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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钟看懂神明的话选录76条

时间:2019-03-15 01:01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1

说起中国传统文化那可是数不胜数,而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这春节了。

春节是中国人民最隆重的传统节日,是象征团结、兴旺,对未来寄托新的希望的佳节,如何庆贺这个节日,在千百年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一些较为固定的风俗习惯,有许多还相传至今。其中有一个风俗习惯就是吃饺子。吃饺子之前当然要包饺子啊。我为了能吃上美味的饺子,便自己动上手。

想吃饺子就要包饺子,这饺子可不是很容易做的。包饺子之前首先要和面。我倒了一些面放在盆里,又拿碗倒了一些水放了进去。刚开始水倒少了,揉出来的面拿起来向下掉面渣。又加了点水之后,面又都粘在我手上。哎,水总是加的不合适,光和面就这么难,等到吃上饺子要等到什么时候啊!又加了一点干的面粉,面总算弄好了。可是一听妈妈说面还要放半个小时,真等的我不耐烦了。面好了我等不及的冲到面旁边,拿出一小块面学着妈妈以前包饺子的动作把面揉成一个细长条。结果揉的一节粗一节细的还好揉了好长时间终于揉好了。我突然想:既然饺子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流传了下来,饺子就一定很美味,但是肯定有一定的制作难度。为了吃上美味的饺子努力!接下来开始把面切成小块,再继续擀皮。擀皮是最难的事了,也是重中之重。如果皮薄了饺子容易破,如果皮厚了饺子馅熟了皮没熟。我把一小块一小块的面按成了可爱的小柿饼大小,便准备擀皮了。我一手拿着小饼,一手拿着擀面杖擀饺子皮。哎,像妈妈那样擀皮好难啊,我实在学不会最后我就像擀大饼一样擀了饺子皮。虽然方法笨拙但是效果还是不错。该包饺子了,妈妈给我做了我最爱吃的猪肉大葱馅。我拿起擀好的皮在妈妈的旁边学着包饺子。包出一个饺子之后突然觉得包饺子不是那么困难。终于包好了开始煮了,我在锅的旁边盼着饺子煮熟。看着饺子在过的翻腾如同一条条白色的鱼在欢乐的游戏。饺子煮熟了!嘴里吃着饺子心里说不出的开心。霎时,我觉得我离中国的传统文化也近了一步。

我爱中国传统文化!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2

上下五千年,中国一路风尘仆仆走来,脚下踏的是深厚的文化底蕴。但在今天,一提及中国传统礼仪,大多数人并没有什么清晰概念,甚至则一位这种传统礼仪人化是过时的东西。因此,中国礼仪文化正在遭受着史无前例的以往与不屑。

然而,中华民族传统礼仪文化是中国人民几千年来处理人际关系的实践结晶,是人与人之间行为规范的准则。

杨时与他的学友游酢为求的正确答案一起去老师家请教。时值隆冬,天寒地冻,来到程家时,适逢先生坐在路旁打坐养神,杨时二人不敢惊动老师,就恭恭敬敬立在门外,等候先生醒来,过来良久,程一觉醒来,从窗口发现侍立在风雪中的杨时,只见她遍身披雪。脚下雪已有一尺多后了。此后,“程门立雪”的故事就成了尊师重道的千古美谈。

礼仪是律己,进人是一种规范,是表现了对他人的尊重。古人云“不学礼,无以立”文明礼仪不仅是个人素质、教养的体现,也是个人道德和社会公德的体现。

东汉黄香仅仅九岁,就懂得尊老爱幼,孝顺父母。在冬天严寒之时,就用自己的身体将父母的被子温暖后,再请父母安寝;在夏日炎热之际,则用扇子给父母扇凉驱蚊,以侍奉父母安寝。黄香温席是在中国传统孝之礼仪,孝顺父母,从小事做起。

近百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优秀的伦理道德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如今的人们已经有了较之过去更为雄厚的经济基础来孝敬老人,心已经没了,孝敬父母不是有心无力,而是有力无心。

唐朝贞观年间,西城回纶国是大唐的藩国,一次,回纶国为了表示对大唐的友好,派使者带一批珍宝见唐王,其中最珍贵的是白天鹅。途中,白天鹅不谨飞走,使者只拔下几根鹅毛,却没能抓住白天鹅,使者在担心害怕之余吧鹅毛献给了唐太宗,唐代宗并没有怪罪他,反而觉得他忠诚老实,不辱使命,从此,“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的故事干为流传开来。

中国传统礼仪,应是体现精神价值的生活方式,传录它可以使我们的礼仪化发扬光大。

传统礼仪毕竟是中国传续了几千年的血脉,若血脉堵塞,中国只能被称为是一个现代国,而不能称其为中国了。中国传统礼仪文化博大精深,它足以使国人和海外人引来容耀和自豪,它是中华民族重要的凝聚力,没有它,国人将迷失自我;没有它,中国便只剩下一个空壳。

纵观古今中外各国发展,世上没有一个民族失否定自身传统礼仪的,没有任何一个民族会认为自己的优秀的传统礼仪是过时的,有害的。而传来中国传统礼仪文化。是每个华夏儿女的责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无愧地大声说:“我是中国人!”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3

语有云:百善孝为先。想想确实如此。父母不仅要生我养我,还要负责教导我,使我成为无害于社会的人,的确不容易啊!一个人若是连含辛茹苦哺育自己的父母都照顾不好,不愿对他们行善,谁又会相信你会对他人好呢?乌鸦尚知反哺,羊羔尚明跪乳,我们呢?

我想若是能在父母生病时对他们悉心照顾,不怨不嫌便是孝了吧。邻居家的儿媳妇就做的很好!当她婆婆生病时儿媳妇却跑前跑后,全心全意地侍候她,这一照顾就是一年多,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呀!谁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呀!邻居家的儿媳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记实了这一点!

不仅体现在生病这样的突发事件上,而且更多地体现在平时生活中给予老人的关爱。不久前,爷爷和妈妈就因为一碗剩饺子引发一场激烈的争论。正是炎热的夏季,那天中午时有一碗饺子没吃完,便放在了桌子上。爷爷下午下班回家后看到了,想到:面对这已经在高温中署放五个小时的一碗饺子心存疑虑,会不会坏呀!酷夏,食物一般不能在外面放太长时间,否则会变质的。可又感到扔了太浪费了,便说:“我吃吧。”妈妈看到,急忙说:“您别吃了,如果真要吃,还是我吃吧。”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吵了起来了,终于以妈妈的胜利而告终。这可能就是善意的争吵吧!这可能还是“孝”的表现吧!尽管议争的方式的尽“孝”……

平时爸妈对我们子女的照顾是无微不至的,对爷爷奶奶的照料虽然也是一无可厚非,但没有更多的时和精力。有时,我就想:会不会有一天我也这样呢,直到“子欲孝而亲不在”的时候,才想到我原来可以做得更好。于是,我要趁我没有负担时,尽力对他们好

帮奶奶扫扫地,擦擦桌子,帮爷爷捶捶背,替妈妈洗洗碗筷,给爸爸揉揉肩,尽自己所能,尽管我知道我能做的很少很少,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务。可我以减轻亲人的负担,哪怕杯水车薪。

孝不能只放在嘴上,而是要拿出具体的行动。让我们一起努力,对老人一份关爱对父母多一份体贴,争取使得亲人过得快乐,任意。有一天我们也会成为父母,也会老去,那时我们对“孝”这个字会有更深的认识和更简单的要求吧。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4

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化古国,中国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唐诗、宋词、文房四宝、瓷器,还有很多像春节、端午、中秋等具有中国特色的传统节日,这些都是中国文化的向征和代表。书法是也是我国的传统文化之一,我身边有很多同学和好朋友都在学习书法,看着他们一个个字写都得很漂亮,心里非常羡慕,也暗下决心要练得一手好字。

暑假妈妈给我报了个书法班,走进教室,墙上到处挂满了一幅幅书法,有的字苍劲有力,有的字行云流水,有的字端庄秀丽,满屋子的墨香,仿佛置身于一个书法的世界。欧阳老师是我的书法老师,开始上课了,欧阳老师找来了毛笔和宣纸,让我在纸上画圈圈,我很好奇,画圈和书法有什么关系呢?一个上午过去了,我一个字也没学会,这就是我的第一堂书法课。第二天,欧阳老师开始让我画竖线和横线,半个小时过去了,我实在憋不住了,对欧阳老师说:“老师,我是来学书法的,为什么一直让我画这些呢?”欧阳老师微笑着说:“你之前没有接触过书法,让你画圈,画直线,是让你学会运笔,把毛笔控制好。”哦,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

第三天,欧阳老师终于开始教我学写字了,第一个字是写汉字“一”,刚开始写的时候我非常紧张,手还不停得抖,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按照老师教我的要领,落笔时稍重再写横最后收笔,“一”字就出来,可仔细一看怎么写得不直呢,像一条毛毛虫,老师说:“没关系,慢慢练习”,于是我就继续练,一张纸、两张纸、三张纸……直到第五张纸,我终于把“一”字练好了,真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虽然书法很难写,可只要你专心、刻苦,就没有练不好的。经过一个暑假的学习,我的书法大有进步,字比以前好看多了。

“一手好字,受益一生”,学习书法既是弘扬我们的传统文化,也可以把字练好,还可以修身养性,陶冶情操。最重要的是,我觉得它可以磨练人的意志,通过学习书法,我懂得了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要有恒心、有毅力,学习书法虽然很苦但也乐趣无穷啊!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5

中国,这个拥有上下五千年不朽历史的文明古国。一路走来,历经了无数的风霜,饱尝了硝烟与炮火的洗礼,走出了一段段漫长而艰难的岁月,但同时,也运载着不少形形色色广为流传的中国文化,在这段历史长河中闪烁着光辉。

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向来都是我们中华儿女所歌颂所赞美,并引以为傲的瑰宝。而如今,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这些古老典雅的文化逐渐消逝了,我不能不为之感叹,难道那各具特色的民族风俗,那寓意万千的传统节日,那无可替之的东方艺术,那别出心裁的各种工艺,还有那……就要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逝吗?不!我不希望会出现这种结果。但我却也不敢保证是否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也许,不用我说,大家都心知肚明,当今社会,追求时尚,追求洋气,追求上流的年轻人数不胜数,他们追求洋装,过着圣诞节,却忽视了祖国的传统节日。如果按这种趋势走下去,我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明天,会是什么样子!那时候,还有变化多端的京剧吗?还有新颖亮丽的民族服装吗?还有端午节的龙舟大赛吗?还有各种各样的戏曲、皮影吗?

1949年10月1日,这个多少中华儿女为之赞叹,多少人刻骨铭心的日子,从那时起至今天,算一算,已过了61个年头,这个顽强的国家,正在一步步向前迈进,迎接她的是繁荣,是兴旺!在这些历史长河中,硝烟与炮火曾抹杀了无数年轻的生命,祖国的土地曾洒下了无数殷红的鲜血……爱我中华,勿忘国耻使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的职责!与此同时,祖先们留下的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我们应该毫不犹豫的传承下去,并引以为荣!

将来,我不知道这个社会会发展到什么程度,但我会尽我所能,学好中国文化!我没有能力要求每一个中华儿女必须传扬中国文化,我只有用我手中的笔来书写我对祖国文化的热爱,用我的行动来学好并传承那古老典雅的传统文化!愿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也从现在开始,认真关注并学习中国文化!

我是中华儿女的后代,我以我是中国人为荣,我为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而傲!我热爱我的祖国,我热爱我国的文化。让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行动起来吧,愿中国传统文化永垂不朽!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6

最近,我们学校举行了“陶花节——茶文化专场”的活动,在活动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有关茶的歌、有关茶的传说、怎样泡茶才好喝……

在活动的几天内,我们跟着陆华老师学了有关茶的歌。

在班队课上,陆老师在广播里将我们唱歌。赵老师在班里说着这件事,同学们听了哇哇大笑,顿时,教室里像炸开了锅。陆老师先把歌词跟老师们说,让老师把歌词写在黑板上,然后陆老师唱一句,同学们跟一句,唱得像只老虎,不过我们已经很努力的在唱了。“叮铃铃”下课了,同学们也跟着广播唱了起来。

有关茶的传说很多,有龙井茶的传说、黄山毛峰的传说、铁观音的传说、君上银针的传说……其中我最熟悉的是铁观音的传说。故事是这样的:二百多年前,当地有一位老茶农姓魏名荫,精于茶事,又笃信佛教,每日早晚必在佛前敬献清茶。一夜,在梦中荷锄出门,至溪涧石旁,见石缝中有一茶树,枝繁叶茂,芳香似兰,深感诧异,正欲探身摘叶,忽被犬吠声惊醒。翌晨,他循梦中途径,行至观音岩打石坑石壁处,果然看到梦中所见茶树,汁淳厚细润,边缘作锯齿状,红芽绿叶,异于它种。遂将茶树移植家中一破铁鼎中,悉心培育繁殖,精工炒出从未有过的好茶,亲朋好友品尝之后,无不称道。由于此树是梦赐之物,又栽在铁鼎中,并且茶色重如铁,故取名铁观音。

我还知道了怎样泡茶才好喝。在活动的那天,家里来了客人,爸爸叫我给客人们泡茶,我根本就不会泡茶:一会儿茶叶放得太多,一会儿茶叶放得太少,一会儿水太热,一会儿水太冷……我不情愿地倒起了茶,爸爸看见我烦躁的样子,走过来对我说:“女儿,你这就不懂了,泡铁观音可不是这样泡的,要这样泡:首先也是要把握好水温,泡乌龙茶的水温要在100度左右,水温太凉,铁观音就会泡不开,香气也不能发挥。其次在冲泡的过程中,要控制好冲泡的时间。时间和水温都把握的好,那冲泡出来的茶就要不存在多大的问题。”我听了爸爸的话,茅塞顿开,马就去泡茶了。在这次活动中,我学到了好多的知识。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7

我像热爱晶莹剔透的冰山一样热爱着钢琴,我像热爱绚丽灿烂的彩虹一样热爱着钢琴。每当我坦然地坐在钢琴前,深情地抚摩它的时候,我总会从中感受到生命的多彩。

当我坐在钢琴前,往事如云清晰地在我眼前飘过,一幅幅画面至今仍令我心潮澎湃。它就是陪伴我走过童年的好朋友,五年间它就一直陪伴我,度过了我五味果一般的童年生活,令我欢喜令我忧……

刚开始学钢琴不到一年的时间,我进步很快,老师希望我去参加比赛,并征得了我父母的同意。毕竟是初次参加钢琴比赛,而且别的参赛选手至少也学了两年。我又是被排在第二个上场的选手,当我从前台侧面一眼看到台下前排的老师和我的父母亲时,心里十分紧张。老师用微笑的表情和肯定的眼神暗示我一定能成功,父母用幸运的手势鼓励我,终于使我战胜了胆怯和自卑。轮到我演出时,开始弹奏得很不错,后来却忘记了乐谱,以至于无缘获奖。但我并不为此而感到惋惜,因为成功的意义在于它的过程而并非结果,而且这次失败也锻炼了我。

比赛刚刚结束后不久,我就参加了考试,而且一下子考了三级。正是因为我从上次的比赛中汲取了教训,所以考级格外成功,得到优秀……这种荣誉是极少数人才拥有的!我为自己的一举成功感到骄傲和自豪。同时,这也为我后来的钢琴之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年后,我考了九级。很多钢琴老师都相当惊异于我的成功!而且这三年间还经历了“非典”和我滑冰手腕受伤的三个月的养伤阶段。当时我手腕脱臼,心里十分着急,但是也无能为力。令人惊讶的是我九级考试成功通过。一年后,我又报考了十级。这更是令人赞叹不已。“从来都没见过不到五年考十级的中小学生。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别人如是说。

当我坐在钢琴前,我的思绪又回到现实中,我不禁感慨万千。为了钢琴,我牺牲了本应尽情玩耍的孩童时光,但正是这人生的“黄金期”铸就了我今天的辉煌!

当我坐在钢琴前,我弹起,心境如皎洁的明月般清纯;我弹起,心中如大海一样波涛汹涌;我弹起,心间的旋律忽而又欢快起来……几次考级在我的人生中产生了深远影响,为我在今后的人生舞台的展示中多了几分经验与成熟,也让我的人生经历丰富多彩起来。

当我坐在钢琴前,我会再次生动有力地奏响那生命的赞歌,让生活充满七彩的阳光!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8

中华传统文化中,有的如诗文之雅趣,有的如曲乐之悠扬,有的如对联之巧妙。而我最喜欢的,是写意的国画,那是视觉上的享受,更是心灵上的净化。

望·初遇

初遇国画是在一次美术展览会上,至于画的内容却也记不清了,只记得看到那幅画,我只觉很美,美得让人移不开目光。从那次开始,我总是央求父母让我学习画国画。也许,这就是意境之美吧。

寻·相知

父母给我找了一位国学老师。初学之时,大概就是老师画一笔,我就画一笔,画完心中总是不解:为什么每笔都和老师画得差不多,画完的整体却不如老师画的那么好呢?怀着心中的疑惑,我去问了老师,老师告诉我:“国画是离不开生活的,你需要在生活中多观察,看到万物之间的联系,你的困惑就可以解答了。”我趁着假期与父母走访许多奇山异水、名胜古迹,随着游览的脚步,我似乎也渐渐体会出来什么是物体的透视,怎样搭配才能地体现出画者要传达的意思。

高山配流水,近处是潺潺的流水,水边杨柳依依,垂在水面,泛起一圈圈涟漪。远处是雄伟的山峰,雾气袅袅,山尖在云雾之上,显得更加挺拔。一幅幅作品的完成,意境也越来越深。画笔或勾勒或渲染都是一次次美的享受。这,就是画之美,更是意境之美、文化之美。

悟·相识

随着我画技的提高,老师告诉我,一幅画如果给人留下的印象只是美,那绝对是失败之作。一幅画是该有神韵的,就如山水与花鸟是分不开的一样。如果在杨柳的枝头添一只小鸟,如果在空中画几群归雁,给人的感觉会大不相同。我开始用笔尝试,渐渐发现,我添的事物也不能随意,必须与所表达的情感一致。就如“春江水暖鸭先知”,如果想描绘春日之景,就需添几只鸭,而若是画秋日之景,画鸭子则是万万不可的。古人偏爱四君子“梅兰竹菊”,寄与高洁的志向;几匹奔腾的马,便可体现奋求上进的决心。这和诗文中的意象倒是相似,惜别画折柳,相思即明月。国画,不仅仅是美的享受,更是在景中寄托了画者的心情。再看一幅画,我仿佛能与她沟通。透过画,既看懂了画者,又是自己情感的升华。

每次画画,我心中都有着不同的心情。但每次画着画着,我的心情都渐渐归于平静。国画之于我,更像是一位无话不谈的朋友,同享快乐,共担痛苦。这或许就是文化的力量。我有责任去继承,却更享受接触文化的过程。

“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国画之美,依旧在不断延续着……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9

我们是祖国的新一代,传承中国传统文化,正是我们的责任与使命。中国文化之美,是难以用语言表达的,需要用心去感受!

中国的文字,是世界现存独一无二的文字!古时的埃及文字,早已失传成为历史,但同为象形文字的汉文字,却一直在历史的长河中生生不息,散发着文明的光辉!

自仓颉造字以来,文字,开始被用于记事、祭祀等活动。起初,文字比较杂乱,有些字也没有其固定的意义,不过后来在商朝文字收集整理过程中,文字开始逐渐被归为一体——甲骨文。甲骨文是一种比较原始的象形文字。到了西周时期,大篆成为了统一文字,它已经开始出现了一些书法的特点,而不只是文字工具。秦统一六国后,小篆诞生,中国书法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小篆看重的是每一个字的整齐、干净,缺少了大篆自由的神韵。汉隶,正是两汉文字的代表,每一个笔画的一行一势,都充分体现出秀美中的生机。南北朝时期,楷书诞生,同时也创造出了一个书法家的集会,让中华文明真正闻名于世……之后,楷书又演变出了行书、草书,让中华书法艺术体系在历史发展中日臻完善。

这就是书法,作为中华民族文明的一部分,它伴随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让世人见证了中国的奇迹。

从学习毛笔字开始,我曾临习过不少名家碑刻、文章字帖。汉隶曹全碑是隶书的代表,它将隶书的所有特点汇集在一起,把一种饱满的和谐美展示给了临习者。而欧阳询的九成宫碑却有着另一种神韵:每一个字都是精雕细刻、严谨匀称、清秀隽永。颜真卿的《麻姑仙谭记》也同为楷书名作,却有一种浑重之感,暗透出一种身在官场却能怡然不动的敦实。《兰亭序》作为王羲之的代表作品,真正反应出了行书的特点,字字如行云流水,没有正楷的拘束,也没有草书的潦美,豪放而竣丽,让人仿佛置身山水间……这就是书法的魅力!

习书法,让我受益无穷。因为想做成任何事都需要一颗稳重的心,书法尤甚。带着一颗浮躁的心,永远也写不出好字。一开始的我不明白这个道理,随着年龄的增长,心态逐渐沉着后,书法才有了一定的进步,真是欲习字、先做人。现在的我,有时会在习贴时放一些中国古典乐曲,在墨香中享受书写时的乐趣。

二胡,也是我所感兴趣的。作为中国民族乐器,二胡具有自己独特的音色。轻快的《赛马》在二胡的琴弦下奏出急促的曲风;悠长的《阳光照在塔什库尔干》,奏出了小提琴那种异域风情,二胡,用自己的方式,体现着中国文化之美。

中国的传统文化多姿多彩,博大精深,相信在成长之路上,我会继续汲取、享受更多的中国传统文化之美!而在这个百花齐放的大千世界中,中国传统文化也会继续用自己的美丽震撼世界!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10

剪纸,是我国的民间文化艺术瑰宝之一。一把剪刀和几张纸,能做什么呢?经过灵巧的双手,它却可以变成形象生动、风格迥异的精美图案噢!剪纸的种类有很多,比如:窗花、喜花、礼花、鞋花、剪纸团花、剪纸汉字、剪纸图画等等。

爸爸有一套以剪纸十二生消印成的邮票,爸爸小心地珍藏着。看着剪纸世人剪的十二生肖栩栩如生,惟妙惟肖,真像活了一样,有胆小的老鼠,肥胖的牛,凶猛的老虎,可爱的小白兔,威武的龙,长长的小蛇,雄伟的白马,洁白的羊??太精美了,它体现了民间艺人的心灵手巧,它是劳动人民聪明才智的智慧展示,是民间传统文化艺术的结晶。

现在,剪纸更多地是用于装饰。剪纸可用于点缀墙壁、门窗、房柱、镜子、灯和灯笼等,也可为礼品作点缀之用。记得每年过年时,妈妈总会买一些剪纸,如大红的“福”字,它在一个圆中套着,象征着圆圆满满、福气安康;还有那色彩艳丽、层次分明,又好似吐露着淡淡芳香的剪纸牡丹,它象征着吉祥富贵。妈妈总是把它们贴在家里最醒目的地方。看着这些剪纸,有的地方细可如春蚕吐丝,有些地方粗可如大笔挥抹,心想剪纸的人肯定是一个心灵手巧,有着聪明才智的艺术人,向人们展示了一副副精美绝伦的剪纸作品,让其飞到世界各地,让全世界的人都见识到中国的剪纸文化是多么精彩。

咱们的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渊远流长。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的就是传统文化——剪纸啦!

剪纸的种类有很多,比如:窗花、喜花、礼花、鞋花、门筏、湾州布影、斗香花、剪纸团花、剪纸旗幡、剪纸汉字、剪纸图画等等。我次就只介绍介绍剪纸图画、剪纸汉字和剪纸旗幡。

剪纸图画就是在一张纸上剪出一副画来。你先看看这幅“书生”,上面有一位正在拿着书在读的先生,一看他的样子就是一位书生;再看看这幅“凤凰戏牡丹”,上面有一只凤凰在一朵牡丹上玩耍,活像一个小孩在玩耍。

剪纸汉字也是先拿出一张纸,然后在上面剪出一些汉字,还可以剪艺术字呢!我也曾经剪过,非常的漂亮,不信,你自己试试!你看了准会说很好看,因为这是以前传下来的吗!

剪纸旗幡我也做过,我先拿来一条1分米的棍子,再拿来一张纸,把之间成一个三角形的形状,最后再把纸粘上去。就做成了,你试试吧!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11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春节,是我国最传统的节日,也是我最喜欢的节日,每年农历的正月初一,便迎来了春节。春节习俗众多,便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乐趣。

贴春联

春联也叫门对、春贴、对联、对子、桃符等,是我国特有的文化形式。每逢春节,家家户户都会贴上喜庆的春联,抒发美好愿望。有的人家也会贴福字,表示对幸福生活的向往,有的人家干脆把福字倒过来贴,意为“福到了”民间还有将“福”字精描细做成各种图案的,图案有寿星、寿桃、鲤鱼跳龙门、五谷丰登、龙凤呈祥等。剪纸在民间也备受欢迎,人们爱把红色的纸剪成各种图案,贴在窗户上。窗花以其特有的概括和夸张手法将吉事祥物、美好愿望表现得淋漓尽致,将节日装点得红火富丽。

蒸年糕

蒸年糕,年糕因为谐音“年高”,再加上有着变化多端的口味,几乎成了家家必备的应景食品。年糕的式样有方块状的黄、白年糕,象征着黄金、白银,寄寓新年发财的意思。各地年糕做法也有不同,因地而异。北京人喜食江米或黄米制成的红枣年糕、百果年糕和白年糕。而河北人则喜欢在年糕中加入大枣、小红豆及绿豆等一起蒸食。北方的年糕以甜为主,或蒸或炸,也有人干脆沾糖吃。南方的年糕则甜咸兼具。例如苏州及宁波的年糕,以粳米制作,味道清淡。除了蒸、炸以外,还可以切片炒食或是煮汤。甜味的年糕以糯米粉加白糖、猪油、玫瑰、桂花、薄荷、素蓉等配料,做工精细,可以直接蒸食或是沾上蛋清油炸。年糕也成了人们的最爱。

大年初一早上起来,人们的第一件事便是拜年,穿着新衣,走亲访友,将最亲切的问候送给别人。春节拜年时,晚辈要先给长辈拜年,祝长辈人长寿安康,长辈可将事先准备好的压岁钱分给晚辈,据说压岁钱可以压住邪祟,因为“岁”与“祟”谐音,晚辈得到压岁钱就可以平平安安度过一岁。压岁钱无疑成了孩子们的向往。春节习俗众多,但每件都是对美好生活的憧憬。中国的传统文化令人自豪。走近传统文化,感受文化气息。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12

这一天是鬼节,对于小孩子来说并不是喜庆的日子。这一天我将不被许可走出家门。这个决定让我十分沮丧。听老一辈人说“这一天啊!许多鬼魂要被放出来,去看望自己的亲人,所以不能让小孩子撞见喽。”这段话让我想到了从未谋面的就离我而去的爷爷。我想爷爷会不会在这天来看望我?我感到期待。

这天家中要数奶奶最忙了。搭起个祭坛,便摆上些酒、肉、水果等。在烧上香、蜡烛走上前拜几下。就等天发黑。

夜穿上黑衣,便拥有了几分神秘。天上的星星比以往的还要少,月亮看上去若隐若现、躲躲藏藏。街上没有一个人凉风不断的吹来虽然是夏天但是还是让人发冷。只有几个人蹲在自家门前烧纸钱。奶奶也要到楼下去烧纸钱,我不能出门只好趴在窗头静静的看着,奶奶在纸钱上写下爷爷的名字。我好奇的问:“为什么要写上爷爷的名字呢?”妈妈笑了笑:“怕爷爷收不到钱,就被其他的鬼抢走,所以要写下爷爷的名字。”

“哦”。我对妈妈的回答半信半疑,街上好冷清连猫也躲开了,这个节日大概是让人们去怀念自己死去的家人,能让我们的家人有一种安息的意思吧。

纸钱一张一张的烧了起来化做了浓烟。满载着奶奶、我、爸妈,饱含着对爷爷深深的思念。希望爷爷能在天堂上过的幸福。火烧的越来越凶,成为了灰。“爷爷能收到吗?”我天真的问。妈妈沉思了一小会“一定能”。烧完奶奶恋恋不舍的上了楼,街道更安静了。

说来也巧,奶奶上来,家中无意发现了一只不速之客一只绿色的小虫子,我正要上前打死它的时候。奶奶却阻止了我:“这个可是爷爷的化身啊”。我疑惑了。奶奶却笑眯眯的说:“传说死去的人在鬼节因思念亲人化身做小虫子飞到自己亲人家中去看望他们。以知道亲友的平安”。“那怎么说这是爷爷的化身呀!”我大吃一惊。奶奶用树枝挑起了小虫,飞吧,飞走吧。那小虫似乎在留念什么,依依不舍的飞走了。

不同的日子,不同的节日。虽然不是喜庆的、快乐的。但是我们也要过完每一天。每一天也会让我们意味深长,就比如说:鬼节,鬼节是让我想起死去的死者,让我们怀念不以这个节日让我想念,爷爷虽然我从没有见过爷爷,可是在鬼节却让我知道爷爷以前曾有存在过,疼爱过我。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13

我国有各种各样的传统节日,其中有过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在这些节日中,我最喜欢的是过春节。

传说海里有一个怪兽,叫“年”,它一到除夕就会上岸伤人,所以人们都怕它。但是有一位老爷爷,在除夕的早时晨,在自家的门上贴了红纸,到了晚上,“年”冲进院子,看见红纸,怪叫了一声,就猛冲了进来,这时,发出了鞭炮的响声,“年”吓得仓皇而逃。进“年”就这样来了。

过大年了,大家都穿了新衣服,大人们都在超市是办年货,我也在超市挑选我喜欢的食物,有灯芯糕、虾米、糖,还买了心爱的书本。奶奶准备了丰盛的食物,准备做团圆饭了,我们一家人一边吃团圆饭,一边说说笑笑,我特别高兴,因为过了年,我又长大一岁了,也长高了。大家吃饭后,一边看春节晚会,到了12点,人们开始放鞭炮了,鞭炮的颜色可多了,有红的、白的、紫的,金光闪闪,热闹非凡,我得了奶奶给我的超极大的大红包,心里乐开了花。

中国的传统节日真让人幸福呀!我们要好好的继承下去。

春节前夕的扫尘开始了,“咚、咚、咚,”一大清早我和妈妈摆这忙那的,忽然,妈妈说到:“是不是人少了点?我们去叫奶奶吧!”我一蹦三尺高。最后,我们分好了工。

妈妈拖地,我擦桌子,爸爸在收拾屋子里的东西,奶奶在打扫墙角上的小蜘蛛网,你忙你的,我忙我的。不一会儿,终于把屋子收拾干净了。此时,我心里充满了喜悦。“笃笃笃”有客人来了呀!门铃的声音清晰的响了起来。

“妈妈,有客人来了”我小声对妈妈说。

我连忙打开门,呀!是最心疼我的爷爷,我忙伸出我的“攒钱手”对着爷爷不自然地笑了笑。在我身边的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一把拽过我说:“小孩伸什么手?嘴巴才靠得住,用得长久呢!”我恍然大悟,赶紧说:“祝爷爷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呀!我爱您!”

“好!好!呵呵!”爷爷摸着胡子笑呵呵地说,顺手又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画着娃娃脸的小红包,放在了我手心里,像个老顽童似的走了。

过年嘛,我们小孩子的压岁钱是少不了的。

这就是让我终生难忘的春节。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14

二胡的悠扬踩着三月斜雨的韵脚,沁过薄雾和窗纱,微微的还有些许暖意。冉冉檀香弥漫着空气,让我不觉神游于五千年的古国文化长河中。

天地初开,万物终归混沌。祖先们就踏上了征服自然的征程。语言文字,文化典籍,科技工艺,文学艺术,哲学思想,道德伦理、无一不体现着祖先们的智慧,我国文化的博大精深。春秋战国以来,诸子百家的争鸣,如一声春雷惊雨,给华夏大地一场润泽。道家,法家,儒家、诸如雨后春笋纷涌而出。其文学思想,道德学说更是沿用至今,令我们受益匪浅。而反自春秋《诗经》开始,先秦散文,魏晋文学,后唐诗宋词元曲,品读时给人以美的享受,怎不叫人感慨古文学的博大精深。从孔子的“诗可以怨”到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再到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都给人们打上了一种忧患意识的烙印。从岳飞的“笑谈渴饮匈奴血”到文天祥的“留取丹心照汗青”使得这种忧患意识逐步上升到爱国精神,体现了天下为己任的高尚情怀。“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的崇高天伦。“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的不屈不挠精神。“仁者爱人”的高尚道德。王昌龄“秦时明月汉时关、”的功业抱负。“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人闲桂花落,月静春山空”的天人共鸣等都是西方文化望尘莫及的。当世界文化的铁蹄滚滚袭来时,总将是任何保守力量所难以抵挡。在这个物质利益至上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追求着自己想要的物质生活。欲望,拜金,权利等都充斥着人们的生活,一步一步的侵蚀着我们的精神世界。越来越多的人崇尚“洋节”,昔日的传统文化进一步步被淡忘。生活中的这些情况比比皆是。追求自己喜欢的,是没错。可这又何尝不是对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一种漠视?那些我们曾引以为傲的民族文化都哪去了?我记得鲁迅曾说“惟有民魂是宝贵的,惟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真有进步。”美国总统也曾说“当中国忘记了自己的民族文化时,就是我们攻打这个民族的时候”觉醒吧!我希望我们用全部的聪明才智和生命热血来传承我们的优秀民族文化,来构建我们的祖国辉煌。

帘外芭蕉惹骤雨,门环惹铜绿,淅淅小雨尽苦泣。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15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四条文明的长河从悠远的历史向我们奔腾而来,三道水痕渐渐淡没或干枯,只剩一汪江水还打着旋儿,涌向更远的未来。然而,我们作为这条河孕育出的子孙,是否还坚守着她名为“文化”的江水,是否还保持着我们作为“龙的传人”的骄傲?

每个人,都有义务,有能力传承我们的文化。民国政界名家吴国桢,于暮年在美国完成了《

坚守传统文化也是意义重大的。不仅要从个体努力,也要从政府,从国家,保护这

保护传统文化,已是迫在眉睫的紧事。传承至今的工艺与习俗,都是千百年炼出的精华,无论失去哪个,都会给我们带来不可弥补的巨大遗憾。现在,愈来愈多的人意识到了它们的重要性,也开始着手去保护。为学生开设讲座和课堂;给节日设立假期;通过

传统文化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各种名号,或看似离我们十分遥远的专有名词;更是四大发明的伟大,是各种节日的丰富多彩,是四大文明古国无上的骄傲!这些文化,组成了我们的宏伟的历史,也造就了我们辉煌的今天。我们也应抱着感激的心情,去坚守我们珍贵的传统文化!

保护文化,传承文化,发扬文化,愿每个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16

书法又名云章,是中国文化的精髓,它融汇了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化精髓。每当读到:“中华书法,生动形象……”的句子时,一种复杂的情感在我心中油然而生,那是我与书法的爱恨情仇。

一个有深厚文化氛围的家庭,一个酷爱书法艺术的爸爸,让我与书法结缘很早。翰墨飘香之中,铁划银钩之间,我却始终无法亲近它,甚至对它满怀痛恨。

我痛恨它,是因为它既累又费时,远不如去打一场篮球那么酣畅痛快。而且我觉得书法若有情感,它肯定不喜欢我!看:我呆呆地站在屋里,目中无神,看起来就像一个年逾花甲的小老头,无精打采地蘸墨,动都还没动两下子脸就已经有胡须了!不仅这样,“他”还让我的手抖得不行,写的横变成了一条小蛇,写的竖变成了一根歪木棍。写毛笔字的时间好难熬,我变得特别会“磨洋工”,花了“一个世纪”的时间只写了两个字,瞬间一记爆栗从天而降,“吃”得我眼冒金星!好痛!

无论我怎样不喜欢,对于书法练习,爸爸从未松口让步。爸爸常说:“夏练三伏、冬练三九”,于是别人玩耍时,我在写字;别人看电视时,我在写字;别人玩累了,酣然入睡,我还在埋头苦练……练着练着,有一天,眼前冷冷的字居然变得温柔了。我仿佛看到眼前打开了一扇窗,窗外的阳光照在身上懒洋洋的,金光闪烁中,各种字体款款而来,都对我展开了笑脸。渐渐地我走近了它。

书法,它是那么博大精深。它既有趣又有特点。它的每个字都会给人不同的感受。“飞”字的两点就是你的羽翼,让人感觉若行若飞;“天”字的一横就是“整个天空”,“天”字盖着一个人,让人感到辽阔宽广!书法极富特点,他们的笔画、样子千奇百怪,变幻莫测。一个“事”字,运用不同的粗细笔画,它的样子可以是方方正正的大西瓜,也可以是一位修长的亭亭玉立的仙女,还可以是一位有钱的贵妇人;“飞”字在我眼里既可以是一把弯刀,也可以是倒了的喷泉……

慢慢地,我喜欢上了书法。

铺毡、展纸、加水、蘸墨,我运笔如风,时间的流逝我已经无暇顾及。写啊写,窗扉轻启,清风徐来,我看到了《诗经》、《楚辞》,看到了唐诗宋词,看到了千年的文化源远流长,看到了窗外这全新闪亮的世界,我陶醉其中……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17

自古代开始,儒家文明的发扬,四大发明的出现,中国进入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数不尽却触摸得到的传统文化。

我十分庆幸自己生长在济宁,这个拥有无数称号的城市。水泊梁山在此地发扬,运河之水在这里滚滚流淌,孟子。孔子等文学巨人从此地拔地而起,走向辉煌。身在“运河之都,礼仪之邦”的我们,无时无刻不感受到空气之弥漫着的书香之气,儒雅之风。

课堂里,朗朗读书声围绕儒家经典——《论语》。“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走廊里,不打闹、不奔跑,同学之间小声谈论问题。见到老师向老师问好,师生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平等,当同学犯了错误,会主动诚恳地向老师道歉,而老师也并不责怪,用知识的力量解决,道理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餐厅里,儒雅、文明就餐时我们的约定。向餐厅老师道谢,不大声讲话、说笑,吃饭时吃多少要多少,不能剩太多饭菜,吃完饭还要擦净桌面,做到来时去时的环境完全一致。文明做人、文明就餐应在所有人心中。

但,即使是这样美丽的地方,也有些文化已被人淡忘,就要消失不见。

从前那美丽的书法在中国新一代人的手中成了弯曲爬动的“小虫子”,再没有了古时的飘飘洒洒;流淌了千年的运河,也被人们随手扔掉垃圾和随意破坏而严重污染,没有了昔日的光辉,变得破烂不堪;令外国人仰慕三尺的茶道,也被人渐渐淡忘。反而外国饮料被追求潮流的人们握在手中,人们不再静心品茶,而是握着可口可乐、咖啡、奶茶等饮品。因为科技的发达,人们追求潮流的欲望,文化,变得黯淡。潮流与文化,更多人选择了前者。

还好,近年来,人们终于醒悟,重新拾起文化有多么重要。更多人去学习书法,锻炼自己的心境;古老的运河在众人的努力保护下充实辉煌;人们又开始品茶下棋,培养自己的“宁静致远”。潮流在追,文化也要一同追。

迷人的大运河闪烁着点点银光,看似平静的水面下却隐藏了济宁人文化的光辉,儒雅的辉煌。虽然还有着种种不足,但“运河之都,礼仪之邦”的济宁,也定会为这些美丽的传统文化更加辉煌。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18

传统文化是每个国家独有的文化,是祖先在漫长时间里的积累,可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全球性的商业化,所有一切都逐渐改变着人们的传统观念,祖辈留传下来的精华正在慢慢的消失。

首先是传统节日。传统节日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继承与发扬传统文化的一种良好方式。然而现在随着西方各种节日的攻陷,传统节日却被渐渐淡化了,鲜少有人重视传统节日,像端午节赛龙舟吃棕子、重阳节插茱萸、中秋节时赏月亮、腊八节时喝腊八粥等等。只有老一辈的人才能记得,总是遵循留传下来的传统,过好每一个自己的节日。而一些年青人年少轻狂,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传统节日,可是一到洋人的节日就大肆铺张、大办特办,好像他才是外国人。他们总是热火朝天地庆祝西方节日,我好想问问他们:中国人的节日呢?习俗呢?传统呢?早就被抛之脑后,飞到九宵云外去了……

其次就是传统歌舞。扭秧歌是很经典的例子,老人们在公园里卖力地扭着,年轻人却带着讽剌之心在嘲笑,他们喜欢的是西方的街舞、交谊舞等,这些更受他们的捧场,好像跳扭秧歌是奇耻大辱似的。再看看京剧,它有浓厚的历史、精彩的对白,这可是老一辈人的最爱啊!是我们的国粹啊!可是现在有几个人能看得懂,哪怕坐下来静静的观看10分钟都难呢!

还有工艺美术与戏曲巧妙结合的皮影戏、中国独特的糖人、历史悠久的活化石梨园、传统的书法绘画等都受到严重的冲击。传统思想遭人嫌弃,这种种现象叫人担忧啊!看着它们慢慢地消失,而我们却不加以挽救,依然热情的迎接外来文化,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中华文明早晚不复存在。

该如何保护它啊?要从小培养对它的兴趣,有了兴趣才会喜欢,有了喜欢才会关注,有了关注就不会消失。慢慢的越来越多人关注,就会有人去继承发扬,队伍会越来越壮大。国家也要不断的参与进来带头作用,给人舞台展示、鼓励大家积极,把传统发扬到国外,让世界为我中华而激情万丈,,让外国人为我们的传统而折服迷恋。每个人都有义务,在任何场合下都要宣传文化,每个人都是代表大使,做到全民都行动起来,让这种信念,深入人心。

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也是我们的骄傲,我们要保护它,每个人都要贡献出自已的力量,使其重新发出夺目的光芒。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19

每年的12月21或22日太阳到达黄经270°(冬至点)时开始为“冬至”。冬至是农历二十四节气的第22个节气,冬至日太阳直射南回归线,北半球昼最短、夜最长。我们的古人对此早有认识,正因为“冬至阳生春又来”,所以很早以前冬至就已成为一个古老而重要的节日。

冬至前后,虽然北半球日照时间最短,接收的太阳辐射量最少,但这时地面在夏半时积蓄的热量还可提供一定的补充,故这时气温还不是最低。“吃了冬至饭,一天长一线”,冬至后白昼时间日渐增长。但是地面获得的太阳辐射仍比地面辐射散失的热量少,所以在短期内气温仍继续下降。我国除少数海岛和海滨局部地区外,1月都是最冷的月份,故民间有“冬至不过不冷”之说,天文学上也把“冬至”规定为北半球冬季的开始。

冬至后,虽进入了“数九天气”,但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气候景观差异较大。东北大地千里冰封,琼装玉琢;黄淮地区也常常是银装素裹;大江南北这时平均气温一般在5℃以上,冬作物仍继续生长,菜麦青青,一派生机,正是“水国过冬至,风光春已生”;而华南沿海的平均气温则在10℃以上,更是花香鸟语,满目春光。冬至前后是兴修水利,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积肥造肥的大好时机,同时要施好腊肥,做好防冻工作。江南地区更应加强冬作物的管理,做好清沟排水,培土壅根,对尚未犁翻的冬壤板结要抓紧耕翻,以疏松土壤,增强蓄水保水能力,并消灭越冬害虫。已经开始春种的南部沿海地区,则需要认真做好水稻秧苗的防寒工作。

其主要农事有,一是三麦、油菜的中耕松土、重施腊肥、浇泥浆水、清沟理墒、培土壅根。二是稻板茬棉田和棉花、玉米苗床冬翻,熟化土层。三是搞好良种串换调剂,棉种冷冻和室内选种。四是绿肥田除草,并注意培土壅根,防冻保苗。五是果园、桑园继续施肥、冬耕清园;果树、桑树整枝修剪、更新补缺、消灭越冬病虫。六是越冬蔬菜追施薄粪水、盖草保温防冻,特别要加强苗床的越冬管理。七是畜禽加强冬季饲养管理、修补畜舍、保温防寒。八是继续捕捞成鱼,整修鱼池,养好暂养鱼种和亲鱼;搞好鱼种越冬管理。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20

中国有许多传统节日,但我最喜欢过年。每到新年,喜贴春联,敲锣打鼓,张灯结彩,送旧迎新的活动热闹非凡,每一个人脸上都洋溢着节日的喜悦。但你知道吗,过年为什么会有这些喜庆的活动呢?这里面有着一个美妙的神话传说故事,现在让我来讲给你们听听吧!

传说中,在一个僻静的山谷里,住着一只叫年的怪兽,每到新年的晚上,怪兽就会去袭击山角下的一个小村庄,村里人知道会来怪物,把门锁得紧紧的,可是不管怎样,年就会进来,偷吃村民的东西,伤害人畜,大家都害怕极了,但又无能为力。第二年一大清早,人们纷纷收拾好东西准备去城里过完年再回来,这时,一位仙翁走过,他告诉村民年害怕红色和响声,人们听了连忙买了对联贴在门上。晚上,年又来了,它一见红色,听到锣鼓声阵阵吓得赶紧逃跑了。从此,村庄太平了。以后每逢过新年家家户户都贴对联,放爆竹,这个习俗一直延续至今。

新年中最有趣的要数我和小伙伴一起放烟火。晚上吃完年夜饭,我就迫不及待地拿着烟花朝门外奔去,一出门就听见小伙伴们的欢呼声。原来,在二村的小花园里正举行烟花比赛呢!只听见天空中“砰,砰”几声,各种烟花在天空中绽放,真是形态各异,姹紫嫣红,有的像一条巨龙腾空而起,有的像一枚枚子弹直冲云宵,还有像一个没有开放的花苞,在天空中欣然怒放。我看见这样美丽的烟花心里想:“我的烟花一定比他们的烟花好看几十万倍。”于是,我赶紧拿出自己的烟花小心翼翼的点燃之后向着天空发射,只听“啪”的一声,烟花朝天空中直飞而去,这时我在心里暗暗的想:“嘿,嘿,”我这烟花一定比你们的好看,可是,当我抬头望着天空时却呆若木鸡了,原来这种烟花叫“花生米爆炸”,这烟火就像一颗花生米一样飞上了天空,但在上面只“啪”的一声就结束了,一点也不漂亮。真让我大失所望。不过一转眼我就溶入到这节日的喜庆之中去了,看着天空被这些五彩缤纷的烟花装扮的绚丽多彩,我们个个欢呼雀跃,开心极了!

过新年,穿新衣,开开心心过大年。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21

中国家喻户晓的皮影戏,被印尼申请为该国的文化遗产。04年在内蒙古流行的马头琴被蒙古国申报成功为该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05年,韩国成功申报端午祭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的传统民俗被抢的消息传到国内,国人一片哗然,痛骂者有之,鄙夷者有之,更多的则是无奈和痛惜。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人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逐步西化,很多人信奉天主教,热恋圣诞节。然而,在崇尚洋节时,似乎已经失去了对自己文化的自觉意识。

很多中学生能熟练的用英语读写,却看不懂文言文;对牛顿、培根奉若神明,对老庄、孔子却形同路人;说起西方头头是道,谈到老祖宗一无所知。仔细反思,究竟还有什么传统文化也已濒临失传?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亡国都不怕,最可怕的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将自己的根本文化亡掉了,这就会沦为万劫不复,永远不会翻身”。保护我们的文化财产,不仅是政府的事,更是我们每个国人自己的事。我们要熟读“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体验古人在诗词里面留给我们的意境美;我们要多听《贵妃醉酒》,从传统戏曲中领略民族艺术的风姿;我们要过清明节、端午节……,在节日中颔首我们民族节日文化的习俗,把它发扬光大;我们要学习儒家经典、道家理论,那是中国文化的灵魂,可以以此培育我们中华学子的“中国心”。

如今,国家为保护民俗文化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从2008年起,清明、端午、中秋成为了法定节假日。央视《百家讲坛》也先后推出了刘心武的《解密红楼梦》、易中天的《品三国》、于丹的《论语》《庄子》、钱文忠的《三字经》等,他们用自己独特的视角诠释了古代文学作品,既保持了原著的精髓,又有创新,深受大众喜爱,从而带动了国人对国学、历史等传统文化学习的热情。

对传统文化的保护,需要从每一个人做起。清明时节的扫墓,端午吃粽子赛龙舟,中秋时与家人的团聚,都是我们力所能及的。读孔子、学老庄更是对民族文化的传承。让我们都来学习传播中国传统文化,共同实现中华文化的伟大复兴。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22

应该说中国古代曾几度经历过文化的大繁荣,通过文化的繁荣又加速了对外文化的交流,同时又扩大了中国文化的海外影响力。从孔子的“儒家思想”、老子的“道家思想”、墨家的“兼相爱、交相利”思想,主张以法治国的法家学派,从事论辩名的名家学术,以苏秦、张仪为代表的纵横学说以及战国末期主张“兼儒墨、合名法”的杂家综合学派等为代表的传统思想文化,都十分注重思想文化在内化人中所起到的作用。进而也在这些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奠定并形成了中国文化。

我们可以从日本与韩国对中国文化的借鉴,并结合国情民情进行的发扬和创新中,清楚地认识到优秀文化对于一个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促进作用。尤其是韩国,在20世纪50年代还是亚洲最贫穷的国家之一,但如今韩国已成为亚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并且韩国的文化价值观念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同,国际竞争力也逐步增强。没有雄厚的军事、经济力量,是什么使韩国得到越来越多国际社会的认可?其实正如韩国人所认为的那样,他们最有生产力的领域就是“文化领域”。

一直颇具争议的韩国“端午申遗”事件之余,其实不得不承认在严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准衡量与申报程序面前,韩国的端午文化一定也是传承已久、独具特色、参与广泛并且能够经得住考验的,而我们缺少的是审视自己的过去,审视传统文化的地位和作用,甚至忽略了应该以某种形式正确地保护自己的传统文化。日本经过明治维新运动,借鉴、吸收和发扬一切中外优秀的传统文化,并通过文化凝聚改革的力量和智慧、汇集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最终实现了综合国力的快速超越。

如果撇开那些郁闷情怀不论,我们应该认识到一个民族对优秀传统文化的敬畏之情有多深,传承得有多虔诚,发扬得有多彻底,对民族进步和经济社会推动的'力度和意义是不可小觑的。为什么我们发现越是历史悠久的文化越有深义与魅力,越是民族的越能吸引世界的目光?为什么此次G20峰会文艺晚会“最忆是杭州”中,让人心动的仍然是那些经典的文化曲目?因为,这些都是已然经过漫长岁月考验与保留下来的人类珍贵财富,永不褪色并永远绽放璀璨的光芒。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23

我爱书法,不仅爱它的结构,还爱它的外形,意境。甲骨文,金文……这些象形文字的演变,是一种希望,是中华文明永久传承的希望;是一种寄托,寄托着中国人对祖国的热爱;更是一种精神是一种精益求精,积极向上的精神。

我喜欢他们的结构。我有时看到花体的英文,会对它甚是喜爱,那用钢笔巧妙拼凑的美丽曲线,实在令人对其赞叹不已。但是,这些英文始终是由一个个字母构成,单看一个字时,只会因为其形式的优美而喜爱,不会想到更深远的意境。而汉字却不同了,看以前的古文时,就算从未接触,也可以根据其意境将其含义猜个八九不离十。那是一种汉字中的意境,意境中的诗,诗中的山水画。看看用毛笔写的“一”字吧,要是仔细看看“书圣”王羲之的“一”,你就会发现那不同寻常的美。毛笔轻轻一顿,收笔一提,就造就了如此美丽的汉字。它的结构单一它的结构单一,就是简简单单的一横为何给人一种用千言万语都无法描绘出来的感觉呢?似乎无法将其强硬地安在一个形容词之上。这就是中国书法,这就是它的强大魅力!

我还爱它们的外形,意境。你看,那简简单单的笔画,是那么优雅,细腻,又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一般的壮阔。简单的汉字在书法家们灵活的笔下行云流水,栩栩如生地展现出来,似一汪清泉从山涧流下,没有丝毫拖泥带水。当我用眼睛仔细的欣赏这字时,仿佛被这小小的字带到了一个奇异而美丽的地方,有“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一般闲适;有“更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一般的不舍;还有“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般的孤寂……一个小小的汉字,竟有如此深远的意境。这,就是中国书法,这就是中国书法的强大魅力!

现代化的风謿洗去了糟粕,但也在侵蚀着中华文化的精华。朋友,也许你已经很少写字,更不用说写毛笔字了,也许你经常用手敲击着骨干的键盘,目不转睛地盯着荧光屏,不妨去看看名家的书法,再亲手临摹一下,你一定会重新热爱汉字”体会到中国书法的魅力。让我们从新拾起蒙尘的笔,一同书写中华文明的美丽画卷吧!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24

清明节是我们中国人祭祖和扫墓的日子,我们以此表示对已故亲人的尊敬与怀念。

今年的清明节,我们全家还是象去年一样,早上乘车到木洞镇后,我们就急急忙忙地登上渡轮。站在船头,我抬头一看,天空灰蒙蒙的,像要下雨的样子。一阵江风袭来,我不禁感到阵阵寒意,我赶快捂紧随风飘动的春衣。一阵“呜呜呜……”的船笛,又使我不禁精神一振。忽然,一只水鸟像闪电一般掠过江面,在白雾茫茫中转眼不见了踪影。渡轮在隆隆的马达声中抖动着,送我们渡过了浩浩荡荡的长江,来到了江北。

看,路边农田的油菜花一片金黄。远处山上红的桃花,白色的李花也竞相争艳,夹杂在青山绿树间真是好看。一阵微风送来的阵阵花香,真让人陶醉。小溪两旁的柳枝随风飘动着,像在给我们扇风一样,更让我觉得春寒料峭。

我们一家人在山路上蹒跚前行。临近墓地的一段路不好走,我们一步三滑地好不容易到了墓地。这时天上飘起了零星小雨,滴在我的脸上,令我感到了丝丝凉意。我不由得想起杜牧写的“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这句诗来。诗中的描写的情景与现在是多么相似!这时,外公将白色的纸幡挂上坟头的竹枝上。纸幡立即随风飘舞起来。我和大姑婆把篮子放在地上,在墓前点上香烛和纸钱。大人都表情凝重。妈妈教我点好三柱香,在墓前行了跪拜礼。大姑婆眼圈红红的,跪在坟前说:“爸爸,我们来看你来了。”这一番话让我心潮起伏:清明节来已故长辈坟前扫墓,这是儿女在表达对父辈的缅怀和尊敬,这是浓浓的、割不断的亲情啊!我的思绪随着袅袅青烟飘逸着……这时,我觉得自己似乎一下子长大了许多。红烛发着或明或暗的光,一闪一闪地燃烧着,流下的蜡像是在人们流下的泪珠。

大家祭拜完之后,在一阵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大人们一步一回头,恋恋不舍地慢慢地离开了墓地。

在回家的路上,我没说太多的话。在满眼春色中,我感到自己已经长大了,自己肩上已有了不轻的责任。我决定每年清明都来为已故的亲人扫墓,并对他们说,您们在那边还好吗?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25

静悄悄的新年像极了一个普通的周末。

昔日的年画、鞭炮和祭祖活动了无影踪,中国人最传统的新年文化似乎已逐渐被一次年夜饭、一台春晚和几条拜年的短信所取代。然而,安静的新年只是中国传统文化流失的一个表现。当韩国端午祭申遗成功,当我们内蒙古族的马头琴成为蒙古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当成影戏成了印度尼西亚的“传统”,当埃及和韩国在争夺中国造纸术的发明权时,每一个中国人都应当在情人节的玫瑰和圣诞节的铃声中觉醒。我们应当重新回顾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那昔日的辉煌为什么如此轻易的被我们遗忘?那些正在一日日流失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出路究竟在何方?

中华的文化有深厚的历史背景,那是几千年来的沉淀和积聚,每一次的民俗民风都有着其最独特的传说和文化背景,每一个节目都有上古的史载和存在流传的价值。西方简明快捷的文化似乎更易被接受,但中国文化的横深和纵深是不容许被遗忘和取代的。在经济平稳快速增长的时代背景之下,每一个中国人,每一个华夏儿女都有责任深思中国传统文化得以保存并流传的方法。在某种意义上,那是中华民族得以稳站世界民族之林的出路,那是一个以礼治国的民族得以丰富和充实的出路。

虽然那瑰宝仍以痛心的速度流失着,但我们还是看到关注的目光正移向它们。

举世瞩目的奥运会开幕式便是最好的例证,在那次盛会上,我们看到了千人击缶的恢宏场面,我们听到了“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古诵,我们被昆曲的悠扬感动,我们被活字印刷术的精妙而慑服。张艺谋倾尽心血向世界展示了一个文化悠远的东方古国,也向每一个中华儿女诉说了传统文化的价值和珍贵。

当越来越多的省份开始把民俗民风申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当新年的钟声敲响时我们又可以听到喜庆的鞭炮声和飞舞的秧歌彩带时,当在传统节日里我们都有机会去重温过去的习俗时,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传统文化的出路不再是个让人永远担忧的问题,中华儿女终会将每一个传说每一处风俗留给后人,手手相承。

我们看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出路通向光明。

那静悄悄的新年,有了鞭炮的祝福,有了庙会的欢庆,有了昔日的味道。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26

书法是我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我们要努力学好书法,发扬光大。

写书法首先准备好文房四宝,哪些是文房四宝呢?分别是纸、墨、毛笔、砚瓦。然后将墨汁倒进砚瓦中磨,再将准备好的白纸平铺在书画毡上,右手大拇指、食指、中指将毛笔握紧,抬头挺胸,将毛笔蘸好墨后在纸上书写。

“收锋,回锋。”我痴迷地望着学书法的哥哥姐姐们那跳跃笔尖和留在纸上的那一个个钢劲有力的大字,便也缠着妈妈要学习书法,于是,我就在书法的海洋开始遨游。

刚步入书法的大门,难免有些不适应。老师先教我学握笔姿势,两指在前,两指在后,一指紧贴比干,要求坚持二十分钟。刚开始我觉得这个动作十分简单,可不一会儿我就发现我小看了这个动作,变得又酸又痛,好像关节也在吱吱作响,耳边好像有天使与恶魔在斗嘴,改放还是不放呢,我想起了王羲之一生艰苦奋斗,每天坚持练好几个小时书法,最终练完八缸大墨,成为了世界书法历史上最有名大书法家。一想到这个故事,我就咬咬牙,决定坚持到底。

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握笔练习,我终于可以学习写字了。只见老师端来了一个装满墨的砚台,拿来了一张黄色的毛边纸,然后把起我的手,沾了沾墨,把笔移到了纸上。我好奇地看老师的笔轻松地在纸上跳跃着,一会儿停顿,一会儿向下按,一会儿向左平移,笔尖像一只小燕子欢快地嬉戏着,没几秒钟,一个端正秀美的“一”就出现了。我心里早就痒痒的,一等老师指导完毕,就开始动手了,我把毛笔左抓抓,右抓抓,不知如何下笔,只好胡乱地找了一个起点,用力地按了下去,可因太用劲,把“一”的一头变成一个大锤子,我这次吸取了教训,开始轻轻行笔,结果“一”的四周出现了“锯齿”,我心灰意冷,但又想起了老师说过“写书法心要静”,接着又细心地练了好几个“一”,终于练出了一个自我感觉不错的字,得到了老师的表扬,于是我开始树立了信心。

现在我已经在学各种结构复杂的字了,此时的我才真正意识到学书法不能三心二意,也不能轻易放弃,而应一丝不苟,持之以恒。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27

只是后来,我回到大连,回到妈妈身边。她的工作总是那么忙,忙到无暇顾及节日的到来,更不要说为我系彩绳了。

被忽略的端午,我已过了好几个。竟也习惯了没有彩绳的节日。只是当看到同学手上带着五颜六色的彩绳时,我虽然会不屑一顾,说那是小孩子的东西罢了。但心中,还是会想起奶奶,想起那童年用爱编织的端午的彩绳。

屋檐上的水滴随着时光的推流而一滴滴地掉落在那堆积了一厘米深的小水晕中,泛起了小小的涟漪,望着眼前这一雨纷纷的美景,忽然一阵粽叶香,耐人寻味。

“菊花园,炒米饼,糯米团,阿妈带我去睇龙船……”这是小时候奶奶抱着我,在端午节时嘴中念着的歌谣。而这种古老的气息还能代代相传吗?

走进厨房,家中还是那种老式的灶台,有两口大锅,均由柴火烧制,容量十分大,我想,在爷爷奶奶他们那一代,家中要生存的人很多,所以先前的灶才会是这样的吧。在这时,只见奶奶将用油炸葱头的“葱头油”捞起,放在一旁的小碗中。接着掀开另一锅有拌着许多什么蒸咸蛋,五花肉,鹌鹑蛋,花生……一切适合的东西,奶奶一样也不错过。因为再包之前,这些食物都未煮熟,因为害怕太油,所以我帮着奶奶一起弄。我们首先清洗粽叶,“呀”一不小心就被这粽叶的边缘割破了手,轻微的流血,更映衬出我对这粽子的喜爱,瞧去,奶奶正眉开眼笑的哼着小曲,包着粽。

双手平摊,在手心先放上一个粽叶,用大拇指夹着,来一个90度的完美弧度,使粽叶上有一个圆锥形的凹形,然后以3:2:1的比例调配米,鹌鹑蛋,五花肉,一层压一层,最后,再拿一片粽叶“封顶”,用一种植物的叶子绑上,放在篮子里,准备下锅。一只布满皱纹的手和一只细皮嫩肉的手在一起忙的不亦乐乎。

这细细的粽香,环绕了整个屋子,忽然,听见弟弟对着电话机喊了一声:“小姑,等等你回来的时候给我带一个汉堡跟一个芝士味的比萨,谢谢。”顿时,屋子里的气氛僵硬了,空气似乎要停止了流动,奶奶在这制作着中国的传统食物,而这新时代的小男孩却要去品尝外国的“快餐”。

这份古老的传承是否即将遗失了呢?若不是,那又能传承多久呢?这一切的一切,是否会成为那黑白史书上的记载呢?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28

新时代发展的洪流正向我们涌来,“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时过境迁,我们迎来了车水马龙的繁华。共筑盛世林楼,不仅需要“工匠们”辛勤筹建,还需要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为其注入

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是在人类逐步发展的进程中如泥沙中淘金般积淀下来的,能延至今日,剩下的多为其精华,具有不竭的生命活力。诸如“田园牧歌式”生活的

在快节奏的发展中,再难有过“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的体验了。浮躁、急于求成的作风如雨后竹笋般涌起,在人们物质富裕的同时,

欲要完成对时代林楼的建造,需要让人们

然而,现实中仍有少数人摒弃本国文化,“呕心沥血”地研学西学,最终少有人问津。什么“出国留学才能升为教授”,什么“清北名校再次派遣芸芸学子出国留学”,都是对传统文化的不自信。这不容小觑,若对本国文化都没有信心,又谈何取其精华以筑盛世林楼了呢?

千百年来,我们不知举着火把在幽暗昏惑的隧道中踽踽独行了多久,那颤动的火焰正是相随已久的传统文化,它为我们指明方向,烧穿黑暗,驱散阴霾,于平地中,一座座如茂林般合聚的大楼得以拔起,直冲苍穹。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29

当流行文化席卷中国,众人沉醉于才艺选秀,迷恋于追星炫富,有谁还能静下心来,去捡拾那不知被遗忘在哪个角落的文化遗产?又有谁还能去撑起民族文化的一片天?

纵观今天的大中华:

还有几人能去感受“之乎者也”的韵味?

还有几人能去欣赏“唐诗宋词”的魅力?

还有几人能去品读“四大名著”的精彩?

又还有几人能再去体味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

当综艺娱乐档占满了各个频道,当时尚杂志堆满了整个书架,当明星照片放大成了背景桌面,恶俗趣味骄傲地屹立于众山之巅,嘲笑着这群愚昧无知的人。放弃“庇护”他们的优秀文化,却用时间与金钱去添增那恶俗趣味的高度,直到他们完全失去优秀文化的“庇护”,民族衰亡。

当古汉语词典在角落里安静地“睡”了十多年,当《说文解字》被盖上一层厚厚的尘土棉被,当中国古典名著在书架上层孤独忧郁,默默流泪,古古典传统文化看着他的子孙们默默哭泣,颤抖着呼唤,却无人聆听。那凄清的大雁,那啼血的杜鹃,那缥缈的孤鸿,正在“人生”途中“呐喊”着;那终日凝眸的李易安,那飞鸿踏雪的苏东坡,那蓦然回首的辛稼轩,正在“前方”路上“彷徨”着,他们想以一己之精彩,去挽回那些不知迷失在哪条章台路上的中国人!

浩大的中国,号称14亿人民的中华民族,能有多少人不被灯红酒绿所迷惑?十人?百人?亦或是千人?

中华民族之所以能骄傲地屹立于民族之林,靠的不仅仅是军事的强大,经济的昌盛,更是他们能有属于自己的语言——汉语。可现如今的人们,正渐渐与老祖宗留下的遗产背道而驰,古老的智慧结晶正被忘却。

新一代的青少年,或许不只是我们,可我们正在步入社会,是祖国的新希望!当以己之肩,肩己之任,挑起重建优秀文化的责任,让恶俗文化不再骄横!

当明星不再能让人为之疯狂的那一刻;

当成星不再能让人不择手段的那一刻;

当时尚杂志在书店销不出去的那一刻;

到那一刻,人们就能正视娱乐,正确地认识到娱乐的利与弊,理性地对待娱乐,明白娱乐只是一种休闲,并不能因它遮蔽了真实的生活。

那一刻,人们能知道汉语言文字的重要性,重新认识、对待中国瑰宝,让生活更加充实!

找寻传统文化,让民族文化不再衰退!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30

穿越时空,传统文化是如此丰赡而厚重:它是颠沛流离的孔子,逍遥云游的庄周;它是炫目的先秦诸子繁星,皎洁的汉宫秋月;是“史家之绝唱”的《史记》,是卷帧浩繁的《四库全书》;是李太白的杯中酒,曹雪芹的梦中泪;是王羲之流畅自然、凤舞龙翔的《兰亭集序》,是一人一马一车一户都描绘得栩栩如生的《清明上河图》;它是京剧、是老腔、是苏州评弹,是河北梆子;它是武术、是空竹、是风筝……它既有“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的喟叹;有“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愁思;有“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的韵味;还有“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信念;更有“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

时过境迁。现代大都市,高楼鳞次栉比,霓虹闪烁的街巷少有人吟哦诗词歌赋;江南小镇,葱茏的篁竹中,笙箫琵琶喑哑了,风萧萧兮少有笛短箫长……长江、黄河落寞了、困惑了,因为传统文化与现实之间恰似隔着厚重的门,令它难以回家。

我们到底怎么了?近年来,我们不是一直在推动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吗?渴望它生生不息的传承,为此,竭力发展着传统文化项目。

只是,形式大于内容,我们真心让它回家吗?

有多少人真的静下心来,放下大都市里的速度、远离喧嚣,像外卖小哥雷海为那样坚持不懈13载,精心地品读、涵泳过一首首唐诗宋词?有多少人摒弃浮躁,甘居陋巷几十载,齐白石般如初遇如诀别,研墨执笔,让眼中捕捉到的鲜活跃然纸上?当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的森林,遮蔽了亭台楼阁、雕梁画栋、小桥流水时,国人心中早已淡漠了传统文化那几千年陈年佳酿的回味,意识中西方张扬、活泼的时尚和洋节似乎比传统文化更有品味——圣诞节的红和绿,喜气洋洋;万圣节的蝙蝠、南瓜,比比皆是。诚然,我们需要活力,需要接纳各种各样的东西方文化来丰盈自己。但怎可冷落、忘记祖先用五千年历史创造的灿烂而瑰丽的华夏文明。落叶归根,百川入海,没有传统文化的传承,我们变得日益功利、浮躁,恰似随波逐流的萍,漂浮不定。

中国的传统文化不能再像国人内心之外放飞的鸽子,更不能像异乡的游子渐行渐远。快洞开厚重的门,用真诚召唤它回家吧。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31

和妈妈一起聊天,总听妈妈说起小时候过年的事。妈妈说,她们那时过年和现在有些不同。临近过年的一段时间里,孩子们就特别期待春节的到来、因为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能穿上新衣服。给妈妈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蒸枣花馍。

枣花馍是过年较为隆重的仪式之一。腊月二十八有“二十八,蒸枣花”的习俗,大人们会聚在一起,一家接一家的蒸好多好多的馒头,还有各式各样的“枣花”。说到这里,大家可能和我一样,不知道什么是“枣花”,内心充满着好奇。妈妈说,枣花是以小麦和红枣作为主要的原料,然后用发酵过的白面捏成不同的样式,比如活灵活现可爱的小动物。最后将做好的枣花样式放在做好的圆形面团上,用红枣做点缀,就这样一个活灵活现的“枣花”就做成了。妈妈说,这些“枣花”是大年初二特殊的礼物,是女儿带给父母的“专属”礼物。枣花寓意着子女和父母之间心连心。听了这些,我才明白为什么以前妈妈会说我是他们的“枣花”,是他们的“小棉袄”。

接下来就是除夕了,一家人围坐在一起,桌上摆着久违了的饺子和只有办喜事才能看到的饭菜。当然最开心的还是孩子们,因为在那天晚上会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拜年,那时的拜年可不会像现在一句“爷爷奶奶新年好!”这么简单的,是中规中矩的那种拜年哦,是要真的跪拜的,感谢长辈们一年来的辛勤劳苦,最重要的是,长辈们会给孩子们或多或少的“压岁钱”。那时的压岁钱很少很少的,只有一元、两元、妈妈说谁要是能得到五元、十元那可就不得了了。孩子们看着手里的“压岁钱”,心情无话言表,默默的盘算着自己的钱能不能买到向往已久的笔记本或者明星画,又或者是漂亮的小头花……零星的压岁钱也给孩子们新年带来无穷的快乐。

而我们现在呢,压岁钱不知道是以前的多少倍,衣服也是数都数不过来,可是过年我们却没有妈妈说的那种快乐。虽然现在生活比以前好了,但年味却没有了。除夕的晚上家里的人每人拿一手机,目不转睛的盯着小小的屏幕沉浸其中!去长辈家拜年,大家也都是抱着手机不说话,小伙伴们也不再因为压岁钱而开心的睡不着,而是聚在一起一起玩电子游戏。

现在妈妈很怀念童年的新年,童年的年味儿,我也多么想过一下那样有年味儿又快乐的新年呀。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32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清明节是祭扫陵墓、缅怀故人的节日。今年正值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4周年,在这样一个年份里的清明时节,我们缅怀的除了故去的亲人,还有那些在抗日战争中为捍卫国家独立、民族尊严而英勇战斗、血洒疆场的民族英烈,怀念那些因抗灾而消逝的生命,他们用感恩与崇敬谱写一曲清明之韵,一曲英雄赞歌。

他们拼命的战斗难道不是为了祖国的明天,祖国的未来吗?红军战士长途跋涉,都在步步泥泞的路上走着,他们没有松懈过,一生都在拯救祖国,保卫祖国。没有他们,哪来如今的美好的家园,哪业如今的富裕生活,他们是创使者。多少年来,有多少人赞扬过他们,他们百折不挠,奉献生命,为了革命的斗争而光荣殉职。

很难想象如今风和日丽的江南在过去的年末还是一片冰雪的世界,是人民子弟兵与人民群众并肩战斗,众志成城,燃起了一股爱心之火,将冰雪消融,将爱心之花种在人民心中;是无畏的年轻用热血、用意志乃至生命铸成一道钢铁长城,将冰魔御之门外。

冰凉的雨滴将我从沉思中唤醒,倏手拈来,天边的亮色逐渐隐去,化成金色的镶边。我忽得想起了一句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名言“人的一生,如洪水奔流,不遇到岩石和暗礁,难以激起美的浪花”,英贤的生命之花在慷慨赴国难的瞬间绽放。

2009,冰雪中国,温情世界。在这追念先哲英贤的清明时节,在这雨色空蒙的传统祭日,让我们再次奏响英雄之歌,激励我们在未来道路上乘风破浪,急流勇进。

云,映着光,发出淡淡颇带忧伤的光。清明,多鲜明的名字,有多少人在你的胸前哭泣过,又有多少人在你的眼下惆怅过。昔日的情葬在你的脚下,往事的意断在你的手上。空气里为何总带着哀伤,是你的多情,还是幽灵的感伤。路上的行人,都躲在蒙珞的空气里,用无助的眼神四处张望。细细的雨迟迟地落下,映着江南无尽的情怀,像是有一层雾,水一样飘着,飘在每一个人的心头,这是清明的见证。

我与中国传统文化作文 篇33

有谁知道针灸吗?据说它有许多用途还可以治疗许多疾病,例如:呼吸系统疾病、眼科疾病、口腔科疾病……哇塞,我发现自己好像越来越崇拜针灸这门中医疗法了!也就是因为那件事,让我对针灸彻底刮目相看。

记得我两年级时,奶奶得了慢性肠胃炎,她一次次到医院求医,吃了各种类型的西药,可还是无济于事。她进食后胃部依然剧烈疼痛、恶心,甚至还会呕吐。我们一家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这可如何是好呀?后来,妈妈通过上网查找资料,得知中医针灸可以治疗慢性肠胃炎。在这无助的时候,我们好似捞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般。

星期六早晨我们一家人带着奶奶早早地来到岳阳医院就诊。挂了号后,我们坐在座位上足足等了一个小时,终于排到我们了。医生了解奶奶的病情后,决定使用针灸疗法来治疗。我偷偷地从门缝里张望着,只见医生手握一根细细的针,看着就让人汗毛竖立。她将针扎进奶奶的皮肉里,到一定深度后,用大拇指和食指转动着针柄,如果躺在病床被扎针的那个人是我,我一定会发出震耳欲聋的叫声,可奶奶呢,却一声不吭,好像针不是扎在她身上似的。接着,医生将另一根一模一样的针扎进奶奶的另一个穴位,然后用手指轻轻地弹针柄,让针微微震动……最后出针时,医生用食指和大拇指按住针孔旁边的皮肉,为了防止出血,她把针往前一压,然后用棉球按住针孔,迅速地一抽,重复着做这些动作,直到针都被一一抽出。

我将信将疑地目睹了整个针灸过程,虽然做针灸的时间只有半小时左右,但我发现这时间过得十分漫长。做完针灸后,医生嘱咐爸爸要让奶奶好好休息,一个疗程后病情会有所好转的。我们终于松了一口气,心里的大石头也落地了。一个月后,奶奶的慢性肠胃炎居然已经好多了,她再也不感觉胃部疼痛了,也不再呕吐啦!我们一家人欢呼雀跃。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原来针灸是一种用针刺、艾灸经络穴位治疗疾病的方法,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知识的精髓,是我国独有的、世代相承的医学魁宝,是名副其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我的介绍你觉得针灸神奇吗?

一、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公苔丝生于一个贫苦小贩家庭,父母要她到一个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结果她被少爷亚历克诱奸,后来她与牧师的儿子克莱尔恋爱并订婚,在新婚之夜她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却没能得到原谅,两人分居,丈夫去了巴西,几年后,苔丝再次与亚历克相遇,后者纠缠她,这时候她因家境窘迫不得不与仇人同居,不久克莱尔从国外回来,向妻子表示悔恨自己以往的冷酷无情,在这种情况下,苔丝痛苦地觉得是亚历克·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安吉尔便愤怒地将他杀死。最后她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哈代在小说的副标题中称女主人公为“一个纯洁的女人”,公开地向维多利亚时代虚伪的社会道德挑战。

女主人公苔丝出生于一个贫苦小贩的家庭,他的父亲约翰·德比有一天被人告知是古代贵族德伯的后代,他便得意忘形起来。约翰和他的老婆决定让女儿到一个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以期在经济上得到帮助。

苔丝去了以后被老太婆的儿子亚雷诱奸,她怀孕回家,孩子一生下即夭折。过了几年,苔丝离家来到陶勃赛乳牛场干挤奶的活儿,在这里他与牧师的儿子安吉尔·克莱恋爱并订婚。苔丝对文质彬彬、颇有知识的克莱十分崇拜和热爱,几次想把自己曾被亚雷奸污的事告诉他,但都因种种缘故而没有办到。结婚前数日她曾写了一封长信将往事告知克莱,她把信从房门下边塞进克莱的屋子却塞到了地毯下面。新婚之夜她把自己昔日的这一不幸事件向丈夫坦白,但是克莱没能原谅她。这以后他们两人分居,克莱去巴西发展他的事业,苔丝仍在一些农场打工糊口。命运却让她再次与已经披上牧师黑袍的亚雷·德伯相遇。亚雷对苔丝的情欲顿时击败了他那没有根基的宗教信仰,他纠缠苔丝,不得到她决不罢休。这时候苔丝的父亲病故,为了母亲和弟弟妹妹们的生活,她被迫与亚雷同居。

不久,安吉尔·克莱尔从巴西回国,找到妻子并表示悔恨以往的冷酷无情。苔丝在这种情况下认为,是亚雷· 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克莱,又一次毁掉了她的幸福,她懊恼和愤怒到了极点,带着一种责任感,杀死了亚雷。在与克莱一起度过幸福、满足的最后五天之后,苔丝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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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物介绍

苔丝·德伯(Tess of the D’Urbervilles)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像游丝一样敏感,像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这一切悲剧性遭遇全由于无情命运所精心谋划和设计,安排世事的宇宙主宰通过命运的巨网毫无怜悯地将人伦道德意义上的好人、善良人笼罩于进退维谷的苦难陷阱。

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长度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首先,造成苔丝悲剧的性格方面的因素是大自然赋予她的纯朴,这本能的纯朴使她不能与人面兽心的亚雷相处,也使她不能向心爱的人隐瞒自己的“污点”,因为她没有沾染多少文明,所以也就缺乏功利的计谋。而且苔丝蔑视宗教,蔑视法律。另一方面,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她在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苔丝以失去自我为前提,对克莱尔极度崇拜,极度忠贞。正是这种思想,这种保守性,加重了苔丝命运的悲剧性。

亚雷·德伯(Alec d'Urberville)

亚雷的父亲是个有钱的商人,而后冠以贵族德伯的姓氏。这个阔少凭借父亲的金钱、权势在乡野称霸,为非作歹。他第一次见到苔丝,荒淫好色的嘴脸就暴露无遗。由于苔丝年幼无知,缺乏经验,而周围的环境又是那样黑暗,没有一个人帮助,没有一个人保护,因此,他趁人之危,设下圈套,蹂躏、玷污了苔丝,毁坏了苔丝少女的贞洁和一生的幸福。尽管后来他在老克莱牧师的帮助下一度改邪归正,自己也做了牧师并打算变卖家产到非洲去传教,然而几十年的恶习并未根除。当他再度碰见苔丝以后,邪念再生,几年的教诲前功尽弃,倒是苔丝看透了这个身着道袍的牧师的灵魂,拒绝了他。可亚雷又百般来纠缠、胁逼苔丝,”但是,苔丝宁可继续留在棱窟槐富农葛露卑的农场里忍受残酷的剥削和压榨,承受超负荷的重体力劳动,也不愿意屈服于亚雷。然而父亲病死,母亲身体不好,弟妹失学,房子租赁到期,一家人被撵出村子无处安身,就在走投无路的时候,苔丝的母亲接受了亚雷的主动帮助,而苔丝也被迫作了他的情妇,成为亚雷放纵生活中的最大受害者。在克莱归来之后,苔丝认为是亚雷让他误以为克莱再也不会回到他身边,与亚雷发生激烈的争吵,亚雷最终死在的苔丝手下。

安吉尔·克莱(Angel Clare)

克莱是与亚雷完全不同的人。他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他虽然出身牧师家庭,却不愿意当牧师“为上帝服务”,更愿意从事实业——务农,克莱鄙视阶级偏见和等级观念,厌弃都市繁华生活,自愿到乡间务农。他不怕吃苦,和农工一样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力图掌握各种门类的农业技术,以便实现自己的理想,成为一个大农场主。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和天真无邪的农家少女朝夕相处,使他更感到乡村生活的纯朴,也更向往着自然,纯朴、清新的生活,为此,他不愿意娶有钱人家的小姐,而要娶农家姑娘为妻。在他眼里,苔丝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纯洁的象征,完美无暇的杰作,“天地间没有什么象苔丝那样纯正,那样甜美,那样贞洁了。”然而,当苔丝诚实地向他坦白了自己过去所受凌辱,那么克莱心目中的偶像就崩塌了。克莱对苔丝不仅没有丝毫同情,甚至“不能优容苔丝”,他视而不见苔丝对他的一片深情厚意,冷酷无情地抛弃了她,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而且永远扑灭了爱情在她心中重新唤起的希望。克莱抛弃苔丝后,远涉异国来到巴西,饱受生活磨难之后,才真正了解人生,才认识到自己所固守的传统道德是何等的迂腐,既坑害了苔丝,也坑害了自己。内心的悔恨,对苔丝的思念,使他又重新去找苔丝,此时苔丝心中痛苦、悔恨、绝望之情达到顶点。丈夫的归来,两人的重逢,使苔丝看到自己再一次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复了仇。经过了五天的逃亡,苔丝和克莱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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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苔丝读书笔记

这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期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之后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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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苔丝读后感34篇

篇1:苔丝读后感100字

这是我大三看书最狂热的时候看的一本书,记得当时还写了读后感非常的感慨,至今记忆犹新。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的作品,小说描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善良、质朴、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最终拿起武器向仇人复仇的故事。

这部作品的人物刻画、气氛的烘托、主题的阐发、富于感染力描写向读者展现了女主人公苔丝短暂一生中恋爱、婚姻的悲剧,令人感同身受。

篇2:苔丝读后感200字

出生在英国的苔丝是一个多么可爱美丽善良的姑娘,但她的命运却被自称爱她的人们慢慢摧毁,甚至最后连命都被毁了。

为什么同是人,男子对女子用强就可以被原谅,而女子被人玷污了却不但不被同情还被人看不起。苔丝就是这么一个悲惨的人,她反抗了可是无效。

为什么适合的人一直犹豫不决,而不当的人却捷足先登。于是一直等待着爱人的苔丝正是因为爱人世俗的男女观念而开始走向命运的灰暗面。

为什么男子可以心里放着一个人而也可以随时在外面搂着其它女人,而女子要是心里有了一个人就至始不逾呢?苔丝,就是因为这样傻爱着不值得的人而面向了这样不值得的结局。

为什么她这么勇敢的追求生活拥抱生活却还被生活所抛弃……

篇3:苔丝读后感300字

看了托马斯·哈代所著的《苔丝》这本书,蛮有感触的!

就我个人的看法,我觉得全书是贯穿苔丝的性格来写的。苔丝性格中最大的特点便是责任感。当然,她的悲剧也是由责任感所引起的。

苔丝是个责任感很强的人。如果她没有责任感、孝心,那么她便不会代着本来应该由父亲送的东西送到市区去,也就不会在半路上由于意外事故而导致她家唯一的马“王子”死掉,这令苔丝家陷入困境。苔丝看到这深感愧疚,认为一切都是由于自己的疏忽而造成的。于是她才会听从父母的建议去投靠那位所谓的亲戚——德伯世家,因此她才会被亚历克所奸污这样一个多么纯洁的女孩就这样失去了她生命中最为珍贵的东西。但是她无法改变这个事实,这是悲剧的开始。她遭受到了一个少女所可能受到的最悲惨最可怕的打击,并且弄得她无法自救,一步步走向最后的毁灭。

篇4:苔丝读后感400字

苔丝是个悲剧。我在想,到底是谁造就了她的悲剧。表哥诱奸了她,甚至都有了一个孩子,但她却决然的离开他并视他为仇人。这份勇气是我佩服的,作为一个贫贱的所谓古老家族的女儿,苔丝这一勇敢与不屈的做法让我感动。

可是我不能原谅她的克莱尔,她的丈夫,那个她真切爱着的丈夫,那个她用生命爱着的丈夫。 新婚之夜,克莱尔向苔丝坦白曾经放荡的行为以求得到苔丝原谅,天真的苔丝也同样将她悲惨的遭遇告诉丈夫以期得到同情。不幸的是克莱尔没有原谅她。我不懂,凭什么他克莱尔就可以放任自己却不能原谅她的妻子,她还是无心之失,他有什么资格这样做。在苔丝最困难的时候,他离她而去,可怜苔丝还苦苦等着他,候着他。但是在我心里,他们的悲剧都不值得同情,这是他们自找的,是自己一手酿成的。我倒是同情德伯,那个表哥,只是因为一个错误和对苔丝的痴情,最后惨遭杀害。

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可怜人们还对苔丝和克莱尔的爱感到惋惜,tmd有什么好惋惜的,那个苔丝,为了不值得的男人犯罪,那个男人才是杀人不见血的凶手。什么当初的海誓山盟,这样看来,根本不值得相信。

篇5:苔丝读后感600字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着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爱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爱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起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非常非常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非常爱你,我一直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么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可以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爱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篇6:苔丝读后感1500字

Everyone should have a chance to be fogiven.

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被别人原谅的机会。

——题记

每天走在走过,何尝不向好的方向去向往生活?读完《苔丝》后,内心充满了惋惜和遗憾。苔丝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女孩儿,生活在僻远的山村里,因为在一个教士口中得知自己贫穷的一家竟然是杜伯维尔爵士的后裔,所以被父母逼迫去投靠远出的杜伯维尔家族,可是这家族很不幸只剩下了阿历克·杜伯维尔和他的奶奶,杜伯维尔看见苔丝青春美丽,便努力哄骗,夺去了她的童贞。苔丝在迷茫之下去一个牧场中做挤奶工,在这个农场中她遇到了一个名誉显赫的一位政治家的小儿子,安琪儿·克莱尔。他们一起度过了很快乐的时光,苔丝却因为失去童贞而心里十分忐忑不安,因为他们当时的生活很美好,使苔丝,这个一向现实主义的女子跌入了爱情的漩涡,但他们完婚后的第一天,苔丝小心翼翼地告诉了安琪儿这件事,导致他们分道扬镳。伤心欲绝的苔丝偶然遇到了阿历克又被其所欺骗而生活在了一起,等待安琪儿一切想通之后想要与她复合时却为时已晚,苔丝知道后悲痛欲绝,杀死了阿历克,与安琪儿度过美好的一天后,走进监狱承受法律的制裁……

通读之后,发现幸与不幸在结局都显得不重要,这些人物的悲惨也是如此,因为安琪儿克莱发现苔丝失去童贞后,他对苔丝彻底的失望了,他不再相信苔丝的深情,也不再听苔丝的苦苦哀求。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阿历克对苔丝的施暴。他难道忘记他之前的努力吗,他每时每刻对苔丝的爱都充满着初恋的炽热纯洁与真情,他对她的爱是柏拉图式的、带着田园牧歌的情调,遭到拒绝时的痛苦却总是耐心等待,尽力说服,当苔丝终于同意他时,我觉得那一定是他生命中最高兴的事情了,可是物极必反,他也遇到了毁灭性的痛苦。

他没有原谅苔丝,甚至是在苔丝苦苦哀求时说她是个不懂事的妇女。殊不知,苔丝的心里又有何作想,难道她失去童贞是她自愿的吗?可是如果换位思考,也是说得通的,但是英国封建的思想深入人心,很多事情在呆板的封建气势之前显得十分不近人情。而安琪儿克莱即使有天使般的心灵,却无法冲破那封建的教条,仍然是个习俗和传统的奴隶。个人观点是有些责怪安琪儿克莱的,虽然他们相爱,但是即使只有一次不同固执思想的撞击,总会有裂缝无法合愈。

每个人都有过去,可是过去和未来,我们总是要放眼未来。可能一个人不完美,甚至是过去有过很极端很不好的行为,甚至做一些并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不道德的事情,可是只要有悔改之心,只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也是很好的吗?肉体上的毁灭和精神上的重铸,我觉得还是后者更为重要。如果执意过去,那么我们可能真的对未来丧失希望,甚至产生深深地失落感,认为一个人从此就走上了不归路,可是亲爱的我们,亲爱的你们,这并不是一节可怕的事情,人与人只简单的关系错综复杂但也相当微妙,它是很灵活的,也不应该约束在条条框框中,它本来就是一种人性美的体现。所以我们常常因为执意过去,而忘记珍惜现在,我们也常常因为执意过去,错过身边美好的人与事。

这个貌似浅显的道理用在安琪儿克莱身上也是一样的,也正是因为他的放弃,让苔丝受到了巨大的崩溃。以至于在文末,她所疯狂的举动,无处不显示出她的害怕,害怕安琪儿克莱不要自己,害怕自己做的这些真正让自己成为一个封建的堕落者。

其中,很喜欢文中的这句话,是我所收集的话语中也许是最长的:“着意安排的计划实现起来往往背离原意,因而一意呼唤带来的却未必是意中的人儿。注定要爱的人在该爱的时候大多不能出现。”这句话写出来每个人多舛的命运,坎坷的爱情。最近热播的一部电视剧中说过的一句话记忆犹新“爱情的伟大实则是人类的繁衍。”即使这也许是最客观的看法,可是我希望这是一个有爱有血有肉的社会,虽然会有叛变会有伤痛,可是最终的最终,真正的有缘人还是会走在一起,然后幸福艰辛地生活下去……

苔丝的故事的确很悲惨,但不能因此沉浸到爱情不能圆满的悲伤中哀哀自怜。

毕竟人生之路十有八九的事不尽人意,我们该做的,而是我们最实际的需要去行动起来的,那就是——

做一个纯洁的人,然后原谅你身边的每个走向悬崖却善意的那些人。

篇7:苔丝读后感

不久前看完了这部英国作家哈代的作品,印象深刻,感人至深,并不曲折的情节、唯美的景物描写、生动细腻的人物神态及心理刻画为读者勾勒出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一种震撼人心的深情、一片百折不挠的纯洁、一种在艰难困苦中顽强坚持爱情理想的壮美,苔丝,作为爱情的化身,给读者以强烈深远的震撼。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农村,贫苦德伯一家被告知他们是当地古老显赫家族的后裔,贪恋财势的德伯夫妇便安排单纯善良的大女儿苔丝前去冒牌的祖先后裔攀富贵亲戚、找工作。不幸的是,那个本为暴发户发家而后伪装成显赫家族后裔的富贵亲戚家成了苔丝的梦魇,这个“亲戚”家的公子哥亚力克是一个贪淫无耻、虚伪险恶的人,将苔丝引诱后玷污,苔丝因此承受了名誉上的损毁和流产的伤痛,背井离乡去到一个牛奶厂做挤奶工,在这里她邂逅了善良仁爱、睿智渊博的牧师家庭出身的安琪儿,彼此相爱并坠入爱河,苔丝因为自身狭隘观念中的“自惭形秽”而一再远离安琪儿,但是安琪儿的一再坚持使得两人立下婚约,但是,诚实善良的苔丝在婚礼前一晚将自己波折的过去告知了安琪儿,可是安琪儿头脑中对于世俗贞洁理想的执拗导致他开始怀疑苔丝的纯洁和爱情,并开始蔑视并离开她远到巴西去创业。苔丝忍受着被心爱之人抛弃的巨大伤痛和亲朋的异样眼光艰难地生活着,去到一个农场从事着异常艰辛的体力劳动维持生计,忍饥挨饿、受冻挨寒,还要承受着农场主严厉的斥责和刁难,在无数次的泪水与异常苦痛的坚持中,她对安琪儿的爱情更加深沉坚强了,只是,面对一位不可知的爱人,她只有写着一封有一封饱含深情与呼唤的信来慰藉自己。然而,曾经的梦魇亚力克又出现了,在牧师的感召下,他一度缓解了自己的贪淫堕落,并开始四处讲道,然而亚力克虚弱的醒悟和孱弱的宗教信念没法避免他再次陷入黑暗,对苔丝进行再一次引诱和逼迫,利用安琪儿的远走他乡挖苦苔丝一厢情愿的感情,利用苔丝家庭的变故逼迫苔丝屈服于他自己的财势,甚至利用安琪儿教给苔丝的无神论的道德哲学来为自己抛弃宗教信念找借口,阴险的亚力克尽力扑灭苔丝的爱情信念,哄骗苔丝安琪儿不会回来了,在这种种明暗兼具的压力和引诱作用下,苔丝陷入了亚力克的黑暗中,成为亚力克的情妇。当安琪儿幡然悔悟并回国寻找苔丝时,悲痛麻木难当,然而怀有坚定爱情理想的苔丝却给了安琪儿绝决而震撼的回应,她杀死了亚力克并追随安琪儿,他们在一起享受了爱情的至美甜蜜与灿烂,几天后,苔丝被捕被处以绞刑。

这部名著是悲剧,悲剧往往毁灭美来教会人们珍视美,进而创造美、爱护美。苔丝在这一悲剧中正是一种震撼人心的美,她是作者对于真挚爱情、纯洁人格、坚强信念的寄托,她是作者的爱情理想的化身。这个爱情理想带给人的震撼来自于苔丝人格的力量,她为了安琪儿的声誉而几番拒绝求婚,但又感动于安琪儿的热忱;她忍受着爱人离弃的伤痛和迫于生计而必须从事的繁重劳动、艰苦环境却依然顽强地坚持着自己的爱情梦想;她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和对于安琪儿感情的真挚毅然将自己逼上绝路,和现实种种压迫与引诱决裂,杀死了残害她的亚力克;我们从这种种行为中看到了她对于爱情的坚定深沉甚至惊世骇俗的超脱信念。是的,爱情往往是让人捉摸不透难以看到的,爱情的甜言蜜语和山盟海誓在这些切实的行为坚持中显得苍白虚假,苔丝,她的一封封满含深情和泪水的信、她艰辛劳作时流淌的一滴滴咸涩汗水、她留下的一个个徜徉在山间地头间守望爱人寻觅爱人的孤寂身影、她最后为爱情而表现出来的绝决、勇敢与无畏,都是她心灵的诉说,都是她爱情的言语。

苔丝的悲剧来自于三个方面:自身观念的相对狭隘、爱人安琪儿的昏聩的舍弃、亚力克以及社会昏暗世俗的压迫。苔丝从众地将亚力克的罪恶、父母的贪婪恶果强加到自己的身上,自觉地罪过难当,也因此对安琪儿的感情的退缩表现出自责和惭愧,然而这是不必要的。安琪儿虽然观念先进、思想革新,但是在思想深处,他对于人性纯洁、深刻爱情的理解不够透彻,碍于人的过去、人的历史、世俗观念,而忽视了人的现在、人的行为、更深刻的人本价值,这导致了他遗弃苔丝,背叛感情;亚力克的胁迫引诱、乡邻对苔丝的鄙视贬低、农场主的心胸狭窄、安琪儿牧师哥哥的养尊处优狭隘冷漠等都是苔丝悲剧的客观现实因素。

另外,书中多处对于景物和人物神态的描写极具美感,与苔丝的爱情之美、两人的爱情之美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篇8:苔丝读后感

自上班之后,好像很少读书了,总觉得很忙。心里想了一千次去读书,但也找了一千零一个借口不读,比如工作忙,太累了,还要看孩子,哪有心思读书……来到咱们学校,被学校的同事们感染,下定决心坚持读书,做一个满腹诗书的人。

在下决心后的第一周,我刚坐到床边拿起书,眼皮就开始打架。于是心里想着:“算了吧,我真的有点累,还是睡觉吧,休息不好的话,明天给孩子们上课精神该不好了。”就这样,一周过去了,我心里有一点点内疚,与气质女神的梦想渐行渐远。

第二周,春日的天气越发明媚了,内心丰盈美好。该是穿裙子的季节了,要锻炼了,不然怎么保持婀娜的好身材。于是夜跑被提上了日程。每晚8点左右就到楼下小广场跑跑步,或者在家练习40分钟的瑜伽。每次锻炼后心里说不出的轻松,但身体也是难以言表的疲惫。我的书,放在枕边陪我两周,默默无言,也让我的愧疚感与日俱增。

被拖延症坑的太惨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于是抱起这本《苔丝》读了下去。

书中讲述一个偏远小村庄的姑娘,还未成年,就被好吃懒做、嗜酒成性的父母送出去找一个所谓的同姓的富贵远亲。然而高贵门第,总有很多人趋之若鹜。苔丝到了之后被所谓的堂哥嘲笑,认亲不成,反被堂哥侮辱失贞,然后愤然离开回到自己的小村庄,才发现已然有孕。在那个贞洁大于天的时代,苔丝不顾家人的劝阻和邻居的白眼,坚持生下这个不被祝福的孩子。不幸的是,孩子生下一个月就夭折了。忍受着内心巨大的悲痛,苔丝离开家乡,带着失贞和生子的秘密。

在工作期间,认识了牧师的儿子,一个深情却虚伪的男人。两情相悦。很快,他们就商议结婚。纠结了很久,苔丝准备把心中的秘密告诉这个男人,奈何天意弄人,最终男人还是没有看到苔丝婚前的坦白信。“就这样吧,如果他真的爱我,这件事他一定也会接受。”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们力排众议,结为夫妻。就在大婚当晚,男人坦白了他荒唐的过去,苔丝听了大喜,以为他有相同的经历,就更容易接受她。但是就如同苔丝母亲后来说的一句话:“再深情商量的男人,终究还是男人啊!”,他无法接受自己完美的妻子身上竟然有这样的污点,所以在新婚的第二天与苔丝告别,二人天涯相隔。

苔丝本以为找到幸福,却在遇上他后更加不幸。父亲过世,无家可归。为了生活,苔丝四处辗转,受尽苦难折辱。期间,她给丈夫写过很多信,不知为何,并没有到他的手里。男人在战场拼杀,伤痕累累的时候忽然原谅了妻子,在她决定放弃和他的爱情,接受她所谓的堂哥的时候。造化弄人,当身受重伤,身体羸弱的丈夫回到家乡,听到妻子的遭遇后决心找回妻子,善待他。而此时苔丝听信丈夫已经去世的消息,嫁给了那个恶魔“堂哥”。

当男人辗转找到妻子的时候,妻子一身华服,脸上再也没有初见时的风华,只有疲惫、沧桑和不甘。苔丝心里还爱着,却再也不想被爱的人侮辱,便拒绝了他。转身回到房间,看到欺骗他的恶魔,内心再也无法安然,她想起丈夫那句“你应该杀了他”,拿起水果刀,结束了地狱般的生活,却也将自己送到了另一间地狱。

以为生活是童话,但生活处处是魔窟。大学初看的时候感叹那个黑恶丑的时代,以为是时代造就的不幸。当然,至今也认为这是导致不幸的一个重要原因。而随着阅历增加,便渐渐知晓,所谓不幸,一半是时代所致,另一半是自己的性格所致。若不是太听父母的话,没有主见,便不会去认亲戚。去认亲戚时觉察到“堂哥”的暧昧,自知家势身份无力匹敌的时候便该及时抽身,也不会失去那个时代女人赖以生存的一切,更不会在最后的时刻委身恶魔,迷失信仰;在遇到旧爱时,若是足够理智勇敢,便不会一刀结束“堂哥”的生命,也让自己和爱人阴阳两隔。

当然,遇人不淑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事。生活不是童话,更不是小说。我们在遇到每个人、每件事的时候都动动脑子,不被情绪左右,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足够勇敢,足够坚强,才能遇到真正的幸福。

篇9:苔丝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听同学介绍,说《苔丝》这本书不错,便从图书馆里借来看看,不算很厚,只有300多页,但我用了不到两个星期就看完了,因此,今天想写一下我看后的心情。

苔丝,是一个勇敢的、单纯的、坚强的、自尊自爱的女孩子,同时她又是一个傻孩子,但她的傻让人敬畏,让人赞美,让人喜欢她、爱护她、甚至崇拜她、羡慕她,渴求像她一样,可以轰轰烈烈的爱一场,拥有至死不渝的真爱!但即使她是那样一个让人喜欢的女孩子,仍免不了命运的捉弄。

悲欢离合,生离死别,误解诽谤,世间的是是非非,世间的酸甜苦辣,世间的人生百态,她都经历过,目睹过。都说善有善报,我不知道苔丝的结局对她来说是否画上了一个美丽的句号,但我却会时常为她感到悲哀,感到不值。原本美丽的人生怎可就这样早早的结束呢?原本灿烂的生活怎可就这样流逝呢?原本幸福的家庭怎可就这样没有了呢?原本单纯的性格怎可就这样变得陌生了呢?但,有时候又会觉得那已经很好了处于那样一个时代,拜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人们心中似乎只有利益没有感情,苔丝可以收获那样坚贞的爱情、纯真的友谊,真的不枉此生。

克莱尔,苔丝真爱的男子,那个没有贵族恶习,摒弃宗教,接近贫民百姓,从事农事的另类贵族,拥有绅士风度,而又博学多才,初次见面就捕获了苔丝那纯洁的心。但,出生于贵族的克莱尔,总免不了他的一些习气,大男子主义,有时头脑简单,办事不经大脑,当他听了苔丝讲诉16岁时的遭遇时,冲动的克莱尔,就那样毅然决然的抛弃了他新婚的妻子,独自一人去了遥远的巴西,寻找他的事业,不在关心那个他曾经深爱的,并一直都深爱着他的苔丝!

面对丈夫的离去,家庭的破败,假贵族的骚扰,苔丝没有选着放弃生命,更没有就此颓废下去,她反而勇敢、果断的担起了家的重担,就没有接受假贵族的救济,也没有屈服于众人的威胁,更没有向丈夫要求过什么,哪怕在生活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向克莱尔一家要过一分钱,她就是那样一个坚强的女子,自己默默承担一切痛,一切苦。

但命运总是喜欢与人们开玩笑,当苔丝感觉自己给克莱尔所写的书信仿佛都石沉大海时,当父亲离开人世留下孤儿寡母时,当自己没有房子可以栖身时,当一家人都需要苔丝一人养活时,这个感觉已经走到生命的尽头的女人,在那个名义上不是但实质上是她丈夫的假贵族的劝说下,决定把克莱尔永远的放在心底,忘记以前的自己,为了家人活下去的时候,远在巴西的克莱尔去突然出现在自己(苔丝)面前,她崩溃了,她的心在滴血,原来她又一次上当了,宛如16岁时失掉贞节一样,被同一个人骗了,可怜的人儿,忍够了,利刀起落,结束那个恶魔的生命,但也因此,使得她走上了逃亡的路上。

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的日子,总是快乐的,即使那很短暂。他们又和以前一样了,彼此相偎,述说着彼此的无限的悔恨与无限的喜悦,他们感谢命运,因为这是他们懂得在彼此心目中,自己的位子是那样重要,自己是那样被深爱着。

当太阳在一次升起时,苔丝告别了这一个让她又爱又恨的世界,带着那份他用心守候的爱情!

苔丝一生所经历的,无论苦乐,对她来说都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

一个女人一生最大的梦想是什么,不就是有一个爱自己的丈夫,有一个肩膀可以依靠吗?但现在看来,她似乎可以生活的更安逸,更富裕,更轻松,那

便是选择那个假贵族,但她又会失掉自己,失掉精神,如同行尸走肉般,生活在没有爱情的世界里,相比一下,哪个更好呢?

有人说:"宁愿做在宝马车里哭,也不要坐在自行车上笑!"我不想对此妄加评论,但,我只想说一句:没有精神的活着,那和死没什么不同!人生在世,不能白白来这一遭,总要经历一些什么,那样的人生才够精彩!

篇10: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感人的就是苔丝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苔丝在对的时间遇到不对的人,或许她的命运本该这样,在所谓贵族家庭后代光环的后面,她那不思进取的爸爸和她那一心想要女儿嫁进豪门的妈妈,注定纯洁的苔丝要遭受捉弄。我同情苔丝,但我加懂得了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世界不是天堂,多一个处处留心的心眼,会让你的人生更加顺利。懂得爱护自己的人才会去创造财富,美化生活。

篇11: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 样,只有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篇12:苔丝读后感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看的是这个版本。我前半部分看的电子书,后半部分看的这个版本的纸质书,有个别错误,可以接受。

先说翻译。总体上还是流畅的,但是还是有翻译痕迹,但是不较真读一读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我个人偏向归化的译法,所以一般有这种翻译痕迹我都会觉得多少有点不舒服,这个具体因人而异吧。

说回小说本身。苔丝这个人物真的太可怜了。美丽,善良,单纯,却经历了如此不公的命运。她好像什么都没做,但是却被命运牵着一步步走向悲剧。

她的悲剧究竟是因为什么造成的?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因素:

1. 家庭因素;

2. 社会因素;

3.个人因素。

先说家庭因素。如果不是她的父母贪图虚荣,一心想让苔丝嫁给体面的有钱人,一心想让苔丝去认所谓的“亲戚”,苔丝就不会遇到流氓德伯维尔,也不会遭到德伯维尔的诱奸,使自己失贞。

社会因素或许是“罪魁祸首”。这不光是当时的年代,就连现在,也因为所谓的社会道德等因素使女性遭到不公平待遇。明明自己是受害者,为什么最终施害人可以逍遥法外,而受害者本身却要为自己遭受的种种不公平待遇买单?

苔丝因为自己的美丽和单纯而遭受诱奸。她认为这样的自己不配再拥有美好的爱情,于是她在二十岁的年纪决定再不做人妻子,可是她又偏偏遇上了她生命中最不该遇到的那个让她动心的人——克莱尔。他们一相遇便迅速相互爱慕并坠入爱河,这也是苔丝痛苦的开始。在想爱和不能爱之间挣扎,最终感性战胜了理性,却在新婚当晚又因为良心不安而吐露自己过去“不堪”的过去(而实际上是自己被害的过往)。由于道德上的原因,克莱尔无法接受自己眼中原本白璧无瑕的女人竟然有过这样一段经历,而完全不顾自己也曾经因为个人情绪的因素而与一个陌生女生度过48个小时的堕落时光。他认为自己与其他女人的堕落是可以被原谅的,但是苔丝的过去却是不可原谅的。而事实上,【克莱尔的过往是他主动发生的,而苔丝却是被动的受害人。】就因为这样,克莱尔离开了苔丝而远赴巴西,一方面看看巴西是否有发展事业的机遇,一方面也为了远离伤心之地,让自己可以好好考虑自己所经历的事情。

克莱尔一离开便似乎了无音讯,偶有几封信也无关痛痒。在等待中苔丝又遭遇了本来“皈依”了宗教,却因为遇到苔丝又暴露本来面目的德贝维尔的纠缠,而在家庭变故和克莱尔久久没有音信的压力之下,苔丝再一次屈从了德贝维尔的“诱惑”,成为他的妻子。

就在事情基本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的时候,克莱尔由于巴西旅伴的劝诫幡然醒悟并回国找寻苔丝,然而一切都为时已晚。极端痛苦之中,苔丝用刀子杀死了睡梦中的德贝维尔,并追上克莱尔投入他的怀抱。经历几天几夜的躲藏之后,苔丝最终被逮捕,并依法被执行死刑。

整件事情中,最具有讽刺意味的事情有二:

①克莱尔与苔丝如此相爱,当彼此得知各自“不堪”的过往时,苔丝几乎是不假思索选择了原谅克莱尔;而克莱尔却陷入了极度痛苦与纠结之中。按理说,克莱尔所犯之事,属于他的主动与享乐,而苔丝却属于被动与受害,应该被原谅的是苔丝才对,然而由于社会道德对于女性的苛刻和对男性的宽容,却使两个人的认知发生了这样可笑的转变——男性可以由着自己的欲望与女性发生苟且之事,且不必未必付出很大的代价;而女性即便是被动与男性发生了关系,即便是受害者,也应该被万夫所指,甚至终身为此付出代价;

②德贝维尔诱奸了苔丝,苔丝为此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内心一直备受煎熬,且终难得社会群体的原谅(世人有什么资格谈原谅);德贝维尔却可以因为受到点化,皈依宗教,然后穿上道服,给人们四处讲道(他又有什么资格讲道!)而被社会群体所原谅和接受。明明前者才是真正思想上精神上纯洁无瑕的人;而后者不过就是一个披着“皈依宗教”外皮的思想龌龊的流氓,而最终被社会群体接受的竟然是后者而非前者。再次可见当时社会道德对女性的苛刻以及男性的宽容。

虽然这种情况到今天已经得到好转,甚至有一些女性可能已经逾越了道德的约束而再无廉耻之感(我认为这是过犹不及,没有把握度),不过还是有一些女性仍受封建思想的困扰,也有一些人仍受着封建糟粕思想的束缚而作茧自缚,痛苦不堪。

再说个人因素。

①苔丝的美丽也许是一切事情的导火索。但是我们要怪她生得美丽吗?这是否太具有讽刺意义?因为生得美丽本应该是一个女人值得骄傲的资本,并且苔丝并没有想要利用自己的美貌去为自己获取虚荣和财富。真正不堪的,应该是心怀不轨的人和难以揣测的人心;

②无意间看到网上有人评价苔丝“人格独立”,但是我的认识恰恰相反——我认为正是教育的缺乏,见识的浅薄和性格中的犹豫与软弱,才使得苔丝一步步得将自己带入难以脱身的泥淖之中。如果在与克莱尔结婚之前,不顾克莱尔的屡次阻拦,不顾自己心中的情愫的阻挠,而选择理智地将自己的过往坦率地告诉克莱尔,并冲破道德的牢笼大声告诉他——如果你认为我是不堪的,那也只能说明你被这道德的外表迷惑了,你也不是一个真正具有独立思想的人,那么,不是我不配获得你的爱,而是你不配获得我的爱。但是,这样要求苔丝也太过苛刻了,然而,如果苔丝真的足够意志坚定,性格足够健全,人格足够独立,是不是结局真的会有所不同呢?

我忽然想起来《红字》里的海斯特,论人格独立,苔丝是不及海斯特的,同样有着非凡的美貌,但是最终的结果,也都是悲剧。也许性格再独立,再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这些美丽女人的命运,也只能是以悲剧告终。

哎,其实苔丝和克莱尔之间的爱情本来是可以很美好的,只可惜天意弄人。

除了以上内容之外,作者哈代也为读者展现了一幅幅英国乡村的自然景色画卷,我个人也是很喜欢英国乡村那种自然气息的,但是这也可能造成小说内容的繁冗。不过,其实名著在这方面有很多共通点,就是不厌其烦下重笔墨去描写人物所处的场景,且场景的描写也非常具体而细致。其实这也是很多通俗小说做不到的,大家之所以是大家,他们对生活,对自然,对人生的观察,对事物的敏感程度,多多少少还是超越常人的。

最后分享书里面的一段话吧:

什么样的男人才是一个有道德的男人呢?再问得更确切些,什么样的女人才是有道德的女人呢?一个人品格的美丑,不仅仅在于他取得的成就,也在于他的目的和动机;他的真正的历史,不在于已经做过的事,而于一心要做的事。

篇13:苔丝读后感

去年初秋时节看的《苔丝》,对于一个过目就忘的人,时隔半年再来写读书笔记,纯粹是因为今天难得有了一个空闲的傍晚时分,又恰好《苔丝》放在书桌上。

详细的情节不太能说得清楚了,但是看书时的心情和感受,记得很清楚。《苔丝》是托马斯·哈代在维多利亚时期的作品,也叫《德伯家的苔丝》。在维多利亚时期,社会对于女性的要求是婚前守住贞洁,婚后忠于丈夫。同时具备纯洁、贞洁、优雅、端庄等体现女性特色的美好品质才能被视作完美的女人。

维多利亚时期对于女性地位的定义与当时社会的性压抑有很大的关系。性如洪水猛兽,让人避而不谈,但又让人难以抗拒。于是这个时期的女性,一旦在婚前踩了性这颗地雷,就等于葬送了一生。但对于男性,却有着让人匪夷所思的宽容,男性在婚前的鬼混被视作理所当然。

在这样一个时代,纯洁的,不谙世事的德伯家的苔丝,被恶少亚历克诱奸。顺应时代的潮流,开始了不被原谅不得善终的人生。在失去贞洁之后,苔丝遇到了真爱克莱尔,一个有教养的年轻人。二人心心相惜,互相爱慕。失去贞洁的苔丝经历了无数番内心的斗争之后,终于决定答应克莱尔的求婚,并打算在婚前向克莱尔坦白一切。

然而一坦白爱情就成了泡沫,克莱尔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而后苔丝开始痛苦的治愈之旅,不幸再次被亚历克纠缠,在痛苦绝望之际,苔丝屈服于亚历克的纠缠。克莱尔终于回来了,苔丝对亚历克的恨集中爆发在一把刀。亚历克死于苔丝的刀下,苔丝在克莱尔的身边被捕。

哈代的作品分为三种:性格与环境的小说;罗曼史与幻想的小说;精于结构的小说。《苔丝》属于第一种。所以在这本书里,环境描写十分精彩,人物心情、性格以及命运走线都能在环境描写里找到线索。可以说很适合做环境描写的教科书。

比如克莱尔在夏日黄昏弹竖琴时,苔丝听到琴声后走向他的一段环境描写:

苔丝不觉来到了园子的边缘,发现这里已经多年没有整治了,如今一片潮湿,长满了杂草。有些梗长花茂的杂草,散发出一股股刺鼻的气味,它们那红色、黄色、紫色的颜色,构成了一幅多彩图,如同人工培植的鲜花一样绚丽。还有一些多汁的野草,用手一碰,就腾起一团团薄雾般的花粉。她就像一只猫似的,悄悄穿过这片繁茂的杂草,裙子上沾上了沫蝉的泡沫,脚底下踩碎了蜗牛壳,两手染上了蓟汁和鼻涕虫的粘液,裸露的胳膊也抹上了黏糊糊的树霉。这东西在苹果树干虽是雪白的,但在她的皮肤上却留下红色的斑点。她就这样走到了离克莱尔很近的地方,并且没有让他发现。

在这段里,颜色是绚丽的,气味却是刺鼻的,感受是潮湿和黏糊糊的。两个年轻人的互相吸引和互相欣赏,如这园里的多彩的杂草一般妙不可言,但这杂草的气味却是刺鼻的,两个年轻人的爱情是苦涩的。而潮湿和黏糊糊似乎是无法摒弃又让人恶心的过去所带来的感受。

在苔丝和克莱尔时常情不自禁地见面时有这样一段描写:

黎明时分和黄昏时分,天都是灰蒙蒙的,但有不同。在朦胧的晨曦中,似乎光亮是活跃的,黑暗是沉寂的;而在朦胧的暮色中,黑暗却是活跃的,并在渐渐加深,光亮反而在昏昏欲睡。

在因某件事而拥有特别的心情时,周遭的一切,日光、蝉鸣、树叶、雨滴、云层、星光等等都将被赋予神的意志,拥有了情绪和思想,帮助你记住当下的刻骨铭心。很久之后,你见到日光不是日光、蝉鸣不是蝉鸣、树叶不是树叶,雨滴、云层、星光都是陌生的、无趣的存在,只因心情是无法粘贴复制,也无法孪生的。

关于苔丝悲惨命运的缘由:到底是她的性格决定了命运还是命运决定了性格呢?说不清。

在苔丝所接受的聊胜于无的家庭教育,并没有教会她如何对付男人们的套路。以至于她在失去贞洁之后,抱怨她的妈妈没有提早告诉她男人不安好心,没有提醒她要提防什么,而她也没有机会像上等人家女儿那样通过看书长见识。

苔丝的妈妈说:“我是想,我要是对你说了他的痴情,说了这片痴情会引起什么后果,那你就会跟他摆架子,失去机会。说到底,这是人的本性,也是上帝的意愿。也罢,我觉得咱们总得往好的方面想。”苔丝的妈妈应该算是苔丝悲惨命运的原因之一。

再讲到克莱尔,他当真是一个新婚之夜发现妻子不完美的可怜男人。在我看来,他抛弃苔丝时恶狠狠的一面,完胜于他的可怜。而亚历克也不是个十足的恶棍。我认为他对苔丝有过真心,一次又一次厚颜无耻地出现在苔丝的面前,恳求得到她。当然,亚历克的占有欲表现得还是蛮明显的。

做一个十足的恶棍,就像把一百道选择题全部猜错一样,非常有难度的。

在女权逐渐崛起的时代,去看《苔丝》这本书,在女权的本质上,以及女权的意义上,或可有不一样的认识。前段时间去翻了一个“两性专家”的微博,这个专家表示智商145,阅读量也十分惊人,出了好几本书,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对不对?但是呢?她有个邪说:吞精可预防先兆子痫。

所以你们懂的,这个专家到底是不是专家。我要说的是她的一套关于两性相处的理论:女人要降低标准甚至改变自己去择偶或者迎合配偶,要找比自己长相低一分的男人,也有一堆什么降Pu,升mv的歪理。嗯…我要表达的是,在男女平等的现在,没必要去为了迎合男人而塑造自己。虽然两性相处中会有包容体谅,但这和刻意迎合,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也没有一套完整的理论可以搞定一个人的人生,随着生活的快节奏,人们从善变已经进化到瞬息万变阶段。理论是要靠实践积累、推理总结和反复验证之后才能得来,跟不上人类进化的节奏,不适合用来指导成长。当然,我主要不服她是因为,在她的理论里,我这种长相,是一辈子都泡不上吴彦祖的。

篇14:苔丝读后感

徐志摩曾说:“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比我大学四年的收获都多。”出于这句话,我找来了这本书来看,并为作者高超的文字处理技术所折服。他的景物描写让人感觉不到有任何的瑕疵,背景色显得那样优雅而朦胧。“当挫折再起、灾难重现的时候,也许人们会发现:曾经以为已经被永远跨过的深渊,其实只是绕了一个弯而已。”是我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一句话。

可能是有共鸣吧,高中时特别是高三感觉自己有点封闭,所以刚上大学时,想重新做自己,就鼓起勇气主动多与别人交流,克服恐惧积极上台发言,大声询问自己不懂得的地方。开始的一段时间感觉还好,后来渐渐感觉有点累,再后来又出现了以前同样的现象,自己一直想要的那个状态没有持续多久,后来发现,还是原来的顽疾没有被解决。

安吉尔从巴西回到英国几经打听,终于找到苔丝所在的地方。当苔丝以一个贵妇人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或许不应该惊讶。父亲走了,家也没了,当她了解到自己不能撑起整个家并且爱人迟迟不能在最需要时施以援手,她能坚持一时,她不能……。苔丝曾经的抗拒与挣扎在此时此刻都消散了,安吉尔也走了。此情此景,我相信,苔丝的痛苦多于震惊。后来也证明的确如此。这次,苔丝选择追寻自己的爱。或许许多人会选择其他的方式,而苔丝只有她自己唯一的方式。她简单地而且是毫无预兆的用刀捅死了亚历克,就飞奔着去找安吉尔。看着苔丝慌张又兴奋的表情,加上不小心被看到的苔丝衣服上残留的血迹,安吉尔似乎明白了一切。他选择原谅她的一切,陪她一起走到最后。从这里就开始完美了。不论是多于愧疚的深情爱意,还是男儿的那份担当与毅力,安吉尔都依然沿着来时的方向继续前进着,一往无前,坚定不移,还是那样深沉而热切,只不过情形不一样罢了。

虽然只是一瞬间,却看到了诸多的意味深长。我很是希望自己也能处在诸如此类的位置上,毅然决然地踏上自己选择的道路,绝不后悔。

这样的瞬间很少,在生活中我总是顾虑太多,拿主意时犹豫不决。一直在强迫自己做事果断,即使以后的事实证明当初的选择不是最好的。选择其实很简单,是自己想的太复杂或夹杂了自己的情感在其中,以致于看不清许多东西。我们选择只是先想比其他选择更加有利于自己。但应用于情感方面或许是不好的。它没有值不值得或是对自己更有利,只有想不想,这种东西只凭感觉就好了。(利用情感获得利益的除外)

爱是要付出的,安吉尔得知苔丝不贞时,说不能忍受克莱尔的存在。当安吉尔再次出现时,她想要与他在一起,就杀了亚历克。或许苔丝就是这样单纯。她不想要别的什么,打算抛弃一切来得到心爱的人永远的爱。克莱尔不再抛弃她了,尽一切力量保护她,这也许是美好的,但似乎世界所有的美好都让人感觉太过短暂。谁说我们整天忍受生活的琐碎,命运的摆弄,在社会被无情的对待时,不就是为了美好的瞬间呢?

生命太脆弱,经不起折腾。爱情总是那样美好,以致于我们沉溺其中忘记了周围的世界,只需要两个人就好。那天,阳光恰好。平和而美好的欢声笑语,纯净的嬉戏打闹,似乎平静得有点不太真实,所以有了后面的分分分离离,合的短暂而轰轰烈烈。爱情少了它或许有些不完美,也正因为如此,才弥足珍贵。有个问题,我很困惑。

为什么安吉尔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自己也犯了同样的错,为什么不能容忍心爱的女人犯同样的错?是传统观念的束缚还是破坏了苔丝一直在他心中的完美形象?她是一种象征,一种精神寄托,而这种东西不能有丝毫差错。为什么又回去找他呢?对苔丝的愧疚还是出于对她的爱?抑或是异国他乡的见识与经历让他想通了?我更相信是出于对苔丝的爱。爱情这种东西说不清,其实也不必说清。苔丝写给安吉尔的信中透漏出的那种痛苦无助与伤心真让人受不了。安吉尔或许想通过去巴西开辟一片新天地来忘却这段恋情,结果带来的是劳累与对她的无尽思念。

他终于还是去找她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磨练,对爱情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不再过问以前的事。是出于对她的深沉的爱,还是怀着一种愧疚,或者是两者都有?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篇15:苔丝读后感

闲居无事,重温了一些经典名著,以后会试着写写书评,谈谈读后的感受。今天先来说说《德伯家的苔丝》。

《苔丝》描绘了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性毁灭,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美丽的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它是哈代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也是一部震撼人心的悲剧作品。

苔丝出生于黑原谷一个贫苦的小贩家庭,醉鬼父亲懒散无能、虚荣愚昧,母亲浅薄庸俗、不谙世事,六个弟弟妹妹,最大的不过十二岁半,最小的则刚满一周岁。他们的一切:欢乐、健康、必需品、甚至生命都完全取决于两个成年的德伯的判断能力。遗憾的是,两个家长选择的却是一条通往苦难、灾祸、饥饿、屈辱和死亡的人生之路。

自尊的苔丝,为了拯救陷在生活泥淖中的父母,在母亲的安排下,扮了一回可怜的穷亲戚,到猎苑的德伯家做了养鸡女工,踏上了她短促一生的灾难之旅。在那儿,她受到了冒牌本家Alec的玷污,失去了所谓贞节。可她一旦明白自己的处境后就毅然离开,没有按母亲希望的那样屈从社会压力,和有钱的Alec结婚,顺理成章地做一个有钱人家的夫人。

美丽的黑原谷却给不了这个美丽的黑原谷女孩想要的平静和安宁。为了生活,也为了忘记过去,苔丝第二次离开了家,到较远的英仑谷的奶牛场当了一名挤奶工人。上帝并不总是严厉的,在这里,苔丝邂逅了帅气而体贴的拉着竖琴的Angle,开始了她一生中最初也是最后的一次甜蜜恋情,度过了几个月的美好时光。

只可惜最灿烂的花未必会结出最丰硕的果。短暂的欢乐之后,纯朴的苔丝一心想要坦白,以为Angle会和自己原谅Angle的年少轻狂一样原谅自己的过往。可是一意摒俗的Angle,却理性地用他曾经厌弃的社会道德来重估这个无辜的女孩,新婚之夜决裂后远走巴西,沓然而去,留下苔丝这个孤苦无助的女子,饱尝俗世的因果。

命运没有逆转,却用无情的现实把苔丝推进了更加痛苦的深渊。Angle音讯全无,苔丝最终在无望的等待中绝望了。上帝继续和这个可怜的女人开着玩笑,苔丝的母亲病了,天天做着复兴梦的父亲却在醉梦中先去见了祖先,农场主藉此收回了房屋和土地,一大家子人失去了最后的凭依。拒绝了Alec求婚的善良的苔丝为了一家人的生存,只有接受来自视若仇敌的Alec的帮助,做了Alec的情人。

我倒希望故事在这里打住,虽然滥俗,单就苔丝而言,好歹也可算是个归宿。毕竟她还只是一个刚刚二十出头的女子,有权享受一些世俗的欢乐。可是托马斯·哈代这位批判现实主义的大师,却用更尖锐的笔触,让Angle从巴西回来,重温昔日鸳梦。在精神上已经死去的苔丝在现实中又活了回来,在极度的愤怒中杀死了Alec,和Angle在逃亡途中被警察抓住,判了绞刑,走上生命的祭坛。

隔了一百多年的距离回视,悲惨的苔丝理应幸福。无论如何,我们不可能要求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强大到足以抗拒世间所有的邪恶,也不可能不像苔丝那样去追求一份“把激情本身当作恋爱的目的”的纯洁爱情,更何况还有意中人Angle的主动痴情!我倒觉得Alec虽然风流,但还是给了苔丝家人许多实质性的帮助,罪不至死。倒是苔丝苦恋着的Angle,除了给过她几个月短暂的爱情,更多的是无望的等待和迫人的痛苦,极少负过身为男人和丈夫的责任,最后还成了苔丝杀人的直接诱因,导致对他迷恋至深的苔丝杀身成仁。

被迫在自称撒旦的Alec和号称天使的Angle中周旋的苔丝,注定追求不到她想要的不含丝毫杂质的爱情。伪善的Alec一直就不是苔丝喜欢的人,可苔丝苦恋的Angle也只是一个失败了的资产阶级的反叛者,始终没有跳出他所反抗的旧的道德藩篱和摆脱他所鄙视的阶级偏见的束缚。苔丝看重的比自己生命还要重要的爱情,只不过是无望世界里的一抹五彩幻影。在现实的世界里,出身于不受欢迎的家庭里的苔丝要想嫁得好需要成熟的机谋和心智,可是苔丝的爱情梦太过高贵,成不了溺水之人的救命稻草,而只能谱就苔丝灰暗世界中一首凄楚的挽歌。只是苔丝对爱情的坚贞和执着,留给后世人一份永远的感动。

其实,对苔丝这样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来说,“人生便是一场受人欺凌的含辛茹苦的过程,全然没有道理可言。”一生追求真和善的苔丝,无时不遭到伪和恶的打击。短短二十多个春秋的生命,无时不是用欢乐包围着痛苦,用痛苦紧裹着欢乐。美丽灼人的苔丝,只为着一份朴实的爱情,却被虚伪的道德,窒人的习俗扼杀了年轻的生命。或许哈代就是希望通过美的被毁灭,在世人对苔丝的同情和怜悯中,为苔丝们做一方眠床,让她们安睡!

花儿一样的苔丝,莫奈何瑟缩在风前,一任狂风和暴雨吹打,蹉跎完季节的荣华,寂寞地凋零了。唯愿后世的苔丝们,能恒久绽放最纯美的笑靥。

篇16:苔丝读后感

一个纯洁的女孩走向了毁灭。是谁害了她?是阿历克?是克莱尔?是苔丝自己?是这个罪恶的社会?

苔丝,一个纯洁的女孩。纯洁,这个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词,蕴含了太多的东西,而用纯洁来形容苔丝那是最适合不过了。她善良、温柔、坚强、勤劳……在她身上能够感受到太多的真、善、美。她从来不利用自己的美貌,从来不耍任何手段,她只愿静静的生活,依靠自己的力量。可就是这样一位美丽的女子,命运让她承受了太多的不幸,逼迫她走上了毁灭之道。

苔丝生于一个贫穷的家庭,过着艰苦而快乐的生活。牧师带来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打破了苔丝平静的生活。“德伯”原是一个伯爵家族的姓,于是苔丝的人生出现了转折。德伯家四处打听,发现阿历克一家是他们的一个亲戚,就派大女儿苔丝去请求“亲戚”的支援。而其实,阿历克一家,这个暴发户为了声誉而买了一个落魄的伯爵家族的姓——德伯。为了帮助家庭解决生计问题,苔丝去阿历克家做帮工。苔丝的美吸引了她那个所谓的表哥,阿历克时不时地骚扰她,苔丝都以她的矜持、尊严,给予了冷冷地拒绝。可是这个可怜的女孩最终不是那个狡猾男子的对手,他强暴了她。但苔丝是高贵的,是坚强的,她没有屈服于他,几个星期后,苔丝依然了断了这段关系,独自回家。一个女子能如此冷静面对所遭受的一切,她的身上流露出太多的坚强、矜持、理智、高尚……

从此,苔丝过着被人鄙视的生活,在现在这个年代,人们尚且不能接受,而又何况在当时,她得不到公正的待遇。她的私生子不久夭折,而牧师却不肯给孩子施与基督徒的葬礼。苔丝忍受着冷眼旁观,忍受着讥笑与嘲讽,忍受着伤痛,忍受着贫穷……她忍受着一切,却始终没有屈服。阿历克曾对她说,如果你有困难,你只需写封信告诉我,我会尽一切努力帮助你。或许他是真的爱苔丝的。可是苔丝没有,她始终保持着那份高贵的尊严。

孩子夭折后,苔丝来到了一个无人认识的奶牛场工作,认识了克莱尔。克莱尔是天使的化身,他有着英俊的外表,善良的心灵,叛逆的精神。两人相爱了,苔丝用生命爱着克莱尔,或许此时的克莱尔也是如此。但是他们的幸福是如此的短暂。在结婚当天,苔丝向克莱尔坦白了曾经的一切。克莱尔,就是这样一位天使,他明知苔丝是受害者,却没有原谅她,他不能接受苔丝的过去,他选择了离开。难道这就是爱情?爱情就是那么的脆弱?

苔丝的心在滴血,但是她依然冷静地思考着问题。当克莱尔犹豫地问她“你能真诚的劝我留下么”时,苔丝的回答是“不能”。纯洁的苔丝,她只要稍稍用一手段,就能劝克莱尔留在她的身边,但是她没有。世上有几个人能像她这样?可怜的克莱尔却不懂得去珍惜!

克莱尔离开后,苔丝过着更加艰辛地生活,旁人的讥讽,工作的艰辛,心灵的痛苦,还有阿历克的骚扰。她宁可辛苦工作,啃冷面包,而不愿意接受阿历克的帮助,因为她觉得这样的帮助是带有屈辱的,她执著地坚守着一切。阿历克无数次跟她说,你理智些,有时候太多的固执就变成了愚蠢了。苔丝是固执的,但她并不愚蠢,或许很多人认为她傻、她笨,正因为她不像某些人为了物质的利益而丧失精神作为代价。多少次,苔丝感觉自己坚持不下去了。可是,她还是忍受着一切,等待着克莱尔的归来。苔丝写了无数封信请求克莱尔的原谅,可是克莱尔却无情地一封信也没有回。这个天使的化生,这个善良的男子,这个牧师的儿子,就这样绝情,丝毫不管苔丝的死活,他把一切不公正的待遇都给予了苔丝,这就是那个“天使”。

父亲的死,让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也把苔丝逼入了绝境。为了这个家,苔丝作出了牺牲,她嫁给了阿历克。此时的她,可以说是圣洁的,她为了家人而牺牲了自己。从前的那个纯洁的苔丝消失了,她死了,在痛苦的等待中死了,在绝望中死了。

当克莱尔醒悟后,重新回来寻找苔丝,请求苔丝原谅的时候,已是物事人非了!“It’s too late!”苔丝面无表情地不断重复着这句话。是的,太晚了,一切都太晚了!再回首,已物事人非,有些东西一旦错过,留下的只是无尽的遗憾与悔恨;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不再有。珍惜所拥有的吧,不要怀疑,不要犹豫。或许你会因为你的犹豫而付出巨大的代价。

为什么克莱尔醒悟的如此之晚,当苔丝已彻底地绝望,当一切都不可挽回之时,他才醒来,才回来寻找苔丝,请求她的原谅? “It’s too late!”还有什么话语能够代表苔丝此时的心情呢?太晚了!她已经绝望的死去了!她的灵魂已经安静地沉睡了,克莱尔此时却来将它唤醒,试图重拾曾经的那份感情,他有想过苔丝吗?她还有力量去挣扎吗?

苔丝在克莱尔的爱情与阿历克的复杂感情中挣扎,挣扎,苔丝杀死了阿历克。苔丝穿着带有血迹的衣裳去找克莱尔。此时的克莱尔是爱着苔丝的,他企图帮助苔丝逃走,不顾一切,他接受她的一切。为什么此时他才能放下一切,接受她的一切?太晚了!苔丝最终被抓,死于绞刑。

篇17:苔丝读后感

《苔丝》是一本纯美的名著,整个过程很美很美。《飘》里面的思嘉和《苔丝》里面的苔丝都被作者塑造的很成功。两本名著,人物不同,风格也不同。在我印象中,苔丝是那么美丽,美丽得那么清秀脱俗,美丽得那么温柔朴实。我看过《珍妮姑娘》,但是我总认为幸福应该属于苔丝,属于这个纯纯的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苔丝的魅力无法阻挡,要说美丽,美丽的女孩很多很多,有一种美,叫忧郁,来自年轻的心灵,来自幽远的梦境,苔丝是

纯朴归真的象征,她的美丽恰巧融入自然界,是所得天成,她是一种美的造物。我只是喜欢别人写读后感,我自己来写太难太难了,我不喜欢动脑筋,不用动脑筋是因为故事的内容就是美的忧郁,其实我什么都写不出来,故事的内容就是悲伤,悲伤,是环境造就了悲伤,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一致印象,还用动脑筋吗,不用,不用,我想只要我会写字,我就能写上最简单的字符来代表我的读后感。我很可怜苔丝,她只是柔弱的女孩子,为什么要用

“林中小鸟”“怪异舞会”“四轮马车”“什么夫人肖像”“半夜鸡叫”“圣坛”来预示压迫苔丝,苔丝活在了逃不出的黑色阴影之中,比如故事开头苔丝替一个老太太养鸡,一个女孩子要向鸡整天打着口哨,真是莫名其妙,“怪异舞会”苔丝看到了怪异舞会,那些人荒诞,离奇,象游离的鬼魅,也许一般人看见这个舞会就只是个舞会,很正常,而苔丝,她不一样,她的命运是无助而暗无天日,在她身上在她灵魂中都被看不见的阴气所掌控,

“怪异舞会”是苔丝本身阴暗悲伤命运的呈现,她身处其中,阴暗,鬼魅,怪异。那是一个鬼的世界,苔丝并不知道,但是会尾随苔丝的命运而至,苔丝并不知道,那一群无聊晃动的人象受到鬼的咒语,而她身处其中,在鬼的时间交错中,自己变成了鬼的影子。我很佩服作家的洞察力,他对悲剧的刻画如此的准确,好象他对宿命有所研究,对悲剧命运遭遇如此高难度的理解,难道这是作家与身俱来的天才,以他幸运度不幸人之灵魂吗?故事里有纯洁的爱情,唯美的自然风景。

作为一个女人如果能安居乐业,不用提心吊胆的过日子,那真是幸福,那个坏人,苔丝命中的克星,突然出没,真惊扰了苔丝的精神,他真象一只饿狗,一个幽灵,苔丝命中的撒旦,讨厌他,他就不应该出现,杀了他,杀了他,那才叫幸福!我也逃过婚,我深刻知道被人纠缠的烦恼和痛苦,我也很无助,我也很不幸,那是折磨人精神和灵魂的事。故事中,苔丝和安琪儿分开后,苔丝找的工作,时间,环境,地点,场合,被作家描绘的很有故事性,很有那里的风景心境,虽然苔丝很苦很苦,环境很差很差,呈现在读者眼前的依然是一幅幅生活画卷,总是带着美感,比如白色的天,黄色的地,两个姑娘挖萝卜的时候,下起雨的时候,艰苦的劳动中,两个年轻人在天地之间的柔情,回想。故事中苔丝和安琪儿相逢在一起时,老太婆觉得他们是一对携手私奔的恋人,心中不免生起了一种怜爱,在这一段,我感觉挺浪漫的,年轻时的浪漫真好,女孩真漂亮,爱情真纯洁。我这个人很懒,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我对《苔丝》的读后感就越少;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就越没有认真严谨激情劲儿;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我的生活如烟吐雾般地,我想我变成了妖怪。但是我承认我喜欢过《苔丝》《百年孤独》这是两本浪漫、唯美、忧郁的著作,我永远记得《百年孤独》里的黄蝴蝶,满天飞的黄蝴蝶,很美很美;我永远记得故事开头几页,一个人灵魂在雨中哭泣,那样的悲伤在雨中更显凄惨。这两本书都是我年轻时打小工挣的钱买的,我很庆幸在我二十岁时能看到苔丝这本书,和主人翁一样大;我很庆幸在当时,我学到了一个词“星星的哲理”就是美学,就是哲学了。关于安琪儿为什么娶了苔丝的妹妹?我认为很正常,这是苔丝死前的交代,也是妹妹完全可以取代苔丝,作者还有更深远的用意吗?我想不到,也不去想,苔丝死了,这是事实,她什么都没有了,她失去了一切,她的生命,她的灵魂,她自己死了。我时常在现实中呼吁不公平,什么就公平?什么叫命运?书中的故事完结了,当事人安息了。而活着的我,大呼小叫,硬想把公平不公平咬得粉碎。任悲伤的眼泪纵流驰骋吧!任我的心律失调吧!关于苔丝,我对苔丝的个性有另类的想法。我们的亚克雷,也许大家都不能接受“我们”二字,他是坏人,他是苔丝的克星,可是大家想过没有,他既然要娶苔丝,证明他是爱她的,她,苔丝,除了漂亮,她还有什么,她的生活有选择吗?上天对她不薄,她的第一次不管是给还是被掠夺,总之是落在了一个爱她的有钱人手上,次人品行歪歪的,说话吊儿郎当的,在一个风黑夜黑的夜里强迫了纯结的苔丝,是不可饶恕的。我想,男人就分正派和歪歪的,不管正派还是歪歪的,只要爱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幸运的!亚雷克强迫苔丝,很简单,因为她美,美得极致,一个年轻自私占有欲强歪歪的男人肯定有这种举动,在加上黑夜,歪歪的男人哪有那么多的理智,男人坐怀不乱柳下惠有几个?为什么不能理解呢?很多时候,女人是没有选择的,更何况苔丝是那样娇弱,爱情是纯洁高尚的,生活是残酷的,在苔丝身上,我看到更多的是辗转反侧,流离失所,我们可以夸她高尚,为爱执着,她得到好的名声,但是她付出了全部的生命。我很纳闷,她为什么不能爱亚雷克,作了他的人就应该顺命,更何况,他也能给她幸福,他也能给她生活保证,他也爱她!男人的爱是珍贵的,有钱男人的爱更是价值,在现实中很多漂亮朋友遇到个穷光蛋,得不到情也得不到钱,那才可悲呢,大家可以瞧不起我说的话世俗,俗气,我才不要那些高尚的头撷呢!我个人认为有钱的男人就是魅力的象征,没钱的男人就是穷凶极恶的标志!苔丝,老天给了她美丽,悲剧是她自己造成的!亚雷克是爱她的!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此刻,我很孤独,有一种丧心病狂的崩溃,我很羡慕苔丝,不是羡慕她的死,而是羡慕她的生!

篇18:苔丝读后感

如果说卡门具有野性叛逆的美,简爱具有倔强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无瑕的美。漂亮是上帝赐予的礼物,而纯洁的心灵则是人性本真的表现。

或许被杜伯维尔奸污是苔丝不幸的开始,她那纯洁的心从此被抹上污点,明亮的眸子也开始浑浊。在这之前,纯洁的苔丝和其它少女一样,都有着纯真的少女的梦,她幻想着白马王子来迎接她,她幻想着公主般的幸福生活,可这一切,却被这个肮脏的经历彻底打破了。

悲剧的高潮是安吉尔与她的新婚之夜。这一夜,是她人生不幸的顶点;这一夜,她遭遇了抛弃。或许在这之前,他还有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至少还有那微存的对新生活的渴望,但这一次,无疑对她是毁灭性的打击,她的理想世界彻底坍塌了,她的心也随之已死,只残留下一具毫无生气的躯壳。

安吉尔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原来以为,任何男人也会这样想的,我既然放弃取一个有地位,有财富,有教养的妻子的全部打算,我所得到的当然应该是娇艳的面颊和朴素的纯洁。这些话给泰斯的伤害无疑是难以想象的,这份痛,足以让她彻底绝望了。

她爱安吉尔,爱他的一切,不仅仅爱他的容貌,也不仅仅爱他的琴声,她连他所经历的痛苦也是那么钟爱。苔丝记得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包括他的音容笑貌,也都牢记于心。她喜欢听他唱歌,并且努力地学习他唱过的每一首歌。以至于安吉尔讲过的那些令她似懂非懂的理论,她也都牢记于心,奉若神明。他是她的呼吸,她的整个生命。

当纯洁的苔丝向安吉尔坦白过去的经历时,他犹豫了,他的不坚定令苔丝失望极了,她选择了离开。但是,她那颗再也经受不起打击的心无时无刻的不在痛苦的深渊徘徊,她的身边,一个魔鬼游荡着,她掉入地狱了。

我发问:苔丝为什么不抗争,抗拒那虚伪的道德观,抗拒那个黑暗的社会?等待——期望——徘徊——失望,一次次的心碎再也唤不醒那颗已经凉了的心,她的纯洁早已逝去,无奈最后结局悲惨。

爱是伟大的。它足以支撑起一个脆弱的生命。爱是无私的,它可以让一个人付出自己的生命。但爱也是痛苦的,它甚至可以将一个无辜的人拉向地狱。

如果你深爱着一个人,那你就要包容她的过去,过去是她的一部分,你要与她一起承担,如果不能,那最好永远别走进她的内心,那颗深爱着你的心。

莎士比亚说,令人心疼地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脯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我可怜苔丝,但我不会因为爱情的失败而堕落,因为有一份情感比爱情更宝贵,那就是亲情。

篇19:苔丝读后感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篇20:苔丝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希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接着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后来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起,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悲剧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悲剧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悲剧的发展与结局。

篇21:苔丝读后感

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又静静地哀怨。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静静承受亚雷的玩弄,又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玑,又静静地等待安玑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有着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而命运无情的利锯,让她最终倒下,再也无法站起。

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美好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知道怎样去爱。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亚雷不爱苔丝,爱美之心,就算不是对灵魂的欣赏,也无可厚非。他曾经有一点想要保护她,也想过要柔和地对她好,慢慢地进入她的内心。他的语言虽然粗鲁俗气,但细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苔丝温柔的心疼。但同时亚雷的纨绔习气又让人嗤之以鼻,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只知占有,不懂尊重,生活所迫的苔丝,想推开他却不能。亚雷侮辱苔丝的那个晚上,他本来并没有意要这样做,只是在月光下的苔丝令他不能自禁,半推半就中苔丝被亚雷所践踏和侮辱。事后亚雷提出可以给予苔丝情妇式的豢养,这个承诺对于一个粗俗的商人,也许已经是很勇敢的担当了吧,但对于苔丝,这个表面沉默而内心倔强的无以复加的女性,这确是不折不扣的侮辱。

安玑走后,亚雷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亚雷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玑,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亚雷高尚的多,但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亚雷更甚的推动作用。

作为一名女性读者,怎么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玑恋爱的浪漫描写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玑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一代代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和贴近生活。安玑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玑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亚雷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达到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玑却从不对亚雷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爱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己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啊!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可以把自己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己美貌的亚雷,也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玑,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玑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

篇22:苔丝读后感

01 一个美丽纯洁的女人

粉红的封面,上面写着一行小字——一个纯洁女人的真实写照,在仍残留着一丝寒意的春夜,读着《苔丝》这个凄婉动人的悲剧故事,让人唏嘘不已。

《德伯维尔家的苔丝》(通常称《苔丝》)是英国著名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1840-1928)的长篇小说,一百多年以来,女主人公苔丝一直是小说中最动人的女性形象,感动着无数的人。

苔丝是一位美丽、善良、勤劳的农村姑娘,然而却屡屡遭受命运的捉弄。在年幼无知时,被纨绔子弟亚历克骗走了贞操,饱受世人非议,而后又与青年克莱尔相爱,却在新婚之夜因为不是处女,而被克莱尔抛弃,后者也远走巴西。为了让一家人生存下去,她再次沦为亚历克的情妇,饱受虐待的苔丝最后杀死了亚历克,自己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苔丝是美的化身、爱的象征,作者赋予了她美好的品质:心地善良、待人真诚、勤劳俭朴。

她的身上既有女性的温柔,又有男人的坚韧。

她出身贫寒,却有着强烈的责任心,默默为家庭承受着一切。

她是一个大自然孕育的纯洁的女儿,她有着一颗高贵的灵魂。

克莱尔,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懦弱又虚伪。正是他的无情抛弃让苔丝堕入深渊,彻底摧毁了她,可以说 ,他根本不配苔丝的爱。

克莱尔认为苔丝不纯洁,于是抛弃了她。苔丝真的不纯洁吗?面对亚历克的侮辱,她独自走出家门自谋生路,日思夜想着克莱尔能回到她的身边。她对克莱尔的爱是既专一又纯洁,甚至在亚力克用优厚的生活的诱惑下仍然保持独立性。

她是永远爱克莱尔的,爱着他的一切,克莱尔就是她生命的全部。

所以,人的纯洁永远都指灵魂,指的是一个人内心的单纯与善良,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她就是纯洁的。

如果说简爱是一种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的美,一颗晶莹剔透的心是上帝赐予苔丝的礼物。

02 苔丝的悲剧原因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

苔丝的故事之所以能打动全世界的读者,就在于它描绘了一个追求美好与纯洁爱情的女性的悲剧人生。她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和时代的悲剧。

哲学家叔本华把悲剧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起于邪恶的人物;第二种是起于盲目的命运和偶然的机运;第三种是起于普通的地位对立和相互关系,是一个人所处的社会位置和阶层等特定的、无法变动的客观环境所造成的,不具有偶然性。这三种类型的悲剧都在苔丝身上得到了体现。

首先,恶人造成的悲剧。造成苔丝悲剧的恶人是亚历克,他虚伪而且恶毒,将人间一切丑恶的品质集于一身。他不断地在身体和心灵上摧残着苔丝,将她置于万劫不复之地。

其次,偶然的命运造成的悲剧。父亲喝醉起不了身,苔丝替他去赶集,却撞死了老马,致使全家面临生活危机;结婚的前一天,她将失身的事写在信中,从门缝塞了进去,却落在了地毯下,致使克莱尔觉得受到了欺骗。后来,苔丝由于生活所迫去见公婆,却在归途中冤家路窄,又遇到了亚历克。当她为了生存与亚历克同居时,克莱尔又来找她,在无比痛苦中,他杀死了亚历克,最后也毁灭了自己。

再次,社会和时代造成的悲剧。苔丝出身卑微,然后又产下了私生子,这不为基督教所容忍,被当时的社会所抛弃,饱受旁人的白眼。克莱尔虽然爱着苔丝,但是得知苔丝的经历后,又离开了她,也是因为他害怕娶这样一个女人被社会排斥。这也是维多利亚时代,一个压抑人性的落后时代,英国愚昧的思想观念,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这也是叔本华认为的第三种悲剧,最能体现人生的“不幸”,最能阐述人生的本质,是一种“大悲”。这样的悲剧摄人心魄。就像尼采所说:“是一种形而上的慰藉,使我们暂时逃脱世态变迁的纷扰。”

美丽善良的苔丝,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败给了并不掌握在手上的命运,最后一直被各种力量推倒到悬崖边上,一直到被无情地毁灭。

03 一首写给苔丝的诗

苔丝就是一首诗,有着诗一样的圣洁,有着诗一样的灵动:这首诗里交融着热烈的爱与恨;这首诗里洋溢着一种最自然的朴实。

你为爱而存在,

你因爱而毁灭。

舞会上的红色发带在熠熠闪光,

而你却早已沉入黑暗的命运之海。

你出生的那个地方,绿草如茵,花团锦簇,

然而冬日的英格兰原野上,

只有泥泞的土地,

只有冰冷的霜叶,

只有呼号的狂风,

还有一些鬼怪一般的鸟儿,

无情地撕扯着大地上最后一点绿色,

你的生命如同凄风苦雨,秋叶飘零,

偶尔一天有人路过农舍的庭园,

采下栅栏边一朵娇艳的丁香,

悲伤漫过我的双眼,

耳畔响起悠扬的风笛,

我一定会记起那首古老而又动人的歌谣。

篇23:苔丝读后感

毫无疑问,当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大概已经猜到了苔丝的命运。一个单纯美丽的乡村姑娘,遭到了表哥的诱奸,痛苦和伤害成为一道挥之不去的阴影,折磨着她,成为她怎么也摆脱不掉的原罪。

一开始她与中意的人相遇,在疏落狭长的村庄小道里,天真烂漫的少女趁着暮色起舞,眼里望着那个过路贪玩的少年,在烛火和期待中目送着他远去。

苔丝也没想过,这是她后来的爱人。命运在开玩笑,不知道该怪谁,压倒骆驼的从来都不是最后一根稻草,好吃懒做想入非非的家人,捉襟见肘的境况,古老落败的家族传说,圣母一般高洁美丽的面容,甚至是一匹死去的马,都成为把苔丝推向恶魔之手的罪因。

她被诱奸,生下孩子,孩子死去。这一场灾难太重了,我们想知道她如何面对它,如何接纳生命不友好的馈赠,于是她一走了之,去到一个谁也不知谁也不晓得的农场,在那里她仍是最动人的姑娘,日子静悄悄地滑过,足以让她忘记自己的过往。

故事情节就是这样,不能免俗地再次遇到那个少年,他们相爱,他不可救药地爱她,她怀揣不可告人的秘密爱他。在道德与爱情的双重煎熬下,她告诉了他,他离开了她。在那个动身去巴西的湖边,他想着算了吧,就找一个爱自己的人走吧,于是他向另一个爱他的姑娘伊茨邀约,要带她走,可伊茨说她的爱一点也比不上苔丝的爱,她是可以为了他去死的人。

于是又回到那个问题,我大概已经猜到了苔丝的结局,她会死的。可是奇怪的是,我为什么会觉得她会死。难道女性在遭遇了抛弃,伤害,诱惑之后注定了只有这一种结局吗?我想起了很早之前俞飞鸿演的那个电影,巧笑倩兮般释放出的危险信号,即便是她什么也没做,她们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被命运挑选,被命运抛弃。

只不过出乎我意料的是,她会为了爱情超越道德,坚决地杀死那个诱惑她伤害她的人,她飞快地奔跑,飞快地奔跑,赶上那个再次离她而去的爱人,用颤抖的声音说着我一直在想你,我杀了他。再也不肯放过这一份失而复得的爱情。

执行死刑的那一刻,昏暗阴冷,一切都画上了句号。关于毁灭的一切,关于衰败的纯真,关于绝望的爱情。英国那片古老兴旺的土地里,平地升起一种哀叹,为那群因为爱上同一个人而抱头痛哭的姑娘,为暗自涌动不知所踪的心事,为每一个零落成泥碾作尘的灵魂。

篇24:苔丝读后感

Tess一枚美丽纯洁 善良且勤劳的农家姑娘,向往着自由 纯洁的爱情,对生活充满热情。这样的女子没有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

有些话跟女人说了无非是麻烦,而对男人说了,绝对是灾难。若Tess没有将自己的过去告诉丈夫Angel,抑或在结婚前告诉他,那么,故事的结局是否会有所不同,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若Tess心中装着一个“小九九”,那她就不是Tess了,不配得到“完美先生”Angel全部的爱。

细想来,Angel和Alec在本质上并无区别,虽说一个是粗暴的“暴发户”地主,一个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开明”少爷。但两个人所看上的不过还是Tess那美丽的外表,虽说Angel后来回心转意,但那时已不能拯救水深火热中的Tess了。判断一个人不是以他的语言而是以他的行动。苔丝天真的以为只要自己的灵魂是纯洁的,即使过去有污点,也对自己的尊严无碍。可是,男人却不能容许这些,即使是有学识的Angel,在得知后,就开始用各个阶层处理问题的不同,作为自己抛弃妻子的理由。若Alec是一个不懂礼仪廉耻的混蛋瘪三,那Angel就是一个伪君子。Alec步步逼迫Tess,将她送上绞刑架。而Angel不但要求Tess在肉体上纯洁,还要求她在精神上与自己保持一致,却把自己在婚后的离开作为报答。

Tess的父母在整部作品中完全就是一个恶魔,将自己的女儿一步步的推向深渊,Tess两次无奈的投入Alec的怀抱,全是为了父母,为了妹妹弟弟。Sir John贪图虚荣,为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让自己的女儿前去认亲。而自己的母亲Joan在女儿离家时并没有告诉女儿一些应该知道的事情,而是一味的憧憬着女儿嫁给Alec成为富家太太的场景。第二次,作为母亲的Joan并没有承担起自己照顾家庭的责任,而是把这个责任给了Tess,走投无路的Tess只好同意与Alec同居。可是,Tess 你真的走投无路了吗?你为什么不向Angel的父亲求救呢?你说自己有自己的骄傲,那Angel在你的心目中,还是比不过你的自尊。

这个世界或许可以容忍一个美丽的外表和一个虚伪的灵魂,但是绝对不需要一个纯洁诚实的灵魂,假如这个灵魂还有一个美丽的外表,那只能是被蹂躏的助推器。Tess的悲剧不是个案,而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但是,我们又怎么能用现代文明去衡量历史的悲剧呢?

篇25:苔丝读后感

苔丝在五月节舞会上系着的红色发带,还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熠熠闪光。这个羞涩灵巧的少女,却早已沉入黑暗宁静的命运之海。

可怜的苔丝,为爱而生存,因爱而毁灭。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又静静地哀怨。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静静承受亚雷的玩弄,又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玑,又静静地等待安玑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有着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而命运无情的利锯,让她最终倒下,再也无法站起。

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美好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知道怎样去爱。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亚雷不爱苔丝,爱美之心,就算不是对灵魂的欣赏,也无可厚非。他曾经有一点想要保护她,也想过要柔和地对她好,慢慢地进入她的内心。他的语言虽然粗鲁俗气,但细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苔丝温柔的心疼。但同时亚雷的纨绔习气又让人嗤之以鼻,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只知占有,不懂尊重,生活所迫的苔丝,想推开他却不能。亚雷侮辱苔丝的那个晚上,他本来并没有意要这样做,只是在月光下的苔丝令他不能自禁,半推半就中苔丝被亚雷所践踏和侮辱。事后亚雷提出可以给予苔丝情妇式的豢养,这个承诺对于一个粗俗的商人,也许已经是很勇敢的担当了吧,但对于苔丝,这个表面沉默而内心倔强的无以复加的女性,这确是不折不扣的侮辱。

安玑走后,亚雷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亚雷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玑,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亚雷高尚的多,但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亚雷更甚的推动作用。

作为一名女性读者,怎么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玑恋爱的浪漫描写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玑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一代代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和贴近生活。安玑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玑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亚雷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达到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玑却从不对亚雷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爱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己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啊!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可以把自己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己美貌的亚雷,也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玑,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玑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

那些所谓的爱,为什么就不能无私和包容呢?

“令人心疼的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膛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莎士比亚。

有人说,苔丝的悲剧是命运和时代的悲剧,而这种命运和时代的悲剧,外化为爱的残缺。没有完整的爱的能力的人,又何止亚雷或安玑呢?人类泱泱而存,又有几人能宽阔至此,把最伟大的爱播散于易碎的那些生命呢?

另外不得不提到的,是哈代的女性主义情结,在他的笔下,苔丝的几个女性工友,玛丽安、伊兹和莱蒂身上都闪烁着人性的光辉。她们都深爱着完美的男子安玑,也从来对此毫不掩饰,当她们知道唯一有幸得到安玑的只有苔丝一人时,她们不但没有丝毫的嫉妒,反而深深地祝福苔丝。当安玑出走,苔丝被亚雷纠缠,她们化名写信,请求安玑快快回到苔丝身边。哈代完全把她们神圣化了。哈代的这种笔触,让我不禁想到曹雪芹:女儿是水做的,干干净净,男人和时代,用他们的肮脏玷污了这圣洁。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有着纠结的爱情史:与表妹一见钟情,订婚之后却发现表妹是家庭乱伦的产物。也许爱情与伦理的挣扎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他悲天悯人的文豪气质。他借苔丝之口,表达了对幻灭的热烈迎接。

那时,苔丝还是纯真的少女,但忧愁已经早早的降临在她的身上。

有一回,她和弟弟谈起了星星。

你不是说每个星星都是一个世界么,苔丝?

是的。

跟我们的世界一样么?

我不知道。不过我想是的。它们有时像我们苹果树上的果子,

大多数都是好的,却也有几个是坏的。

我们住的这个星星怎么样,好的,还是坏的?

坏的。

真糟糕,天上那么多星星,我们偏偏住在一颗坏星星上么?

是的。

“是啊,对与苔丝,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我们与她一样,恰巧生在这个被损毁的星球上······”

篇26:苔丝读后感

故事是说一个极其美丽的女子苔丝发现自己是败落贵族的后裔,然后被虚荣的父母去找近亲,却因此失身,后来为了避免舆论去一个奶牛场遇到了自己真心爱着的安琪儿,两人结婚后,苔丝向安琪儿述说了自己的经历,但安琪儿却不能接受而抛弃了他。两个人矛盾重重误会深深,一次又一次的误解,挣扎,却依旧抵挡不了他们内心的爱情火花。他们最终相见,可是太迟了,苔丝苔丝由于记恨阿里克,将他杀害。他们两个去逃亡,但依然逃脱不掉追捕人的脚步,最终,苔丝被处以死刑。 从人物角度来说,苔丝是一个善良,情感丰富,坚韧勇敢,自尊心强,并敢于牺牲的美丽女子。即使身在贫穷的乡下依旧抵挡不住自身的魅力。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气质和值得人尊敬学习的精神。她可以为了家人牺牲,更是为了安琪儿的名誉,为了他的心情,忍受自身的情感身体上的折磨,只要他快乐,我就快乐,只要你幸福,我可以为你去牺牲一切的无私和崇高,真的是深深震撼到我了。她坚强不放弃,她可以忍受很多人的目光。只要不要伤害安琪儿,她最爱的人,比她生命还重要的人。在农场主的打压下依旧努力干活勇敢的去面对,真的是很强大。 但他身上依旧有人性的弱点,大概是她太善良了,于是当阿里克去诱惑她,她为了自己的家庭可以放弃自己的情感,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但这个,大概真的是被逼无奈吧,那种绝境,她只能屈服了。 再说安琪儿,自由,有主见,有思想的青年,他在奶牛场爱上了苔丝,他爱他的纯真无暇,爱她的自由爱她身上的品德她的一举一动。而这些更多的是他后来才反应过来的,他最初爱的那个女人的最大的一个原因应该是纯真吧,不然为什么他会接受不了她的历史而被迫离他远去?他是一个被理性道德观世俗所绑架的年轻人,所以他离开了苔丝。但最终真理和感性还是冲破了世俗的阻拦,两个人在一起了。 最后说阿里克,他大概是象征着广大的当时的人,自私,好色,冲动,不尊重不平等。他只顾自己的想法,他只爱苔丝的容颜,她的身段和美貌,对于她的思想和内外他一无所知,并不是他不知道大概是认为,不重要,这无意中就会有男女之间的不平等,没有思想之间的交流和共鸣,只有身体的交缠,而这大概是最最肤浅的爱情,根本不能称之为爱情,只是欲望。 《苔丝》的结局是悲剧,造成悲剧的原因并不是阿里克,而是当时的思想绑架。他们认为无意失了身的少女是罪恶极深的,不能配拥有崇高的爱情。所以安琪儿不能接受,所以苔丝委屈自责无奈痛苦,所以阿里克趁机引诱她,借助她女性的软弱和痛苦。索性爱情力量太过于伟大,超越生死,冲破观念,因为那是精神上的享受与交流,是共鸣是唯一。这也是她悲剧的原因,但确实令人感动和为之扼腕叹息的。

篇27:苔丝读后感

我一直深信,人的纯洁源于心灵,无关于肉体。而苔丝显然败在了这一步,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有时候人的命运完全不掌握在自己手里,只是被命运的力量推着抵达悬崖,坠落,毁灭。

无言的悲剧,真是无言,好像在整个故事里找不到导致苔丝毁灭的真实原因,一系列的偶然摧毁了那个纯洁,勤劳,美丽的女人。从一开始知道了德伯维尔的贵族头衔,然后家里的马意外丧命,接着去攀龙附会,导致失身,到遭受丈夫无情而冷酷的背叛,最后二次失去克莱尔,冲动杀人酿成悲剧。我不经要问为什么这一连串的巧合都发生在苔丝的身上?也许这就叫天意。

在克莱尔的眼中,苔丝是一个大自然孕育的纯洁的女儿,是一位理想的妻子。可是在苔丝诚心坦白渴望求的原谅的时候,却被克莱尔传统的文化观念下认为是不洁的女人,导致了对苔丝的抛弃。苔丝不纯洁吗?当然不是!她善良,勇敢,坚强,面对亚历克的侮辱,她没有选择继续呆在庄园里,拒绝了他的援助的要求,她走出家门自谋生路,在艰苦的阿什农场里她日思夜想着克莱尔能回到她的身边,她对他的爱是纯洁而专一的,甚至在亚力克用优厚的生活的诱惑下依旧不动声色,她是一个坚强独立有人格的女人,她的爱也是圣洁的。至于失身完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欺骗的。她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少女,是无罪的。一个人不能够永远背着过失一辈子,何况还是在自己是受害方的前提下。一时的过错并不可怕,重要的是意识到它并及时纠正过来。人的纯洁永远都是指灵魂。指的是一个人内心的简单和单纯,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只要他不是邪恶黑暗的,都可以视为纯洁。由此可见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人,那么杀死她的是什么?是维多利亚时代落后愚昧的思想观念,简直又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是一出时代的悲剧,是一个完美的人性在偏见的巨石下被碾得粉碎的悲剧。

如果真要找一个凶手我认为凶手不是亚力克,当然他就是个流氓,是一个小痞子,他直接侵犯了苔丝,为苔丝未来的命运埋下了悲哀的种子。可是克莱尔呢?没有他无情无义的抛弃就不会有苔丝日后悲惨的生活和最终屈膝于亚力克的结局。亚力克虽然可恨,但他对苔丝依然有爱,他的爱偏重于情欲,在苔丝困难的时候伸出了援手。克莱尔的爱过于理想化,过于空灵,导致严格到荒谬的程度。

我想如今的我们要好好吸取苔丝的教训,不要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依旧固守着那些无聊又可怕的偏见,毕竟每一个生命都需要我们用心去爱,在也经不起背叛和悔恨时无法弥补的遗憾。

篇28:苔丝读后感

在这个时候读哈代对我来说十分应景,因为中国当代热点就讲了底层写作,而作为《苔丝》这本书的主角苔丝也正是一个在遭受暴力之后将暴力报复到施加暴力者的底层人物的形象。

当然,这本书并不是一个当时一个应景的乡土小说,它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反抗宗教压迫又宣扬女性自由的一部小说。整个故事是发生在新教和天主教交错的时节,然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宗教的影响力不断没有减弱,反而密集化了。于是在这个时代的女性便背负着沉重的贞节观(显然这种这贞洁观是全世界范围内的,并非亚洲特有)。当然这种贞节观很大程度上是带有社会性的。纵使不是宗教统治下的社会,也总会有一种近于禁欲的思想来通知(中国发展到后期的礼教同样受到五四时期作家的批判)。而这种强大的社会性,便促成了所谓的集体无意识的延续和顺承,并散步到个体上。

哈代选安琪儿这个人物显然有他的用意,作为一个德高望重的牧师家庭的小儿子,他拒绝看似荒谬的客观唯心主义,这正巧与他的两个木讷而世故的哥哥形成对比。然而对于苔丝受辱这件事,他却也是耿耿于怀,显然这种社会的无意识便被加注在这里。简而言之,安琪儿作为当时时代人物,其必然带着同样的对女子保守贞节的要求,他脱离不了时代。

而哈代在这里恰恰就批判了这种男女不平等。在新婚之后安琪儿和苔丝互相吐露出了自己的隐情。安琪儿说自己曾和一个女子有过放荡不羁的24小时,并兴高采烈地祈求苔丝的原谅,然而当苔丝说出自己被艾力克强暴的往事之后,安琪儿竟一下子崩溃了。这种对比很明显。文中苔丝无力地企求安琪儿的原谅,“看在我俩爱情的份上,原谅我吧!我已经原谅了你同样的行为。”,“你得到了我的原谅,希望你也能原谅我!我原谅了你,安琪儿。”

然而对于这样的渴求,曾热恋着苔丝的安琪儿说:“啊苔丝,这种情况太不上什么原谅不原谅。你过去是一个人,现在却成了另一个人。我的上帝,对这种荒唐可笑的障眼法,怎么谈得上原谅呢!”

其实真正的点落在苔丝在婚前的隐瞒还是她之前已经失去贞节的事实我想读者一定各有各的看法,或许落在前者的是浪漫的乐观主义者,而落在后者的是现实的悲观主义者。在哈代的描写中显然两者都混杂在一起,最后安琪儿一年之后才回到了苔丝的身边,然而对于是他自己对贞节观的看开还是因为苔丝坚持的爱情感动了他,我更倾向于后者。从安琪儿甚至要带苔丝曾经的同伴伊兹去同居这种看法其实便可以看出。从天堂走出来的使者心中隐藏着同样黑暗的人性。

哈代的学识极其渊博,可以从他文中不断熟练地引经据典便可以看出。而圣经恰恰是他常用的经典。而对于艾力克和安琪儿这两个围绕着苔丝的男人,也有评论家根据哈代文中艾力克说的话指出,两人就是撒旦和天使的象征。艾力克也是疯狂地迷恋着苔丝,在面对苔丝的时候他就表明自己是伊甸园那由撒旦画作的毒蛇。然而实际他也是一个苦情者,当然他的暴行令人发指。然而在那个充满雾气的森林之中他爱的女子躺在地上睡着,他趁机而入着实是极为卑鄙的行为。但是他在之后却想要提出赔偿,并在之后重新遇到苔丝后,他更是希望能够“再续前缘”。虽然他在全文开头的行为令人发指,但是在后期追求苔丝的过程中,他完全像是一个坠入爱河的单恋者,默默地看着苔丝,并期望自己能够有保护苔丝的权利。倘若一开始他没有对她施过暴行的话,或许他会是一个合格而优秀的追求者,或许苔丝和他也会在一起最终过上虽然不是很幸福但至少美满的生活。

倘若没有开头错误的选择就永远不会有后面悲惨的结局。苦情的艾力克最终为自己的暴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血渗成一个红红的A字,其实《红字》里这便是代表通奸的罪行,而苔丝也最终在城楼上旗帜升起而结束了这场游戏。

生的人获得了现实,而死的人获得了爱情。其实艾力克和苔丝一模一样,只不过是上帝悲剧的两个端点。

篇29:苔丝读后感

小时候看的童话,最希望的结局是从此以后王子和魔女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惜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版本,伊阿宋背叛了美狄亚,忒修斯丢下了阿里阿德涅,所有的王子总要选择弱不禁风的单纯公主来保护,而那些我所心爱的女子们,连同她们所侍奉的异教女神一起,被葬送在烟波浩渺的传说深处。

总觉得苔丝也是这样一个来自旧世的女子。那是在基督教文明传来之前,大地母神还主宰着这片土地,凯尔特的牧歌随处飘荡,亚瑟王桀骜不驯的姐妹们扬帆驶出圣岛的时代。当女神借她的面容在仲夏的迷雾中出现,如王后般威武而庄严的美丽,有沃特豪斯画笔下的夏洛特女子踏上亡灵之舟的悲戚凝肃,是伊索尔德将毒酒奉于特里斯坦唇边的苍白决绝。这种来自地母深沉而广大的自然力量,正是所有征服者与统治者所害怕的,千方百计企图抹杀的。千百年来,这力量在女性身上沉睡着,也只有最敏感的人才能准确地捕捉到,忆起在遥远传说中,男女曾如神祗般共同生活的时代。

哈代也许也是觉察到女性这种冥冥中的力量,才塑造出苔丝这个形象——纯洁、善良、美丽,却又充满力量的女人。她是旧世高贵的遗族——真正高贵的,不是让她沦入命运催弄的父系血统,而是源自凯尔特高原的母系血统。这个女孩拥有她自己都不自知的强大,潜藏在她温顺柔和的外表之下。正是这样源自自然的力量,使她在受到近乎毁灭的打击后,能一次又一次重生。她的心灵始终没有被玷污,被征服,因为她的天性是如此强大。然而这种自然的力却在文明社会中却成了毁灭性的异端,天性的高贵变成无束缚的野蛮,纯洁的少女沦为可怕的魔女。

苔丝的悲剧,说是命运的造弄,其实依然根源于男女的不平等。所以安吉尔可以轻易忽视自己放纵的过去,却无法原谅苔丝的失足。他想要一个全身心服从他的妻子,是一个纯洁完美的理想,却不是真实的人。因为爱情,苔丝错误地以为她可以与爱人平等,同样的错误可以得到同样的谅解。然而习俗的根深蒂固,远远超出单纯的她的估计。

哈代笔下的英国乡村,前基督时代的异教传统依然显示着强大的生命力。开篇少女们在山野中跳的五朔节舞蹈,原本是迎接春之女神的祭典,在古老习俗中,年青的男女在自然中以圣婚的形式结合——被教会正统中却斥为野蛮淫秽的风俗。末尾巨石阵之夜,同样充满神圣悲戚的讽刺——正是在这块德鲁伊的圣地,在她的祖先祭祀太阳的神圣场所中,旧世的末裔苔丝落入追捕者手中,迎接她的死亡。

我深深怀疑,即使逃脱了追捕,那个被她称为丈夫的人,还能安心接受她吗?知晓了她可以造成毁灭的强大天性,男人还能爱上这样纯洁的魔女吗?

一个永恒的话题,女人想要什么样的男人?男人又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是不是因为注定的不平等,才造成这么多不应有的幻想?

当幻想遇上幻想,幻想只有破灭。

篇30:苔丝读后感

再次读《苔丝》,让我深深感叹的是苔丝的悲剧命运,一个美丽淳朴的乡村少女因贫困所迫被有钱人亚雷·德伯诱奸后,在当时社会习俗的重压下导致了她一步步走向毁灭之路。掩书静思,苔丝的命运自始至终都因了一个字“爱”,无论是对父母弟妹的爱,对自己孩子的爱,还是对挚爱安玑·克莱的爱,可以说在她短暂的二十几年的人生中,她“为爱而生,为爱而死。”

当苔丝的父亲一个乡下的小贩无意间知道了他们家是英国赫赫有名的武士德伯氏的嫡系后裔,于是让苔丝去投靠有钱的本家,本性纯洁坚强的苔丝宁愿靠自己的劳动去生活也不愿低声下气的去求人,但是当她看到父母期盼的眼神,当她看到身边一群弟妹挣扎在贫困中,特别是家中唯一的靠以生存的老马死于她的手中时,她心底里对父母对弟妹的爱和责任,还有难以言说的愧疚感让她最终还是走上了让她一生毁灭的不幸之路。

被亚雷·德伯诱奸后,苔丝毅然回到了家乡,不久产下了一个婴儿,这“罪恶的产儿”是不可能得到牧师应有的洗礼的,那么就意味着这小小的生命死后将只有下地狱永远上不了天堂,但是作为一个母亲让她觉得“要是自己犯的罪应该下地狱、叫火烧。那么下地狱、叫火烧就完了,没有什么别的说的……但是同样的问题发生到的小婴孩身上,她的看法可就不同了。”于是她毅然决定由自己和她的弟妹们给婴孩洗礼,其内心的虔诚表现在脸目上“使得那副害了她的面孔显得纯洁无暇的美丽,并且带出一些差不多和王后一样的尊严。”孩子是无辜的,在即将到来的死亡面前,她要尽一个母亲的所能给予这个小生命以最后的爱。

苔丝整日生活在乡邻的一片鄙视之中,为了摆脱这种状况,为了让自己自食其力,于是她来到了一个遥远的地方——克里克老板的牛奶厂,作了一名挤奶工。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群,让她逐渐淡忘了过去的阴影,在这里她幸运的遇到了让她挚爱一生的人——安玑·克莱——一个牧师的儿子。就像冥冥中天意的安排一样,安玑就是当初在她们的乡村舞会中没有和她跳舞的那位过客,而现在上帝却意外让他们相逢。他喜欢苔丝,他说“那个挤奶的女工,是多么鲜亮,多么纯洁的一个大自然的女儿哟!”她可以让他回到过去的时光里,那里没有黯淡、没有忧愁,唯有快乐。他爱纯洁的苔丝,因了她而爱简陋的牛奶厂,因了她而觉得生活有了新的希望,他说她“是个充满诗意的人……她的诗就是她的生活。”而且他还在母亲面前保证“她是个无暇可指的基督教徒。”而苔丝更是崇拜安玑,崇拜他“知道很多事,念过那么多书,见过那么多市面,想过那么多道理。”“崇拜他凡是哲人、导师、朋友所应有的学问知识,他没有一样不完备的。”“他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他的智慧就是先知的智慧。”她甚至对他弹奏的并不高明的乐曲也是如醉如痴的用心聆听着,他在她的眼中,已是个完美的人了,她爱他,甚至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

苔丝就这样一边快乐的爱着,一边内心却深受痛苦折磨,过去的阴影像一个魔怪时时在啃噬着她的心,他是那么完美,那么优秀,她觉得自己不配受到他如此纯洁的爱,所以当安玑像苔丝求婚时,苔丝的心都要碎了,爱他,却不能做他的新娘。可是,她心中另一个声音却对自己说:你那么爱他,你难道要把他让给别人吗?哦,不,我要自己嫁给他!所以我要向他坦白,坦白自己不光彩、耻辱的过去,请求我心爱人的原谅。

相爱的两个人终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这对于历经磨难的苔丝来说,不能不是一个美好的开始,可是有时真的是造化弄人,新婚之夜,安玑向苔丝坦白了自己婚前的荒唐事,可是苔丝却高兴的原谅了他,因为这样在她说出自己内心的痛苦时,他一定也会原谅她的,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苔丝说出了过去被害的那段屈辱时,他却说出了:“我原来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你只不过和她有相同的外貌而已。”“我不娶有身份、有财产、通达事务的女人,我把那种野心一概放弃了,那我就不但可以得到一个天然美丽的女人,也一定可以得到一个质朴纯洁的女人了。”多么残忍的话语,这就是那个“有先进思想、善良用意”“有圣徒的灵魂、先知的智慧”的人吗?那么为什么在考验真正到来之时,他首先不能容忍的却是那些世俗习规呢?但是现在请听一位来自乡村的没有多少文化的少女对他所爱的人的一段告白吧:“我只要已经爱上了你,那我就要爱你爱到底儿——不管你变了什么样子,不管你载了多少跟头,我都要一样爱你,因为你还是你啊!”你吩咐我做任何事,“我一定像你一个卑微可怜的奴隶一样,绝对的服从你,就是你叫我倒底不起,舍身送命,我也不违背你。”这样诚挚的爱情表白,即使是心肠再狠的人也要回心转意的啊,可是这位安玑——可怜的苔丝深爱的人,到底还是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接受不了那个伤害苔丝的男人还存在这个世上,最后决绝的遗弃了痛苦万状的苔丝一个人去了遥远的巴西。

新婚就被丈夫遗弃的苔丝此后就踏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生活的困苦、艰难,被人鄙视、欺侮,爸爸的离世,弟妹们的无家可居,种种种种,很多次她想到死,可是她舍不得她心爱的安玑,她要等到他能原谅她的那一天,能接受她的那一天,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的话,哪怕她不再做他的妻子而是做他的仆人、奴隶,只要能天天看到他,她也满心欢喜,所以她独自承受着一切艰苦,毫无怨言,唯一的祈愿只求心上人能原谅她的过去,快点回到她的身旁。

但是上帝并没有被她炽热的爱所感动,当她一次次用饱蘸的情汁写给安玑的那些信件,却总是石沉大海,毫无音讯,这些她都可以忍受,因为她有对丈夫坚强的爱的信念。可是一件意外的事发生了,由于家中亲人的病故,年迈的老母和年幼的弟妹们的生计已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而这时昔日侮辱她的仇家亚雷·德伯又适时出现了,他热心而又真诚的一次次帮助了她们,让她们绝路逢生,而她也在万般无奈以及丈夫一次次杳无音讯的绝望中轻信了亚雷说他不会再回来了的谎言。为了感激他对家庭的帮助,她最终又沦为了他的情妇。

如果故事最次为止,那么这虽不是很美满的结局,但至少还不至于让更多的人伤心。但是可悲的是,故事中女主人翁日夜思念的丈夫却在这时回来了,带着满身的病痛和大彻大悟后的悔恨回来了,当他再次面对昔日热恋的妻子时,他哑着嗓子说:“苔丝,我撇下了你,那是我的错,你能饶恕我那个错吗?你还能——再跟我和好吗?”可怜的苔丝,谁能理解你此刻的心情呢?你那么一分一秒思念的人,你认为今生再也得不到他原谅的那个人,你因他受了无尽的苦却没有一句怨言,你日夜都在想着他能回到你身边的人,此刻就站在你的咫尺之内,可是你却不能与他相拥而泣,因为,你的身边躺着的是另一个男人,他——不是你的丈夫。你还记得,当初丈夫说过,只要你曾经的那个男人还在世,那么他就不能容忍你的过去!想到这,她终于用冷酷坚忍的口气一遍遍对他说:“太晚了,太晚了!”说完转身而去,不再看他。

可以想象此刻的苔丝内心是多么的痛苦啊,对丈夫的爱转而变成对身边这个人无比强烈的恨!是的,恨他,恨他,一切都是他离间了她们的幸福,都是他破坏了她美好的一生,没有他,他的爱人一定会回到她身边的,没有他,她的生活将会一片光明,没有他,她就不会有如此强烈的恨,恨,恨,恨,如此强烈的恨,只有杀掉他,她的爱人才会永远的原谅她,才可和她和好如初,当初她们的爱是多么的幸福和甜蜜啊。被愤恨激怒的苔丝终于杀掉了她的仇敌。到此,她的心中反而一片宁静安详,是的,她该去找她的日夜思念的丈夫了,她要告诉她,她已经把他杀了,她们之间再没有什么让他难堪的事了。

自始至终,爱一直在主导着主人翁的思想,她善良、淳朴、美丽、充满爱心,即使一个小小的动物的生命她也从没有伤害过,她总是为他人着想,为她爱着的人着想,她的爱是那么的虔诚,那么的诚挚,那么的毫不造作,她敢爱敢恨,对自己所爱的人可以倾其生命去爱。在逃亡的最后几天,她和丈夫冰释前嫌,极尽缠绵,她对丈夫说,让他们来吧,在你的爱中死去,在我已是最大的幸福了。最后当她被抓时,她一点没有害怕,反而非常的安静、泰然,她甚至走在他们的前面对他们说:“我已经准备好了,走吧。”

篇31:苔丝读后感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篇32:苔丝读后感

托马斯·哈代(1840~1928)是英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的大部分作品,包括《德伯家的苔丝》,都是以他的故乡,英国南海岸的多尔塞特为背景的。

第一次读《德伯家的苔丝》还是在高中时,记得那是一本刻画女性内情感的动人小说,一位少女的生命被慢慢地、但确确实实地毁了,不是被她的敌人,而是被那些自称爱他的人,我不禁感叹,这是怎样的爱,何以摧毁自己所爱?如今重读《苔丝》,我同样为主人公的命运而不平,但我不禁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苔丝这样一个聪明美丽、勤劳善良的少女,最终却作为被害者被送上了绞架。

在这部作品中作家哈代通过设置许多偶然巧合的情节让人感到苔丝的一生好像都由命运作祟,是命运把她一步步推向悲剧的结局。但我认为并不是这样,因为偶然性与必然性紧密相连,偶然性是许多社会必然性与自然必然性的交叉点,是必然性的一种反映。生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苔丝,其悲剧命运是社会规律的必然反映。所以造成她悲剧命运的根源就是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

故事中的主人公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她虽然勤劳善良、聪明美丽;但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社会地位低下,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随着资本主义的入侵,那些自食其力的占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的农民,都不得不随之破产。苔丝家中的老马被邮车撞死后引起了家中经济生活的改变,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之下,她不得不委身亚雷。可见,苔丝的悲剧命运和她的经济贫困紧密相连。

苔丝的毁灭与伪善的宗教同样是紧密相连的。恰恰是亚雷这个伪善的人物为我们揭露了伪善的宗教。他是依靠商业致富的资产者和暴发户,一个“肉欲的人”。他设下圈套引诱了苔丝,却利用《圣经》的典故把责任推到苔丝身上,后来他还居然变成了一个劝人行善的牧师。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宗教只是反动统治阶级麻醉、欺骗和愚弄劳动人民的一种工具。

苔丝也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作品中安玑就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体现者,他虽然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但他心理深层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他自己也有过放荡行为,并得到苔丝的原谅,但他却不肯原谅原本无辜的苔丝。本阶级的印记仍深深地烙在他的灵魂深处:认为“身份不一样,道德观念也不一样。”他还用传统的贞操观来看待一个女人的纯结与否,对苔丝没有丝毫的同情,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使苔丝又被迫回到亚雷的身边。安玑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虚伪的资产阶级道德最终把苔丝推向了悲剧的深渊。

苔丝的悲剧也与她的性格有关,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

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当她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她老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在注意她的情形,不敢抬头见人”,她比别人更不能忘记自己的耻辱。苔丝正是这样用一张自己织成的道德罗网把自己束缚起来。其实,她的自我束缚意识有其深刻的历史基础,是整个社会意识的具体表现。苔丝作为一定历史时期的个人,必然会形成特定的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和道德观念,她的思想和行动也必然会受到时代和社会意识的制约。

所以苔丝的悲剧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但这些因素都与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有着直接的联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反映。苔丝的一生注定是一个悲剧。

篇33:苔丝读后感

你应该感到幸运,你可以陪着我一起堕落。德伯的笑容里带着的是无尽的无奈以及疼惜。世界太复杂,因为太复杂,所以使得有着三个人的世界,就已经痛苦到无法再去有更多的时间去折磨和感受呼吸。

苔丝说,那时候的自己什么都不懂,你欺骗了我,现在又来引诱我,我恨你,你毁掉我一生的幸福。

也许没有人明白,“苔丝说”这番哀求却有苦同的理论,也许可以自流一派,成为一本新的难念经。

因为追求的太过完美,所以死的也无所。因为看的太透,抑或又看的已经高斯模糊。安奇尔因为容不得背叛,追求者无暇,所以,很快的应验了一句话,苔丝无错,克莱尔无错,如若德伯不死,伤的会是三人,甚至更多。安奇尔追求并娶苔丝。其实就像是在PS里很认真的做完一幅图,然后再认认真真的打上马赛克,使其失真。

你爱我吗?安奇尔问伊利,笑容落拓,却又充满了调侃的嘲讽。

我爱你,很爱很爱。伊利说。

那你陪我去巴西,好吗?看到这里,我对安奇尔心冷。

好啊。这就是伊利的选择,这两人可真是一唱一和呢,看到这里,嘴角突然勾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

你真的比苔丝还要爱我么?突然,我的心有了一丝希望。

不,我没有苔丝爱你。苔丝爱你可以爱到为你去死,而我却做不到。伊利的率真的话语,竟让人有一丝了然的恍惚。

苔丝赤着脚走路,却被黛西这种小肚鸡肠之人视为像乞丐一样的装可怜而博得同情。其实看到这里,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突然就想起了陆游其妻唐婉的《钗头凤》的其中两句:“世情薄,人情恶”。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真的,谁也不知道,苔丝这个女人,只是舍不得穿那双安奇尔送给她的靴子,却被黛西这种人送给了乞丐。是的,现在她连鞋都没有了,她死在了过去,冻死在了那个名为寒冷的梦里。

曾经发誓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可是,爱情却抵不过过去的恶禁。

因为偷食了禁果,所以才进不了天堂。明明都爱着,爱的痛苦,也爱的绝望。

为了丈夫,竟然可以杀死另一个深爱着自己的男人。为了,为了换那短暂五天的幸福。可以道貌岸然的生活在一起,又可以像没有防备的婴儿一样。可以毫不犹豫的杀死,其实在那一刻,苔丝可能已经恍恍惚惚地认为自己杀死了那不贞的过去。

露其实我感觉是不配苔丝,其实,她虽然和苔丝拥有相像的脸,拥有更纯洁的没有被玷污过的灵魂和躯体,但是她没有心。面对,绝望的苔丝,她可以冷到面无表情,在苔丝被处以绞刑后,却步了苔丝的尘缘,成了克莱尔太太。他们跪在那里,太阳不会怜悯,因为,实在是替不了,也成为不了。就算在堕落,要明白,其实有缺点的人比纯洁的人好的多。

太阳的光芒,还是沉睡在地下的野蛮的穿着武士装的身躯,这是始祖,暴力而又野蛮,数代后,自食恶果,尝到悲惨结局。

走得那么从容,已经看透。因为堕落了,孩子夭折进不了天堂,徘徊在角落。因为堕落了,所以张开了天使的翅膀。

突然,就想到了以前看过的魔鬼的一句话:你终于长出了天使的翅膀。(很美,但忘记是在哪一本书上看到。)

极痛楚,也极残忍,因为是堕落的救赎,所以太容易折断。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竟然不知不觉的湿润了眼眶。

篇34:苔丝读后感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荀子劝学议论文1

《劝学》是战国时期杰出的思想家,荀况的上乘之作。顾名思义,劝学,即劝勉、鼓励学习。这篇写于两千多年前的佳作,至今读起来仍令人回味无穷,给人以启迪。

一提到“学”这个字,就不禁令人想起“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无止境”、“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些激人奋进的千古名句,以及“凿壁偷光”、“画灰练字”、“头悬梁,锥刺股”的动人场面。古之圣人尚且如此,何况今之众人乎?

学习,最重要的是端正学习态度。正如荀子如言:“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学习的确需要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可并不是所有的学子都意识到这一点,即使心知肚明,也未必然落到实处,有的人浅尝辄止,远未领略到真谛,就半途而废,岂不惜哉!有的人一曝十寒,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结果光阴搭上去,知识未获得,岂不冤哉!也有的人虎头蛇尾,过分沉湎于“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而忽视了另一半的孜孜不倦,到头来种的是西瓜,得的是芝麻,岂不悲哉!“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要想达到胜利的彼岸,贵在持之以恒。对待学习,一知半解就自以为是,稍遇挫折就颓唐不振,持这种态度的人是无法成大器的。德国化学家李比希研究海藻时未能钻研到底,结果与新元素失之交臂;已年过半百的谈迁在27年心血一夜间化为乌有后,并没有一蹶不振,反而以超人的毅力重振旗鼓,历经艰辛11载,完成了巨著《国榷》。粗的铁棒能磨成纤小的绣花针,靠的是一股坚韧不拔的气概;涓涓细流能穿透刚硬的石块,凭的是一种百折不挠的精神。

倘若你有了这坚持不懈的毅力,再用以专一的态度,就如虎添翼了。“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你若今天立志做画家,明天发愤当诗人,后天又刻苦练钢琴,鸿鹄之志倒是有了,但这朝三暮四,不专心致志的态度,到头来怕只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当然,“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专一”并不值得肯定。当今社会,一日千里,瞬息万变,不仅要求人们精通数理化,上知天文下晓地理,而且对于时事动态,乃至琴棋书画,足球、电脑也不可忽视,这就需要我们在一技之长的基础上,全方位地学习,全方位地获取能量。

人的一生是在不断学习和积累中度过的。同样是忙碌的一世,结果有的人收获甚微,一事无成;而有的人却硕果累累,功成名就。这些都和学习态度密不可分。前者或如不能一跃十步的骐骥,或如六跪二螯的螃蟹;后者则似十驾的驽马,似一心一意的蚯蚓。究其原因,如是而已。

荀子劝学议论文2

《劝学篇》开宗明义地告诫人们“学不可以已”,意谓学习应持之以恒,不可中辍。他说“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意思是说青色染料是从蓝色染料中提取出来的,却比蓝色的颜色更深;冰是水遇冷后凝结起来的,却比水冷。通过学习前人积累的知识,博学深思,加以总结提炼,就能够超越前人,后来居上。他又说:“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

吾尝肢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揖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意谓有了知识,才能够站得高,看得远,就像行千里路借助于车和马,过江河借助于船和桨。

荀子认为,学习的成效来源于辛勤的积累。“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骇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楔而舍之,朽木不折,楔而不舍,金石可按。”只有积土成山,风雨才能从那里兴起;只有积水成渊,蚊龙才能生长;只有积善成德,才能自得神明,具备圣心。所以只有一步一步地走下去,才能到达目的地;只有一条一条的涓涓细流,才能汇成万顷波涛。骐骥那样的好马一跃也不会十步,驽马走出十驾,功效就在不舍。用刀刻物停下来,朽木也不会折断;不停地刻下去,即使是坚硬的金属、玉石,也能雕刻成功。

荀子认为,学习要专心致志,不急不躁。他举例说:“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六跪而二螫,非蛇膻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蚯蚓虽然无爪无牙,无筋无骨,却能上食泥土,下饮黄泉,原因是其用心专一;而螃蟹八脚而且有两个大钳,却只能住蛇的洞穴,原因就在于心躁。苟子总结性地指出:“是故无冥冥之志者,无昭昭之明;无憎憎之事者,无赫赫之功。”没有专默精诚,不去埋头苦干,就不能明辨是非,就不会有辉煌优异的成绩。

荀子还强调学以致用。他说:“不闻,不着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之而止矣。”

意谓学习本身有它广泛的内涵,应具备“闻”“见”“知”“行”四要,只有学以致用和付诸实践,才能达到学习的目的。荀子还特别强调“学莫便乎近人”及“隆礼”,要亲近良师益友,要正身慎行,注意道德修养,做到“权利不能倾,群众不能移,天下不能荡”。只有全粹精一的德操,才能成为一个高尚的人。

荀子的《劝学篇》是关于学习的名篇,文中反复说明学习的重要性及学习目的、态度和方法,强调学习是人们思考问题,认识事物的重要条件,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增长才干,完善自我,使自己超越前人,以成赫赫之功。书中的“锲而不舍”、“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以及演化而成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等文句,已成为后代人们的座右铭。

荀子劝学议论文3

《荀子》全书三十二篇,而以《劝学》为首,非常符合修道的次第。《劝学》又以君子曰:学不可以已开篇。学习是贯穿修道始终的。没有正确的见地只能是盲修瞎炼。然而学习又得先有目标。应该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这也是教育的根本方向。这种圣贤教育与功利教育的区别就是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

《劝学》这篇最重要的就是讲到了明心见性的方法。这个方法就是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有德才能明道。但德是一切众生所共有的,谓之性德。然而仅有性德是不行的。因为众生的性德被无明给蒙蔽了,无法显示其光明清净的妙用,反而显示出污浊的身心世界,令众生枉受轮转六道的痛苦。

只有依靠修德才能使性德的清净光明显示出来。修德就是积善,积善即是明道的资粮。善法有世出世间的不同。这种不同固然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行者自己的心志之强弱。所以即使儒家的道,也并不是局限世间的,这种理解是非常肤浅的。儒家之道行之极处也是可以出世的。当然,在一切出世法中,佛教是最为高超圆满的。

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这绝非凡夫之境界。众生本来是神而明之的,之所以会变成愚昧,实在是性德被障碍的缘故。因为修德而显出性德,神明不过是性德之用而已,荀子知晓其是自得,非从外来。圣心备焉,圣心即是真心,备者恢复也,去妄显真。荀子所在的时代,佛教尚未传入中国,但绝不可说中国即无悟道者,佛经亦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荀子可谓无师自悟,但其之所以能够悟道还是因为其修学暗合道妙。宣化上人曰老子孔子皆菩萨示现,则荀子之本迹我亦不敢妄测。从《劝学》篇中我们可以明白其修学思想与佛教戒定慧三学是暗合的`。荀子对道心之坚固非常重视,而曰:生乎由是,死乎由是,夫是之谓德操。德操是修道最重要的,这种德操与积善的关系是密切的,是真正的戒。德操然后能定,能定然后能应。能定能应,夫是之谓****。应即是慧,也可以说定是止,应是观,能定能应即止观圆融。

成就之后,荀子再谈到了其境界天见其明,地见其光。天地间纯是一片光明,由此可知荀子的证量一二。最后荀子以君子贵其全也作结,勉励后学勿得少为足,当勤精进。

荀子劝学议论文4

《劝学》是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荀子所写的,顾名思义,《劝学》里讲的就是勉励,鼓励大家学习,在高中生活中,我有幸学到的第一篇文章就是《劝学》,这篇文章给了我许多启迪,让我受益匪浅。

学习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有坚持不懈的学习精神,许多学生都明白这个道理,但学习是一件很苦的事情,能坚持下来真的很不容易,可能坚持下去的就是成功者。但如果你三天打渔两天晒网,那肯定不可能成功。

有恒心,有毅力是所有成功人士的必备条件,做事情不能怕吃苦,坚持到底就是成功!正如文中所说:“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人天分的高低各不相同,但即使你天资聪颖,但不好好学习,还是不如那些天分一半,但坚持不懈努力学习的人。

粗粗的铁棒可以磨成绣花针,那是何等的毅力!司马迁一生走过无数地方才写出《史记》一书,徐霞客一生用双脚踏遍祖国所有的名川大山,最终写成了《水经注》。古人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赞扬与学习。

有了这样坚持不懈的学习精神,再加上专一的目标,那就如同如虎添翼,做事情也会事半功倍。正如文中所说:“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我们要是今天学乐器,明天立志成为歌手,后天又要学画画,那以这种朝三暮四,做事不专心致志的态度,到头来只会像狗熊掰棒子一样——一无所获。

人的一生是紧张而又忙碌的,我们的人生应高是丰富多彩的,为了过一个有意义,有价值的人生,那就学一学十驾的驽马和用心专一的蚯蚓吧!

荀子劝学议论文5

读了荀子的《劝学》,我不仅被文中优美的语言和生动而深刻的比喻而深深吸引,更重新思索了“学”所蕴含的丰富内容。就像文章开篇所谈到的:“学不可以已”,无数句古语在鞭策着我们去学习——“学无止境”“活到老、学到老”,学习是一个漫长而终身需肩负的使命,又需要点点滴滴积累的坚持。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不付出努力与汗水的人,即使拥有方仲永一样的天资,也终将一事无成,而许多天资平平却在后天悬梁刺股、坚韧不拔地奋斗、学习的人,也获得了他们的努力应得的成就。

古人劝学的例子数不胜数。"昔孟母,择邻处。"孟母三迁,只为孟子能有一个优越的学习环境,至此专心致志不受干扰:断织劝学,只为儿子明白“驽马十驾,功在不舍”的道理:乐羊子妻,引刀趁机,只为证明学习与织布一样,需日积月累,“遂成丈匹”。无数个千古流传的故事告诉我们——学习,不是一件可以速成的事,需要坚持不懈,需要脚踏实地,需要付出艰辛,需要矢志不渝。

我们作为学生,学习是我们的天职。虽然我们每天都在学习,但是我们中的大多数并没有达到“学习”二字真正的要求。学习不仅仅是不迟到不早退,不仅仅是守纪律做作业,学习是一种无时无刻不虚心上进的态度,学习是一种永无止境不懈怠的追求。想到平时的我们,把写作业、背课文当成一种压力和任务,应付差事,草草完成,不琢磨也不深究,这样的我们永远难以取得长足的进步!读完这篇课文后,我决定树立一个新的学习态度,严格要求自己,注重细节,勤学好问,不断进取,将“学习”当成一种乐趣,一种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一个合格的学生,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自己的理想和人生负责。

荀子劝学议论文6

《劝学》是荀子流传最广的著作之一,现在更是选段被编入教材之中让广大中学生阅读体会。其中饱含着荀子对于学习这件事的重视和希望后人不要忘记学习的敦敦教诲。这篇文章开门见山,直接就是提出了主题,劝告后人学习不可以停止,必须要“活到老学到老”,之后又用了大量的例子从学习的意义、用处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大量的比喻、举例是本文的主要特点,更好的突出了主旨,阐明了要义。文章的第一句就是“君子曰:学不可以已”,君子是儒家文化中一种极高的思想境界,荀子借君子之口说出这个看法,表示了他对于这个问题的重视。

荀子为什么会提出这个问题呢?首先从思想上荀子认为人性本来就是恶的,所以要依靠后天的学习来改变这个本性,来解决这一问题,再来接下去荀子又举了不少的例子来说明学习对于改变人的素质、文化水平有着巨大的作用,还提出了学习的方法认为学习不能埋头苦学需要借助外物、向现实学习,所以荀子会说“善假于物也”。这些都是荀子基于实际、基于自身的经验提出来的。

接下来荀子又讲到学习中需要注意的事项,首先就是坚持,针对很多人学习都是三分钟热度的状况提出了必须要锲而不舍才能有所成就,也切合了学习不可以停止的主题。还提到了学习时的心态,切忌心浮气躁,必须脚踏实地,专心致志。

全文从学习的态度、学习能带来的帮助、学习的重要程度等多个角度论证了“学不可以已”这个论点,全篇少有直接说理,多用比喻等方式来阐述论点,使得全文更加形象生动。

荀子劝学议论文7

“君子生非异也,善借于物也!”虽然有目标,但时而明确,时而模糊。发现时间真的是不够用,刚才看了荀子的《劝学》,高中语文课,学过的,记得当初背的滚瓜烂熟,但其中的道理当时却没有真正理解多少。也学我就是劝学里所说的小人的学习吧,不知去总结,不去检查反省,反思。当时只知一位的不断学习新知识,记得当初每次的文言文的背诵在班上我都基本上都是第一个背过的,也不知当时记忆力为什么那么好,也许是兴趣吧。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学习情景,很用功,但却方法却不是很对,没有一个领路人,带着我,父母在我的学习方面对我的帮助几乎没有。我只能靠着自己慢慢琢磨,也许我是成功的,毕竟在我们农村能考上大学考上研究生的几乎就没几个人,大多数的儿时玩伴早早就离开了学校去打工了,现在有的都已经成家了。而我还在学校里学习,学校里的其他同学却和儿时的玩伴不一样,上研究生也学对他们某些人来说,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或许他们从小就受过良好的教育,走的弯路也不多。所以和他们的竞争压力实在是太大了,在学校这个圈子里,在这个氛围里,感觉自己与有些人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现在我能做的就是不断的学习,而且要有方法有效率的学习,不断的反思,不断的总结。现在周一,二,四晚上,周五,六上午都上课。周三周四白天去王老师公司实习,周二、五白天要花一两个小时帮盛老师带本科毕业设计学生,给他们开会什么的。周六晚上去做家教,其他时间就在宿舍,实验室或者图书馆度过,过的也算充实,但却总感觉没有真正学到什么东西,学的慢,比如学习VC++,学起来特费力,程序很难看懂,辈说编了,也许这就是一个过程,一个艰苦的学习过程。希望自己能够坚持下来,耐住孤独寂寞,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这么一个阶段的。我应该把自己的计划分得更具体些,能够高效率的学习,不把时间花在无谓的不知不觉就流走的上网聊天,看电影,浏览那些无聊的网页上,现在是个有网就能知天下信息社会,各种信息铺天盖地的从网上侵袭而来,关键的就是要把握住自己,别让自己背这波洪水冲的不知所向了。克服懒惰和恐惧的心理,控制住自己的欲望,踏踏实实的学习!学习必须专心致志,不能粗心浮气,说得即是这个道理。有目的有计划的专心做好自己的事情,做好每一件事情,加油!

荀子劝学议论文8

《劝学》的开篇第一句话就告诫了我们:学习是不能半途而废的(学不可以已)。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在学习的这一过程中很多人是不能坚持到底的,半途而废者多之,而半途而废正是学习的大忌,那么怎么才能避免半途而废呢,荀子从三个方面回答了这一问题:有信心,有虚心,有恒心。

一,有信心。《劝学》第二段说到青,取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木直但可以为轮,其曲中规;荀子是用这三个事例来说明事物是可以超越自己的,这是一个客观的真理,求学者要树立这种信念,要相信自己能改变自己,能超越自己!而这种超越自己的办法就是要学习,“故木中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只要能做到“君子博学而日叁省乎己”,就能“知明而行无过矣”,也就是说如果能做到这些就能达到超越自己的目的。所以本段主要讲的是学习首先是要有信心。

二,有虚心。第三段借用终日而思不如须臾之所学,跂足而望不如登高之博见来说明要善于借助外力,要善于利用可以利用的资源,即学习要虚心求教不能闭门造车或高傲自大。最后一句“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君子”就是有学问和有修养的人,君子和一般人没什么不同,他们的成功之处就在与善于借助各种客观条件。所以说本段荀子是在告诉我们在学习过程中一定要虚心,只有虚心才能快速的成功自己。

三,有恒心。积土成山才能风雨兴,积水成渊才能蛟龙生,积善成德才能圣心备,所以只有懂得积跬步才能达千里,积小流才能成江海。驽马十驾,功在不舍弃。所有这些强调的是一个“坚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恒心”。有恒心才能做成事情,本段最后又用蚯蚓和螃蟹作对比进一步论证了这个观点。蟹六跪而两鳌,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意为再好的条件如果没有恒心都将一事无成。

有此三心,学习就不会半途而废了,不半途而废才能成为“君子”,荀子可谓是点到了学习的关键,交给了求学者一把金钥匙,无论世事沧桑,得之者成,逆之者废,切记切记。

荀子劝学议论文9

《劝学》以“君子曰:学不可以已、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开篇。是战国时期杰出思想家荀况的上乘之作。它告诫世人要将学习作为人生的罗盘、灯塔。

做一个刻苦学习的人,善于学习的人,要像思想家那样去行动,像实干家那样去思考。在读书的过程中强调”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带着目的、带着思想、带着问题去学习,自然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再次,读书还贵在学以致用。在日常生活中要把努力学习和独立思考相结合,学习前人的智慧,思考自己进步的方法,记录自己的心得,用行动来实践。

荀子所云“锲而不舍,朽木不折,锲而舍之,金石可镂”。学习的态度需要达到坚持不懈的精神,可并不是所有的学子都意识到这一点,即使心知肚明,也未必能落到实处。有的人还未领略到真谛,就半途而废,岂不惜哉!也有的人虎头蛇尾,而忽视了另一半的孜孜不倦,到头来种的是西瓜,得到的是芝麻,岂不惜哉!

积土成为高山,风雨从山里兴起。积水成为深渊,蛟龙就在渊中生长。积累善行养成美德,人就能情操高尚。人为知识而活,为读书而生,生命有限而学海无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也就是说在生活中,在学习中稍有用心,稍有留心的话,你就会发现每时每刻都会有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收获,积少成多、积土成焉,天长日久,你就会发现,你已成为一位知识的富有者,告诉我们要想达到胜利的彼岸,重在持之以恒。“驽马十驾,功在不舍;楔而不舍,金石可镂。”学习知识、增长才干,是一个长期而艰苦的过程,没有捷径可走。只有心无旁骛,耐得住寂寞,顶得住诱一惑,抗得住干扰,静下心来学,循序渐进学,联系实际学,锲而不舍学,方能有所收获,有所提高。

《劝学》让我读懂了“粗实的铁棒能磨成纤小的绣花针,凭的是一股坚韧不拔的气概,涓一涓细流能穿透刚硬的石块,凭的是一种不折不挠的精神”。正如:勤能补拙是良训,一份耕耘一份收获。

荀子劝学议论文10

以往写读后感是就所看文章内容立意、论述,联系实际“同理可得”,末了,笔锋回转、收回话题即可。而《劝学》这篇精美的古文早已把道理说得明明白白,且有声有色,再要就此说些什么,那只能扯开去了。

这篇荀子写于二干多年前的文言文毕竟与如今的白话文相去甚远,以我的水平,不看注解只能通读,若要深究其间某些字、词的含义就难了,即便如此,我还是看不横其中的个别句子。可这并不妨碍我喜欢它、朗读它,即便不知所云,每每读来,朗朗上口,齿颊生香。尤其是那句“青,取之于蓝,而胜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工整、有韵律,倒真正是“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口中读着,两耳便同时将这些清朗的字音一个个收了进去,似喝了口凉水,又像含了片薄荷,清清爽爽。感觉是种很奇妙的东西,而古文恰恰能给你朗读的感觉,妙不可言。

古文之美,亦在简约。古文往往短小精悍,但其白话文的译文可就长得多了。我们看译文是助于理解,但从不会欣赏译文,倒不是嫌它“盗版”,只是感觉上已繁琐得很。繁琐容易简洁难,古文中主语可省、宾语可省、量词可省、关联词可省,省得有分寸,省去了也看得懂,而且更耐看,更有韵味,这便是古文之美。

古文之美,还在柔。且看,古人惜墨如金,但“之乎者也”是少不了的,我以为这四个字独有妙处。“之、者、也”分别位于句中或句末,多半拖长了声音念,给人一种稳稳当当又悠哉悠哉的感觉,一般阵述句中的生硬语气便由它转为亲切柔和。“乎”常用于感叹句戴疑问句末,无义,音短且轻,念到“乎”字,前半句中激动、气愤之类的情绪便都随之轻轻带去一部分,语气又趋于缓和,一时的心急气盛开始转为冷静。古代文人的儒雅也在这里显留一二了。儒者,柔也。水,柔也。柔是一种宽容的美。因此有些文言文读起来就是糯笃笃的,而即便是议论文,也不会过激、尖锐,总显得诚心诚意,心平气和。

当然,古文的魅力远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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