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篇读后感,只能是一本书,每篇200左右就行了,不要太多,寒假作业,拜托
(1)神秘岛读后感我今天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叫 《神秘岛》,它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法国作家,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
《神秘岛》是该作者著名三部曲《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海底两万里》和《神秘岛》的最后一部。
《神秘岛》叙述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被困在南方军队中的五个南方人伺机乘气球逃脱,途中,被狂风吹到了南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
他们之中有工程师、水手、厨师等,虽然职业各不相同,性格各有差异,但他们都有一股热爱生活、勇于冒险的精神。
正是这种精神,让他们有了在荒岛上活下去的勇气和战胜一切困难的信心;也正是这种精神,鼓舞这些人用双手去改变这片土地,让林肯岛变成了一座乐园。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书中凡尔纳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将火药、枪支、电池和帆船等物品的形状、质地、特点,甚至制作方法都详细加以描述。
读《神秘岛》,你还可以了解到海洋、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学科的知识。
这本书故事情节非常曲折紧张,人物命运扑朔迷离瞬息万变的,科学知识丰富详尽,这些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说了这么多,我对这本书已经不是一种普通的喜爱,我向所有热爱科学,热爱小说的人推荐《神秘岛》(2)伊索寓言读后伊索寓言,来自民间,所以社会低层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感情得到了较突出的反映。
如对富人贪婪自私的揭露;对恶人残忍本性的鞭鞑;对劳动创造财富的肯定;对社会不平等的抨击;对懦弱、懒惰的讽刺;对勇敢斗争的赞美。
还有许多寓言,教人如何处世,如何做人,怎样辨别是非好坏,怎样变得聪明、智慧。
伊索寓言是古希腊人生活和斗争的概况、提炼和总结,是古希腊人留给后人的一笔精神遗产。
《伊索寓言》,文字凝练,故事生动,想象丰富,饱含哲理,融思想性和艺术性于一体。
其中《农夫和蛇》《狐狸和葡萄》《狼和小羊》《龟兔赛跑》《牧童和狼》《农夫和他的孩子们》等已成为全世界家喻户晓的故事。
这是世界上拥有读者最多的一本书,它对西方伦理道德、政治思想影响最大。
东西方民间文学的精华,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
影响人类文化的100本书之一世界上最古老的寓言集。
《伊索寓言》这本世界上最古老的寓言集,篇幅短小,形式不拘,浅显的小故事中常常闪耀着智慧的光芒,爆发出机智的火花,一号着深刻的寓意。
它不仅是向少年儿童灌输善恶美丑观念的启蒙教材,而且是一本生活的教科书,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在欧洲文学史上,它为寓言创作奠定了基础。
世界各国的文学作品甚至政治著作中,也常常引用《伊索寓言》,或作为说理论证时的比喻,或作为抨击与讽刺的武器。
此书中的精华部分,至今仍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在欧洲寓言发展史上,古希腊寓言占有重要的地位。
它开创了欧洲寓言发展的先河,并且影响到其后欧洲寓言发展的全过程,寓言本是一种民间口头创作,反映的主要是人们的生活智慧,包括社会活动、生产劳动和日常生活等方面。
现传的《伊索寓言》根据各种传世抄本编集而成,包括寓言300多则,其中有些寓言脍炙人口。
《伊索寓言》中的动物除了有些动物外,一般尚无固定的性格特征,例如狐狸、狼等,有时被赋予反面性格,有时则受到肯定,通过把动物拟人化来表达作者的某种思想。
这些动物故事无疑是虚构的,然而又很自然、逼真。
这与后代寓言形成的基本定型的性格特征是不一样的。
《伊索寓言》曾对其后的欧洲寓言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元1世纪的古罗马寓言作家费德鲁斯直接继承了伊索寓言传统,借用了《伊索寓言》中的许多故事,并称自己的寓言是伊索式寓言。
公元2世纪的希腊寓言作家巴布里乌斯则更多地采用了伊索的寓言故事。
这种传统为晚期古希腊罗马寓言创作所继承。
文艺复兴以后,对伊索寓言抄稿的重新整理和印行极大地促进了欧洲寓言创作的发展,先后出现了不少出色的寓言作家,如法国的拉封丹、德国的莱辛、俄国的克雷洛夫等。
随着西学东渐,《伊索寓言》在明朝传入我国。
第一个来我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在中国生活期间撰《畸人十篇》,其中便介绍过伊索,对《伊索寓言》做过称引。
他之后的传教士庞迪我也在《七克》中介绍、引用过《伊索寓言》。
我国第一个《伊索寓言》译本是1625年西安刊印的《况义》。
清代之后,出现了许多种《伊索寓言》译本。
上述情况表明《伊索寓言》在我国流传之久,它至今仍令人喜闻乐见,爱不释手。
是一本值得阅读的书籍。
《伊索寓言》大多是动物故事,以动物为喻,教人处世和做人的道理。
伊索寓言形式短小精悍,比喻恰当,形象生动,对后代影响很大。
《伊索寓言》共收集了三四百个小故事,与抒情诗主要反映贵族奴隶主的思想感情不同,这些小故事主要是受欺凌的下层平民和奴隶的斗争经验与生活教训的总结。
寓言通过描写动物之间的关系来表现当时的社会关系,主要是压迫者和被压迫者之间的不平等关系。
寓言作者谴责当时社会上人压迫人的现象,号召受欺凌的人团结起来与恶人进行斗争。
例如,《农夫和蛇》的故事劝告人们不要对敌人仁慈;《狗和公鸡与狐狸》告诉人们要善于运用智慧,战胜敌人;在《狮子与鹿》、《捕鸟人与冠雀》、《两个锅》等故事里,作者揭露出当政权掌握在贪婪残暴的统治者手中时,贫苦的人是不可能平安地生活下去(你可以在这里面随便抄一段)(3)繁星读后感《繁星》是大作家冰心的诗歌集,里面的内容是冰心平时随便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
这两本书含蓄隽永、富于哲理,很受大家的欢迎,因此成了教育部《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指定书目。
“聪明人,抛弃你手里幻想的花吧
她只是毫无缥缈的,反分却你眼底的春光。
”诗歌集里,我最欣赏的就是这首诗了。
我从前就是个爱幻想的人,天天沉迷于对未来的幻想,而不能明智地改善现在。
我小时都会幻想自己的未来多么的成功,多么一帆风顺、无与伦比,但那仅仅就是幻想中的开得一朵尤其艳丽而遥不可及的花儿,不是现实,我那时学习就是因为“爱想而不爱做”变得一点也不用心,成绩也是日益地跟不上。
天天幻想,很多时候会与难得的大好机会擦肩而过,我记得是我二年级的时候,数学计算比赛,其他同学全都跃跃欲试,积极准备着,而我却想象自己一定会有好成绩,到了比赛时,一看试题,就傻眼了,大部分同学都上榜了,我却一鼻子灰,那时是追悔莫及呀
喜爱幻想,而没有一点意向想努力去争取现时中真正香味扑鼻的花,那就只是一场毫无意义的白日梦
我们都应该把幻想的花扔掉,去摘真的鲜花
(4).《爱的教育》读后感 偶然得到了这本《爱的教育》,因为成为了自己的书,所以也没急着去看,反而将它搁置一边任其生灰尘.直到一天翻开,我就觉得非要看完不可了. 这本书是以一个小男孩——安利柯,在一学年十个月里记载的日记,构成了这部作品的主要内容.吸引我的,似乎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全书以一个爱字贯穿始终,这不就是我们教育工作者所需要的吗 爱究竟是什么 它像空气一样,每天都在我们身边,但又因为它无影无形,往往又很容易被我们忽略.但我们的生活中不能缺少它,它的意义已经融入我们的生命.而面对我们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夏丐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的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爱是没有限制的.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们的一个微笑…… 透过安利柯的描述,我了解到什么样的师爱才最让学生感到温暖,把学生当亲人的老师.当安利柯的先生说道:你们以外,我没有别的家属在世界上,除了你们,我没有可爱的人!你们是我的儿子,我爱你们,请你们也欢喜我!我一个都不愿责罚你们,请将你们的真心给我看看!请你们全班成为一家,给我慰藉,给我荣耀!先生的这些话,让所有的学生都信服与他.虽然我无法做到这位先生的如此坦诚,但想想,我是否用平等的目光看待所有的学生了.两个学生同时犯了错误,有时,我会凭我直觉判断,然后毫不留情的批评那个我心目中的差生.却不知,受了一肚子委屈的学生在暗自垂泪,也许在他们的眼里,我不再是个好老师.宽容和尊重学生,只要你们有勇气承认自己的错误,我绝不会责怪你们,这是安利柯的先生们给的我另一个启示.无论是表扬还是批评学生,我们的目的是教育学生,只要目的达到,又何必在意学生是否接受了惩罚. 常有家长拽着自己不听话的孩子,慷慨的对老师对老师说:他(她)要是不听话,你就狠狠的打.时代发展到21世纪,我只能把这话理解成为善意的谎言.教师不适合充当暴力实施者,面对一群素质参差不齐的学生,我们需要的是充分的精力去打一场持久战,师生之间的一次簇膝长谈恐怕对于部分学生收效甚微,所以在师生之间建立一条有情,有意,有恒的道路,则更行之有效.书中给我的启示是,做一个温柔的严师,用充满爱意的语言来严格要求我们的学生. 爱是一种感受,是一种信仰,是一种追求,是……无法用准确的文字形容爱的定义,但是我知道,拥有爱的人,付出爱的心,人生必定是充实而无憾的.同样,我们对学生的爱,不应是居高临下的平易近人,而应是发自肺腑的爱,这种爱的表达既是无微不至的,又是不由自主的真情流露.当我们把爱心自然而然地献给学生时,学生会不仅把我们当教师,更会把我们当作朋友,兄弟,父母.离开了情感,一切教育都是无从谈起,感情当然不能取代教育,但教育必须充满感情.总之,爱的教育是治疗心灵创伤的良药,是打开学生心扉的钥匙.被爱的人才懂得去爱人,爱给人力量,给人温馨,也给人美丽的心灵和情感.让孩子们心中拥有爱,很多问题都可能在爱的暖流里溶解.这就是《爱的教育》给我的启示.(5)骆驼祥子》读后感祥子,一个吃苦耐劳的汉子。
是那么淳朴、善良、宽厚;而社会的阴暗,却改变了他,是他走向堕落
祥子来自农村,他老实、健壮、坚韧,如同骆驼一般。
他来到北京后,选择了当城市低层老百姓的普通行业——拉洋车。
他自尊自强,凭自己的力气挣饭吃。
他最大的梦想只是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以免受车厂老板的盘剥。
可是,他的希望一次又一次的破灭,他的命离不开抗争,但是却以惨败告终 第一次,他奋力挣钱,攒了三年,终于有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
不久后,就被大兵抢走了。
第二次买车,钱还没储够,又被孙侦探敲诈走了。
第三次,是他和虎妞结婚后的钱买的,他心里虽然不踏实,但不必再去车厂雇车了——然而,好景并不长,虎妞带着一个死孩子,走了。
祥子只能把车卖了去安葬虎妞。
经历了这一波三折,祥子失去了信心,他已经变成了一个麻木、狡猾、潦倒,自暴自弃的行尸走肉
这本书让我认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多么令人畏惧,竟然有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祥子仅仅是北京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力车夫,在社会上是不显眼的,但命运还是不能放过他,折磨好强的他,毁了他的梦想,后来沦为自甘堕落的人。
悲剧总是令人毛骨悚然,胆战心惊。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
在黑暗的社会中,人类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
祥子多次想要凭自己来打败命运,可是最后呢,却使身心又一次的伤痕累累。
祥子在一次次的痛苦中挣扎,越陷越深,他渐渐的被黑暗所扭曲、吞噬。
以前有抱负且满是骨气的祥子,现在只有对钱的贪念而已。
在社会的黑暗与金钱的诱惑下,祥子没有了骨气但是,我依然坚信,命运是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的
挫折面前,敌人不是对手,而是自己。
我们要把挫折看成一种精神财富来珍惜,不要为一时的痛苦、失败而蒙闭了自己的双眼,而要将自己的命运交给自己来安排,努力找回自己的出路.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惋惜、也感到无奈。
,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原本的自我。
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海的女儿》读后感 前几天,我看了一个童话故事——《海的女儿》它讲述一个人鱼和人之间的动人故事。
《海的女儿》童话中的主人公生活在海的深处,是一条美人鱼。
她在海底世界里度过三百多年的岁月,然后化为泡沫,结束她一生的幸福。
她放弃了海里的生活,忍受着痛苦把自已的鱼尾变成了人腿。
后来她救了一个王子并喜欢上了他,而那个王子和邻国的公主结婚了,她的希望没有了。
她如果继续成为“海的女儿”就要刺死那个王子后,就可以回到她的家人中去,回到属于她自已的世界。
但她没有这样做,却自已投入海中化为泡沫。
我喜欢《海的女儿》。
它使我懂得了生命可贵。
在任何事前面都要有坚强的毅力,勇敢地去面对它。
在这本书里,我不仅知道了一些美好的故事,还受到很大的启发教育。
在生活中,我碰到困难时,要像小人鱼一样坚强的面对。
在学习上,我也要像小人鱼一样坚持不懈。
先给你6篇希望你能满意
小学生50字的读后感 我要10篇
1.朱自清散文《春》读后感 春天来了,百花吐芽,百鸟齐鸣,春光明媚,春回大地,在这美好的日子里,重读朱自清的《春》,感受很深。
春天,就像“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
春天是一年的开始,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最富有活力的季节,想在秋季里获得好收成,就要在春季里辛勤地耕耘,播种。
作为一个在春天出生的女孩,我特别喜欢春。
因为春有一种令人向往的生机。
在这大好春光里,你别忘了一件事:耕耘与播种。
2.读《窗边的小豆豆》有感 《窗边的小豆豆》讲的是一个因为淘气而在一年级就被退学的小豆豆到了一所全新学校——“巴学园”后发生的故事。
“巴学园”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学校:它的教室是一个个废弃不用的电车车厢;它的校长在第一次见小豆豆时就微微笑着听小豆豆不停地说了四个小时的话,而没有一丝不耐烦,没有一丝厌倦。
“巴学园”每到午餐开始的时候,校长就会问:“大家都带了‘海的味道’和‘山的味道’来了吗
”“巴学园”的教育方法是自己从喜欢的课程开始学起。
“巴学园”的运动会是能够让学生自己选定的,让每个孩子都能发挥特长的稀奇古怪的项目。
在“巴学园”,如果上午把课程都学完了,下午还要组织大家集体出去散步,学习地理和自然;夜晚还在大礼堂里支起帐篷“露营”,听校长讲旅行故事……因此,“巴学园”里的学习内容是丰富多彩的,新鲜动人的,也是令人羡慕的。
小豆豆从一个“坏孩子”变成好学生,也是因为校长能坚持不懈地对小豆豆真挚的关爱,使小豆豆最终决定选择做一个好学生…… 总之,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后,很希望我们的学校也能像“巴学园”一样,学习的内容是丰富多彩的,学习的环境是轻松的,学校里的老师像校长一样能懂得孩子,信任孩子,尊重孩子的。
3.《童年》读后感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
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
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童年这本书记载了高尔基儿时的一些故事,中间还夹着一点点的苦涩,还夹着做人的道理: 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
高尔基在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数学。
在一节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个题目考在班上的同学,题目是:“1+2+3+4+……+100=
”这可为难了很多同学,他们一个个都很着急,只有高尔基算出来了,等于5050。
从此,老师不会再因为他们家穷而瞧不起他们,而是觉得他很有数学天赋。
我们要向高尔基学习,孔子说得好:“见贤思其焉。
” 4.《小王子》读后感 《小王子》所讲述的故事既美丽又伤感:飞行员“我”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远离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个迷人而神秘的小男孩出现了,执拗地请“我”给他画一只绵羊。
他就是小王子,纯洁,忧郁,来自太阳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作答。
在攀谈中小王子的秘密逐渐揭开了,他是因为与他的美丽、骄傲的玫瑰发生了感情纠葛才负气出走的。
他在各星球中间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最后降临到地球上,试图找到纾解孤独和痛苦的良方。
在《小王子》中,我学会了一种责任,叫做“驯养”。
当狐狸向小王子描述他的心声时说:“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不一样。
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
你看到那边的麦田了吗你有一头金色的头发,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可是最后,小王子还是离开了狐狸,他说:“那你还是什么也没得到吧”“不,至少我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我们在得到的同时都会失去,可是当我们同一些事物“建立某种关系”后,得到与失去都已变得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对待,无论结局是喜是悲,至少我们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5.查理与巧克力工厂读后感 故事大概是讲:威力`旺卡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巧克力发明家。
他发明了很多神奇的巧克力和糖果。
查理是个穷苦人家的孩子,他每年只能得到一块巧克力。
查理每天晚上都会去听约瑟夫爷爷讲旺卡工厂的神奇和奥秘。
他特别希望能到工厂里参观。
一天,旺卡先生发出了通知:我已把五张金奖券放进了五块普通的巧克力里面。
找到这些金奖券的那五位小朋友将由我本人带领参观工厂。
在只剩一张金奖券时,查理无意中找到了。
在参观的过程中,查理很乖,其他的小朋友一会儿摸摸这,一会儿摸摸那。
所以旺卡先生很喜欢查理。
参观完,旺卡先生竟把工厂送给了查理。
大家都吃了一惊,旺卡先生说他老了,快没有能力经营工厂了。
所以要把工厂送给最喜欢的一位小朋友。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以科幻的方式告诉了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有着许多奇特的地方
也有着许多不可思议的人
我们要怀着一种希望去发现他们
也告诉了我们做人要善良,不能太贪婪了否则会有与你期望中相反的结果
6.《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海伦凯勒原来是位健康活泼的小女孩,在19个月大时,因一场急病导致失明、失聪和失语,从此小小的海伦凯勒变得暴躁、任性和孤独。
直到七岁,,她在充满爱心与耐心、曾经接近失明、当时只有20岁的莎莉文老师费尽心思的引导下,走出了黑暗与孤寂,感受到了语言的神秘,领悟出了知识的神奇。
从此,海伦凯勒求知若渴,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在莎莉文老师的教育和帮助下,以优等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将仔细端详自己的莎莉文老师、亲人、朋友,还有环视自己生活的环境;到森林进行一次远足,放纵一下自己的眼睛;到博物馆对世界的历史与未来、人类进步的奇观作匆忙一瞥;看看黎明时由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到剧院或电影院享受色彩、优美和动作的完美结合;浏览城市中令人敬畏的建筑艺术;漫步在大街、公园,瞧瞧万花筒般五光十色的景象……“我的眼睛不轻易放过一件小事,它争取密切关注它所看的的每一件事物。
”“此后,我摸到每件物品,我的记忆都将鲜明地反应出那件物品是个什么样子。
” 这三天对于海伦凯勒真的是奢望。
而我们已经拥有了三千多天的光明,让我们反省一下,我们是否都充分利用这天赋的五官和四肢去感受大自然的美丽和生活的美好了吗
“善用你的眼睛吧,犹如明天你将遭到失明的灾难。
” 的确,我们太幸运了,我们拥有美好的一切——健全的体魄、良好的学习环境、优秀的老师……从今天起一定抓紧每一分一秒,不要让光阴虚度,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要像海伦凯勒那样,不埋怨、不放弃,好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奋发学习,以微笑面对厄运,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困难,以杰出的成就显示生命的价值
7.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男孩,一次奇幻的旅行. 一个哥哥强烈推荐的书,一直都没好好看,之前放在包包里,在给学生做完辅导后,我会拿出来翻上几页....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英文原名是「O Alquimista」也就是炼金术士的意思。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描述一位西班牙的牧羊人追寻梦想的故事。
他和我们大家一样,都有自己的天命,都有自己最想做的事。
在旅途中,他遇到了许多同伴以及帮助他的人,像是老人、水晶商人、炼金术士、英国人…… 是这样一个故事吗
昨晚我一口气把这本书看完了,难得我这么爱看书... 这是一本当你在迷惘时的指南针,天命、信仰、梦想、爱心、实践,是牧童少年探险终而如愿以偿的凭籍;生活在多变复杂的社会,很多时候我们忘了倾听自己内在的声音,而更多时候,我们听见了自已心里的声音,但却没有勇气去相信它、接受它;这本书鼓舞、增强人们探往自我内心的勇气,就像书中不断强调“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
“在生命的重要时刻,我们却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物无能为力,只能听天由—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
” 在一个人的一生中,一定会拥有过无数个梦想,但这些梦想是否成真,就要靠自已怎么把这些梦想变成理想、目标,进一步的实现它们,在追寻梦想的过程中一定会碰到许多的障碍,我们应该要试着把阻力变成助力,不要只是把梦想当作白日梦,不要让梦想永远只是个梦想,要努力去实现它,这才是人生。
我的人生,上学整整18年,不多也不少,还在人已定性的时候去整了牙,人家说这叫时髦,痛苦的时髦~
不想说什么,年龄越大整这个越痛,每次的复诊,回来后我都痛的说不出话... 昨天,我见了两个医生,差点被他们说哭... 假如你能总是把握着现在,那你就会成为一个幸福的人. 8.《暮光之城》读后感 当一个人类对吸血鬼说“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
这样的爱情早已超越了人世的情愫~没有现实,没有伤害,没有一切凡事的纷扰。
一个只吃动物血完好控制自己的吸血贵家族,竟然会为了爱情要大开杀戒~ 为什么这么完美的爱情连不同物种的生物都可以美化的催人泪下
偏偏凡事中却丑陋无比,甚至是伤害至极~ 以为的科幻片最后变成了爱情片。
没有限制级的镜头,没有山盟海誓的对话。
往往一个深情的眼神就足以打动任何人~ 不光光是演员卓越的表现带领我入戏,更是因为我羡慕这样的爱情~这才叫爱情。
致生致死的爱情。
或许只是一个来生,或许最后人永远是人,吸血鬼永远是吸血鬼一样
“你现在是我的命”彻底征服在这句话上~ 眼泪是无忌惮的挥洒在脸上,不知道是我羡慕的哭泣,还是因为曾经这样的话也出现在我的生命中,现在却早已截然停止了呢
男主角那样深情的眼神,没有一丝的掺假。
再简单的不过的一句话,却是每个女孩子这辈子最想从心爱的人嘴巴里说出的一句话。
曾经的曾经,我也曾拥有过。
只不过那样的曾经早已灰飞烟灭,荡然无存~ 永远有多远呢
一个是生老病死的人类,一个是活了上千年都不会老去的吸血鬼。
却能爱的这么执着,第一次男主角带女主角爬树,一起飞,甚至是介绍她认识他家庭成员。
就像有些人说的,有些爱注定华丽,有些爱注定卑微
17岁的爱情故事。
高中时代的纯情往事~或许永远会牵扯着内心深处最最柔软的悸动~爱的没有伤害,爱的毫无保留,爱的至于只有责任,爱的不得不发狂
原以为我早已不知道什么是爱了` 很少哭了,不再是有或无的找依靠了~我以为自己一个人可以。
以为不会再羡慕谁。
可是这个电影明明就是童话故事,为什么偏偏击败了我坚固已久的心呢
是不是因为最近想太多了,我又装做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明明很难过我却装坚强~ 或许谁都不懂谁,爱情谈何容易吖~ 爱是没有国界的。
更没有空间之别。
或许我在等爱,等那个可以深情真挚的告诉我“我是他的命”的人出现。
狠狠地被呵护疼爱着,我还会再一次执迷不悟的爱着
不是我不想拥有爱,只是我要我的爱 爱的纯粹 爱的毫无保留~ 9.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有感 今天,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它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买火柴的小女孩悲惨的境遇告诉我:我多幸福。
在这个世界上,有我们这些生活在幸福而快乐的家庭里的孩子,我们有父母的疼爱,有老师的教导,有同学的关心,还有一个温暖的“被窝”在时刻温暖着我们。
我们是幸福的,我们要珍惜这幸福快乐的童年,好好地学习知识,学习本领,去圆我们五彩缤纷的梦。
10.《爱的故事》读后感《爱的故事》主要是以一篇篇小故事的形式讲述了母爱给予温暖、父爱促使坚强、师爱鼓励成长、博爱引导高尚、自然教会和谐、感恩带来快乐。
在每个主题里,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的感人,从字里行间,我感受到了母爱是多么伟大,就象一杯甜甜的奶茶,带给我们温馨;父爱是多么的深沉,让我们学会坚强;师爱是多么的真诚,让我们快乐的学习;博爱是多么的宽广,让我们感受到生活在一个爱的世界;自然是多么的神奇,让人类与动植物和谐相处;感恩就象一缕阳光,让我们内心时刻充满感激之情,感受到生活是多么的快乐
骆驼祥子读后感400字 一定要400字 我可不想超太多 初一水平
容说“青春是一本太仓书”,我们在冲动时打开,于故事情节中,却依待一个完美的结局。
青春是一条河,我们都是摸着石头过河。
也许途中会迷失方向,也许沿途会有风浪。
但是只要坚定信念“心若在,梦就在”,我的青春可以一样绚烂。
青春,不怕。
《谁的青春不迷茫》一书用日记形式的,记录一个北漂的从04年到12年的迷茫,孤独、自信与奋斗。
他就是光线传媒资讯事业部副总裁,历任《娱乐现场》等多档王牌娱乐节目总监的刘同。
刘同在书中讲到自己的梦想,自己的事业,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我们会很惊奇地发现原来有些故事也曾经在自己身上发生过,也曾过同样的心情。
只是读他二十到二十五岁的人生对话,我深有共鸣;但对刘同三十岁的阅历故事我读起来却有晦涩之感了,所以这本书的后半部分我只是草草略读,可这并不妨碍我对这本书的喜爱。
正如书中一句经典的话—— “活在自己的年龄里”。
那才是快乐的。
在20岁到30岁这十年的过程中,每个人的道路不同却又有种种相似。
我们期盼未来,我们试着挣脱过去,“当下使劲的样子”,我们会狼狈,会潇洒,会不知所措,也会自信满满。
刘同告诉我们:“你觉得孤独就对了,那是让你认识自己的机会。
你觉得不被理解就对了,那是让你认清朋友的机会。
你觉得黑暗就对了,那样你才分辨得出什么是你的光芒。
你觉得无助就对了,那样你才能明白谁是你成长中能扶你一把的人。
你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
” 是啊,谁的青春不迷茫,成长不易,青春不难。
“宁肯做一个草率的决定,也不要一直后悔地回忆”,有人说过“刘同无关完美”,但他用努力与汗水让自己更加完美,像功夫小子,无天资却有野心,跌一跤爬起来继续挥拳,每打输一架,回家舔着伤口日日勤练,择日返回再战一回。
因为年轻,所以不怕。
不怕转机,不怕突然,不怕失败,不怕迷茫。
也许前路依然望不透方向。
但是,我们不能因为看不到而感到无望。
时间里有悲伤,现实里有残酷,生活里有无奈,这是上天赋予青春沉重却珍贵礼物。
张爱玲在散文《非走不可的弯路》中有言“在人生的路上,有一条路每个人非走不可,那就是年轻时候的弯路。
不摔跤,不碰壁,怎能练就好筋骨,怎能长大呢?”既然“非走不可”又何必退缩?收拾行囊,背上你的正能量大步向前! 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
我们总是在摸索中成长,在跌打中茁壮。
用心走好每一天,坚实出信仰的力量,青春的路上依然会有多彩的音符流淌。
青春,我准备好了! 因此。
青春,不怕!
写读后感的要求
(1 读后感写作基本要求 ①确定标题,正标题一般文章的中心内容,有的正标是文章的中心论点。
副标题标明题材,一般为“读《×××》有感”。
副题比正题低两格。
②掌握读后感的一般套路:“引——议——联——结”。
引——扼要写出“读”的内容或直接引用原文某些语句,很快引出“感”的观点或中心。
议——就自己“感”的重点、中心(或观点)进行分析议论,说明道理。
联——就议论的中心展开联想,记叙某些典型事例。
也可联系社会和自己的实际抒发感受。
结——结尾概括中心,总结全文得出结论。
结论可与开头照应,可归纳出结论性的意见,可强调某一重点,可发出号召。
这个结论可以是批评式;又可是劝勉式,还可是鼓动式。
视行文内容而定。
(2) 读后感写作常见毛病 ①述读原文多,“无感或感少”,喧宾夺主。
有的同学写读后感,主体部分完全是复述原文的情节,或加进几句不痛不痒的评述。
这些都违反读后感的最基本要求。
②平述原文多,无“感”而发,牵强附会。
这类文章混淆了读后感与文学评论的界限,把无关紧要的内容勉强地扯在一起。
也是有些同学最易犯的一个毛病。
(3) 读后感写作要点 ①要弄懂原作。
“读”是感的基础,“感”是由“读”而生。
只有认真的读书,弄懂难点疑点,理清文章的思路,透彻的掌握文章的内容和要点,深刻地领会原文精神所在,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个人的实际,才能真有所“感”。
②要认真思考。
读后感的主体是“感”。
要写实感,还要在读懂原作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分析和评价。
分析和评价是有所“感”的酝酿、集中和演化的过程,有了这个分析和评价,才有可能使“感”紧扣原作的主要思想和主要观点,避免脱离原作,东拉西扯,离开中心太远。
所以,写读后感就必须要边读边思考,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自己的实际展开联想,从书中的人和事联系到自己和自己所见的人和事,那些与书中相近、相似,那些与书中相反、相对,自己赞成书中的什么,反对些什么,从而把自己的感想激发出来,并把它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
总之,想的深入,才能写的深刻感人。
③要抓住重点。
读完一篇(部)作品,会有很多感想和体会,但不能把他们都写出来。
读后感是写感受最深的一点,不是书评,不能全面地介绍和评价作品。
因此,要认真地选择对现实生活有一定意义的、有针对性的感想,就可以避免泛泛而谈,文章散乱,漫无中心和不与事例挂钩等弊病。
怎样才能抓住重点呢
我们读完一部作品或一篇文章后,自然会受到感动,产生许多感想,但这许多感想是零碎的,有些是模糊的,一闪而失。
要写读后感,就要善于抓住这些零碎、甚至是模糊的感想,反复想,反复作比较,找出两个比较突出的对现实有针对性的,再集中凝神的想下去,在深思的基础上加以整理。
也只有这样,才能抓住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写出真实、深刻、用于解决人们在学习上、思想上和实践上存在问题的有价值的感想来。
④要真实自然。
就是要写自己的真情实感。
自己是怎样受到感动和怎样想的,就怎样写。
把自己的想法写的越具体、越真实,文章就会情真意切,生动活泼,使人受到启发。
十篇读后感
读后感《三国演义》, 也许大家都听说过中国历史上有一段三家分汉的故事,这段故事不仅此后各朝各代的文人都知道,就连现在的人们也不忘那分汉壮观的场面——这就是“三国”。
说起《三国演义》,大家便会想起胸怀大志,仁义之至的刘皇叔——刘备;想起智谋超群,神机妙算的诸葛孔明先生——诸葛亮;想到英武非凡、忠心耿耿的关云长——关羽;还会想到武艺高强、正气凛然的张飞…… 《三国演义》共一百二十回,回回引人入胜。
无论是“桃园三结义”、“过五关斩六将”,还是“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无不叫读者拍手叫好。
其中,在读到“诸葛亮三气周公瑾”时,我再一次佩服诸葛孔明的计谋,而为周公瑾虽然才智出众,但因心胸狭窄而气绝身亡感到惋惜。
这是告诫我们做人不能心胸狭窄,更不能瞧不起别人,如果想方设法去陷害别人,自己终会尝到苦果的。
对命运宣战——《愚公移山》读后感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铭刻在世世代代的信仰之中,被华夏儿女乐此不疲地传诵,筑起了无数人孩提时对神幻的向往,融入了岁月沧桑之后的深思熟虑。
“愚公移山”,大智若愚;河曲智叟,大愚若智。
在太行王屋面前,嗤笑讥讽,尽烟消云散于他的一声长叹之中。
自开天辟地之时,太行王屋二山就坚持着他们亘古不变的傲气,阳光的刺痛,黑风的叫嚣,经千万年的沉淀成那俨然肃穆,返朴归真的灰色的山石。
荡涤后的冷漠和孤寂,毫不客气地将黑暗和纡徐推给山那头的愚公的祖宗,压住了他们祖祖辈辈的野心和好战的本性。
平静了几千年,所有人都丢弃了对那个陌生世界的妄想,没有奢望的安静朝拜着面前的两座大山。
突然一天,愚公站起来了,挺着年近九旬的腰板。
他要移山。
移山
这远比他每天的出入迂回要艰难。
高耸入云的太行王屋,其盛气凌人只是岂肯屈服于笨拙的斧锤之下
人生的八十余个春秋都被戏弄于他们的蔑视里,又何必大动干戈,以杯水车薪的资本来挑战这莽莽大山呢
知足则是福。
然而愚公想不通,他不甘把自己与生俱来的勇气乖乖交给随遇而安的苟且手上,他要证明人定胜天。
一锤一敲,挥汗如雨的拼搏,山的气势却毫无动摇,一年的往返,只想将自己的梦想一点一点地堆积于那渤海之边。
日复一日,继而年复一年,山依旧面无表情的矗立在天的前面,他依旧是如此顽固,毫无遮掩的山石紧紧包裹着他的脆弱,或许,他拥有的只有阳光敲击下宠辱不惊的坚强。
烈日的炙热和讽刺,似乎是天帝在讥笑他的自讨苦吃,智叟的冷言冷语,不允许争论的否决了他的狂妄。
可愚公还是争了,他毫不承认自己正在为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浪费生命,因为她从没有怀疑过这些艰辛的汗水在滴入冰冷的山石的那一刻是否后悔过,是否会冲刷掉石头那顽固的外壳,粉碎他的残忍,刺痛他的记忆。
他坚信,一切都是值得的,这是个终会胜利的梦。
愚笨的愚公从没说过什么真理,可这一开口却让他赢来了彪炳千秋的赞叹,永世不朽的流传。
“我死了还有儿,儿死了还有孙,孙还会有儿,儿也还会有孙,孙孙,世世代代,永不会死,山,怎么会移不完呢
智叟哑然,原来他只是这项大工程里的一个小小的角色。
人们终于明白,原来愚公是没有野心的,他用自己的晚年安宁来换取的是一个他永远无缘看到的世界,他的妄想,只是想让后人走上宽广的大道来怀想曾经的王屋太行,曾经有这么一个移山的愚公。
上帝命夸娥氏二背负着两座山圆了愚公的梦。
他眼睁睁的看到了北山阻隔了千万年的柔和的阳光,跳跃着拥抱着这块北山压抑了太久的土地。
一片开阔。
原来山的那头有温润的泥土,有风中摇曳的安谧的小麦,荡着灿烂的满足。
原来世上最动人的事物都是熨贴着大地应运而生的。
山太高了,于是使它不近人情。
故事当然不再以他玄妙的神话色彩使我们联想翩翩。
但我们始终相信这个结局是真实的,完美的。
愚公拿着斧锤向我们诠释了他的人定胜天,成熟给与的慧眼让我们剥析到了这传世神奇下所孕育的精神,那是我们成为万物之灵长的资本。
像山一样执着,坚韧,然后,向命运宣战。
相信落下的汗水终会滋润出一片绿荫,而摧毁山峰的人,只有我们自己。
因为,我们是千千万万个愚公。
我看书向来愣,拿起来就巴不得早点知道结局,于是在休假的日子手不释卷,虽然代价是头晕眼花胃抽筋,仍乐此不疲。
喜欢这本书倒不是觉得她对职场博弈有多大的益处,或蕴含了多么深刻的生存智慧,而仅仅为了一个故事,一个傻女人的苦干奋斗的故事,喜欢杜拉拉,一个有趣的主人公,一个折射出我们打工苦菜花的故事。
天真的相信少说多做的道理,拿着助理的钱干着业务的活,天天加班到9点多。
老板一句话就骗到我:年轻的时候多做一点,可以多学一点,钱不是问题。
到头来才知道,钱永远都是大问题,丧失了谈判的最好时机想翻身就难了。
老板一直都觉得我不一定需要升你的职加你的钱,怎样实现价值的最优化是老板的必修课。
老板常常教诲我们:要使自己成为公司里不可缺少的人,这样你才有资本来和公司谈;如果你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公司根本不会和你谈。
就这样在老板的熏陶下看轻自己的价值,为着知遇之恩而傻干。
老板是个good negotiant 可以把下属撸得服服帖帖的卖命。
但是时间长了,要学得也学过了n次,每个人都难免要做个预算,去计算自身在市场里的平均价值。
如果现有的待遇低于市场平均值,人心浮动在所难免。
不过,Job Hop 不这么简单,找不到好公司不如待在现在的公司,好歹工作环境不错,压力不大,所以可以一直忍耐。
杜拉拉的经历就像是电影重放般,种种苦干后的一无所获,说到痛处让人忍不住有些upset。
只是杜拉拉有一点幸运是她有大老板的赏识,而我们这里没有大老板。
公司结构太简单,看来也未必是好。
杜拉拉曾经的原则也本是我的原则,我越来越怀疑这些原则,只是我喜欢规则,喜欢直接,不懂得伎俩,不会装模做样,所以还没有把它们打翻。
年纪渐大越对生活和工作进行反思,尤其是看了越多的实例越无法安心。
就这样混下去还是去开拓一个新境界
继续目前的日子,打发打发也就是这样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跳出去,则要筑好铜墙铁壁来抵挡未知的风雨。
忽然想到一个不算题外的话,即所谓企业文化。
不晓得我们公司的文化是什么,怎样保持员工的工作热情
靠老员工做lecture 动员
还是该有点别的福利
若上班成为一种负担和痛苦;若空气中凝结的是一种紧张和压力;若老板一面说work and pleasure,一面板着脸孔锱铢必较,我们的热情又该怎样才不被冷却
职业的环境和发展,竟然让杜拉拉这样在每天的地铁里提到了我眼前,不得不看不好好思考。
现在我已经看完这本书,我先是仔细的看了一遍,在过了一遍我认为在书中精彩之处,由此得到以下学得的知识点:1. 当自己对直接上司有意见时,应积极沟通,而不是先考虑越级申诉,这在大企业中是大忌。
2. 面对新的老板,要尽快找到游戏规则。
3. 做任何事要以上级为主,与上级建立一致性4. 积极给上司提供善意的信息5. 和老板谈话之前要理清思路,先想好要占用老板多少时间谈话的主题是什么,内容简洁明要。
6. 摸清老板问话的常见规律,事先做好应对的准备。
7. 干了活,却得不到老板认可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司沟通不够。
解决方案有: 1) 把每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安排简要告知老板,并要求老板如有意见在某一日期前提出,不然按计划执行。
2) 当我遇到困难,想方法自己解决,但要带着解决方案和老板开会。
让他知道困难的背景,在他也认识到困难的严重性的时候提出自己准备的两个解决方案,并告知其分别的优劣势,让他选出最终解决方案。
这样可以让老板了解我的工作中困难的难度,出现频率,我的专业知识,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态度 3) 再大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告知老板进程,主动地在重要阶段给老板信息,如大事摘要,最后结果。
4) 在与别的部门的上司,或公司的高层工作时,要注意言语清晰简洁,主动沟通,考虑周到,不出现有畸异的内容8. 自己一个明确考虑问题的时间限制,再复杂的事情,到那事先约好的时间点,就要下一个结论,该往哪个方向走9. 人的精力有限,应该花大部分时间在发挥强项上,做到扬长避短10. 人的注意力有限。
要保证重点11. 要想统一规划,就要有标准12. 标准的制定不仅用来规范作业,更主要的是体现公司的文化13. 谈问题要有完整的事件背景(situation task action result——star)14. 做主管应避免评价这个人怎样,而是把重点放在说这件事是怎么回事。
15. 做老板的得在不同的利益中权衡利害,知道在什么地方要做出妥协,老板做的越大,妥协能力要求越高16. 不可让人感觉个人的能力威胁到公司安全。
主要体现为拉帮结派。
根据以上所学到的知识点,我总结出这样的理论:要想成为好的员工,要做到适应能力强,快速与上级建立一致性,思路清晰,主动快速完成任务并积极汇报工作情况,坚持学习,在压力和困难中快速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由于杜拉拉在外企上班,里面也有很多的外企中常用的英语单词,在此就不多说了。
看到杜拉拉一个柔弱的南方女子在一家全球500的大企业中打拼的过程,让我明显的感觉到职场上危机四伏,任何一个人在企业中随时都有被炒的可能,要想在企业中有所成就光靠技术和一张嘴皮子是完全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有比别人转的更久更快的脑袋
用一句话概括吧:生活可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最近看《杜拉拉升职记》这本书感触瞒深,良好的沟通,积极的工作态度,重要的是能找块坚实的靠山,在机遇出现时的把握,才是构建真正好工作的条件,当然,所有的元素最好在大型的公司中,否则,一切皆空
回想自己,工作七年。
在若干年后才算是找到自己的方向。
良好的沟通,好像也是到了第三份工作的时候才发现的,之前的工作,只有不愉快和无聊,是自己把好时光给混走了。
现在才明白不知道阿算晚
刚刚看了一个邮件,同事发过来的。
问:30岁的人在思考什么
严肃的问题啊
算下来估计需要360万才够这一生的花费,而且没有包括丰富的娱乐生活。
昨天的时候也跟刚过完三十的同事聊天,同样的感触,30了,日子该如何更好的继续
我再有两,三年的时间也要到达这样的一个日子,如何面对
在5年前的时候感觉机会还是会很多的,没有想到自己荒废了美好的几年时光。
时间不能倒转,我们还是只能继续向前看,分析一下现在的状况,现在公司也算得上是难得的好公司,确实也有相当优越的吸引力,但是对于我真正的发展是充满制约的。
矛盾的继续工作着------有看过该书的朋友可以一起分享一下感受. 第一篇对这个标题,十分注意,丑陋二字显得格外刺眼
为什么我们都不能承认丑陋呢
我只能说只要看过这本书的朋友,都会用两个字形容--“震撼”
04年最畅销的书籍,已经过去了3年,这本书的大部分内容还依稀地印在脑海中,是柏杨老人家20年前的著作,悲哀的是:20年后才真正在大陆出版,或多或少现在的我也是受了这本书的刺激
那年我没有在旅行社工作,选择了在河源做兼职导游,有时间就帮姐姐看管门市,在看店的时候,无聊透顶,就拿着这本丑陋,每天都看 ,一有空就看,我姐姐说我,别老是沉迷这本书,里面写的东西很多很偏激的,担心我看了之后会变得偏激,的确,现在的我想事情,看事物,做人都比先前偏激了许多
事实上,我也比以前要BT
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对整个社会的看法,有着360度的转变
我的姐姐曾经在这本书注释过:中国人从来不喜欢讲真话,爱说谎,因为在中国 ,没有言论的自由,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也许在外人看来,我身为一个中国人,当别人指责我们的不是时,就要维护自己
但现在,我并不是这么认为
我始终认为,别人好的,就要学习
良好的习惯要发扬光大,不好的陋习就要改正,引以为戒
这并不是说,我看了这本书后,就不爱国,在这里,我要说明,我是一个十分热爱自己祖国的公民
我不得不承认,我接受的教育是地道的中国文化,而我必须承认,我比较容易接受外面的文化早期,我看到中央电视一则广告,不知道现在在电脑屏幕前的你是否有看到过,是濮存晰做的一个节目,口号内容是:迎奥运,数新风,讲文明
反复地看这则广告,我联想到自己有时候带客人出去旅游,看到国内的客人,素质各方面,再结合这本书,真的感慨万千
现实生活中,的确是这样,旅游车上,垃圾成堆
司机的工作负担又重了,虽说,司机开车之余,是有义务打扫,清洁车厢内的卫生,但,全车40多位游客,难度就大多了
开了一天的车,累得够呛
还要那么辛苦仔细的打扫卫生
所以,我是挺支持司机的工作
结果,我终于想到对付游客的一个方法了,一上车,就强调卫生问题,就是只要发现谁的座位底下有垃圾杂物,那我们就封这位游客为本年度最高荣誉奖:垃圾王的称号
请大家互相监督
只要这样说,大伙都自觉了,但最重要附上一句:谢谢大家的配合
去到景点,进景区验票处,不喜欢排队,乱七八糟的秩序,看惯了,无言,大声喊也是无奈到餐厅,明明在车上讲好,10人一桌,是大伙自由组合,结果,还是很多人都找不到坐哪里,唉
酒店分房,说好,是给领队按名字写好房号,方便大家
偏偏就是有些人,到了酒店大堂,担心怕分不到好的房给自己,照抢,有房卡照拿
车上,导游在讲解,偏偏有些客人就很不耐烦说,别说了,吵死人了
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郁闷
时间观念问题,出来旅游的中国客人,大多数人都是没有时间观念的,说好集中的时间,结果是等一个人,等了一个小时
还有很多很多自己看不惯的现象,都只能默默地承受
朋友,明年的北京奥运,是中华民族的大事,也是国际体坛的盛世,我深信,我也有信心,通过明年的奥运,中国的大多数人,会看到自己丑陋的一面,会有很大的转变,因为有好坏去进行比较了,很多来自各个国家地区的人,不同的文化涌进中国,让国民无条件的接纳,感受,从而看清楚自己许多不足的地方
从此,中国中国也真正有更大的进步
朋友,让我们共同期待吧
第二篇中国人的丑陋,如同阿Q精神一样,基本上是每个中国人都具有的心理特征。
就像我们的脸一样,具有中国特色。
二十年前的书放到现在来写读后感,固然有些过时,毕竟沧海桑田,毕竟物是人非,书中的很多言论已经不适合当今社会现状,但是,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改变,毕竟是民族劣根性,毕竟是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光荣传统”,不是说改就能改的。
更何况,在这二十年中,又有许多新的陋习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
所以,对于21世纪的中国人,《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仍然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中国人之所以丑陋,我认为其根本原因就是太虚伪,太爱面子,以至于几千年来都没有勇气去面对自身的病症,哪怕有向癌症发展的趋势,却依然蒙着眼睛自诩为“泱泱大国”、“礼仪之邦”,尽一切可能与手段来掩饰自身的缺陷——你说中国有缺点,是因为你生活的环境不如中国,你嫉妒罢了;或者是你担心中国崛起了会吞了你们那可怜的小国,所以想在此之前尽一切办法来打击我们龙的传人的信心而已。
什么宇航员只能看见长城,什么中华民族是和犹太人并列的世界上最聪明的两个民族,说实话我听了真的觉得脸红。
拿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来自我陶醉,让自己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从而使得自己在自己的世界成为强者。
很多中国人都听过这么一个笑话,一对父子在坐公交车,坐了一会孩子悄悄的对他父亲说:“爸爸,有人偷钱包。
”这位父亲急忙小心示意孩子不要说话,就当作什么都没有看见。
等到下了车,父亲突然发现钱包没了,就责备孩子不注意帮自己看好钱包,可是孩子却说:“爸爸,我刚才给你说有人偷钱包,你不是不让我说话么,那个人偷的就是你的钱包啊
”真是对中国教育制度的绝妙讽刺啊。
在中国,家长从小就教育孩子“见了坏人一定要躲”的理论,致使现在街上小偷技术含量越来越低,因为偷窃的时候,即使被发现也不会有人上前伸张正义,1VS1小偷的胜算还是比较大的,更何况大部分受害者还是女性。
在国内,大家都是中国人,不帮忙就算了,因为毕竟都是“自己人”嘛,没必要搞得“自相残杀”么。
那出去了总该团结点了吧,呵呵,那只是个美好的愿望罢了。
我有一个在英国上学的朋友,她给我说,在英国,她宁愿和一个有种族歧视的当地人在一个小组作实验,也不愿和中国人在一个组,因为那样至少不用担心因为试验会涉及到自己未知领域而对方却宁可试验失败也不愿透露自己的知识这样的问题。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想在世界立足,好的传统是必不可少的。
德国人杀犹太人是因为他们太聪明了,而日本鬼子侵略中国却是发现中国好欺负。
一个日本人是一条虫,三个日本人是一条龙;一个中国人是一条龙,三个中国人是一条虫。
自私,猜忌,迂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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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这么多缺点的民族,怎么前进
就好像是我们那些公路上跑的经过改装的小货车,已经严重的超负荷了。
要想大步前进,就必须甩掉这些包袱。
《丑》就像一面镜子,直接照到了国人的内心深处,那片最丑陋,最黑暗的地方。
柏杨老先生,已经为我们开好了处方,接下来怎么做就要看我们自己的了。
要想从根本上铲除中国人的陋习,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只有以《丑》为鉴,时刻审视自己身上是否还有那些丑陋的毛病。
有则改之,无则加冕。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
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
除非有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
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
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
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
他渐小有成就。
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
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
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
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
听听
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
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
发人深思。
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
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
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
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
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
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
人哪
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
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
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
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
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
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
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
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
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每天放学后急匆匆赶到书店偷偷读书的情景,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作者这种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是那么强烈呀
当我读到文章最后一个自然段——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的时候,我浮想联翩,为什么说我们是读书长大的呢
后来,我翻看了资料,终于知道了这句话的意思:吃饭是为了长身体,读书是为了长见识,我们不但需要吃饭,更需要读书,这样才能成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
许多名人也曾经用一些警句提醒我们,像列宁的“书籍是巨大的力量”;歌德的“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些名言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进。
记得一个星期六,我把所有的作业都做完了,心想:这下,我可以轻轻松松地玩了。
就当我刚要走出家门的时候,爸爸问:“采奕,作业做完了吗
”我得意扬扬地说:“早就做好了,我现在要出去玩了
”爸爸严肃地说:“你现在看书去。
”“老师没有布置看书这个作业呀
”我反驳道,这时,爸爸温和地说:“孩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点书,你就会有很多的收获
”听了爸爸的话后,我突然想起《窃读记》中的那个小女孩林海音,她多么爱学习呀
我便回到书房,专心致志地看起书来。
啊
书中真的有很多的乐趣呀
我不禁笑了起来,沉浸在读书的乐趣里。
《窃读记》让我知道了: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田,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钥匙一样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和好书相伴呢
让我们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西方哲学史 读后感 人类是一种很奇妙的智慧生物,在酒足饭饱后,面对世界的众多不可知的事物,人类往往充满了求知欲和好奇心。
在其驱使之下,人类一方面通过经验的积累,另一方面通过理性的思考推理,来尝试着解答这些问题和解释一些现象。
这样,一部分解答成为了确知的知识,即科学;另一部分由于时代的局限,不能给出确定的答案,但由于人类对未知事物有着敬畏和恐惧的一面,产生了看似能完美解答这些问题的东西,即神学。
罗素认为,哲学就是介于神学和科学之间的东西,是带着理性的思维去思考科学所不能解答,而神学看似给出了完美答案的问题。
所以“哲学”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在罗素看来,乃是两种因素的产物:一种是传统的宗教和伦理观念,另一种是可以称之为“科学的”那种研究。
唯有这两者同时存在,才能构成哲学的特征。
罗素说;哲学是诉之于理性而不是权威(这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新教主观主义是不同的,区别在于罗素诉之于理性,而新教是唯心的。
理性能让人清醒地看到他人的可取之处,而唯心让人傲慢)。
这是我对罗素最欣赏的一句话,有了它,才能让我彻底放下顾忌而去研究哲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说,我的这种心灵安慰也是建立在对罗素的权威上的,但那不是哲学上的。
哲学是研究人类思辩的心灵所最感兴趣的一切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我所最为重视的,是人为什么活着
我所需要的答案,不是原子论那些家伙所认为的机械式的解释,而是目的论的解释。
即当这个问题具体到某个人时,就成了“你为什么活着
”。
当我懂事后,当我懂事后亲身面对了死亡后,在面对死亡后又知道死亡是不可避免后,我就开始不断的在内心中问着这个问题,失去外公的痛不断的刺激着我,让我联想到几十年后我父母的死和最后我的死,我是如此胆小,以致我一想到这个问题便无法安稳入睡。
首先给我答案的是物理学,世界是平衡的,有生就有灭,当这个理论扩大到整个宇宙时,即整个宇宙都有灭亡的那一天,如此渺小的人类,和更加如此渺小的我,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但这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既然人都是要死的,人类也是要灭亡的,甚至整个宇宙都是会归于零的,那么我们现在所谓的奋斗除了养活自己,苟且偷生外,还有什么价值
当然这也是人类期望永恒的一种思想,如果连饭都吃不饱,当然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天体物理给了我一个类似神秘主义的答案。
宇宙是如此的广袤,有着太多人类所称之为科学的东西,它是如此的寂寞,亿万年来是如此的安静(我用了好久时间才适应用“它”来形容宇宙)。
它需要有什么来理解它,来认可它的存在,而人类作为一种智慧生物,承担起了这个责任。
人类根本的责任,是发展科学,是尽可能的去了解这个宇宙的根本。
在这个基础上,我才展开其他的思考。
为了发展科技,在现今的情况来看,只有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才行。
这样,我的思想难免的流于世俗了。
初中600字读后感读(亲爱的安德烈)我是初一的,要自己写的,不要百度上搜得到的,好的给满意,急啊,重谢
安德烈口中所谓对18岁生活状态的抽象隐喻,一种对生活中其他事情的未知好奇,自我解放,不在乎他人目光的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放浪不羁?我不觉得, 如果18岁的生活像个老学究,看书,学习,研究政治,思考大问题。
那样的生活,我认为,和18岁的日子格格不入吧。
读完书,从18岁的安德烈第一封书信中直接开始探讨的关于德国、纳粹的关系开始,到为了整个世界的积极、消极道德,再到18岁第一次的感情问题,还有全书最后,面对两代人的独立放手与不舍的探讨,说实话,很有深度的感觉,没有其他文章,其他小说那么容易理解。
文中涉及的政治问题,例如所谓的“左”和“右”的探讨,就让我有些措手不及。
怎么说,在过去生活里,除了书本,习题,肤浅的新闻报道之外,国家的荣誉感,同代人的生活态度,关于自由独立的想法,很少。
就好像昨天还是一个踢球的孩子,今天已经可以坐下来研究德国纳粹带给德国人的耻辱能不能直接否定掉德国人的爱国热情一样,瞬间跨越了N个层次。
印象深刻,对与安德烈与龙应台所探讨的问题价值。
每一封书信,其中所包含的内容都让人有所收获。
抛开和我关系不密切的德国爱国主义,未来的工作问题,18岁应该做的和不该做的事情,单单关于独立的篇章和对于社会问题的道德问题,就足以让人受益匪浅。
关于社会道德。
星巴克咖啡的一次性纸杯所破坏的植被,KFC,M记为了生产牛肉所破坏的南美原始森林,又或者我们在穿名牌衣服鞋子的时候,非洲等地的贫瘠土地上,还有那么多孩子没有东西遮体,没有东西填饱肚子,没有钱去买药治玻这种时候,你会怎么做?是抵制,好像当初一样抵制日货?或者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跳过,默默说一句,反正也不是我一个人这么干?前者太过偏激,后者太过迟钝。
我想,我也只能和安德烈一样,减少去KFC,星巴克的次数,不去食用什么野生动物,劝说家人不要买动物皮毛。
很无力的举动,但是只能这样。
所谓的消极的道德……积极的道德?比如为了保护野生动物,面对那些流浪街头的人们,去保护基金会捐款,抑或着当志愿者,亲自身体力行,为了自己内心尚未泯灭的道德付诸实践。
是,这些一部分来自社会的问题,一部分来自世界上的所谓贫富差异。
而后,MM的信又让我有所明白,一个人,只要心中有了这种真正的道德,不管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总有一天会将其改变,我们不缺乏机会,只是缺乏坚持。
我们还小,就算是安德烈,也不过18岁。
那个可以让我们行动的时间迟早会来到,至于如何行动,是否行动,到时候再一一决定。
所以,我们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只是一个手握道德观念,面对一切的事件无力改变的家伙罢了。
而其中所谈到的独立,也让我记忆犹新。
文中,安德烈所说:“我的亚洲同学,在我眼里看来是如此的稚嫩。
”同时举了一个例子,描述了其他在安德烈身边的亚洲同学的情态。
“她手上抓着一只小毛熊,他抓着一只小毛狗,两个人作出超可爱的“喔喔呜呜”的声音……像两个八岁小孩,但他们都已经21岁了。
”说实话,我看到这里,有些汗颜。
难道说留学在外的中国乃至亚洲学生,在其他欧洲学生眼睛里,都是一些表面上只有七八岁的孩子?我不能想象,也不能接受。
说到独立,我也一样,从小学毕业,就和父母分离,一个人和爷爷住在上海读完了初中。
要说分离的难受?我说没有,谁也不会信,但是至少现在我完好无损的独立着,不只是生活上,而是思想上。
要我说,中国的孩子不是没有独立意识,而是父母们把孩子的独立意识完全封死,亲手保护到不可思议的境界,甚至所谓的“啃老族”都出现了。
我不能说这是父母的过度关心还是我们自己的问题,但是毕竟父母有不能推卸的责任。
独立归独立,但是和父母的关系完全僵化,或者说像MM文中所说:“他对我只有爱,并不喜欢我”,这样的独立,我觉得没有必要。
可以看出来,MM对于安德烈的“独立宣言”也有些不知所措,惊愕、伤心等等感觉此起彼伏。
就像MM的比喻:“这种宣言,就像是甘地向英国说‘不’”,而接下来MM所说的例子,更加让我觉得可悲。
大学生在和同学聚会的时候时间过晚,打电话对母亲请示,能不能乘出租车回家?母亲则反对,说不安全,最后她只好乘公交车回家。
”这样的事情,我不是第一次听说,但是对方是大学生,这让我有些惊奇,难道说就算读了大学,就算过了18岁,就算不在同一城市了,儿女对于父母,永远是个不懂事的孩子?永远无法独立飞翔?回想起一件小事,有一次感冒发烧,去医院看玻母亲站在旁边,我坐在医生对面。
医生看了我一眼。
直接问起母亲,他哪里不舒服?讽刺碍…难道说我180的个子,还不能准确的表达我自己的病痛?独立,是个让许多人所向往的词语。
从美国的独立宣言,到如今的孩子们对父母的独立宣言。
但是能完全或者完美的实现真正的独立的人,少之又少。
“成长只是在独立与放手之间”,对与我们来说十分容易,但是说实话,我能理解,对与我们的父母来说,这是多么的困难,就如文中MM说的,“安德烈,青年成长是件不容易的事,大家都知道;但是,要抱着你、奶着你、护着你长大的母亲学会放手,把你当某个程度的别人,可也不容易埃”也许就是这样,所有的事情,我们都明白对错,但是真正做起来,又不是那么容易了。
几本书读后感,每一大题选一本作读后感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_@
~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