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遵守规则”的名人名言
1:“亲兄弟明算账线,亲一条线,明算账是一条第一,“亲兄弟”是基于家庭和亲情关系的紧密关系,互相对彼此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患难与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更多的源自于农耕社会沉淀下来的社会伦理道德,思想文化,局部默契共识,以及个人感情等“精神层面”的平衡。
第二,“明算账”是基于保护每个人神圣的私有财产和物权不受道德绑架式的任何人的侵害或者占有,保证在经济层面的绝对公平,也保证了合作各方的知情权(尊重人权,俗称“把别人放在眼里”),因为物质和财产是这个世界本质,进入经济全球化的现代文明社会,明算账这一点愈发重要,因为这是建立信任,平等合作,共谋发展的的基础。
第三,“亲兄弟明算账”是社会在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旨在告诫后人,基于熟人关系下的合作一定要把经济层面的账,当着所有合作方的面,所有合作方全部在场,算的清清楚楚,保证知情权和其他基本权利。
否则,一旦“第一”和“第二”纠缠在一起,亲兄弟间反目成仇,夫妻间劳燕分飞,家族内讧,企业内斗,一辈子就永无宁日。
观点2:金钱是一种工具,你的钱是工具,我的钱也是工具,除非说,这个工具我不用了,送给你了,否则的话就要还的。
相信生活中会遇到这种事情很多。
我们和朋友相处,和亲戚相处,难免会有一些金钱上的瓜葛,我们如何面对呢?自己一定要自己的原则。
对谁都是这样,我请你做什么,你有困难帮助你。
我只要说过这个因为各种原因我不要了。
比如他生大病之类的。
如果是经济困难,那我就暂时不要,这两种情况除外,其他的金钱我一定要算清楚,如果没有算清楚,不是我心里有疙瘩,就是对方有,影响我们之间的关系。
所以这句话看似不好听,如果遵守了,你发现的你的烦恼会少很多。
观点3:俗话说得好:亲是亲,财是财!古人说的话,能留在至今,就证明它的道理!这样的道理更是适用于我们国人! 不是太大的数目没必要 当然不需要啦?要是明算账 那还叫亲兄弟么? 当然要明算帐 给是给的 借是借的吗 我是不用 没必要 亲兄弟也需要明算账,算的是帐清,但不是谁也不差谁的,可以用可以占,只要有个帐 看是什么时候了,在合资经营上一定要明算账。
在一般的情况下,比如是你与兄弟一起吃饭,那谁付款都行就不用,反正一句话,小事。
要看什么事咯。
.我想要拥有真正意义上能同时分享痛苦与快乐,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无话不谈,可以真心为你的那样的朋友是可。
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观点就不一样。
例如:亲兄弟的感情再好可是还有各自的媳妇啊,现在的人都比较现实的,金钱面前必须要明算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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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帮助学生珍爱生命的方法和策略
找到我觉得写作文用得上的:花开了,然后凋零。
星星是璀,可那光芒也会消失。
这个地球、太银河系甚至连这个宇宙也会有死亡的时候,人的一生和这些东西相比,简直就像刹那间的事情,在这样的一瞬间,人降生了,笑着、哭着、憎恨、喜悦、悲伤、爱, 一切只是刹那间的邂逅,而最后都要归入死的永眠。
——沙加《圣斗士星矢》幸福是什么? 幸福若有形态,那会是怎样的呢
或许幸福像玻璃一样,因为平时从未察觉,但它确实存在证据就是——稍微改变看的角度,玻璃就会映照出光芒,比任何东西更雄辩地主张自己的存在。
温柔的世界就近在咫尺,即是虚伪的记忆被玷污,却更能显出透明的琉璃色彩,一直会到永远永远……——鲁鲁修黎明会来临的。
我虽然忘记了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或许,我只是想替某件事画上句号。
虽然我确实有许多无法忘怀的事,也有充满悲伤的回忆。
不过,黎明终会来临的。
所以也不用勉强压抑着自己。
——夏利《反叛的鲁鲁修》我们都在命运之湖上荡舟划桨,波浪起伏着而我们无法逃脱孤航。
但是假使我们迷失了方向,波浪将指引我们穿越另一天的曙光。
——《死神》你知道雪为什么是白色的吗
因为它忘记了自己曾经的颜色。
——《叛逆的鲁鲁修》将爱形容为美丽的,是不了解爱的人;将爱形容为丑陋的,是自以为了解爱的人。
——市丸银《死神》活着,总有一天生命会燃尽,肉体会回归大地,并且会盛开出花草。
灵魂化作回忆,在人们的心中永远活下去 世一切生生不息,循环往复,人的生命也是如此。
—— 伊兹蜜·卡缇斯《钢炼》一枝枯萎的鲜花,不会再盛开。
人、鸟、虫……光辉的星星都只有一次生命…… ——奥路菲《圣斗士星矢》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小学生作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保障、公正司法是生命线,法治建设的成效如何则要看全民守法的情况如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同时强调,“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这些论述深刻阐述了守法意识、法治精神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性。
人类早期的成文法常常铭刻在石柱或铜表上,但铸鼎未必传世,勒石未必长存,真正流传下来的是“铭刻”在全体社会成员心中的法治精神。
历史发展表明,只有法律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的意义、法的精神才能真正展现出来,法治的理想才能最终落地。
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要达到“全民守法”的目标,必须以法治政府的建立促进法治社会的发育,以司法的严谨、执法的严格来培育公民守法的自觉性。
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于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
只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具体的司法案件中建立对法治的信心、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他们对法律的态度才能由认识到遵守,由信任到信仰。
守法需要自觉,自觉守法要靠各行业、各领域的自我管理来培育。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时,也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使各行业、各领域的从业者,真正在实实在在的自律和自我管理中,一点一滴培养起社会责任意识和法治精神。
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建设,离不开类型多样的宣传与教育。
从上个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已经完成了以全体公民为教育对象的五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六五”普法规划正在进行中,普法内涵不断丰富、领域不断拓宽,已经成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我们要在全民教育基础上,继续推进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法治教育,不断创新宣讲和教育方式,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以精准滴灌和春风化雨的形式,将法治教育送入街头巷尾、百姓人家。
只有经过多管齐下的法治教育、培育,遵法守法的意识才能蔚然成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才能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落地生根,并为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夯实坚实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