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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散文家奖感言

时间:2020-08-07 11:28

求余光中散文中最短的一篇,最好一两千字之内的。

第一,叮咛叮咛咛此起彼落,敲叩着一个人的名字你的塔上也感受到微震了吗

第二,1.人行秋色之中,脚下踩的,发上戴的,肩上似有意无意飘坠的,莫非明艳的金黄与黄金.——余光中《左手的掌纹》第三,2.那雪,白得虚虚幻幻,冷得清清醒醒,那股皑皑不绝一仰难尽的气势,压得人呼吸困难,心寒眸酸.——余光中《听听那雨》第四,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长大后,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我在这头,新娘在那头;后来啊,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

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而现在,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

《乡愁》第五,我觉得:我们应该保护好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小生物,不要再猎杀它们了,他们也有生命,它们也想人一样,有自己的父母。

不要再让一个个无辜的生命惨死于人手!保护动物就是保护自己,让我们行动起来,为保护动物献一份力,让生活变得更美好!第六,余光中创作的指称有很多,什么“四度空间”、“艺术上的多妻主义”、“左手为文,右手为诗”等,但这除了说明他的涉猎的领域宽广之外,和他的创作成就好像关系不大。

只要认真读过余氏的人,应该都能领会。

余光中热爱中国传统文化,热爱中国。

他说“中国,最美最母亲的国度”,“我的血系中有一条黄河的支流。

第七,余光中用诗样的语言对雨进行视觉、听觉、嗅觉等多方面感觉进行描写,字里行间,古诗韵味俯拾即是,例“牧童遥指”,“剑门细雨渭城轻尘”,“杏花春雨江南”。

爱好古典文学者看本文,时时会心一笑。

而喜爱现代风格的读者也不会失望,例“雨是潮潮湿湿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一句,已令许多所谓的现代诗人汗颜第八,余光中的文字贵而不浮,绚丽而不虚幻,温婉而不俗媚,他的文字大气磅礴,不愧称之为文化大家。

正如杨克所说:“余光中是中国最好的散文家之一,他的散文浸淫着一种诗意和古典神韵,有一种中国的文化底蕴,比较华美。

第九,余光中(1928-),台湾著名诗人、散文家、批评家、翻译家。

祖籍福建永春,生于江苏南京 ,曾就读于金陵大学外 语系(后转入厦门大学 ),1952年毕业于台湾大学 外文系。

1959年获美国爱荷华大学(LOWA)艺术硕士。

先后任教台湾东吴大学、师范大学、台湾大学、政治大学,现任台湾中山大学文学院院 长。

曾获得包括《吴三连文学奖》、《中国时报奖》、《金鼎奖》、《国家文艺奖》等台湾所有重要奖项,已出版诗文及译著共40 余种。

《逍遥游》《鬼雨》,著有诗集《舟子的悲歌》、《蓝色的羽毛》、《天国的夜市》、《钟乳石》、《万圣节》、《莲的联想》、《武陵少年》、《敲打乐》、《在冷战的年代》、《白玉苦瓜》、[1]《天狼星》等十余种。

其中最著名有《乡愁》。

余光中某篇散文的读后感。

急需。

如雨似珠的语《听听那冷雨》是中的散文代表作,正荷塘月色》之于朱自清。

《听听那冷雨》,不由大惊:散文可以如此写

细读之则手不释卷。

余光中曾戏称:“右手写诗,偶尔左手写散文,算是副产品。

”但这样的副产品在当代散文家中有几人能出其右

诗一样的充满跳跃联想的语言是《听听那冷雨》的最大特色。

作者在文中大量动用了迭字句。

文章开始,就对雨作尽情的描绘: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一句就写出雨的形声。

接着他跳跃联想,写道:······即使在梦里,也似乎把雨伞撑着······这句奠定了整篇一种“忧伤”的基调。

马上,他大胆想象:整个中国整部中国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这样下着雨。

此时,我窒息般地感觉到余光中内心那种深深的乡愁以及爱国情怀。

本文恰似一首长诗,字字句句,充满令人惊奇的诗的意象。

作者笔下的雨时而是“黑白片子”,时而是“宋画”,时而是“一滴湿漉漉的灵魂”,时而是“温柔的灰美人”等等。

作者凭非凡的才力和卓越的想象力,把乡愁化为种种意象,而意象又于作者的某段人生遭遇及心灵历程相连相融。

可谓情丝和雨丝交织。

余光中用诗样的语言对雨进行视觉、听觉、嗅觉等多方面感觉进行描写,字里行间,古诗韵味俯拾即是,例“牧童遥指”,“剑门细雨渭城轻尘”,“杏花春雨江南”。

爱好古典文学者看本文,时时会心一笑。

而喜爱现代风格的读者也不会失望,例“雨是潮潮湿湿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一句,已令许多所谓的现代诗人汗颜。

语言是思想的载体,语言没有音乐味,何能成为作家

同样,思想不深邃,更是不成作家。

余光中将思想完美融入语言,正如他所说:一位出色的散文家,当他的思想和文字相遇,美如盐撒于烛,会喷出七色的火花。

我读书,常爱划句,但是读《听听那冷雨》,竟然摘不下一句,因为每一句话都这么美。

文坛宿耆柯灵说:《听听那冷雨》直接用文字的雨珠,声色光影,密密麻麻,纵横交织而成。

这也许可以帮助我们对中国文字和现代文学的表现力增加一点信心,也应该承认这在五四以来的散文领域中,算是别辟一境。

评论毫无过奖,也深刻公道。

余光中散文

这是误读。

在余光中《论朱自清的散中,余明确说:“我说朱自清本质上是散文也就是说,在诗和散文之间,朱的性格与风格近于散文。

”可见他没有否认朱的散文家身份。

但是他对朱的评价不高:“用古文大家的水准和分量来衡最,朱自清还够不上大师。

置于近30年来新一代散文家之列,他的背影也已经不高大了,在散文艺术的各方面,都有新秀跨越了前贤。

朱自清的艺术成就当然高些,但事过境迁,他的历史意义已经重于艺术价值了。

他的神龛,无论多高多低,就应该设在二三十年代,且留在那里。

”可见他认为朱自清的成就已经不能被人称为“大师”水准。

原因几个:一,“朱自清散文里的意象,好用明喻而趋于浅显”。

“天真的“女性拟人格”笔法”下“艺术人格”里却不见得动人。

二,“朱文的另一瑕疵便是伤感滥情(sentimentalism)”三,“谈谈朱自清的文字。

大致说来,他的文字朴实清畅,不尚矜持,誉者已多,无须赘述,但是缺点亦复不少,败笔在所难免。

”余光中提出这个观点的背景是:他认为”朱自清三个字,已经成为白话散文的代名词了“。

“今日的文坛上,仍有不少新文学的老信徒,数十年如一日那样在追着他的背影,那真是认庙不认神了。

”把朱抬得太高。

《余光中散文》摘抄10篇

文字的 多凄多美者

余光中的散文特点

第一,叮咛叮咛咛此起彼落,敲叩着一个人的名字你的塔上也感受到微震了吗

第二,1.人行秋色之中,脚下踩的,发上戴的,肩上似有意无意飘坠的,莫非明艳的金黄与黄金.——余光中《左手的掌纹》第三,2.那雪,白得虚虚幻幻,冷得清清醒醒,那股皑皑不绝一仰难尽的气势,压得人呼吸困难,心寒眸酸.——余光中《听听那雨》第四,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长大后,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我在这头,新娘在那头;后来啊,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

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而现在,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

《乡愁》第五,我觉得:我们应该保护好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小生物,不要再猎杀它们了,他们也有生命,它们也想人一样,有自己的父母。

不要再让一个个无辜的生命惨死于人手!保护动物就是保护自己,让我们行动起来,为保护动物献一份力,让生活变得更美好!第六,余光中创作的指称有很多,什么“四度空间”、“艺术上的多妻主义”、“左手为文,右手为诗”等,但这除了说明他的涉猎的领域宽广之外,和他的创作成就好像关系不大。

只要认真读过余氏的人,应该都能领会。

余光中热爱中国传统文化,热爱中国。

他说“中国,最美最母亲的国度”,“我的血系中有一条黄河的支流。

第七,余光中用诗样的语言对雨进行视觉、听觉、嗅觉等多方面感觉进行描写,字里行间,古诗韵味俯拾即是,例“牧童遥指”,“剑门细雨渭城轻尘”,“杏花春雨江南”。

爱好古典文学者看本文,时时会心一笑。

而喜爱现代风格的读者也不会失望,例“雨是潮潮湿湿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一句,已令许多所谓的现代诗人汗颜第八,余光中的文字贵而不浮,绚丽而不虚幻,温婉而不俗媚,他的文字大气磅礴,不愧称之为文化大家。

正如杨克所说:“余光中是中国最好的散文家之一,他的散文浸淫着一种诗意和古典神韵,有一种中国的文化底蕴,比较华美。

第九,余光中(1928-),台湾著名诗人、散文家、批评家、翻译家。

祖籍福建永春,生于江苏南京 ,曾就读于金陵大学外 语系(后转入厦门大学 ),1952年毕业于台湾大学 外文系。

1959年获美国爱荷华大学(LOWA)艺术硕士。

先后任教台湾东吴大学、师范大学、台湾大学、政治大学,现任台湾中山大学文学院院 长。

曾获得包括《吴三连文学奖》、《中国时报奖》、《金鼎奖》、《国家文艺奖》等台湾所有重要奖项,已出版诗文及译著共40 余种。

《逍遥游》《鬼雨》,著有诗集《舟子的悲歌》、《蓝色的羽毛》、《天国的夜市》、《钟乳石》、《万圣节》、《莲的联想》、《武陵少年》、《敲打乐》、《在冷战的年代》、《白玉苦瓜》、[1]《天狼星》等十余种。

其中最著名有《乡愁》。

求余光中的散文。

书书灾 作者:中  物以类聚,我的朋半也是书呆子。

很少有朋友去户外恋爱春天。

大半的时间,我总是与书为伍。

大半的时间,总是把自己关在六叠之上,四壁之中,制造氮气,做白日梦。

我的书斋,既不像华波尔(Horace Walpole)中世纪的哥德式城堡那么豪华,也不像格勒布街(Grub Street)的阁楼那么寒酸。

我的藏书不多,也没有统计,大约在一千册左右。

“书到用时方恨少”,花了那么多钱买书,要查点什么仍然不够应付。

有用的时候,往往发现某本书给朋友借去了没还来。

没用的时候,它们简直满坑,满谷;书架上排列得整整齐齐的之外,案头,椅子上,唱机上,窗台上,床上,床下,到处都是。

由于为杂志写稿,也编过刊物,我的书城之中,除了居民之外,还有许多来来往往的流动户口,例如《文学杂志》,《现代文学》,《中外》,《蓝星》,《作品》,《文坛》,《自由青年》等等,自然,更有数以百计的《文星》。

  “腹有诗书气自华”。

奈何那些诗书大半不在腹中,而在架上,架下,墙隅,甚至书桌脚下。

我的书斋经常在闹书文,令我的太太,岳母,和擦地板的下女顾而绝望。

下女每逢擦地板,总把架后或床底的书一股脑儿堆在我床上。

我的岳母甚且几度提议,用秦始皇的方法来解决。

有一次,在台风期间,中和乡大闹水灾,夏菁家里数千份《蓝星》随波逐流,待风息水退,乃发现地板上,厨房里,厕所中,狗屋顶,甚至院中的树上,或正或反,举目皆是“蓝星”。

如果厦门街也有这么一次水灾,则在我家,水灾过后,必有更严重的书灾。

  你会说,既然怕铅字为祸,为什么不好好整理一下,使各就其位,取之即来呢

不可能,不可能

我的答复是不可能。

凡有几本书的人,大概都会了解,理书是多么麻烦,同时也是多么消耗时间的一件事。

对于一个书呆子,理书是带一点回忆的哀愁的。

诺,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着:“一九五二年四月购于台北”,(那时你还没有大学毕业哪

)那本书的封底里页,记着一个女友可爱的通信地址,(现在不必记了,她的地址就是我的。

可叹,可叹

这是幸福,还是迷惘

)有一本书上写着:“赠余光中,一九五九年于爱奥华城”。

(作者已经死了,他巍峨的背影已步入文学史。

将来,我的女儿们读文学史到他时,有什么感觉呢

)另一本书令我想起一位好朋友,他正在太平洋彼岸的一个小镇上穷泡,好久不写诗了。

翻开这本红面烫金古色古香的诗集,不料一张叶脉毕呈枯脆欲断的橡树叶子,翩翩地飘落在地上。

这是哪一个秋天的幽灵呢

那么多书,那么多束信,那么多叠的手稿

我来过,我爱过,我失去——该是每块墓碑上都适用的墓志铭。

而这,也是每位作家整理旧书时必有的感想。

谁能把自己的回忆整理清楚呢

  何况一面理书,一面还要看书。

书是看不完的,尤其是自己的藏书。

谁要能把自己的藏书读完,一定成为大学者。

有的人看书必借,借书必不还。

有的人看书必买,买了必不看完。

我属于后者。

我的不少朋友属于前者。

这种分类法当然纯粹是主观的。

有一度,发现自己的一些好书,甚至是绝版的好书,被朋友们久借不还,甚至于久催不理,我愤怒得考虑写一篇文章,声讨这批雅贼,不,“雅盗”,因为他们的罪行是公开的。

不久我就打消这念头了,因为发现自己也未能尽免“雅盗”的作风。

架上正摆着的,就有几本向朋友久借未还的书——有一本论诗的大著是向淡江某同事借的,已经半年多没还了,他也没来催。

当然这么短的“侨居”还不到“归化”的程度。

有一本《美国文学的传统》下卷,原是朱立民先生处借来,后来他料我毫无还意,绝望了,索性声明是送给我,而且附赠了上卷。

在十几册因久借而“归化”了的书中,大部分是台大外文系的财产。

它们的“侨龄”都已逾十一年。

据说系图书馆的管理员仍是当年那位女士,吓得我十年来不敢跨进她的辖区。

借钱不还,是不道德的事。

书也是钱买的,但在“文艺无国界”的心理下,似乎借书不还是一件不值一提的事了。

  除了久借不还的以外,还有不少书——简直有三四十册——是欠账买来的。

它们都是向某家书店“买”来的,“买”是买来了,但几年来一直未曾付帐。

当然我也有抵押品——那家书店为我销售了百多本的《万圣节》和《钟乳石》,也始终未曾结算。

不过我必须立刻声明,到目前为止,那家书店欠我的远少于我欠书店的。

我想我没有记错,或者可以说,没有估计错,否则我不会一直任其发展而保持缄默。

大概书店老板也以为他欠我较多,而容忍了这么久。

  除了上述两种来历不太光荣的书外,一部分的藏书是作家朋友的赠书。

其中绝大多数是中文的新诗集,其次是小说、散文、批评和翻译,自然也有少数英文,乃至法文,韩文和土耳其文的著作。

这些赠书当然是来历光明的,因为扉页上都有原作者或译者的亲笔题字,更加可贵。

可是,坦白地说,这一类的书,我也很少全部详细拜读完毕的。

我敢说,没有一位作家会把别的作家的赠书一一览尽。

英国作家贝洛克(Hilaire Belloc)有两行谐诗:  When I am daed,I hope it may be said:  His sins were scarler,but his books were read。

”  勉强译成中文,就成为:  当我死时,我希望人们会说:  “他的罪深红,但他的书有人读过。

”  此地的read是双关的,它既是“读”的过去分词,又和“红”(red)同音,因此不可能译得传神。

贝洛克的意思,无论一个人如何罪孽深重,只要他的著作真有人当回事地拜读过,也就算难能可贵了。

一个人,尤其是一位作家之无法遍读他人的赠书,由此可以想见。

每个月平均要收到三四十种赠书(包括刊物),我必须坦白承认,我既无时间逐一拜读,也无全部拜读的欲望。

事实上,太多的大著,只要一瞥封面上作者的名字,或是多么庸俗可笑的书名,你就没有胃口开卷饕餮了。

世界上只有两种作家——好的和坏的。

除了一些奇迹式的例外,坏的作家从来不会变成好的作家。

我写上面这段话,也许会莫须有地得罪不少赠书的作家朋友。

不过我可以立刻反问他们:“不要动怒。

你们可以反省一下,曾经读完,甚至部分读过,我的赠书没有

”我想,他们大半不敢遽作肯定的回答的。

那些“难懂”的现代诗,那些“嚼饭喂人”的译诗,谁能够强人拜读呢

十九世纪牛津大学教授达旦生(c.L.Dodgson)曾将他著的童话小说《爱丽丝漫游奇境记》(Alice in wonderland),呈献一册给维多利亚女皇。

女皇很喜欢那本书,要达旦生教授将他以后的作品见赠。

不久她果然收到他的第二本大著——一本厚厚的数学论文。

我想女皇该不会读完第一页的。

  第三类的书该是自己的作品了。

它们包括四本诗集,三本译诗集,一本翻译小说,一本翻译传记。

这些书中,有的尚存三四百册,有的仅余十数本,有的甚至已经绝版。

到现在我仍清晰地记得,印第一本书时患得患失的心情。

出版的那一晚,我曾经兴奋得终宵失眠,幻想着第二天那本小书该如何震撼整个文坛,如何再版三版,像拜伦那样传奇式地成名。

为那本书写书评的梁实秋先生,并不那么乐观。

他预计“顶多销三百本。

你就印五百本好了”。

结果我印了一千册,在半年之内销了三百四十多册。

不久我因参加第一届大专毕业生的预官受训,未再继续委托书店销售。

现在早给周梦蝶先生销光了。

目前我业已发表而迄未印行成集的,有五种诗集,一本《现代诗选译》,一本《蔡斯德菲尔家书》,一本画家保罗·克利的评传,和两种散文集。

如果我不夭亡——当然,买半票,充“神童”的年代早已逝去——到五十岁时,希望自己已是拥有五十本作品(包括翻译)的作家,其中至少应有二十种诗集。

对九缨思许的这个愿,恐怕是太大了一点。

然而照目前写作的“产量”看来,打个六折,有三十本是绝对不成问题的。

  最后一类藏书,远超过上述三类的总和。

它们是我付现买来,集少成多的中英文书店。

惭愧得很,中文书和英文书的比例,十多年来,愈来愈悬殊了。

目前大概是三比七。

大多数的书呆子,既读书,亦玩书。

读书是读书的内容,玩书则是玩书的外表。

书确是可以“玩”的。

一本印刷精美,封面华丽的书,其物质的本身就是一种美的存在。

我所以买了那么多的英文书,尤其是缤纷绚烂的袖珍版丛书,对那些七色鲜明设计潇洒的封面一见倾心,往往是重大的原因。

“企鹅丛书”(Penguin Books)的典雅,“现代丛书”(Modem Library)的端庄,“袖珍丛书”(Pocket Books)的活泼,“人人丛书”(Everyman's Librarq)的古拙,“花园城丛书”(Garden City Books)的豪华,瑞士“史基拉艺术丛书”(Skira Art Books)的堂皇富丽,尽善尽美……这些都是使蠹鱼们神游书斋的乐事。

资深的书呆子通常有一种不可救药的毛病。

他们爱坐在书桌前,并不一定要读哪一本书,或研究哪一个问题,只是喜欢这本摸摸,那本翻翻,相相封面,看看插图和目录,并且嗅嗅(尤其是新书的)怪好闻的纸香和油墨味。

就这样,一个昂贵的下午用完了。

  约翰生博士曾经说,既然我们不能读完一切应读的书,则我们何不任性而读

我的读书便是如此。

在大学时代,出于一种攀龙附凤,进香朝圣的心情,我曾经遵循文学史的指点,自勉自励地读完八百多页的《汤姆·琼斯》,七百页左右的《虚荣市》,甚至咬牙切齿,边读边骂地咽下了“自我主义者”。

自从毕业后,这种啃劲愈来愈差了。

到目前忙着写诗、译诗、编诗、教诗、论诗,五马分尸之余,几乎毫无时间读诗,甚至无时间读书了。

架上的书,永远多于腹中的书;读完的藏书,恐怕不到十分之三。

尽管如此,“玩”书的毛病始终没有痊愈。

由于常“玩”,我相当熟悉许多并未读完的书,要参考某一意见,或引用某段文字,很容易就能翻到那一页。

事实上,有些书是非玩它一个时期不能欣赏的。

例如梵谷的书集,康明思的诗集,就需要久玩才能玩熟。

  然而,十年玩下来了,我仍然不满意自己这书斋。

由于太小,书斋之中一直闹着书灾。

那些漫山遍野、满坑满谷、汗人而不充栋的洋装书,就像一批批永远取缔不了的流氓一样,没法加以安置。

由于是日式,它嫌矮,而且像一朵“背日葵”那样,永远朝北,绝对晒不到太阳。

如果中国多了一个阴郁的作家,这间北向的书房应该负责。

坐在这扇北向之窗的阴影里,我好像冷藏在冰箱中一只满孕着南方的水果。

白昼,我似乎沉浸在海底,岑寂的幽暗奏着灰色的音乐。

夜间,我似乎听得见爱斯基摩人雪橇滑行之声,而北极星的长髯垂下来,铮铮然,敲响串串的白钟乳。

  可是,在这间艺术的冷宫中,有许多回忆仍是炽热的。

朋友来访,我常爱请他们来这里坐谈,而不去客厅,似乎这里是我的“文化背景”,不来这里,友情的铅锤落不到我的心底。

佛洛斯特的凝视悬在壁上,我的缨思是男性的。

在这里,我曾经听吴望尧,现代诗一位失踪的王子,为我讲一些猩红热和翡翠冷的鬼故事。

在这里,黄用给我看到几乎是他全部的作品,并且磨利了他那柄冰冷的批评。

在这里,王敬义第一次遭遇黄用,但是,使我们大失所望,并没有吵架。

在这里,陈立峰,一个风骨凛然的编辑,也曾遗下一朵黑色的回忆……比起这些回忆,零乱的书籍显得整齐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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