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领导干部个人招告事项多长时间填一次
领导干部如不如实收入、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等情况,一律提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昨天,中组部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有关部门每年还将按比例随机抽查。
隐瞒不报不得提拔任用据了解,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曾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应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个人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此次中组部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通知》明确,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看来,此次通知对《规定》还有了一个重要补充,提出“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报告材料将按比例随机抽查按照该《通知》,今年起还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
据了解,抽查核实工作主要是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每年按一定比例开展随机抽查。
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和其他需要核查的对象进行重点核查。
中纪委副书记张军此前透露,中央巡视组在首轮巡视中,已经第一次运用了一种巡视手段,就是抽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看看报告得实不实,查出来的问题和报告的情况能否反映问题线索。
我们主要是通过这些方式方法,努力地把老虎和苍蝇找出来。
”□问题报告打折扣甚至有假信息中央党校教授辛鸣指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这几年一直在做,但效果并不明显,没有达到制度安排的预期目的。
“现在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愿意报就报,不愿意报就不报,不仅内容打了折扣,还出现了虚假信息或缺斤短两的信息。
”“全国县处级以上干部有几十万,这还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厅局级干部也有几万人,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无疑是庞大的数据,真伪的甄别不容易,也难免会有水分。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
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利,向海外转移财产,“裸官”贪腐……近年来发生的一些贪污腐败案件表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监督与威慑作用并没有真正体现出来,亟待完善。
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目前,广东、上海等地已启动或实施了这项工作。
在浙江省武义县,当地纪委对14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
从抽查核实结果看,37名抽查对象中有11人重新申报,补报内容全部为房产遗漏,其中有10人漏报房产共14处。
同时,一些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在自行申报有关房产问题上存在报告不实的情况。
“从发现的问题看,要精确掌握领导干部个人情况,必须要有核查机制。
对于不实申报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应被问责。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说。
□对策申报核查迫干部无侥幸心理《通知》明确,每年按比例随机抽查个人事项报告材料。
中央编译局研究员何增科表示,这是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实质性举措,抽查核实有利于对虚假申报进行处理,提高惩治腐败效率,利于在早期发现问题。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提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应当有申报、核查、公示三个环节,“如果只申报而不核查的话,申报就没有多大意义,很多瞒报假报通过核查才能发现。
”抽查核实作为一种手段,将对领导干部形成威慑,使其放弃侥幸心理。
“可以说,单纯申报只能使这项制度发挥两三成作用,如果申报加核查,则可以发挥50%至60%的作用,再加上公示,就能发挥更大作用。
”姜明安说。
对于抽查核实的范围、方法、结果运用等,尚未出台具体规定,但有专家表示,抽查应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全面展开。
竹立家提出,“抽检应以省市县三级为主干核心,梯级选择抽样对象,重点是党政一把手,其次是各级党委的常委成员。
”事项公开或从新任干部开始中组部此次通知所提到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正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所列入的15大领域和60个改革事项其中的一项。
中纪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此前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时提到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抓紧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等观点。
竹立家表示,公务员最重要的职业预期就是升到更高的职位,这也是人性的表现,但现在有了硬“杠杠”,“如果不如实申报,职业预期就基本无望。
这对一些干部权力行为约束方面将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申报和抽查结果都应该公开竹立家说,领导干部个人事项不公开不透明造成腐败蔓延。
不公开,群众就无法监督。
他认为,公开透明应首先表现在岗位权力的公开透明,因为官员犯错误主要是在岗位权力上,而岗位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对该官员具体情况的了解,包括住房、子女出国等情况,“至少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透明,起码要在本单位内公开。
以后,一些重要单位还应逐步向社会公开。
”对于随机抽查核实,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抽查结果也要向社会公开,“让老百姓知道一些细节,到底是真实还是虚假,如果不真实误差有多大,主要反映在哪些方面”。
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的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对违规行为处理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该事项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
应用范围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经批准可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履行职责时,经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经批准,可以查阅案件涉及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接到有关举报,或者在干部考核考察、巡视等工作中群众对领导干部涉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经批准可以对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浙江省公安厅领导干部名单
这属于地方政策,很多地方明确规定,一把手不能分管财务。
1、中央有关会议精神: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决定称,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
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决定要求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
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
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决定要求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2、依据中央的有关会议精神,各地相继出台有关一把手不能直接分管财务的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 山西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 中央纪委网站消息称,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党政主要领导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日前,山西省出台《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着力给党政主要领导行使权力套上一个“制度的笼子”。
消息称,党政主要领导是指山西全省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山西省发文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下列五项工作:干部人事工作;财务工作;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物资采购。
该《规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协同党委、政府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辽宁广东多地探索“一把手”分权限权 事实上,对“一把手”进行分权限权,多省市和部门都曾经有过尝试,或即将启动探索。
据《人民日报》报道,今年1月19日,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在安徽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上说,安徽将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具体事务制度和“末位表态制”。
今年1月16日,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纪委书记吕滨在全国海洋工作会议上提出: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
2013年6月,云南省出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其中明确,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在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研究时须末位表态。
2012年,重庆市各区也曾就“一把手”分权进行分头尝试。
吉林省在推广尝试该制度时,还在人、财、物、工程招标4项权力之外,规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要求将集中于“一把手”的权力分解到班子成员共同行使。
2010年,广东省发文提出,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等重要部门工作。
同在2010年,辽宁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出台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的暂行规定,要求明确由一名副职领导干部分别分管上述几项工作。
暂行规定要求,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自觉维护集体领导,发挥领导班子中其他成员的作用,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浙江省磐安县则自2003年在全国率先推行“一把手”分权防腐制度。
2003年5月,磐安县开始在人财物管理相对集中的县交通局、城建局、经贸局、教育局4个政府部门中进行试点。
浙江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哪里人,是象山人吗
怎么有人说他是浙江象山人
王华元其人 1948年12月出生于安徽。
原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主要负责反腐败工作。
2009年4月16日经中央纪委证实,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即“双规”。
2009年8月,中共中央纪委对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被开除党籍公职。
学习简历 1978年12月至1979年11月,在空军学院政治系学习)。
王华元 1987年09月至1990年07月,在空军指挥学院函授政治专业学习; 1992年,在国防大学基本系指挥员培训班学习。
2001年03月至2001年06月,在中央党校进修一班学习。
任职简历 1968年,为空军沙堤场站通信营战士。
1970年,任沙堤场站导航台台长,政治处保卫干事。
1973年,任沙堤场站警卫连指导员。
1975年,任沙堤场站政治处主任,副政委,政委 1983年,任空军航空兵9师26团政委。
1985年,任空军航空兵9师政治部主任。
1988年,任空军航空兵9师政委 1993年,任南京军区空军航空兵训练基地政委。
1995年,任广东省文化厅副厅长、纪检组组长。
1996年,任广东省纪委副书记。
1998年05月,任广东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2年03月,任广东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6年11月,任浙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
2009年4月16日,据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王华元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中央已 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原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因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被罢免浙江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1] 2010年7月14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8年春节至2009年3月间,王华元利用担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兼省纪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1万余元;王华元还对共计折合人民币895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应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