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雾都孤儿》中好句摘抄
第章节里的一段他又一次回顾这些。
他已经将它们召唤到前,要把遮挡了它们如此之这层幕布重新拉上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一张张面孔,有亲友的,也有仇敌的,还有许多几乎已经完全不认识的面孔也不期而至地挤在人群中。
往昔如花似玉的少女而今已到了风烛残年。
有几张脸长眠在地下,已经变了样,可是心灵超越了死亡,使它们依旧像昔日一样美好,呼唤着当年炯炯的目光,爽朗的笑貌,透过躯壳的灵魂之光仿佛在娓娓低语,黄土底下的美虽然已面目全非,但却得到了升华,她超脱尘世,只是为了成为一盏明灯,在通往天国的路途上洒下一道柔和清丽的光辉。
第七章里的黑洞洞的棺材店堂一片凄凉死寂,奥立弗独自呆在这里,直到此刻,他才将这一天的遭遇在一个孩子心中可能激起的感情宣泻出来。
他曾面带蔑视的表情听凭人们嘲弄,一声不吭地忍受鞭答毒打,因为他感觉得到,自己内心有一种正在增长的尊严,有了这种尊严,他才坚持到了最后,哪怕被他们活活架在火上烤,也不会叫一声。
然而此时,四下里没有一个人看到或者听到,奥立弗跪倒在地,双手捂着脸,哭了起来——哭是上帝赋予我们的天性——但又有多少人会这般小小年纪就在上帝面前倾洒泪水
第30章节里的人类作孽的罪证如同浓重的阴云,尽管升腾十分缓慢,但难逃天网,最后总有恶报倾注到我们头上——我们何不在想像中听一听死者发出悲愤的控诉,任何力量也无法压制,任何尊严也无法封锁的控诉——哪怕只是稍微想一想,听一听,那么每天每日的生活所带来的伤害、不义、磨难、痛苦、暴行和冤屈,哪里还会有落脚之处
第51章节里的两个孤儿长时间地紧紧拥抱,泪水滚滚流淌,相互讲出一些不连贯的话语,让我们将这些泪水和话语献给上帝吧。
转瞬之间,他俩都知道了各自的父亲、姐姐、母亲是谁。
欢乐与忧伤交汇在命运的杯子里,然而其中绝没有辛酸的眼泪:因为就连忧伤本身也已冲淡,又裹在了那样甜蜜、亲切的回忆之中,失去了所有的苦涩,成了一种庄严的快慰。
孩子动了一下,在睡梦中发出微笑,仿佛这些怜悯的表示唤起了某种令人愉快的梦境,那里有他从未领略过的爱心与温情。
有的时候,一支亲切的乐曲,一处幽静地方的潺潺水声,一朵花的芳香,甚而只是说出一个熟悉的字眼,会突然唤起一些模糊的记忆,令人想起一些今生不曾出现过的场景,它们会像微风一样飘散,仿佛刹那间唤醒了对某种久已别离的、比较快乐的往事,而这种回忆单靠冥思苦想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的。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怎么写
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
”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
”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
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
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看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
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
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
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
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
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
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辰辰,作业做完了没有。
”,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
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
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
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
他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
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
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
《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书陪我渡过欢快的时光
书籍将成为我的终生朋友
(2)我和书.书是兄弟,这句话听起来有点江湖义气。
古人在书中找到了颜如玉,找的了黄金屋。
而我看来,书就是书。
就像船的锚一样,起落之间本已举无轻重,无须再添加任何修饰。
当读书不是为了考取功名利禄,不是为了说话时滔滔不绝时,我和书便拥有了一片简单的快乐。
每天早上,当我用手去关烦人的闹钟时,手指先碰到的是一排光溜溜的书脊。
那份奇妙的感觉会使一整天都有好心情。
夜里被它们挤得缩手缩脚的不快也早已得驱散得无影无踪。
溜去朋友家玩,看见他们家一整墙是书被锁在柜子里,散发着一种银灰色的光泽。
这时,我的希望便是这些书应该有人去品位,去欣赏。
不让这些书变成寂寞的经典,无人去喝彩。
我自己的书,每一本都是宝贝。
买来以后,先要用餐巾纸拂去上面的灰尘,然后包好书皮。
但是,我不会马上去读,而是一页一页地翻着。
用手指去摩挲书中每一个字迹的纹路,让幽幽的墨香弥漫在静谧的空气中。
写完了该写的作业,见完了该见的朋友,我会找一个安静的下午,坐在屋子的角落,静静地读书。
我会进去书的世界,倾听书的话语,和书默默交谈。
而此时,我便拥有了一份真正的快乐。
暂钱买书的辛苦,去买书的汗流浃背,一切都已不再重要,因为这和读书的快乐相比,根本不算什么。
我和书,总有说不完的故事……(3)书籍,是知识的宝库,让我们变得博学多才;书籍,是五彩生活的万花筒,教会我们品味生活;书籍,是大千世界的缩影,让我们看透世界;书籍,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我们回味无穷……甚至在我还不认识一个字的时候,我已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懵懂——追求小时侯的我,跟别的小孩子不大一样,别的小孩子爱玩,而我就爱安静地坐在椅子上看故事书,而且一有空就让奶奶给我讲故事。
也就因为这样,我很小就会认字,我在3岁的时候就能背下600首唐诗。
上小学后的我爱陶醉于文学殿堂之中。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那千百次顽强的拼搏中,从那无数钢铁般的战士身上,我逐渐认识到了生命的意义,找到了灵魂的归宿。
“三毛”的遭遇让我更加感受到自己生活的幸福,“头悬梁,锥刺股”的典故则时刻鞭策着我前进。
“鲁滨逊”使我拥有爱追求,好探索的精神。
沉浸——获取《读者》,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刊物。
平时,我在完成紧张的学习后,就会拿出《读者》,开始在文章美妙的字里行间游走,沉浸于获取知识的喜悦里,忘情于纸页之间,陶醉于佳作之中,那种快乐,在当时是其它任何一种感觉也无法比拟的。
渐渐地,我脑海里的“词库”开始丰富起来,写出来的文章也开始变得优美。
《读者》像一位慈祥的智慧老人,不断地启迪我,教导我做人的道理,更像一个在困难中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了我的朋友。
在一次语文测验中,作文是要求写景的。
毕竟写景是我的弱项,在我毫无头绪之际,我忽然想到了它,并在心里回味着那些令人陶醉的句子,开始组织语句,不久,我就开始动笔了。
笔在我手中“刷刷”地工作个不停,终于写完了。
得到了它的帮助,我那次作文竟然只扣了1分
《读者》带给我心灵的冲击力太大了,使我每读一次,精神都会感到很愉悦,都会有新的收获。
奉献——回报我们的人生,有太多爱的诗,泰戈尔的《飞鸟集》,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它们让世界美丽,让我们理解了生活,感受了生命。
我一直在想:如果书是一位老师,昔日的教育,不知给了我多少帮助,那我又如何回报它呢
它就像春蚕般的奉献,却得到被抛弃、被火化的结果。
如果要赞美它的美,多少语言也是表达不出来的。
它就像流水一般——越深越无声:在马克思身上我读懂了“人的价值蕴藏在人的才能之中”的道理;在詹天佑身上我读懂了“名出所学,各尽所知,使国家富强不受外侮,足以自立于地球之上”的爱国之道;在鲁迅身上我读懂了“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奉献精神。
感性的诗人生活在永恒之中,与爱的奉献一样,永不腐朽,我们知道了回报社会才是最好的奉献。
可想而知,书该是多么可贵,多么令人神往……爱不需太过轰轰烈烈,只是一点一滴的奉献,都会让人感动不已。
书陪伴我走过了13年的岁月,它像跳跃着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
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
它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
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4)我和书的故事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很小的时候就与书结上了缘。
在我家的相册中,有一张我和书的合影,我趴在书的旁边,脑袋向着书,眼睛好奇地看着书。
妈妈告诉我,这是我三个月大的时候拍的,那时我刚刚能抬起头来。
我真正看这些书的时候,是在小学三年级,书里面有我喜欢的《夏洛的网》、《绿野仙踪》等故事。
我和书的故事很多,下面是我印象最深的两件事。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拿起一本《故事会》,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正当我看得入迷的时候,妈妈突然回来了,她非常生气,一把抢过我手中的书撕了个粉碎。
妈妈生气地问我:“回到家第一件事先做什么
!”“写作业。
”我小声地说。
“那你在干什么
”“看书。
”我说。
妈妈气急败坏地打了我几巴掌,又说:“你只要先写完作业,爱干啥干啥。
”我心里很不服气:“哼
不就是看个书吗
”但为了应付妈妈,我只好去写作业。
妈妈后来告诉我:做事要有主次之分,读书要有选择的读。
还有一次,我抱着一本《胡雪岩》进了卫生间,一个半小时都没有出来,妈妈起了疑心,就问我:“儿子,你在卫生间里干什么呢
”我吓得赶快收拾好东西出来了。
第二天,我写作业写烦了,就又拿上书去卫生间,为了不让妈妈发现,就把书藏在了上衣里,穿过客厅的时候,妈妈一眼就发现了我藏书的秘密,问我:“你藏在上衣里的是什么东西
”我只好乖乖的把书交了出来,然后再去上厕所。
现在,妈妈对我看书的痴迷感到头痛,谁让我这么小就是“四眼”了呢
可是,妈妈,谁让你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把书放在我面前
现在书是我的一个朋友,也是我人生中的一大帮手,我能从它的身上汲取力量。
(5)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古语有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是人类精神的粮食。
在书中我曾经与诗仙李白斗诗百篇;与范仲淹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其中让我乐不思蜀,也让我体会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境。
”因此,自幼的我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记得有一次,我想看书的“瘾”又发作了,我要求妈妈带我到书店看书,妈妈也答应了。
到了书店,我立即整个人兴奋起来,这都是外国著名作品,全都是我最喜欢的。
我随便挑了一本《战争与和平》津津有味的看起来。
我的时间观念已被停留在书里,此时的我就像“与世隔绝”,就算是泰山崩于面前,我也不知所谓何事。
满脑子只想的是书的内容。
这时我与主人公同喜同悲,斥笑可耻之辈,同情苦难之人,与作者共鸣,与作者体验人世间之沧桑……妈妈说:“你已经看了差不多两个小时了,我还要赶回家煮饭。
”“妈妈,让我再看多十分钟吧
”我恳切地对妈妈说。
“你这书呆子,已经晚了,吃完饭,妈妈才和你来看吧
”没有办法,我只得依依不舍地放下了手中的“宝贝”,跟妈妈回家了。
还有一次,我到学校的图书馆借书看,那门刚开,我就一下子窜上去了,从书架上拿了中国著名的史书——《史记》,这是西汉时期的文学家——司马迁所著,整本足有四五斤重,我把它放在桌子上,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了。
因为有部分文字是古文,所以我有的地方不懂。
我就从书包中取出笔纸记下来。
时间转眼便逝,图书馆的老师宣布要关门了,我赶紧收好书包,拿起书向外走去。
“等等,同学你怎么把书也带走
”我……我……我也不知这是为什么,可能是看入迷了吧
我感到十分不好意思,我连忙把书放回原处,向图书馆的老师道歉。
读书已经成了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真是“三更梦中书当枕,半山绝自当早餐。
”多少个旭日初升的早晨,多少个星斗漫天的夜晚,我都忘情地在这片书海之中遨翔。
是书使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是书让我找到迷失自我的指南针;是书,使我从中获取精神营养让我在学习中慢慢成长;是书改变了我的一生……从我看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她与我有缘。
”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试图了解她,时间不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ABC,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一次又一次地约她出来,从她那泛着清香的扉页中,走向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世界。
不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求“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为功利,不为分数,不为文凭,不为学历,只为心中那份渴望,只为心中那片怡人的“绿地”。
她的知识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她的话语是那样的富有哲理;她的目光是那样地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的心田,她的双手是那样的温柔,好像能抚平人世间所有的伤口…… 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她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
” 当我因小小的成功而手舞足蹈时,她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
” 当我因“微微的困惑”而不能自拔时,她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
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
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
” 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她会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是啊
这就是她,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
她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6)我与书的故事现在回起来,第一本与我有缘相见的书已经开始模糊、淡化了。
虽然这几年,经我手的书数也数不清,但始终没有少时《三百六十夜》那种的韵味。
与“书”之前篇一年级--只有两本破烂的不成样的,不知名的书陪伴;二年级--各式各样的小画书和《当代小学生》之类;三年级--第一次读完了自认为是长篇的《复仇女神》,对女主人公白马翁姆崇拜得五体投地;四年级--读了多期《故事会》、一套《唐诗900首》,及其《西游记》、《东游记》和《北游记》。
五年级--16卷《机器猫》、3篇《七龙珠》及《凡尔赛玫瑰》还有《简•爱》和《穆斯林的葬礼》。
五年级暑假--把以往读的书又重新读了一遍。
爸爸的书架中我读了多期的《谈古论今》、《十大将军传》、《刘公案》及《白玉堂》。
这个暑假,我读的书很多,因为我读书的速度很快。
还有的,就是我对读书有着浓厚的举,手只一要有一本书,我就非在一天内看完。
我与“书”之中篇上初中了,以前听过姐姐说的诸多恐怖事件。
(注:是关于上初中的)我和做好了与书永别的念头。
但是上了初中以后,感觉很一般,除了上晚自习以外,与小学没什么区别,并且晚自习也是自习,有很多时间从老师那儿借的,从校图书馆借的,大大的丰富了我的大脑的空间。
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莫泊桑的《一日》、左拉的《小酒店》,以及一整套“自画青春”,每读一本便感到自己的无知,就百这和“无知”,使我深深深溺在书海中,并且永不想出来。
我与“书”之下篇上初三了,虽然功课很紧,但我也抓紧时间读书,与同学换阅,自己购买,姐姐书屋(注:因me之老姐特喜书,所以把她的“书藏”称为“姐姐书屋”里借。
好不容易,有个假期,准备一个好心情,去图书馆挑几本喜爱的书,看来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7)“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
”不错,书记载着睿智的思考,传承文明的薪火。
与书交友就是与许多高尚的思想者进行交流。
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生活的充实…….小时候,书的世界是我的梦幻天堂。
刚刚识字,我便喜欢捧起一本《安徒生童话》。
当我读到“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时候,我总会为那孝顺但却又命运悲惨的小姑娘抹起眼泪,我幻想与她交友,然后把我的衣服、玩具、好吃的与她分享;当我读到“灰姑娘”的美好经历时,我总会不禁感叹——我要是那么幸运该多好啊
我幻想着我穿着漂亮的礼服,与白马王子翩翩起舞……书使我对未来充满了向往与希望,就这样,书伴我度过了一个快乐、纯真的幼童时代。
少年时,书的世界是我的知识海洋。
那时我坚信“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所以,我经常会读一些知识性,积累性的书籍。
读《千万个为什么》时,我懂得了“宇宙是一片黑暗,但天空看起来为什么是蓝的
“我懂得了”什么是世界上最有杀伤力的动植物
“我懂得了……更重要的是在读《科学探索者》时,很小的我便接触了深奥的物理化学,那些新鲜玩意儿使我有了浓厚的兴趣,令我的初中学习变得十分轻松。
书使我积累了大量的知识,就这样,书伴我度过了一个充实、丰富的少年时代。
如今,书的世界是我的精神食粮。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思想渐渐成熟了起来,对事物的理解也渐渐深刻了。
在书中我认识了霍金,我被他的经历所深深感动,他不仅是科学界的泰山北斗,更是一位永不停息与病魔做斗争的钢铁战士
书教会了我在困难面前的坚强。
我在书中认识了李白,被他那豁达的胸襟所敬佩,虽被委婉劝回家,但他却仍能吟出“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接挂云帆济沧海”的豪迈。
书教会了我失败面前的坦然。
我在书中认识了鲁迅,他弃医从文的举动令我震撼,他把对祖国的热爱化作一支强有力的笔杆,辛辣的讽刺直刺敌人心脏
书教会了我在困难面前的选择……..书不仅提高了我的知识,并且提高了我的思想觉悟,培养了良好的道德品质,与书交友让我更好地认识了世界,我与书的故事仍在上演…….够了吧望采纳谢
水浒传人物传记武松500字
天伤星行者武松 武松排行第二,江湖上人称武二郎, 清河县人。
景阳冈借着酒劲打死老虎,威 震天下,做了阳谷县步兵都头。
哥哥武大 郎被奸夫淫妇、杀害。
武松 杀了奸夫、淫妇,报案自首,被发配孟州 牢城。
在安平寨牢营,结识了金眼彪施恩 。
为替施恩夺回店铺,武松大闹快活林, 。
后被蒋门神勾结张团练所陷 害。
在飞云浦武松杀死公差,回鸳鸯楼杀 死张团练、蒋门神,在十字坡张青酒店改 扮成行者,在二龙山落草,后来投奔梁山 泊。
成为梁山第十四条好汉,步军第二名 头领。
攻打方腊时失去左臂,留在六合寺 照看林冲,后出家成僧,到八十岁死去。
新版中的武松武松是清河县(里所写与不同)人氏,他有一个哥哥叫武大郎。
从小父母双亡,由兄长武大郎抚养长大。
这武松兄弟虽是一母所生,但武松身长八尺,仪表堂堂,浑身上下有千百斤力气。
武大郎却身长不到五尺,面目狰狞,短矮可笑,诨名“三寸丁枯树皮”。
武松自小习武,武艺高强,性格急侠好义。
江湖上都称他“灌口”。
为什么要称他为“灌口”呢
因为镇守灌江口的,武艺惊人,神通广大,排行也是第二,所以给武松起了这个美名。
武松在家好打不平。
因先前在家乡打死一个恶霸,怕吃官司,远离家乡,投奔河北沧州,躲在小梁王柴进府中避祸,一住二载。
其胞兄武植(武大郎),在家靠卖炊饼为生,兄弟二人十分义气。
武松离家两年,时刻挂念胞兄。
就在那年九月间,山东济州郓城县宋江,因在家杀死阎惜姣(),也逃到沧州柴进府中避祸。
宋江路过阳谷县时,路遇武植,武植托宋江带口信给武松,说清河县的命案,因无人作证,官府不再追究;武植已迁居阳谷县,等武松到阳谷县相会,以求兄弟团聚。
宋江、武松二人在柴进府中一见如故,并结拜玉兰。
宋江把武植的话告诉了武松。
武松得到哥哥的消息,归心似箭,第二天就辞别柴进、宋江,赶奔阳谷县寻兄。
一次醉酒后,在阳谷县(今聊城市阳谷县张秋镇景阳冈)打死一只猛虎,因此被阳谷县令任命为都头。
武大郎是一个侏儒,其美貌妻子试图勾引武松,被拒绝,后被当地富户勾引,奸情败露后,两人毒死了武大郎。
为报仇,武松先杀再杀,因此获罪被流放孟州。
在去孟州途中,在十字坡酒店结识了张青、孙二娘;在孟州,武松受到施恩的照顾,为报恩,武松,帮助施恩夺回了“快活林”酒店。
不过武松也因此遭到蒋门神勾结官府以及张团练的暗算,被迫大开杀戒,,并书“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在逃亡过程中,得张青、孙二娘夫妇帮助,假扮成带发修行的“行者”。
之后,,在坟庵杀死恶道王道人。
武松投奔二龙山后成为该支“义军”的三位主要头领之一,后三山打青州时归依梁山。
在征讨方腊战斗中,武松被包道乙暗算失去左臂(央视版电视剧中武松杀了方腊的儿子方天定被方腊砍去左臂,新版水浒传中被方腊偷袭用钢叉刺穿左臂插在柱子上一增添时拔不出来,为捉住方腊武松用刀砍下了自己的左臂。
两版最后都是武松单臂擒方腊),回班师时武松拒绝回汴京,在六和寺出家,八十岁圆寂。
(原著中是鲁智深擒的方腊,电视剧里借用的是元曲的内容)。
连环画《武松打虎》(8张)1、他武艺高强。
不仅能一人打虎,而且在梁山上也是名列前茅。
2、他为人正直,刚正不阿。
3、他主张正义,嫉恶如仇。
4、他对腐败政权、贪官污吏认识深刻,不抱幻想。
5、他生活严谨,作风正派。
6、他不贪财、不好色。
7、能体谅贫困群众之苦。
8、他反对宋江“招安”。
性格:急侠好义、刚猛不屈、敢作敢当(在张都监府杀人后留名杀人者,打虎武松也和杀死王婆后去了官府自首)、嫉恶如仇、正义、勇敢(对蒋门神)恩怨分明,知恩图报(对宋江,对施恩),不向恶势力低头(怒杀西门庆)。
其中敢作敢当(阳谷私设公堂审王婆,张都监府)是武松这个人的最大的人格特点。
一身虎胆,武艺高超,嫉恶如仇,行侠仗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景阳冈打虎斗杀吊睛白额虎手刃西门庆十字坡遇张青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夜走蜈蚣岭醉打孔亮斩杀耶律得重斩杀沈安斩杀方貌斩杀贝应夔单臂擒方腊(不见于常见原著版本中)主要出场 1]第二十三回:横海郡柴进留宾 景阳冈武松打虎第二十四回:王婆贪贿说风情 郓哥不忿闹茶肆第二十五回:王婆计啜西门庆 淫妇药鸠武大郎第二十六回:郓哥大闹授官厅 武松斗杀西门庆第二十七回:母夜叉孟州道卖人肉武都头十字坡遇张青第二十八回:武松威镇安平寨 施恩义夺快活林第二十九回:施恩重霸孟州道 武松醉打蒋门神第 三十 回:施恩三入死囚牢 武松大闹飞云浦第三十一回:张都监血溅鸳鸯楼 武行者夜走蜈蚣岭第三十二回:武行者醉打孔亮锦毛虎义释宋江交战记录1、曾在清河县一拳打晕当地一名恶汉2、景阳冈赤手空拳击杀伤了数条汉子性命的吊睛白额虎3、狮子楼斩杀阳谷县恶霸西门庆4、十字坡降服母夜叉孙二娘5、快活林几个回合击败了三年泰岳争交未逢敌手的蒋门神6、飞云浦击杀了两个官差和两个蒋门神得意弟子7、鸳鸯楼杀死了张都监、张团练和蒋门神等8、蜈蚣岭斩杀飞天蜈蚣王道人9、醉打白虎山庄少庄主孔亮10、上梁山后曾参与车轮战卢俊义,过招三合随即转身遁走11、征讨辽国时徒步诛杀辽国十二星耀大将之一的耶律得重12、征田虎一刀砍死偏将沈安13、征方腊一个照面徒步斩杀了方腊军团的三大王方貌14、助阵鲁达时,迎面赶来方腊阵中马军大将贝应燮被武松硬扯下马一刀砍死武力分析关于水浒传中武松的武力评价,一直是个争议,当然,作者在书中并未强调那些将领的武艺第一第二,一切武评就都只是根据书中文字的推断,不具备任何说服力
所以关于武评也只能是个人逻辑推敲,推敲的准确的就被更多的人所接受
虽然《水浒传》未像《隋唐》一样排武力名次,但是很多人物的武力高下还是可以立见的
武松这个人物为何争议多,其一,他未和梁山上的天罡星级别的上将交过手
其二,他也没能和非梁山但是却和梁山天罡上将交战不输的将领交过手
其三,武松正面交手未曾有败绩,甚至对战很多名声响亮的将领都是秒杀
一来没有和细致描写的猛将交手,二来和很多人交手不败而且赢得相当轻松,这令武松的武力让人迷惑。
但是通过一些间接的比较,武行者武力还是可以得到一些肯定的
首先,赤手空拳打死老虎,这让江湖上的各路豪杰都很震惊,只要提起打虎,就是一个佩服,这一点就可以断定赤手打虎是极具难度
如果轻而易举,江湖好汉也就不会个个称赞了。
像李逵用刀杀虎都被视为英雄,赤手打虎多被人称颂也不足为奇
老虎也绝非很多人所说的是猛将就能空手打死的
老虎的咬力数百公斤,掌力上千公斤,速度80km每时,这都运远超过人类世界的吉尼斯
现世界格斗冠军的腿力也不过几百公斤而已,让他们去和野生老虎格斗难以取胜,战场上的将领战力与世界格斗冠军或许相当(甚至徒手很大可能不及),所以打死一只老虎就足够令很多强人瞠目结舌了
丁海峰版武松(19张)其次,武松和战将对战次次秒杀,有几次是乱军中杀战,但是武松却是步下对马上,徒步秒杀马将,这在《水浒》中绝无仅有
其中耶律得重为大辽十一星曜大将之首,虽没有单挑梁山战将,但其能够在强手如云的十一星曜中排第一,他的四个儿子也个个武艺高强就可以判断其武力不低
而方貌是方腊集团的三当家,一来家族企业,二来也必然有些手段,否则宋清缘何会比他兄长低那么多
第三,武松在《水浒》中是少数单挑未逢败绩的梁山将领,即便勇如林冲也被琼英飞石擦伤,而武松却可以在张清面前死救出鲁智深全身而退,可见武松不仅艺高人胆大,而且心思细腻,江湖经验也够丰富
他也是唯一一个在押解途中,受重刑后可以靠自己的力量杀退敌手的人物,可见作者也对这个人物十分欣赏。
若是施耐庵自己继续编著,相信武松也不会到最后落个断臂下场
第四,武松上梁山后未曾马战,这就造成了很多人对武松不善骑马甚至不会马战的印象,武松虽曾为步兵都头,不过曾远行公干,不可能未曾骑过马,同样为步军头领的鲁达也可以马战呼延灼不分胜负,武行者这样同样武艺高强的人物,对于骑马必然不是难事,如若不便只可能就不便在武松那双刀的兵刃上不适合马战,以及武松的腿上功夫天下独步,上了马当然就浪费了
第五,武行者虽为勇武难当的汉子,但是却并非像李逵那样的有勇无谋的莽汉
书中多写过几个好汉粗中带细,但是武松却将心思细腻发挥到了极致
孙二娘可以迷晕鲁智深,却骗不到武松,这一点不仅仅是自己与生俱来的判断力,还包括多年的走江湖的经验
同样,虽然卢俊义、关胜等名将归降,但是却对朝廷仍抱着希望,而他们对社会的认识显然就不如武都头那般深刻
武松并非天生愿意落草,实为被社会逼迫,甚至比林冲还要深刻
马上林冲,马下武松,虽然这只是人们对于二位英雄的敬仰而生成的俗话,但是也从侧面看得出《水浒传》中,至少是施耐庵着力将武松刻画成为一个高大的形象
人物评价对武松来说,最光彩的事不是打虎,而是做都头。
武松不是浑人,但是功名心很强,善于为自己打小算盘。
在阳谷知县抬举他时,脑袋转得快,武松那一瞬间想:当初宋江不也是在县里吗。
都头也威风十足,个人事务有士兵服侍。
官场最锻炼人,武松和知县关系很好。
为哥哥报仇一事的处理,看出他已经具有一定的分析运筹的才能,分寸把握拿捏得很好,也就是说他在很用心地做那个官。
当时他很冷静,从证据的收集,到直接手刃两名主犯,武松既不连累证人,也不给邻居留下一个杀人狂的印象,也给自己留一条做好人的后路,这时候道德对其的约束力还很紧。
机警而细致,就是武松与李逵相比的可塑之处。
可惜,后路是没有的,后面的武松就急转直下了。
离开了官场,直至上梁山,他成为一个纯粹的绿林好汉。
但都头生活影响他一生,梁山的武松不再有故事了,因为他能力有限,在首领的安排下,他循规蹈矩,上阵刺杀。
就是在宋江坚持让位卢俊义时,武松站出来说话,一方面是“见吴用以目示人”,另一方面也是对宋江过于信任所至,而非骁勇之态。
《水浒》结束时,对武松有这样的交代:武松对宋江说道:“小弟今已残疾,不愿赴京朝觐。
尽将身边金银赏赐,都纳此六和寺中,陪堂公用,已作清闲道人,十分好了。
”武松这样的选择,与梁山的丧失、众兄弟兵损将折的结局在其心中造成的悲凉。
血溅鸳鸯楼,使武松成了一个滥杀无辜的人。
在飞云浦桥头,“武松立于桥上,寻思了半晌,踌躇起来,怨恨冲天”,后路在哪里
自己向何处去
那一瞬间,武松是可怜的悲伤的,他没有依靠,只有一双拳头,一把刀。
要知道,初出茅庐的武松并不是这样,没有打死人就把自己吓得流浪,第一次下杀手,打死的是景阳岗大虫。
至于杀西门庆潘金莲,那是他们罪有应得,如果武松不先杀再报,西门庆就可能用金钱来平息,这也反映出武松对世事的洞察。
到达孟州见到施恩之前,在孙二娘酒店,张青劝他“不若就这里把两个公人做翻”,去二龙山落草,省得“去牢营中受苦”,武松不应,一者并非视人如草芥,二者他还要做个好人,再次体现出道德的约束。
就是醉打蒋门神,武松也没有杀心,停留在惩罚上,将跋扈的蒋娘子和酒保丢在酒缸里,说明他还是个宽容之人。
应该能看出,施耐庵在武松身上,也强调一个“逼”字,还是丑恶的社会在逼迫武松,让他好人做不得,他不得不杀人,当武松只有杀人这一条路可走时,杀人的标准也就不再象以前那么精确,而是模糊了,道德的约束也就随之瓦解了。
鸳鸯楼事件后,在武松身上再也找不到一丝温情,他不再寻求做一个社会道德认可的好人。
另附有赞诗一首:直裰冷披黑雾戒箍光射秋霜额前剪发拂眉长脑后护头齐项顶骨数珠灿 张恨水论武松 新版《水浒传》中的武松有超人之志,无过人之才,有过人之才,无惊人之事,皆不足以有成,何以言之
无其才则不足以展其志,无其事又不足以应其才用之也。
若武松者则于此三点,庶几无遗憾矣。
真能读武松传者,决不止惊其事,也决不止惊其才,只觉是一片血诚,一片天真,一片大义。
惟其如此,则不知人间有猛虎,不知人间有劲敌,不知人间有奸夫**,不知人间有杀人无血之权势。
义所当为,即赴汤蹈火,有所不辞,义所不当为,虽珠光宝气,避之若浼。
天下有此等人,不仅在家能为孝子,在国能为良民,使读书必为真儒,使学佛必为高僧,使做官必为纯吏。
嗟夫,奈之何,世不容此人,而驱得于水泊为盗也
故我之于武松,始则爱之,继则敬之,终则昂首问天,浩然长叹以惜之。
我非英雄,然惜英雄谁不如我耶
好客如柴进,无间然矣,然犹不免暂屈之于廊下。
只有宋江灯下看见这表人物,心下欢喜,只有宋江曰:“结识得这般兄弟也不枉了。
”然举世滔滔,又乌怪武二之终为盗于宋江之部下也。
恨水掷笔惘然曰:“我欲哭矣
”行者武松(16张)第一回从武松景阳冈打虎讲起,令人恍若在读《水浒》,这是“借树开花”的写法。
此武松确实就是那位后来上了梁山的英雄,堪称中国传统好男子汉的楷模;他力能克虎,排拒女色,忠厚孝悌,疾恶如仇,行动果断,敢做敢当。
不过,在《金瓶梅》里,武松打虎后与哥哥武大郎相逢的地方变成了清河县;而在他识破了西门庆与嫂子潘金莲通奸并鸩杀哥哥的罪行后,奔到狮子街酒楼去找西门庆报仇,急忙中却把一个李外传错当成西门庆打死,因此被捕发配孟州,结果不仅西门庆漏网,潘金莲与教唆犯王婆也得以苟活多日;这颇有失《水浒》中那武松粗中有细的光彩;然而这并不是著书者要恶意地“歪曲”武松形象,而实在是为了让本书的主人公西门庆、潘金莲得以从容地演出一幕幕俗世的活剧--直到很久以后,才终于“恶有恶报”。
武松在《金瓶梅》里只是一个牵出故事的“由头”。
然而武松的雄伟刚烈之正气,却浓洌袭人,令人难忘。
《水浒传》里的武松是一种命,金瓶梅里的武松是另一种命。
且只说武松跟潘金莲,西门庆之间的几个回合。
《水浒》[1] 何九受了西门庆十两银子,替西门庆,潘金莲,王婆三人把武大一床锦被遮过,一把火烧了;可是,还没完哪,何九的老婆想得周全,叫何九偷两块骨殖在家,万一武松回家闹出此事,还有个证见;如果不问起此事,便罢了,还留了西门庆的面皮。
何九便趁人眼错,偷了两块骨头。
这两块骨头便成了武二日后状告西门庆潘金莲一干人等的罪证之一。
不过,有罪证并不见得这个状就告得下来。
西门庆在官府里上上下下都使了银子,知县劝武松不要听外人挑拨,狱吏从旁添火道:都头,但凡人命之事,须要尸,伤,病,物,踪五事全,方可推问得。
武松乖觉,情知事将不谐,便顺水儿说:既然相公不准所告,且却又理会。
跟着,武二打定了主意,先自当着邻居面儿结果了王婆,潘金莲。
这位武二其实粗中很有细,在杀王婆和潘金莲之前,先叫二位当着众邻居的面儿写了供状,并画押;连四围邻舍也书了名,画了字。
然后武二径自往狮子桥楼下酒楼寻西门庆,也把那位结果了。
自儿投案自首去也。
此时西门庆已经死了,银子虽已经使过,可是人死了,情也跟着没了。
因此,此时的知县突然念武松是个义气好汉,一心要周全他;就把武二的犯罪经过如此这般的重讲了一下:武松因祭献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争。
妇人将灵床推到。
救护亡兄神主,与嫂斗殴,一时杀死。
次后西门庆因与本妇通奸,前来强护,因而斗殴。
互相不伏,扭打至狮子桥边,以致斗杀身死。
” 该状生生把个故意杀人,改成斗殴致死;而最有趣之处莫过于“扭打至狮子桥边”一句了。
县官周全之外,武松还遇到清官陈文昭。
陈文昭乃东平府府尹,又怜武松是个有义的汉子,便把案卷又改得轻了,判了个刺配孟州,便了了。
祥子三起三落是什么简要概括
三起三祥子来到北京城做力车夫,最大的愿望有一辆人力车,第一次买上车到军阀混乱,连人带车被宪兵抓去当壮丁,他没有灰心,第二次攒钱买车,因曹先生受到政治迫害,牵连了他,被孙侦探敲诈了全部的积蓄,第三次在虎妞的帮助下买上了车并结了婚,但却因虎妞难产而死,不得不卖车料理后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