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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斑母豹读后感

时间:2016-07-15 03:09

拼音版的白斑母豹的读后感

()贝腊是生活在的一名基诺族少年,今年十四岁了。

尽管他还在中学读书,但按基诺人的习惯,十四岁就该成人了。

今天早晨,寨子里三位德高望重的老人专门为贝腊举行了古老的成丁礼,这是基诺人告别童年进入成年的神圣仪式。

炎热的气候和艰辛的生活,使十四岁的少年贝腊过早地成熟了。

他健壮的胳臂上刺上了蓝鸟翅膀。

他庄严地接过老人手中的一把猎枪、一只犁头,穿上绣着太阳、月亮、湖泊图案的像征成年男性的服装,开始成为一名男子汉了。

他要独立生活、独自闯荡了。

  贝腊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为死去的阿妈报仇。

九年前,在一个炎热的夏天里,阿妈背着幼小的贝腊出寨子到澜沧江边采水蕨芨。

当她走到灌木林里时,突然遇到一头饥饿的恶豹。

恶豹扑向阿妈身后的腊,阿妈抽出象牙长刀向恶豹砍去。

恶豹撕烂了阿妈的衣衫,阿妈全身,五岁的贝腊吓得嚎啕大哭。

阿妈拼命奔跑,纵身攀上石崖,把贝腊举过头顶放在石坎上。

恶豹追上来,一口咬住阿妈的脚。

贝腊眼睁睁地看着阿妈被恶豹吃掉了。

  恶豹的嘴角粘着阿妈的血迹,头上那块蛤蟆形白斑得意地颤动着。

腊咬碎自己的舌头,立下血誓:长大成人后,第一件事就是要亲手杀死白斑,剁下它的脑壳血祭阿妈

  十四岁的少年贝腊,背着猎枪、带着长刀、揣着阿妈的血帕子进山杀豹子。

巫娘告诉他,恶豹就住在深山枯树后的骷髅形石洞里。

贝腊渡过鳄鱼滩、跨过野猪岭、穿过魔鬼谷、登上秃鹫峰,终于在一棵被闪电的焦的枯树后找到了骷髅洞。

  贝腊站在洞口,拧亮大电筒,将刺眼的光柱把骷髅洞照得贼亮,一头浑身布满金钱斑的母豹正趴在洞里。

贝腊清楚地看见它头上的白斑。

贝腊的心“怦怦”地跳动,果真是那头该死的恶豹

  贝腊的血沸腾了,他向洞中怒喊:“出来吧,杂种

我们较量较量

”  稚气未脱的嗓音在山谷里回荡。

但是洞里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声响。

贝腊对着豹子大喊:“胆小鬼,你害怕了

出来

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贝腊对着洞口大骂着。

过了一会儿,洞里传来一阵低嚎声。

闪亮的手电光下,白斑母豹身下渗出一团血。

贝腊从没听过豹子这样凄惨的嚎叫声。

他仔细一看,母豹尾巴下正涌出一团团血沫,石洞地上已积起厚厚的淤血,两只刚出生的小豹崽,在污血中蠕动。

贝腊正遇上母豹分娩。

  贝腊抚摸着阿妈留下来的象牙长刀,狠狠地想:我管你是顺产、难产,现在你虚弱得连站都站不起来,正好让我不费劲就杀了你

  贝腊站在洞口,举起猎枪大喊:“滚出来吧

畜牲

你再不出来我就把你们母子三个一起打死

”  白斑母豹在手电的聚光下吃力地扭过头咬断一只小豹崽身上的脐带,艰难地用舌头舔着小豹崽身上的血污,它似乎在传递着一种惆怅的母子别情。

  贝腊的心颤了一下,他管不了那么多了,他要为阿妈报仇

  白斑母豹终于出来了,它四肢无力地爬到洞口,眼睛黯淡无光,嘴角颤动,眼角落下一滴泪花。

  贝腊不再是心慈手软的小孩了,他不怕它哭,他扣住扳机,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它。

  母豹懒洋洋地望着天,一身花纹锦簇的豹皮失去了往日的威风,一副听天由命的绝望表情。

它不跟枪口抗争,它用身体挡住洞口,它不让致命的铅弹钻进洞里。

洞里有它的孩子。

  这凶狠的豹子也有那么伟大的母爱吗

贝腊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

他宁愿看到母豹仓皇逃跑,也不愿看到它为了保护小豹崽而从容献身。

贝腊气坏了,他捡起一块石头砸向母豹,“咚”石头正好砸在母豹额头的白斑上,尖锐的石头砸破了它的皮,一缕鲜血顺着额头流下来,它只是轻轻甩了甩脖子,用忧悒的、阴沉的、刻毒的豹眼瞥了一下眼前的少年,依然钉子一般堵在洞口。

  不能让这丑恶的东西死得那么壮烈

贝腊朝天开了一枪。

霰弹击中岩石飞起漫天碎石土屑。

贝腊跺着脚狠狠地对豹子说:“我再给你活两年,两年后你的小豹子长大了,你就没有牵挂了。

我们再拼个死活

”  母豹似乎听懂了贝腊的意思,它轻轻地点了点头。

  贝腊毕竟是个孩子,他不忍心杀死刚做母亲的豹子。

他离开了骷髅洞。

  光阴荏苒,日月如梭,转眼两年过去了。

贝腊再次背着猎枪,挎着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揣着那块血帕子,登上秃鹫峰。

临走前,巫娘对他说:“孩子,你一定要趁它睡着就开枪打死它。

”  骷髅洞外的草坪上,白斑母豹正躺着午睡,它的豹崽早已长大,并且按豹群的规矩脱离母豹独自闯荡去了。

再也没有什么可以阻止贝腊杀掉这头该死的白斑母豹,为阿妈报仇雪恨了。

  贝腊地走向豹子。

岁月不饶人,白斑母豹明显地老了,它活了十几年,已经步入豹子的老年了。

  贝腊举起猎枪向母豹瞄准。

母豹没有动静,依然睡着。

贝腊心想,我不能就让它这么轻易地没有痛苦地死去,我要让它知道死在谁手里。

  贝腊放下枪,把那条被阿妈鲜血染红的帕子揉成一团向母豹掷去。

母豹慢吞吞地睁开眼,用前爪拨了拨血帕子,一股血腥味使豹子惺忪的睡眼里掠过一道惊悸的光。

它知道是少年来报仇了。

贝腊提高警惕,以为豹子会一跃而起,向他扑来。

谁知白斑母豹惊悸了一会儿,漠然地闭上眼,呼噜呼噜又睡上了。

贝腊不能容忍豹子这种态度。

他分明看见豹子的眼皮在激烈地颤动着,豹子在装睡,它在掩饰内心的不平静。

  贝腊被欺骗了,被耍弄了。

母豹根本看不起他,看不起面前这个十六岁的少年,它不屑和他面对面地搏斗。

  贝腊愤怒地举起猎枪,枪管却有意识地向上抬高了半寸。

“砰”,霰弹的碎片喷溅在白斑母豹的脸上,火药星的伤了它的鼻子、眼睛。

母豹的脸上在流血。

它被激怒了,终于从草地上跳起来,挥舞着尖锐的爪子向贝腊扑来。

  它虽然步入晚年,但依然凶狠无比。

贝腊扔掉猎枪,抽出象牙长刀向恶豹砍去。

  用刀狩猎,才是真正的猎手。

贝腊带着满腔仇恨杀向吞吃阿妈的凶手。

  象牙长刀砍进了豹腰,搅出一团腥热的污血,就在这时,疯狂的母豹两只前爪搭上了贝腊的肩膀,沉重的身躯压下来,紧紧地卡住贝腊的喉管。

  年轻的猎手这才想起临行前巫娘的警告,实在应该把枪对准睡觉的豹子。

但贝腊不后悔,他要亲手杀死这头该死的恶豹。

  少年和恶豹僵持着,两双眼睛相互充满敌意。

贝腊坚持着,没有恐惧和绝望,他紧紧地攥着手里的刀,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母豹睁大的双眼慢慢闭阖,沉重的身躯訇然倒地。

贝腊窒息的喉咙顿时一阵舒畅。

它倒在他的前头,他痛快淋漓地吐出了最后一口白沫。

  夕阳地注视着大地,一切又都恢复了平静。

读沈石溪白斑母豹有感

赏析行不,如果行我有

几本书读后感,每一大题选一本作读后感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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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敬畏故事100字

敬畏生命  弘一法师圆寂前,再三叮嘱弟子,遗体装龛时,在龛的四个角下各垫上一个装水的碗,以免蚂蚁或虫子爬上遗体火化时被无辜烧死。

读弘一法师的传记,每到这个细节,都被弘一法师对于生命深切的怜悯与敬畏之心所深深感动。

  上高中的时候,我家后院的墙洞里时常有大老鼠出来偷吃东西。

不知什么,我产生了一个残酷的想法:悄悄地躲在墙边,在老鼠出来时,拿开水烫它。

结果,一只大老鼠被烫得惨叫着缩进了墙洞,我不知道它死了没有,但那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残忍,因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在人类的心目中老鼠似乎有一千个应该死的理由。

然而,让我自责的是:两个月后,我在后院又看到了那只大老鼠,它还活着,全身都是烫伤后留下的白斑;最让人痛苦和不安的是,它居然还怀着小老鼠,腆个大肚子,动作迟缓地寻觅着食物.那一刻”生命”这个词突然凸现得异常耀眼,令我感到曾经的行为是多么的卑劣和龌龊。

这种感觉,在别人看来也许很可笑,但是,对我来说,就是从那时起,才逐渐地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和分量。

  其实,只有拥有对社会对生命的敬畏之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无限生机,我们才会时时处处感受到生命的高贵与美丽。

地上搬家的小蚂蚁,春天枝头鸣唱的鸟儿,高原上奔跑的羚羊,大海中戏水的鲸鱼等等,无不丰富着生命世界。

有了它们我们才会时时处处在体验中获得”鸢飞鱼跃,道无不在”的生命顿悟与喜悦。

  因此,每当读到关于生命的故事,总会深切地感受到生命无法承受之重,如撒哈拉沙漠中,母骆驼为了使即将渴死的小骆驼喝到水潭里的水纵身跳进潭中;老羚羊为了小羚们逃生一个接着一个跳向悬崖,以使小羚羊们在即将下坠的刹那以它们为跳板跳到对面的山头上去;一条鳝鱼在油锅中被煎时始终弓起身子保护腹中的鱼卵;一只母狼望着陷阱中死去的小狼,在凄冷的月夜中呜咽嗥叫。

其实,不仅仅只有人类才拥有生命的光辉。

  有时候,我们敬畏生命,也是为了更爱人类自己,丰子恺曾劝告小孩子不要肆意用脚踩蚂蚁,不要肆意用火或水残害蚂蚁。

他认为自己那样做不仅仅是出于怜悯之心,更是怕小孩子的那一点点残忍之心以后扩大开来,以至驾着飞机装着炸弹去轰炸无辜的平民。

  确实,我们敬畏地球上的一切生命,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有怜悯之心,更因为它们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命运;当它们被杀害殆尽时,人类就像是最后的一块多米诺骨牌,肯定会接着倒下去.  敬畏生命  我曾经读过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都患上了绝症,只能活一百天了。

虽然他们的状况都差不多,可是表现却截然不同。

那个小男孩得知自己快要死了,整天愁眉苦脸的,还总是不停得抱怨周围的人。

因此,他的最后一百天一点点快乐都没有,直到最后,这个小男孩终于在一个安静的早晨逝世了,他走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想起他。

而那个小女孩,当她知道自己的病状后,便让妈妈将自己送到老人院,她要将自己的快乐全送给那些慈祥的老人。

她每天给那些老人讲故事,唱歌,把自己所有的快乐都表现出来了。

她每天如此快乐地生活,直到一个安详的早晨,老人们再也没听到这个小女孩的歌声,笑声了,但是小女孩的微笑却永远留在了老人的心中。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为之一振。

同时走在生命的尽头,两个少年却表现得如此不同,人们都说,一个人死了只是他的躯体走了,而他的灵魂还是在的。

文中的小女孩能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把最美丽的东西留给大家,她的灵魂闪着金光,永远留驻人间。

而那个小男孩,他直到最后一刻也不肯将自己宝贵的微笑展示出来,所以,等待他的,只有被遗忘和抛弃......  《鲁滨逊漂流记》一书,在第六章中也写到:“我究竟有什么使命,有什么理由,什么必要去杀人流血,去袭击这些人呢

”是啊,有时候,一些生命是无辜的,你不应该去伤害它,而应该去敬畏它。

  在动物世界里,有许多动物也会敬畏生命。

比如撒哈拉沙漠中,母骆驼为了使小骆驼喝到够不着的水潭里的水而纵身跳进潭中;老羚羊为了使小羚羊逃生而一个个跳向悬崖,从而使小羚羊在他们即将下坠的刹那,以它们为跳板跳到对面的山头;一只母豹在生命的最后一点时间,支撑着要给洞中的小豹喂完最后一次奶......其实,不仅仅只有我们人类才会敬畏生命,动物们要比我们更懂。

  泰戈尔曾说过的一句生命格言:我们只有献出生命,才能得到生命。

对啊,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敬畏生命吧

  以上两个故事,希望对你有用.

《白斑母豹》这本书的好词好句

白斑母豹在手电的聚光下吃力地扭过头咬断一只小豹崽身上的脐带,艰难地用舌头舔着小豹崽身上的血污,它似乎在传递着一种惆怅的母子别情。

贝腊的心颤了一下,他管不了那么多了,他要为阿妈报仇

白斑母豹终于出来了,它四肢无力地爬到洞口,眼睛黯淡无光,嘴角颤动,眼角落下一滴泪花。

贝腊不再是心慈手软的小孩了,他不怕它哭,他扣住扳机,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它。

母豹懒洋洋地望着天,一身花纹锦簇的豹皮失去了往日的威风,一副听天由命的绝望表情。

它不跟枪口抗争,它用身体挡住洞口,它不让致命的铅弹钻进洞里。

洞里有它的孩子。

这凶狠的豹子也有那么伟大的母爱吗

贝腊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

他宁愿看到母豹仓皇逃跑,也不愿看到它为了保护小豹崽而从容献身。

贝腊气坏了,他捡起一块石头砸向母豹,“咚”石头正好砸在母豹额头的白斑上,尖锐的石头砸破了它的皮,一缕鲜血顺着额头流下来,它只是轻轻甩了甩脖子,用忧悒的、一阴一沉的、刻毒的豹眼瞥了一下眼前的少年,依然钉子一般堵在洞口。

不能让这丑恶的东西死得那么壮烈

贝腊朝天开了一枪。

霰弹击中岩石飞起漫天碎石土屑。

贝腊跺着脚狠狠地对豹子说:“我再给你活两年,两年后你的小豹子长大了,你就没有牵挂了。

我们再拼个死活

”母豹似乎听懂了贝腊的意思,它轻轻地点了点头。

贝腊毕竟是个孩子,他不忍心杀死刚做母亲的豹子。

他离开了骷髅洞。

光一阴一荏苒,日月如梭,转眼两年过去了。

贝腊再次背着猎枪,挎着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揣着那块血帕子,登上秃鹫峰。

临走前,巫娘对他说:“孩子,你一定要趁它睡着就开枪打死它。

”骷髅洞外的草坪上,白斑母豹正躺着午睡,它的豹崽早已长大,并且按豹群的规矩脱离母豹独自闯荡去了。

再也没有什么可以阻止贝腊杀掉这头该死的白斑母豹,为阿妈报仇雪恨了。

贝腊坦坦荡荡地走向豹子。

岁月不饶人,白斑母豹明显地老了,它活了十几年,已经步入豹子的老年了。

贝腊举起猎枪向母豹瞄准。

母豹没有动静,依然睡着。

贝腊心想,我不能就让它这么轻易地没有痛苦地死去,我要让它知道死在谁手里。

关于敬畏生命的小故事

敬畏生命  弘一法师圆寂前,再三叮嘱弟子,遗体装龛时,在龛的四个角下各垫上一个装水的碗,以免蚂蚁或虫子爬上遗体火化时被无辜烧死。

读弘一法师的传记,每到这个细节,都被弘一法师对于生命深切的怜悯与敬畏之心所深深感动。

  上高中的时候,我家后院的墙洞里时常有大老鼠出来偷吃东西。

不知什么,我产生了一个残酷的想法:悄悄地躲在墙边,在老鼠出来时,拿开水烫它。

结果,一只大老鼠被烫得惨叫着缩进了墙洞,我不知道它死了没有,但那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残忍,因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在人类的心目中老鼠似乎有一千个应该死的理由。

然而,让我自责的是:两个月后,我在后院又看到了那只大老鼠,它还活着,全身都是烫伤后留下的白斑;最让人痛苦和不安的是,它居然还怀着小老鼠,腆个大肚子,动作迟缓地寻觅着食物.那一刻”生命”这个词突然凸现得异常耀眼,令我感到曾经的行为是多么的卑劣和龌龊。

这种感觉,在别人看来也许很可笑,但是,对我来说,就是从那时起,才逐渐地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和分量。

  其实,只有拥有对社会对生命的敬畏之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无限生机,我们才会时时处处感受到生命的高贵与美丽。

地上搬家的小蚂蚁,春天枝头鸣唱的鸟儿,高原上奔跑的羚羊,大海中戏水的鲸鱼等等,无不丰富着生命世界。

有了它们我们才会时时处处在体验中获得”鸢飞鱼跃,道无不在”的生命顿悟与喜悦。

  因此,每当读到关于生命的故事,总会深切地感受到生命无法承受之重,如撒哈拉沙漠中,母骆驼为了使即将渴死的小骆驼喝到水潭里的水纵身跳进潭中;老羚羊为了小羚们逃生一个接着一个跳向悬崖,以使小羚羊们在即将下坠的刹那以它们为跳板跳到对面的山头上去;一条鳝鱼在油锅中被煎时始终弓起身子保护腹中的鱼卵;一只母狼望着陷阱中死去的小狼,在凄冷的月夜中呜咽嗥叫。

其实,不仅仅只有人类才拥有生命的光辉。

  有时候,我们敬畏生命,也是为了更爱人类自己,丰子恺曾劝告小孩子不要肆意用脚踩蚂蚁,不要肆意用火或水残害蚂蚁。

他认为自己那样做不仅仅是出于怜悯之心,更是怕小孩子的那一点点残忍之心以后扩大开来,以至驾着飞机装着炸弹去轰炸无辜的平民。

  确实,我们敬畏地球上的一切生命,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有怜悯之心,更因为它们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命运;当它们被杀害殆尽时,人类就像是最后的一块多米诺骨牌,肯定会接着倒下去.  敬畏生命  我曾经读过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都患上了绝症,只能活一百天了。

虽然他们的状况都差不多,可是表现却截然不同。

那个小男孩得知自己快要死了,整天愁眉苦脸的,还总是不停得抱怨周围的人。

因此,他的最后一百天一点点快乐都没有,直到最后,这个小男孩终于在一个安静的早晨逝世了,他走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想起他。

而那个小女孩,当她知道自己的病状后,便让妈妈将自己送到老人院,她要将自己的快乐全送给那些慈祥的老人。

她每天给那些老人讲故事,唱歌,把自己所有的快乐都表现出来了。

她每天如此快乐地生活,直到一个安详的早晨,老人们再也没听到这个小女孩的歌声,笑声了,但是小女孩的微笑却永远留在了老人的心中。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为之一振。

同时走在生命的尽头,两个少年却表现得如此不同,人们都说,一个人死了只是他的躯体走了,而他的灵魂还是在的。

文中的小女孩能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把最美丽的东西留给大家,她的灵魂闪着金光,永远留驻人间。

而那个小男孩,他直到最后一刻也不肯将自己宝贵的微笑展示出来,所以,等待他的,只有被遗忘和抛弃......  《鲁滨逊漂流记》一书,在第六章中也写到:“我究竟有什么使命,有什么理由,什么必要去杀人流血,去袭击这些人呢

”是啊,有时候,一些生命是无辜的,你不应该去伤害它,而应该去敬畏它。

  在动物世界里,有许多动物也会敬畏生命。

比如撒哈拉沙漠中,母骆驼为了使小骆驼喝到够不着的水潭里的水而纵身跳进潭中;老羚羊为了使小羚羊逃生而一个个跳向悬崖,从而使小羚羊在他们即将下坠的刹那,以它们为跳板跳到对面的山头;一只母豹在生命的最后一点时间,支撑着要给洞中的小豹喂完最后一次奶......其实,不仅仅只有我们人类才会敬畏生命,动物们要比我们更懂。

  泰戈尔曾说过的一句生命格言:我们只有献出生命,才能得到生命。

对啊,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敬畏生命吧

  以上两个故事,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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