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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李斯名言

时间:2014-08-14 15:04

韩非子名言

自胜谓之强。

(能够战胜自己的人才是强者)自见之谓明。

(能够认清自己的人才是明智的)举世有道,计入有计出(做事情要有一定的原则,既要算计得道的,也要算计失去的)欲成其事,先败其事。

(事情有时候要做成他却往往要先败坏它)言无二贵,法不两适。

(除了君主的命令,没有第二尊贵的言论,国家的法令不能同时迎合公私双方)

韩非子名言“法之为道,前苦而长利”是什么意思

因为荀子出生在战国中期,社会还能通过儒家思想去治理,他们的出生在战国晚期,社会更加混乱,运用他们老师的思想无法改变现状,所以,他们想到使用更加强硬的行动去治理。

韩非子和李斯的关系

第一个说法更为可信,见于《史记》第六十三卷《老子韩非列传》。

原文: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

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

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

不如以过法诛之。

”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

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

韩非欲自陈,不得见。

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很明显,李斯姚贾是同谋,一起害死了韩非。

但第一种说法也不够准确,李斯的出发点不是妒忌韩非,而是韩非身份太特殊了,若是入朝为官,他作为韩国的公子必定阻碍秦国攻韩(这是韩王遣韩非去秦国的目的),拖延秦国统一的步伐。

若是回国,作为韩国的公子也必定协助韩国防御秦国,到时候又会成为秦国的阻碍。

总之在李斯看来,韩非是早晚要除掉的,既然自己走上门来,就趁机借秦王之手杀害他(“以过法诛之”)。

但秦王没有立即杀死韩非,李斯只好自己动手逼迫韩非自杀。

为什么李斯、韩非子师从荀子,然而却是发家的代表人物

荀子虽然是儒家的代表人物,但他的思想其实是和传统的儒家有所不同的,比如他主张人性本恶阿,主张要把人的属性分成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阿,他在政治上主张以儒家的仁义来教化人民,同时用法律来对人进行约束,所以李斯、韩非子在受到他的思想启发后再参考了其他学派的主张发展形成了法家的治国理念

李斯与韩非的关系

李斯与韩非属于同学、同道的关系,二人均为荀子的学生、法家代表人物。

  李斯(约公元前284年—公元前208年),李氏,名斯,字通古。

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人 。

从荀子学帝王之术,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

  韩非(约公元前280--前233年),汉族、战国末期著名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

尊称韩非子或韩子。

韩王(战国末期韩国君主)之子,荀子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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