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狗的科普说明文,读后写一篇读后感
狗,亦称“犬”,系由早期人类从灰狼驯化而来,驯养时间在4万年前至1.5万年前,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通常被称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在中国文化中,狗属于十二生肖之一。
查看精彩图册中文学名:家犬拉丁学名:Canis lupus familiaris别称:犬、狗界:动物界门:脊索动物门亚门:脊椎动物亚门纲:哺乳纲亚纲:兽亚纲目:食肉目科:犬科亚科:犬亚科属:犬属种:狼亚种:家犬分布区域:世界各地目录狗简述演化历史习性食物视力睡眠展开狗简述演化历史习性食物视力睡眠展开编辑本段狗释名 就是犬。
李时珍说:狗的品类很多,但就它的功用可分为三类:田犬长嘴,善于狩猎;吠犬短嘴,善于看守;食犬体肥,可用来做食品。
只要是本草中所用的,都是食犬。
犬受孕三月后出生,豺见到狗会下跪,虎吃狗会醉,狗食番木鳖则会死,这是因为物性相制伏的原因。
狗狗(16张) 肉 黄犬为上品。
黑犬、白犬次之。
【性味】味咸、酸、性温,无毒。
【功效主治】可以安五脏,补绝伤,轻身益气。
宜养肾、补胃气、壮阳、暖腰膝、益气力。
可补五劳七伤,益养阳事,补血脉,增加肠胃运化能力和肾、膀胱的功能,填补精髓,它的方法为,和五味烹煮,空腹食用。
只要是吃犬肉,不可去血,去血则力少不益人。
与蒜同食,损人;与菱同时食用,生抑郁病。
白犬与海鱼同食,必得恶病。
九月不要食犬肉,否则伤神。
瘦犬有病,发病的狂犬发狂,自己死亡的犬有毒,食用害人,蹄子悬空的犬伤人。
赤屁股而且躁的、犬目红的都不能吃。
蹄肉 【性味】味酸,性平。
【功效主治】煮成汤吃后能下乳汁。
血 【性味】味咸,性湿,无毒。
【功效主治】用白狗血,可治癫疾发作;乌狗血可治横生难产,血上手抢心,方法是和酒一起服用。
补安五脏。
饮热血,可治虚劳吐血,又可解射罔毒。
点眼睛,可治痘疮入目。
又可治伤寒热病所致的发狂见鬼和鬼击病,可辟诸邪。
可治心痹心痛,方法是,取心血与蜀椒粉相和,做成梧子大小的丸,每次服五丸,每日服五次。
乳汁 【功效主治】主治十年不愈的青光眼。
方法是,取白犬生小犬后(小犬目未开日)的乳,不断点眼,待小犬眼睁开时即愈。
另外,赤秃发落者,用犬乳汁经常涂搽,甚妙。
脂胰 【功效主治】主治手足皴皱,人面膏,可去面上黑斑,柔五金。
脑 【功效主治】主治头风痹、鼻中息肉、**慝疮。
狂犬咬伤后,取本犬脑髓敷涂,以后就不会复发。
心 【功效主治】主治忧愤气,除邪,治风痹所致的鼻出血及**疮。
也可治狂犬咬伤。
肾 【性味】味平,微毒。
【功效主治】主治妇女产后肾劳如患疟疾者。
妇女体热,可用猪肾;体泠,可用犬肾。
肝 【功效主治】主肝。
同心、肾一道捣烂,涂狂犬咬伤。
治脚气攻心,方法是,生切,用姜、醋拌后食,取泄。
已泄的不要用。
李时珍说:按沈周《杂记》的说法
狗肝的颜色如泥土,气味也如此。
所以人夜间在土上行走则肝气动,大概是相感应的缘所以。
胆 【性味】味苦,性平,有小毒。
【功效主治】主治耳聪明目、轻身,使人肌肤润泽,精力充沛,抗衰老,敷涂痂疡恶疮,疗鼻道阻塞和鼻中息肉。
主治粤出血和耳病,止消渴,杀虫除积,能破血。
只要是血气痛和有伤掼的人,可、用热酒服半个,则瘀血尽下。
治刀箭疮,可去肠中脓水。
如与通草、桂和为丸服,则会使人隐形。
公狗** 【性味】味咸,性平,无毒。
【功效主治】主治中焦受损,治阳痿不举,而且会使它强热硬犬。
还可治女子带下十二疾。
治绝阳和妇女性冷淡,补精髓。
阴卵 【性味】烧灰后服食,可治妇科十二种疾病。
皮 【功效主治】主治腰痛,方法是用烤热的黄狗皮裹腰,经常用即愈。
烧成灰,可治各种风病。
毛 【功效主治】主治难产,颈下毛:用绛袋装起系在小儿背上,治小和夜啼。
烧灰,每次一钱,开水冲服,治邪疟。
尾 【功效主治】烧灰,敷犬咬伤。
齿 【性味】性平,微毒。
【功效主治】主治癫痫寒热。
痱子,但要在伏天收取的。
磨汁,治犬痫。
烧研成末,和醋,可敷发背和马鞍疮。
同人齿一起烧成灰,用汤冲服,治痘疮倒陷,有效。
头骨 【性味】昧甘、酸,性平,无毒。
【功效主治】主治金疮出血。
烧成灰,可治久痢、劳痢。
与干姜、莨菪炒,直到见烟,作成丸,空腹饮服十丸,极有效。
治痈,疽恶疮,头颅闭合不全,女人白带过多。
颌骨 【性殊】烧灰用酒冲服,可治小儿诸痫、诸瘘[1]。
编辑本段简述家犬(5张) 狗[2](dog),一种人类的朋友动物,从犬从句,犬字五笔:犬;狗字五笔:QTQ。
“犬”指“犬类”。
“句”意为“小”,“犬”与“句”联合起来表示“小犬”。
类似于驹(小马),佝(矮人)。
狗为人类“器”重之处在于它用“吠”的方式守卫家园,“器”字从犬从四口,是犬向四面八方吠叫的意思。
古代望气术称“卫地的云气形状像狗”,即表示狗的作用是“卫”。
犬学名“家犬”(Canis lupus familiaris)。
哺乳动物犬科动物狼的一个亚种属寄生类动物。
哺乳动物,种类很多,听觉嗅觉都很敏锐,善于看守门户,有的可以训练成军犬、警犬:走~。
~彘(狗和猪)。
~刨(páo )(一种游泳动作)。
~盗(小偷)。
~腿子。
~仗人势。
~尾续貂(喻拿粗劣的东西接到美好的东西后面,很不相称,常指文章)。
国画狗照片集锦(30张) 狗,听觉嗅觉敏锐,善于看守门户,可训成军犬、警犬等工作用犬,人类主要用它守营护家也会逗它们玩。
陈志岁《载敬堂集》记载:“狗秉性谨忠,固德。
一旦主人抱养过它,而后不管主人多么贫寒,饿煞都不会忘家,不会离家出走。
主人无食可供,而心爱之,欲使另处生存,几回送之,竟是绝之不得。
白日间出,野食返家,镇夜警门。
主人跋涉谋生,它总‘咿咿’,逼裾紧随,教人滋泪。
与狗相比,猫则秉性大不如狗,但要谁家有美食可口,有良窝可安,猫便乐不思蜀,不念原主。
”其《狗猫谣》:“养狗莫养猫,猫狗不同趣。
猫饱不捉鼠,人富它来聚。
狗饿还守家,主贫驱不去。
” 狗有2.2亿个嗅觉细胞,是人类的250倍,能分辨出大约200万种物质发出的不同浓度气味。
狗可分辨极为细小和高频率的声音,而且对声源的判断能力也很强.它的听觉是人的16倍,当犬听到声音时,由于耳与眼的交感作用,所以完全可以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晚上,它即使睡觉也保持着高度的警觉性,对半径1公里以内的声音都能分辨清楚.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它可以区别出节拍器每分钟震动数为96或100次,133次与144次.狗对于人的口令和简单的语言,可以根据音调音节变化建立条件反射.特别注意的是没有必要对狗大声叫喊,过高的声音或音频对他来说是一种逆境刺激,是它有痛苦,惊恐的感觉,当然在他犯错误时,可以提高声音来管教它. 狗的听觉十分敏锐,听觉感应能力可达12万赫兹,是人类的6倍,它能听到的最远距离大约是人的400倍
狗对于声音方向的辨别能力也是人类的2倍,能分辨32个方向。
可爱的家犬(25张) 学名:Canis lupus familiaris(Linnaeus,1758) 科学分类:1758年林奈将其称为Canis familiaris种 - 犬种,但1993年史密森学会与美国哺乳动物学会重新分类将其划为狼的一个亚种Canis lupus。
编辑本段演化历史 狗在14000年前,甚至可能在剪纸狗照片集锦(20张)16000年前的亚洲东南部,就已经被人类从野生狼驯化为家畜。
狗起源于狼,目前已经得到了共识,但围绕着具体的发源地和时间则是众说纷纭。
到目前为止,最早的狗化石证据是来自于德国14000年前的一个下颌骨化石,另外一个是来源于中东大约12000年前的一个小型犬科动物骨架化石,这些考古学证据支持狗是起源于西南亚或者欧洲,而另一方面,狗的骨骼学鉴定特征提示狗可能起源于狼,由此提出了狗的东亚起源说。
此外,不同品种的狗在形态上极富多样性,似乎又倾向于狗起源于不同地理群体的狼的假说。
所以仅靠考古学,很难提供狗起源的可靠线索。
中瑞科学家组成的研究小组研究了来自五大洲的654只狗,分析了它们体内一种通过母系遗传的叫做“线粒体DNA”的遗传物质的碱基排列后发现,这些狗拥有几乎相同的基因。
他们认为,人类与狗的友好渊源可以追溯到1.5万年前,当时,东亚的人类首先开始驯化狼等动物,并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把驯化的狗带到了欧洲,甚至穿过白令海峡带到了美洲。
狗狗图片 认为东亚,是因为东亚地区的狗的基因类型最为丰富,科学家通过基因测试推断该地区应该就是狗的发源地,而不是过去人们一直认为的中东地区。
彼得·萨沃莱南说:“许多早期的研究基于中东地区少量的考古材料,认为该地区是狗的起源地,而实际上,那里只是驯化过其他的一些动物,而不是狗。
”同时,通过和狼的基因的对比,他们认为1.5万年前,由几种不同的狼分化出了狗。
这项研究是由两个国际研究小组齐头并进地进行的。
另一方面,美国和秘鲁等国的科学家组成的研究小组比较了南北美大陆和亚洲、欧洲的狗以及欧洲殖民者到达美洲大陆前就在拉丁美洲和阿拉斯加等地生存的狗的碱基排列。
发现拉丁美洲和瑞典的狗的部分基因都源于过去的欧亚狼。
这部分基因在15世纪欧洲殖民者到达美洲之前就已在美洲家犬身上显现。
他们认为,狗在东亚起源并扩大到整个亚洲和欧洲,继而在1.4万至1.2年前由美洲大陆的第一批定居者穿越白令海峡带到了美洲。
瑞典一位家畜专家珀·詹森认为,东亚人是最早驯化狗的这一推测是“非常能令人信服的”,美洲大陆的第一批定居者带着狗,这一点显示了在这以前很多年狗就和亚洲人生活在一起。
编辑本段习性 1.狗是杂食性动物,以肉食为主,在喂养时,需要在饲料中配制较多的动物蛋白和脂肪,辅以素食成分,以保证狗的正 朱宣咸版画《狗》常发育和健康的体魄。
2.狗的消化道比食草动物要短,狗胃盐酸含量在家畜中居于首位,加之肠壁厚吸收能力强,所以容易和适宜消化肉食食品。
3.狗属犬科,在进食时不大咀嚼,可谓“狼吞虎咽”。
如果要喂粗纤维的蔬菜最好把蔬菜切碎或煮熟。
4.狗的排便中枢不够发达,不能在行进中排便,所以我们要给它一定的排便时间。
5.狗喜欢啃咬骨头。
这也是原生态时撕咬猎物所留下的习惯。
我们在喂养时要经常给它一些狗骨头(狗咬狗,不能喂其它禽类骨头,猪牛的骨头也最好别喂,否则有可能噎着),以利于磨牙用的。
6.狗有独特的自我防御能力,吃进有毒食物后,能引起呕吐反应而把有毒食物吐出来。
7.炎热的夏季,狗张大着嘴巴,垂着很长的舌头,靠舌头 狗蒸发来散热。
8.狗在群居时,也有“等级制度”和主从关系。
建立这样一种秩序便可以保持群体的稳定,减少因为食物、生存空间的争夺而引起恶斗。
9.狗在卧下的时候,总是在周围转一转,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危险,确定无危险后,才会安心睡觉。
10.狗的颈部、背部喜欢被人爱抚。
尽量不要摸头顶,因为这样会让它感觉到压抑和眩晕。
此外,屁股和尾巴摸不得。
11.狗对陌生人的行为准则是根据自己视线的高度来判断对手的强弱。
陌生人一靠近,从上面下来的压迫感会使它不安,若采用低姿势,它便会接受你。
如果比它眼睛看到的高度更低时,会使它更安心。
狗的弱点在右边,它会为保护右边而行动。
当它在被追得走投无路时,会让自己的右侧靠墙,把左侧面对敌人。
这种习性是狗与生俱来的本能。
狗让人家看它的肚子是向对方表示顺从和投降。
12.狗的社会中也有一定规则,它们决不攻击倒下露出肚子的对手。
狗将肚子朝天躺着睡时表示它很放心或很信任,才会让人看到或是让人摸它的肚子。
顺便说一下,能违反同类间约定俗成的残酷的动物,只有人类和鸟类。
狗喜欢人甚于喜欢同类,这不仅是由于人能照顾它,给它吃住。
更主要原因是狗跟人为伴,建立了 感情。
狗对自己的主人有强烈的保护心。
13.狗具有领地习性,就是自己占有一定范围,并加以保护,不让其他动物侵入。
它们利用肛门腺分泌物使粪便具有特殊气味,趾间汗腺分泌的汗液和用后肢在地上抓画,作为领地记号。
狗的嫉妒心非常强,当你把注意力放在新来的狗身上,忽略了对它的照顾时,它就会愤怒,不遵守已养成的生活习惯,变得暴躁和具有破坏性。
狗也有虚荣心,喜欢人们称赞表扬它。
当它办一件好事,或做一些小技巧活动,你拍手赞美它,抚摸它,它就会像吃了一顿丰盛美餐那样心满意足。
狗也有害羞心,如它做错了事或毛被剪得太短,它就会躲在什么地方,等肚子饿了才出来。
14.在记忆力方面,狗对于曾经和它有过亲密相处的人,似乎永不会忘记他的声音,同时自己住过的地方也能记得。
但也有人认为狗是靠它的感官灵敏性,来识别熟人的声音和认识地方的。
狗喜欢嗅闻任何东西。
嗅闻领地记号,新的食物、毒物、粪便、尿液等等。
狗在外出漫游时,我们常常看到它不断地小便或蹲下大便,把它的粪便布撒路途。
而它就是依靠这些“臭迹标志”行走的。
狗喜欢追捕生物。
如追捕和杀死小动物。
追逐兔、猫、羊等,甚至追咬人类,人利用狗的这种特性,让它驱赶羊群、牛群和保护人类自己。
15.狗生病时,会本能地避开人类或者其他狗,躲在阴暗处去康复或死亡,这是一种“返祖现象”。
狗的祖先都是群居生活,狗群中若有生病或受伤的,别的狗会杀死受伤的狗,以免受到连累或掉队后受罪。
这点要引起狗主人或饲养员注意,应及时请兽医诊治。
狗最不喜欢酒精。
在兽医院里给狗打针时,在未擦酒精前,表现乖乖的。
一旦擦酒精后,狗嗅到了味,毛发马上直立并咆哮不安。
狗怕火,因此凡是冒烟的东西,它都不喜欢,如划火柴、吸烟等。
狗(20张) 16.狗尾巴动作也是它的一种“语言”。
虽然不同类型的狗,其尾巴的形状和大小各异,但是其尾巴的动作却表达了大致相似的意思。
一般在兴奋或见到主人高兴时,就会摇头摆尾,尾巴不仅左右摇摆,还会不断旋动;尾巴翘起,表示喜悦;尾巴下垂,意味危险;尾巴不动,显示不安:尾巴夹起,说明害怕;迅速水平地摇动尾巴,象征着友好。
狗尾巴的动作还与主人的音调有关。
如果主人用亲切的声音对它说,它也会摇摆尾巴表示高兴;反之,如果主人用严厉的声音说,它仍然会夹起尾巴表现不愉快。
这就是说,对于狗来说,人们说话的声音仅是声源,是音响信号,而不是语言。
人类的微笑和狗摇尾巴是类似的沟通形式,但直到我读了(KUILO)的《狗的智慧》(The Intelligence of Dogs),才知道狗只对有生命的物体摇尾巴。
博士说,独自卧在那里的狗,虽然面前有它喜欢的非生物,也不会摇尾巴。
狗可能爱吃某种食物,但它不会对着食物摇尾巴,除非另有生物在场。
乔琪(Jean Craighead George)在《怎么和你的动物说话》(How to Talk to Your Animals)一书中也有相同的见解:“狗只对生物摇尾巴,摇尾的作用相当于人类的微笑,只对人、狗、猫、松鼠、甚至老鼠和蝴蝶而生,但不会针对非生物。
狗不会对着晚餐或床、车、棍子、甚至肉骨头摇尾。
”不过这种说法还有一些争议。
对犬科动物颇有研究的学者毕克夫告诉我说,这点其实是错的:他曾由另一个房间望见狗对着晚餐摇尾巴,是不是因为狗发现有人在观察自己呢
不太可能。
柏克莱的兽医朋友费德曼也同意毕克夫的看法。
不论如何,狗的尾巴能够传递非常多的讯息,就算狗对生物或非生物都一视同仁地摇尾巴,依然不能改变狗喜欢亲密接触的事实,而那也是它们见到我们时摇尾的主要原因,没有人会误解它们的意思。
只要看看狗摇着尾巴走向生人的情况就可以知道:就算不是大部分,至少也有许多人立刻就会开始和狗展开热情洋溢甚至叫人难为情的对话:“你这个小可爱、小甜心、漂亮的小家伙,看看你多聪明,多棒
来,亲一个。
”而这只狗盛情难却,果然遵命。
如果长时间观察狗,你就会发现:狗有时会吃草。
那么,狗为什么有时吃草
狗的肠胃结构与人的不同,是狗吃草的重要原因。
狗的胃很大,约占腹腔的2\\\/3,而肠子却很短,约占腹腔的1\\\/3,所以狗基本上是用胃来消化食物和吸收营养,容易消化肉类食物,不容易消化像树叶、草等有“筋”的东西。
狗有时吃草,但吃得很少,偶尔也吐掉,狗吃草不像牛和马那样是为了充饥,而是为了清胃。
坚决不可给狗吃的食物:洋葱、韭菜。
还有些对嗅觉有高刺激性的食物或用品不要让狗闻,对狗的嗅觉有很大伤害。
17.狗的性格和生长环境特别是人的训导有很大关系。
如果从小就经常和陌生人接触,经常到陌生的地方去,狗对陌生人就会很友好,性格也会很活泼;相反如果从小就被主人拴在家里,极少接触陌生人,或者有多次被陌生人侵犯的经历,狗对陌生人就会十分警惕并且非常敌视,脾气暴躁。
18.狗喜欢和人或其它动物一起生活,不喜独处。
自家的猫,鸡等其它动物经过一段时间都可以和狗和睦相处并得到狗的保护。
狗特别害怕孤独,所以尽量不要让自己的爱犬长时间独处。
当狗被关在家里一整天,见到回家的主人后,可以想象它有多么兴奋。
编辑本段食物 虽然传统上犬属于食肉动物类别,但这并不意味着家犬的食物只限肉类。
不似其他如猫这类真正的食肉动物,家犬可以依靠诸如蔬菜和谷物这类食物健康地活下去,事实上它们的食谱是很均衡的。
典型的野生食肉动物的这类饮食营养来自它们捕获的食草动物的胃部内容物,所以它们经常营养不均衡。
但家犬对此应付的很好,它们可以素食,特别是这些食物与鸡蛋或牛奶(小狗不宜喝牛奶,小狗的肠胃脆弱,无法吸收和消化牛奶)搭配时更是如此(不是严格素食主义,或称奶蛋素)。
另一方面,家犬比起人类对肉食更加有忍耐力,它们不会因为大量食用肉类而罹患诸如动脉阻塞之类的新陈代谢疾病。
另外,科学家发现对诸如在像在阿拉斯加爱迪塔罗德(Iditarod)进行的狗拉雪橇比赛以及其他类似经受极端压力的情况,高蛋白食物(大量食用肉类)可以帮助它们防止肌肉组织受到损伤。
狗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以人类粪便为食的习性。
这是一个事实,尽管这可能令许多宠物狗主人感到不快。
汉语中甚至存在“狗改不了吃屎”这样的话。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至今尚未明朗;有研究认为狗在上万年的驯化进程中与人类相处而习得这一习性,这是早期人类社会食物匮乏时期狗不得不接受粪便作为食物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有看法认为这是狗在食物不足、营养不良或者患有寄生虫病情况下的病态表现。
犬类能接受的食物种类比人类少,例如他们对巧克力中的可可碱的代谢速度比人类慢很多,大量摄入巧克力会导致可可碱中毒;而一些人类常用的成药对狗也是毒药。
因此不要让狗有机会接触人用药品及一些人用食品是饲养的基本常识。
一些人类能吃的食物不能给狗吃。
不能给狗狗吃的食物 (1)致命的巧克力 巧克力中可可碱的嘌呤含量非常高,它们会损害狗狗的肾脏,而狗狗对嘌呤的降解能力比人低很多。
巧克力还含有咖啡因,对狗狗的健康也非常有害。
巧克力越纯,狗越小,中毒的几率就越大。
巧克力中含有的可可碱是造成狗中毒的主要因素,目前市场上常见的巧克力每千克含有115毫克的可可碱,这足以导致狗狗死亡,而一般纯巧克力100克含有大约2800毫克的可可碱。
1千克重的狗狗只要吃下9克纯巧克力(一块硬币大小)就有可能导致死亡。
巧克力中毒的症状是呕吐、下痢、尿频、不安、过度活跃、心跳呼吸加速等,严重的还会导致狗狗痉挛,甚至死亡。
(2)能致贫血的洋葱和大葱 洋葱和大葱含有二硫化物,对人无害,却会造成狗的红细胞氧化,可能引发溶血性贫血和血尿。
即使通过加热,也不能破坏其中的有害物质,所以不要给狗狗喂食加了洋葱和大葱的食物。
(3)能穿破胃肠的尖锐骨 骨髓是极佳的钙、磷、铜、锰等营养元素的来源,所以狗狗喜欢啃食骨头。
但容易碎裂的尖锐骨,如鸡鸭骨(特别是其腿骨)、大的鱼刺、猪的筒子骨等,都有可能刺伤狗狗的喉咙、食道、胃或肠道,从而引起严重后果(消化道出血)。
对于大型、啃咬能力比较强的狗狗来说,吃骨头的危险还稍小一点,但对于喜欢吞食的狗狗来说,吃骨头就比较危险了。
所以尽量不要给狗狗吃含有尖锐骨的骨头,如果实在要吃,最好先用压力锅把骨头煮烂,或将骨头磨碎后再给狗狗吃,这样危险就小多了。
(4)生鸡蛋 民间有一种说法,如果长期给狗狗喂生鸡蛋,能使狗狗的被毛富有光泽,这其实是错误的。
维生素H能促进狗狗生长及毛皮健康,生鸡蛋蛋白里含有一种抗维生素H的蛋白质物质,它会阻碍狗狗机体对维生素H的吸收,引起维生素H的缺乏症,导致狗狗腹泻、口腔溃疡和皮肤病,所以一定要把鸡蛋煮熟了再给狗狗吃。
编辑本段视力 长久以来,许多人认为狗无法分辨色彩。
最近,研究人员发现,狗能够分辨不同色阶的灰色,也能分辨某些色彩,特别是蓝色和紫色。
人犬视觉的相异处 在狗的邮票照片集锦(20张)对光的反应上,犬眼和人眼不同。
人眼对造成各种色彩的三原色(蓝、绿、红)有反应。
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兽医学院眼科副教授Dennis Brooks博士说,狗的视觉和人的视觉不同;狗无法像人一样分辨各种色彩,但狗的确可以看到某些颜色。
狗能够分辨深浅不同的蓝、靛和紫色,但是对于光谱中的红绿等高彩度色彩却没有特殊的感受力。
Brooks博士的研究显示,红色对狗来说是暗色,而绿色对狗来说则是白色,所以绿色草坪在狗看来是一片白色的草地。
犬的视网膜 狗眼睛里的光线受纳器--网膜--含有多量的柱状细胞,柱状细胞有助于暗处视力及侦视移动物体。
网膜中的另一种细胞视椎状细胞,椎状细胞的功能主要在于分辨颜色和辨别微细之处。
犬视网膜上有一层额外的脉络膜层(tapetum lucidum),有强烈的反光性,也能增加犬的夜间视力。
因为光线进入眼内会撞击网膜上的光线受纳器(photoreceptor),但也可能错失而穿透网膜;但对犬而言,因有脉络膜层,所以即使光线错失未撞击光线受纳器,仍会反射回到网膜上,造成所谓的第二视力。
犬的脉络膜层也是造成强光时狗眼睛呈现黄、绿、红等悚人目光的原因。
有少数狗的眼睛缺乏这层构造,其原因至今不明。
犬视力与品种的关系 短鼻犬种(如斗牛犬)能看到较长的景深,而长鼻犬种(如牧羊犬)则有较宽的视野。
此外犬的颅形和鼻部的长短也会影响其视觉。
一般认为大多数犬都稍有近视的现象。
少数有远视现象;但是近视和远视的程度都基极。
兽医可为犬主提供护眼要诀 在犬眼中发现异物时,
求《朝花夕拾》读后感,150字左右,越多越好
手捧先生的,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24篇读后感,只能是一本书,每篇200左右就行了,不要太多,寒假作业,拜托
(1)神秘岛读后感我今天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叫 《神秘岛》,它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法国作家,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
《神秘岛》是该作者著名三部曲《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海底两万里》和《神秘岛》的最后一部。
《神秘岛》叙述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被困在南方军队中的五个南方人伺机乘气球逃脱,途中,被狂风吹到了南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
他们之中有工程师、水手、厨师等,虽然职业各不相同,性格各有差异,但他们都有一股热爱生活、勇于冒险的精神。
正是这种精神,让他们有了在荒岛上活下去的勇气和战胜一切困难的信心;也正是这种精神,鼓舞这些人用双手去改变这片土地,让林肯岛变成了一座乐园。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书中凡尔纳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将火药、枪支、电池和帆船等物品的形状、质地、特点,甚至制作方法都详细加以描述。
读《神秘岛》,你还可以了解到海洋、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学科的知识。
这本书故事情节非常曲折紧张,人物命运扑朔迷离瞬息万变的,科学知识丰富详尽,这些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说了这么多,我对这本书已经不是一种普通的喜爱,我向所有热爱科学,热爱小说的人推荐《神秘岛》(2)伊索寓言读后伊索寓言,来自民间,所以社会低层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感情得到了较突出的反映。
如对富人贪婪自私的揭露;对恶人残忍本性的鞭鞑;对劳动创造财富的肯定;对社会不平等的抨击;对懦弱、懒惰的讽刺;对勇敢斗争的赞美。
还有许多寓言,教人如何处世,如何做人,怎样辨别是非好坏,怎样变得聪明、智慧。
伊索寓言是古希腊人生活和斗争的概况、提炼和总结,是古希腊人留给后人的一笔精神遗产。
《伊索寓言》,文字凝练,故事生动,想象丰富,饱含哲理,融思想性和艺术性于一体。
其中《农夫和蛇》《狐狸和葡萄》《狼和小羊》《龟兔赛跑》《牧童和狼》《农夫和他的孩子们》等已成为全世界家喻户晓的故事。
这是世界上拥有读者最多的一本书,它对西方伦理道德、政治思想影响最大。
东西方民间文学的精华,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
影响人类文化的100本书之一世界上最古老的寓言集。
《伊索寓言》这本世界上最古老的寓言集,篇幅短小,形式不拘,浅显的小故事中常常闪耀着智慧的光芒,爆发出机智的火花,一号着深刻的寓意。
它不仅是向少年儿童灌输善恶美丑观念的启蒙教材,而且是一本生活的教科书,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在欧洲文学史上,它为寓言创作奠定了基础。
世界各国的文学作品甚至政治著作中,也常常引用《伊索寓言》,或作为说理论证时的比喻,或作为抨击与讽刺的武器。
此书中的精华部分,至今仍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在欧洲寓言发展史上,古希腊寓言占有重要的地位。
它开创了欧洲寓言发展的先河,并且影响到其后欧洲寓言发展的全过程,寓言本是一种民间口头创作,反映的主要是人们的生活智慧,包括社会活动、生产劳动和日常生活等方面。
现传的《伊索寓言》根据各种传世抄本编集而成,包括寓言300多则,其中有些寓言脍炙人口。
《伊索寓言》中的动物除了有些动物外,一般尚无固定的性格特征,例如狐狸、狼等,有时被赋予反面性格,有时则受到肯定,通过把动物拟人化来表达作者的某种思想。
这些动物故事无疑是虚构的,然而又很自然、逼真。
这与后代寓言形成的基本定型的性格特征是不一样的。
《伊索寓言》曾对其后的欧洲寓言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元1世纪的古罗马寓言作家费德鲁斯直接继承了伊索寓言传统,借用了《伊索寓言》中的许多故事,并称自己的寓言是伊索式寓言。
公元2世纪的希腊寓言作家巴布里乌斯则更多地采用了伊索的寓言故事。
这种传统为晚期古希腊罗马寓言创作所继承。
文艺复兴以后,对伊索寓言抄稿的重新整理和印行极大地促进了欧洲寓言创作的发展,先后出现了不少出色的寓言作家,如法国的拉封丹、德国的莱辛、俄国的克雷洛夫等。
随着西学东渐,《伊索寓言》在明朝传入我国。
第一个来我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在中国生活期间撰《畸人十篇》,其中便介绍过伊索,对《伊索寓言》做过称引。
他之后的传教士庞迪我也在《七克》中介绍、引用过《伊索寓言》。
我国第一个《伊索寓言》译本是1625年西安刊印的《况义》。
清代之后,出现了许多种《伊索寓言》译本。
上述情况表明《伊索寓言》在我国流传之久,它至今仍令人喜闻乐见,爱不释手。
是一本值得阅读的书籍。
《伊索寓言》大多是动物故事,以动物为喻,教人处世和做人的道理。
伊索寓言形式短小精悍,比喻恰当,形象生动,对后代影响很大。
《伊索寓言》共收集了三四百个小故事,与抒情诗主要反映贵族奴隶主的思想感情不同,这些小故事主要是受欺凌的下层平民和奴隶的斗争经验与生活教训的总结。
寓言通过描写动物之间的关系来表现当时的社会关系,主要是压迫者和被压迫者之间的不平等关系。
寓言作者谴责当时社会上人压迫人的现象,号召受欺凌的人团结起来与恶人进行斗争。
例如,《农夫和蛇》的故事劝告人们不要对敌人仁慈;《狗和公鸡与狐狸》告诉人们要善于运用智慧,战胜敌人;在《狮子与鹿》、《捕鸟人与冠雀》、《两个锅》等故事里,作者揭露出当政权掌握在贪婪残暴的统治者手中时,贫苦的人是不可能平安地生活下去(你可以在这里面随便抄一段)(3)繁星读后感《繁星》是大作家冰心的诗歌集,里面的内容是冰心平时随便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
这两本书含蓄隽永、富于哲理,很受大家的欢迎,因此成了教育部《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指定书目。
“聪明人,抛弃你手里幻想的花吧
她只是毫无缥缈的,反分却你眼底的春光。
”诗歌集里,我最欣赏的就是这首诗了。
我从前就是个爱幻想的人,天天沉迷于对未来的幻想,而不能明智地改善现在。
我小时都会幻想自己的未来多么的成功,多么一帆风顺、无与伦比,但那仅仅就是幻想中的开得一朵尤其艳丽而遥不可及的花儿,不是现实,我那时学习就是因为“爱想而不爱做”变得一点也不用心,成绩也是日益地跟不上。
天天幻想,很多时候会与难得的大好机会擦肩而过,我记得是我二年级的时候,数学计算比赛,其他同学全都跃跃欲试,积极准备着,而我却想象自己一定会有好成绩,到了比赛时,一看试题,就傻眼了,大部分同学都上榜了,我却一鼻子灰,那时是追悔莫及呀
喜爱幻想,而没有一点意向想努力去争取现时中真正香味扑鼻的花,那就只是一场毫无意义的白日梦
我们都应该把幻想的花扔掉,去摘真的鲜花
(4).《爱的教育》读后感 偶然得到了这本《爱的教育》,因为成为了自己的书,所以也没急着去看,反而将它搁置一边任其生灰尘.直到一天翻开,我就觉得非要看完不可了. 这本书是以一个小男孩——安利柯,在一学年十个月里记载的日记,构成了这部作品的主要内容.吸引我的,似乎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全书以一个爱字贯穿始终,这不就是我们教育工作者所需要的吗 爱究竟是什么 它像空气一样,每天都在我们身边,但又因为它无影无形,往往又很容易被我们忽略.但我们的生活中不能缺少它,它的意义已经融入我们的生命.而面对我们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夏丐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的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爱是没有限制的.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们的一个微笑…… 透过安利柯的描述,我了解到什么样的师爱才最让学生感到温暖,把学生当亲人的老师.当安利柯的先生说道:你们以外,我没有别的家属在世界上,除了你们,我没有可爱的人!你们是我的儿子,我爱你们,请你们也欢喜我!我一个都不愿责罚你们,请将你们的真心给我看看!请你们全班成为一家,给我慰藉,给我荣耀!先生的这些话,让所有的学生都信服与他.虽然我无法做到这位先生的如此坦诚,但想想,我是否用平等的目光看待所有的学生了.两个学生同时犯了错误,有时,我会凭我直觉判断,然后毫不留情的批评那个我心目中的差生.却不知,受了一肚子委屈的学生在暗自垂泪,也许在他们的眼里,我不再是个好老师.宽容和尊重学生,只要你们有勇气承认自己的错误,我绝不会责怪你们,这是安利柯的先生们给的我另一个启示.无论是表扬还是批评学生,我们的目的是教育学生,只要目的达到,又何必在意学生是否接受了惩罚. 常有家长拽着自己不听话的孩子,慷慨的对老师对老师说:他(她)要是不听话,你就狠狠的打.时代发展到21世纪,我只能把这话理解成为善意的谎言.教师不适合充当暴力实施者,面对一群素质参差不齐的学生,我们需要的是充分的精力去打一场持久战,师生之间的一次簇膝长谈恐怕对于部分学生收效甚微,所以在师生之间建立一条有情,有意,有恒的道路,则更行之有效.书中给我的启示是,做一个温柔的严师,用充满爱意的语言来严格要求我们的学生. 爱是一种感受,是一种信仰,是一种追求,是……无法用准确的文字形容爱的定义,但是我知道,拥有爱的人,付出爱的心,人生必定是充实而无憾的.同样,我们对学生的爱,不应是居高临下的平易近人,而应是发自肺腑的爱,这种爱的表达既是无微不至的,又是不由自主的真情流露.当我们把爱心自然而然地献给学生时,学生会不仅把我们当教师,更会把我们当作朋友,兄弟,父母.离开了情感,一切教育都是无从谈起,感情当然不能取代教育,但教育必须充满感情.总之,爱的教育是治疗心灵创伤的良药,是打开学生心扉的钥匙.被爱的人才懂得去爱人,爱给人力量,给人温馨,也给人美丽的心灵和情感.让孩子们心中拥有爱,很多问题都可能在爱的暖流里溶解.这就是《爱的教育》给我的启示.(5)骆驼祥子》读后感祥子,一个吃苦耐劳的汉子。
是那么淳朴、善良、宽厚;而社会的阴暗,却改变了他,是他走向堕落
祥子来自农村,他老实、健壮、坚韧,如同骆驼一般。
他来到北京后,选择了当城市低层老百姓的普通行业——拉洋车。
他自尊自强,凭自己的力气挣饭吃。
他最大的梦想只是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以免受车厂老板的盘剥。
可是,他的希望一次又一次的破灭,他的命离不开抗争,但是却以惨败告终 第一次,他奋力挣钱,攒了三年,终于有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
不久后,就被大兵抢走了。
第二次买车,钱还没储够,又被孙侦探敲诈走了。
第三次,是他和虎妞结婚后的钱买的,他心里虽然不踏实,但不必再去车厂雇车了——然而,好景并不长,虎妞带着一个死孩子,走了。
祥子只能把车卖了去安葬虎妞。
经历了这一波三折,祥子失去了信心,他已经变成了一个麻木、狡猾、潦倒,自暴自弃的行尸走肉
这本书让我认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多么令人畏惧,竟然有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祥子仅仅是北京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力车夫,在社会上是不显眼的,但命运还是不能放过他,折磨好强的他,毁了他的梦想,后来沦为自甘堕落的人。
悲剧总是令人毛骨悚然,胆战心惊。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
在黑暗的社会中,人类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
祥子多次想要凭自己来打败命运,可是最后呢,却使身心又一次的伤痕累累。
祥子在一次次的痛苦中挣扎,越陷越深,他渐渐的被黑暗所扭曲、吞噬。
以前有抱负且满是骨气的祥子,现在只有对钱的贪念而已。
在社会的黑暗与金钱的诱惑下,祥子没有了骨气但是,我依然坚信,命运是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的
挫折面前,敌人不是对手,而是自己。
我们要把挫折看成一种精神财富来珍惜,不要为一时的痛苦、失败而蒙闭了自己的双眼,而要将自己的命运交给自己来安排,努力找回自己的出路.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惋惜、也感到无奈。
,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原本的自我。
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海的女儿》读后感 前几天,我看了一个童话故事——《海的女儿》它讲述一个人鱼和人之间的动人故事。
《海的女儿》童话中的主人公生活在海的深处,是一条美人鱼。
她在海底世界里度过三百多年的岁月,然后化为泡沫,结束她一生的幸福。
她放弃了海里的生活,忍受着痛苦把自已的鱼尾变成了人腿。
后来她救了一个王子并喜欢上了他,而那个王子和邻国的公主结婚了,她的希望没有了。
她如果继续成为“海的女儿”就要刺死那个王子后,就可以回到她的家人中去,回到属于她自已的世界。
但她没有这样做,却自已投入海中化为泡沫。
我喜欢《海的女儿》。
它使我懂得了生命可贵。
在任何事前面都要有坚强的毅力,勇敢地去面对它。
在这本书里,我不仅知道了一些美好的故事,还受到很大的启发教育。
在生活中,我碰到困难时,要像小人鱼一样坚强的面对。
在学习上,我也要像小人鱼一样坚持不懈。
先给你6篇希望你能满意
神勇调皮鬼的读后感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一章,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章还是第十六章:金刚偷肉,这章主要写了金刚为了冰狼的康复,下山去主人杰克的家偷了一块肉,也做了一次坏事——偷窃。
我觉得金刚对朋友十分重情义,尽管冰狼是一匹狼,但金刚竟用自己狗王的荣誉去偷肉给冰狼吃,让别人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条坏狗。
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
金刚对朋友那么好,而我却……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
在我上五年级的一个星期五的劳动课。
我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去打扫科技馆。
我负责扫地,胡聪慧负责擦桌椅,胡璇拖地。
由于我是第一个开工的,所以我打扫得最快。
擦桌椅的工作量轻,干得也不慢。
拖地是个体力活,干起来很费力,胡璇最慢。
我和胡聪慧不到半个小时就收工了,可胡璇还在吃力地干活。
虽然我和胡璇是好朋友,但我想:这自己的活干完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再帮胡璇干,岂不是要累趴下了。
就不愿意帮胡璇。
自从读了《神勇狗王》后,我才发觉自己错了。
我们本应该在朋友需要帮助时伸出双手,尽力去帮助她们。
可我却为了个人的快活、玩耍,而不顾朋友的劳累,就一走了之。
想当初,胡璇不知费了多少劲才拖完地,而我却袖手旁观。
金刚为了朋友,连自己的荣誉也不顾了,一只狗都知道要帮助朋友,而我却冷漠地对待朋友。
我连一只狗都不如。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她们,而不是冷漠无情读袖手旁观。
只有我为人人,才能人人为我。
《神勇狗王》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请帮我写一篇读后感,题目一下任意一本书,要原创。
题目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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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猫日记之保姆狗的阴谋这一天 翠湖公园 第二天 大狗为什么怕小狗 第三天 会算命的猫 又一天 帅仔的保姆狗 第二天 杜真子感冒了 那一天 锦鲤鱼池 第二天 跳梅花桩 第三天 关于嫉妒心 第四天 冬至这一天 第五天 埋在土里的希望 那一天 马路历险记 又一天 浓雾掩盖的罪行 第四天 执迷不悟 这一天 喜欢马小跳的理由 第二天 一路狂奔 昨 天 老鼠毒药 第九天 有一种思念 又一天 复杂的情感 又一天 奇怪的车祸 又一天 奇怪的车祸 第三天 临死前的忏悔 那一天 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笑猫 性格特征:很多的心情,这只猫都是用笑来表示的。
他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嘲笑、苦笑,还会皮笑肉不笑。
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
他喜欢观察人,也能听懂人说的话。
最爱的人:一个是杜真子,另一个是马小跳。
疯丫头杜真子 性格特征:她和表哥马小跳见面会吵架,分开会想念。
她是一个长着一张猫脸的“小女巫”,是笑猫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
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做土豆沙拉。
她可以把男孩子们指挥得团团转,让他们都崇拜她。
兴趣爱好:天天和笑猫呆在一起。
地包天 性格特征:一只性格很好的京巴狗。
她喜欢交际,见谁都挺亲热。
她还喜欢吃甜蒜,嘴里总有一股蒜味儿。
她从来不乘电梯,总是担心万一停电了,被关在电梯里怎么办…… 最崇拜的偶像:笑猫。
淘气包马小跳 性格特征:心里有话不说出来会憋得难受,但有一个秘密他不会告诉任何人,那就是他在上幼儿园时,曾经狂热地崇拜过他现在同桌冤家。
他对朋友赤胆忠心,却经常遭到朋友的背叛。
他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站在办公室的时候垂头丧气,出办公室的时候欢天喜地。
他在怕笑猫对他冷笑。
兴趣爱好:太多。
常变。
唯一不变的是对弱小动物的热爱。
保姆狗老头儿 性格特征: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长着一张忧郁的老头儿脸。
他是帅仔的保姆狗。
在体形上,他比帅仔小,年龄却比帅仔大。
他具备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智慧、冷静、坚韧,但强烈的嫉妒心使他丧失了理智,最终一步一步地走向罪恶的深渊。
最不喜欢的事:遇见笑猫和地包天 废话大王毛超 性格特征:嘴巴闲不住,说十箩筐话,有九箩筐都是废话。
兴趣爱好:打探情报,散布小道消息。
帅仔 性格特征: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高大彪悍,眼神却异常温柔。
他太完美了,得到了很多的爱,也招来很多的嫉妒。
在他的身边,总是危机四伏,险象环生,但他一直不知道,许多惊险的故事都是因他而发生的。
最信赖的亲人:保姆狗老头儿。
河马张达 性格特征:嘴巴大,舌头也大,说话结结巴巴,含含糊糊,所以他干脆不说话。
他喜欢动手不动口,吵架他要输,打架他会赢。
兴趣爱好:和汽车赛跑。
菲娜 性格特征:一只法国贵妇狗,头上有一堆卷卷发。
她酷爱打扮,每天都会变换头发的颜色:今天是红色,明天是绿色,后天不知道又会是什么颜色。
最经典的动作:用一只爪子拍自己的脑门儿,然后怪叫一声:“哦,天哪
” 企鹅唐飞 性格特征:不折不扣的小气鬼。
他怕人家要他的东西吃,就带钢珠到学校来吃。
信不信由你。
兴趣爱好:除了吃,还是吃。
这一天 翠湖公园 天气:上午吹风,下午云散开,露出一个又白又冷的太阳。
其实,读过《淘气包马小跳系列》那些书的人,对我应该是有印象的。
马小跳不是有个表妹叫杜真子吗
我就是她的那只心爱的猫。
如果说我跟其他的猫相比较,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就是我会笑——我一生下来就会笑,所以人们就叫我“笑猫”。
人们总是用好奇的目光打量我。
他们以为只有人才会笑,动物们怎么可能会笑呢
怪
杜真子的妈妈就说我是猫精猫怪。
她不太喜欢我,常有把我送人或赶出家门的念头。
幸好杜真子的态度十分坚决:我走,她也走,她要跟我一起浪迹天涯。
我真的很想浪迹天涯,想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但是不行啊,杜真子还得上学。
所以,别说我厚着脸皮赖着不走,我是舍不得杜真子。
我们猫也有自尊心,我们也有跟人一样的情感,甚至有比人更加丰富的情感。
杜真子不在家时,我是一分钟也不想在那个家多呆的,我不喜欢看她的妈妈对我的那种苦大仇深的表情。
每天早晨,我总是和杜真子一块儿下楼,她去学校,我去公园。
在电梯间里,我把两只爪子抱在胸前,暗暗祈祷:千万千万不要遇见“地包天”
红灯闪烁,到一楼了。
电梯门哗的一声打开了,我正对着一张京巴狗的脸:双眼皮,塌鼻梁,“地”包“天”的嘴。
这里的“地”指的是这只京巴狗的下牙,“天”指的是她的上牙。
我们都是上牙包下牙,但这只京巴狗是下牙包上牙,所以她看起来憨憨的,也很滑稽。
这只京巴狗是女狗狗,她的女主人给她取了一个甜的腻人的外国名字,叫“玛丽亚”。
我却只喜欢叫她“地包天”。
这个名字才独特嘛。
地包天一看见我,就像球一样地朝我滚过来。
我们每天都见面,可她每次见到我,都像久别重逢,无比惊喜,无比激动,总是一副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的样子。
地包天想要和我拥抱,我巧妙地躲开了,我闻不惯她嘴里的甜蒜味儿。
她的女主人一日三餐,餐餐吃甜蒜,所以她家的餐桌上,一年四季甜蒜不断。
慢慢地,地包天也养成了吃甜蒜的习惯。
地包天从来不乘电梯,打死她,她也不乘电梯。
我住在十八楼,她住十一楼,她每天总是跑下楼去,到一楼的电梯门口等我。
我们要去的那个公园是免费公园,就是不用买票就可以进去的公园。
这个公园没有门,也没有围墙,面积非常大,有山有湖。
当然,山是人堆的假山,湖是人挖的人工湖,但是都经历了上百年的岁月,假山上树木成林,绿草如茵。
湖水绿得像翡翠一般,湖里的水草丛中游动着各种各样的鱼。
这个湖叫翠湖。
这个公园叫翠湖公园。
人们以为翠湖公园只是他们的乐园,殊不知,他们在明处,我们在暗处,翠湖公园也是我们动物的乐园。
地包天在我的身边跑着,她腿短毛长,像一个滚动的球。
我尽量不去看她。
一看她,我就会笑。
“笑猫,你不高兴吗
”一路上地包天都在看我,“你今天还没笑过呢
” 难道因为我是笑猫,我就一定要笑吗
“笑猫,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你的超级崇拜者吗
” 我知道我引人注目,但我还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我的崇拜者,而且是超级的。
“不知道吧
”地包天跳到我的面前,拦住我的去路,“你的这个超级崇拜者就是我
” 看着地包天,我笑了。
“啊,你终于笑了
你知道我崇拜你什么吗
我崇拜你会笑。
我一直有一个说不出口的请求,就是……唉,我现在还是说不出口。
” 我虽然不喜欢地包天嘴里的甜蒜味儿,但她毕竟是我的同伴,我们每天一道去公园。
要说我们是朋友,也可以。
“你就说吧。
跟我不要客气。
” “真的
那我就说啦
”地包天凑近我,我又闻到了她嘴里的甜蒜味儿,“你能教我笑吗
” “笑还用教吗
”我说,“你只要想笑,就能笑。
笑是一种心情。
比如我高兴的时候,我大笑;我愤怒的时候,我狂笑;我无可奈何的时候,我苦笑;我发威的时候,我狞笑;我看不顺眼的时候,我嘲笑……” 说起笑,我滔滔不绝。
地包天打断了我的话:“我就是不会笑,才崇拜你啊。
你教我嘛
” 我终于明白地包天为什么天天在一楼的电梯门口等我了。
我答应教她笑。
“我先教你最简单的一种笑——微笑。
嘴不要咧得太大,咧开一点点就可以了。
” 我示范了一个标准的微笑给地包天看。
“我会了
我会了
” 地包天迫不及待。
她不笑还好,一笑起来,她的那张脸变成了一张鬼脸。
从上午到下午,地包天一直缠着我,要跟我学怎么笑。
从湖边学到山上,又从山上学到湖边,地包天不仅没有学会笑,她的那张脸反而越来越像一张鬼脸。
天上,那白色的太阳突然不见了,天边却亮起几朵粉红的云彩。
这是不是晚霞
冬日里也会有晚霞
但愿明天的太阳,不再是今天这样冷冰冰的的白太阳,而是暖洋洋的红太阳。
傍晚的翠湖公园安静极了,我开始想念杜真子。
这时候,她应该已经放学回家了,我得赶紧回家陪着她。
第二天 大狗为什么怕小狗天气:天是晴朗的天,却刮着风。
风吹在玻璃窗上,沙沙地响。
今天是周末。
杜真子在被窝里打电话:“我今天到你家去,你有什么好东西招待我……你必须对我好一点……” 一听她这说话的语气,我就知道她是在给马小跳打电话。
马小跳是杜真子的姨妈的儿子,只比杜真子大三个月。
这表哥表妹是一对水火不容的冤家。
马小跳不怕杜真子,但他怕我,他怕我对他冷笑。
其实,我是喜欢马小跳的,他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男孩子。
可谁叫我是一只忠诚的猫呢
在他们俩吵架时,我必须捍卫杜真子。
矛盾啊,这就是情感的矛盾
不要以为只有人的情感才充满了矛盾,其实我们猫的情感也一样地充满了矛盾。
我跟着杜真子来到马小跳的家。
是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先生来开的门。
他是一个幽默的男人。
凡是幽默的,都是智慧的。
无论是幽默的人,还是幽默的狗、幽默的猫,我对他们都抱有好感。
杜真子特别喜欢马小跳的妈妈,最让她气不过的事就是:为什么马小跳的妈妈不是她的妈妈
马小跳的妈妈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我喜欢美丽的女人,尽管这个美丽的女人总是对我敬而远之,从来不敢靠近我。
我知道,她是听信了她的妹妹——杜真子的妈妈的谗言。
杜真子的妈妈一向说我是猫精猫怪。
不过,我还是能感觉出马小跳的妈妈对我的善意,她看着我时,眼神是那么的温柔。
总而言之,这一家人,我都喜欢。
马小跳不在家。
他的妈妈说,他到超市给我买樱桃番茄去了。
樱桃番茄又叫圣女果,是我最喜欢吃的东西,这东西又好吃又好看,红得纯正,红得透亮,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吃了头脑清醒,但吃多了会拉肚子。
上次马小跳给我吃多了,我就拉了肚子,所以我要管好自己的嘴。
有自制力也是一只好猫应该具备的品性。
马小跳抱着一袋樱桃番茄回来了。
他看都不看杜真子一眼,就直接奔向我。
“马小跳,你给我买什么了
”杜真子拦住了马小跳。
“我凭什么给你买
”马小跳还是不看杜真子,“你又不是猫。
” “马小跳,我在你的心目中,还不如猫吗
” 杜真子的自我感觉太好。
难道她感觉不出来,在马小跳的心目中,她本来就不如我
按说我是应该高兴的,但是我的快乐不能建立在杜真子的痛苦之上。
于是,我开始对着马小跳冷笑。
我冷笑的样子一定很可怕:眼睛里闪着冰冷的绿光,左边的耳朵一动一动的。
马小跳手上捧着的樱桃番茄散落了一地,他向后退了几步。
见好就收,何况我又不是真的讨厌马小跳。
我去吃散落在地板上的樱桃番茄。
这一次,我很节制,只吃了六粒。
吃过午饭后,杜真子要和我去翠湖公园赛跑。
每个周末,我们都要赛跑。
马小跳说他也要去。
“你去问猫吧
”杜真子指着我,“猫同意你去,你就去。
” 我明白杜真子的心思,她希望马小跳跟我们一起赛跑,所以,马小跳问我的时候,我面带微笑。
周末的翠湖公园里,游人比平日要多一些。
我熟悉这里的地形,知道假山后面有一条林阴道。
现在是冬天,虽然道路两旁的柳树枝上没有一片绿叶,但我们是来赛跑的,又不是来看风景的。
三个回合跑下来,每次都是我第一,马小跳第二,杜真子第三。
如果只是由我和杜真子赛跑,我就不会让她输得这样惨,至少要给她一次赢的机会。
在这里赛跑的不只我们,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和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也在赛跑。
那只牧羊犬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狗,他奔跑的姿势优美极了,金色的长毛随风飞扬。
和牧羊犬赛跑的那只腊肠狗,单凭他的四条短腿,就知道他肯定跑不过牧羊犬。
果然,腊肠狗被牧羊犬远远地抛在身后。
腊肠狗索性不跑了,他只叫了一声,牧羊犬便转身乖乖地回到他的身边。
“嘿,帅仔赢了
” 一个把头发染成酒红色的小姐,举着一根火腿肠欢呼着,她把整整一根火腿肠都塞进了那只叫帅仔的牧羊犬的嘴里。
这时候,我看见腊肠狗的眼睛里喷出两团妒火。
红头发小姐又从包里摸出一根火腿肠来,拍拍帅仔的屁股:“再比一次
” 帅仔兴奋地又跑起来。
腊肠狗却呆在原地不动。
他冲着跑远的帅仔叫了一声,帅仔便乖乖地跑回来了。
“跑呀
你怎么不跑了
”红头发小姐向前推着帅仔,“跑赢了,这根火腿肠才归你
” 帅仔好像没听见女主人的话,他依偎着腊肠狗。
其实,他比腊肠狗大好多,也高很多。
他和腊肠狗站在一起,腊肠狗还没有他的腿高。
这一大一小的两只狗牢牢地把马小跳吸引住了。
马小跳对动物的兴趣,总是远远大于他对人的兴趣。
他马上凑过去,问:“大狗为什么怕小狗
” 杜真子也问:“为什么大狗听小狗使唤
” “要说大狗小狗,腊肠狗是大狗,牧羊犬是小狗。
因为腊肠狗的年龄比牧羊犬的年龄大多了。
”红头发小姐说,“你们知道吗
这只腊肠狗是这只牧羊犬的保姆狗呢。
” “什么是保姆狗
”马小跳和杜真子都好奇地瞪大了眼睛。
别说马小跳和杜真子不知道,连我这动物界的,也是第一次听说。
红头发小姐说,刚生下来的牧羊犬来到她家时,腊肠狗已经是一只成年狗了。
确切地说,是腊肠狗把牧羊犬带大的。
这时,腊肠狗脸色阴沉,眉头紧锁。
他的眉头已皱成两个鼓鼓的包,那样子看起来,就像一个忧郁的老头儿。
他看帅仔的眼神里有一种厌恶,有一种嫉妒,还有一种深深的幽愤,而帅仔依然是那样依恋他,顺从他。
我心里生出不祥的预感。
第三天 会算命的猫 天气:这是一个晴朗的日子。
冬日的阳光对我们猫来说,比金子还珍贵。
杜真子还在吃早饭,我就出门了。
在电梯间里,我想:今天出门这么早,应该不会再遇见地包天了吧
电梯门一开,迎面就是地包天一个热情的拥抱。
一股浓烈的甜蒜味儿,真让我受不了。
“你能不能每天吃完甜蒜后,漱漱口
” 地包天张开嘴巴,哈出几口臭气:“很难闻吗
我怎么闻不到
” 我赶紧把头扭向一旁。
我问地包天:“你怎么知道我今天这么早就出门
” 地包天抬头看看天空:“太阳已经出来了,我知道你们猫是最喜欢晒太阳的。
” 我告诉地包天,我今天这么早去公园,是为了昨天遇见的那两条狗——牧羊犬帅仔和他的保姆狗,我希望今天能再遇见他们。
当然,我也把心中不祥的预感告诉了她。
“猫哥,你觉得帅仔和他的保姆狗会出什么事吗
” “至于要发生什么事,我也说不上来。
”我说,“只是那保姆狗的眼神怪怪的,我老觉得要出事。
” “猫哥,你说要出事,就肯定要出事。
”地包天凑近我,又是一副巴结的样子,“你忘了
你会算命。
” “谁说我会算命
” “你忘了,我可没忘。
”地包天摇头摆尾,“有一次,我们刚认识一只胖胖的花猫,你就说她会短命,果然没几天,她就死了;还有一次,我跟你到郊外去,我们见到一头患了厌食症的猪,看他病病歪歪的样子,你却说他会长寿,果不其然,那时跟他在一个圈子里的猪,早就被送到屠宰场杀掉了,直到现在,这头猪还活着;还有……” “打住
打住
” 地包天的记性太好了,如果让她敞开说,三天三夜她都说不完。
其实,我哪里会算命,我只不过相信,世界上所有事情,都是有因就有果的。
比如刚才地包天讲的那只胖花猫,因为她太贪吃,几乎是来者不拒,连下了鼠药的食物也敢吃,所以一命呜呼;再比如那头长寿的猪,他身上肉都没有,根本就进不了屠宰场,所以他想活多久,就活多久。
“猫哥,你算算我的命,好不好
” 性格决定命运。
地包天的命应该不错,因为她的性格很好,经常说一些谁听了都高兴的话,所以无论是人,还是猫和狗,都喜欢跟她在一起。
这样的动物,容易得到帮助,也容易得到满足。
满足了,便快乐了。
快乐是一种生活质量。
因为生活质量好,所以命好。
当然,这种“性格决定命运”的理论,即使跟地包天这种头脑简单的京巴狗说了,她也不懂。
“我就算算你今天的命吧
”我故弄玄虚,“今天上午,你遇到的猫朋狗友对你会比较冷淡。
下午呢,会好一点。
” 到了公园,见到那些狗和那些猫,地包天又像久别重逢的样子,热情似火地扑上去想和他们拥抱。
可是那些狗和那些猫都巧妙地躲开了,对她的确很冷淡。
“怎么会这样呢
”地包天一脸无辜,“我又没有得罪他们,他们怎么能这样对待我
好无情
” 可怜的地包天,她哪里知道,这都是她嘴里的蒜臭味惹的祸。
“猫哥,我真服了你了,你给我算的命真准
” 我和地包天沿着翠湖岸边,寻找着牧羊犬和他的保姆狗的踪影。
金色的阳光照射在翠湖的水面上,像铺上了一层亮闪闪的碎金子。
冬天的太阳照在我的身上,暖洋洋的,好舒服
真想趴在那块被太阳晒得热乎乎的大石头上,好好地睡一觉。
可是不行啊,我心里一直挂念着那两只狗。
公园里都找遍了,根本没有那两只狗的踪影。
“猫哥,你知道那两只狗住在哪儿吗
” “就在这公园附近。
”我还记得那两只狗的主人——那个红头发的小姐,昨天似乎就是这么对杜真子说的。
“如果他们就住在附近,我们一定会遇见他们的。
” 地包天说得对,住在这公园附近的狗,都会到这里来玩,来散步。
到了下午,公园里的那些狗、那些猫都来找地包天玩。
地包天再一次对我崇拜得五体投地:“你说他们下午对我不会那么冷淡了。
算得真准
猫哥,你的祖先肯定是一只神仙猫。
” 头脑简单的地包天不知道,到了下午,因为她嘴里的蒜臭味儿不那么浓了,所以那些狗、那些猫才来找她玩。
按照因果逻辑来推理,我就是这样算命的。
又一天 帅仔的保姆狗天气:天空阴沉得像一张苦大仇深的脸。
在这样的天空中下,心情会有些压抑。
今天终于见到了漂亮的牧羊犬帅仔和他的保姆狗——那只长得像老头儿的腊肠狗。
在过去的几天里,我和地包天一直在苦苦地寻找他们。
在今天这样的坏天气里,翠湖公园也显得十分肃杀,毫无生气。
公园里几乎没有一个游人。
“我好害怕
”地包天缩着脖子,“猫哥,我们回去吧
” “你怕什么
” 有时候,地包天真的很烦人。
公园里只有你和我……我们还是到你家去看《猫和老鼠》吧。
我觉得你比动画片里的那只笨猫聪明多了。
” 地包天说的这话我爱听,可我不上她的当,她这是想把我哄回去。
我问地包天:“你不想找那两只狗了
” “找了几天都没找到。
今天这样的鬼天气,除了你和我,谁还会出门
” 地包天的话没有动摇我的决心。
一想到保姆狗老头儿那幽愤的眼神,我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保姆狗也许就喜欢带着帅仔,出没在这样的鬼天气里。
还是像往日一样,我和地包天先沿着湖边散步。
湖面上已结了一层薄冰,亮晶晶的,散发着刺骨的寒气。
“好冷啊
好冷啊……” 地包天穿着一件缎面的棉背心,还冻成这样。
唉,这些宠物狗真娇气
一到冬天,他们就会穿上衣服。
我不能想象,如果让我们猫也穿上衣服,那会多搞笑
“哇噻
”地包天突然停止颤抖,定在那里不动里,“猫哥,你看见了吗
” 我看见了,是那只漂亮的牧羊犬
他正奔跑在围绕着那座假山的环形跑道上。
他长毛飞扬,他彪汉矫健。
我很纳闷。
怎么只见帅仔,他的保姆狗老头儿呢
我和地包天蹲在环形跑道边,等帅仔停下来。
可帅仔就是停不下来,他不停地跑,不停地跑,像疯子一样。
我终于忍不住了,叫了一声:“嘿,帅仔
” 地包天也尖着嗓门儿叫到:“停
帅仔,停一下
” 帅仔停了下来,站在远处,却生生地看着我们。
“我不认识你们啊……” “我们认识你啊
”地包天大摇大摆地向帅仔走去,“你长得这么帅,想不认识你都难。
” 地包天一向有超凡的交际能力。
帅仔望着地包天:“你见过我吗
” 地包天把我推到帅仔的面前:“他见过你。
他可不是一般的猫呀,他会笑,他还会算命……” 地包天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我是一只会笑的猫、会算命的猫。
帅仔看着我。
别看他体形高大,英俊彪悍,他的眼神却异常温柔。
“你的保姆狗呢
”我东张西望,“他没来吗
” “是他带我来的……可是,他不见了。
” 地包天比帅仔还急:“你不是跟他在一起的吗
他怎么就不见了呢
” 帅仔一脸迷茫地说:“我不知道……他会不会上山了
” 我们带着帅仔上了山。
这座人造假山不算高,但很大,山上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树。
我们像搜山一样,把整座山都搜寻了一遍,还是没找到保姆狗老头儿。
“我怎么回家呢
” 帅仔问了一个很傻的问题。
我说:“我们送你回家吧
” “我找不到回家的路。
” “你说什么
”地包天尖着嗓门儿嚷道,“作为一条狗,你怎么可以找不到回家的路呢
” 地包天觉得帅仔简直是在给狗丢脸。
可帅仔却不以为然:“反正有保姆狗带着我,我跟着他走就行了。
” “你这么依赖他,哪天他把你丢了,你都不知道
”地包天气呼呼地瞪了帅仔一眼。
“请你说话注意一点
” 地包天只顾自己说得高兴,一点儿也没有察觉到帅仔的保姆狗已经出现在他的身边。
这保姆狗真是神出鬼没似的,我都没看见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他的声音像他的那张脸一样,阴沉可怕,让我毛骨悚然。
我给保姆狗老头儿赔了一个笑脸,他却冷冷地看着我,我知道他心里提防着我。
“嘿,老头儿,我们交个朋友吧
” 交朋友是地包天的一大爱好。
她热情似火地朝保姆狗老头儿扑去,老头儿却带着帅仔转身就跑。
地包天望着保姆狗冰冷的背影,愣住了。
“快,跟上
”我扭头对地包天说。
老头儿带着帅仔抄近道跑出了翠湖公园。
“注意隐蔽
” 地包天穿着鲜红的背心,太容易暴露目标。
七弯八拐,我们跟到一条小巷。
我亲眼看见老头儿和帅仔钻进了一道绿色的栅栏门。
地包天要往里面钻,我拖住了她。
“咱们都来了,干吗不进去
” “你觉得那老头儿会欢迎你吗
” 地包天叹了一口气,耸拉着脑袋,退了回来。
《汤姆索亚历险记》礼拜添花,甲虫戏小狗的读后感怎么写
第一章 汤姆耍斗,东躲西藏汤姆很顽劣,一有机会就逃学,偷东西吃,总是挨他姨妈的揍,这天在路上,他遇见了刚搬到这地方的一个男孩子,汤姆见他作为一个孩子,却穿的如此整洁而极是气愤,两人胡说一气,然后滚在尘土中打了起来,汤姆打赢了。
波莉姨妈决心要让他干活。
第二章 无奈刷墙,成绩辉煌这个胜利者的衣服因为打架而破烂污秽,姨妈罚他去把墙刷白,汤姆把刷墙说成是可以放纵恣意的艺术,过路的孩子都眼红了,情愿把心爱的东西交给他,以换取一次刷墙的机会,汤姆就悠闲地坐在一旁,一边吃苹果,一边晒太阳。
第三章 打仗恋爱忙得汤姆不亦乐乎汤姆见到并爱上了可爱的蓓姬,他在栅栏外想方设法让小女孩注意他,他从她那得到了一朵三色堇。
他回家,姨妈错怪他揍了他一顿,他不想活了,去到蓓姬的窗下躺着准备死掉,一个女仆泼了一盆冷水下去,汤姆成了一个落水狗,在夜色中飞一般跑回家了 第四章 主日学校,风头出尽汤姆用他的财宝换来了各种颜色的票,在主日学校,汤姆见到了蓓姬一家,汤姆想尽办法出风头希望蓓姬注意他,还用票换了一本圣经,蓓姬的母亲问他基督最初的两个门徒是谁,他不知道但却自信的胡扯,让所有人都吃了很大的一惊。
第五章 礼拜添花样,大钳甲虫戏小狗布道开始了,汤姆玩弄着他的甲虫,甲虫咬了汤姆一下,逃走了,后来一只狗和甲虫打了起来,狗坐在了甲虫上面,甲虫咬了它一下,狗跳到主人的怀里,而主人却把它扔了出去,教堂内一阵哄笑,可怜的牧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第六章 汤姆识蓓姬,耳痛心欢喜汤姆想利用牙疼逃学,姨妈把牙拔了下来,他没有借口逃学了。
在路上,汤姆遇到了野孩子哈克,结果汤姆迟到了。
老师罚他和蓓姬同桌,汤姆在石板上写了我爱你,汤姆磨蹭了一会才让她看,蓓姬说,你这坏蛋,心里却乐呵呵的。
第七章 扁虱之争,蓓姬伤心上课时,汤姆和哈克在一块玩那只虱子,他们投入的玩,不久争吵起来,老师收拾了他们。
中午,汤姆让蓓姬和他订婚,还吻了她,但汤姆说漏了嘴,让蓓姬知道了他还曾与亚美订过婚,蓓姬哭起来,汤姆没办法,就伤心的走了,蓓姬后悔起来。
第八章 勇当海盗,预演绿林汤姆离开平常走的那些小道,到了一个茂密偏僻的森林里,幻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将来去做强盗,酋长,海盗,当了名人后重返故里后的情形,然后他和哈泼一起扮演古代的绿林英雄相互打着玩,他扮演的是罗宾汉。
第九章 坟地惨案,波特受过一天晚上10点多,汤姆和哈克伯利一起去一块坟地想听一听死人的说话声,却亲眼目睹了一个凶杀案,来盗墓的印第安人乔祖杀了一个医生,把刀放在同伙波特手里,波特醉酒醒来,却错以为是自己杀了医生。
第十章 狗吠不祥,雪上加霜汤姆和哈克贝利没命似的跑到了皮厂,他们写了血书,发誓誓死保守秘密。
狗吠声让他们又紧张起来,他们又出发冒险。
第二天, 汤姆黯然无神,内心痛苦不堪的来到了学校,却看见了他送给的蓓姬的铜把手放在桌上,他彻底失去了信心第十一章 波特有口难辩,汤姆良心受谴沫夫波得受了印第安人乔祖的冤枉使得大家认为那个医生就是他自己在喝醉酒的情况下杀死的,于是就向警方投案自首,之后进了监狱,但知道事实的汤姆和哈克都十分难受,于是便一面想尽一切方法安慰波得,一面接受着良心的折磨 第十二章 汤姆喂猫药,姨妈心开窍蓓姬很难过,好几天都不来上课,汤姆想和她和好,又碍于面子不开口,于是忧愁苦恼,姨妈以为他生病了,拿他做试验体用各种土方治疗,给他喝药,汤姆把一只猫的嘴撬开,都让它喝了,猫神经亢奋,在屋里狂奔。
汤姆又去学校,可是蓓姬不睬他 第十三章 “海盗”扬帆,准备远航 汤姆伤心绝望极了,他觉得家人,甚至整个世界都把他给抛弃了,哈勃无缘无故地挨了妈妈的一顿揍也如此想着,于是情同意和的两人都准备离家出走,去遥远的孤岛上去当海盗,哈克伯利也随着他们两人一起去了。
第十四章 “海盗们”野外乐逍遥海盗们在一个小岛上,在自然之中,有吃又有玩,生活乐无边。
这天他们看见一大群人在船上喊叫,原来镇上的人以为这几个孩子是淹死了,正在打捞尸体。
哈泼和哈克都想回家去,汤姆不许,但他比谁都想回家,晚上就偷偷溜回家了 第十五章 汤姆回家暗访,心花怒放返营房汤姆回到家以后为了不被发现就躲在了床底下,因此趁机偷听到了自己的姨妈和哈勃的母亲的谈话内容,听着她们如怨如泣的哭诉,忏悔自己竟然曾经如此恶劣的对待孩子们,汤姆有点后悔他们现在所做过的事了。
第十六章 初学抽烟——“丢了小刀”他们仍然在那座远离城镇的孤岛上无忧无虑的玩耍,汤姆和哈勃在哈克伯利的指导下学习如何吸烟,两人初次吸烟,都被浓浓的烟味呛的够呛,于是便借口把小刀丢在了树林里而跑去呕吐,汤姆为大家定下了以后一起回家的计策。
第十七章 海盗们为自己送葬,教堂现真相孩子们都以讲死者过去做的事儿为荣,一个孩子找不到话说,于是道,汤姆索亚曾经揍过我一顿。
人们在教堂为淹死的三个孩子送葬,但汤姆,哈勃,哈克却走进了教堂,人们先是惊呆然后狂喜,汤姆回到家后,挨了无数的耳光和亲吻。
第十八章 汤姆托梦骗姨妈,蓓姬借故寻报复汤姆成了大人物,蓓姬想和汤姆和好,可他不领情,总是和别的女孩在一起,后来,蓓姬也以牙还牙和男孩看书,汤姆很恼怒,蓓姬很高兴,汤姆生气地回家,蓓姬也无心再做戏。
男孩想报复汤姆,把墨水倒在他的书上,被蓓姬看到了,但她不愿给汤姆说。
第十九章 汤姆花言巧语,姨妈慈悲心肠 汤姆回到家,对姨妈说出了前几天回家的真相,但姨妈认为这是他在说谎,但十分高兴,并认为这谎撒的很好,自己喜欢这样善意的的谎话,最后自己证实了这并不是汤姆善意编出来的谎言,感到十分欣慰,放过汤姆的过错。
第二十章 心连心,汤姆代人受过校长总看一本神秘的书,学生们都想看,这回校长忘记拿走书桌的钥匙,蓓姬偷看了那本书,却被汤姆看到了,蓓姬慌忙中撕破了书,她又羞又恼。
校长发现了被撕破的书,于是挨个盘问,当问道蓓姬时,汤姆挺身而出。
蓓姬对他很敬仰。
第二十一章 流利的口才,老师的镀金脑袋在期末考试的考场上,大家各呈技艺。
,按惯例,校长去画美国地图,但老画不好,孩子们笑话他,这时,天花板上面吊下一只猫,用它的爪子扯下了校长的假发,露出他金色的秃头,孩子们哄堂大笑。
孩子们终于成功的报复了校长。
第二十三章 波特无罪,乔逃亡在外法庭上已经开始审问坟地里发生的那起谋杀案,沫夫波得就要被绞刑处死了,这时汤姆跑到了法庭上去作证人,说出了这件事情的真相,而印第安人乔祖却迅速的逃跑了,沫夫波特因为获得了清白而宣布被无罪释放。
第二十四章 白天神气十足,夜里提心吊担汤姆和哈克在说出那场谋杀案的真相后都很怕印第安人乔祖再回来谋杀他们,他们白天在波得的感谢中很高兴说出了真相,但夜晚就变得很恐惧,害怕印第安人乔祖再来找他们,但法庭仍然没有抓到这个逃亡的杀人罪犯。
第二十五章 掘地寻宝,空手而归一天,汤姆想要去寻宝,便和哈克伯利到了一个寡妇的房子后面的一棵枯树的影子下面,准备去挖海盗们留下的财宝,可是没有挖到海盗们遗留下来的宝贝,他们又约定明天白天一起去一间阴森可怕的闹鬼的房子里去碰碰运气。
第二十六章 真正的强盗找到了一箱金子到鬼屋不久,逃难中的印第安人乔祖和另一个人也到了此处,两人吓得躲到阁楼上,印第安人乔祖想把抢来的钱埋在地下,他在掘坑的时候,真的掘出了以前的海盗埋下的金银,印第安人乔祖把这些都拿走了,准备藏在另一个地方。
第二十八章 巢穴追踪,汤姆发现新线索哈克一直盯着那个有印第安人乔祖的第二号房间,一天晚上,汤姆大着胆子进了第2号房间,刚一进门差点就踩在了印第安人乔祖的手臂上,这个家伙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了,躺在地上正睡着觉,汤姆和哈克狂奔而逃 第二十九章 哈克静心守夜,寡妇幸免遭难汤姆去参加蓓姬的野餐会,大家到一个山洞里冒险。
哈克还在客栈边守夜,这晚印第安人乔祖又出现了,他准备到外国流浪,走前,想杀死道格拉斯寡妇,因为道格拉斯寡妇的丈夫生前对他很不好,哈克听到了这个阴谋,他偷偷的去报信。
第三十章 汤姆和贝基山洞被困印第安人乔祖杀道格拉斯寡妇的行动没有成功,他逃走了,逃到了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警察们封锁了山头追察他,同时大家发现汤姆和蓓姬两个人都不见了,蓓姬和汤姆的母亲还以为他们都是在道格拉斯寡妇家过的夜呢。
朝花夕拾每章读后感50字,急啊
狗•猫•鼠》——在这篇教学设计>文章里,鲁迅先生清算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老在配合时嗥叫,令人心烦;第四,它吃了我小时侯心爱的一只小隐鼠。
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这篇教学设计>文章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尖锐而又形象地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
《阿长与〈山海经〉》——阿长是鲁迅小时侯的保姆。
记述儿时与阿长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和感激。
教学设计>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
《二十四孝图》——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鲁迅先生从自己小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入手,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强烈反感,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揭示了中国儿童可怜《五猖会》——五猖会是一个迎神赛会,在童年的我的心目中是一个节日。
记述儿时盼望观看迎神赛会的急切,兴奋的心情,和被父亲强迫背诵《鉴略》的扫兴而痛苦的感受。
指出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
教学设计>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揭示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书橱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父亲的卜——父亲被庸医治死,一直是埋在鲁迅心中的痛苦。
教学设计>文章重点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锁记》——鲁迅在这篇教学设计>文章里主要回忆了自己离开绍兴去南京求学的过程。
作品描述了当时的江南水师学堂和矿务铁路学堂的种种弊端和求知的艰难,批评了洋务派办学的“乌烟瘴气”。
作者记述了最初接触进化论的兴奋心情和不顾老辈反对,如饥如渴地阅读《天演论》的情景,表现出探求真理的强烈欲望。
《藤野先生》——记录作者在日本留学时期的学习生活,叙述在仙台医专受日本学生歧视、侮辱和决定弃医从文的经过。
作者突出地记述了日本老师藤野先生的严谨、正直、热诚、没有民族偏见的高尚品格,表达了对藤野先生深情的怀念。
《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混血狗巴利传奇的读后感300字左右
我个人认是最忠是人类最好的伙伴,我最狗,今天要讲的是《人狗传这部电影。
《人狗奇缘》这部电影主要是讲:灿伊虽然只有11岁,却显得十分成熟,尤其和年仅6岁爱哭鬼妹妹小伊在一起的时候,兄妹俩相依为命等离家出走的妈妈有朝一日能再回到他们的身边。
忽然有一天,灿伊带回来一只刚出生的小狗,做为小伊的生日礼物送给了她,小伊高兴的收下了,并认为这是妈妈知道她的心意而特意给她买的,并给小狗取了个名字叫“心意”,她却不知道这条狗是疼爱自己的哥哥从外面偷来的,从此以后由这三个成员组成的家庭,开始了他们快乐的生活。
时间匆匆的过了一年,每当灿伊不在的时候,心意就像小伊的朋友,哥哥寸步不离的守护着她,陪伴着她。
人与狗之间的感情与日俱增,一个冬天的日子里,三个朋友来到结冰的江边玩耍,心意拉着冰车在江面上畅游,小伊和都是兴高采烈的坐在上面,可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小伊掉进了裂开的冰面中,并最终溺水而死,失去妹妹的灿伊十分自责并偏激的认为是心意的错,开始憎恶心意,把它视做怪物一样拒之门外,看着四壁空空的家,妈妈不在,妹妹的笑声也再也听不到,灿伊背起妹妹生前最喜爱的书包离家出走了。
可是无辜的心意只是想一心一意的保护跟随兄妹俩,于是寻着灿伊的脚步开始寻找主人的流浪生活,伊灿落入坏人手里,心意为救伊灿死了~~~~ 这部片子我看了两遍的落下了眼泪这部片子告诉了我:狗永远是忠实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