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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不一致时听谁的话摘录70条

时间:2021-06-21 07:07

一、整体指导思想

在撰写仲裁申请书之前,申请人律师应当对案件进行整体策略分析,对案件走势进行预判,明确客户仲裁目标,确定实现目标的有效方案,并对确定的方案的利弊进行全面分析与研究。方案应当经团队集体充分酝酿讨论并由主办合伙人拍板决定。

在草拟仲裁申请书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被申请人可能采取的抗辩策略,并对此提出应对方案。

仲裁申请书的内容确定后,应当充分与客户进行沟通与再确认,并充分披露可能面临的风险,使得客户对仲裁结果有合理的预期。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应当依据案件的具体变化与客户共同对原定的策略进行调整。

二、草拟前的准备工作

在草拟仲裁申请书之前,应当先行确定案件所依赖的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从仲裁条款措辞文义本身出发,考察如下问题:仲裁条款的法律适用;仲裁条款的签字方;仲裁条款与仲裁机构的示范条款的差异;仲裁条款是否含有仲裁机构、仲裁事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在适用中国法的情形下);被申请人是否会提出管辖权异议,可能提出的理由是什么;申请人如何对管辖权异议进行答辩。

根据仲裁案件涉及的基础法律关系展开仲裁申请书草拟的准备工作。

查询和确认客户及被申请人的基本工商登记信息,保证仲裁申请书中列明的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真实、准确、有效。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要求客户提供最新版本。如果是境外客户,要求提供简明注册登记资料。

对客户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分析,并依据案件的立案需要选定提交给仲裁机构的证据并制作证据清单。先梳理证据清单,再草拟仲裁申请书,在二者之间来回穿梭。证据清单,可以按照案件的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分组。例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签订的证据(如双方签订的合同本身)、合同履行的证据(如装运、运输、检验、接收货物的单据)、违约行为的证据、损失的证据。

可以考虑让客户具体经办人员,详细写明事实经过或者情况说明,律师再仔细研读推敲事实经过,要求经办人员就所写的事实经过,提供书面文件支持。

仲裁申请书内容初步确定后,应当再与拟提交仲裁机构的证据清单和证据进行比对,以保证仲裁申请书所记载的事项都有证据支持,或与证据材料显示内容相一致。

应当向客户逐一核实和确认,仲裁申请书所依据的证据材料,是否能够提供原件,如果证据存在一定瑕疵,看是否有补强证据或者其他证据构成证据链,看是否能作出让仲裁庭听起来觉得合理的解释。

就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应当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等汇总电子资料为一个文件夹,对重要的资料,打印出来,放在卷宗末尾作为参考资料。

应当对仲裁请求进行可执行性的论证和审查,确保所主张的仲裁请求具有可执行性。如果被申请人是境外客户,必要时可以咨询当地法域的合作律师。

三、仲裁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仲裁申请书的名称;

(2)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基本信息;

(3)所依据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

(4)仲裁请求;

(5)案情和争议焦点:

(6)事实和理由;

(7)结尾及签署。

仲裁申请书的名称统一为“仲裁申请书”,当事人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如申请人为多方,应当表述为“第一申请人”、“第二申请人”……,被申请人亦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应与法定名称相符,注意查验合同当事人信息与盖章信息及营业执照或公司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境外客户,要写明外文原文,标点符号、空格及大小写,均要与登记信息一致。仲裁申请书中当事人基本信息是仲裁机构立案部门着重审查、但却极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该部分处理不当,不仅影响立案、甚至可能导致仲裁程序的拖延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受阻。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

第一、据以提起仲裁的合同/协议中申请人的`名称与提起仲裁时申请人名称不一致,即申请人名称进行了变更(有时甚至是数次变更),此时,仲裁申请书中的申请人名称应当以现行有效的且经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为准,但应当另附文件,将申请人名称变更的经过及相应变更证明文件(如公司的董事会决议、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文件)附随仲裁申请书一并提交。这样可以尽可能避免因仲裁申请书不符合要求而被通知补正,进而影响立案的效率。

第二、被申请人的法定地址与据以提起仲裁的合同/协议中被申请人的地址和/或申请人所知的被申请人的有效联络地址不一致,此时,建议将上述地址均列在申请书中,如有必要,可另附文件,将被申请人地址予以详细说明。这样可以提高仲裁机构送达仲裁通知及后续仲裁程序中函件的效率,避免仲裁程序的拖延,尽可能减少甚至消除被申请人以仲裁程序瑕疵为由申请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第三、申请人必须在仲裁申请书中准确填写被申请人有效的法定全称,因为这很可能会影响到裁决书上的被申请人的名称和其他基本信息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则很可能会影响该裁决书在境外的承认和执行事宜。

在行文过程中,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的简称,应当满足仲裁裁决书的撰写习惯。在第一次叙述全称时候,注明(以下简称“XX”),简称一旦确定后,应当在随后的所有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证据清单、对答辩意见的反驳及庭后代理意见等)统一使用,不得改变。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住所地及有效的通讯地址,应当保证当事人能够收到仲裁机构送达的法律文书。

应当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保证仲裁机构能够及时联系到当事人和代理人。申请人代理人的名字及联系方式,应当列在仲裁申请书封面底部,包括手机、固话、直线、传真、电子邮件等。

如果证据材料无法显示被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应当要求客户经办人员提供被申请人的联系方式,经办律师也应当通过合法渠道进行查询。

仲裁请求,应当分项列明,准确、无歧义、明确、具体,在表述时,要用法言法语,与法条或者合同条款的词汇用语一致。

仲裁请求中,经常会涉及货款本金、利息或违约金等项计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计算方式较为简单,可以在仲裁申请书主文写明计算内容,如果计算较为复杂,可以单独列一个计算明细作为附件,主文仅写明主要数字及计算方式。对于计算方式及计算结果,要提交客户经办人员(例如会计人员或者销售人员)进行复核。要写明计算依据,包括合同依据及法律依据。

仲裁请求中,本金和利息要分项表述,这样有助于分摊计算仲裁费。在日后的调解或和解过程中(如有),被申请人往往会要求申请人对利息部分进行让步,因此,申请人需要分清本金和利息的具体数额。

在仲裁请求中,申请人可以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律师的代理费。仲裁请求,不应当遗漏仲裁费用的承担问题。

事实部分,应当围绕仲裁请求成立所必备的条件进行组织事实,分组分块进行,这也有利于锁定双方无争议的事实。例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剩余货款,可以按照以下顺序书写事实部分:合同签订的事实,申请人交货义务及履行事实、被申请人收货的事实、合同价款及结算条款,被申请人的付款义务及总额,被申请人支付货款的情况。

仲裁申请书在陈述每个事实时,原则上应当与证据清单中每份证据确定的证明对象一一对应。在主文叙述过程中,最好用括号将证据进行标注,例如,“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3年7月8日签订钢材买卖合同(见证据一)”。

理由部分,需要阐述仲裁请求成立的合同条款依据及其解释、所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并简要论述上述法律法规如何在本案适用。论点要全面完整,但内容要简约,不一定要铺开。

结尾和签署,应当注明“此致”的具体仲裁机构的官方全称,比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北京仲裁委员会。

仲裁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及签署日期,申请人应当使用全称,申请人为公司的,要加盖公司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是自然人的,最好签字并按捺手印。证据清单可以由仲裁代理人签署。

落款日期,要注意与实际立案日期的差别,原则上要比实际准备去立案的时间早1-2天,但别出现为非工作日的时间。不建议空着手填,因为制作七套材料,得手填写7次,而且每次手填的笔记不完全一致。落款日期不建议为阿拉伯数字,最好为中文,例如“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〇不能写成零。

四、其他注意事项

在排版方面,由封面、仲裁申请书正文内容、附件(如有的话,例如,利息计算表)、证据清单、证据材料。封面要写明机构和仲裁规则(如果不是适用所在的仲裁机构的规则),申请人被申请人全称及案件身份,申请人代理人及详细联系方式。正文的字体要求是小四、宋体,段落要求为1.5倍行距,段前段后间隔6磅。在分页之间,如果出现第二页单独一个字或者第二页第一行明显与上文更为紧密,可以适当调整,以整体美观适合阅读为最高原则。

仲裁申请书及附件和证据材料的份数,应当严格按照仲裁规则的要求进行,通常来说,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话,要提交一式五份仲裁申请书。同时,团队内部还要多制作两份仲裁申请书,经办律师留存一份,办案秘书留存一份(以备不时之需)。所有材料,建议单面打印复印,否则,中间一页出现问题,替换较为麻烦,同时,双面的话,经办人员复印过程容易出现遗漏或者交叉,导致返工。

仲裁申请书,使用word自动插入页码。证据材料,应当盖戳打印页码。先制作一套完整版本,确定无误后,再根据母本制作剩余套数。母本应当扫描电子卷宗,由网管和办案秘书保管。

根据案卷的厚度及后续的情况,选择统一的装订方式。证据较厚时,用彩色分隔符隔开。卷宗较多时候,卷宗也要注明卷宗名称及序号。

模板

仲裁申请书

(法人样式)

申 请 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

2、请求裁决……

3、请求裁决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理由:

写明与纠纷相关事实、法律依据。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盖章)

年 月 日

民事申诉书模板1

申诉人(原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xx,男, xxx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区xx镇永联村后场x号。

被申诉人(原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xx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曹行镇永联村。地址:本市xx路xx号,电话: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金xx,总经理。

申诉请求

请求xx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xxx)沪一中民三(民)终字第606号民事判决书,支持申诉人的原审诉求,支持申诉人的再审请求。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原世居于xx市xx区xx镇永联村后场,身份为农民,赖以生存集体所有的耕地、宅基地在1993年8月6日被征收,征地批文:“闵府土(93)245号”,征地单位系xx县房地产总公司曹行开发部(原征地用途为新建景洪三村二、三、四街坊),因该开发商超过二年未动工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xx市xx区人民政府在xxx年2月20日经【闵府土(97)19号】文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xxx年6月27日xx景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单位,不是判决书中所认定的征地单位,而是皮包公司,该公司是建造举世闻名楼脆脆“莲花河畔景苑” 倒楼的“梅都公司”的兄弟公司)与xx市xx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签订了《xx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沪房地闵字(xxx)出让合同第128号},将该地块以每平方米60元人民币超级低的价格(1865.91万元整、大写:壹仟捌佰陆拾伍万玖仟壹佰元整)出让,xx景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不到半年时间内(xxx年12月1日)就将该地块高于原价约十四倍的价格(25820.2529万元整、大写:贰亿伍仟捌佰贰拾万贰仟伍佰贰拾玖元整)以在建工程方式转让(倒卖)予“xx至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实际开发建设的单位是xx至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该地块的用途是建造高档居住小区“银都名墅”(全部为545幢独栋、双拼别墅),其网上公开售价在每平方米五万以上。

根据《xx市住宅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口安置办法》市人民政府62号令,第六条,按照“谁用地、谁负责安置” 的原则,征地农业人口的安置由征用地单位负责(事实是征地农业人口的安置没有一人是用地单位安置的、都采取委托方式,详见《关于办理征地农业人口安置手续的申请报告》)。xxx年2月20日,xx景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单位、皮包公司)与xx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签订征地劳动力安置协议书,注,依据市人民政府62号令第十五条规定,必须三方签订征地劳动力安置协议书,申诉人至今未签订过该协议。同年5月16日“被安置”进入xx公司。因该公司无一家自有实体企业(村企属空壳公司,社保委托xx市xx区xx镇养老所代缴),申诉人一再要求上岗(无书面),该公司回答,xx景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单位)征地的劳动力有132名“被安置”在xx公司,没有岗位安置,依据xx公司于xxx年9月20日公布《关于征地劳动力安置待遇的有关规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现待岗人员当公司需要用工通知上岗时,必须到本公司上岗接受工作安排。申诉人至今未接到公司的上岗通知书,故待岗至今只拿xx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

所上证明,申诉人与被申诉人xx公司成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不能以未向被申诉人提供劳动而认定没有劳动关系,因申诉人是否上岗(向被申诉人提供劳动)不是申诉人所能决定的。故此,申诉人与被申诉人依法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但被申诉人至今未与申诉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又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沪府办(xxx)75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四部门关于本市申请低保的职工有关收入计算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本市单位职工,愿意工作但单位无法提供岗位,月工资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所在单位必须予以补足。现xx公司对土地被征用后应当安置的劳动力不安排劳动岗位,而只发放由民政局履行发放的xx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被申诉人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劳动权)。

综上所述,被申诉人xx公司既然接受用地单位xx景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安置劳动力(俗称用土地换取的劳动岗位),就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规章,按相关规定办理。上述二级法院的判决,申诉人认为,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明显偏袒被申诉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望支持申诉人的再审诉请,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百姓的合法利益。

此致

xx市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王xx

二xxx年五月二八日

民事申诉书模板2

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女,xxx年7月14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区xx水利一处家属宿舍1—903号,电话:xxxxxxxxxxx。

对方当事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xx水务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沙河镇西沙屯村。

法定代表人:周付春,董事长。

申诉原因:申诉人因劳动争议一案, 不服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xxx)一中民终字第1393号民事判决。

申诉理由:

一、xxx年,申诉人入职xx市第一水利工程处(以下简称一处),当时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xxx年11月8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申诉人担任管理工作。xxx年5月22日,一处部分改制,成立xxxx水务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申诉人被安排到xx公司工作。xxx年4月26日,xx公司找到申诉人,要求终止劳动关系,申诉人提出异议,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xx公司没有答复。申诉人认为,自己已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达十年以上,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而一审法院依据《关于妥善做好国有企业改革有关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161号文件)第三条规定,认为申诉人的工作年限应从xxx年5月起重新计算,驳回申诉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无视法律,维持原判。

一处改制的时间是xxx年5月22日,而161号文件于xxx年11月26日发布,该文件第二十三条规定:“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xx市国有小企业改制有关劳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340号文件)同时废止。”即一处改制时,161号文件尚未发布实施, 340号文件正在施行。原审法院依据一处改制时尚未施行的文件,判定申诉人的工龄一夜之间归零,得出申诉人的连续工作年限只有8年,显而易见,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况且,一处改制时,申诉人没有办理过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更没有领取到那笔所谓的“经济补偿金”(企业不允许职工拿走“经济补偿金”,见证据一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经济补偿金”不等同于161号文件中的经济补偿金),却要出资11000元给一处改制,(见证据二),所以用161号文件判定申诉人的工龄实属牵强附会。

一处改制时是xx市国有小企业,改制文件的制定依据了50号、340号等针对国有小企业改制的文件。一处和xx公司的主要当事人周付春带领职工在改制时学习并运用的正是50号、340号等文件。(见证据三附表、证据四)340号文件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小企业改制后,企业与职工可以协商变更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有关内容。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内容可以变更;协商不一致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经济补偿金。职工在企业改制前和改制后的工作时间,视作同一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正在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xx市劳动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京劳关发[xxx]147号)第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或职工成建制调动、组织调动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应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诉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将企业改制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改制后的工作年限,合计为1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申诉人在xx公司处连续工作18年,xx公司应当和申诉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处改制时,由原国家劳动部、xx市劳动局发布且正在实施的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都是一脉相承的,原审法院判定申诉人连续工作年限仅为8年,混淆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个不同的工作年限的概念,无法律依据。

曾当过劳资员的周付春明知申诉人的工龄不连续计算无法律依据,xx公司法律顾问便充当帮凶,说假话,做假证。仲裁时,他仅凭一处和xx公司两个营业执照便慌称xx公司不是由一处改制而来(见证据五、证据六)轻而易举地骗取了仲裁员的信任,仲裁员以申诉人无法证明xx公

司是由一处改制而来为由,驳回申诉人的请求。二审时,这个法律顾问又出示一处改制的批复文件作为xx公司是由一处改制的证据,如此卑鄙下流,令人发指。

二、xxx年5月22日,xx公司与申诉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第一次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xxx年5月,合同即将到期,为了规避与申诉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xx公司采用欺诈的手段,通知申诉人续签劳动合同,出于对领导的信任和公司多年的惯例,申诉人不加思索地签了字,一年后,申诉人才知道当时签的是改变合同终止日期的变更书。

xx市劳动局《关于印发〈xx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劳关发[xxx]153号)第四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xx公司未按此规定办理变更,直到签字时,xx公司未曾说明过。

司法考试一道试题的答案是“允许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不允许变更的。”申诉人的情况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即:不符合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无需变更。

xx公司在xxx年5月15日(实际是5月19日签的。)和申诉人变更的劳动合同日期,距xxx年5月21日劳动合同终止只有短短的4个工作日,劳动合同基本履行完毕,且变更的内容只是变更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其它内容均未变更,应不属于变更,实属续签,因此,申诉人自xxx年和xx公司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本规定,xx公司应当和申诉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申诉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事实简单、清楚,有法可依。请求xx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提请抗诉。

此致

xx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申诉人:

xxx年 月 日

附:

民事申诉状写作格式

首部:

(1)注明文书标题民事申诉状。

(2)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基本情况,在其身份或有关基本事项之后,应注明其在原审或终审中的诉讼地位。

(3)案由:写明申诉的案件名称,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判决、裁定编号及制作日期,并表明对该裁判不服,提出申诉的态度。

正文:

阐明申诉的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

(1)请求事项:概括写出请求人民法院解决什么问题,从原则上说明要求达到的目的。

(2)事实和理由:首先明确而具体地写出生效判决、裁定的错误,然后针对指出的错误,全面、客观、准确地陈述案件的有关事实,具体列出有关人证、物证、书证以及要害的证据线索;也可以先简要阐述案情,然后依据事实指出原裁判的错误。根据有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在归结事实的基础上,简要剖析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方面的不准确,在适用法律方面的不妥或在诉讼程序方面的不当,从而推出合理合法的请求事项。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诉人签名、盖章。

(3)申诉日期。

(4)附项:附上已生效判决书、裁定书,以及可以支持其申诉请求的有关证据材料。

制作民事申诉状时,应注意:

(1)事实和证据必须真实可靠;

(2)应针对生效裁判的错误予以集中反驳,并引用适当、正确的法律来证明、分析申诉论点,不可无的放矢,论而无据;

(3)请求事项应合法合理

一、心中装着听众,倾注真情实感

有一位同学在竞聘演讲时抽到的是最后一个签,上台时发现有的人已经有了明显的倦意。于是开始说:“大家好。我是某某,当我站在这里时,看到的是老师同学们信任的目光,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我尤其想感谢我们的辅导员崔老师。”说到这里,大家的目光都随着她的目光往后看,想找到崔老师一睹风采,而实际上崔老师三分钟前因为有事出去了。听众以为竞选者由于高度近视而没有看见,于是都回过头来目不转睛地盯着竞选者,而竞选者却从容不迫,娓娓道来。“他曾经问我,如果用一个字来概括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品格,应该是什么?那就是‘诚’,‘真诚’的‘诚’,这就是我的回答。入校以来,在老师同学帮助下我真诚待人,乐于交友。以一颗真诚的心,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事。同时我还有广泛的兴趣爱好,如读书、写作、演讲、辩论、摄影等,并取得过优异的成绩。因此,我相信我和大家有许多共同语言,利于今后开展工作。”就这样,听众的倦意不翼而飞了。

演讲的成功,关键在于她掌握了听众的精神状态,及时调整自己的演讲稿。演讲是给听众听的,写作演讲稿首先要注意讲话的对象,对听众的心态、精神面貌及人员构成等诸多因素要有深刻的研究和了解。演讲者与听众是朋友,要十分尊重、信任他们,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喜怒哀乐,做到有的放矢。写作演讲稿,最忌讳居高临下,目中无人,以教训人的口吻来指手划脚。

写作演讲稿时要多作换位思考。假如自己是听众,自己最想听的是什么,最不想听的是什么。只有站在听众的角度上,与听众平等相待,了解听众的心理,才有可能写出好的演讲稿。对演讲者来说,听众是上帝,听众的反映是演讲成功与否的试金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要写假话、空话、套话、大话,谁弄虚作假,听众就不买他的账,演讲也就成了空对空。

二、精心安排结构,开头精巧,结尾有力

元代乔梦符说:“作乐府亦有法,曰凤头、猪肚、豹尾是也”。演讲稿的写作也是如此。“凤头”比喻新颖精巧,出语不凡,引出正题。“猪肚”比喻正文内容充实,材料丰富,血肉丰满。“豹尾”比喻简短有力,深化主题,引人深思。

⒈开头精彩,抓住听众

“报告!老师,我迟到了。”“还不快进来听课,放学后交份检查给我。”这是儿时贪睡的结果,受到的惩罚是老师的白眼,同学的不齿。从那以后,我再没迟到过,但却由此注意到了更多的迟到:高考迟到,被挡在梦想门外;爱情迟到,错过了一生的真爱;救护车迟到,延误了鲜活的生命;正义迟到,让良知接受拷问!假如今天迟到的不是我,不是考生、不是爱情、不是救护车,而是我们的政府,那会是怎样的情形?

我认为,建设公共政府,应该坚决地对“迟到”说不!

这篇《对“迟到”说不》的开头由一次上学迟到谈起,用“迟到”这人人皆知的现象来说理,语言具体形象,有说服力。先后列举了高考、爱情、救护车、正义迟到会产生的后果。然后通过设问,引出中心论点,开头十分精彩巧妙。

万事开头难,演讲时最重要的,就是一开始就有立刻抓住听众兴趣的力量。这段开场白一下子吸引了听众的注意力,事后,人们对他的演讲评价很高,因为他别具匠心的开头紧紧抓住了大家的心弦。

演讲词的开场在形式上要力求新颖、别致、有趣味性;在内容上要有新意,出奇制胜,使人耳目一新;在容量上要意境深远,内涵丰富;在气势上要排山倒海,声高自远。

⒉构思精巧,巧妙切入

当红色的消防车一路呼啸,火急地赶往学校时,当全副武装的消防战士以最快的速度冲下车寻找火源时,却被告知,这又是一个现代版“狼来了”的故事……朋友,此时此刻,您的心是否也同我一样,是那么的沉重呢?可怕呀,这种紧急呼叫都到了真假难辨的地步,那么真正危险之际,我们的财产、生命还靠什么来保证呢?而欺骗者竟是那些被称为祖国未来与希望的孩子们,让人不禁质疑,明日的五星红旗下,是否还会有人前仆后继地去实践那句为国为民的忠诚表白呢?是的,诚信教育已刻不容缓。今天,诚信与发展的演讲台摆在我们的菁菁校园,不也看出主办者对诚信教育的殷殷期待吗?

(《演讲与口才》学生读本2004·12)

演讲者先用一个个特写镜头为人们描述了消防队员救火的紧张场面,随后点出这又是一个“狼来了”的紧急呼叫,由此引出诚信的主题。

有一名大学生在演讲比赛时,先向听众展示罗中立的油画《我的父亲》,然后才开始演讲《为了我们的父亲》。演讲者用实物来开头,吸引听众 ,切入巧妙 ,最终获得了大奖。

⒊内容丰富,跌宕起伏

首先,责任不能迟到。因为政府的权威并不在于权力的张扬和炫耀,而在于责任的承担和落实。

2003年年底的一天,一群焦急、惶惑的民工们聚集在漕溪北路某小区内讨要工资,寒风中久久不肯离去。场面极其混乱,冲突一触即发。劳动保障局的监察员们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毅然承担起了为农民工追讨工资的责任。经过多方协调和努力,237名民工终于在年前如数领回了拖欠达半年之久的工资124万余元。朴实的民工拿着工资,激动地连“谢谢”二字都说不周全。

这时,假如责任迟到,那当天的“混乱”必定升级,民工们可能仍旧是两手空空、一无所获;或许愤怒的民工会做出过激的行为,来回应政府的迟到。我不敢想象……如果真是这样,我不知道何谓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其次,服务不能迟到。因为服务的最高价值是“及时”。迟到的服务是无效的,过期的服务的作废的。

五一长假,举国欢庆。然而枫林街道失业人员张某家却是一片凄惶。突如其来的疾病使并不富裕的家庭很快陷入了绝境。由于张某不在失业保险的申领期限中,所有的医疗费用只能自己承担。走投无路的妻子5月2日一早便致电劳动局值班人员,哭诉遭遇。失业保险科科长及时将此事向市失业保险中心进行通报,使张某如期进入失业保险申领状态。就这样,70%的医药费通过医疗保险得到了解决。泪水再次从张某妻子脸上滑落,但,这一刻的眼泪是滚烫的。

试想,假如服务迟到,张某必将错过失业保险的申领期。也许他会因为家庭的窘困终止对疾病的治疗;也许他的治疗能够勉强维持,但整个家庭将因此陷入无边的债务因扰。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的政府谈何雪中送炭?谈何“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

再次,诚信不能迟到。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政府对老百姓的承诺。

他,曾因“两劳”人员特殊经历成了就业的难点,一次次的碰壁使他心灰意冷。就业促进中心的职业指导员没有忘记政府的承诺。在“对你没有不同,给你更多关注”的思想指导下,指导员们积极创造各种条件,终于使他成功地实现了就业,迈出了新生活的第一步。经过两年多的艰苦磨练,他勇敢地走上了非正规自主创业的道路,开办了自己的快递服务社,成为非正规就业的带头人。

试问,假如诚信迟到,像他这样的特殊群体将如何面对新的生活?也许绝望的他会重蹈覆辙,再次站到社会和人民的对立面。如果真是这样,政府啊,你何以履行承诺?何以取信于民?

最后,法治不能迟到。因为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

2004年年初,某员工因公司在开具退工单时的一个笔误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近万元。庭审过程中,该员工百般纠缠,无理取闹,甚至还动用了关系。但这些并没有阻却仲裁员追求公平、正义的脚步,他们根据事实和法律,果断地裁决:对申诉人的申诉请求不予支持。事后,公司坦言:在徐汇投资是一个正确无悔的选择。因为这里有法治的`政府,有公正的环境。

敢问,假如法治迟到,那将是何等局面?或许胡搅蛮缠的员工将会得逞,清白无辜的公司反被冤枉,徐汇的投资环境也将因此打上问号。如果真是这样,正气、正义的法治环境谁来创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谁来维护?

这篇演讲词的题目是《对“迟到”说不》,这是演讲词的正文部分。围绕着政府不能迟到的主题,用四个分论点来阐述。“首先”、“其次”、“再次”、“最后”四个过渡词,分别带出“责任”、“服务”、“诚信”、“法治”不能迟到这四个分论点,从四个不同方面说明我们的政府应尽的职能,材料丰富,内容充实,有理有据。

⒋结尾精彩,留有余香

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我们是权利的维护者,无声的耕耘者,公正的裁决者;作为公共政府的建设者,我们要建责任政府、服务政府、诚信政府和法治政府。只要我们能以拳拳的赤子之心对待百姓,把人民的利益置于工作的首位,我们的政府就是人民的政府,就一定不会在人民需要的时候迟到。我坚信:“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人民万事通”!

演讲的结尾概括主题内容,并在最后化用李商隐的诗句音节抑扬,令人难忘。

美国独立战争前夕,斐特瑞克.亨利在弗吉尼亚议会上发表演说,最后他激动地说:“在这场斗争中,我不知道别人会如何行事,至于我,不自由,毋宁死!”听了他的演讲议员们群情激愤,立刻站起来高喊“拿起武器!”以后,这充满激情的富有鼓动性的话,竟成为一句激励人们斗志的战斗口号。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戴高乐在英国伦敦向法国人民发表了《反法西斯广播演说》,最后,他说:“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抵抗法西斯的火焰决不应该熄灭,也绝不会熄灭。”

很荣幸,我是今天最后一个讲话的人,我想我们大家可以轻松一下了。……我很奇怪,为什么每次演讲完毕,都听到两段式掌声?后来我明白了,原来专心听计的人的掌声吵醒了打瞌睡的人,我们现在就用掌声来告诉那些打瞌睡的伙计们,演讲结束了。

美国著名的口才训练大师卡耐基曾写道:“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缄口之前挂在嘴边的词儿,可能使人记得最久。”一篇之妙在于落句。整个演讲犹如画龙,而演讲的最后则犹如点睛。好的结尾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前边两段结尾富有鼓动性,这种结尾能够激发人们的情绪,达到良好的效果。第三段具有幽默性。在结束讲话的时候,不妨用有趣的口吻讲一则故事。或是说两句与主题有关的俏皮话、双关语,或者是幽默的祝愿词,让你的听众们面带微笑地离开会场。

⒌标新立异,见解独到

为什么说《泰坦尼克号》发人深省,因为它是一篇精彩的寓言,娓娓动人地向天下人讲述一个这样的故事,一个“称大必亡”的故事。不是吗?“泰坦尼克”刚刚下水,刚刚启程,就得意洋洋地以天下第一、天下最大、天下最豪华的大气魄傲视这个世界,荣誉、自豪充溢在船上的各个角落。那春风得意、趾高气扬、轻歌曼舞的快活劲儿,不是也堪称天下第一吗?但是,这样一艘船,一艘妄自尊大的船,沉了。于是神话成了噩梦,笑语成了悲恸!这无疑是个沉甸甸的暗示,沉甸甸的教训:谁自以为他驾驶的那条船是永远不沉的天下第一,谁就准会翻船!触礁!沉没!“泰坦尼克号”沉了,但那个教训不沉,这教训,就写在巨浪滔天的愤怒的大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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