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方面的名言
1、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
——罗曼·罗兰(法)《哥拉·布勒尼翁》 2、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
——伯克 3、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必须颓败。
——塞内加 4、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正因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
——弗劳德 5、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基希曼 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我的德行。
——阿奎那 7、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西塞罗 8、在世界各主要礼貌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构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滋贺秀兰 9、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
——爱略特 10、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贝卡利亚 11、在一切能够理解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
——洛克 12、疏法胜于密心,宽令胜于严主。
——吕坤(明)《呻吟语·治道》 13、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
——苏辙 14、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
——爱献生 15、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
——爱·科克 1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我的德行。
——阿奎那(意)《神学大全》 17、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
——凯尔森(美)《法律和国家概论》 18、水者火之备,法者止奸之禁也。
——桓宽(汉)《盐铁论·申韩》出处:,转载请保留。
19、凡是解释越简单的法律,也就是也公正的法律。
——托马斯·莫尔(英)《乌托邦》 20、法者,治之端也。
——荀况(战国)《荀子·君道》 21、人民的愉悦是至高无个的法。
——西塞罗 22、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性命与国家皆得安全。
——斯宾诺莎(荷)《神学政治论》 23、自由是一种务必有其自我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李普曼 24、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
——雪莱(英)《人权宣言》 25、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
——司马迁(汉)《史记·酷吏列传》 26、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
——刘禹锡(唐)《天论上》 27、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28、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
——管子(战国)《管子·法法》(好的文章) 29、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
——(战国)《商君书·定分》 30、宪法创制者给咱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 31、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斯宾诺莎 32、法律解释者都期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拉伦茨 33、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
——托·富勒 34、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咱们务必坚定地拒绝遵守。
咱们就应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正因规章制度赋予咱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咱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正因如果咱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咱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
——马克·吐温 35、凡法始立必有病。
——韩愈(唐)《钱重物轻状》 36、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威·厄尔 37、法律一多,公正就少。
——托·富勒 38、在一个国家中,法律永远是由强者的权力制定的。
——柏拉图(古希腊)《法律篇》 39、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
——弗洛里奥 40、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
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
——托马斯 41、法律务必依靠某种外部手段来使其机器运转,正因法律规则是不会自动执行的。
——庞德(美)《透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42、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孟德斯鸠 43、战鼓一响,法律无声。
——英国 44、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
——托·伍·威尔逊 45、法者,因此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
——欧阳修(宋)《剑州司理参军董寿可大理寺丞制》(短文) 46、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 47、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我身上。
——阿奎那 48、没有哪个社会能够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1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杰斐逊 49、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
——威·索林 50、刑一而正百,杀一而慎万。
——桓宽(汉)《盐铁论·疾贪》 51、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
——马克罗维乌斯 52、法律和制度务必跟上人类思想进步。
——杰弗逊 53、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透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
——【美】霍姆斯《普通法》 54、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德沃金 55、我不一样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伏尔泰 56、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菲力普斯 57、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
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边沁 58、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礼貌的标志。
——费尔德 59、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
——希腊 60、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正因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我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柏拉图 61、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边沁 62、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
——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63、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的愉悦。
——柏拉图(古希腊)《法律篇》 64、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齐,但是人类却把它拆开。
——查·科尔顿 65、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达雷尔(短篇文章) 66、风俗能够造就法律,也能够废除法律。
——塞·约翰逊 67、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正因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正因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
——德谟耶克斯 68、律者,因此定分止争也。
——管子(战国)《管子·七臣七主》 69、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
——爱献生 70、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
——爱·科克 71、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
——歌德 72、举证职责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
——法谚 73、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列宁 74、带来安定的是两种力量:法律和礼貌。
——歌德(德)《歌德的格言和感想集》 75、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
——韩非(战国)《韩非子·守道》 76、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
——刘禹锡(唐)《砥石赋》 77、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哈耶克 78、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
——傅玄(晋)《傅子·法刑》 79、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
——吴兢(唐)《贞观政要·公平》 80、人民就应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
——赫拉克利特 81、法律就应是铁的,像铁锁那样。
——高尔基(苏)《我的大学》 82、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83、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
——西塞罗(古希腊)《法律篇》 84、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
——毕达哥拉斯 85、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 86、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因此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马基雅弗利 87、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我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
——罗伯斯庇尔 88、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安提戈捏 89、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90、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
——奥维德 91、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
——英国 92、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
——格老秀斯(荷) 93、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
——朱尼厄斯 94、法者,天下之仪也。
因此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
——管子(战国)《管子·禁藏》 95、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
——苏辙(宋)《河南府进士策问三首之一》 96、在一切能够理解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
——洛克(英)《政府论》 97、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就应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亚里士多德 98、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愉悦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我就会消灭。
——洛克 99、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 100、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
——苏轼(宋)《策别安万民六》 101、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
——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 102、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
——弥尔顿 103、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亚里士多德 104、如果咱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是好法律。
这样的法律能够抑恶扬善。
——大仲马(法)《马希里选集》 105、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贝卡利亚(意)《论犯罪和刑罚》 106、法宽则刑者少,刑者少则民为耻矣。
——崔敦礼(宋)《刍言》 107、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哥尔德斯密斯 108、咱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咱们不得不为自我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我关在里面。
——博莱索 109、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咱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
——高尔斯华绥 110、法律不负杀人的职责,也就像这职责不就应使枪刀担负一个样。
——沈从文 111、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
——格老秀斯 112、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
——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113、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马克思 114、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务必为明天做准备。
它务必具备成长的原则。
——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115、在暴力的喧嚣声中,法律的声音显得太微弱。
——马略 116、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
——伯克 117、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
——著名的法律学者 118、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咱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咱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咱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康德 119、车轻道近,则鞭策不用;鞭策之所用,道远任重也。
刑罚者,民之鞭策也。
——尸佼(战国)《尸子》 120、如果咱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马克·吐温 121、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西塞罗 122、法令因此导民也,刑罚因此禁奸也。
——司马迁(汉)《史记·循吏列传》 123、法律只但是是咱们意志的记录。
——卢梭(法)《社会契约论》 124、法律的性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霍姆斯(美)《普通法》 125、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咱们就该满足了。
——李维 126、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坚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就应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
——陈弘毅 127、国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贵。
——日莲(日)《立正安国论》 128、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爱戴和尊重为转移的,而这种爱戴和尊重是以内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为转移的。
——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129、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
——庞德(美)《透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130、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
——西塞罗 131、法不禁止即自由。
——法谚 132、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索福克勒斯 133、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波洛克 134、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
——英格索尔 135、法律有权打破平静。
——马·格林 136、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
——西塞罗 137、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
——亚里士多德(古希腊)《政治学》 138、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伯尔曼 139、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悖谬,因此法律本身务必最为纯洁无垢。
——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140、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黑格尔 141、法律又是什么
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列宁(苏)《社会民主党在~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 142、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状况和时运而变化。
——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 143、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地施行。
——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 144、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愉悦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我就会消灭。
——洛克(英)《政府论》 145、法律之明了,不尽在其条文之详尽,乃在其用意之明显,而民得其喻也。
——霍布斯(英)《利维坦》 146、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埃利希 147、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霍姆斯 148、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
——威·皮物特 149、没有永恒的法律,适用于这一时期的法律决不适用于另一时期,咱们只潜质求为每种礼貌带给相应的法律制度。
——柯勒(德)《法律概念》 150、规外求圆,无圆矣;法外求平,无平矣。
——宋祁(宋)《宋景文笔记》 151、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
——拉布里奥拉(意)《关于历史唯物主义》 152、这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罗·伯顿 153、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能够穿网而过,大的能够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申斯通 154、实际上,咱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马克·吐温 155、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 156、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
——诸葛亮(三国·蜀)《便宜十六策·赏罚》 157、法律带给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158、法令者,因此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
——班固(汉)《汉书·刑法志》 159、如果法律是非正义的,它就不能存在。
——奥古斯丁(古罗马)《论自由意志》 160、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理解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拉德布鲁赫 161、法小弛则是非驳。
——刘禹锡(唐)《天论上》 162、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我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
——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163、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刻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
——爱·科克
有关法律的古代名言
1) 有治无治法。
——荀子注:只有善于治理,没有总能奏效的法律。
2) 有事不避难,有罪不避刑。
——《国语·晋语七》注:如果出现困难要敢于面对困难,如果犯了罪就不要逃避处罚。
3) 刑一而正百,杀一而慎万。
――桓宽(汉)《盐铁论·疾贪》注:对极少数犯罪者加以惩处,可使大多数人从中吸取教训,由此遵纪守法,行事慎重,社会便能长治久安。
4) 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
――诸葛亮(三国·蜀)《便宜十六策·赏罚》注:通过惩罚使做了坏事的人知道所要被惩罚的原因。
5) 宥过无大,刑故无小。
——《尚书·大禹谟》注:一时过失,虽大也可以宽恕;明知故犯,虽小也要惩罚。
6) 欲着其罪于后世,在乎不没其实。
——欧阳修《魏梁解》注:要想让他的罪行臭名昭著于后代,在于不掩盖他的罪行事实。
孔子,墨子,老子,孟子,韩非子的主张各是什么
韩非子有两个解释,一指人物战国末期韩国著名的哲学家、法家代表韩非;二指一本书,是韩非死后,后人搜集其遗著,并加入他人论述韩非学说的文章编成的。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
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
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
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
他吸收了其老师荀子的“性本恶”理论,认为民众的本性是“恶劳而好佚”,要以法来约束民众,施刑于民,才可“禁奸于为萌”。
因此他认为施刑法恰恰是爱民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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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让人忽视的是韩非是主张减轻人民的徭役和赋税的。
他认为严重的徭役和赋税只会让臣下强大起来,不利于君王统治。
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
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
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以法为教”()。
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
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
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的朴素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学说,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说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
值得一提的是,书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等。
这些生动的寓言故事,蕴含着深隽的哲理,凭着它们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韩非的文章说理精密,文锋犀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
比如一篇,分析国家可亡之道达47条之多,实属罕见。
《难言》、《说难》二篇,无微不至地揣摩所说者的心理,以及如何趋避投合,周密细致,无以复加。
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显学,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观点是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
韩非子根据当时的形势情况,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
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治国理念都颇受韩非子学说的影响。
《韩非子·难势》全文翻译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
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
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
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
故去彼取此。
”,内也。
得者,外也二句谓德是内部世界本有的属性,而得则是要求诸外部世界的。
“上德不德从下句看来,,言其神不淫游于外也。
神不淫于外,则身全,身全之谓德。
德者,得身也句谓得于身。
韩非认为德不向外求,得之于自身。
凡德者,以无为集,以无欲成,以不思安,以不用固。
为之欲之,则德无舍止泊处,归宿,德无舍,则不全。
用之思之,则不固,不固则无功,无功则生于义同“有”德这里通“得”。
德承上句“德”借为“得”,下句首字“德”同则无德,不德则有德。
故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老子原义极其含弘广大,三个“德”字都可作如字解,韩非只取其一端加以引申发挥,下文类此者夥矣,读者将它当作一家之言则可,视为定论则大谬。
”夫故以无为无思为虚者,其意常不忘虚,是制于为虚也。
虚者,谓其意无所制也。
今制于为虚,是不虚也上文谓无术者执着于虚反被虚字牵制,是亦不虚。
虚者之无为也,不以无为为有常句谓不把无为当作经常要注意的事,不以无为为有常则虚,虚则德盛,德盛之谓上德。
故曰:“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也。
”仁者,谓其中心中心,内心欣然爱人也。
其喜人之有福,而恶人之有祸也。
生心生心,犹本心,天性之所不能已止也,非求其报也。
故曰:“上仁为之而无以为无以为,没有所以要这样做的目的也。
”义者,君臣上下之事,父子贵贱之差等差也,知交朋友之接交接也,亲疏内外之分分际也。
臣事君宜,下怀上宜,子事父宜,贱敬贵宜,知交友朋之相助也宜,亲者内而疏者外宜句谓亲近的人得以接纳、疏远的人保持距离,这些事情都是应该的。
义者,谓其宜也,宜而为之。
故曰:“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也。
”礼者,所以貌情貌情,表现情感也,群义群义,指君臣父子贵贱贤不肖知交友朋亲疏内外之宜之文章文章,外在的表现形式,这里指处理各种关系的礼仪制度也,君臣父子之交也,贵贱贤不肖之所以别也。
中心怀三字谓心中存着念头而不谕明白,其义同“故”疾趋卑拜四字极言其敬而明之;实心实心,亦内心也爱而不知,故好言繁辞以信通“申”之。
礼者,外饰之所以谕内也。
故曰:“礼以貌情也。
”凡人之为外物动也,不知其为身之礼也二句谓人们被外界事物所感发的时候,常常疏忽了他们自身应表现出的礼节。
众人之为礼也,以尊他人也,故时劝时衰。
君子之为礼,以为其身;以为其身,故神之神之,以之为神,谓特别注重礼节为上礼。
上礼上礼,即君子之为礼神而众人贰即不专一,故不能相应君子上礼与众人贰不能相应;不能相应,故曰:“上礼为之而莫之应。
”众人虽贰,圣人之复恭敬,尽手足之礼也不衰,故曰:“攘臂而仍之句以君子捋起袖子伸出手臂喻其一如既往恭敬尽礼之状。
”道有积而德有功,德者道之功。
功有实而实有光句犹谓实于中而秀于外,仁者德之光。
光有泽而泽有事,义者仁之事也。
事有礼而礼有文,礼者义之文也。
故曰:“失道而后失德,失德而后失仁,失仁而后失义,失义而后失礼。
”先物行、先理动之谓前识。
前识者,无缘而妄意通“臆”度也。
何以论之
詹何詹何,楚国隐者坐,弟子侍,有牛鸣于门外。
弟子曰:“是黑牛也而白题额头。
”詹何曰:“然,是黑牛也,而白在其角。
”使人视之,果黑牛而以布裹其角。
以詹子之术臆度之术,婴缠绕,羁绊,这里引申为惑乱众人之心,华焉二字谓华而不实殆矣
故曰:“道之华也。
”尝义同“若”试释放弃詹子之察,而使五尺之愚童子视之,亦知其黑牛而以布裹其角也。
故以詹子之察,苦心伤神,而后与五尺之愚童子同功,是以曰:“愚之首也。
”故曰:“前识者,道之华也,而愚之首也。
”所谓“大丈夫”者,谓其智之大也。
所谓“处其厚不处其薄”者,行情实情实,即上句“厚”也而去礼貌礼貌,即上句“薄”也也。
所谓“处其实不处其华”者,必缘理缘理,循常理不径绝径绝,陆行取小路、水行不顺流,即不缘理也。
所谓“去彼取此”者,去貌、径绝而取缘理、好情实也。
故曰:“去彼取此。
”人有祸则心畏恐从本节起至第十四节共五节,解释第五十八章:“其政闷闷,其民淳淳。
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孰知其极
其无正。
正复为奇,善复为妖。
人之迷,其日固久。
是以圣人,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心畏恐则行端直,行端直则思虑熟,思虑熟则得事理。
行端直则无祸害,无祸害则尽天年。
得事理则必成功;尽天年则全而寿。
必成功则富与贵。
全寿富贵之为福,而福本于有祸。
故曰:“祸兮,福之所倚。
”以成其功也依本文段末句例,本句疑衍。
人有福则富贵至,富贵至则衣食美,衣食美则骄心生,骄心生则行邪僻而动弃理动弃理,行动违背常理。
行邪僻则身死夭,动弃理则无成功。
夫内有死夭之难,而外无成功之名者,大祸也。
而祸本生于有福。
故曰:“福兮,祸之所伏。
”夫缘道理以从事者,无不能成。
无不能成者,大能成天子之势尊,而小易得卿相将军之赏禄。
夫弃道理而妄举动者,虽上有天子诸侯之势尊,而下有猗yī顿猗顿,战国时大商人,据传因经营河东盐池致巨富、陶朱陶朱,即越国名相,助勾践破吴后功成身退,定居齐国的陶,易名为,以经商致巨富、卜祝卜祝,一从事卜祝之业而致巨富者之富,犹失其民人而亡其财资也。
众人之轻与“易”同作弃道理而易妄举动者,不知其祸福之深大而道阔远若是也。
故谕人曰:“孰知其极句谓谁知道其中的究竟呢
”人莫不欲富贵全寿,而未有能免于贫贱死夭之祸也。
心欲富贵全寿,而今贫贱死夭,是不能至于其所欲至所欲至,即富贵全寿也。
凡失其所欲之路而妄之谓迷,迷则不能至于其所欲至矣。
今众人之不能至于其所欲至,故曰“迷”。
众人之所不能至于其所欲至也,自天地之剖判天地之剖判,犹云开天辟地以至于今。
故曰:“人之迷也,其日故以通“已”久矣。
”所谓“方”者,内外相应也,言行相称也。
所谓“廉”者,必生死之命句谓乐天知命也,轻恬资财句谓淡泊财利也。
所谓“直”者,义必公正,公心顾广圻谓此字衍不偏党也。
所谓“光”者,官爵尊贵,衣裘皮衣,泛指衣服壮丽也。
今有道之士,虽中外信顺句谓内心和外表诚信和顺,不以诽谤穷堕从下文句例分析,“穷堕”当与“信顺”相反对,犹心胸偏狭;虽死节轻财,不以侮罢通“疲”,胆小懦弱羞贪四字谓欺侮胆小怯弱者、羞辱贪图财利者;虽义端正不党,不以去邪罪私四字谓弹劾奸邪的人,责备有私心的人;虽势尊衣美,不以夸贱欺贫。
其故何也
使失路者而肯听习问知听习问知,向熟悉路线的人打听了解,即不成迷也。
今众人之所以欲成功而反为败者,生于不知道理,而不肯问知而听能。
众人不肯问知听能,而圣人强以其祸败适通“谪”,责备之,则怨。
众人多而圣人寡,寡之不胜众,数常理也。
今举动而与天下之当是“人”字之形误为仇,非全身长生之道也,是以行轨节而举之也句谓圣人行为遵循法度,并以此来引领人们。
故曰:“,廉而不,割伤,直而不肆放肆,唐突,光而不耀刺眼。
” 聪听力好明视力好睿ruì智睿智,英明有远见。
从本节起至第十九节共五节,解释第五十九章:“治人事天,莫若啬。
夫唯啬,是谓早服。
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
有国之母,可以长久。
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
”,天也;动静思虑,人也。
人也者,乘于天明以视,寄于天聪以听,托于天智以思虑。
故视强过度,则目不明;听甚,则耳不聪;思虑过度,则智识乱。
目不明,则不能决别黑白之分;耳不聪,则不能别清浊之声;智识乱,则不能审得失之地。
目不能决黑白之色则谓之盲,耳不能别清浊之声则谓之聋,心不能审得失之地则谓之狂。
盲则不能避昼日之险,聋则不能知雷霆之害,狂则不能免人间法令之祸。
书指下同之所谓“治人”者,适协调动静之节,省思虑之费也。
所谓“事天”者,不极聪明之力聪明之力,即视听之力,不尽智识之任。
苟极尽,则费神多;费神多,则盲聋悖狂之祸至,是以啬这里是节省之。
啬之者,爱其精神,啬其智识也。
故曰:“治人事天莫如啬。
”众人之用神也躁,躁则多费,多费之谓侈。
圣人之用神也静,静则少费,少费之谓啬。
啬之谓术也生于道理。
夫能啬也,是从于道而服于理者也。
众人离通。
故曰:“重积德。
”夫能令故德不去,新和气日至者,蚤服者也。
故曰:“蚤服,是谓重积德。
”积德而后神静,神静而后和忧喜不生、宠辱两忘的祥和心境多,和多而后计得计得,思虑得当,计得而后能御万物,能御万物则战易胜敌,战易胜敌而论犹声望必盖世,论必盖世,故曰“无不克”。
无不克本于重积德,故曰“重积德,则无不克”。
战易胜敌,则兼有天下;论必盖世,则民人从。
进兼天下而退从使……归附民人,其术远,则众人莫见其端末端末,始终。
莫见其端末,是以莫知其极。
故曰:“无不克,则莫知其极。
”凡有国而后亡之,有身而后殃之,不可谓能有其国、能保其身。
夫能有其国,必能安其社稷;能保其身,必能终其天年。
而后可谓能有其国、能保其身矣。
夫能有其国、保其身者,必且体体证,践履道。
体道,则其智深;其智深,则其会计会,计谋远;其会远,众人莫能见其所极。
唯夫能令人不见其事极,不见其事极者为一本“为”下有“能”字,是保其身、有其国。
故曰:“莫知其极。
”“莫知其极,则可以有国。
”所谓“有国有国,拥有国家之母根本”,母者,道也。
道也者,生于所以有国之术,所以有国之术,故谓之“有国之母”。
夫道以与世周旋周旋,应对者,其建生建生,立身,养生也长,持禄也久。
故曰:“有国之母,可以长久。
”树木有曼细根,有直根。
根依文例,此当是承上文而分释,“根”上脱一“直”字者,书之所谓“柢”也,柢也者,木之所以建生也;曼根者,木之所以持生也。
德也者,人之所以建生也;禄也者,人之所以持生也。
今建于理者,其持禄也久,故曰:“深其根。
”体其道者,其生日长,故曰:“固其柢。
”柢固,则生长生长,生命久长;根深,则视活久,故曰:“深其根,固其柢,长生久视之道也。
”工人工人,这里指手工业者数shuò,屡次变业则失其功本节与下节解释第六十章:“治大国若烹小鲜。
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
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
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作者作者,耕作者数摇摇动农作物徙迁移则亡其功。
一人之作,日亡半日,十日则亡五人之功矣。
然则数变业者,其人弥众,其亏损失弥大矣。
凡法令更则利害易,利害易则民务变,务变之谓变业。
故以理观之,事大众而数摇之,则少成功;藏大器大器,贵重的器物而数徙之,则多败伤;烹小鲜小鲜,小菜而数挠犹搅动之,则贼害其泽色泽;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
是以有道之君贵静,不重变法。
故曰:“治大国者若烹小鲜。
”人处疾则贵医,有祸则畏鬼。
圣人在上,则民少欲;民少欲,则血气治血气治,气血和舒。
依文气“血气治“当重而举动理举动理,举动符合法度;举动理,则少祸害。
夫内无痤cuó疽jū,痤疽,都是毒疮瘅dàn,通“疸”,黄疸病痔之害,而外无刑罚法诛之祸者,其轻恬轻恬,看轻,看淡鬼也甚。
故曰:“以道莅lì,临天下莅天下,治天下,其鬼不神。
”治世之民,不与鬼神相害也。
故曰:“非其鬼不神也,其神不伤人也。
”鬼祟鬼怪或鬼怪害人也犹“之”也疾人之谓鬼伤人,人逐除之之谓人伤鬼也。
民犯法令之谓民伤上,上刑戮民之谓上伤民。
民不犯法,则上亦不行刑;上不行刑之谓上不伤人。
故曰:“圣人圣人,这里韩非将老子笔下的圣人转换成了人君亦不伤民。
”上不与民相害,而人不与鬼相伤,故曰:“两不相伤。
”民不敢犯法,则上内民之身体不用刑罚,而外民之产业不事利贪其产业。
上内不用刑罚,而外不事利其产业,则民蕃息蕃息,。
民蕃息而畜通“蓄”积盛,民蕃息而畜积盛之谓有德。
凡所谓祟者,魂魄去而精神乱,精神乱则无德。
鬼不祟人则魂魄不去,魂魄不去而精神不乱,精神不乱之谓有德。
上盛畜积而鬼不乱其精神,则德尽在于民矣。
故曰:“两不相伤,则《老子》作“故”德交归焉。
”言其德上下交盛而俱归于民也据每段段末句例,本句当因注文而衍。
有道之君从本节起至第二十六节共五节解释《老子》第四十六章:“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
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外无怨仇于邻敌,而内有德泽于人民。
夫外无怨仇于邻敌者,其遇诸侯也外依上下句例“外”字当衍有礼义;内有德泽于人民者,其治人事也务本韩非以农耕为本业。
遇诸侯有礼义,则役希起句谓少战事;治民事务本,则淫奢止。
凡马之所以大用者,外供甲兵而内给淫奢也。
今有道之君,外希通“稀”用甲兵,而内禁淫奢。
上不事马于战斗逐北,而民不以马远淫游通物通物,交换货物,所积力唯田畴句谓所积聚起来的力量全用在耕种上了,必且粪灌粪灌,施肥灌溉。
故曰:“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也。
”人君者无道,则内暴虐其民,而外侵欺其邻国。
内暴虐则民产绝,外侵欺则兵数起。
民产绝则畜生少,兵数起则士卒尽。
畜生少则戎马戎马,战马乏,士卒尽则军危殆。
戎马乏则将马将马,当是“牸(zì)马”之形近而误,牸马,怀孕的马出,军危殆则近臣役二句谓军马奇缺,就连怀孕的马也要上战阵,军情危急就连君王身边的近臣都得充兵员。
马者,军之大用;郊者,言其近也。
今之所以给军之具于将马近臣。
故曰:“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也。
”人有欲则计会乱,计会乱而有欲甚,有欲甚则邪心胜,邪心胜则事经绝经绝,义同上。
事经绝,处事不循常理,事经绝则祸难生。
由是观之,祸难生于邪心,邪心诱诱发于可欲。
可欲之类,进则教良民为奸,退则令善人有祸。
奸起,则上侵弱侵弱,削夺君;祸至,则民人多伤。
然则可欲之类,上侵弱君而下伤人民。
夫上侵弱君而下伤人民者,大罪也。
故曰:“祸莫大于可欲。
”是以圣人不引被引诱五色,不淫沉迷于声乐;明君贱玩好而去淫丽。
人无毛羽,不衣则不犯寒;上不属犹依附天而下不著同“着”地,以肠胃为根本,不食则不能活。
是以不免于欲利之心。
欲利之心不除,其身之忧也。
故圣人衣足以犯寒,食足以充虚,则不忧矣。
众人则不然,大为诸侯,小余千金之资,其欲得之忧不除也。
胥靡胥靡,刑徒有免,死罪时活,今不知足者之忧终身不解。
故曰:“祸莫大于不知足。
”故欲利甚于忧,忧则疾生,疾生而智慧衰,智慧衰则失度量,失度量则妄举动,妄举动则祸害至,祸害至则疾婴缠绕内,疾婴内则痛祸薄外痛祸薄外,疼痛表现到外部,痛祸薄外则苦痛杂于肠胃之间,苦痛杂于肠胃之间则伤人也憯,惨痛,憯则退而自咎自咎,自责,退而自咎也生于欲利。
故曰:“咎莫憯于欲利。
”下节解释《老子》第十四章:“,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合也二句谓道是万物成为现在这个模样的总根源,也是万理的总归宿。
理者,成物之文同“纹”也句谓理是生成万物的具体细则;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
故曰:“道,理之者也。
”物有理不可以相薄迫,这里是侵害之意。
物有理不可以相薄,故理之为物之制句谓所以理成为具体事物的制约力量。
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不得不化,故无常操常操,永恒不变的法则;无常操,是以死生气禀禀受,禀赋焉“于之”的合音字,之代“尽稽万物之理”的道。
句谓或都是气这种自然现象自然生成的,万智斟酌斟酌,地吸取焉,万事废兴焉。
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维斗维斗,《庄子·大宗师》成玄英疏:“维斗,北斗也,为众星纲维,故谓之维斗。
”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五常五常,五行,金、木、水、火、土得之以常其位常其位,永远固定在它们的位置上,列星得之以端其行,四时得之以御其变气,轩辕轩辕,即轩辕氏,黄帝之号,传说中中原各族的共同祖先得之以擅专擅,控制四方,赤松赤松,传说中的仙人得之与天地统与天地统,与天地相终始,圣人圣人,这里指有道之君王得之以成文章文章,国家制度。
道与尧、舜俱智,与接舆接舆,上古时楚国贤人,与时不合,披发佯狂俱狂,与桀、纣俱灭,与汤、武俱昌。
以为近乎,游于四极;以为远乎,常在吾侧;以为暗乎,其光昭昭;以为明乎,其物冥冥。
而功成天地,和和气,真气化雷霆,宇内之物,恃之以成。
凡道之情,不制不形句谓不造作不外现,柔弱随时,与理相应。
万物得之以死,得之以生;万事得之以败,得之以成。
道譬诸若水,溺者多饮之即死,渴者适饮之即生。
譬之若剑戟,愚人以行忿则祸生,圣人以诛暴则福成。
故得之以死,得之以生,得之以败,得之以成。
人希通“稀”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想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
今道虽不可得闻见,圣人执其见通“现”,显现功以处审度见其形。
故曰:“无状之状,无物之象。
”凡理者本节解释《老子》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
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并及于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
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
可以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方圆、短长、粗靡细、坚脆之分也,故理定而后可得道也。
故定理有存亡,有死生,有盛衰。
夫物之一存一亡,乍刚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谓常。
唯夫与天地之剖判剖判,谓创始之时也具通“俱”生,至天地之消散也不死不衰者谓常。
而常者,无攸yōu,所易,无定理。
无定理,非在于常所常所,恒常不变的地方,是以不可道也。
圣人观其玄虚,用其周行周行,普遍运行的规律,强字称呼之曰道,然而然而,犹然后可论。
故曰:“道之可道,非常道也。
”人始于生而卒于死本节与下节解释《老子》第五十章:“出生入死。
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死地亦十有三。
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
盖闻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
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
夫何故
以其无死地。
”。
始之谓出,卒之谓入。
故曰:“出生入死。
”人之身三百六十节,四肢九窍,其大具也句谓这些是人身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肢与九窍十有三者,十有三者之动静尽属于生焉。
属之谓徒类也,故曰:“生之徒也十有三者。
”至死也,十有三具者皆还而属之于死,死之徒亦有十三。
故曰:“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
”凡民之生生生生,产生新的生命或使生命保持旺盛的活力,而生者固动,动尽依义推论本字当涉下“生尽”之“尽”而衍则损也,而动不止,是损而不止也。
损而不止,则生尽,生尽之谓死,则十有三具者皆为死死地死死地,死于死地也。
故曰:“民之生,生而动,动皆之死地,之犹“亦”也十有三。
”是以圣人爱精神而贵处静。
此甚大于兕虎之害。
夫兕虎有域句谓野牛和老虎都有其一定的活动范围,动静有时,避其域,省xǐng,省察其时,则免其兕虎之害矣。
民独知兕虎之有爪角也,而莫知万物之尽有爪角也,不免于万物之害。
何以论之
时雨降集,旷野闲静,而以在昏晨犯冒犯山川句谓昼夜跋山涉水,则风露之爪角害之。
事上不忠,轻犯禁令,则刑法之爪角害之。
处乡不节不节,无度,不检点,憎爱无度,则争斗之爪角害之。
嗜欲无限,动静不节,则痤疽之爪角害之。
好用其私智而弃道理,则网罗网罗,承“道理”言,指大化自然的规律之爪角害之。
兕虎有域,而万害有原同“源”,上同,避其域,塞其原,则免于诸害矣。
凡兵革者,所以备害也。
重生重生,珍惜生命者,虽入军无忿争忿争,忿怒争斗之心,无忿争之心,则无所用救害之备。
此非独谓野处野处,驻扎在野外之军也。
圣人之游世也,无害人之心,则必无人害,无人害则不备人,故曰:“陆行不遇兕虎。
”入山不恃备以救害,故曰:“入军不备《老子》通行本作“被”甲兵。
”远诸害,故曰:“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错通“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
”不设备而必无害,天地之道理字因“道”字的注文而衍也。
体体证天地之道,故曰:“无死地焉。
”动无死地,而谓之“善摄保养生”矣。
爱子者慈于子本节起至第三十五节共四节解释《老子》第六十七章:“天下皆谓我道大,似不肖。
夫唯大,故似不肖。
若肖,久矣其细也夫
我有三宝,持而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
今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
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
天将救之,以慈卫之。
”,重生者慈于身,贵功者慈于事。
慈母之于弱子也,务致其福;务致其福,则事此与下句“事”作动词除其祸;事除其祸,则思虑熟;思虑熟,则得事理;得事理,则必成功;必成功,则其行之也不疑,不疑之谓勇。
圣人之于万事也,尽如慈母之为弱子虑也,故见必行之道。
见必行之道则明,其从事亦不疑,不疑之谓勇。
不疑生于慈,故曰:“慈故能勇。
”周公曰:“冬日之闭冻闭冻,冰封地冻也不固,则春夏之长草木也不茂。
”天地不能常侈常费,而况于人乎
故万物必有盛衰,万事必有弛张,国家必有文武,官治官治,官吏治政必有赏罚。
是以智士俭用其财则家富,圣人爱宝爱宝,珍惜其神则精盛,人君重矜惜战其卒重战其卒,不轻易用兵打仗则民众民众,人民众多,民众则国广,是以举总括之曰:“俭,故能广。
”凡物之有形者易裁也,易割也。
何以论之
有形,则有短长;有短长,则有小大;有小大,则有方圆;有方圆,则有坚脆;有坚脆,则有轻重;有轻重,则有白黑。
短长、大小、方圆、坚脆、轻重、白黑之谓理,理定而物易割也。
故议于大庭而后言则立,权议之士知之矣二句谓在大庭广众之中议事,在后面发言的人的意见往往被采纳,这是善于权衡议事的人们明白的道理。
故欲成方圆而随其规矩,则万事之功形体现矣,而万物莫不有规矩。
议言之士,计会规矩也。
圣人尽随于万物之规矩,故曰:“不敢为天下先。
”不敢为天下先,则事无不事,功无不功二句第二个“事”与“功”作动词,而议必盖世,欲无处大官,其可得乎
处大官之谓为因注“谓”字而衍成事长成事长,成就事功的领袖,是以故“是以”、“故”当衍其一曰:“不敢为天下先,故能为成事长。
”慈于子者不敢绝衣食,慈于身者不敢离通“罹”,遭遇法度,慈于方圆者不敢舍规矩。
故临兵而慈于士吏小官,这里指下级军官则战胜敌,慈于器械则城坚固。
故曰:“慈,于义同“以”战则胜,以守则固。
”夫能自全也而尽随随顺,遵循于万物之理者,必且有天生天生,自然生成的东西,天生也者,生心生心,本性,如“天命之谓性”也。
故天下之道尽之生尽之生,犹谓都从中产生也,若以慈卫之也,事必万全而举无不当,则谓之宝矣。
故曰:“吾有三宝,持而宝之。
”书之所谓“大道”也者,端正道也本节解释《老子》第五十三章:“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
大道其夷,而民好径。
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竽。
非道也哉
”。
所谓“貌通“藐”,小施yí,同“迤”,斜。
藐迤,小径”也者,邪道也。
所谓“径小径大”也者,佳丽佳丽,这里指小路美好也。
佳丽也者,邪道之分同“份”,部分也。
“朝甚除通“涂”,肮脏”也者,狱讼繁三字谓诉讼案件繁多也。
狱讼繁则田荒,田荒则府仓虚,府仓虚则国贫,国贫而民俗淫侈,民俗淫侈则衣食之业绝,衣食之业绝则民不得无饰巧诈,饰巧诈则知采文采文,华丽的服饰,知采文之谓“服文采”。
狱讼繁,仓廪虚,而有以淫侈为俗,则国之伤也若以利剑刺之。
故曰:“带利剑。
”诸夫饰智故智故,巧诈以至于伤国者,其私家必富;私家必富,故曰:“资货资货,财货有余。
”国有若是者,则愚民不得无术而效之,效之则小盗生。
由是观之,大奸作则小盗随,大奸唱则小盗和。
竽也者,五声之长者也,故竽先则钟、瑟皆随,竽唱则诸乐皆和。
今大奸作则俗之民唱,俗之民唱则小盗必和,故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而货资有余者,是之谓盗竽矣。
给我几句名人有关社会公平的名言
以公灭私,民其允怀。
——《•周官》:以公心灭,民众才会心悦诚服。
公家,知无不为,忠也。
——《左传•僖公九年》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论语•子路》 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
——《孟子•滕文公上》 2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韩非子•有度》:惩罚有罪过的人,即使大臣也不能放过;赏赐做好事的人,即使平民百姓也不能漏掉。
公生明,偏生暗。
——《荀子•不苟》:公正就政治清明,偏私则政治黑暗。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礼记•礼运》:在圣人治理的时代,天下是公有的。
国尔忘家,公尔忘私,利不苟就,害不苟去,惟义所在。
——贾谊《新书•阶级》 衡之于左右,无私轻重,故可以为平;绳之于内外,无私曲直,故可以为正。
——《淮南子•主术训》:考察左右的人,任用没有偏私,才可以算作公平;监督朝廷内外,判别是非没有偏颇,才可以算作正直。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
——《淮南子•泛论训》 公正无私,一言而万民齐。
——《淮南子•修务训》 奉公如法则上下平。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史记•太史公自序》 临官莫如平,临财莫如廉。
——刘向《说苑•正理》 圣人不敢以亲戚之恩而废刑罚,不敢以怨仇之忿而废庆赏。
——徐干《中论•赏罚》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诸葛亮《后出师表》 有公心必有公道,有公道必有公制。
——傅玄《傅子•通志》 发号施令,在乎必行;赏德罚罪,在乎不滥。
——包拯《论星变》 有功则赏,有罪则刑。
——司马光《进修心治国要札子状》 惟公则生明,惟廉则生威。
——石成金《传家宝•绅瑜》 人人好公,则天下太平;人人营私,则天下大乱。
——刘鹗《老残游记》
为什么韩非子反对、批判儒家道德礼乐制度敬请详解,谢谢了
给你一篇文章,自己慢慢看吧:韩非子,战国后期著名法家思想集大成者,韩国人,著述《韩非子》,阐述法家治国之道。
建国以来,政府对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及重要思想家孟子的评价,逐步下降。
1983年印刷的知识辞典里,对孔子的评价并不高,我们从对他专门介绍的栏目结尾一段,即可以看出: “孔子的思想,‘固然’有‘许多’糟粕,必须‘剔除,屏弃,批判’的,但是也有一些是值得后人‘批判’的继承和借鉴的。
” 看了这段话,觉得孔子确实有点惨。
许多思想要剔除,要屏弃,还要批判,这已经足够了,剩下的东西,还要批判的继承,实在是太‘难’了。
再看关于韩非子的介绍: 韩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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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了‘理’‘矛盾’等重要哲学范畴,把荀子的唯物主义哲学推进了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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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机智的猜测了物质的财富对社会政治制度的重要作用,是很宝贵的辩证法思想的总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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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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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的无神论者,辩证法思想家,对中国哲学发展,产生很大影响。
不难看出,对韩非子的评价,几乎完全是赞美和肯定。
中国政府,信奉的本来就是无神论和唯物主义,何况,韩非子的哲学,包含着一个关键的因素——矛盾。
而的《矛盾论》,也是名闻遐迩。
字典上这样说:韩非子关于矛盾的描述是:1,矛盾普遍存在。
2,矛盾双方转化必须有合适的条件。
3,矛盾冲突对转化起决定性促进作用。
不能武断的认为,韩非子的地位是完全由政府人为拔高的,他是法家大师,本身历史地位就很高。
但是,很难说建国后他‘历史地位’的大幅拔高,和执政党的信仰没有关系。
字典,一旦对事物有所议论,必然起到影响人认识事物的作用,至今在中国,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在抬高韩非子的同时,鄙薄孔孟。
,有可能与宣传有关。
我当初是抱者极其崇敬的思想看他的著作的。
而后,我看到了以下的内容,对他的思想有了一点看法: 韩非子很大胆,他不象孟子那样,把人看的比较复杂,有是非,恻隐,羞恶,恭敬之心的人,性本善的人,需要‘仁义’来治理的人。
韩非子确实也是讲究治国‘顺应民情’的。
但他把‘民情’看成了两个组合而就的概念——‘好’与‘恶’。
很简单的概念,我想起了一句俗话;人,都是一样的,爱钱,怕死。
于是,韩非子提出了治国的方略;‘刑’与‘德’。
刑,就是杀戮;德,就是赏赐。
(八经) 一好一恶,一赏一刑,一授一杀,授予,要丰厚,杀戮,要无情
一手持金,一手持刀,或许我感觉错了,我至今都在把他的思想和那句名言联系着: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为什么赏赐和惩罚并重
韩非子在书中反复比喻着: 石子渺小,容易把人绊倒;悬崖危险,却连小动物都不容易摔死。
水是温和的,很多人反倒被淹死;火是暴烈的,人们才会远远的躲避。
墙不高,人却难以爬上去;高山有斜坡的存在,连瘸腿的牛羊都可以翻过山顶。
被丢弃的布匹,马上就会被捡走;滚烫的黄金,扔在人群里没有人敢伸手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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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这些比喻,成了建立严酷法律的理论依据。
人们厌恶刑罚,就加重刑罚,叫人退却,远避。
反之,人人喜好赏赐,就加大赏赐的力度
韩非子的书里,几乎很难看到仁义二字,好与恶——人性就那么简单
即使因倡导仁义而名满天下的君王:舜和禹,他们的最可取之处,也在执掌刑罚。
舜杀治水官,禹诛风氏臣。
(饰邪) 上古仁德君王,在韩非子心中,也是刑赏可取,仁义难寻了。
于是,他的著作,就不难想象会说出怎样的话来。
韩非子表现出一种冷酷: 臣子外出,不得多带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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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国家驿站的马匹,装载任何兵器,格杀勿论。
(爱臣) 君王独自控制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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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远在千里外,人也不敢随意说话。
(人主) 控制大臣有三种办法,在厚赏,在监督,还在以他的家眷做人质
(外储说右上) 用权利不足教化的臣下,就除掉他。
我想起墨索里尼的影响者:玛基雅佛利一句很相似的名言:善待人民,不然就将他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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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氏强调的道德,即权谋,手段,智慧,勇气,他创造了一个独裁者;而韩非子亦强调着他的手段:利禄,权威,名号。
他影响了秦始皇。
,即赞成秦始皇,贬低孔夫子的人。
韩非子的法刀已经亮出来了,重赏催动着勇夫冲锋,法刀也驱动着弱者向前。
韩非子推崇的执法者,是韩昭侯。
他在昏睡的时候,典帽官为他盖上了衣服挡寒。
于是,韩昭侯将典衣,典帽两官并罚。
理由是:典衣官未履行他的职责,而典帽官,超越了他的职责。
好严的法
于是,更多的是非,被法来衡量。
更多的事物,用法来评判。
晋文公,春秋霸主,一代英雄,与楚国作战,敌众我寡,问大臣舅犯:可使诈否。
舅犯答‘可’。
文公再问大臣雍季,雍回答:“用欺诈对百姓,可以一时成功,但以后必不能得逞。
”文公用诈术大破楚军,先赏雍季,后赏舅犯。
因雍季的说法,即知道权宜,又是万世之利。
韩非子对此质疑,既然眼前胜负就是万世之利,又何必赏雍季
(难一) 舜,上古明君,道德楷模。
为臣子时为感化百姓,亲自打鱼制陶。
受到孔子的称赞。
韩非子不以为然,既然舜被赞赏,则当时的贤君唐尧,则必有失误。
管仲,齐国相父,佐桓公小白成霸业,震慑诸侯,临死前劝告桓公,疏远不珍惜自身的小人。
韩非子评说:管仲不懂法度
晋平公,晋国君主。
性格宽厚。
因一句狂言,被盲人琴师师旷听到后,举琴怒砸,未中。
平公问:“为何砸我
”师旷对曰:“我听到一个小人说危害君主的话,因此砸他。
”平公不知者不怪,放过师旷,并返恭自省。
韩非子评价:平公失君主之道,师旷失臣下之礼。
全属于失却法度。
齐桓公,春秋第一霸主,礼贤下士。
五次邀请名士小臣稷出山相助,其诚恳可与三顾茅庐的刘备相媲美。
韩非子责备道:小臣稷不接受邀请,就是抗命,不受死刑,也该处罚
我不知道韩非子说的对与错。
但我想,如果有这样严厉的刑法,怕是诸葛亮在刘备第一次请他出山未果后,就远远的逃走了。
在韩非子眼里,以往人们对很多古人的评价都改变了。
许由,续牙,叔齐,务光,无非是退身让贤,与世无争的方外散人。
只因为他们不愿意接受国君的赏赐和重用,隐居深山。
在韩非子看来,是不服法
避世都犯法,人还怎么活
龙逢,比干,季梁,子胥,本是敢于慷慨陈辞,冒死诤谏的大臣,为正义不惜用性命一拼。
儒家赞赏这样的人能‘文死于谏’。
而韩非子则谴责他们是不可使用的人。
为了法,正义也要退缩了。
在韩非子笔下,美好的事物,因不符合法度,却被异化了。
正直,叫难以征召。
廉洁,叫难以赏赐。
勇敢,叫不听命令。
谨慎,叫不跟从君主获利。
长者,是自重自尊。
师徒,是聚集党羽。
机智,是追逐私利。
豪杰,是不服君命。
至于圣人,不过是宣扬泛爱
韩非子宣扬:君主应该对他们加以禁止,并‘消除他们的踪迹’
(上宜禁其欲,灭其迹)选自(诡使) 我想我没有那么高的水平,这个被毛主席看好的人,叫我嗔目结舌,其文其思快如闪电,狠如钢铁,不由叫人下几滴冷汗。
其实,从书中不难看出,当时的百姓对法家政策已经有了反感和抵触的情绪。
在(显学)里,韩非子反映了一些民众对苛法的态度: 君主督促开荒,百姓认为是贪酷。
君主用刑法制止奸邪,百姓认为是严厉。
君主收取税粮充实国库,百姓认为是贪心。
君主用法律消除私斗,百姓认为是暴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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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无心去寻找百姓不满的思想根源,他只是感叹:民众之心之智不可依靠,是显而易见的。
对于商鞅之死,韩非子归结为以下的原因:大臣苦于法治,而百姓厌恶法治。
大臣贪求权利,百姓安于混乱(
)。
因此又感叹道:法术之士就难以冒险,去宣扬自己的主张了。
商鞅是怎样立法,又怎样被杀死的。
我想不难找到答案。
对于商鞅变法中的定都,建县,垦荒,是应该给予肯定和赞扬的。
但是残酷的法律,使商鞅人心丧尽而终于惨死,也不能说是查无佐证。
本富,要求男耕女织。
有成绩的,免除一家役。
惰农则没为官家的奴仆。
关于士兵,斩杀一个敌人,赏爵一级。
后退一步,即斩。
有私斗者,无论曲直,皆斩
一人有罪,其家室没官。
议论新法者,或割鼻刺面,或徙于边境为戌卒。
五家一保,十家相连,一家有罪,九家共举。
不举报,俱腰斩
甚至还有这样的法:举报奸邪的人,与克敌同赏。
告发一人,得爵一级
看到这里,我不禁感到愤怒。
这是哪家的法
我真想用老舍先生在《我这一辈子》里的那句咒骂,来谴责这种法律。
商鞅受商地十五邑为食邑,问属下:我比百里奚如何
赵良当时就顶撞道:你比不上百里奚。
他勤勉治国,体恤百姓,夏天不撑伞,劳累了也不坐车。
而你治理国家,‘见威而不见德,知利而不知义’
总之,商鞅刑戮太惨,而人民,是喜欢那种不好杀人的君主,或者法制。
等到公孙贾抓捕商鞅的时候,攮臂相从者,竟有数千人。
商鞅被分尸,百姓争啖其肉。
这也是中国历史上,非儒家统治时代,一次吃人的事件吧。
而且人民不仅仅是吃了商鞅,法家培养出来的一切残暴者,人民都是咬牙切齿的痛恨的。
孟子,荀子,韩非,墨翟,尽管主张不同,但都是想把国家治理好的人。
在每个人心中,自己的政见即是正道,请看看韩非子心中的理想画卷吧: 平息给百姓带来的祸乱。
消除天下的灾难。
使强者不欺凌弱者。
叫势重的人不欺压孤独的人。
让老人安享天年,让孤儿寡母得以生存。
让君臣相亲,父子相保。
没有死亡和被俘的忧患。
(奸劫弑臣) 我不想再赘述那些在暴秦统治下,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惨景。
人民陷于悲惨,强权欺压弱者,君臣相残,父子不保,国家内乱,苛政猖獗,壮年人尚且命如琴弦,哪还有老人和孤儿寡母的活路呢
韩非子的有些论点让人质疑,如他说孔子墨子知识渊博,但不会种地,曾子忠孝但不能参战,因此于国家无用。
这点让我觉得牵强(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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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韩非子被政府赞许为改革家而获得好评,孟子却成了封建腐朽思想的倡导者。
孰不知孟子还主张杀“独夫”,而韩非子却谴责汤武革命为使天下混乱的举动,(忠孝)对两人如此评价,也有失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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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儒家也并不主张单纯用仁义治理国家,而废弃法律,儒家也反对赏罚不明的一味惠政,而韩非子却把“仁政”和“惠政”混说成单纯的慈惠而不明,显得有失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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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些,都是我对法家零散的,不愉快的印象。
现在有人大声张扬:要以法治国,所以要推崇韩非子,孟子纯粹是人治的象征云云,不知道这些人所提倡的,是残酷的法家之法,还是自由法兰西三权分立之法
又不知道他们能否认为实行仁政,就一定要实行人治
还是他们想去法家治理的天下体验一下生活
我只能对这样的人沉默了。
诚然,韩非子的著作有相当可取的一部分。
如指出君主考察隐微情况的手段(六微),提醒人君远离行贿欺骗的小人,防止滥用财务,营结私党的奸人(说疑)。
韩非子提倡依法办事的精神,又劝导君主去掉奢侈,说这样有益身心。
他指出可能祸国的美女,优伶,亲随,宫殿花园,提醒君王注意等等(八奸) 韩非子的著作里,也包含了很多成语故事, 如:自相矛盾,守株待兔,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至今脍炙人口。
韩非子的人格,有闪光的一面。
曾经有人劝说他:你宣扬自己的主张会有危险。
他回答:躲避死亡,明哲保身,对民众的利益视而不见,是贪生怕死的卑鄙行经,我是不忍心去做的。
我无意菲薄高深的法家大师们。
几乎不容质疑,法家的先辈出发点是好的,如韩非子描绘的那样美好。
但是由于残酷的法律不能被人接受,以及片面的用法衡量一切,造成秦国昙花一现,随即崩溃的结果。
历史似乎总在证明着:一切轻视人性,重视国家的政策,往往是这样的结局——尼采‘培养’了希特勒,玛基雅佛利误导了墨索里尼,而韩非子影响了秦始皇,甚至现代的某个伟人。
也许,法家真的认为,苛酷的法治,可以让一个国家长盛不衰,却没在意孟子提出的‘严厉的管制和用刀杀人无异’的警告。
也许,法家看到了帝国的成功而为他欢呼万岁,但却没有想到,转瞬间,他把整个帝国政府连同无数无辜的生命,一头推进了骷髅白骨垒成的万丈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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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不是法治思想家,他只是想树立一个严酷的法制以维护集权,一些朋友,特别是一些从事教育工作的朋友,不要再将错就错,误人子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