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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王》读后感600字

时间:2015-08-18 13:34

意林 狗王 读后感内容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一章,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章还是第十六章:金刚偷肉,这章主要写了金刚为了冰狼的康复,下山去主人杰克的家偷了一块肉,也做了一次坏事——偷窃。

  我觉得金刚对朋友十分重情义,尽管冰狼是一匹狼,但金刚竟用自己狗王的荣誉去偷肉给冰狼吃,让别人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条坏狗。

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

金刚对朋友那么好,而我却……  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

在我上五年级的一个星期五的劳动课。

我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去打扫科技馆。

我负责扫地,胡聪慧负责擦桌椅,胡璇拖地。

由于我是第一个开工的,所以我打扫得最快。

擦桌椅的工作量轻,干得也不慢。

拖地是个体力活,干起来很费力,胡璇最慢。

我和胡聪慧不到半个小时就收工了,可胡璇还在吃力地干活。

虽然我和胡璇是好朋友,但我想:这自己的活干完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再帮胡璇干,岂不是要累趴下了。

就不愿意帮胡璇。

  自从读了《神勇狗王》后,我才发觉自己错了。

我们本应该在朋友需要帮助时伸出双手,尽力去帮助她们。

可我却为了个人的快活、玩耍,而不顾朋友的劳累,就一走了之。

想当初,胡璇不知费了多少劲才拖完地,而我却袖手旁观。

金刚为了朋友,连自己的荣誉也不顾了,一只狗都知道要帮助朋友,而我却冷漠地对待朋友。

我连一只狗都不如。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她们,而不是冷漠无情读袖手旁观。

只有我为人人,才能人人为我

十二生肖虎王出山读后感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新奇有趣的童话小说--《郑渊洁十二   生肖之狗王梦游》。

这本书由学苑出版社出版,作者是我国着名的   童话作家郑渊洁叔叔。

  翻开封面,首先眏入眼帘的是淡粉色的十二生肖漫画形像,个   个眉开眼笑、憨态可鞠。

这本书中收录了《五个苹果折腾地球》、   《狗王梦游》、《一只想当猫的狗》和《名画风波》这四个小故事   ,其中我最欢的是《一只想当猫的狗》。

故事内容是这样的:秀花   是一只对主人忠心耿耿的漂亮小母狗,她曾经还救过主人的命呢

  主人还养了一只又懒又馋,没一点儿本事的笨猫,那猫却曾经为一   块肉背叛主人跟随小偷溜走过。

秀花和她的男朋友大黄准备结婚了   ,他们多想给主人生几只同样忠心又漂亮的小狗啊

可是有一次,   秀花无意中却听到主人和别人吵架时,气急败坏地用“狗”骂来骂   去的,却不见用“猫”骂过。

秀花绝望极了,她可不想自己的孩子   一生下来就被人骂,于是她痛下决心和大黄解除婚约去和猫结婚,   这样她的孩子们就有了猫的血统了。

秀花能如愿吗

  这些故事生动有趣,每一个故事内容都融合了真实的世界与幻   想的天地,带人走进一个又一个奇妙的童话王国,去体会其中的酸   、甜、苦、辣。

有的故事在最后一个字后面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表示了故事还没有结束,给人一种深远的悬念感,让人回味无穷。

  总而言之,《郑渊洁十二生肖童话之狗王梦游》是一部非常优   秀的童话小说,我相信等你们读起它,一定会它爱不释手。

《混血豺王》读后感50字

读后感: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我觉得不管是什么身份,只要重新做人,金盆洗手,成为一个不在乎身份,在乎品德、性格的人。

就像豺一样,只要金盆洗手,做一只忠心的猎狗一样的品格。

一篇沈石溪写的狼王梦的读后感,500字左右

乔智立是一个初中学生,不幸的是他们班有两个特别的人,一个是赵长亮、另一个是石磊,他们非常可恶,总是喜欢欺负乔智立,更可恶的是,他们要求乔智立帮他们买东西。

为了不让爸爸妈妈担心,乔智立就没和他们说。

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乔智立是一个不会让爸妈多操心的孩子。

而他从小就有一个伟大的理想,就是长大以后要成为一名神探,专门打击那些触犯法律的人。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一开始觉得乔智立是一个胆小、没出息的人。

但读到了后面我就觉得他很了不起,在他的身上,我可以看出自己做事自己当的精神,不像其他人做错事情就依赖别人。

所以我才喜欢这个名副其实的神探

沈石溪复仇的熊王读后感400字

汪曾祺复仇读后感  汪曾祺是迄今为止争议最小的当代作家:他的美学气质、作品的审美价值、文学史意义得到评论界、创作界的一致肯定。

他以散文笔调写小说,写出了家乡五行八作的见闻和风物人情、习俗民风,富于地方特色。

作品在疏放中透出凝重,于平淡中显现奇崛,情韵灵动淡远,风致清逸秀异。

他的小说《受戒》、《大淖纪事》、《陈小手》都是当代文坛的经典名篇,对于他的小说吸收他的老师沈从文先生的京派小说风范评论界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而且他的小说那种淡泊恬淡的田园感受,也让很多读者流连忘返。

我个人就非常喜欢他的小说,比如看过《受戒》脑子里经常会浮现小和尚和一个小姑娘坐在船上的画面,也经常会想到两个天真少年在岸边留下的那一对小脚丫。

还有他的《陈小手》,写一个土匪的老婆生孩子,他接来一个男医生为他老婆接生,母-子平安,然而陈小手抬枪把医生毙掉了,最后一句话是“陈小手觉得很委屈”。

委屈两个字居然道出了一个土匪心中万般的柔情,把这样一个词加在一个恩将仇报的角色身上,小说一下子产生了更加深广的内涵和余韵。

虽然他的小说数量相对较少,但几乎篇篇都很著名  有评论认为汪曾祺是“士大夫文化熏陶出来的最后一位作家”,这和他的出身和成长环境有关系:汪曾祺(1920~1997),元宵节出生在江苏高邮的一个旧式地主家庭,三岁丧母,祖父和父亲对他影响非常大:他的祖父中过拔贡,是前清末科,略高于秀才的功名,必须八股文写得好。

有许多田产,开两家药店和一家布店,但生活十分俭省,一个咸鸭蛋喝两顿酒。

爱买古董字画,是个眼科大夫,看病从来不收钱,爱品茶,爱喝酒,酒后大声背诵唐诗: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道臣是酒中仙。

他的祖父是有点浪漫主义气质和诗人气质的,因为所处的环境,个性不可能得到发展。

他的思想很有意思:“幼读孔孟诗书,思想基础当然是儒家的,他是学佛的,在教我读《论语》的桌子上有一函《南无妙法莲花经》。

他是印光法师的弟-子。

他屋里桌子上放的两部书,一部是顾炎武的《日知录》,另一部是《红楼梦》,更不可理解的是,他订了一分杂志:邹韬奋编的《生活周刊》”(《我的祖父祖母》)祖父这种复杂的思想对汪曾祺有很大的影响,他给人的印象一方面是飘逸潇洒恬淡,但一方面有似乎饱含爱憎,只是不十分外露,他曾说:“我对现实生活感情是相当浮躁的”。

而且汪曾祺自称是:“抒情的浪漫主义者”也和祖父的浪漫气质相和。

  他的父亲非常聪明,性情随和,多才多艺,金石书画皆通,而且是个擅长单杠的体操运动员,一名足球健将,和练过武术,作画非常有功力,远近闻名,诗名不大,但会很多乐器,笙箫管笛、琵琶、古琴、胡琴、唢呐等全会。

手很巧,作冥衣,作风筝,养鸟,养蟋蟀。

“我的审美意识形成,跟我从小看他作画有关”(《自报家门》)正是因为有这种家庭文化的修养,汪曾祺也是书法、绘画等无不擅长,而且凭着很好的韵律和音乐感觉,他写了好多京剧的剧本,《沙家浜》、《范进中举》、《杜鹃山》等,还写了一些小诗,  “我有一好处,平生不整人。

  写作颇勤快,人间送小温。

  或时有佳兴,伸纸画放春。

  草花随目见,鱼鸟略似真。

  唯求俗可耐,宁计故为新。

  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

  君若亦欢喜,携归尽一樽。

”(《书画自娱》)  而且有熟悉汪曾祺的人描绘汪曾祺的风度,他“左手插兜,右手挥毫泼墨;画累了饮酒,饮够了作画;在女记者的簇拥下,笑谈诗书,调弄丹青,讲笑话;在聚会时自告奋勇高歌。

”  其实士大夫和才子是有所不同的,士大夫往往是取得了功名并在朝为官的有才能的人,而才子则是与才华横溢、风流倜傥和放浪不羁联系在一起,不过汪曾祺自己有一套有关才子的说法,他在《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当代才子书系》汪曾祺卷序言里这样说:“才子往往与风流相连,多放浪形骸,不拘礼法,喜欢女人亦为女人所喜欢,才子与佳人是“天生的好一对儿”,“才子佳人信有之”唐伯虎可称才子之首。

”  有这样一句名言:“眼因流多泪水而愈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温厚。

”  汪曾祺或许就是达到了这种淡泊的温厚,当然这也是一种智慧的象征,顾诚曾说:“北京作协开会,整个会场有一双眼睛最聪明,那就是汪曾祺。

”汪曾祺的小说《皮凤三楦房子》中写修鞋的高大头适合写汪曾祺:“他那从眼镜框上面露出来的眼睛是彬彬有礼的,含蓄的,不露声色的,但又是机警的,而且相当锋利的。

”汪曾祺就是在用这种含而不露的智慧眼光观察着,思考着,但又沉默着。

他在《老年的爱憎》中讲到“通达”,认为这是对世事看得很清楚,很透彻,不太容易着急生气发牢骚的状态。

而且他也区分了通达和冷漠、悠闲,他说“我不是不食人间烟火、不动感情的人,我不喜欢那种口不臧否人物,决不议论朝政,无爱无憎,无事无非,胆小怕事,除了猪肉白菜的价钱什么也不关心的离退休老干部。

”林斤澜在全集出版前言中就说:“他也确有提刀四顾,破口叫阵的时候。

”但林斤澜又说:“淡与不淡都是实情。

”这可能是说汪曾祺的作品给人的阅读感受的确是“淡”的,但同时汪曾祺的血脉又是“不淡”的,汪曾祺的淡泊和通达是一种人生境界,是一个蔼然仁者的风范。

正如他形容自己的恩师沈从文的话:  “淡泊不是人的品德,而是一种境界”。

  汪曾祺在谈到自己的创作时说:“我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我希望溶奇崛于平淡,纳外来于传统。

”(《晚饭花集自序》)  汪曾祺坦言“我的感情无非三种:忧伤、欢乐和嘲讽”这与他追求的和-谐也是十分合拍的。

三种感情都很温和。

  他称自己是“通俗抒情诗人”,他写的清风白水、竹篱茅舍无不带有特定的文化内涵,他曾表示:“我永远都是一个小品作家,我写的一切都是小品,就像画画,一个册页,一个小条幅,我还可以对付,给我一张丈二匹,我就毫无办法。

”这种对“斜,对微末的追求,表达着汪曾祺的民间立常  汪曾祺的笑:“把头歪过一边去,缩起脖子,一只手半掩着嘴,就这样偷偷的笑,那模样象京剧西游记中美猴王捉弄猪八戒得逞之后在一边洋洋得意,乐不可支,愈想愈开心。

”  汪曾祺的文字清新,恬淡,静好,疏隽。

心为那些文字所感动,惊喜溢于言表。

都有些爱不释手了。

好想把那些文字都捧在手掌心,含在口腹内。

含在口中有馨香萦于口齿,捧在掌心,那些文字在掌心化作一汪清水,清水映出一丛摇曳的蒲苇,一只翠鸟从蒲苇中飞出,清脆悦耳的叫声如音乐般美。

苇下的水中鱼儿欢愉的游动着。

清晨的阳光穿过消气射入水中,折射出熠熠的波光,好美的文字哟。

它的美蛊惑了我,让我无法从这画境中走出,我在这幻化的意象中徘徊、游弋,留连于他的文字里,舍不得那清透的水,舍不得那碧色的蒲苇,舍不得那只鸣叫声如风铃般悦耳的翠鸟,还有那早晨柔和的阳光,轻淡的烟霭。

那些文字如诗如画总是让人为之悸动。

  汪曾祺,只是这个姓已经含满了水性,充满了水的灵动与清透。

我想其人也应该是水汪汪的。

汪曾祺跟朋友说,他的小说留给一位法国汉学家的印象是满纸都是水。

我觉得一点也不为过。

汪曾祺在我的印象中就是一泓静水且折射出空灵的波光。

  汪曾祺的作品也不是第一次读过了,上次公开课写的感想是过了火,但道理却也不曾有过错,只是有些年轻气盛,不愿理解汪先生的文笔类型罢了。

  实际上,我同他的文风有很大相似的地方。

比如,若让我随兴而为地写,我也会漫无主题,没有大致框架,却也不觉得如清汤白水一般无味。

我也不知为何,思维散而不乱,也并非有意,只是没有严格的压力,轻松了一些而已。

  我以前写作文也是潇潇洒洒,若见无骨而实存于内,上初三之后,周记是很少写了,考场作文一篇接一篇。

也因此不敢信马由缰了。

在谨小慎微地写了一段时间后,只感觉力有余,而心不足了。

感叹下每次作文都是之前写过的再现,痛于心却也不愿因一时快乐而失分,摇摇摆摆下度过了这段时光。

所以谓在初三生活久了会丧失很多东西,比如说文采。

在这段不能任心遨游的日子里,看到别人轻松地写作就会很忌妒,也不在意文笔类型了,只是骂了个痛快!  汪先生写的文章有时散得就如梦境一般,比如《复仇》。

没有大画面的杀谬,只是一些场面细致入微的描写,凭空中竟生出了几分诗意。

他的小说不用一个字一个字地纠缠不清,其实,猛然间一看,几个词语,半阕语句,就象浮出了一幅画一般,根本不用在意每个词的意思,只是体会语境而已。

  “丢,莲花上出现一颗星,淡绿的,如磷火,旋起旋灭。

余光霭霭,归于寂无。

丢,又一声。

”  莲花的幽静,星的璀璨,磷火的哀怨,人生的轮回,凭着想象,就可以看到夜的寂寞,却又不乏生机的孕育。

  故事也就这样地继续,半读半猜地看下去,让人有些感动的是,  “有一天,两付錾子同时凿在虚空里。

第一线由另一面射进来的光。

”  初读无甚不同,却要是懂得了故事之后,一切变的都那么不一样。

这一线代表了屈服,却也同时代表了这隔代仇恨的终止。

光是属于下一代的,当然是一种祈福。

  接下来的一类,就是关于改革开放时期的事情了。

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中国作家或多或少都有写过这个方面题材的文章,如《羊舍一夕》,《看水》,《王全》等,真的没有任何主题和意义,只是在记叙中表达人民对劳动的热情,和人民的淳朴,善良。

  鹌鹑蛋评价:总体上看来汪曾祺的散文观与传统的散文观很相似,他没有很明确的散文文体意识,也就是不热衷于划分散文的概念范围;而且他十分强调散文的“用”,强调有感而发,为事而作,讲求见解,看重风骨,注重文采(语言的运用)等。

而且他认为散文是一种见性情,见人品,见功底的文体。

(受归有光的影响非常深: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桐城派的文气贯通也对他有影响)

帮忙写一篇读后感,很急。

周日开学

《中国历史故事》是我的启蒙书,是我“不说话的老师”,是它帮助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是它让我知道了中国的悠久历史。

这个学期,学校开展阅读有关中国历史故事的活动,我听了许多同学都讲了他准备好的中国历史故事和看了很多的历史故事,让我受益匪浅,不是我信口雌黄,中华人们在千年的历史上对世界做出了如此之大的文化贡献。

其中,我读了一个令我最深刻的故事是《晏子使楚》。

我佩服晏子善于言辞的本领,他话中有意,意中有话。

他刚到楚国,见到楚王有意不开城门,让他钻狗洞,但他对接待的人说:“这是狗洞,不是城门,我要是访问狗国,当然得钻狗洞。

我在这里等一会儿,你们去问问你们的楚王,楚国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国家。

”这短短的几句话中竟含着楚国开城门是国家,开狗洞是狗国的意思。

楚王肯定知道如果不开城门的话,他就成了狗国的狗王。

楚王迫于无奈,为了能保住楚国和自己的尊严,楚王只好吩咐下人去开城门,把晏子迎接进来。

晏子还非常聪明、机智、随机应变,他知道如果说楚王的一句坏话,杀身之祸是免不了的,于是他换一种说法说楚王,让楚王自己去体会那句话的含义,眞可以说是诸葛亮的前身啊。

晏子的爱国精神更是可敬的,楚王故意让他的武士押着囚犯在他们吃得很开心的时候走过,这时,楚王假惺惺地问武士:“这个囚犯犯的是什么罪……”武士说:“是个强盗,齐国人。

”这样一说,楚王就可以顺理成章地说齐国人没出息。

晏子不认输,马上反驳……这个故事让我有很大的感触,在晏子和楚王的唇抢舌战、针锋相对中,一个是聪明机智、胆略过人、维护国家尊严的使臣;一个是较慢专横、骄傲自大的君王,谁赢谁输,谁好谁坏,显而易见。

晏子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希望现在的小学生一定要沉下心来,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多读多背一些古代经典作品。

能从这本书中吸取营养,继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长大以后,去谱写中华历史新的辉煌篇章。

这会对一生都有好处。

小狗的价值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篇我很喜欢的文章狗的价值》。

这个故的是小男孩来到了宠物店,想买只小狗回家,发现了一只同样有缺陷的小狗,于是想买它回家,但庞物店老板说把它给小男孩,小男孩却说小狗也有其存在的价值并拉起裤脚给庞物店老板看他那残缺的小腿,这样的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片让我明白了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有其生命的价值,也就是说凡是生命体都有其存在的意义。

生命是不分等级、不分贵贱的,只有我们社会上的差别心才会导致这样的事情发生,让我们在生活中产生了快乐和烦恼、幸福与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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