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蝉从什么时候不叫了
忘了。
没去留意,
消失在那年夏天的蝉鸣 杜小晴一直搞不懂,为什么她白天捉到的那只蝉,晚上竟会变成了一个男孩。
男孩抬起手放到唇边,做了个“嘘”的动作,她就乖乖地听了话。
还记得捉蝉时,蝉根本没有逃,就被自己捉进了竹编的小笼里。
是精灵吗
杜小晴听说过田螺姑娘的故事,可回忆了半天,也没想起自己做过什么诸如放生之类的善事,会让一只蝉来找她。
上下打量着奇装异服的男孩,见他没有被惊动,更没有马上变回蝉的意思,她便放大了胆子,一骨碌从床帐里跳了出来,蹦跶到地上,压低声音问:“你叫什么名字
家在哪里
” “建邺。
”男孩只回答了第二个问题,就望着墙壁不再开口。
说这两个字的时候,他的眼闪闪发亮,杜小晴虽一头雾水,却突然发觉,好像有夜空的星星落进了他的眼眸中。
从这天之后,每天从暑假补习班放学回到家,杜小晴都会急匆匆地吃完饭然后跑回房间,把门关得严严实实。
因为屋子里只剩下她自己时,蝉才会变成那个男孩。
有一次杜小晴喊来妈妈,打开竹笼的小门,可无论怎么呼唤,蝉都安静地趴着不动。
“蝉怎么会变成人呢,你是动画片看多了吧。
”妈妈拍拍她的头下楼去了,留杜小晴一个人在原地撅着嘴,瞪着蝉生闷气。
所以当天晚上,男孩又出现时,她躺在床上赌气不理,望着天花板,心里数着一二三……数到十之前,他肯定会开口解释吧
但是没有。
男孩看看墙壁,又扭头看向窗外,不说话。
他穿的服饰很奇怪,高峨广袖,和杜小晴穿的小熊睡衣完全不一样。
“阿蝉,你不热吗
”躲在帐子里偷看男孩发呆的杜小晴终于忍不住,小声地问。
她不知道男孩的名字,所以只能叫他阿蝉。
“没感觉。
”坐在窗边托腮发呆的阿蝉思绪被打断,生硬地回答。
“好热啊,我睡不着。
”剩下的八月,就算是晚上也闷热闷热的。
杜小晴夸张地伸个懒腰,故意把拉好的蚊帐撑开一点,想要看他的反映。
阿蝉想了想,竟然变戏法似的从腰间抽出一柄折扇,递给她。
折扇上画着的高高的城墙内,小桥流水,街肆繁华。
杜小晴想,这莫非就是阿蝉的家,建邺吗
“知了,知了。
” 窗外阵阵蝉鸣此起彼伏,天幕中高挂着一轮孤月。
阿蝉大概是看月亮看得出神了,完全没留意到杜小晴已经爬到了自己的面前。
“阿蝉到底在看什么呢
”不过才一句话,一阵风已经拂面吹起了阿蝉的发烧。
阿蝉惊觉向后靠了靠,溪水般的眼中掠过一抹异色。
“……你今天没有看墙壁,而是看着月亮呢。
”杜小晴也吓了一跳,生怕说错什么。
她很郁闷,为什么他看来看去都不肯看看自己呢。
自从记事以来,父母就总是对她严厉要求,弹钢琴、练书法,甚至还要学太极剑,那不是老年人才玩的吗
围绕在身边的,永远都是冒着杀气的习题山。
所以突然出现的这个神色倨傲的新鲜人,让她觉得很有趣。
“请问你挂在墙上的那把剑呢
”想了想,阿蝉迟疑地开口。
咦
原来他之前看得出神的,是爷爷送给她做生日礼物的那把铜剑啊。
原来他还会鉴赏古董呢。
阿蝉恳求似的文化,让杜小晴的心中一阵雀跃,想起爸爸今早说剑挂在卧室里容易伤到女儿,就收起来了。
她慌忙答应去取。
阿蝉捧着偷偷拿回的剑,大喜,轻轻抚摩着,眼神亮了亮。
“谢谢你。
”阿蝉的口气客气中带着温和,杜小晴心里无比开心。
每天,她都乐颠乐颠地为他跑腿,将剑从储物间拿出来,美滋滋地看着阿蝉舞剑,完了再偷偷送回去。
在阿蝉歇停之余,她会对他滔滔不绝地说东说西,倾诉自己平时课堂里生活中积攒的见闻乐事。
总是寡言少语的阿蝉也不嫌烦,每每都耐心地倾听,然后昏昏欲睡。
仅仅是这样,杜小晴心里已经感到非常满足,幸福感满溢在眼角眉梢。
“对了,你见过雪景吗
”有一天,杜小晴站在池塘边的大石头上,对这身边坐着的阿蝉发问。
池塘里的荷花呈现一片绚丽的景色,但阿蝉眼中的暖意却一点点散去。
习惯了他的沉默,杜小晴自顾自继续兴奋地阐述:“等到12月的时候我们这个城市就会下雪,到处银装素裹,道路、房顶全是白色的,连呵出的气也是,你说美不美
” “……美。
”阿蝉憋出一个字。
“哈哈,真想和你一起看雪。
”天真的杜小晴在石头上兴奋地跳了一下,极尽目力看着天边妄想。
“傻瓜,蝉活不过夏天。
” 愣了一下,杜小晴反应过来后,惊愕地张大嘴巴,鼻子一酸。
“别哭,难看。
”阿蝉一说,杜小晴乖乖忍住了眼泪,却愁眉苦脸起来。
阿蝉想了想,开口唱起了歌。
不知是哪里的民谣,旋律十分动听。
唱完后他难得一见地微微一笑:“跟你一起看荷花我也挺开心的。
” 那次之后,他们再没提过雪。
暑假快过去时,妈妈为杜小晴请了一位家庭教师补习历史,是为面色和善的大姐姐。
可以悄悄带阿蝉出去玩的时间更少了。
一次,老师为杜小晴讲解著名的历史事件,笑着说:“小晴你知道吗
咱们南京,在历史上可是六朝古都呢。
以前的名字啊,叫做建邺。
” 建邺
杜小晴放下课本,眼前出现扇面上古风浓郁的繁华都城,还有衣角翩迁、眉眼漂亮的小小少年——他是因为太想家,所以千百年来都舍不得离开,哪怕是做一只蝉
到了晚间,阿蝉翩翩而至,杜小晴依旧在赶作业,他安静地坐在一边发呆,并不去打扰。
他不知杜小晴在读的是西晋建都时的历史。
她偶尔从书间抬起头,问:“阿蝉的家,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呢
”不知为什么,很想陪他一同回去看看。
“不知道,这里的街道我全都认不出了。
”阿蝉的回答让杜小晴说不出话来。
想起今天忘了帮他拿剑了,便起身去储藏室。
可储藏室已经空空如也了,东西都被父母收拾起来了。
这是怎么回事
杜小晴急得快哭了,心中充满愧疚。
“没关系,我空想使剑就行了。
”阿蝉毫无责怪的意思,为了不让她难过,又逗她;“你学了这么久的剑,还是个菜鸟吧。
” “哼,等我初中毕业,就去报班,一定跟你比一场。
那天老师还夸我是剑术的可造之材呢,说女孩子能练成这样,已经很不错啦。
”她不服气地下着军令状。
“三年就够了
”阿蝉乌眉一挑,一副不屑的样子,好像他们真的还会有三年。
“那当然,到时你输了可不许哭啊。
”杜小晴也难得跟他抬杠。
“爱哭的人是你才对吧。
” 然而,诺言没能实现。
在某个柳梢拂面的下午,第一缕凉风吹过南京城之后,阿蝉便不见了。
开学第一天,下课回家的杜小晴找遍了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只有开着笼门的竹笼,却找不到那只看似呆呆笨笨的阿蝉。
寡言的阿蝉,舞剑的阿蝉,温柔的阿蝉。
在一路近乎疯狂的奔跑寻找中,那个瘦高的身影一直晃在眼前,杜小晴几次都仿佛要扑到他的怀里,可最终却只是踉跄地扑倒在虚幻中。
磕磕绊绊,她跑到楼下的客厅,不分青红皂白地对正整理大纸箱的妈妈吼道:“我不要搬家
你们把剑还我,把阿蝉还我
” 妈妈吃了一惊,走过来轻轻拉住杜小晴的手,关心地询问后说:“我没有动过你那只蝉啊,是自己跑掉了吧
”杜小晴红着眼睛,咬着嘴唇,她记得有人说过掉眼泪很难看,所以努力不哭。
扭过头看窗外,枫叶已经红了。
秋天,杜小晴搬了新家,有很大的院子。
那位老师依然每周会来,笑眯眯地为她讲解历史。
她念起书来温婉动听,好像阿蝉唱的那首民谣一般。
杜小晴的眼中始终晃动着竹编的笼子,以及阿蝉那对漆黑的眼眸。
“老师,你相信蝉会变成人吗
”杜小晴并不期待老师会说相信,老师大概跟妈妈一样,只当自己是动画片看多了,“可是,我真的很想他,夏天一过,他就消失了。
” 习习的晚风中飘来枫叶的清香,老师愣了一下,温柔地笑着说:“下个夏天,他或许会会来呢。
不要难过,老师给你讲故事。
” 她所讲的,是古代西晋的一个故事。
在西晋的都城建邺,曾有一位太子性情孤傲,自幼爱剑成痴,不善与人交往,后来做了亡国奴,去了气候恶劣的边疆,不到一年就病死了。
他在临死钱都恨记挂自己的那柄剑,只可惜他被流放的时候,铜剑被没收,留在了建邺。
“我想他毕生的心愿, 就是能再回到家,再拿到他的宝剑吧。
” 杜小晴一直都记得那段如梦如似的童年回忆。
每到夏季,她听到蝉鸣阵阵,耳边都会回想起那位老师讲的故事,接着便想起,一直挂在自家墙壁上的那把古董铜剑。
她如今已考上大学,那是的三年之约又过了三年。
虽然父亲已不再逼她学没什么大用的太极剑,但她始终都在抽空练习。
铜剑、折扇都还在,或许某个夏天,他真的能够会来找自己呢。
又或许,那终究不过是一场蝉梦。
阿蝉,你已经逾期三年了呢。
“知了,知了,知了......”%D%AValda╮%D%A的感言:%D%A太太太太谢谢了%D¢010-05-22%D%A
突闻蝉鸣。
。
。
听听那蝉鸣 岁月在担心,听听蝉鸣吧
记忆中,已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未曾关心到蝉鸣。
耳朵里都是车声、敲击键盘的声音和各种各样的声音,唯独缺少了蝉声。
也许,应该去找股清泉洗洗耳朵了吧
就为那渐行渐远的蝉鸣。
选了个周末,到小黑江边找寻离我远去的蝉鸣。
在树林中穿行的时候,突闻鸣金击鼓般的蝉鸣声传入耳鼓,于是,在一条小溪边坐下,屏息聆听,蝉语阵阵。
闭目享受间,耳边传来一阵阵低低的,持久的,充满了生命质感的嘶鸣声,熟悉而又久违的声音,或清晰,或暗哑,或是声嘶力竭。
蝉鸣,久违的声音。
不禁想起了童年。
童年的乐园,是一片古老的核桃林,阳光明媚的夏天,树上的蝉一定会借风而鸣“唏——唏——”地此起彼伏。
我和几个贪玩的小伙伴,一到夏季,趁大人不注意的时候就会爬上核桃树掏蝉。
小时候的游戏中,我一直认为捉蝉是最有吸引力的了。
蝉那美丽的翼,是透明的,像梦幻似的精灵,承载着我童年的快乐和梦想。
如今,童年的点滴似乎被岁月隐淡了,而蝉鸣依然。
蝉的存在或它的吟唱,我都听见了,一如童年时候在那片核桃林听见的那些此起彼伏的蝉鸣声。
童年已久远。
离乡后已极少听到蝉的夏歌,以为那些只能重现于心的记忆。
又被在枝头努力叫闹的蝉那充满激情而又欢快的歌声唤醒。
这些愉快的音符就又把我几乎失去的记忆又重新拾起来。
脑海中浮起了那些与蝉有关的记忆。
怎能忘记那一片片蝉声呢
那个叫做坝气山的小村庄是掩映在一片绿荫中的,每逢盛夏,那些蝉就会纷纷扬扬地奏起夏日的大合唱。
给村里那些为生计忙个不停的农人们增添了些许的乐趣。
那些可爱的精灵们不知疲倦地朝着太阳的方向放声歌唱。
蝉鸣声声,忽长忽短,时断时续。
渐强渐弱,有节奏地交替着。
随着太阳在天空中的移动,蝉在树枝上也转动着鸣叫的方向。
无论怎么转,它都不会忘记是朝着最亮堂的方向,充满着虔诚而狂热的激情。
犹如朝圣者对着心中的神无比虔诚地膜拜。
于是,聆听蝉鸣成为欣赏乡间最热烈的乐章。
早晨听蝉。
总觉得有种感悟了然于心。
我想,蝉应该算得上是隐士了吧
它们总是高踞树梢,以风为食,以露为饮,不食人间烟火。
因此,就感觉那蝉鸣声在晨光中分外轻逸,似远似近,似有似无。
此时听蝉,心灵也不由得跟着透明澄净了许多。
午后听蝉。
感觉喧嚣了点,就像有一群远游四方的僧人,不期然地在树荫下相遇,闲散地歇脚,拉拉杂杂地交换着信息,却听不到朗朗的诵经声。
最惬意的是在黄昏里听蝉。
此时,太阳落山了,酷热消褪,这个时候走进蝉鸣叫着的世界里,就像在欣赏一场优美的音乐演唱会。
如今,在热闹的小城中穿行。
夏日里,燥热难耐,总让人感到有一些乏困慵懒,但是因了这阵阵难得听到的蝉鸣,炎夏似乎也变得有几分温馨起来。
其实,在所有现代文明所产生的太多噪音中,也不乏天籁的,只是我们以忙为借口,在忙碌中不知不觉地与美的事物擦身而过。
所以,我们还是应该偶尔放慢脚步,在忙碌之余一边散步一边去听听蝉吧。
会倍感心旷神怡的。
听听亲朋好友的倾诉,聆听万物的倾诉都不是难事,不是吗
累了的时候,到大自然中听听蝉鸣吧
可以想象一下,那些蝉们敛翅踞在不同的树梢上,犹如交响乐团的团员各自站在舞台上一般。
只要有哪只蝉起个头,其他的蝉就会纷纷跟着唱起来了,它们都会将最美的音符献给你,句句都是来自丹田的真心话。
有着鲜明的节奏感,用不同的韵律表达着它们不同的心情,时而合唱,时而独唱,时而二重唱,高低分明,节奏明快。
它们是天生的歌者,所以不需要指挥也不用歌谱。
它们的歌声如行云流水,让人忘却忧虑,乐在其中。
有时又如惊涛骇浪,拍打着心底沉淀的情愫。
蝉声里有着甜美余韵的,应该是情歌吧
悠悠柔柔的,是诉不尽的缠绵吗
那在高涨急促的地方嘎然而止的,应该是绝唱吧
在高昂过后就寂寂廖廖地成了断篇残编,这时候,会徒然给人一些怅惘,一些伤感。
蝉声,难道不是生命之歌吗
有位学者说,听虫使人理智,听雨使人温存,听曲使人感奋。
听听蝉鸣吧
在累了的时候。
那一定像是触摸到一个生命的灵魂。
这灵魂便是在蝉鸣上萌动着的洁净韵律。
它会无私地赐予万物顽强的生命力,在灵魂深处酝酿成千古不变的哲理。
听听蝉鸣吧
它会使人坚韧,听懂了蝉鸣叫的蕴语,就会参透人生的。
据说蝉是在黑暗的土层下苦苦等待数年,历经艰难,才有一个夏季在阳光下唱歌的时光,在短短的尽情欢乐后,这些在夏日的阳光下的歌者,就悲壮地了却一生了。
因此,说蝉的歌是为新生而歌,为阳光而歌,为这个美丽的世界而歌,是因为黑暗才会珍惜光阴,是因为有了死亡才会更加热爱生命,对于生命,蝉应该有比我更深的感悟吧
蝉鸣传递的是真诚,蝉的歌是我们心弦律动的陪衬,它将更坚定我们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关于昆虫记精彩片段的赏析及感言
1、这些时候,它是底下梨形的巢穴里居住着它很渴望冲开硬壳巢,跑到日光里来。
但它能否,是要依靠环境而定的。
2、假使那贼安然逃走了,主人艰苦做起来的东西,只有自认倒霉。
它揩揩颊部,吸点空气,飞走,重新另起炉灶。
3、梨紧贴着地板的部分,已经敷上了细沙。
其余的部分,也已磨光得像玻璃一样,这表明它还没有把梨子细细的滚过,不过是塑成形状罢了。
4、这时候它的颜色是红白色,在变成檀木的黑色之前,它是要换好几回衣服的,颜色渐黑,硬度渐强,直到披上角质的甲胄,才是完全长成的甲虫。
5、在我自己的工作室里,用大口玻璃瓶装满泥土,为母甲虫做成人工的地穴,并留下一个小孔以便观察它的动作,因此它工作的各项程序我都可以看得见。
6、我已经说过,古代埃及人以为神圣甲虫的卵,是在我刚才叙述的圆球当中的。
这个已经我证明不是如此。
关于甲虫被放卵的真实情形,有一天碰巧被我发现了。
7、一会儿,它就要吃了。
没有人教它,它也会做,像它的前辈一样,去做一个食物的球,也去掘一个储藏所,储藏食物,一点不用学习,它就完全会从事它的工作。
8、当然,我也曾做过这种试验,将干硬壳放在一个盒子里,保持其干燥,或早或迟,听见盒子里有一种尖锐的摩擦声,这是囚徒用它们头上和前足的耙在那里刮墙壁,过了两三天,似乎并没有什么进展。
9、它们身体鼓鼓的,像半粒豌豆,鞘翅光滑或有绒毛,通常黑色的鞘翅上有红色或黄色的斑纹,或红色、黄色的鞘翅上有黑色的斑纹,但有些瓢虫,鞘翅黄色、红色或棕色,没有斑点,这些鲜艳的颜色具有警戒的做用,可以吓退天敌。
赏析:这段话是《昆虫记》中描写虫子的一段话,通过比喻,列举等修辞手法,生动形象的将昆虫的样子展现在读者眼前,将它们“可以吓退天敌”的原因淋漓尽致得表现了出来,起到点明主旨的作用。
我颇羡慕而且嫉妒它这种百折不挠的品质。
10.在水面上,我们可以看到一堆闪着亮光的“蚌蛛”在打着转,欢快地扭动着,不对,那不是“蚌蛛”,其实那是豉虫们在开舞会呢!赏析:运用拟人的修辞格,将鼓虫人格化.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鼓虫们欢快的情态.表达作者喜爱鼓虫的情感.
有关美食报告的感言
我有七八于美食文章送给你,希望的上。
《美味的小笼包》常们说小笼包美味可口,我却从没尝过,也不知是啥味道。
这天下午,爸爸妈妈带我来到小笼包子店让我开开眼界,饱饱口福。
那天终于如愿以偿了.小笼包一个个白生生,皮薄薄的,里面好象有一包汁水在,小笼包小巧玲珑,形似宝塔,呈半透明壮,晶莹透黄,宝塔顶上一阵阵香气随风四溢,形状也和包子差不多,难怪叫小笼包。
小笼包以上一般都是一笼里面有十个,每个都是圆鼓鼓的像一个个小雪球似的,只不过上面有一个凹凸不平的地方,还没上来我就被这香气熏得如痴如醉了。
真恨不得把整个蒸好的小笼包一口吞掉。
一笼小笼包上来了,我坐在椅子上,刚蒸完的小笼包发出了一丝淡淡的香气息。
一闻到这种香气息,我就忍不住要去大口大口的吃它了。
刚夹起一个 “小胖墩”塞进嘴里,它就开始反 抗。
我这时肚子正饿得咕咕叫,恨不得将嘴巴变大,把四笼小笼包一口吞下去。
于是我就用筷子小心翼翼地夹起小笼包,因为轻咬了一小口,汁水就像千军万马往我嘴里奔跑。
我把它沾一点醋,轻进我的嘴里,肉馅又松又软,只要一嚼,它的肉就一下子松了下来,鲜美无比 妈妈说:“吃小笼包应该先醮点醋,轻轻咬一个洞,把里面鲜美的汤汁吸干,再吃皮和肉。
小笼包的美味精华就在汤汁里。
我按照妈妈的方法吃,汤汁鲜、皮薄肉嫩,真是好吃极了。
果然,小笼包一会儿不吃不知道,一吃忘不了。
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它的肉非常十足,咬一口鲜鲜的,浓浓的,咸咸的,让你吃了还想吃。
于是我又缠着妈妈去买一客,当阿姨笑盈盈端来后,我又怎能放过呢
吃了一个又一个,在吃得满口流香,砸咂嘴,不住称赞道:“美
真是美味之极。
”一眨眼,又被我消灭了,摸了摸鼓鼓的小肚子,舔舔嘴,余兴未了。
怎么样,心动了
心动不如行动,去吃吃你们家乡的小笼包吧
《油炸臭豆腐》这是江南冬天特有的地方小吃。
小的时候,一放学就往街上跑,当然,这是在口袋里有几个钱的时候。
穿过小巷,翻过小桥,就可闻到油炸臭豆腐的香味。
经营油炸臭豆腐的是个瘦瘦的老人,眉毛胡子全白了,他总是挑一副担子,担子其实是木头做的箱子,前面一个箱子放着臭豆腐、酱油、辣椒酱和一叠小盘子,还有一个罐头瓶,里面插着几双筷子。
后面一个箱子安放着一只小煤炉和一口锅。
老人总是站在街的拐角,专心致致地油炸臭豆腐。
从没有听过他的吆喝声,但总有许多食客寻着香味而来,在他的小担子前站成一圈。
他的臭豆腐很有特色,乍看上去黑不溜湫,和别的臭豆腐没有什么两样,但一入锅再一出锅,就变得金灿灿、香喷喷,涂上一层酱油或辣椒酱(他的辣椒酱是自制的,红艳艳的,辣得香,辣得舒服),黄黄红红,煞是好看。
小心翼翼咬上一口(因为非常烫),外黄内白,外酥内嫩,香辣刺激,此时已不是在吃而是舌头打着卷往下吞。
老人一次总是只炸几块,炸好几块卖几块,所以等的人都是一个吃,其他的人共同行注目礼。
吃油炸臭豆腐的人大多是女人和孩子,真的很奇怪,江南女子都是不吃辣的,但一到这担子前就都变成“辣妹子”了,辣椒酱涂了厚厚的一层还要涂,女人此时也不管斯文了,直吃得嘴唇通红,涕泪交加,热汗直冒。
老人只是不住地说:辣得结棍,勿要吃得格许多。
说归说,他也不去阻挡。
所以,老人的辣椒酱每天都要消耗一瓶。
那时,我父亲每月给我五毛钱,至少有一半的钱是贡献给臭豆腐了。
一块臭豆腐一分钱,吃完一块,这一天才能安静下来。
有时候没有计划好超支了,那么,我就克制住自己不往那里跑,怕自己的眼睛里会长出钩子来。
不过,那样的时候,只要我不小心溜到老人的担子前,老人总会洞察一切,好象发现了我的口袋里没有半分钱,就会笑眯眯地炸一块最脆最嫩的送给我吃。
不好意思白吃,等下个月父亲寄钱来的时候,我马上就去还给他,老人也收下,但必定多炸一块臭豆腐给我。
离开那个江南小城二十多年了,我再也没有吃过那样美味的油炸臭豆腐(虽然我在其他江南城市也吃过油炸臭豆腐,但是味道好象总是差了一点)。
它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和它一起出现的还有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白胡子白眉毛的瘦老人。
《肉骨头粥》我只吃过一次肉骨头粥。
那是江南冬日的一个星期日的早晨,一向节俭的舅母突然提出带我去吃肉骨头粥。
我受宠若惊,一路屁颠屁颠地紧跟在她身后,生怕她又突然改变主意。
沿着青石板路,穿过熙熙攘攘的菜市,拐进一条小巷。
远远看见一个小铺子飘出阵阵白雾,还听到铁勺敲锅沿的声音。
舅母领着我走进这间铺子,铺子里已经座无虚席。
大家都在唏哩哗啦地喝这叫肉骨头粥的东西,好象这东西真的很好吃。
老板娘把我们领进里间的灶旁,满脸歉意地说:“就在这里吃吧。
”老板娘是一个40来岁的女人,头发齐耳,一丝不苟地用黑色的发卡别在耳后。
我生怕舅母临阵脱逃,赶紧自做主张说:“可以可以。
”结果招来舅母两个白眼。
“好吧,来一碗肉骨头粥。
”老板娘一手抄起大铁勺,一手揭开大锅盖,顿时一股热浪席卷着肉粥的香味扑鼻而来。
她用大铁勺在锅里搅了搅,盛了一大碗粥递给我。
这碗粥是灰白色的,米已经煮得不见原形,粥面上还点缀着几小块肉骨头。
我小心翼翼地尝了尝,嗯,香香糯糯,黏黏呼呼。
真的不需要“吃”,只要喝就行了。
我就这样站在大灶旁,端着大碗,呼啦呼啦地喝着有生以来第一次肉骨头粥。
最后还像小狗一样把那几块肉骨头啃得干干净净。
那碗粥花了舅母5分钱。
后来,舅母告诉我,煮肉骨头很麻烦。
先要把肉骨头(连着些肉的骨头)煮上几小时,然后再把新米淘好放进去,再煮。
不能煮焦,关键是要掌握火候,细火慢熬才行。
最后放上盐和味精。
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肉骨头粥的,费时费力还不经喝。
她还警告我,街上的肉骨头粥不能多吃,因为有的老板为省钱把客人吃过的骨头,又重新放进锅里煮。
也不知她说的是真是假。
反正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肉骨头粥,不是因为害怕不卫生,而是口袋里的钱还不够分配的呢。
不过,我还是经常到那家肉骨头粥铺去,主要是想看看她们怎么处理吃完的骨头的。
可老板娘好象明白我的意图,总是笑眯眯的招呼我:“小姑娘,来吃一碗啊。
”然后,我撒腿就逃。
《阳春面》阳春面名字挺好听,很高贵的样子,其实是江南老百姓最爱吃最便宜因而也最能爽气掏钱的大众面食。
《上海的早晨》中资本家徐义德为了逃避公私合营装穷,叫小伙计送的午饭就是这个阳春面,可见,阳春面是属于劳苦大众的专利。
至于为什么取这样一个阳春白雪的名字,可能是取其反义吧,但我敢肯定,取这个名字的人绝不是下里巴人。
二十多年前,舅舅一家好象特别喜欢吃阳春面,每到星期天,舅舅就必定带领全家到镇上的面馆去吃阳春面。
两个表弟兴高采烈,但我却很不喜欢。
阳春面上除了撒一些葱花就没有别的了,光溜溜的,一点味道都没有,吃了第一口就不想吃第二口。
每次我都没有方法把一碗阳春面吃完,我总是旁敲侧击地提醒舅舅还是吃馄饨好,至少还有点肉味。
但舅舅坚决不肯,说馄饨太贵,又不经吃,同样一角钱,阳春面吃得饱饱的,而馄饨却只能塞牙缝。
舅舅的牙缝好大。
不喜欢吃,但每个星期天都得陪舅舅全家去吃,因为这是他们的节日,整整六天他们都在等着这一天。
镇上那家面馆都认识舅舅,每次一来不用吩咐,就很快端上阳春面来,然后,舅舅一家就开始埋头苦干,并制造出幸福的声响来。
每当此时,我就望着面前的阳春面愁眉苦脸。
陆文夫在《美食家》里专门提到过阳春面,说第一锅的阳春面最清爽最可口,因此,很多人都赶早去吃头汤。
我想,舅舅们吃得绝对不是这种阳春面。
但不管怎么说,我对阳春面是没有兴趣的了,胃口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倒了。
冬天光饼师傅比较幸福,守着炉子暖烘烘的,夏天就苦了,赤膊上阵还是大汗淋漓,汗水滴在炉子上嗤嗤作响。
我就不敢买了,因为那光饼里必定也有光饼师傅勤劳的汗水。
前段时间,在福建“老乡”处提到光饼,他们都说那玩意好吃而且对牙齿有利,经常嚼嚼绝对比“白箭”“绿箭”效果好。
但不知现在还有没有了,都好多年没有吃过了。
但愿,这光饼炉子还能在福州的某个街角看到。
《馄饨》我想,大概没有什么小吃有馄饨那么普及和名称多样了。
馄饨在福建叫扁肉;在四川叫抄手;在云南广西一带叫云吞;只有在江南才叫馄饨。
内容差不多,形式却有些差别。
福建的馄饨注重鲜,加虾油是它的一大特色。
小时候总是被喜欢吃馄饨的母亲支出去买馄饨,买来买去,也就买出经验来了。
知道街头的那家馄饨味太浓,吃完后就要赶紧灌开水;而街尾的那家馄饨味道尚好,就是只见皮不见肉;最好的是穿过几条街的那家“野”店,说它野,是因为时开时不开的,好像全凭主人兴趣。
这家的馄饨量足味最地道,每只馄饨雪白剔透,中间一点红红的肉馅若隐若现,再配上几粒葱花,就好象一池秋水中的白莲。
福建的馄饨一般都很节俭,一根小木棍往肉泥上一点再往馄饨皮上一翻,一只馄饨就完成了,往往一盘肉泥可以对付一天所要出售的馄饨。
吃馄饨的一般都是女孩子,她们可以不计较得失,慢悠悠地翘起兰花指,用小调羹小心翼翼地舀起馄饨往樱桃小口里送。
所以,较之其他小吃,福建馄饨更显得女人味一些。
而四川馄饨则个性鲜明,阳刚味十足。
首先一大特色是没有汤,第二大特色是辣得过口不忘。
那一年去成都调研,特地拜访“抄手”,谁知端上来的是几只干巴巴的结结实实的饺子状馄饨,上面还浇了一层红彤彤的辣椒油。
仗着本人吃辣还有一些功底,挣扎着把这碗“抄手”给吞了。
结果,除了辣,我已经不记得它还有没有其它味道。
江南一带,馄饨是最常见的小吃,这里的馄饨分为大馄饨和小馄饨两种。
大馄饨里馅比较多,有鲜肉的也有青菜的,但它又不同北方的饺子那样皮厚馅足,江南人总是不肯象北方人那样干脆利落地做出饺子风格,他们总要保持馄饨的传统,哪怕再大一些,小家碧玉的本色不变。
江南大馄饨是放大了的小馄饨,样子象修女的帽子,汤多量也足,一般人吃一碗也就有了七分饱的感觉。
正宗的江南小馄饨是最具江南文化味的,皮擀得讲究,贴着碗能看到碗里的花纹,真正是薄如蝉翳。
肉要精瘦的,处理得细腻无渣,烧好后的馄饨,皮子晶莹舒展,“白里透红,与众不同”,象一只只美丽的白蝴蝶 。
这时候的注意力就不会在吃上了。
不过,这样的小馄饨现在已经不多了,做的人和吃的人好象都已经缺少了这份精致的心情。
取而代之的是满街都是的大众小馄饨,简单一裹,完事,连皮也不擀了,买现成的。
在北方读书的时候,思念馄饨(福建的江南的),思念得咬牙切齿。
北方同学很不以为然,说,那有什么好吃的
清汤寡水的,不如咱北方饺子实在。
是的,要想实在,吃北方饺子;要想苗条,吃江南馄饨。
《羊肉串》很奇怪,我向来不吃羊肉,但对羊肉串却来者不拒。
第一次吃羊肉串是在北京。
那一天,从北京图书馆查资料出来,拐到白石桥附近,那里有一片饭店餐馆和小吃摊点。
先买了仿膳食品窝窝头,吃得直冒酸水,发了一通诸如慈禧太后的胃口怎么这么好对付之类的牢骚后,就站到了烤羊肉串的摊子前。
并没有想要吃,的的确确是被那种香里带膻的味道吸引过来的。
同学也是南方人,不吃羊肉,但他敢想敢干的精神令我佩服。
他先买了三串,然后视死如归地说:“我先吃吃看。
”他小心翼翼地先咬了一口,翻翻眼珠,接着就加快了频率。
我盯着他上下翻飞的大嘴,直问:“哎,别顾吃啊,到底好吃不好吃
”他“嗯嗯”地一气吃完了三串,才摸摸肚子很满意地说:“不吃真傻。
”赶紧掏钱,一手抓一把,这串咬一口,那串咬一口,真的很好吃,肥而不腻,焦香十足,还有一种特有的,说不出来的怪怪的味道(后来才听新疆的同学说,那是孜然的味道)。
我们就这样边走边吃,吃完了,就地再买,反正羊肉串摊子到处都有。
直吃得饱咯里都带羊膻味,不能再吃了,再吃下去,我们非得变成草原牧民了。
本来以为羊肉串就是这样好吃了,谁知新疆的同学说:那算什么羊肉串
真正好吃的是咱们新疆的羊肉串,那可是羊肉串的老家。
第一次那么羡慕新疆人,真正觉得新疆是个好地方。
咱也没有机会去新疆啊,就把北京的羊肉串当新疆的吧。
回到南方后,也见过羊肉串,但不仅外貌小里小气,味道也完全变了样,如果说北京的羊肉串是仿名牌,那么南方的羊肉串就是假冒伪劣了。
也有例外,一次到南京出差,在新街口发现了久违的羊肉串,那味道,那相貌和北京的一样。
我又一次站在南京的大街上不顾斯文地大嚼起来。
以后只要去南京,都要想方设法地溜到新街口去过过瘾。
但总是心有不甘,有事没事总鼓动头儿:“咱们也到乌鲁木齐去开个读者作者联谊会
” 《羊肉泡馍》有了羊肉串垫底,去西安吃羊肉泡馍的时候就好象有了胆量。
看过雄赳赳气昂昂的兵马俑,摸过杨贵妃的洗澡池,躲过小商小贩的围追堵截,吃过田里刚采下来的草莓,当然也爬过大雁塔和古钟楼,接下来就是品尝西安小吃的时间。
西安小吃最具代表性的小吃是肉夹馍和羊肉泡馍。
不过,肉夹馍我连看都不看,一块大肥肉塞在一块大饼里,肥油直冒,尽管肉馍的主人说怎么怎么好吃,我就是吃不下去。
不是怕胖,而是从小就不吃肥肉。
肉夹馍是放弃了,但羊肉泡馍是一定要吃的。
于是就去找。
在古楼附近转来转去,转累了就在一个小摊子上坐下来。
坐定后才发现对面一个老头在专心致致干活:把一块硬硬的馒头掰成颗粒状。
他神态专注地不紧不慢地掰呀掰,掉下来的粉末都用小指捺到嘴里。
他在干嘛
是不是牙口不好
正想着,又见老头把掰好的产品倒进一个盛满浓汤的大海碗里,那碗浓汤顿时就变成了一碗浆糊。
老头有滋有味稀里哗啦地喝完了这碗浆糊,站起身子,抹了抹沾在胡子上的残留物,打了个响亮的饱咯,满脸都是幸福感。
突然好象明白了什么,赶紧找来伙计问:“那是什么
”“羊肉泡馍啊。
”老天,这糊里糊涂的东西就是大名鼎鼎的羊肉泡馍
小的时候就最恨把馒头放进汤里 ,软不啦及的,要口感没口感要味道没味道,再好吃的馒头再好喝的汤都给搅浑了。
所以,很遗憾,在西安最大的收获是买了一堆民间工艺品,而在吃上,却是一片空白。
看了贾平凹写的陕西小吃,其中花了大量的笔墨形容羊肉泡馍的精彩,但我还是没有被他煽乎得流出口水来。
这在我看关于吃的书籍的历史中是少见的。
《朝鲜凉面》初到东北,第一次看到正宗的朝鲜人和朝鲜文字还是大惊小怪的,后来看多了,就见怪不怪了。
然后就开始琢磨如何深入了解朝鲜民族文化,比如,他们的饮食文化,更具体地说,如何吃遍学校周围的朝鲜小吃店。
于是,先去朝鲜泡菜摊子前侦察一番,和买泡菜的朝鲜族老大妈套近乎,问:“道拉及是什么意思
”朝鲜族老大妈真的很象《奇袭》里的老大妈那样慈祥,她不仅耐心地回答我的幼儿园水平的问题,还推荐我买了朝鲜泡菜的代表作——桔梗。
尝了桔梗后,对朝鲜小吃就有了信心。
那一天,零下18°,屋外早已是灰白两色世界。
从澡堂出来,头发一会儿就冻成柴火棒。
并不觉得冷,只是渴得慌。
就到处找有水源的地方,后来发现一面“朝鲜凉面”的幌子正迎风招展,凉面
正好解渴。
一头扎进去,里面已是高朋满座,人人都端着一个大海碗往肚子里灌凉面,很舒服的样子。
于是也要了一碗。
等端上来后,才觉得好象有点不对劲。
鲜红的面汤上波澜不兴,面条当然是潜伏在汤底的,只是这汤,怎么看都好象是刚从自来水龙头里出来,冷不说,还有股漂白粉的味道。
怀疑归怀疑,我真的太渴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喝了再说。
结果,渴是解了,但我体内的那点余温可全给带走了。
一路跑着回到宿舍,又是捂热水袋又是灌开水,折腾了半天,才把胃里的那块冰坨融化掉。
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东北人和南方人本来就不一样,他们冰天雪地里可以吃冻梨吃冰棒,那是因为他们有从小就锻炼出来的坚强的胃。
所以他们可以裹着大棉袄吃凉面,而我,只能在穿短袖的时候。
但,我还是没有勇气再去品尝朝鲜凉面了。
甚至一想到这四个字,我的胃就开始冒凉气。
不怪朝鲜凉面,只能怪我自己。
《道口烧鸡》说来惭愧,自己在外求学几年,大部分的注意力花在吃上。
究其原因,一是学校食堂乏味的饭菜,使自己时常处于饥饿状态;二是天性所致,“民以食为天”嘛,自己当然也不例外。
于是,刚到长春不久,就打听到“道口烧鸡”挺有特色,忙亲临考察。
果真,摆在橱窗里的烧鸡肥嫩嫩、黄灿灿、热腾腾,撒发着迷人的香气,又看到买烧鸡的人排成了长队,更证实了此烧鸡的名不虚传。
此后三年间,只要钱包里有点余钱,便忙不迭地往烧鸡店送,买不起整只就买半只;买不起半只就买鸡杂碎(鸡肝、鸡卵等构成,便宜而味极佳,是穷学生最亲睐之物)。
那种拎着一小袋烧鸡走路的愉快,无法言喻,只觉得生活在那一刻是多么美好。
此时若去攻读书关,再厚的“砖头”也能毫不费劲地“啃”下来,这就是“道口烧鸡”的威力。
有时,人的胃口会比脑袋重要得多,换句话说,就是物质有时也能毫不客气地战胜精神。
逢到宿舍里的女同胞过生日,无例外地都要买只“道口烧鸡”以飨大家。
鸡上台面后,往往还没等打开塑料袋,大家就已经操起家伙跃跃欲试了。
那香喷喷、热腾腾的烧鸡,嫩而无渣,连骨头都是酥的,一块鸡肉在舌头上还来不及停留就溜进肚子里去了。
而此时往往有师兄师弟寻着香味不请自到,说句“生日快乐”就一屁股坐下来大嚼起来。
那时候,要求师兄师弟办事或反过来他们求我们办事,都言不二价:一只道口烧鸡。
在长春的三年,可以说是伴着“道口烧鸡”的香味渡过的。
(虽不能常吃,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烧鸡店每天毫不吝惜地飘来的香味,使我们的读书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 临毕业的时候,有人告诉我,有一家大饼店专营夹肉大饼,味道好得没法提。
可惜没有机会了。
要不然,现在又会有一样好吃的供我回味了。
麦熟将至,外出路过南方一个小镇,有幸在饭店吃到了从小烙印在脑际的美食——碾碾转儿。
吃着这久违了的美食,当年的那种对其情深意切的欲望不禁又重现于心头。
那是我童年时代,正直国家困难时期,农村百姓过着食不饱腹的生活。
人们想尽办法,把能入口的东西都吃净了,就连门前的老榆树也不能幸免于难,人们把树皮剥光,充当了口中食粮。
尽管如此,仍难解饥饿之急。
母亲不忍心我们挨饿,早早地许下愿:给我们做碾碾转儿。
我们无不从心底里高兴。
等啊盼啊
终于有一天,母亲说地里的麦子可以吃了,让我们跟着她去地里拔麦子。
地里的麦子还不十分熟,而这也正是做碾碾转儿最好的时机。
由母亲指点,专门挑选那些能用的麦子。
做碾碾转儿用的麦子特别严格,嫩了不行,因为麦子的浆水还没凝固;老了也不行,因为麦粒熟透了就太干了。
必须选那些既成熟而又没干透了的、麦粒绿而饱满且已经有了一定硬度的麦子。
母亲舍不得多拔,因为那将是我们一家的口粮。
等我们带着两捆麦子回家后,已累得直不起腰来了。
其实活是轻微的,只是人已饿得没了力气。
为了能吃到这美食,我们不得不坚持着和母亲一起做下去。
我们先是把麦穗一个个掐下,然后放入锅里闷熟,再把闷后的麦穗撮成粒。
不等所有的工序结束,我就耐不住饥饿,将一把麦粒放入口中了,经母亲再三劝说,才没再多吃。
等麦穗都撮成粒,母亲把麦粒端到自家的石磨旁(当时农村差不多家家有石磨)。
将石磨的上扇掀起,把一玫铜钱垫在磨脐上,再将石磨放好。
将收拾干净的麦粒倒在磨盘上,在磨眼上插一根秫桔杆儿,我们几个和母亲一道推的推,拉的拉,围着磨道转了起来。
因为两扇磨盘中间有铜钱垫着,磨扇间有着一定的空隙,所以推起来比磨面省些力气,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费尽了全身之力。
磨盘上的麦粒不断下落,磨盘周围不断地落下了一个个的小面卷儿,不是太长,如同一根根断了的火柴棒。
我们个个脸上淌着汗,心情却是很好的,因为马上就有饱饭可吃了,而且是上好的美食。
我们的汗珠不断增多,磨盘四周的小面卷儿也横七竖八地堆了起来,等磨盘上的麦粒全不见了,我们才气喘嘘嘘地停了下来。
母亲用扫帚轻轻地扫净磨盘四周的小面卷儿,又掀起石磨的上扇,仔仔细细地将两扇磨盘打扫干净,我们这才随母亲来到上房。
等急了的我,也顾不得看清母亲准备了什么辅料儿(可能有些大蒜汁什么的吧,那年头儿没有上好的讲究的),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那种感觉真的胜过吃法国大餐
时间过得好快,这难忘的童年转眼已成往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技的进步,各种传统名吃和国外的名家食品也摆上了老百姓的餐桌。
人们可以在工作之余,心情舒畅地品尝着人间美味,可是对我而言,最最难忘的还是吃着和母亲一块儿做出的碾碾转儿,这种心情恐怕是当今世人所不曾有过的。
愿所有的人们永远不再有我的那种感觉,愿所有的人都能以恬静的心态去品尝这人间的美食——碾碾转儿
《鸭血粉丝汤》鸭血粉丝汤是我们这儿著名的风味小吃o 鸭血粉丝汤味儿好,看相也好o晶莹的粉丝浸在米黄色的汤里,一条条红色的鸭血伴着黄色的油果、绿色的香菜、褐色的鸭肝,泛白的鸭肠散落其间,真是令人垂帘三尺! 鸭血粉丝汤做法很简单:来了客人,随手抓一把洗净的粉丝放入竹制的漏勺里,在热汤里来回的晃动,烫上一两分钟o将烫书的粉丝倒进碗里,再捞出些鸭血和油果子,加上汤水,撒上切好备用的熟鸭肠、鸭肝、香菜,喜欢吃辣的客人还可以浇勺红红的辣油,一碗色香味俱全的鸭血粉丝汤就做成了o 吃鸭血粉丝汤也挺有意思的o吃粉丝时,我喜欢一根一根的吃,找到粉丝的头以后o嘘地一下吸进嘴里,真是顺滑爽口呀!吃油果子、鸭肝、鸭血,我先用舌头舔一舔它的粗味道,再细细地诅嚼,品尝它的细味道o有一天有一天我吃鸭血粉丝汤时,由于吸粉丝过猛,汤溅得我满脸都是,弄得我狼狈不堪o从此,我给鸭血粉丝汤取了个别名--乐开花o 《阳澄湖大闸蟹》阳澄湖大闸蟹是我们这著名的特产。
不仅苏州人爱吃,而且全国各地的人们都爱吃。
有一天,家里来了客人,妈妈从外面买了十只大闸蟹。
买回来后,妈妈先把大闸蟹放进水里浸一下,趁这个功夫,我趴在水池边,静静地端详着它们,它们是深灰色的,有两只大大的钳子,和八只小脚。
它的两只大钳子使劲的挥舞着,好像要和我来一场恶战。
开始煮了,妈妈先把水放在锅里煮上9~10分钟,水开了后,妈妈把它们一一放进了锅里,渐渐地,它们的颜色由深灰变成了淡黄,又由淡黄变成了深红色。
又煮了一会儿,就完全熟了。
妈妈打开了锅盖,一阵清香扑鼻而来,我狠狠地咽了一下口水,然后,妈妈把它们放进了盘子里,一盘色泽诱人、色味俱佳的大闸蟹呈现在我的面前。
妈妈把盘子放到了桌子上,我迫不及待地抓了一只,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我先把两只大钳子和八只小脚拽下来,前后咬一下,再一吸,又白又嫩的蟹肉就滑进了我的嘴里。
大钳子里的肉非常细腻润滑,入口即化。
然后我打开了蟹盖,里面的蟹黄金灿灿的,我一吸,蟹黄就到了我的嘴里,真是鲜美
最后,我把蟹一分为二,细嚼慢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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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澄湖大闸蟹的味道真鲜美啊
让人吃后回味无穷,赞不绝口。
真是名不虚传的苏州特产
昆虫记感想20字
《昆虫记》感想有一个人,他是伟大的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
为了描写昆虫,他不辞辛苦,对昆虫细心观察和研究,创作了《昆虫记》这本着作。
既然他是昆虫学家、文学家,那里面的文章应该特别得精彩。
从书中,我知道了很多的知识,比如苍蝇、金龟子、皮蠹等等,也没有我们想象得一无是处,它们还是群环境清洁工,反之我们喜欢的小蚂蚁、萤火虫却是抢夺者和食肉者。
不过,最有趣的还是描写有蝉的章节了。
在蝉和蚂蚁的寓言中,描写蝉在夏日里欢唱,在冬日里却向蚂蚁讨食。
事实上不是这样的。
法布尔用事实反驳了这一切。
在现实中,在干旱的夏季里,蚂蚁等动物如饥似渴。
蝉却对水荒不屑一顾,它用它的钻头钻了在树枝上的一口井,就可以解决对水的需求了。
其他动物看见这口井之后,就蜂拥而至,其中包括特别多的蚂蚁。
最终蚂蚁抢掠了这口井。
这个事实告诉我们很多个道理,比如在困难里,要自己想办法解决,而且要低调,再困难也不要掠夺别人的东西;对坏人也不能忍让,那样坏人只会更加肆无忌惮、趁火打劫。
蝉的地穴50字读后感
蝉的生活——《昆虫记》读后感《昆虫记》里写了十九种昆虫,令我印深的是——蝉 蝉的地穴在汁液的植物的须上,他可以从这些根须取得汁液。
它能够很容易的在穴道内爬上爬下,因为当他爬出去到日光下的时候,他必须知道外面的气候如何。
所以他要工作好几个星期,甚至一个月,才做成一道坚固的墙壁,适宜他上下爬行。
蝉也是非常喜欢唱歌的。
他翼后的空腔里带有一种像钹一样的乐器。
他还不满足,还要在胸部安置一种响板,以增加声音的强度。
但是不幸的是,他这样喜欢的音乐,对于别人,却完全不能引起兴趣。
普通的蝉喜欢把卵产在干的细枝上,他选择最小的枝,粗细大都在草与铅笔之间。
蝉找到合适的细树枝,用胸部尖利的工具,把他刺上一排小孔,他的卵就产在这些小孔里。
蝉产卵的总数大约有三百或四百个。
四年黑暗的苦工,一月日光中的享乐,这就是蝉活。
秦时明月的天明结局是什么
亡楚大结局:少羽在把玄机蝉交给天明之就有了历史上的霸王事件就是乌江自刎,但有修改,改的地方是高月不是虞姬,石兰是。
最后少羽死在乌江,天明和千泷隐居,不过由于种种原因(司马巶华的追杀,由于玄机蝉在天明手中),天明和千泷只得现世,天明后来被追到炼魔池(不是池子,地名,阴阳家重地),生死一线,但是被卫庄救了(卫庄假死ps:个人感言---燕丹这招他倒是学的挺好),但卫庄也因此受了重伤,就在救出天明不久后死了(卫庄其实是好人TUT)。
全文最后写的是天明站在咸阳城之顶,和千泷一起看乱世硝烟。
PS:如果你要的是个人资料——天明把机关术和铸剑术全学会了,千泷说教他阴阳术他不学。
另外,天明还把墨家四大机关兽合成了一个,叫“冥轿什么的”(冥轿** 忘了),墨家机关城被毁。
上古妖兽“魑魅”在死前把自己的元识封进了天问里(天问,铸剑谱排行第一位,威力仅次于巨阙,轻巧灵动却又霸气十足,肃杀之气不下于剑玫,王霸之气不下于泰阿——天明偷出来的。
实际上是盗跖带着天明去偷,后来盗跖被发现,就让天明去,天明差点被发现,白凤把他带了出来,也就是从哪里开始,流沙集团的真正意义揭晓,卫庄是正是邪分晓),于是天问进化(相当于),自己能腾空御剑……汗,像仙剑。
非攻经过天明改进和鲨齿合在了一起(卫庄交给天明的),威力增大不少,另外天明还获得了好多东西,神马玄皇铠甲、三阴真气啥的……少羽的我就不说了,反正比天明强就是。
后期我们都这么说:天明靠装备,少羽靠武力,月儿靠帮手……希望对您有帮助,Thank you~~
征集求婚感言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
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
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
多么可爱的小生灵
难怪鲁迅把《昆》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
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我很奇怪一个问题,既然你提到不要复制,那么你就是想让别人自己写啦,那为什么你不自己写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