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后感700字
读《西游记》有感 今天我读了古代“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这部名著是由古代一位名叫吴承恩的人写的。
我们先来介绍一下他吧。
吴承恩,字汝忠,号射阳山人,山阳(今江苏淮安)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中了举人,嘉靖四十五年(1566)任浙江长兴县丞,晚年又被任为荆王府记善。
神佛妖魔故事在我国有创作系统和丰富的艺术经验的积累,也受外来的主要是印度佛教文学的影响。
除了神仙和鬼魂是古代原始宗教的产物以外,神仙和妖怪是秦汉以来方士、道士然后是艺术家、民间艺人和文人的虚构。
《西游记》的艺术虚构正是建立在传统艺术经验和这种社会的宗教性观念和风习的基础之上的,但也融入了作者自己的喜怒好恶。
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神仙都是正义的化身,但在《西游记》中,吴承恩却将神与魔一视同仁,玉皇大帝、太上老君、西方佛祖释迦如来,都是被捉弄的对象,不少妖魔倒是可亲可爱、有人情味,是引人寄以同情的形象,猴精孙悟空便是最突出的一个。
它是个玉帝口中的妖猴,不被天庭认可,但它率真可爱,不受天规约束,为了追求自由平等,它不惜大闹天宫,敢和天斗,敢和神争,它是我最喜爱的英雄。
在《西游记》中,吴承恩还塑造了许多滑稽人物,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猪八戒,这是个取经路上最不诚心的人,动不动就要分行李回高老庄,还贪吃贪睡,偷奸耍滑,一路上闹了不少笑话,是孙悟空口中的呆子、夯货,但这个人物被吴承恩写得生动活泼,不但不惹人厌,反倒惹人喜爱。
在这本书中我最不喜爱的人物是唐僧,这是个迂腐无用的人,不辨善恶,不分忠奸,孙悟空为了保护他,吃尽了千辛万苦,而他却常受人挑拨,不去详察,动不动就念“紧箍咒”,还要把孙悟空赶回花果山,恨死他了。
不过他身上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那就是为了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不惧艰险,勇往直前 。
参考资料: 读《红楼梦》有感之——宝钗 初读《红楼梦》,那时还小,被一群复杂的人物关系搞得晕头转向,始终提不起多大的兴致。
后来,才被曹公精到的文笔和新奇的构思所感染。
在所有的人物中,我还是衷情与黛玉——红楼梦第一女主角。
如果说宝钗是敦厚温婉的牡丹,无疑黛玉便是那风流灵巧的芙蓉,黛玉的魅力更是她那尽情绽放生命的美。
她不似宝钗,醉心于“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世界,拼命的压抑自己,“人谓娤愚,自云守拙”。
不错,宝钗赢了世界,但也输了自己。
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赞宝钗,她性格温和,待人宽厚,不会像黛玉毫无防备的说些俏皮话打趣人。
一回诗社螃蟹宴,让湘云死心塌地的喜爱这个宝姐姐;金钏儿死后的那一番宽心话和几身新衣裳,在王夫人跟前做足了人情;哥哥运回来的土特产也是人情分子,连赵姨娘都一口一个“宝姑娘好”逢人便说。
贾府上下被她笼络了个遍,更不必提宝玉。
一有空儿便会仕途经济的劝导他;贾妃赐的红麝串,宝玉瞧都没瞧一眼,她早已“羞笼”;宝玉午睡的空儿,便坐在“侍妾”的位置上摇扇绣鸳鸯,谁曾想宝玉睡梦中一语惊人,凉了她的心。
话不投机半句多,她偏不知自己“贤妻良母”的作为,宝玉已对她有些许厌烦,男一号她终究笼络不到。
还有一人更不为宝钗所笼络,那就是精明沉着的贾母。
时间已经慢慢将她的聪明沉淀成智慧。
刘姥姥二进大观园,贾母领众人逛园子,来到衡芜苑,“雪洞一般”,宝钗定会暗自得意:但我多简谱,一色器物全无。
不过这也太过了一点,贾母不高兴了。
贾母素来很有品位,极具诗意。
知道“软烟罗”,听戏要隔着水声,凸碧堂赏月只需吹笛的远远吹来,更不必提她自己的房子装饰考究了。
见了这雪洞,心中会想:你一年轻姑娘就这样一素到底,我老太太年纪一大把合着该住马棚了
相比之下,潇湘馆的清幽雅致更让她倾心。
月洞窗上笼着薄纱,上面挂着回念诗的鹦鹉,窗外千杆翠竹曳曳,屋内还有大雁居住,书香,木香,云雾缭绕,好一派诗意生活
连贾政元妃也赞,所有的居所唯潇湘馆最佳
有一个场景令我难忘。
宝玉在怡红院养棒伤,围了一屋子的人。
宝玉有心,引着贾母夸黛玉,贾母却夸起了宝钗
这贾母着实聪明,她这样说:我们家四个女孩,都比不上宝丫头。
无疑这是指“元迎探惜”四姐妹。
元春可是贤德妃,你宝钗进京就是为了待选宫女,到现在每个影儿,谁不知是落选了
撇开不谈但是社会的黑暗,到底你比不上元春,夸得人心里脸上都过不去。
啧啧,凤姐也自叹弗如啊
纵观全书,宝钗的一生,落得个“贤德”美名。
他有人缘儿,性情好,看似比黛玉快活,其实不然。
黛玉一生虽短,却如一枝怒放的芙蓉,尽情享受了生命,享受了爱情。
她的陨落,不应该是高鹗所写的“焚稿断痴情”,应如刘心武所写的,沉湖而归,这比葬花埋冢更富有诗意。
宝钗的一生苦极累极,无论如何却也抓不住宝玉的爱情。
宝黛二人,有前世的灌溉恩,今生的还泪情,他们是天上的仙姝神明,相比宝钗却是凡夫俗子,她赢了婚姻,却也输了爱情。
其可悲亦为群芳之首
“黛”为古代女子纹眉之物,此为眉饰,风流别致;而“钗”为古代女子别发之品,彼为头饰,雍容华贵。
然而在判词中“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命运着实太不眷顾宝钗
为何不写“金钗雪里埋”,偏用一“簪”字
翻开字典便知,二者同为头饰,而钗为两股,簪只有一条,预示着宝钗自始至终也只孤独一人,而那两湾罥烟眉,却也始终是一双
《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
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
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
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
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骆驼祥子》读后感 骆驼祥子的正义,他的诚实,他的厚道,使他阴阳差错的认识到了很多人,有从朋友到夫妻的虎妞,有骗钱的警官,还有乐于助人的······ 在老舍的笔下,出现了很多北京市民阶层的人物形象。
如小商人,小职员,巡警······ 小说大概是通过一个洋车夫的苦难史,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
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着。
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
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
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
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坠落。
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深刻地揭示了生产这个悲剧的原因。
现在的社会稳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
作为青少年,有书读,而且到处都有人维护着,鼓励着。
所以我们不能辜负新中国对我们的期望。
至少,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奋发向上的精神。
《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读后感700字
——读《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有感夜静静的,月光透过窗户洒在我的房间里,四周显得格外清幽。
我坐在灯下,饶有趣味地欣赏着鲁迅的《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
文章写了一个奴才受到了主人的虐待,他向聪明人去诉苦,聪明人只是假惺惺地叹息,欺骗他说“你总会好起来……”“奴才”高兴了,觉得对先生诉了冤苦,又得同情和安慰,舒坦不少了。
而过了几天,当他向“傻子”去诉苦的时候,“傻子”听了很是愤怒,于是动手帮他砸出一个窗户。
可是奴才却大惊,在地上团团地打滚,还叫来其他奴才将“傻子”赶走,他又恭敬地向主人报功了。
我看着看着,不禁心里很是疑惑:奴才呀奴才,人家来帮助你,你却这样对待人家,你还有没有良心呀
难道这不是你所想要的窗户吗
是不是你自己在犯傻呀
我又深深地替“傻子”感到可惜。
“傻子”呀,傻子,你是多么耿直,你热心动手砸那泥墙,要给“奴才”打个窗洞来,然而你的行为不为“奴才”所理解,反被“奴才”诬为“强盗”,真冤哪
看着想着,我不由想起了前几天的一件事:表妹小柯因为不好好吃饭被姑父打哭了。
弟弟是表妹的好朋友,他一见小柯哭,连忙冲上去打姑父。
表妹一见,反而冲上去拉住他,说:“不能打我爸爸。
”她还在弟弟手上打了好几下,最后弟弟也哭了。
我的弟弟是不是也当了一回“傻子”呢
夜深了,我躺在床上,脑海里掠过不少伙伴的身影:小虹、小玲、小芳……她们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谁又是“奴才”
我不能确定。
但我相信,我肯定会找一个像“傻子”那样的人做我的朋友,而我决不会把她当傻子来对待。
告诉你我是外星人读后感700字
这本书好像很有名吧,保尔·柯察金是一代青年人的偶像呢,不过我发现真的读了这本书之后,保尔哥哥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保尔哥哥出身于贫寒,总是受到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压迫(可恨可恨,打死他们
),后来在地下党员朱赫来的启发下,加入了苏联共产党。
一开始上战场的时候,保尔哥哥也感到害怕,但是爱国的热情感染了他,他也一点一点地变得坚强。
我想到以后如果我走上社会,是不是也会和保尔哥哥一样呢,但愿我能坚强的面对生活,不管遇到什么事情,发生什么事情。
给人印象最深的应该是抢修铁路的那一段,每一个小队,都和比赛一样的拼命干活,为了后方的群众人民,而不管条件有多么艰苦。
苏联的冬天那么寒冷,他们的手脚都被冻坏了,鲜血淋漓,是坚定的信念支持者他们: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后来保尔哥哥负伤了,身体越来越不好,保尔哥哥并不惧怕死亡,而是惧怕一事无成的死在床上,他害怕离开自己所热爱的革命事业,就好象鱼儿离开了水不能活,钢铁战士也离不开他为之奋斗一生的事业啊。
保尔哥哥最后还是挺过来了,因为他找到了新的方向,用笔来继续战斗
这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人生在世,难免遇到困顿逆境,我们要善于找到新的方向,找到新的希望,不能拘泥于一成不变的思想之中,善于发挥自己的优势,为国家和民族做出贡献
雾都孤儿:作者:(英)查尔斯·狄更斯。
类型:剧情。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这是狄更斯早年的作品,虽然描写的是一个孤儿的悲惨经历,但是大多是用一种讽刺的笔调来写的。
所以不会让人感到太难受。
孤儿奥利佛·崔斯特的母亲在生下他后就死了,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世。
所以他一直在孤儿院中长大,每天孤儿院的或是只不过让他们不致饿死(饿个半死),尽管生活在这种极端没有温暖,缺衣少食的生活,但是奥利弗有一颗善良的心。
仅仅是因为吃不饱想要一勺稀饭,奥利佛就被卖给了别人当学徒,在棺材店里面。
但是学徒的生活依然备受欺凌,一个年纪比他大的学徒一次侮辱奥利佛的母亲是妓女,奥利佛爆发了……不用说结果又是一顿毒打,奥利佛决心逃离这里,去大城市伦敦谋生。
临走之前他见到了自己的伙伴狄克,狄克在孤儿院已经奄奄一息,他祝福奥利佛会获得幸福的。
奥利佛说他总有一天会回来的。
在路上幸而有几位好心人接济,不然奥利佛早就和他的母亲一样了。
终于到了伦敦,奥利佛遇上了一个年纪比他大的孩子“逮不着”,逮不着把他带到了一个院子当中……那是一个贼窟,然而奥利佛当时并不明白那一点。
至少那里的头目费根先生对他还不错(觉得奥利佛长得不错,人也聪明,有望认为神偷……)。
在那里,奥利佛还见到了一个凶恶的男人比尔,还有他的(怎么说呢)情人南茜。
直到有一天奥利佛和另外两个孩子去行窃,他才明白他们干的是什么,真正行窃的两个孩子都跑了,奥利佛却被当成贼抓了起来。
他们偷的是一位老绅士(咳咳),司法系统也是如此虚伪,希望可以草草结案了事,根本不管奥利佛的死活。
幸而老绅士挺身而出,知道了奥利佛并不是小偷,而且还把他带回家好好照料。
老绅士一家人对奥利佛都特别好,那里有一幅画像,画着一位美丽的女子。
而奥利佛和那位女子长的是如此相似……与此同时,贼窟那边因为奥利佛失踪十分焦急,他们害怕奥利佛供出他们一伙人,于是他们派南茜打听奥利佛的下落。
碰巧老绅士的朋友有些怀疑奥利佛,于是他们考验他,让奥利佛去还书,结果在路上,奥利佛就被比尔他们掳走了。
又回到了贼窟了。
与此同时,老绅士一家在寻找他,结果贫儿所的干事为了赏金说了奥利佛一通坏话(太可恨了
),老绅士一家也对奥利佛死心了。
当年给奥利佛接生的老妇人死了,她说孩子的母亲留下了一件东西被她偷走了……为了让奥利佛彻底走上黑道,他们决定干一单“大买卖”,把奥利佛也带上。
就是半夜入室盗窃啦。
结果被人发现了,他们几个跑得很快……但是奥利佛中弹了,最后他们把奥利佛扔在一条阴沟里了(草菅人命的家伙)。
得知奥利佛失踪了,费根先生很恼火。
于是他们开始追踪奥利佛的下落。
奥利佛被那户人家救起来了,梅里太太和她的养女露西。
他们尽管明知奥利佛和前来盗窃他们的盗贼是一伙的,但是相信他的无辜。
对他非常好,到这里奥利佛总算是脱离苦海了。
露西与奥利佛一见如故,露西和梅里太太的儿子互相爱慕,然而因为露西身世可议,为了不拖累哈里,她还是选择了拒绝。
不过他们有一个一年之期的约定。
与此同时,比尔找到了贫儿所的的主人。
他用一笔钱来交换奥利佛身世的秘密,将唯一能证明奥利佛身世的东西彻底埋葬……这一切南茜却都知道,她得知比尔和费根要谋害奥利佛和梅里一家。
尽管她收到了那么多的迫害,良心还是让她前来告密。
原来比尔从一看到奥利佛就千方百计要谋害他,而比尔更无意中透露出奥利佛竟是他的弟弟(额)……南茜尽管明知道回去等待她的只有死亡,但还是表示她无法离开比尔(这难道是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回去继续受虐了。
这时候,奥利佛他居然见到了老绅士一家,重逢的场面自不必多言。
接下来这群人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商讨应对的措施。
要把这伙贼人一网打尽了。
然而,费根派出了人去跟踪南茜,比尔得知南茜的背叛后怒不可遏,然后南茜就惨死了。
全书当中最悲惨的事件到来,南茜有机会逃走的,也许是因为爱情,也许是因为积重难返,她就这样做了不公平的社会的牺牲品。
接下来比尔由于成了杀人犯,于是开始逃亡,南茜的幽魂却始终伴随着他。
最后他还是落入到了老绅士的手中。
接下来到了真相大白的时刻,老绅士是比尔的父亲(也是奥利佛的父亲)最好的朋友,当年他的朋友娶了一位非常恶毒的妻子,并且生了比尔这个恶徒。
后来他和妻子分居,遇到了奥利佛的母亲,她的母亲还有一个妹妹。
可是,还没有等到两人正式结婚。
奥利佛的父亲就得急病去世了。
当时奥利佛的母亲已近临盆,尽管奥利佛的父亲留下了遗嘱,但是遗嘱却被他的妻子恶毒地销毁。
奥利佛的母亲去找自己的恋人,然而在半道上生下了奥利佛,奥利佛也就成了孤儿。
老绅士尽管觉得奥利佛的身世大有可疑,但是还没有来得及调查,奥利佛就被他们拐走了(好复杂的故事)。
尽管比尔做了那么多的坏事,但是老绅士仍然不想把老朋友的儿子送上绞刑架。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他们父亲留下的财产由比尔和奥利佛平分。
不过疑点还没有完全解开,奥利佛的母亲还有一个妹妹。
比尔和她的母亲对这一家人恨之入骨,恨不能赶尽杀绝。
于是在奥利佛的母亲和外公都去世之后,那个女孩成了一个孤儿,他们编造这个女孩是私生女的谎言,意图让她悲惨地活在世上(这两个人简直不是人)。
但是明明之中上帝在上,女孩被一个富孀收养,不久前比尔还见过她。
大家都猜出来这个女孩是谁了吧。
奥利佛对她说,你永远是我最亲爱的姐姐,而不是阿姨
当然哈里也回来了,但是露西还是有点过不去那个坎。
然而哈利为了露西不再有顾虑,放弃了自己的地位,有情人终成眷属。
奥利佛兴冲冲地回到贫儿所,希望把狄克接来和他一起幸福地生活,但是狄克早已到了天国(55)。
费根先生也终于上了绞刑架,并且交给了奥利佛比尔藏在他那里的文件。
其余余党也都一网打尽。
比尔到了国外,但是恶性难改,最终客死他乡。
贫儿所的干事因为把证据卖给了比尔,被革职,最后流落到贫儿所来受罪了(真是恶有恶报
)其余的人也都生活得很幸福,奥利佛正在成长为一位正直善良的青年。
这部小说情节特别曲折,然后其中有很多伏笔。
感觉读起来还是很过瘾的。
尤其是其中对于苦苦挣扎在社会底层的人的详细描述,深刻揭露了社会制度的不合理。
有时候想想,奥利佛如果不是一位有身份的人的私生子,还不是要沦落到悲惨的地步么
其实现实当中的故事没有那么曲折离奇,我们都不过是一个个普通人,没有人给我们留下大笔的遗产。
我们要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幸福的生活。
还有南茜,我觉得最震撼的还是南茜被杀的那一段。
感觉南茜至死都爱着比尔,但是比尔到底爱不爱她,我就真的不知道了。
呼吁一个公平的社会制度,让每一个人都能生活在灿烂的阳光之下,这才是狄更斯所要表达的主题吧。
《总要习惯一个人》读后感700字
《总要习惯一个人》书中共有19篇成长故事,写了蕊希25岁这一年经历的欢乐和痛苦。
写给每一个爱过哭过失去过,但却依然在努力成长的我们。
书中第16篇故事:居有定所,却也浪迹天涯给我的印象最深刻。
我们都是从小孩子慢慢长成大人,从天真无邪变得心思缜密。
长大后学习、工作开始有了压力,报喜不报忧变成了我们通用的模式,有时候虽然回到了家中,却依旧觉得孤单。
有了压力开始学会自己一个人慢慢消化,吃顿美食、唱首歌曲、跑步等等,睡一觉又会满血复活了。
生命的过程就是在无数的磨难中完成一次次洗礼,如同凤凰涅一样,正是那些困难激发了自己内心的无限潜能。
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别人未曾想象的痛苦,而这些也都是生活必须经历的过程,我们要学会适应,学会承受,慢慢的学会去克服它、去征服它。
然后我们都会变成了不起的自己,一个人也不畏惧艰难险阻。
总要习惯一个人,一个人去面对一切。
一个人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困难,只要你学会自我调节、放宽心态,我相信这些不欢乐的日子,慢慢都会过去。
一个人也能活的天真与骄傲,一个人也可以无惧岁月的风霜,露出真挚的笑容。
以上来自原创频道,供参考。
草鞋湾读后感700字
曹文轩草鞋后感这个暑假我读《草鞋湾》这本侦探小说,这本小事发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上海。
沙小丘一天天长大,逐渐显露出极强的观察与推理能力,甚至能够为神探沙丘克出谋划策。
沙小丘十岁那年的一天,沙丘克遇到了一件复杂而棘手的拐卖案。
沙丘克一次次搜寻到线索,又一次次失去线索,经历了众多波折。
在父子俩坚持不懈地共同努力下,终于找到这桩案子的最终突破口。
这本书是一个侦探故事,充满情与理的冲突。
读完后引发我无尽的思考,论事要有根据,还是要从生活中去发现。
以我们所熟悉的法庭简而为例。
在人们日常定式思维之中,法官往往铁面无私,像包青天一般,凡事只认准一个“理”字。
然而在我看来,并非尽是如此。
法官也是有血有肉的人,既然是人,就有着人的七情六欲,又怎能做到完全的铁面无私呢
那冰冷的法律是死的,一字一句定在那里。
可是,常谓:法律是死的,而人是活的。
法官若是完全按照法律,一板一眼地判所有案子而不去结合实际情况和背景资料,是极容易出现错判、误判一类的冤假错案的。
而要去考虑一些人之常情,就是情与理的结合体了,判案自然就不会显得略微草率而且死板了。
既然如此,就会增添一份生的希望、一个改过自新的良机,那么,何乐而不为呢
情与理,还可以是两条平行线,不论在不在同一个平面内,都没有交点。
情与理,依社会现状来看,常人偏重于其一,贤者两者兼修,然得一者且知晓,已实属不易,得两全者,内外兼修,可成大器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