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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大帝》读后感

时间:2019-02-08 02:09

凯撒大帝读后感

在这个炎热的暑假,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莎士比亚写的《凯撒大帝》这本书了。

  这本书的题目是“凯撒大帝”,其实在这本书里,最活跃的人物不是凯撒这位英雄,而是刺杀凯撒的勃鲁托斯。

勃鲁托斯为人光明正大,深得凯撒的信任。

他是听信了野心家凯歇斯之言,参与了他们的阴谋,在三月十五日这天刺杀了凯撒。

后来又被凯撒的武将安东尼所追杀,最后败在了安东尼的手上。

  这本书里面每一个人物都写得很生动,栩栩如生。

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莫过于主角勃鲁托斯了。

我特别欣赏他的正义。

他至始至终想的都是罗马市民的生活。

可是凯歇斯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利用他所谓的“正义”说动了勃鲁托斯。

我觉得如果勃鲁托斯在仔细的想一想,观察观察,其实是完全可以不被凯歇斯的花言巧语所盅惑的。

  路歇斯是勃鲁托斯的忠实侍童,他为了主人不惜生命,即使在战场,也不肯离开勃鲁托斯一步,还常常弹奏竖琴,以娱乐主人。

这一点让我也很感动,在勃鲁托斯的妻子鲍西亚吞火死后,为勃鲁托斯送信报消息,途中经过埃及的时候被扣留。

在埃及女王以路歇斯的性命相逼,让他杀掉勃鲁托斯。

路歇斯为了主人,还是没有答应女王。

从这一点,我看出了路歇斯对主人的“忠”。

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做像路歇斯这样的人。

  凯歇斯是这次刺杀事件的最大的主谋,他为了推翻凯撒,利用勃鲁托斯的“正义之心”,让勃鲁托斯成为了这次暗杀事件的主力军。

  看了这本书,就像看了一部精彩的电影,书中的文字在我的脑海里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面,就连睡觉的时候也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麦克阿瑟美国的凯撒大帝读后感500字

俄狄浦斯,就是有讲到斯芬克斯的那个是吧,那是俄狄浦斯三部曲,是希腊作家索福克勒斯写的。

汉武大帝观后感400字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史记》,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叙了从夏到汉以来的历史,司马迁包含着怨恨在伏法受诛,在拿钱免死和宫刑面前选择了宫刑,为了一部《史记》,他甘愿忍辱负重,完成了父亲的遗愿,也是他一生最大的心愿,“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是《史记》之前的一定规矩,然而到了司马迁这儿,那些鸡鸣狗盗之徒也有了一席之地,这些社会底层的人物,或忠义,或智慧,或五彩斑斓,或妙趣横生,这是《史记》所独创的啊

《史记》固然离不开司马迁之父的开创之功,离不开司马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博文广识,但是,这所有一切,都不足以铸造司马迁修史的伟大灵魂,汉武帝对司马迁的戕害,改变了司马迁一生的命运,也成就了一个伟大的史学家和一部卓越的史家著作,想要了解司马迁,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汉武帝。

千古一帝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了秦王朝,但是,以秦国的版图之辽阔,不过是汉武帝时代版图的三分之一汉武帝有着足够的财力,持久的雄心和野心去征服,开拓,因此他绝对不能忍受“和亲外交”这种政策,匈奴的常年战乱让汉武帝不得不发兵向西,论及汉武帝朝的军事,人们往往言必称卫青,霍去病,李广,没有人注意到璀璨四射的将星帅才背后,远在庙堂之上那位足以与西方亚历山大,凯撒,拿破仑相匹敌的最高统帅——汉武帝。

当年汉武帝决意改变祖制,对匈奴开战,韩安国,公孙弘,主父偃等前朝锐臣,纷纷高唱反调,群臣中应者寥寥无几,首战无功而返,年轻的总指挥却岿然不动,此后,河南之战,漠南之战,漠北之战,对匈奴作战的三大战役,都有汉武帝亲自决策部署,选将调兵,至于具体的涌冰湖、时间,出兵地点,兵力部署,攻击方向,汉武帝都事无巨细,总揽无疑,与此同时与此同时,汉武帝又剑指东方,南方,东南方,东北方,使汉朝的势力达到今天西方的中亚,东北的黒吉辽,南方的海南福建,勾勒出了现代中国版图。

可以说我们现在生活得土地,与汉武帝的功劳有着不见、可分割的联系。

一统江山容易,聚拢人心困难,秦皇汉武深有体会,秦始皇“焚书坑儒”,汉武帝“独尊儒术”,都有着极大的局限性,“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儒家把道德作为衡量人才和录用官员的决定性条件,将从政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唯一途径,然而能奉旨为官的是极少数,得明君而施抱负者,更是十无一二,绝大多数士人郁郁终生,多少文人为之贻误终身。

汉武帝时代,对应内在的儒家思想,就是中央集权制,秦始皇首创了 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但是秦朝短命,未能实行一套执行方针,西汉王朝,到了汉武帝,彻底除掉了诸侯王分裂势力,巩固了中央政权。

汉武帝曾向天下昭告:自己给百姓造成了痛苦,从此不再穷兵黩武,劳民伤财,甚至表白内心的悔意,发布诏书,汉武帝无疑是第一人,知错能改,爱憎分明,他平生最大的错误之一,就是阉割了历史上最大的史学家——司马迁。

总的来说,汉武帝是个非常多面的人,他是一个政治家,非常有政治头脑,但又是一个普通人,喜怒哀乐具备,他是一位明君,深知自己的历史责任,但他又是以为暴君,杀伐任性,他既立下盖世奇功,又给天下苍生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他宠爱他的女人,可是他不仅移情别恋还为了江山,杀掉了自己最宠幸的女人,他绝顶聪明,有异常糊涂,为了传说中的宝马,居然不惜数万人的生命,当更近的走进他时,我们会发现他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两难之地,非常之时,他也会犹豫不定,甚至异常痛苦,同样有普通人的欢喜和哀愁,小气和算计,失眠和焦虑,在他果决自信,大气的外表下,有一颗惶恐,敏感的心,他像一个演员,对于每一个角色,他都有着最精彩的诠释。

读书很快乐,自己做一回汉武帝,滋味乐在其中。

朝花夕拾里《琐记》的读后感

《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三国演义第十八回读后感。

谋不在勇“将在谋而不在勇”,贾诩之知彼知决胜决负,斯诚。

至于郭嘉论袁、曹优劣曹之疑,不减淮阴侯登坛数语。

若夏侯惇拔矢啖晴,不过一武夫之能,未足多也。

“十胜”、“十败”,其言皆确,吾独于“仁胜”、“德胜”则有辩焉。

夫操何仁何德之有

假仁非仁也,市德非德也。

但当曰“才胜”、“术胜”耳。

操之哭典韦,非为典韦哭也。

哭一既死之典韦,而凡未死之典韦,无不感激。

此非曹操忠厚处,正是曹操奸雄处。

或曰:奸雄虽奸,安得此一副急泪

予答之曰:彼口中哭典韦,意中自哭亡儿、亡侄,我恶乎知之

兵有先后着。

此着宜在先,后一着不得;此着宜在后,先一着不得。

操欲攻袁绍,而惧吕布之议其后也,于是舍绍而攻布。

布既平,而后吾可安意肆志于袁绍。

此先后着之不可乱也。

操亦巧矣哉

术方攻布,则助布以攻术,惧布之复与术和也;布既破术,则约备而攻布,知术之必不复与布和也。

备、布之交合,而操之患深;袁、吕之交合,而操之患更深。

今备既离,术亦离,而后布可图矣。

老谋深算,信不可及。

我们还是结合战例来说,攻城中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便是选择其薄弱环节,在其中短时间投入大量兵力攻破之,当然为了防止守城方也在同时聚集大量兵力,则利用声东击西计策,诱使对方将注意力集中到另一侧则是必要的。

曹操在演义中可以说是做了最佳的选择,先填掉壕沟,去掉行军障碍,再填柴薪积草在城边,这并不是要烧城,而是如填壕一样的做法,减少城墙与地面的高度差,以便军队的进攻,这也是一种变相的云梯,只是绝不会放那些容易燃烧的草,而是黄土沙包等物了。

(不过假若以演义这样的描写,这次攻打的到不是真正的大城,而倒象一般的小城甚至城寨了。

)实际上把真正的兵力集中起来于夜间在另一侧进攻,假如没有被识破,这确实也是一种完美的攻城套路。

不过真正的攻城自然不会那么简单,那是一套复杂的程序,本章也并没有打算做军事贩子,详细介绍攻城器械的用途和攻城办法,那会在以后的一章中专门叙述。

再说说刘备和吕布对峙一战,那也是另一种攻城态势,刘备在得知曹军来援后,便分兵在城外立寨,这也是一种守城方式,尽管单纯的守城能减少伤亡,但是很容易陷入被动之中,而在城外立寨,与城市相互策应,这样攻城一方在进攻的同时就不得不预留部分兵力在防备城外城寨的攻击,这样对城市的压力就减轻了,陈宫日后便在被围时向吕布提出这一意见。

而且在有援军的情况下,也能更好的策应援军活动,而不至于被攻城一方分离,所以古代重要的城市防御体系都是由几座位置可以相互策应的城池构成的,而攻城一方就要占领各要地,一来限制守城一方的活动,二来阻碍对方的援军。

(甚至有攻城一方在敌方援军来时自己修筑城寨的,最著名的西方莫过于恺撒对高卢一战。

)当然,刘备和曹操一样,效果都不是很好,小沛的失去也是失城中很常见的追击溃兵入城,不过正如前面所说的,这两个事件在历史上都没有明写,只是小说中运用了这种写法,真实情况如何不得而知。

到是曹操和张绣刘表联军一战,却是如演义中所写这般。

演义中张绣对曹军战中伏,而之后刘表张绣联军追击又中伏,张绣听贾诩言再度追击大胜,这都是史书上有所记载的,而这些事例,都说明了一个例子,便是伏兵在古代战争中的地位。

演义中将伏兵说的如同神话一般,三国演义中火攻和伏兵可说是以少胜多的当家宝贝,只要是大胜,不是计出伏兵就是火烧什么来着,而且都和诸葛亮等人联系在一起,让人不免觉得火攻伏兵实在是制敌之良药,其实倒并非如此。

伏兵确实很好用,中国史书上伏兵的例子屡见不鲜,伏兵是以少胜多的重要手段,其一大原因便是军事阵型的限制。

军事阵型在古代作战中出现的很早,西方出名的如马其顿方阵,东方的阵型繁多,不少还带了神话色彩,如八卦阵,但是总体构思是一样的,便是在纪律基础之上在战斗的部分地区集中优势攻击。

而由于阵型的平面效果,使得作战中大多数士兵只能面对一个方向,而一旦侧后方受到攻击时,则往往会动摇,所以东西方战斗都讲究迂回到敌人的后方或侧方,在此进行打击能得到比正面对抗好千百倍的效果,往往会使得对方溃散,而溃散的士兵人数再多,也无法与有组织的阵型军队对抗。

所以伏兵的以少胜多很大程度是得益于此。

而伏兵又占了另外两大优势,一来是突然性,人的心理对于突然出现的事物总有恐慌性,假如本来以为安全的地方出现了大量不知数目的军队,很容易军心溃散,而另一方面,伏兵往往是先引诱敌方,敌方追击的过程中不可能保持完美的阵型,此时的冲击那要有效果的多。

所以伏兵确实很有效果,但是,中国史官过于讲究计策的重要性,追求文字的戏剧性,重视战略构想,而忽视战术细节的描写,导致伏兵被神话了,任何一次战役都是由最小的细节构成的,没有一次战役是只靠某人的神机妙算就能成功的。

就以伏兵来说,要对敌方埋伏这并非所有的军队都能做到,必须令行禁止,就以埋伏的军队来说,假如不听指挥,不等时机成熟就冲出,那要不就被人识破,要不就得不到大的战果。

再以引诱的军队来说,要求先败后胜,说来简单,这先败要败得不让人怀疑又谈何容易,打得过了,自己逃回去的机会也没,一触即溃,则别人怀疑不来追击,而且被人追击又岂是那么容易逃的,搞不到还没到伏兵地点,就被灭了干净,而且等敌人中计后,伏兵大起,你这引诱部队可不能还是一直逃下去,不然追兵便可乘机追围攻击而逃过一劫,你这诱兵还要反过来迎击,此时敌人很可能拼死突击,要堵住才行。

这一切,没有长期的训练和严明的纪律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所以不能指望连战斗都没有战斗过的新兵甚至土匪来做伏兵这种高技术活,历史上能使用伏兵的大都是战斗多年的军队,如曹操在攻打董卓时中伏,非他不懂兵法,而是他军队不能用,只是一些乡勇而已,怎么能和凉州正规军对抗。

等到了日后有了基业,严行军法,才锻炼出一支有战斗力的军队,这样才能驰骋中原。

不但伏兵如此,对付伏兵也是一样,比如敌人溃逃,若是令行禁止的军队,便可控制,不盲目追击,反之就会盲目追击,导致阵型混乱,被敌军所乘,如日后在白马斩文丑一仗。

或者即便中伏,有经验的军队也比一般的军队容易镇定,而且由于纪律的约束,也容易在指挥下统一行动,不溃散,以减少伤亡,甚至反败为胜。

演义小说总说为将如何如何神机妙算,或者武艺如何高强,好象将领最重要的便是奇计和武勇,其实,真正的将领,能将下属训练成一支真正的军队,才是最重要最基础的。

没有军队的战斗力作为基础,一切都是空的

大家帮编一份龙族的读后感,要600字以上的。

谢谢。

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龙族 读完《龙族》之后,我突然发现我也有一种孤寂的感觉了。

——孤寂 孤独与寂寞。

在《龙族》最后一章中,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这样的死小孩。

怎么样的? 孤独又执著,倔强得不肯认输。

其实每次读完龙族,都会有一种鼻子酸涩的感觉,无论读了多少遍。

仿佛自己心中的孤独被这本像放大镜一般的书,放大了无数倍。

你体会得到书中任务的孤独,因为你也孤独。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

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人为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埃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

却没有人欣赏。

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孤独的风看着它。

看它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的十八岁的人生,详细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

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

婶婶从小就让他干这干那,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悲催,打骂兼备,可他也算是一条狗。

他干什么都是错的。

最后他终于明白,因为婶婶并不爱他。

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

他喜欢爬到天台,把两只脚悬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风吹过来,只有他一个人。

背影孤独得黯然销魂。

毕业聚会上,在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成为了那个小写的“i”,没有“love”,也没有“you”。

他慢慢的蹲下,成为了最小最小的“i”,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可却没有落下。

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小的“i”的作用。

没有“i”,有哪来的“love you”呢?在这个时候,门被用力地打开了,阳光照射进来,照射在那个小小的“i”上。

那一种感觉,就像是暴风雨过后,阳光就像是子弹一样,不停地对着乌云一梭子一梭子的拼命的开着,打着,噼里啪啦的,直到把乌云打得千疮百孔,撕裂了那一层厚厚的黑暗。

重见天日。

天使走进来,目光如炬。

那一天,是他第一次拽了一把,很拽很拽。

哪怕是在别人的帮助下。

卡塞尔学院,以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为著的学院,一脚踢开了无数的精英,却把那个别人都看不起的,贱狗一般的他给哭着求着了进去。

路明非以为他终于可以拽了。

史无前例S级学生。

可进去了之后,他更加挫败。

卡塞尔学院的确是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可他却忘了,里面还有一群精英帮凶,个个牛逼到了极点。

他的确是史无前例的,因为他功课差得也是史无前例。

在他该显露时,他没有显露,站在一旁,怂得说着烂话。

他以为很好笑,可是没有人笑,他就在那沉默的环境中干笑了几句,最后不笑了。

可他牛逼的时候,却没有看见。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诺顿,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让恺撒抢去了头功。

尼伯龙根里,楚子航昏迷,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地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巨牛逼,巨拉风埃从来没有人这么拉风牛逼过。

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整一个冬天的恺撒,或者是苦行僧一般,一抓起村雨就成一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

可还是没有看见。

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一条废柴,可有可无,一上战场一定第一个成为炮灰。

有时候觉得,路明非甘心么?明明很厉害,明明很牛逼很拉风,却被别人看成一个傻子。

一定是不甘心的吧。

“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

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

”他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

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

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

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 “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

”他的声音嘶哑冷酷。

——《龙族1-火之晨曦》 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那一个雨夜。

也就是那一个雨夜,在他世界观被颠覆的同时,也涉足了那个奇特的世界。

他不喜欢雨,可是却总被人认为他喜欢雨,因为他总喜欢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雨声响着,似乎有熟悉的曲调在雨幕中飘荡着。

别人或许以为他耍帅,他在扮酷,他喜欢下雨,他认为这样很诗情画意……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人而已。

那个是他“爸爸”的男人。

真的是爸爸。

在那个雨夜里,他失去了那个男人,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

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

他的心里,永远有一条永远都走不完的高速路,高速路上,有着一辆千疮百孔的迈巴-赫。

他是狮心会会长,执行部的高级执行员,执行过十二次任务没有一次失败。

他的确很牛逼。

楚子航和路明非同一间学校。

他们并不认识对方,只是知道对方而已。

路明非因为楚子航低调的牛逼,楚子航因为路明非史无前例的衰。

在中学里,楚子航对于路明非的印象是最深的。

因为他也感受到了路明非的孤独吧?那种孤独,再怎么伪装,那也只是一种伪装,剥开重重伪装,露出来的,是黑色的脆弱的孤独。

身为一个面瘫,一个杀胚,他似乎从来都没有过爱恋。

可他却喜欢上了那个叫做夏弥的女孩。

——尽管最后知道,她就是他们所要杀的那条龙。

那条名叫“耶梦加得”的龙。

长手长脚的天使在罢工了的地铁站为挤过栏杆为他们接可乐。

天使在过山车上欢呼,强烈的风吹起她的头发,头发在风中如灵蛇般蜿蜒飞舞。

爆炸中,天使驾御着风朝他飞来,头发依旧是飞舞,裙摆就像是一朵花般盛开着。

他睁开眼睛,便看见了天使俯身看着他,就像在亲吻他的脸庞。

天使在他昏睡的时候守在他的身旁,在罗嗦中悄然睡去,阳光照在她洁净的面孔上,盛开出大-片大-片的白色花朵。

天使在他住院的时候照顾他,端着一碗银耳莲子羹。

天使大大咧咧的,和路明非一样喜欢说着烂话。

地铁站里,天使趴在他的背上,场面温馨而安心。

就在这个时候,她走到了楚子航的心里去了吧。

到了最后,天使变成了强大的龙王,黄金瞳对视着他的黄金瞳,默默地说了声“再见”。

随后轰然倒地,鲜血在她背后凝成了真正的翅膀。

或许楚子航并没有感觉到自己喜欢的是夏弥,或许他在夏弥的房间内停留,看着日落时知道了,当他知道时,已太晚。

但那份爱却是如此清晰的存在着。

因为存在着,所以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忘记。

没有言说的爱,就像是一种字,字字珠玑,被一把雕刻刀狠狠的刻进了骨髓中去。

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中化为灰烬,却在记忆中拔节生根。

“你们根本不了解龙类,龙和人一样,最开始只是降临这个世界的孩子。

”又想起她的声音了。

其实这句话真是愤懑孤独啊,可是她那么冷冰冰地说出来,满是嘲讽,绝不示弱。

她是个从不示弱的女孩…即使那么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从未偏离自己的方向,即便对着空无一人的物资,也会大声说,“我回来了!”应该是这样的吧?他觉得有点累了,很想睡一觉,于是合衣躺下,双手静静地搭在胸前。

他用了半个小时作完了功课,回忆了那些不愿遗忘的事,现在这些事又多了几件。

然后他缓缓地合上眼睛,此刻夕阳收走了最后的余晖,夜色如幕布把他覆盖。

他清楚地知道这一次醒来,将不会看见阳光里天使低头,似乎要亲吻他的嘴唇。

——《龙族2-悼亡者之瞳》说真的,读完这些人,我仿佛也感受到了那种孤独。

不被理解,只是默默地看着夜晚的风,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自己干的事情。

我喜欢把房门关上。

因为把房门关上了,整个世界就只有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在默默地坐着,干着想干的事情。

外面那嘈杂、残酷、肮脏的世界,与我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的心里也会有一个死小孩。

她写着她最爱的同人,画着她最爱的漫画,她或许成绩不好,可她却在为某一些东西执著。

她会倔强地记住很多东西,她会在没有人的时候自己与自己说话,她会打字飞快,她会收集许许多多的东西,她会在雨中行走,她会在黑夜里独自一人听着歌,她会倔强地不哭……无论是多么成熟的人,在他们心里,依旧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他孤独无助不被理解,可他却被套上了一件件的伪装。

古龙说过:“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欢呼声中,你默默地站在那个地方,看着喜欢的女孩与别的男人拥抱,你缩着脖子站在那里,傻逼透顶。

深入骨髓,那个雨夜的孤独与寂寞,令你发狂。

即使受伤昏迷过去,也死死的握着那一把钥匙,同样傻逼透顶。

都是那样的傻逼透顶。

倔强的泪水却始终没有流下。

心中的孤独与寂寞,已经溢满,迟早有一天,它们会变成绝望。

这首诗是我在龙族3书后面抄的,感觉写得很好,读了后很想哭。

如果你藏着一些孤单,但也埋着一些热血; 如果你偶尔有些迷茫,但也偶尔有些梦想; 如果你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又希望能记起…… 如果你还记得孤寂天台上曾有一个少眼同样孤寂远眺, 如果你还记得曾有一个红发姑娘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如天使一般推开门, 如果你还记得你在水下八十米,整个世界如同只有你一人,那个姑娘还陪在你身边。

有些爱从未被你唱响过,有些火种饿从为被你点燃过。

可是你心里始终有着,声与光。

如果你还记得赤色狂雨里你曾听过一首温馨的歌,你在流泪,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黑色地铁里你曾背着一个女孩一步步向前走,你在呼吸, 如果你还记得青色绒帘旁你打开一个女孩的五斗柜,满目灰尘,你在抚摸, 你在阳光里垂下头,回忆曾亲吻过你脸颊的哪个天时,即使她不再出现。

有些爱梢纵即逝,却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里烧成灰烬,却在记忆里拔节生根。

你是路明非,你是楚子航,你是青春时迷茫却倔强的灵魂。

你是孤单,你是执著,是年少时游走在时光里的骄傲。

你是血之哀,也是梦之子,流动在血管,凝结在双眸。

龙,人。

两种截然不同的族类,生命树无数枝桠上的两条主干,相互纠缠争斗,无穷无尽。

看《龙族》之前我对龙并没太多了解,给我的印象也就仅仅是童话里抢公主最后还被骑士单枪匹马亦或者组团杀掉的邪恶生物而已。

然而,当我接触了《龙族》这本书之后,龙的形象在我心中一下子就鲜活起来了,从最初的单薄记忆渐渐变得有血有肉,仿佛他们就这般真实地存在于世界的某一处,一个我们触碰不到的地方。

或许有人会有疑问,为什么在上面我用的是“他”,而不是通常所用的“它”

因为某种莫名的敬畏。

青铜与火之王诺顿和康坦斯丁,大地与山之王芬里厄和耶梦加得。

在他们身上,我竟感受不到龙族该有的丁点残暴杀戮气息。

我所见的,仅仅是某种近乎卑微的亲情,甚至比大多数的人类还要纯粹的多。

这样纯粹的情感,在如今繁忙空虚的现实社会中,已然少之又少。

个人认为,在《龙族》这部书的世界里,没有绝对的正邪,龙族崇尚“权与力”,可是人类何尝不是

正是因为人类的贪婪,造就了如今的混血种。

禁忌的血脉,权柄的窃贼。

我看见了那些年轻混血种们的野心,想要取代龙族,成为新的“龙族”的野心

《龙族》的前两部侧重于描写混血种与龙族的斗争,但在第三部却开始着重写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

虽名为《龙族》,然而目前我看见的却是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人类的劣根性被发挥的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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