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想入股足疗店20万,每月怎么分红
分红分的是利润,利润就是店子经营的收入减去花销。
但利润不会全部拿来分红,需要用利润来维持扩大经营。
分红一般大股东说了算,有的大股东不愿意分红,可能人为地将利润做低。
每个股东的分红金额是按投资比例计算的,用总分红乘以投资比例。
今天去一个足疗店应聘经理,老板问我给我一个700平的店,问我怎么去经营,分几个方案去做,我一下都晕
首先应该了解店面的实际情况:位置、面积 、实用面积、;房间多少
装修、老板想要怎么做
要求是什么
投资力度(金额)等.其次市场调查,人民群众的消费能力,其他的足疗店以什么来生存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根据情况.在创新一套方案.原则: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变,人变我创.不要被多方案给筐住,方案是按实际情况变动而改动的.多方案不结合实际也是妄言.一套实用案比漫天的方案实际.找正确的人做正确的事就行
我男朋友在足疗店里做店长大权在握,身边每天围着一群女人,我也很担心,是不是足疗店里的男人特别高层管
首先请您明确一点,是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公司。
如果是合伙企业,您作为合伙人,您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以您的全部家产对合伙企业的亏损和负债承担责任。
您这样是很危险的,一般合伙人除了极为信任或者没有资金又想自己经营以外很少有人帮别人挂名为普通合伙人,因其法律风险极大。
通俗的说您就是卖给这个合伙企业了。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您当股东,只是以您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责任,这样就安全了很多但是出资时您要注意如果金钱出资,您直接让你朋友出资就OK。
如果是实物出资您很可能承担出资不实的风险,也就是他给您作为出资的财产不值那么多钱,您最后还得自己补了,因为您是股东,您等出了问题再找朋友可能就说不清了。
所以用货币出资是您先阶段最好的选择,就是让朋友把钱给你,你挂名当股东。
另外,如果怕有问题,能不能去公证处公证,风险责任在他,而不是我。
挂名股东在公司法上是不允许的,您的整个的行为就是违法的,所以公证处不会给您公正,您只能按照我以上所说的把风险降到最低
房东以房屋入股我公司的合同怎么理
增加股东数额和增加公司注册资金,所有手续会在验资报告、公司章程中体现并予以确认
两人合伙开店,怎么分红
1定岗 定编 定薪资,每一个岗位都必须有对应的职责和待遇,不管谁来管理都是这个标准;2谁出力谁那工资;3盈利减去运营成本,其中包含人力支出之后才是真正赚的钱,分红从这里面按照股权分配。
员工入股利弊是什么
持股的弊端: 一权激励容易产生公司与员股权纠纷 股权激励改变工单一的雇员身份,成为公司股东。
一旦因为员工跳槽或者员工被解聘而引发劳动纠纷,情况就会变得复杂,因为在劳动纠纷之外,不可避免的就会产生公司与员工之间的股权纠纷。
对于上市公司来讲,情况要乐观很多,因为员工只是股票二级市场的一员,但是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就必须要慎重处理。
因此,公司在制定员工持股方案时必须将与员工产生劳动纠纷后的退股方案设计完善,否则极易陷入股权纠纷的泥沼之中。
二、股权激励应注意持股数量 持股过多造成的后果就是人人都是百万富翁,千万富翁,那么作为高管和员工就会丧失工作的激情,正如报道的那样,深圳创业板的公司每天都在进行着富翁神话,结果这些公司的老总都去搞其他投资了;持股数量过少,则无法让高管和员工感受到持股的激励作用,同样不会产生凝聚力,因此,对于持股数量的选择致关重要。
三、股权激励应平衡好公司创始员工与新进员工的利益 如果不进行认真策划,股权激励很容易造成老员工坐吃老本,新员工付出很多却无法赶超老员工的情形,因此,如何保障老员工作为创始者的利益,又不降低新员工的工作激情就非常重要,否则容易因为造成分配不公,而产生公司分裂。
所以,进行股权激励时应当分别对创始员工和新进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设计。
四、防止股权激励造成高管股东对公司控制 股权激励如果不注意控制,极有可能造成公司被经理层控制或者产生董事会股东会僵局的情形,从而影响公司运营,作为公司创始股东来讲,产生这样的情形也是极其悲哀的。
黄光裕与陈晓之争应该成为企业家进行股权激励的警钟。
股权激励方案中,如何保证原始股东的控制权应当排在整个股权激励方案的首位。
员工持股的好处: 一. 职工入股后即成为公司的股东; 二. 股东的权利通常简称为股权或股东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出资在法律上对公司所享有的权利。
我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除该条之外,公司法在很多其他条文中都规定了股东的具体权利。
股东权利归纳起来可分为以下十二类: (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即资产收益权; (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6)对公司财务和监督检查权和会计财簿的查阅权; (7)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查阅权和复制权; (8)优先认购新股权; (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10)权利损害救济权利和股东代表诉讼权; (11)公司重整申请权; (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