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铭记历史缅怀先烈有感800字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记住这一天身居上海的朋友们应该都很熟悉上海的地铁站,大家会发现地铁站上居多的不再是上班一族,也多了很多拿着大大小小蛇皮袋的民工,对他们的印象仅仅停留在脏、乱、差。
但是,与一名民工“邂逅”的这一天,让我懂得了,无论对谁都要有最起码的尊重。
这一天,地铁站上依旧是人潮涌动,身边不乏来沪打工的民工,我只暗自期待他们不要把脏乱的蛇皮袋碰到我身上。
很快,列车开来了,民工一拥而上,我只好无奈地等在了后面,心里暗想:真没素质。
我站在车厢狭小的空间里,一个民工正好站在我身边,我不满地皱了皱眉头,也许他感觉到空气中厌恶的味道,他把他的蛇皮袋自己的方向移了又移。
尽管扶手杆离他近在咫尺,但他始终不敢把手握上去,因为这样他会侵犯到我。
好几次地铁启动或者停止,他都尽力使自己保持平衡,稳稳地站在那里,否则,一不小心,他便会撞到我。
几次他的头都差点撞到门上,这时,心中不禁泛起一丝感动。
我对刚才的所作所为深感后悔和惭愧。
我想给他一个和善尊重的微笑,他却始终低着头,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是自卑
是胆怯
还是一种被人漠视受到了伤害
他最后仍然没有抬起头。
到站了,许多民工下车了,包括他,车上自以为金枝玉叶者,社会上层的人终于舒展了紧皱的眉头。
这一刻,也许我们自认为是傲者,但我们错了,我们永远无法体会民工的艰辛与背井离乡的思乡之情。
“王侯将相宁有种”,民工并不是卑微的,渺小的,记得《简·爱》里的一句话:在上帝面前,每个人都是平等的。
不错,任何人都有权利得到别人的尊重。
记住这一天,这一刻,尊重他人同样也是尊重自己,我错过了一个尊重他人的机会,但我会以更多尊重的笑容,尊重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
记住这一天,我懂得了尊重。
记住这一天一天清晨,当我漫步在幽深的院落里,当清风捎着花香从光隙间穿过,我看见不远处的瓜叶上下微微跳跃着,隐约露出身下肥嫩水灵的黄瓜。
片刻的停留,使我有了刹那的诧异。
如此肥硕的瓜,竟能悬于如此纤细的青藤之上,还能这样茁壮地生长
我上下打量着,发现了瓜身上缠绕的青藤以及被青藤勒出的一道道痕迹。
在无知地感慨着瓜果的自虐的同时,恻隐之情油然而生。
我试图伸手剥落扰人的青藤,一根接一根。
但当最后一根离开瓜身时,我听到的却是瓜坠入土中的一声闷响。
我一愣:原以为藤是瓜成长的束缚,却不知它是生命的支柱;原以为这是瓜残酷的自我虐待,却不知这才是对自己的善待。
我开始了沉思。
常对生活中的无数规矩和准则感到厌烦,以为它们是追求自由的桎梏,扼杀创造力的元凶。
但,没有了这些“青藤”,生活又将如何转变
此时,我们将很容易放纵自己,滑向堕落,让生命失去活力,苍白如纸。
梦想幻化成泡沫。
彷徨在人生的岔路口,我们依旧渴望寻回曾经的规矩和准则。
而不顾这一切,抛却了目标,遗失了约束下的力量,扭曲自己的灵魂和人生,才是对自己真正意义的虐待。
瓜尚且知道为了成长需被青藤勒住,那我们这群自恃智慧超群的人类呢
善待自己,不是抛弃原则,而是恪守原则,让自己被“青藤”紧紧缠住。
当我们徘徊不前时,它帮助我们激流前进;当我们不堪一击时,它帮助我们重建精神支柱;当我们误入歧途时,它帮助我们悬崖勒马;当我们丧失斗志时,它帮助我们拾回生活信心。
一霎时,我感觉心中澄清一片,不禁为自己的顿悟而欣喜。
我托着腮,继续着思索。
当然,被“青藤”勒着,不舒服、不自然是在所难免,甚至有时候,还会留下伤痕。
然而,为了成长,什么是不能付出的
这点儿小小的疼痛又何妨
我仰起头,望着湛蓝的天空和稀朗的白云,舒心一笑。
美丽的一天,我想。
这些对人生的感悟真是弥足珍贵的。
我的视线回到了地面。
蹲下身子,我轻轻抚摸着因深陷泥中而失去生命光泽的瓜。
善待自己,就要勒着“青藤”成长,让我们制约于条条准则。
刻骨伤痕绝非晦暗的痛苦记录,而是你光辉的青春舞步。
记住这一天平凡的午后,阳光灿烂到让人睁不开眼睛,调皮的云朵不停变幻着新奇的造型,乐此不疲。
不平凡的午后,我们带着慌张,带着疲惫,暂时将中考前沉闷的复习抛至脑后。
把我们四年的初中时光定格在这小小的八寸天地。
“嘿,你的头发有点乱
”你转过头,惊愕地看着我。
因为那件小事,我们曾深深地将对方讨厌,发誓,永远也不理睬对方。
“我来帮你弄吧
”我俩相视一笑。
我来帮你弄吧,把以前一切的不愉快全都丢出记忆,没有白眼,没有刺耳的嘲笑声,有的是青春最原始的样子,阳光下,我们的心情格外透明。
平日不修边幅的男生在校服的映衬下,闪耀着你们比阳光更为灿烂的青春。
你们在篮球场上无尽挥洒的青春,你们在数学难题前的用于钻研,你们在楼梯口一手夺过女生手中的重物„„虽然嘴上一直说着,“这女人呐”。
可还是让娇小的女生站在前排。
这些很容易被大家忽略的小细节,被敏感的我一个个的拾起,刻上仅属于今天的名号,永远紧紧地锁在记忆的仓库里。
“站好,快给我站好
”班主任严厉如常,不知是被我们的热闹给气坏了,还是不舍得自己教导了四年的学生,我发现分明有一丝晶莹在她的眼角闪耀,那应该是泪水吧
大家直直地站好,看着那个小小的圆,喊出仅属于初三五班的暗号——茄子
瞬间的表情定格,或可爱或怪异,思年时光就在这一刻定下了最美丽的画面。
很多年后,很多很多年后,当我们都穿上了高跟鞋,烫上卷发,画上浓妆,当他们都穿上西装,意气风发,甚至到大家白发苍苍的时候,大家是否会记住这一天
在这一天里,我们为四年初中时光写下了最完美的句号,仅属于青春的句号。
为什么大家的眼角闪着泪光
不要哭,请大家不要哭,即使很多年后,很多很多年后,我们依然后记住这一天,记住这一个个微乎其微的细节。
平凡的上午,天气晴朗,云朵玩着无聊的游戏。
不平凡的上午,我在考场里用我的笔,写下了大家会“永远记住这一天”,这个永恒的承诺。
记住这一天六十二年前的五月八日是极不平凡的一天——对于欧洲人民来说至少即是如此。
六年的山河破碎,风雨飘摇,终于可以用一个人的食指和中指所组成的角度来替代。
战争这个怪小子纵然驱走了张伯伦首相所渲染的“整整一代人的和平”,却终究逃不了正义方的手掌,在动摇了全欧洲的经济及社会格局后,被德国元帅邓尼茨亲手交出的佩剑斩断在坟墓里,欧洲不再哭泣。
记得那一天,英国首相丘吉尔陪着英王和上、下议院的大臣们,在白金汉宫的阳台上接受了大不列颠人们的欢呼;记得那一天,阴沉的下着绵绵细雨的红场上响起了雄壮的国际歌,克里姆林宫的广场前,斯大林起着战马,全红场的“乌拉”声响彻整个莫斯科;记得那一天,美国人民带着黑纱沉痛地哀悼罗斯福总统,悼念这位坐在轮椅上不屈的反法西斯斗士;记得那一天,“自由法国”的领导人戴高乐在巴黎举行了盛况空前的大游行,那个显赫一时的海军元帅邓尼茨低下了高傲的头。
这一天,对于全世界人民的意义是多么的巨大。
他们从欧洲上方笼罩着的一片战争阴云中解脱出来,从法西斯和纳粹独裁的严酷统治的枷锁中挣扎着挣脱出来,他们那一张张被战争苦难所侵蚀的削瘦、阴郁的脸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和平鸽衔着橄榄枝抛向鲜花盛开的欧洲大地,展现出来的是战后人们对于热爱和平的迫切渴望和追求。
六年的战争残酷又无情,独裁的统治压抑而沉痛,国家的沦亡悲凉又无奈,记得欧洲盟军总司令艾森豪威尔说过:“战争的每一天都是那样的漫长和等待。
”可是人民的鲜血不会白流,奋起反抗和遍布全欧洲的游击战争,人们不懈的努力与反击,终于请来了久违的胜利女神。
曼哈顿自由女神像手举的火炬所传递的博爱、自由、平等、民主终于来到了。
记住这一天吧,正是“这一天”让我们明白了和平与自由的空气是多么的可贵,正是“这一天”给我们带来了对未来美好的憧憬与新的希望。
让我们记住这一天——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日,正视历史,珍爱和平。
记住这一天有些日子,便如手中静静流淌的细沙,默默在指间流淌;而有些日子,却日此不同凡响,承载着梦想,让我们永生难忘。
我们应该记住这一天:2003年10月23日那天,酒泉卫星发射中心人来人往,空气中凝聚着兴奋、紧张与期待。
从远古的嫦娥奔月,到敦煌的飞天,千百年来,探秘蓝宇,飞向天空一直是中华民族的梦想。
今天,这个中国人盼望已久的梦,将在酒泉发射中心,在中国人的祝福声中实现。
航天英雄杨利伟,将这千古之梦带上了太空。
我们从电视中看着自己水蓝色的星球,看着五星红旗在太空中飘扬,我们的心沸腾了,我们的血沸腾了。
记住这一天
“神五”承载着全中国的梦想,起飞
我们应该记住这一天:2004年8月28日山海掩映,阳光璀璨,这座具有5000多年的雅典古城,今天正在进行着异常激烈的百米跨栏角逐。
运动场上,中国健儿——刘翔,用它惊人的速度,跨过一道道坎,披着五星红旗,站上了领奖台。
“12.91”的成绩传遍全世界,第一个中国人,不,应该是第一个亚洲人,打破了传统的魔咒,将这枚金牌揽入怀中。
记住这一天
中国的奥运史因为刘翔而改写,他的夺金,实现了奥运金牌零突破的梦想。
我们应该记住这一天:2007年6月16日经历了四年的风风雨雨,我们笑过,我们努力过,我们奋进过。
课间小诵,午休默读,晚上狂补。
图书馆留下我们青春的足迹,书城留下我们蓬勃的倩影。
为办校刊,我们就地取材,实地考察,不达目的不罢休。
举行义卖,我们走街串巷,磨破嘴皮子,换来了金子。
大队竞选,我们榜上有名,一曲曲动人之作捧得金奖归,美术绘画,知识竞赛我们随手拈来。
而如今,“6月16日”,我们将承载着属于我们自己的梦想之帆驶入人生的考场,高手如云,我们不怕,因为,我们努力了,不是吗?我们自信,我们不败
就让这个难忘的日子伴随着我们,走向新的驿站,攀登新的高度。
4年的时光,把记忆留下,殷切的叮咛,把关怀留下,而在这个难忘的日子,我们绝不会将梦想留下
记住这一天,我们沉着应对中考,努力实现自我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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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从哪些选材
话题作文的选材 1、 确定话题中心 中心就是作者在文章中表现出来的观点、看法、态度、想法等等。
首先,想好自己在要写的文章中表达什么样的思想、观点或说明什么问题,也就是要明确自己所要表达的主题。
其次,确定的主题要有积极意义(有启发教育意义,从中受益),并且是读者需要的。
再其次,确定的中心要有作者自己独立的看法,新的见解。
第四,中心要单一、具体。
第五,文章中心要突出明确。
第六,确定中心要考虑作文的时间、篇幅的长短等方面的限制。
2、围绕中心选材 材料是为突出中心服务的,要想准确表达中心,就必须选择那些最能表达文章主题的材料。
在表达中心的事例确定以后,要紧扣中心构思、叙述,切忌横枝蔓叶。
3、选材要典型 选择出来的材料要有典型性,要有说服力。
一是新鲜的,或是老题材角度新的,而不是老掉牙的。
二是内容要曲折的——一波三折,而不是平板的。
三是能以小见大的,而不是空泛的,四是视角广阔的,不是局限于家庭、学校的。
4、选材要真实 ①注重平时的积累。
一要做个有心人,观察生活,记录生活。
二要广泛阅读,精心摘录。
三要扩大自己的生活范围,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活动。
②选择熟悉的对象 ③记叙文内容要具体 三、话题作文的表达方式 1、以记事为主的记叙文 ①要选择有意义的事来写,使人读了有益,文章中心才会明确、突出。
②要把六要素交代清楚。
③要把事情的主要部分写具体,才能给人留下完整而深刻的印象。
2、科幻体 科幻体,顾名思义,就是以一定的科学知识为基础,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想像的空间。
科学幻想重在幻想。
而幻想不是描写现实,幻想可以指向未来,也可以幻想古代。
科学幻想的内容要有一定的科学依据,符合科学规律,不是胡思乱想。
3、童话体 童话的特点有四个方面:第一,故事完整,有头有尾。
曲折神奇 。
第二,人物形象功能特异,性格鲜明,有强烈的教育意义 。
第三,多用幻想、想像、拟人、夸张手法,幻想只以现实为基础,却创造出超现实的童话世界。
拟人是对非人的人化,却有超人的强大力量。
童话中的夸张比一般作品更神奇,更强烈,更有超自然的威力。
第四,通俗、生动、活泼,具有儿童情趣。
四、话题作文的创新 1、思路要新 从有新意、有创见的角度去观察生活,发现体现时代精神的事物,挖掘出它的本质意义,作文就会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2、选材要新 童心最可贵,童趣最可取,用一颗颗经过熏陶的心去发现美、捕捉美,用一颗颗纯真善良的心去揭露丑、抨击丑,才能在风雨中磨练成材。
选材新的前提是真实,不能编造作假,无中生有,更不能改头换面,移花接木。
3、表达要新在作文时,首先要做到“我手写我口,我手写我心。
”这样的作文往往感情真实,让人信服。
在新的世纪里,作文也要进入新世纪。
作文要有创新精神,要想别人之不敢想,写别人之不敢写,只有这样,才能写出符合时代意义、角度新颖、构思精巧、具有创新精神的作文。
作文《我也追星》
我也追星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敬的名人。
这些名人,可能是伟人、专家、学者……当然,我也不例外。
我心中崇敬的名人,他就是贝多芬…… 贝多芬,全名路德维希·凡·贝多芬(1770-1827) 是十八世纪后年叶以来世界最著名的德国音乐家。
1797年后,贝多芬患了耳聋病,病情逐年恶化。
对一个音乐家说来,再没有比这一打击更沉重的了
虽然他失聪,但是他于 1803年完成的《第三交响曲》,说明他没有放弃他深爱着的音乐事业,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正是我崇敬他的原因。
贝多芬是人类艺术上最伟大的创造者之一。
他一方面有着卓越的音乐天赋、炽热的叛逆气质和巨人般的坚强性格;另一方面他那百折不挠的意志和对社会的责任感而产生的崇高思想,形成他作为音乐家的特殊品质。
他通过自己的创作,特别在他的九部交响曲中,反映了那个时代伟大的人民运动和最进步的思想。
他以时代和个人的命运为题,他的九首交响曲像珍珠一样永远闪闪发光…… 我崇敬他的叛逆气质,崇敬他的坚强性格,崇敬他那百折不挠的意志,崇敬他对社会的责任感…… 贝多芬,我心中的明星…… 我也追星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美好愿望,而我现在的愿望是追星。
我在四年级的时候,还没有对电视有什么大的兴趣,只知道看电视看一些内容和一些打斗的情节,什么人都不知道。
有时候,别人在聊天说起一些明星的什么事情的时候,我根本就插不进嘴去。
偶尔听见人们在谈论什么明星扮演什么角色,动手演技怎么高明。
渐渐地我听得有点动心了喜欢了。
后来,我也喜欢上了一些电影明星。
简直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了。
现在,我最喜欢听林俊杰唱的歌曲《江南》。
就是这一首歌曲,让多少人入了迷
现在只要我听见有人在谈林俊杰的一些新闻消息,我就特别感到来劲,而且,我对于他的一些生辰八字什么的都了解得一清二楚。
晚上,休息的时候,我打开电视机就会找到娱乐频道收看娱乐新闻。
真是好得很,每天都有他的报导。
看来他现在红得很。
我看到他的消息,就会激动不已,就会觉得高兴。
有时电视里还会播送他的一些其他歌曲,我也会倾心去听。
如果我有什么烦恼的事情,只要听一听林俊杰唱的歌,我就会高兴了,忘记了一切烦恼。
记得我在一次睡梦中还梦见了林俊杰。
那一次,我好高兴,笑得出了声,后来我还高兴得笑醒过来。
而且这一个梦至今还记得。
这一个梦让我终身难忘。
现在,我是一个追星族的成员,我真希望自己能够与心中的明星面对面地交谈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敬的名人。
这些名人,可能是伟人、专家、学者……当然,我也不例外。
我心中崇敬的名人,她就是居里夫人…… 居里夫人天下闻名,但她既不求名也不求利。
她一生获得各种奖金10次,各种奖章16枚,各种名誉头衔117个,却全不在意。
有一天,她的一位朋友来她家做客,忽然看见她的小女儿正在玩英国皇家学会刚刚颁发给她的金质奖章,于是惊讶地说“居里夫人,得到一枚英国皇家学会的奖章,是极高的荣誉,你怎么能给孩子玩呢?”居里夫人笑了笑说:“我是想让孩子从小就知道,荣誉就像玩具,只能玩玩而已,绝不能看得太重,否则就将一事无成。
” 1903年12月,居里夫妇和贝克勒尔一起获得了诺贝尔物理学奖。
在镭提炼成功以后,有人劝他们向政府申请专利权,垄断镭的制造以此发大财。
居里夫人对此说:“那是违背科学精神的,科学家的研究成果应该公开发表,别人要研制,不应受到任何限制”。
“何况镭是对病人有好处的,我们不应当借此来谋利”。
居里夫妇还把得到的诺贝尔奖金,大量地赠送别人。
这就是居里夫人,一个淡泊名利的人,一个简朴的人,一个无私的人,一个伟大的人!!看到这个题目,我犯难了:我可不是狂热追星组哎
不追星是可以,作文不写不行,怎么办呢
在脑海中搜索搜索吧
看着书包上挂的饰物、挂件,突然灵光一现——追他好了
他是谁
给读者们一点线索吧:凌乱的黑发,皎洁的眼神,翘翘的鼻子,矮矮的个子,戴一副黑框大眼镜,系着红领结,手腕上戴着手表,永远的白衬衫、蓝外套、吊带灰短裤、白袜子和特大号红白球鞋。
此人极不安分,总爱跑来跑去,像穿梭在水中的泥鳅似的。
对于身边簇拥的一堆小学生总露出无奈的表情——他自己不也是个小孩吗,怎么会这样看待同龄人呢
我们先不下定论。
大家应该早就猜出他是谁了吧
对,就是他——关东的名侦探,江户川柯南
(插句废话:是动画片里的~~) “江户川柯南
为什么他的姓和日本著名小说家江户川乱步相同
为什么他的名字和英国著名小说家柯南·道尔一样
”因为这是假名呀
柯南的真实身份是高中生工藤新一,在与女朋友毛利兰约会的时候发现可疑的黑衣组织,由于观察太入神了,被黑衣组织发现并灌下毒药。
不料新一并没有死,却化身为六岁的小男孩
于是结合两位侦探小说家的名字,自命名为江户川柯南。
以前的好朋友阿笠博士将他寄养在不知情的小兰家中(运气太好了~)。
小兰的父亲毛利小五郎是个蹩脚侦探,没神经、没头脑,常常自以为是,是个自大狂。
起初他看柯南十分不顺眼,抱怨要照顾这么一个小孩,然而当他见到柯南的一大笔抚养费,立刻改口说,这个孩子多可爱啊,哈哈哈哈……还是个见钱眼开的家伙呢
于是,新一的新生活,就以柯南的名义在女朋友家展开了。
每次毛利外出办案,柯南总吵着要跟去——当然啦,他不去,我们看什么
毛利当然很不情愿,而且这个小家伙总爱私自行动,弄得别人头大,他自己又总要挨毛利的拳头。
不过作为侦探,当然要观察出事现场的状况啦
地毯上的花粉、照片上的时钟、电梯按钮上的痕迹和嫌疑人的每个细微动作,都瞒不过柯南的眼睛。
一次,毛利接到绑架案后火速前往现场,在与罪犯的电话中听到被绑架的孩子说那里有好大的鲸鱼、烟囱,还有很多的螃蟹。
毛利带着大队人马四处寻找鲸鱼、烟囱和螃蟹,去了水族馆,去了工厂,去了买小饰品的街道,都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而柯南无意中发现天上飞过某厂商的广告,是由鲸鱼行的热气球携带飞行的。
他顿时开窍,推算出通话当时鲸鱼的位置,果然找到了一栋从侧面看非常窄,就像烟囱一样的建筑。
按照相对位置,柯南登上另一栋大楼,在观光电梯里望下去,露天的餐桌椅就像一只只的白色螃蟹
最终,柯南在这栋酒店大楼的门口,发现的被绑架的孩子和罪犯。
我不禁佩服起柯南敏锐的观察力与判断事物的直觉来。
他的思维能像网状扩散、拓展,不局限于线索中的字眼,而是联系到孩子的目光中与这些字眼有关的事物,结合实际与猜测,做出准确判断。
柯南的行动十分有计划性,因此看到的所有情况能与猜测完全符合,条理清晰。
若是这些优点我也具备,把它们应用到班级管理与学习安排中……看来得努力才是
而在一剧场版中,柯南不但观察到了细微的线索、研究过了人们的行动,还十分勇敢地含着一口气潜下海去解救被重物困住的小兰。
然而把空气送给小兰后,他自己的脚却被夹住了,小兰在迷糊状态下将他看成了新一,把空气送还给柯南,柯南才得以脱身。
也许只有情侣间才会有这样的默契与心吧
柯南立刻卸下自己的背带(伸缩功能),绕在一根大柱子上,拉起重物。
而毛利此时也已赶到,救出了小兰。
在遇险时刻临危不惧,愿意冒生命危险解救他人,还能机智地想出办法,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啊
但是,一个孩子的话,谁会认同呢
谁又会相信,一个孩子有那么大的能力呢
柯南每次破案,都是利用阿笠博士为他发明的手表麻醉枪瞄准毛利小五郎,发射,再利用蝴蝶结变声器模仿他的声音,把真相说出。
谁知毛利又是个厚颜无耻、大言不惭的家伙,虽然觉得怪怪的,还是把功劳往自己身上揽。
对柯南很不公平,可是却帮了他隐瞒自己是身份。
虽然如此,柯南还是积极地破案,不存有一丝私心,不愧为敬业的好侦探
虽是虚构人物,但柯南的观察力、联想力和他的条理性,他的常识和他的爱心,他的“事业心”(可以这么说吧
~),都是最值得我“追”的。
柯南,是没有偶像的我所“追”的闪耀的“星”
读后感--《金角鹿》
金角鹿 “放
” 短促突兀,刚硬凶恶。
爆破音,像脆雷,盖过湍急水声,在河谷回荡。
浑身一震,绝对是三四百斤的大家伙。
以前曾遭遇此情境,母野猪黑铁塔似的横踞路上,冲来人一声暴吼,意在喝退入侵者,叫小野猪四散逃避。
声势虽大,不把它逼入绝境,它不跟你拼命,毕竟是带娃儿的母亲。
静待片刻,山林重归寂静。
走了,迅捷无声。
这是它的家园,早预设了逃生通道。
糟糕,野猪是狍和鹿的伙伴,各自以其灵敏感官发觉天敌,及时报警。
这声吼等于拉响警报,方圆数里的动物纷纷走避。
我们此行是专门来听鹿鸣的。
马鹿在白露前后“开声”,持续二十余天。
今日秋分,能赶上鹿鸣的尾声,得多走上三五里,才能避开这声吼的影响。
我二十三岁来长白山,曾亲耳听到过马鹿在林缘角斗的咔咔顶架声。
我五十岁再来,在险桥峡谷,向导让我看一根冷杉倒木,它是被一个老猎手砍倒的。
猎手事先算好树倒的方向,然后距地面五尺处砍倒它,让另一头准确地架在十五米开外的石头上,使整根树干距地五尺横担空中。
干这件事的猎手想得十分长远:三十年后,冷杉树干上会长出长松萝,獐子最喜欢吃长松萝。
那时候,他的孙子长大了,可以在这棵倒木上下套套獐子,取麝香卖钱,獐子学名叫原麝。
可是,三十年不到,由于盗猎猖獗,獐已灭绝。
长松萝是长在松杉类树木上的寄生植物,称“森林胡须”,丝状须长一至三米,垂挂飘荡在原始林中,是森林保湿的天然标志。
由于森林过度干燥,长松萝也大面积消失。
那个猎手万万没想到,人类造孽报应会来得这么快。
獐毛皮灰棕,在长白山鹿科动物中体型最矮小,生活隐秘,极难发现。
“它和梅花鹿都灭绝了,体型最大茸角最值钱的马鹿有指望吗
”向导的言之凿凿打动了我,太想看到野生世界中的马鹿了。
虽已进山,仍半信半疑。
前行数十步,向导在林下阳坡找到一个由碎干枝落叶枯草铺成的浅卧窝,澡盆大小,头南尾北,窝底巢材被压得扁平坚实,摸上去热乎乎的,超大的野猪妈妈,怕有小五百斤。
不由心生惧意,刚才真悬,在人家门口,等于鬼门关。
一旦惹毛了它,老虎都得让三分。
幸亏猪娃们已长到八九十斤,个个机灵精干,逃窜如风,野猪妈妈才卸下负担。
否则,将看到一头状若疯虎的黑家伙闷头直撞上来,让我们尝尝它短粗獠牙和巨大冲击的滋味,它能毫不费力拱倒一堵土墙。
打量四周,几株大云杉拱卫着这张卧榻,四周还横七竖八分布着小野猪的铺位。
刚才,这一家正在秋阳下鼾声大作,却被我们给惊着了。
真想对这个森林女王说声“对不起”。
翻过山坡,眼前一片静静水洼,嗬,后院浴场,野猪太喜欢泥浴了,每天长时间腻在泥水里。
附近还应该有游乐场、蹭痒树和觅食场,好一片丰饶舒适的野猪家园。
绕水洼一周,除了一处处可爱的野猪泥浴卧迹,还有多处狍子的小巧足印,它们来此饮水。
狍蹄迹铜钱大,双蹄像两粒大葵花籽,秀气精致,透出股俏皮劲儿。
哎哟,湿泥中出现一行马鹿蹄印,哇,确实是马鹿印。
蹄印小碗大,轮廓像倒置心形的图案,双蹄瓣顶端略圆钝,似两颗大南瓜子。
由于体重大,蹄印深,显露出威风十足的林中大汉风范。
向导是个采蘑菇老人,跑山四十年。
一眼看出这是头发情期的大公鹿,四百斤往上,饮完水直奔求偶场。
那是长白山北坡最古老的求偶场,去年他还听见马鹿牛吼般长叫。
于是跟鹿迹北行,有它带路,不愁到不了那个深山仙境。
发情期目空一切的大公鹿,在角斗中杀红了眼,见什么撵什么,连误入领地的熊也不放过。
向导说,早年每逢秋季,山上闹哄哄的。
呦呦鹿鸣此起彼伏,鹿角撞击声响遍山林。
偶尔,还能看到大角鹿互相追逐的身影。
十九岁那年,也是这个季节,日头刚卡山,他看见一群小公鹿翻过山梁,个个头顶油亮亮的叉角,像一片落光叶子的小树丛。
晚霞映照下,仿若五彩斑斓秋叶海洋中且沉且浮的珊瑚群。
那群初涉情场的小公鹿统统被凶悍的大角鹿赶出场外,可它们被公鹿的挑战长啸和母鹿的发情气味撩拨得血脉贲张。
观摩种群繁衍大戏的它们,长久地围着求偶场打转,频繁鸣叫,互相顶架,为将来真正的角斗做准备。
这里植被繁茂,水流充沛,是马鹿的世外桃源。
然而四十年过去了,经历一次次盗猎,这里变得如此安静,当年那群茁壮的小公鹿有后代留下吗
这座马鹿求偶场还会响起鹿王的威吼吗
这座山林是马鹿种群艰辛生存史的见证。
其中每一个场景、故事、细节,包括注脚,我都视若珍宝。
途中歇脚时,向导给我讲了一个鹿王的故事: 三十年前,有个林场场长家办喜事。
周围村屯的五个成名猎手不约而至,这五个人平时互不服气,行猎中还暗地拆台。
这回坐同一酒桌,三杯酒下肚,彼此口出狂言,公开叫板。
最终相约第二天一起上山,枪杆子见真章。
进山不久,小径上现鹿群新踪,其中夹杂一头大公鹿两碗口大足迹,是鹿王和它的妻妾群。
望着雪中刨食痕迹和枯木上啃去大半的桦树瘤,猎人知道,雪中觅食鹿群且行且停,很快能和他们会面。
于是,一字排开,持枪跟进。
公平起见,谁见谁打,比眼明枪快。
鲁炮抓阄居正中,走小径稍占便宜,雪薄步轻,先听见鹿打响鼻。
吐噜噜噜噜——觉察危险临近,鹿表达不安并发出警报。
事不宜迟,面前有截枯树桩,鲁炮一脚踏上去,扫到一群灰褐鹿影疾快散开,奔入密林。
小径上只剩大公鹿,它炫耀般昂头仰脖,高抬四肢,睥睨一切地颠颠小跑。
后臀闪动着两团雪白臀斑,一双大叉角摇曳生光,它在吸引猎人,掩护众母鹿脱逃。
好手打鹿不打背后枪。
子弹自后臀贯入,易打炸膛,粪汤外溢,脏内脏丢手艺。
仓促间只能朝后脖颈开火,子弹穿喉,但鹿在颠动,瞄准太难。
想到身边强手环伺,只好一试。
念头及此,鲁炮已出枪——砰。
砰,砰,砰,砰,另外四枪几乎响在一个点上。
鹿应声跄倒,随即挣扎起身,摇摇晃晃逃跑。
大伙儿追到鹿跌倒处,雪地上遗几星血迹和一绺碎毛。
大公鹿中右胁,右边的位置应该是被姜炮打的。
另四枪全走空。
蹄印拐入密林深处,猎手们穷追不舍。
白雪上大滴血迹渐多,陈炮指了指一处雪地留痕,鹿吃雪了。
失血后口渴,估计走不远。
众人打起精神,踏雪声响彻森林。
忽然,一切安静下来,猎手们一动不动,瞪大双眼,呆怔怔看着前方。
二十米开外,鹿倚树站立。
这回看清楚了,这是头八叉角公鹿,高大雄健,足有五百斤。
它目光有些涣散,枪伤在右胁,血淋淋一条弹痕,弹丸豁开肉皮,深深犁出一尺长伤口。
但是,让猎手们惊心的不是鹿,而是它右前足蹬着的那棵一搂多粗的倒木。
外行人看不出名堂,在猎手眼中,倒木中段底部低凹处,杂草后面,现乌黑洞口。
洞口四周,凝结一层厚厚的霜花。
霜花银光烁烁,条条缕缕向四周延伸,那是洞内大动物散发的热气与洞外冷气寒凝而成。
熊仓
他们个个是掏仓打熊的老手,此刻却心口冰凉。
猎行老话:正打熊,旁打猪,后打虎。
猎手们与熊相距二十米,很难一枪击毙冲锋极快的怒熊,装第二弹根本来不及。
所以,掏熊仓打熊,掌枪的主射手身后必须配备第二射手立即补枪,为的是保证猎事成功,同时保护主射手不被熊伤害,此乃猎行铁律。
局势逆转
刚才还在开枪打鹿,现在反过来了,鹿要借熊伤人。
危难当头,必须心齐。
心齐,五条枪是精准的五连发。
心不齐则犯大忌,会出人命。
身处险境,只有打破隔阂,速定主副射手,才能应对险情……可危机从不等人。
咚、咚、咚三声爆响。
大公鹿陡地抖擞精神,奋蹄猛跺倒木。
那是棵干透的橡树,山里人叫响木。
坚蹄跺响木,似重锤敲响鼓。
猎人个个心头剧震,五条枪齐齐举起。
熊紧贴倒木掏洞,又称假性冬眠,洞顶响震,立即惊炸。
它天性护巢,见门口人来,顿时火冒三丈,径直扑出。
猎人在危急中偏生私心,全指望别人打头枪,若打不倒,自己补第二枪保命。
于是当熊吼叫着扑来时,五条枪均未打响。
一切发生得太快,只两三秒,怒熊挟风而至,居中的鲁炮被巨力打翻。
熊当即压上,恶狠狠撕咬,熊低吼和人惨叫响彻森林。
人命关天,四人掐着枪围着战作一团的熊和人打转,却不敢开火,怕伤人。
眼睁睁看着人一动不动,熊飞身翻过倒木逃走,才凑上去。
拽起昏死的鲁炮,急察伤势,全身不见一丝血迹一道伤口,只棉衣被撕烂,绽出大团棉花,原来这是头二十岁往上老得掉光了牙齿的熊爷爷。
老秋时,熊全身要储存十五厘米厚的脂肪层,才能安度六个月冬眠期,为此夏季就开始猛吃增膘。
老掉牙的熊咀嚼困难,膘情单薄,注定活不过这个冬天。
再回头找鹿,早已不见踪影,雪地上徒留下一行大步流星奔逃的踪迹。
鹿王盛年斗群鹿获得交配权,又守护群妻生产育儿,智力胆色果然超群。
它知道领地内有熊筑巢,亦知熊威力及习性,生死关头惊熊出巢,打败猎人。
四人轮流架着散了架的鲁炮下山,心头都压着块沉甸甸的大石头。
真窝囊,半辈子打倒猎物无数,没承想败在一只挨了枪子的伤鹿和一头老掉牙的熊手下。
平时个个自认好汉,可关键时刻露怯,骨子里个顶个是怕死鬼,哪像个真爷们儿
这事如果传出去,保准让大伙儿当笑话讲二三十年。
晚秋,原始林最生机勃勃的当数五颜六色的蘑菇。
随处可见的牛肝菌是最大的一个种类:红艳艳菌盖布满鳞片的血红牛肝菌,通体金褐的绒盖牛肝菌,高大醒目亮黄色的厚环粘盖牛肝菌,菌盖似撒满面包渣棕红色的虎皮乳牛肝菌,暖橙色的网柄牛肝菌。
另一种吸引人的是长在倒木上的橙黄的亚侧耳,老百姓称为冻蘑,经深山水土滋养,个个肉厚盘大,小碟子似的行行排排,倒木上仿佛开满明艳艳的黄花。
路边还有形成各种蘑菇圈的花盖菇,半米高的高环柄菇也是深山一景,在低山带十分罕见。
可惜此行不是寻菇之旅,不然还会寻见红哈蟆菌(毒蝇鹅膏菌)等美丽菌类。
向导忽然往林间拐去,前边的大树上长着一坨白玉似的猴头蘑。
从未见过这么大的猴头蘑,脸盆大小,洁白润泽,菌须上挂满露珠,一团夹杂湿气的浓郁菌香扑面而来。
可惜,蘑菇的侧面被什么动物咬了一口。
向导指指树下,清清楚楚的马鹿足迹,这里是马鹿的势力范围。
脚下铺满落叶的小径模糊难辨,时不时见棕黑色纤细灰喇叭菌与鹿迹相伴,这是条百年鹿径,也是猎手的行猎小径。
在人迹罕见的深山老林,分布着许多这样的荒僻小路,尤其在人类难以攀登的山涧陡崖,通往涧底的小径时隐时现,那是昔日鹿群下涧饮水踩出的小路。
早在人类进入深山之前,众多兽径早已遍布山林。
和人类社会一样,各类野生动物都有自己的领地和行走路线,像熊径、狼道、狍路,连野鸟都有鸟道和领空,其中包括巡猎、觅食、饮水、求偶、逃生等路线。
同时,它们还有公共社区和交通网,如洗浴场、游乐场、草场、迁徙之路。
马鹿高大行健,活动区域大,是动物界的开路先锋。
鹿群走过之后,野猪、狍子、青鼬、狐、熊、虎等动物纷纷利用,逐渐踩出小道。
后来人类进入山林,沿着这些兽径进入大山深处,采参行猎挖药伐木,动物被赶走或打光,兽径变成人行小道。
嗞唷唷呦——唷呦——呦——嗞哞啊——哞噢——噢——噢嗯哦啊——噢啊—— 远方蓦地响起一声曲折悠长野性四溢的神秘叫啸;一阵疾风中林海松涛的持续奏鸣……我惊呆了,用全部身心去聆听那昼思夜想的长调,它来自原始林深处,在落日前的宁静时刻,仿佛有谁把嘴唇凑在一段弯曲的空心木或一根雕镂的兽骨笛上,吹出一曲北方森林的灵魂乐章。
那是一头站在树荫下的雄伟公鹿,举头向天,全身被一口深长的气息紧绷,粗大的脖子、宽阔的胸膛和抽紧的小腹连成一线,把狂野叫啸送上天空。
眼望发出长啸的南方,我不由自主翕动嘴唇,默默练习那曲曲折折的叫声。
它在距我三华里的某处,精力充沛,每隔一两分钟就叫一声。
正等它再发声时,东北方向,又响起一声雄赳赳的拖长啸叫。
又一头雄鹿
它在回应对方的挑战,叫声毫无惧意,直接干脆。
听声音,它离我更近,两华里不到,连叫声结束后的粗重喘息都听得清。
有了新加入的叫声提醒,我索性随着它的叫声,小声完整地叫了一遍。
没想到,这起伏的旋律中有种魔力,一下子把人带了进去,不由忘情打开胸腔,放声长啸起来。
好一场酣畅淋漓的畅叫,想必我与雄鹿有共同的渴求,全身心融化在叫声里。
于是,三头雄鹿,两真一假,在不同方位,相距数里,此伏彼起,你唱我和。
估计我这头“雄鹿”叫得最卖力,鼓胸膛,憋足气,抻长脖,张大嘴,尽全力吼出壮阔鹿歌。
《在乌苏里的莽林中》的德尔苏·乌扎拉听过老虎笨拙地学鹿叫,诱其前来捕杀。
可怎么听都不像,还是憨犷虎声,逗得老头直乐。
我比虎幸运,因为灵魂中有鹿,早化身心急火燎的雄鹿,用叫声与马鹿互通心曲。
最初的惊喜过后,我开始边叫边揣摩鹿歌含义,渐渐悟出鹿歌分三个声部:声音初起乐段尖细婉转,分明是一种切切倾诉,小男孩难为情的悄语低咛,羞怯中带点埋怨,娓娓细述对母鹿的长久思念。
长长的呦呦声渐上扬,声息绵绵,道出难以掩饰的渴求,表达开始大胆炽烈:来吧,快来相会,和我相爱,幸福在等着我们。
传达出它的殷殷相邀。
当婉转起伏的低吟响起时,转入饱含深厚力道的第二声部。
持续低沉的叫啸放宽并高昂,霸气毕露,牛吼般宏大且具坚实的金属声,是豪气万丈的自我宣言:我是身经百战的角斗士,胸宽体阔,正值黄金年龄,强大犄角能撞碎山岩,蹄声震动大地,能同疾风赛跑,飞身跨越山涧,众多公鹿败在我的脚下。
我拥有水肥草美的领地,养育数不清的子女,我将保护你和孩子生活平安。
随着叫啸渐渐达到顶点,达到第三声部高潮。
它释放出全部气力,宽幅声波像一面无形巨旗,声震四野,直冲云霄,汇成傲视群雄的天地告白:这里是我世代相传的家园,我将打败所有对手,拥有年轻的母鹿群,把热血和生命传给后代……收尾的啸声又转深沉重浊,谁敢来,敢吗
来受死吧。
以直通通的威胁性咆哮结束,再次强调自己走向王者巅峰的决心。
一遍又一遍,反复琢磨猜想体会,最后凝成一句直白的表达:我不是普通的鹿,我是伟大的鹿王
听到这叫声,对手们纷纷不战而退,母鹿们蜂拥而至。
如果出现另一头实力相当的骄横公鹿,一场角斗旋即展开。
“刚
”大力撞击似原木相撞,森林为之一震。
公鹿角斗是北方森林最火爆酷烈的战斗,角斗声惊天动地。
两头公鹿似蛮牛抵角撑地,全身肌腱条棱凸起,血红鼓睛,狂喷鼻息,巨角扭绞,劲蹄蹬踏,草皮四溅。
两头发狂公鹿拼死恶斗。
寒暑秋冬,等的就是这一天。
不怕硬角被撞碎,眼睛被戳瞎,腿骨被顶断,心窝被刺穿。
每十头参战的公鹿,总有两头致残,一头死亡。
年轻战鹿精壮旺盛,癫狂。
战斗间隙,鹿喜欢去泥滩凉一凉滚烫的身子,稀泥浸漫肚皮,如抹上一层乌黑锃亮的柏油。
这些头次上阵的公鹿很可怕,不知疼,不怕败,只求生命狂放恣肆。
无论多暴烈的角斗,哪怕战鹿倒下,那些观战的美丽母鹿似乎无动于衷,只把目光盯在得胜长啸的鹿王身上,温驯地靠拢过去,贪婪地嗅闻鹿王散发大量荷尔蒙的爱液,宣告自己是鹿王的伴侣,急不可待得到鹿王的垂幸。
这样的母鹿多达二十头,群拥在鹿王周围。
鹿王细嗅每头母鹿,实则通过气味分析母鹿是否排卵,抓住只有两天的排卵佳期,及时交配。
西伯利亚通古斯族的一支玛涅格尔人,用一种长约两尺细木哨叫奥来风,能逼真模仿母鹿细锐的长声,引诱雄鹿来埋伏的地点。
女真人猎鹿也有哨鹿术,一直沿用到清朝中期。
两种鹿哨形状不同,前者尖锥状,微弯上扬,形似马刀;后者弯如月,管口粗大,形制与古战场上的号角相似,能发出公鹿般雄浑的低音。
两种号角都可与鹿对叫,诱唤鹿前来。
身处荒野,学鹿声与鹿呼应,是人生中极其珍贵的时刻,世间没有几人体验这样的幸福与狂喜。
叫啊叫,不知过了多久,那个急性子鹿知难而退,不再发声。
剩下我和远处那只鹿还沉浸在舒畅对叫中,直到向导把我从沉醉中唤醒。
“别叫了,来啦
”向导指向对面山坡的冷杉林,“刚过岗梁。
” 夕照洒在树冠上,冷杉林上层闪耀着明亮的金色,像燃烧的火光。
下层被山影笼罩,呈无边青墨色。
马鹿冬毛浓灰杂淡栗,与林影同色,难以辨清,直到一棵云杉的树冠轻轻晃动,才看见那对明晃晃大叉角。
远远望去,好似在海面远行的双桅杆,尽染余晖,灿灿生光,这是深山鹿王的华冠啊。
沁凉山风拂来,隐隐挟着杀气。
它来得快,转眼下至半坡,一半鹿角没入山影,时浮时沉。
文献上说,古萨满神帽上插着一对鹿角,角的分支多少决定萨满的品级,初级三,顶级十五,法力逐级递增,能通神并化身各种自然神祇为之代言。
古人造龙汇聚鳄首鹰爪蟒身鹿角诸野生动物最强大武器集萃,鹿角居头顶。
萨满崇尚鹿角的真正原因是:鹿繁殖在金秋,森林收获季。
雄鹿此时性事活跃无比,鹿王的鹿角象征繁殖与丰收。
萨满借鹿角化身精力无限的雄鹿,意即化身繁殖丰收之神。
回过神来眺望,鹿已下至沟底,身体隐在灌丛长草里,只见鹿角轻轻摇晃径直行来。
雄鹿凭叫声低沉雄厚展示实力,强弱立判。
想必它从我上气不接下气的破锣嗓听出,这是个外强中干的家伙,还想骗母鹿
所以打上门来教训一下这笨蛋。
眼见它汹汹而来,向导拽我一下,示意后退。
是呵,发情公鹿一旦暴怒冲锋,利角能穿透人身把人钉在树上,何况它是个罕见的大八叉,属鹿王级。
最大的鹿角高一米八,宽亦同,重三十六公斤,威武非凡。
暮色愈重,山影如墨。
公鹿仿佛全身没入水中,微微发白的鹿角依稀可见,高举两杆鹿角大旗直逼过来。
眼下,已感到它恣意张扬的杀气。
归途中,想起以往与马鹿遭遇的经历,那是在我最喜爱的散步小道。
二○○八年冬,见雪中有公马鹿阔的大蹄印。
自那时起,年年见它足迹。
于是,便有与马鹿蹄迹一同散步的乐趣。
又特意多次清晨或傍晚在山路徘徊,想跟它见面,一直未如愿。
终于在一个秋夜,去寒葱沟听林鸮夜歌,黑暗中与它遭遇。
那条山谷与散步小道隔一道山冈,我太熟悉了。
进原始林不久,前边传来哗啦哗啦拨动草木声。
听声音,这个大动物与我相距约十米。
惊愕中,前方又响起咚咚咚的大力跺地声,这是蹄类动物恫吓对手的典型行为。
马鹿
个头不小
夜色中,从黑黝黝树丛后传来粗重的喘息。
太近了,它随时会闯过树丛冲来。
一切发生得太突然,根本来不及反应,我僵立在原地。
过一会儿,又响起刮擦草木声,听动静,它正转身离去。
悬着的心刚放下,耳边响起哞的一声大吼,充满愤怒,声震四野,是恫吓声。
接着又是一声,又一声……它在吼声中渐行渐远。
野生动物夜视力超人类五倍,甫一照面已看清人形。
幸亏发情期已过,躲过一劫。
向导打断了我的回忆,在一列火山灰沉积的矮崖下,他面对崖壁感叹:“二十多年没来了……这山洞八成还能住。
” 手电光照中,见崖壁中间隐约有凹陷,其上覆一扇旧松枝捆扎的简易门,十分隐蔽。
不由大喜,这是他曾提到的狩猎洞。
急不可待沿崖壁裸露的树根攀爬上去,挪开小门,眼前赫然黑漆漆的洞口,心中不由欢呼:终于遇到一个完好的狩猎洞
深山中,我见过许多猎人搭建的半地穴式地窨子,可惜都由于年深日久塌陷,无法居住。
地窨子对我有种谜样的诱惑:一直想找个完好的简易居所住上几宿,最好有火炕,能深入体会猎人的日常生活与劳作。
同时由于猎人知晓猎物活动区域,会选择方便出猎的地点居住,我还能观察到野生动物影踪。
有一次,我找到一处建在石崖缝中的老窨子,从洞口厚积的苔藓层判断,怕有五十年了,没敢进去,担心有蛇窝。
这回定有收获。
粗看上去,里面的铁炉、工作台、搁架、烟道、木板床铺、储藏仓等一应俱全,只是全被厚厚积尘覆盖。
细看,洞壁上掏出一排放杂物的小方洞,分别摆放着油瓶、盐罐、碗筷、调料等。
靠边的方洞有纸盒,内有十几发子弹。
再看搁架,上面晾几根干鹿筋,还有一具风干的动物尸体,无头无脚,已剥皮开膛,干肉几乎贴在骨骼上,皱巴巴分不清什么动物。
乍看像狗,但腿细且长,个头亦比狗大,是半大的小鹿胴体。
当时,猎人把它当食物,拾掇妥当后放在搁架上待随时取用。
洞壁上挂一串干朽蘑菇,一碰即成粉末,还挂一副四叉鹿角和一捆未用过的钢丝套。
还有,炉子里满当当的劈柴,黑乎乎的饭锅,看不出颜色的铺盖,半袋子米,简直是个小型狩猎博物馆。
这一切引我好奇,也有重大疑问:洞主人似乎突然遗弃洞里的一切,一去不返。
什么原因让他匆忙离开,这可是个过日子的好手。
根据所有迹象判断,我是猎人离去后第一个进洞的人。
居里夫人传读后感
《居里夫人传》--读后感 近日重新阅读了《居里夫人传》,再一次为居里夫人的生命历程所震撼。
记得第一次看完这本书后就激动不已,自觉终于找到了人生的楷模,生活的榜样。
其实本人一向自恃颇高,很少敬佩什么人,但对于居里夫人,却是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折服了。
她的一生,对于我,有着太多太多的启示。
在我看来,这个本名玛妮雅•斯可罗多夫斯基的普通波兰女孩日后之所以会成为举世闻名的居里夫人,她的家庭、她本人的天赋以及她所处的那个时代都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居里夫人出生时,她的祖国波兰正遭受沙俄铁蹄的蹂躏。
知识分子的家庭背景(父母都曾担任过中学校长),赋予了她良好的修养和强烈的民族责任感,当然也将知识精英的聪慧和坚韧毫无保留地遗传给了她。
开明和蔼的双亲和五个孩子组成了一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
尽管沙俄施行严厉的殖民统治,但身为小妹的玛妮雅,还是幸福地度过了短暂的童年时光。
斯可罗多夫斯基夫妇的教育方式很值得我们今人借鉴。
他们从未对孩子进行过什么“启蒙”,而是放开手脚,让他们自由玩耍,去尽情地拥抱大自然。
居里夫人一生热爱自然、亲近自然,想必就是在孩提时代埋下的种子。
父亲虽然是一名颇有才华的理科教师,却从未刻意引导过孩子的兴趣,他甚至不让小玛妮雅过早地接触理科书籍,好让她在上学后能够全面地涉猎知识,从而逐渐找到志趣所向。
当然,他对于孩子们的学业还是非常关心,并且要求严格的。
至于母亲,则作出了巨大的牺牲,放弃了女校长的职务,全心全意地相夫教子。
在身患重病、家境窘迫的情况下,她仍旧若无其事地操持家务,不遗余力地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轻松愉快的家庭氛围,不让年幼的他们过早地承受心理负担。
由此,我看到了家庭的意义所在,它不仅是每个人成长的摇篮,更是一个塑造人的大熔炉。
因此,年轻夫妇若想为人父母,必须慎之又慎,因为从此他们的生活将彻底改变,他们要担负起一项重大使命——养育一个小生命,将他(她)塑造成一个“人”。
这可不比养猫养狗,父母的一举一动都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为人父母,责任重大。
我认为如果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决不可随便尝试。
毕竟,我们不仅要对生命负责,还要对社会负责。
斯可罗多夫斯基夫妇的教育是成功的,子女们不但个个成才,而且团结友爱,感情甚笃。
居里夫人和姐姐布罗尼雅间的手足之情尤为感人。
姐妹俩先后资助对方完成了大学的学业。
其谦让、奉献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我不由联想到报章杂志上的一些社会新闻:某家的兄弟姐妹为了争夺财产而对簿公堂,甚至大打出手。
在我看来,他们真该为自己的举动而忏悔。
要知道,大家是一母所生的同胞手足啊
理应好好珍惜这样的血缘亲情才对,为什么一旦牵涉到利益问题,就变得如此自私无情呢
他们为了一点蝇头小利,抛弃了生命中最可宝贵的财富,实在是得不偿失呐
作为一个独生子女,我真的非常羡慕玛妮雅的家庭,羡慕她与姐姐之间的那份无私真挚的亲情。
事实上,为了给姐姐筹措学费,年少的居里夫人饱尝了世态炎凉。
十七岁那年,她孤身一人背井离乡,去外省当家庭教师,一当就是六年。
这六年寄人篱下的生活,让她逐渐意识到了社会的复杂,人性的复杂。
失恋的痛苦经历,更教会她该如何选择终生伴侣,如何从本质上去认识一个人。
看来,“长大”的确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磨难是不可避免的。
。
整本书中,对我触动最大、也最具现实意义的是居里夫人在巴黎求学的那章。
她当时经济拮据,为了避免干扰,便从姐姐家搬到了一个阴冷的小阁楼上。
每天七点起床,学习到凌晨三点方才就寝。
冬日的巴黎寒风刺骨,一床薄被哪敌严寒。
于是,玛妮雅只能将所有的衣服都盖在被子上,甚至将椅背压在上面,以此来增加重量和温暖感。
仅有的一点生活费只够她终日以水果果腹,根本谈不上添置衣物。
她正是穿着打补丁的衣裙和垫着硬纸板的破皮鞋度过了在索尔本大学的求学生涯的。
看到这里,我真的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了。
现在的我,生活得太安逸了,以致于空有雄心壮志,却拿不出半点实际行动。
自订的学习计划哪回不是落得个虎头蛇尾、一纸空文的下场。
我实在很想拥有居里夫人拼搏奋斗时的那股子劲头,哪怕是三分之一也行。
但我清楚,有些东西看的时候心潮澎湃,热血沸腾;可放下书本,跑到外头教太阳一晒,那点所谓的“激情”便十有八九挥发掉了大半。
要是再耗上几日,肯定消失得无影无踪。
现在我算是明白了:其实成功的秘诀人人都懂,问题在于真正能身体力行、持之以恒的人只占少数;所以,成功者寥寥。
我若想成功,必须痛下决心,严格要求自己我只希望这次的“激情”可以持续地长久一些,但愿我能够尽快找到自我奋斗的动力。
毕竟,一个人想要成就一番事业,是需要一点精神支柱的。
我的支柱究竟在哪儿呢
也许上面的话题显得有些无病呻吟,但那确是我目前的疑惑之一。
当然,对于人生,除了迷惘,我尚有许多幻想。
比如说:爱情、婚姻。
那么,怎样的爱情和婚姻可称得上是理想和美满的呢
我觉得,居里夫妇的例子给了我最好的回答。
他们的婚姻揭示了夫妻结合的最高意义——家庭与事业的和谐统一。
他们的相恋是那么的奇特:一场“纯学术”的谈话让他们互生好感;简陋的小阁楼成了他们探讨学术问题兼约会的场所;居里先生将自己的学术著作作为定情之物;最终,“科学”这个共同理想,把两个天才溶化在了一起。
婚礼议程极其简单,结婚用品除了两辆自行车外,别无他物,而蜜月旅行便是骑车郊游。
在短暂的十一年的婚姻生活中,他们始终相濡以沫,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发现并提炼了钋和镭,双双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成就了科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这是何等质朴而动人的爱情啊
或许在爱情观上人各有志,更何况这样的“天作之和”亦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但他们的故事至少给了我们一些信心,确切地说,是一种信仰——在这个世界上,还是存在着完美境界的
美好的生活是值得向往的
幸福并不是遥不可及的
我想,有了这信仰,那些执着追求理想的人们便又可平添一份力量和勇气。
不仅如此,居里夫妇的结合更是两颗高尚心灵的碰撞。
这碰撞迸发出耀眼的人性光辉。
在这对纯粹的学者心目中,科学是最神圣的,是属于全人类的。
因此,他们无偿地将镭的提炼方法公诸于世。
在生活上,他们几乎毫无要求。
对待科学研究却是异常严谨,锲而不舍,孜孜不倦。
“荣誉”和“财富”在他们面前显得如此渺小而又微不足道。
居里夫妇为那些有志于做学问的年轻人作出了最好的榜样
但另一方面,他们又将一个严酷的事实摆在我们面前:探求真理没有捷径可走,那必将是一条清贫而又寂寞的漫漫长路。
若无足够的毅力,千万不要轻易涉足。
最可怕的事莫过于知难而退,临阵脱逃,继而变成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学者。
君不见今日的学术界里,这类招摇撞骗的假学究何其多也
然而,科学研究是容不得半点虚假的,心浮气躁,急功近利之人,永远无法踏进科学的神圣殿堂。
所以说,真正的学者是心怀宇宙的,也只有具备这样的胸襟方能发现真理,并且真正懂得真理的价值。
读罢《居里夫人》一书,我已将我的感悟悉数与大家。
书中还有一些感悟东西,忽隐忽现,难以捕捉。
那只有一边生活、一边体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