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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形容孤儿院的句子收集50条

时间:2019-07-11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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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全文描述了色调不同,情韵各异的两大景片:百草园和三味书屋。作者写百草园,以“乐”为中心,采用白描手法,以简约生动的文字,描绘了一个奇趣无穷的儿童乐园,其间穿插“美女蛇”的传说和冬天雪地捕鸟的故事,动静结合,详略得当,趣味无穷。三味书屋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作者逼真地写出了三味书屋的陈腐味,说它是“全城中称为最严厉的书塾”,儿童在那里受到规矩的束缚。但作者并未将三味书屋写得死气沉沉,而是通过课间学生溜到后园嬉耍,老私塾先生在课堂上入神读书学生乘机偷乐两个小故事的叙述,使三味书屋充满了谐趣,表现了儿童不可压抑的快乐天性。该散文入选2006版初中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七年级(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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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书笔记

对这篇文章,对于我来讲非常有趣。的确,初读此文,最大的感受就是这个“趣”。

渐渐地,我感受到了文章的气息,“鲁迅式”的写作手法的确巧妙,我竟有两种不同的感受!

第一种是:鲁迅认为在“百草园”和在“三味书屋”一样快乐,玩耍有玩耍的乐趣,学习更有学习的乐趣。使人全文感受到了鲁迅对童年时光的留恋与爱恋。

但是,当时的教育是封建的,所以,第二种就是:鲁迅用在“百草园”的无忧无虑、自由自在,来反衬“三味书屋”的封建,从而批判封建的教育。

对于我个人来讲,我更相信第二种,鲁迅,这位民主战士不就是用笔当武器,一直为改善人民的生活和精神,日复一日、锲而不舍的奋斗吗?就手法而言,这种反衬、暗讽的手法更符合鲁迅。

但是,我更愿意相信第一种,我希望无论何时、无论何地 ,所有的孩子们都能享受到科学的教育,都能感受到童年的快乐。

这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也是我认为最值得人们回味的。

当然,鲁迅先生描写“百草园”的方法却让我获益颇多。例如:鲁迅对百草园的描写不仅细致入微,但却不显得“散”,因为他是按层次描写,使人理所应当的进入情境。另外,他用了多种感官,有看到的、听到的还有问到的。正是这样,人们不仅感受到了百草园的生机,更赞叹鲁迅先生的高明。

通过读鲁迅的文章,不仅有文学上的收获,更是一种心灵的洗礼,洗掉现代的虚伪,重新听听最真诚、最感人的东西;重新感受人类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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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1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如果对于大人们而言,这个百草园是多么的平淡,但是对于我们现在的小孩子看这个百草园,就是充满了无限生机的地方。然而在文章的第二节,就引人入胜,让人们喜欢上了这个美丽的小院子,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这些美丽的植物,然百草园显得越发充满美感。那当然,如果只有植物的话,那么,鲁迅先生就也不会喜欢上这个地方了,没有任何的活力,对于我们来讲,没有了动物,也就是失去了一大部分。

动物和人类是十分好的朋友。鲁迅先生自然而然也把植物给写进去了,同样写的那么美妙,让人们立刻想去那边游玩,看看那些植物。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在绿色的植物的包围下,在动物玩耍和鸣叫中,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难怪鲁迅先生会喜欢上,留恋这个地方。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2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这里便是鲁迅先生的作品《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百草园了。

鲁迅先生在文中说到“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在我看来,那里也是我心驰神往的乐土。单单是他“不必说”,“也不必说”的景色,就已经让我眼花缭乱了。在细致描写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更是使我目不暇接,似乎身在其中。

我仿佛听到了油蛉的低唱,蟋蟀的弹琴;看到了蜈蚣、斑蝥、何首乌;尝到了又酸又甜的桑葚。而后,我又和小鲁迅一起听长妈妈讲了美女蛇的传说,尽管以我现在的年龄已经知道这是大人教小孩子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而编出的故事,但仍然为书生捏了一把汗,也慨叹飞蜈蚣的魔力。“冬天的百草园比较的无味”,但正是捕鸟的好时候。这段描写给我的启发很大,作者连用了扫、支、撒、系、牵、拉、罩等准确的动词把捕鸟的全过程生动形象地展现在了读者的面前。

丰富多彩的百草园让童年鲁迅流连忘返,但到了上学的年龄,他便被送到了全城中被称为最严厉的书塾的三味书屋当中。老师是本城中极方正,质朴,博学的人。这里的颜色灰暗、陈设简单,每天的生活便是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先生最初这几天对我很严厉,后来却好起来了,不过给我读的书渐渐加多,对课也渐渐地加上字去,从三言到五言,终于到七言。”

比起百草园来,这里的生活显得单调枯燥,但是我想,正是在这里鲁迅先生打下了很好的文学基础,他的人生有了新的启航。尽管《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写在许多年前,但少年鲁迅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天真、幼稚、欢乐的心理和我们有着很多的相同之处。在成长的道路上,美丽的风景,快乐的游戏会使我们感到愉快和轻松。但克服困难、持之以恒同样会让我们得到成功的喜悦。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3

细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齐捕鸟,虽然总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十分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住心中的孩子气,当读书入神时,却没发现学生们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三味书屋,是一个让人厌恶的地方,跟百草园来相比较,三味书屋真是个烂地方。然而老先生我自认为还是不错的,因为还是实事求是,并没有什么不懂装懂。三味书屋有时候好,有时候不好,好的是能够让我们学习到更多知识,不好的事把我们“捆绑”了起来。

实际上两个地方是透过明显的比较,用自由欢乐的百草园生活来衬托枯燥无味的三味书屋生活,写出了小孩子们对于三味书屋的厌恶。这只但是是我自我的认为,但是我也认为有另外一种想法,就是写和统一的方式。写出了在欢乐的百草园生活中也同样对于读书的追求。但是仍然不明白鲁迅先生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想法。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期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期望被父母,家奴管着。回忆起我的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小时候,在田野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花一会儿就枯萎了,但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如今,田野上了造起了楼房,而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中,因此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却仍旧向往着,无论此刻能否实现。读过文章后有了许多感动。虽然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一样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齐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4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多,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哪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有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套在指甲上做游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我家在农村,房屋四周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居家串门了,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限快乐之中。

我多想去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去看看呀!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5

最近,我读了一篇鲁迅先生写的文章,名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这篇文章是一篇描写作者自己童年生活的散文,主要描写了两个地方发生的事情:百草园——“我”的乐园;三味书屋——“我”的学堂。

作者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百草园。“其中有一些野草”让我觉得它十分普通,而就是这样的一个园,在那时,却是作者的乐园。接着,作者用“不必说……也不必说……单是……就有……”的句子,写出了菜畦、石井栏、皂荚树、桑椹这些景物给人的安宁,鸣蝉、黄蜂、叫天子给人的动感,动静结合,再加上有本身就有无限趣味的泥墙根作“底板”,作“背景”,想必是令所有知道的人都会向往。

这样的一个园,若许多小伙伴儿一起玩耍、追打、嬉戏、捉迷藏,一定是十分有趣的,但若是自己一个人,也并不会觉得寂寞。因为百草园的乐子能找出许多呢!像斑蝥、何首乌、覆盆子,都能带给“我”无限乐趣,就连冬天都有游戏:捕鸟儿——在竹筛将鸟儿罩住后的那份喜悦,想必是令作者着迷的。

“我不知道……也许是……也许是……也许是……”的句型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我”要去三味书屋念书了,不能常到百草园了。这句话写出了少年鲁迅对百草园的惋惜之情。

虽说这学堂很严厉,但先生还是十分慈祥的:“有一条戒尺,但不常用,有惩跪的规矩,但也不常用。”“我们上午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听起来有些无聊,但并非如此。师生一起念书,孩子们就在一起偷偷做戏、描绣像。作者把一幅活灵活现的生活场景的图画展现在了我们眼前,真让我们体会到了他对童年的向往。

这篇文章的文笔十分优美,描写的都是真实的事情,给人以亲切感。而我也在文章的有些地方看见了我的影子。尤其是百草园,我的总体印象就是一个“乐”字:动物、植物、泥墙根、捕鸟儿、描绣像,无数没有“乐”字。

这可真是一篇好文章啊!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6

在这秋高气爽的日子里品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鲁迅先生的童真,享受着鲁迅先生带给我们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

在《朝花夕拾》中,令我回味无穷的就属《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在三味书屋后面有一个百草园,这个百草园在大人的心目中可能只是一个杂草园,但在鲁迅先生心里确是他的乐园。他听长妈妈说过长的草里是不去的,因为相传这园里有一条很大的赤练蛇,还听长妈妈给他讲过的故事 ,这使鲁迅先生体会到做人之险,夏夜乘凉,往往有些担心,不敢去看墙上,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们感到鲁迅先生的童年是多么的充满乐趣。

我们都知道这是鲁迅先生从记忆中摘抄的,并且鲁迅先生写的时候已经年事过百了,可鲁迅先生写的还是那么充满童趣、天真好像就在眼前一样。或许我也向往这种生活吧!在不经意间也把我给感染了。

我的童年也是充满乐趣的,和朋友一起郊游、一起去看孤儿院的小朋友、一起去捉蝴蝶……这都是我们的回忆,我们虽然留不住童年但却可以把他留在回忆中。

鲁迅的文章与朱自清、范爱农的都不一样,他们三人各具各的特色。鲁迅先生的文章正如王羲之的书法一样别具一格。

朝花夕拾的意思可不止有早晨的花朵夕阳西下时采集这样的意思,还有人的一生很短暂且生命很宝贵,要求人们要在有限的生命里多做对人民有益的事。比如年轻时时所做的点点滴滴到年老的时候回忆总结不缺遗憾这样的内涵。

我们的童年梦已经碎了,所以只有靠回忆来把童年藕断丝连起来。因为梦是千变万化的,只有不断追求才能梦想成真。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7

鲁迅先生真可谓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丰碑!

他在这区区一篇散文中,让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在鲁迅描写他捕鸟的时候,运用了准确的动词,如“扫”、“支”、“撒”、“系”、“牵”、“拉”……在曾学过的《风筝》疑问中,鲁迅在描写“我”毁坏小兄弟风筝时,也用了一系列的动词。这些动词不仅能够形象生动描绘出情节中人物的动作,更能使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是文章丰富多彩。

在这篇散文中,有一段文字堪称绝佳啊:“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但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这段文字,用一组连词写出了百草园中十多种景物,既有动态的也有静态的,抓住形态和色彩写景物;通过声音、动作和形态写动物,栩栩如生,给人以奇幻的如至仙境的感觉。后来作者又用“我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的人要将我送进书塾里去了”,十分自然的承接了文章的两大部分——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即符合条理而又不显生硬,这样的过渡无人能比啊!

在鲁迅到三味书屋后,往日的快乐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则是学习的枯燥,而鲁迅却竭力从中寻找乐趣,如寻蝉蜕、苍蝇喂蚂蚁……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的童心童趣。我多么羡慕鲁迅啊,现在的学生哪里还有这份玩的心?绕口的英语,深奥的数学,难懂的文言,复杂的历史……虽然这么多的任务都要做,但还是应该像作者那样,偷点闲,适当放松一下,只有这样才能给学生时代的回忆中“上点色”。

好好体会一下这篇文章吧!青年人会引起共鸣,中年人会勾起回忆。这大概就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妙处吧!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8

曾经梦想,有这么一个地方,可以让我和伙伴们无忧无虑的捉迷藏、斗蛐蛐;曾经梦想,有这么一个地方,可以让我自由自在的呼吸清新的空气,也可以肆无忌惮的就地打几个滚儿;曾经梦想,有这么一个地方,可以让我带着快乐去学习、伴着浓厚兴致在书海里遨游……

这个暑假,当我读完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蓦然发现,鲁迅先生笔下的百草园就是我梦想的地方。

在百草园里,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在百草园里,有高大的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在百草园里,有鸣蝉的长吟,肥胖的黄蜂,有轻捷的云雀……在如此美丽的地方,作者可以毫无顾忌的拔出牵连不断的何首乌,甚而毁坏了邻家的泥墙;可以感受长妈妈讲述的惊险而刺激的美女蛇的故事;可以和伙伴们在下着雪的冬天,支起一面大的竹筛,开心的捕鸟……这该是一种多么自由,多么令人向往的生活啊!在这里,童真得到了尽情的释放;在这里,孩提的梦想自由飞翔。

然而,这份美好在进入三味书屋的那一霎那戛然而止,仅有的快乐就是在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描绣像和课余在书屋后面的园子里折腊梅花,寻蝉蜕了。除此而外,就是单调,枯燥的学习了。

在三味书屋里,整天面对的是先生严肃而冷漠的面孔,耳朵里充斥的是同学们杂乱无序的“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还不准问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看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每天除了学习,还是学习。虽然老师不像鲁迅老师那么的严厉,但是也不会对我们放松要求。如果我们出现像逃课这样的情况,是绝不会骂我们几句就可以罢休的。我们每天要按时到学校上课,完成老师布置的课内学习任务,课后还要去补习班上课,还有的同学要抓紧点滴时间去学钢琴、绘画等。在双休日里,也不能自由的休息,不是去上补习班,就是埋头写作业。而且,这样的日子随着年级的提高会变得越来越紧张了。

读完了这篇文章,让我体会了百草园的欢乐与自由,三味书屋的单调与枯燥。我真的很想每个像我一样的学生能有一片梦中的“百草园”!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9

妈妈为我买了一本书——《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拿到这本书,我就翻开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从书里,我看到了大鼻子等许多孩子的穷苦生活。我们很难了解到他们——一些身无分文的苦孩子,如何独自在那繁华、广大的.大上海里谋生,要知道那是多么不容易啊!看着他们的生活,我像吃了还未成熟的草莓,心里——酸极了。像大鼻子,他小小年纪本应睡在软绵绵的床上听妈妈给他讲故事,本应在烧得旺盛炕前烤手取暖,本应吃香喷喷的饭菜和伙伴们一起上学……可是,他没有,他没有过这个年纪本该享有的幸福生活。他没有温馨的家,没有挚爱的家人,没有名字……他只有别人吃剩下的残渣,他只睡硬邦邦的地板……这多么令人心酸。相比之下,我们这些口含金汤勺的小公主、小少爷是何等的幸福呀!但我们却不珍惜,浪费粮食、挑食、不满足……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他们真是太可怜了!

但是,当我看到他们成群结队地举旗保卫祖国,发扬爱国精神。我就被震撼了,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呀!当大鼻子把钱袋拾回给那位学生,我又被震撼了,大鼻子变得懂事了!于是,我就相信,他们一定能反抗成功,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因为我感受到了人间里的爱!他们怀着各种各样的爱,汇集在一起,就形成了一条爱的河流,他们都为自己的爱起来反抗,为自己美好的生活而竞争!他们流血流汗,他们的遭遇惨不忍睹,他们有多少人失去家,失去亲人,又有多少人大半年也不能回家一趟呢?但是他们坚持、反抗,虽然被“拒绝”时辛酸的一幕使人落泪。但是他们依旧坚持、反抗,为美好的明天而奋斗,他们的努力见证了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他们的爱世世代代传承给我们!

我不仅看到了人类的爱,我还看到了大自然的爱。

童话中美丽的仙子与鸟儿吟唱,与花朵舞蹈,与小动物们相亲相爱的美丽景象,在碧草如丝的原野画出一道优美精致的风景线,与悦耳的音乐交融,这是多么如诗如画如仙境一般的情境呀!这真是一种温柔的欢乐的爱。

合上这本书,我久久地感受,藏在书里的,还有在这个世界上的如巧克力一般丝滑醇厚的爱。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10

鲁迅写的书浩如烟海,在众多没有感情色彩,并且充斥着战斗和批判的文章面前,我读到了一篇拥有者童真与快乐的文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作者充分描绘出百草园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无疑是一个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机。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年龄时,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老师家的书房。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习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边是鲁迅先生一天学习的内容。他的父母将他送到城中最严厉的书塾,使他再也见不到美丽的百草园了。

这一前一后的对比是不存在前褒后贬的现象的。百草园里的,固然是欢乐,天真的,三味书屋的生活描写又何尝不是充满了新奇和趣味?所以,客观来讲,这篇文章是一曲少年时代生活的恋歌,而不是投向敌人的投枪和匕首。至于过去人们的解读这篇文字时,将它的主题归结为“批判封建教育”的说法,现在看来,似乎有些牵强,是带着意识形态方面的“有色眼镜”。要知道,鲁迅先生固然写了许多战斗和批判的文字,但这并不意味着先生的心就是那么一般地如刀的冷厉而无一丝温情与浪漫。

总之,这篇是在给了我许多欢乐,让我享受到了鲁迅那美好、纯真的童年。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11

看了鲁迅爷爷写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文章,我也很想去看看鲁迅爷爷小时候的乐园——百草园和他上课的学校——三味书屋。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和爸爸一起去鲁迅故里游玩,亲身经历了一次“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春寒料峭,天下着绵绵的细雨,我和爸爸打着伞,首先来到了百草园。一进门,最先映入我们眼帘的是一大片绿绿的菜畦,还有一堵长满野草的矮墙。我走到一口井边,咦,这就是光滑的石井栏吗?我用手摸了摸,嗬,还真有点光滑呢!园中点缀着几棵高高的大树,由于树上还没长出叶子,我就辨别不出它们是什么树,只有皂荚树上还挂满了一颗颗的果实,我还能认出来。爸爸帮我找到了那棵古老的桑树,可惜没有紫红的桑椹。鲁迅爷爷笔下的:“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这样一个他儿时的乐园,可现在在我的眼中显得有些贫乏无味,令人失望。

从百草园出来,我们来到了三味书屋,这是一座既古老又破旧的房子,白色的墙,乌黑的门,石板铺成的地。我们又找到了鲁迅读书的“教室”,“教室”中间的上方挂着一块“三味书屋”的木牌子,牌子的下面是一幅画,画着一只梅花鹿伏在一棵松树下。“教室”里只有八个座位,鲁迅的座位在左边的一个角落里,桌子的右下角还刻着一个“早”字呢!见证了鲁迅坚持早起不迟到的决心。

鲁迅儿时的乐园只不过是个普通的菜园,他读书的“学校”只是一座破旧、简陋的房子。然而,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却走出了一个伟大的文学家。我们现在有现代化的公园和学校,有一流的教学环境和教学设施,那么,从这里又会走出怎样的伟人呢……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12

随着那一声“俯首甘为孺子牛”誓言的指引,伴着课文中“秩秩斯干,幽幽南山”清脆的背书声,仿佛有着一股别样的力量,牵引着我,带我来到这大文豪鲁迅先生的故居中。

站在那堵门前,这位大文豪的形象,陡然的出现在了我的脑海中,瘦小单薄的身板,却可以背负起那黑暗社会带来的压力,矮小的身形,却能让几经衰落的中国又重新走上和平之路,是什么力量,令他干出这样惊天动地的业绩呢?我怀着那重重的疑惑,跨进了它。

这是一片菜园,虽小却一点也不失青翠绿色与蓬勃生机,几百年的岁月过去,无形的留下了,那刀刻般岁月的痕迹,菜地的正中央种植着一棵大树,根茎粗大、枝叶茂盛,默默地立于此地也已几经几百年了吧。它默默地注视着这百年来的风风雨雨,为年幼的鲁迅,带来那一片的绿荫,看着他一天天的长大,为他带来那一份份的喜悦。难怪鲁迅在文章中写到:这是我童年之中的一方乐土。

望着那一片的绿色和那有些发红的泥地,我仿佛感受到了鲁迅那时的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快乐,童年的鲁迅是快乐的。在那时的他眼中,一切还都是那样的美好快乐,远离喧嚣,没有那社会带来的压迫。童年为鲁迅留下了许许多多值得用一生去怀念的地方,正是这样的留下,让鲁迅对后来社会的黑暗而不满,他怀念自己在此地留下美好的时光,正是这块地给予了鲁迅反思与勇气。看向你去那片菜地,仿佛看到了鲁迅处于脑海深处的记忆,趴在土地上,掘何首乌、摘覆盆子、捉蟋蟀……

但这只是我所寻答案的一半,而那另一半,也是那最有价值的另一半,却还在那三味书屋之中,我抬起脚,继续向里走去,不多时便来到三味书屋。

就是那一幅画卷,几张古木书桌便构成了所谓的三味书屋,书屋不大,却四处充满了书墨香,古檀色的书桌尽现古朴典雅的气息,仔细地看向那摆于最中间的书桌,终于模模糊糊的找到了那个令鲁迅羞耻的字眼:早。虽书桌再已不是那时的书桌,但是,那一笔一划、歪歪扭扭的字体,还是令人鲜明地感受到了这位大文豪的决心,眼前仿佛展现出了这样的一幅画面:一群小童坐在书书桌旁,画卷前仿佛站着一位手持戒尺的先生,正摇头晃脑的教孩子们背诗书。

这时的鲁迅的确是过着一种枯燥无趣的生活,但是,在这摇头晃脑的过程之中,远大的思想与主张也随之进入到了鲁迅的脑海之中。黑暗的社会中,即使拥有勇气与明辨是非的心态,但假如没有力挫群儒、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能力,变也无法在那时的社会之中立足,鲁迅的真谛与他一生取得成功的智慧莫过于此吧?

离开三味书屋,带走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与真谛。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13

暑假期间,利用空闲时间读了《朝花夕拾》,其中我感触最深的便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这篇文章记录了鲁迅在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所发现的乐趣。

那个荒芜的百草园,生长着各种不知名的杂草和虫蚁鸟兽,而鲁迅却从中发现了无限的乐趣,这有高大的皂荚树,也有矮小的珊瑚珠,还有轻盈的叫天子。偶尔翻开石头,还能发现其中的虫虫蚁蚁,更是增添了无限乐趣。鲁迅在这里发现探求感受大自然的和谐与美妙,满足了那颗好奇的童心,他置身于百草园中,抛开一切烦扰,尽情感受大自然带来的乐趣。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14

星期四,我看了《诵读经典 品味越韵》中的一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诗文。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主要讲了:屋主寿镜吾是绍师兴城里有名的塾。他20岁中秀才,在自己家中设馆授徒,以教书为业。他制定学规,从严治教,每年收学生不超过8人。他对学生要求严而有度,待人以宽和为怀。发现有学生不认真读书,到后院去玩时,他只是大声叫道:“人都到哪里去了?”待到大家陆续的回来时,他也只是瞪几眼,督促大家读书而已。他也备有戒尺,但不常用,学生有违反塾师的也只是在学生手心上轻轻地打记下以示惩戒,不像别的塾师,要把学生的手心拗弯,将手背顶住桌角用力痛打,以示师威。教学之余,他常以读书自娱。每当学生放声朗读课文时,他便吟诵自己心爱的古赋,而且摇头晃脑,显得十分投入,也很有点幽默感。放学时,他会亲自把学生送出大门,站在石桥上观察良久,看学生在路上是否有打闹的情形,直到学生走远,他才放心地踱回书房……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的玩耍,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

有空时我还要看看《诵读经典 品味越韵》中还有什么有趣的童年乐趣。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15

每读完这篇文章,心中总要憧憬好一会儿,时间也似乎是停留了,停留在了那美好的童年时光……

这是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写的是鲁迅童年的生活和学习,回忆中的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并不是简单的勾勒,却也没有浓浓的笔墨,而是流露着童年的快乐,甚是打动人心。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这些景色,不仅让鲁迅回味,更让我心动。我想鲁迅的童年,是多么快乐,多么幸福,甚至有点怀疑鲁迅童心未泯。而当鲁迅上学后,也并非不快乐,而让人觉得是另一种趣味。“先生,‘怪哉’这虫,是怎么一回事?……”这是鲁迅的话,让人看了,先是一笑。并不是笑鲁迅的无知,而是对他求知的肯定和赞赏吧,再者是一思,那就是对“怪哉”的思虑了。能让人深入其境地去感受这篇文章,我觉得是最大的成功。

鲁迅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是年过半百,可其中流露的感情,是那么真挚,仿佛就在眼前,看在眼里,刻在心里。我想,这不只是因为实有其事,更重的是鲁迅对童年的怀恋和憧憬。

扑蝴蝶、捉鸣蝉、采荷莲……这是谁没有的童年?课堂开小差、收藏爱书、问一些无厘头的问题……又有谁的童年没经历过呢?可是,又有多少童年留在心底?又有多少童年被遗忘?童年,留不住,最后只洒落在记忆的长河上。

人生固然是美好的,可怎样去感受,怎么去理解这些美好呢?文章虽然没有提到任何的观念,可是却不禁让人深思,对童年的深思,对人生的深思。或是记忆,或是怀恋,总是美好的,就算是曾经瑕疵。悠悠童年,承载着太多的美好和思念,我们真应当去好好感受。

我再次拿起了《朝花夕拾》,读起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像是走进了百草园,走进了三味书屋,走进了童年……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16

鲁迅的著述浩如烟海,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作者充分描绘出百草园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是一个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机,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百草园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年龄时,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老师家的书房。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习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内容。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通过将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比较,让我感觉到童年是那么美好,令人留恋。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玩耍,这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节课下课都会有时间玩,也还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在天堂。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泛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我觉得,在让儿童接受教育的同时,也应该让他们玩好。

鲁迅的名字家喻户晓,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了鲁迅的《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文章,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与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亲切地交谈。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17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

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18

童年是每个人心中一段美好的回忆,而伴随我们度过童年的人或事,也会永远留在我们心中,成为最最珍贵的记忆。童年像歌曲一样欢快,如诗歌一样优美,似水墨画一样淡雅,犹空气一样清新,胜阳光一样灿烂……当我走进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对童年有了更深的感悟。

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中记叙了童年生活在绍兴的故事,他对记忆中童年的无限眷念融入在这一点一滴的文字中,给人留下无穷的回味。我对长妈妈给鲁迅讲的“美女蛇的故事”很感兴趣,这个故事把那时小小年纪的鲁迅吓得常常担忧“美女蛇”在夜里出现。我不禁想起我童年时的一件趣事:妈妈给我讲了“白雪公主”的故事,我担心得夜里睡不着觉,生怕自己也遭遇这样的噩运。这个问题总是困扰着我,当我把疑惑说给爸爸妈妈的时候,没想到,他们捧腹大笑,令我很不解。现在回想起来,我真的很幼稚,怎么会有这么可笑的念头。

最令我百读不厌的还是“百草园”,我读着读着,就陶醉于其中了。那生机勃勃的景象,孩子们快乐游戏的情景,深深地吸引了我。我们家以前也有一个院子,虽然不怎么大,但它承载着我童年时编织的美丽梦想。我家的院子里有一棵葡萄树,那葡萄刚一有点儿发紫,小麻雀就抢先来啄。大家想了许多办法都无济于事,只好顺其自然。为了“气死”这可恶的麻雀,我常常和它们“比赛”,在葡萄还是青的时候,赶紧摘下来剥开吃,不让麻雀抢先一步。虽然那酸酸的滋味一直渗到我的胃里,但心却是甜的。葡萄树的右边是一个小花坛,里面有清香可口的菊花脑,墙上攀着芬芳的金银花,我却独爱那少许几棵鹤立鸡群的狗尾草。我常常拔去几棵,用它来“炖汤”给布娃娃喝。一到春天,小蝌蚪就成了我的好伙伴,大脑袋、小尾巴,十分惹人喜爱。在我的精心照料下,小蝌蚪很快长出了四肢。一次,我不忍心它们在小鱼缸狭小的空间里活动,偷偷把它们倒在院子里。谁知道,几个星期后,院子里竟是活蹦乱跳的癞蛤蟆!大人们感到厌恶,我却格外欢喜,每天晚上,我都在“咕呱、咕呱”的叫声中进入甜美的梦乡……

冰心奶奶说过,童年是梦中的真,真中的梦。读完《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想说,每个人的童年故事都不会改变的,因为每个孩子都有一样美丽的童年,也正因为童年里充满了天真、淘气、温馨和爱,童年才会如此美丽,如此令人回味无穷!

在这秋高气爽的日子里,我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品味鲁迅的纯真,感受鲁迅先生带给我们的纯真情怀。

在《朝花夕拾》中,让我最难忘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三味书屋的后面有一个百草园,百草园在你的脑海中可能只是一个杂草花园,但在鲁迅的脑海中却是他的天堂。他听到他的长妈妈告诉他,长的草地里不要去,因为据说有一条很大的赤练蛇在那里。他还听到长妈妈给他讲的故事,这让鲁迅感到有些担心,没有勇气去看墙上,他还很想得到一盒像老和尚一样的飞蜈蚣,这一切都让我们感受到鲁迅的童年是多么的有趣。

我们都知道这是出自鲁迅对记忆的节选,而鲁迅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年岁已经很高了,但鲁迅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却充满了童趣和天真,仿佛所写的一切就在眼前一样。也许我也向往这种生活吧,不经意间也感染了我。

我的童年也充满了乐趣,和朋友们一起郊游,一起去孤儿院看孩子,一起去捉蝴蝶……这些都是我们的记忆,虽然我们不能留住童年,但可以把它留在记忆里。

鲁迅的文章与朱自清、范爱农不同,三者都有各自的特点。鲁迅的文章和王羲之的书法一样,深深吸引着读者。

朝花夕拾的意义不仅仅是早上的花朵夕阳西下时采摘的意思,它还有一个人意思,那就是生命是很短暂的,生命是很宝贵的,人们要在有限的生命中多做有益的事情。例如,当我们年老的时候,回忆年轻时做的事情,我们不会后悔和遗憾。

我们童年的梦想已经破灭,所以只能靠回忆来连接童年。梦想是不断变化的,只有不断的追求才能让梦想成真。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19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名著。

这篇文章最美的句子是: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多么优美的排比句呀!

我从这篇文章中知道了一个故事: 从前,有一个读书人住在古庙里用功,突然听见有人叫他,只见有个美女的脸露在墙头向他一笑,隐约走开去了,他自然很高兴。但竟然给那走来夜谈的老和尚识破了机关,说他脸上有妖气,一定是碰见了美女蛇了;这人首蛇身的妖物能唤人姓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来吃人肉的。

鲁迅先生说:这个故事使我觉得做人之险。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鲁迅先生小时候常在百草园捕鸟、逗蟋蟀、寻蝉、喂蚂蚁——长大了还有很多美好的回忆。“我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的人要将我送到书塾里去。”一句话就从百草园转到了三味书屋,我希望可以学习这种写作技巧。

鲁迅先生小时候上学很会做小动作。有一次,先生说:“人都到哪去了!?”大家便一个个走回去,一同走回去也不行的。可见先生是多么的严厉!

这篇文章写的是鲁迅先生童年的回忆。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20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故乡》里其中一篇散文。此篇散文写于1953年9月18日,当时鲁迅先生正在厦门大学任教。正值暑假,学生还没有开学,鲁迅先生回忆起少年往事。

全文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记叙百草园的生活;第二部分主要记叙三味书屋的生活。在记叙百草园的有趣生活过程中,还插叙了美女蛇的故事,用于映衬百草园那些讲神话般的色彩。鲁迅先生通过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现了他自己儿时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理。同时也通过对旧有私垫教育,对封建教育束缚儿童身心发展做出了批评。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对描绘景物由远及近、由高到低、自静而动、先夏后冬的顺序,对百草园内的景色写得清晰,生动,富有感情的色彩,不由得让人对百草园心声向往之情。

我读着读着,好像被带进了散文里面去了。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21

嘿,终于把《朝花夕拾》读完了。其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回忆性散文。它主要讲了:童年时的鲁迅先生从上学前常到百草园中独自玩耍嬉戏,和到上学后到三味书屋的枯燥乏味学习,两者形成鲜明对比。

百草园虽然荒凉,但它却是作者的乐园。三味书屋虽然是个私塾,但它却有一股亲切的气氛流动其间。世间再荒凉的地方,也可能是有些人的乐园,世间再枯燥的地方,也有快乐在流动,只不过你没发现而已,就如那一句,世间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整篇散文就叙写了鲁迅先生从有“无限乐趣”的乐园到全城最严厉的私塾上学的过程和心路历程。

百草园“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可是“那时却是我的乐园”,其中充满了童趣,作者对其中野草树木的热爱,还有对花鸟虫兽的活动,描写得无一不是栩栩如生。

而和百草园相比,三味书屋的景致却完全不同了,如果说百草园的清新神奇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那么三味书屋的昏暗枯燥与之形成鲜明的对比,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但实际上文章前后是和谐统一的,即便是三味书屋的生活充满着陈腐味:学生进学要先向孔子行礼,在向先生行礼。平时只能专心学习。尽管私塾设有打人的戒尺,也有罚跪的规矩,但对于鲁迅而言同样是新鲜而快乐的。

对于这样的童年在现实生活中不会再有了!读完这些文章,长叹一声童年的乐园乐屋,该向那里找寻?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22

对这篇文章,对于我来讲非常有趣。的确,初读此文,最大的感受就是这个“趣”。

渐渐地,我感受到了文章的气息,“鲁迅式”的写作手法的确巧妙,我竟有两种不同的感受!

第一种是:鲁迅认为在“百草园”和在“三味书屋”一样快乐,玩耍有玩耍的乐趣,学习更有学习的乐趣。使人全文感受到了鲁迅对童年时光的留恋与爱恋。

但是,当时的教育是封建的,所以,第二种就是:鲁迅用在“百草园”的无忧无虑、自由自在,来反衬“三味书屋”的封建,从而批判封建的教育。

对于我个人来讲,我更相信第二种,鲁迅,这位民主战士不就是用笔当武器,一直为改善人民的生活和精神,日复一日、锲而不舍的奋斗吗?就手法而言,这种反衬、暗讽的手法更符合鲁迅。

但是,我更愿意相信第一种,我希望无论何时、无论何地 ,所有的孩子们都能享受到科学的教育,都能感受到童年的快乐。

这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也是我认为最值得人们回味的。

当然,鲁迅先生描写“百草园”的方法却让我获益颇多。例如:鲁迅对百草园的描写不仅细致入微,但却不显得“散”,因为他是按层次描写,使人理所应当的进入情境。另外,他用了多种感官,有看到的、听到的还有问到的。正是这样,人们不仅感受到了百草园的生机,更赞叹鲁迅先生的高明。

通过读鲁迅的文章,不仅有文学上的收获,更是一种心灵的洗礼,洗掉现代的虚伪,重新听听最真诚、最感人的东西;重新感受人类的智慧。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23

提起鲁迅,人们常常会想起他严肃庄重的面孔。读了《朝花夕拾》后,令我感触颇深。特别是其中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它向我展开了鲁迅的童年之窗,将我带进了鲁迅的童年,让我看到了鲁迅先生也有顽皮的一面。

鲁迅的童年,是沉浸在灿烂的阳光中的。无味的冬天也藏有童趣,在小小的不玩耍中,充满了幻想,严肃的学习中也不乏快乐。

百草园是“快乐”的。“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追赶着云雀,直到它们飞上云霄;拿着树枝像赶着马车一般将蜈蚣赶来赶去。……”这些都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

三味书屋是“枯燥”的。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就是鲁迅先生的生活。但是,在学习之余,鲁迅先生还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让枯燥的学习生活中,又充满了生趣。

看了鲁迅的童年,不禁让我想到我的童年。我们的童年可以说是幸福的。看,我们有有趣的玩具、美丽的洋娃娃……我们当然是幸福的。但我们似乎少了大自然的熏陶。我们一直在接爱父母的关爱,生活在温室中,父母把我们保护的无微不至,然而,正是由于这样,我们缺乏了对大自然的了解,缺少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

看着鲁迅先生的快乐童年,羡慕之情由然而生,多希望自己也能有这样的童年啊!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24

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回忆了鲁迅以往的事,其中有一篇令我迟迟不能忘怀。这篇讲的是鲁迅小时候家有一个百草园,那里有菜畦、石井栏、皂荚树、桑椹、蝉、黄蜂天子(云雀)、泥墙根……

鲁迅先生在描写百草园的时候,用了很多手法,比如拟人等,但是鲁迅先生用拟人的手法略多一点,比如把蟋蟀在鸣叫写成在弹琴。这样现的更美啦,令我在读的时候脑海里不禁浮现出当时蟋蟀在弹琴、油蛉在低唱的美丽情景,让我们有无限的向往。

鲁迅先生在文中写了长妈妈讲的一个故事,文中那个读书人在纳凉的时候被妖蛇所纠缠。后一位和尚救了他,收了妖蛇。在文末鲁迅先生还写了教训——倘有陌生人叫你的时候,千万不要回应,我绝的,虽说这个故事有点迷信,但是这样子的话,我们也就会乖乖听话了(就类似于以前妈妈总是说不听话的小孩子会被狼吃掉)。

读完全文,我不禁被当时老师觉得学生不应该问课外的问题所感到疑问,课外的疑问也是问,为什么就不能问呢?

在他们读书的时候,虽有不听话的人,但是在鲁迅先生的笔下,还是蛮好的。

Ade是德语再见的意思,我不禁佩服鲁迅先生的外文水平,我合适不想也想像他那样,德文等语言样样精通呢?

鲁迅先生真不愧是一代伟人文章写的是那么完美啊!充满魅力的百草园!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25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描述了鲁迅现身儿时在百草园的快乐生活以及在三味书屋的无聊乏味,其鲜明的对比令人深思。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当你眼前展现出这一幅画面,你一定会感叹这是多么快乐、美妙、令人神往的地方,也会像鲁迅先生一样爱上这个地方,如果我们也在这个地反生活,那也一定会留下许多美好的记忆的!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这是,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习生涯,每天只读书,政务十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这样的日子远不及在百草园的日子快活、自由。

这篇文章解释了儿童广泛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刻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的成长的合理要求。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26

读了这篇散文,鲁迅先生的童年生活便真实地展现在我的眼前:捉蜈蚣、摘覆盆子、捕鸟、到私塾念书……从中可以看出鲁迅先生的童年是在玩中学、学中玩,使他拥有一双能够洞察是非善恶的眼睛。所以鲁迅先生的文章往往反映了社会现实,文笔犀利。我们也需要这样的眼睛。

我们作为新世纪的少年,要珍惜自己的童年,在玩耍中学习。要亲近大自然,激发自己的想象力,使自己充满活力,这有助于开发智力和激发创造力,从而投入到学习中去。

玩是我们需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学习。现在社会竞争非常激烈,只有有真才实学的人,才会被社会接纳。还需要提高道德文化修养。像鲁迅的启蒙老师寿镜吾先生,“他是本城内极方正、质朴、博学的人”,这才使鲁迅对他十分恭敬。所以,我们要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的新世纪青年,将来才能在社会有立足之地。

同学们,请珍惜童年,它一去不回。从现在开始,努力学习,放飞自己的梦想。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27

最近学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本文是记录鲁迅先生童年的文章,文中的百草园是鲁迅童年时期过的最快乐的地方,里面有着紫红的桑葚,有又酸又甜的覆盆子,还有着有趣的斑蝥等等——这些都是所有的小朋友所都向往的,可见他在百草园里的生活是如此的快乐啊。

而下文中鲁迅的童年生活发生了转折,他的家人把他送到了全城中最严厉的私塾,他从此永别了他的“虫子朋友们,植物朋友们”开始了严厉的私塾生活,不过也不缺乏生活中的小趣味。他和同学们在后园里折腊梅话,寻蝉蜕。在下问中他是多么的向往着以前在百草园里的快乐生活啊!

这就是鲁迅先生的童年生活,字里行间透出了他对快乐生活的向往,热爱大自然和对私塾教育的不满。童年生活的点点滴滴,不管是百草园,还是到三味书屋,给鲁迅先生的童年生活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给我们读者留下了一个非常美好的想象空间!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28

鲁迅是一个时代的代表,他的影响是不可复制的,是一个时代的印记。

尽管为鲁迅的弃医从文所感触,尽管也看过鲁迅《阿Q正传》、《彷徨》、《呐喊》等文。但最为拨动我心弦的却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写这篇文章是在“三。一八”惨案以后,鲁迅被反动当局列入被统计的北京文教界五使人名单内。鲁迅难以公开和反动势力进行斗争,被迫于1926年应厦门大学的邀请离开北京。鲁迅到厦门大学时正值暑期,学生还没开学。他回忆起少年时的往事,就写下了这篇散文。在那样的白色恐怖中,鲁迅却忆起了童年,不知可是对那份美好与纯真的时光的怀念与憧憬。

那时鲁迅家还未发生变故,家里仍是富足的。这就使鲁迅获得了一系列穷家小户的孩子所无法享受的条件。家里四五十亩水田,日常生计总是绰绰有余。在家境好的时候,周围人是用一种羡慕的眼光看待他这个小“公子哥儿”的,话语里包含着亲切,眼光里流露着温存。

从六岁开始,鲁迅就开蒙读书,先是随本家亲戚学,后来又被送到绍兴城内最有名的一家三味书屋去读经书。他与昆虫为伴,同花草为友。在百草园采摘野花野果,听长妈妈讲神话传说,同伙伴们支竹筛捕鸟;在三味书屋读书写字,折花寻虫,蒙纸画画,问先生无厘头的问题……

文章中,鲁迅并不是简单的勾勒,也没有浓浓的笔墨,而是在字里行间透露出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那份对自然的热爱和对自由的童趣的追忆,很是打动人心。

他热爱自然,渴望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渴望自由自在的玩耍。“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这样的景色不仅让鲁迅回味,更让我心动。“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连一向惧怕虫子的我也不禁一笑。

虽然离开了百草园,去了三味书屋,面对严厉的老先生,可这些并没有夺走他的快乐。在三味书屋的鲁迅依旧是自得其乐。他和伙伴们去园里折花寻蝉,放声朗读,蒙纸画画。还记得小时候我也爱像老先生那样,“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

看到最后鲁迅提到,他画的《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都有一大本。后来,因为要钱用,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了。不禁让人鼻头一酸,小小年纪,就因为家里的变故要用稚嫩的肩膀承担起重担,让人很是心疼。

文章中,鲁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打量着自己童年的世界,读起来不仅叫人回味留恋,更勾起读者对自己童年的回忆。写这篇文章时,鲁迅已年过半百,可其中流露的感情,却那么的真挚,仿佛就在眼前,看在眼里,刻在心里。

童年,是我们记忆长河中最最美好的篇章之一。即使它已经渐行渐远,只留下了些散乱的记忆,却仍被我们藏在心里最秘密的角落,时而翻阅,回味那一丝美好。

再次读起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像是走进了百草园,走进了三味书屋,走进了童年……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29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这段经典的文字选自鲁迅先生那篇家喻户晓的文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给予鲁迅先生这种乐趣的,却是小小的百草园。“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一些野草,一个园子,便是鲁迅先生儿时的天堂。即使到了“全城中称为最严厉的书塾”——三味书屋,仍然也不乏乐趣:下课后和同学们溜到院子里玩耍,趁老先生读书入神偷乐,充满了童趣,充满了欢乐。

然而到了现在,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孩子们不必在荒地玩耍了,而这种乐趣却越来越少了。在学校,在办公室,在路上,在餐厅,人人都捧着一块方寸之屏,探索着虚拟的世界,沉溺于网络的快乐。QQ、微信、抖音……一个个新奇的应用,占用了人们太多的时间。当前,手机确实颠覆了传统的方式,给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带来了诸多便捷,使用手机也许是为了正事。可是,当人们在用手机点餐、打车、搜索资料的时候,又有几个能忍住诱惑,不去点击那一个个猎奇的标题,一个个朋友的动态呢?人们可能会在手机里得到片刻的欢愉,可是当你放下屏幕时,感到的是乐趣吗?不,是空虚。现在的人们有了更多的娱乐方式,却很少能感受到像鲁迅先生一样发自内心的快乐了。

许多人都明白这个道理,但真正能放下手机的很少。为什么?因为手机的信息对于人们吸引力太大了。打开网络,打开人们喜欢的内容,比如:看视频、听音乐、读新闻、购购物、聊聊天等,时间便在不知不觉间流失了。但只要你能放下手机,走出门外,去感受春夏秋冬的美丽,或者是静下心来,品读一本好书,即使环境像鲁迅先生小时候一样艰苦,相信你却能感受到比网络世界更真实、更充实的快乐。

手机方寸之屏,并非居心之所。放下手机,走向大自然,感受现实世界的美好,你也能收获像鲁迅先生一样单纯的快乐。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30

品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着从文章中散发出来的天真烂漫的气息,享受着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那份活泼可爱的青春年华,我的眼前不禁浮现出一幅幅引人入胜,有趣的画面。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读着这些充满趣味的文字,我的心仿佛已飞到了百草园里,与那些昆虫们来个亲密接触。读着文章中的文字,我仿佛看到了年少的鲁迅与昆虫为伴,采着野花野果,舒适地躺在草地上,享受着和煦的阳光。冬天里,他在雪地里自由地玩耍着,支好竹筛,悠闲地捉捕鸟儿,但是总因为性急,捕不到许多鸟儿。他还喜欢听长妈妈讲故事,看《山海经》,因此而害怕赤练蛇,不敢到长的草里去,害怕遇到美女蛇。

在百草园里,一切都是那么地自由,一切最美好的感情在这里散发出闪亮的光辉。

不知为什么,文章中的一切都让我回味无穷,看了还想看,也许就是因为文章充满了儿童的天真和可爱,读来特别亲切罢了。

曾几何时,童年已不再属于我,是那么地遥远。也许是因为我已跨入青少年的行列,跨入了忙忙碌碌的学习和复杂纷扰的生活之中。但是我想,不管怎样,不管在什么时候,保持一颗童心,人是永远不会老的。甜美的童年之梦也仍然是我最珍贵的宝物,它珍藏在我的心中永不褪色。

童年已渐渐离去,留下来的只是些美好的幼稚的记忆。读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体会鲁迅先生的童年之梦,我神往不已。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31

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对鲁迅先生小时候能在百草园玩耍而感到羡慕,对他在三味书屋枯燥无味的学习而感到厌恶,也对他能在课后与同学们游戏而感兴趣。

正如鲁迅先生在文章中所说,百草园是他儿时的乐园。的确,能听油蛉低唱,听鸣蝉长吟,听蟋蟀弹琴,是多么享受的事情啊。按斑蝥,拔何首乌,摘覆盆子,又是多么地有意思。能够在这样的园子里无忧无虑地嬉戏,也真可谓是一大乐事!

不过,在环境这样压抑的三味书屋里学习,听寿镜吾先生自我陶醉地读“上九潜龙勿用”这样难懂的古语,也实在是无聊至极,令人厌倦。但我想,鲁迅先生之所以以后有如此大的成就,与他在三味书屋的学习,肯定有联系吧。只是老师的教学方法死板了点。

反倒是,在课后去三味书屋后面的园子里玩闹较为快乐。能爬上花坛去折花,在地上寻蝉蜕,捉苍蝇喂蚂蚁,这样的课余生活也算是丰富了。

不管怎么说,鲁迅先生的童年是充满乐趣的,既学到了知识,又能自在地玩耍,但和现在儿童的生活比起来,确实有许多差异的。如今,孩子们没有像鲁迅先生的小时候那样,有许多的机会去接近大自然,甚至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去玩,就连去公园,也要等到家长有时间,而不是想玩便可以随便地去玩的。可是比教学的话,虽说气氛比三味书屋要活跃得多,上课老师讲的也远比寿镜吾先生有趣、生动,但是却要顶着考试的压力。

这样说来,我还是更喜欢鲁迅先生的童年生活。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32

上了初中以来,我们就在课本上学过了这篇课文。现在寒假里,唐老师让我们读的《朝花夕拾》中又出现了这篇文章。再读一番,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情感,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肥胖的黄蜂,轻捷的叫天子,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老师管束着,这也是我们所有孩子的企盼。

现在,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忙忙碌碌地学习,也少了许多自由。平日里,我们早上5:50就得起床,一直到晚上9点左右才能休息。一天下来,已经很累了。本来想趁寒假暑假休息休息,没想到假期里爸爸妈妈安排得更“紧凑”。

我多么盼望大人们能带我到海边、郊外玩耍。每当海水涨潮时,我就光着脚丫,卷起裤脚,在沙滩上挖螺、捡贝壳、捉小鱼、放风筝……春天,去郊外踏青,去享受春日的阳光;秋天,迎着习习的凉风,在田野上四处奔跑……那种完全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定然和在 “百草园”里玩耍的鲁迅先生有着同样的快乐。

再读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心中不由得想要以后建立一个像“百草园”一样的园子,还孩子一个像鲁迅一样绿色自由的童年。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33

嘿,终于把《朝花夕拾》读完了。其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回忆性散文。它主要讲了:童年时的鲁迅先生从上学前常到百草园中独自玩耍嬉戏,和到上学后到三味书屋的枯燥乏味学习,两者形成鲜明对比。

百草园虽然荒凉,但它却是作者的乐园。三味书屋虽然是个私塾,但它却有一股亲切的气氛流动其间。世间再荒凉的地方,也可能是有些人的乐园,世间再枯燥的地方,也有快乐在流动,只不过你没发现而已,就如那一句,世间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整篇散文就叙写了鲁迅先生从有“无限乐趣”的乐园到全城最严厉的私塾上学的过程和心路历程。

百草园“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可是“那时却是我的乐园”,其中充满了童趣,作者对其中野草树木的热爱,还有对花鸟虫兽的活动,描写得无一不是栩栩如生。

而和百草园相比,三味书屋的景致却完全不同了,如果说百草园的清新神奇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那么三味书屋的昏暗枯燥与之形成鲜明的对比,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但实际上文章前后是和谐统一的,即便是三味书屋的生活充满着陈腐味:学生进学要先向孔子行礼,在向先生行礼。平时只能专心学习。尽管私塾设有打人的戒尺,也有罚跪的规矩,但对于鲁迅而言同样是新鲜而快乐的。

对于这样的童年在现实生活中不会再有了!读完这些文章,长叹一声童年的乐园乐屋,该向那里找寻?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34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 鲁迅先生的一篇优美的散文杰作。散文记叙了令鲁迅先生难以忘怀的百草园中天真烂漫的童年生活和三味书屋中貌似枯燥其实却意义深远的孩童读书生活。

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跃然纸上、令人神往的自然油画——“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优美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做游戏,而鲁迅先生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看出鲁迅先生对他们的深厚感情。

神异的百草园给了他纯真的快乐,而规束的三味书屋给了他在人类文化传承中的成长。

我们也想和老师共同拥有一个“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只有快乐的学习和生活,成长中的我们将来才能成为一个良好心智的大人。

我好羡慕鲁迅先生的童年生活呀!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35

读着《从百草园到三昧书屋》,脑海里慢慢放映着这样的画面:一个小孩子在一段土墙下玩耍着,偶尔扯起何首乌的根,偶尔翻开地下的断砖找虫子,甚至还在冬天张下竹筛捉鸟。转眼间,他长大了些,便到了学堂里。那里有严厉的老先生,有贪玩的同学,还有可以寻蝉蜕的桂花树。这一切,就好像是一颗颗穿结在褪色韵红绸上的宝石,依然发着熠熠的光芒,纵然岁月已经不知道把它们磨洗了多少回。

它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

有时候觉得回忆是一件很费力的事,因为你很难找一个开头。就好像是蜘蛛结网一样,第一根粘下的丝总是很费力。借着这篇文章,我开始编织我记忆里童年的网。它或许不会有鲁迅先生的童年那么丰富多彩,但是,那毕竟是属于我自已的童年。

我在靠近渤海湾的一个小渔村里出生。虽然没有一个很生动的充满生机的园子,但是整个大海都是属于我的。那里是如此地贴近海洋,每天傍晚潮涨满的时候,海水都能淹到村头。那里有一条延伸进来的宽阔的水沟,村子里的渔船都静静地泊在那里。我喜欢一个人走到最靠近大海的那条船上,看着西沉的夕阳发呆,,潮水拍打着岸堤,浪花琶溅着,“哗哗”地欢快地唱着渔歌。海船慢慢漂浮起来,悠悠地荡啊荡啊。,远处一个浪追赶着另一个浪,打着卷滚动着,飞快地向着岸边袭过来。更远方,雾蔼弥漫.有点厌黑色,义有被夕阳镶上的金边。把视线收到眼前,突然发现浪花翟有许多跳动的生灵,只有手指大小,等它们踏着浪近前来,你就可以看到原来那是一些跳动的鱼。它们像青蛙一样长着两条蹼足.可以拍打着浪花前行,也可以在滩涂上跳跃。它们的眼睛大大的,鼓得老高老高。

等潮水涨满的时候,你就可以钓鱼了。有一种鱼儿,脑袋大大的,总是趁着涨潮的时候来到被海水覆盖的滩涂上觅食。所以我常常用一个竹篮钓它们。竹篮底上放满了揭了壳的小蟹,那蟹黄便是它们的美餐。我不用费太大的力气,只要坐在船舷上把竹篮放到水里,就可以悠闲地看着落日等候了。不消几分钟,我迅速地把篮子提起,就能看到篮底一条条翻着白白的肚皮活蹦乱跳的鱼儿。有时候还有贪吃的小蟹也一起被俘虏上来。于是我把鱼丢到网兜里,把小蟹揭开盖子扔到篮底,然后等待着下一次收获。

潮水落下的时候一般是上午和午夜之后。白天里赶海我是很少去的.虽然能在清澈的湾汉看到美丽的海葵。我喜欢午夜后跟着一群大孩子去“探宝”。夜里的海是宁静的,那沉睡的鼾声使大海显得那么的安静。在晚上你可以用渔叉叉到大鱼,也可以用汽油灯照到满满一箩筐的蟹子。

随着潮水的涨落,我也慢慢地长大了,至今还怀念那个自己静静看夕阳的傍晚,那艘漂荡的渔船……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36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得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是有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的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一块根像人样。

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的远。”这些传达了百草园的风韵。还有那繁杂的捕鸟过程和那曲折紧张的美女蛇故事,展现出了不一样的童年生活。这就是鲁迅对自己家后院“百草园”的描写,这儿真是好玩,可以追赶着云雀,直到它们飞向云霄,还可以拿着树枝像赶着马车一般将蜈蚣赶来赶去。

时不时拔起何首乌,偶尔发现了像人样的根,便不停的炫耀。这里无疑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那怪鲁迅喜欢这儿了。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家的书房。

在三味书屋,鲁迅先生曾经请教过老先生关于“怪哉”的故事但是被老先生一口拒绝了,并要求鲁迅再也不能对他提这些“无关要紧”的事情,只是让他一味的学习。这样让很苦恼,于是他便只好在课堂上画画,时不时的叫上小伙伴们一起溜出去,去玩耍。由此可见三味书屋的教育根本就是失败的。首先,学生不喜欢三味书屋的学习生活,再有“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从自己的角度否定了三味书屋式的教育。

还有“后来,因为要钱用,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了,他的父亲是开锡箔店的;听说自己也做了店主,而且快要升到绅士地位了”——从同学的角度否定了三味书屋式的教育,它培养出来的人,正是那种逐利趋势之徒,旧制度的维护者与社会的基础,这样的批判是很深刻有力的。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真实而生动的再想了清末私塾教育的若干侧面。表达了儿童热爱大自然、追求自由快乐的心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回忆性散文,文章中写了他从无忧无虑的百草园到枯燥乏味的三味书屋的事。

百草园是鲁迅儿时的乐园,里面的一花、一草、一木,对鲁迅来说都有着无穷的乐趣。在里面,可以爬上石井栏,口渴时可以摘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似的覆盆子,含在嘴里是满满的甜蜜。可以在冬天支起架子捕鸟,可以翻开砖头找蜈蚣,也可以在里面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那些无忧无虑的生活,没有忧伤,没有焦急,没有痛苦,就像一个梦,儿时的鲁迅则是梦中的人。许多年过去了,他仍然没有忘记这个梦,所以他把这个梦记录了下来,在闲暇时可以再次浏览,重温那儿时的记忆。

但是好景不长,他被家里人送去了全城最严厉的书塾——三味书屋,开始了自己的学业。每天都要和令人厌烦、绕嘴的古文打交道,而百草园因为没有人去,也逐渐变得荒芜了。三味书屋的后面也有一个园,但在里面得到的乐趣是远远不如百草园的。三味书屋的生活是无趣的,但鲁迅先生却很怀念那个令人厌烦的地方,他的老师寿镜吾老先生也成了他一生所怀念的人。

读着这篇文章,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鲁迅先生以孩子的角度来写,读起来丝毫不吃力,感到十分亲切。文章表现了鲁迅先生对封建教育给孩子的摧残的批判。

我们也有自己的“百草园”,也有自己的“三味书屋”。那些深藏在我们记忆中在“百草园”发生的事情是我们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我们到了中学,要在“三味书屋”中奋斗,让我们珍惜这六年的岁月吧。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37

初读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的时候,便见识了鲁迅先生的佳作《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这是一篇透露出鲁迅先生心声的散文——批判封建教育制度以及鲁迅先生心中的强烈不满。

散文讲述的是鲁迅先生小时候的乐园——百草园,鲁迅先生认为这是他自由的天地,那里有美丽的植物,可亲的小昆虫,但是后来,鲁迅被迫到三味书屋,百草园也就成为了他儿时最美好的回忆,再也没有故事听,再也不能爬石井栏,再也没有酸酸甜甜的覆盆子,再也不能在冬天捕鸟……

没有了在百草园的自由自在,这里只有浓浓的书香弥漫了整个三味书屋,带给人的感觉就是严肃、认真紧张的气氛,让鲁迅的心灵也随之改变。

他从骨子里憎恨封建教育制度,但是他却很敬佩他的老师寿镜吾老先生,在他的印象中,寿镜吾老先生是一位博学、方正、质朴的人。

这片文章淋漓尽致地描绘了百草园生动美丽的景象以及三味书屋给鲁迅先生带来的压抑的感觉,生动而又形象地描写了他在快乐之后的苦恼,体现了鲁迅先生对封建教育制度的适当批判,这也是带领他走向文学道路的一个重要条件。

在三味书屋,鲁迅先生曾经请教过寿镜吾老先生关于“怪哉”的故事,但是被老先生一口回绝了,并要求鲁迅再也不能对他提这么“无关紧要”的事情,只是让他一味的学习,仿佛认为他就是学习机器一样。

对于这点他很是苦恼,只好在寿镜吾老先生读书读的出神时用画画来寻找乐趣,也会时不时的和其他同学去后面的园子里玩耍,也算是苦中作乐了吧。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他的童年生活,说他快乐吧,他的快乐也没有延续多长的时间,他想念百草园,却只能用来回忆,而不得不捧起那难懂而枯燥的书,他就像一只风筝被一根长长的线给束缚着,不能高飞。

现在的我何尝不是这样的感受呢,从小学到初中,对我来说还是一个漫长的适应过程,也是我成长的一条必经之路,但我也相信我会像鲁迅先生一样,变的越来越好。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38

这个周末,我又重温了一遍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鲁迅于1926年写的一篇反映童年妙趣生活的回忆性散文,被收入《朝花夕拾》。文章主要讲述了鲁迅小时候在私塾上学的故事,描绘了色调不同,情韵各异的两大景片:百草园和三味书屋。

作者写百草园,以“乐”为中心,采用白描手法,以简约生动的文字,描绘了一个奇趣无穷的儿童乐园,其间穿插“美女蛇”的传说和冬天雪地捕鸟的故事,动静结合,详略得当,趣味无穷。

三味书屋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作者逼真地写出了三味书屋的陈腐味,说它是“全城中称为最严厉的书塾”,儿童在那里受到规矩的束缚。但作者并未将三味书屋写得死气沉沉,而是通过课间学生溜到后园嬉耍,老私塾先生在课堂上入神读书,学生乘机偷乐这两个小故事的叙述,使三味书屋充满了谐趣,表现了儿童不可压抑的快乐天性。

读过文章之后,我们会明白,其实鲁迅在对当时的社会教育情况做出批判,他认为学习不应该只是光读书,死背书,更要一种科学的学习方法,深入理解文章内容,才能唤起儿童的学习趣味。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39

人的一生需要适应周围的环境,而不是周围的环境适应人。这是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带给我最大的感悟。

最初的适应,是接受一个与自己原来的环境完全不同的地方。便如鲁迅先生初到三味书屋时对先生“摆架子”的反感和对百草园的怀念。这时新的事物可能会让人感到讨厌,但我们至少应该认命并忍耐着。

然后,鲁迅先生在忍耐中达到了适应的第二个境界。这时他开始对新的环境有兴趣了。“先生最初这几天对我很严厉, 后来却好起来了,不过给我读的书渐渐加多, 对课也渐渐地加上字去”等词语句子都能让人感觉到他已经对三味书屋有好感了。

鲁迅先生最终到达的境界是“融入”。他认为三味书屋很有趣,可以折腊梅,寻蝉蜕,捉苍蝇,喂蚂蚁。而不用戒尺不罚跪,只让读书,与“我们”很相宜等片断突出了鲁迅对寿镜吾先生的喜爱,这都说明他已经完全地适应了这里,开始喜爱这里了。

但令人遗憾的是鲁迅先生穷其一生也没能达到最后的那个境界。但他至少是坦坦荡荡、光明磊落的。不知有多少人为此付出了比死更可怕的代价,他们自以为已经达到了那个境界,于是到了新的地方便到处奉承讨好、请客送礼。开始人们可能会对他很客气,但他自己已经失去了灵魂,成为了一条卑躬屈膝的奴颜狗!而当人们揭开他的真正面目时,他就沦落到人见人厌、花见花谢的地步,而那时他即使悔悟也晚了,因为那时他已经到了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想翻身都难的地步了。人们已经给了这种人一个贴切的称呼:“老油条”。

在我看来,真正的适应最高境界应该是这样的。无论到什么地方都能活得很好,觉得身边的每个人都很可爱,谈吐举止真诚大方而又使人如沐春风,受到侮辱时以柔克刚,用行为去感化对方。而当真有什么天灾人祸时,他不是无动于衷,而是冷静地寻找解决方案……这听起来有些像一位高僧,但这的确是为人处世、处变不惊的态度。这还真应了郑板桥那首《竹石》:“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而万事相通,“四书”之一的《中庸》讲的也是这样一个道理。

学会适应,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带给我最有用的启示之一,希望学会了适应的人不要以之为耻,好好珍惜,没有学会的人加紧努力,得到这一宝贵的人生财富!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40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拼命唧唧喳喳写个不停,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游戏的童年”,罗大佑的这首歌唱出了多少人的童年心声。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童年,鲁迅也不例外。

不必说《阿长与<山海经>》中令鲁迅心驰神往的《山海经》和“充满神力”的长妈妈,也不必说《五猖会》中的迎神赛会和那令鲁迅头疼的《鉴略》,单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可以称得上是鲁迅童年的真实写照了。

每次读到鲁迅在百草园中玩弄斑蝥时,拔那何首乌的藤时,去摘那覆盆子时,总会想到我的童年。童年里有那一次一次的玩耍。一次,我们几个小伙伴又在一起玩。不知道是谁先看到一只野猫,也不记得是谁喊了一声——“猫,抓住它!”我们一哄而起,准备去抓它。那只野猫看见我们向他靠近,“喵”的一声钻入草中逃走了,我们当然也不会罢休。追阿!它东躲西藏,我们围追堵截。不经意间,踢飞了一块儿石头,踩坏了一朵花;猫尾扫过,倒下了一片草叶;脚起脚落,溅出了水坑中的水花。我们兴奋地尖叫着追赶着,一直到了墙边,它一跃上墙,飞也似地跑走了。

猫儿虽然逃走了,但我们又发现了新事物——那墙头的枝条上挂着紫红的桑葚!吃货的心开始躁动。我们几个同伴商量着,把一个人送上去够桑葚。于是我们抬脚的抬脚,推屁股的推屁股,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送了上去。但他太矮小,够不到几个,于是我们也要上去了。有人弄几块石头垒在一起踩着石头爬上墙去,有人顺着墙角砖与砖的错格中爬上去。每人占据一根手臂粗细的桑枝上,一边够一边吃。吃的满手、满嘴、满脸都是紫红的汁水。那汁水还一直在从嘴中嚼破的,手中挤破的桑葚中流出来。流出了一个夏天的甜蜜。

也许,童年就是鲁迅那时手指下被按住的斑蝥和我们追赶的野猫,就是鲁迅那时口中酸甜的覆盆子,我们口中紫红的桑葚吧!

鲁迅笔下冬天的百草园是比较无味的,大概是没有人陪伴的缘故吧。于是鲁迅“就只好来捕鸟”,这我没有玩过,但是我喜欢“踹树”。只需要一棵被雪盖满的不大结实的小树,给它来上一脚,之后,雪就又下下来了。童年也许就是闰土父亲口袋中叫着撞着的鸟和从树上扑扑簌簌落下来的雪花吧!

童年不但是开心疯癫地玩耍,还要包括儿时的学习生活。

就像鲁迅他们在老师读书时在下面用“纸糊的盔甲在指甲上做游戏”,我们也是会有这类小游戏的,但在主课上是万万不敢的。副课上,我们有时会用笔和尺子拼成各种各样的飞机,前后桌互相“打仗”。女生呢,则拿出绳子玩起了翻花来。

和鲁迅的课间不同,我们不做“在地上和桂花树上寻蝉蜕”、“捉了苍蝇蚂蚁”这样安静的事。我们男生一下课就满教学楼地疯跑,还要大喊大叫。噫——爽极了!童年,也许是鲁迅折下的腊梅,寻得的蝉蜕,也许是鲁迅的同学指甲上的纸盔甲,也许是鲁迅自己做的画。童年,也许是男生桌上的“战斗机”,是教学楼里的喊叫,也是女生手里翻出的绳花吧!

不论童年的印象是什么,每一个人的童年都是美妙的,是一生中的最幸福的时刻。它的美好也同时提醒着我们时光一去不复返。还像那首歌中唱的:“老师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克莱尔·麦克福尔

《解忧杂货店》的内容,乍看很简单,就是杂货店老爷爷,晚年无事,每天为有烦恼的孩子们答疑解惑的故事,就这么简单。

我应该是很平淡地看完第一章,又很无感觉地进入第二章,心里还狐疑着,这难道是一本系列小说吗?那这么厚一本书,得讲多少个人物,要是写

第一章和第二章,从人物到情节,都没有多少关系,除了提到杂货店,铺垫最明了的信息,就是杂货店的神秘。未来与过去的连接,这一点虽然难以置信。

一、父母儿女

我之所以把第二章读了好几遍,是因为克朗因为退学,打给父母那个电话。

母亲的哭声,父亲的无奈。这让我马上想起当年我高考落榜后,因为意识到父亲的生意失败,也有自己无力拼搏,所以直接在临睡前跟父亲说我放弃了。当时母亲叹息的声音传来,因为是漆黑的夜,父亲则是长时间的沉默。寄予厚望的我的父亲,在我多年以后,母亲才告诉我,那天夜里他一宿没睡,而且偷偷地哭了。我多年来都不敢想象父亲流泪的样子,就像“克朗从公寓的窗子里目送父母离去,他们的背影看起来那么落寞,那么瘦小”。“克朗禁不住合掌致歉”这一句,令我掩卷而泣。

面对克朗和父亲之间,我又想起我的儿子。我们为了学习成绩,为了就业工作,为了钱,无休止地争执,甚至互相伤害,一度陷入疲惫与绝望之中。每次都下着决心,心平气和,每次都控制不住。

我曾无数次渴望,一个能为我们指明方向,为我们解忧的人出现。

“亲生父母,除了你去犯罪,否则,你干什么他们都会支持”。

这就是父母,我们的父母,我们,你们,都一样。

到后来的几章,雄治说:“跟家人在一起,相信明天会更好。”贞幸说:“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家人,为了守护家人,我可以做任何事。”绿河为了孩子可以不顾生死,久浩介多年后理解了父母的'一片苦心,晓芹对克朗的救命之恩的感怀与报答,晴美报答抚育之恩。全文贯穿着情,恩情,亲情,爱情。

雄治与晓子之间不可思议的灵魂对接,其实就是挚情挚爱的升华。

二、迷途

迷途是什么,是人生的岔路口,是前进路上的疑惑,是看不见的远方。

咨询者为什么把生活中看似寻常的烦恼,其实是无法向人正常倾诉的忧虑,反而向陌生的老爷爷寻求答案。一切源自雄治的真诚,和对别人心声绝对不能无视的善良。他尊重每一位咨询者,并恪守自己制定的规则。

所以他在意他所送出的建议,给咨询者的未来人生会有怎样的人生改变与帮助。能否帮上忙,对未来的影响,他为什么要知道,因为他真诚,他博爱。

所以才会有解忧窗口的复活。

音乐家评论克朗的歌:“以外行来说,很好”,“歌唱得跟你一样好的多的是”。我忽然心虚起来,我一直喜欢写作,写完后忐忑地期待别人的评价。“以外行来说,很好。”还没有人这么直白地评价过我,其实这正是我目前最大的困惑,我也会常常发出那种“我真的有那方面的才华吗”的怀疑。“我能吃那碗饭吗?”“是不是不自量力”,我疑惑,我迷茫了。

也许每个人都会无数次问自己:“我真的没有成功的希望吗?”

这是我的迷途。

把咨询者比喻成迷途的羔羊,用一张白纸给迷途中的三个年轻人指明方向。人生若如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一切全掌握在自己手中,一切都是自由的,面前有无限的可能。

迷途中得到了指点,固然是好,但还要有自身后天的努力,如果不是自己积极认真的生活,不管得到什么样的解忧都没有用,这才是生活的真谛,也是解忧所诠释的真正目的和内涵。

指引方向是第一步,是起点,而自己的信念,自己的志向才是最重要的。

三个走在人生迷途的青年人,他们正在人生的岔路口上,已经踏出了错误的一步。他们在为别人指点迷津的时候,自己也幡然醒悟,这是全书的再一次解释解忧的真正目的。

三、铺垫与衔接

还没有读过这样一部作品。前文很简单的铺垫,在接下来的阅读中,会令你欲罢不能。每读一段,都能与前文相呼应的合理衔接。而且不突兀,恰到好处,这不能用普通级别的穿越来形容。

无论读到哪个事件,无论在时间,地点的点上都能首尾相应,前文疑惑的,后面一定有交代,后文解释的,心里也能回忆起前文的铺陈。不是平叙的一来一往,一直都有一种原来如此的恍然大悟,如梦初醒的瞠目结舌。

原来如此,一切就是这么回事。

还有神奇的架构,那就是那条无形的线,连接杂货店和丸光孤儿院的线,在天上,冥冥之中的某种相连。读着读着,才在每个人物的亮相,豁然惊觉,哦,他们之间是这样的。

把所有的时间,年龄做了记录后,来对应每个历史事件,衔接的合情合理毫无违和感,令人拍案叫绝。看似诡异,神秘,但又无法质疑,且深信不疑。

一、书籍简介

《追风筝的人》是美籍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译者李继宏,上海人民出版社于2003年出版,是美国2005年的排名第三的畅销书。

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关于人性的背叛与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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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阿米尔的故事。阿米尔生于1963年喀布尔的一个富人社区中的一个富裕家庭。其父亲是一个正直的普什图人,一名法官的儿子和成功的地毯商人。阿米尔家的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则是哈扎拉人。阿米尔和哈桑是好玩伴,哈桑是一个特别忠实,正直,一心只为阿米尔少爷着想的人,两个人经常一起玩耍、游戏。阿米尔是出色的“风筝斗士”,即善于用自己的风筝切断别人的风筝的线;哈桑也是杰出的“风筝追逐者”,因为阿富汗的传统是线被切断而落下的风筝归追到它的人所有。爸爸对两个孩子都很喜爱,但嫌阿米尔过于怯懦。两个孩子和人打架时总是哈桑出头。阿米尔展露出写作的才华,但爸爸并不看重。爸爸的朋友拉辛汗成了阿米尔的忘年知己。1973年穆罕默德·达乌德·汗等发动政变,在阿富汗推翻帝制建立共和国。

社区中一个仰慕纳粹的普什图族孩子阿塞夫和阿米尔、哈桑发生冲突。哈桑用弹弓维护了阿米尔。1975年,在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为了赢得爸爸的好感而勇夺冠军,哈桑则保证去追到第二名的风筝以证明阿米尔的战绩。但在哈桑的归途被阿塞夫等人截住。阿塞夫要哈桑把风筝给他,但哈桑不肯,于是他强暴了哈桑。这一切被阿米尔看到,但由于怯懦阿米尔没有挺身而出。

之后的日子里阿米尔由于无法面对哈桑而希望爸爸把阿里、哈桑解雇,被严词拒绝。于是阿米尔在13岁生日的晚上陷害哈桑,说他偷了自己的生日礼物。哈桑洞悉一切,而承认了偷窃。阿里和哈桑不顾爸爸的反对搬到了哈扎拉族聚居的哈扎拉贾特山区。

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斯坦,1981年爸爸带着阿米尔逃往到巴基斯坦的白沙瓦,把家留给拉辛汗照看。后来阿米尔父子又迁到美国旧金山湾区的费利蒙居住。阿米尔在美国上大学,毕业之后成了作家,还在圣何塞的跳蚤市场认识了同样来自阿富汗的一个将军塔赫里的女儿索拉雅,并和她结婚。爸爸在此期间因肺癌去世。阿米尔和索拉雅搬到了旧金山。他们想有一个孩子,但始终没能如愿。

2001年,罹患绝症的拉辛汗从巴基斯坦给阿米尔打电话,让他去巴基斯坦,因为“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原来拉辛汗在阿米尔父子走后,去哈扎拉贾特找到了哈桑及其妻子,他们一起回到喀布尔管理阿米尔家的大房子,哈桑还有了一个儿子索拉博。然而1996年塔利班占领喀布尔之后,强占了这个房子,还因为种族歧视当街枪毙了哈桑及其妻子。索拉博进了孤儿院。拉辛汗希望阿米尔回去喀布尔救索拉博,但阿米尔不愿意。拉辛汗于是告诉阿米尔,哈桑其实是阿米尔爸爸的私生子。

阿米尔在出租车司机法里德的帮助下回到塔利班控制的喀布尔。在找到了索拉博所在的孤儿院之后,发现索拉博已经被一个塔利班头目带走,而这个头目会出现足球赛上。阿米尔在球赛中约了这个头目,并在之后其住所见到了他。原来这个塔利班头目就是阿塞夫。阿塞夫在被苏联人扶植的共产党政权的监狱中受尽折磨之后加入塔利班,和苏军作战,成了一个头目。索拉博已经成了一个被性侵犯的舞童。阿塞夫告诉阿米尔可以带走索拉博,但必须和他先处理一些陈年烂账。在屏蔽左右之后,阿塞夫戴上不锈钢拳套,轻松毒打毫无搏击经验的阿米尔,但不料索拉博用形影不离的弹弓打瞎了其左眼。阿米尔和索拉博这才趁机逃出。

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因为阿米尔无法证明索拉博是孤儿,而无法取得美国签证,从而收养索拉博。索拉博需要暂时入住孤儿院。出于对孤儿院的惧怕,索拉博割腕自杀,之后被救起。在阿米尔带着索拉博回到美国之后,索拉博因为感情受到伤害不再和任何人交流。在2001年九一一事件之后的一个周末,在一个公园里,索拉博终于因为追风筝对阿米尔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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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卡勒德·胡赛尼(KhaledHosseini),1965年生于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市,后随父亲迁往美国。胡赛尼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系,现居加州。“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斯坦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

《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因书中角色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出版后大获好评,获得各项新人奖,并跃居全美各大畅销排行榜,《追风筝的人》已经由梦工厂改拍成电影。还著有:《灿烂千阳》(AThousandSplendidSuns,2007)、《群山回唱》(AndtheMountainsEchoed,2013)。作品全球销量超过4000万册。

2006年,因其作品巨大的国际影响力,胡赛尼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并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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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5篇

第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字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第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00字

读完《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之后,有一句话铭记在我的脑海中:为你,千千万万遍。没有万语千言,哈桑用寥寥几个字向我们阐述了最真挚的友谊。

阿富汗,这个曾经在我脑海中只留下荒芜战争场景的国度,却在阅读完这本书之后让我有了重新的认识。在书中,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阿富汗——一个有欢乐、有悲伤、有良知亦有邪恶的国度,一个人性化的国度。无可否认,哈桑和阿米尔这段友谊,是千千万万阿富汗人的缩影,是千千万万段友谊的缩影。也许不尽相同,但却有着共同的出发点——为了朋友而义无反顾!

哈桑为阿米尔追到了蓝色的风筝,也因为那一只风筝被欺负、被蹂躏,却依旧毫无怨言。反观之,少年的阿米尔在这段友谊中却担当着一个狠心的角色,忽视哈桑的付出、陷害哈桑甚至害得他不得不选择离开。故事的结局是令人意外的,阿米尔等来的是哈桑逝去的消息,一别成永别,留下的、只是满满的悔恨。阿米尔只能移情,成为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的人。

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但却是最扣我心弦的一个。

第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部美丽的小说,即使没有梦工厂镀上的光环,她依旧光鲜夺目。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忠诚与血缘串联着这些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作者以恩典与救赎勾勒生命的圆满循环,然而这也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于幸福,希望是人们永远追逐着的风筝。

作者以敏锐,扣人心弦的笔触娓娓讲述着这样一个故事: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哈桑。不久,由于苏联的入侵,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即使收获了事业和爱情,仍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阔别二十多年的故乡,却发现物是人非,哈桑已故,并发现了父亲当年的一个惊天谎言,昔日主仆本为同根生,漫漫赎罪路上,阿米尔蹒跚而行……

书中有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昔年哈桑对阿米尔说这句话,代表着奉献,二十多年后,阿米尔对哈桑的儿子说这句话时,除了赎罪,亦有奉献。全书不仅仅是一部叙述阿富汗文化,历史与现状的政治史诗,也描写了父与子,人与上帝,个人与国家的脆弱关系。追风筝的人所追的风筝是有象征性的,它既可是爱情,亲情,友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讲,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父亲,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第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800字

第一次看这本书已经是我初中的时候,转眼已是大一即将转入大二的时候,我又借着读书小组读书分享的机会把这本书重温了一次。

这本书是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小说的处女作,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善于将别人的风筝割断,他的朋友哈桑则善于去追风筝。阿米尔善与写作,却充满懦弱与欺骗,哈桑诚实善良,勇敢,正直无私。两人成为鲜明对比。

然而坏人本性也是好的,他们只是缺乏一个把他们引向善的指明灯。就拿阿米尔来说,当拉辛汗好说歹说让他“重新做人”,他严词拒绝,当拉辛汗亮出底牌告诉他,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他才决定去找哈桑的遗子。

在现在这个充满铜臭味儿的时代,坏人虽然存在,但若追根起源,大多数本性不恶,只是童年或者后成年时期缺乏引导罢了。还记得这个故事吗?一个大盗在被刽子手押向断头台的时候,他请求见他母亲最后一面,要求吮吸最后一次的母乳,他的母亲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后这个大盗咬断了他母亲的乳头,一旁的人都很诧异,把他拉开。这个大盗临死前对他母亲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若不是你不阻止我之前无数次的小偷小摸,我也不至于落得如此田地。”

这里的大盗就是阿米尔的翻版。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阿米尔,“复旦投毒事件”,“我的爸爸叫李刚”,“小悦悦事件”等等都是善与恶真实的写照。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又如何引导恶人往从善之路走呢?

我想教育应该是重中之重。谈及教育,老师和教育模式又是一大关键。现如今的应试教育都比较重效率、重结果,不注重质量、过程。因此,大多数的小孩思想发育还不完全,整天都埋入题海,缺乏素质教育。曾经我在某个书城等待开门,碰见几个小学生,年纪虽小,却已满口脏话,说着一些与他们年龄大相径庭的话,令我很是诧异。或许真的是快节奏的生活让他们也快速“成长”了吧。

老师是教育的启蒙者,但是家长却是除了老师能和孩子呆在一起时间最长的人。现如今,家长们都忙于赚钱,忽略了孩子们的感受,导致有些孩子性情冷淡,有的又是双重性格,自己却仍无法发现这一问题的导火索。若有那天真出了事故,那才追悔莫及呢。

除了老师和家长以外,社会也应当扮好引路人的角色。政府、企业也都应该大力支持,多加重视人格的培养。放慢我们生活的节奏,细化我们的优点和不足,多多赞美和激励“哈桑”,多多关注“阿米尔”,找出他的问题所在,一一攻破,这样才能建设更好的幸福安康的和谐社会,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创造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

第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

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第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0字

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第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窗外的烟火绚烂,鞭炮声还是很密集。在除夕夜里我心潮澎湃的合上了卡勒德·胡赛尼的书《追风筝的人》,我知道今夜很难睡下了。

故事发生在三十年前阿富汗,一个饱经战乱困扰的国家,阅读过程中文字所表达的那些温情和悲苦,宽宥与救赎,施恶和抗争,无不让我为之疼彻心扉,那个叫哈桑的仆人之子为了他的小主人阿米尔,到离世也不知道的自己的哥哥:为你,千千万万遍!

作者卡勒德·胡赛尼是一位侨居国美国加州的阿富汗人,同时他也是一名外科大夫。《追风筝的人》是他第一部半自传体小说。

他经历了政变后的国家改制,苏联入侵阿富汗,和艰辛的巴基斯坦和美国的流亡之路。已经在美国有着幸福家庭和成功事业的阿米尔,2001年夏天的一天,拉辛汗的遥远的电话的召唤,让他去走一遍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阿米尔爸爸生意的合伙人,第一个把他当朋友的成年人,是在文学道路上给予他鼓励最多的人。拉辛汗也洞悉一切真相:关于阿米尔父子种种谎言,背叛和秘密。

故事通过12岁的富人之子阿米尔的眼光,描绘富家少爷与仆人之子喝着同样的乳汁,自小就一起成长,情同手足的友谊,可是阿米尔因为爸爸定义自己为缺了卑劣的性格而变的敏感,猜嫉,1970年的阿富汗时局动荡、宗教信仰的分歧、民族间的摩擦已经初显端倪,历史大背景下的温馨闲适的富足生活渐行渐远。

这些孩子们是感觉不到的:“12岁之前,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跟哈桑玩耍。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的夏日……”

哈桑的心目中阿米尔少爷就是他的一切,甚至他出生后学语的第一个词汇就是:阿米尔。就是这样的哈拉尔文盲指出了他的写作情节破绽。

内心困扰着梦魇的阿米尔,心灵上也承受了巨大的埋怨、羞耻,他选择了一种卑劣的逃避。他心里面以为这就是一个少主人对于奴仆关于正直和忠诚的考验。在劝说自己父亲辞退哈桑父子无果之后,阿米尔选择了更卑鄙的栽赃手段,把自己生日礼物放在哈桑简陋的房间里,哈桑父子的隐忍离去,让阿米尔终结了年少的负罪和遗忘。也从此少年灵魂背负了此生负罪感。

哈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第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为什么要买这本书?说实话呢,是因为它的题目吸引了我,初看到时,还以为会是一组优美的散文、一组唯美的诗歌,或者呢,还是一篇充满意境的童话。可是,当我真真正正翻开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它骗走了我好多眼泪……

故事是从主人公阿米尔少爷12岁那年开始的,他有一位对他最信任、最忠诚、并且于他同龄的仆人:哈桑。他们一起长大,一起玩耍,一起去上山那棵树下读书,一起去参加当地独特的风筝比赛……剧情的转折就是从这次的风筝比赛而发生,哈桑为了帮助阿米尔追到那支十分好的蓝风筝,在一条小巷子的角落里被另外一群富家少爷围殴,巷子外出现了一双眼睛,小心翼翼的往巷子里偷看这,这双眼睛是阿米尔的。是的,哈桑最信任、最忠诚的朋友、主人,这个时候胆怯了,阿米尔没有勇气像哈桑保护自己那样冲上前去保护哈桑,泪流满面、哭着跑开了。从此后,阿米尔每每见到哈桑都会想到自己当时的懦弱并且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最后,他竟然是自己亲手赶走了哈桑,阿米尔也许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随着岁月的流逝,阿米尔长大了,他发现哈桑竟然是自己的弟弟,此时我的心情也是七上八下,阿米尔会怎么做?他抛下了自己的妻子独自回到故乡阿富汗,为的就是找到哈桑,那个让他充满了内疚的人,踏上了救赎心灵的路程……

也许故事的作者并没有多少华丽的词藻。可是,他却用最细腻的语言,抵触到了你心里那最柔软的地方。是的,他的文笔似乎可以看透阿米尔的内心,书中的情感超越了友情,超越了亲情,如果你静下心去读,也许你会品尝出更多的味道,不安、无奈、无助、愧疚、悲伤、孤独……本书是作者的处女作,更是文学中的一本佳作,故事如此的残忍却又美丽,也许这本书的结局并不是很完美吧,又或许稍带一点悲伤,读过,你一定会被感动。这种感动不是突然来到的,而是慢慢的,深入去体会的。情绪是通过一点一点地递进,令人感觉自己就是男主人公,随着发生的这么多事情,不能自抑地被震撼,完成了自我救赎。

这本书的封面十分唯美,在一片火红的夕阳中,一位小男孩奔跑着,一只手里紧握着一支风筝,也许男孩是阿米尔,他拿着的是自己的风筝,又或许是哈桑,拿着的是那支蓝色的风筝。如果把阿米尔形容如那支风筝,那他找回自己的“归宿”了么?

第1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像追风筝的人,我们都在追着一个我们很想得到的东西;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梦想着追到梦想中属于我们自己的那只风筝;或许,我们每个人都为了追到那只风筝而付出了很多,放弃了很多。但,有些人大胆地追着,有些人怯懦地不敢上前追逐,有些人还呆呆地站在原地。

在追风筝的过程中,也许会遇到许许多多你想象不到的困难,会遇到很多很多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有时候甚至会让你遍体鳞伤,粉身碎骨。

但,阿米尔没有放弃,我们更不应该放弃。

正像书中说的一句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为了哈桑追着风筝,而我也为着一个人,去追这只承载了多重含义的风筝。

记得以前,有好多人问我:“学习是为了什么?”那时候的我为了敷衍,就非常大众化地说:“为了将来考上好大学,找个好工作。”是的,这是许多人的答案,但,这并不是我的答案。

刚刚来到这边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几乎一天哪里都不能去,就呆在家里,就是因为怕我迷路。还好,我家楼下有个公园,而那里,就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一个夏天的夜晚,在家里太热了,我就跑出来到公园玩一会儿。当我坐在一个石头上时,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女孩走了过来,亲切地向我打着招呼。一开始,我有些害羞,慢慢地,我们渐渐熟悉了。每天,我一写完作业,就跑来公园找她,她总是非常热情地陪我;有时候,我也会有些任性,她也并没有因此而疏远我,更多地是包容我;谁的天空不落雨,伤心难过的时候,她都会陪着我,安慰我。有时也在想,上天对我太好了,在这里遇见了她,她是那么地懂我,理解我。每次,我都把生活中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告诉她。说到伤心的事的时候,她陪我一起难过;说到开心的事的时候,她陪我一起开心。当然,她的生活中也会有一些不顺,可是她并没有跟我说,可能是怕我也跟着她一起伤心难过吧!

就这样,我们开心地度过了一个假期。

假期结束的那天,她叫我陪她去公园玩一会儿,我答应了。到了公园,看到她还是坐在那个地方,一样的坐姿,一样的梳妆打扮,一切都和从前一样,没有变过。我走上前,在她身边坐下了,就这样静静地坐了一分钟,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她的一句话打破了沉默:“我……要走了。”我十分惊讶,或许我早该想到的。我紧张地问:“为什么?”“其实我来这边只是来旅游的,假期一过,我就要回家了。”悲伤的表情在我脸上再也掩盖不住了,她看到后,笑了一下:“没事没事啊,别这样,我家在绍兴,到时候有空可以来玩啊!我有空也会回来找你的!”听到这话,我欣慰地笑了。

过了几分钟……

“时间到了,我要走了。”

“这么快!”

“嗯嗯!”

“好吧,那再见!”

“嗯嗯,再见!”

她的背影渐渐远去,我的心空了一大块。回家打开QQ,看到了她给我的留言:

冉,谢谢你在这两个月陪我,与你相遇,好幸运。永远不说再见,好吗?滢

“嗯嗯,不说再见!”我心里默念着。

我们约定要努力学习,大学考到同一所学校。为了这个约定,我努力着,直到现在,都没有放弃。

我始终追着我心中的那个风筝,以后我们会怎么样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只要追过,就不会后悔。

因为我们之间的友谊胜过一切,爱,可以一直连接,到永远!心中的风筝也可以飞得很高,很远。

第1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看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这本《追风筝的人》终于看完了。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有时,我常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我就会对未来某一天发生的突然变化,更加从容。这是一本关于救赎的书,也是一本关于友情、善良的书。

对于这本书所写的年代与历史,由于年幼,我并不清楚,只知道是一个连年战争,充满硝烟的地方,在我的意识里,那里的人民饱受战争的折磨,所以根本不会想到那里也是一个春暖花开,羊肉串飘香,孩子们可以无忧无虑追风筝的地方。

而在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阿米尔与哈桑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如果说他们是朋友,那为什么当哈桑被一些年龄大的孩子欺负时,阿米尔不挺身而出,却沉默和逃避?如果说他们是主仆之间的忠诚之情,那阿米尔为什么要在十几年后再次踏上这个充满战火的土地上来救赎呢?

从这本书里,我看见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用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

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友谊从放风筝开始,很多年后,能让阿米尔记忆犹新的依然是和哈桑追着风筝穿越城市的大街小巷,在追风筝的过程中,看清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尽管小说的叙述如同流水一般,将故事的发展情节徐徐展开,但作者内心确如同奔腾的潮水,想卷席一切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和人性的正反两面。一冷一热,使得整本小说有了正常的体温,甚至能让人听到书页里的血脉的流动和心跳,最后都冲破作者的身躯和思想,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可能就我目前的生活状况,是不能体会作者写这本小说的初衷。但我能从作品中体会他作为主人和仆人之间的尊卑,作为贵族与贱民的隔阂,作为朋友和兄弟的真情,以及对历史和现无法转变的种种无奈却又想要倾诉的一种诉求。

《追风筝的人》将两个不同人生的人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运用生动而细腻的刻画,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不得不说,这些是吸引我继续读完它的一个理由。

第1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应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下生活的期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我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完美。“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齐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期望这一切能够定格在那一瞬间。

杯具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杯具就是把完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务必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必须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取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取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之后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先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完美的感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我的最完美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期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我失去的完美。

第1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美好,残忍,这两种极端的矛盾词语,在书中的编织下竟缩到一只不起眼的风筝里,缩到一个平凡的仆人里,这本令人回萦难忘,令人震撼无比的书,就是著名作家卡勒德·胡塞尼写的《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中的主人公是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他俩原先感情很好,做什么事情都同甘共苦。可因为一场风筝比赛胜负的矛盾,阿塞夫觉得丢尽了面子,就找仆人出气,因此,哈桑被阿赛夫这个暴力男孩所殴打,阿米尔不敢阻挡,背叛了朝夕暮处的朋友。成年的阿米尔回到阿富汗,竟发现了一个惊天动地的谎言——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陷入了一个无法返回的噩梦……

读完这本书,我的新也跟阿米尔一样,被灰蒙蒙的雾霾笼罩着—我不明白,在现实面前,人们总会低下头!阿米尔看着同情手足被狠打,低下了头,成了懦夫;阿赛夫在名利和金钱的诱惑下,低下了头,成了豺狼……但是,在这中间,我们依然看得见一些有节气的人物,比如阿米尔的父亲,他一生都在和熊拼斗,胸怀十分宽广。他不会因为对手是狮、虎而害怕,不会因为利益而叛离国家。最重要的是,他不会抛弃朋友,而会把他当为穿一条裤子的兄弟,处处关心着他。这一点,阿米尔做的就不比他父亲好。

所有的同胞们啊!现实是美好的,也是残忍的。我们不能嫉妒别人的胜利,而要发现自己的失败原因,不能当懦夫、不能当豺狼、更不能当叛国贼!我们应该在现实的面前抬起头,让失败的经验记在心里,让成功的曙光照在身上,这样现实的命运就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

第1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从我们诞生的一刻起,从我们踏上人生旅途的一刻起,我们开始选择。那些无穷的选择将会与你一起走向漫长的人生道路。

就像追风筝的人一样,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只漂亮的风筝,它有时是理想,有时是希望,有时也是人格。我们既然选择了它,便要无悔地去追,追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判断负责,否则,它将会成为终生的遗憾、悔过,即便是自责,也无法弥补,只有加倍的去补偿,去赎罪。

在《追风筝的人》种,讲述了一位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一起长大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次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的事,当时阿米尔选择了逃跑,在事后令他感到痛苦,他逼走了哈桑……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当时的背叛,再度踏上故乡,希望为好友尽最后一点力,但在同时,他发现一个谎言,儿时恶梦再度重演,阿米尔做出了重大的选择……

背叛往往是一瞬间的决定,但救赎却是一条漫长的路。两者之间通常会夹杂着一个词:后悔。因为过去的永远都是过去,无论如何也无法挽救,所以后悔就是人心灵上的一种责怪。

当今社会,在追求进步,在追求人上人的同时,我们也会迷茫,迷茫着四周,我们该去做什么?该如何面对不断的选择?该怎样在选择中让自己的心灵无悔?一个左右为难的选择,在一瞬间的决定中已经决定了自我的命运,但在同时,一个小小的转折也将再次改变命运,这是唯一一条能从背叛再次踏上好人的路,也是唯一一个加以补偿的办法。但这种机遇并不多,重要的是对自我选择的无悔。

风筝只有一只,勇敢的追吧,去追回自己的理想!但也不要忘记,面对偶遇的选择,不要愧对人格,让心灵无悔!

第1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风筝,它拴着正直、勇敢、善良、忠诚。它是象征我们人格的风筝,让我们勇敢地追寻那支风筝。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年少时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位富家少爷,他本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但他却也存在等级观念和宗教种族观念。因此阿米尔捉弄哈桑之后,尽管心怀愧疚,但仍然得到自我辩解和自我原谅。但在一次风筝比赛后,因为阿米尔的懦弱间接地逼走了哈桑,不久后看书也随父亲去美国。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而再次踏上故土。却发现了一个惊喜谎言。他一点点探索,在战争中的阿富汗,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已经离世的哈桑的儿子,找回了那支他曾丢弃了的风筝。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震撼,原本的阿米尔是懦弱的,无法保护也无法面对自己的伙伴。好在他还是找回了失去的心,可是,在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次伤害都可以弥补的。有的风筝是再也找寻不到的。所以说阿米尔是幸运的。

这也使我联想到学习,当我们遇到难题时,有时是懦弱地远离难题,有时盗取别人的方法解决难题,难题于我们而言,难道不是一次好的锻炼机会吗?正确的应该是迎难而上。抓住成长的机会,抓住即将远走高飞的“风筝”。

细细想来,我们似乎比阿米尔更幸运,他与哈桑再也回不去了,他的“风筝”是残缺的,而在这“风筝”的背后,附着的是人性、是诚实、勇敢、善良的品质。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只有不失去我们的“风筝”才算一个真正的“人”像年少的阿米尔,他那懦弱的表现使他的“风筝”丢失。即使后来不顾一切的救赎,得到的也只有残败的“风筝”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而罪恶导致的善行,却是最大的救赎。

在那飘荡的风筝上有着对人命运的掌控。无论因什么,为什么,我们都应牢牢地抓住它,即使错过了花满枝桠的昨日,也不要错过今朝。

第1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短短五个字,一直是我心底最单纯又美好的信仰。

这本小说其巧妙、波澜起伏的情节交错,令我震撼。在这本惊世之作里,出现了两个少年:一个叫阿米尔,一个叫哈桑。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亲如兄弟,但他们的地位却有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

1975年的那个冬天,阿富汗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了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去了最忠诚的哈桑。他眼睁睁地看着哈桑受欺负,却没有伸出援手。他为此感到自责和痛苦,哈桑像一面镜子一样反射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终逼走了哈桑。不久后,阿米尔和父亲由于战乱逃往美国,直到二十五年后……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了一趟阿富汗,他意外得知那个已经死去的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哈桑,竟然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阿米尔为了“赎罪”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经历一路的艰辛和危险,他终于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在读完小说的最后一句——“我追”,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这本书让我第一次那么靠近阿富汗,我看到的不是战争和恐怖主义,而是那些执着的追风筝的人。

我讨厌阿米尔的懦弱自私,他看到哈桑受欺负时选择了逃避,选择了背叛;但我又欣赏阿米尔,他有一颗善良的心,成年后的他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于是他返回故乡,希望能为自己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他勇敢了一次。

哈桑的风筝是阿米尔,他追;阿米尔的风筝是爸爸,他追;哈桑的儿子的风筝是安定,他追。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是追风筝的过程,每当风筝被放起的那一刻,我们就应该告诉自己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第1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已经读过三遍了,每一遍都会被深深的感动。我始终在追寻,到底触动我的是什么?那柔软细腻的笔触,那毫无矫揉造作的描写,那关于童年的跳动,那罪恶的定格,那救赎的可贵……

"为你,千千万万遍"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的塔布尔,就像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这里有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和最丑恶的东西,友谊、忠诚、信任,背叛、歧视、自私……

童年,是孩子们的天堂。阿米尔和哈桑,在一个富裕家庭长大的两个亲密无间的主仆,一起爬树、一起搞恶作剧、一起看电影、一起放风筝,一起在树上刻下"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我喜欢所有的这一切的描写,那么亲切、自然、童趣,那微妙的幸福悄悄的在心中蔓延着,蔓延着……

阿米尔和哈桑,"无论如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因为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没有。"这些"不能改变的历史",给了阿米尔背叛的勇气和借口,并最终背负着这个罪恶。在那场追风筝的比赛中,那那条小巷之中,在那打开父亲心门钥匙的蓝风筝与对友情的背叛中,我们再也看不到阿米尔眼中的澄清与欢愉。

对阿米尔来说,美国是个埋葬往事的地方。但,往事终究会自行爬上来,你会发现,原来它从未离开过你。

一条救赎之路,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第1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用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第1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当很多人都在推荐这本书时候我就很好奇这本书写的是什么,为什么那么多人推荐。追风筝的人,代表着什么意思呢?带着疑问我翻开了这本书。

追风筝的人,我终于明白了追风筝的人是什么意思了。虽然译后记里写到: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但我更愿意简单的认为,追风筝的人指的就是哈桑,那个陪他一起成长一起放风筝,每次为他追到风筝,在他夺冠那次不惜受辱都要保护那个蓝风筝的哈桑,那个被他背叛的哈桑。风筝,是他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也是最痛的回忆。

索拉博自杀的那一段,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小的小孩子要承受这么多的痛苦,为什么!仅仅只是因为他是哈扎拉人?所以他的父母就要被当众击杀,所以他就要被凌辱,所以他就要被像个玩偶一样在音乐响起的时候必须跳着那滑稽的舞蹈?最近去了一趟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日本人对中国人的屠杀让我想起来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以前都说爱国爱国,民族振兴,并没有什么太强烈的感觉,感觉那离自己很远,但这一次民族强大的信念第一次那么沉重的击打着我的心灵。对民族信念的麻木终有一天会让南京大屠杀重演,或者出现像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我们不管在哪,不管变成一个多么优秀或多么糟糕的人,我们都代表着我们血液里流淌的民族。如果这个民族代表着懦弱,无能,我们每个人都是逃脱不了这种声音。所以所有的华人,无论在哪里,都会为这个民族的强大努力着,因为他们也是这个民族的一部分,他们也许不是中国籍,但也改变不了他们是中国人的事实。

全书都写的很压抑,很沉重,唯独与索拉雅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赞许。美妙的一见终情,结婚前的坦陈与包容,婚后无子也坚守的婚姻,已经完全不是阿富汗人的作风,也自由了,也幸福了。虽然有些人说作者在后面有着浓浓的拜美情绪,但面对自由和平的美国和枪弹尸体的阿富汗,我想,作者并不是在拜美,只是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向往,希望阿富汗的天空能再飘着那么多自由的风筝,让他重新回到那个记忆中的故乡。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他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第2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追”读完最后两个字,我轻轻将书本合上,眼泪浸润了我的眼眶。这是第一次那么认真的读一本书,不再是戏谑,不再是敷衍了事,而是静静地用心读。

“为你,千千万万遍。”反复咀嚼着这句话,内心仿佛迷失在纵横交叉的十字路口,不安的旋晕占满心扉;像落入蜘蛛网的飞虫,无力的挣扎,像踩在玻璃碎片上,穿越脚心的疼痛,像掉入万丈深渊,不安的情绪像芥末,呛入鼻腔,呛入大脑。这是第一次那么靠近一个陌生人--阿富汗。不再是45°的仰望,而是站到了它的左边,离心最近的地方。除去那些动荡,除去那些战乱,我45°仰望天空,咧开嘴角,看,那些曾经飞扬在阿富汗上空的风筝,那些执着的单纯的追风筝的人。

哈森,阿米尔,两个十二岁的少年。最初的最初,他们是最亲密的朋友,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有时候会想:是不是只要长大了,过去那些单纯无比的东西都会变质。时间过去,他们在一点点长大。阿米尔发现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森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

他开始慢慢感觉到失落,偶尔也会发发脾气,却总是被哈森的宽容所化解。有时候想:如果这种欢乐时光能一直持续到永远该多好。可是没有如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灾难早已笼罩在这个城市上方,随时能将他们的友谊无情摧毁。

一次追风筝的比赛打破了宁静的一切。阿米尔亲眼目睹了哈森被阿塞夫教训。他本可以挺身而出的,就像哈森每一次为他挺身而出一样。可是他没有,仅仅因为他的懦弱。他就这样把哈森落在了那个小巷子里。从此,哈森成为了他生命里的一个恶魔,他处处躲避哈森,最后还设法赶走了哈森。后来,自己也跟父亲远离阿富汗,去了美国。就这样,带着缠绕了一生的负罪感去了美国。

四分之一的世纪过去,父亲也因疾病死去。他回到了阿富汗,回到了那个曾有自己无比欢乐的童年的地方,那个记录了他与哈森友谊的故土。只因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决定勇敢的迈出救赎的第一步。可是,一个惊人秘密被揭开。阿米尔与哈森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那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过去的种种,似乎理解了过去父亲的做法,而他,竟然用最卑劣的手段,伤害了哈森。经过深刻的反省后,他决心找回那个遗失了过去的自我,找回遗失已久的善良。他收留了哈森的儿子,虽然最后自己伤痕累累,但他找回了那些遗失已久的东西。

那片饱经苦难的土地上,风筝再一次高高飞起。

第2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一本好评如潮的书。短短几年时间,该书已在全球销量超过800万,一本好书不一定畅销,一本畅销的书也不一定是好书,但《追风筝的人》绝对是一本既畅销又极具可读性的书。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他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与性格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简单得像个符号。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了他只为阿米尔而活。阿米尔视他为仆人,看着别人打他见死不救,嘲笑他不识字,甚至用收到的礼物诬陷他偷窃:但只要与阿米尔相关,他什么都能原谅--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无怨无悔。但是,从他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我想,他真的从来不曾后悔过。他用生命实现了他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他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信任、忠诚和爱,让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

看了这本书,对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所包含的东西很多:责任、诚实、爱情、友情、宽恕和赎罪。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下错误,但关键是承担错误的勇气,在很多时候,因为脑袋瓜里一时错误的念头,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碍于面子,碍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有时候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逃避我们对其他人的伤害。

这本书就较深刻得写出作者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历经千辛万苦去赎罪的过程,让人感受人格的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第2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故事的起源在阿富汗的喀布尔。主人公阿米尔是个富家少爷,他的父亲不仅富甲一方,而且乐善好施、正直刚烈。阿米尔的性格里却缺少父亲的豪迈勇敢,只喜埋头读书,被人欺负也不还手。与他截然不同的是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这个兔唇的男孩有着令人吃惊的运动天赋,每当阿米尔遭人欺负,总是哈桑为他挺身而出。阿米尔和哈桑虽然情同手足,却有些嫉妒父亲对哈桑的欣赏和疼爱。每年冬天的风筝大赛是阿富汗孩子们最重要的活动,用自己的风筝线把别人的线割断,然后追到那只掉落的风筝,就是赢者。阿米尔是斗风筝的好手,哈桑是追风筝的好手。那年的冬天,喀布尔迎来了最大的一次风筝联赛,阿米尔希望能在这次大赛上夺冠,以赢得爸爸的钟爱。当他把最后的对手的一只蓝风筝割落时,整个赛场都沸腾了,他看到父亲在为他欢呼。追风筝的任务落在哈桑身上,哈桑果然不负所托,成功追到蓝风筝,不想被小混混阿塞夫和他的同伴们截住。哈桑不愿意交出风筝,遭到阿塞夫的。寻找哈桑的阿米尔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却没有勇气上前救助。阿米尔得到了父亲梦寐以求的关爱,但哈桑的存在却让他内疚痛苦。终于,他不堪重负,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同时离开的还有他们对真情的失落迷惑与痛楚。也许爱到极至便是相互的伤害吧。聪明自尊的哈桑父子选择了远离与隐忍。也许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欺负弱小,用卑鄙掩盖。然而再弱小的人也有自尊与庇护。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随着阿富汗政变,阿米尔随父逃到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父亲的好友拉辛汗的电话,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重回故土的阿米尔得到了哈桑的独生子被曾经的宿敌绑架的消息。人性的胆怯和本真在阿米尔又一次面对命运考验时做出了他早该在几十年前就做出的选择,面对曾经羞辱过哈桑的敌人,阿米尔用自己的方式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现在难得看到好看的书了,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本中那些善良的人民如哈桑,能一如既往的为朋友付出,是不计前嫌的付出,还有在艰难的困境中,从不失望从不诅丧,坚忍,刻苦耐劳,这么正面的任务形象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少见了,虽然不适合我们现在的社会形势,但是毕竟是奋进的,正面的能量,能触动自己。从而可以反省自己,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不在有问题有困难的时候发牢骚,影响自己的心情和生活质量。

第2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富汗,那个看似常年战火纷飞妻离子散的地方。在这本书里,却从黑暗化为了彩色——有一段扣人的却又让人心碎的情义。哈桑和我喝过同样的乳汁,就这样成为兄弟一起长大。我本以为宗教的不同不会轻易改变,而我们是一起蹒跚学步的孩子,这一点也不会轻易改变。可从我发现父亲对我的软弱的不满,对哈桑的喜爱之后,我便再也不想见到他。那一次的斗风筝大赛,我和哈桑赢得了第一,却不知道,这也是最后一次我们两个能一起追着风筝跑。

在那个小巷里,在那个空气中留着哈桑的哭喊声,在那个布满血色的雪地里。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我嘲笑他,玩弄他,背叛他。我讨厌他从不还手,我讨厌他万般顺从,我讨厌他口中的那声少爷。准确的来说我嫉妒他。那时我的头脑中深深地刻下了一份自责和痛苦。我将他赶走了。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

不久,阿富汗的土地分崩离析。我随父亲逃往美国。眼前没有了带给我罪恶感的场景,可那份背叛的罪恶感又怎么从扎生的脑海中挥之而去?阿米尔回去了,回到了那已惨不忍睹的家乡并救下了哈桑的儿子。但哈桑却为了保护他们曾经的家——珍藏着他们最美好的童年的地方死了。那曾经我和哈桑放风筝的场景变成了索拉博和我。终于我的心结也随着风筝的飞远而解开。

整片文章显得如此轻描淡写。不管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意亦或是心理都被细腻地表现出。没有强烈的斥责,没有强烈的哀怨都却令人心灵震撼。或许是因为作者为了我最后的挽回才如此婉转。开篇一颗跳动的心到后来心的跳动如此微弱,一系列的纠结,终于让这颗心恢复了以往的跳动。没有等级的区分,没有人种的歧视,没有命运的注定。哈桑的风筝是我,他用他的忠诚追随了我一生。我也在最终用我的微笑为他的儿子追起那只风筝。一切都似曾经,画面暗黄,不经让人回想到开头的美好,而时光荏苒,现在,结尾也是那样的美好。

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2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令我震撼——一个关于爱情,亲情,罪孽和救赎的故事。恰似一首美丽而悲伤的诗,轻描淡写中透着一份柔和,令读者从开头到结尾都顺然于心;又好似一曲泛着淡淡忧伤的旋律,不经意间就撩动了我的心弦,读来回味无穷……

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是那么的真实,仿佛就在眼前——是温馨闲适,安详美好,却因种族的分歧支离破碎,令我最初怀着的美好想象泯灭在罪恶的战争之中。从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的亲密友谊开始,这段感情成为贯穿全书的脉络,我从中看穿了友谊的脆弱不堪。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关乎了阿米尔与哈桑之间密不可分的友谊,关乎了亲情,更代表忠诚,代表了爱!从哈桑和阿米尔一出生,命运就已开始轮回,他们注定被自己所不能理解的“标签”分隔开,但这从未让哈桑对阿米尔的友谊和忠诚受到影响,当哈桑说出“为你,千千万万遍”时的那种真挚,那种坚定,超越了他们之间任何的束缚,更感动了阿米尔,可阿米尔却是一个懦弱的`人,他不敢为别人甚至是自己挺身而出,总让哈桑来避免麻烦,甚至说是让哈桑无时无刻不扮演这“替罪羔羊”这个身份,我怜悯哈桑,对阿米尔十分不屑,更令我恼怒的是,他竟然将哈桑与他的父亲逼出了他的家,自己也随着父亲逃亡到了美国……

时光飞逝,阿米尔经历了许多磨难,转眼30多岁的他已是成熟的成年人了,有自己的家庭,可是,当拉辛汗打来的一个意义非凡的电话,阿米尔的人生和自我改变了——“这有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这么说的。拉辛汗希望阿米尔找到哈桑的孩子,但哈桑已经被枪决,孩子需要你照顾。还有一个惊天的秘密:哈桑与阿米尔师兄弟,阿米尔知道了这个消息,一时已经反应不过来,终于,做完了思想斗争,他踏上了人生一条最意义非凡的路——寻找哈桑的儿子。阿米尔的挺身而出感动了我,是我误解了他,他同样敢为自己挺身而出……

在最后一次追风筝的清晨,他带着哈桑的儿子,勇敢的追向一只蓝色的风筝,并说道:“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最终救赎了自己,结局是那么美好,很开放,令人心旷神怡……

生活中,我想到了自己,却发现,自己甚至不如阿米尔,我也是个懦弱的人,不敢挺身而出,只是等着机会的来临,不敢于救赎自己的错误,在一些争吵过后不敢承担责任,即使自己想和对方和好,却不敢开口,等着对方先道歉,然后再大度的欣然接受,我很少为自己争夺机会,我要学习哈桑,学习阿米尔,为自己挺身而出!

第2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花了四天时间读完了《追风筝的人》,晚上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不必再担心哈桑的命运,不必再猜测阿米尔到底犯下了怎样的罪行。

尽管读的是译本,但完全可以感受到作者非同一搬的文字功底。惊奇它对于人物的塑造,正直而有丑闻的父亲,向往正义却又摇摆不定的阿米尔,你不可对其中的人物妄加评价,因为随着之后的阅读,他的形象会越来越丰满的站在你面前,他或许就像你身边的某个人。

整个故事情节的构架更是出人意料的精彩。友谊,爱情,战争,背叛,救赎,这一切杂糅于一体,又好像任何一点都是不可或缺的。

至于语言,更不必多说,是我之所爱。最喜欢的就是语言简练的文章,它太符合我的胃口,没有矫揉造作,没有无病呻吟,每一句自有它存在的理由。有些段落和句子,我甚至要一口气读上三四遍,细细品味之后方肯罢休。

闲下来有时也会想象兔唇哈桑是什么样子,阿米尔的妻子是怎样的贤惠美丽,还有哈桑儿子那细眯着的眼睛……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对阿米尔说的,读到这一句时,有一种酸酸的东西一下子涌了上来,为哈桑,也为阿米尔。我不知道原着用阿富汗语这句话是怎么表达的,是不是也有这迷人的韵味。

阿米尔也确实被感动了,可他感动的是一个仆人对主人的忠诚,而我看到的是哈桑对朋友的忠诚。

蓝风筝被追到了,阿米尔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可这一切是哈桑用莫大的耻辱换来的,阿米尔用自己的眼睛目睹了一切,他就看着它发生。这注定阿米尔的后半生将永不停歇的做着一个噩梦------一条滴血的灯芯绒棉裤躺在一堆破砖瓦上,也注定了他将用自己的生命去救赎自己曾犯下的罪行。

哈桑到底是死了,死的原因竟是为了维护主人的房子。但他的儿子还在,儿子和他一样能够娴熟的打弹弓,但不同的是他的儿子比他勇敢,当年他只敢拿弹弓吓唬阿塞夫,他儿子竟真的把玻璃球射到了阿塞夫的左眼里,这真让人解气。

当拉辛汗要求阿米尔去救哈桑的儿子时,阿米尔竟拒绝了。我真想给阿米尔一个耳光,想想哈桑怎样对他的,可转念一想,又有谁真的不怕死呢。最后,无法摆脱内心罪恶感的他还是勇敢的去了。

阿米尔微笑着追着人生的风筝,追着他心中的善良,正直,诚实,还有……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义无返顾的去追……

第2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我的思绪如同天上的一只只风筝高低起伏。宛若在梦中,我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对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起了那只蓝色的风筝,想起了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扎拉少年。

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的阿富汗。那时的阿富汗没有硝烟,没有战火,阿米尔和哈桑就出生在这里,一个美丽祥和的地方。

阿米尔和哈桑的命运,或许在出生时就已注定。也许是阿米尔父亲与哈桑父亲的主仆关系,也许是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歧视,使阿米尔和哈桑,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阿米尔十分渴望父亲的关爱,于是参加了一场风筝比赛。当天空中只剩下他的红风筝时,他取得了胜利。忠诚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但就在回去的路上,哈桑被曾经得罪过的人拦下。这时阿米尔也找到了哈桑,他看见哈桑被人欺辱,却跑到了一边。正是因为他的胆小、怯弱,使他一生都在赎罪的路上。

我们或许无法责怪阿米尔。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也藏着一个像阿米尔一样的小人,胆小、怯弱的小人。我们只能用自己的选择去弥补我们所犯的错。

成年后的阿米尔为了赎罪,放弃了在美国安逸的生活,回到了阿富汗,时局动荡的阿富汗。是的,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一路上,他历经坎坷,也知道了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他要救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他的亲侄子。

人生就是这样,不断的犯错,然后弥补,然后再无可避免的犯错,然后再付出更多的精力去弥补。在这条通向好人的路上,阿米尔一直在赎罪。历经千辛万苦,阿米尔终于把索拉博带回了美国。

灿烂的晚霞中,一只只风筝在天空中翱翔,又是一场风筝比赛。阿米尔和索拉博齐心协力,将最后一个对手的风筝割断,他们赢了。当那只风筝飘落时,阿米尔追了上去。就像儿时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米尔用一生去追的那只风筝,是亲情、友情、爱情,也是正直、善良、诚实。这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一个健全的人,一个他自我期许的人。追风筝的人,所追逐的仅仅是风筝吗?很明显不是。我想,那只风筝既是哈桑去追逐的那只断线的风筝,也是阿米尔成年后去追寻自我救赎的那只他心里面的飘忽不定的风筝,更是我们千千万万人所要寻求的内心的无愧和宁静。

也许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不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第2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想在这个时候来回忆两个男孩的故事。阿米尔放一只有玻璃屑的巨大菱形风筝,哈桑咧着兔唇在后方傻笑着追,天真正直得没有一点瑕疵。一场风筝比赛过后,哈桑为给阿米尔逐回落下的风筝,受到了几个孩子的殴打,而阿米尔却因为胆小而留下了一生的悔恨。阿米尔明白哈桑受到的精神与肉体上的凌辱全然是为了保护自己——阿米尔少爷,而那个躲在墙后的性格懦弱的少爷是注定不会上前帮忙的。阿米尔感受到了良心上的巨大折磨。痛苦万分之下,他用不光彩的手段逼走了哈桑一家。这一别就是二十多年。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他鼓起勇气,回到故乡,在残酷现实中,找到了老朋友,在得知惊人秘密后,面临的却是更大的痛苦与更艰难的抉择。他赎罪般的努力,最终令人感动的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我想说的这两个男孩是《追风筝的人》一书中的两个主人公——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他们就这样活在了我的心中,尽管种族不同、地位悬殊,少年的心是贴在一起一同跳动的。从阿米尔离开阿富汗到美国,他就开始不断地成长。父亲权威的轻易堕落,父亲的不治之症,哈桑的噩耗……一个一个的灾难在阿米尔年轻的心上发生着,磨砺着他向着更坚强的方向努力生长。而在成长路上,他拥有的是接受一切沧桑的巨大勇气。只有拥有这,才会对苦难不再彷徨,不再迷惘,才会对大是大非有所触动,会对任何美好有所发现。这两个男孩,终是在人生的最后岁月,学会了原谅,完成了救赎。

我羡慕他们的友情,可我认为做好自己,即使现在没有玩伴也不必感到孤寂,现在的我多么想拥有一颗明澈的宽容之心。生活中小小的不如意都会引起我心头不快:父辈的多话,被我理解为无聊;他人的个性,被我理解为张狂;微信朋友圈的分享,被我理解为虚荣。我眼中的世界曾被蒙上灰色的纱罩。读完这两个男孩的故事后,我想我缺少的就是这种沧桑,对世界的理解顿时发生了改变:父辈的多话是为了调剂平淡的生活,更是为了融洽亲子关系;他人的个性与朋友圈的分享都是别人自己做出的选择,这些都是谈不上对与错的,与其背地里生出不满,不如坦然接受。在阅读《追风筝的人》一书的同时,我的世界观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

年少的我不一定经历过大风大浪,并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支持走自己的路。可书中的经历是如此宝贵,值得学习与借鉴。我一路上都在成长,在身体长高长壮的同时,为人处世也应该带上历经沧桑后的谦逊平和,阿米尔的经历让我学会了对眼前人的珍惜与理解。他人是好是坏不由我决定,我应当好好把握这一份沧桑与宽容之心,望向世界的眼神从此便格外明亮。成长路上,这两个男孩影响着我。有你们,真好!

第2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仍然喜爱这本书,我爱它,就像你们爱自己捣蛋调皮、叛逆不羁,但终归还是可爱善良的孩子。——卡勒德.胡赛尼

我很喜欢作者的这句话,我感觉他说出了人性,并且我也认为这句话诠释了本书想要表达的,在这本书中,他笔下的阿富汗看上去很真实,虽然如今这个国度战火不断,但是作者写出了它曾经美好的样子。阿米尔和哈桑的童年和我们没有什么区别,反而因为彼此陪伴,比现在的孩子还更加幸福一点。哈桑是个从头到尾从里到外无可挑剔的孩子,不管是性格还是为人处事,都是个纯净得仿佛天使一般的孩子。作者从阿米尔的第一人称视角出发,向读者刻画了这个集世间所有美好品性于一体的人。不过阿米尔性格中的很多部分都是一个人类身上很正常有的感情,比如阿米尔小时候很自私,又很胆小,没什么男子汉气概,做事最先想到自己……但是他身边有个哈桑,和这个近乎完美的人在一起的时候,阿米尔身上的的缺点就被放得很大,所以当我在看到前面几章的情节的时候会在心里责骂阿米尔,会指责他的软弱和无能,我在想,可能这就是人性,每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方式方法,虽然从人性常规上我们会埋怨阿米尔的软弱,但是从每个人都是这个社会中的个体,都有自己的选择。

几年后,良心的不安使阿米尔踏上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去追寻他的风筝——勇敢,诚实,正直。他重回战后惨不忍睹的阿富汗,只为寻找他的侄儿——哈桑的儿子。他要给他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更为了解放一颗获罪的心。最终他还是追到了,尽管伤痕累累,但那是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在缺失了四分之一个世纪后,他终于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人们总说,世上没有完美的人。悲观的来看,我觉得连完整的人也不多。谁能说自己没有遗憾过,后悔过。也正因为遗憾和后悔才趋势人们不断地追寻他们人生中所缺失的风筝,只有追到了,我们才能成为更好地自己。

第2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花了三天时间看完,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跌宕起伏,有种让人不断想读下去的魔力。作者很擅长采用伏笔,故事中的很多情节前后都有联系和暗示,用心读会发现。读的过程很像破案的过程,不由自主跟着作者丝丝入扣的笔触展开一场奇妙的人生之旅。

在看此书之前,我对阿富汗这个国家的印象只停留在“战争”和“恐怖分子”这个层面,对它的历史和政治也没什么兴趣,但看完此书,不禁激起我对战乱国百姓的同情,对哈森一出生就注定悲惨命运的怜悯之心。

要我说,此书的主人公是哈森,他象征着人性中最美最善的那部分,他的忠诚、勇敢、善良、正直是他最宝贵的财富,最贫穷的哈森不正是最富有的人吗?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让多少人动容!

第3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因为人生经历的迥异,每个人对自己的人生都有不同的追求。不断的追寻是为了不致让人生留下遗憾,是对自我的救赎。

读毕《追风筝的人》,给予我的更多是一种震撼,无关乎社会,更多的是人性的锤炼。一份隐藏的阴霾,无法言喻的心灵体验。追寻的人生财富,其实是我们曾经触手可及的,但是那时意识不到它的珍贵之处。因为心灵除了展现给世人看到的一面,还有自己也无法看清的角落,那里隐藏了人之初的本质。不断上演的人生情节,有的为之蒙上灰层,有的为之洗涤污垢。因为遗憾、确实的美丽,人生才有了纪念的价值。

一路成长的历程,一路追寻的困顿。

每个人都是准风筝的人。尤其是在现代社会,然而追寻之物却发生了质变。我说不清楚这个度是在哪儿,只是有几丝惋惜。

只是希望我们将知道风筝所落之处,花费毕生而求得之物。

第3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时间很贪婪——有时候,它会独自吞噬所有的细节。”对于这句话,我是承认的。自看完这本书至今,时隔几个月,对于书中的一些细节已是模糊,但我却无法消除它留下的某种情绪。或许,不会轻易被时间带走的,才是最最珍贵的。

我一直在琢磨,《追风筝的人》给我留下的究竟是一种怎样复杂的情绪——是惋惜?是感动?亦或是欣喜?无解。我想,心境不同,感受便难相似;视角不同,情绪也会有差。为你,我仿佛有千千万万种情绪。

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在为一件事情纠结,这种茫然的情节似乎在善意提醒着我——只要青春依旧,谁都可以迷茫。迷茫貌似成了青春的代名词,我也仿佛顺理成章地拿它当作借口,以至于做了一些当时感觉起来超级神圣、而后并不被人甚至是自己认可的抉择,我惯性似的天真以为自己可以,好像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天然的自信,却少了一份“欲戴皇冠,必承其重”的勇气,我甚至都不敢付出,这是一种怎样的怯懦!于是,我便找来一大堆理由让自己释怀,以让我觉得即便我得不到那种结果,也是情有可原。

然而,现实终究太过骨感。每当夜深人静,所有我说过敷衍的话便一遍一遍回荡耳边,仿佛在强调我那不可原谅的脆弱,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负罪感被体验到“刻骨铭心”的程度,当然,我无比庆幸我还有感觉,因为,麻木,才是最大的悲哀,不是吗?拉辛汗曾在阿米尔为自己的过错无比懊恼自责时,告诉他:“没有良心、没有美德的人不会痛苦。”我感到来自这世界深深的暖意,原来,过错,是可以被原谅的,尽管我知道这不是终结,那真正的终结是什么呢?

“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地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好像,这是阿米尔给我的答案。是的,我正以不同的形式经历着阿米尔所经历过的那一些,好像印证了一句话:所有的过错,都是同一个本质以不同的故事演绎着。只是我比他庆幸,我有机会读到他的结局,听到他最深处自我救赎的声音,于是,我便记住了它。在“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之前,争取转化掉那些“罪恶”,我总相信有种东西叫奇迹,可以用来代替好像已成定局的“罪恶”。

除了作为晚辈,借鉴他的箴言之外,作为观众的我对阿米尔也有着别样的情感。我羡慕他,羡慕他有阿桑,有拉辛汗。我羡慕阿桑对他的义无反顾,对他的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羡慕拉辛汗对他的始终如一,给他最大的安慰。我又是那么讨厌他,讨厌他的懦弱、自私和无情,讨厌他伤害阿桑…突然,我害怕起阿米尔来,我惊奇地发现我居然能感同身受,无奈与不知所措,我不单单是他的观众,我已经走进了角色,我说我讨厌他,我有什么权利讨厌他?我们是那么相似的一类人,一类软弱到不能眷顾甚至无情伤害爱自己和自己所爱之人的人,不是吗?他负了阿桑,而我,却正在辜负我的那群朋友和家人。还好他觉悟了:“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在年幼的时候做过一些让自己今后感到羞愧的事,这些事可能如影子一般伴随自己一生,让你只能低着头去看它。可是时光不会掉头,自己尽力地弥补,何尝不是一种自我拯救呢?”至于我,是的,我试着觉悟他的觉悟。上帝他老人家还真偷偷地给我留了一扇窗,在尝试“觉悟”的明了:我还有机会去弥补,即坦然地承担我应尽的责任,这,才是真正的解脱。原来自我救赎最好的状态便是心安地竭尽所能。至于最后的结局,我想借用徐志摩对待爱情的观点来对待: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决定而忘了自己,不求完满,不求惊喜,甚至不求有结果,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有过那么一次义无反顾的任性和真诚。

人生总充斥着惊奇,我常这样说。为自己的事,我已忧愁了许久,难以释怀,却在“回忆”《追风筝的人》时,得到解脱,何等幸运!以前,我认为,读书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可以像一位老者,看着书中的事物肆意发展而泰然自若,若稍加评论,便是极好;此刻,我发觉,原来读书真的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需要像个小孩,跑入书中,走进角色,细细感受这一路的风雨阳光。如果恰逢男主得闲,我还可以一把篡夺女主的身份,陪他把世界观尽,还自己一个别样的世界观。

《追风筝的人》是本美好的书,里面有太多愧宝。例如,我不懂阿富汗人是怎样的一种状态,我能看到的太表面,我的已有经历不支持我理解更深层次的东西,再次细读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不是吗?

觉着读后感走近尾声,《追风筝的人》的情节还在萦绕,心血来潮的我突然构建起书中的某个场景,我望向长空那一只只被想象出来的风筝……惊觉:每个人都有一颗善于仰望天空的心。是否你的心中也有一个风筝?如果有,那么,无论它意味着什么,每当风筝起飞之际,让我们勇敢地追,为人,为己。阿桑的陪伴依旧: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3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这本书的封面是在黄昏的天空中,火红的晚霞下,一个小男孩拿着风筝在风中奔跑,层层斑斓彩云中有一片通透的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余晖中翩翩起舞。翻开这本书的那一刻我开始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看昔日的繁华与安宁,今日的苦难与战乱。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说起这个国家,它并不是一个和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和死亡联系在一起。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那一张张狰狞的脸、惊恐的脸,没有轻松,更不会有笑容。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仆,或者说是最亲密的朋友。阿米尔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他们,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他们在一点点地长大,阿米尔发现了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桑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自私、懦弱,看到哈桑被人欺负,却佯装不知。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的复杂。但最终他决定“为了赢回爸爸,也许这是哈桑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但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爸爸埋藏一生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死在塔利班的枪下。

是哈桑错了吗?当我读完这本小说时,我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的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因为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

合上书本,我依旧听到耳畔传来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遍遍。”宛如一句天真的玩笑,却深深地烙在我们心中。是忠诚,是善良,更是爱。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都是追着风筝的人。对阿米尔来说,那飘荡在空中的风筝意味着人性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后是一份对人生命运深深的信服与感激。而对于我们来说,无论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第3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两天读完了,很快,虽然是小说,看完就在想,如果阿米尔当时冲了出去,能否制止啊塞夫三人对哈桑的伤害,或者就算不能制止,结局是否会改变。同事他的父亲为什么至死都没有告诉他关于哈桑和自己的秘密,而是由他的好友拉米尔揭开了谜团。

当然也在怀疑,怀疑是因为自己没有经历过。作为小孩子的阿米尔是否被描写的太过功利,自私,似乎表现除了不属于童年小孩该有的那种大人小心眼,即使他出生在富人家庭,可毕竟哈桑是他童年最重要的玩伴。所以,我甚至觉得,在书中阿米尔被告知自己和哈桑是同父兄弟这一个线索是否需要,书中,阿米尔是知道后才看哈桑写给他的信的,最后决定去找他的侄子。

我们来个如果,如果卡勒德·胡赛尼没有安排这样的惊天秘密,而是直接在阿米尔讲完他如何找到哈桑事后给了他哈桑亲手写的信,阿米尔最终会不会回到家乡去寻找这个自己曾经深深伤害过的好朋友的侄子呢?在我看来,虽然没有了亲情的羁绊,却更加深刻了小时候错误对现在内心的折磨,以及友谊的弥足珍贵。当然,这是我的如果。

这里,又突然脑子里冒出了鲁迅笔下那个月光下的润土了。

文章中说“到最后,总是这的世界赢得了胜利”,于是所有都成了世界的孤儿,失败的宠臣,故乡、童年、回忆……美好的事物都被远远的抛弃,留下满地伤痕,也给所有人一刀,这刀痕至死都留在人心中无法抹去。宗教给了信仰着内心的宁静,可是,宗教却也让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深如深渊,就算滴再多的泪水与血也无法在这深渊中荡起回声。

当你说谎,你就偷走了别人知道的权利。极端种族主义者对信众说谎,大人与大人之间说谎,大人对小孩说谎,小孩与小孩之间说谎,小孩对大人说谎。

其实我相信,所有的错都会得到原谅,只要你愿意踏上那“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第3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对于专业书籍的过多复习,偶尔想看看别致的其他书籍。随意翻姐姐的书,一本封面像火焰一样的书夺取了我的眼球——《追风筝的人》。

它讲述的是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

这部小说是以1970年代的阿富汗战乱之后的美国为背景,小说高潮残忍却夹杂着美丽,令人不忍揭露。

作者胡塞尼在书中这样阐述当时的阿富汗战乱:在喀布尔,你再不能相信任何人——为了获得悬赏或者因为受到威胁,人们彼此告密,邻居告发邻居,儿童揭发父母,兄弟陷害兄弟,仆人背叛主人,朋友出卖朋友。喀布尔人分成两派,告密的和没有告密的。最麻烦的是,没有人知道谁属于那一派。裁缝给你量身时,你几句无心快语可能会让你身处波勒卡其区的黑牢——教师里面也有这样的人,他们教小孩监视父母,该监听些什么,该向谁告发。战乱带给人的不信任、恐惧、阴影,战乱摧毁的那些美丽,书中读的到作者对于战争的厌恶、和平的美好向往。

末尾作者用“我追”来结束全文、升华全文、诠释全文。作者追的是当年那个蓝色的风筝,还是追寻当年幸福的童年,亦或是在追寻和平的故乡……不尽的遐想。

这部小说共360页,用业余七天时间,将它一气呵成,留恋的片段回头重复,仿佛我看到了那些画面,那么美好、凄惨、富有色彩。所有世间美好都抵不过战争。作者将当时的画面真实地展现给读者,让我们了解世界历史,拓展我们价值观的同时,也开阔了我们的视野。我也非常喜欢作者的写作风格,喜欢作者阐述画面的别致方式。作者的这部大气之作,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了解并懂得悲悯阿富汗人们,明白和平的伟大意义。

不断的深思、不断的遐想,和平的正真意义是什么?敏锐、真实的东西才会引起人们的共鸣,而《追风筝的人》就是对和平的反喻解释,走在当下和平主义的社会大道上,我们是幸福的,我们并不需要多么伟大,仅仅需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回报父母给了我们生命的这段青春,经营好自己的这番田地,努力工作,关爱他人便足以。

第3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偶然看到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的的作品《追风筝的人》,读后觉得心中十分难过和纠结。故事其实很简单,主人公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事实上他们也的确是同父异母的兄弟)的成长,感情十分融洽,但是由于身份的不同,在小小年纪的阿米尔心中并没有意识到哈桑对于自己的重要性。眼睁睁的看着哈桑为了给他追风筝而被几个坏少年强暴却不敢挺身而出解救,过后由于无法面对自己心中犯罪的感觉而设计驱走哈桑,完全背板了两个人无间的感情,在此将人性中自私、恶劣的本质表露无遗。

但是作为一个良心尚存的人,阿米尔一直受着自己良心的苛责和拷问,多少年都无法释怀。在故事的最后,阿米尔寻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不遗余力的挽救了哈桑的儿子,并且收养了他,我想他是觉得好过一点了,尽管对于事情并无任何改变!我读后并没有为阿米尔最后的微笑而微笑,反而觉得一样难过。

对待自己最好的人,总是被年少的自己忽视;给予自己最真心的人,总是最不被在乎的!人心是最难捉摸的,但是却也是最恶劣的,千万遍的折磨爱自己的人都不觉的累,只有一朝失去才会觉得措手不及的悔恨!从此我想到了《飘》里面的女主角斯嘉丽,几乎一生都在追逐着阿希礼,直到梅兰尼的死亡才让她看清楚她自己爱的是谁,为此,她又开始了对自己曾经拥有又失去的瑞特的追逐!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珍惜上天给的每一个缘分,善待对自己好的每一个人呢?

阿米尔幸运的有机会再次成为好人,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机会呢!每个人的身边都有一个为自己追风筝的人,善待他们,这样一生的幸福都将有人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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