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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感言

时间:2020-08-17 11:29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昭武国际广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邵武昭阳街道办事处和新建社区领导的指导下,结合昭武国际广场的实际情况,面向全体业主产生本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制定本办法。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1、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4)、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5)、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6)、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7)、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长期在邵武居住。

2、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业主,不能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1)、不遵守议事规则;(2)、违反管理规约;(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7人(5至11人单数)组成,候补委员名额为2名,故候选人名额为9人,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方式。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昭武国际广场内所有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业主均可作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参选候选人。

2、业主可以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成为第一届业委会委员候选人。

4、业主也可以20人以上联名推荐产生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业主联名推荐参加的,应提供被推荐人的同意书(签名)。

5、所有候选人报名时都必须提供候选人的身份证、产权证、购房合同、无产权证与购房合同业主请带上购房发票,

20,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怎样产生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筹备组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比例,确定委员的分布和人数(一般由5-15名成员组成),并实行等额或差额选举。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以采用下列办法之一予以产生: (1)筹备组直接听取业主意见,经汇总后提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2)筹备组向业主发放推荐表,根据得票中国,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筹备组书面公告业主到指定地点领取推荐表推荐,根据得票中国,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产生后,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书面公告。

(沪房地资物〔2005〕60号)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建住房〔2003〕131号)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筹备组在业主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做好下列选举准备工作: 1、公布选举的时间、地点,在投票日期七日前,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的方式将选票送达业主,并保存送达凭证; 2、确定监票、计票、唱票及其他选举工作人员(监票、计票、唱票人员应当由非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其他人员担任); 3、准备票箱和选票。

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当选应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业主委员会选举时,经与会业主过半数投票权同意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若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业主委员会选举时,经与会业主过半数投票权同意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当及时就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投票结束后,采取公开验票方式,由唱票、计票人员在监票人员的监督下,认真核对,计算票数,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并由唱票、计票和监票人作出记录。

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产生后,应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业主委员会备案的有关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备案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不能是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吗

可以的,但是要经过程序,要经过筹备组推荐,自筹备组成员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后筹备组身份自动消失,筹备组成员会出现空缺,那么筹备组要经过合法程序进行按需补齐筹备组成员。

不然造成筹备组成员单数变成双数不符合议事规则。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能参选业委会成员吗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当然能参选业委会成员啦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承诺书》范本有吗

上海市**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承诺书****全体业主: 本人自愿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竞选,为明确本人的职责义务,书面承诺如下: 一、本人提交的简历、房地产权证、身份证和有关资历证明完全属实。

二、本人无下列情形之一: (一)违反管理规约房屋租赁使用规定的;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三)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 (四)拒交物业服务费的; (五)拒交维修资金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物业使用禁止行为的。

三、本人无下列情形之一: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四、本人以及本人的近亲属与本小区的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无任何利害关系,也没有任何经济往来,在过去五年内未在本小区的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内就业。

五、本人对在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中,由于本人健康原因或者意外伤害造成的本人伤亡或疾病由本人自行承担损失,但是经业主大会决定为业主委员会委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按照保险合同执行。

六、本人在业主委员会任职期间自觉学习物业管理相关知识,在业主委员会投票表决中恪尽职守,维护全体业主权益。

由于本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规定,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承诺书内容如签署后发生变化将由本人在一周内向业主委员会说明。

以上承诺,完全属实,否则依法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 身份证号: 住址: 承诺日期: (此承诺书报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备案) 来源:刘生敏专家主页 免费咨询电话:021-50904115

竞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简历怎么写?

本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已经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无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热心维护小区业主公共利益,愿意积极为业主服务,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和组织能力;具有必要的时间;本人及其近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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