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一个人的村庄
朋友,你如果手上没有这本书,我建议你去买,这是一本绝对值得一读的书。它的作者是刘程亮,是春分文艺出版社出版的。
记住,我不是替他做广告,没必要。实在是这本书在朴实无华中横趣妙生。我们都可能面对苦难;逆境;郁闷,但是在一般而平静的日子里,我们怎样打发自己的,消磨自己,安排自己,提升自己,这就有些讲究了。用我自己的话来说,我们可能生活在嘈杂中,也生活在对抗的沟通和拒绝的离开里,但我们还可以生活在散文里,生活在解读后的愉悦中。这就是我读《一个人的村庄》后的最大的体会
作者太能说了,说狗说到人不如狗;说驴说到人都要羡慕的境界,那一种隐喻和借用的比拟会令你叫绝。他连一把铁锨都有的说,被虫咬了说是与虫共眠,躺在草垛上可以做出最美的梦。总之,凡是村庄里的事都是他的事。他能把一个村庄纳入自己的心灵世界,又把一个人的心事讲给村外的人听。那就叫娓娓道来,机趣滔滔,绵延不绝。
不能说的太多,说多了你去看就没意思了。打住。我又要读他去了。
你要从我这里借?不借。
【篇二: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篇三:《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当你感到内心有怨、有憎、有怒、有忧,且挥之不去时,不如坐下来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素朴、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渐渐平静。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一辈子注定没有什么大事可做,只能闲逛。那不如拎一把铁锹吧,在村外的野地上转悠,看哪不顺眼就挖两锨。谁家玉米地的草长这么茂盛,钻进去胡乱地铲上一会儿。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立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我”沾沾自喜,只因改变了两株玉米的长势。
有时候,“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相中哪个村庄,就找个无人的院子住下来。在夕阳的余晖中,点一支烟,猜想自己弃下的房屋,有没有新的主人?那红砖下压着的钥匙,是否会被放回原处?
“我”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与虫共眠,对一朵花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收拾好院落恭迎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悟一个村庄的生长……“我”体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与大自然合二为一。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
为什么没有人?为什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
“一条没有主人的狗,一条穷狗,会为一根干骨头走村串巷,挨家乞讨,备受人世冷暖,最后变得世故,低声下气,内心充满怨恨与感激。感激给过它半嘴馊馍的人,感激没有用土块追打过它的人,感激垃圾堆中有一点饭渣的那户人。感激到最后就没有了狗性,没有一丁点怨恨,有怨也再不吭声,不汪不吠。”
做一条狗如此不易,那么做人呢?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
“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人东奔西走,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截残墙根处。”
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就隐藏在对风、雪、狗、虫、花、草的描述中。或许,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令人失望的,人群是最令人恐惧的。
是不是人群中的踩压、猜疑、冷漠和利用,已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温情?能够在大自然中享受孤独的欢愉,正是因为离开了人群?抑或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悠然从容、自得其乐?
孤独,有时是无可奈何,但能够享受孤独的欢愉,人生就步入了豁然开朗之境。
【篇四:《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选择这本书来写,是因为与它有过一面之缘,《一个人的村庄》,不像那些所谓的乡村故事,俗不可耐,令我们这些“城市人”嗤之以鼻,乡村的都市是淡淡的,死的,活的,都是活的,喜剧,悲剧,正剧,都是人生。一个人的村庄,作者是有多孤独,是有多浪漫,才选择到村庄中遁世。
刘亮程即是本书的作者,刘亮程,不是什么文绉绉学究气的学者,是个有点拔顶,有点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的男人。如果可以强调他的性别,有的人可能会觉得俗气,但是不然,就是这样的男人,才能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
刘亮程,生活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里,就是这样听起来十分贫瘠的地方,孕育了这样一个与众不同,充满人情味的作家。
说到人情味,有的人不懂,到底什么是人情味?我说,人情味不是客套的寒暄,不是卖弄的慰问,而是一个人真正的性格人性美。人情味不仅仅是对人的情有味,觉得与动植物交好的人更有人情味,这种人,有爱心,有情趣,有风格,有种由内而外散发的香味,很美哪~你看,他写狗,他写猫,他写驴,甚至是一株小小草,他也能全面的看待,就像看待一个人那样,就像看待自己的朋友,你的缺点,你的好,你的癖好,你的事,我都记得,统统记得,一清二楚。
如果有这样一个院子的主人,我也愿做那个小小草,就算被风沙吹散了生命也无所谓,你是那样了解我,懂得我,以至于我流下了泪。你一言把我看透,你一点点的说出我的心事,你更对我说你的苍凉,是一个人的村庄的寂寞,我愿意陪伴你一辈子那~
现在浪漫也说了,人情味也结了,而关于孤独苍凉的问题,我还没有说。
《第二辑风中的院门》里,童年作者的人事,被“刘二之风”吹走了。“刘二之风”,莫不是一种时间之风,周杰伦《东风破》有一句歌词写得好,“水向东流,时间怎么偷”,“刘二之风”偷走了记忆之河里匆匆流动的人事之美,物是人非,也是苍凉。“花开就一次成熟,我却错过。”亦是《东风破》,异曲同工,我们无法抵挡这种种。
《第三辑家园荒芜》中,家园荒芜例外,时间,又是时间,不仅把这人事,更把这变迁中的景致也摧毁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这句话用在这里在确切不过了。“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的时候,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荒芜了,它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所以,“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故而,这苍凉,当时时间匆匆流失的苍凉,是一个旅人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只有这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如此令人沉静,我们会想,谁没有这一个人的村庄呢,我们是村庄中的一员过客,再浪漫也有离开的一天,心底的苍凉,才是自己最能理解的。
刘亮程被誉为是二十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他的《一个人的村庄》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乡土小说和散文诗的结合。这本书所传达的美学无可挑剔,或许,如果不是一篇纪实文学,而是一篇小说,那么,这将又是小说中的一个珍品,更是艺术品了。
【篇五: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黄沙梁,是这本书里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字眼,它是一个村庄的名字,这个在地球上占有一席之地,不知何经度,何纬度的一块土地,一个被人们忽视的小村庄。在作者刘亮程的笔下,这个小村庄活灵活现的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在作者眼里,这是他一个人的村庄,他的每一次提笔,都是对村庄,对故乡虔诚的礼拜。这是一段鲜为人知的关于村庄的历史。
这个村庄是个什么样子的,在作者笔下,通过朴实无华的描述,这座村庄浮出了水面。我都不知如何用一个词,或者一句话来概括这个村庄,我只能靠想像力,事实证明它不一定可靠。贫穷,落后,偏远,我暂时想到的只有这么多。早些时间,在哪里看到过一段形容饥饿的文字,很多人看过后都表示欣赏,觉得形容的很饥饿。文字己经通过遣词造句发挥了它的力量。让更多的人体会到了那种饥饿感。还有一篇文字说是作者在文中没有提到一个关于上帝的字眼,却让读者看完后觉得到处都是上帝,心里怀有深深的敬意。这也许就是文字的力量。回过头来,我们看看这个村庄,文中并没有提到饥饿,没有说因为饥饿出现恐慌,更没有说因为饥饿饿死过人。但当我们看完后,觉得这个村庄一直没解决温饱问题,大多时间处于饥饿状态。作者在一篇文字中用了拟人的手法,表达了这种生存压力,几只老鼠为了分几粒麦子,被一头牛的一泡尿冲进洞里淹死了。由动物类比到人,这是一个暗喻。更直接有效的传达给他人以生存艰难和危机。这个村庄离外面很远,到另一个村子要走一天一夜,去收割一次麦子也要走一天一夜,去拾个柴禾也要赶着牛车走一天一夜。由此我想到这个村庄处于荒野上,或者戈壁上,与外界联系几乎断裂,这个村庄的人自给自足,他们看不到外界一点点微弱的光亮,在与世隔绝的这样一个小村庄,安静的活着。
什么样的地方才叫村庄,首先要有人,不管男人,女人,老人,小人,刘二,冯四等,有房子,不管是露雨的,土打的墙的房子,快要倒的房子。有人有房子还不够,光有房子和人的话,我只能想到两个地方,监狱和难民营。不过这两个地方似乎还有饭吃,而且不用劳作。有句话说的好,有牛有马的地方才叫村庄。是个村庄就得有个村庄的样子,狗啊,鸡啊,驴啊……一样也不能少。牛是拓荒牛,在人类开天辟地的事业中,牛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狗看家护院,鸡打鸣,驴拉车,村庄就该是这个样子的。站在田地里看到自家的烟囱往外冒烟,就知道吃饭时间到了,有事没事扛着一把铁锨在地里这铲铲,那里平几锨,手里闲不住,不停的忙活着,这就是地地道道的村民。树木和路一样也不能少,一个向上不停的疯长,一个向四面八方不断延伸。一个关于成长,一个关于出路。村庄并不是孤立的,它在不停的运动,靠近城镇。作者的文字从偏远的村庄抵达城镇后,尽管停留在城市的边缘,但场景却变得辽阔起来。这个变化过程有点雨过天晴,或者说大雾散后的感觉,这人耳目一新,眼前一亮。生活总是需要我们怀着希望,不是吗?
很早以前,就听人说过,如果一个人能把桌子上放的一个杯子描述成一段文字,那这个人就不是文盲,如果能把一个杯子写到上千个字,那这个人就是个秀才了,如果能写到上万字,那么这个人肯定是个知识分子,受过高等教育,如果能写到几十万字,那么这个人就是个人才了。在这里,刘亮程做到了,他成就了村庄,村庄成就了他,他通过长期的细微的观察,把一个微不足道,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村庄,写出了洋洋洒洒的几十万字。简而言之,他为一个村庄作了传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村庄,我们就不曾发现这些事物,对事物怀有一颗敬畏之心。刘亮程的落笔是众人始料不及的,他从来没有用过美丽啊,动人啊,伟大啊,这些个华丽的词藻和字眼,他用的都是些乡里乡亲的口语,简单,朴素,通俗。这些文字后面隐藏着一个人,他就是刘亮程,这让我再一次觉得人品和文品是多么的一致。很多人都书写过自己的村庄,但从来没有人能像刘亮程这样细微的描述,之前人们习惯于宏观上的描写,而忽略了构成村庄的各个部分,和其隐蔽地带。在刘亮程笔下村庄里的事都值得关注,小到墙缝隙里的两窝蚂蚁,一棵树上指向家方向的一截树干,太阳先照到哪里,后照进哪家,如此细致的书写,离不开个人的生存经验和长时间的细心观摩。
在村庄的写作中,作者刘亮程极其的冷静和沉着,他用他独有的眼睛看着周围,书写的自然,平实,与村庄周围的环境做到了完全融入。比如写到父亲的死亡,很多人在对待死亡问题上会显得失去方寸,进而冲动,失去理性,在书写上则表现为泛滥,毫不节制,收不住因疼痛而颤动的笔。作为一个书写者,有必要学会克制与容忍。作者刘亮程的书写拿捏的很有尺度。他在文中是这样表达的,我看到父亲扛着一把锨和往常一样出去了,到了中午,母亲觉着不对,就喊起来,然后去找,找到了父亲插在河边上的那把锨。多少年来我总觉得父亲并没有走远,他就在村庄附近的某一块地里那一片密不透风的草莽中,无声地挥动着铁锹。他干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家和儿女,也忘记了累……这样的句子没有刻意的的诉说逝去亲人的痛苦,更没有直接谈论死亡,而是从侧面烘托出一个场景,在人的大脑里冲击出一个具体的影像。留给我们的,却是心灵上的震憾。
村庄会不会消失,事实上村庄确实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促使村庄不像以前我们所熟悉的村庄,许许多多事物发生着变化,牛少了,没了,代替它的是铁牛,机械化。许多农具都挂在了墙上,生锈了,钝了,没有人再想起用它们。村庄边上多几个土包,多少年后又铲平了,种上庄稼。事实上村庄不会消失,它只是被异化了,我们怀念旧事物的时候,又挡不住历史的车轮,在一次一次回望中老了,最终倒在了历史的车轮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村庄是永恒的,即使变得面目全非,但在一代人的心里,村庄就是他们生活过的老样子。我们可以在心里还原一片净土。
有人把刘亮程喻为乡村哲学家,开始时我一直不理解,不是很赞同这种说法,我觉得哲学是哲学家干的事,而散文家只要写好散文就是了,彼此不该混淆,应有所区分。在读了刘亮程的这本书后,我对这个说法有了新的认识。目前我正在读第二遍,借用别人的说辞,好书不是那些我在看的书,而是我还在看的书,在看第几遍的那些书。
【篇六: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早就有朋友推荐《一个人的村庄》,他们都对这本书大加赞赏,我便被引燃了兴趣。当我满怀欣喜地找来阅读之后,却大失所望。从体裁上看,像散文?像小说?什么都像,可又什么都不像!从内容上看,除了马呀,驴呀,狗呀,甚至蚂蚁,小虫的,还有那个荒芜的村庄,他到底要表现什么根本没看懂。只是感觉语言粗劣、甚至是无厘头,根本读不下去,因此没读完便放下了。假期开始了,有充足的时间供自己支配,也想读点书充充电,便又想起了《一个人的村庄》。我相信朋友们的审美情趣,相信他们的文学鉴赏水平,他们建议我去读的书,也一定不会错。因此我再一次捧起这本书,认真地开始了阅读。我希望能够咀嚼出它的味道。
《一个人的村庄》语言很独特,毫不修饰的纯粹的泥土气息中,充斥着遍野的庄稼,马嘶牛哞,鹅鸭成群,鸡鸣狗吠……记得有人这样写他:“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我觉得很深刻。就是这样的文字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从而表现出别具一格的独特魅力——也许就是那种叫“乡土感”的东西吧。
乡土的语言同样有着极为细腻地表达。如他在《远远的敲门声》中写到:“我时常怀想起这样一个场景:我从屋里出来,穿过杂草拥围的沙石小路,走向院门……”他在此特别这样自问:“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牢牢记住了这个场景。”为什么恰恰是“我从屋门出来,走向院门……两道门之间的这段距离,是我一直不愿走完,在心中一直没让它走完的—段路程。”然而“多少年之后我才想明白:这是一段家里的路。它不同于我以后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所以在这里“我走得轻松自在,不像是赶路,只是在家园里的一次散步。一出院门,就是外面了。马路一直在院门外的荒野上横躺着,多少年后,我就是从这道门出去,踏上满是烫土的马路,变成一个四处奔波的路人。”关于“家”,我们常常形容为“港湾”,形容为“母亲的怀抱”,但是从文化语境上讲“家”只是一个词义相对单薄的词,而“乡”的内涵相对则要显得丰富深厚得多。这两个词的意义看似相近,而实则有别,只有把它们合在一起,才会让你感到意味深长。所以刘亮程在他的文字中,看似仅仅在写着独属于自己那个乡村里的家,但对于有“家”而实际上已经远离了家乡的人,却不难从中读出很深的感触。他的这类乡土感受,显然不是那种传统的乡土感所能完全加以涵盖的。我常常听到关于写作中的独特,另类,我想这应该是一个作家身上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也正是这种东西,决定着一个作家的前途和命运吧。
刘亮程的文字透视着他的孤独。
说到孤独,刘亮程在《孤独的声音》中这样写道:“离开野地后,我再没见过和那只灰鸟一样的鸟。这种鸟可能就剩下那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他曾经找到了我,在我耳边说了那么多动听的鸟语。可我,只是个地道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枝头上站过,我怎会听懂鸟说的事情呢?”我想这里所隐喻的,不正是他自己的内心感受吗?在那样一个闭塞的地方,那样一群人们,只知道春种秋收,在沙土地上寻找生命,只知道“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至于他的什么散文啊,小说啊,文学意像啊,没人会感兴趣。因此那种找不到“同类”的感觉,怎能是“孤独”这样一个词语便可以解释的!
在《家园荒芜》中作者写到:“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更荒芜了。又是时间,不仅把人和事淡化了,更把希望中的景致摧毁了。这种摧毁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留给人一种苍凉和无奈。
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故而,这苍凉,是时间匆匆流逝的结果,是作者内心最真实的感受,也只有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我想,是不是我们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人的村庄呢?自己的灵魂就栖居在村庄里,无论世界怎样车水马龙,怎样喧嚣沸腾,自己都是孤独的,心底的苍凉,只有自己才会真正的理解。
在刘亮程的文字中,所有的鸡鸭猫狗、驴马牛羊、草木鱼虫、风土山水,都被他赋予诗情画意般的臆想的升华。
刘亮程的散文写“物”明显要多于写“人”。似乎他对那些极其普通的草木与牲畜,也总能别有一种了然和会心,所以它们一经出现在他笔下,往往都会给人带来一种很新鲜、很深邃的感觉。但刘亮程回过头来会不无狡黠地告诉你:“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认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正是由于他能够在事物这面“镜子”里,看清了人生的某种面貌或意味,所以他才能够时常把物境和人境写“通”了。比如他这样写到狗:“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在这里他看似在感叹狗的一生,其实笔笔道出的,不也是人间的沧桑吗?做人难!
《一个人的村庄》是极端的,他对一切乡土的东西毫无保留地赞颂,这种不计客观的近乎沉湎的偏偏执的爱,令我异常惊讶,又不能不去赞赏。
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还在怀疑,我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读懂《一个人的村庄》呢?我的这些文字所表述的是不是有点意思呢?如果有人说你懂了,你的解读很准确,那我一定会心花怒放。至于好在哪里,我还是说不出来,“很特别”是我给的定位。对于这种特别的文字,我心存敬仰!作文
【篇七:《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篇八:《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最先是从《今生今世的证据》这篇课文开始接触刘亮程。那篇文章极好,极平淡的文字极普通的事物延伸出极广阔的文思。会不会当一切曾经属于我和环绕在我身旁的所有物质都消散的时候,我的存在也就那样变成了不存在……我真的在世界上度过了属于我的一生么?全文通读罢,这样深刻的疑问在脑海中震荡。还记得,同寝好友在读了这篇文章后对我深深感慨“这篇文章写得真好。”
那个时候对刘亮程文风的大致猜测是文风沉重,文章内容应当是多属哲思。然而《一个人的村庄》中的文章内容勉强可以将其归属于哲思,但是和文风沉重是完全没有一点干系。
刘亮程的每一篇文章可以说是在调侃中衍生,每一篇文章在我看来都总有那么一点自嘲和嘲他。整本书就好像刘亮程在跟我说话,文字是那样直白生动,你甚至可以想象在那时他的表情。但只能说是他在跟我说话不是跟我对话。因为整本书的紧凑感和文章间那无以名状的联系都无法令我插一句话。
文章所描写的事物你一点都不陌生,就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或许这样说还不妥,文章所描绘的事物极少应当是文章所描绘的事件那样普通,普通到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发生过无数次。我们根本就不会去注意那样的事件,但是刘亮程却注意了何止是注意呢。全书由这样细小的事件组成由不得让人感慨他难不成是把所有的时候都花在这些琐碎上了么。我相信那所有的一切在刘亮程眼中绝不是琐碎,他将它们视作生活的最真并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去感知。
随着所读篇篇目的增多便发现一个极其明显的现象便是刘亮程对于自然万物的态度。虫子、驴、牛、村口的那棵老树……等等在他的文章中层出不穷。并且从文字中你丝毫不会觉得这是动物或者植物,你会觉得这些事物和刘亮程生活在一起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生活。不是就那样呆呆的伫立或是无力的过活只有几个月的生命。这本书给我的最大震撼就是刘亮程真正将天人合一,万物平等的思想彻底消融和实践。倘若只是将这种想法挂在嘴边是无法真正享受到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世间万物皆如己出的和谐的。
这还不是刘亮程最令人感到钦佩的,最令人钦佩的是他对于性这一敏感话题的认知。在他的笔下性这一话题出现的频率已经不能算少了,有时候再搭配上他那如口述般的文字你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他生活中极其普通且不可缺的部分。
这是对人性认知的何等高深境界。他将其作为人的本性完全接纳了,不带一点偏见和偏激。将其视为人固有的本能,你无法回避你身上所存在的这种欲望那就接受你的身上存在这种东西。接受并且真正认知它,然后控制它。与他这种毫不掩饰的坦荡相比那些禁欲者是何等的小气和落后,连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人又谈何去说教和感化他人。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用那样独特的视角去解释生活中的一切。
最后一点,我无比要提。刘亮程的文字看似像是口述实则完全不然,把你读过的文章并且做出注释的地方再细细品读你会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匠心之深厚。
最是生活见繁华,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黄沙梁——刘亮程。
红岩读后感1
前不久,我读了《红岩》这本书,其带给我的震撼是刻骨铭心的。书中主要写了解放前以许云峰、江姐、成岗和华子良等为代表的共产党员在重庆的渣滓洞和白公馆里与敌人迚行斗争的故事。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那些革命先烈们宁死不屈,英勇斗敌的英雄气概。许云峰挖出越狱的通道,留给战友,自己却壮烈牺牲;敌人把又粗又长的竹签钉入江姐的指甲缝间,她却坚贞不屈,没有丝毫的劢摇;成岗在监狱里受尽了敌人的各种严刑拷打,他竟然还在敌人的実讯室朗诵“我的自白书”。我知道,他们的胸中一定有一团燃烧的热火,一腔沸腾的热血。
当然,还有一个坚定不移的信念,那就是为了人民的生活能够更加幸福美满,为了国家能够更加幸福安康而抛头颅,洒热血的决心。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更是值得我们赞扬和歌颂,残暴的敌人所使用的酷刑对于这些有着钢铁般意志的革命战士们起不到任何的作用,他们视死如归,宁愿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也不会背叛自己的国家,向丑陋的敌人低头。
现在,我们的国家逐渐的走向了繁荣富强,但是,那一段历史是我们永进不能忘怀的,因为正是有着许许多多的们献出了自己的性命,才换来了我们今天衣食无忧的生活。既然我们的幸福生活是如此的来之不易,那就更应该好好的珍惜眼前的每分每秒。现在我们的身份还是学生,首要任务就是好好的学习,只有学好了知识,才不会被别人欺负,只有学好了知识,才能长大以后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好自己的工作,就是以自己的实际行劢来爱我们的祖国。
“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是对这些们的最好诠释。幸福的生活不会使我们忘记“红岩”精神,“红岩”精神将会永垂不朽。
红岩读后感2
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什么也阻止不了共产党们的信念,阻止不了共产党们同意祖国的意志!就算敌人和美国连手那又怎么样!我们仍然可以在大意的敌人疏忽的地方进行战斗!就算敌人用什么卑鄙的手段,共产党也决不会投降!子弹征服不了共产党人!
临危不惧的江姐、一心只为人民找想又顾全大局的老许、小心谨慎的成岗……他们都是共产党!而令人可恨的叛徒——甫志高却是这一切的一切的来源者!江姐,放下自己的家庭,一心为共产党工作,她,对党一心一意,毫无怨言,但是,面对可恨的敌人,她总是表现出顽强勇敢的临危不俱的另一面!虽然在城门上看见丈夫的头颅,但为了不暴露她是共产党,她仍然镇定自若地去和双枪老太婆。在牺牲前,仍然要注意着装,然后,毫无畏惧、从容地走向刑场!江姐那在危险前镇定的样子现在还停留在我的脑中!
老许,经验丰富、胆识过人、机智、沉着、常常为了更多人而牺牲自己!当发现沙坪书店被暴露之后,明智的他,马上凭自己的多年的经验断定马上要转移!在敌人的审讯面前,利用自己的机智,巧妙地把徐鹏飞引进错误的判断,从而保护了同志!在白公馆的地窖里,他用自己的手指挖出了越狱的地道,然而他自己并没有逃跑,而把这个机会留给了更多的共产党员!
齐晓轩在紧要关头也牺牲了自己,保护了更多同志!成岗,在被敌人抓走前,为了保护同志们,钉了暗号——一把扫帚!华子良,自己装疯卖傻多年,为了就是松懈敌人的警戒心,在最重要的关头——起到作用——跟共产党联络!……
在渣滓洞里,他们在炎炎夏日,只有控制的水喝,敌人想要用炎热、饥饿、伤痛来使共产党们投降!可事实证明——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
现在,来想想现在我们的生活,在砖瓦水泥房里,无忧无虑地生活,不管是在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室内都有空调,也不愁吃和穿,更不用忍受那种忍受不到的痛苦!以前,我动不动就买钢笔,老是被爸爸妈妈说,说我浪费,说赚钱不容易。而我却经常不以为然,找理由说是学习用的。现在,我明白爸爸妈妈的意思了,我们现在的生活实在太幸福了——生在福中不知福!
真的很感谢老师推荐这本书,这本书真的让我感受到了我们现在是多么的幸福!
红岩读后感3
小时候就听老人们讲过江姐的故事,假期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书中感人的事迹令我潸然泪下,共产党员顽强不屈的精神为我树立了榜样,促使我成为一个勇敢坚强的人。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群有着钢铁般意志的共产党地下工作者。他们在残酷危险的解放战争中谨慎工作,一心为党,与周旋抗争,但是由于叛徒的出卖,他们相继入狱。面对敌人的屠刀和冰冷的枪口,他们没有屈服、毫不畏惧;面对危逼利诱和严刑拷打,他们守口如瓶,忠贞的革命信念丝毫未变。他们用鲜血染红了党的旗帜,用宁死不屈、大义凛然的精神证明了党员的意志是钢铁炼成的。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成岗,英勇斗敌、舍己为人的许云峰,受尽酷刑、坚贞不屈的江姐……一幕幕情景,一幅幅画面至今还在眼前浮现。
令我最钦佩的是革命女英雄—江姐。她是一个性格上温文尔雅,生活上喜爱干净整洁的女人,被敌人关在潮湿腐臭的渣滓洞,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每天咽着发馊的残羹冷炙,强忍旧伤新创带来的阵阵剧痛,年仅29岁的她以常人无法想象的顽强毅力与反动派抗争到底。敌人在她身上用尽了残酷手段百般折磨,嘴唇咬破了,她也不说出党的机密。当我看到惨无人道的敌人把粗长的竹签钉入江姐的指甲缝时,泪水模糊了双眼,我仿佛感觉到了那股钻心的剧痛,牙齿咬得咯吱咯吱响。反动派只能在肉体上折磨他们,却丝毫动摇不了他们坚定的意志,正如江姐所说:“竹签是用竹子做的,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江姐的精神鼓舞着渣滓洞中的狱友们,他们团结奋斗,将斗争的火焰越烧越旺,等待迎接新中国的解放。
读完《红岩》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是感动和敬佩,更让我明白了坚强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让我们共同唱起这首歌向革命先烈致敬。
红岩读后感4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嘉陵江上。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读到结尾,我不禁笑了,但内心却是波涛汹涌。
这样的成功,背后又是多少的付出?是多少革命的牺牲?是他们的鲜血,换来了人民的安乐……
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在回顾鹤立两旁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这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秘密杀害的描写。面对死亡,许云峰毫不畏惧,反而心中的那份执念更加深刻。
还有江姐,在敌人为获取情报用竹签订进了她的十指时,她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这是何等的坚强啊!不仅如此,当她知道她的丈夫牺牲了,她不也是坚强的擦干了泪水,把失去亲人的悲痛化为满腔热血,投入到党的工作当中去吗?
江姐和许云峰,为了新中国,宁愿自己受折磨,也不愿透露情报,伤害自己的队友,做对国家有害的事!也许敌人可以摧残他们的肉体,但从来不能屈服他们的灵魂!
成岗,华子良,小萝卜头,齐晓轩,龙光华……他们不也都是这样大义凛然的人吗?他们机智勇敢,临危不惧;他们大公无私,宁死不屈!每每读到他们的事件,就想为他们的行动拍手叫好,但同时也为那么多的革命的牺牲而悲痛。
死亡,也许是大多数人都畏惧的事,但那么多的党员,他们似乎不怕死。我也曾思考过原因,可能是心中那份不可动摇的信念吧!
突然想起最近读的一篇文章《瞬息与永恒的舞蹈》中的一句话:我们总是渴望长久和永生,我们恐惧死亡和消解,但那也许是对生命的一种误读。许多时候,生命的价值并不以时间为计。
是啊,即使他们中的那么多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信念是永恒的!他们用自己的行动体现了生命的价值!
书的最后一面写到:“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所以,我想把《红岩》这本书称为“黎明前的黑暗”。
红岩读后感5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遥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
红岩读后感6
夏天的正午,火球般的太阳炙烤着大地,同学们都纷纷有气无力地来到操场上。
蒋老师笔挺地站在阳光下,铿锵有力的说:“今天我们来跑八百米,测试成绩的,只跑一次,不能补考。”听到这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我就如一个泄了气的皮球,耷拉着脑袋,迈着沉重的步伐,慢吞吞地来到800米的起跑线后,赶紧插进队伍中。随着一声清脆的哨响,第一批同学纷纷冲出了起跑线。几分钟后,他们陆续越过了终点,瘫倒在了操场上,几个同学见了赶忙上前搀扶。我见状忐忑不安地想:啊!跑800米这么累啊,我的体力会不会跟不上啊!别说优了,有可能我连良都拿不到,那可糗大了……
轮到我跑了,我神情庄重,走到起跑线后,把左脚往前跨一步,右手往前摆一点做好起跑的动作。“嘀”——哨声再次响起,我以闪电般的速度冲出了起跑线,其他同学也不甘示弱,都快速地冲了出来。
第一圈,我们都势均力敌,同学们之间的距离都相差不大。第二圈,我渐渐地感到体力不支了。速度慢了下来,一些体力好的同学纷纷超越了我,我奋力向前跑,却力不从心,我和前面同学的差距越来越大。我的脑子里冒出一个声音:算了,太累了,走到终点去好了。此刻我的汗水已经浸透了衬衫,口干舌燥,小腿几乎失去了知觉,体力要透支了。忽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了《红岩》里的一幕幕:1948年在国民党的统治下,处在黎明前最黑暗时刻的共产党员在渣滓洞和白公馆中,敌人为了得到口供,妄图用炎热、蚊虫、饥饿和干渴动摇革命者的意志,但在共产党员的坚强意志下,敌人却是一筹莫展,一败涂地,毫无办法。共产党们酷刑都能忍受;而我只是跑一次小步,有什么理由退缩,一定要靠自己的毅力跑完全程。顿时,我感觉全身充满了力量,我咬紧牙关,手摆动得越来越快,步子也迈得越来越大,我犹如一只饥饿的正在追赶猎物的豹子,飞快地向前冲去。超过了一个又一个同学,离终点近了更近了,我终于跑完了800米,并且跑出了优异的成绩。
《红岩》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有毅力是成功的秘籍,只有坚持不懈地朝着目标奋斗才会成功。
红岩读后感7
她的生命,宛如春茶,越是在滚烫的热水中煎熬,越是在逆境与挫折中磨炼,就越显出她的本色,她的香醇。你只需要看看《红岩》这本书的封面上的那句话——用鲜血染红我们的旗帜,你那颗心便会因此而沸腾,便会想到那理想与信仰占据了一切的年代。
在解放的前夕,国统区的斗争形势十分严峻,当我看到江姐回到乡下为游击队送药品的片段时,更是热泪盈眶。雨雾蒙蒙的城墙门,木笼子里一个个血淋淋的人头映入了江姐的眼帘,她尽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去看牺牲者的名单,却陡然发现她的丈夫的名字在这名单上的第一行。这种突然失去亲人的心情我实在无法想象,而她这样一位弱女子又应当如何承受呢?书中是这样描述她的:江姐热泪盈眶,胸口梗塞,不敢也不愿再看。
一阵又一阵的头昏目眩,使她无力站稳脚跟……但是,坚强的江姐立即想到:自己负担着党托付的重要任务,没有权利在这里流露内心的痛苦,更没有权利在这里逗留。于是,便毅然的离开了……水花、泥浆都溅到了她的鞋袜上,她也不管,只是径直地向前走去……她凝视前方的坚定目光,使她暂时忘记了失去了亲人的痛苦。
后来,她被除数敌人抓走了,在敌人的集中营里,无论敌人怎样给她上酷刑,都始终没有从她的嘴里撬出半个字!最后,敌人竟然丧心病狂的将竹签扎到江姐的十根手指中,江姐一次次地被疼得昏了过去……鲜血从手指上滴了下去——滴嗒,滴嗒……染红了大地,染红了天空,染红了白云……响彻大地的只有她说的一句话:胜利永远属于我们!
那么当江姐的理想实现,五星红旗高扬在彩虹之巅,我们又该走向何方?
很多次问自己:假如我生在那个年代,我是不是能有幸成为江姐?我是否能承受江姐的苦痛?又或者,我是不是会变成可耻的叛徒。
多少次我们徘徊在青春的十字路口;多少次因大雨滂沱、云雾弥漫而迷失后向;多少次跌倒,又能有多少次爬起?我们是还记得最初的梦想?
我甚至不敢再往下想,生活在蜜罐中的我需要一种力量来救赎自己飘摇不定的灵魂。
告诉自己,江姐就是力量,江姐就是希望!在江姐伟大的信仰里,没有背叛;在我人生的旅途中,也不会有逃离,一蓑烟雨任平生,谁怕。
红岩读后感8
读了《红岩》这本书之后,我才真正感悟到的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
《红岩》所记述的是一九四八至一九四九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的激烈斗争。小说的主要情节集中在“中美合作所”这个关押政治犯的监狱里。在这样的魔窟里,避免不了对血肉酷刑的描写,但小说着重表现的是两种政治力量和两种精神力量的较量。对许云峰、江姐等共产党人,敌人尽管可以进行惨无人道的肉体摧残,但在由精神和信仰筑成的铜墙铁壁面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一败涂地。在狱中斗争的中心线索之外,小说又以地下党组织的城市运动与华蓥山根据地的武装斗争为另外的两条支线,这三条线索交织成一个整体,揭示在敌人统治的地区和严密控制的监狱里,共产党人牺牲、赴死、将生命化为胜利的曙光的精神风貌以及反动派在濒临灭亡之际垂死挣扎的丑态。
这本书中最令我感动的也是令我最敬佩的是江姐,特务们为了从江姐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而用粗长的竹签钉入江姐的指甲缝间中,俗话说:十指连心。那刺骨钻心的逼供是常人可以忍受的吗?可是江姐却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还有她面对死亡毫不畏惧这也正是我佩服她的原因。看到这儿我不禁深深地感到内疚,即使他们的身体受到了巨大的痛苦,可是他们坚定依然自己的信念,何曾想过要屈服,而我,遇到一点点小困难就很容易屈服,有很多的计划还没有实行就开始打退堂鼓了,这样怎么能够成功呢?这样怎能对得起那些革命的牺牲呢?我们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是从那些革命战士的鲜血换来的,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学习。
从他们身上让我知道的是意志力很重要唯有意志力坚强的人,才有可能成功,要对自己所立下的目标负责,即使肉体被打垮了,但是精神不能被打垮一定要坚持到最后。要学会坚强,不要怕困难,不要为一点点小困难所屈服,要像江姐一样勇敢的面对困难,才能成功。
红岩读后感9
最近,我以崇敬的心情读完了一本书——《红岩》,它是用革命历史的鲜血染成的,描写了中华儿女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名叫宋振中的这名小男孩。他在一岁的时候,和妈妈一起被国民
江雪琴年幼家贫,后在教会主办的孤儿院小学里读书学习,开始认识人生、认识社会。1939年在重庆加入
刘思扬出身于大地主家庭,却投身于革命这;本可锦衣玉食,却偏偏散尽家财,为信仰劳碌奔波。他是革命者中一面别样的旗帜,他是知识分子中的楷模。
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交他们铭记心中。
红岩读后感10
近期我读了《红岩》这本书,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发,让我深切地体会到了革命时期共产党的艰苦生活和顽强抗争的英雄气节。
《红岩》记叙的是1948年至1949年解放战争时,重庆地下党组织与国民党展开的激烈斗争。“在中美合作所”这个关押革命的监狱,敌人对共产党实行了惨无人道的摧残,但在共产党的坚强意志面前,敌人却一筹莫展、一败涂地,共产党最后取得了伟大的胜利。
江姐、许云峰、华子良等我们对这些名字都不陌生。他们是《红岩》里的英雄人物,他们的革命事迹家喻户晓,他们为革命献身的精神将永远铭记在我们心里。在这些著名人物中,给我感触最深的是江姐——江雪琴,她是一个勇敢坚定的伟大女革命英雄。
她在去华蓥山执行任务时,得到丈夫彭松涛牺牲的消息,她仍然忍着心中的痛,坚持完成任务,有一次她在执行任务时被叛徒甫志高抓到中美合作所。特务对她严刑拷打,她不动摇,竹签子钉在指尖,烙铁烙在身上她也不泄露党的任何信息,当江姐被严刑拷打送回牢房时,站在床边的孙明霞深思地问:“是什么力量使江姐这样坚强?”
我想这力量应该是江姐爱国的信仰,因为她的心中只有党,只有人民,她已经彻底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她和许许多多的同志们团结在一起,用共产党员钢铁般的意志守护着祖国和人民,她顽强地与恶势力抗争,牢房里的每一位战友都被江姐的毅力打动了,他们纷纷给江姐写信,江姐的回信里这样说道:“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江姐的坚强意志鼓舞着所有人,也包括我,最后江姐为了党为了人民英勇就义了,牺牲时年仅29岁。
读完整本书的那一刻,我的心颤动不已,那些英勇的名字如岩石般镌刻在心底,一股伟大的爱国情瞬间在血液里澎湃翻滚,此刻我才真正深刻地体会到:没有革命者的流血牺牲,就不会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他们用性命换来的祖国和平,美好生活,我们应该铭记英雄们的事迹,让他们钢铁般的意志化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时刻激励着我们一路勇敢前行,无所畏惧!
我坚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军事大国、科技大国。
红岩读后感11
走进历史的大门,追寻们的脚步,五星红旗飘扬在蓝天之下,耳畔回荡着气壮山河的国歌。1949年,新中国成立,那鲜红的红旗冉冉升起,背后蕴藏了多少故事。翻开一本本描写革命题材的书籍,革命们的事迹我们历历在目。《红岩》更是这些小说中的佼佼者。
暑假里,我从书店里买来一本《红岩》,书中革命先辈们的英雄事迹深深吸引了我,回到家后,我一口气就把它读完了。
《红岩》这本革命小说大概讲的是:1948年在国民党的统治下,处于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的共产党员在渣滓洞和白公馆中的囚牢生活,敌人为了获取更多关于共产党的秘密,妄图用炎热、蚊虫、饥饿和干渴动摇革命者的意志,可是,在江姐等共产党员的钢铁铸成的意志面前,敌人的阴谋诡计没能得逞。
《红岩》中有不少的英雄,比如:许云峰、江姐、齐晓轩、刘思扬、成岗等等。江姐的事例令我十分震撼,国民党军统特务用老虎凳、吊索、带刺的钢鞭、电刑、甚至用竹签插进十指等酷刑迫害她,企图从她口中套出他们想知道的秘密,但江姐全身心地忠于党的革命事业,宁死不屈,自始至终没有对敌人说半个字,最后英雄就义!读着读着,我不由得泪流满面,为江姐所受到不人对待,更为江姐钢铁般的意志!
《红岩》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每个英雄的事迹也铭刻于我们心间。一本好书能使人进步,使人陶醉。《红岩》这本书记载了许多英雄事迹,它引领着我在成长的道路上航行,时刻提醒着我要坚强、要坚定、要“爱国”。
五星红旗正在飘扬,那鲜艳的红色正是用革命的鲜血染成,五颗金星格外耀眼。仰望国旗,我们心血澎湃。是革命们的献身,才有了我们和平的今天。现在,五星红旗迎风招展得更自由、更自在、更灵动了,人民也得到了幸福、安定的生活。我想:不只是《红岩》,不止是江姐、许云峰他们,中国还有许多革命的小说,还有成千上万的革命先辈们,他们的铮铮铁骨,他们的铿锵话语,已经变成了一个个坚定的风向标,引领着我们正确、健康地成长。“爱国”这两个字烙印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中。
红岩读后感12
红岩上红梅开,千里冰霜脚下踩。三九严寒何所惧,一片丹心向阳开。——题记
最近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它是一本红色经典作品。它描述了1948年处在黎明前最黑暗时刻共产党员在渣滓洞中面对敌人的胁迫和酷刑,与敌人进行英勇斗争的伟大壮举,谱写了一曲气壮山河的壮丽篇章。
我喜欢《红岩》,因为它描写了许多革命英雄。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物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成岗;受尽酷刑却不畏惧的江姐;出身地主家庭却有着坚定革命信仰的刘思扬;可爱而又机智的小萝卜头……。他们是如此真实、如此伟大!特别是江姐,当她看到城楼上挂着丈夫的头颅时,她强忍悲痛,擦干眼泪、挺起胸膛重新投入战斗。面对十指连心的竹签酷刑,她坚定地说:“竹签是竹子做的,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在敌人的严刑拷打下,她冷静自如,紧闭牙关,绝不透露党的秘密。她有一个坚定信念:光明将会到来,革命一定成功。
我喜欢《红岩》,因为它教会了我们许多道理。面对艰苦的环境,生死的折磨,他们明知山有虎,却偏向虎山行。正是因为他们有一个坚定的革命信念,他们有家庭,有子女,但他们为国家、为民族,为社会敢于担当,即便是抛头颅洒热血也在所不惧。在面对那么多的困难和痛苦,他们依然乐观面对,毫不动摇。这是多么崇高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我们现在正处于和平改革开放的大好时期,我们应当为中华复兴和中国梦有什么担当呢?生活在幸福中的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一些困难,与先烈们相比,那又算得了什么呢?这难道不需要我们深思吗?
六十年前,革命先烈用他们的一腔热血换来了革命的胜利。六十年后,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能够忘记他们为我们的幸福生活所做的一切吗?不!我们不能!我们要将《红岩》精神永远传递下去,让我们的国旗永远骄傲地飘扬。
你看到了吗?那开在红岩上的红梅花正在向着阳光昂首怒放!
红岩读后感13
夜深人静,繁星点点。我坐在灯下,手捧《红岩》,心潮起伏,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那些英雄人物,带着他们的事迹,在我的脑海中反复放映。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英雄许云峰。这个令敌人心惊胆战的革命者,被丧心病狂的特务关在黑牢。那牢里没有窗户,是见不到希望的,孤寂的地狱。许云峰却在那样的地方,生生给同志们挖出了一条通道!却在自由前夕,英勇就义!我反复咀嚼着这段情节,差点抑制不住眼泪的脚步。
读到这儿,我的心中总是莫名升起一种近乎豪迈,又似悲壮的感情,让我激动的心愈发颤抖!许云峰,这个伟大的共产党员,他的精神怎能用我拙劣的语言去描摹!我忍不住去幻想:假若自己也被关在那样的地方,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阳光,更没有生活的情趣。我会怎样呢?哭吧,对世界不再抱有希望吧,或者,一头撞在地狱中吧。真的不敢想象。许云峰被关在黑牢里,他根本就没有考虑自己的生活状况,他想着的,是怎样战斗,是怎样迎合党的计划,他坚信最终的胜利是属于他的!他,最好地诠释了无畏的最高境界。
他,无畏没有战友的孤寂,独自一人,坚持战斗;他,无畏毫无光明可言的生活,不屈不挠;他,无畏四周的岩石,用自己的十指,为同志们打开了一条生命通道。
他,还由无畏延伸到了无私,自己身处绝境,濒临亡,却还想着让同志们存活下去,赢得全中国的解放。他,用自己的毅力、谨慎创造了生存的奇迹。当一个人用自己全部的生命精力开创了希望,而自己却英勇就义,将生的希望留给更多的人,并且还能骄傲地说:“我挖通道并不是为了自己。”谁能说不被这种精神所震撼!
许云峰正是凭着无畏、无私,克服了一切阻碍,从容面对亡。这是令所有华夏儿女都骄傲的英雄啊!许云峰,让我想起梅花那大无畏所展现的壮美,在他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永为世人传诵!
而我们,祖国的接班人,应做的是什么呢?当然是无畏一切困难,勇敢创新,正确、公正地看待自己的缺点,勇于改正,创造美好的未来!
相信自己,无私无畏,披荆斩棘,共创辉煌!
红岩读后感14
这是一部用血与泪书写成的悲壮篇章。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泄的斗争。1949年11月27日,重庆解放前夕,这里却奏响“国际悲歌歌一曲”,200多名戴着脚镣手铐的共产党员、革命志士、青年学生、军人、甚至小孩(包括只有10岁的“小萝卜头”宋振中),遭到了军统特务惨绝人寰的大屠杀,鲜血染红了歌乐山下的步云桥、渣滓洞、白公馆、松林坡、梅园……虽然他们大部分的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激励了剩下的革命同志坚持到了革命胜利……
《红岩》为我们塑造了一组革命英雄的群体形象。这些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经历、不同性格的共产党员和革命者,经过作者的精心刻画,都活灵活现地以各自的形貌出现在我们面前。江姐是作者着力刻画的一个主要人物,她对党忠贞,对敌斗争顽强不屈,在危急关头从容镇定,对革命同志血肉情深。在赴华蓥山途中,她看到城墙上悬挂着丈夫的头颅,虽然悲痛欲绝,但为了不暴露身份,仍旧镇定自若地去与双枪老太婆会面。在就义前,她平静地与战友们一一告别,亲吻“监狱之花”,梳理好头发,换上整洁的蓝旗袍,平整好衣服的皱痕,而后从容走向刑场。所有这一切,让人多么激动、崇敬、悲愤、感叹!
《红岩》里面都是一些真实的人和事情,而这些人和事情同一个年代、一个时代紧紧地结合在一起。“为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把牢底坐穿”,“失败膏肓土,成功祭苍生”,“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而在这些思想当中,所实践的都是具体的人,而这些人都不是当时一些家庭条件困难,吃不饱饭,穿不暖衣的,都是一些青年知识分子,从小都有富裕的家庭生活和优越的生活条件。但是在自己的人生实践选择道路当中,他们投身于社会革命,为整个国家民族和大多数的利益进行实践,这崇高的选择促使我们去思考,人应该怎么去活着?人应该怎么去奋斗?人应该怎么去确定自己的价值取向?以及个人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应该所尽的责任和承担的义务?
红岩读后感15
你知道祖国的山河为什么这样美丽如画吗?你知道红领巾为什么这样红吗?《红岩》,它会告诉你。每一次读《红岩》时,我都会有个心声:”们,当雄浑的国歌慢慢响起的
时候,当五星红旗渐渐升起的时候,那一刻就证明你们是中国民族的骄傲,是中国民族的象征!”
我永远也忘不了1949年11月27日那一天,国民党反动派在逃窜前夕惨无人道地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歌乐山大屠杀,两百多个英雄啊!在重庆解放前夕,歌乐山仰天长啸,悲声壮绝!书中那一副副真实的照片,那一首首豪壮地诗句,那一桩桩感人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革命先烈与敌人进行英勇斗争的可歌可泣的画面,展现了他们敢于牺牲自我的乐观主义精神。
在《红岩》这本书里,我佩服江姐,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十指的时候,还是那么沉着冷静,并且她还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我也佩服许云峰,他在书店能敏感地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为保护同志机智冷静地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识破敌人的阴险陷阱等等,都显得他是那么机智勇敢;我更佩服华子良,即使写他的笔墨并不多,但是他的形象却深深地映在了我的脑海中,那疯疯癫癫的样子使每一个人都看不出破绽,应该说是一点破绽也没有!却没想到他是共产党最重要的人员……还有罗世文、杨虎城、陈然等先烈们,富贵不淫 、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个个都是钢铁汉,他们的精神惊天地、泣鬼神!
他们这样无怨无悔地忘我牺牲是为什么呢?我深深思考着,突然想到们豪壮的诗句:“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愿意把这牢底坐穿”、“吾愿吾亲爱之青年,生于青春,死于青春”、“战士的坟墓比奴隶的天堂更明亮……”嗯!我明白了!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也换来了新中国!们的每一首首诗,每一句句话都深深震撼着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
《红岩》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启迪,它领着我们热爱中华,保卫中华,领着我们奔向世界的顶端,成为二十一世纪的优秀接班人。我永远相信!在东方的土地上,红岩精神将放射万丈光芒,普照全世界!
红岩读后感16
读一利革命赖书,会让我从新意识历史;读一本革命佳书,会让我在享蒙中振奋精神;读一原革命恶书,更会让我亲身感触到好汉人物身上褶褶闪光点。
闲时拿起一本书,细心咀嚼,或者,我会从中得到什么。《红岩》是让我感想颇深的一本书,它的震动力,早已超越了书的范畴。它的深躲的某种伟大力气,在我心面留下了深深地烙印。
《红岩》道述懂得抬前,在公民党取共产党生灵涂炭的社会腹景下,以江姐(江雪琴)为首的共产党革命步队深刻敌营,摸索情报为新中邦的成破奠定了基本。其中,跌荡放诞伏伏的情节,出色而充斥斗志的我物对红更是紧紧呼引了尔的眼球。
折上书标,长吸一口吻,敬仰之情油然而生,敬佩江姐的英勇,机灵以及替了革命农息不惜就义所有的大无畏精力。她是过后社会革命己地一个缩影,从她身上折射没的,是一种巨大的反动精神。点对特务们的烙铁、皮鞭,江姐一脸坚毅,一幅无所害怕的面貌甚至让间谍头子口生冷意,竹签钻透指尖,这是一种怎么钻心的痛苦悲伤啊!但她不抬头,不认输,保持本人的幻想深信邪恶毕竟斗不外正义。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江姐在逮时说的这样一番话:“转变贫困,落伍的面孔,倡议一个簇新、强盛的国度这是如许绚丽的事业!咱们的革命,对世界,对人种未来应当干出更多奉献啊!”
这番话的覆信在我耳边想了良久,也让我考虑了很久。是啊,革命事业是多么的美好,但又是那麽的艰难,使那麽多的革命义士献出了从彼可贵的性命。但我信任,他们尽未曾懊悔功。正由于他们的尽力,才换去昨天我们的美美生活。
对生涯在跟平社会的我们,“革命”这个词仿佛未不再被提讫,可“革命精神”是我们永遥所不能忘记的。坚定不移,为了正义不怕牺牲、在艰苦眼前毫不低头,分裂奋入……这些是中华官族的传统美德,是代代相传永不改变的精神支柱。我们要作的观后感,是把这些美妙品德传承下往,为了大家为了国野,为了人类的将来。
当初,我们的肩膀已不在稚嫩,能够肩背起自人应有的义务。把革命的精神带到生活中去,做一个实正能跟上社会主旋律的传承人。
相信,只有我们有理想,并为之斗争,成功就会一天一天向我们走来。
红岩读后感17
插上时光之翼,仿佛来到了那个寂静的夜晚。铁门边灰暗的灯光下,一个女同志迈着艰难却又坚定的步伐向高墙边的黑漆铁门走去。……
夜,如此静,静的令人窒息……
那不就是江姐?这么晚,特务要带他去哪?带着这个疑问,解放军来到了鬼子的集中营。一个多月来,中美合作所的特务为从她嘴里得到有用的可靠的消息,从未中断对她的严刑审讯。看来,今天也不例外,同志们紧偎在牢门口,静静守望。
“说不说,说不说”特务像疯了似的吼着,划破了夜晚的寂静,集中营回荡着敌人的吼声,特务显然愤怒了,“拿竹签子来”竹签子一根一根扎在江姐的指头里,扎的同志们的心在滴血,却仍没听到江姐的求饶声,这夜,渣滓房里的人彻夜未眠,大家的心情一样沉重……
朝霞透过树林,阳光泻满山谷。高墙边的黑漆门“呲”地一响,只见两个特务拖着昏迷的江姐,往牢房走去,也许是因为失血过多,江姐完全失去了知觉。要知道,一夜的严刑毒打,并非一个女同志所能承受的!但是,一切毒刑只对那些懦夫才有效,对一个真正的党员是不会起任何作用的。一个合格的党员,不但要具备娴熟的枪法还要有英勇无畏的斗志以及见证不屈的革命气节!
还记得那天,江姐接受党的任务去支援川东农村的工作发展,阴沉的天气仿佛注定有什么坏事要发生,化了妆的江姐沿着泥泞的江边走着。城门口围着一群人,她也走了上去,原来在城头挂着一排木笼,木笼中盛着一颗颗血淋淋的人头,江姐心里深知,又有革命牺牲了!她向布告栏上撇了一眼,就看到几个令人心悸的字:匪首彭咏梧……彭咏梧是江姐的丈夫,也是个党员,如今,丈夫死了,这个残酷的事实无情的打击着江姐,使江姐眼前发黑,木龙好像在空中旋转。她希望痛哭一场,但门口的那一排敌人让他强压愤怒,把泪往肚里咽……
江姐就是这样,时时想着党,正如她所说的:竹签子是用竹子做的,但共产党的一直是用钢铁铸成。
血雨硝烟已散去,也许红岩对如今这个和平温馨的社会并不会起到重要的作用。但当我捧起红岩时,心中好像被什么东西触碰了似的,一股爱国情怀涌上心头,脑海中不断浮现出革命的身影……我始终坚信红岩的精神将世代相传!
红岩读后感18
这几天,我怀着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们面前,是多么让人激动、崇敬、悲愤、感叹!
整部书读完了,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秘密杀害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泰然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跨上台阶,忽然回过头,面对特务匪徒,朗声命令:“走,前面带路!”面对死亡,许云峰没有丝毫畏惧,他视死如归,坚信胜利属于中国,属于每一位革命者。就像出来放风一样,没有什么可怕,归根结底,死是为革命的胜利,也就光荣而伟大了。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十指连心的刺痛,也没能击倒革命者永远为革命,永远为中国的坚定信念。们去了,英雄们去了,革命者们去了,但他们那颗伟大而挚诚的心呢?将永远鼓舞我们。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剩饭,拖拽着遍体鳞伤的身体,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争到底!
每一个人的生命在历史长河中,都是平凡而渺小的。但当这平凡而渺小的生命,义无反顾地将每一个细胞、没一滴鲜血都交付于国家的兴旺、民族的富强,交付给正义、真理,交付给历史发展必然的民主、自由大业时;当其为着这一切,不惧地狱烈火的煎熬,虽九死而不悔,这平凡而渺小的生命就由此而燃烧,并发出永不熄灭的光华。
我们的革命先烈正是这样,他们的生命虽然平凡而渺小,但却为了我们的新中国而放出耀眼光芒。他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了今日的和平幸福,的精神不朽,这种精神将激励我们去创造明日的辉煌!今天,我们不用像革命抛头颅洒热血,我们要继承他们的遗志,完成他们未竟的事业,创造辉煌!
红岩读后感19
人们常把梅花看做美好情操的象征。她美丽、芳香,更能斗风寒、傲霜雪,有坚强不屈的性格。“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它哪里只是叫人喜爱,简直让人肃然起敬!梅花给人以力量。当人们在隆冬里看见点点红梅,便似乎听到“春天就要来啦”的叫喊。他鼓舞人战胜严寒,去迎接春天。每当看到红梅,我就想起《红岩》这本书,想起那些像红梅一样的革命先烈们。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江雪琴江姐了,她坚贞不屈,在危急关头,从容镇静。当她由于叛徒甫志高的出卖,不幸被捕,被关押在渣滓洞里时,她受尽敌人惨无人道的折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子钉进了她的每一根手指,面对毒刑,虽然她被摧残得遍体鳞伤,但她不软弱、不动摇,没有向敌人透露一丝一毫关于党的机密。并且傲然宣示:“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然而在美蒋秘密屠杀中,她却成为了第一批牺牲者,可为了不暴露越狱计划,保护同志们,江姐舍己为人,从容地向同志们告别,毅然走向了刑场,再也没有回头……看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心想:江姐面临死亡时还一心想着同志与党,她那不畏牺牲,誓死保卫党的精神,不正是我们所要学习的吗?
如今,我们生活在美好的环境中,远离了战争与硝烟,迎接我们的是美好的明天。每当我们在假期里愉快地玩耍时;坐在沙发上悠闲地看电视时;在校园里认真地学习时,我们是否知道这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这是革命先烈们用自己的鲜血,用自己那宝贵的生命,换来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如果没有他们,那么,可能现在,我们还处于战争之中。
可有些人却抱怨着这个社会,希望不劳而获。学生们一天到晚抱怨作业多,我们有什么权利不努力学习呢?为祖国的建设出一份力本就是我们的责任!有这些抱怨的时间,还不如花在学习上!
我们永远也不能够忘记他们!我为我们的祖国有这样爱国的革命先烈们而感到自豪。我们要像他们那样不怕苦、不怕累,刻苦学习、努力奋斗,长大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把祖国建设的更加美好!
红岩读后感20
自小,我便认识江姐这个不屈的英雄人物,知道了她那巨岩一般坚强的性格。长大后,江姐这个中华人民的骄傲,更是激发了我对《红岩》的想像与期盼,终于,在书店里的中心位置,我看到了两个闪光的大字——《红岩》。
翻开此书,我的心便随着文字进入到那战乱纷纷的旧中国:战士甫志高成为了叛徒,他出卖了许多革命同志,其中就有江姐,江姐本可以与老许快快乐乐的生活,却在监狱中忍受着惨无人道的折磨,尽管一次又一次地被竹签刺穿了血肉,但她仍然高昂着头。 作文网
新婚夫妇孙明霞与刘思扬还没有真正体会到美满的生活,便被那些可恶的郐子手分隔两地,一个在东,一个在西,不能相见,只能在心中装满牵挂与思念。看到这里,我的鼻子一下了酸了,我知道想念一个人却见不到他的滋味。一年级时,妈妈要去北京学习,那是妈妈第一次离开我,我哭了很长时间,一天对我来说好漫长,等到了第十天,一见到妈妈,那种心情是多么喜悦啊!而这对夫妻却为了祖国而舍弃亲人,真叫人敬佩! 作文网
成岗与成瑶也是我喜欢的人物之一,这对顽强的兄妹,并肩作战,他们不畏敌,不恐惧,他们用鄙视的眼神望向特务与叛徒,为中国人争足了气!
我默默地翻着书,认真地读,静静地想,每当看到又有一个人受到酷刑时仍宁死不屈,我的身上也隐隐作痛,仿佛受害的人是我,而不是他们。那可怕的刑具,刺穿了我的心脏,我那颗灼热的心,为战士们而悲哀。
和他们相比,我们今天的生活可真幸福,要吃有吃,要喝有喝,要穿有穿,真是应有尽有,与他们那带着黑石块的霉米饭相比……我心如刀绞。
但是,现在的新中国站起来了!2005年的航空载人飞船成功发射,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也成功举办了,每当人们说起这些荣誉时,都会想起那冉冉升起的五星红旗,以及那些用鲜血染红国旗的英勇革命先烈们。现在是科技发达的和平时代,每一个都要好好努力,为祖国的建设献出一份力,我也不甘落后,不光为了报效我们伟大的祖国,也为了报答那些永远的英雄!
红岩读后感21
今年暑假,我看了好几本红色经典的书,其中《红岩》这本书我最爱读。一拿到书看到封面上画着一块巨大的被鲜血染红的红岩石,旁边生长着一棵挺拔苍劲的青松,巨石前面“红岩”两个金字映入眼帘,催我翻开书。这本书主要写了解放前“四川中美合作所的两座科密集中营——渣滓洞”和白公馆里被捕共产党员的英勇故事。读后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三个英雄。
故事中,成岗是一位坚强的革命战士。他直到英勇牺牲,也没有泄露一丝党的机密。他对敌人毫无畏惧,在狱中还坚持工作,对同志十分关心,最懂得阶级的友爱。特别感人的是他被打得遍体鳞伤时,挥笔写下了《我的“自白书”》,这首慷慨激昂的诗篇。他的英雄气概使敌人震惊,使同志们倍受鼓舞。从他身上我清楚地感悟到:共产党员是特殊材料铸成的。
大家还一定记得那位稳重的江姐吧。她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她失去了最亲的人,但她吞下了眼泪,毅然挑起了亲人留下的重担,继续奋斗。被捕后,她受尽酷刑,毫不动摇,视死如归,为革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在《红岩》的英雄群像中,有一位独特的形象,他就是华子良叔叔,他似乎没有成岗叔叔那样威武高大,也没有许云峰叔叔那样凛然正气。表面上看,他只有一关蓬松乱发和一双无神的眼睛,只知道成天的疯跑。实质上,他有一颗忠于党的红心,有一股忍辱负重的顽强毅力。平日里,他爱到许多人的误解,甚至连最亲密的同志也不理解他。但是,他怀着坚定的信念,十多看如一日,直到胜利前夕,才利用自己的身份,完成了党交给的特殊任务。而我呢,平时受不了半点委屈。记得有一次,一个同学和我闹了误会,我认为冤枉了我,就和他争吵起来。读了华子良叔叔的故事,我感到十分惭愧。
《红岩》这本书是一曲用先烈谱写的战歌,是行列气节凝成的史诗。无数革命者经受了各种严峻考验,为我们赢来了今天的美好生活。《红岩》讴歌了革命先烈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精神,高度赞扬了英雄的崇高的思想境界,告诉我们要珍惜今天并去努力创造更加和谐、灿烂的明天。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轻轻地合上了这本书。
红岩读后感22
你知道祖国的山河为什么这样美丽如画吗?你知道红领巾为什么这么红吗?《红岩》,它会告诉你。
火红的年代,赤胆的忠诚,革命者穿透一切的目光,这是我读完《红岩》之后脑海中不断浮现的镜头。与电影《建党伟业》相似,《红岩》留给我最深的印象便是中国共产党热血沸腾,火一样的革命热情。“斧头劈翻旧世界,镰刀开出新乾坤。”他们有着共同的信仰,怀着共同的情感,不惧敌人的枪口,用他们的鲜血染红了旗帜,染红了我的心。
《红岩》描写了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 民党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屈的斗争。《红岩》塑造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我佩服江姐,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她的十指的时候,还是那么沉着冷静,不论有多疼,都一声不吭。还有许云峰,他在书店能敏感地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为保护同志,机智冷静地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识破敌人的阴险陷阱等等,都显出他是那样机智勇敢。我更佩服华子良,即使写他的笔墨不多,但是他的形象却深深地映在了我的脑海中,那疯疯癫癫的样子使每一个人都看不出破绽,不,应该说是一点破绽也没有!却没有想到他是共产党最重要的人。还有一个让我震惊的人物:小萝卜头宋振中,一个十岁的孩子,虽然他的亲人都被敌人杀害,但他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还加入了共产党,凭自己的智慧帮助了共产党员,为革命做出了贡献。还有罗世文、杨虎城、陈刚、陈瑶、双枪老太婆等先烈们,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个个都是钢铁汉,他们的精神惊天地、泣鬼神。
啊!我明白了!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也换来了新中国!们的每一首首诗,每一句句话都深深震撼着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将促使我成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优秀接班人。我永远相信!在东方的土地上,红岩精神将放射万丈光芒,普照全世界!
红岩读后感23
《红岩》一本红色经典名著,一本激励成千上万人的书,一部革命传奇。说到《红岩》还得从陈老师那里讲起。
这是一节普通的语文课,本来是讲《狱中联欢》这篇课文,可不知怎么讲到了《红岩》。只见老师讲到:“在《红岩》中,那些国党十分可恶!他们想尽办法折磨人们,逼他们说出挺进报,否则大刑伺候。没有一个人吭声,根本不在乎,国党生气了,拿起上百度的烙铁来烫烧人们。人们默不做声,强忍着痛苦。接着有用竹签敲进指甲里面,指甲都爆裂了。极为残忍!”然后老师又说:“我希望同学们,有时间去订购这本书看,这本书十分不错。”我二话不说,在下午悄声无息的买到了《红岩》这本书。
在我看《红岩》中,许多故事都让我惊呆了,哭泣了。真没想到人类曾受到过这等痛苦,国党简直不把我们当人!其中我最佩服俩个人。刘思扬与成岗。故事十分感人:一天下午,几个特务把刘思扬带到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个。这里不像是监狱,倒像白宫。不管什么了,总之先进去看看。结果在这里刘思扬遇到了一个人。只见他:满脸胡子,衣服破烂不堪,像是躲避着什么,不与人接触。这个人便是成岗。慢慢地他们两个熟悉了,都想共同反抗国党,共同抗日。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特务不成岗带到一间房子里,说是给他看病。只见医生给成岗打了一针,然后叫成岗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医生问道:“成岗,我是齐晓轩,告诉我挺进报在哪里?“这个呀,我也不知道。”成岗回答。“快告诉我呀!”医生说道。“好吧!挺进报在。”成岗停止要说的话。他意识到他被控制了,他要尽量使自己清醒,不能上敌人的当。他想着想着就昏过去了。敌人的计谋再次失败。
看啊!他们这些人是多么坚强,从不泄露挺进报的任何一个字。不管敌人那般毒打,都选择了沉默。牺牲了自己,保卫了祖国。虽然时间在飞逝,中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至少可以确认《红岩》精神是永恒的,一尘不变。
红岩读后感24
当我颇有兴趣地打开这本红色的封面,渐渐的,我就被里面的情景所吸引。
《红岩》,这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主要描写的是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这本书中有众多可歌可泣的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华子良装疯骗敌人,他的忠贞不屈、忍辱负重使我感到无比敬佩;许云峰大义凛然。每次遇到困难,他就会鼓励大家说:“越是关键的时刻,我们越要叫敌人知道,共产党人是不可动摇的。”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这本书中最使我感动的人物就是江姐了。当她知道自己的丈夫牺牲了,心里是多么的难受,禁不住要哭出声来,一阵又一阵的头昏目眩,使她无力站稳脚跟,然而,她并没有失声大哭起来,她知道自己肩负着党的重任,自己现在根本没有权利流露内心的痛苦。1948年,江姐被关押在重庆渣滓洞集中营,恶魔般的特务对江姐用了各种酷刑:老虎凳、吊索、带刺的钢鞭、撬杠……最恐怖的就是把竹签钉进她的十指。江姐不止一次的昏过去,特务又一次次地用冷水把她泼醒……我印象最深的是江姐在信中写的一句话: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江姐,这样一位柔弱的女子,但为了全中国的解放,为了人民的自由,不惜自己承受无数痛苦,不惜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是多么崇高的革命精神。
每当我们看到五星红旗冉冉上升,就要想到我们现在美好和幸福的生活,都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时常会遇到一些大大小小的困难,如果因为这样就让你不知所措,那你就应该去看看《红岩》,看看以前的革命先烈是如何面对困难,如何用自己坚定的目光和意志来解决它的!你一定就会明白许多道理,也会懂得遇到困难,要坚贞不屈、勇往直前、永不言败!《红岩》给我树立了一个好榜样, 让我懂得怎样做一个有用的人。我们要牢记革命先烈的付出,牢记中国遭受的无数屈辱,更要牢记周恩来总理说的:“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们是中华儿女,是未来的接班人,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好好学习,愤发图强,向自己的目标努力前进。做到爱国、奋斗、团结、奉献!这样,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加强大、富饶,中华民族才会永远屹立于世界的最顶端!
红岩读后感25
《红岩》——红是革命的颜色,岩石又长短常坚固的物质;而革命者在狱中僵持斗争,有着解放全中国的信心。大概这就是这本书的寓意吧。
书中成岗无所畏惧,成仁取义;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毅不屈;刘思扬身世权门却投身革命;全部这统统展此刻我面前,那是何等令我感动、悲愤、叹息的画面呀!那是他们心中的信心给了他们无穷的力气吧。
我最信服江雪琴江姐。当江姐知道丈夫捐躯了,她不像平凡女性一样面临残忍的实际不堪一击,而是擦干了泪水,从头站了起来,化悲哀为力气。由于她知道党交给她的使命还没完成,要舍小家为各人。她教育游击队与反动派做斗争。固然在白第宅牢狱中,她受尽严刑拷打,但面临仇人拷问,她不透露党的任何奥秘。当仇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定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检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江姐爱党的意志是用钢铁铸成的。正是为了党的奇迹,为了故国的解放事颐魅这个信心给了她英勇献身的力气。对这些可敬可佩的兵士,百姓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熬煎,怎能摇动得了他们丝毫的精力意志?
再想想我,什么坚苦都降服不了,每次碰着坚苦总会退缩,都以本身还小、我是女孩等等为来由去逃避坚苦,失去了一个又一个考验、熬炼本身的机遇。想想本身的所作所为,再想想好汉们的好汉举动,的确是天壤之别啊。妈妈为我买了医治眼睛的药,必需一日三餐都要吃,不然会没有结果。前几天我一日三餐都吃,可没几全国来,我就僵持不住了,不能做到定时吃药了。因此我的视力也没能进步上去。我这样不能克服坚苦不能和坚苦斗争到底的缘故起因是什么?由于我心中没有信心,没有勇气。我没有要治好眼睛的信心。我连这样的小事都做欠好,真是忸怩!
“晨星闪闪,欢迎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拂晓。东方的地平线上,徐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烂漫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线。”这是解放战役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形貌。这一片朝气勃勃的情况是无数位兵士满怀信心,用鲜血和生命培育的。作为新世纪的我们,在僻静幸福的年月,更应该有本身的抱负,有本身的信心,练好本事,时候筹备着……
红岩读后感26
在这个暑假里,我特意买了一本红色金典点小说叫做《红岩》。
记得打开书的扉页,有一行“用鲜血染红我们的旗帜”的文字,曾让生于英雄辈出年代的我热血沸腾,遗憾自己生不逢时,要不一定象江姐一般奋不顾身投身革命,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献出生命,将国旗染得更红。
岁月如梭,转眼我已经从梳着辫子的小姑娘到了年过半百的年龄,可小时侯阅读的《红岩》还是那么清晰地留在记忆深处。头可断、血可流、革命意志不可丢的江姐、许云蜂、成岗、刘思扬、华子良等一个个鲜活的形象,栩栩如生,犹如放电影一般浮现眼前。
记得我们那时还喜欢唱《绣红旗》歌曲,一边唱一边就想起《红岩》里江姐和那些在狱中绣着红旗盼望革命胜利的难友。可以说,红岩精神就象一面鲜红的旗帜,激励着我们这一代人。
书中最让我敬仰的是江姐,在重庆渣滓洞集中营,敌人将竹签子钉进江姐每一根指尖,但江姐咬牙挺住宁死不屈:“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
哇,好一个江姐,女中豪杰、铮铮铁骨,成了我心中崇拜的偶像书中最让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在新中国成立的前夕,他将被特务屠杀,拖着铁镣的他毫无惧色,赶赴刑场“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对跟随其后的特务大声说:“走!前面带路。”哇,好一个许大哥,视死如归,大义凛然,成了我心中永远的英雄今天,在建党90周年的日子里,重读《红岩》,我再一次被《红岩》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感谢这些革命先烈,正是因为他们的前赴后继,才换来了共和国繁荣昌盛的今天。可是,今天的年轻人他们迷恋的是神曲;追逐的是超女;崇拜的是明星,早已淡忘了这些为新中国而捐躯的英烈。因此,在建党90周年的今天,在基金会长宁幼儿园工会组织教职工重读红色经典作品的今天,我觉得有必要向年轻人推荐这本《红岩》,让她们在阅读红色经典作品中被《红岩》精神所感染,被江姐等英雄人物伟大人格所感动,让《红岩》成为我们生命中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成为激励年轻人坚定对党信念最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
红岩读后感27
在读《红岩》这本书之前,早已听妈妈讲过有关江姐的故事,我也非常喜欢这位革命前辈。
当我拿到这本书时,便被书的封面深深吸引住了,鲜红的底色,一棵苍劲的松柏傲然挺立在一块坚硬的岩石上。让人不由得精神振奋。
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读完了这本书。其中江雪琴江姐最让我敬佩。当她亲眼看见丈夫彭松涛被悬首示众时,她没有像一般女性一样不堪一击,而是把永世难忘的痛苦,深深的埋在心底,正印证了那四个闪闪发光的字——前仆后继。当她由于甫志高的叛变而被捕入渣滓洞时,面对凶暴的野兽,面对残酷的重刑,她没有丝毫的屈服与畏惧。
当我看到特务头子徐鹏飞惨无人性的下令一次又一次的将一根根竹签扎入江姐的指尖时,我也感到那种痛苦,就像竹签钉在我的心上,却听不到江姐的一声呻吟,她在词句中写道:“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
从江姐身上,我看到像金子一般亮,像金子一般坚的精神。如果说我在江姐身上学习到的是坚强,那么我在许云峰身上,学到的便是镇定。
当他猛然发现甫志高叛变时,仍然神色不变,并且告诉李敬原马上通知其他党员转移。自己却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的样子,缓步向甫志高走去。我不禁心生敬意,要有多强大的心理,才能做到许云峰这样!在他被捕之后与徐鹏飞的一次谈话中,他以自己的镇定惊住了貌似骄横实则渺茫的徐鹏飞。
对于敌人的残暴,他只是平静的说了一句“拷打得不到的东西,刑场上同样得不到”;对于敌人枪毙的威胁,他无所畏惧的迎上前去;对于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决不会动摇!看到他这样坚定的决心,我心里充满了对他和宁死不屈的战友们的尊敬,同样也充满了对束手无策的敌人的蔑视。
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下干硬霉臭的饭粒,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伤口袭来的阵阵裂痛……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这本书让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英勇坚强的人。
红岩读后感28
借着寒假的休息时刻,我阅读了小说《红岩》,这部令人高亢、激动、悲愤、崇敬的小说,在我脑海中留下了挥之不去的深刻印象。文章的字里行间描绘了众多革命英雄的高大形象: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书中的一幕幕情景,一幅幅画面,至今还在眼前浮现。小孩满月贺词
尤其令我敬佩的是革命女英雄江姐江雪琴,她虽然受尽了敌人的折磨,但是仍然闭口不说党的机密,敌人用尽残忍的手段,还是未从她口中套出一个字,应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江姐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对革命的信心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动摇。试想,被粗长竹签订入指甲缝间的刺股钻心的疼痛,谁能忍受得了?然而革命英雄们却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如今我们的幸福生活,是无数名革命战士的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了这天我们这一代安逸的生活,完美的享受。他们的事迹永远记在我们心中,他们的精神万古长存。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更加坚定不折。读了他们的事迹,我最后明白:世界上的事情并不是尽如人意的,然而,在这多波折多磨难的人生道路上,我们更要学会坚强,学会用自己的双手,开辟成功之路。此刻,我也最后明白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的深刻含义,是呀,越是坎坷泥泞的小路,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重重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想想以前,连一次考试的失利都要悲哀好几天的自己,在这些革命英雄的面前,我是多么渺小,是多么不就应,多么深感惭愧。
我感谢《红岩》,是它教会了我坚强,教会了我珍惜。我会时刻以江姐、许云峰、成岗等革命人士为榜样,促使我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掩卷沉思,我们更就应牢记党的革命历史,把党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发扬光大!
一、书籍简介
《乡土中国》是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创作的社会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948年。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全书由14篇文章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全书主要探讨了差序格局、男女有别、家族、血缘和地缘等。 该书语言流畅,浅显易懂。
《乡土中国》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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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费孝通(1910—2005),江苏吴江人,社会学家。1920年进入苏州振华女校读书。1928年就读于东吴大学医学预科。1930年考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1933年成为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及人类学系研究生。1936年获公费留学资格赴英国伦敦大学政治学院学习人类学。1938年获哲学博士(社会人类学)学位。
回国后,先后在云南大学、清华大学任教授。1942年加入民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第三、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届政协常务委员,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民族学院教授、副院长,国务院专家局副局长,第六届政协副主席,第七、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副主席、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学会会长,国家民委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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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前几天,刚看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很庆幸自己身处在这样一个城市化急速发展的时代,至少在读这本书时是这样想的。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背景,经历,才会更好的理解乡下人的所谓的“土气”,很多中国传统的社会发展模式,以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发展理念。结合自己的经历去读这本书确实是能够更好的理解,但是,仍然有许多暂时没有明白透彻的点。
中国的社会呈现出一种差序格局,而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其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是以个人为中心,以和别人的关系为依据,发展的一层层关系格局,而后者也是一根根捆绑成束,堆放分明的柴捆,当然,不得不承认,西方社会的团体意识是要强很多。
在家庭关系的描述上,作者指出,农村家庭以“薄情”来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深以为然……父母都不擅长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多的只是外化于行动,虽然自己也不习惯仪式感很强的活动,但我又觉得这样对情感的促进是很有帮助的。不得不承认,自己与父母之间,读书笔记有很多问题存在,比如说,从小父母并不愿意倾听我的话语,自然而然,现在与父母的交流,不过是泛泛而谈,从不提到自己的内心感受,互不理解,也不想理解。只能回避这些问题,以维持关系的稳定,这当然也跟接受的教育,生活经历相关。
在乡土社会中,邻里之间的感情是很深厚的,有句老话叫“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却不能应用于城市公寓楼里的居民们,他们甚至都不知道是自己的邻居长哪样。我们家有很多邻居,关系都很好,好到邻居家的小妹妹居然将我拉进他们的家族微信群,觉得略尴尬,就默默退了群。有时候还去他们家蹭吃,蹭喝,蹭睡,感觉就像亲人一般,好不自在。
城市化的速度愈来愈快,建立好适合乡土社会发展的制度必然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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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乡土中国》读后感30篇
第1篇:《乡土中国》读后感300字
最近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利用晚上入睡前的时间,本来是要养睡意,哪想这本书有瘾。可能和自己农村生活经验相关,书中描写的人情世故就像自己小时候生活的场景,分析这背后的原因又有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也处处闪耀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光芒。费孝通先生写这本书,是从小处开始,从生活琐事开始,分析却鞭辟入里、入木三分,另人叹服。
讲到乡下人夫妻之间的相敬如宾,似乎总是隔着一层,似乎很少谈笑风生、谈情说爱就更是少见了,这很像很像农村夫妻之间的状态,似乎相敬如宾、客客气气的,但这客气背后确是礼法束缚而至的习惯。这隔膜,我是早就有所感悟的,但经这本书一点,就更真切了,像这种司空见惯的现象,我们早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了,但至于为什么,确没见过什么人讲出个所以然来,这本书给出了答案,对人的启迪远的很大。
第2篇:《乡土中国》读后感400字
曾看到对《乡土中国》内容概括的一句话:“前现代中国的国情咨询报告”,简短又准确的提炼。《乡土中国》中用几个关键的字眼囊括了中国社会演变历程与特征,“土”、“愚”、“私”、“感情”、“人治”、“讼师”、“血缘”、“权利”等等概念,成为存于人情社会中不可忽视的本源。
作品从个人、群体与社会三个维度将乡土中国剖开再重组,其意在探索群体间如何实现互动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连结之所在为何。稳定是乡土的特征,而打破稳定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这稳定中蕴含着礼治秩序与差异格局,这是礼俗社会的特征所在。以民间习俗为基础进行社会管理并提升为一系列的社会制度,这是社会运作的常态;由习俗发展到礼制,而礼制的实施就成为了礼治,这是礼治秩序的来由,在此基础之上衍生的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人与群体乃至社会的差异格局,这个格局左右着我们的人际关系与远近亲疏,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法门之一。
作品中除却社会运行还包含了现代中国人感情与性格溯源。国人含蓄、逆来顺受、约束自己等优良又或是憋屈的性格是离不开“土”的本色与上述格局与秩序的影响,“土”带来了“愚”的一面,而差异格局造就“私”的群己观念,礼治社会的“无为”形成顺其自然的性格表征。研究用客观、平实的文字真实再现旧乡土社会的概貌,了解过后,兴许可以发现现今仍旧存在的一些现象和思想突然变得有理有据呢。
第3篇:《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第4篇:《乡土中国》读后感800字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第5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与预期(采风、实践之作)有不小出入,实际体验看更接近《中国乡土观察》。费孝通对基层单位的研究停留在观测、概括现象的浅层面,故有好些根本错误,如认为差序格局在个体之私,然宗族之聚合效用,明显被无视。能自圆其说,深度不及梁漱溟。
费孝通实际上人为制造了隔阂,把宗族宗部(B团结性社群)中的个体(A差序社会),强行割裂出来。可能是受到美式社区的启发,作此区隔。方法是否可取值得商榷——总感觉把有利于证明自己观点的材料归A,不利的放在B。逻辑上成了A与非A(非A=B),即机械辩证法:永远正确,但永远是正确的废话。
《无讼》章的观察比较深刻,王奇生《革命和反革命》与之交相应。诉讼破坏了作为习惯法的宗族法,却未能建立新制度,至今仍是如此。好的制度反而使坏人得利的倒灌现象,是一种反动。
第6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作为一个学者能够这样思考中国的问题实属不易。
看完76千字,觉得中心就是,地理上的血缘决定了一切。就像《论美国的民主》一样,土地的非流动性可以令社会变化缓慢缓慢又缓慢,社会继替正常有序进行,而长老权力,社会文化的教化作用则进一步令人民只需遵守上一辈留下的就可以生存,欲望也是为了生存。
除非有了一些横向暴力与时势权力颠覆整个乡土社群,否则现代意义上的改变难以开展,同意权力难以夺权。
而乡民的不识字的"愚",则如费孝通老师所说,因为当地用不上,用了反而加重负担。
想起《昨日之前的世界》,原始民族的处事方式就是大家协商(只为日后还可以好好的相见),一个部落,一条村,基本上每个人都知根知底,面部就是信用卡。所以现在法治的契约观念还是需要继续落实。
而文中提及的法治不是法治,而是法在人的认知下进行影响,就像法官的解释。
男女有别,是为了更好的稳固社会秩序,只为生育繁衍。
孔子的"仁",没错,是一个成本极少的治理方法,可是,它想要治理的是,人啊。
费老在最后还谈到了社会学,诚如之述,社会学确实有点地位稍低之味,但又不可不重视,提到两个方法,社区研究,以及制度综合。
无论如何,揭示到问题的本质才是最佳的吧。
第7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本色说的是中国人对昵图的依赖,建立在泥土之上的生存方式,而形成的一系列心理和行为结构,包括信用制度。
城乡居民之间的差异与其说是劳动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劳动分工的结果,费老从工具论和功能主义角度谈及文字对于乡下人的意义,说明文字下乡关键在于文字应在乡下人生活中发挥作用,成为一种工具,我们常识看,推行文字下乡是必然,为什么乡下人不理解甚至不接纳?其实本应换位思考,文字在乡下人交际中不实用,这又让我想起老年人以房养老参与意愿低,我们就定下结论说他们太保守,而《圣俗边缘》中说到西藏青年劳动力参与率低,青年纷纷入寺庙,我下意识反应说应该提高劳动力参与率,让青年还俗从事生产活动,殊不知西藏生态环境脆弱,容不下如此大的劳动力开采,以后生活中,往小了说应该换位思考,往大了说应了解各方利益。
中国古代社会是“礼治社会”,礼是传统,是在这种社会中,社会变化很小,依循传统习惯而行便可解决问题,所以古代官员强调教化民众,使礼俗内化为民众良心,而非外在权力限制。
第8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终于看完了。鼎鼎大名的乡土中国,已经知道这本书好几年了,但已不记得最早是在哪里知道的。
看了两遍,本书语言极为亲切易懂,虽然是论文,但是读起来却丝毫不拗口,举得例子也是生活中极为常见之事,所以也会倍感亲切。
如书名般,内容自然是从“乡土”二字出发,围绕着二字展开。土地养育人类,人类依赖土地。人的种种特性、文化也与土地有着密切关系。文化中自然包括语言。我们通常称乡下人“土气”、“土头土脑”,也都是源于“土地”。为什么会产生“土气”这样的词呢?土气,自然是不灵活,不会变通,不与时俱进。在乡土社会,人们安土重迁,生于斯死于斯,似乎代代皆是如此,时间、空间都是凝滞的,一代又一代都在重复相同的路。这是稳定,这是保守,或许,这也是生存下去的最好方式。活下去,只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一块土地上,耕种、收获,繁衍生息。外界充满冒险、不安、是非,尽可能的远离,只需在熟悉的地方重复熟悉的事即可。“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这是指了解熟悉事物后的亲密感。在读本书时,我也会经常有这种感觉,因为本书讲的就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事,只是作者从具体的生活中抽离出来一种抽象的东西,有时也很寻根溯源,讨论某种现象的根本原因。
在“文字下乡”及“再论文字下乡”中,作者说到为何文字下乡难,根源何在。人的所作所为其实都是为了自身的需求,既然某件事做起来难,恐怕是因为这件事的对象不需要。而又为何不需要呢?乡土社会是稳定的社会,是熟人社会,不同于陌生人社会的现代社会。既然是熟人,我们可以“口耳相传”,肢体动作以及语言便可以完整的表达我们所思所想,也不存在了解外界的需要。文字作为象征符号,为人类表达想法服务,但是却是间接的,使原本简单的事情又复杂化了,所以是费力不讨好的,也是不需要的。但是随着乡土社会的瓦解,城市化的进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生活在陌生人组成的社会,这个社会瞬息万变、日新月异。读书识字已是人们基本生活所需,人与人交流需要文字,譬如邮件、QQ、微信,人们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也需要文字。
所以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原本认为难的事情自然也变得简单了,这也是因为人们产生了需要。
第9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乡下人是万分重视土地的。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就因为这样,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熟悉到自觉地去遵守传统的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答案是没有!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就可以,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第10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我理解,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同的关系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系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所以,我们今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可以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内容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关系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关系,地缘关系等。或者可以说是这种靠关系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因为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因为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第11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下的身份认同,乡土中国下个体身份的认同带有浓厚的乡土中国的特点。土地带来的归属感与安全感促使一代又一代的人在某一片土地上出生、死去,世代定居的常态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且纠缠不清,个体间界限如水面波纹般模糊。
举目皆亲朋,孩童在熟人的目光下成长,价值追求也在别人的审视中实现或推翻,但乡土中国下自我身份及意义却并非完全需要等待他人来定义。这就是与西方罪感文化以及日本耻感文化全然不同的中国“礼”文化的产生有关——人既不是背负着原罪无法摆脱现状,也不是在隐私与公共状态下性格的矛盾转换,“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治国修身的“礼”将内与外结合,也肯定主观能动性对价值的创造和对自我的超越。
“礼”是公共规则,遵守“礼”才有合式、得体的行为,才能在客观上得到“熟人”社会的认可;但“君子”守礼,不只是在外人面前,还在自己面前,以道德的、体面的姿态获得尊严;另一方面,守“礼”即守秩序,服从社会秩序所直接带来的便是地位的提升以及社会意识形态下理想的实现。因此,在“礼治”下的乡土社会中,身份的认同受到由内而外多方面的影响。
第12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此书收集的是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此书是关于社会结构本身及性质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并以此作为一个方向来发展中国的社会学。
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关键词“乡土”了,它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至少在那个年代。乡下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产生乡土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一乡土性质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运用的分析方法看来是较普遍的,即从现象看本质。人们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体现在我们的差序格局:中国与西方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融在集体中独立平等的个体。还有秩序的差异,有礼治、法治、人治之分,就中国的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较明显,而西方则为法治秩序;另外在政治制度、权力结构等方面要上升一个层面再论,这也是我需要更进一步学习的内容。
读完《乡土中国》,再看乡村与城市、中国与西方,这两对差异亦或矛盾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人和人的相互关系、社会和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剪影。
作为一本社会学入门型的书,《乡土中国》以典例论证解说,易于读者接受。我读过之后的确感受颇深,相信大家读了也会有所体会。
第13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于我而言,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并不陌生——在高中历史主观题的题干中,这本书的内容常常会被引用到。另外,老家在乡下,翻阅过程中,恍惚间能从字里行间里看到那个苏北小乡村的影子。
可以说,乡土社会是传统社会。传统源于经验的累积,累积的是一套留给下一代人的生活方式,一套经历了自然选择、淘汰了有悖于“丛林法则”条条框框的生活方式。因此,上一代人累积起来的经验尽可能用来做新人的生活指南,愈是前代生活中证明为有效的,便愈值得保守。于是在一定意义上,在每个人尚未出生之前,就已经有人替他们准备好方式方法以应付人道路上有可能发生的问题。
另外,乡土社会中的“人情味”似乎同新时代我们追求建构的法治社会的“冷血无情”相矛盾。这种矛盾让我想到辈际间的矛盾:长辈们觉得我们怎么可以不按照“正常”的路线走,而我们却觉得他们都过了时,或激进一点,认为教育好长辈是我们这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我们得承认,无论这个时代怎样发展,在可以预见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都不能完全摆脱乡土社会的影响,国人都将永远带着乡土性。
现在想想,若要了解人情世故,单单读懂心理学是远远不够的。历史文化、社会结构等方方面面都应被纳入考虑的范畴,从这几个维度考量,《乡土中国》无疑是很好的选择。
第14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很早就听说了这本书的大名,之后有一天在图书馆看见了这本书,现在再次把它从图书馆捞出来认真拜读一遍。为什么要说是拜读呢,因为这本书真的算得上中国社会学的开山之作了。全世界社会学的发端是十九世纪欧洲三大哲学家马克思、马克斯韦伯和杜尔凯姆。然而他们的社会学体系是构筑在资本主义之上的,与中国的国情有很大出入。因此,能不能发展中国自己的社会学就成了一个关键问题。
本书的作者费孝通生于1910年,曾赴伦敦大学攻读哲学系,回国后加入了西南联大以知识救国的教育工作中。当时中国的社会学杂乱无章,人们大多只对社会指指点点,想用政治把社会套死,而不注重分析中国社会的基本情况。真正能做到实地考察调研的人,大概也只有和费孝通了,他们一个是政治家,另一个是学者。现在来说本书的内容,它本身是西南联大人文教授费孝通授课的讲稿,其中分析了很多中国农民阶层的生活方式和特征。很多状态至今仍未改变,那就是中国的“土”长久不变、人们习以为常的社会风气。
中国人扎根在农村,围绕家族这一基石,以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相互往来。到了现代社会,城里人看不起农村人,在我看来是有道理的,本书中也提到了农村生活虽然素朴互信,但也效率低下、标准宽松。当然了,城市人口也是逐渐从乡村人口过渡来的,依然保留他们身上的一些弱点。到了这本书付梓的七十多年后,中国已经基本实现现代化,并随着经济和信息的全球化沾染上高速发展带来的社会弊端。因此,在新旧结合之时,就会出现“抖音”这样的产物,加之网络上信息的质量地下,至今没人能够彻底参透。当下中国的社会学,依然难有起色,只盼望有识之士能多多学习西方理论方法,运用到中国的具体情况当中。
第15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读毕《乡土中国》,我强烈地想要把它推荐给每一个华夏人。虽然是一本社会学著作,但是非常容易理解,丝毫没有阅读障碍。对于那些曾经身处乡村的人更是如此。
在此书中,费孝通提出了礼俗社会、差序格局、礼治等一些乡土社会的特征,用平实的语言作了详细的描述和解释,并且多处拿乡土社会和西方社会进行了对比。作为一个地道的乡土社会中出来的人,我本人非常认同作者的观点。在书的开篇,费孝通就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质的”。即使在成书之后六七十年的现在,虽然其乡土性受到很大的冲击和瓦解,逐步发生着异变,但这句话仍旧是适用的。因为作为“乡土人士”,表面的乡土性或者土里土气可能是很容易去掉的,而且有些随着社会发展也已经瓦解分化,但是还有一些乡土性是深深地烙印在骨子里的,左右着我们。
这样的乡土性曾长期是我们社会稳定的基础,但无奈的是,随着时代发展,到现代社会,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严重的阻碍。我出身农村,对于乡土社会的特色可以说是从小耳濡目染,现在每次的回乡与别离,都会掺杂太多的心绪。我爱那种乡土性,感到亲切,同时又痛恶这种乡土性,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一种渐显格格不入的风景。
我觉得读这样一本书,至少可以更好地了解我们的过去是怎样的,了解中国的乡土文化,知道我们离现代还有多远的距离。
第16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虽然如此,但中国尙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失的。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依旧侑着乡土的特性。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应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侑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茖面貌。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茖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侑了土的滋养,才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侑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侑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这种乡土独侑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侑的气息。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侑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绪,恐怕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乡土中国》《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茖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第17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由费孝通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的“乡村社会学”课堂内容组织的。这本书和我们习惯的社会调查报告很不一样,它不是对特定社会的描述,而是从特定社会中提取的一些概念。虽然这是一个概念和概述,但从他的讨论中,费先生从农村生活的具体细节出发,在具体的事物中得到验证,而不是简单的概括。
有人说得很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的入门读物,但有深厚的理论素养作支撑;语言通俗易懂,加上当地的风土人情,没有难以理解的理论术语,但读过之后却有了然于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很难找到像《乡土中国》这样详细、深刻、通俗易懂地描写和分析中国底层农村社会的书。《乡土中国》一书虽然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它所描述的现象至今仍在中国社会引起大家的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以不同的层次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乡村社会,相信所有的中国人在读完这本书后都会有一种默契,然后微笑。虽然费老一再强调,这本书只适合描写处于社会底层的乡村社会,但是,城市人不是由农村人发展起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上上一代也一定与乡村有着关系。在今天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隐藏在城市人身上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等,中国仍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气息的国家。
城市的强盛与繁荣,离不开农民的贡献,甚至是他们的牺牲,虽然这些牺牲可能并不是自愿的。在这样一个关注“三农”问题的时代,读《乡村中国》这本书确实能带给我们深刻的思考。
第18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联不稳定的特点,但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正因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第19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自然就离不开土地,而农业就离不开农民本身,农民就是作为社会的基层。而在一般情况下,农民通常都被看做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而中国的基层就是由这部分人构成的。我国的封建社会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这就奠定了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文化基础。
对于城市里的人,他们总认为乡下人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是一种蕴含藐视的意义。但乡下人土气,并只是城里人对于他们的看低。“土”字形象生动的描绘了乡下人生活的基础。他们的生活离不开土地,书中提到作者的老师记史禄国先生曾经告诉过他,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发展使和土地分不开的。这就是作者说乡土中国的原因之一。
乡下人通常都会被城里人评价为愚,但人是否是真的愚,与他们的出身于乡下无关。就好比作为乡下人,他们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可以说是相当了解的,而作为城里人,他们对于农产品是一知半解的,那么从这方面来讲,城里人又是否是愚蠢呢。而乡下人到城里的时候,对于城里的一切都感到陌生,有如红楼梦中的刘奶奶进大观园,被众人观看或嗤笑为,那从这里看,乡下人又是否为愚呢。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别人愚,是因为别人在某些方面缺少知识。
而文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也就是说在乡土社会这一熟人社会中,“文字”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这与文字的.不完善表达作用有关。人们喜于用语言来交流和表达,而文字下乡必定会受到一定的阻碍。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媒介,要再乡土社会中得到广泛使用,就必定要使文字渗透到乡土社会中,也就是作者所说的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第20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读《乡土中国》的时候,有个词在脑海中一直挥之不去,那就是“原生家庭”。原生家庭算是一个舶来词,特指父母的家庭,与之相对应则是新生家庭,也就是夫妻自己组建的家庭,新生家庭并不包括夫妻双方父母,而这则与中国传统观念是相悖的。
费老在《乡土中国》的《家族》一文中指出:“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这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需要,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也就是说,中国的原生家庭和新生家庭的区分是模糊的,在一定程度上新生家庭仍然依附于原生家庭,无法完成与原生家庭的割裂。“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费老如是说。
不可否认,原生家庭与新生家庭融合成为一个“大家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生活、养育等事务上的配合协作,加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沟通,但也不可避免出现种种摩擦,最重要的是在原生家庭的持续影响下新生家庭无法真正实现经济、人格、思想上的独立。在我国历代文学作品中,总是喜欢描绘主人公在失去双亲后马上懂事、肩负责任的故事,但现实情况是大部分人终其一生也无法彻底“断乳”。
“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费老并没有明确说中西两种家庭关系何为优劣,但可以看出他希望被固化的中国传统家庭能够做出些许改变。
第21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大家小书,获益匪浅。同时,这本书对我来说也难以“有感”,更多的是获取知识,通过费孝通先生的引导进入中国社会现象的内心,找寻到一些难以理解的现象,背后是怎样一种文化传统。
用差序格局的概念来解释“公”与“私”的界限问题,解决了一些曾有的困惑。度娘解释的词条其实并不明晰,只有读过完整的论述才能真正了解它在说什么。这种富有弹性的伸缩关系网络,可以跟随境况来判断公私,夺定取舍,看来有趣,实际也是如此。费老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如果说西方是“个人主义”,文化传统里有平等与宪法的观念,那么我们则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都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想来有时对待自己与他人的双重标准大致就是这样的一种自我主义作祟。
与父母长辈的观念之争也能找到一些合理的说法。过去的家族承担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多重复杂的功能,不仅生育一则,大家族是荣辱与共兴衰并在的。因此在教化之中,孝就是“无违”,在长老的经验下循规蹈矩延绵香火。文化与政治的区别在这里是这样:“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因此在如今社会剧烈变迁的时代之中很多东西留存着,很多坍塌了,也有很多在过去与现在之间分裂地挣扎着。所以也不能太贪心,借用一句网络流行语做个自我批评,不能一边向往着西方的自由,一边眷恋着传统的关怀。
第22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时常看到历史的书籍里会讲到很多家族的长者坐在一齐召开长老会议,并选出德高望重的人代理村里的事物。
在乡村里,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众多的事物都会和家族发生关联,都会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着。如果事情小,夫妻二人就能够解决,但若事情大了,全族的人都会干涩进来。在家族里,最有威望的就是族长,他代表家族的形象与利益。而当家族与家族之间发生利益关联时就需要长老的协调,长老一般不止一个,他们总是由各个家族的长者组成。长老处理各种纠纷既不是依靠权利,也不是凭借大家的协商同意而产生的效力。他们主要依靠仁礼道德来管教人们!他们依靠传统的约束!因此他们总是很重视教化的实施。但这就不得不产生一个问题,传统的东西也有过时的时候。这时就应怎样办呢?反对吧。长老领导下的礼制社会是不允许反对的!于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新生的年轻人既然没有潜质去反对传统的东西,但他们能够选取是用心地执行还是消极的对抗。这也就产生了书中所说的“名实的分离”。
这所有的一切是在西方社会所不能看到的。西方拥有议会的传统,他们更多的是同意的权利,只要同意构成的机构不能满足大多数同意者的意愿,机构就有被反对推翻的可能。他们的行事原则主要依靠法律的约束,他们要求执法者依法而治。
第23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我明白,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一样的关联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联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联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因此,我们这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能够牺牲家,为了家能够牺牲党,为了党能够牺牲国,为了国能够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能够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资料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关联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关联,地缘关联等。或者能够说是这种靠关联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正因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正因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第24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那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好处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正因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好处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构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因此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构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样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但是,真的是傻吗,只但是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刻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期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第25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整理的。这本书跟我们平时接触的社会调查报告有很大的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虽然说是概念,是概述,但从他的论述看,费先生却是从具体的农村生活细节出发,是在具体事物里核实的,而不是简单的泛泛而谈。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第26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摸摸那片烙上童年脚印的黄土地,嗅嗅那乡土的味道,那是被自然孕育着千百年的村庄;在支教的期间,重温童年幼稚的游戏,阳光下童真无邪的笑脸洒满大地,充分展现孩子快乐的本性;怀念静谧的南平校区,修身养性,与世无争,悠闲的学习、生活便是一种享受。一种厚重感油然而生,这不正是某年某月后所向往、所追求的吗?
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人际的勾心斗角,融入大自然,真真切切的享受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也许,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才能体会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具有浓厚的乡土性。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
第27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知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贪污腐败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该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己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因此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 “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这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第28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第29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第30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是一整部论述性的作品,从前对于“书”的印象是里面有许多故事,是有情节的。如今是头一次接触论文式的书,本就陌生说理,读起来确实吃力。它的每句话都是要理解的,因此,只有在平心静气时用最冷静的思维才读的进去。我个人认为对于这样的书只读一遍是收获不够的,有读了一遍前几章,发现了其中的框架,也能结合整本书分析作者的写作意图,句中要表达的意思,因此,对于现在初级水平的我,对于书中一切只能算作浅谈。
佩服书中的说理,文字在乡下是否有作用本就很难论说,但作者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孩子对比清晰地让人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像乡下人只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因为无知受到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不认识的事物,虽然没人嘲笑他们,但说彼此“愈”确实没有根据。城里孩子学得好成绩高,但捕蚱蜢不如乡下孩子,这都是平等的,文字在乡下不如在城里普及就像城里人不懂农家知识一样是很自然的。于是要想文字下乡,文字在乡下也起到了作用,就要加快转型,充分而有力。
无论是根据书中论述,还是从实际出发,中国都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国家,一个淳朴敦厚,有着黄土一般品德的国家。中国人自身带着几分“土气”,沉稳,老实,没有心计,中国人是含蓄的,他们面对困难,首先想到的是“克己”,这种传统在乡土社会中继承,传承至今。
曾经的乡土社会已经不复存在,正逐渐向着“浮士德式发展”。在当今中国,许多新型思想冲击着就有的传统,这是乡土社会面临的机遇,保持就有的优良传统的同时吸收新的文化,加快转型,这是当务之急。
按照作者对礼治的定义,中国社会仍是礼治的社会,和谐社会,一直被奉为主流,道德与法律相协调。平常的生活中很少涉及触犯法律的事,正是由于礼治思想的准绳约束着,法律只是现代社会的标志,肃然也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却不如道德观念深入人心。作者认为人治有时能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正是人治有着“悬疑丛与”“罚疑从去”的灵活功能。
总体看来,中国人是安土重迁的,是由道德维系的,是有秩序的,中国人的观念深入日常生活,随处总想播种,仅用一句“我”辨别身份,诸多细节,充斥着生活。作者说这本书算不得是定稿,也并不能说是完稿,很有道理额。它记录了一个时代的中国社会,指引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更提醒着我们明确自己的身份像土一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