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求《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及感想5000字左右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拜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乡土中国》一书,感触颇深。
在对于本书的阅读过程当中,我一度是感到相当困惑的,以至于在第一遍的阅读过程中,我一口气囫囵吞枣般地看完了以后,云里雾里的,对于书中的内容,竟是一点儿感觉和想法也没有。
无法,我去找了一些别人写的有关乡土中国的分析和书评,看完了以后,再去阅读原书,这才有一点自己的感悟与理解。
在写自己的这篇读书报告的过程中,我在写到相关章节的内容时,又把原书翻了一翻,发现不同时候,看同一内容,我的理解与思考也是不同的。
所以,这篇读书报告,也许格式上会略显松散,而因为是个人读书的心得体会,一些理解和思考也许会不尽正确,恳请老师指正。
第一部分,本书脉络梳理。
说实话,如果说费先生的另外一部代表作——《江村经济》是他关于微观社区调查研究方法的实践应用,那么《乡土中国》则是依据实践的经验所总结出的总体框架。
该书代表了他研究方法的转向,从微观的视角中跳出来,进而从宏观的角度审视整个社会,分析社会的整体架构,提出自己的普遍模式理论。
因此,《乡土中国》的阅读,我感觉一开始是有点晦涩难懂的,里面涉及到的很多是理论方面的东西。
所以首先,有必要对本书的脉络进行一个梳理。
《乡土中国》共有十四章。
论述了中国乡土社会中种种现象,根深蒂固的观念与传统,以及这些东西对于社会,人的反作用。
一.中国社会的乡土性。
作者在第一章《乡土本色》开篇一句就是“从基层上看,中国社
乡土中国读后感
读后感 对于费孝通这个名字,我是陌生的。
按照学校按排,我才有幸得以了解。
费孝通,1910年11月2日生于江苏吴江。
原,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
4岁起在母亲创办的蒙养院开始接受正规教育。
就读于东吴大学医预科、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清华大学研究院,后留学英国伦敦经济政治学院。
其所著的被认为是我国社会人类学实地调查研究的一个里程碑。
论著甚丰,主要著作有:(英文版,1939)、(1943)、(1947)、(1948)、(1948)、(1983)、(1985)、(1986)、(1987)、《费孝通民族研究文集》(1988)《行行重行行——乡镇发展论述》(1992)、《费孝通文集》(1999)等,论文多篇。
1980年3月,国际应用人类学会授予他该年度马林诺夫斯基名誉奖;1981年11月,英国皇家人类学会向他颁发了该年度赫胥黎奖章。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
《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
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
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
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
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
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
“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
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
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
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
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
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
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
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
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
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
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
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
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
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
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
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
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
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乡土中国读后感800字
《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自然就离不开土地,而农业就离不开农民本身,农民就是作为社会的基层。
而在一般情况下,农民通常都被看做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而中国的基层就是由这部分人构成的。
我国的封建社会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经济基础的。
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这就奠定了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文化基础。
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是相当宝贵的,因为那是他们生长,生存,发展的地方。
农民的生活离不开土地,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是在土地的基础上,农民播种,耕田等都是要依靠土地。
尽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有些农产品的养殖可以离开土地而生长,实现无土培植,但这些技术受到一定的环境和文化的制约,在目前来看,这种技术是不能得到广泛使用。
这是因为目前中国的农民的文化水平比较低,对于这些高新技术的使用是不太可能的,同时,在中国的历史上,农业是离不开土地,这种想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下人对于农业的无土培植。
由此可见,土地对于中国社会的重要意义。
乡土本色中理解中国基层的社会特征是
乡土性。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上的概述和分析,较为全面的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
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
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
概念在这个意义上,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工具。
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读后感
把你老师绝对搜不到送给你。
《乡土中国》读后感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先生认为:“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
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
”。
因此,乡土社会里的人们彼此特别熟悉。
但是,与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相比,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
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在第二篇“文字下乡”里,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
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
”我非常认同这句话,因为我的母亲就是文盲,从来没上过学,但是她很聪明。
没有我的母亲,我的高中文凭的父亲也不可能事业有成的,而且我的母亲在深圳短时间内自学了粤语和普通话,之后还自学认字和写字。
跪求几个读书摘记,要求 篇名 ,作者 ,读书摘记一两句话,然后写三四句感想
不知道都是同一本书里的摘记可不可以?先打出来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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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记: 1、 两岸都是芦苇,它们护送着流水,由西向东,一路流去。
流水的哗哗声与芦苇的沙沙声,仿佛是情意绵绵的絮语。
赏析:这句话使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将“流水”和“芦苇”拟人化,写它们之间的情意绵绵,突出流水与芦苇所组成的美丽组合,表达了作者对这片土地的热爱和赞美。
2、 她看到鱼从河水的绿波中跃起,在蓝色的天空,画出一道优美的弧,然后跌落下去……赏析:这句话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将鱼所跳跃出的线条比作弧,突出了鱼跃时的美丽。
3、 她看不清花,只能看见一团团的淡蓝色,它们像云轻轻笼罩在树冠上。
赏析:这句话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将远处的花比作云雾,突出了话的美丽,同时有衬托出“她”对远处的向往和飘渺之感。
全都摘自曹文轩的《青铜葵花》(用手机打字太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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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打这么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