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官的工作主要是什么
在不同法制之下,检察官之任务也随之不同,但其任务不外下列数种: 实施侦查 检察官通常是侦查程序的主导者,在经过侦查后检察官可以依法决定是否起诉、缓起诉(并非每个法制均有此制度)或是不起诉。
因此检察官具有筛漏功能,是案件进入程序的守门人。
而由于侦查系居于程序之源头,因此侦查之结果将影响审判之正确性,检察官对此也有重大责任。
提起公诉 由于刑事诉讼多采取无诉即无裁判之控诉原则,因此倘无检察官提起公诉则案件即无法开展,而有罪判决必然来自检察官之起诉,经过两层门槛更可确保判决的正确性与慎重。
实行公诉 检察官须在审判期日上到庭论告,并须提出诉状及证据,透过辩论,促使法官相信被告确有足够的犯罪嫌疑。
在调查证据时,检察官亦负有辅助法院发现真实的协力证明义务。
协助、担当自诉 检察官之任务除了提起公诉及实行公诉外,在采行公诉、自诉双轨制的法制之下,检察官在中亦可出庭陈述意见,或在自诉人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又无人承受自诉时,可以担当自诉人之地位。
提起救济 由于检察官是控诉制度下的当事人之一,因此可以对于裁判提出救济,对于违法或不当裁判可以抗告或上诉,对于已确定之裁判则可提出再审或非常上诉。
指挥执行。
检察官通常也是指挥刑事裁判执行的机关。
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算不算检察官
简单一点告诉你吧,检查辅助人员其实就是为检察官做助理的,就是说是检察官在办理案件的时候你来做辅助工作,整理材料、整理卷宗、打印文书、去看守所提人等等和检察官办理案件有关的工作。
这些都是为了让你成为一名正式的检察官做准备的。
有一点你可以放心,检查辅助人员也是检察院的正式编制的公务员,是国家干部,属于行政编制的。
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有哪些职称,希望详细列出。
谢谢
现行专业经济资格职称评审中没有为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设置的专门系列,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各自的工作岗位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经济资格职称评审。
法官、检察官本身并不是技术经济职务和岗位,没有相应的技术经济资格职称。
法官、检察官的从业资格,是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即通常所说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相应的资格,而不是技术经济职称。
不过,根据《法官法》和《检察官法》,法官和检察官是分等级的,《法官法》 第十八条规定,“法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级法官分为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
《检察官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检察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首席大检察官,二至十二级检察官分为大检察官、高级检察官、检察官”。
另外,法院、检察院作为组织机构,除了法官和检察官外,还有行政、后勤及其他工作岗位和人员,这些工作岗位根据其性质的不同,对其从业人员也有资格要求,其中属于技术经济资格的,会有职称方面的要求。
比如,财务人员需要有会计系列的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职称;政工人员需要政工系列的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等职称;经济工作人员需要经济系列的经济师、高级经济师职称。
如果法官、检察官兼任这些岗位的工作,除了法律职业资格外,也需要相应的技术经济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