众不同的血液,他的神秘他的强大是别人所没有的,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却没有记忆。

他的痛苦在于世上的欢乐苦痛于他而言都是没有意义的。

他行走于这个世界,不老不死,然而脑子里拥有的只是荒芜。

是怎样的悲哀呢

所以最后他只有选择回到他认为属于自己的那个世界吧,他要到长白山雪地的终极里面去,他给天真十年的时间。

真正的十年以后是个什么样子无人知晓,只是我觉得他将永远孤独。

  而让很多人感动的是,他最后竟然还是去找了天真,与他告别,这个世界上他只记得一个叫吴邪的人,所以他在走之前与他告别。

这个人还会记得他的存在,这个人与他有过一段共同的记忆。

天真跟着他去雪山的那一段,我心里有隐隐的疼痛,他想将张起灵带回这个现实世界,可是他却又是知道,闷油瓶做过的决定是没有人可以让他更改的。

他走向的是自己的宿命,而自己也有自己的宿命。

  故事的最后,胖子留在了广西那片彩云生长的地方,闷油瓶去到了长白山的云顶天宫,而天真吴邪回归到了现实生活中去。

这似乎是最好的结局了,他们三个出生入死,经历过种种恐怖刺激的倒斗生涯之后,都有了各自的生活。

胖子似乎把钱财看轻了,闷油瓶不再去一而再再而三的寻找存在于世间的意义了,吴邪也停止了对真相的追逐。

  然而我对这样的结局却并不是特别满意的,总觉得还有好多的谜团没有解开,而这样的结局其实并不算是结局,对于读者来说这样的结局其实是无法接受的,或许是作者真的无法去圆这个弥天大谎了,所以所谓的结局只是将整个故事的背景叙述一遍,然后安排给每一个人一个归宿,而当初紧扣我心弦的那些谜团还在我的脑海里,并没有得到我想到的答案。

我并不希望故事就此结束。

然而书本终究是书本,故事依然是故事,这世界没有那种没有结局的故事,所有的故事不是皆大欢喜就是悲欢离合。

而我看这部浩大的小说得到的最深的感受就是,这个世间永远会有打动人心的东西。

    够了么,应该可以了啊,望采纳,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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