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高考素材:“卖萌通缉令”切莫娱乐无极限
斯涵涵
日前,陕西省公安厅悬赏缉拿在逃嫌犯,提供线索者有望获1万元奖励。西安网警巡查执法官微发微博称:找到他,你就能买“爱疯7”了,还是256G的。此举引起了网友的讨论,有人认为作为通缉令来讲,如此轻松诙谐的措辞不够严肃、严谨。也有网友认为,警察办案也要与时俱进,引起群众关注,更能发挥通缉令的作用(9月12日光明日报)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公安机关开始甚至频繁地运用新颖的网络语言,什么淘宝体、咆哮体、凡客体、非诚体,在网络上宣传自己、回复群众、作预警提示等,这种带着明显时代色彩的新型宣传语,一改公安机关严肃刻板的形象,有助于拉近警民关系,起到更好的宣传效果,以求真正有效地为民服务。但是通缉令用“爱疯7”作引子,未免有哗众取宠,“娱乐无极限”之嫌。
首先,该通缉令透露出浓烈、奢靡的消费主义。苹果手机系列本身在我国消费者之间就存在一种消费误区,一些人千方百计以买到为荣耀,不惜啃老、贷款甚至违法犯罪。在通缉令中,时刻不忘把引流消费潮流品牌纳入目标参照范畴,不仅帮国外品牌做了免费广告,更是一种价值误导,会对社会成员尤其是年轻人产生不良影响。通缉犯是犯罪人群,通缉令是针对这种特定人群的一种法律文书,是法律威严的体现。将抓逃犯与消费行为等同起来,必然混淆是非,产生误导。
其次,热捧这些网络语言、苹果手机的多为青年人,他们乐于接受新事物,对这些花样翻新的某某体、名牌手机津津乐道且运用娴熟。这也决定了其性格的另外一面,即好奇心强,容易冲动。如此轻率的广告用语,易使冲动的年轻人对抓捕后果估计不足,甚至抱有美好想象,大大消解了法律的严肃性,让人感觉不适。
其三,诙谐幽默的推广用语,的确可以起到吸引眼球的传播效果,但不是任何事物任何人都适用。通缉令作为严肃的法律文件,其语言应该有个度,卖萌也要分清对象,不注意掌握分寸,法律法规娱乐性解读,极可能事与愿违。
劝谕与警告并重,严肃与规范并存,才是通缉令的作用所在,也是法律威严的体现。“爱疯7”通缉令,是对警务语言网络化的误读。通缉令很“萌”,群众很“晕”,其作用难以预料,还得认真对待谨防走偏。
行政再审申请书1
申请人:朱xx,男,汉族,xxx年9月16日出生,住址xx市xx新区xx镇xx路xx弄xx号xx室。
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 住所xxxxxx市xxx路政法大院,电话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林xx,职务:该局局长。
案由:不服公安行政赔偿纠纷
申请请求:1、请求判令撤销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x)浙温行终字第74号行政判决书。改判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1707.96元(拘留十二天,每天142.33元);
2、请求判令被申请人退还罚款金额1500元;
3、请求判令被申请人退还收缴金额116586.5元;
以上金额总计:119794.46元。
4、请求判令被申请人承担一、二审诉讼费。
申请理由:原审判决所依据的行政判决书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导致判决错误。
一、原一审判决无视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行为程序中出现的明显错误,即被申请人连续12小时询问,期间没有让申请人进食、饮水、上厕所等。仅以“属程序瑕疵,但并不能否定其真实性”为由,对被申请人以此刑讯逼供形成的证据予以采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因为行政行为不仅要求实体合法,更要求程序合法,而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当然应包括对行政主体实施行政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一审判决放弃对违法行为审查,有偏袒被上诉人的嫌疑,纵容了被上诉人的违法行为,据此作出的判决是错误的。而二审判决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将“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曲解为行政机关可以“连续询问二十四小时”,且可以在此过程中无视行政相对人的基本生存需要。申请人认为,一审判决中的所谓“程序瑕疵”正是被申请人违法行政,暴力逼供的真实写照,是造成申请人被构陷的源头。二审判决以法院之尊逢迎行政机关,故意曲解法律规定,回避证据中被申请人长时间不让申请人进食、饮水、上厕所的行为,对申请人当庭对自己遭受暴力逼供的陈述,只以“均无相应的事实依据”为由不予支持。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负有义务证明自己没有实施逼供行为,但是一、二审法院均无意要求被申请人举证。
一审判决载明,被申请人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以协警作为“见证人”是不妥的,二审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实际上二审法院没有正确理解申请人关于“检查证”的质证意见,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对宾馆客房的检查应依照对“住宅”实施检查的规定,须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本案中被申请人没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而进行检查实际上从一开始即是违法的。但是一、二审均未对申请人的意见予以回应。
二、一审判决没有注意本案的重要事实,导致作出错误的判决。一审调查中,申请人多次指出本案被申请人据以作出行政处罚的证据链中缺少“赌资流动”的证据,而没有投入赌资的所谓“赌博”充其量也只是游戏而已。一审判决回避这一事实,仅以被申请人出示的据称是在“原告手提电脑下载并打印的投注额、有效金额及派彩结果记录”为依据,即认定申请人涉嫌赌博。二审判决干脆就回避赌资的问题,判决书没有涉及关于赌资流动的陈述。申请人认为一审判决的逻辑混乱,认定赌博却没有关于赌资的来往记录证据,很显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二项第一“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况,属于应依法判决撤销行政处罚的情况。二审对审理中的重要事实视而不见,实为司法偏袒行政,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
三、一审判决一方面陈述被申请人“程序瑕疵”“协警作为见证人不妥”,同时又认为被申请人行政行为“合法”。申请人认为一审判决的结果没有相应的证据支持,如果以当庭查明的事实,完全应该得出相反的判断。因为程序既然“瑕疵”和“不妥”,由此获取的证据当然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如此的话本案被申请人的“询问笔录”和“检查笔录”即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进而也就不会有申请人冤案的产生了。二审判决错误理解事实,仅以“协管员作为见证人签名,符合法律规定”,忽视了曾定富作为协管员,全程跟随被申请人执法的事实。实际上此时的曾定富已经不是简单的“协管员”,而是事实上的“被申请人的随员”,其作为见证人实质上与法律规定的见证人应为局外人的意思完全不相吻合。
四、本案一审中被申请人提交的程序性证据,主要存在内容虚假、签字日期虚假、处罚后取证等问题。比如“受案登记表”记载案件来源为“群众匿名举报”,事实却是被告另一部门“网警”对公民的违法监控;“检查笔录”隐瞒被上诉人进入上诉人房间实施检查的时间,给被申请人操作申请人电脑预留了空间;“检查证”没有按程序由“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行政处罚审批表”连最起码的形式都不具备,没有相关人员签名,不能作为认定被申请人处罚程序合法的证据;“旅馆业上网管理系统”记录为处罚后所取的证据,且该证据所涉系统本身侵犯公民宪法权利,属违法行为,根本不能作为处罚依据。本案属于网络赌博案件,而网络的性质决定了非技术手段是难以知晓的。而本案中被申请人却以“群众匿名举报”为案件来源,虚假性是明显的。开庭调查中被申请人代理人对案件来源问题难以自圆其说,二审判决书无视案件特殊性,武断的以“上诉人主张案件来源为网警对公民的.违法监控无相应事实依据”为由为行政机关掩盖其违法监控公民上网行为的事实。
五、一审中申请人当庭申请法院依法调查,但法院并未回应,侵害了申请人的程序权利。且因所申请调查事项事关本案重要事实,对本案审理具有重大意义,其缺失也是造成本案错误的一个方面。对此程序问题,二审判决未述及。致使侵害申请人程序权利的错误未得到纠正。
六、一审判决认证错误。关于证据五(病历本),申请人认为其属于书证,内容是申请人左腕部受有损伤,证明方向是申请人受到刑讯逼供。而被申请人提交的体检报告称申请人肘部有陈旧性伤痕,根本就是南辕北辙,不能形成有效抗辩。一审判决违反常识,以“事发十多天后才检查”为由不予采信,是缺乏对现实社会经验法则的尊重,忽视申请人被羁押十二天的事实。基于此种判断作出的判决注定是荒唐的判决。二审判决对于申请人身体受到伤害的事实与证据并未述及。申请人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病历充分证明了申请人被暴力逼供的事实,申请人解除拘留后第二天即到医院医治是合理的。
二审判决后,申请人向xx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xx省高级人民法院转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x)浙温行监字第16号驳回申请通知书”。
申请人认为原一、二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内容错误,对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没有依法纠正,相反却以判决的形式加以掩饰。xx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审查程序形同虚设,过程简单敷衍,并未真正起到监督作用。如此一系列过程没有体现出公平公正,相反却一次又一次表现出对申请人的不公,而司法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纵容则一次又一次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动摇了法律的根基。故此申请人再次请求再审法院依法改判,还申请人公道,还社会公平正义。
此致xx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朱xx
代理人:庞xx 律师
xxxx年1月6日
行政再审申请书2
申请人:xx市xx中学(教民xxxxxxxxx号),地址:xx市江南工业园;
被申请人:xx市xx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因诉xx市xx区政府的行政诉讼及赔偿一案,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x年11月24日作出的(xxxx)贵立行终字第14号<行政裁定书>,现提出再审申请。
请求事项:请求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明案件的事实,撤销xx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作出(xxxx)港北立行初字第2号<行政裁定书>,撤销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x年11月24日作出的(xxxx)贵立行终字第14号<行政裁定书>,依法开庭审理该案。
再审理由:
申请人于xxxx年9月28日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xx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是以xx市xx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10月16日作出(xxxx)贵行辖字第31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本案由xx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管辖”;xxxx年11月4日,xx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作出(xxxx)港北立行初字第2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本院不予受理”;xxxx年11月9日,申请人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该院11月24日作出(xxxx)贵立行终字第14号<行政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行政再审申请书。
一、本案属行政受案范围
2007年12月6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出<通知>,内容是:“xx中学部份土地占用江南工业园区的用地,限3日内到xx区人民政府办理有关事宜,逾期一切后果自负”;xxxx年3月23日,被申请人没有通过任何法定程序确认,就滥用其行政职权动用警力采取强制措施,无偿征用收回申请人东面102亩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然后转让给树泰胶合板厂建厂,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的违法行政行为,与被申请人交涉未果;xxxx年3月11日,申请人向市信访办递交<关于xx区政府强行毁坏学校房地产及青苗不予赔偿>信访事项,要求被申请人参照相关征地拆迁文件的补偿标准,返还申请人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征地补偿费,杜绝克扣、截留、侵占、挪用申请人的补偿费;3月28日,市信访办受市政府委托,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但被申请人无视这个协调会,没有派负责人参加会议,由于被申请人不履行其法定职责,不予答复,信访事项没有办理结果;7月8日,申请人向市人大申请督办<关于xx区政府强行毁坏学校房地产及青苗不予赔偿>的信访事项;9月23日,被申请人作出<关于反映xx中学征地拆补偿问题的答复>,认为申请人东面的102亩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是非法用地、违章建筑,没收申请人的非法所得,拒绝支付申请人征地补偿费;对于西面的另外55亩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其中5亩(3284。66㎡)土地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的住宅地则按没有bàn zhèng的建设用地用途补偿,50亩(55-5)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按非法用地由被申请人无偿收回不予补偿,55亩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则适当补偿。被申请认为申请人的157亩土地中,只有5亩土地是合法,其它的152亩土地是占用工业园和湴村的土地,是非法用地,无偿征用收回申请人的152亩土地不予补偿,严重侵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不服起诉到法院。行政法律法规规定,凡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时的作为和不作为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不利影响形成公法上争议的,受到侵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当受理。该案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受案范围,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和<若干问题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不予受案范围。而今一、二审法院又拒绝受理,如何能实现和保护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
二、原一、二审法院认定案件事实不完整,草率裁定定案
该案中,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征用收回申请人的157亩房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转让给2个企业办厂,其中东面的102亩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以占用工业园土地、非法用地、违章建筑为由,无偿征用收回转让给树泰胶合板厂;西面的55亩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低价征用收回转让给德兴机械厂。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东面的102亩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处理是:无偿收回,没收申请人的非法所得并处罚款,追究申请人的法律责任;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西面的55亩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处理是:以转让的形式进行补偿5亩(3284。66㎡)土地费和55亩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无偿收回50亩(55-5)土地,因此出现xxxx年4月8日的<转让协议>和xxxx年5月22日的<补充协议>。本案在审理中,原一、二审法院只是审理后者这2分协议部分的次要事实,而完全忽略审理前者102亩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主要事实。理应经过庭审调查、质证查明的事实,但法官没有开庭,却按偏差的思路去审案、定案,不能客观地、全面地看待案件,不能全面衡量案情草率定案。该案中,被申请人对其主张没有提供任何证据,也没有证据证明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该案不属法律明文禁止不予受理范围,属于法律明文规定受理范围。
综上所述,原一、二审法院把本应纳入行政诉讼范围予以受理的案件排斥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大门之外,错误地剥夺申请人的诉权,不符合人民法院非有法定事由不得拒绝受理案件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案件起诉法定要件中的原告资格、被告资格、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等问题具有复杂性,有时很难通过对起诉状及其相关材料的审查就能够辨别清楚,没有完全搞清楚相关问题就草率地裁定不予受理,违反人民法院裁判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基本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行政诉讼立案工作,不得随意限缩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得额外增加受理条件。上级人民法院要加强行政诉讼立案监督,对于符合立案条件不予受理的,及时予以纠正,防止因当事人告状无门而到处上访,激化社会 矛盾”,因此这两个裁定都是严重错误的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呈请审查,作出公正裁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正确实施。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x月x日
网络舆情工作总结1
济河街道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和上级部门会议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抓好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强化服务意识,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济河街道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一、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抓好理论学习教育,着力提高干部理论素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查摆问题”环节,抓好理论学习教育,着力提高干部理论素养。积极订阅理论学习参阅资料200余份,领导干部记录学习笔记平均4万字以上,上报工作调研信息20余条;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调研活动,认真查摆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以新思维、新方法,推进了自身工作。着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及时上报舆情信息100余条,真实反映社情民意。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报道的力度,发表稿件110余条,在市级以上平面媒体发稿65篇,其中国家级2篇。
二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四德工程建设,打造儒风孝道之乡。荣获“四德”工程示范街道荣誉称号,小山前村、石佛村、盛泉社区等3个村、社区被评为“四德”工程建设示范村(社区)。积极对接省市文明单位,帮扶共建龙湾套村、沙胡同村,建立乡村儒学讲堂,安置版面70余幅,建设“儒孝文化一条街,打造儒风孝道示范村。成立志愿者协会,目前已有会员32人,组织志愿者利用节假日到社区、敬老院、留守儿童活动站开展“爱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孝行社区”活动,举办首届最佳婆媳档趣味运动会,评选出“和谐婆媳”家庭13对。举办首届“社区少年儿童国学经典诵读大赛”,使辖区居民及青少年从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树立良好道德规范,提高道德素质;成立社区专业服务团队,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对社区60岁以上的独居老人进行生活料理和交流谈心,收到居民们欢迎。
三是扎实推进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高标准建设金裕社区图书室,配置图书4000余册,建立全县首个“社区国学屋”;大力打造党家庙村级文化大院,建设百姓大舞台,安置健身器材12件,配置图书800册,极大丰富了社区居民文化生活;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送戏到29个村居演出35场次,丰富了辖区内百姓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了群众文化生活需求;扎实开展各类文明创建评选活动,目前我街道拥有县级以上文明村居、社区9个,其中省市级以上文明社区3个。积极推介“泗水好人”,苏远宝、张伟、张洪雯荣获“泗水好人”称号。目前已有3人荣获“济宁好人”荣誉称号。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是宣传形式不灵活。在传达上级政策和精神时,只是开个会把相关材料发下去就完了,没有根据农村群众的实际情况,运用合适的方式进行宣传,导致宣传效果不佳。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丰富宣传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易于接受的方式做好宣传工作。
二是群众典型的挖掘与推荐力度不够。由于深入群众生活太少,没有挖掘出身边的好人好事好典型,没有充分借助典型的力量在辖区内内形成向上向善的浓郁氛围。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将充分挖掘群众中的典型,积极做好“泗水好人”的推介工作。
三是网络舆情工作有待改进。网络舆情报送数量过少,质量不高,没有及时地为党委政府察民情晓民意提供决策依据。对“e线民生”中网民的提问,回复不够及时,不利于群众了解街道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完善网络舆情报送与处置制度,做到及时报送,及时处置。
三、明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计划
20xx年,继续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部署,在上级宣传部门的指导下,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全面完成宣传思想工作的各项任务,为推动街道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制定好理论中心组全年的理论学习计划和全年的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并督促实施。
2、深入开展理论学习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
3、继续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部署,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加强对外对上宣传,全面完成新闻报道任务。
4、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创建文明村居、文明社区为切入点,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乡风文明行动的内容,推进街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5、深入推进“儒风孝道之乡”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全面推进“乡村儒学讲堂”建设,开展“和谐家庭”等评选活动。
6、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
7、抓好重点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的发行任务。
网络舆情工作总结2
我县网络舆情信息管理办公室于20xx年8月成立,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做好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控、分析,网络舆情事件的处置工作。现将本办自成立以来所开展的工作作阶段性总结如下,同时提出今后工作的一些想法。
一、提升舆论引导能力,营造良好上网氛围。
1.强化管理,加强沟通。
20xx年8月初,由我办牵头组织网警、桂北人社区、融水好门户等网站、论坛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相关网站、论坛负责人做好对涉及较敏感问题的相关言论、帖子,认真审核把关,同时在发生网络舆情事件时一定要配合我办的工作。
2.强化文明上网意识。
根据全国创建“文明网站”活动视讯会议精神,按照创建“文明网站”活动总体部署,20xx年10月为我县创建“文明网站”活动宣传、整改月。我办积极协助县文明办开展此项工作,推动县内网站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意识,把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落实到网站建设和日常管理之中,防治错误思想和腐朽文化在网上泛滥,引导县内网站认真履行社会责任,遏制网络色情、暴力、欺诈、侵权、低俗等行为,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
二、搞好网络舆情信息监控、收集和整理工作。
根据领导的要求,认真好履行本办的工作职责,搞好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控工作。每天安排好值班人员,负责对涉及本县的相关舆情进行监控,并在每天下班前跟分管领导汇报当日舆情信息。在重大会议、重要庆典活动、重大项目建设期间,安排专职人员做好24小时监控,并落实舆情汇报工作制度。
三、妥善处置好网络舆情事件。
1.从20xx年8月份至20xx年3月,我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共处置涉及我县的舆情事件8起。在每一起网络舆情事件处置过程中,我办于第一时间与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指示及时组织舆情涉及的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舆情的可能走向,制定相应的处置办法,通过跟帖引导舆论、在主流媒体发布新闻通稿、冷处理、删帖等处置措施,使网络舆情事件逐渐平息,消除不良影响,同时搞好处置后的监控汇报工作。
2.从20xx年8月份至20xx年3月,我办要求县内相关网站、论坛删除报道失实的相关帖子、言论36条,同时在相关网站、论坛做好舆论的正面引导。
3.从20xx年8月份至20xx年3月,组织3份相关答复材料报到市委宣传部网络科并由市委宣传部网络科在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答复1次。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网络的迅速发展,为网络舆情快速传播提供了一个载体,一台家庭联网电脑就是一个舆情传播的平台,这给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控带来诸多困难,网络舆情事件的处置工作带来诸多压力,因此,我办提出如下建议,希望领导能够采纳:
1.加强网络舆情队伍建设。
我县的网络舆情队伍建设起步相对较晚,着手组建好我县的“网络水军”队伍,使之覆盖到全县各个单位、各个部门,是当前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的侧重点之一。由各单位、各部门的网监人员每天负责监控、收集好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网络舆情信息,提高舆情监控的广度和效果。
2.建立健全要求收集、分析、处置制度。
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网络舆情档案,做好本单位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工作,制定好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在发生网络舆情事件时,积极配合网管办搞好舆情处置工作。
3.多部门协调合作,加强舆情信息的沟通与交流。
加强部门间舆情信息的沟通与交流,能够有效预知网络舆情事件的发生及可能的走向,提前准备好相关舆情预案,尽量减少网络舆情事件的发生。
4.加强对有关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5.加强网评人员对“网言网语”的学习。
网络舆情工作总结3
按照市主要领导指示,中心于xxxx年xx月组建网络舆情信息监测科,主要负责在互联网上搜集关于我市的正负面舆情信息,以及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有关政策信息。科室组建以来紧紧围绕我市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目标,力争及时、全面的搜集、上报反映我市经济发展的重大变化,反映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反映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社会舆情。现将xx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员参与。
中心采取“全员参与、重点科室负责的24小时读网”方式,一是协调安排中心相关科室负责搜集国内新闻类网站、论坛类网站、其它网站信息;二是制定24小时监测制度,全体人员值班读网,有重要舆情信息及时上报;三是组建专业科室,由专人负责搜集百度贴吧等几个重点网站,并负责整理其它科室上报的舆情信息,形成《重要舆情摘报》上报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宣传部。
二、严格把关,提高质量。
根据舆情信息工作时效性、政治性、政策性强的特点,坚持把讲政治、讲大局的要求贯彻到舆情信息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及时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关注社会舆情的动态,特别是对各种重要问题、重大事件、重要政策的反映和特殊群体的思想动态。既注意从互联网上发现和挖掘素材,又时刻关注其它新闻媒体,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三、时时搜集,定期上报。
xxxx年分别向市委办、市委宣传部报送《重要舆情摘报》242期,舆情信息1452条,其中社情民意107条。为各级领导掌握社情民意、分析形势、推动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xxxx年末在市委办组织的报送信息评选活动中获得先进科室的荣誉。
回顾这一年来的工作,深感舆情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感到为更好的开展工作自身还有很多需要提高的方面。
网络舆情工作总结4
今年,信息科坚持以宣传舆情、信息、调研和网络工作为重点,本着全面、及时、准确、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宣传调研信息与舆情信息工作,为领导科学决策带给服务,为实现全市宣传思想工作目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今年截止到10月份中宣部发舆情信息200篇,其中中央领导批示14篇,中宣部发业务通讯单篇一篇。省委会宣传部发4篇,商丘发工作信息在全市处于前3名的位置。调研工作今年共报调研8篇,其中《永煤文化现象的调查》、《永城着力做大做强面粉产业》分别被《河南日报》和公安部办的《社会与法》第一期发表。今年永城新闻网与大河商丘;对突发事件的监控,处理工作;与搜狐网对接进行网上直播了xx、xx届中国围棋名人战实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应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信息调研在工作中越来越重要。在开展宣传信息调研工作中,我们深入研究,正确定位,提出了信息调研工作为加强和改善宣传思想工作,为加强党的执政潜质服务的总体思路,按照这个思想,提升了信息调研工作的地位,畅通了信息调研工作的路子,提高了做好信息调研工作的用心性,从而带动了全年的宣传信息调研工作。
二、抓强化,夯实信息工作基础
做好宣传信息工作离不开一支优秀的宣传信息队伍,为此,我们一向为培养宣传信息队伍作发奋。今年召开4次宣传信息专题会议,研究工作,培训队伍,已经初步在全市构成了较良好的宣传信息运行工作机制。
1、职责分解到人,分解到单位。建立了信息工作职责分解制度,并对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及宣传文化系统一级机构上报信息的数量、质量及资料做了具体的要求,分解到每个月,落实到每个人,并把信息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强了督查检查。
2、突出重点。围绕重点工作,挖掘重大题材,发挥重要作用,要求信息员务必深入基层搞调研。凡是上报中宣传部的重要信息,我们要求信息员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材料,透过切身体会,深刻明白相关活动的重大现实好处。
三、抓优化,提高信息工作质量
信息稿件质量不高,就没有交流传播的价值,即便是数量多,也无济于事。因此,我们把提高信息的质量作为信息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信息质量第一”的观念,推动信息工作由“收集”向“加工”转变,花大力气加强信息调研工作,探索“初级信息一调查研究一深度信息”的.路子。为此,我们提出“四抓”:宏观信息抓高度,不断增强政治职责感和政治敏锐性;经验信息抓深度,科学归纳宣传思想工作的典型经验;常规信息抓角度,透过开掘、加工和提炼,使信息新意迭出;突发信息抓速度,建立限时报送、严格审核、职责追究机制。
四、抓沟通,强化信息工作合作
信息工作是一门上下联动的工作,只有及时掌握上级宣传工作动态,了解基层宣传工作状况,才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在如何掌握上级部门的工作动态方面,我们提出了“三多”,即多读理论文章,多看电视新闻,多于上级部门联系。透过多种渠道,及时掌握和了解上级部门的工作需要,做到宣传信息稿件因需而供。这样做,不但能够得到他们一些中肯的意见和推荐,同时也获得一些信息线索,这样就更有利于信息的报送和采用。
持续与基层信息队伍的紧密联系,我们要求各乡镇、市直各单位,明确专职的宣传信息员,并建立档案,经常联系。今年不定期将继续召开宣传信息专题会,就宣传工作资料、年度工作重点及信息需求等作专题培训,用心培训信息队伍的业务工作潜质,我们还用心与各新闻媒体加强联系,达成共识,合力开创局面。
五、全员发动,群策群力
反映的是整个宣传文化系统的重要工作,仅仅依靠一两个人是不行的,务必发动广大宣传文化系统的干部共同参与这一工作,构成“领导带头、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我们在系纳内部建立了信息上了工作机制,以《永城宣传信息》为基础完善系统内部信息报送制度,保证信息质量和数量。一方面大力培养宣传信息队伍中的骨干力量,一方面结合建设学习型机关,规定每个同志都有报送信息的义务职责,并按科室下达目标任务。
网络舆情工作总结5
20xx年,在区网络舆情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直接领导下,新区文广中心认真做好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控、研判及网络舆情事件的处置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主动营造集宣传、引导、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格局
20xx年,亭湖新区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及文广中心负责本单位的网络舆论引导监督工作,负责监控、收集好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网络舆情信息,切实提高舆情监控的广度和效果。同时,从明确职责入手,建立健全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机制:一是明确结合本机关的职能,细化网络舆情监管指南;二是建立网络舆情档案,做好本单位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上报工作;三是制定好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在发生网络舆情事件时,用心配合区网管中心做好舆情处置工作。
二、强化分析研判,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止各种有害信息传播
在十八大、区两会等各重要时刻节点,文广中心相关人员负责全天候搜索有关本单位、本部门的网络信息,力求无任何负面新闻在网络上流通。同时,对网上反腐倡廉舆情及时进行跟进、分类整理,并报送相关领导参阅,及时锁定舆情反映的问题,充分挖掘事实明显、情节清晰、细节详尽、可查性强的案件线索,及时流转案件管理部门,提高成案率。对一些影响面大、可能导致事件升级危机的舆情信息,及时、快速核查其真实性。对于可信度高、可查性强的案件线索类网络舆情,确保在第一时刻展开调查,在不泄露案情的前提下,适时在网络上通报调查进展。调查结束后,对反映属实的舆情,按规定予以通报;对于舆情反映不属实的,用证据消除网民的顾虑,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三、强化正面引导,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巩固壮大网络主流舆论
从20xx年初,新区进一步提高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网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对网络新闻、消息从线索带给、初稿采写,到审稿签发、网上发送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确保信息发布、公开工作既顺利进行、健康发展,又无失密、泄密事故发生。文广中心及时了解掌握本机关的政策落实、重大部署、重要工作推进和重要案件信息,透过网络择机适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加强对网评、跟帖、博客等网上反腐舆情的跟踪监控,并提前准备好相关舆情预案,尽量减少网络舆情事件的发生。在发现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时,本着“宜疏不宜堵、宜快不宜迟、宜统不宜分”的工作方法,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和以互联网展开合作,拓宽掌握网络舆情的渠道,及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壮大网络主流舆论,使网友能在第一时刻了解事情真相,明辨是非。
四、强化平台建设,用心做好突发事件网上舆论引导
新区根据市、区相关领导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控工作。相关工作人员每一天负责对涉及新区的相关舆情进行监控,并在下班前跟分管领导汇报当日舆情信息。在重大会议、重要庆典活动、重大项目建设期间,坚持做到24小时监控,并落实舆情汇报工作制度。
20xx年,新区整改开通了亭湖新区新城街道网站,主动向社会各届公布新区发展、新城建设的相关资料。为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载体和渠道,今年下半年,对亭湖新区新城街道门户网站进行进一步完善、提升;从而有效整合政务资源,提高办公效率,创新办公模式。新区用心将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相结合,建立公众沟通互动平台,便于公众查询,节省查阅成本,保证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亭湖新区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的网站信息公开栏目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建设,构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带给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