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毛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后感600字
还是第一次读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这篇散文,被作者的情怀所感动,所吸引,看了让人心情很沉重... 三毛以回忆的方式,再现了荷西去世之前,两人共度短暂的岁月及三毛对荷西的深厚思念。
很朴实的语言,但写对于荷西死后那种悲伤却能让人感觉悲到骨子里去.因为这是最真实的情感吧.三毛说:“感谢上天,今日活着的是我,痛着的也是我,如果叫荷西来忍受着一分又一分钟的长夜,那我是万万不肯的,幸好这些都没有轮到他,要是他像我这样地活下去,那么我拼了命也要跟上帝争了回来换他.” 这就是一个女人的伤感与痴情
现今的社会,这样的“痴情”已经是很难见得到了,但是至死不渝的爱情是每一个人向往的。
三毛在感觉自己的身体不好时,想到的是不能让自己先走,要让自己活下去,因为三毛知道要是荷西失去了自己会疯掉。
但是她也曾经让荷西答应,当她死后一定要再娶一个温柔些的女孩子。
对自己深爱的人说出这样的话需要怎样的勇气啊,所以有人说,爱是可以穿越时空和生死的。
荷西死后,三毛怀着极为悲痛的心情安葬了他,然后又极为不舍的远走台湾。
临走的时候,带走了荷西坟上的一抔黄土。
但是,当三毛病情好转后,她又毅然回到了荷西安葬的地方来探望他,重新粉刷他的墓碑。
当旧时的朋友看见她重新出现时,都感到诧异和激动。
我是拿着面巾纸,读着三毛的作品,感受着三毛与荷西的至情至爱、凄美不巧的悲情故事,三毛虽没能得到永恒的幸福,却拥有了永恒的爱情,也许不完美的东西才是永恒。
读后感,关于三毛
[读后感,关毛]《三毛情缘》 胡阶庆 这本给我对童年太多的回忆,几过去,从少年走到青年,从青年步入中年,这本书始终伴随我,随时给我启迪和教化,让我体悟人生,感受生命,品尝幸福,读后感,关于三毛。
这本书就是张乐平先生的《三毛流浪记选集》。
在童年,初次得到这本书时印象特别深,一个秋天的下午,父亲到代代红幼儿园接我,一只胶皮小鹿和一本《三毛流浪记选集》成了我的礼物。
这远比代代红的蒸饼儿、肉龙和稀粥有吸引力。
尤其是那本书,封面上可怜的三毛羡慕着羊妈妈的“舔犊真情”。
封面背景以黑色为主,更突出人物形象,同时也表明三毛生活的时代。
在书中,大多是四格或六格的漫画,根据主题,每组漫画都有四字词语的标题,那样精炼、简洁,无须太多的文字解释,足以将几幅图片概括清楚。
童年,我就基本能看懂漫画描绘的内容和表达的情感。
这种漫画形式适合儿童阅读,许多画面和故事留给我许多的想象空间。
因此,“三毛”会成就孩子们自由想象的天性,同时还会增加孩子们对社会、对事物的认识。
记得儿子上小学低年级的时候,每逢放假,我都会让他在作文本上将新版本《三毛流浪记全集》的漫画图片“翻译”成文字,除了让他锻炼看图说话、看图写话能力以外,还通过这种方式让他感受旧社会贫苦孩子们是怎样度过童年的。
我小时候读这本书的时候,好像没有太多的问题,这似乎也表现为我与那个时代的接近,儿子与三毛时代确实产生了较大的代沟。
那个时代的一些物什、景象与现代天壤之别,因此,我们成了儿子走进三毛心灵,回顾“当年”岁月的讲解员和“导游”。
孩子通过欣赏《三毛流浪记》,不仅增加了想象力,还学习了四字词组,锻炼了看图写话能力,最可贵的是能使孩子通过今昔对比感受当今幸福的生活,这是一种人生的大教育。
有时我在想:被动漫产品占领头脑的孩子们,有谁还会买一本“三毛”去读一读,又有那位家长在电子时代会用这种“古老”的读书方式给自己的孩子推荐“三毛”呢
从小结下的“三毛情缘”一直到上学期间都未了断,直至今日,自己的儿子已经过了读“三毛”的年龄,可是我一直没有割舍对“三毛”的这份情感,读后感《读后感,关于三毛》。
对三毛的品读,更多的是品读世事与人生。
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年龄、喜怒的不同读起三毛来,感受都不一样。
参加工作之后,我收藏了好几种版本的《三毛流浪记全集》,在闲暇的时候,在忧伤的时候,在欣喜的时候,在无奈的时候,总是有三毛与我相伴,直到今天。
是三毛给我自信,让我知足,叫我对生活充满阳光心态。
看
三毛来了: 《美梦幻灭》——旧社会,三毛从家乡来到“灯红酒绿”,到处有香喷喷米饭可吃的上海,真的到来时,旧上海的军警正在镇压“反饥饿,反迫害”的游行,小三毛的梦破碎了,饥饿依旧伴随。
我们小时候看到这一段时,感觉很幸福,当时购买各种东西都要票证,现在看来是一种“限制”,在当时确是一种“保证”。
粮票、肉票、糖票、油票、酒票……当今成为收藏的宠儿,当年却是必须,票证保证了每个人都能吃上饭,这比旧社会三毛衣食无着落,贫困交加强上百倍。
现在读起这一段,想的是: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往往梦想和现实落差很大,人,应当知足。
《弹簧门外》——初到旧上海的三毛,没见过弹簧门,在商场门口被弹簧门重重地弹倒在地,可怜的他无可奈何地流着眼泪。
小时候看到这一段时,脑海里总是浮现出家门口副食品合作社的景象。
虽然合作社里没有漫画里画的通透的玻璃窗里面诱人的烤鸭,但有美味的糖果和同样诱人的酱制品。
看到这一页,总有自豪,不仅合作社的弹簧门自己会开,而且,比三毛更强的是,有时还可以吃一次弹簧门里卖的火腿肠。
小时候的想法总是稚嫩,现在读这一篇,是在想:无论什么时候,人是要接受新鲜事物的,如果不学习,不愿接受新事物,就会被新事物捉弄,就象弹簧门将三毛弹倒在地一样,因此要向年轻人一样尽量接受新鲜事物。
《一得一失》——三毛为吃饱肚子奔波,他向伙伴学习卖报纸,从报馆取上报纸,飞一样跑向人群,就向《卖报歌》里唱得那样,不等天明去卖报……这一次,三毛真的挣了钱。
当他兴奋地数完钱之后才发现,一双鞋的底子已经磨破,这才是得不偿失。
童年时,总是可怜三毛,那么瘦小,穿着短裤奔跑,太辛苦了。
当时认为那不是一个孩子的职业,他要是上学多好呀。
现在想起来,很是可笑,如果能上学,三毛多么渴望读书呀。
人道中年,读到这一篇,恍然大悟,别说三毛,何人不是如此:人世间为名争;为利争,争来夺去,得不偿失,一场空,莫如随缘,莫如放下心灵的包袱,尽心尽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
…… 三毛,可以解读的人生况味太多,不要以为这本书是少儿读物,这本书的价值在于你的心灵有多深、多宽,对三毛的理解就有多深、多宽。
三毛的世界就是人世间千奇百态的世界,三毛的生活经历就是我们每个人从小到大的经历,这种“经历”不是同样事件的经历,而是喜怒悲哀、欢乐与痛苦的经历,是一种“感受”的经历。
三毛的哲学就是人生的哲学、人性的哲学、社会的哲学。
读懂“三毛”,你就读懂人生这个大命题。
世间百态,各色人在这本书中都有描绘,那是一种社会存在,有善良,有丑恶,有欢喜,有忧伤,有艳阳高照,有晴空霹雳,有雷雨交加,这就是生活。
能和三毛交朋友是件幸事,无论是什么年龄,都能感受幸福,都能稀释忧愁,都能化解怨恨。
快从故纸堆中寻觅《三毛》吧,最好是那种早年的版本,在泛黄的册子中洞悉人世喜悲之常态;享受人生知足之快乐。
〔读后感,关于三毛〕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求三毛《撒哈拉沙漠》读后感。
1000字左右。
不要从百度上的,创新
的一生都在找寻着属于自己的爱情。
可终其一生,都没找最后自杀。
关的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正是写的她情的回忆。
三毛的爱情像一场梦,童话一样的梦。
在梦中诞生,又在梦中逝走。
生的生,死的死 从无知到已知,从已知到无知 历史从未解答过 爱的神秘 灵魂的离奇 而梦与时间里 宇宙进行着的 是层层的谜。
《梦里花落知多少》写的是三毛生命中最浓黑的悲戚,破裂了童话,也破了她的生活。
三毛一直不敢直面这里吸走她情感的回忆。
盲目的悲哀,茫然的抬不起头来,闭着眼睛只是走,走,走。
从瑞典到马德里再到那纳利岛,从那纳利岛又到……她已经完全忽视了自己的思考,在她独特的悲哀中带着点轻盈的调子,愈发显得那颗心不堪一击,久久不能风干。
《梦里花落知多少》写出在黑暗时期的不容理解,但这些恰恰是最坦诚的。
三毛一生中的至爱不幸身亡,对于三毛无形中是一次多么重大的打击。
他们俩走过了那么多风风雨雨,还有勇于同自然挑战的精神,在沙漠中举行的婚礼等,让她都难以忘怀。
荷西的离开带走了她一半的生活,一半的希望。
在生活的面前三毛也曾想过与荷西一同离去。
可是最后她还是选择了“生”,她生下去的理由则是为了别人,为了父母亲人,她不想让父母再拥有失女之痛,所以她拼命想用时间来逃避。
无数个夜晚中梦到与荷西在一起,犹是她的思考变乱。
一页页翻过了三毛的生活,点点滴滴都记叙了她热爱生命的旅程,仿佛看见她穿着长裙,在阳光下飞舞,以无比伦比的姿态晾晒着一串串回忆。
我喜欢她的个性,欣赏她的爱情,佩服她的勇气.她一生,自杀多次,为屈辱,为爱情.她最后一次自杀终于是成功了,她扑进了死神的怀抱.也许死是她最好的作品,也许荷西的死早已带走了她生的勇气。
也许她撒哈拉那幸福的六年预支完了她的幸福。
《梦里花落知多少》我看几次,也哭几次.我被感动,彻彻底底的。
她每个文字都渗着对荷西深切的怀念,眷恋,还有那深刻的爱意。
在没有荷西的恶梦了,她以为走的会是她,可是她不知道最后是荷西躺在她的怀里,让她泣不成声地叫着“荷西,安息。
荷西,安息。
”荷西死在了他另一个情人—大海的怀抱里,那一天是中秋节
为了三毛,荷西放弃大海,去了沙漠.他爱了她十三年.终于,三毛在恶梦醒来的深夜了,叫醒荷西,对他说出“我爱你”,说出了让他等了十三年的话.“我爱你,爱你胜于自己的生命”他们就那样在深夜里相拥,三毛的心绞痛又犯了,一直以为要走的是她。
她哭着让荷西在她离去后定要去一个温柔的女子。
放火也好,漂泊也好,只要他再娶。
可是她那痴心的丈夫还是离开了她,再他们结婚六年后离开了她,带走了她活下去的勇气,带走了她心灵的绿洲。
“埋下去的,是你,也是我。
走了的,是我们。
”是呀,墓园了埋的不仅是荷西的躯体,更是他们的一段情。
“我爱的人,不忍心留下你一个人再黑暗里,再那个地方,又到了那儿去握住你的手安睡
”这是三毛内心最深的痛楚。
“就算你已成白骨,仍是春闺梦里相思又相思的亲人啊
”谁能够忘记这涌自心底带泪的声音: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做在桃树下, 风在林梢,鸟儿在叫, 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生命中总有一些人或事,不用去追忆,因为它们早已深藏于我们的心底了,甚至润物细无声般的融入了我们的灵魂。
感谢三毛陪我走过那漫长的岁月,感谢三毛陪我走出生命里最阴霾的天空
一丝心酸,一丝感动,这就是你,三毛,让我在梦里永远追随着你。
2:我是喜欢三毛的,很是喜欢. 我喜欢她的个性,欣赏她的爱情,佩服她的勇气.她一生,自杀多次,为屈辱,为爱情.她最后一次自杀终于是成功了,她扑进了死神的怀抱.也许死是她最好的作品,也许荷西的死早已带走了她生的勇气.也许她撒哈拉那幸福的六年预支完了她的幸福. 因为书的内容也并不完全连贯,在我的观感里,前面都是三毛讲自己的感情,最开始几篇小文里是对父母的爱,对朋友,对世界的爱。
后面大段大段梦境和现实,全是围着荷西转的。
三毛的小说,不叫小说,只能说那是对她真实生活的真情纪实。
为了三毛,荷西放弃大海,去了沙漠.他爱了她十三年.终于,三毛在恶梦醒来的深夜了,叫醒荷西,对他说出“我爱你”,说出了让他等了十三年的话.“我爱你,爱你胜于自己的生命”他们就那样在深夜里相拥,泪湿满颊。
可是她那痴心的丈夫还是离开了她,再他们结婚六年后离开了她,带走了她活下去的勇气,带走了她心灵的绿洲。
“埋下去的,是你,也是我。
走了的,是我们。
”是呀,墓园了埋的不仅是荷西的躯体,更是他们的一段情。
我爱的人,不忍心留下你一个人再黑暗里,再那个地方,又到了那儿去握住你的手安睡
”这是三毛内心最深的痛楚。
“就算你已成白骨,仍是春闺梦里相思又相思的亲人啊
”谁能够忘记这涌自心底带泪的声音。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做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三毛她何止不单纯,却也一定有自己的经历和磨练。
但至少我相信单纯的人在严密的逻辑思维推导下往往会很快的相信,而不是井井有条的拿着自己旗帜鲜明的观点作比对。
以后若有机会,要再好好读读三毛生平方面的书,虽然还没开始看她的作品,却多少有点体会到为何那么多人称她为谜一样的女子了。
让我从她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三毛的善良,坚强。
三毛本身就很强大,只是拿给大家看的,当然也是真实的,她痴情。
有时我们只是看到她我行我素而快乐从容的一面罢了,我们或许可以欣赏一个人的一个侧影,却绝不可能只拿一个平面画卷作为立体雕塑的目标。
3:还是第一次读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这篇散文,被作者的情怀所感动,所吸引,看了让人心情很沉重... 三毛以回忆的方式,再现了荷西去世之前,两人共度短暂的岁月及三毛对荷西的深厚思念。
很朴实的语言,但写对于荷西死后那种悲伤却能让人感觉悲到骨子里去.因为这是最真实的情感吧.三毛说:“感谢上天,今日活着的是我,痛着的也是我,如果叫荷西来忍受着一分又一分钟的长夜,那我是万万不肯的,幸好这些都没有轮到他,要是他像我这样地活下去,那么我拼了命也要跟上帝争了回来换他.” 这就是一个女人的伤感与痴情
现今的社会,这样的“痴情”已经是很难见得到了,但是至死不渝的爱情是每一个人向往的。
三毛在感觉自己的身体不好时,想到的是不能让自己先走,要让自己活下去,因为三毛知道要是荷西失去了自己会疯掉。
但是她也曾经让荷西答应,当她死后一定要再娶一个温柔些的女孩子。
对自己深爱的人说出这样的话需要怎样的勇气啊,所以有人说,爱是可以穿越时空和生死的。
荷西死后,三毛怀着极为悲痛的心情安葬了他,然后又极为不舍的远走台湾。
临走的时候,带走了荷西坟上的一抔黄土。
但是,当三毛病情好转后,她又毅然回到了荷西安葬的地方来探望他,重新粉刷他的墓碑。
当旧时的朋友看见她重新出现时,都感到诧异和激动。
我是拿着面巾纸,读着三毛的作品,感受着三毛与荷西的至情至爱、凄美不巧的悲情故事,三毛虽没能得到永恒的幸福,却拥有了永恒的爱情,也许不完美的东西才是永恒。
(读后感)流淌在沙漠里的爱--读三毛《撒哈拉的故事》有感
[(读后感)流淌在沙漠里的爱--读三毛《撒哈拉的故事》有感]砂子塘小学:(读后感)流淌在沙漠里的爱--读三毛《撒哈拉的故事》有感作者:祝健群来源:党支部发表时间:2008-4-25 0:02:32访问次数:1130次最初吸引我阅读《撒哈拉的故事》不是因为作家三毛,而是题目中的撒哈拉,(读后感)流淌在沙漠里的爱--读三毛《撒哈拉的故事》有感。
撒哈拉沙漠--世界上最大的沙漠,儿时起就牵引着我,给我无限的遐想。
记得阿拉伯语对撒哈拉的解读是大荒漠:广阔、孤寂、贫穷与落后。
可翻开书籍,品味着三毛的《沙漠中的饭店》《白手起家》《悬壶济世》等18个故事,感受到的并非像阿拉伯语解读的一样,字里行间反映着大沙漠独有的地形地貌与风土人情,犹如走进一幅充满异国风情的画卷。
这一切更让我心驰神往,竟然产生一种踏着三毛足迹重游的强烈冲动。
浓情穿梭在三毛清新、细腻而风致的文字里,一种情愫在萦绕,一种爱意在流淌,一种震撼心灵的人性美开始浸润…一、对大沙漠的热爱三毛是个眷恋沙漠生活的女子,贫瘠广漠的大沙漠在她眼中充满了无穷的诱惑。
她勇敢地抛弃了繁华的都市生活来到大沙漠,迎接她的是黄沙滚滚、风声呜咽的恶劣环境,水源奇缺、物质匮乏。
还有那置于大坟场的破旧沙土房:狭窄简陋,没有家具,没有床,顶上还有一个大窟窿…,但是这一切难不倒三毛。
她和荷西一头扎进去,甚至将生命中最神圣、最憧憬的婚礼也搬到了沙漠。
在艰难的日子里,她和荷西动手设计房子,买石灰水泥糊墙、补窗户,用装棺材的外箱改做家具,到垃圾场拾汽车外胎自做鸟巢式的坐垫,巧用铁皮和玻璃自制风灯,用沙漠麻布缝制彩色条纹窗帘…,积极乐观地一步步建设着充满情趣的沙地城堡,三毛说在一年以后,已成了一个真正艺术的宫殿。
与此同时,三毛也尽一切可能走进浩瀚的沙漠探寻她真实的面目,她用相机拍下极荒僻地区游牧民族的生活,随身带着药箱为贫穷落后的撒哈拉威人义务诊治,并将日用品等送给当地的人们…作为第一位涉足大荒漠的东方女性,她以东方女性不常见的潇洒和诙谐,以中国人特有的广博与侠义的精神传播着现代文明。
同时,她也以现代文明的角度观看古老文明与沙漠旧俗,并生动地记录着她在沙漠的所见所闻所感。
她在《沙漠观浴记》描述了撒哈拉人的肮脏、奇异生活习俗。
由于沙漠缺水,她们三四年才洗一次澡,洗澡的方式闻所未闻,用石片刮掉身上的污垢,还用海水灌肠,让人真实地感受到沙漠环境的恶劣与生活方式的落后,也为作者三毛在沙漠的生活捏了一把汗。
二、对撒哈拉人的关爱在三毛的18个故事里,在她质朴的笔下,我感受到的是那恒久不变的爱,她爱每一个人,也爱沙漠中的一草一木一沙。
尽管周围那些三年才洗一次澡的邻居们面对这个异乡者不慷慨,也不友好,甚至不可理喻:小孩经常找他要钱,借东西不还,甚至连吃饭的餐具、叉子都要借她的…。
但是她还是友善地对待每个人,为他们提供帮助,传递着来自异乡现代人的温暖,读后感《(读后感)流淌在沙漠里的爱--读三毛《撒哈拉的故事》有感》。
故事《搭车客》中,三毛在炎热的正午,掉头再回沙漠,为的是接出那个不肯放弃自行车的男孩;《哑奴》里,三毛和荷西对哑奴如朋友,忍受着邻居们的冷眼,尽自己所能一次又一次地帮助哑奴,可终究摆脱不了哑奴被卖的结局。
三毛只能无奈地以她犀利的笔触揭露奴隶主的富有、凶狠和阴险,控诉着社会的不平等。
三毛还在家里开办免费的女子学校,教妇女们数数、认字,传授一些卫生常识,尽管那些不受规矩,不爱学习的学生们将家里弄得脏兮兮,她也热情地包容着。
三毛和荷西以热情与慷慨赢得了邻居们的信任,在沙漠居住一年半后,他们开始与当地居民互动起来:荷西成了邻居电器的修理匠、木匠与泥水匠;三毛则成了代书、护士、老师与裁缝。
三、夫妻之间的挚爱阅读这部故事集,三毛与荷西的爱情也让人羡慕不已。
他们牵手在沙漠的艰难岁月里,相互支撑,彼此尊重,同舟共济,演绎着夫妻间真挚而可泣的爱情故事。
知三毛者,荷西也。
三毛崇尚精神生活的,特别热爱大自然的天然杰作,荷西竟然煞费苦心地为她找来一副完整的骆驼骨架,并将作为新婚礼物。
这样的举动让人惊诧,同时也深深打动着读者的心。
登记结婚时,三毛一袭蓝裙,草帽上插着一把香菜,任由荷西牵着她的手,温情地行走在风中的沙漠里,充满着浪漫与甜美…贫瘠的沙漠,简单的家庭生活,在乐观的三毛笔下呈现生趣:窄小的家是他们沙漠中的饭店,荷西上班回家,三毛亲自下厨做菜,还将普通的菜肴冠以美名:粉丝煮鸡汤称作春雨,引得憨厚的荷西接二连三地要吃,还惊叹中国美食的浪漫;她将粉丝、菠菜和肉绞碎放在一起做饼馅,让荷西误以为是用昂贵的鲨鱼的翅膀做馅;三毛将紫菜包成饭团,吃得津津有味,却捉弄荷西说是复写纸,吓得荷西担心她会中毒…真是乐不可言。
生活在沙漠的日子里,既有苦中作乐的温馨时刻,也有惊涛骇浪的生死考验。
故事《荒山之夜》里,三毛和荷西游历沙漠驾车捡化石,不幸迷路,更糟糕的是荷西身陷泥潭,无法脱身,面临危险。
这可急煞了三毛,她到处找绳子和木板,但四周一片荒芜,只有沙和小石子。
暮色开始降临,气温很快下降,冻得发抖的三毛,好不容易找来救兵,却引狼入室差点受侮辱。
机智脱险后的三毛看着已经冻僵的荷西,情急之下用千斤顶将车子摇起,干着天地下女人不敢干的事--拆掉轮胎,撕开自己的裙子,将碎片系成绳子,硬是把濒临死亡的荷西救了出来,奏响了一曲感人至深的生死恋歌。
三毛就是这样以极大勇气和灵明智慧行走在沙漠里,留下了一个个生动、浪漫、离奇的故事。
她犹如开在沙漠里的繁花,到处绽放美丽,将生命高高举在尘俗之上,那份浓浓的爱流淌在沙漠里…我举目望去,无际的黄沙上有寂寞的大风呜咽的吹过,天,是高的,地是沉厚雄壮而安静的。
正是黄昏,落日将沙漠染成鲜血的红色,凄艳恐怖。
近乎初冬的气候,在原本期待着炎热烈日的心情下,大地化转为一片诗意的苍凉。
--三毛《白手起家》 〔(读后感)流淌在沙漠里的爱--读三毛《撒哈拉的故事》有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跪求三毛的《雨季不再来》读后感
读《闹学记》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闹学记》,三毛写的,非常不错。
这本书写了三毛出国,再去上英语班的事。
作者在上面写到:“我看到有一本书叫《手牵手》,我猜还有一本书叫《肩并肩》。
”三毛经历了许多事情,最后决定回国去。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美国的数学是怎么样的,美国的老师是怎么样的。
看完我不仅惊叹
“太棒了
”在我看来,一些根本在中国不可能的事情,居然在美国发生
如:上课讲话、发糖、看电影、发漫画、还要迎新年,包饺子等……如果我是美国人就好了
三毛在得知父亲中风后返回中国了,在后面,她写到:“再见了
可爱的人儿们
” 如果,我是一个美国人,那我会不会跟现在不一样吗
美国现在的人才比中国多,为什么
是因为教学,我想,出生美国的好处是自由吧
不能出生,那就改吧。
我长大以后,一定要改善中国的教学
让同龄不再产生“去美国”的想法
中国,一定是因为教育才这么弱的,以后的以后,一定很强吧
平凡日子的背后——《我们仨》读后感 7月15日,学校新一报名招生。
临下班时赶到图书馆借书,那里正要关门,匆匆地抽了一本书,一看来是杨绛先生的《我们仨》,曾在报上看过部分节选,心中曾有一丝莫名的情愫在流动。
这本书其实是作者对钱钟书、杨绛、钱瑗一家人的亲情回忆,记叙了一个知识精英家庭大半个世纪的家庭故事。
这本书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我们俩老了》,只有两页;第二部分《 我们仨失散了》用意识流写的梦境,冥冥蒙蒙,虚虚实实,亦幻亦真,我看不太懂,可能是属于“后现代主义”的文学吧。
第三部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是着墨的篇幅,娓娓道来的是一个家庭最普通最平凡的一个个日子。
在怀念往日的生活,杨先生的笔触总是平缓的,温暖而洋溢着淡然的味道,像秋天的落叶,像冬日的阳光,那样平静而柔和,即使如“文化大革命” 那段岁月,那段扭曲了人的心灵的岁月,在杨绛先生的笔下,只不过对生活变化的一种适应。
对于“文革”的态度,作者小心的绕过去了,让我都怀疑钱钟书先生在文革中的待遇是不是如别的知识分子一样命运多粲
书中没有让人悲痛欲绝的词句,没有让人撕心裂肺的呼喊,然而处处洋溢着思念,对丈夫、对女儿的思念。
如今,我们仨只剩下杨绛女士形影孤零,阴阳相隔,但是活在回忆中,也是如此地甜美。
那种经过岁月沧桑的洗礼,一种大爱无言,荣辱不惊的情怀也许是支撑着杨绛先生的精神力量吧。
几十年的风雨路程,他们相濡以沫,特别是钱瑗先去后,对于杨绛女士这样不喑厨事,专做学问的人来说,他们的生活起居更是简单、不容易了。
所有经历过的悲欢离合,大起大落,在作者眼里是一种淡定自然,如鱼在水,冷暖自知了。
在读者那里却常常禁不住感慨万千、长叹不已…… 对于《我们仨》,有一点我感觉不太好,就是有时感觉杨绛先生总是以参透了生活的禅意,站在超凡脱俗的角度,总是以冷眼旁观的眼光看待芸芸众生,凡人凡事,总是和生活保持一点距离,沉溺在他们仨的世界中。
不知是不是他们已达到了对生、老、病、死的透彻超然境界。
七情六欲构成生活的多姿多彩,也许对我等凡人来说是不能达到的境界。
书中最后说:“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作“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 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 路在何方,家在何处
愿杨绛先生在这寻寻觅觅中永远怀着我们仨这份曾经的幸福2.这个暑假,我读了杨绛的《我们仨》、《洗澡》等一些著作。
有一些感触,写在这里,是一种总结,也算是一种回顾。
杨绛是钱钟书先生的夫人,是钱瑗女士的母亲,《我们仨》就是她写的他们家的一些故事。
在这些故事里,每句话,每个字,都透着浓浓的亲情气息。
整本书的开始是一个“梦”,一个“长达万年的梦”,梦的主要内容是作者与她的家人在一条古栈道上的离离合合、聚聚散散。
一开始看的时候,我看不懂她的那个梦是要说明什么,只是看字面的意思,就当看一篇小说。
但当我看到后面的内容时,我才明白,这个梦是她们一家在一起走过的最后一段人生路的写照。
她欲扬先抑,开篇就抓住了我的心,激起了我阅读的兴趣。
杨绛的写作风格和我以往见到的许多作家的风格不同,前一段时间我看余秋雨的文章比较多,他的文章总是在表象中寻找内涵,寻找风景之后的文化,寻找大背景、大道理的。
他追求的是“大”,还有许多作家群起效之,结果却都丢了自己的风格,又学不到他的“大”,所以余秋雨得以闻名。
而杨绛不一样,她注重细节,从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下笔,看似零散的点点滴滴,都可以成为她文章中的亮点。
而这些点点滴滴,正是我们平时觉得不足挂齿的那些片断,但杨绛却可以把它们串在一起,就像把散落的珍珠串起来,就变成了一条项链。
她不直接抒发感情,不直接议论人事、阐述道理,她只是从容地叙述,将那些她家里的小事娓娓道来,变成一篇篇的文章。
但就是这样细致的、不动声色的讲述,使读者有了更多理解、想象的空间,她所要表达的主题也在这样的讲述中慢慢地浮上水面。
这本书的内容我也比较喜欢,字里行间满满的全是要溢出来的亲情。
我很珍惜亲情,很爱我的爸爸妈妈,很喜欢幸福的家庭生活。
所以这本书的内容也算是配合了我的心情,所以特别喜欢。
杨绛的书我还在找着看,她的作品风格是我比较喜欢的风格。
我从她的书中也学到了很多。
的确,珍珠每个人都有,但是项链却是珍贵的。
因为许多人都对自己的珍珠视而不见,任它们散落,却不会将他们串起来。
所以我正在学,学会了串珍珠,就拥有了项链。
同学你好,如果问题已解决,记得右上角采纳哦~~~您的采纳是对我的肯定~谢谢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