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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结者的英语读后感选录56句

时间:2020-03-09 19:07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1000字 篇1

“若想在尸骨已朽之时尚不被人忘记,要么写点值得一读的东西,要么做些值得一写的事情”这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说的,。富兰克林是多么令人敬佩的人。他通过“风筝实验”发明了避雷针,为我们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富兰克林七十八岁的时候一本《富兰克林自传》在他的笔下诞生了,读了这本书后,我更深一层地了解了富兰克林。

文中讲到在富兰克林小的时候,他的父亲让他在家打打杂什么的,可富兰克林一心想到海上闯荡,由于他的父亲不允许,他最后只好到哥哥的印刷所去。当学徒空闲的时候,他就到图书馆看书。对富兰克林而言,“读书是我让自己享受的唯一乐趣。”所以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学得许多的知识.文中还讲到他偶然看到了一卷零散的《旁观者》,便把它买回来读了好几遍,真是爱不释手,便试着自己写《旁观者》,然后把自己的《旁观者》与原文加以对比,发现一些错误,便予以纠正。经过无数次的改正,他对原文的章法或语言有所改进,鼓足了他的信心。

通过阅读富兰克林的自传,我想到了自己。在我小班的时候我就对古筝情有独钟,深深地爱上了它。于是在我的业余时间,我选择了古筝这个爱好。随着时光的流逝,年龄的增长,我的演奏水平也有了突飞猛涨的进步,在宜兴、南京等地的比赛中还得到了一等奖。我每天都勤奋的练着,每到晚上我都会让家人陪着我练习,时不时还把妈妈拉在身边听我弹。就这样,由于有了每天让妈妈陪在身边当听众的习惯,因此我胆子也壮大了几分.有一年,我接到要去北京比赛的通知,我就更加努力的去练习了,不管寒冬腊月、严寒酷暑我都坚持练习,并且寒假和暑假都去老师家练习,因为只有多练,才能在比赛的时候不紧张。有句谚语是“艺多不压身,艺高人胆大”吗!经过紧张的等待,终于到了比赛的那一天,我怀着激动不已的心情进入了“华夏之星”的比赛场所。看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一张张充满自信的面孔,我的心里像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的,信心也像伞兵跳伞——一落千丈。我紧张的脚直抖,看见评委那严肃的表情,听着别人那优美的琴声,真是把我“火上浇油”。在我身旁的大姐姐鼓励着我:“加油,不要紧张,你一定可以的!”我心想:我一定可以的,既然老师选我来参赛也是信任我,我可不能辜负了她呀!该到我了,我大步流星的走上前。就这样,每一根琴弦都被我弹成了一个个优美的音符,一只只可爱活泼的音乐小精灵就在我的手指下诞生了。弹完后我信心十足的走出了考场,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

可等我过了十级,妈妈还是督促着我,让我继续练,可我没坚持。现在想想和富兰克林那坚持到底的精神,我很惭愧。“恒心+耐心”才能成就辉煌。今后我一定要学习富兰克林的精神,做个有恒心的人。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1000字 篇2

《富兰克林自传》一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富兰克林的十三条美德。其中大多数是富兰克林用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习惯的,但其中也有一半的美德涉及到对待他人的方法和态度。从这件事中,可以感受到富兰克林很强的进取心,强大的自我控制力和坚定的意志力,或者换个词来讲“自律”。拥有这样的自律能力,你就能对自己进行严格的管控,认认真真完成每一项事务;而这种能力的缺失,会让人拖拖拉拉,浑浑噩噩,不能及时进步和自我反思,就像缺失了某种成熟的人格。

富兰克林给我们提供了为人处世的准则和方法,按照这十三条美德去做,就能够实现自身的成长,也能获得他人的认可。当然富兰克林这十三条美德有着强烈的清教主义色彩,并不是每一条都是正确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经过消化和吸收有些要求具有非常好的普适意义,即便是在几百年后的今天也很适合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用来约束自己的行为。美好的品质和德行是超越时空限制的,冷静自信,节俭勤奋,真诚正义等等这些美好的品质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具有永恒的意义。??我也把富兰克林的十三条美德记录下来,用来要求自己,着力改善自己的一些缺点。比如做事没有没有条理和计划,就尝试在做事之前为自己制定一份计划,按照计划有条理地去做事,最终我也就真正养成了这样的习惯。一旦养成一个好的品行或者习惯,人的一生都会受益其中。我们常说的得人千金,不如得季布一诺就是这个道理。富兰克林写这本书的目的就是能够对于后世的青年们产生积极的作用,他的优秀品质值得每一个人去效仿。

我们常说有的人是什么都会但是什么都不精,而富兰克林恰恰相反,他是什么都会什么都精通。在每个行业也都取得了杰出的成就。富兰克林在美国历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从穷困潦倒、一文不名的印刷匠变成了卓越的政治家、优秀的社会活动家、杰出的科学家。他是美国梦和美国精神的一个杰出代表。正因如此,富兰克林的自传也对美国产生了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本书开创了美国文学史上的自传体裁,有着很重要的文学意义。这本书是我第一次读一个历史人物的自传,与他人为别人做传记不同,这本书读起来真实诚恳,朴实无华,很像是一个年迈的老人跟你娓娓道来人生的一些经历和经验,和他的智慧与思考。这样的行文风格让人感觉十分和蔼可亲,拉近了你与那个遥远时代的距离,也拉近了你与伟大人物之间的距离。我从中感受到了作者的坚强、自信、勇敢、善良、谦逊、勤劳、好学的人格。

富兰克林竟然能够在一生当中取得如此多的成就,拥有如此多的身份。的确,他传奇的人生让人着迷,当你翻开他的自传,了解他的一些生平往事,你就会发现一些隐藏在他生命中的真谛。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1000字 篇3

富兰克林生于1720年1月2日由于他出生在贫寒的小商人家庭。他几次被迫辍学在小商店里打杂。后来又在哥哥的印刷厂当学徒最后自己在费城开了一家印刷所。他在这期间过着艰苦的生活住得简陋吃得简单。但是却一直有一种非常强大的精神支撑着他。除了辛勤工作之外他还始终怀着强烈的求知的渴望和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间和一切金钱来读书和买书。

在他看来读书是他打开幸福成功之门的钥匙。书是无价之宝是他最大的快乐。正是因为如此他同小了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拉丁语。

成功背后却是无比的艰辛最后当上了美国的总统而且也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他发明了新式火炉避雷针高架取书器自动烤肉机三轮钟等。

我对富兰克林的感叹就是:一分耕耘一分才。他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就品尝到了成功的果实。他为全美国人们创造了幸福。我们应该学习富兰克林的这种精神。

看这本书之前,对富兰克林的了解只限于中学物理课本。

看了前言之后就迫不及待的想看完,因为被他太多的经历和特质所吸引。

那是一个时代,人们以科学作为茶余饭后谈资的时代。以人的学识和品格作为标准的时代。

而生在这个时代的富兰克林,即使因为家庭因素辍学学习印刷技术,当了很多年工人。仍然靠着自己的勤奋,智慧,还有人格魅力成为了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

这不是一本完整的自传,于我而言却是完美的。少了很多刻意的修饰,只是朴实的叙述,评论,还有教诲。他甚至没来得及写完便长辞于世。留下的,是读者无限的感动,感慨,还有反省……

在学习静电的课上,我和同学们分享了富兰克林的十三中美德。

富兰克林自传是一部影响了几代美国人历经百余年经久不衰的励志奇书,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善于美的道德真谛,被公认为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读本。毋庸置疑他是历史上最杰出最成功的人士之一。这本书告戒了人们远离陋习,远离平庸。提高生活品位,健全人格,达到自我完善的目的。

学习富兰克林不一定是多么崇高伟大的'理想,实际上,从富兰克林的自传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拥有高尚的品格,不断学习及思考,为他人及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应该用自己的力量去追求幸福,我相信这就是富兰克林及美国精神的核心吧。

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多读书,读好书,不仅能从中增长丰富的知识,而且又能提高写作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能获得努力的方向、生活的目标和成功的信心。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1000字 篇4

我是受其他书的作者推荐而看的这本书,此前我对富兰克林根本不了解。

富兰克林因为家境困难,10岁之前就上过2年学。但是,他充分利用一切空闲时间刻苦自学,读书成为了他唯一的乐趣。他通过长期的刻苦努力和坚韧不拔的毅力,他后来通晓了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拉丁语,还大量阅读了欧洲各国的历史、哲学、文学等著作,而且对自然科学和政治经济学也有很大的研究。

他认为:对什么事情都喜欢争论、抗辩或辩驳的人,在工作中往往是不幸的。尽管他们有时候能取胜,但他们却得不到人们的好感,而这种好感比争论对他们更有益处。

为了让自己达到完美品德,他提出了13项美德。第一:节制。食不过饱,饮酒不醉。这一点我认为自己可以实施。吃得太饱的确会影响思维。饮食方面有节制,常常使人头脑清醒、思想敏捷。

作者的父亲经常喜欢尽可能地请一些明理通达的友人或邻居来进餐聊天,这时候,他总是设法提一些明智的或有益的题目来讨论,以此增进孩子们的智力。听过这种方式,他使我们的注意力转向了立身处世中善良、正直和审慎等美德方面,而很少留意或完全不在意餐桌上的食物。

他每天都要拿出一两个小时来读书,这就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我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不足。读书时他允许自己享受的唯一的娱乐。他在业务上继续勤勤恳恳、辛辛苦苦地工作,因为这是必要的。

作者的父亲常常重复一句所罗门的箴言:假如一个人能够勤勉从事,他将站在君王面前,而不会站在普通人面前。

作者提到一句古老的格言:如果一个人帮了你一次忙,那么他将会比受过你恩惠的人更乐意帮助你。

看完此书,自己对书的前半部分感兴趣,对于此书的后半部分的完全看不下去。最主要是后半部分讲的是战争之类的,估计女性都对这种不感兴趣。前半部分还是比较精彩的。只可惜作者更加辉煌灿烂的后半生没有写出来就辞世了。不过,此书的确很激励人。他从一位一无所有的人,变成“美国缔造者”之一。他不是出生贵族,他靠着自己的能力成为了美国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外交家、科学家和实业家。

看书并思考是否有用,只有当人自己去实践才能得出。起码自己觉得有用。通过认真看了40本书并大部分写了读后感的人,我觉得自己的内心不在浮躁。自己对待工作和他人都更加平和。同时,人的视野也更加开阔。以前为人处世,我只有从父母那里学习。但是看了书以后,才发现书中包罗万象。你可以学习到很多。看了几本刘墉写的书,他的为人处世的确非常棒。罗杰斯和李光耀的确是看得远,有很多是自己想都没有想到过的事。

希望下次重新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可以耐心的看完书的全部。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1000字 篇5

这本书讲述了富兰克林从一位贫困家庭的孩子在经历种种磨难后成为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通才的成长经历。它是美国传记文学的开山之作,而且还使自传成为一种全新的文学体裁。它是一部影响了几代美国人、历经两百余年经久不衰的励志奇书,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善与美的道德真谛,被公认为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神读本。

富兰克林是美国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外交家和科学家、实业家。出生在波士顿一个皂烛制造商家庭。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利用一切空闲时间刻苦自学,通晓了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拉丁语,还大量阅读了欧洲各国的历史、哲学、文学著作,对自然科学和政治经济学也有很深的研究,最终成为他那个时代的佼佼者,并领导美国人民完成了独立革命,成为和乔治·华盛顿同享盛誉的领袖人物。他是美国最伟大的先驱者和美国民主的缔造者之一,是美国独立运动的领导人,曾参与起草并签署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他不仅是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者之一,更因其光辉的人性而名垂史册,受到各路大师的推崇。

他在20多岁的时候,就提出以十三项美德来完善自己的人格修养,使自己在为人处世、待人接物方面臻于完美。分别是:节制、沉默寡言、生活有序、决心、俭朴、勤勉、诚恳、公正、中庸、清洁、平静、贞洁和谦逊。他一直在尽力地做到这些,尽管他也很难完全满足要求,但他还是坚持不懈。这一举动改变了富兰克林的人生轨迹,使他后来成为世人仰慕的精神楷模,就连世界著名的成功学大师对他也推崇备至,将他列为成功人生的导师。世界各国青年深受其影响,许多人因为这本书而改变了自己的人生。

在那些平淡的语句里,我明白了人不能被惰性所征服。人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有的人一生过得很伟大,有的人一生过得很琐碎。如果每天庸庸碌碌,没有理想,从此停止进步,那未来的一辈子都将是一堆琐碎。我们要拥有自己伟大的理想,经过不懈努力把每天平凡的日子堆砌成伟大的人生。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看书可以提高一个人的智慧。提升我们的品德修养,提升自己的内涵和素质。而不是成为一个绣花枕头,空有其外表,无真才实学。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正如一句话所说: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对待每本书的态度和理解都不同。那些文字朴实无华却别有一种吸引力,使人沉浸其中无法自拔。每个人对这本书的理解都不同,但我们都被他所深深震撼,明白他为何能名垂青史。

我们都应该用自己的努力去实现人生理想,克服内心的惰性,向伟人致敬!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1000字 篇6

对于至今才读《富兰克林自传》感到十分汗颜,早就听说这是一部影响了几代美国人,历经百余年而经久不衰的励志奇书,它包含了对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善于美的真谛,被公认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神读本。

《富兰克林自传》,从一开篇我就被深刻的吸引住了,平生还从未有一本书能如此强烈地吸引着我。那如潺潺流水般朴实无华的文字,沁人心脾,其间流露出的情真意切的感悟,充满哲理的思考给我深刻的启迪,引发强烈的共鸣。

富兰克林十分重视自己的美德。因此,他给自己提出了13个要求,分别是:节制、沉默寡言、生活有序、决心、俭朴、勤勉、诚恳、公正、中庸、清洁、平静、贞洁和谦逊。他一直在尽力地做到这些,尽管他也很难完全满足要求,但他还是坚持不懈。我想能够做到那十三条的人们,已经都能称之为“圣人”了,事实上这样完美的人确实少见,但是能追求这样的完美的人也能在美德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

读《富兰克林自传》,使我深刻体会到书中的描写中始终能反映出一种强烈的昂扬向上的乐观主义精神。告诫人们远离陋习,远离平庸,提高生活品位,健全人格,达到自我完善的目的。《富兰克林自传》是一部人生奋斗的励志奇书。当然这部书包含的思想远不仅仅是这一点,但于我而言这一点是最深刻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它洋溢着的那种生生不息、执着进取的精神!而此种精神与中广核的深邃的精神底蕴不谋而合。

《富兰克林自传》使我懂得:人不能被惰性所征服,不能被原来的自我束缚,要前进就要志在前进。人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但是有的人一生过得很伟大,有的人一生过得很琐碎。如果我们有一个伟大的理想,有一颗善良的心,我们一定能把很多琐碎的日子堆砌起来,变成一个伟大的生命。但是如果你每天庸庸碌碌,没有理想,从此停止进步,那未来你一辈子的日子堆积起来将永远是一堆琐碎。我要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把每天平凡的日子堆砌成伟大的人生。

1790年4月17日,富兰克林逝世于费城,美国人民为他举行了最隆重的葬礼,他被誉为世界上最著名的公民,受到各国人民的敬仰。富兰克林以自身的努力创造了一个不朽的神话,造就了一个属于他的时代,成为“他生活的时代和国家中最伟大和最出色的人!”

其中,富兰克林的13条生活原则或者说是美德(Virtues)令我深受启发。据说这13条美德是他在20岁时自己制定的,每周努力实习一项,到13周后重来一遍。我想,一个人的成功,就在于每一天的积累,而如果我们能够用心的做到下面的每一点,那么成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1000字 篇7

开学这么久了,一直想好好看几本文学一点的书。前些天听哥哥推荐,去图书馆借了本富兰克林自传。其实说实话,我的文学功底实在太差了,自己知道这样是不行的。

初借这本书,根本不知道这人是谁,呵呵,回来之后,听寝室说了下,才知道,原来他就是美元上那人,对了,还是放风筝引电的那人。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觉得不怎么喜欢,因为觉得内容很平淡,而且他的自述经历没有想象中那么惊天动地。耐着性子慢慢的往后看,突然觉得不知不觉中有些领悟了。有一种喝茶的感觉,开始的时候觉得没什么太大的品味,越喝越香,越喝越让人感觉精神振奋,觉着还有那么点味道。

以前看书都没写过什么总结,而这次突然间有种想法,或者说启示吧。书里小富说到,要写些于人于己都有用的东西,要做些于人于已都有用的事,我自知自己写东西不怎样,但想以此为开始,自己多总结,多进步,多提高。总的来说,我觉得这是一本不错的书,能从中慢慢感悟很多事理。

感悟一:一个人想成功,必须一步一个脚印的往前走,前途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夜成功,只有不断的努力,不断的进步才行。富兰克林早期也是从一个印刷匠开始努力,没有什么背景,没有什么人帮助,靠着自己不断的努力,一步一步的成就了明天的事业。困难只是暂时的,只要能坚持下去。

感悟二:知识就是力量,不多读书不行啊。富兰克林自说,他一生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他每天至少要花一两个种头的时间在书本上。“我从不把时间浪费于酒店、赌博或任何一种的恶劣游戏,而我对于事业的勤劳仍是照旧,不厌不倦。”喜欢阅读,始终是富兰克林最强烈的嗜好和研究世界并扩大知识的最主要的源泉。富兰克林所获得的各领域的广泛的科学知识是自我教育和阅读的结果。说到这儿,我想到了我现在条件这么好,正是读书的好时期,不多读点书,简直亏大了。

感悟三:勤俭!勤俭二字在其一生中占了很大分量。他用自己的一生践行着勤俭二字的好处。其实这点我还是比较有感触的,在高中的时候,我时常提醒自己的一句话就是勤以修身,俭以养德。我觉得这句话说的真是很有道理。富在其自传中以提到,勤俭的人必将站在上帝的面前。

感悟四:做一个全能型人才。全方位树造自己,使自己具有较强的能力,这能力包括社交,学习,生活等各方面。

感悟五: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要有一颗为社会奉献的心,要有全社会全世界的责任心,要想不背历史所遗忘,那么我们就得做出一些对社会有意的事情来。也只有有这份心,我们才能站在另一个高度。

感悟六:道德圆满计划。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1000字 篇8

《富兰克林自传——卓越的人生》讲述了他成长路上成功的经验和得失,朴素的话语中蕴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

作者本杰明·富兰克林是资本主义精神最完美的代表,同时也是美国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外交家和科学家、实业家。他参加起草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享有世界性的声誉。他一生最真实的写照是他自己所说过的一句话——“诚实和勤勉,应该成为你永久的伴侣。”

富兰克林从最低层的“草根”一步步的走向成功的巅峰。他用他的亲身经历总结出了为人处世的13条原则也可以说是13条完美道德修养准则:1节制——食不过饱,饮不过量;2寡言——除对别人或自己有益的话外,不多说话,避免和人说空话;3秩序——用过的东西归还原处,做事情按部就班;4果断——该做的,坚决执行;决定履行的,务必完成;5节约——除对别人或自己有益的外,不乱花钱,也就是说,切戒浪费;6勤奋——不浪费时间。经常从事有益的事情,动作利索,不拖泥带水;7诚实——不欺诈,心地坦白、正直、言行一致;8公正——不侵害别人,不要由于你的失职而使他人遭受损失;9中庸——避免极端,责人从宽;10整洁——身体、衣服以及居住的地方,都保持整洁;11沉着——遇事不慌乱,不论是琐碎的、一般的或是不可避免的事情,;12贞洁——言正行正,不要损害自己或别人的声誉;13谦虚——学习先哲的谦逊精神。

富兰克林正是用这些原则约束着自己的一言一行,才不断成为令我们尊敬的一代伟人,我们应该向富兰克林学习。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其实,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反省自己,只不过是不同的人反省自己的内容不同罢了。我们应该在一日三省中不断反思不断进取不断进步。

读富兰克林的自传,看着他的成长他的成功,无论贫穷还是富贵,只要有空余的时间他就会看书,从书中汲取知识、总结经验,同志趣相投的书友分享着其中乐趣,日子过得十分充实。反观,现在的大学生就在看书上这一点是远远贫乏的,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先进文化被接受的同时腐朽的思想也正在侵蚀大学生的心灵。看似充实的大学生活下有的是贫瘠的精神世界。

作为一个合格的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在有限的大学四年内成长为一个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合理安排学校的课程和自己感兴趣的业余活动。俗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大学生正处在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定性时期,所以更应该合理的规划自己未来的生涯,有计划有目一步一个脚印的向上走。所以我们应该把课堂的知识学好,同时,要多到图书馆博览群书,增加自己的理论知识,不断地积累,所谓厚积而薄发,这样才能向成功不断地迈进。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1000字 篇9

去年,我们学习了《天火之谜》一课,了解到美国科学家富兰克林为了揭开雷暴的秘密,在雷电交加的天气里进行“风筝试验”。为此,我佩服他勇于探索、敢于试验的科学态度。

寒假里,我阅读了《富兰克林自传》一书,对富兰克林有了更深的认识及了解。富兰克林是美国最伟大的先驱者和美国民主的缔造者之一,是美国著名的科学家、出版家、外交家、政治家、哲学家和实业家,集六家于一身,可谓是成就非凡。除此之外,富兰克林还是美国独立运动的领导人,曾经参与起草并签署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毋庸置疑,富兰克林是历史上最杰出的成功人士之一。他取得这些成就的原因是什么呢?《富兰克林自传》一书中给了我答案。

富兰克林始终怀着强烈的求知渴望和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来读书和买书。他认为,书是无价之宝,读书是他最大的快乐。可以说,读书是他打开成功之门的钥匙。除了辛勤工作之外,他常常醉心于阅读,是书给予他智慧,给予他前行的能量。因此,我们也要坚定我们的决心,平时养成爱阅读的习惯。我们学校在开展“书香校园”活动,我要积极参与,每天阅读相关书籍,并做好佳句佳段的摘录,在作文的时候,尽可能地加以运用。总之,我要让自己与书为伴,与智慧同行,让高尚的智慧充满自己的灵魂。

富兰克林的成功,与他注重塑造自己的美德分不开。他曾给自己提出节制、勤勉、公正、谦逊等十三项美德要求,并一直在尽力地做到这些。尽管他也很难完全满足要求,但他还是坚持不懈。我想,富兰克林之所以会取得如此大的成就,他的美德功不可没。为此,我也给自己确定了我的目标,那就是在自己身上也培养这些美德。我知道一下子全都尝试这些美德,是很难办到的,但我可以在一个时期内集中培养一点,接着培养另一项,直至越来越多。我根据自身情况,安排节制为美德培养的第一位。因为节制需要头脑冷静,思维清晰。这种冷静的头脑和清晰的思维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经常保持清醒,抵抗旧习惯的惰性,并遏制永无穷尽的诱惑。获得这个美德后,再培养其他美德。

看完《富兰克林自传》后,我深深地知道:阅读给予我们前行的能量,美德给予我们成功的动力。今后,我会与德同行力求贤,以书为伴力求博,做到贤博兼修,向成功进发!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1000字 篇10

很多人都看过美国经典励志读物《富兰克林自传》。但“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体验感受不尽相同。

富兰克林先生的一生是如此简单而馥郁,朴素而芬芳。它有一种不可抵抗的诱惑力,让我沉浸其中,回归安宁。慢慢品读,这位温文尔雅的老人用一种朴实无华的语言向你娓娓道来。行文节制法度,句法自然简单,用字准确生动。他代表了一种精神,一代人,一个世界的追求……

本杰明·富兰克林先生出生在一个贫寒家庭。因为家境贫困,他先是辍学到小商店打杂,12岁的时候在哥哥的印刷厂当学徒……20岁那年,他就已经在费城自营一家印刷厂了。20年间,他住得简陋,吃得简单,过着艰苦的生活。生活虽然很苦,但强烈的求知渴望和热情,让他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间和金钱来实现读书的梦想。他用普通工人四分之一的伙食费来维持最简单的生活,用最少的花费干最多的活,把读书当成自己一生唯一的最大的娱乐。于是,年纪轻轻的他就通晓英语、法语、意大利语、法语、西班牙语、拉丁语,熟悉了历史、地理、政治、经济、科技等。勤勉和诚实成就了一名伟大的政治家、科学家、实业家。正如杰斐逊这样说,本杰明·富兰克林是他生活的时代和国家中,最伟大和最出色的人。

我喜欢富兰克林,发自肺腑地折服。从贫寒里取得幸福,从战争中取得和解,从苍天处取得闪电,从暴君处取得民权。他不但实现了自己最初的梦想,也给人类带来了幸福。他参与起草了《独立宣言》,促成法美同盟的缔结,又为身边的人带来琐碎的方便,为同事提出合理的建议,在大气电方面做出伟大贡献,创办了宾夕法尼亚大学……用中国的一句古话讲,富兰克林先生是“正其义不计其利,所其道不计其功”。

精彩的人生写照,带着悠悠哲思,富兰克林成为世界追逐的共同偶像。他在我徘徊时,让我懂得决断,懂得远离狭隘,拒绝平庸,寻找属于自己的精神内核,发掘生活的真情趣。

寒假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段短暂的打工生活。想起最初的抱怨,最终的坚持,或许是《富兰克林自传》给了我力量,让我学会在繁琐的工作中感受细微的幸福,在人际交往中体会相知的愉悦。换一种心态去生活,换一种心态去体验。艰苦的打工经历让我了解不一样的文化,接触不同的人群,多一种体验,多一次学习。我们一直在路上,在不断地学习和进步中,拥有更宁静的精神内核,变得更加稳健,更加前瞻。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1

“若想在尸骨已朽之时尚不被人忘记,要么写点值得一读的东西,要么做些值得一写的事情”这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说的。富兰克林是多么令人敬佩的人。他通过“风筝实验”发明了避雷针,为我们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富兰克林七十八岁的时候一本《富兰克林自传》在他的笔下诞生了,读了这本书后,我更深一层地了解了富兰克林。

文中讲到在富兰克林小的时候,他的父亲让他在家打打杂什么的,可富兰克林一心想到海上闯荡,由于他的父亲不允许,他最后只好到哥哥的印刷所去。当学徒空闲的时候,他就到图书馆看书。对富兰克林而言,“读书是我让自己享受的唯一乐趣。”所以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学得许多的知识。文中还讲到他偶然看到了一卷零散的《旁观者》,便把它买回来读了好几遍,真是爱不释手,便试着自己写《旁观者》,然后把自己的《旁观者》与原文加以对比,发现一些错误,便予以纠正。经过无数次的改正,他对原文的章法或语言有所改进,鼓足了他的信心。

通过阅读富兰克林的自传,我想到了自己。在我小班的时候我就对古筝情有独钟,深深地爱上了它。于是在我的业余时间,我选择了古筝这个爱好。随着时光的流逝,年龄的增长,我的演奏水平也有了突飞猛涨的进步,在宜兴、南京等地的比赛中还得到了一等奖。我每天都勤奋的练着,每到晚上我都会让家人陪着我练习,时不时还把妈妈拉在身边听我弹。就这样,由于有了每天让妈妈陪在身边当听众的习惯,因此我胆子也壮大了几分.有一年,我接到要去北京比赛的通知,我就更加努力的去练习了,不管寒冬腊月、严寒酷暑我都坚持练习,并且寒假和暑假都去老师家练习,因为只有多练,才能在比赛的时候不紧张。有句谚语是“艺多不压身,艺高人胆大”吗!经过紧张的等待,终于到了比赛的那一天,我怀着激动不已的心情进入了“华夏之星”的比赛场所。看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一张张充满自信的面孔,我的心里像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的,信心也像伞兵跳伞——一落千丈。我紧张的脚直抖,看见评委那严肃的表情,听着别人那优美的琴声,真是把我“火上浇油”。在我身旁的大姐姐鼓励着我:“加油,不要紧张,你一定可以的!”我心想:我一定可以的,既然老师选我来参赛也是信任我,我可不能辜负了她呀!该到我了,我大步流星的走上前。就这样,每一根琴弦都被我弹成了一个个优美的音符,一只只可爱活泼的音乐小精灵就在我的手指下诞生了。弹完后我信心十足的走出了考场,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

可等我过了十级,妈妈还是督促着我,让我继续练,可我没坚持。现在想想和富兰克林那坚持到底的精神,我很惭愧。“恒心+耐心”才能成就辉煌。今后我一定要学习富兰克林的精神,做个有恒心的人。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2

《富兰克林自传》是一部影响了几代人民百年不衰的励志奇书。它包含着人生奋斗的真知,以及善于美的真谛,是一本公认的好书。毋庸置疑富兰克林是美国最杰出的人,成为了美国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外交家、科学家和实业家。还告诉我们要刻苦自学,远离陋习,健全人格。

纵观富兰克林的一生,其实他也没有太优越的生活条件,他出生在波士顿的一个皂烛制造商家庭。由于经济困难而辍学。日子过得艰难,他却应用闲暇时间拼命读书,在许多方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还通过努力自学熟练掌握了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和拉丁语。

我们要尽可能的学习富兰克林立下的13条美德:沉默,生活秩序,决心,俭朴,勤勉,诚恳,中庸适度,清洁,镇静,贞洁,谦虚。这13条箴言,一个上进的人,势必会严格地要求自己做到最好。

我认为他是真正努力好成功的典范,可以作为我们所有人人生的榜样。

看完《富兰克林自传》后,我深知人不可被懒惰所征服,不可被原来的自我所束缚。还要学会脚踏实地,勤劳刻苦……学富兰克林,做一位成功的人!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3

很多人都看过美国经典励志读物《富兰克林自传》。但“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体验感受不尽相同。

富兰克林先生的一生是如此简单而馥郁,朴素而芬芳。它有一种不可抵抗的诱惑力,让我沉浸其中,回归安宁。慢慢品读,这位温文尔雅的老人用一种朴实无华的语言向你娓娓道来。行文节制法度,句法自然简单,用字准确生动。他代表了一种精神,一代人,一个世界的追求……

本杰明·富兰克林先生出生在一个贫寒家庭。因为家境贫困,他先是辍学到小商店打杂,12岁的时候在哥哥的'印刷厂当学徒……20岁那年,他就已经在费城自营一家印刷厂了。20年间,他住得简陋,吃得简单,过着艰苦的生活。生活虽然很苦,但强烈的求知渴望和热情,让他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间和金钱来实现读书的梦想。他用普通工人四分之一的伙食费来维持最简单的生活,用最少的花费干最多的活,把读书当成自己一生唯一的最大的娱乐。于是,年纪轻轻的他就通晓英语、法语、意大利语、法语、西班牙语、拉丁语,熟悉了历史、地理、政治、经济、科技等。勤勉和诚实成就了一名伟大的政治家、科学家、实业家。正如杰斐逊这样说,本杰明·富兰克林是他生活的时代和国家中,最伟大和最出色的人。

我喜欢富兰克林,发自肺腑地折服。从贫寒里取得幸福,从战争中取得和解,从苍天处取得闪电,从暴君处取得民权。他不但实现了自己最初的梦想,也给人类带来了幸福。他参与起草了《独立宣言》,促成法美同盟的缔结,又为身边的人带来琐碎的方便,为同事提出合理的建议,在大气电方面做出伟大贡献,创办了宾夕法尼亚大学……用中国的一句古话讲,富兰克林先生是“正其义不计其利,所其道不计其功”。

精彩的人生写照,带着悠悠哲思,富兰克林成为世界追逐的共同偶像。他在我徘徊时,让我懂得决断,懂得远离狭隘,拒绝平庸,寻找属于自己的精神内核,发掘生活的真情趣。

寒假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段短暂的打工生活。想起最初的抱怨,最终的坚持,或许是《富兰克林自传》给了我力量,让我学会在繁琐的工作中感受细微的幸福,在人际交往中体会相知的愉悦。换一种心态去生活,换一种心态去体验。艰苦的打工经历让我了解不一样的文化,接触不同的人群,多一种体验,多一次学习。我们一直在路上,在不断地学习和进步中,拥有更宁静的精神内核,变得更加稳健,更加前瞻。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4

第一次知道这本自传估计是因为读《胡适留学日记》的第一篇,当时胡先生初到美国,买了一套《哈佛五尺丛书》(又名《哈佛经典丛书》),十分陶醉,每天读书五六个小时,于是百度了一下这套书是写的啥,知道是美国哈佛大学校长查尔斯·爱略特,从古今中外浩如烟海的文学巨著中选取了卷,作为哈佛学子必读书目,也是哈佛大学学生人文社科之基础。

《哈佛经典》旨在囊括人类有史以来至19世纪最优秀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文献,以向现代读者展示人类观察、记录、发明和思想演变的进程。从学科领域来看,涵盖了历史、传记、哲学、宗教、游记、自然科学、政府与政治、教育、评论、戏剧、叙事和抒情诗、散文等各大学科领域。

而此卷丛书第一本便是这本《富兰克林自传》。时隔多年,终于找来这本自传来读,才发现这本书对于今日之美国,有着巨大的影响,美国中小学生必读书目中都有推荐这本书,这本书在美国影响巨大。所以,我更想找来读读。富兰克林的名字第一次听到估计是中学关于避雷针。

读这本自传,印象最深的有以下几点:

富兰克林家境贫寒,早早就辍学,在印刷厂打工,他白天工作,晚上把要印刷的书借走,第二天一早再归还,一直坚持自学读书。

富兰克林坚持吃简单的午餐,节省时间用来读书学习,并长期坚持。这一点另我反思,并试着每天吃饭的时间尽可能节省,营养均衡即可,不必刻意追求过于华美耗时的饮食。

富兰克林在偷渡到今天的宾夕法尼亚州时,饥寒交迫,当他得到两块面包时,将其中一个分给了遇到的一对母女,这个小细节让我很感动。

13条美德的一生一周休养养成计划,实际执行其实很难坚持,富兰克林在取得一定经济,社会基础之后,依然没有放弃这13条习惯养成计划,并坚持到人生最后时期。这种恒持的一种坚持,才最终成就了伟大的美国建国之父之富兰克林。

博览群书,积极为社区,为城市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服务之精神。

书中之习惯与经验,如能理解并践行于个人日常之实践,方为真读书。不为富贵所迷失,不为贫寒所转移。中国古人之精神,与伟大的富兰克林异曲同工。走出生活的安乐区。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5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忙中抽闲,读了《富兰克林自传》。一开始,我看到那么厚的书那么密密麻麻的文字我就不想读,不过后来我被富兰克林的生活所吸引,三天就读完了全书。

本书的内容简单明了地说就是富兰克林自己写的一本回忆录,描写了他一生中见过的人,经过的事。写了作者17岁时因为和哥哥生活不合而离家,开始自己创业,过上了自食其力的生活。在今后的生活中富兰克林以博览群书、勤劳勤俭、朴实善良和勤奋上进这四大元素使他从一个穷困潦倒的小贩变成了美国甚至世界上大名鼎鼎的科学家、作家和社会实业家,被誉为“美国人的象征”和“现代文明之父”。

富兰克林是多么顽强不屈啊!他正是靠这种精神使他从天灾面前重新站了起来。使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而我,一遇到芝麻般的困难就想退缩。

去年的10月23日,我被学校篮球队落选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篮球打得好的人多得是,本不该让我心如刀绞,而我觉得老师选举得有点不公平,这让我心里极度不平衡。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放弃当篮球运动员的想法,幸亏我及时想到了巨星乔丹说的:“即使命运使我跌倒100次,我也要第101次站起来,这便是热爱的力量!”我开始反思自己的不足,重新振奋起来。

富兰克林一生博览群书、勤劳勤俭、朴实善良、勤奋上进,即使成名后也不沾沾自喜,是多么一股坚强的心啊!我却不知迎难而上,真应该尽快改正。

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一定能够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富兰克林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1

不知为何,“纯情小说”之类的东西已经不能勾起我丝毫的兴趣,也许我会在某个花好月圆之夜,触景生情而冲动地去翻开一本“纯情小说”的第一页,然而,我很难保证我会读到第三页。何为“纯情小说”?在个人看来,就是那些为写爱情而写爱情的矫情之作,通篇下来,只是看到男女主人公尽做些无聊至极之事,而这些情节又常常让人发笑,笑过后只是会让人断定作者和主人公们一样低智商、低趣味。所以,怀着对爱情的美好憧憬,我会在一大堆小说中留意着描写爱情故事的小说,但有怀着它不要让我失望的强烈希冀。毕竟,我一向相信爱情,超过婚姻的相信。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作品,当我还是17岁时我就大概了解了它,而仅仅限于了解,这就是说我只知道它是描写爱情的。想想看,现在我20岁了,直到昨天我才把这部作品看完,不过我也难以断定我从此就读懂了它,和它交上了朋友。这样说来,我仰慕它确实有这么长的时间了。

好比一个景点,入口处能引人入胜的话,那确实能给游客带来无限的遐想和憧憬。“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就这样开了个头,一个有着五个单身女儿的家族是如何将女儿们嫁出去的故事就接连着展开了。讽刺而幽默的笔触,营造了整篇的轻松氛围,我想挺适合在这个鸟叫蝉鸣的暑假里来消遣时光,更何况再过几天就是七夕了呢!

就爱情主题来说,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女士和男主人公达西先生的结合是比较富有故事性的,“首因效应”(人们交往时往往第一印象会给人带来先入为主的效果)使伊丽莎白女士认为达西先生是个自高自大、傲慢无礼的家伙,而这个评价就当时舞会上达西先生的表现来说,也并没有冤枉他。“她还可以,但还没有漂亮到打动我的心,眼前我可没有兴趣去抬举那些受到别人冷眼看待的小姐。”换做是任何一个单身小姐,听到一个陌生男人这样含沙射影般地评价,都会生厌,何况伊丽莎白女士是个有着明亮眼睛的聪明善良而聪明的女人。自此,“傲慢”便成为达西先生的代名词,当然,至少在伊丽莎白女士前期的心中是这样认为的。而这个标签是否就是合情合理的呢?当然,随着故事的发展,“偏见”也越发冒头了,当伊丽莎白女士拜访了达西先生的庄园起,她就意识到自己对达西先生确实缺乏公正了。可以说,是“偏见”的消解促成了他们的幸福。伊丽莎白女士存在偏见,而达西先生又何尝没有偏见呢?他看不惯她父母亲的行为举止,也看不上她家的地位和财势,尤其是她家还有几个穷亲戚,而除了她和她姐姐吉英外,她的三个妹妹他都有或多或少的不满意。于是,他就越发傲慢了,更做出了妨碍她姐姐吉英和彬格莱先生的爱情的事情。

就社会性来说,小说的讽刺之剑透过几对眷侣的终成击中了社会的某些风尚和流弊,而这也正增加了小说的社会意义,不至于与我先前所说的“纯情小说”同流。虽说伊丽莎白女士和达西先生的爱情婚姻是以美满幸福结束,但他们在交往过程中的傲慢和偏见的形成正反应出社会的一些问题。当班纳特太太一心一意只为财产地位着想而不顾女儿们的真正幸福时的丑态,在让人捧腹之余,又生发出许多心酸。当婚姻成为攀附权贵的阶梯时,爱情的影子在哪里?柯斯牧师和卢卡斯小姐的婚姻,想想就不可思议,他们两个都是“聪明人”,在婚姻的路上考虑得“面面俱到”,结果就干成了如此蠢事。如果说他们俩是有思想有见地的成年人,那韦翰先生和莉迪雅小姐的婚姻简直就是一场骗局、一场寻欢作乐的游戏。

小说在人物塑造方面采取的是单性描写,并不是多重矛盾性格的复杂描写,“一就永远是一”。吉英小姐单纯善良,一个贤良淑德形象,永远不会认为想到某人某事的阴暗面;伊丽莎白聪明活泼又独立,一个智慧女人形象,永远有自己的想法和原则;曼丽虽说描写不多,但其学术才女的形象跃然纸上,一切都是从书上得来的东西来解释生活;吉蒂和莉迪雅小姐是未成年,自有一种幼稚的疯狂女生特质。这五个女儿的形象如此,而其他人也是描写得极为成功的,虽然免不了有种单调的感觉,甚至于就整个故事情节来说,也比较直接,没有九曲回肠的曲折美,但这也或许就是奥斯汀本小说的特色吧。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2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发觉每个人对别人的第一印象真的很重要,很多人可能在第一眼看到你之后,便认定你就是那种人而且很难让别人对你改观。像是别人第一眼看到你的穿着打扮非常邋遢,便觉得你一直都是很随便的人。可能不太想跟你继续相处下去。

人生之旅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寻梦者。梦是巫山峡壁上缀着的那团闲适的白雾,不知何时来,何时去,去向何方;梦是一条伸向河里的若隐若现的虹,现到最美的时候也是它即将消逝的时候。梦是何等神奇,令人魂牵梦绕!它引无数的追梦者背负着黄河的淤泥,手捧长江的清纯,迈着日月交替的脚步,追赶着问题的音符。这其间每一段艰辛的历程,无不饱含着奋斗的辛酸,无不需要我们以足够的勇气去面对,去承受,去拼搏。

有人曾经问我,你可曾关注过空气中的那些尘埃?浩大的世界中它们什么也不算,既没有浮到空气顶层的能力,亦缺乏彻底堕入低谷的魄力,他们以一种很不起眼的姿态被夹在世界的中央。然而我要说:他们是有思想的,他们也拥有梦,他们努力争取过,可是最终他们选择了沉默,放弃了与世抗争的机会,放弃了一路的苦楚与灾难,更放弃了成功后收获的幸福。他们缺乏的是勇气,一种超越自我的勇气,一种不懈追求自己幸福的勇气。

命运是奇妙的,你永远不知道生活中将要发生什么,生活就是生活,你想这样,可它偏偏是那样。人的手掌太小了,握不住它惊喜和伤害,只是听由它倾盆而来。所以说,我们每一个人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勇气绝不是冲动,而是追梦者对未来对理想的一种执着。也许你曾有过这种感觉:偌大的世界你孤单地前行,丢弃了合乎自己的理想而显得空空荡荡,你以为自己还要寂寞地站很久,以为就算丢弃了整个世界也依然可以安稳地生存。这时,想想达西,想想他的勇气,也许就该知道如何去做了。

事实上,像达西这样的人物有很多。四面楚歌中,项王仍悲歌慷慨:“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曹孟德更是在“对酒当歌”中,一边感叹“人生几何”,一边执着地吟出“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此时的我们正值青春,就如绚丽的花朵在绽放,我们充满希望,渴望自由呼吸,自由飞翔。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有勇气去争取。幸福那么近地悬着,亲爱的朋友,你还在犹豫什么呢?

勇者拾梦,相信破茧而出的,不再短暂,我们将拥有人生全程的美丽!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3

一开始去读这本书完全是因为专业的原因,想多了解西方的文学作品及文化,读到后来,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可能自己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对爱情也是如此,书中男女主角之间那种纯粹的爱情很吸引我。更重要的是简﹒奥斯汀式的幽默而具讽刺意味的手法十分明显,人物描写生动,五个女儿个个不同,感情描写细腻,十分值得学习。描写的人物尽管很多,但作者安排得很巧妙,显得有主有次。

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也正因为对这些小人物的描写,更让我们觉得它的真实,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其实或多或少地也在扮演着这些并不光彩的角色,不是吗?扪心自问,无论是贝内特太太的自私、势利、放荡;威克姆的恩将仇报;柯林斯的虚伪愚蠢还是凯瑟琳夫人的独断专行、自私自利;以及其它人的,我们是不是都能从自己或周围人的身上找出些来?

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

这一部看似又是一个“灰姑娘”的故事,但联系他的历史背景来看,它确实反映了当时英国平民资产阶级地位的升迁;同时也正是对当时正在进行的法国大革命中自由,平等呼声的一个遥远的曲折回应。

男主人公的傲慢女主人公的偏见都带有明显的阶级性,他们在爱情上遭逢的种种挫折,并非出于彼此偶然的误会,或有小人从中拨弄,而是由于处在不同阶级地位的双方之间横亘着一条无可回避的鸿沟。

现在社会,虽然提倡男女平等,自由恋爱,但在很多时候门第祖望,家事背景对恋爱双方还是有很多影响,如果你是一个很普通的少女,可以有平平淡淡的爱情,也可以有浪漫壮烈的爱情,只要能坚持自我,洁身自好,实实在在的工作,一定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真爱。

不仅仅在爱情方面,爱做人上,我们更应该凭自己的人格魅力和个人优良品质赢得众人的尊重,倾慕。—这是小说最重要表明的“对人性最透彻的了解”的真正目的。

这本书里让我了解傲慢、偏见,是我们很常见的弱点和毛病。每一个人其实都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

《傲慢与偏见》虽是一出闪烁著斗智意味的爱情轻喜剧,实则说明了人必须行动和自省才有希望,人的尊严绝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从行动和自省中淬炼获得,透过理性的行动,把人类的王国建立得具有一个心灵价值的模式,以与物质俗世有别。大体上,人的生存没有意义,但从小体上看,人本身的行动却深具意义,即使只是儿女私情的往来。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4

一个在舞会上只邀请身份高贵的女人跳舞,面对现场很多女性没有舞伴的情况,装作看不见的男人,你觉得他傲慢吗?一个为了爱情可以救一个夺他钱财的人,在姐姐诋毁他心爱的女人时放下身价苦苦哀求的男人,你觉得他傲慢吗?

答案恐怕不言而喻。可你能想象吗?这两个“他”都是达西先生一个人。一开始伊丽莎白女士也接受不了达西先生的行为,对于他的爱慕只认为是一种羞辱。但在多次帮助下,伊丽莎白女士渐渐意识到可能她的想法是带有偏见的。慢慢深入了解之后,她才发现家庭教育和成长环境才导致了他的性格扭曲。

而故事中还有另一个男人。他高大英俊财产多,也帮助了很多人。小城里每个女孩子都迷上了他,每个人都觉得他会是个诚实善良的小伙子。可后来呢?人们发现财产是属于达西先生的,他还曾害死了达西老先生。人们又带有偏见地想他就是个满嘴谎话的杀人犯,忘记他曾经的好。

很无奈,《傲慢与偏见》就是这么戏剧化。我在为某些小说情节发笑后,仔细想想谁真的敢说不曾带有偏见看人呢?那偏见会带来怎么样的后果呢?

首先我认为偏见会影响自己的人际交往。在我们脑中一般认为东北人豪爽大方不拘小节,上海人机灵聪明却有浓厚的排外思想。然而如果我们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很容易就产生认知偏差。比如说如果你的生活环境中出现了一个上海人,你却怀着这种认知不去和他交往,可能就会失去一个很好的朋友。

其次,偏见可能会阻止自己和别人幸福的到来。这让我想到了《非诚勿扰》。有一次一个男嘉宾上场后由于紧张语无伦次,举止奇怪,惨遭所有女嘉宾灭灯。他们都是首次见面,女嘉宾根据男嘉宾一时的表现,就判断其猥琐、胆小、窝囊、没气质,最后选择灭灯。女嘉宾并没有深入地了解男嘉宾,就因为偏见而把男嘉宾淘汰掉了,可男嘉宾在台下也许也很大方、风趣幽默,只是因为在台上太紧张而已。这难道不是现实版的《傲慢与偏见》吗?如果没有达西的一次次帮助,伊丽莎白的慢慢了解,他们的结局也会是如此吧。

再往深处想,偏见有可能会给别人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有一个社会实验,请来了二十位路人假扮键盘侠,在手机上打出对所选嘉宾的第一印象。当时有一位嘉宾看起来很温柔好像很没有安全感,她介绍由于工作的原因通常是白天睡觉,晚上工作。评论墙上出现了“交际花”“夜场女王”等评论。评价结束后,真实情况是她是一位朋友很少的夜间看护。路人们一系列不堪入目的评价真的是很讽刺了。还好这只是一个实验,那若放在现实中呢?她会理性面对吗?她会从此抑郁吗?这都是我们无法想象的。

偏见多可怕啊,伤害自己更伤害他人,让我们真诚地对待每一个人吧!这就是《傲慢与偏见》教会我的。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5

奥斯汀的名著《傲慢与偏见》,其时空背景设定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书中拘谨的男主角达西先生,外在的表现是傲慢的代表;而很有自己想法的女主角伊丽莎白女士,则演绎了偏见一词。

故事从彼此互相看不顺眼,后来透过每一次见面时的“激烈沟通”,进而发现事实和自己先入为主的观念不同。然后男女主角终于各自改变外在的傲慢,放下偏见的执着,剧情急转直下,演变成对彼此的欣赏和爱慕。书中一连串精彩的对白和戏剧性的情节,令我读得废寝忘食,舍不得放下书本片刻。

在人与人初认识时,第一印象往往是最深刻的。但是我们定论对方的“第一印象”真的正确无误吗?达西先生因为在舞会上怠慢了伊丽莎白女士,导致她对他产生了偏见。加上后来有心人士制造出来的谎言,使得女主角对男主角的看法深信不疑。我们有时候不也犯了跟伊莉莎白女士同样的错误,只看得见别人眼中的刺,却看不见自己眼中的梁柱吗?

读完了这本书,我发现其实傲慢与偏见是如影随形的。当我们对某人有了偏见,对待他的态度就会不经意的表现出傲慢。而如果自己经常不自觉的流露傲慢的神情,则他人对我们的偏见也将随之而来。当傲慢遇上偏见,结果就是互看不顺眼,事事唱反调,对人不对事,甚至变成为反对而反对。等等非理性状况。频道不同的双方也很难有沟通与了解的机会。

别以为我们初中生在日常生活中就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举例来说,如果有转学生来我们的班级,很可能因为他对于新环境感到陌生,再加上不擅长与人交际或言谈不当,而让旧生误会对方是自视甚高,或是态度傲慢。而这自以为是,则容易转成对转学生的偏见。当傲慢遇上偏见的结果,往往就是因误解而产生不可抹灭的隔阂。

要避免上述情况发生,唯有放下傲慢的态度,丢掉偏见的眼光,以同理心对待。透过互相沟通了解,才能认识真正的彼此。就像是书中的达西先生,虽然外表给人高傲,自大,目空一切的印象。但是内心却是善良诚恳且愿意放下身段的,其不固执己见的态度着实令人赞赏。

而伊丽莎白女士总是“勇敢的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一点,也让我佩服不已。因为我自己在每一次的团体讨论时,总是最安静的一个。即使心中有不同的意见,也因为害怕而不敢表达出来,这是我最应该学习的地方。

要了解一个人就不应该只看表面,而是应该和对方坦诚相待。不用刻意做出讨好的行为,只要表现最真的一面,才有好的互动,才是好的循环。如何与人和睦相处?应对进退如何顾全大体?待人接物如何不伤大雅?遇到摩擦或误解时,如何表达才能化解疑虑?这本书点出的问题,值得深思,耐人寻味,而且是我们初中生必须要好好思考和学习的一门重要功课。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6

这个暑假,我在家中读了一本外国名著,叫做《傲慢与偏见》。这本书主要写了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爱情故事,但围绕该故事的是另外三个故事,总体上是通过描写四对恋人的经历来阐述作者自己的爱情观的。

在这4对人中,最差的一对是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和魏肯先生。莉迪亚为人轻浮,喜欢追求年轻帅气的军官,爱慕虚荣,是班纳特太太的心肝。在姨母家小住的时候日日与军官们狂欢,最后竟在魏肯的引诱下与之私奔。魏肯是更复杂的一个人,他是达西先生家里的管家的儿子。管家去世后,达西的父亲答应要好好培育他,并给他留了一个牧师的位置。但魏肯本人好赌,且不务正业,用这个牧师的位置跟达西交换了一笔钱吃喝玩乐去了。

之后是彬格莱先生和伊丽莎白的姐姐吉英的爱情故事。两个人的个性很相似,都是温和的人,不善于拒绝别人,对好友的建议看的很重。两人相识没多久就陷入了爱情,但吉英表现的太淑女了,甚至于把自己陷入爱情的征兆都掩藏的很好。

夏洛特和伊丽莎白的表哥柯思林是很现实的一对夫妇,甚至都不知道他们算不算得上是恋人。柯思林怀着“伟大”的心情决定向班内特的一个女儿求婚,弥补自己得到班内特先生全部遗产给他们造成的不便。(在那个时候,遗产都是由男人继承的,但班纳特先生并没有儿子,所以要给他的侄子继承,但给他侄子继承多少有些不好,但他的侄子现在已经娶了他的女儿,那让他继承遗产就在合适不过了,说起来也好听些了)

最后就是我们的主角伊丽莎白和达西了。伊丽莎白在舞会上认识达西,却因为对方不屑于跟自己跳舞而坚信达西是一个非常傲慢的人。又因为魏肯的诽谤使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印象很不好。后来,达西情绪非常激动的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解释信给伊丽莎白,解释自己跟魏肯之间的恩怨,是由于魏肯诱使自己的妹妹和他私奔开始的。经过反思,最后达西再次向其吐露心声,伊丽莎白同意了,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读完这本书,我最喜欢的是达西和伊丽莎白这一对,因为他们的爱情是建立在理解和信任上的。的确,只有信任和理解才能是生活更加的美好,才能使婚姻美满幸福。但如果婚姻建立在虚荣和金钱上的话,那就绝对不会幸福。其实,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建立在虚荣和金钱上,只有真心做才会有好结果。但互不了解的婚姻也是不太长久的,只有互相了解的婚姻才能长久。生活中也是一样,只有认真地了解一件事才能做好一件事。彬格莱和吉英虽然幸福但是他们都没有主见,那这样的话,生活意义就并不大了。生活中也是一样需要主见的,要支持自己,优柔寡断只会让自己倒霉。

这就是我对《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的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7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丁的代表作。早就听说这是本极好的书,如果说开始是抱着猎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后来,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在这本书中,描写的人物尽管很多,但作者安排得很巧妙,显得有主有次。虽然这里面的人除了简·贝内特和伊丽沙白·贝内特以及宾利先生和达西先生外,其它的人几乎都存在很多缺点。但正因为对这些小人物的描写,更让我们觉得它的真实,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其实或多或少地也在扮演着这些并不光彩的角色,不是吗?扪心自问,无论是贝内特太太的自私、势利、放荡;威克姆的恩将仇报;柯林斯的虚伪愚蠢、奴颜婢膝还是凯瑟琳夫人的独断专行、自私自利;以及其它人的,我们是不是都能从自己或周围人的身上找出些原型来?当然,书中所描写的人物并不是都那么猥琐。简是贝内特家的大小姐,她美貌而又性格温和,甚至有些天真,从来都不会把别人往坏处想——哪怕她明知别人在欺骗她。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再加上骗子韦翰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伊丽莎白即使是家中最居理智的女儿,毕竟年轻,对于一个人是好是坏,还只是看浅表的。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8

小说以日常生活为素材,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消除对彼此的误会,最终缔结了美满姻缘。小说中还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来与女主人公的婚姻相对照。奥斯汀告诉我们要理性正确对待婚姻。

在当时的时代,由书中人物所表现出的婚姻。不是男女间无法控制的热情而是双方与社会间的契约产物。婚姻关系可提供阶级提升与经济改善的机会,财力与社会地位为决定婚姻对象的相关条件。为了达成婚姻的目的,女性人物善于把自己转化成商品,展示其外貌与才艺,吸引男性目光。现在,女性地位提高。婚姻生活实现了和男人一样的人格独立,拥有平等权利,有了更多的条件和机会去追求幸福,不再仅靠婚姻决定一切,所以希望找到真爱,以双方感情作为缔结婚姻的基石.

伊丽莎白给自己定的原则上婚姻要建立在爱情之上,倘若两个人之间没有感情,便会步入婚姻围城中,影响以后的生活。作为女人一定要有自己的原则,不能当男人的配件,需要找到真正能跟你共度一生、在心灵上共鸣的伴侣。女人若把婚姻当作一条未雨绸缪的体面出路,很可能成为婚姻的牺牲者,为自己的幸福之路埋下隐患。而男人,若不上进,想凭自己的容貌骗取有钱女子,通过成家来向女方及家庭索要钱财,中汇遭世人鄙视,要再造化不好,后半生将在孤独寂寞和穷困潦倒中度过。

夏绿蒂和柯林斯是出于物质生活需要的结合,夏绿蒂本是个联盟女子,只因家里没有财产,人又长的不漂亮,到了二十七岁还是个“老处女”。她所以答应嫁给柯林斯,只是为了能有个归宿,有个能确保她不致挨冻受饥的“保险箱”。建立在无感情基础上的婚姻,幸福难料,他们只把成家作为最可心合意的避风港,以物质上的满足来掩盖感情上的空虚,这就难保在以后的生活中双方不产生矛盾。如今婚姻自由,结婚也不再是永久的`可靠保证了,若把婚姻当作生活命运的唯一赌注,并不一定能像夏绿蒂那样幸运。

丽迪亚和韦翰仅仅是建立在对彼此青春美貌的迷恋上的婚姻。丽迪亚是个轻狂女子,她不注重素质、修养的提高,本身年轻对社会了解不够,又任性不听家人的管束,一味想踏入社交,吸引男人眼光。因为贪恋美貌和感情冲动的缘故,跟着韦翰私奔,后经达西搭救,两人才苟全成亲。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要慎重对待,不要把婚姻当儿戏。为了金钱和地位结婚是错误的,但没有上述因素便是愚蠢的,他们两人都不具备结婚的条件,所以婚后尽管丽迪亚依旧痴情,也改变不了韦翰不负责任的性格。

伊丽莎白和达西,他们之间既有经过波折所产生的真爱,又有维持家庭的物质基础,才能经受住地位差距和长辈阻挠的困难而有幸福的婚姻。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9

这是一部名著,一部小说,并且被翻拍成为了电影。虽然主要内容是爱情方面的,但抛去爱情,细细的去阅读品味,同样可以咀嚼到独特的“味道”,其中蕴含着许多人生哲理。

本书两位主人公,男主达西和女主伊丽莎白,男主达西家庭条件优越,家世显赫,也导致他极为高傲,也觉得身边的女人都配不上自己。他觉得镇上的女生既不美,又谈不上风度,没有一个人使她感兴趣,也没有一个人对他献殷勤,博取他的欢心。他们在一次酒会上互相认识,但两个人都没有过多的喜欢。这也为后文两个人的故事埋下的伏笔

每天,我们都会遇到许许多多的人,见到老面孔,邂逅一些新面孔。但请不要轻易的对一个人贴负面标签,不要以第一面就定夺一个人。不要被眼前的景象所蒙蔽了双眼。古人云:“人不可貌相,海水不能斗量。”想要真正的去了解一个人,只能与他长时间的共处,深交。有些外表冷漠凶悍的人,他可能有着一颗心地善良的心。不能把不好的第一面当作刻板印象。善于接受他人的优缺点。

这就好比书中的威克姆先生,他绅士的外表,极其英俊,风流儒雅。文质彬彬。但实际上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花花公子,债台高筑的赌棍。却迷惑了伊丽莎白,伊丽莎白也对威克姆先生产生喜欢。而达西,伊丽莎白则由于他的外表以及谈吐,对于他的误解也越来越大。

由此可见,对于一个人的评价不能仅靠外表,人心难测,不能以貌取人。所以也不要因此而对一个人产生隔阂或者不信任,而应该待人真诚,以心换心,赢得真心,互相成为好友。即使有缺点,他也会被感化,正如同“人之初,性本善”,没有人与生俱来就是坏的。

威克和伊丽莎白姆两个人的改观,其实是从肯特郡那夜争吵后的第二天,当伊丽莎白看完达西先生的信。信中的内容让伊丽莎白彻彻底底的了解了威克姆的真面目,也让伊丽莎白对威克姆美好的第一印象彻底的消失了。并且对达西先生充满了歉意。而当伊丽莎白从那天之后再次见到达西,那已经是距离上次见面有了两个月的时间。而且还是身处达西家——彭伯利庄园。事发仓促,大家都没想到这一幕会上演,原本高傲的达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傲慢的言语变得谦逊有礼。已不是以往的达西了。

我觉得达西的这一举动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为了喜欢的人让自己变得更优秀,他有勇气正视自身的缺点,勇敢的改掉了所有傲慢不羁的举止。尽管这是个如此艰辛的过程。

如果当我们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是否也有勇气面对这些,勇敢地改变自己。努力离梦想更近一步,付出辛勤的汗水,得到自己所想要的。

这就是《傲慢与偏见》给予我们的启发。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10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小说家简·奥斯汀创作的长篇小说。小说描写了小乡绅班纳特五个待字闺中的千金,主角是二女儿伊丽莎白。她在舞会上认识了达西,但是耳闻他为人傲慢,一直对他心生排斥,经历一番周折,伊丽莎白解除了对达西的偏见,达西也放下傲慢,有情人终成眷属。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在重读名著傲慢与偏见前,写下这篇文,记录的,是我记忆中的傲慢与偏见。毫不怀疑重读后还会有新的惊艳,甚至再写读后感,因为一本好书是值得反复阅读的,每读一次都会带给你不同的感受。

简奥斯汀的作品这两年常常见诸于银幕,其生命力可见一斑。貌似简爱的作者夏洛蒂曾对她嗤之以鼻,总觉得这姑娘写着英国乡村屋檐下发生的琐碎小事,缺乏戏剧性和激情澎湃的赶脚。是的,如果说简爱像一曲奋进反抗的生命交响曲,傲慢与偏见就是一首悠闲细腻的田园小夜曲,个人有个人的爱,我更爱小夜曲。

平凡人生虽然少了大风大浪的跌宕起伏,却更为平淡隽永,就像简奥斯汀借书中主人公之口表明的心迹,大意是说,城里来的人初到乡下还觉得新鲜,时日稍久就不耐烦了,觉得日子单调,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总有新的话题,再小的空间也总也新的事物在发生,如果留意这有趣的一切,又怎么会觉得厌烦呢?所以她的文,总带着向上的朝气,让人不由自主地热爱生活,因为生活是多么生机勃勃的事情。

在傲慢与偏见中,开始时女主人公因为他人的诋毁和当事人的矜持高傲对当事人产生了非理性的偏见,直到后来在事态的发展中看清了事实真相,和当事人冰释误会,同时在摒弃前嫌,拿掉了有色眼镜后,发现了当事人可贵的品质和优秀的人格,正应了中国一句老话,日久见人心。

她用了大量细腻的描绘来展现生活中的细节,这些细节勾勒出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他们各自不同的背景,修养和思想,睿智的语言和风趣的调侃在文中随处可见,时时让人忍俊不住,没有说教,却充满生活哲理,让人有获益良多之感,不得不说,简奥斯汀可以说是有大智慧的人,虽然和我们不在同一时代,但她的很多处事信条至今仍然适用。

如果曾经被粗制滥造的言情搞得迷失方向,正可以借简奥斯汀的作品来洗重生。细读慢品傲慢与偏见的字里行间,有高贵的坚韧,也有邂逅的惊喜。或许作者想说的是,感谢生活赐予的机会,不强求也不懦弱,美好的情感永远是值得人们珍惜的。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11

这本书是我在暑假时侯看的。一开始,只是见同学在津津有味地品读,加上书名比较有特色,就使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作者简.奥斯丁的代表作,曾取名为《初次印象》,它是以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为题材,然而特别的是,它主要描述的是四对男女之间的爱情纠葛。

在这四场婚姻中,作者表现了两种类型,一种是幸福的,另一种是不幸的。其中夏洛特和柯林斯,莉迪亚和威克姆,一个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之上,夏洛特虽然是个长得并不漂亮的已27岁的大龄未婚女性,但以她聪明的头脑应该不会看上既愚蠢又傲慢的柯林斯,但却因为柯林斯的稳定的经济保障,加之自己没有任何的遗产,所以便“拾人牙慧”般的嫁给了伊莉莎白拒绝的而且自己并不喜欢的柯林斯。作者也从侧面反映出了那时妇女的悲惨命运;另一个是,建立在冲动与美貌的基础之上,莉迪亚是家族中出了名的自由放荡的轻浮女子,这一点刚好与威克姆相似,莉迪亚因沉迷于威克姆的美貌,在与妹妹基蒂的秘密计划和威克姆的诱惑下,便不顾一切的和他私奔了。后来才在达西的帮助下结为连理,虽然莉迪亚很爱威克姆,但是威克姆的本质并未改变,因而婚后不久就对莉迪亚感情变淡啊,自己另找新欢了。

而简和宾利,伊莉莎白和达西就要幸福的多,虽然他们历尽了艰难,但终究终成眷属。他们也是最为登对的两对,即使宾利一开始受到家人朋友的影响,而放弃过简;即使伊莉莎白因为听信威克姆的谗言而对达西产生了很深的偏见,单凭借初次印象对达西妄加推论。但是真爱是什么也阻隔不了的,它会冲破一切礼教与思想的束缚。

另外作者对人物的刻画也是惟妙惟肖的,在贝特利家族中每个人的个性都很鲜明,即使他们是一家人,天天住在一个屋檐下。其中对贝特利夫人的描绘更是达到了淋漓尽致的程度,把多种特点集于她一身,从而与其他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她的丈夫与她的性格存在很大差别,哎!倘若她的丈夫不要贪念青春美貌,青春美貌通常赋予的表面上的善气迎人,就不会娶到她这么个智力贫乏而又心胸狭窄的女人。也不会导致结婚不久,便终结了对她的一片真情,夫妻之间的相互敬重和相互信任,早已荡然无存。

这本书内容之丰富,关系之复杂,感情之深切,令人久久难以忘怀!“天下有不少人,因为自己的倾率而招致不幸之后,往往会从恣意做乐中寻求慰藉,借以弥补自己的愚蠢与过失。”而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幸福是要靠自己去争取的,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做任何事情都不要傲慢,即使自己有傲慢的资本,也要事事保持低调。凡事未等到充分的了解之后,不要对它妄下定论,更不要对它抱有偏见思想!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12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但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也受到大众的欢迎。

男主角是典型的高富帅,女主角自然就是一个有内涵的灰姑娘。虽少了些人情事故,但书中人物的不同性格中和不同角度的爱情观仍让人深思。两个主人公伊丽莎白与达西对彼此的态度上都或多或少有过傲慢与偏见。在伊丽莎白眼中,达西是傲慢的,因为他不屑与像她这样无钱无势的人说话,更瞧不起一心想把五个女儿都嫁给有钱人的妈妈,还有两个爱慕虚荣的妹妹更是让达西懒得理睬,所以伊丽莎白一家人都讨厌他。而爱情这东西从无到有也是一种另样的奇迹。达西对伊丽莎白从不屑到爱慕也许连他自己也解释不清吧。

旁观者清,我想就是因为她在达西眼里是个另类吧。她不像周围其它女孩那样围着他说好话,也不会故意摆弄身姿来吸引他的注意,所以在上流社会待久了的他才会注意她,对她好奇,才想要了解她,因为与众不同爱上了她。达西第一次向伊丽莎白求婚受到拒绝而深受打击。于是他给她写了封长信。伊丽莎白应该是从这封信开始对达西放下了偏见。信中解释了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而后的几次会面后,两个人便冰释前嫌,相互产生了爱慕。

我认为傲慢和偏见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譬如: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

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什么,都需要同自己心灵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理解,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

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来源于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他人能够更愉快的相处,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为项目、为公司服务,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拼吧!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13

学者H·沃尔波尔有句名言:“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简·奥斯丁凭借理智来领会世界,创造了一部部描写世态人情的喜剧作品,这些喜剧犹如生活的一面面镜子,照出了一些人的愚蠢、盲目和自负。而对我感触颇深的是《傲慢与偏见》——题记

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

读完这部名著后,我便不由自主为伊丽莎白和达西结成伉俪感到衷心的祝贺,也为书中两个傻人哄堂大笑,同时也陷入了沉思。

书中的确有两个滑稽人物。贝内特太太是个智力贫乏、孤陋寡闻、喜怒无常的女人,因为嫁女心切,完全生活在一厢情愿的幻觉中,每遇到一个有钱的单身汉都会将其视为自己某位女儿的私人财产、与贝内特太太截然不同,柯林斯牧师是个集自负和谦虚于一身的蠢汉,他一方面对贵族德布尔夫人自贱,另一方面又对他人自命不凡,经常生活在妄自尊大的幻觉之中。他到朗伯恩,准备施恩式地娶贝内特家的一个女儿为妻,借以“弥补”将来继承财产对其一家造成的损失。贝内特太太一听大喜,于是两个蠢人上演了一出喜剧。

奥斯丁的讽刺技术真是了得!男主角达西最初断定,贝内特家有那么多不利因素,几个女儿很难找到有地位的男人,后来恰恰他娶了伊丽莎白。而伊丽莎白曾发誓决不嫁给达西,可最后还是做了达西夫人。更可笑的是不可一世的凯瑟琳·德布尔夫人,为了阻止伊丽莎白嫁给达西,先跑来威吓伊丽莎白,又去训诫达西,殊不知她这趟奔走为两位默默相恋的青年通了消息。反而却是贝内特夫人最后被证明是正确的,她认为“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是多么令人惊讶呀!

《傲慢与偏见》,它通过对四件婚事的对比,明确地告诉读者“没有爱情可千万不能结婚”,也含蓄地通过描述几人的性情,告诉大家不能太过傲慢也不可对他人持有偏见,更怀着作者对那些自以为了不起的人讽刺。

尾声——

总而言之,《傲慢与偏见》这样一部作品:在这部作品中,智慧的伟力得到了最充分的发展,因而它对人性有最透彻的理解。它对人物形象的千姿百态描述得恰如其分,四处洋溢着机智幽默,所有这一切都用最精湛的语言展现出来。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14

伶俐且聪慧的伊丽莎白显然不被母亲本内特太太所喜爱,本内特太太认为伊丽莎白论端庄标致,不及简的一半;论脾气随和,也不及莉迪亚的一半。可本内特先生却偏爱伊丽莎白,认为她聪明机灵,胜过其他的女儿们。

有着五位女儿的本内特太太“缺乏悟性,孤陋寡闻,喜怒无常”,她一辈子就是希望把女儿们嫁个好人家,每天的乐事就是走东访西,探听消息。

十八世纪末至十九世纪初,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笔下的风俗小说栩栩如生地展现了当时乡绅们的生活状况,围绕着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虽经小小曲折,但描写的花好月圆的结局总是令人赏心悦目。

思想独立、风趣幽默的伊丽莎白初见达西先生时,便认为他举止傲慢无理,目中无人,不如魏肯先生风趣、低调、待人和气。更因为听了魏肯先生对达西先生的中伤而误会加深,以致于感情的天平倾向花花公子魏肯先生。面对自己家族的遗产继承人柯林斯先生的求婚,伊丽莎白不为所动,她对迂腐、世俗的柯林斯先生毫无好感,她心目中的爱情神圣不可侵犯,它属于那位能够开启她心窗,拨动她心弦的人。伊丽莎白深知没有爱情的婚姻对她来说是耻辱和痛苦,她绝不可能从中得到她所想要得到的幸福。

而当好友夏洛蒂接受柯林斯的求婚时,伊丽莎白认为大大不可,夏洛蒂却坦诚地道出自己并非是个浪漫情趣的人,只求有个舒适的家,而柯林斯先生完全符合她的条件,婚姻在此时完全成了不缺衣少食的现实堡垒。伊丽莎白显然不同意好友的观点,柯林斯先生能在三天之内向两个人求婚,在她看来已经极不诚意了,而好友关于婚姻的态度也大大出乎她的意料。伊丽莎白很快感觉到她们之间的信任不再,唯有祝福好友幸福。

宾利先生对美丽善良、贤淑可爱的简一见倾情,他和她简直是天生的一对。每个人都认为简和宾利先生毫无悬念地将结合在一起,而事情的发展却不尽人意。宾利小姐的阻挠、达西先生的误解,给这桩原本应该一帆风顺的婚姻蒙上一层阴影。

故事一波三折,先是简的大好婚姻受阻,宾利先生不辞而别;伊丽莎白断然拒绝了达西先生的求婚,虽然他英俊富有,才貌双全,但伊丽莎白无法接受她认为他所具有的傲慢与无理,一意跟随自己心的呼唤;莉迪亚竟然与魏肯先生私奔,多亏了仍深深爱着伊丽莎白的达西先生暗中相助,才得以保全伊丽莎白家族名誉。

当然简·奥斯汀从来不会让有情人难成眷属,达西先生为着伊丽莎白而改变了自己的态度,伊丽莎白也渐渐意识到过去她的偏见,转而能够接受达西先生。在达西先生修正了对好友宾利先生的影响后,宾利先生重新回到简的身边,抱得美人归。就连莉迪亚也能体面地嫁给魏肯先生,尽管私下是因为魏肯先生收了达西先生一大笔钱。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15

初读这本书还是在我初中的时候,可就是从那时起,每每想起那书中所写,都忍不住想要再次拜读一番,想要再去体会一下那书中饱满的每一个人物性格,想要再去身临其境的去感受那由相互的不屑到最终的沦陷的反转爱情,想要去聆听那恍如一见钟情却曲折反复的爱情亲历者的心声,想要去思考女子嫁给金钱的当时的社会背景,想要去了解为爱放弃一切的勇气…想要感受的太多太多,想必这就是可称此书为经典的原因吧。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或说是故事情节莫过于出生于平凡家庭的伊丽莎白和贵族达西的跌宕起伏的故事了。初见的舞会上,眼神的交汇,是两人后来如此种种的起点;后来互相的不止的争执与矛盾,是两人最终合而为一的不羁的经历。出生于贵族而被赋予了与生俱来的傲慢,冷漠的达西,或许他自己也不曾想会被如此一个出身平凡却桀骜不驯,不贪权贵之女征服。作为旁观者,起先我为他们每一次的不相让感到焦急,但是后来想想,对此却是有了更多的欣慰。因为他们不为物质所困,最终在彼此了解的前提下,一个嫁给了爱情,一个娶到了爱情。

而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不论是恋人,还是朋友,相处的方式很多很多,但我觉得像伊丽莎白和达西这样的状态,才是最自然最真实的。每个人的家庭背景,所处的生活环境都是大不相同的,进而其人生观价值观也必定是不同的,看待事物及处事的思维及方式也肯定是不全相同的。而这些所有的不同,都是会难以避免的造成人与人相处间的矛盾的,而关键不过是在于矛盾大小,及矛盾过后双方的处理。书中的伊丽莎白和达西,每每有争执或是抑制了自己的内心情感后,内心的话都会在一定的时间如火山般爆发出来,他们只想把内心的真实想法表达出来,即使这其中包含了许多的傲慢与偏见。

当我们反观当时的社会背景,处于那个时代的人,男人仿佛都傲慢的觉得女人需要依赖其经济才得以生活,便自诩为绅士,而女人们,特别是一些家庭负担较重或社会地位低又或者是年龄较大的女子,却会遭到社会的偏见对待。这无疑是社会所造成的必然现象,而就看身在其中的人,会如何去冲破这种社会的牢笼,而收获到美好的人生。

生活于21世纪的我们,也与当时的他们没什么不同,我们也同样处于一个有偏见,有傲慢的社会环境中,我们也需要去学会表达自我,学会个性化,学会在大趋势相同的社会中成为具有独特魅力的自我,唯有此,才能在人生道路中收获到更多美好的东西,才能收获到真挚的感情,稳固的关系,一定的社会地位,富足的人生等等,才能让人生傲于风骨,偏出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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