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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

时间:2019-01-25 11:06

求一篇1500字的尘埃落定读后感,要原创的喔

在上世纪的四十年代,。

康巴藏族部落被十八家土司统领着,各个的势力和统领范围可大可小,但也为了竞争和势力对康巴人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统治。

在这十八家土司中,有一家名为的土司家族,生育了两位少爷。

大少爷天性睿智、勇猛、桀骜不驯,但却是家的继承人。

二少爷天真愚蠢,可能是装的,也有可能是真的。

大家都认为他是傻子,这样大哥不会为了继承权而兄弟残杀,家里的奴仆不会为了争夺宠爱而勾心斗角。

他的“傻”招来了其他土司的嘲讽和奚落,但却为他带来了不少福荫,避免了许多灾祸。

他执拗,所以许多人都让着他;他顽固,所以许多人都迁就他;他可爱,所以许多人都宠溺他。

藏族作家用他的所见所闻所感,对所生活的土地的了解和熟知,以傻子为第一叙述人,从他的角度出发,构造了这么一部民族秘史,这么一部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历史和现实的一面镜子。

故事中的家,因为傻少爷的固执,成为了当地一带有武器装备的强势势力;因为傻少爷的固执,在遍地罂粟盛开的时候,麦琪家的土地上长满了绿油油的麦田;鸦片贬值,天气大旱的时候,麦琪家赢得了不少人的追捧和膜拜,领土不断扩张,辖下所统治的人民数量倍增;也因为麦琪二少爷的“傻”,麦琪家拥有了一位轻率自负的美丽可爱的二少奶奶。

所有的故事都是以二少爷的视野来看待,不论对与错。

二少爷的“傻”是故事得以延伸和发展的一条主要线索。

“傻子”二少爷虽说愚钝,但却拥有着在那个共产党未解放的地区,被统治笼罩下的封建、落后、腐朽的黑暗社会中独有的精明头脑,具有超前的行为意识,大愚若智的思想可见一斑。

他具有独到的眼光,拥有常人所不及的机智与聪慧。

看到这儿,也许说他装傻,似乎更合乎情理一些。

或许可以这么理解,傻子是一种艺术现象,他着眼于文学作品美的构成及其审美价值,强调作品的审美效果,具有赏析式评鉴的性质,符合艺术的规律和正确的美学法则,具有艺术的独创性和较高的审美价值,真实并且形象直观地反映了作者的情感和审美动机和审美眼光,是一种抽象的、非理性的文学形象。

二少爷的“傻”具有情感评鉴的功能,使读者能够身临其境地给予评价和体验。

他是一次思想的翻新者,是在旧社会旧制度之下注入的新鲜血液,但却未能打破旧的思想框架的束缚和羁绊。

从哲学方面来看,“傻子”的形象符合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点,把作品和人物都置身在特定的历史背景、历史面貌之下。

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全中国还未完全解放的大背景下,思想闭塞落后,没有任何的革新与探索,只盲目地信从眼睛所看到的,别人口中转述传播的,以为看起来傻头傻脑、无端傻笑傻闹的人就没有真正的本事。

即使是在其他所有土司的领土上都种上罂粟,而麦琪家二少爷却下令种小麦并且为麦琪家带来丰厚的回馈的时候,大家也认为这是,而不是从正确的一面来看待傻少爷的精明与超前意识。

作者在构造这个角色时,充分地把握了角色所处的环境,正确处理了角色与社会的冲突,体现了艺术形象的真实性与历史性。

从这个方面看,傻子的形象具有哲学之思,带领人们从角色看故事看历史,引发思考与感悟。

从艺术方面看,“傻子”的形象又具有艺术的独创性和审美性。

作者不以一个正常人的叙述视野展开故事情节,而以一个“傻子”的角度来叙述,首先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傻子的许多行为方式与正常人不同,而作者深深地把握住这一特点,是生活的真实反映。

并且,作品中的其他人物形象也通过自身的表现烘托出“傻子”的形象,并不夸张也并不虚构。

傻子的这种艺术现象有着独特的审美判断标准。

当然,在作品中二少爷的衣着打扮、与常人并无两样,这是否又从深层挖掘出作者对二少爷这一文学形象的期待和真正的构思效果。

从这个方面看,“傻子”的形象也具体艺术之美,引导读者从人性的善美、角色的审美来看故事,享受艺术与魅力。

二少爷虽然整天厮混于丫鬟、奴仆、奴隶之间,但是他却能从嬉笑打闹之中了解明白一些事理,只能说他的感情细腻,会做出让你意想不到的事情出来。

也许这样聪明的傻子更得人心。

帮助父亲下决断,摆弄其他人不会用的望远镜等等事情,根本没法不让人相信他不是傻子,但是确实赢得了不少的拥戴,连真心把他当成弟弟的哥哥都慌了神。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的人,以为聪慧过人,却误了卿卿性命。

倒不如像二少爷一般,大愚若智,当个聪明的“傻子”。

--------------------------------------------------------当我读完后,便被这本特别的书吸引住了。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了一个傻孩子。

出人意料的是,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小说的故事情节精彩丰富,跌宕起伏,引人入胜。

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

另一个,是的,与大儿子不同,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式应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

  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

当然,他们家也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

当然,奢侈总是要受人妒忌的,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二公子却想着要种麦子。

  于是,在漫山遍野的罂粟原野上,倔强地出了几株青青的麦苗。

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

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二少爷开仓卖粮。

不久,二少爷就飞黄腾达了起来。

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的雏型。

这个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

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

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傻少年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同时又是最有远见的。

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

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

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的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戏剧化,有点脱离现实的轨道;而又有的人认为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

但我认为:正是有了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是一直用心编织的民谣,每当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了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  黑色的宿命降于我身,盼望最后落下的那瞬安宁,我与大地融为一体,阳光温暖。

——题记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

遥远的,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

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

  在美丽的高原上,罂粟略显苦涩的香盖过了粮食的清新的香。

高原开始饥饿,麦其家却因为“我”的原因,在其他土司的衰弱中强大。

因为第一个种植鸦片,麦其家成为土司中的强者,因为第一个停止种鸦片,麦其家成为强者中的更强者。

“我”也邂逅了人生中的女神—塔娜,一个让雪莲也失色的土司之女,一个未来的女土司。

因为“我”的傻,我拥有了她,却也因为“我”的傻,她和我的距离很远,很远,远得我最后追累了,如尘埃般消失。

  失舌而复舌,却因我再次失舌的喇嘛,一个我生命中的启蒙者。

为我复仇而死的仆人,麻木的行刑手尔依,世代相传的习俗……野性的歌在高原上飘响,残忍的原始,那样的真实。

  “我”对一切新的事物充满了好奇与求知,我让商业的繁荣在荒瘠中滋生,也让土司们在烟花里腐烂。

我是常人眼中的傻瓜,干出了常人眼中永远无法实现的事。

我是那个时代完结的见证者。

  这里有一群美丽的女人,她们的命运像浮萍一样摇摆。

西藏土司统治时代女性的悲歌在这里被充分表现。

女仆卓玛,我情爱世界的第一个导师,她在卑贱中让年华老去。

与我妻子同名的塔娜,矮小而瘦小,她在无知中度过日子。

我美丽的妻子,同样的不幸,她是交换粮食的筹码,在求爱的路上失去最深的爱恋。

我的母亲,央宗,这亦是两个不幸的女人,在她们身上是那个时代铸成的烙印。

  最后的结局,像是我梦境的重演,整个时代变了,整个麦其家也变了,直到最后我也没成为土司,但我成了整个家族最后的一个幸存者。

最后,复仇转到了我的身上,我被我曾经释放的仇人刺穿了腹,血撒满了我的床,红的颜色在阳光中乌黑。

我死了,土司时代也死了。

时间是历史最好的淘汰者,新的篇章翻起了,一切尘埃落定!-------------------------------------------------------------------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  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范文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

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

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

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

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

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

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

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

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

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

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

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

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

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

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

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

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

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

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

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

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

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飘>和<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怎么写啊?

《飘》读后感 读后感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过的惟一小说就是这部《飘》 。

小说 1936 年问世以来, 一出版便成了美国小说中最畅销的作品,一直畅销不衰,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全世界都受到 广大读者的喜爱。

现已公认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中的绝佳作品。

其改编的电 影也成了美国电影史上的经典之作。

《飘》描述了乱世中佳人的命运,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 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

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 她们 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其中就有女主人公郝思嘉。

出身于种植园主家庭的她年轻漂亮。

但她从小就是一个与众 不同的女孩, 对南方上流社会那些条条框框有着天生的反感。

她认准了自己的目标就会不顾 一切的去实现它。

在郝思嘉身上, 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传统与反传统的冲突在她身上的体现。

一方面,她受不了母亲责备的目光,所以,她在母亲面前总是摆出最好的面孔,行动也最规 矩;另一方面,她似乎每日在学习礼貌,但骨子里却什么也没有学到,她在与父亲相互默契 的配合中,抵抗着来自母亲的道德统治。

母亲的温言软语,加上家中老嬷嬷的唠叨,完整地构成了传统道德秩序的统治;为了对 抗这个统治,她表现出强烈的叛逆。

这是女儿对母亲的叛逆。

这是新女性对旧道德传统的叛逆。

在与妹妹的胜利的争夺中, 在与母亲隐蔽的争夺与对抗中, 她形成了带有绝对性质的对 同性的强烈排斥。

她没有任何女友,她认为一切女人都追求同一个目标——男人,因而都是 她的敌人,其中当然包括她的妹妹。

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是郝思嘉的个性以及她的爱情故事。

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 情调的那一种,而是现实的和功利的。

郝思嘉性格中有的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

16 岁情场失意后,在她所倾慕之人与情敌 的婚礼上引诱了情敌的弟弟并迅速与其结婚。

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 段,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

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

但 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 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了首位。

为了 300 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 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 又故伎重演引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 就只因 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 300 块。

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 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

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 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

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 友家族的新生。

第一任丈夫的死没有给郝思嘉带来痛苦,她没有假惺惺表现出痛苦,因为她不爱他,没 有办法痛苦,这在人们的眼中可能是没心没肺的表现,但这个就是郝思嘉的真实感觉。

战争 中渴望回到父母身边,但一切都是美好的幻想时,郝思嘉没有倒下,反而坚强地担起家庭的 重任,其中的困难是可以的看得到了,用生活行动诠释的坚强比言论的坚强更具有对比性。

在生活最艰苦的时候对上帝许下誓言, 虽然她对誓言证实的途径让道德的人们不齿, 但这是 郝思嘉的本能作出的反应,没有添加任何掩饰。

女儿的猝死,玫兰妮的死,瑞德的离开,在 一般人可能会崩溃,郝思嘉表现的是明天一切都会好起来,虽然电影要表述的是讽剌,但这 是郝思嘉乐观性格的体现。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 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

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 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 解。

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但是通过读 《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 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 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 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 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 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 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 《飘》 ,是我最喜爱的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 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 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 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 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 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 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 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 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 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 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 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 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 当她面对困难时, 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 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 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 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永远充满 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 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 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 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 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 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 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 迹, 当战争终于结束, 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 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 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 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 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 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 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 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 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 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 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 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 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 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 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首先先简单地介绍一下《尘埃落定》的主要内容。

全文讲述新中国成立之前几十年里,没落土司的中兴与消亡。

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

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 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

另一个,是土司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的傻 孩子。

也就是书中的“我” 。

我是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

然而,就是“我”这个人人都认 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我”的父亲在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我们家成为了 土司中的霸主。

而就在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 种, “我”却想着要种麦子。

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 和死亡的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

“我” 开仓卖粮, 不久, 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可是,这又引起了我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 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

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 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

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 定。

和许多读者一样,读《尘埃落定》 ,我把里面的角色分成聪明人 和傻人,即把“傻子”列入绝顶聪明的行列,把“傻子”的父兄等人 列入傻子的行列。

“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 傻。

偶尔“我”会表现得相当聪明。

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 “我”不是那么专断。

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不自信,所以对 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 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

“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 立了一个贸易市场。

这给麦其土司带来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更为 强盛。

由此可见, “我”不是纯粹的傻子。

我认为书中的“我”的“傻”不是真正的傻,是一种不被时人所 认同的正常的土司儿子应有的状态,他的是“傻”为他带来奚落,也 为他避免了许多灾祸。

他有着精明的头脑和超前的意识,但并不想去 改变什么,他维持着旧的制度,也为之注入新鲜血液。

他深知识时务 者为俊杰,使自己的寨子被和平解放,但也在最后的土司制度灭亡之 后失去活着的勇气,任由复仇者杀死自己。

总之,麦琪土司的傻少爷 是一个具有智慧的矛盾体,不是励精图治的改革家。

通观全书之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书中的傻子是一种规律, 一串脚步,一个方向,指引人向着爱与幸福生活走去的方向,他的傻 在于忽略了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而他的聪 明也正在于此, 他因为没有这些沉重的包袱而可以发现人内心真正的 想法,可以看到真善美,并以包容仇恨、怜悯弱者的心引领着他周围 的人得到祈盼的幸福。

整本书里,傻子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无不围绕着 一个字“爱” 。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结合自己生活中的经历来谈谈自己的感悟。

在我们的身边总是有很多的人,看上去有多么的聪明和未卜先知。

他 们叱咤风云洞悉世事,仿佛总是能一眼看穿别人的心思,然后一针见 血地识破周围每个人的小伎俩。

还有些人,自以为聪明,斤斤计较, 为一己之私欲而费尽心机,既处处防人,又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生怕 吃一点亏。

生活中,大家总是会“夸奖”这类人,很聪明,而这类人 通常也很引以为傲沾沾自喜。

他们总是认为自己吃不了亏,别人占不 了自己便宜,而且自己能一眼识破别人,十分有眼光有远见,能为自 己谋得不少福利。

但事实上, 生活中那些神经大条, 不计较个人得失, 大方随和的“傻子”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机关算尽,且不说会活得 很辛苦没有乐趣,在别人眼中,你的形象也永远不会有多好。

试问, 就生活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形象与生活乐趣, 这其中孰重孰轻, 难道这么难分辨吗

我们应该学书中的“我” ,忽略掉权力、金钱、美色,没有了这 些沉重的包袱,我们可以看到真善美,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仅是做人的道理,从写作手法来说, 《尘埃落定》也带给我 许多的启发。

《尘埃落定》虽说叙述的是历史,但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 于是“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就不再遥远。

“历史”就成为了叙述者 所置身的环境。

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 , 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

正是有了“我”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 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 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 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 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 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但虽说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 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 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 动性。

在这种流动的叙事中,作家更能得心应手地叙事,按自己的理 解书写一段迥异于正史的如尘往事。

这就告诉了我们,选择了一种叙述手法,通常就能够享有它本身 所具有的,其它叙述手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之处。

但与此同时,每一 种叙述手法都会有它自身难以避免的缺陷和不足之处,这个时候,我 们要善于取长补短,扬长避短。

正如《尘埃落定》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但是第一人称的写作 通常难以避免会有失偏颇,而且会有一种局限于“我”的所见所闻的 缺陷性,但作者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克服了使用第 一人称写作的局限性。

所以,以后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可以根据自己 所需要表达和抒情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叙述手法和表达手法, 同时要善 于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以为叙述手法的缺陷是不能克服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 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 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 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 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 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 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 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 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 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 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 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 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

这里面的主 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 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 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 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

也许他是个先知, 先知想问题也是不 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 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 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 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 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 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 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

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 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 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 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 就没有恐惧了吗, 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 他也一样, 他是上等人, 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 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 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

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 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 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

那一个个的土司 不就是这样的人吗。

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 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 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 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

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 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 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 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 自己的命该结束了, 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 像傻子一样。

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 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 里面,他更像是水。

傻子是在装傻吗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 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

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 一种大 智若愚的智慧, 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 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

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

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 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 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读《尘埃落定》心得体会

读《尘埃落定》心得体会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2018年。

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喜欢。

  《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

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

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

如何评价小说《尘埃落定》?

评价《尘埃落定  可以说,《尘埃落定》给中国文上带来个巨大的惊喜,它带来了一股清新的风,让人领略到了藏族文化的奇妙和丰富

  《尘埃落定》被选为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并获得第五届矛盾文学奖,这是实至名归。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

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予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令人惊讶的是作者的语言表述能力非常丰富,尤其是描写,细腻见功夫

“我”是不是傻子

这个问题贯穿了小说始终。

也许,正因为“我”是傻子,老天爷才会眷顾。

但谁知道那些嘲笑“我”的人是不是傻子呢

但是谁说有智慧的人就一定是聪明人呢

谁说有智慧的人就一定不是聪明人呢

只能这么说,“我”是一个被作者赋予了哲学意味和神秘力量的人。

  该书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独特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表意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

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间、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受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争斗。

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

小说有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

轻淡的一层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

语言颇多通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

  《尘埃落定》内容简介: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

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尘埃落定

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于2000年荣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评委认为这部小说视角独特,“有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

轻淡的一层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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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别人尘埃落定的古诗词

本人觉得《平凡的世界》此部小说令人感触最深,至于读后感,那要等你读过这部小说后方可写。

总之写自己之所想,想自己之所感,如此而已。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角度不同,想法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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