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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所说的话汇聚96条

时间:2021-01-23 11:11

《神探夏洛克》电影的经典台词【1】

The wheel turns, nothing is ever new.

时过境迁,烂事依然。

You, don't talk out loud.You lower the IQ of the whole street.You, face the other way. You are putting me off.

你,不要说话,你拉低了整条街的智商。你,转过去,你影响我思考了。

All lives end,all hearts are broken.Caring is not an advantage!

生命终有尽头,人心终要破碎,太在意可不是什么优点!

Love is a dangerous disadvantage.

爱是种危险的劣势。

Every fairy tale needs a good old-fashioned villain.

每个童话都需要一个经典大反派。

You want to hide a tree, then a forest is the best place to do it.

如果想隐藏一棵树,森林就是绝佳的地点。

The problem of your past is your business, the problem of your future is my privilege.

你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你的未来我奉陪到底。

I won't insult your intelligence by explaining it to you.

我就不给你解释了,省得说我侮辱你智商。

Ordinary people fill their heads with all kinds of rubbish.That makes it hard to get at the stuff that matters. Do you see?

普通人让自己的脑中装满垃圾,所以学习有用的东西就很难。你发现了吗?

Bravery is by far the kindest word of stupidity, don't you think? " ----Mycroft

"勇敢是愚蠢最好的代替词,你不这么认为吗?”

Sentiment is a chemical defect found in the losing side.

感情用事是失败者的生理缺陷。

I don't have friends.I've just got one.

我没有朋友,身边只有你。

Most people... blunder round this city, and all they see are streets and shops and cars.When you walk with Sherlock Holmes, you see the battlefield.

这城市大多人都庸庸碌碌,眼中只有繁华街肆、车来人往。与夏洛克•福尔摩斯同行,你却能看到战场。

I can't turn it on and off like a tap.

聪明又不像水龙头可以开关。

Brainy is the new sexy.

智慧是性感的新潮流。

《神探夏洛克》电影的经典台词【2】

People don't like telling you things----Sherlock

人们不爱主动说出真相。

You want to hide a tree, then a forest is the best place to do it.

如果想隐藏一棵树,森林就是绝佳的地点。

In the light of this, these incidents are now being treated as linked.----Sherlock

据此,我们认为这些案件是相互关联起来的。

All lives end, all hearts are broken. Caring is not an advantage!---- Sherlock

生命终有尽头,人心终要破碎,太在意可不是什么优点。

Bravery is by far the kindest word of stupidity, don't you think? ----Mycroft

勇敢是愚蠢最好的代替词,你不这么认为吗?

I'm a private detective, the last thing I need is a public image.----Sherlock

我是个私家侦探,我最不需要的就是公众形象。

剧情介绍

《神探夏洛克》(Sherlock),是英国广播公司BBC自2010年出品的电视系列剧,由史蒂文·莫法特、马克·加蒂斯主创,本尼迪克特·康伯巴奇、马丁·弗瑞曼搭档主演。

该剧改编自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将原著的时间背景从19世纪搬到了21世纪,讲述在繁华热闹的伦敦大都市中,时尚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约翰·H·华生经受的一系列危险的、不同寻常的历险。

《神探夏洛克》(Sherlock)2016年推出特别篇,福尔摩斯回归原著维多利亚时代,调查一宗神秘的幽灵新娘谋杀案。Thomas Ricoletti惊讶地发现,几小时前自杀身亡的妻子Emelia Ricoletti身着旧婚纱再次出现了,她的幽灵带着强烈的复仇欲望在街上徘徊。从迷雾笼罩的莱姆豪斯到被废弃的教堂深处,福尔摩斯、华生以及他们的朋友不得不想尽办法对付这个“从坟墓里爬出来”的敌人,但最终的真相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读者》读后感 篇1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在这一个学期里读了两本必读书目了。在第两本书目中,虽然两本都非常精彩,但相对来说我觉得第二本书目也就是《读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一本书分为五个大类分别是:谁是你的守护天使、我永远都会在你的身边、母爱是一条温暖的河、爱心永远不会老、美好的回忆。其中在第一大类的是谁给我的耳朵中,令我泪流满面,每当想起这一篇文章,我都会情不自禁的流下眼泪。这时我才知道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纯净的泉水,不存一点杂质。母亲为了儿子,不理自己的容貌,去捐耳朵给自己的耳朵给自己的儿子。这样一个举动世界上不是很多人会做到的。就是这一点令我很感动。

如果看了我这一篇读后感后,对这本书有兴趣的话,就可以买来看一看,它一定会令你流年忘返!

《读者》读后感 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读者》,其中有一段话让我沉思良久。

这是一段犯人和富商的对话。犯人说:“我妈妈小时候买了两双鞋子,一双布鞋、一双皮鞋。弟弟说要皮鞋,妈妈却对他说,好孩子要懂得谦让,我故意说要布鞋,妈妈表扬了我,还把皮鞋给了我。”富商也对他说:“我小时候也遇到和你类似的事,可是我说出了自己的想法。通过比赛我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物品。这看似简单的对话,却蕴含着多么大的奥秘啊!

其实成败有时只是一念之差,通过努力才能得到成功。努力得到的是正义的,是人们所向往的。却不是不择手段谋利。

在我的生活中,也遇到过类似的事。上次我的妈妈去二期广场买东西,可这一片的小偷特别多,一个年约七八岁的小孩看样子不像坏人,没想到他巨人是一个惯偷!手法高明,作案的时候一点都不紧张。他的手正拉开妈妈的钱包,一个好心人提醒了妈妈,那小孩一溜烟就跑了,商店的保安正跑来大喊:“抓住那个小偷!原来他刚才在商店偷了东西。后来他被抓住了。真是善者流芳百世,恶者遗臭万年啊!干了一件坏事,却断送了他的前程,这难道不和书中所说的犯人一样吗?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当我们要犯错误时,应该深思熟虑,才能减少错误发生。可不能因为一念之差鲁莽行事。这本书真让我收益啊!

《读者》读后感 篇3

一本好书能陪伴你的一生,我最近读的这本《读者》让我深深的感悟出了“情”、“爱”、“义”。

古人有云:“没有泉水浇灌的土地,注定会寸草不生,没有感动滋润的人,心灵注定是会干涸枯竭。”

也许,繁忙的生活节奏让我们的感情愈来愈麻木,愈来愈让人感觉你铁石心肠。当我们闭上眼睛可以看不见,我们堵上耳朵可以听不见,闭上嘴巴可以不发声,但我们的心灵总是有善良的一面,正可谓“人之初,性本善”。在这本书里,一个个震撼人心的真实故事的面前,我们能听见心中的天使和恶魔的争辩,因为总会有一份“情”、“爱”、“义”能感动你。

我认为,在人生中一个人最坏的处境,不是贫穷,不是厄运,而是当你的心不再受感动的时候。

朋友,如果你好久没有被感动过了,那就请你翻开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能让你满面流泪。

《读者》读后感 篇4

看《读者》,其实已经是我的一种习惯。每次晚饭后随手翻阅,细读,总会无数个灵光一现的瞬间。于是,对于亲情,对于人生,对于生活,在那一个个一瞬间,都会有种种新的理解。它像长者,指引年轻人走好人生的旅途;它像哲学家,在侃侃而谈中给人以启迪,让人从中得到些许人生感悟。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它像一股清泉,净化着人们的心灵,它让你引发对大自然、对社会以及对人生的思考。让你懂得去关注亲情、珍惜友情。那一篇篇睿智的文章,给你鼓励,看那一些漫画或幽默故事,让你开心,启迪心灵,给人以爱心、正义、睿智、纯真的引导和熏陶,使我们充满了一颗感恩的心。

在《读者》中,我看到了《火车6年不到站》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述的是:在哥哥和弟弟回家探亲的途中,弟弟刚下火车就被车撞了。在医生的抢救下,弟弟终于醒了。可是醒来后的弟弟却走不了路,记性也变差了。在医院里,弟弟却一直以为自己还在火车上,就快到家了。经常一便又一便问哥哥:“哥哥,还要多久才到家?”而哥哥总是回答:“快了,快了。”弟弟在“火车”上一住就是6年,而哥哥一如既往的在他身边陪着他。从哥哥25岁到现在,哥哥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全耗在了医院里。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泪留满面了。我为这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亲情感到震撼!

就这样,在无数个与读者相识的日子里,每一瞬间,那真、善、美,在我的心底里升华成了一轮明月,一盏香茗。《读者》它就有一种神奇的、潜移默化的力量。在与《读者》交往久了的过程中,我发现:是它让我体会到“送人玫瑰,手留余香”的精神力量;同时,它也像一位热心的邻居,为我端来暖暖的红茶,鼓励我:“上帝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会打开一扇窗。”打开《读者》,我真的有一种远离了浮躁和喧嚣世界的感觉,到了陶翁笔下的世外桃源,这里有的是一片净土、阳光和干净的空气,它成了我舒展心境时的去处,仅小小一篇文章就足够美好和使我快乐。

《读者》是本感人至深的杂志,也是给人深刻教训的杂志。

《读者》读后感 篇5

“生活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生活不是没有感动,而是缺少能够感动的心灵。很多的感动,或许缘于瞬间的小事,而正是那么多的小事,让我们的心中充满感动。”是啊,如果说我们的生活是一片毫无波澜的湖水,那么《读者》便是这片湖水里泛起的点点涟漪,它用真挚的情感串起我们的心,亲情,友情,爱情,都在这一刻化成一叶叶小舟,驶向那片名叫“感动”的彼岸。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从未有过的读书经历。曾经,为那一篇篇美丽而真实的爱情童话深深震撼;曾经,为那一股股感动人心的亲情力量止不住地流泪;曾经,为那一段段感性哲学的小故事思考人生……情感的交织,智慧的碰撞,人性的对比,就像一个个满满的包裹,充实着我的人生。在《飓风中的两个瞬间》文章中,我看到了一位伟大而又平凡的人在面对飓风时,选择牺牲自己换取其他8个人的生命,正如小说人物福尔摩斯所说:“为了公众的利益,我会毫不犹豫的接受死亡。”而作者最后的点睛之笔更是全文的亮点,每场灾难都是对人类的严峻考验,就在这些考验中,我们往往会看到最光芒四射、最铿锵峻拔的魅力人性。

在《一杯温开水》中,我感受到了,一杯白开水都会蕴含着一份感动,蕴含着一份爱,它启示了我,其实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细小的事物,也许它看上去普普通通,其貌不扬,但是在某一个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里,它会成为一份盛满感动的小礼盒,让打开它的你流下幸福的眼泪。在《爱情的出口》中,我以一个特殊的视角见证了一段平凡却感人至深的凄美爱情,还记得那句话“因为有爱情,这世上,就不会再有一个人的出口。”久久徘徊在我的耳畔,也许我没有经历过轰轰烈烈的爱情,但我明白了爱情并不是想象中的甜美可人,一段真正的感情需要悉心的呵护,更需要能够承担那份责任的决心。

在这本书里,我读到的不仅仅是一个个感人小故事,最大的收获便是懂得了许多待人处事的态度与情感,明白了感动是需要去寻找,需要自己去感触的,它一直都在你我的身边。去留心身边的那些人,那些事,也许我们就不会再抱怨命运的不公,取而待之的将会是会心而又灿烂的微笑,每当阴霾笼罩之时,不要低头埋怨,抬起头仔细寻找,也许你就能找到那缕照亮心灵的希望之光。也许,这本书并没有世界名著那么出名,那么深沉,那么伟大,但是它用朴实的文字和真挚的情感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微观的感动世界。如果说世界名著是正餐,每日必须,那么这本书就是甜点,它会在我们酒足饭饱之时再送上一份来自内心深处的甜。

《读者》读后感 篇6

《读者》是本感人至深的杂志,也是本能给人深刻教训的杂志。这是我仔仔细细地读完《读者》第23期后的第一个想法。的确,《读者》里的每一篇短文﹑故事都值得让人深思,其中《盲人的镜子》就是一篇。这片短文讲的是一位朋友患了白血病,需要治疗,但他不想忍受痛苦,而逃出了医院。幸亏他遇到了一位双目失明却又带着明镜的老人。他从老人那儿明白了生命是多么宝贵,从而捡回了一条命。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生命”——一个对我们来说既陌生有熟悉的词,一段既漫长又短暂的时光。在这段时间里,有人成了明星,赚了许多钱;有人当了科学家,为人类做出了贡献;有人什么也没做成,整个一生都是平平淡淡,还有的人,很不幸的变成了残疾人。但是,不管是哪种人,他(她)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对于前三者来讲,他(她)们过得还算好,不太会“扔掉”自己的生命,但对于残疾人来说,活着,要忍受很大的痛楚,因此常常会有“一走了之”的想法。这时候,他(她)就像那个朋友一样,需要一位热爱生命的人来为他(她)指点迷津,找回自己的生命。当然,找回自己的生命并非易事,但也不难,只要有这个想法就行。正如那个朋友所说:“我现在拥有了人生米足珍贵的两件宝:一是乐观积极的心态,另一个便是屹立不倒的信念。是啊,我们只要有了良好的心态,坚定的信念,不管是否残疾,是否快乐,都能够顽强地活下去,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各位,行动起来吧!让我们每天都保持微笑,每天都充满自信吧,让我们一起来保护生命吧!

《读者》读后感 篇7

我们每个人的面前都有一根栏杆,这根栏杆的名字叫贫穷,饥饿,灾难,或者生活中的其他种种不如意,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将它当成一根栏杆来跳,只要跳过去,你就成功了。

别让不好的家境当成你变成好孩子的阻力,而是要让它成为你的动力

父母不会站在原地等你。

因为时钟的滴答声而睡不着,这是一个缺乏安定感的自己。在不知不觉中睡着,而不在乎时钟的声音,就等于与它合二为一,变为一体了。

当我们为奢侈的生活而疲于奔波的时候,幸福的生活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远了。做人要知足,做事要知不足,做学问要不知足。

唯有内外都柔软,没有预设立场的人,才能一心一境,情景交融,达到一体心的境界。

两手空空的时候,我们因为不怕失去,无畏的进取着,而一旦我们获得了某些果子,就变得怕失去,于是在享受安逸中变得慵懒,并渐渐失去创新的勇气。以至于,当安逸渐渐成为鸡肋,我们就会陷入食之无味,弃之难舍的尴尬境地。生活的意义不应该是对安逸的享受,而应该是,充满快乐,每一天都能燃烧着生命的激情。

当安逸成为鸡肋,舍弃安逸不只是勇气,更是一种睿智。

《读者》读后感 篇8

今天我读了《读者》,有一篇文章叫《我是北大穷学生》,说的是一个农村学生考上北大成就的故事。我给深深地打动了。

在他1999年的高考中,他成了县里的文科状元,他既高兴,但又担忧。接着被北大中文系录取;他和自己的父亲在火车上整整挤了16个小时。

他读大二时,是靠每天的课余时间给别人家的孩子当家教,再加上父亲临走前给他的仅有的三百块钱来度过这个学期的。

他读到了大三时,一位央视的编导来中文系学生宿舍照兼职,他当时是班委,给这个编导介绍了几位学生,但是都不满意,就让他去试试。那是正好是北京在下大雪,所以是晚上的12点才到的。接下来,他就开始在几个栏目做文案。过了一久,他的写作水平就越来越高,现在还可以为妹妹交学费和生活费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读懂了这个大学生身上有一种坚韧和力量,一个人不会因为贫穷让自己止步不前。通过他自己的努力,在北京有了属于自己事业的一篇蓝天。

《读者》读后感 篇9

我是一个读者的忠实读者,从去年的11月起之至今,我已经看了2年的读者,为此,我想发表一些我的看法。

读者是一本很不错的杂志,它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增加了我对阅读的兴趣,让我从一个不爱学习,阅读的小女孩到手不离卷的中学生,从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女孩到懂得人世间情感沧桑的少女。是《读者》陪我走过了春夏秋冬,是读者让我的作文水平一次次提高,在这,我要忠心的感谢读者。

我英语不好,曾经有几次我都想放弃,直到我看到读者的一篇文章—一为老伯年岁已高,却为了儿女乘飞机,渴了,向饭店要水,饿了,随便吃一点,自己的儿子在国外念书,这次,是想为儿子送土豆。

父爱多么伟大!想到这,不禁为自己想放弃而羞愧,想到这,不禁为自己的不用功而羞愧。于是,我抹掉眼泪,打起精神,翻开英语书,继续认真学习。终于,我在小学毕业时考了94分,我再一掉下了眼泪。

《读者》读后感 篇10

当我买回一本《读者》,我都会品味着“卷首语”,我觉得,一本书的“卷首语”是不可缺少的,《读者》的每一篇“卷首语”都会告诉人们一个深深的道理,让你不容易忘记。

请耐心地听我把这个故事讲一遍。光滑的墙壁上,一只蚂蚁在艰难的往上爬。爬到一大半,忽然滚落下来,这是它的第七次失败。然而过了一会儿,它又沿着墙角,一步步往上爬了……

第一个人注视着这只蚂蚁,禁不住说:“一只小小的蚂蚁,这样执着顽强,真是百折不回啊!我现在遭到一点挫折,能气馁退缩吗?”他觉得自己应该振奋起来,来勇敢地面对他在生活中的那些困难。第二个人注视着这只蚂蚁,也禁不住说:“可怜的蚂蚁,只要稍微改变一下方位,它就能很容易爬上去;可是,它就是不肯看一看,想一想……唉,可悲的蚂蚁!

一只小小的蚂蚁途径了7次失败都还不放弃,而让现在的我们呢?也许1次小小的挫折有可能会让我们放弃了以及整个人生,就比如一些高考失败的高中生吧!这是多么令人可悲的事啊。如果高考失败换做故事里的两个人的话,我相信他们绝对不会选择对人生放弃的,要么就去重考,要么就找工作,就从低层慢慢做起,再苦再累也会忍着。

这种精神就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只要心中有盏不灭的灯,生活就会展开新的出路和生机。

《读者》读后感 篇11

又是一本薄薄地《读者》看完了,还沉浸在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情感故事或一个个哲理故事当中。不知不觉,《读者》已经陪伴我十多年了,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看《读者》的,只记得第一次看他就喜欢上了他,在以后的岁月当中他陪伴我度过了一个个开心或失落的夜晚。

我喜欢《读者》中的每一篇故事,他虽然没有其他杂志的那种华丽或杂乱无章,显得那么朴实无华,平易近人,让每个人都能找到书中的自己。教我们成长,教我们做人的道理;教我们在困难中怎样面对生活;还教我们在人生得意的时候怎样不骄不傲。是啊!他就是这种能让人可以找到他们想要找到东西的朋友!

我记得每次的《读者》中都有一些让我看了不禁流泪的文章,包括了亲情,友情,爱情,都能够在中间找到共鸣,让我看后久久不能释怀!那些寓意深刻的哲理故事每次看后都有一种偶然顿悟的感觉,让我变的成熟!

我相信在以后的日子它会一直陪我走下去的,在我有生之年都不会舍弃。

《读者》读后感 篇12

《读者》是本杂志,其中的文章包罗万象,也包罗了许多真正的道理和人与人之间的爱与宽容。

就好像读了《大地的耳朵》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不可以以貌取人。读了《打翻了的油灯》让我知道了是生活中仔细观察,铸造“干洗大王”乔利·贝朗。读了《狼的另一面》之后,知道了狼与狼之间也有着爱,而狼们没有人们那么贪婪,他们只是捕杀可以供他们吃饱食物而已,所以我们要学会知足,不能让我们比狼还贪心。读了《孩子的鱼》以后,我知道了要多让孩子自食其力,不要让孩子成为温室里的花朵!

其中还有好多文章,他教给我时间的珍贵和友谊的重要,而有时候,我又觉得它就是一位知心朋友,也是一位深不可测,知识渊博的老师,他教给了我许多人生道理。

读了这本杂志后,我觉得心胸开阔了许多,眼光放远了,懂得更多了。

《读者》读后感 篇13

今天除了读《看见》外,还翻了翻《读者》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明天,明天》是俄国的著名作家屠格涅夫写的,文章是这样的:度过的每一天,几乎都是那么空虚,那么懒散,那么毫无价值!它给自己留下的痕迹是多么少!这些一点钟又一点钟消逝了的时间,又是多么没有意义,多么糊里糊涂啊!

然而,人却要生存下去;他珍惜生命,他把希望寄托在生命,寄托在自己,寄托在未来上面……噢,他期待着将来什么样的幸福呀!

可是,他为什么没想,其它后来的日子,将不会同刚刚过去的这一天相似呢?

他就是没有料想到这一点。他向来不爱思索,他这做得很好。

“啊,明天,明天!”他安慰着自己,一直到这个“明天”把他送入坟墓。

好啦!一旦在坟墓里,你就不得不停止思索了。

这篇文章警示我们,要珍惜今天,不能把事情拖到明天,人这一生没有都少个明天让你去数。

《读者》读后感 篇14

今天在《读者》上读到了这么一段话,是这么写的:“……而那些”考不考大学,考什么大学,读什么专业,毕业找什么工作,让家人、学校,甚至社会替我们选择,搞得自己最后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喜欢什么,对什么真的感兴趣“得学生是无趣得;那些”大学一毕业就攒钱、找父母要钱、借钱买房子,把自己变成一个不敢冒险、小心谨慎、天天想着供房供车,失去了年轻人该有的朝气、勇气和随之而来的各种机会和可能性“的学生是无趣的,那些评价人只会把兴奋点集中在财富和地位上,很少去真正感受一个人的精彩之处的人、媒体和社会是无趣的……”

这种想法与我自己的追求多样人生的生活信念是如何一致,然而我自己却做得不成功,似一只蜗牛一个蜷缩在一个角落里看着精彩世界却迟迟地没有行动。难道我也要成为这样一些无趣的人吗?我不甘心,我要改变,我要实现自己那些美丽的愿望。

《读者》读后感 篇15

今天是阴天,没有阳光,冷飕飕的。我总是有这种感觉,碰到这样的天气,心情不是很愉快,啥事也不想做。想起昨晚临睡觉时看的《读者》(2012-4)期上的一篇短文天气不好,没法工作。文章中写到:灰蒙蒙的天,简直让我什么都没有心思。人们的这种感觉是有科学根据的。原来,不只是我有这种感觉哦。

最近。加拿大亚伯达大学沃斯教授通过研究发现,很多天气因素,比如阳光、气温、气压、温度,都会直接影响人们的情绪和工作状态。刚问你句沃斯的研究,太阳出来暖洋洋有充足的科学依据。当阳光照射皮肤时,人体产生的维生素D,会促使大脑分泌一种名叫血清素的激素,从而让人们愉悦、放松。不过,如果太阳照射使温度过高,人们又会焦虑不安、疑神疑鬼。的那个气压太低、温度太高时,人们会难以集中精神,而且容易忧伤压抑、昏昏欲睡,甚至连自信心都会变得非常低落。有的人,会因为天气的变化而变得易怒、易紧张、嗜睡、精神难以集中。

看了上述原由,我了解了自己的情绪变化的根源,也能理解为什么有时候什么是都不想做,精神难以集中了。我觉得可以自己自给自己调适情绪,我也是这样做的,让自己保持天天快乐的心情。

第一,不想做的时候,就休息,什么也别做;

第二,打开电视,看看自己喜欢的节目;

第三,打开电脑音乐播放器,听听自己喜欢的音乐,甚至可以跟着音乐转上几圈,活动一下身体;

第四,打开身边的《读者》,看看散文,读一读短小的故事,欣赏插页上的漫画,笑一笑;

第五,乘公交车到商场逛一逛,人多的地方热闹,不买东西,看看商品,饱饱眼福也行。

试一试,我可就是这么调适的。

《读者》读后感 篇16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读者》,里面的故事很精彩,其中有一篇让我至今难忘。

故事大概是,在美国加州的一个大草原上,生活着两种不一样的动物,一种是温顺的长颈鹿,另一种是凶猛的美洲豹。长颈鹿天生就是教育家,它教它的孩子任何生存技巧,而美洲豹却不怎样管刚出生的小豹,甚至丢弃它们。就算有别的动物吃小豹,母豹有时也不会管,小豹只能靠自己。但是,长颈鹿用千百次的告诫换来的仅仅只是基本生存,而美洲豹正因拥有痛苦的经验,成为了强者之中的强者。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要想成为强者,就务必经过一番磨难。像音乐家贝多芬,他的一生就像是为了演绎生命的杯具。他从小就被他的的父亲逼迫去学习音乐,长大后,他的耳朵也聋了。可他却没有向命运妥协,而是向命运抗争,创作了惊世之曲--《命运交响曲》。

现实生活中不也如此吗?一个农民的孩子,天生就是口吃,可他却立志当一名主持人。因此,他被所有的人耻笑,可他却没有认输,而是以坚强的意志,向命运发出挑战。他将小石子放到嘴里含着,不停地练习发音。他的舌头不知被磨破了多少次,最终,他成功了。他就是央视著名主持人白岩松。

每一个成功的人,在成功前都会有许多困难在等着他们。因此命运是很公平的,他不会同情弱者,它使你悲痛,让你受挫折。是为了让你战胜命运,成为强者。困难固然能够打击我们,让我们内心受挫,可困难也能够锻炼我们,让我们变得坚强。

要坚信,当一切暴风雨过去之后,你的世界将变得很完美。

《读者》读后感 篇17

“风景秀丽,趣味无穷,多元文化,开拓眼界,人生启迪”,这便是我对《读者》一书的评价。让我们感受着熟悉的书香气息,翻开简单和谐的封面,走进《读者》的世界。

漫步于《读者》这片宁静的树林,我体会着温暖的陌生人所透露出的和谐的社会;感受着爱酒的史学大家在艰苦岁月中的乐观与坚强憎恶着战争甚至让一只鸟儿为了生命放弃自由;感叹着永远不会黯淡的真相;品味着简单却融入了浓浓亲情的外婆菜。我惊叹于经济学家堪比“詹姆斯·邦德”的计算能力;敬佩于霍华德·休斯用一次又一次冲击人生的信念与那敢于走出自己的路的勇气;好奇于一位“最熟悉中国的美国人”眼中的中国;惊异于小布什通过乐观所赢得的总统大选;陶醉于手中清风袅袅,暗香盈袖的茉莉花与“慢”的那份娴雅与静好;

真正感染我的是一篇外表并不光鲜出彩,语言并不并不深奥难懂,但内容却让人回味无穷的《父与子》。

在一位父与子的的演绎下,即使是迷信,依旧让人觉得那么美好,高尚;即使是谎言,依旧让人觉得感动,幸福。每位父亲各自用着自己的方式,表达着自己对儿子的爱,德国的卜劳恩用自己的画笔,勾勒出一对幸福的父子,向儿子以及千千万万的父子传递温暖,即使面对死亡,他依旧带着父亲独特的微笑,让儿子乐观,快乐的生活下去,将最后的一点光芒洒向人间。父亲善意的谎言,儿子对于胜利的追求,父与子的相互信任,成就了一段用凄美的微笑,高尚的谎言所造就的童话,人生最大的恩典莫过于父亲用牺牲为儿子换来的美好童年。无论如何,人生是美好的!

合上这本带给我无数启迪的书,心中豁然开朗,面对以后的人生之路,我仿佛更有信心,远眺远处的美景,依然回味无穷。

《读者》读后感 篇18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做《读者》的杂志,感受匪浅。下面我就把我的体会和

《读者》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的道理,让我知道了更多的知识、开阔了视野、知道了做人的方法。其中又一

他从这个事情告诉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成熟期,有的快有的慢,不要为这件事而自卑。并且晚成熟的杏子比早成熟的更甜更好!

《读者》读后感 篇19

《读者》这本杂志我已经买了好多年了,我每一期都看,然后把这习惯留给我儿子,让他也每期去看。

我从<读者>这本杂志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它其中的每一篇文章都寓意深刻,教诲着你怎么去看事情,看人物,看现在,过去和将来的人生。

虽说是一篇篇的文章,但是它却让你打开思路,给你启迪,给你发现,给你回味,给你出人意料的想象。

《读者》我还会继续拥有下去,继续去关注它,希望读者能伴我走过一生的人生路。

《读者》读后感 篇20

浅蓝色的房子是美丽的,夜晚,在灯光的照射下被染成了蓝天的颜色。但是给习惯于夜晚迁徙的鸟儿带来了致命的麻烦。在旅顺就因为这个原因导致鸟儿大量的死亡。

自古以来,鸟儿是人类最要好的朋友,鸟儿为人类提供了悦耳的歌声、无穷的乐趣,甚至在人类最需要的时候被人类捕杀献出宝贵的生命。然而,当人类真正发展起来的时候,人类的一些建筑和发明影响了鸟儿们的生活方式,甚至让它们送了生命。

高科技在给人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在破坏着自然环境,释放出大量的有害气体和有毒物质,严重影响地球上生物的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变化。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把其他生物的生命安全放在了脑后。才会导致类似与旅顺这样的大批鸟儿撞强的事情频频发生。其实在这样的事情上,人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地球上有了生命,生命就开始破坏地球。到现在,地球上的环境不断恶化,甚至出现生物事物链断层的现象。现在走在大街上,随处可见垃圾,随处可以闻到带有异味的河流。环境污染也已经威胁到人类自身的生命安全,很多地方已经出现了因环境污染而导致疾病的状况。

人类和其他生物一样生活在同一地球上,在这个宇宙中没有发现第二个同地球一样的星球。其实,人类是孤独的,因为没有可以和人类相同的一族,同时人类又是幸运的,因为在地球上有许多的生物种群与之相伴,可惜的是人类不知道珍惜……

当我们在做发明或开发用地时请为同生活在地球上的其他生物想一想。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爱护地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读者》读后感 篇21

近几天,我无意中在《读者》这本书上发现一篇令我感兴趣的文章,而我越读越有劲,深深地被吸引住,才发现这篇文章的魅力如此大,使拿起放不下,放下又拿起,十分喜欢读。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个贼和夫妻俩在停电时所发生的事,在皇后区位于美国纽约市东部,那里环境恶劣,居民生活贫困,犯罪率高,堪称城市中的地狱。可是,那里的人们在一场惊心动魄的停电事故中演绎了一曲催人泪下的爱的颂歌,因为丈夫的自私心不听妻子劝告,导致商店来了一个贼,而那个贼中了丈夫的陷阱,在这过程中他们夫妻中的问题也在一夜间解决了,这都是家庭婚姻所引起的原因,最终得知那个贼就是好人汤姆。

对于她的丈夫我感到人不应当自私自利,应当胸怀宽广,在别人有困难时献出自我的爱心诚心帮忙别人,他的妻子我感到很佩服,她应对仇恨是另有方式,她用宽容和忍耐的心对待一个背叛她的男人,用慈悲的心来对待这样一个盗贼,就像这半根蜡烛,燃烧了自我,却照亮了别人黑暗的世界。这个盗贼我也感到很佩服,他自我冒着危险,不怕自我的名誉背上盗贼的罪名去帮他们夫妻解决之间所存在的问题。

读完这篇催人泪下的文章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和启示,无论别人存在于什么问题,我们都有一个宽容,忍耐和慈悲的心。这是一本好书,大家有时间也看看吧。

《读者》读后感 篇22

今日在《读者》上读到了这么一段话,是这么写的:“……而那些”考不考大学,考什么大学,读什么专业,毕业找什么工作,让家人、学校,甚至社会替我们选择,搞得自我最终也不明白自我究竟喜欢什么,对什么真的感兴趣“得学生是无趣得;那些”大学一毕业就攒钱、找父母要钱、借钱买房子,把自我变成一个不敢冒险、细心谨慎、天天想着供房供车,失去了年轻人该有的朝气、勇气和随之而来的各种机会和可能性“的学生是无趣的,那些评价人只会把兴奋点集中在财富和地位上,很少去真正感受一个人的精彩之处的人、媒体和社会是无趣的……”

这种想法与我自我的追求多样人生的生活信念是如何一致,然而我自我却做得不成功,似一只蜗牛一个蜷缩在一个角落里看着精彩世界却迟迟地没有行动。难道我也要成为这样一些无趣的人吗我不甘心,我要改变,我要实现自我那些美丽的愿望。

《读者》读后感 篇23

曾在《读者》这本书上看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我”每次在邮局取了稿费后,总要给在门口老乞丐一元钱。有一次我给他投钱的时候不小心把身份证一起投了进去。当我发现身份证不见后,就转身向邮局走去,我的身份证果然就在那老乞丐手里,我走过去后他埋怨我说:“叫你多少声你怎么连头都不回?”“我”一直行色匆匆,怎么会留心身后乞丐的呐喊呢?“我”刚想从他手里拿过身份证,他却把手向后扬了扬,说道:“你是个好人,每次都给我钱,可是你在给钱的时候,从来不弯腰,钱往碗里一扔,哐地一声,有时候还蹦出来了,那“哐”的一声让人听了心里很不舒服。”“我”说我很忙,再说我不喜欢弯腰,从来也不曾向谁弯过腰。而他却说“我”刚才就在马路的对面向一个人弯了腰。“我”仔细一想,刚才在马路对面停了一辆小车,下来的是一位领导,他对我有恩,他在车里看见了我,并把车停下来,和我打招呼。估计我当时确实有点受宠若惊的意思,我想也许,我潜意识地弯了腰。也许,在潜意识里,对谁弯腰对谁不弯腰,已成定势。 小荷

我想,这么一个故事,告诉我们讲了一个莫大的道理。无论是谁,尊严是一定有的。像文中的“我”一样,对老乞丐的做法实在不对,最重要的是“我”没有把这个老乞丐的尊严放在心上。为什么“我”不能够向老乞丐弯腰而向领导弯腰呢?然而“我”却没有发觉,这又说明了什么?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我们没有发觉的事情,而这些事情,也许就在某个人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甚至是伤心,对你的人品、言行等一举一动都怀有另一种认识。

一个人的成就,不单单体现在物质基础上,生活中的言行、品质处处都可以体现。现在的社会,就像文中的“我”一样,摆脱不了世俗的观念。为了创建新的社会,让我们摆脱世俗的看法,去营造一个和谐美满的社会吧!

《读者》读后感 篇24

近几天,我无意中在《读者》这杩本书上发现一篇令我感兴趣的文章,而我越读越有劲,衡深深地被吸引住,才发现这〗篇文章的魅力如此大,使拿瘭起放不下,放下又拿起,十隔分喜欢读。这篇文章主终要讲的是一个贼和夫妻俩在莆停电时所发生的事,在皇后桀区位于美国纽约市东部,那蒗里环境恶劣,居民生活贫困铼,犯罪率高,堪称城市中的辟地狱。

但是,那里的人们在二一场惊心动魄的停电事故中磁演绎了一曲催人泪下的爱的佣颂歌,因为丈夫的自私心不耙听妻子劝告,导致商店来了慷一个贼,而那个贼中了丈夫迭的陷阱,在这过程中他们夫娠妻中的问题也在一夜间解决晷了,这都是家庭婚姻所引起二的原因,最后得知那个贼就纫是好人汤姆。17对于她的丈夫我感到人不应该自私自茂利,应该胸怀宽广,在别人逑有困难时献出自己的爱心诚矬心帮助别人,他的妻子我感夫到很佩服,她面对仇恨是另榱有方式,她用宽容和忍耐的铄心对待一个背叛她的男人,梳用慈悲的心来对待这样一个藻盗贼,就像这半根蜡烛,燃保烧了自己,却照亮了别人黑注暗的世界。这个盗贼我也感叨到很佩服,他自己冒着危险筘,不怕自己的名誉背上盗贼的罪名去帮他们夫妻解决之间所存在的问题。

读完锼这篇催人泪下的文章我懂得云了许多道理和启示,无论别占人存在于什么问题,我们都姣有一个宽容,忍耐和慈悲的坻心。这是一本好书,大家有鸸时间也看看吧。

《读者》读后感 篇25

《读者》就象一朵花,悄悄地开放,不需要别人去观赏或者赞美;《读者》又或者小巷里的女人,幽雅地立在那里,安静地做着自我的事情。总之,没有《读者》的日子,我不想她,她也不想我,就象两条平行的流水线。有一天,不经意间,又碰到了《读者》,娓娓读来,或清新淡雅、或奔放热烈;或阳春白雪、或下里巴人。

《读者》包罗万象,既有大家、专家之雅,也有小民、百姓之俗;既有科学经典,也有小品随笔。总之,《读者》是一本真正的打破了精英与草根,打破了雅俗的界限的杂志。之后,我每个月都会按时买回最新的《读者》,弥补自我因为上网过多,落下的阅读功课。最近的《读者》对我的思考有很大的启发,譬如对于中国大学教育扩招的.思考,譬如对于全球气候变暖的凶手追究,譬如看待生活垃圾的角度等等,《读者》是一本比较适合这个时代的人们补充知识与精神财富的杂志。《读者》杂志与互联网也有莫大的关联。

首先,《读者》采用的读者推荐机制,很类似于今日互联网的dig机制,从这一点来说,《读者》的读者不仅仅是信息的消费者,也是信息的搜寻者,不仅仅是消费,也有劳动付出。

其次,《读者》是一本贴合博客精神的杂志,真正地做到了共享的理念,《读者》分享的是知识,是情感、是期望。再者,就是对广袤无垠的知识或者信息中,为网民或者读者寻找到最能满足读者(网民)需要的信息。很喜欢《读者》,没有太多的理由,就是喜欢。

我爱流泪,可是极少是悲痛的泪,更多的,是因为感动。以往把读者里一个少年自强,又担负着照料单亲妈妈的故事读给学生听。学生还睁着大眼专心地听着我读下去,我却哽咽着无法出声了。懂事的孩子立刻有人站起来自告奋勇地帮我往下读。那节课,整个教室教被一种感动所包围。有人说,《每一个感动都值得流泪》。文章中,有朋友聚会,要求每一个人说一件能感动他人的事,谁能让大家感动哭了,其他的人就要喝酒。于是,一个又一个故事讲完了,酒也一次次地一干而荆畅快!是的,所有的感动都缘于心灵深处的震撼,所有的感动都来自于灵魂深处,没有真情,哪儿来的感动就这样,在无数个与《读者》相识的日子里,每一瞬间,那真,那善,那美,在心底里升华成了一轮明月,一盏香茗。

我一向没弄明白《读者》为什么在这片土地上找到了那么多的温床,在一张张慵懒的温床上它滋生蔓延,让双手捧着它的大中学生乃至于一部分小学生及小资们视为至宝,他们软绵绵地躺在床上沙发上或靠在公园的坐椅上,在午后的阳光中,在迷蒙的清茶的袅袅热气中,享受着比绅士还绅士的雅士的感觉,在这片土地上,拥有一本《读者》,品读一本《读者》,言必谈《读者》,一切的一切,《读者》已经成了一个高雅的符号。

作为一本号称全国销售量第一文摘型刊物,它所选摘的文字,它所体现出来的风格,几乎没有烈度。在它的身上,我们见不到壮怀激烈的心胸,感受不到慷慨悲歌的境界,见不到充满阳刚之气的风骨。它是一壶温吞水。没有灼人的热度,更没有涌动的岩浆,让人活力澎湃,热血沸腾。它有的只是小温情,小脉脉,小情调,小感动,小哲理,小回味,小资料,小婉约,小隽永,小深沉,小风花,С月,流淌着似水柔情,象是在牛奶中洗过一样,又象是笼着青纱的梦;象是一杯牛奶加咖啡,更象是一块棉花糖,而以半月刊面目出现的它,更多的时候成了一块块口香糖。它没有重量,没有含量,没有厚度,没有博大的视野,没有深沉的思想,期期重复,资料虽不一,但调子大同小异。而十几年前的它,那时,它的名字叫《读者文摘》,形式虽然没有此刻的花哨,资料虽没有此刻的充实,广告虽没有此刻的繁杂而明星四射,可是,正是因为它的实实在在的含量,构建出了不少永恒的经典。它的九十年代的很多期刊,我此刻还保存着。

如今,它随波逐流滑入了市场经济的潮流,利益驱动成了它的主要目的之一,要想不流于世俗怎样可能呢它标榜自我高雅它就高雅吗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大浪淘沙,一切都将现形于时间的流程和历史的过程。它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悲悯情怀,偶尔出现一点对弱者的同情心,也成了可怜兮兮的点缀。穷人的艰辛,弱者的呼号,冤者的哭泣,正义的蒙羞,良知的泯灭,官场的无耻,人生的义务与职责,民族的兴衰与进取,,在一期接一期的资料里,又能见到多少呢当然,我们不能苛求它成为一个思想家,不能苛求它所选摘的作品成为思想家的著作,那样,对它的品读将有一种艰辛与苦涩了。我们很难以平静的心态理解的是,它的毫不客气地以读者身份出现的自我表扬,而它的自我检测自我剖析自我的客观的评判甚至自我找差距,我们却几乎没有看到。孩子是自我的好在所有的修改面前,他们的孩子《读者》,永远是最好的。他们的孩子,在为全国的众多的读者传道,受业,解惑。其实,作为一本通俗刊物,《读者》有很多的优点,它的资料,没有一些污七八糟的东西,这些,不言自明。我之所以谈出以上的看法,是针对着《读者》的自我标榜它把自我定位为人生的导师,高雅文学的范本;针对一种全民性的一边倒的阅读的心态,而这种阅读,充其量,只是茶余饭后的一种消遣而已。

读完《读者》原创版之后,才发现平平淡淡才是真,所谓平淡,就是一种真实,简单的生活,生活的琐碎中不是缺少亮点,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缺少一颗敏感的心。在《张爱玲的三朵玫瑰花》中,明白了,张爱玲,这位旷世才女,不单单是一个持才傲物的遁世形象,也是一个在生活中辗转挣扎的血肉之躯。从蓝色的妖姬中失亲的败落到母亲的背弃;至红玫瑰中青涩完美的初恋;到白玫瑰幸福温暖的婚姻,张爱玲的一生最终有了甜蜜,然后一切却来得太突然,11年的时光,丈夫赖雅的年老多病,在1958年患上了背痛疾病于1967年10月8日离逝。那年,张爱玲47岁,赖雅76岁。能够说,她的一生是不幸的,没有完好的童年,也没有持久的婚姻,还要照顾丈夫的病情及自我的工作,忍受着尖酸的辛苦,张爱玲却还是一步一个坑地挺过来了。

有些悲凉,但很真实!张爱玲告诉我坚持不懈。

然而在刑世嘉德《总有一天》中,凡高这个人物赤裸裸展现了在我眼前。凡高爱画胜于生命,但人们的无知于诅骂,让凡高陷入了一种痛苦之中,他画那些色彩灰暗,造型凝重的作品,将生命与画笔融为一体。高兴的事,虽然父亲最终终止了对凡高的资助,但亲弟弟的资助却没有断过,然而,在这时,又出现了在凡高生命重要的一个人阿尔,两人很快穷投意合,无事不谈上帝终究是捉弄人的,正凡高在画第五幅《向日葵》时两人的艺术理念发生分歧,阿尔离凡高而后,凡高的人生顿时陷入阴霾。一次次的打击,一次次的怀疑,还有负担日重的弟弟,凡高在1890年选择自杀,那年她37岁。

凄凉而悲惨凡高告诉我追求梦想。

每一个故事都是一个道理,要你去了解他,走近他并感受他。在《读者》原创版中的右下角有一个倾醒目的标题: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诗人海子写下了这样一首诗: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这样芬芳的诗句,简单,完美。有人说,他的离去标志着那个纯真年代的终结;有人说,他死于孤独,江郎才尽。难怪,诗人海于期望做一个幸福的人。有一所房子,能够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还有古代那些文人诗人也期望自我能够隐退江湖,告别哪所谓的世俗。

那个时代的我们,会受不了金钱;受不了离合;受不了背弃;受不了那些强压在我们身上的职责。这个时代的我们,却慢慢习惯,变得那些所谓的物质。

在看完《读者》原创版后感受到每一篇文章都有一个不朽的灵魂,在越来越迷茫中,灌输我们思想道德。

那些作品,教会我成长。那些人物,教会我爱。

《读者》读后感 篇26

今年暑假,学校开展了好书伴我成长活动,我进取参与了,我和大家一齐分享《读者》。

我一上初中,便定了《读者》这一本书。原是看到同学们都订,我也不好意思不定,所以才定的,但当我打开它的第一页,就被它深深吸引了,里面的一些短小而惊骇的故事蕴藏着一个个深深的哲理,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的聪明才智。

我有一个习惯,看一本书,总是会认真地看它的卷首语。我觉得一本书的卷首语是十分重要的,而《读者》的每一篇卷首语都会告诉人们一个深深的的道理,让人们的映像十分深刻,引起人们的沉思。

我映像最深的是爱的专题上的一篇。有一位母亲因出了车祸,神经变得有些不正常,还经常做一些奇怪的举动,甚至有时会离家出走,她的丈夫也所以操透了心。

有一天,这位母亲摸索着竟来到了儿子的学校。突然,她的病犯了,竟然在马路上手舞足蹈起来,引来了许多路人驻足观赏。儿子放学了,看到了妈妈,不由分说,抱住了妈妈,叫到妈妈。正在这时,一阵大风吹来,儿子不由自主的缩了缩。母亲此时露出爱怜的目光,并脱下了身上那件仅有的衬衫,披在儿子身上。刚才还在哈哈大笑的人们露出了眼泪。

是啊,母爱是伟大的,它既体此刻惊天动地的大事上,也体此刻日常生活中。而我们在平时恰恰忽略了这种爱,每一次微笑,每一个眼神,每一次回眸,每一声叮咛,我们真的真的忽略了。

依稀记得,我幼时特爱吃荷包蛋,妈妈每次都会煎给我吃。可随着时间的增长,我的叛逆心理越来越强,动不动就和妈妈顶嘴,那一次早上起来,老妈给我做了荷包蛋,我兴奋极了,该快跑过去吃,发现里面有蛋壳,我生气的丢下碗筷,去上学了,回来后,妈妈怕我饿,又重新煎了荷包蛋,还把手给烫了,我那时连句对不起都没有,此刻想想我那时真是不懂事,此刻,我真心跟妈妈道歉。

读者让我收获了很多,让我明白了一个个大道理,了解了一个个感人的故事,听到了一个个幽默诙谐的笑话。我喜爱《读者》。

书籍简介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1997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小说集。

阿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4篇中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最早先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刊登的《血字研究》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说连载,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但直到1927年,柯南·道尔先生才再写出续集。故事的发生年代大约集中在1875—1907年。而他的最后一案发生在19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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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本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主要章节包括了上卷:血字分析、第一部原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第二部圣徒的故园、四签名、冒险史、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卷:回忆录、福尔摩斯的归来;下卷:最后奉献、恐怖谷、第一部伯尔斯通的悲剧、第二部亡命党徒、新探索详细内容。

所有故事中,几乎全部都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生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狮鬓毛》与《皮肤白化的士兵》)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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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物

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约翰·H·华生医生(英语:Dr. John H. Watson,1852年7月7日~1929年7月24日),是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虚构人物。与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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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著名作家,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附近的皮卡地普拉斯,父亲是政府建工部的公务员。以塑造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而闻名。1882年从爱丁堡医学院毕业后执医生业至1890年。因在南非野战医院工作出色而被授予爵士称号。福尔摩斯这个人物1887年首次出现在《血字研究》一书中。1891年,描写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开始在《海滨杂志》连载,后编成《冒险史》、《回忆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福尔摩斯探案集出版后风靡世界,伦敦、纽约、欧洲大陆还出现众多的“福尔摩斯协会”之类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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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1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读后感2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破解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福尔摩斯读后感3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6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7

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我对福尔摩斯惊人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推理能力感到震撼不已,他能通过很多蛛丝马迹来推理出一个人的信息,他能通过地板上脚印留下的灰尘看出人们穿着什么样的鞋子,通过墙角的烟灰知道凶手抽的是哪里出产的雪茄,还能只闻一下死者的嘴唇就知道死者是怎么死的

读下面这段话就能看出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力。华生说:那个人不知道要干什么?福尔摩斯看了把眉头一挑:哦,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啊。这时有人走上来,毕恭毕敬地把一封信交给福尔摩斯,这人就是华生提到的那个人!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您的信。那人说。这位先生,你过去是做什么的?华生问。军曹,在海军陆战队工作过。那人不太愿意理华生,走下楼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华生。华生问福尔摩斯:你怎么能看出那人过去的职业?首先,他的手背上有一只蓝色大猫的纹身,那是海员的标志,举止和身材又像军人,还有,尽管他是来送信的,但是他说话声音响亮,甚至有些高傲,说明他当过长官,整个过程就那么简单。漂亮!华生不禁赞叹道。

我是一个小福迷,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善于观察,遇事冷静,在学习上要像他一样有专研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8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

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

福尔摩斯读后感9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而且遇到危险,毫无畏惧,在最后一集中:福尔摩斯脸色苍白的站在华生面前,请华生陪他去欧洲旅行,而且要捕获欧洲最危险又最有能耐的罪犯,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而福尔摩斯并没畏惧!

福尔摩斯有这种能力,我们也有!让大家开启智慧的宝藏,发挥那知识的强大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封神榜》中的哪吒、姜子牙;《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孔明;《水浒传》中的武松、宋江——我最喜欢一本开拓人生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特别崇拜他,他遇到事件发生时,总会镇静下来,仔细思考,认真观察,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这是他智慧的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

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

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于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共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将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侦探方法编制成篇,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等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形象。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用机智聪明的头脑,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要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当然,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惊人。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学会认真。仔细机智勇敢,当然要做到并不容易需要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的知识,才能使自己增大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供献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16

寒假里,岳瞻借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

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英国有名的侦探,他聪明、机智、勇敢,他通过不断地刻苦学习、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比如,他能辨别出不同的土质。他瞟一眼,就能猜出人的大概经历等。他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使我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使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读后感17

这几天,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有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它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8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福尔摩斯读后感19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读后感20

他善良、聪明,面对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毫无恐惧感,用冷静的头脑仔细想,敏锐的观察力仔细地去发现,具有超强的推断力来认真分析、推理案情,最终将谜团一一解开,他就是福尔摩斯。

他长相有点古怪,但办起案来非常认真,博学多闻,是一个非常的侦案家,两天之内答案就会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人人夸他又神奇的超能力,但福尔摩斯说:“只要仔细分析,每个案件都由它的破绽,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可是,好景不长,在他和医生花生去龙河峡谷办案的时候,有人把花生骗走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人来,和福尔摩斯打了起来,最后两人同时跌入悬崖,福尔摩斯摔伤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21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22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23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4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自己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欢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掌权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直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后发现已死于水坑之中。接着他的父亲继承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星期,他的父亲在去拜访朋友的途中也离奇的死了。最后年轻人继承了这份遗产,开始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降临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恐惧,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做事要沉着冷静,要悉心地观察。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遇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镇定时,便静下心来,终于从题目中寻找到了突破口,经过一步一步缜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仅以情节跌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超强的观察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5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福尔摩斯读后感26

在今年暑假里我不仅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还读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我以前读过青少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但这本书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难懂,但更能体现出原著上那些既离奇又无法理解的案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是世界上最负有名的侦探小说家。曾被英国女皇评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创造的福尔摩斯已经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这本书是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华生为配角发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案”和“新致案”之间的篇章,写了福尔摩斯在于罪犯博斗时不慎掉落了悬崖,却有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篇福尔摩斯掉落悬崖,有活过来这样写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尔为了让这篇漫无止境的长篇小说有个结局,才让福尔摩斯死去的,但却引起很多忠诚的读者的反对和不满,所以柯南道尔只好让福尔摩斯在下一个案件中起死回生。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是——冷静。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有静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为没见过就没耐心的去想。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写作业的时候,因为有一条没见过的题目就气急败坏的大吼一声:“没见过的还出!”,我当时恨不得一口吞的作业本。但现在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静下心来思考,不要心浮气躁,而要冷静的思考,只有思考才会有答案,这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来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27

大名鼎鼎,家喻户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听话说过吧!他是我见过头脑聪明,思维敏捷,被他准确的推理能力所征服。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他是个一个私人侦探,聪明绝顶,酷爱做实验,对化学方面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有奇特的办案方法,警探破不了的案件,都请他来帮忙,也许这就是他出名的原因吧!他有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华生,他是为医生,跟着福尔摩斯学到了不少破案的本领,在不少刺手的案件中帮福尔摩斯出了很多的主意,起到重要作用。

伦敦所有高级犯罪活动没有人比福尔摩斯再清楚了,在案件过程中发生了许多变化,几乎不可思议,令人目不暇接,福尔摩斯一直觉得这些犯罪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势力,有一只组织严密对抗法律的势力在屁护着那些作恶的坏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反复摸索,福尔摩斯才抓住了有利的线索,其中也经过无数曲折和阻扰,终于找到了这些组织的头目,原来竟是以前那个有名的数学家,教授——莫里亚蒂!他称莫里亚蒂是罪犯中拿破仑,几乎所有福尔摩斯无法侦破的悬案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在故事《最后决战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最后决战,福尔摩斯打击了那个组织的蛛丝马迹,让苏格兰的警探出动所有警力将其抓获,令人遗憾的是最终让莫里亚蒂也组织的核心人物逃脱了,一心想与他们作对的福尔摩斯同归于尽,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还是没有让他们得逞,终于真相大白,而且令人欣慰的是,最终使整个伦敦恢复的往日的宁静和幸福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很多的故事扣人心弦,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读后感28

在你眼中,最好的名侦探是谁?是日本的柯南?还是比利时的波罗?还是……在我眼中,真正的名侦探就是他——英国的福尔摩斯!

因为我特别喜欢看侦探故事,妈妈从她的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交给我。我一看,黑灰色的封面上,有一个福尔摩斯侦探的大烟斗,显得很神秘的样子。厚厚四大本,我能看得下去吗?一开始我也有点怀疑自己,可是,当我开始阅读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我很快就被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巧妙的讲述吸引住了。

这套探案集主要讲的是军医华生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一起走遍千山万水,侦破各种奇案的故事。故事主要以华生的口吻来写,以福尔摩斯为主角。里面写到了很多有名的案子,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签名”等,在这些案子中,都有一些特别聪明而狡猾的罪犯。但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案子有多么扑朔迷离,罪犯的作案手法有多么千变万化,都难不倒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知识渊博,性格坚强,机智冷静,勇敢无畏,特别擅长观察、分析和推理案情,也特别擅长伪装,他对罪犯深恶痛绝,坚决和他们作斗争,哪怕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罪犯绳之以法,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不过看过书之后,我还有一个感受,福尔摩斯并不是单枪匹马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身边还有很多警察和侦探:莱斯特雷德、怀特·梅森,还有一直陪伴他的既勇敢又乐于助人的华生医生。看来,每一个成功的人也是一个善于与别人合作的人。

好的书籍,总是让人爱不释手。这本书的后面有一段话:“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的确,这本书让人读了还想读。

千万别忘了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29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读后感30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读后感31

我曾经想写一封信到伦敦贝克街221B,告诉福尔摩斯我弄丢了同学的一本书,希望神探能帮我们找回来。如果破案了,我也可以写下一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北小丢书疑案。

在一次班级大扫除的时候,值日生正在打扫卫生,教室里尘土飞扬、灰蒙蒙一片,其他同学早就离开了教室,只有邓适钧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还时不时的拍一下桌子。“什么书,看这么入神?”大家都对他拿的书很是好奇,纷纷走进教室。

“——这是什么书呀?”

邓适钧并不理会我们,直到这一章节看完,才缓缓翻到封面,骄傲地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哦?”

“——讲的是一个私家侦探的故事,他可厉害了。”

“不用动脑筋,他就活不下去。”

“他喜欢挑战,热爱破案,简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等我长大了,我也想做一个这样的侦探!”……

大家都被这样的故事吸引住了。

不久这本书就在全班传阅了开来。

同学们都知道了在离我们很远的伦敦,有着这样一个神奇的人,他有着深邃的眼睛,一眼就可以看透事情的真相,他有着细长的鹰钩鼻,显得格外果断和机警,他咬着烟斗,动一动脑筋就能维护着一方的正义和和平。

好不容易,这本书终于传阅到我这儿了,我立刻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了,连吃饭的时候都捧着它。甚至上课时也忍不住想看看福尔摩斯的破案,我只好把它压在书包底下,利用课间和在家的时候才拿出来和福尔摩斯一起进行智力的对决。

不幸的是,在昨天晚上看完了《血字研究》后,我分明记得把它收进了书包里。可是今天课间的时候,我翻遍了书包,却怎么也找不着。咦,书呢?这是个疑案。我立刻想:如果此刻福尔摩斯在,他会怎么做呢?

于是我立刻回顾了丢书事件的来龙去脉,仔细打量了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士,还找来了小伙伴和我一起组成了“姐妹侦探团”,共同研究推敲。始终没有头绪的我们突发奇想:写一封信向福尔摩斯求助,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汪新源当即反对:“这信寄给谁啊,福尔摩斯早就死了。”

“可是他一定有后继人吧。”

最终我还是决定写一封信,说不定啊,我可以成为他后人的关门弟子,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于是我兴冲冲的回家告诉了爸爸。

爸爸听了哈哈大笑,从书房里拿出我弄丢的书,他说是他昨天无意中拿去看了看,就不必麻烦福尔摩斯啦。

真失望啊,我怎么就忘了爸爸这么一个最大的嫌疑人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32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读后感33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己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非常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后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小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一定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别好看,于是今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福尔摩斯读后感34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受益匪浅。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

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之一,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最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是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他就是--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读后感35

放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撰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是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可卡因。当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他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吸毒,福尔摩斯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果没有案子来使他兴奋,就只有利用毒品来使自己兴奋。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福尔摩斯的正义感,那些犯罪者面对这位神探,都有想结束他生命的想法,福尔摩斯在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以为反顾的走着自己的侦探道路。令我肃然起敬!

福尔摩斯读后感36

你知道谁能从一点香烟渣认出抽烟者吗?你知道从脚印的大小能分辨出这人的身材大小的人吗?他就是在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

这本书讲了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B号房子里的福尔摩斯,他靠着他那敏捷的身手,积累的经验,机智的大脑,破了一起又一起的案子,并且依靠助手毕生的帮助,调动了街头流浪儿刺探情报,为民除害。

在第一篇血字研究中,他从脚印像个的距离看出凶手的大小,从自己凌乱看出写信人很匆忙灯他都能看出来,尤其是在巴斯克韦尔魔犬那一片,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谋杀了好心的伯伯和伯伯的侄子的高级凶手,那时虽然有把握住凶手,可没证据,当华生发现了凶手是用全身涂满磷的巨型猎犬杀人的,福尔摩斯使用他推理出来的证据合二为一,还把凶手顺利捕获了凶手。还有一次他用一个半身蜡像捉住了凶手。这些例子让人不经佩服起福尔摩斯,他虽然看过去很冷漠,可内心很风趣光彩。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让我懂得人必须要胆大心细。

福尔摩斯读后感37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 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3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书上说,福尔摩斯是个“怪”人,但他同时是个精通解剖的一流药剂师。历史上,哪个名人不是“怪”人?他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本书有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因为在这个故事中,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而且很刺激。

福尔摩斯读后感39

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历经百年依然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中,他带领我们进入凶案现场,查找狡猾的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缜密严谨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

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恐怖的带子》。故事的主人公海伦小姐。她和她的姐姐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他们的继父把他们养大。继父虽然养大了他们,其实是想独吞他们的财产。等姐妹俩成年后继父就养了一条沼地蝰蛇,杀了海伦姐姐。海伦将要面临同样的危险,于是她去找福尔摩斯帮忙。福尔摩斯在“死亡房间”发现了一条小小的通道,是通向继父的房间,并连夜找到了真凶,凶狠的毒蛇咬死了凶手。这就叫“多行不义必自毙”。

福尔摩斯读后感40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的故事,第一集叫《血字研究》是福尔摩斯第一次和华生见面,他们合租了一套房子。福尔摩斯告诉他,他是一位侦探,只要警察和私家侦探有困难就会来找他。这时来了一封信,上面写着请福尔摩斯到布利斯顿尽头的劳列斯顿花园3号发生了凶杀案,请他协助调查。

于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去案发现场,当他们回家的时候突然看见几个流浪的孩子,福尔摩斯为了尽早破案就雇佣了这些孩子,果然孩子们收集到了许多对破案有利的资料。福尔摩斯他们办案时就更好办多了,最后福尔摩斯靠着孩子们的协助成功地抓住了罪犯。

读完着本书我知道福尔摩斯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要学习他们的精神。同时我又感受到了只要仔细观察身边事物就一定有大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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