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望的作文 篇1
匆匆的2013就要和我们永不再见,在年将至的时候总想写下点什么,以给未来的自己回忆时有迹可寻。总想努力抓住2013的最后一点时光,让它流逝的 流逝的慢一些。但它却不为任何人任何事停留,依然是悄无声息的过去,就像我此时此刻在书写着心情,等有一天回眸再看,却早已已成为记忆了......
2013,受过从未受过的伤,绝望着从未有过的绝望,在梦枯零的缺角,在寻寻复觅觅中,我泪眼怅望我曾走过的路......也曾努力的飞翔过,也曾为自己的理想倔强的打拼过!可是到最后,我还是做了那只接受命运安排的鸟儿,只为一个人,只为依恋那一时的温情。虽在步入婚姻的殿堂时,望着眼前那张倾心的年轻的脸庞,我也曾问过自己,把自己一生的幸福寄托在一个人身上是否会值得?是否太沉重,沉重得让他难以负任?那时因为爱,因为爱我义无反顾的选择忘了自我!忽略了梦与现实的距离。而今,当爱的光芒渐渐褪去,横在我们之间的那些东西终露狰狞面目,一点点吞噬我们情感的时候,我无能为力!直到现实中把自己弄的遍体鳞伤,在梦与现实的罅隙里怅然四顾,扑通着想要再去飞,却发现已经剪了翼断了翅,在爱的废墟里只剩下了一颗支离破碎的心......
所幸,我放弃了曾经对网络的偏执,从不上网的我也会在网上逛逛,在这里,一篇篇清新唯美的文字带给我心灵上的丰盈,于市井人流的熙攘喧嚣中博取一份超然的心境。享受一份馨纯的宁静。淡淡的也就遗忘了那些薄凉的岁月。人多处的人云亦云,还不如退而其次求孤独。在书香世界里逃避现实中的纷扰,让我孤寂的灵魂在这里得已休憩,在一个人的清欢里,或悲或喜,且吟且赏。 有时想想欣慰中还真有一些悲凉,和我生命息息相关的人,却不懂我予我伤害,而那些熟悉的陌生人,却每每在我最低落的时候还能给我一声问候,几多温暖......我在这各色人情的温润中修心养性,囤积力量!现在,我只期盼着2014,新的一年新的起点,希望上苍能眷顾我一次,给我好运让我可以,可以完美的蜕变一次,不为别人,只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
回望的作文 篇2
如果这是你对我的期望,那我宁愿放弃自己的梦想,但我绝不会否定任何人的梦想,心中有梦才有理由走下去。
我可以什么都不说,也可以尝试抛弃我所喜欢的,我不知道什么是努力,但知道什么是坚持,我不敢努力,因为我害怕自己不如别人,我总是很自负,我想让自己知道我有自负的资格,但自从我接触了那些优秀的同龄人后,我发现自己是那么卑微,以为和他只有分分之差,仔细了解他后,才知道自己有多狼狈。
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游戏玩厌了便厌倦了,我喜欢在夜里散步,周围的风景安检这,但我害怕一个人,我想他们在前面走着,我在后面跟着我不想一个人走远,我害怕孤独,我不敢回头望。
回望的作文 篇3
今天早上,我要独自一人坐车到外婆家去住。
外面阳光明媚,我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吃着早饭。妈妈在帮我收拾衣物,无意中猛一回头看见妈妈那忙绿的背影,眼泪却不听使唤地在眼眶里打。妈妈个子不高,在她脸上总是挂着慈祥的笑容。我对妈妈的依赖性极强,干什么事只要妈妈在,总觉得自己吃了定心丸一样。
我们来到车站。妈妈把我推上汽车,急急忙忙地跟我招了招手。车子发动了,妈妈还在不断地挥手,似乎还有千万句叮嘱。我呆呆地望着妈妈渐远渐小的身影,心中一股凄凉。我也似乎看到了妈妈不舍的眼光,眼光中闪着泪花。这个模糊而又熟悉的身影却是我克服困难时前进的动力,希望渺茫时的柳暗花明!我觉得妈妈给予了我很多很多,我感觉自己像小鸟一样在飞翔,飞着飞着,进入了充满了希望的殿堂……
回望的作文 篇4
“你的外号是什么啊?”她的一双月牙似的眼望着我,“你有没有外号啊?”
“没有,你给我取一个?”我抬起头,看见她那光滑的脸抱着她那可爱的玲珑的眼睛,可真像两条弯弯的月亮,她的嘴咧开,两颗门牙和一群跟班探出她的小嘴,好像在期待我的答案。
我放下平板,跟她聊了起来。她说她们班有个学霸,姓陆。
“有一次我们数学考试,很难,我考了88分,我前面的猪豆考了74分,她成绩好差,我左边的人考了85分,右边的考了83分。”她又腼腆又自豪地说“我是我们小组的第一名!”
我听她娓娓道来,费了好大劲才生硬地记下来,真不知道她是怎样记下来的。
“我们那个学霸考了一百分。”她有点兴奋又掩不住失落,“跟她比我差死了。”
我见她边讲边低着头翻看我放在桌上的数学书,喃喃道:“其实她就数学好点,她爷爷是数学老师,其它的我都跟她一样,我英语比她好!”
“她爷爷是数学老师?”我若有所思,“难怪数学真么好。”
她回过头:“对,她全家都是老师,她数学好,其它的跟我一样,英语比我差点。”
噢,我get到她想让我知道的重点了——那个考100分的学霸除了数学,其它的分数跟她一样呢!而且英语课时还比她差!
我不由自主地咯咯笑起来。
刷牙时,妈妈说她在追寻着我走过的脚步,看见我就好像看到了她以后的样子。
她会问我背了哪些诗,有没有背过那首“特别长”的《春江花月夜》。
我五年级时在干嘛?我如果没有看见那个把万事万物都看作是比赛的她,长着一双小月牙的程程,我甚至都快忘了我五年级是什么样了。
每个人都能从别人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当你去仔细听听她说的每一句话,看看她每一秒的表情,你就会不由自主地放下手头事,去看看她身上的自己。
回望的作文 篇5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半个学期过去了,迎来的将是下半学期。时光如流水,匆匆的从我们身边流逝。回顾这半个学期,我依然历历在目,总结一下,我收获了许多,但美中也有不足:
在这半个学期里,我收获了许多:
一、先自学一下下一堂课要学的课文。上课时更容易理解老师所讲的内容;把不懂之处和重点的地方做上记录,上课听老师分析后,就对做出记号的地方加深了印象。
二、上课认真听讲极为重要。上课时,思想要集中,不可以开小差,在做好笔记的同时,注意力还要转向一些细小的地方,这往往是我们经常忽略的;对于没有听懂的地方,要敢于举手提问。
三、老师布置的课堂作业要在及时教室里完成。家庭作业要认真完成,不可以随随便便应付一下,做完后要先检查一遍,不会的地方可以请教老师和同学。
四、考试前要认真复习。复习的时候,可以把自己以前做错的题目拿起来多复习几遍,再找一些类似的题目来做,便以加深印象。
五、考试时,要全神贯注。不可以胡思乱想,要认真审题,切不可三心二意,题目要多看几遍。
虽然我收获了许多,但美中总有不足:语文考试时,我常常因为错别字而白白丢失了分数。可我却对这些错误不屑一顾,认为下次考试认真点就行了,结果考试时还是把这件事抛到了九外云霄;数学考试时,我总不认真审题,丢三落四的,画蛇添足,计算时常常失误,一个数字抄下来变成了另一个数字。
展望未来,我充满着期盼,我相信,拨开云雾就是彩虹,闯过风雨就是彩虹。
人生就像一片沙滩,我们走在上面,留下的是大大小小的时光的足迹。驻足回望,过去的脚印也许并不甚整齐,甚至歪歪扭扭,但他却提醒着我们如何把握好现在,去走好未来的道路。
回望的作文 篇6
都说母爱很伟大,其实父亲给予的爱不次于母亲,只是不易被察觉罢了。
今天趁着开心跟爸爸坐在阳台上下棋。前几局爸爸都甘拜下风,又一次再我快要赢的紧要关头爸爸悔棋开始并不是那么生气不许赖皮。可爸爸非说他看错了棋给走错了,唉我这暴脾气一下从凳子上跳了起来头上的火都足以烧着房子,我脸气的通红用恶狠狠地眼睛看着爸爸:哼你赖皮,不跟你玩了。我冲向房间。自那以后,我尽量避免和父亲说躲得他远远地。那天母亲出差,本想让父亲送我,可是,我以父亲工作繁多为借口让母亲打消这念头。可没想到的是父亲推掉手中的工作,决定送我。我也就无话可说。上了工交车,父亲站在离我不远不近的地方。我两眼望着窗外,略微侧头眼角的余光发现父亲在注视着我,我赶紧转过头来。突然一下急刹车我差点晒到,是爸爸扶住了我,但我很快从父亲手中挣脱出来。到站后我默不作声加快步伐地往辅导班走。渐渐的身后的脚步车淡了,淡了。但在拐弯处,我于父亲那挚热的目光相撞。那目光既熟悉又漠生。我眼睛一热心也热了起来。心中的隔骇,眼前的冰山,刹那间灰飞烟灭,目光是那样温暖。我停了下来,假装提鞋站起来时看到父亲只是在默默关注着我,眼里流露出的只有无限的关切。我顿了顿是不是对父亲的爱太残忍。不知是什么力量,我转头朝父亲跑去爸爸,我我。过去的就已经是过了,没事。我笑了,父亲也笑了。
从此,我发觉父亲的爱无处不在,但却不易察觉。
回望的作文 篇7
时光总是喜欢在我们没注意到的时候悄悄地溜走了,多少美好的时光似乎只能作为无数个片段式的回忆了。而如今,我伴着19个圣诞节走到了远方,这里少了很多昔日的青涩,等待着我的是很多未知的结局。
现如今,我已不是当年初中那个无忧无虑的自己了。2013年的圣诞节我能够想象是什么样子的,就如大一一样,一间宿舍几个人,一人发一个红彤彤的红富士,洗洗便吃了,平安夜到来的时候我们都熄灯睡觉了。所以没有什么愿望会想要让圣诞老人帮我们实现,我们能做的就是怎样考更多的证书,要去图书馆借多少书,能学到多少知识,才能让我们不会失业。一想起这些物是人非的情节,我无法压抑自己内心的那点埋怨,所谓越长大会越孤单,大学的同学们都是各忙各的。
我承认自己是一个容易伤感的人,因为中学给了我太多美好的回忆,这些回忆是我无法忘怀的,尤其是圣诞节的那天。记得我刚上初一的时候,12岁的年纪就离开家去到城里上学,那个孱弱的我夸张一点就是风再大一点人就不知哪儿去了,所以我感到自己很委屈,每次打电话回家都会哭得稀里哗啦的。而过了没多久,我发现班上同学很热情,老师很和蔼,舍友们也很友爱,因此我从此开始了快乐的中学时光。而最为难忘的日子就是初一的那个圣诞节,记得平安夜那天我们班可热闹了,我们一到下课就讨论着要给谁送圣诞礼物,谁是自己最想送苹果的人,那个老师最帅就送最大最红的那个苹果等等之类的话题。
在那个平安夜,我收到了20多个苹果,有小学同学送的,有舍友们送的,还有好朋友送的,还被送上了一头的“雪花”,然后到了00点的时候我们一间宿舍的室友齐坐在窗前各自默念着自己的愿望,有着共同的信仰。那天我们都乐坏了,虽然没有像西方的圣诞节那样过得多么隆重,但是我们都感受到了一个身在异乡的学子,拥有了新的兄弟姐妹,我们一起欢乐,一起悲伤,一起面对人生的各种场景。而这些是大学所缺失的,这使我失去了很多当年的天真与信仰。
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我怀念着中学的第一个圣诞节,那或许是我目前乃至今后都无法再经历到的欢乐时光。通过对那个圣诞节的回望,我感谢陪我一直走过的老师们和小伙伴们,是他们让我体验到了中学的幸福。
回望的作文 篇8
回望过去的路,发现它被阳光普照着,每天在布满阳光的小路上行走,我不会觉得寒冷,更不会感到孤单。父母像天使一样在我的身边,让欢乐每天陪伴着我。于是,我无忧无虑地享受阳光……
5岁那年的我,还在幼儿园上中班。那个夏天,我第一次高烧不退,不得不去医院,面对带着口罩,手握注射器的护士阿姨,我感到莫名的恐惧,我用尽全力推开她,摇摇晃晃地往外冲。妈妈跟上了我,轻轻拍了拍我的肩,我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转过身,妈妈用柔软的手擦干了我脸上的泪痕,微笑着向我伸出另一只手,我盯着妈妈的手心,又看了看自己的小手,两只手竟然如此的相似,我毫不犹豫地把小手放在了妈妈的大手里,妈妈微微握得紧了些,我体会到了一种特殊的感觉——安全。我知道,只要抓住妈妈的手,我什么都不会害怕。当针头刺入我的血管时,我颤了颤幼小的身子,此时爸爸走上前,握住我的另一只手,把我拥入怀抱,那一刻,我感到了满足。
在我过去的十三年中,是爸爸妈妈用手撑出一片蓝天,用手搀扶着我走过了春夏秋冬。如今,快到十四岁的我终于明白,鹰的翅膀硬了,羽翼丰满了,应该自己飞入云霄。受伤时,我会勇敢地安抚自己悲凉的心;跌倒时,我会用手拍掉身上的尘土,顽强地站起来。放开了爸爸妈妈的手,我才会一路走下去,走到海阔天空。然后,我会像当初的爸爸妈妈握着我的手一样,用我的有力的手牵着他们的衰老的手,一起走进明媚的春天。
回望来时的路,我觉得更清楚了,我要做的只是继续走好我现在的路和将来的路 。向着光明,向着欢乐,前行,前行……
回望的作文 篇9
灼热与风尘的路上,我的汗毛被烤的卷曲,我的毛孔被砂砾塞满,我回望苍茫的戈壁,回望一路的磨砺,回望伙伴给予的甘甜。
初一的我们以小学毕业证结下良缘,内敛到张扬,羞怯到大方,我们见证了彼此敞开心扉的过程,在这个冬夏。
操场上满是我们的稚嫩之气,我们脏了膝盖,坏了手腕,依旧乐此不疲,娇羞地咧嘴一笑,爬起来继续奔跑。我们还曾看见学长学姐一本正经的向神秘的楼层迈进,于是我们也装模作样的摆出一副高傲,却又被自己逗笑。
等到熬完了艰苦的等待,我们终于上的日夜所思的初二,恍然顿悟原来初二并没有想象那般高大,刚想要浑浑噩噩的度过居高临下的一年,却又被abc的公式给迷得没有方向,老师开始备战中考,我们才如醍醐灌顶,知道中考是怎么一回事,却仍旧不紧不慢,在考学之路上无所在意。
初三,中考在即,我们如梦初醒,气氛破天荒的紧张起来,关起门,教室里便只听得到写字的沙沙声和若有所思的咂嘴声,任谁的书桌都塞满了复习的课外试卷,下课不自觉的变成了自习,只是拼尽三年来的能耐,不要命的复习。
从楼顶俯瞰操场上尽情嬉戏的学弟,恍然想起已经离开的初三,原来沉重的压力才带的起如此沉稳的步伐。
紧凑的时间总是很快过去,转眼又晋升到了初三的最后一个学期,这是压抑的一个学期,除了书本和试卷,其他的东西似乎都不该存在于我们的心脏,大家都知道中考意味着什么,那是未来的捷径,也是唯一的路。
不成功,便成仁。
我们摆好了架势,迎来百日誓师,奋斗一百天,让青春无悔。
如今即将踏上那条坎坷的跑道,会过头去遥望曾经一路走来的道路,写满了辛酸和快乐的道路,我们的不竭之力。
回望的作文 篇10
雨淅淅沥沥的下着,我撑着伞,走过一个街头,突然看见了一个小男孩,独自在沙地里推着沙堡,我停下了脚步,看着他一点一点地把沙堡退砌,很快他推好了,提起了他的小篮子,离开了,我一直看着他走进了人海,直到再也看不见……
曾几何时,我也曾像他那样无忧无虑,不在乎是否刮风下雨,一心一意的做着自己想做的事;不在乎外人的眼光,坚持自己的本意;不在乎未来是否坎坷,选择自己最爱的。但是,几经人事,那些最初的自我,早已被社会消磨殆尽了,只留下一副虚伪的躯壳,整天行走在不同的人群中,却走着相似的路。
回望过去,我好像已经失去了些什么,那不是双手紧握就能抓住的,那是真我。
或许,长大了,我也得到了一些,就像智慧。无形中失去了,却也在无形中也得到了。曾经的我,不知道如何照顾自己,不知道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让自己放松;现在的我,已经可以把自己照顾得很好,已经知道什么时候该听些放松的歌,放空自己,回望过去,我得到了智慧。
回望过去,每个人总会失去些什么,同时也会得到些什么。我们的心就像石头,被这个社会的人和事磨去了棱角,变得光滑,褪去了锋芒,留下圆润。但是,有一点,我们要记得,不管社会多浑浊,不管人情有多冷漠,不管困难多大,我们也要牢牢地守住自己的心,保护最初的自我,保护好那颗因善良而发光的心。
回望过去,那些已逝去的,就让我们牢牢记住他们曾经的美好,收藏在脑海的最深处,那些已得到的,我们要好好珍惜,攒在手心中,紧紧的把握住。
脚步再次迈开,一样的街头,不一样的路。带着信念,坚信我领悟的,深信我所拥有的,开始回望过去,领悟人生哲理,重新开始一段崭新的旅途。
回望的作文 篇11
燃了第16根生日蜡烛,跳动的烛光恍惚诉说着成长的古书,曾经发生的一切,陌生而遥远。蓦然回首,走过了16个春秋。凝眸回望来时的路,曾经留下的足迹也如沙滩上的脚印,在潮涨潮落中变得模糊不清。
当我试着以幼时的心情寻找那逝去的光阴时,却已没有当初的感觉,也许真的是往事如风?难道只有亘古不变的日月,没有恒久如一的感受吗?不是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吗?我苦苦思索着。或许是我错了,过去的时光早已随风飘逝,而我仍痴迷与寻求,最终只留下复杂的心情和一些苦涩的回忆。望着镜中渐失稚气的脸庞,已经隐藏着一丝忧郁与沉重。究竟是生活改变了我,还是我适应了生活?镜中的面部表情依旧茫然。
儿时的我渴望快快长大,那时,未来对我来说是一片神奇的宇宙,如今长大了,却时常怀念儿时的生活,无忧无虑,单纯快乐。也许,人就是这样,总是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或许成长就是这样,在得失之间放逐希望,放飞梦想。有人曾经说过:“没有太阳,我们还有星星;没有星星,我们还有梦想。”梦想一旦失去了,我们还拥有什么?
无数次的跌到,无数次的站起来,如沙漠中的旅人,跌跌撞撞寻找自己的路。在一次次的生活磨砺中,我已经懂得:生活中有风也有雨,只要我们坚定自己的信念,每一次的站立都是生活中的彩虹。走过了一段人生的路,我渐渐明白:超脱,并非逃避,它是超越自我、谨慎处事的一种境界。远方的路尽管漫长,我却不再迷茫,背起行囊,也就背起无数的希望。走出烦乱的心境,积蓄所有的力量,如一只伤愈的雄鹰,怀着对天空的渴望,重新展翅飞翔。我没有理由轻言放弃,既然选择了前方,向前就是我唯一的方向。
燃起生命的火焰,我的天空里回荡着男子汉的宣言:扬帆——远航!
回望的作文 篇12
回望走过的点滴,有伤心、失落、兴奋、高兴,伴随着那走过的路途,很平淡,很美好……
时光易逝,由年少无知变成会思考、懂得感悟生活、体味生活不知道要花上多少的时间,其中的磕磕碰碰也不是纯粹的小孩子走路摔跤那么简单。
心烦的时候会想起以前的许多事,那个时候眼泪还是会不停地往下流,一个人哭得稀里哗啦,看着哭着熊猫眼的自己还是会哭笑不得。虽然,当中也有许多趣事,但能在记忆里闪亮的却很少很少。这就是人越长大
于是,常常会静静地站在阳台上,静望着天空找寻着属于天空原本的色彩,一次又一次舍不得离开。
心情好的时候,一切外物在内心,在眼中都是美好的;心烦时,一个人呆呆地看着来来去去的徒步旅行者,没有了表情,满脸郁闷,沮丧的自己有多可怕,但我不知道……路人总是以异样的眼神,冷漠地看着自己,那种感觉好可怕,好陌生。
看着每一分正在消逝,内心错乱,埋怨贪玩的自己,悔恨自己的愚昧。
为梦想努力,一直都没放弃过自己的梦想,于是,很努力地去充实自己,为了能让梦想离自己近一点。
常因不够勇敢,而与机会擦肩而过,深知要改变自己的这种状态,但总是力不从心。
耐性不够,对同一件事只有三分热情,其余的则是冲动,常幻想能够一步跨越成功,而忘了要有一定积淀,好好积累经验,为平淡的生活找点色彩。
回首往昔,喜怒哀乐串联成了生命中璀璨的明灯,点燃了最耀眼的火花,为未来的路点燃了生命的烛光,照亮了前方的路。
很美,很美……
回望的作文 篇13
这个人该是我最熟的了,毕竟每次照镜子,都会看见他。
他和其他的少年似乎没啥两样。
比方,他好像总是有点迷糊,每天早上不等闹钟响个七八遍才不会起来。迷瞪着眼睛的他会慢悠悠地套上衣服,口中吟咏着几句不记得作者的诗句,而后觉得自己很有文化。十分钟后他会猛然惊醒,花三分钟吃完早餐,五分钟跑到学校,伴着铃声走入教室。每日,乐此不疲。
他和其他的少年似乎又有些许的不同。
我问他最多的问题是:“你为什么总是笑着呢?”而他总以一个笑容予以回答。
记得在初一的时候,他就要常常熬夜。遭受同样的作业轰炸,他却总是反应要比别人慢半拍。大多数时侯,一翻开数学作业,他就开始“相顾无言,惟有泪干行。”月亮停在云上,好像睡着了;时针慢吞吞地挪着,似乎也很不耐烦。这时候,爸妈总要来一句:“别管了,赶紧睡吧!”可他执着地摇摇头。待到我劝他时:“去睡吧!”,他方抬起头看看窗外。
窗外已是一片漆黑,他扯出一个苦笑,以无可辩驳的语气:“这是我的历练”。
初三,临近体育中考,别人的长跑似乎都还比较顺利,他的长跑却还是很糟糕,“快去练练!”我催他说。他刷牙时,听到这话,对镜子点点头,白沫蹭到了衣领上。每天晚上,一圈不足两百米的跑道,便成了我和他最忠实的伙伴。“不要跑那么久吧?”爸妈问。“既然别人都在跑,我也能跑,又不是我一个考体育中考,大家都要!”哪怕雨后他也不放过机会。他的鞋底与跑道上的小水洼相遇,发出轻脆的响声。忽然,一时不察,他滑倒了。“没事吧?”我问他。
他双手撑地,望着跑道旁的水洼,咬牙笑道:“这是我的成长”。
一个月前,第一次月考结束,他不得不趁着别人午休时对试卷进行
他洒然一笑,说:“这是我的选择”。
回忆,总如潮水般涌来,想抓住时,却又如镜中遥远处的景物,影影绰绰,带着温软的光。
我从镜中看到的他,是我自己吗?
从镜中回望,虽只能见刹那之影,却也能穿透过时光——
从过去回望,可知进取征程;而以此刻为镜,则可映见未来。
初一的我,终于在期末考试拿到了全班第一;体育中考前的我,终于长跑拿了满分;而现在的我,正怀着对明天蓬勃的热情与不息的希望。
今年我认识镜中的少年快十六年了。可现在的我是什么面貌,我自己也说不太清楚。
只好等未来的我,哪天觅个闲暇,在时光长河中......
于镜中回望。
回望的作文 篇14
现在的社会相比以前,不光是个人的物质条件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科技水平也发生着质的飞跃。过去的自行车、电车等交通工具已由大大小小的私家车代替存在于各条大街小巷,正因为这过于拥挤的交通环境,当今社会又源于几位90后年轻人的引领迎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共享时代。
“共享”二字在现代社会是每位大小公民都熟悉不过的了,马路边堆满了花花绿绿的共享单车,地铁口建起一座又一座小玻璃屋——自助式图书馆,人们的生活与“共享”二字紧密地贴合起来,过去的每家一辆私家车为标配,转变为骑着摩拜、小黄为时尚,从现在的交通状况来看,共享单车的出现似乎为人类环境开辟出了一条新的希望之路,仅1元每小时,甚至免费的价格也是共享单车推广如此迅速的源由之一。
共享资源似乎有着说不完的益处,但它遭受的伤害或许是我们更应该关注的。
因为共享单车的兴起,我特意学了骑自行车,一次与表哥正准备骑单车去城北郊野公园,打开app可见小区与马路的地图位置四周布满了小黄的标志,我与表哥分头寻找,最后却双双空手而归。这是为什么?单车布满了小区是没错,但它们却被束缚于私家的后院,用铁链牢牢锁着!偶然有几辆未上锁的,后轮上的二维码却被残忍地用刀刻糊了!更有甚者直接将单车自带的锁破坏,名正言顺地归于自己。如果只是几辆单车惨遭此罪或许还只是个人的道德问题,但这大片的残疾的单车映照出的却是大片社会人群的贪念!对于这一上午遇见的状况,我很气愤,共享资源带给我们的福利可能将会被这个社会亲手毁掉!
同样著名的自助式图书馆也正遭遇着不幸。那次是我和妈妈外出配眼镜,出于好奇便想试试那自助式图书馆的特别之处。自助式图书馆很小,只有我的一间书房那么大,里面的书不算多,我原以为会是一本本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地待在它们应待的地方,可当我抽出一本时,书皮和书页却完美地分离了开,我怔怔地看着手中的书皮,再望望躺在地上承铺开状的书页,心疼地放回原处。我试了好几本,不是少了几页,就是没了外衣,还有的上面沾满油渍,书页中还夹着许许多多面包屑。是因为这不是自己的书,所以不会心疼吗?是因为这不是自己的书,便可以肆意破坏吗?书定是没有借成,这些残存的书骸冰冷地看着我,我没有勇气,没有资格去拿起它,作为人类中的一员,我的脸上蒙上了无尽的羞与耻!
这只是我对于共享事物的少部分见闻。真可惜,对待“共享”二字我能想到的痛心与伤害远比可见的益处要大的多。对于这种现象我在学校对同学们做过采访,得出的结果让我深感羞愧:“共享资源的益处才是怂恿大家做出伤害它们举动的源由!”这句话是一位八年级的学长说的,我知道这定不是他一个人的想法。或许这句话说的有道理,但共享资源的益处不更应该得到人们的爱惜吗?凭什么它们与那些创造出共享资源的90后年轻人的努力要遭受这些残害,打压!
我很抱歉只能了解到这点共享资源所受的伤害,但我要做的并非只是为它们伸冤,我更希望大家可以早日发现并更正共享资源正受到的伤痛。如果再错下去,我想很快我们便会在惋惜共享时代中做最后的回望了。
我希望,不是这样。
回望的作文 篇15
望着窗外,花开花落、云卷云舒、时间从指缝中匆匆流走,余下的是久远的馨香。回望时光,转眼一逝。你也离开一年了,与你相处的日子是短暂的,却有抹不去的印迹。校门向外打开,站在三楼看着涌入校园的人群,也只想寻找那最熟悉的背影,感受那迷人的馨香,也许早已淡忘。
坐在草坪上,望着前方发呆,与你快乐相处的一幕幕,时不时的浮现在眼前。阳光撒落在你的发丝上,一圈圈金色的光照着你微笑的嘴角。风轻轻抚摸着树梢,抬头望着你,微微一笑,泛起心中的涟漪,你拉着我的手来到操场上,你的背影是那么的伤感,象征着未来的某一天。然如此,但此刻有你,便是最大的快乐了。
走在校园的步行街上,低着头,心情如水一般的沉寂,无论多大的动静,也不能让它有一点波澜。身后传来一声巨响,呆呆的回头望,你摔在地上,昂着头冲着我笑,希望我也能给你一个微笑,但我没有,只是默默地向前走。你追上我,使出浑身解数想让我开心,但我还是无动于衷。感谢有你,一直陪伴着我,我知道你一直都会在。
“对不起,我可能要走了”你对我说。这是会让我多么伤心的事,强颜欢笑着对你说,“走了,就不要再回来了”说完这句话,我转身便走,只是不想让你看见我眼中的泪水。你还是走了,我没有去送你,因为我怕自己忍不住要哭。你要好好的,希望你可以交一个比我更好的闺蜜。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当我还没有来的及发现,它己悄悄溜走,一去便再也不会回来。
每天望着校门口,希望能再一次看见你熟悉的身影。直到现在,我也要离开了,还是没有看到你。回望的时光,依旧是充满欢声笑语的,但那只是回忆……
我看着小a这副样子,有点想笑。望着窗外,泪水忍不住的滴落在楼底下的红色枫叶上,发出一声响。
回望的作文 篇16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题记
大千世界,无论什么都会变,唯有情与爱二物可以久藏,其中更为珍贵的是父母对儿女的那份爱,父母之心灵的感触,之心灵的去对待,负起那重如山,长于水的责任。而我们只需要回报,恰是这回报,是多难。
鸦有反哺之义
话说:乌鸦都有回报的时刻,更何况人呢。我们要学会感恩,尽到儿女的责任。人生苦短,为何要等到黄花调了,云儿散了,再去呢。珍惜时刻,学会感恩。
乌鸦们,回味我们的儿时,回味那手指间糖水的甜蜜,回味那坐在木质汽车上的欢乐。父母是默默无闻的,当然,更是伟大的。回望这些,我们只能是无理由回报。
羊知跪乳之恩
是否记得;冒着倾盆大雨接你送你的父亲,端着冒着麦芽香气喂你的母亲。这些在我们眼中是大事,而对父母来说只是一种责任,在这里,父母只求我们好好的,父母的生存目的就这么简单。
羊羔们,幼儿时,我们白天睡足了,晚上哇哇大哭时,是谁在哄我们睡觉;童年时,我们在上学路上高兴的踩着小水洼时,是谁在撑伞;青年时,事业受挫,是谁给我们轻而有力的鼓励;中年时,我们走投无路时,是谁给我们包好了饺子。而我们只需要回报,回望一下,我们得到的真的不少,回报,回报只要有,就不会太晚。
蜂蝶之别
蜂在采完花蜜后,会鞠躬谢恩,而浮夸的蝴蝶,只会高傲的认为花朵应该向它道谢,这就是差别。在此,无论我们是穷人,还是富人,都要像蜂一样,要懂得汲取与回报之间的关系:有恩必报。
蜂蝶们,希望我们都能懂得,报恩其实很简单,若你不能迈开那一步,再回望:父母不管好难都会去为你去办,不管有好苦都要给,这就是我们的父母,为了我们啥事都能果断的去办。这一刻我们还有什么么可等的,大胆的,勇敢的去迈开脚步,回报父母。迈开后,你才会明白,回报的时刻早已到达......
不论是鸦仔,羊羔,蜂,还是蝶。都有自己的看法,但都需要感恩。万事都可以等待,唯独此事不可,等待只会让你更加迷茫。
相信自己,能够展开这如铁的臂膀,回报父母,成为世界的领头人。
回望的作文 篇17
十九岁的生日,我决定一定不要一个人过,我要和人一起过,不管是不是认识,不管是不是要好,一定要找个人陪。上天开眼,实现了——五校联考!五万人哪!
于是我想象了个场景:几万人踩着尸骸大声疾呼“生日快乐”,然后端着枪四处扫荡!真是惊世骇俗!
十九岁时候我就决定,不在这一年交朋友,真的没交上一个朋友。但孤单换得了心安,于是有时间思索以往,但却发现我早把以前努力想忘却忘不了的事丢失在时间中,记不了了,我想我是该开心的,却伏在试卷上难过地想哭,但眼眶是干燥的,如同失去所有水分的沙丘,破碎掉,涣散掉。
走出考场时我是一个人,无目的。但不愿回那个不是家的住处,于是自己买了罐可乐,坐在十字路口边的栏杆上,对着呼出的冷气说:“聪聪,生日快乐”。风吹得眼睛好痛,有液体流出,那种酣畅的放纵的感觉,竟让我有些沉迷,于是索性蹲下来,缩在一个角落里,用手捂住脸,哭了个痛快。
身边有人醉酒后吐出的胃液和半消化的面食,冷风吹得有些干燥,但仍发出太平间死尸般的气味,在空气中迅速扩散,弥漫开来。路上的人脸上是定格了的冷漠表情,匆匆忙忙地来去着,呼出的气体在寒冷的空气中迅速凝结,化成白雾,伴随着体温和时间的流失,在风中散了。人就在这种情况下耗尽生命竟不自知!惟独路中间的两只小黑狗在开心地闹着,这两个唯一有表情地在这个十字路口奔跑的小家伙!
十九岁了,本应高呼“我长大啦”,我却想:“我的青春终于完全耗尽了!”
忽然觉得自己很矫情,仿佛伤感也是罪过般。
生活对于我,好比是迷失在原始丛林,记住过往是为了确定方向,但看到一些事情的重现我终于醒悟,我只是在原地转圈,未曾前进半步。
十九岁,十九年的光阴似箭,贯穿了我所有的梦想,让它们只剩碎片,在昨天散了一地。
起身,回住处。影子还是孤独地在昏暗的路灯下摇曳着,拉得好长。我告诉自己:“我不难过,我不难过……”
回望的作文 篇18
不知道,哪个黄昏,哪阵微风,吹醒了布满沙尘的思念。
在漠然的记忆中,隐隐闪烁着一粒粒的星星。也许有人会知道,这些不仅仅意味着一段段印象较深的过往,更多的,却是一些覆水难收的遗忘。
为什么总是青春惦记着时光,而时光往往路过了青春?就像擦肩而过的人,或许在下一秒,谁就会停下,转身,轻唤一声,蓦然想起,原来似曾相识,问候一声,是否依然如往昔。
每每阳光遍地,总是会弄不懂,脸庞为何不自觉挂起了笑容;如同青春,我们总以为自己懂得了那么多,实质上却是越接触青春,越感觉自己的无能为力。婆娑的空隙间,明晃晃的阳光透过,显得很不真实,可是,我们却没有办法改变,这是一种自生的感觉。没有人去试图改变,也没有人可以改变,改变这一种最自然的感觉。我们的青春也是如此,没有人改变,也没有人试图改变这青春的一成不变。
现在,我们每天在听谁的歌,回忆着谁的事,谈论着谁的话,就这样,我们度过了青春。可是,当我们回过头来,看见的便也只是这些东西,而谁又能真正地留下些弥足珍贵的记忆呢。茫茫人海中,一人一段记忆,可是曲终时,能够留下的还有多少。只是希望当我们转身回望,不要看见的只是空空荡荡。
似水无痕的时光中,低吟轻唱的青春之歌不会因为你我的长大而画上句号。翻开过往的岁月,宛如截断的古木,年轮一圈一圈清晰可见。而那些我们曾经驻足停留的故事,并没有因为淡忘而消失,它们只是悄悄地躲进了树的背后。
滚滚人流随着青春走过,能否寄予我丝丝点点,以便等到最后的俯身回望?
回望的作文 篇19
一放寒假,我就盼着回老家过年。但总觉得时间过得很慢,离春节还远着哪!待到爸爸妈妈收拾行李那天,我惊奇地发现,明天就要上路啦!第二天一大早,我们乘上火车出发了。火车每次进站,我都十分高兴:我离外婆家又近了一步!傍晚,我们到了。我兴奋地跳下车,冲进了外婆家的小院。外婆正在内屋切香肠,见我来了赶忙放下菜刀,跑过来,说:“哟,我的小乖乖回来喽!”我很激动:终于看见外婆了!虽然外婆又黑又瘦,但依然精神、健康。外婆家是两层楼,我最喜欢那里的楼梯。二楼的台子上是我常常玩耍的地方。护栏是铁丝勾的,有大白鹅、大熊猫、小鱼等各种各样的图案。大年初一的时候,我和外公外婆去院子里放鞭炮。
外公点了引线,我就捂着耳朵,赶紧“逃”到楼梯上。但我觉得,看鞭炮似乎比听鞭炮要有趣得多。过一会儿,大家都起床了,吃过早饭,我们去乡下拜年。乡下有许多我平时看不到的鸡、鸭、羊、猪和兔,我太喜欢了!在乡下,家家户户都挂上灯笼,贴上春联,到处都能听见啪啪啦啦的鞭炮声。大年初二、初三也是如此,大家都穿上新棉袄,表示年年都有新气象;尝糕饼,希望步步高升;尝果子,说好听的“祝福语”……我太留恋这里了!但是我得走了。我多么希望过春节啊!因为我的家乡在遥远的江苏。在春节,能见到慈祥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在春节,能得到压钱和糕点;在春节能体验到亲人间最温暖的祝福……
回望的作文 篇20
那时的我,笨笨的,很幼稚。站在初中这座“高山”,回望小学,并未怀恋,只是觉得很多事都茅塞顿开。
前几天在西餐厅里,对着初中的同学讲述小学的我,小学的我们。小学的我朋友并不多,甚至唯一的几个朋友,在我生日时,连句祝福的话,也没给我。
恩,奶茶好了,我拿着精致的小勺子,一点一点舀向嘴里
我的小学同学呢,和我最好的就是安森了。她是那种很漂亮,但内向的女生,语文课要查找的资料,她明明只有一张A4纸的,但是,却给我一半。而美术课,我忘记带颜料,她帮我向别的班的同学借,虽然,对于内向的她来说,这已经很不简单了。
奶茶喝完半杯了,我的蓝莓沙冰被放在华丽的紫色桌布上。
那一次,我发烧,她也是唯一一个打电话问我好点了么的人,对于她,我很感激。有了她,我不再孤独。
沙冰咬下去脆脆的,蓝莓酸酸的汁液陷入我口中。
后来,到了中学,我再也联系不到她了,她去了外省,你说,我是应该笑着为她祝福,还是哭着对她说,要记得我
望着玻璃勺子里亮晶晶的沙冰,我愣了一下。
你猜对了,我什么也她说,要是跟她说,再见什么的,可能就有种永别的感觉吧,我讨厌,她,一直深藏在我的心里,我不想她消失。
沙冰的寒气模糊了我的视线,蓝莓的味道在我的口腔里生了根。
她走那天,我在机场徘徊很久,怕见到她后眼泪夺眶而出。良久,蓝白相间的客机冲破云霄。我不知道,眼泪真的流出来,自己会不会好过一点……
割牛扒的手一震,刀子滑落。
那天,到新学校报道,路过以前的小学,我的心再次酸了一下,我看到,许多刚入学的一年级新生,涌进小学,我们,也是这样过来的吧。我孤独的继续向中学走去,等待我的是寂寞的明天
初中同学笑笑,我们结帐后转身离开。
回望的作文 篇21
再回首,已是泪眼朦胧——题记
手托腮,念着似笑非笑的你,望着你,期期艾艾……什么时候,才能走到是非之外,宁愿自己,沉沦不管……
是时间对我们开的一个玩笑,还是誓言终究是你的敷衍。依稀的记忆从前的你,是那么高大,伟岸,是我心中的英雄。如今想来,那不过是你的道貌岸然。
曾记得,每次放学回家,刚迈入家门的我总是一把丢掉书包,兴奋地拥入你的怀中,蹭着你的须髯,闻着你气息中那淡淡的烟草味道。母亲总是无奈的捡起书包抿抿嘴,而你总是乐呵呵,嘴里念叨着“这孩子…”曾记得,晚饭后的你,一边踱步,一边哼着歌,而我则跟着你屁颠屁颠走街串巷;曾记得,每晚缠着你给我洗澡,从而热的母亲醋意大发…
也曾记得,那一年的开学期。学校好死不死的非要让我们顶着烈日举办开学典礼。那时大病初愈的我没有请假,坚持撑着虚弱的身子站着,任凭太阳对我的炙烤,久之,只觉一股高温的气流冲上我的脑门,刹那间,我倒在了地上,失去了知觉……
当我被一声声几近嘶吼而又心痛的呼唤声惊醒时,已发现自己在救护车上,睁开的第一眼便是对上了你那哭红的双眼。泪水在你脸上肆意横流。你曾教会我“大丈夫流血不流泪”,而此刻的你,泪流的是如此的触目惊心。当你看到我醒来时,你一边拭泪,一边激动地笑了,喜极和悲泣在你脸上交织着。醒来后的我很害怕,天真地问你:“爸爸,我会死吗?”而你却一脸严肃,温柔的抚摸着我的头:“怎么会,爸爸一辈子都会照顾你,一辈子都会……”这是你当年对我的承诺,你还记得吗?
不知不觉,雨季已来临了。那天的清晨暴雨如注,无奈只得拖着疲累的身子步行到学校。转身,十字路口,刹那间,我放慢了脚步,一个男人和我擦肩而过,不变的是还那么高大,伟岸,却已不再是我心中的英雄。瞬间,内心那些爱与恨,伤与痛在唇间千回百转,只化作一句轻声的“爸爸”。不,我转念一想,死命挣扎着头,歇斯底里地告诫自己“不,不…你永远不再是了!”我逃避着这避无可避的现实,突然脚下一空,“碰”的一声落水声,我一脚踏进了水坑里,溅起的水花漫湿我的裤脚。这一刻,我恨透了自己!我不愿在你面前暴露脆弱的一面,拖起脏鞋,奋不顾身地往前跑,而我不中用的腿却像是绑了铅块似的,越跑越慢,最终伫足在雨中。不舍,我最终还是不舍得回头,看着你那件行渐远的背影,你始终没回首!或许,你曾回首过,只是我们再一次错过……
回望着路面上一个个泥泞的脚印,我知道,我们都回不去了……
回望的作文 篇22
坐在高1的教室,作为一个趟过初3的人,我有义务给我的初3留下些纪念,这是一个好公民应该做的事,呵呵!
现在才发现其实初3没有那么可怕,以前总听老师说:“你们一定要努力啊,初3是很苦的,加油吧。”把我们吓出一身冷汗。可一转眼,我的初3就这样过去了在我们的假装紧张中。
老师一直在发试卷,我们一直在埋头做,很多同学表面都装得很难过,其实暗地里都很高兴:终于不用听老师唱催眠曲了。发吧!发吧!以后可以换多几个棒棒糖!也只有这样才能挽回一点点损失。
家长也一直在给我们补营养,怕我们会撑不下去。可我本人认为吧,初3是很轻松的。因为现在不适合做太深的题了,我们只要看一些简单的题。所以呢,大脑是很轻松的。吃太多的结果就是横向发展,要我说初3最大的不好就是这个了。
用老师的话说,我呢,就属于那种现在回家睡觉都可以靠上重点的人。所以呢,我不用太担心。但有些同学会告诉我他们很害怕,我只好安慰他们几下。其实他们一转眼也就忘了。只要挺过了心理这关初3就OK了。中考时我们仍在放松,在玩,好象根本不知道中考即将来临。当我们从考场走出来时,大部分人都没有中考的感觉,可能以前已经被“烤”焦了吧?
当然,中考也有不尽人意的,我有个同学就在中考后,离家出走了几天。我们一直劝都没用。但是都过去
了,也只好高中再努力了,不是吗?
毕业那天我们发现天很蓝,草很绿,云很白。我们在毕业会上相拥而泣,一起用相机拍下我们共同的笑脸和泪水,再把它们弄上电脑,毕业后再一起欢笑。
所以说,初3是金色的,而非黑色,珍惜吧。不要惧怕。我们心比天高,加油!!
回望的作文 篇23
一别几易寒暑,千般都似隔世,披着一袭暖阳,抚摸着钢琴陪伴我走过的年年岁岁,眼前的一幕幕,一场场,逐渐模糊、黯淡……
时光的余韵在耳边荡漾,眼前的一切都仿佛停滞在了那时的记忆里。“我要学钢琴,我一定要学……”我好奇地睁大了眼睛,饶有兴致地走进了琴行里,望着那台静静倚在玻璃柜里的三角钢琴,只一眼,便被它那优雅高贵的气质深深吸引了。
第一次接触它,已是二年级了,在琴童里算大了,教我的是一位胖胖的、但十分和蔼的老师。她那无比温婉的目光每周都如期而至,这使我对钢琴的喜爱又添了几分。后来,姐姐从老家寄来了一台钢琴,它就一直在家中的角落陪伴着我,无比贴心。
一直到了六年级,当我得知我将要离开那座繁华的城市,来到另一方天空下时,我想到了钢琴。二年级到四年级,学了两年后,已经许久没有再碰它了,它就一直在家里,我天天都可以看到它,只想好好学习了。两年来,它就好像不在我的世界里似得,其实,它离我那么近,触手可及。如今,我真的要离开他了,可以带它一起走吗?怎么可能,上了初中还有足够的时间去学吗?我轻轻地打开了钢琴,做到了琴凳上,这曾是多么熟悉的感受。88个琴键上全是灰,我用抹布轻轻地擦着。擦完后,我想再弹一次。僵硬的手指早已不习惯这黑白相间的琴键,但我还是用力地弹着,不知道在弹什么。偶尔想起一小段,就弹。弹了许久,不禁有点心惊——以前弹过的、喜欢的曲子,就在方才,还能弹出来。
离别时,已是黄昏,四下里一片静谧。时间拉着秒针的翅膀飞跑,这些年的回忆又浮现在脑海里……
焦距从回忆中拉回,我坐在夜晚的阳台上,静静地,不禁又回望那些逝去的风景。无论什么,终有一天也会离开自己,哪怕是日月星辰,也有落下的时刻。唯一不变的,是自己的心态,正确看待每一个事物,并珍惜它,纵然有一天它也落下,留给你的也是一个个动人的镜头。
回望的作文 篇24
寂静的夜晚里,我拉开窗帘,透过窗子看着夜空,深邃的天空下繁星点点,偶尔有夏末的凉风从我的脸庞上缓缓地滑过去,倒也觉得惬意。
想起了一句英语“Howtimeflies!”突然间,觉得它就像是一句真理。昨天,我好像还在为了小升初而奔波劳累呢,可是今天,初一,已经和我说了“byebye”,我不禁感叹时间的飞逝,但是仔细回想一下,每一天,过得倒也十分快乐、充实。
同学们一张张可爱的笑脸恍惚间出现在了天空,让我不觉想起了许多我们之间发生的“酸甜苦辣”。开班会时,同学们积极发言而赢得的掌声;被奖励红花绿叶后,每个人再接再厉的决心;被老师批评后,一个个沉默不语的样子;还有自习课上,科代表们领着同学们不厌其烦的背诵的知识点……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难以抹去。
记得那次母亲节的班会,班里所有的同学,都为自己的母亲流下了感激的热泪,而在平时,是不可能看到的,所有的同学,都变成了母亲眼下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庆、巧、鑫、琦等人都向我们诉说了自己与母亲之间发生的事儿并且表达了这个班会带给自己的感慨。在这个班会上,喜欢接下句的孩子不接了,喜欢趴在桌子上的孩子不趴了,对一切都感觉无所谓的孩子也严肃起来了,每个同学的眼里流露的是无限的感激和要努力学习的决心,每个母亲的眼里流露的是对孩子的怜爱和幸福感。母亲代表们深情的话语扣人心弦,“只是希望自己的孩子比别人生活的更好一些”,是所有母亲们的心声,这句话其实就是母亲们最大的愿望。
通过这次班会,同学们的学习劲头更猛了,在一起相处的更加融洽了,我们11班很迅速的变成了一个抱成团的——大家庭。
11班,这个温暖的家。
我想,在初二,11班会努力向前,成为一个更加团结,温馨的家。
窗外的风大了不少,有了几丝凉意,我关上了窗户,坐在电脑桌旁,才知道,已经午夜12点多了,新的一天又开始了。初一已经结束,而初二正在和我招手,打起精神,微笑着面对未来!
回望的作文 篇25
怎么?怎么成长路上有那么多的无奈?哎!回望成长的过程本是没有路的,想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题记
回望成长的路上,感到可悲!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很明显,这句流传千古的名句是问我量身定做的。少年时代,我常在课堂上深思一个极其富有人生哲理的一个问题“人活着,图什么?人活着,为什么?”当时的我,稀里糊涂的掉入了一个不知名的深渊,就这样结局了自己的童年生涯,就这样将自己的小学时光葬送了,而且不知去处,更无法寻找到。现在回想起来,呵,真为自己感到可笑,感到可悲!哎!人生苦短,略一踟蹰,就白发苍苍。稍一放纵,便一事无成。但是,人生真的可悲吗?
“人生能有几多愁,我生不敢回头留一蓦。”人生的道路上有数不尽的支路,可人的选择只有一次。也只能有有一次,华竟物以惜为贵,次数多了,人们反而不懂珍惜,人生的选择就像是买衣服,不需要多么华丽,只要合适就好。不需要多么贵重,只要能穿就好。生命只有一次,机会不重来。可能选择了这条路比那条路艰难,但终局,不一定会更差。华竟“宝剑锋从磨利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彩虹也是经历过磨难方才现。努力不一定会有什么好结果,但不努力结果一定不会好到那去。
叶落心静,霜落清明。命由人定,天由人静。——后记
回望的作文 篇26
爱是一首飘荡在夜空中的歌谣,能唤醒人们善良的本性;爱是一股和煦的春风,能化解人们心头的误会;爱是一缕温暖的阳光,能温暖人们冰冷的心灵;爱是一杯暖暖的茶,能冲散人们心中的误解;爱是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能融化人们心中的寒冰。
爱是……能……
我也不知道爱是什么了,但是我知道,父爱总是让人捉摸不透,在不理解时,往往会恨他。曾经的我也是这样,但是在那一瞬间,我明白了。
那时,我上小学四年级。
夏天的一个课间,我在操场上和同学们玩耍,一不小心摔了个跟头,膝盖擦破了皮,流了不少血,好疼!那天下午,我因为疼痛几乎没听进老师讲的任何一个字。好不容易熬到放学,我便和同学一起回家了。
在楼前的小路上,我们遇到了刚刚出来的父亲。我撒娇地向他讲述了摔跤的经历,满以为会收获一点同情和怜爱,谁知父亲只是笑了笑,简单地交代了几句处理方法后,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很委屈,也很不解,他怎么不爱我呢?同伴笑了笑说:“你别伤心,其实大部分老爸都这样,他很爱你,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不信你等着,你爸爸走到前面拐角处,肯定会回头看你。”
我将信将疑,便暂时忘记了疼痛与委屈,静静地注视着父亲的脚步。他一步一步地,走得很稳,似乎没有什么东西会使他回头。然而就在他走到拐弯处,侧身作怪的那一刹那,仿佛是不经意地,很快地转过头瞥了我一眼,然后又迈着与刚才同样的步伐,消失在我的视线里……而泪水,早已盈满了我的眼眶。
的确,母爱是细腻的,父爱是粗犷的,是不易察觉的,需要我们用心去品味。父爱犹如一壶龙井,初品时带点苦涩,而愈品、愈醇,愈品,愈清香!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1
记得都梁的《血色浪漫》中,秦岭曾说钟跃民连坐牢都是为了享受一种生活体验,呵,现在,我竟然貌似也有了钟跃民那样的生活态度。当周晓白问他为何在部队干的好好的,又为何突然辞职去卖煎饼时,记得钟跃民是这样回答的,他说,他追求的,不过只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已,乐在其中。对他而言,当兵,当董事长,在陕北讨饭,卖煎饼,或者是以前做玩主,都只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已。无所谓哪个好,哪个不好,就是玩儿。一种生活方式玩儿累了,马上换一种,这就是钟跃民。当时读到此处还曾经刻意的背过,呵,现在,竟然可笑的产生了这样的想法。我想去体验每一种可以体验的生活,不知道是远见还是......一种逃避.......
最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可能以后还会继续,我感觉自己缺乏一个目标,最终的目标,说白了,就是在小匣子之前我要达到怎样的生活......是平庸的过一生还是尽力的拼搏,呵,有点远,车到山前必有路,话是如此,但........真不明白人生的意义何在啊,终其一生,纵使青史留名又如何,到头来还不是红粉骷髅........
呵呵,话颓废了,看来真的应该跟钟跃民学学啦,在路上,他一直是在路上,生活也是......他是说过,人生就象游戏,老玩没意思,但他却也从未放弃......
在路上.....正如萨尔的那句“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
知道吗?前方还遥远。
我应该知道,还会有更多困难。
岁月如云烟,而世事又太变幻。
我无法停留,只能够永远向前。
纵使仍伤感,伤感那来不及回味的悲欢。
可我依然,依然在路上蹒跚。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2
默默的,在这里以经半年多了,就好似昨天才来。转瞬间,我确感到异样的矛盾,是去是留,继续着现在的现在沉沦着的沉默,还是又要寻找另一个未知认为对的一个起点,忘了自己的目标了吗?当初自信的认为自己能在这里找到想要的,然后全身而退。现在呢,在等什么呢?不知所错,忘了自我。
望着远方的斜阳,看着现在的自己,又一方明月升起,每天多少次重复想着那个人。我还能在这干什么,在混日子,这就是在这的目的吧!嘹望着远方,看着现在的自己,我能做什么?真的不知道怎样,怎样才能在别人面前和别人达到那般倾斜平衡,别人能体会的到吗?
是不是该蜕下自己那身已经破烂不堪的虚伪的伪装,是不是想无牵无挂的闯一趟,是不是想轰轰烈烈爱一场。只是想吗?等待荒凉了落寞,潜在了那个自己。还是继续着的继续伪装,掩盖那个连自己都不认识的自己?哪么明智的选择,又犹豫了吧!错失的时候,还是不是又在为自己找一个,一个连自己都不相信的理由,麻木了自己。又要告别了,又意味着要失去吗,你是不是习惯了这样的生活,走走停停,停停又走,下一站是哪,难道就这样飘荡,总是在路上吗?
有没有一个值得你去停留的港湾,可不可以用自己那不够强壮的肩膀撑起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呵呵,是不是很迷茫了啊,没有吧。那已经有些好了的伤疤再揭起吧,毕竟我们还有些资本的啊,那青春浪费的还是不够多啊!是不是还需要再去奢侈一下呢?踏上你的行程吧!不管怎样,都不要让自己后悔.,让自己的青春在奋斗中闪闪光,也不枉自己曾经的年纪轻轻过……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3
在路上,可能是在回家的路上,可能是在上学的路上。它是什么意义完全取决于你给它的解释,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而我今天要说的是在人生的路上。
从来都没有完全相同的人生,每个人都的人生都不相同。没有完全幸福、快乐的一生,也没有充满坎坷、愤怒的一生。在人的一生中,都会充满坎坷、兴奋、快乐、苦恼……许多种情绪交织在一起,这就构成了一种叫作人生的东西。你知道什么是人生吗?你会说,人生不就是人一生的经历吗?不,不是的,你错了。人生从字面上的意思是人的一生,但是你真得理解其中的涵义吗?你不会理解,我也不会理解。因为我们现在经历的正是人生,没有人会预知未来,而过去已经不可能在回来,你无法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这便是人生。
人生虽然坎坷,但你也不要放弃生的权利,也许在这之后,你的人生将会发生转变,会有一个充满美好、快乐的新开始。蝉的幼虫在地底下生活了十七年,才换来了一个夏天的生命,九十天,仅仅只有九十天。蝉需要十七年的努力才换来九十天的生命。而你有那么漫长的时间,却想轻言放弃,你觉得这对蝉来说公平吗?我知道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但是轻言放弃对你有好处吗?不!没有。如果你在坎坷后就会成功,那么你还会放弃吗?不!你不会,谁会放弃成功的机会?而你只是不知道而已,你要是知道呢绝对不会放弃,会放弃的都是傻瓜。
在生命的道路上,我是绝对不会放弃的,因为我坚信,风雨后就会有彩虹,坎坷后就会有成功,我会像蝉一样,即使生命再短暂,我也会让它开除花来,即使生命再短暂,也要让它成为诗篇。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4
走在路上,回想成长中的故事,至今铭记在心。
奶奶的陪伴
童年时期,每到乡村的夏夜,知了在叶间鸣叫,蛐蛐在草丛里低声吟唱。奶奶总会搬一把木椅和我一起坐在门前的大槐树下,拿着一个小蒲扇,一边扇着,一边轻声的给我讲着那些妙趣横生的故事,有安徒生的童话,有美人鱼与王子更有一个个伟大的民族英雄……
在成长的路上,我品尝到童年的快乐。
老师的教导
每次闭上眼睛,回想往事,总会有件事在脑中慢慢浮现。
记得那是在三年级的时候,还在读小学的我很顽皮,总是闯祸,在一次数学考试中,我考了全班第一,我高兴的恨不得一蹦三尺高,可也正是因为我的得意,导致我在下一次的考试中一落千丈。为此,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我以为老师会大发雷霆,出乎意料的是老师只是沉默了一会儿,便开始为我分析错题。最后,老师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做事要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不要因一时的成功而骄傲,也不要因一时的失败而气馁。”我下定决心,不会再因为这种小事而沾沾自喜。
老师的教导,让我学会了要在学习的道路上脚踏实地。
同桌的宽容
在短短几年的小学时光中,总会有几件令人难忘的事,最令我难忘的是刚上五年级,新同桌是位转校生,学习很好,我常向她请教问题,一来二去,我们便成了好朋友,有一次我在慌忙中不小心把果汁洒在她白色外套上,我很抱歉,她笑着说:“没关系,这件衣服我正打算洗呢。”我想到自己平时因为小事就大发脾气,感到很羞愧。
同桌的宽容,让我从成长的路上懂得善待他人。
在路上,让我们一直向前。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5
路也许很窄,但总是会有。
路也许很长,但总会到头。——题记
低头,垂眸,桌上的练习题依旧那么让人眼花缭乱。我的数学一直不怎么好,如今进行走班制,更让我觉得压力倍增。
面前的动点不停地在我眼前晃动,仿佛在嘲笑我的愚笨无能。我揉了揉眼,更加晕乎了,爽性放下笔,休息一会儿。周围的同学仍在埋头苦写,教室里只听得见纸张与笔尖摩擦发出的“唰唰”声,像一条火蛇,噬咬着我的内心。
我越发焦急了,脑子里像涂满了浆糊,乱糟糟的。这感觉就像在爬山,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同伴们攀岩而上,而自己却被荆棘束缚了双脚,经历过的人才会明白那种无能为力的脆弱与绝望。我感觉泪水几乎要溢出我的眼眶,但胸腔中似乎有一种无名的不甘与倔强在澎湃、在叫嚣!是啊,我不能认输,不管这条路多么坎坷,我也不能退缩,因为这是我自己的选择!
曾经,我的学习只能算中等,我从未对自己抱有过什么期望,但不知从何时起,我的心中似乎逐渐有什么在萌芽,潜滋暗长,默默激励着我努力学习,我明白,我开始有了奋斗的目标!从初一到初三,我不敢说我是成功的,但我可以问心无愧的说,我是努力过的!如今坐在这个教室,是我努力后所取得的成果,我又怎能轻言放弃?做好自己,无愧于心,这不正是我一直所坚信的吗?
收回思绪,低头继续钻研,虽然依旧不懂,正如我在知识这条路上依旧看不到黎明的曙光,但我却看见了拼搏的方向!
脑海中回荡起汪国真的一首诗歌:“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6
今天,奶奶去学校接我。奶奶把钥匙忘家里了,奶奶带我去饭店吃饭。奶奶给我点了油馍头,胡辣汤,还有包子。吃完饭在回来的路上路过菜市场,我和奶奶看见买菜的地方有两个人在吵架。那个阿姨说:这个明明是我先选的白菜。另外一个叔叔说:这个是我先拿到白菜怎么会是你的。小朋友你知道是为什么吗?因为他们买的白菜都差不多一样的。后来老板又给他们拿上了一些新的白菜,他们都选到了自己满意的菜。
在我放学的路上有一个花店,花店有好多漂亮的花:牡丹,一帆风顺,绿萝等等。这些花五颜六色的很好看。回来的路上我还看到有个小朋友让妈妈抱,妈妈对他说:你看人家的小朋友比你小都不让抱!这个小朋友还是哭着要妈妈。妈妈告诉他男子汉要学会独立。小朋友们你们说:这个小朋友做的对不对?妈妈这样对不对?我觉的这个妈妈做的很棒。小朋友做的不对。你们说哪?
我和奶奶的过十字路口的时候我看到有一个黑色的小轿车闯着红灯就要过去了,这样是非常危险的。不过还好正好有一位交警叔叔在,并马上叫停了他并且引导我们先过了马路。我觉得那个开车的叔叔这样做不好,但是那个警察叔叔是棒棒的。小朋友们你们是不是也是这么觉得呢?我还看到有一个小朋友扶着一个老奶奶过马路,那个奶奶一直在夸那个小朋友是个懂事在好孩子。我也觉得那个小朋友很棒。奶奶告诉我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国的优良传统。
这就是我在放学的路上所看到的事情和小朋友们一起分享。你们哪?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有没有看到一些事情?拿出来和小伙伴们一起分享吧!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7
某人是趁着回来的时间,回村看看家里的爸爸妈妈,我说要不一块吧,孩子下午也就正式毕业了,正好能领着孩子回家转转,老爷子一天到晚,念叨着想孙子,回家转转也可以的!
走的时候天气已经快要下雨了,阴沉沉的,走到半路上高速的时候,雨开始加大,小车上的雨刷在不停的刷着,可是还是有点模糊的,前进的道路!得亏路上的车不多,倒也能够前进!
某人说听首歌吧,车窗外的雨太大,发打开车窗户,车里边的空气有一点憋闷,还是放一首歌,缓解一下气氛吧!
手机里传出来熟悉的旋律,那是一首冷漠的一路向北。走在路上的我们,听着也是一首在路上的歌!听着这首歌,忍不住感慨,人生大部分的时间大概都走在路上,回家的路上,出发的路上,探亲的路上,出差的路上,好像在家的时间真的少之又少,尤其是成年人的世界里,好像家只是个站点,而大多数的时间都走在路上。
就拿某人的今年来说吧!平常一直在太原,最近一段时间三天两头的回来,我知道,其实能够想到回家,我应该感到知足。毕竟走过67年的婚姻生活,还能够对家有依恋感,说明自己的家还经营的不错,还上外面的人想回来,也能够自我安慰的说声还不错了。
某人每次出发回来,都喜欢在晚上。虽然自己每次都提醒,可以白天出发,可某人说,他喜欢晚上开车的感觉。好吧,可能每个人对开车在路上的感觉都不一样。
看着车窗外依旧不断下落的水滴,模糊了人的视线。看不清楚窗外的风景,但是多么幸运,走在路上的我们,还能够有地方可以去,有家可以回,有心中可以牵挂的人。
想下,如果心中有爱,有家,那么,走在路上的我们,就不会感到孤独吧!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8
“今天是升学考的日子,别迟到了!”妈妈焦急地喊着。
今天的早晨不知怎的,阳光异常活跃,才早上8点,便已钻进了家门,似乎想要捉住我,而我不停地在逃。
坐上车,开启了驶向考场的路,窗外的风吹得我瑟瑟发抖,一想起马上要考试,心中充满了的不是喜悦而是恐惧。
车子驶过江边,窗外边的梧桐树还是那么青翠欲滴,可惜从没有鸟儿在它身上筑巢,我也从未听到过鸟儿在它身上叽喳呻吟。我想,那会是一幅不错的画面。
在路上,离考场越来越近,心也越来越慌,街边的大树一棵棵都像怪物,它们想捉住我,像早晨的阳光一般。
我把这种不良情绪告诉了坐在一旁的妈妈,也许母亲的声音会使我感到轻松一些,她语重心长地讲了一句:“每个人都会经历一次,别紧张。”
在成长的路上,每个人都会经历一样的生命历程,也许你用恐惧、慌张来面对他,也许你用轻松将他经历,结果也不会变化。
妈妈说的话令我放下了心中的紧张,我开始坚信,命运不会亏待我,每个人都会经历,而我要做的,就是用平常心做个完美的结局。
最后距离考场的路程也不远了,但是,抬头一看,阳光不再刺眼,它与平常一样,依旧照射着大地,滋养着万物,校门口的大树挺拔得像条直线,充满了生机。
而我,即将用平常心面对这次考试。
在去学校的路上,在去成长的路上。
慌张。恐惧。放松。平常。
在路上,世界上所有人都将奔驰在这条路上,你也许慌张这路上的人山人海,但也学着坚强,学着冷静。
考完试,在回家的路上,路边的小草格外鲜嫩,格外青翠。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9
爷爷说,我的生命与淮剧是联在一起的。
“啊······”几声啊字连绵悠长,边唱手,膀子还做着动作,身体接着旋了几个圈。不用说,爷爷真的十分喜欢淮剧。
小时候,被爷爷抱在怀里,听他唱淮剧中的白娘子与法海,听着听着,便痴痴的进入了梦乡。在晚饭时,我会边吃着晚饭,在大大的梧桐树下,看着爷爷表演他的拿手绝活——《白娘子》,那一板一眼的动作,炯炯有神的眼神总是把我逗乐,“扑”一声把饭也笑喷了出来。
长大了,我进了城。爷爷也随着来了,由于父母都在忙工作,接送我上学的重任就理所应当地落在了爷爷的身上了。
“呀,这不是我们班的么,她爷爷唱得什么啊,真可笑······”坐在爷爷的自行车上,听着爷爷唱淮剧,我突然想到了今天偶然听到的一句话。突然,我心中五味杂陈。
“爷爷,不要唱了,难听死了!”坐在后面的我突然说。自行车忽然扭了一下,有一些不稳。过了多久,他转过头来,说,“囡囡,你不是十分喜欢听的吗?怎么会这样······”
自行车又开了,似乎没有从前那么平稳,我知道,他不想说什么。但等着我的,只有死死水般的沉默。
此后,似乎什么都没有变,依旧准时接送我上下学。唯一缺少的,是那悠扬婉转的淮剧。
最近,不知听谁说,我出生时,爷爷十分高兴,曾出钱在陈洋老家门口唱了几场淮剧。我愣住了,眼泪从脸上滑过。可那个经常为我唱淮剧的爷爷不在了。
又听了一遍《白娘子》,那剧子里人唱得很好,但我却觉得有一些不同,却又说不出来。思绪又回到了儿时······
那是,在路上,淮剧相伴。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10
人的一生都行走在路上,有的路途道路平坦通顺,有的路途道路荆棘丛生,都取决于自身是如何选择的。
寒假,父亲带我去爬山。山脚处,眼前的青石台阶蜿蜒消失在云雾中,不知尽头,苔痕长到阶上,仿佛在预示着这场路途的久远,我心生胆怯,可也不得不听从父亲的意见。
正值清晨,和熙的暖阳倾泻而下,可我却感觉不到丝毫愉悦,我和父亲在山路上攀爬许久,双腿好似绑了负重一般吃力抬起,每一步都要压榨体能,不堪重负的双腿不停颤抖,汗密布分布额头,几滴顺流入眼,带来火烧般的刺痛,纯白的运动衫紧紧贴在皮肤上不留空隙,我像被绑在山上的普罗米修斯般带上枷锁,被束缚着。
我觉得我不行了,右靠着石壁大口喘息,绝望地看着眼前路途,依旧绵延望不到终点,父亲来到我身边,从包中拿出手机,调出山的地图,我才惊觉已行至半山腰,听见父亲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如果一个人在中途放弃是看不到前行的终点的,不够坚持的人怎能看到最后的美景?”
我羞愧的低下头,我真的坚持不下去了吗?还是因为自己的怕苦怕累而逃避呢?剩下的路就要放弃吗?我的回答是不,我不想放弃,我像继续在路上前行直至终点!
路上少了一个停留不前的退缩者,多了一个永不停息的坚持者!
到达山顶时,万物显得多么奇妙!云雾在山岭间翻腾,上下盘旋,阳光染山岭为金色,宛如披上了一层金色的战衣,耀眼夺目,灿若锦绣。回首望去,先前的退缩显得极为可笑和懦弱,在这条路上,我到达了终点,看到了最美丽的景色。
这条路不仅仅是山路,也是困难之路,是我的人生之路。是懦弱者之险阻,亦是毅力者之推手,它教会我毅力的`含义,让我能够看到坚持后的景色,在路上,我会一直不断前行,直至终点。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11
古人云:“知行合一”,“知者”可贵,但“行者”更可贵——题记
“行者”,顾名思义,就是行走在生命道路上,用行动诠释生命意义的人。鲁迅,一介“知者”觉醒成为永远的“行者”,直面人生的呐喊,唤起民众的觉醒。苏轼一介“知者”,以豪迈的壮志传诵千古的诗篇,成为永久的“行者”。那么同样身为“知者”的我们,是否也应该“知行合一”?成为一个“行者”呢?
何不做一介“行者”?用行动表现你的真情意。古人云:“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有诗人立于墙外,听墙内欢声笑语,不敢入内,却赋:“多情却被无情恼”;有青年爱慕一女子,却不敢倾诉,只好以琴瑟钟鼓使其乐之;有琴师为一知己断琴绝弦,终身不复鼓;有剑客挂剑于冢上,前两位与后两位相对比,前两位为怯懦的“知者”,后两位岂不为快意恩仇的“行者”!
何不做一介“行者”?用行动彰显你的努力?大企业的老板往往是从一个小底层干起的,倘若他没有努力,那他就不会成功,更不会成为“行者”。网络写手如果没有码格子的经历,他又怎会成为梦想中的知名作家?会说梦想的是“知者”,而践行梦想的往往是“行者”。
何不做一介“行者”?以行动展示你的责任心?“英雄机长”刘传健如果没有那份责任心,那么他就不会成为“行者”,更不会成为英雄。
上将张自忠,如果没有那份“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责任心,那么他也不会成为“行者”,更不会成为历史中的英雄。
做一介“行者”吧!让知行合一,让生命变得有价值,让努力变成成功的花朵,让责任永远驻在每个人的心间。
每个人都是行走在路上的“知者”,而我更希望做个走在路上的“行者”。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12
故乡的空气是带有水分的,温润清新;故乡的泥土是带有清香的,淡雅脱俗;故乡的人们是富有朝气的,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为自己的家不辞辛苦地奋斗着……
梦,走过故乡幽长的小巷,这里的每一块石阶、每一寸土地都刻下了深深的印记。梦,要在这萌芽的地方走向远方,去寻求更大的滋养。
还记得刚入学时,远离故土的我第一次感到了恐慌和犹豫,就像一株随风倾倒的野草任由大风摆弄。这里的一切都像是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纱,令人捉摸不透。夜色渐晚,我不由得想起了我的故乡,想起了那些儿时嬉戏打闹的伙伴……
故乡永远是我们避风的港湾,替我们遮风挡雨。勇敢的孩子们啊,尽管大胆地往前迈。而如今故乡已离我远去,没有了依靠后,自己似乎就是茫茫大海中的一叶孤舟,失去了方向。
但我深知不能就此放弃,因为故乡给予我的太多太多,作为被寄托希望的我们,必须以十足的努力去争取荣誉,为自己的故乡增光添彩。
如果说梦想是城堡,那么现在的我们正在为城堡的坚固打好地基。我们乐此不疲地奔跑着,乐此不疲地学习着,用知识来武装我们的大脑,用精神来丰富我们的人格。在我们慢慢长大之时,故乡也渐渐离我们远去。偶尔回到那老地方,便会由衷地感叹它的变化之大,是时光让它变得沧桑而又富有内涵。
独自行走在那长满杂草的小径上,划过指尖的微风让人神清气爽,故乡是那么的美丽动人。叶儿落了,洒满了一地,那些漂泊在外的游子,可曾想过回去看一下那坐在树下苦盼儿归的母亲?
叶落归根,不变的是勇者赤心。趁微风不燥,夕阳正好,友人尚在,你还未老,为自己的青春拼搏一下吧!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13
总以为遥遥无期,等到来时,却是越来越近。
中考,已经在不远处向我频频招手。春节刚过,正准备神清气爽的上学时,却被这恼人的疫情当头一棒把我们打回了家里。虽然疫情限制了我们的活动范围,却封锁不了我们的学习热情。强大的互联网再次发挥了作用,隔开了距离,却把我们和网课紧紧相连。
虽然省去了在路上的时间,但我却没感到半点轻松。要知道,坐在电脑前充分接收7—8小时的微波辐射还能够保持生龙活虎并非易事。更重要的是,一股莫名的危机感不知从何时开始悄悄攀爬上我的心头。听课,写作业,打卡,上传,周而复始的四件小事却让我手忙脚乱,顾此失彼。我不得不拼命地往前跑才能让钟表里的指针看上去稍微走得慢一点。看着镜子里眼袋下垂,头发又长又乱的我。只觉得这条路上举步维艰,苦不堪言。
1000米长跑一直是我体育考试的心头大患,全班不合格的男生就剩我一个了,面对迫在眉睫的体育中考,我心急如焚。之前在塑胶跑道上的训练,让我觉得离4分零5秒越来越近,可是如今连门都出不去的现状让我一筹莫展。跳绳?改变,也许还有那么点可能性。试试吧,我愿努力一搏。这条路上,弥漫着失望,也暗藏着希望。
漫长的假期已经让我慢慢适应,厚重的眼袋也慢慢退去。我也能在高压的学习状态下让自己得到片刻的自娱自乐。是身体素质的增强,还是心理抗压能力的增强?也许是成长。
这条路上注定会有许多像我一样的孩子会从不同的地方赶来,经过人生第一个中转站,再往不同的地方去。规则不会因为任何外部条件而发生改变。该来的终归要来。但这条路上却会因为努力走过而变得意义不凡。
因为我,一直在路上。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14
天色昏暗,一层层厚厚的乌云聚集在上空,密不透风的云层像是无法泄露任何空气,直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那个下午,我刚得知奶奶病逝的消息,一时间难以接受。因为奶奶的离开,父母事务繁多,便留我照顾还只能躺在床上的妹妹。我没有心思去哄她,只是将一个玩具塞进她手中。随着父母离开的关门声,我隐忍了许久的泪,也终于在我只面对一个孩子时,瞬间泄出。泪如小蟹,狰狞地爬过我每一寸面庞,心中除了难受,再无其他。泪光中,我忽然感受到妹妹好奇的目光。
妹妹躺在床上,安静却毫不避讳地打量着一反常态的我。见我注意到了自己,她的眼睛如天上点点星辰般明亮且干净,双唇抿出一个俏皮的弧度,然后慢慢张开,一个纯良无害的笑容在唇角轻轻漾起,不完整却极好听的音节从她相触的齿间跃动出来:“嘻——”一瞬间,我只觉什么东西在轻轻撩拨着我的神经,心跳也仿佛漏了半拍,唯有妹妹调皮的笑容我的在脑海中挥之不去,然后慢慢沉淀,最终埋藏进心底。
我并不知道妹妹的一个笑为什么会给予我这般大的安慰,仿佛饱含了千言万语,或许是因为她年纪尚小、那一笑太过纯良无害令人心软吧,如果换做其他亲人,或许那笑容会带上强忍出来的坚强与勉强。不论如何,我还是庆幸在我伤心时,可以有妹妹让我毫不顾忌的泄露情绪并用她的一笑给予我无尽的安慰与暖意。
窗外的天色依旧昏暗,但我已不觉得突兀。因为我相信,太阳的光线终会一点点冲破云层,在地面上映下点点碎阳。就像在成长的路上,不论有多少困难忧伤,妹妹灵动的笑容都会深深烙印在我的心底,温暖我,并激励我前行。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15
成长的道路上会有很多东西,有的会失去,有的你会得到。在这神奇的道路上你会遇到一些人,一些事。在路上,会有为你加油打气的人,会有劝你放弃的人,会有给予你帮助的人。在这条路上,我不会放弃,因为这世界需要希望。曾有人陪我走过,那时我们风雨一起度过,一起接受阳光的温暖,她可以让我视为一生的力量和信念来源。大家都在成长,一些人和事都随时间离去,只有那支离破碎的回忆还扎在心里不肯离去。
是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人生有一个一个故事拼接而成的,这里面包含了酸甜苦辣咸。在生活中,每个人总要面对不同的问题,每个人总要不断面对新问题,从而发生改变,不断成长,一点一点的领悟,一点一点学会
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一句话:“或许人的一生里,每个人都是导演,他掌控着自己主演的一段又一段戏,最后汇成整个人生;每个人也都是演员,除了扮演自己的故事中的主角,还要扮演身边无数人生命里的配角。”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就把它摘抄在我的一个小本本本,我觉得这句话说的对,当我在自己这里是主角,在朋友那配角,在陌生人那里是路人。
在路上,我们也会迷失了方向,为了那有无止境的学业,我们不敢松懈,因为我们错过了沿途美景的风景,我们的世界没有一点色彩,我们很迷茫,烟雾的弥漫蒙蔽了我们的眼睛,我们不断的摸索,在寻找。在现实,我们只有不停的攀爬,只有比别人强,超越别人,就像我看过一本书的名字叫没有伞的孩子只能不断的奔跑。
解放的路还很长,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追寻希望留下的记号。既然选择远方,便只能顾风雨兼程。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16
在我的记忆里,这条路很长很长,特别是在寒冷的冬季。第一场雪过后,这条幽幽的小路上便凝结着我的“感觉”:平日可见的那些垃圾一下子消失了;那一碰就会腾起一团青烟的古老的城墙,被雪清洗出它本来的面目,那条小路平时很少有人走,这一下雪,人就少而又少了。
今天,我又走在这条幽幽的小路上,又是我一个人独行。可是,今天我并没有感到孤独。沉重的书包撕咬着双肩,熟悉的小路已呈现在眼前,我缓慢地走着。开始我还有些害怕,浓黑的云像一团团破絮,倒悬在城市的上空,冷风呼啦啦地扫动着满地的枯叶和纸屑,它们堵塞了我的心。忽然,一片片晶莹的雪花像精灵一般围绕着我,在我眼前跳起舞来。它们的眼睛一眨一眨,闪动着银色的光。阵阵寒风夹杂着雪花,它们轻轻的亲吻着我的脸,和我是那样亲你亲昵。我觉得,我和他们融为一体了。就连下雪的声音都轻盈可爱,如同雪儿悄悄地将这冬天的故事,在这美好的时刻,诉说给我听。我不再孤独,因为有雪儿和为我做伴。尽管树枝在狂风中被抽打地惹人怜爱,可那美丽的雪儿将它凝结,使它变成美丽的树挂,散发出宜人的银光。尽管狂风呼啸,但由于雪的存在,使它们变成了一支庞大的管弦乐队,像是在吹奏着欢快的乐曲,雪儿在这曲中狂舞,优美的身姿是那么婀娜。尽管还有很远的路,可那已不算什么,因为前面有快乐在等着我,我的脸上绽开欢快的微笑。雪儿促使着我前行的脚步,小路的路灯也渐渐亮了,我也到家了。
我回头望望,那美丽的雪儿眨着眼睛,在向我道别。凉爽的气息,美丽的雪花,豁然开朗的心情,都凝聚在这美妙的雪中幽幽路上。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17
故乡的空气带有水分,温润新鲜;故乡的泥土带有清香,淡雅脱俗;故乡的人们富有朝气,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为了自己的家不辞辛劳地奋斗着……
梦,走过故乡幽长幽长的小巷。那里的每一块石阶、每一寸土地,都埋下了深深的烙印。梦,要离开这萌芽的地方,去追寻更大的理想。
我背上书包,收拾好行囊,踏上了远方之路。远离故土的我,第一次感到恐慌和犹豫,就像一株随风倾倒的小草,任由大风摆弄。这里的一切,都像是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纱,让人感到无比的陌生。我知道,这条路并不平坦,但即使是荆棘丛生,我也要走下去。
夜色渐晚,我不由地想起了故乡,想起了那些儿时嬉戏打闹的伙伴,才发觉,故乡永远是我避风的港湾。而如今,故乡已离我而去,我感觉自己仿佛成了茫茫大海中的一叶孤舟,失去了方向。
半途而废不是勇者的作风,所以我告诉自己,要以十足的努力去争取荣誉,为美丽的故乡增光添彩。
如果说梦想是城堡,那么现在的我们,正在为城堡的坚固打好地基。我们乐此不疲地奔跑着,乐此不疲地学习着;我们用知识来武装大脑,用精神去丰富人格。在我们慢慢成长之际,故乡的影像也在渐渐淡去,偶尔回到那老地方,便会感叹它的变化之大:时间,让它变得那么沧桑而又富有内涵。我想,只有土生土长的人,才能理解那种情怀。
独自行走在那长满杂草的小径上,划过指尖的微风令人神清气爽,飞过头顶的鸟儿让人不禁感到生命的美好。叶儿落了,那些漂泊在外的游子,可否想回故土,看一下那坐在大槐树下的母亲?
落叶归根,不变的是勇者赤心。梦想在路上,永远不会停止。趁微风不燥、夕阳正好,友人尚在、你还未老,不妨为自己的梦想拼搏一下吧!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18
当不经意地回首曾经的足迹,我看到的是一行并不笔直的脚印,弯弯曲曲。但弯曲中,没有停留,曾经用尽所有力量努力前行,曾经满怀求知的激情。路在延伸,弯曲的脚印也将继续延伸……世上本来有许多路:归隐属于陶潜之路,他走得清明;死节属于屈原之路,他走得悲壮;达观属于李白之路,他走得潇洒……但,这毕竟是他们的路。
前人为我们留下了许多路,但我们不能仅仅循着那些路前进。“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离开了众人的路,不顾荆棘丛生,希望独自开辟出来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回首眺望,那些路好深,那里有你们的辛酸,可那是你们的历程;向前展望,那儿也看不到尽头,可那是我的路,它等着我去创造与铺设。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但总会有开路的先行者,他们把自己燃烧,在他们从荆棘中开辟出来的新路上,照耀着人们前行,我便要做这样的先行者。路在脚下,即便身体倦极,也可以放飞心灵,用心灵默默行走,路便会一直延伸。
在路上,有太多的梦想需要实现,有太多的悲伤需要掩藏,有太多的坎坷需要经历。在路上,风雨阴晴变化无常,可是谁能阻挡年轻的步伐?行路难,但吾志所向,将会一往无前。
走在探索的路上,总是充满了变化莫测,而这些变化,最终汇成了一条成熟的、充满人生哲理的路。
我要走的路很长,很长,我的道路,要用一份孤独去浇灌,用一份毅力去坚持。无论路上有多少坎坷荆棘,我坚信,只要一直向前走,脚下总会有一片康庄大道!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19
我一直坚信,一个人想要的东西永远在路上,晚一些,慢一些又有何关系?他总会到来。我得到的泪水与汗水不成正比。我得到的支持与嘲笑不成正比,我得到的支持与嘲笑不成正比,我走过去的路同样不成正比。
但是,在黑暗中潜伏了那么久,天终会破晓,迎来属于你的曙光。在黎明到来之前,人总得学会习惯黑夜,习惯澄净又充满朝气的夜每天穿着贪睡的眼袋昏昏沉沉地写字,听着写字发出的沙沙声,挺着那双疲劳的眼睛盯着老师的嘴巴一张一合,精神与肉体上的双重挤压,只得低下头笑笑,给自己打打鸡血。
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桌子上白色的练习册变得模糊,几滴冰凉的液体。啪嗒啪嗒滴在纸上,迅速缩成一团,侧耳倾听窗外夜风中叶子扫落的声音,虫子鸣叫的声音和自己不噎抽烟的声音。
有在半夜失眠出去一个人晃荡的时候。扬起的微风吹过头发又穿过耳朵,眼睛下淡淡一圈乌青被黑夜完全罩住,周围的楼房几乎全系了灯,只有零星几点微弱的月光相伴。
我曾问过自己无数遍,生活的意义是什么,困得要命的日常差得一塌糊涂的成绩和灰色,看不到尽头的未来,是什么支撑着自己过下去?每一天想来想去也找不到一个合理的理解,是因为信念吧,似快熄灭还苟延残喘的火苗一浇就灭,可是他又会重新亮起,照在自己苍白,疲倦的脸上。凭着一种渺茫的信念,踏上了中考的征途,紧跟着前方的千军万马,随着浩浩荡荡的队伍,前进路上遇到的荆棘,踏过沼泽,让我开了带刺的玫瑰,在一口井前留下,只要一步,就可以走近井,品尝到甘甜的泉水。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20
转眼间,两年过去了。
不知怎么的,我很害怕,是临近的各种各样的考试?还是不可胜数的作业?看着周围奋笔疾书的同学,听着他们的抱怨。也许,我该珍惜这些时光了。如果没有眼前的这帮人,我也不会改变这么多,虽然她和他们都笑话过我,但那又能怎么样呢?
他们不也是尽可能地帮助我吗?虽然我和他们中许多合不来,相互看不顺,但如果没有彼此呢?窗外下起了小雨,绵绵的雨却带着无尽的忧愁,没有彼此,我们都会痛哭一场吧。
我舍不得你们,我的同学们,我喜欢和你们待在一起学习、和你们一起玩闹的时光。我的朋友,这一年过去后,我们开同学会的时候,“纵使相逢应不识”不识你,为何?
雨打在玻璃上,淅淅沥沥的,是哀鸣曲?送别曲?也许都是,心中不免生出一股悲怆的情怀。我们,注定要别离的。
别离后,我们有自己的路,彼此的事业,也许无法联系你我。就这样散了吗?
好吧,没有也许,天下无不散的筵席,我们就算分别了又如何?只要有心,天涯也若比邻,何惧哉!我们本来就会这样,从一次次别离,再到一次次团聚。我们不是完美的,所以,不必悲伤,用尽力气再多走几步吧。衷心地祝愿你,和你们。
是我想多了吧,但无论如何,你永远是我的朋友,你有你的路,我有我的路。我们分手各自上路,路没有尽头,只有我们倒下时才可能结束。
长路漫漫,你有何物作伴?窗外的雨又下大了,那又如何?雨如何能阻挡我们前进的脚步?纵使天要阻止我们,那我们就与天斗,人虽不能胜天,但可满足自己。
有人问你你在干什么。
你可以淡然而又自信地回答。
在路上。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21
人生就像是一段路程,这个路程时而艰难时而平坦,在人生的路程上,是不可能都是事事顺利,没有坎坷的山路的,我们遇到困难不能知难而退,要知难而上。我们不论是在学习的路程中还是在生活中都不能一遇到困难就放弃不干了,我们不但不能这样,反而还要更好地去解决这个困难,获得最好的胜利。
生活对于任何人都非易事,我们必须有坚忍不拔的精神。最要紧的,还是我们自己要有信心。我们必须相信,我们对每一件事情都具有天赋的才能,并且,无论付出任何代价,都要把这件事完成。当事情结束的时候,你要能问心无愧地说:“我已经尽我所能了。”不要让昨天占用今天太多时间,五彩的梦想不可以挂在明天的风筝上,要把握好每一个今天。在我们的生活中,就有不怕困难的。
在一个大洞里,住着许多的很小很小的动物。它们是群居生活的,这就是小蚂蚁,别看它们小,可是它们不怕困难,不论它们遇到多大或多少的困难,它们都能迎刃而解。
霍金,虽然他因病全身瘫痪,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但是他还是依然不放弃,他就是在轮椅上度过了一生。他也不能说话,因为他做了声气管手术,气管被割断,他只能靠语音合成器来表达出自己想说的话,可是他却一直坚持地做宇宙研究。
就像美国总统林肯,他虽然出生在一个鞋匠的家庭中,但它却以坚强的精神当上了美国总统,还不能明白他坚强吗?
我曾屡次发现,每当我感到前途茫茫而灰心丧气时,只要我想起这些事例,我便能应付一切。我提醒自己,不要想着远在后面的艰难路程,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走了这一小步,再走下一步,直到抵达我所要到的地方。这时,我便可以惊奇而自豪地回头看看,我走过的路程是多么的漫长。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22
我们的人生就是一条漫长的道路,在这条路上我们会经历过许许多多的事情。对一名初中生学习是我现在的首要任务,可是一些学习上的困难造成了许多的挑战。可是我也相信我会翻过这些挑战,在学习路上继续前进的。前不久结束了期中考试,我的成绩并不理想甚至还比上次的考试倒退了好几名。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家里父母的询问,我也不知道该如何用什么方法去提升自己的成绩。我看了一下这次的成绩,其他几个科目对比上次来说进步了一些,我有英语这一个科目,让我退后了许多。英语这个科目是我在学习上唯一的缺点,甚至是拖了很严重的后腿。如果不是英语的话,那么我的成绩将会始终排在班级里面前几名,甚至还会夺得第一名。我也知道自身的问题,因为我从小学开始就不喜欢英语,对英语非常的厌烦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去学习。
发布成绩下来没多久,我就被英语老师叫到他的办公室里面了。现在的英语老师是新来的一位教师,他也是刚刚从学校毕业的。在办公室里面他跟我说你的几科成绩都很好,只有英语这一科很差。所以以后一定要在英语上面多放学习的心思,我也把自己的问题跟老师讲了一遍。主要是以前因为不喜欢学习英语,现在的基础很差在一些进度上根本赶不上班里同学们的进度。老师在听完我的诉说以后想了一会儿对我说,“你以后如果没事的话可以来到办公室里面,我给你补习一下你的基础知识。”就这样,我在老师的严厉督促下,每天空闲时间都需要到他的办公室里面补充我的英语基础知识。但是效果也是非常显著的,因为刚刚结束的一次周考里面我的英语成绩得到了大幅度提升。我也是非常感谢老师给我在学习路上带来的帮助。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23
白云在漂流中,因为有蓝天的庇护而无所畏惧;飞鸟在滑翔中,因为有同伴的相依而勇敢前行;鱼儿在远游中,因为有大海的包容而自信坚定,而世间的大爱莫过于这几种,庇护、相依相伴与包容。
我们在成长中需要爱,父母细腻而无微不至的爱,教师悉心教导的爱,同学之间互相帮忙的爱。因为唯有爱,才能使我们在困难中披荆斩棘,在风雨中一帆风顺。
孟子的母亲以往三次搬迁,为的便是让孟子处于一种良好的环境中发展自我。第一次搬迁搬到了墓地旁边,孟子受周围孩童的影响也和他们玩起了办理丧事的游戏,孟母看见儿子受到了住所环境的影响,便带他又搬到了集市上。而集市上满是小商贩对客人的卑躬屈膝,唯唯诺诺,客人们的讨价还价,这使孟子又受到了不好的影响。于是孟母带孟子第三次搬迁。这一次,孟母把家搬到了学校边,孟子受学校里学生的朗朗书声,教师循循善诱的教导,变得懂道理,守秩序,爱学习了。
在孟子的成长过程中,正因为拥有母亲的爱子心切和望子成龙的期望,终而促使孟子之后成为了一名伟大的学问家。
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酒肉亲。古代传说战国时有俩个人,一个名叫羊角哀一个叫左伯桃,他们俩结伴到楚国拜见楚庄王。不幸在路途中遇到了大雪的天气。当时天寒地冻,粮食不足,左伯桃为了成全好友羊角哀,把自我的衣物和食物都给了左伯桃,自我则躲进空树中自杀了。他们俩之间的深厚友谊之后被世人称作舍命之交。
而左伯桃,正因为在生命的旅途中得到了好友的爱,不仅仅化险为夷,也得到了楚庄王的任用。
爱在路上,在成长路上,在成名路上,在一切前进的过程中。因为有爱,所有的一切都变得辽阔,所有终点可望不可及的幻灭和虚无都变得不可怕了。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24
阳光驱散寒冷,阳光赶走阴霾,阳光温暖人心,阳光带来希冀,阳光是一种健康的心态,阳光是一种进取的精神,阳光更是一种宽容的情怀。让阳光照进心灵、写在脸上、洒在前行的路上,人生的路上便少了些许坎坷,或许便能成就一番辉煌。
乐观者在灾祸中看到机会,悲观者在机会中看到灾祸。人生本就是一条不平坦的路,这条路上会遇见不同的人和事,或许令人开心、或许令人感到伤心难过,在遇到令人伤心难过的事情的时候应该以积极向上的阳光的心态去面对,而不是悲观的对待。有这样一幅漫画,两个矿工挖掘同一个矿洞,一位矿工在马上就能看见满满的钻石之前差不多十米的地方选择了放弃,他认为自己已经尽了百分之一百的努力,挖掘到这里已经到了矿洞的最深处凿挖下去也都是石块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在里面了。
另一位矿工则选择继续坚持下去,认为只要自己努力总会有收获的,抱有积极、乐观的态度,终于在不懈努力之下挖到了矿洞最深处的钻石。
对于同样一件事情不同的人会抱有不同态度,但是只要心中有阳光,阴霾便会躲的你远远的,第二位矿工难道就没有气馁过想要放弃过吗,但是他心中一直有阳光的支持坚信只要努力便会有收获,所以他获得了最终的成功共,取得了矿洞中的财富。美好的生命应该充满期待、惊喜和感激。
今天你是否成功取决于你昨天的态度,今天的态度决定了你明天是否成功。失败时应抱有乐观的态度,成功时也不可太过骄傲。人生的路漫漫无边,人生的路变幻莫测,但是阳光却是永不变的东西,让阳光在人生路上发挥其作用使我们的漫漫人生路更加平坦。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25
有三条路,亲情、爱情、死亡也许还有别的路。
这条路是关怀和支持,以前我的生活都给了我的“钢琴”从第一次在剧院中一个人独奏,飞扬的音符从手指中倾泻而出,整个人都沉浸在这一刻我的时间我的音乐中。而没人知道我一直在路上,走在这第一条路上。从第一次碰触琴键我就爱上了,爱的无可救药。而老师告诉我的父亲我没有天赋,在这条路上注定坎坷。我的父亲对我只有淡淡的一句话“一条路,要走到底。”这种支持让我知道,我撞得头破血流时,却总是笑着向前迈步。
这是一条不平整的路,却总是让人渴望轰轰烈烈。
爱情即使窗外寒冬,而心依旧如春爱情是人类生存的本源和基础。不论生存、战争、掠夺、欲望这其中一定会夹杂着些许的爱情,爱情带来的是两条路,积极向上的幸福,而另一条是落寞的孤单。这条路的分岔口,一条光明一条阴暗。这是一条不知所措的的路。
佛说“生亦空,色亦空。”或许就是这样一条不只是坟墓还是故乡,爱情带来的可能是一种死亡又或是一种重生。
《在路上》这本书里有一句话叫做“你以为我在梦里其实,我一直在路上。”亲情生养带来了爱情,爱情带来了死亡或重生,这或许只是一场梦,但这条路注定会一直走,即使死亡也会带来重生。它是“梦之路”,所有人都在追寻这条路的尽头,这或许是重生路上的一朵浪,波涛汹涌的海面上的一叶小舟,人潮中的普通背影。
人们都在一路前行、一路行走、一路漂泊也许一生也不会寻找到重生的彼岸,至少一直在做梦,即使人们认为梦就是梦,只有自己才知道一直在路上,在一步步走向重生。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26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必定会遇到坎坷和绊脚石,当我们越过它时,就会化整为零。
有一天,我回想起那有趣的、美好的、快乐的时光时,我会忍不住“呵呵”直笑,因为在我的时光里,永远像是在坐火车。在快乐的时光里,有一些困难依然环绕在我的身边,我有时会好不留意的“拒绝”它,但到头来还是功成事半。有一天,我坐在阳台上细细想着:有哪位农夫因为土地的贫瘠而放弃了耕耘;有哪位水手因为大海的汹涌而放弃了环游四方;有哪位老师因为学生的愚蠢而放弃了教育;有哪棵小草因为环境的恶劣而放弃了生存……总而言之,这些不正是告诉了我们不要遇到困难就退缩,不要遇到困难就悲观,要勇于拼搏,要学会坚持,要学会挑战自己,不要让一时的失误而成了永远的悲伤。
在人生的道路上,要珍惜时光,要勤奋好学。花开在春天,学习在少年。黄金好岁月,学习莫贪玩。江无回头浪,人无常少年。徒小步努力,长大有何为?这几句名言告诫我们要珍惜时光,要趁着能学习的时候努力学习,如果现在不努力学习,长大有什么用呢?
人生是一个“长途旅行”,我坐在这辆驶往未来的火车车厢里,准备着,时时刻刻都准备着,为了发奋学习而奋斗!
夜深了,当我想起那从小经历的坎坎坷坷,我就发誓,我们要勇于打败它,化整为零,化难为易。
有道是惜时如金,时间就是金钱,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所以这句名言告诫我们更珍惜时间,不要浪费时间,光阴是用金钱买不到的,所以要把握时间。
在人生的路上,在路上……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27
我们正在成长路上奋然前行,虽然有辛酸挫折,但一路撒下更多的是欢声笑语。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才刚刚起程,或许是年幼无知,曾经耗费了光阴,只为欣赏那路边的花花草草,扑蝶嬉戏。当道路不再平坦笔直时,我开始明白旅途的艰辛。
还记得那年夏天的军训。
骄阳似火,知了在被烤得发烫的枝干上聒噪。我们正在训练站姿,一排排的同学就像一棵棵挺拔的小白杨,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庄重和肃穆,我们正在学会远离父母的搀扶,独自接受恒心和毅力的挑战。看,每个同学的脸上虽然布满了细小的汗珠,但它依然是充满自信地向上仰起,纵然汗水早已浸透了闷热难耐的军装,但我们依然屹立不动,即使有小飞虫爬到了身上,让我们痛痒难忍,我们也始终如一地坚持着。
四周安静得只听得见蝉鸣,半个小时的时间似乎变得比三个小时还长。我的鞋底像被烤红的铁板,烫得我直想跳起来,但是我不能!我甚至不能挪动一下自己早已站得麻木的双腿,更不能伸手揩去脸上淌下的汗水。因为我正在进行军训,正在接受成长发下的挑战书。
时间一分一秒地消逝,当教官严肃地喊道:“时间到”时,我竟还恍惚如在梦中,一个机灵回过神来,双腿却似灌了铅一般沉重,半天还迈不出脚步。同学拽了我一下,我竟吃痛地瘫坐在地上,差点哭出来。
环顾周围,几乎没有一个同学嘴里不喊叫着“累!”但是脸上却都挂着幸福的微笑,鼻翼上的汗水闪耀着光芒,我们为自己感到自豪,为自己感到骄傲。因为自己接受了磨砺,通过了考验,学会了成长!
成长路上,我们一路走来,逐渐褪去无知,学会自立,走向成熟。在路上,我们哭过,我们笑过。眼泪洗去的是幼稚,汗水见证的是成长。
我们正在路上奋然前行。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28
在平凡的道路上,我找到了人生中梦想的曙光。
道路旁处处充满冲破泥土迎难而上选择发芽的小草。我,四岁读诗,六岁读文,认为文章是心灵最美的窗,文章可以治好人心灵的创伤,也可以书写自己的人生。与纸对话,平凡而又平静,用含蓄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感受,也可以用放荡的语言说出自己的评价与心声,没有人去约束你。而写作在我幼小的心灵埋下了种子,有一天也会破土而出,让我立志当一名作家。
在泥泞的道路上,我正抒写永恒的梦想。
道路旁的小草,在春天春雨的洗礼下,正茁壮成长,我拿上熟悉而又陌生的笔,在洁白的稿纸上肆意挥洒。第一次的投稿,让我既兴奋又忐忑不安,可现实将我打回原形,一次退稿,两次退稿,三次退稿……我一次又一次修改,一次又一次接受打击。
不经历风雨,又怎会见彩虹?即使是一株再不平凡的小草,也一样书写华丽的人生,变得坚强,永不退缩。我一再反复推敲文中的不足,尽量使文章朴素而不失华丽,一天复一天。
在未来成长的道路上,我将不断努力。道路旁的小草,在阳光沐浴的照耀下长得郁郁葱葱,偶尔有风吹过,它们随风摆动,但扎在地下的根从未动过,它在路上过着自己平凡而又不失华丽的一生。我年复一年做着一样的事,执着、坚强,终于等到邮箱不再是还要修改的文章,而变成一个信封里放着猿缘元的稿费。那时我的心一再颤抖,为了一生的梦想,我哭过,也笑过,但没有任何事比那天更为珍贵。而那株小草,是大千世界中最为普通的一株,但也在努力成长变成执着的自己。
我的梦想之路永远也不会停,也像那路上的草儿做最真实,有目标的自己,而我永远在路上……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29
几阵冷风吹来,打得我的脸蛋有些生疼。我陪着爸爸妈妈去被人家拜年,一路上倒也感觉十分自在。
今年似乎又与往常相同,在特定的时间去了特定的地方。但我却不同了,并不是以前那个时候的我了。今年也是我上高中的第一个寒假,又和父母聚在了一起,感觉生活是多么的幸福。
一眼望去,路上还堆着几堆雪,前几天下的雪到现在还没有化呢。路上的行人不是很多,不过有的话也像我们一样拎着礼品去走亲戚呢。这寒冷的风啊,多像个调皮的小孩,把平日里的那么多人都吹到了家里。
因为离别人家不远,所以我们便用走的。因为很久没去那里看看啦,所以走去也是很愉悦的。很多的地方与以前不一样了,但要说明哪里不一样的话我却也说不出。不管了,再说下去,我就跟不上我父母的脚步了。
“喂,等等我啊!”
我快步向前走去,去追我的父母。只因手里拎的水果太重了,晃来晃去,累死了。好不容易追上了,只听到母亲不晃的对我说:“小鬼,待会到那儿别忘了喊人啊。”我一笑,“我又不是小孩子,我都已经长大了。”妈妈笑了一笑。
其实不管到哪儿都一样,像在这样的日子里都可以听到炮仗声。我突然发现,路边有几个小孩在玩炮仗呢。想起以前我也像他们一样爱玩得很啊,可惜现在我可不好意思玩这个了,也提不起劲呢!
我和父亲走过了桥,竟然前面是泥巴路。没办法只能向前了。“啊”!刚刚一不小心,我差点摔了一跤。我妈妈便过来搀我,不过我起来了,她还不肯放,所走过了泥巴路再放。我都这么大了,多不还意思。可我抵不过我妈妈的一股热火,所以屈服了。
前面看见那地方了,马上要到了,终于到了啊!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30
我走在形形色色的路上,感受着不同的风景。
清晨羞涩的阳光轻轻撩开云雾,将清新的空气撒向冬天的大地。落尽了叶子的大树下,几棵暗绿色的草已披上了白霜——我正在清晨上学的路上。走着走着,我看到路边的灌木丛正在沙沙作响,接着两只如小孩子手掌般大小的麻雀从里面蹦跳出来。这两个小生灵缩紧了翅膀,在路边一蹦一跳地觅食,在薄薄的白霜上留下一对对小巧玲珑的脚印,为冬天增添一抹生机。在路上,我发现了自然生灵的美好。
中午的阳光在玻璃上跳跃着,在操场的跑道上、在教室的窗户上留下洋洋洒洒的暖意。操场上小学生的嬉戏声回响在体育课的路上——我们正在语文学习的路上。他们的欢笑声一再响起,传入教室。那时是多么愉快的童年时光啊!语文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在被别人羡慕着,我们也在羡慕着别人。每个时期的人都在不同的路上,一味羡慕别人脚下的路不如珍惜脚下的路。在路上,我明白了要珍惜现在。
傍晚的余晖染红了天际后,夜晚黑色的幕布也渐渐地笼罩了大地,楼房上点亮了星星点点的灯光,小小房间里洋溢着欢乐的笑声——我们正在求知的路上。年幼的弟弟在无意中第一次发现了静电,在静电产生的一瞬间,那道细小、一闪而过的电光和电流生成的“嘶啦”声吸引了他。收获知识的路上,我发现他略略夹带些恐惧而颤抖的笑声中充斥着天真好奇的兴奋快活。在路上,我收获了天真与好奇。
我走在形形色色的路上,身后是迥然不同的风景,眼前也是迥然不同的风景。但不论未来的路通向何处,带上在路上的美好、启示和收获,我的心中都充满了喜悦。
在路上励志作文600字 篇31
路,有很多条,有很多种。有的充满艰险有的却一路顺风,每条路的最终结局也不同。在慢慢的成长之路上,所有人都会经历磨难,也必须要勇敢的坚持下去。
只记得那一年的秋天,我被同学选中参加演讲比赛,天性胆小懦弱的我在老师的劝说下,才有勇气站上全班的舞台。而何况是在全年级的注目礼之下呢?光是想想就浑身颤斗,无奈,只能接受这份大事件。
首先是复赛,各个班的选手齐聚一堂,小剧场里的灯光暗淡极了,仿佛和我紧张的心情一般低落。这份稿子是我连夜删改的,已经将我的文学底蕴发挥极致。上台前我双手紧攥稿子,双眼紧盯稿子在紧张焦急的等待中也不忘默读稿子。时间如白驹过隙飞快地从指尖流过,手心的汗已将整个拳头泡皱。台上的同学讲的越是眉飞色舞,我越是垂头丧气与台上格格不入。
“27号!上台请进行你的演讲。”我攥紧,手中的号码牌——28号。不远了,忽地我仿佛下定了决心。——这不是我第一次站上舞台,我更应该平静下心来。时间很快流逝,马上轮到我了。
“28号!上台。”我迈着坚定果断的步子走上了讲台,向前鞠躬道:“大家好,我是杭州天地实验小学608班的……”在音乐声中,我结束了我的演讲。我没有磕碰。在音乐声中,我结束了我的银奖我没有磕畔,十分流利的背稿演讲激烈澎湃。所有人都为之动容获得了大波掌声。
在往后的决赛里,我成功获得了奖,当拿到奖杯的那一刻,我明白了,成长是一场艰苦的斗争。是一条坎坷的路只有经历磨难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在这条人生之路上又向前迈了一步。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
这本书是我搜法律相关找到的,我先入为主的当做悬疑小说来看,但是看着看着,关于教育、成长、人性、偏见、勇气等等立意一一浮现,故事的精彩程度超出我的预期。
看完之后再去看开篇题记——“我想,律师也曾是孩子。”再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我好像理解了作者用孩子视角叙事的用意,大概是让读者跟随孩子的视角回到我们最初看待事情的模样。
“这个案件根本就不该当庭审理。这个案子就像黑和白一样简单分明。”本来在孩子眼里都是非明了的事情,到了大人的世界却因为偏见让事情变得复杂。你可以讲逻辑,但是人性哪有逻辑可言?
谁是知更鸟呢?是那些不被公平对待却依然相信善良的人吧,是阿迪克斯,是怪人拉德利……每个人都有盲点,不要轻易地用偏见“杀死”他们。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
这本书乍一看以为是个青少年读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给我们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笔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笔下,“我”斯科特是一个可爱、聪明、淘气的小姑娘,有许多提不完的问题;“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为男子汉,虽然在本书结尾时,他还不到13岁;“我”的好朋友迪儿是个小机灵鬼;还有“我”的爸爸是个善良、正义、睿智的人;还有“我”的邻居”怪人“拉德利,这个人从来不露面,但是心地却很善良;此外还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来老的尽打瞌睡,其实清醒无比的老法官泰勒;满口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爱的莫迪小姐;无耻、无知的鲍伯·尤厄尔一家。
小说触及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恐怕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此外,小说还涉及了妇女的人权问题,好像在20世纪3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妇女没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如今妇女权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书中还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们“家族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鬼(这件事说白了就是镇上的人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看不起无赖白人,无赖白人看不起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个人评分5分。
另外,《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也很好看,1962年拍的。主演格里高利。派克(他还主演过《罗马假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影片,并因此获得奥斯卡影帝。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
我很早就看过了这本书,也正因为很早,所以并没有看明白,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关于黑人斗争的书,背景是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白人鄙视黑人,乍一看与《汤姆叔叔的小屋》有几分神似,但我最近看了一遍电影以后,我才明白了书中的很多细节,以及这个故事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
故事发生的很顺理成章,把白人的过错或者说子虚乌有的罪名,冠在黑人名下,这是那个年代最常见的事了,但是律师阿迪克斯却为此愤愤不平,这个举动在当时绝对是让白人瞠目结舌的创举,为此他的孩子受到迫害,“犯人”汤姆也在狱中枪毙,我不知道这是多么扭曲的世界,我根本不能相信它的存在,一个真善的人受到了社会的报复,我不禁质疑写作的目的,但细细一品,那些黑人心中,阿迪克斯又如马丁路德金一样带给了他们光明,可阿迪克斯是白人,也许他的结局并不好。
但是那些平等,自由,善良的种子在下一代的心中悄悄绽放,正是如此,书最想告诉人们的应该是要有颗善良的心,敢有扭曲的世界较劲的勇气吧。
“你可以选择朋友,但不能选择家人。不管你是否承认,家人始终是家人。拒绝承认这点,会让你看起来很傻。”长大之后,我们都变得很多羁绊和无法与父母直面表达自己的感情,多了些误会也多了些不解,但父母也曾是个孩子,可当他们也是第一次做父母,有些爱隐忍,有些爱好胜,而这些都需要相互理解。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4
本书的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又名反舌鸟,它是本文的一个象征。知更鸟在字面上与情节没什么联系,但在小说中具有强大的象征意义。它代表了天真无辜者。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是一个罪恶毁灭天真无辜者的故事。我想,在小说中,知更鸟象征着很多人物吧。杰姆、汤姆鲁滨逊、迪尔、布拉德利等都是一只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小说的主题是多重的。其一,人性的善恶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善良与罪恶并存,因而应当欣赏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态度从他人的视角看待生活来理解罪恶。对待罪恶,我们不能以暴制暴,而是应学会理解、学会包容。同情与理解是化解罪恶与仇恨最好的良药。其二,种族歧视与社会等级的虚伪。法律明明是维护人权的最好工具,但是它却没能拯救了无辜者,而且还成为制裁无辜者的罪恶工具。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被统治者的悲哀。其三,儿童在知识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教育他们具有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人活着,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是可能的。这就是我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感想。我深深地被阿迪克斯的为人、特兄妹的天真善良、布拉德利的无辜所震撼了,所感动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5
这本书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现在还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谁。但是某天我偶然开始读了几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个八岁小女孩天真可爱的声音吸引了。
我在考虑着是否可以称这个小说为倒叙,因为文章是从介绍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了救她而伤了手臂而开始的,而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个故事大概持续了三年,这期间主要发生了两件事儿,一是不懂事的孩子们想方设法诱使怪邻居亚瑟先生出来,结果在不知不觉之中和他变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儿是黑人约翰的审批。本来无罪的约翰,被白人流氓诬陷强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辩护下仍被判为有罪。
两件事儿都对小女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得她慢慢地学会分析事情,学会克制,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题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鸟,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说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个贤惠的黑人,就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能用气1枪秒钟一只知更鸟,因为它们除了给人们唱歌外,什么坏事都不做。类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欺负黑人,因为那是最不可原谅的。两句话放在一起,我们似乎就明白了,无辜可怜缺乏知识,但是却只是踏踏实实做事的黑人就是这里的知更鸟。杀死他们是最大的罪恶,因为他们无知。
这里通过一个小女孩的成长经历为我们描绘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视的悲惨境况,但是我们也能从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经意识到了黑人与白人的平等,并且开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们心中,黑人与白人是一样的,已经是合理的事儿,不需要任何人的审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说,如果陪审团是由你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组成的话,约翰就不会死了。孩子终会长大的,长大后他们将坐在陪审团的位子,决定黑人的命运,以及这个国家的命运。
庆幸我们已经看到了他们选择的结果,那就是在美利坚合众国,无论你是什么肤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除了这些深刻的历史人权问题,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学到的为人处事的道路也值得我们细细体味。
所以这基本上可以说是本适合小孩的读物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6
01、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真实了。
终于读完了一部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难记了。开头我就读了好几遍,直到我在纸上写下了人物关系图,终于记住了他们的名字。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02、起始。
最开始是因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当我顺着话找到这本书时,看见名字以为讲的是悬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克姆镇;一个基本隔绝于世,还有着种族歧视的小镇。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写出了她从小律师父亲阿蒂克斯·芬奇对他的教育,以及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
03、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终于了解他以后。
我总是无法归纳好自己的感受,可能还是因为看的书太少,最后只能总结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无法描述出来的细枝末节的感悟。
整本书最精彩的还是当她父亲为黑人辩护时,虽然被整个小镇的人耻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为知道他不会因为流言蜚语而左右自己的观念,他的正直就是别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当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结局,最终居然是悲剧的结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诉辩护成功的时候,这位黑人在转换监狱的时候试图越狱,被白人警察们开枪打死了!
我随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个年代,想必也觉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了吧,与其等待所谓一个白人律师来救他,不如拼死一搏。这就是发生在美国,在美国就绕不开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冲突。奴隶制曾经在美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间。镇上的人称呼黑人为“黑鬼”,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黑鬼们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们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坏人,白人都是好人。
04、我的噩梦随着天光大亮一去不复返,一切都会好起来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并不是这位正直的律师,而是邻居莫尔小姐,真的是内心很强大的人,认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聪慧,过着精致的生活;每天都会精心打理着自己的杜鹃花,会为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们准备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无敌并慷慨的送给镇上的人们;偶尔又岁月静好的在走廊上晒着太阳。
而当自己的房子烧毁时,没有过多的懊恼难过,反过来安慰斯库特她终于可以盖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帮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个孩子的相处以及对最后阿蒂克斯的评价都让我越来越喜欢她。
这种心态以及处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为之追求,并努力成为的,做到每一天起来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恋的感情。
每天都觉得能让自己健康快乐的成长到现在已经是上天给与的最大的欧气。当然锦鲤也是每天都要的转的,说不定还有溢出来的欧气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7
从斯库特记事起,就没见过邻居阿瑟·拉德利,因为他从不出门。大人们说他年少的时候和镇上的其他少年一起混迹街头,后来以扰乱治安被起诉至未成年人法庭,法官决定把这些孩子送到州里的工读学校去,但是拉德利先生却执意要带他回家,好好看管。自此,阿瑟再没出过门。镇上关于阿瑟不出门还有一个版本,阿瑟在客厅剪报纸,他父亲经过的时候,他突然把剪刀刺进他父亲的大腿,他父亲不想他被送进监狱或者精神疗养院,才决定把他关在家里。
不管是何原因,6岁的斯库特和10岁的杰姆从未见过他,他只存在于传说里。他是晦暗房子里住着的幽灵,在夜里月亮落下去的时候偷看别人的窗户;如果院子里的杜鹃花在寒流中冻僵了,是他向上面吹了气。任何镇上的小罪行都是他的功劳。黑人不会在夜里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他们家的胡桃落在地上也没人敢碰,说是吃了会死人。斯库特和杰姆如果必须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的时候,也是飞跑过去的。
害怕阻挡不了孩子的好奇心,他们想一睹怪人的真容。所以他们去拍怪人家的门,试图给怪人送信,半夜去扒怪人家的窗户,企图引诱怪人出来。这些招数都用了,还是没有见到怪人。但是却有几件怪事发生,他们在拉德利家的树洞里发现一些小礼物;他们扒窗户逃跑时杰姆遗落的裤子也被叠好放在篱笆旁;人们匆忙救火的寒夜,快冻僵的斯库特肩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条毛毯。对于斯库特和杰姆来说,虽然能感受到怪人的善意,但是他们仍然疑惑怪人的意图。
万圣节晚会结束的时候,斯库特和杰姆在一片漆黑里回家,遇到无赖尤厄尔袭击他们。有人救下了他们,并把断了一条手臂晕过去的杰姆抱回家。那是一个瘦弱苍白的普通人,灯光和别人的注视都让他局促不安,斯库特终于见到他,他就是怪人。传说中的恶魔却做了天使应该做的事情。
阿瑟·拉德利之所以奇怪,被人们喊做幽灵,并不是他做了什么坏事,只是他所习惯的不出门,不与人交往的生活方式和镇上的其他人不一样而已。我们总是不容易理解和我们不太一样的人。阿蒂克斯说除非你钻到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不会了解这个人。我们没看过他看的风景,没经历过他内心的挣扎,怎么理解他选择的路?可即使不理解,还是能够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才是最大的教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对所有父亲来说极好的一本书。他批判了美国社会的不公和种族矛盾,告诉人们做人的原则要遵从良知。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近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平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9
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有一次,他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
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黑人那一类善良、无辜的人,他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是他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让他的两个孩子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见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
小说中对民主也有一个很精辟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权利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了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0
美国的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这句话就是出自于本书。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
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的最后,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献出一些爱心,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多不公平的事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1
阿迪克斯作为父亲,对子女的言传身教无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温暖,不跟随众人的想法和行为去行事,只做让自己内心无愧,敢于直视儿女眼睛的事情;心怀悲悯之心,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因他人的种族,贵贱和表面上的行为去随意批判。作为一名律师,他时刻保持着自己作为律师的本心,坚守着自己的职业操守,有着自己独立且清醒的判断。他是这本小说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杰姆,库斯特和迪尔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游戏和每次都离不开的对于拉德利家怪人的兴趣,从开始的听信谣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开始,从对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讨厌和冒险到后面怪人在树洞里给他们礼物,帮杰姆缝好裤子放在铁丝网下,在火场外面给库斯特盖了毯子和最后他救了杰姆,库斯特最后明白了阿瑟先生是个很温柔的人。没人能够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他走过他走过的路,穿着他穿过的鞋,经历过他所经历过的一切。
种族歧视,边缘化的人群,大家的异样眼光,所有我们现在认为理所应当的东西或者视之为平常的事情都是多少人,多少代人奋力争取而来的。心怀善意,给他人温暖。阿瑟先生就是个温暖的人呐...还有很多阿瑟先生,阿迪克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2
对于这本书的评分,我给出十分的满意度。理由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描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美国南方小型社区对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种族隔离冲突,很多描述贴切和生动,生动得让人身临其境。
正因为是孩子的视角,许多非常讽刺,甚至是可怕的场面,在孩子的视角里并没有那么的残酷,她以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客观评析。当时一个小型社会,对于黑人之间的不平等显现得突出深刻。
对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来说,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一个形象,他正直温和善良,甚至是我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一个榜样。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动人,这是他的对于孩子的一些教导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书中那一场轰动的庭审过程,以及最后有鲍勃想去攻击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间的对话都体现出了人的温暖,文章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童真和温馨。
正如我们倡导的一样,天赋人权,人人平等,没有人能够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级。他人的权利并没有干涉到我们,对于根本就没有惹到我们的人,那么我们的侵犯是有罪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觉得之所以能成为美国的经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观反映黑白种族的打破之艰难,因为它是在一个小型社会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对于种族隔离的情况下,要打破这种隔离,打破这种固有的观念是多么的难,就连为黑人进行辩护,都成为家喻户晓,甚至成为辱没家族名声的一种行政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讽刺的事情。
社会的种种进步都是非常艰难,因为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无论是现在的科技,无论是一种新兴事物,他都必然要冲破之前的一些老旧的一些观念,老旧的思想,老旧的技术才能够得到普及,得到改变,得到应用。今天我们这个世界能够贯彻男女平等,种族平等,都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人们的努力和倡导者的艰辛,以及那些曾经被不平等对待的牺牲者。这本书也在告诉告诉我们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所坚持的是什么?我们为人父母,更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因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会是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看到这个国家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观。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3
阿迪克斯是理想中的父亲,正直,善良,公正是他的品格,而最最让我欣赏的是他同自己孩子的相处,不是权威型父亲,而是朋友式交流。儿子杰姆绅士大方,女儿斯科特自信活泼的“淑女”。熊孩子这么多,每个家长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自己是否是熊父母。我想这本书很适合家长阅读。
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在那样的年代,阿迪克斯可以忽视他人的看法,为黑人汤姆发声,为拉德利争取生而为人的权力。偏见是常有的,只是缺少上帝视角的我们是否能透过偏见,脱掉有色眼镜对待所谓的偏见。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怪人拉德利是知更鸟,黑人汤姆也是知更鸟。已经杀死一只知更鸟了,不可再犯罪了。
拉德利面对流言蜚语这么多年,竟能在斯科特兄妹危险之际挺身而出,真的是太善良了!爱怪人拉德利!
勇敢是什么?是面对暴力时我们能挺身而出,更是当面对不公时,不做冷眼旁观者,坚持心中的善意。是拉德利,也是阿迪克斯!
心灵启迪一样的佳作!读吧,朋友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4
每次看完一本书之后,想写写读后感,但又觉得书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东西有很多,不知从何开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前几周开始看的,一开始以为是悬疑侦探类书籍,后来却发现它与种族歧视、法律等方面都有关系。
故事以兄妹两和迪儿对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开始。拉德利不出门,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来,他是抛弃世界的人,但是兄妹俩和迪儿屡次的试探又让他与世界有了一定的联系,后来甚至还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独的人并不孤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与拉德利情况相反的是马耶拉,她没有朋友,受尽父亲欺辱,书中写道,“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还要孤独,而他已经关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独的不是抛弃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抛弃的人。他们感受不到爱与温暖,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汤姆给她的帮助时的温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发现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没感受过多少温情的人,大概会很容易成为无心之人。我很欣赏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家长,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他让孩子们阅读,让他们从自己的视角去理解这个世界,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把道理讲给他们。他是一位优秀的教育家。同时,他也是一名优秀的律师。他为黑人发声,在种族歧视的大山上开出了一个口子,但终究抵不过时代的悲哀。陪审员还是不分青红皂白,肤色决定了审判的结果,"马耶拉在她开口的那一刻已经赢了",而汤姆最终没能够等来上诉的结果,死在逃狱的枪声下。但是,我们仍“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阿蒂克斯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
但我觉得最可惜的是,在琼说出“这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我没能理解这其中的深意。这也让我有了再次阅读的理由吧。相信我,这是一本值得再次阅读的好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5
听过很多很多人推荐这本书,可我总因为它这个奇怪的名字而拒绝。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的是两个孩子在一个小镇上的成长故事,里面有他们的朋友,她们的亲人,和她们都冒险之旅。
这本书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岁小女孩的角度写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亲“阿迪克斯”。
父亲是一位律师,平时喜欢看报看书,会用最简单的话语告诉孩子们这个世界上最本质的道理。比如说:
“你永远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来走去”
“每一个人的话都值得被尊重。”等等等等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言语之中渗透出教养这个词的含义。教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而是内心的善良坚强。这本书通过一点点的小事,通过一点点父亲的教诲,告诉了读者许许多多应该留意的善良的举动。
故事的结尾,这本书又教给我们,人不仅要善良,也应该保护好自己,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鸟,还有邪恶的冠蓝鸽。
以上。受益匪浅。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6
《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以为是一本悬疑侦探类的小说呢,随着进度的深入,才发现原来是一本反映人性美丑和成长教育的小说,小说以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为背景,通过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记录了美国南部小镇的点滴生活,在那里,那句亘古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正在上演——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在这个小小的城镇上,人就被分成了四类:一类是阿迪克斯一样谦逊正直的人,一类是尤厄尔一样的品质败坏的人,一类是黑汤姆一样的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黑人,还有一类就是占据大多数的叽叽喳喳喋喋不休的普通人,每一类人都有自己的显著特色,他们共同构建成了这个精彩纷呈的小世界。
本书通过几个小孩子的视角来向人们介绍了黑人小伙汤姆热心帮助白人姑娘却被诬陷最后死于监狱乱枪之下的案件,深刻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种族歧视问题对孩子心灵的影响,幸亏孩子有个正直善良博学的律师父亲,通过朋友式的教育引导,为他们建立了正确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
知更鸟是一种漂亮优雅的益鸟,它对人类有益无害,当我看到黑汤姆死于乱枪之下后才猛然醒悟,我们可怜的黑汤姆不就是一只知更鸟吗,他是那样的谦逊有礼,那样的乐善好施,甚至是一名虔诚的基督信徒,可是很遗憾,就因为他是黑人,在这个可恶的世界中,他就得受到歧视和最不公平的待遇,最终死于非命。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真实样子,纷繁复杂,让人充满疑虑,正因为此,我们每个人才更应该积极向上、正直善良、谦逊有礼,为这个乌漆嘛黑的世界涂上一抹靓丽的色彩。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7
“父亲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它们只唱歌给人听,什么坏事也不做。”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阿迪克斯说的没错。有一回他告诉我,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我来说,站在拉德利家的前廊上就足够了。”
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事情,透过孩子的眼睛看透世态炎凉。
阿迪克斯,一位品格高尚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他的教育方式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与孩子的平等对话,言传身教地教会斯库特和杰姆什么是尊重,什么是真正的爱。坚持自己的价值观,为了心中的正义与社会的旧观念抗衡,如他所说,哪怕是一小步,也算是在进步。
怪人拉德利,传闻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没有一个小孩敢靠近他的院子,可是怪人拉德利会为邻居的孩子准备小礼物,在斯库特和杰姆遭遇危险时挺身而出,善良的拉德利是无辜的受害者,被小镇居民口头伤害。
黑人汤姆,一位热心且绅士的黑人,却被一位白人女子告白不成反遭诬陷,最终在牢里被枪杀,他是无辜的知更鸟,在法庭旁观席上只有孩子们会为他遭受到的不公哭泣。
老尤厄尔,诬告汤姆,报复替汤姆辩护的律师,最终误伤自己。如何看待老尤厄尔的一生,阿迪克斯这样解释:“首先他们都是人,有他们生活的环境和盲点,你无法改变他们,但必须承认他们的存在,理解他们的行径”。我们理解恶人不是为了宽恕,而是学会悲悯,放下仇视。
还有很多个活灵活现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物,他们的家庭观念,观点,价值观在不断碰撞、交织、较量,组成了社会。
在这个小镇上有偏见,有傲慢,有伤害,也有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为这学期我们学习的是外国文学史,这本书的书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读书目里,在图书馆偶然发现它时,我阅读的兴趣极强。当时刚看完这本书,我对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节,以至于完全未意识到书中种族歧视的抨击。
在网上找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句话:“愿你克服偏见,愿你一往无前。”顿时让我豁然开窍,是的,不论是小女主人公对怪人亚瑟的偏见,还是镇上的人们对黑人的偏见,都是深刻而毫无原由的,看清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镇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性格温良的他,虽一身才华,在孩子面前却只做一位普通的父亲,谦逊,温和。他独自一人把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抚养长大,言传身教。在孩子们任性地打扰不愿出门的亚瑟时,阿蒂克斯第一次严厉的指责他们不要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在孩子们因他为黑人辩论,被周围的人嘲笑欺负时,他说:不要去理他们,不要去揍他们,挺起你们的头颅,远离他们。
阿蒂克斯说:“我希望,我祷告,能让我带着杰姆和斯库特顺利渡过难关,最重要的是,能别让他们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这种现象我永远无法假装理解。”
不论镇上的人们再怎么反对阿蒂克斯,他也从未害怕,为了保护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枪指着头,也未曾退缩。最令这个勇敢的父亲害怕的是,孩子们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别人的肤色而不是心灵。在梅科姆,即使是懒惰虚伪的白人,也比勤劳质朴的黑人高贵,这是阿蒂克斯无法理解的。
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亲,阿蒂克斯的形象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绅士,而单纯的用绅士来形容,总觉得不够。
最贴切的属余秋雨先生说的那句:“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人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这么一位成熟的父亲,《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定义应该更像一本家教书,因为,阿蒂克斯就是父亲最好的样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9
我是无意中因为《罗马假日》这部电影认识了好莱坞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为他,发现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电影。当时由于剧荒,才点开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电影。看完之后,我立马被这部电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满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儿童的纯真视角讲述了一个复杂真挚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题思想和令人身临其境的场面。因此,我在阅读这部小说时,边读文字边对照电影场景,真是别有风味,其乐无穷。
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胡军饰演的项羽跪在秦二世的仪仗队旁暗暗发誓:大丈夫当如此。这跟我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样的,不过,我暗暗发的誓是:做父母当如此!
小说比电影更详细,因此我就通过小说中的细节来说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样的睿智。他的两个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小说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在那时孩子对父母直呼其名绝对是离经叛道的行为。在小镇居民眼中这位律师父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比这离经叛道的行为还有很多——允许女儿满大街疯跑、允许女儿不穿裙子、允许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种礼仪、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耐心解答孩子的疑问、能用威胁解决的从不动手打孩子……最让人感动的是阿迪克斯总是把“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够直视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样的话放在嘴边,时刻用父亲的身份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过自己的正义行为来赢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远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为无辜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静地擦掉了罪魁祸首白人鲍勃·尤厄尔吐在脸上的报复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对方的鞋考虑问题”——虽然鲍勃·尤厄尔罪无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辩护确实当众揭发了其罪行,导致其少的可怜的一点儿名誉也一扫而光,站在对方的角度看,确实值得愤怒报复。
读小说时你会发现作者是以一个八九岁的儿童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的。20世纪初的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态度坚不可摧,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师为无辜的黑人辩护,这个故事中的婉转隐幽并不是一个八九岁儿童所能理解的。这个复杂的故事却被作者恰到好处的用一个纯真的儿童视角展现出来了,其中的精彩绝伦只有你自己亲自阅读才能发现。
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营造出一个身临其境的氛围感,也让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中对小镇环境的细致勾勒和对人物外貌的传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读者带回到20世纪初的梅科姆镇。而小说的主题思想——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让人沉思的力量。
小说的结构也独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应”来形容——小说以“刺探怪人拉德利”开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结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话结尾: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0
《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我的书架上待了很久了,但一直没有来得及开始读,翻开的契机在于看了《令人心动的offer》这部综艺,李浩源的妈妈用这本书作为例子告诫他,身为律师应平衡好情和法的关系。美剧《良医》主人公肖恩也在剧中朗读过这本书的结局,进一步促使我读完它。
说实话,跟想象中有不同(刚开始以为是哲学性质的),不过令人惊喜的是,故事性的情节以及孩子视角的叙述没有让这本书枯涩难懂,利用碎片化时间读完,总计也就十多个小时(看书比较慢)。书中有很多经典语录,折射出来的道理也显而易懂,不评价文笔和行文结构,只谈谈学会的那些受用的道理。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感触很深,因为我很喜欢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看到别人一些“不对”的行为时,就会从内心深处不认可,从而想尽办法提醒或者直接明了地指出来。而未可知的是,那是他生活这么多年所形成的,甚至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他并不一定觉得有什么不对;另一方面,我没有经历过同样的人生,没有任意评价的资格。所以大多数时候,遇到不一样的观点,不必强求,只需坚守对的自己(当整个世界说你是错的时候,你仍需有自己的标准)。
内而自省,外而不断学习吸收新的知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1
这本书中讲了几组家庭,每组家庭的教育方法不同,这本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家庭,主人叫阿迪克斯,他是名律师,他教育孩子有自己的心得。他不会像别的家庭一样只会一味的怪罪自己的孩子,而是耐心给他的孩子讲一个故事,让他们自己知道他们的错误。但在离阿迪克斯几条街的地方住着一户名叫拉德利的人家却是个怪人,因为他的儿子从来不出家门,与世隔绝,没有人愿意接近他们家,害怕怪人会把他们“吃掉”。
在这两个家庭中,我更赞成阿迪克斯的教育方法,这样可以让孩子了解到他们所犯的错误,自己明白并改正错误。同时也能让孩子找到更多的朋友,可以更加开心地在社会中生活,让他们变得更加成熟。
但是拉德利教育孩子的方法也有优点:把孩子关在家里可以让他们远离危险,更加安全地生活。但是这样却让他们越来越远离社会,从而使他们对这个世界感到陌生。
所以,我们要对孩子有一定的保护,但不能像拉德利一样把孩子关在家里,什么都不让孩子接触,要像阿迪克斯一样,让孩子们自己去思考事情的好坏以及后果。同时要对孩子有一定的鼓励,使他们变成一个愿意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在孩子们犯错误的时候,我们要耐心地去教育孩子,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2
在是美国有这样一种罪过就是,“如果你杀死了一只知更鸟就意味着触碰了法律 而本书也是围绕知更鸟发展的。
本书有很明显的种族岐视,但阿克蒂斯却愿意,在被所有人唾弃一生的时候去帮助一位因为被污蔑的黑人打官。阿克事斯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杰姆另一个是斯库特,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斯库特的学校同学都叫黑人为黑鬼他们明知道这是一种贱称却还这么叫,当阿蒂克斯得知了的女儿叫黑人为“黑鬼”时。他以真但却温来地让斯库特要再这么叫了。是啊,不管是什么种族的人都有自尊心,你叫别人贱称又何常不是把自己那唯一一丝的良心抹灭了呢?
我觉得本书不仅能突出种族歧视更有教育思想。比如,尤厄尔家族的人天生好强不接受任何人的半点施舍,他们没有钱只能用一些坚果或木头抵钱。还有迪儿。每到暑假就会来。一来就是两个月,他父母视他为空气不闻不同赶连迪儿在不在家都不知道。迪儿从小缺乏父母的爱也只有阿莽克,杰姆和斯库特关心的他。
当我看完这本书让我深刻感觉到了那时残忍而又沉重不堪、受人践踏的时代还有那悲惨的家庭和那可怕的家庭教育。如果让我出生在那个年代我会选择阿蒂克斯家,因为他不仅是个律师可以教会我如何做人,他已是一位对所有人一视同人、慈祥和蔼的一位好父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3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作品,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成长的故事,叙事的“我”,即斯库特,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而书中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观念
对黑人的敌视与鄙夷已经深深扎入大多数梅科姆镇的居民心中。在本书第九章中,“主角”斯库特就因为父亲替黑人辩护而受到一个名叫塞西尔的男孩的羞辱。
那个黑人名叫汤姆,只因为好心帮助马耶拉小姐,却被马耶拉和其父亲诬告。事实上,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为汤姆是黑人,就被人们刻意地颠倒黑白。牧师曾向杰姆说过这样一段话:“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还从没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时让黑人赢了白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黑人深深的歧视已经在美国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我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这样的情况让我想到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阶层所受到的待遇差别极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样的罪过,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罚比汉人要轻得多。对于个人拥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没有限制,但汉人和南人则绝对不允许。从人口比例上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当今的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有经济歧视,社会地位歧视,学历歧视……我认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可以给我们启发: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4
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尽管书名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但是作者在书中对杀死知更鸟的故事只用了一点笔墨,就是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给孩子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该书之所以成功,绝不是这么简单,而更多的是,知更鸟的象征意义——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他们始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世无争,人畜无害,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获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可就是这样无辜的两个人,一个被四起的谣言无休止的中伤,一个被莫须有的诬告夺走了年轻的生命。
当阿蒂克斯杀死一只鸟的时候都会自责内疚,不知道当那些村民知道中伤拉德利的时候会怎么想,不知道当那些白人陪审团知道汤姆死亡的时候又会怎么想。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他们知道,他们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须有的罪名压死的汤姆是冤枉的,无辜的,可怜的。但是他们依然没有丝毫改变,因为他们已经变得麻木、冷酷、虚伪,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践踏别人的生命,因为他们始终在自欺欺人,用自以为是的幻想为自己缔造一所乌托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活在梦里”。
说来实在讽刺,在世界上被称为最民主的国家——美国,却有着世界上最严重的种族歧视,直到现在,仍然普遍存在,因为枪杀黑人的报道时有发生。这或许不是作者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数生活在美国的黑人愿意看到的,但却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数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种族歧视也不会在美国社会存在这么长时间。
他们也知道拉德利并没有他们口中说的那么邪恶,那么可怕,那么神秘。但是他们坚持用自己肮脏的内心来看待这个纯洁善良的人,用偏见来替代真相,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去尝试,或者说不敢去尝试,尝试了解一下自己的邻居。所幸,阿蒂克斯知道,所幸,孩子最后也知道。而当纯洁善良的孩子知道了真相之后,就有了希望,有了无限的可能,因为孩子就是希望。
这或许就是作者以孩子的视角写作的原因之一,以6岁的斯库特的角度来叙述发生在周围的事情,这种方法混合了儿童与成人的观察所隐藏的复杂情况下的简单动机和复杂传统。孩子是天真纯洁的,她始终相信作为人的善良和温暖,但同时也正是孩子,才能最直观的体会到作为人的黑暗与邪恶。也许作者是希望,从一代代的孩子开始,当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始终保持正直,坚持自我,勇于表达,成长为一个像阿蒂克斯这样的人之后,对社会的种种不公提出质疑和反对,一点一点的改善这个顽固的社会。
唯一一件不会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是人的良心。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说:孩子,这世界上有很多丑恶的事情。我希望我能让这些丑恶都远离你。但那是不可能的。是啊,似乎这个世界的存在,就意味着有丑恶。不光是美国,不光是以前,但是我们无法驱散所有的丑恶,更多我们能做的,是做好自己,保持自身的纯良。有句话说:我们活着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被世界所改变。
当阿蒂克斯义无反顾,竭尽全力的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时候,他是值得尊敬的。作为一名律师,他为了正义,坚持职业操守;作为一位父亲,他为了孩子,努力言传身教;作为一个人类,他为了良心,一直堂堂正正。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如果我默许这种事情发生,坦率地说,我从此以后再也无法坦然面对他的眼睛,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是我的一切。
这就是阿蒂克斯的魅力所在,或许这也是西方教育和我们现在教育最大的不同,言传身教,无愧于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5
这本书是海外著名作家哈珀·李所著,整本书透露了他的苦恼与希望。
首先,文章一开始就透露了本书的重要人物迪尔、斯库特、杰克、阿迪克斯这四个人,前部分主要介绍了迪克斯、斯库特与杰克之间的打打闹闹,十分愉悦,这似乎也描写着作者童年的快乐与对这种快乐的回忆与向往。而后面却写了阿迪克斯为了帮黑人打赢官司,被全村人侮辱,说成是“同情黑鬼的人”。斯库特每每听到这句话都十分气愤,想“教训”一下说这些话的那些人,但因为阿迪克斯嘱咐过,不要因为此事而伤人,斯库特才肯罢休。这个故事描写了“黑鬼”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写出了当时的社会分级制与歧视有色人种的观点。同情社会底层的人也会挨骂,被列为可恶的人。然后就是莫迪小姐家着火的这件事,莫笛小姐不仅不伤心,反而非常高兴,为他的杜鹃花儿高兴。这说明人的一生会有许多坎坷与挫折,要以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
第四件事便是最后一件事,杰克与斯库特参加完演出之后,追着一个小伙伴玩,追着追着,那个小伙伴突然不见了,反而传来一阵脚步声,两人心中一震,大喊“快跑”但是后面那个人使劲一拽拉倒了斯库特,杰克立马与那个人争斗了起来,突然杰克发出一声惨叫,之后便没有任何声音了,“杰克?”斯科特小心地问道,没有人回答,这时他突然发现,树底下竟然有四个人,多出来的那个人是怪人拉德利,他们被袭击了!凶手是阿迪克斯的老仇人,杰克的手骨折了,这件事说明了人分好坏,不要招惹恶人,遇到事情不慌张,应该懂得一些急救知识。
我向所有人推荐这本书,这本书丰富多彩,他描写了当时社会的残酷,值得大家观看。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6
在我看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值得所有人阅读的好书,而且越早读到越好。读罢此书,或多或少都会有收获,可能是关于家庭教育,可能是关于如何理解他人、与人相处,可能是关于怎样面对偏见与不公。两年前听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更多的感触在教育。而前几天重读后,印象最深的则是三个孩子的眼泪。同为眼泪,所代表的情绪却不尽相同。
在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的庭审现场,迪儿哭了起来,刚开始只是静静地哭,之后抽泣声越来越大,被斯库特带了出去,遇到了雷蒙德先生。他为什么哭呢?我们可以从他与斯库特、雷蒙德的对话中得到答案。迪儿说,“斯库特,这些我都懂。是他说话的样子让我恶心,恶心透了”“我才不管呢。那样不对,不应该那样对待他们。谁都没有权利那样对人说话——真让我恶心”,雷蒙德说,“他的本性还没有被破坏。等他再长大些,就不会觉得恶心,不会再为此哭泣了”“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这样做时甚至想都不想。为了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甚至都不愿停下来想一想其实他们也是人”。
迪儿哭的原因就是因吉尔默先生对汤姆的态度而感到恶心,包括一直叫他“小子”、冷笑等等。在孩子眼里,没有白人和黑人的区别,眼前的人都是人,没有人可以那样对另一个人,给他人带来苦难。如果没有环境的影响或社会的规训,小孩子应该永远不会认为黑人比白人低一等而歧视一部分群体或作为被歧视的群体生活。本性不被破坏就是还葆有童心,有对人的一视同仁以及对道德的朴素感知。
“这回轮到杰姆哭了。”判决宣布前,杰姆踌躇满志地说,“不过也别担心,我们已经赢了”“就凭我们听到的这些,什么样的陪审团会判定有罪呢”。可泰特法官宣读的结果却给了杰姆重重一击,让他的脸上布满了愤怒的泪水。“这不公平。”“阿迪克斯,这不公平。”“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
杰姆哭是因为他觉得这不公平。在孩子眼里,汤姆就是无罪的,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阿迪克斯说,“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只有孩子在哭泣,孩子以眼泪抗议不公,孩子不会像一些大人那样对系统性的歧视熟视无睹,不会因为种族歧视长期存在就习以为常。他们对公平与正义有不掺杂其他因素的直观感受与理性思考。不公平就是不公平。审视自己,面对不公的存在,可曾掉泪、可曾不满、可曾抗争,还是小时候的那颗童心早已被蒙上厚厚的灰尘。
在亚历山德拉姑姑拒绝斯库特与沃尔特一起玩,还骂他是垃圾时,斯库特也开始了愤怒的抽泣。斯库特说,“我不在乎,杰姆,因为她骂沃尔特是垃圾,我才忍不住的,不是因为她说我让阿迪克斯头疼。”在这一段情节中,斯库特哭泣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就是人”,她不接受姑姑对坎宁安家人的诋毁。而杰姆说,“我像你这么大时,也是这么想的。”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再愤怒吗?不再哭泣吗?那我宁愿永远不要长大。
“你好,怪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斯库特面前邻居阿瑟的形象被她突然涌出的眼泪弄模糊了。她凝视着站在房间角落的阿瑟先生,看到他紧张的神情消失后露出的羞怯的微笑,眼泪夺眶而出。斯库特为什么哭?书中并无明确答案。或许是因为终于见到了“怪人”,但他并不是想象中可怕的怪物,而是一个会紧张、会羞怯的人,还救了她和杰姆。也许斯库特还想到了阿瑟先生为杰姆缝的裤子,为她自己披上的毛毯,放在树洞里的礼物……这里的眼泪是孩子真挚情感的流露,是对温暖而善良的邻居的喜欢与感动。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7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视角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所以显然,作者不能在这样的小说中发表任何长篇大论,这是能让我花五个晚上连续把它读完的主要原因。这个小说中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看,换成另外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视角,都会显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经过斯库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让我们初初看起来,还觉得这部小说写得相当温柔可爱哩。比如怪人拉德利,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为什么要用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写这篇文章?也许是因为现实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儿调皮可爱的视角,实在写不下去。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这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发生在美国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家,说实话,书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细节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说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终没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这并不妨碍我看懂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偏见以及偏见造成的巨大伤害。书中的偏见到处都是,最大的偏见,就是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偏见。还有无数的偏见,比如小女孩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对怪人拉德利,就充满了偏见,虽然,这是一种带着可爱色彩的好奇,但是无疑,他们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实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黑人汤姆在无罪的情况下,最终仍被陪审团判为有罪。陪审团有12个人,那么陪审团的人真的是在认为汤姆无罪的情况下,而给出了有罪的判断吗?我觉得不是,至少大多数人应该不是,而是他们从心底认为,汤姆就是有罪。这才叫做偏见。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错的,人们总认为自己是对的。
偏见总会被纠正的,因为肯定不符合真实的状况。但是无论如何被纠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实的正见,这却很难说,特别是对一些相对个人而言比较庞大的事物。就好像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具有对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认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见。
在这个偏见不断被修正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像汤姆一样的悲剧,也会出现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士。
人们也许以为偏见很少见,是错误,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实在生活中偏见是非常常见的。近几年我就接触了至少三种事物,不同的人对它们的看法简直大相径庭。一种是直销,一种是保健品,还有就是中医。如果要排中国民间人们争议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这三样肯定名列前茅。你会发现一件事情再简单,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总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经》里说,天下都说善的,那个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换句话我们也可以说,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会人人都说是好的。
在这三样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见,而真实的这三样东西到底是什么?极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极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为怀着偏见的人,绝不会认为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他们的看法也是从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来的。比如说,身边有人因此亏了钱,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的看法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个人对某样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绝对。特别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涉及到许多人的东西,可以说每个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们对于比个人要庞大得多的东西,最好永远怀着敬畏之心。
所以偏见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为是。
中国古人有句话叫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杰姆,一个小男孩,他说,他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种人。一种是像他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当然这样的分类法非常孩子气,全凭感觉,没有什么逻辑。但是确实说清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某一类人当中的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局限在一个范围之内,因此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见,这种偏见来自于分别之心,我们很清楚,其他人和我们有什么不同。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就是这种分别心造成了非常多的问题,或者可以说,我们在人类社会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问题,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但是为什么会造成这些分别?我们也像杰姆一样糊里糊涂,或许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经》和许多的传统经典,都在反反复复的讲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克服这种分别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其实有很简单的一招,《尚书》上说,“敬胜百邪”。曾国藩一生总结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据说曾公资质颇不怎么样,年轻的时候有一晚挑灯夜读,来了一个小偷,想进他屋里偷东西。曾公翻来覆去读同一篇文章试图背下来,最后小偷都背下来了,他还在读。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讽刺了曾公一顿,愤愤而去。
就是这样的资质,因为一生谨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旷世的功绩,连毛主席都说,吾于近人独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聪明,现在聪明的人更是到处都是,但是有几个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为是、画地自牢,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把自己局限于某一个圈子当中。这本来倒也没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许多人都像小偷一样,毫无自觉,甚至还觉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这也还是没有什么,真正祸害的其实还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肠恶毒,又处在一个比较有权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亲之于儿子),那造成的恶果真叫人难以释怀啊!
高处有险,低处有道。《道德经》通篇都在讲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尽量的放低。对其他人,对万事万物,保持尊敬的心态,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8
本书以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她童年时期的一些事情。小说以教育为主题,通过父亲阿蒂克斯的教导,女孩慢慢理解了正义与勇敢,同时也逐渐看清了社会的现实。
来说“正义”。所谓正义,是指善恶之间的较量,是要求人们遵循人性中最纯洁善良的部分。而所谓偏见,则是人性中的邪恶部分。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固执地为“黑鬼”打官司,为的就是尽其所能的去消灭人们心中的偏见。他代表正义,因为他相信种族不是一个人的道德评判标准,他相信法律应该对所有人公平。尽管最后他失败了,并且他的孩子们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书中阿蒂克斯对人人平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让我怀疑,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许比不过某些天才的灵光一闪,有些人异于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样的水平。当时,有一种方式却可以让人们保持公平,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与人之间平等对待,没有所谓的特殊存在,法律才是真正正义与公平共存的存在。
再来说“勇气”,儒家有句话说“知耻而后勇”。这句话中出现的“勇”,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勇气”的“勇”。所谓勇气,便是伸张正义,维护法纪,勇气更多是以表现的形式体现的。小说中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导她的。但是儒家话语中的“勇”的含义是审视自己,承认不足,这表现的是一种度量。如果说伸张正义是对外的表现,那么审视自己便是对自我的反思。后者是前者一种升华般的表现。因为有时候承认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现自己的优点更加需要勇气。最后阿蒂克斯也能够承认自己,也算是真的将“勇气”的内涵全部诠释了出来。无论是对小女孩还是对作为读者的我们,都是一次十分有价值的教育。
在这本小说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让我对中西方价值观的异同有了对比。相同之处,便是个人修养,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价值观,只是叙述有所不同罢了。不同之处,便在人与社会的层次上。或许读书本身就可能会因为社会性质的差异产生常识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读书不是去和别人比不同的,而是通过读书去学习书中你值得提炼的事物。无论是读书还是教育,都应如此。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9
我们从小看到、听到的故事里,盖世英雄都是身穿铠甲战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行为举止或卓绝才能,一看就是那种不平凡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父亲阿迪克斯出场过半都是平平无奇,就连女儿斯库特都感叹父亲很老、什么也做不了。然而这样一个曾让女儿感到羞愧的父亲,随着故事的进展,却慢慢呈现出了他的不平凡。
首先,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甘于平凡。
一个镇上曾经最棒的棋手、一个县里曾经的神枪手,从来不提及自己的“当年勇”,除非时事需要他站出来,用此才能为大家排忧解难。
他也从来不要求儿女达到某种所谓的优秀,更不主张张扬自己的“英雄事迹”。
“不尚贤”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吧。所以儿子杰姆说,阿迪克斯是个绅士。
其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克制。
阿迪克斯是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人。他为了守护无辜的黑人汤姆,只身犯险;即使拥有卓绝的射击才能,却不拿枪。一张报纸一个灯泡就是他伸张正义的武器。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示于人。
他也把这种品质传递给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儿斯库特在被同学辱骂其父时没有大打出手,而是选择了克制。这也让我想起电影《绿皮书》里,男主要殴打歧视黑人的服务员时,黑人博士对他淡淡地说:“Stop,Tony.Its all right.”Tony和斯库特一样,经过一番内心的争斗,选择了放下拳头。
这一刻宛如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派迎着暴风雨站在船头,老虎却只能被本能驱动躲进船尾的那一刻。这一刻,人和动物的分水岭清晰彰显,这一刻,斯库特和Tony都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迈进了一步。所以,小小的斯库特她确实值得为自己感到自豪。
再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在黑夜中守护光明。
正如阿迪克斯反复提到的,他做事情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无惧直视孩子们的眼睛,哪怕反对的舆论声像不知道有没有尽头的黑夜。
或许现实就是“知我者希,则我者贵”吧,而阿迪克斯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
这也像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里那种在舆论和各种强大阻力的黑暗中坚守自己内心信念的孤独与不易。这是一种来自英雄的悲凉,这种悲凉又成就了这样的英雄。
他在黑暗中守护光明,他定是不平凡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0
前天看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书中对“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解释是:它们只是尽情为人类唱歌,从不破坏我们的花园,从不在谷仓筑巢,从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罪恶的事。在我眼里,书里有两只“知更鸟”:“怪人邻居”阿瑟·拉德利和汤姆。
阿瑟因为小时候犯错而被父亲粗暴囚禁,失去本该属于他的人生。他一直被囚禁,久而久之他成为了镇里的“恐怖故事”,被歪曲成各种恐怖形象。但真正的他只是一个会通过树洞偷偷送孩子礼物,怕孩子受到惩罚而给孩子缝好裤子挂在栅栏上,火灾时悄悄给发抖的孩子披上毯子,在孩子们被尤厄尔追杀时出手相救的小心翼翼的避世之人。
汤姆是一个无辜的人,只是因为他是黑人,“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他根本没有任何诉讼可言。
从马耶拉张嘴喊叫的那一刻开始,汤姆就死定了。”汤姆是被污蔑的,即使人们对此心知肚明,但他依然被陪审团认为有罪。
最令人敬佩的就是主人公们的父亲,阿蒂克斯先生。他是一名律师,他的家族也是在当地世代有声望的家族,他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开明很开明,他尊重自己的孩子,即使在别人都说着“女孩就要做淑女,不能穿裤子”的时候,他不束缚孩子的天性,让斯各特可以自由地跑跑跳跳。他也很勇敢,明知自己不可能成功,但依然坚持为汤姆辩护。他被威胁,被恐吓,就连他的孩子也被其他人嘲笑谩骂,他也没有退缩。庭审中的他逻辑清晰,有理有据。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他败给偏见,但他依然获得了黑人们的尊重与感激。
遗憾的是,从哈珀写下《杀死一只知更鸟》到现在,人们依然没有打败粗暴教育与种族歧视这两个敌人。人们究竟要任由多少“知更鸟”被杀害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1
本书是早已备好的在读书目,但是每次开个头就有了不能继续下去的理由。曾要求儿子监督读完此书,但在我的斥责下监督终无效。
要读此书的原因早已忘记,但读此书的想法一直在。本月取出好多书,纠结先读哪本?结果哪本也没读,最近外出才背上此书,读着读着觉得真不错!记得以前读《借阴寿》刚开始情节特别引人入胜,越往后越无趣,为了圆满才坚持读完,追完有种不值当的感觉,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完之后仍觉得意犹未尽。
全书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娓娓道来,斯库特两岁时母亲去世,家里有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和一个做饭的黑人卡波妮,周边有一些奇奇怪怪的邻居。她和哥哥的活动范围是她家以北第二户杜博斯太太家和以南第三家怪人拉德利家庭院。
哥哥不许妹妹有女孩子的特点,两个孩童经常扮演故事里的角色,后来他们的活动范围内有了迪尔,提议去引出隐居15年的怪人拉德利。他们对坏人拉德利充满了畏惧,传言拉德利在黑夜才会外出,附近所有的坏事都与他有关,他家的胡桃掉落在校园里也不能吃,吃了会死人。他们三个冒险给去摸拉德利的房子,给拉德利写信想用竹竿送上他家的窗户。有一次傍晚去他家院里探险时杰姆裤子被挂住了,偷偷回去取时发现裤子不仅缝好,而且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栅栏处。感觉怪人不怪,很有爱心!传言怪人由于和一些不良少年接触,导致要被送去工读学校时,其父将其领回,从此足不出户。他也关注外面的世界,为这两个孩子在树洞里放糖果小雕像等,发生火灾时悄悄地为站在屋外小女孩披上毛毯,他也像一只不求回报的知更鸟一样存在着。
孩子们的爸爸不打猎,不打扑克,不钓鱼,不抽烟,不喝酒,有时间就读书看报,所以斯库特一上学就能读书,老师不允许她读书,她找各种借口不想到学校去,阿迪克斯都巧妙的予以解决,例如和她建立约定,可以阅读,但不告诉老师。阿迪克斯和蔼可亲,彬彬有礼,了解并理解孩子,遇事首先给孩子发言权,了解原委才做评判,与孩子的叔叔和姑妈形成对比。当孩子问及邻居怪人拉德利家的事的时候,父亲让孩子们管好自己的事,相信拉德利家也会管好自家的事。当父亲为黑人汤姆申辩时,提前告诉孩子们可能遇到别人的嘲讽,一定要记得父亲做的是该做的事,别人不了解也不懂,希望自己的孩子们冷静的面对。可是当杜博斯太太出言嘲讽爸爸时,杰姆还是忍不了砸了她家的花,为此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杜博斯太太念书一个月又一个礼拜,这个爸爸关爱孩子,让孩子随个性发展,但从不溺爱纵容孩子,他的一言一行都是孩子们的榜样,在爸爸的熏陶下十三岁的杰姆就先生就已经成为了一个小绅士。爸爸很平凡,但他是镇里的神枪手,他很普通,但他敢站出来为黑人申辩,他和他的孩子们都是知更鸟。
黑人汤姆同情马耶拉·尤厄尔,经常帮她干活,却遭她和父亲诋毁诬陷而锒铛入狱,在法庭上人人有目共睹汤姆无罪,八九岁孩童都能看得出来他应该无罪释放,可是由于他是“黑鬼”所以还是有罪的,阿迪克斯竭尽全力想要帮助他,他等不急,逃跑时被17枪打死。“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不平等,肤色、天资、出身和环境各不相同。汤姆是一只黑色知更鸟,却被杀死了。
尤厄尔家在法庭上虽然胜诉,但是大家都看到了他家的真面目,于是他开始了各种报复行动,威胁汤姆的妻子,夜闯法官家,最后竟然对阿迪克斯的两个孩子下毒手,关键时刻怪人拉德利救了两个孩子,警长证明尤厄尔自己害人时摔到在自己的刀刃上,为此保住了另一只知更鸟。
本书从孩子的视角出发描写周边的故事,让人感受言传身教的重要性,全书出现知更鸟的次数很少,但是故事里有好多的知更鸟,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2
你是否被别人带着有色眼镜看过,《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书以梅科姆镇为背景,以主人公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关于偏见的故事。
阿蒂克斯是一位善良的白人律师,两个孩子斯库特和杰姆在他的引导下,更快的接受着一切新鲜的事物和信息,也更为深入的对一切事情进行着思考。在玩耍的过程中结识了好朋友迪儿,他们对一切未知事物都充满着好奇。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从未出过门的邻居拉德利的探索。他们把他叫做“怪人拉德利”关于怪人拉德利的传说和故事让他们多次克服恐惧去找怪人的踪迹,然而经过种种波折都没能实现。
然而,因为一桩冤案打破了原本宁静的小镇,起因是一个黑人因侵犯白人女子被起诉,阿迪克斯作为一名律师,将帮助黑人汤姆进行辩护,却引起了全村人的不满,陷入了舆论漩涡,但他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但是村民们那种根深蒂固的歧视黑人的思想影响着每一个。主人公斯库特和杰姆的正常生活被打乱。然而只有他们知道汤姆是出于好心帮助却被一家白人家庭所污蔑告上法庭。为了寻求真相和最终的胜利,他们勇敢的拨开重重迷雾,中间一系列的情节跌宕起伏,之后律师找到了能够证明黑人清白的证据,但是由于种族偏见,黑人依旧败诉,他愤怒的对所有人说,你们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听到自己想听到的,最后黑人万念俱灰逃狱,被乱枪打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永远都不要从别人口中去认识一个人,只有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也许我们都曾带着有色眼镜,将子弹射向他人,也或轻或重受过偏见的枪伤,但摘下有色眼镜,我们才可能看到世界本来的颜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3
我很庆幸遇见了这本书,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它让我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我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这本书的题目是最引人芳心的,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那也是主人公女儿的名字,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
故事的主线是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它发生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没错,那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打官司黑人胜辩白人是不可能的,从未有过。故事的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心生怨恨,对他的孩子下了毒手。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接受这一场没有悬念的官司?在书中,他是这样说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它很好的向我们诠释了勇敢的含义。同学们我们扪心自问,你勇敢吗?就好像你明明知道你考不到前200,但你依然用心学习,明明知道体育考试跑不进3分钟,但你依然每天坚持练习,明明知道的你能力不如你的某个同学,但你依然在努力尝试超越它。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世风日下”的情况,看见老人摔跤谁也不敢扶,怕碰瓷;公交车上小偷偷东西没人敢站出来等种种情况。我们也应该感谢中国,没有种族歧视,但也有很多的地域歧视,说上海人小气,说北京人官僚,说东北人野蛮,说福建人精打细算等等。我想说请不要这样去评论任何一个地区的人,如果不团结,还谈什么振兴中华?这里再借助书中的一句话“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所以,请为正义代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4
现代人更注重生活环境与质量了,但尽管人们努力将自己所在的城市创建得更加文明,也掩盖不了人与人之间偏见的肮脏。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秽与光辉,还有“偏见”的恐怖。它把一个城市的文明摧毁地体无完肤。
这部小说反映了大肃条背景下美民众的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歧视、偏见。这些偏见让黑人汤姆遭受莫须有的罪名,丧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的良心、责任与善良的光芒。他对正义的勇敢维护令无数人为之动容。
——“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知没有更鸟是无辜的,它们犯任何过错就不该往失生命,正如小说中的黑人汤姆,他不但没有犯罪,还好心地帮助别人,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不是被法律击倒,是输给了人性、偏见。那个不公平的社会。汤姆的离世让人心痛,同时也反映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尽管现在是和平年代,但人们心中的偏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诩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洁工......正是这些莫名奇妙的偏见,让人民和谐的一片乌烟瘴气,甚至连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样,缺乏同情心,忽视正义与善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