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化品的名字和处置方法,越全越好
爆炸品事故处置爆炸品由于内部结性,爆炸性强,敏感度受摩擦、撞击、振动、高外界因素诱发而发生爆炸,遇明火则更危险、其特点是反应速度快,瞬间完成猛烈的化学反应,同时放出大量的热量,产生大量的气体,且火焰温度相当高。
如爆破用雷管、弹药用雷管、硝铵炸药等具有整体爆炸危险;如炮用发射药、起爆引线、催泪弹药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如二亚硝基苯无烟火药、三基火药等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如烟花、爆竹、鞭炮等具有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导爆索(柔性的);B型爆破用炸药、E型爆破用炸药、桉油炸药等属于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
发生爆炸物品火灾时,一般应才有一下处置方法:1.迅速判断和查明再次发生爆炸的可能性和危险性,积极抓住爆炸后和再次发生爆炸之前的有利时机,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力制止再次发生爆炸。
2.凡有搬移的可能,在人身安全确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应立即组织力量,在水枪的掩护下及时搬移着火源周围的爆炸品至安全区域,远离住宅、人员聚集、重要设施等地方,使着火周围形成一个隔离带。
3.禁止用沙土类的材料进行盖亚,以免增强爆炸品爆炸时的威力。
扑救爆炸品堆垛时,水流应采用吊射,避免强力水流直接冲击堆垛,造成堆垛倒塌引起再次爆炸。
4.灭火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尽量利用现场地形、物品作为掩体和尽量采用卧式等姿势射水;消防设备、设施和车辆不要停靠在离爆炸
危险化学品学习心得体会
注意药品标签 不用鼻闻 不吃 了解该药品相关性质
危险化学品的防护措施
EHS急先锋防险化学品的化学防护箱措施要做以下防护:一:全面型呼吸防护1:目的:对自身呼吸防护过滤有毒有害气体2:使用范围:适用于病毒感染区域(包括禽流感),紧急事故第一反应,净化感染过程,疾控中心应用3:操作说明:见装备使用手册4:注意事项:(1).面罩在不使用时,请放置于干燥通风处,不适宜阳光直射处地方储存(2).滤毒盒在不使用时,请从面罩上取下,放置于干燥,温湿度不高的地方储放,滤毒盒是靠滤棉进行过滤,如若潮湿环境,会影响到滤毒盒的使用寿命(3).全面具在每次使用前请检测气密性或是头带是否良好,如若发现异常,请不要使用或是立即更换面罩使用(4).滤盒一旦发现佩戴前后差别不打,请立即抛弃更换使用二:化学防护服1:目的:保护身体不受酸碱腐或腐蚀性化学品的侵害2:使用范围:适用于病毒感染区域(包括禽流感),紧急事故第一反应,净化感染过程,疾控中心应用3:操作说明:略4:注意事项:(1).防护服在不使用时,将其置于专门的化学品储存柜里,或是干燥通风的环境中(2).防护服面料为不耐磨,不耐割,请在使用时小心,谨慎,一旦发现防护服损坏,请立即抛弃,不得缝补三:防化靴1:目的:足部防护2:使用范围:适用于病毒感染区域(包括禽流感),紧急事故第一反应,净化感染过程,疾控中心应用3:操作说明:略4:注意事项:(1).防化靴在不使用时,放置于干燥通风处,避免阳光直接照射(2).防化靴一旦发现损坏,请立即抛弃,更换使用,不得缝补
怎样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工作
要高度重视和充分认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性,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抓实抓细。
针对可能产生的高温、多雨、雷电、大风等特点,要及早准备、提前安排,采取扎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度夏。
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规定,做好各类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加强防雷电设施和生产区排水系统的检查。
针对夏季气温高、雨水多、湿度大等特点,要重点检查:防高温、防雷电、防洪涝等措施落实情况;各类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情况;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
尤其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严防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要严格对危险化学品储罐、仓库和露天存放的管理,防止因温度、压力升高导致罐、桶、钢瓶等破裂而引发事故。
要在加强日常安全管理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
由于夏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机检修较多,涉及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的检修作业,危险性较大,稍有不慎,极易造成事故。
因此在检修前要按照《济源市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制定专项检修方案,明确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一些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检修项目,还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安全措施、吹扫方案、盲板位置等。
同时,还要严格执行动火、用电、高空作业、进入受限空间和加拆盲板等操作票或许可证制度.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前一阶段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情况,及早动手,超前安排,做好本企业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分级管理工作,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监控措施进行修订、完善,并适时组织演练,在演练过程中如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纠正,使事故应急预案不断得以完善。
加强宣传,严格培训。
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岗位操作技能、事故应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尤其要结合本企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订夏季高温时节培训内容,从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生产经营一线操作人员要进行强制性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操作。
危化品燃烧应急处置的原则是什么
不同种类的危险化学品或同一种类的危险化学品在不同情况下发生火灾时,其扑救方法是不同的,若处置不当,不仅不能有效地扑灭火灾,反而会使灾情进一步扩大。
另外,由于危险化学品本身及其燃烧产物大多具有较强的毒害性和腐蚀性,极易造成人员中毒、灼伤。
因此,扑救危险化学品火灾是一项极其重要且非常危险的工作,必须精心组织,科学指挥,严密实施,确保万无一失。
(1)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2)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安全地控制火灾。
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①先控制,后消灭。
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准确判断,科学决策;统一指挥,协同作战;以快制快,速战速决;冷却降温,控制火势;筑堤堵截,阻击蔓延;消防装置灭火与工艺灭火相结合;隐蔽抵近,适时出击;集中兵力,围歼火灾;消灭残火,防止复燃等处置火灾事故的对策。
消防部队到场后,必须通过以下步骤进行冷却和灭火: a)加强冷却。
首先,确定危险部位(即易发生物理爆炸的容器),切断火源对这些部位的辐射,加大对该处的冷却强度。
组织可靠的供水线路,保证不间断供水。
为防止火灾危及相邻设施,需对周围设施及时冷却,并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
b)控制火势蔓延。
在加强冷却的同时,必须对燃烧强度进行控制,先消灭外围火灾,如地面火灾、建筑火灾等。
然后集中力量,控制主要火源。
对于可燃气体或液体火灾,在不具备灭火的条件下,主要用水来控制和冷却,使其在一定范围内燃烧。
c)围堤堵截。
有些火灾可能造成易燃液体外流,这时可用砂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拦截飘散流淌的液体或挖沟导流将物料导向安全地点。
用毛毡、海草帘堵住下水井、阴井口等处,防止火焰蔓延。
贮罐区发生液体流淌时,要及时关闭堤内和堤外雨水阀、切断阀,防止物料沿阴沟外溢。
d)确定主攻方向,有效实施灭火。
根据危险化学品泄漏的位置及火势情况,确定主攻方向。
如果是由于罐底阀门泄漏造成的火灾,可燃物来源在罐底,火势主要集中于罐底,火直接从底部加热罐体,情况最为危险。
因此,主攻方向为罐底。
如果容器上部阀门泄漏引起燃烧,火焰向下辐射,主攻方向在罐体上方。
此时,应用水枪冷却罐体,控制燃烧。
如果罐体已经开裂,火焰可能从几个方向辐射其他容器,此时的主攻方向应以破裂罐为中心,分不同方向进攻。
e)隐蔽抵近,适时出击。
扑救化工火灾时,随时可能发生的爆炸往往严重威胁到人员的生命安全,为保存自己,消灭火灾,扑救人员应占领有利位置,采取隐蔽抵近,适时出击的灭火对策。
f)集中力量,围歼火灾。
当灭火条件成熟时(对于气体火灾,已经实施堵漏或可以堵漏时,对于液体火灾已具备足够的灭火剂时),应及时集中力量,围歼火灾。
②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3)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
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
(4)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
对于可燃气体没有完全清除的火灾应在上、中、下不同层面保留火种,直到介质完全烧尽。
火灾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在危险化学品操作过程中,一旦起火如何应急处置
在回答这个问题,在危险化化学品操作过程中一旦起火如何应急处置一个,如果是起火的,以后马上用灭火剂进行灭火,另外的话拨打119请求支援。
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理过程一般包括哪几个方面内容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对相关单位提出的要求及安全措施如下: 第十六条: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第十七条: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对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安全评价中发现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第十九条: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第二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第二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备案。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第三十八条: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
第三十九条: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托运人应当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资质情况的材料。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式样和具体申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四十三条: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公安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五十一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