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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500字左右动画汇集86条

时间:2021-02-09 15:03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1

大学的第一年就这样结束了。在这一年当中,我学会了很多东西,不仅仅是书上的知识,还有许多实际生活中该有的态度等等,反正对我来说受益匪浅。

漫长的暑假我该干什么呢?我经常这样问自己。而刚好学校给我们下发了这样一个任务,要求我们在暑假里读好书写读后感。我想:读几本有意义的书,既可以增长我的知识又可以陶冶自己的情操。我的确也看了几本书,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安娜·卡列尼娜》。

《安娜·卡列尼娜》是俄—国著名作家托尔斯泰最主要的代表作之一。它通过女主人公安娜追求爱情而失败的悲剧,和列文在农村面临危机而进行的改革与探索这两条线索,描绘了俄—国从莫斯科到外省乡村广阔而丰富多彩的图景,先后描写了150多个人物,是一部社会百科全书式的作品。

十九世纪俄罗斯的上流社会里,高层首长卡列宁之妻安娜艳冠群芳,在火车上她邂逅了风流倜傥的伯爵渥伦斯基。渥伦斯基的热情唤醒了安娜沉睡已久的爱情,二人产生了真爱,在当时社会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不顾一切地私奔,他们的爱情悲剧就此展开。虽然安娜勇敢地告诉自己的丈夫一切实情,希望能离婚,但看重社会地位的卡列宁,难以忍受夺妻的耻辱,以安娜最心爱的儿子做威胁,此刻,安娜已离家与渥伦斯基同居,怀了他的孩子,却不幸流产,得了后遗症,又对酒与药物有了依赖性,经过重重困难波折后,安娜的精神压力变得非常大。后来,渥伦斯基承受不了社会压力开始对她表示冷淡,安娜付出了失去家庭、儿子和社会地位的高昂代价,而现在所谓真挚自由的爱情也开始要被遗弃,她内心无法获得满足和平衡拒绝和安娜离婚并逼她放弃儿子。最后安娜身着一袭黑天鹅绒长裙,在火车站的铁轨前,让呼啸而过的火车结束了自己无望的爱情和生命。

安娜是一个具有资产阶级个性解放思想的贵族妇女。她不满于封建婚姻,追求真挚自由的爱情。但作为贵族社会思想道德的叛逆者,安娜追求的虽然只是个人的爱情自由,采用的也只是个人反抗的方式,但她勇于面对整个上流社会,誓死不做虚伪的社会道德的俘虏。在冲破封建束缚,反抗社会压迫方面,她做到了处在她那个地位和环境中所可能做到的一切。这对当时的贵族资产阶级社会,具有深刻的批判揭露意义。

这是我读过最好的一部小说。当时的社会是多么黑暗,多么残酷啊!她容纳不了安娜,很难说现在的社会能容纳这样的女人。人都是为希望而活,因为有希望人才有生活的勇气。而爱,最绚丽的花朵,人生最美好的礼物。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幸福最终将安娜带入痛苦的深渊,如同飞蛾扑向野火,注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我不相信有上帝的存在,正如安娜,她始终没有与现实妥协,她是一个非常勇敢的女人。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安娜柔弱的身躯,我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如此脆弱,可人真的脆弱的不是ròutǐ,而是灵魂。

安娜的死亡是必然的,这并非因为她道德败坏,自私善妒,只是因为她是女人,是一个真诚的女人,是一个贵族社会真诚的女人,是一个男权社会下贵族社会里还保持着真诚的女人,因此她只能自杀。

因为爱而对所爱的人产生猜疑或嫉妒等,也是一种人之常情,在生活中保持一份警惕和小心亦不为过,关键是要能妥善把握好猜疑的尺度。从这个角度来说,爱情的能力,严格来说是经营爱情的能力,并不是人人都与生俱来的,必须后天认真学习才能熟练掌握。于是我想,许多生活中的爱情失败者会不会是由于他们自身缺乏爱情能力的培养造成的呢?在爱情和婚姻中最最可怕的就是以猜疑为依据,既不求证,也不给机会解释或改正,便开始实施不可逆转的报复,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有人说:安娜的悲剧也是内涵丰富的社会悲剧。是啊,我们都期盼着理想、宽容、仁慈,都希望我们的世界和平、安宁,充满人性,但悲剧总是一天天在我们身边发生。她对自由爱情的追求,对真挚诚恳的向往,对自身人格解放的渴求,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特别是在今天这个社会,这一则悲剧带给人们的启示,更是深刻且恒久的。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2

《飘》是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的唯一一部小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小说。它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讲述啦主人公斯卡丽与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同时,也揭露啦人性的丑恶,赞扬啦人性的善良。

阅读完整本书,我觉得每一章,每一段,都让人感受颇深,可最让我感动的,莫过于《飘》的结尾啦。

“斯卡丽,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啦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啦就是破碎啦,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起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啦的地方。”瑞德叹啦口气,“亲爱的,我一切都不管啦。”

她默默地望着他上楼,感到嗓子里痛得厉害,仿佛要窒息啦。随着楼上穿堂里他的脚步渐渐消失,她觉得这世界上对她关系重大的最后一个人也不复存在啦。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啦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啦。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啦解艾希礼,她是决不会爱他的,而如果她啦解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啦。

此刻她心里是一片恍恍惚惚的麻木,她依据经验懂得,这种麻木会很快变为剧痛,“我不能让他走!一定会有办法的!”她说很响,“我要回塔拉去,明天就走。”她站啦一会儿,回忆着一些细小的东西,如通向塔拉的那条翠松夹道的林荫道,那一排与白墙相映衬的茉莉花丛。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啦。明天,我会想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看到这里,整本书就完结啦,为什么看这个结尾,我的心会有那么些许难过呢?如果斯卡丽珍惜瑞德的爱情,不去痴心妄想追那个并不爱自己的艾希礼,那么,一切不就都皆大欢喜啦吗?

许多时候,我们都和文中的斯卡丽一样,不懂得珍惜,可最后想到去珍惜的时候,便什么也没啦。

文中我最喜欢的角色莫过于斯卡丽啦。我喜欢她的勇敢坚强,也喜欢她的有个性,在文章结尾时,她决定要找回瑞德,安慰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时,无疑更加深啦我对她的好感。

但我有时也认为,斯卡丽就像一个孩子,对自己想要的东西非常执着,但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懂珍惜。我们要懂得放手,放下那些自己无法得到的东西。

斯卡丽尽啦如此多的努力,但到头来却什么都没啦,艾希礼走啦,瑞德走啦,邦尼和媚兰也都死啦。自己的亲人也因病无一幸免。所以我们要明辨是非,不要因为一个错误的决定,而葬送啦自己的一切。

每当在遭受挫折,痛苦不堪的时候,我都会像斯卡丽那样对自己说:“歇一歇,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也不知这句话陪我走过啦多少风风雨雨。

我也挺喜欢看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虽然它和《飘》都是爱情小说,但带给我的感受却是不一样的。《战争与和平》的结局是美好的,娜塔莎和皮埃尔最终在一起啦呀!可《飘》的结局却是令人心痛的,我想,这也是两本书吸引世人眼光的一部分吧!

不知多少次,我疑惑《飘》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只用“飘”这一个字来概括?我猜想啦很多个答案,或许是想表达女主人公斯卡丽的爱是那么的不稳定,总是在飘一样。也或者是表达啦斯卡丽爱的男人是那样的虚无缥缈。

《飘》的魅力体现在男女情感错位之上。在这里,一切都是混乱的,混乱的情感、混乱的背景、混乱的时代、混乱的婚姻……然而斯卡丽在这所有混乱之中坚强、不畏艰险地追求着艾希礼,可最后却发现自己爱的是瑞德,我们应该学习斯卡丽无畏的精神,去追随自己想要的。我不由得想起斯卡丽的一句话:“乱,是佳人。”

我认为,《飘》是历史上最棒的小说。刚读这本书时,我似乎还有些读不懂,后来又看啦几遍,终于从书中读懂啦许多道理,学到啦许多知识。

斯卡丽没有留住瑞德,但她留住啦希望。明天,她就会用剩下的这希望去寻找瑞德。只要有明天,就还会有希望,新的一天的曙光,将会再次来临。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3

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我坐在书桌前,眺望着远方,沉思着,想在记忆长河里寻找答案。回忆像电影一幕幕的放映,唯一印象深刻的,竟然是《西游记》这本书。一本神话小说我现在居然把它定义为“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这看似有点荒唐的答案,其实不以为然,因为记忆中它是伴随着我告别青涩的童年,懵懂的少年,以至到了现在已上大学的我,还会重新翻下这本书。

谈到《西游记》,作为一本老少皆宜的书籍,几乎人尽皆知。它无疑是中国最伟大的一部神话小说,充满了深刻、奇丽的浪漫主义色彩,它给我们创造出了一个光怪陆离、神奇瑰丽的魔幻世界。孩提时候,翻开《西游记》,常常情迷于里面各种离奇的人物,丰富的人物性格,特别是那超现实的故事情节,每每翻看,竟会不由自主的把自己置身于那生动有趣的神话故事里,心情随着情节的发展而跌宕起伏,悲喜交加。

作为故事的主角—孙悟空,无疑是孩子心目中的英雄人物,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敢与一切困难作斗争,决不退却低头。在小孩纯真,懵懂的年代里,《西游记》里唐僧的慈悲为怀胆小弱偌,孙悟空的天真烂漫勤奋聪慧率性而为,猪八戒的好吃懒做私心杂念,沙和尚的憨厚老实一心为主,伴着我度过那青涩的童年生活。是《西游记》开启了我的文学之旅,是他让幼童时的我对于生活会有纯真的期盼,期盼是否一心向善就能像唐僧一样处处化险为夷,,期盼着什么时候我也能像大雄拥有哆啦一样拥有一个无所不能的孙悟空,期盼着……

长大后,看多了古人清幽淡雅之趣,听老杜的春夜吟哦,小杜清明问路,易安居士的绿肥红瘦,楚大夫的江畔沉吟;读多了居里夫人“成功不是用泪水而是用鲜血铸成”的坚忍,阿拉法特“我们是高山,绝不会被狂风撼动”的壮志,可是放在心底深处的文学情怀还是《西游记》。然而现在再翻看这本书,却有了不一样的情愫。

书读多了,事看多了,我也明白了所有的神话只是人们通过幻想的方式来表现自己对自然力的征服,而《西游记》也只是吴承恩用像他笔下的石猴一样“横空出世”的艺术想象力来勾绘的一本神魔小说。孩童时候只是知道《西游记》里形形色色新鲜的人物,丰富而新奇,现在也明白了他幽默中带的讽刺意味。正如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西游记》“讽刺揶揄则取当时世态,加以铺张描写”,“作者禀性,‘复善谐剧’,故虽述变幻恍忽之事,亦每杂解颐之言,使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

《西游记》的投影下是现实的社会。魑魅魍魉的故事里竟折射出了世态炎凉的社会现状,甚至有人说“西游记告诉我们:凡是有后台的妖怪都被接走了,凡是没后台的都被一棒子打死了。”呜呼哀哉,越长大,童年纯真的城堡越被现实摧毁的体无完肤。面对纷繁社会,人们多了几分尔虞我诈矫揉造作,少了几分原则坚持;面对权威,人们对了几分唯诺接受,少了几分批判指正。根本就无法像小时那样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坚持正确的答案,本末永远无法倒置。

所以,对于现在的人们,我认为《西游记》带给我们更多值得借鉴的地方。他教给我们冲破约束、敢于挑战陈规旧俗的魄力和勇气。作为故事的核心人物孙悟空,他不仅天真烂漫勤奋聪慧率性而为,而且身上有着鲜明的反叛色彩,他不满意自身的处境并懂得争取。他直言不讳,毫不顾忌权威的脸面,取经途中,不管哪路神仙做法错误惹怒了他,他也敢大声指责。我们从他身上应该学到这种敢于批判、敢于指正、敢于言说的精神。

有首歌唱到“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越不安,也不得不看梦想的翅膀被折断,也不得不收回曾经的话问自己,你纯真的眼睛哪去了。看着我,也告诉我,你是否,依然相信童话”,在纷繁的世界里,我不希望每个人越长大,越失去童真。当我们的童真泯灭在这个现实的社会中的时候希望还能保留住心中的一份净土,可以让我们在上面如孩童般自由的想象和纯真的期盼;能像孩子一样执着的追求坚持自己所言,所思,所见,不要将自己迷失在纷乱的世界中。

一部《西游记》,告诉了我人生百态。

一部《西游记》,让我品味百态人生。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4

清末,有一“鬼狐居士”,其《聊斋志异》流传于后世,谓之蒲松龄。松龄怪异,喜以鬼狐为记,故得名。鬼、狐、精、怪,在人看来是不及人的,那么松龄为什么要用它们做为素材呢?人往往看不到自我,然而只要是别的“东西”,便一目了然。待他们将这些“东西”嘲笑一番,却恍然大悟:哦,原先这就是我们自我。

以比较幼稚的分法,鬼狐精怪也就分那么两类:要么是好的,要么是不好的;要么是奸诈的,要么是真诚的;要么是深邃的,要么是无知的。它们的分类的确比较明显,人可就不一样了。

人有时看狐,觉得狐比人好;而狐看人,又觉得狐不如人。在人看来,鬼狐自由;在鬼狐看来,人活得踏实。在人看来,鬼狐法力无边;在鬼狐看来,平凡是福。于是,人认为鬼狐没有要“成人”的理由,然而,鬼狐们却为此而绞尽脑汁。

鬼狐之中,道行高的,此志不渝;道行不足的,前仆后继。不少的鬼狐有着悲惨的下场,或是魂飞魄散,或是含恨而终。对于它们来讲,成人的道路是那样的崎岖,那样的艰险。多少得道高僧,多少降妖术士,他们本着“狐是狐,人是人”的“公理天命”,狠狠地挡在了鬼狐们成人成仙的路上。但是鬼狐们屡败屡战,就算尸骨无存,也在所不惜。人们看来,鬼狐们是那样值得同情的主角,那些所谓降魔服妖的道士和尚又是那样的多管闲事、冷血无情。尽管如此,人们却仍是对鬼狐们敬而远之,他们怕它们那种追求时的顽固,追求时的阴险,追求时的不惜一切。鬼狐们的追逐已经不是能够轻易放下的欲望,而仿佛有这一种不知名的力量在支配着它们。那种不知名的成人或是成仙的欲望,逐渐集结成了一种盲目而可怕的追求。在它们的心中,就有这么的一个信念: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人”字,是一种奢侈。于是,或是诱惑,或是惊吓;或是勾魂,或是索命;或是投之以情,或是杀之以暴。然后,鬼狐们得以换上了人的衣裳,尝着人间的疾苦,经历着人世的生老病死,而无怨无悔。

而活在尘世中的人,却为了得到鬼狐所抛弃的长生不老,千辛万苦。为了得到鬼狐所不屑一顾的高超法力,不惜上刀山、下油锅。

有时候觉得,要是两者能够一开始便将主角对换,那也许就没有了不必要的杯具。其实,即便将他们的主角对调,结果还会是一样的,因为两者都会追逐对方的主角。

在没有鬼狐的现实社会中,人却有着同样的追逐。只要人与人之间没有绝对的平等,那么这种追逐便无休无止。过着幸福小日子的老百姓们,都期望有朝一日能够升官加禄。而那些位高权重的人,在心底却向往着平凡的日子。于是,在这两者之间,便是一种思想追求上的循环。穷人一旦变成了富人,便会怀念穷人的生活;富人若不幸变成了穷人,也自然会回想那富人的生活。当然,在这之前,有一段艰苦的追逐,甚至有痛苦的杯具。

其实这种无谓的追逐也不只是存在于像穷人和富人这样有着明显差距的两者之中。人,总是这样的观念:别人的东西总是比自我的好。就是两样完全相同的东西,在一个人看来,也会觉得对方的比较好。于是便有了这样的一种人,他们总是期望得到别人的东西,甚至是性格。在寻觅之中,他们看不见原先的自我。他们将别人的优点看成是不可多得的优点,却将自我的亮点一味地抹杀。有朝一日,当他们真正地变成了另外的一个人,也许就只会对着往昔的日记问到:陌生人,你到底是谁?

就像《聊斋志异》中的鬼狐精怪,追逐的低手,却是遗忘的高手。

倘若鬼狐安心做它们活得如浮萍一样的鬼狐,人安心做他们平凡甚至于庸俗的人,世上当然是能太平些许。但那停歇了的追求,那所谓的安宁,却会使尘世不但少了些引人的故事,更是没有了进步的光彩。现实之中,亦当如此。

再读了《聊斋》,再得后感。不去感慨鬼狐精怪的报恩复仇,不去叹息人世间的世道炎凉,不去讨论人怪之间的孰对孰错。偶得谬感,不知所言。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5

很早之前就看过《平凡的世界》这部小说,第一次看或许仅仅只是因为它面茅盾文学奖的头衔,三部的小说看下来着实花了不少时间。理科出身的人,看书或许就是要慢一点,而我,不仅仅是看书慢,有时候,一章的内容会往往复复不停的来回,而有的章节,却因为是自己的情感里不愿意接受作者这样的安排,逃避似的直接翻过去。工作后,时间比做学生要多一些,于是在校图书馆里看到它,又把它借了回来,好的书应该是值得人一遍又一遍的回味的。

太多的人物,太多的情节,我不能所有都记住。可是一遍看下来,脑子里却又不由自主的给定下了我认为的几个最。最令人痛惜:田晓霞;最令人自豪:孙兰香;最让人恨作者:秀莲;最不满意他的结局:孙少平;最幸福也最痛苦:孙少安;最让人理解不了:田润叶、暂时就这几个最吧,我的心里已经开始悲愤了,因为想到我们可爱的晓霞,想到少平与她那样纯粹的爱恋,我不敢相信路遥是这样的残忍,竟以这样的一个结局来给我们答案。我一直在猜,一直在想,究竟他们的结局会是怎样,很想很想翻开书页的最后几页,去看一看究竟作者给了他们怎样的生活,可是却又不想错过他们精彩的过程,于是我想,耐着性子等下去吧,这样美好的感情,难道真的要因为世俗而断裂,或者他们的生活又会发生怎样的阴差阳错呢。

我知道世间有太多的残酷与不完美,我可以接受他们不能在一起,可是我万万想不到的是那样年轻那样有朝气那样有生活激情的晓霞竟然死了!或者我不该用这样直接的字眼,可是她的的确确的是死了,就像孙少平无法接受这个消息一样,我开始有点怨恨路遥,为何要这样安排,你不敢面对这些现实吗?不愿意让他们因为世俗而分开,就这样剥夺一个年轻的生命。逃避啊,是吧,也是就像大多人一样,最爱选择的仍旧是逃避。好吧,我们的孙少平,不是一个一蹶不振的人,即使失去的最爱的人,他仍旧是在努力的好好活下去。可是,人不该是朝高处走吗?为何最终要留在那漆黑的煤矿,为何就这样定死自己的生活,即使我仍旧相信他的一生会因他的勤劳,他的付出而有所不同,可是我开始怜惜少平,甚至有些讨厌那个惠英。好吧,我努力地接受这样的少平。我相信少平仍是少平,他的生命力永不枯萎。

孙少平的哥哥孙少安真的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因为他有秀莲,一个无论什么时候都会跟在他身后,接受他,支持他,搀扶他,人生有这样的伴侣,还有什么值的遗憾!看到少安的砖厂越来越大,进帐越来越多时,我无比的欣慰,孙少安的人生一路走的非常的稳,即使在他很小时就要承担家庭的重任,即使他受过很多很多的苦,即使他曾失去了青梅竹马的恋人,但是,在年轻时,有资本有能力去承受的时候,你受再多的苦又怎样呢。老天爷在你的后面的日子里会补偿你的,于是少安的砖厂以膨胀的速度扩大,用日子越来越好都有些鄙视他的成绩。我内心为少安为秀莲充满了喜悦,也为这个受尽了苦难的家而感到高兴,可惜,为什么不让生活圆满,少平已经失去了他的爱人,为何还要再让少安受一次毁灭性的打击,秀莲得了肺癌,她的生命到了末期,我都无法想象没有秀莲在身边的少安会是怎样,更何况其他人呢?无论生活多痛苦,两人行总好过单人行,孤独是可以侵蚀一个人灵魂的,我只希望少安可以像少平一样的勇敢,勇敢的走下去。

我应该是一个较感性的人,看到这结不愿看到的结局时,我也会选择逃避,关上书页,好些天不去碰它,或者只翻到自己愿意看到的那几页,来来回回,我欣慰还有一个兰香,幸福的兰香,令人骄傲自豪的兰香,她的未来应该会是一片光明与美好的。年少时的苦难是你生命中永远的财富,只要不被击倒,苦难终究会过去。

勤劳与善良是一个人最不能缺少的优秀品质,守着这些标准自我不断要求,一个人会不断强大,我祝福少平少安,也希望兰香永远幸福,但愿我的一生中,可以永远记住这样的一句话:“生活有多痛苦,我就有多坚强”永远永远,不放弃,不抛弃!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6

这些天,历史课正学着中国复杂而落寞的近代史,课余在读着老舍先生的《茶馆》和《龙须沟》,夜里偷空躲在被窝里看易中天的《读城记》。于是不知不觉中,这三者串联起来,让我看到了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体会到了北京平民的善良、儒雅和悲苦,感受到了老北京的文化内涵。

相比曾经读过的莎士比亚的经典剧作,以及曹禺的引人入胜的话剧《雷雨》,老舍先生的这两部作品并没有明显的戏剧冲突和复杂纠结的人物关系,甚至并没有一个像样的主角。《茶馆》中唯一贯穿全剧的,恐怕只有王利发、常四爷、松二爷和那一直没有取消的“莫谈国事”的标语。

戊戌时期的这里,卖茶、也卖简单的点心和菜饭,玩鸟的人们,每天在遛够了画眉、黄鸟等后,要到这里歇歇腿、喝喝茶,并使鸟儿表演歌唱。老北京的生活是诗意的、艺术的。然而这时候,几个丧权辱国的条约已经签订,这诗意与艺术中亦存在着老人、乡妇、康六这样的贫农,生活窘困不说,还受着狠毒官僚的欺压。

军阀统治时期的这里,曾经的古意已经消失殆尽了,老北京曾经的那种逍遥也渐渐被警惕取而代之,经济萧条之于,更显得惶惶不安。

解放以前的这里,越来越暗淡无光,甚至到最后,干脆取消了茶馆,再没有了昔日老北京的情调,只剩下了越来越嚣张的官僚和一派浮躁的乌烟瘴气的歌舞厅。

“这种大茶馆现在已经不见了。”开篇平平淡淡的这句话在读完全剧后再次映入眼帘,不免显得有些触目惊心。茶馆不在了,老北京人平静安详、宽和礼让、恬淡闲散、诙谐幽默,他们在茶馆里听戏,在园子里会鸟,在皇城根儿溜弯,在大槐树下纳凉,在四合院里话家常,这样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这样一种诗意的生活是不是也不在了?

“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本国资本主义的三重压迫”、“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我第一次体会到历史课本上这些被我们用来应付考试的句子这样的沉重,它们背后是中国老百姓所承受的长达一个世纪的苦难与辛酸,是康六卖女儿的无奈,是常四爷的反感和不甘,是松二爷的胆怯和懦弱,亦是庞太监的卑鄙、刘麻子的狗仗人势……

茶馆中“莫谈国事”的纸条越来越多,贴在越来越显眼的位置。老舍先生一次次用这样的布景提醒我们他所描写的老北京平民的特点——他们大都是顺民,没什么大的野心,与其说不愿关心国事,不如说是不敢关心国事怕惹火烧身,正如王利发自己所说:“我呢,作了一辈子顺民,见谁都请安,鞠躬,作揖,我只盼着呀,孩子们有出息,冻不着,饿不着,没灾没病”;他们固然也爱国,但谁都明白他们没有能力扭转这个国家的命运,只有听之任之,只有逆来顺受;他们心眼都不坏,却不爱替人出头,绝不会为了帮谁而让自己吃亏,对他们而言人生最大的哲学就是敷衍和圆滑,老以为“按着父亲遗留下的老办法,多说好话,多请安,讨人的喜欢,就不会出大岔子”。

也许,这就是北京平民最致命的伤,正如易中天说的,他们要求的只是过得去就行,凡事秉承“退一步、海阔天空”的理念,殊不知一再的退让终于导致的终结。

《龙须沟》的时间,正巧是接着《茶馆》来的,于是不难从《龙须沟》中发现茶馆的结局——小刘麻子、沈处长被推翻了,人民翻身当了主人;然而,茶馆却消失了。没有了老实、厚道的商人,没有了提着鸟笼的松二爷,没有了这样淳朴的民风,纵然迎来了北京的现代化,我们却也怅然,因为速度与新生的代价正是无法挽回的消逝,我们逐渐丢失了属于我们的文化。

终于懂得,这个故事的主角原来就是茶馆,老舍先生写茶馆的兴衰,与其说是想用王利发的死颠覆旧社会迎接新社会,不如说是在为老北京唱一曲挽歌,或许,这段黯然神圣的哭泣可以为老北京留下些许疼痛的记忆;或许,我们在努力向前走的时候也真该回头看看了。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7

我坚信,于是我等待见到阳光为我驻足的那一刻!放学时,一出校门你就闪的没影了。我微笑过,我朴素过,我真诚过。提着金鱼我们又来到了菜园?直到第二年又能看到那坚强而有魅力的牵牛花。所以我们应该从小做起,养成良好的习惯,有着优雅的文明举止。春天我们漫步在百花丛中观赏嫣红的牡丹、纯洁妩媚的芍药?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那四本厚厚的名著,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我自然不能免俗,刀光剑影,勾心斗角,爱恨缠绵,都不适合此时阅读,于是再次翻开了《西游记》,进入了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受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语言;有人干脆把它当作道德修养小说或政治寓言。但在我看来,它什么都不是,它只是“游戏之作”,是一个单纯的神话世界。我在读这本小说时常常有一种共鸣感,想必这是我内心深处对于自由的欲望在呼喊吧!

一、自由

在经历了又一个个性受制约的学期后,孙悟空这个形象完全激发了我内心潜在的,但根深蒂固的向往——对彻底的自由的向往。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优麒麟辖,不优凤凰管,又不优人间王位所拘束”,闯龙宫,闹冥司,在花果山自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他的一切斗争也都是为了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我一种寻找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总之,我觉得现代人对于自己的生存状态,尤其是精神方面较为安于现状,缺乏一种开拓进取,寻找更大自由的精神。

二、神话

如今也是一个远离神话的时代。日常生活过于现实,使充满幻想的事物遭到排斥。神话绝非幼稚的产物,它有深邃的哲学意义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谢林在他的名著《艺术哲学》中说:“神话乃是各种艺术的必要条件的原始质料。《西游记》是中国神话小说的颠峰,也是神话文化的至高境界,然后中国的神话文化渐渐没落了,神话不被人重视,连《西游记》也少有人问津,只有孩子们会被孙悟空征服,于是也只有孩子们抱有对未来浪漫的、梦幻般的希望。”

三、英雄

“英雄”有许多不同解释。《辞海》中说英雄是杰出的人物,曹操说英雄要有包容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胸。我认为,英雄是那些顽强地掌握自己命运,并为崇高理想而奋斗的人。孙悟空无疑是英雄的典型,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不怕与一切进行斗争。正因为这种对抗的差距悬殊,发自内心而拼尽全力的抗争才显得悲壮。明知不可为而为的勇士才能凸现出其英雄本色。

复读《西游记》,让我觉得其不属于一般名著的特点。我相信,也希望它永远向大家展示着“自由、神话、英雄”三个主题,给大家带来激励和源自内心的力量。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8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我们可以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因为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它虽然只是一只石猴,但却能俯无愧于天,仰无憾于地。为求长生,它走名山,访大川,拜师学艺,终于在菩提老祖处习得七十二变化,得长生不老之术。后来只因贪图炫耀自己本领。被师父逐出师门。在临走时磕三个头,以报师恩。以后虽三番四次经历磨难,也遵师命不说出师父之名。后大闹天宫,只为报天庭羞辱之仇。被佛祖压于五行山下五百年。遇唐三藏救助,逃出生天,为报大恩,它保护唐三藏西天取经。虽有顽性,但忠心不改,历次遭贬,却又重新回到唐三藏身边。当唐三藏遇到危险,而自己又无能为力时,它走三山,访四海,遍寻各路神仙,直到救出师父。其心可彰日日,其情可动天地。师徒二人虽有离隙,却始终不离不弃,终成大果。它的忠心可见一斑。

唐僧我觉得他是个迂腐者,老好人,但他又是一个意志坚定的宗教信徒,他品行端正,不怕千刀万剐,有毅力,一有空就打座念经,是一个虔诚善良而柔弱坚强的和尚。 沙僧是一个憨厚老实、心地善良、和唐僧一样的老好人。虽说沙僧没有多大本事,但他很勤快,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愿当后勤。

再来说说猪八戒,八戒形象的生动不亚于次于孙悟空,但他在书中的形象与孙悟空截然不同。八戒与沙僧一样,憨厚、老实,虽然本事没有孙悟空大,但是他是孙悟空的得力助手。可是,八戒身上有不少的小毛病,比如,贪心,好色,懒惰等。他的贪婪自私最令人可恶了,一遇到好事总是不让自己吃亏,遇到困难先想着自己该怎么逃走。 《西游记》这本书文字幽默诙谐,灵动流利,吴承恩不仅塑造出了一个个栩栩如生、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而且,为我们描绘出了各种奇幻的场面。这本书描写了当时的黑暗社会,而孙悟空等人则代表了那群顽强、不屈不挠的人民,表达了吴承恩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的顽强意志。

孙悟空的感恩之心让我想到了自己,细细想来,父母不就是自己的师父,而我不就是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孙猴子吗?父母生我养我,不正是师父助悟空脱离苦海吗?细细想来,父母的每一次帮助都是一份爱,助我成功。每一次的帮助都是发自肺腑的,每一次的提醒都是源自内心的。我也才曾有几分感激,但更多的是认为这只是他们应该做的,很少真正的感恩,但小时候的有些事令我今生难忘:

那是一个风雨夜,我突发高烧,妈妈抱我拦下一辆三轮车,我当时全身发热,唯独脸被风吹的冷,妈妈把我放在坐垫上,用身体挡住风,到医院挂号,看病,拿药,做完这些事把她也累坏了,躺在椅子上睡着了。我看在心里,胸中那颗感恩的心也在跳动。那时的我小,胸中满腔感动写不出,现在的我大了,我要用手中的笔写出我的心声,父母的爱感动着我,也呵护着我。父母不管何时那灿烂的笑容,是我最感动的。他们教会了我乐观,教会了如何正视挫折。让我敢于面对,敢于承担,使我开心快乐度过每一天。细细想来,生活中还有许多许多帮助过我的人,我也应该要感谢他们。

《西游记》是一部让我学会感恩的书,我感谢吴承恩写了这部书。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西游记》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为二十一世纪的小学生,我想:我们不仅要学习他们团结合作的精神,还要在生活中敢于克服困难。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9

“西游记是一篇神魔小说,小说的最大成就是塑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贪吃懒惰的猪八戒,老实憨厚的沙和尚,一心向佛的唐僧,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佛法无边的如来佛祖……”西游记的序文中这样描述到。

在我还不会自己看书的时候,倒是通过动画片了解到了这些故事的大概,还记得当时动画片中的孙悟空最厉害,似懂非懂的看个热闹。读小学后,奶奶给我买的第一批书中就有这本书,爸爸妈妈似乎担心我还看不懂并不急着让我看,直到二年级的时候,每晚妈妈才会陪着我读一到两个章节,我才发现文字的描述更有趣,因为可以让我展开无限的遐想。

就像序文里写的那样,《西游记》这本书的人物太生动了,每次看书时觉得书本中仿佛会跃出孙大圣的灵动、猪八戒的憨态、唐僧的善良,就像观看一场场无比生动的话剧一样,我想这是这本书能够流传至今并让中华子孙为之自豪的原因吧!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第三章:龙宫喜得宝、第十七章:偷吃人参果、第十八章:三打白骨精和最后一章:功德中圆满。

金箍棒是个神奇的助手,之所以我觉得它是助手,是因为它不仅仅是个武器,它有自己的灵性,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的金箍棒可是东海龙王的定海神针,岂料被孙猴子撒泼打赖就无奈的被降走了!我认为像金箍棒这样的神器当然得配得上的主人拥有它,仅仅埋没在海底就太可惜了。我也很想拥有一个,妈妈提醒我,这只能是我的一个梦而已,哈哈……

师徒一行来到五庄观后,唐僧有幸得庄主款待品尝人参果,阴差阳错的却生出了一场打果、伐树的闹剧!哎,这次孙悟空确实是做错了,猴子脾气耍起来连自己也控制不了,闯了大祸的孙悟空最终只能在观音菩萨的帮助下才得以化解这场危机,我想这泼猴确实应该自此多收敛收敛,不要贪一时之气,坏了取经的大任。

白骨精的出现,让唐僧和大徒弟之间产生了很大的误会!唐僧的善良、悟空的鲁莽,让狡猾的白骨精有了离间师徒的机会!为了能够赶走有着火眼金睛的孙悟空,白骨精幻化成人,取得唐僧的同情;悟空护师心切,却不想还遭到师傅的责骂和咒语,被贬回了花果山。读到这个章节的时候,我却急坏了,生怕他们真的闹翻,那唐僧剩下的取经之路少了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该怎么办?妈妈告诉我,这个只是他们之间的误会,后续孙悟空会为了再救师傅而重新回到师傅身边的。妈妈还说最近电影院中还放过一部很火的电影《三打白骨精》,影片就是依据这个章节改编而来的。为了不影响我对这本书的理解,不建议我先看电影,因为还是有部分的细节跟原著不同的。等我深入这个故事以后,再去影院看电影,就能感受不一样的故事讲法,体验场面的震撼。

就像很多童话书一样,结局都是圆满的,这本也不例外。最后当然是师徒一心、克服一切困难取得了真经,返回了大唐。我想如果有幸能看看他们取得的真经是什么样子那就好了!

整本书中,唐僧师傅历经了层层磨难,千辛万苦,才修得了功能圆满。妈妈告诉我,真经取得虽然不容易,但是这一路路途遥远,其中磨难后的师徒之间的真情也是非常珍贵的。风雨中,我们看到的是互相搀扶,互拧湿衣;阳光下,我们看到的是互递茶水,互遮烈日白光;你救我于五行山下,我救你于虎口深渊;误会过后是相拥而泣,嬉笑之间是真情流露!无论是怎么样的长路漫漫,有了这份真情,就有了勇敢面对困难的坚韧,还有什么是可怕的吗?

和这些比起来,生活和学习中碰到的小困难,就都不是问题了。老师的无私奉献和悉心教导,同学的打气鼓励和友爱互助,家人间的浓浓亲情和包容理解,都成了解决困难的法宝,有了这些我就不羡慕孙悟空有金箍棒了!面对困难我就有了勇气,坚韧不懈的迎接困难,而不是自私和逃避,这是我和妈妈一起读完这本书后总结的!这些总结对于日后我的成长将会有莫大的帮助!

阅读不止,学习无尽!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10

“混沌未分天地乱,茫茫渺渺无人见。欲知造化会元功,须看西游释厄传。”利用假期与学生共读一本书——《西游记》的契机,我开启了经典阅读之旅。已是2021年年2月24日了,终究还是没有读完最后一页。大功虽未告成,但是阅读一本《西游记》,来一场心灵之旅却已初步成型。

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西游记》故事,虽然不是所有人都知晓要取得的真经,早已不是那三十五部五千零四十八卷经书,但每一个人都可以侃侃而谈西游所记叙的唐僧师徒四人历经八十一难,九九归真的精彩生命历程。

一部《西游记》,一部成长史。最喜欢最佩服的孙悟空从顽石脱胎为猴继而变成了人,又从人历练成佛。一路走来他告诉我们“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的道理。初读故事感觉这貌似一个喜剧,因为凡人世界教会了悟空人情世故,教会了悟空忠孝仁义,他终于不是那么与众不同格格不入,他终于成了有血有肉有灵有性的人。其实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是一个悲剧,因为悟空学会了人情世故,学会了忠孝仁义,他再也不是那么格格不入野性十足,他终于还是脱却个性与神性,落入凡间和我们一样成为红尘滚滚中的俗人。

悲剧也好,喜剧也好,值得庆幸的是,终于还是没有什么可以消磨他的嫉恶如仇、抱打不平的本性。

还记得路阻观音禅院,悟空寻袈裟未果回到寺中,三藏劈头就问“袈裟如何”,悟空却是先问众僧“可曾有好茶饭与我师父吃?可曾有好草料喂马?”。还记得有多少次悟空因唐僧遇难而痛哭不已,又有多少次为救唐僧而屈尊求人,又有多少次欲救唐僧而深受委屈有苦难言……这一切的承受起初或许还是因为紧箍咒,但久而久之早已成为了习惯。天不怕地不怕、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齐天大圣美猴王心中有了挂碍,棒下已不再无情,这也许就是他总遇到难以战胜的妖魔鬼怪的原因之一吧。(当然,作者是聪明的,孙悟空不是万能的,因为天地万物原本就是相生相克的,此乃其一;其二,可以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都不是对手,可见取经之路是何其难哉,同时也可窥见生性高傲急躁的悟空的改变与成长,要知道猴子原本是没有耐心的;其三,亦可看到作者对所谓神仙们的辛辣讽刺。)是喜?是悲?读者心中自有方寸。

《西游记》传诵至今经历了无数的改编,借助了各种形式,如今日益兴盛的影视业更让它长演不衰。现代影视对于悟空深度的多面性开发挖掘,于我个人而言,完全是持赞同欣赏的态度,我觉得既然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也应该允许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西游梦。原著八十八回有一偈“道不须臾离,可离非道也”,今再狗尾续貂一句“经典不可逾,可逾非经典也”,而所谓的经典只是为大多数人所习惯而已。毕竟社会在不断进步发展,观念在不断更新,人的思想是越来越进步开放的,对于某些问题的表达我们可能会比古人表达得更清楚,更全面,更高阶。因此只要是在原著内在精神的基础之上加以延伸、填充、挖掘都是可行的,这也是对这些古典财富批判性接受真正的传承。

一部《西游记》,一部真经。真经的内涵自然而然融入了师徒每人所经历的点点滴滴的生命历程中。师徒每走一步就是一页经书,真经就是这一路以来的修行。若非如此,如来为何不让观音或悟空或其他什么人直接把大乘佛法送往南赡部州?真经即修行。所以真正的成功不是最终得到了什么,而是在通向成功的道路上获得了什么。

原著九十回“师狮授受同归一盗道缠禅静九灵”真是振聋发聩:神师不慎即成怪狮,吾之为师者,当慎之又慎。凝结取经团队的除了那份共同坚守的信念之外,还有一条最重要的法则,那就是爱。信念是坚守自己,爱则是维系团队,所以无论是管理一个班级还是领导一个团队,爱是永远的规则。

《西游记》最初的创作本意究竟是为了什么?我觉得已经不重要了(那些就留给西学研究者去探讨吧),重要的是我们这些后来人从中看到了什么。见此书本,读可释厄也!若读《西游记》厄仍不可释,岂不辜负了一本《西游记》好经典么?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11

在俺念小学的时候就拜读了《西游记》,印象中最深的就是猴哥。他曾经是俺的偶像,直到如今,他仍然是俺的偶像。猴哥的果敢、耿直、嫉恶如仇、玩世不恭,敢于向最高统治者挑战的精神归纳为一个字:勇。

猴哥在花果山跟众猴终日游山玩水,日子过得逍遥快活。但并不玩物丧志,一想到自个是否能长生不老的问题,立马就去仙山拜师学艺。学艺期间相当刻苦,如果不是仙师提早赶他下山,猴哥还是肯用心学它十年八年的。

回到花果山后,猴哥也不忘昼夜练兵,以提高众猴的武艺。想是猴哥看出了世道的艰难并预知世事险恶,于是总听他喊道:“孩儿们,操练起来!”

猴哥敢作敢为,自封为齐天大圣,这个封号终于惊动了玉帝,按今天的话说“帅的惊动了党中央”。玉帝马上派太白金星前来打探。

玉帝唯恐猴哥闹事,逐封个管马的官给猴哥,太白金星欺负猴哥不识官衔品从,骗他是个相当大的官,率真的猴哥也就信以为真,其实也就图个新鲜,因为根本不知做官为何物。猴哥任职期间也相当的尽职尽责,不但把马养得肥大壮硕,而且在天庭还结识了不少神仙哥们。只怪猴子太有上进心,一听玉帝老儿给的官如此卑微不由心头火起,逐下凡回他的花果山去了。

猴哥到底是个妖猴,只知日食三餐,夜眠一榻,无事牵萦,自由自在。闲时会友游宫,交朋结义。今日东游,明日西游,云去云来,行踪不定。反而天上诸仙看了不舒服,怕他又生事端,逐奏明玉帝,与猴子执事,免生事端。这次又由太白金星出面,谗言好语把个猴哥骗上天庭,让其管那蟠桃园。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猴哥逐答应了。

猴子是改不了本性的,你让他规规矩矩的安分守着那蟠桃园,那得付出点代价,这代价就是猴哥可以任意的吃遍园中的桃子,只为尝个鲜。一朝,王母娘娘设宴,准备大开宝阁邀请诸仙到瑶池中做“蟠桃盛会”,即命那七个如花似玉的仙女去蟠桃园摘桃建会。七仙女来到桃园遇到猴哥,猴哥自然要问:“王母开阁设宴,请的是谁?”七仙女洋洋自得的说出各路神仙的尊号,猴哥心里掂量着有没自己的份,必竟猴子掌管这蟠桃园理应有一席之位呀。当得到七仙女肯定的答复:“齐天大圣,没听说过。”随之而来的是嘲笑之声,把个猴哥气得嘶牙咧嘴地把七仙女定在了空中,逐骂道:“好你个玉帝,三番四次骗俺上山却戏弄于俺,看俺怎么收拾了你这蟠桃宴”。于是把个蟠桃宴搞得是乌烟瘴气,过后又误闯入太上老君的兜率宫偷吃了炼丹房里的金丹,终于触怒了玉帝,违犯了天条。

真是:天产猴王变化多,偷丹偷酒乐山窝。

只因搅乱蟠桃会,十万天兵布网罗。

花果山被天兵天将围得个水泄不通。好猴哥,闻天兵天将来此捉拿他,公然不理道:“今朝有酒今朝醉,莫管门前是与非!”话音刚落,一小猴来报:“众神泼言恶语,在门前骂战嘿!”猴哥笑道:“莫睬他。‘诗酒且图今日乐,功名休问几时成。’”嘿,这猴子还有点文化,只怕是作者吴承恩吧。说犹未了,又一小猴来报:“爷爷!那九个凶神已把门打破了,杀将进来也!”此时猴哥勃然大怒:“这泼神,老大无礼!本来不与他们计较,三番四次的欺负于俺,忍无可忍,待俺杀将出去,好让那毛神领教领教我老孙的金箍棒。”即命独角鬼王,领着七十二洞妖王出阵。顿时与诸神战得是天昏地暗,杀得那空中无鸟过,山内虎狼奔。这一场混杀直到日落西山。一山还有一山高,猴哥终是神力有限,败下阵来。猴哥给玉帝捉回天庭,严刑拷打却始终保持乐观的个性,实在是精神可嘉。当太上老君把猴哥塞进炼丹炉,他还只管在里头喊叫:“好舒服,好凉快,老头你把火烧旺点。”看到此我会心一笑,感叹世间哪去妥如此一猴。

到了后来,猴哥被如来佛祖翻掌一扑,推出西天门外,将五指化作金、木、水、火、土五座联山,唤名“五行山”,轻轻的把他压住,一压就是五百年。后遇东土大唐僧人解救逐随其去西天取经,脑门上多了个“紧箍咒”。如不是这“紧箍咒”,任肉眼凡胎的唐僧如何能把他怎地,这也叫一物降一物,岂能叫你反了朝纲不成。

好个猴子,取经就取经,在迢迢的西方途上和穷山恶水作斗争,历经了千难万险及形象幻化为妖魔鬼怪的八十一难并降妖服怪,一路排除艰难,护送唐僧直达那西天极乐世界。

他的战斗精神是一曲人类战胜自然的凯歌。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12

在我成长的岁月里,我阅读过许许多多有趣的书,比如:漫画书啦,故事书啦,名著啦……但是,最令我喜欢的书是一部经典名著——《西游记》。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由明代小说家吴承恩编撰而成。《西游记》是一部绚丽多彩的神魔小说,是我国古代神魔小说中成就最高,最受群众喜爱的一部。此书的主人公是沙僧、孙悟空、猪八戒、唐僧师徒四人。主要讲师徒四人从大唐出发,前往西天取真经。在这次艰难的路途中,他们经历了各种可怕阴险的.妖魔鬼怪,那些妖魔鬼怪听说吃了唐僧嫩滑的肉可以长生不老,所以一心想要吃了唐僧,便策划出数不胜数的圈套让唐僧往里钻,可是那些妖魔鬼怪的诡计没能得逞,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僧见到妖魔鬼怪没有惊慌失措、惶惶不安,而是从容不迫的想妙招对付妖魔鬼怪,把妖魔鬼怪打的魂飞魄散,齐心协力保护了唐僧。师徒四人长途跋涉、翻山越岭,在西天取经的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他们终于能够如愿以偿,取得了宝贵的真经。这本书的故事热闹非凡,将师徒四人的性格特点表现得淋漓尽致。《西游记》以丰富奇特的艺术想象、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幽默诙谐、滑稽搞笑的语言,塑造了一座独具特色、与众不同、如梦境般优美的《西游记》艺术宫殿。

这些人物都有自己与众不同的性格特点:有诚心向佛、顽固执着、举止文雅、性情和善、不屈不挠的唐僧;有天资聪敏、机智灵活、火眼金睛、疾恶如仇、聪明大胆的孙悟空;有憨态可掬、好吃懒做、贪财好色、贪生怕死、耍小聪明的猪八戒;有任劳任怨、忠心不二、心地善良、敦厚朴实,老实忠诚的沙僧。

在这些个性鲜明的人物之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着无穷无尽的强大的本领,所谓是‘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但是也有个爱听恭维话的缺点,喜欢别人阿谀奉承、拍马屁。他机智勇敢又幽默诙谐。而他最闪烁的特点就是敢战斗,在‘大闹天宫’的故事情节中,他大胆地与至高无上的玉皇大帝战斗,唱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当唐僧人妖不分,被欺骗的时候,是他用火眼金睛,将妖魔鬼怪打的烟消云散、跪地求饶,绝不放过一个妖魔鬼怪。这就是机智灵活、疾恶如仇的孙悟空,他是一个光彩夺目、名副其实的神话英雄。

我还喜欢猪八戒,虽然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差了十万八千里,也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是他憨态可掬,浑身力气,也与孙悟空一样,能无谓地与妖魔鬼怪斗争。但他浑身也布满了毛病:好吃懒做、贪财好色、贪生怕死、知难而退,还经常打退堂鼓,心中老惦记着美女;他有时也爱撒谎,可笨嘴拙腮的说不圆;有时还想挑拨离间,想让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自己却幸灾乐祸;他甚至还藏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从不让别人发现。虽然他的毛病不计其数,但他却让人们感到真实可爱、憨态可掬,让人们无比的喜欢。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也让我有了很深得感悟:师徒四人在取经的路途中,那种执着、不屈不挠、锲而不舍、知难而进的精神,令人敬佩、羡慕。我想:而我们却恰好缺少这种难能可贵的宝贵精神。我们总是在遇到困难的时时,打退堂鼓、半途而废、知难而退。想到这里,我的脸瞬间涨得通红,羞愧地低下头来,又左思右想:为什么我不能和他们一样,拥有这种难得可贵的精神呢?为什么我做事情不能坚持到底呢?是啊,我们都应该拥有坚持不解、持之以恒的精神,因为坚持到最后就是胜利,就是成功。对于我们来说,任何事只要努力了,不管是成功或是失败,我们都成功了,因为,我们有努力做到极点。

每当我打开这本书的时候,就会有不同的体会和心情,它总是能勉励着我:做事不要讲究成功与失败,只要努力了就好,但也不能半途而废,要做到坚持不懈。如同歌德说的“大自然把人们困在黑暗之中,迫使人们永远向往光明。”让我们一同学习坚持不懈的精神吧,一同看《西游记》这部五光十色的神魔小说吧!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13

一部西游记,传承了多少年,其中的故事让多少人神迷,孩子们喜欢看,大人们也乐于接受,几十集的电视剧,翻来覆去几个电视台轮着播,年年播,却还是观众不减,有人看了好几遍,甚至十来遍还不厌倦,小孩子更是在暑假里一个台一个台地轮着看,前后看得都能倒背如流了,也还是不觉乏味。大人们若是看上一会儿西游记也不会觉着不舒服,倒是感觉很温馨和舒坦。

是什么原因呢?有人说,是因为这部作品里面饱含了人们美好的愿望,实现了人们的理想,把现实中不可能做到的如飞来飞去、上天入地等都变成了可能,而且每次都体现了惩恶扬善的特点,符合人们的心理,这样曲折的、又是圆满的、又带喜剧性色彩的作品自然受人欢迎了。孩子们喜欢看更是因为它符合了孩子大胆的想像的要求,富于幻想和神奇是它的特点。它能满足人们猎奇的需要,也能体现中国神话的传统文化,更是人性美的体现。

但西游记同时也是一部叛逆宣言,正因为如此,人们才喜爱它,人们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它,也接受了叛逆。它让人愉悦的是它实现了现实中人们想做而不敢做的事,它让人快乐的是它体现了弱者对强者的胜利,它让人激动不已的是正义得到伸张、罪恶得到惩罚,它令人向往的是自由自在、无所不能的神通,以及在战胜邪恶时的痛快淋漓。所有这些,都是它的叛逆的体现。

纵观整部西游记,我们不难发现:大部分妖孽似乎都与菩萨或佛有关,有的是他们身边的一样小东西下凡危害人间,有的是他们管理疏漏而酿下的祸根。比如太上老君的坐骑就因为仙童打瞌睡,逃到下界为妖,一直要到孙悟空上天质问才被发现,才去降服。像嫦娥的玉兔也会下界祸害公主,甚至要逼唐僧成亲。就连观音菩萨身边也有下界祸害百姓的孽畜。这些高高在上的神仙们,是三界众生的仰慕者,也即是神话世界里的统治者,都是得道者,乃以清明自居,而今下界为害的大多是他们惹出来的,不能不说是一大讽刺,即便他们不是怂恿者,却也有管理不当之罪,孙悟空多次与妖孽斗争的过程,其实也是与当今的统治者们的爪牙的斗争。

孙悟空是一个十足的叛逆者。他天不怕,也不怕,有一身玉皇老儿都奈何不得的本事,他在与众神、众妖的斗争过程中,反而不断地增强了自己的本事,磨砺了自己的意志,变得愈来愈强大。他的每一举动,都凝聚了人们心中的愿望。人们内心里都希望真善美的存在,歹毒凶狠的消亡,但现实中往往好人都斗不过坏人,得道的大都是心底并不善的人,于是,他们寄希望于这样的文艺作品,孙悟空帮人们实现了这一梦想。他杀妖魔真是酣畅淋漓、痛快不已,那种嫉恶如仇的态度着实令人振奋,他有这颗心,又有这个能力,这就让除恶变得富于游戏性,观赏起来也更惬意,而无压力感了。

不过,光是孙悟空还不足以反映叛逆的鲜明特征,它要加上唐僧这个卫道士来捧场。唐僧起到了一个靶子的作用,没有他,叛逆也就没了太多的意义,说他是阻碍也可,说他是动力也可,说他是对象也可,总之,他让孙悟空的叛逆有了一种依托。唐僧的善良让人想到愚蠢,也警示人们善未必就是正确的,人还是要分时间场合而行善的。因他的存在才会有各种阻碍的发生,也才引来了各路妖怪,让孙悟空有了施展的空间。同时,他的紧箍咒也可以看作是社会上层套在像孙悟空这样的人身上的制约,尽管如此,孙悟空该出手时还是出手了,也体现了他一向来的不屈的个性。

尽管这是一部叛逆宣言,但里面却还是刻画了许多的无奈。孙悟空法力再大,也逃不出如来的手心,最后,还得听命于如来,还很高兴地受封成“战斗胜佛”。这里,其实像社会一样,它是有制度在的,整个都有规矩,告诉我们叛逆还只是小范围的,个别的,而非动摇整个根基。其实,我们看到如来手下的佛在让唐僧进入之前就索要贿赂,拿了唐僧的金钵,在佛前还一脸虔诚,作品之所以要这样展示,无非告诉我们即使是天庭,即使是佛界,也是不纯的,各种不正当竞争仍然存在,各种关系依然会有。

我觉得西游记就是一部叛逆宣言。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14

法国当代比较文学家艾登堡说过“没读过《西游记》,正像没读过托尔斯泰一样,这种人奢谈小说,可谓大胆”。自古以来,神话小说多如牛毛,就思想的深刻,幻想的神奇、形象的生动、语言的严谨、构思的精巧来言,没有一个神话小说能与之比较。我不是理论家,但在看西游记时也有新的发现。出神入化天马行空的梦幻故事,情节神奇莫测是西游记的特点。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看过《西游记》后我对这话更是有了新的感受。西游记在写作上可说是“草蛇灰线,伏脉千里”,其中隐含的深意少有人知。几乎所有人都认定西游记是神话小说,它确实有很多神话成分。但是,西游记里的神魔可不是作者随意写就的,里面大有讲究。需要熟悉中国神话传说与民间信仰和古老的星象学,甚至奇门遁甲。

大家知道孙悟空武艺超群,神通广大。但在取经路上遇见的妖精几乎都不比他差,无形中让人愤愤不平。抢走朱紫国王后的金毛吼是观音菩萨的代步工具,法力高强,尤其是他的宝贝紫金铃更是厉害。若不是行者偷了,根本就近不得他身,仔细一看才明白,他是《封神演义》里通天教主的徒弟----金光仙。乌鸡国里的假国王青毛狮子是文殊菩萨的坐骑,这狮子也是通天教主的徒弟虬首仙。他不思悔改又到狮陀国与白象精一起算计吃唐僧,而白象是普贤菩萨的坐骑。也是封神演义里的大仙----灵牙仙,这些妖魔实际上是孙悟空的前辈。当年若不是元始天尊和太上老君帮忙,这些菩萨也收服不了他们,也就难怪大圣降妖的时候总被妖精打的抹眼泪了。

近来很走红的猪八戒,乃天蓬元帅临凡,手里拿的是上宝逊金耙。他的来历十分了得!天蓬是北斗七星中的太微星,是道教神祗里显赫的“四圣元帅”之首。真武大帝以前也是他的手下,可见其在天上的地位十分高。可为什么天蓬元帅在西游记里是掌管天河的水神?记得《五行大义》中说,“一宫,其神太一,其星天蓬,其卦坎,其行水”,也就是说天蓬星五行属水,所以天蓬元帅被写成天河水神也就正常了。有人说玉皇大帝残忍,仅仅因为调戏嫦娥就把他贬的“身如畜类”,我不相信这样一个显赫的神灵会错投猪胎。世界上第一个测量子午线的僧一行,年幼时经常受到邻居的接济,他后来受到唐玄宗的宠遇。这时邻居的儿子杀人被判死刑,就去求一行搭救。一行让他在某天某时某地抓了七只猪,并封到一个大瓮里,这时天上的北斗七星便不见了。古人是讲究天人合一的,玄宗皇帝为此惶恐万分,于是一行趁机劝他大赦天下。邻居的孩子被大赦后一行把猪放了出来,天上的北斗七星才又出现。该故事记载于《明皇杂录》里。这个传说隐含着北斗七星曾下凡化身为猪,而作为北斗星之一的天蓬元帅自然也不例外。可见吴承恩综合了道教神抵、五行八卦、民间传说等最终写出了形象生动受人喜爱的猪八戒。

天蓬元帅的出身让我们吃惊,更不用说那孙悟空了。胡适认为孙悟空是印度神话里的猴王哈奴曼,我觉得这过于扯不上边。倒是宋朝就有了本《取经诗话》里面有个猴行者,自称是“花果山,紫云洞,八万四千铜头铁额猕猴王”。有意思的是孙悟空简直无处不在。他在另一本奇书《南游记》里竟然有了个女儿——孛月星。齐天大圣的女儿真是英雄了得!是她帮助父亲孙悟空打败了华光菩萨。迫使华光与父亲结拜为兄弟。而华光菩萨是佛祖的灯芯。在《东游记》里孙大圣又帮八仙抗拒天兵的抓捕,而奉命去抓八仙的人居然是卷帘大将,他后来的沙师弟。

在这里我们已经能看出,吴承恩绝非为了情节的发展而凭空臆想编造出书里的人物。相反,他通过小说,给我们展现了一个纷杂博大的中国神话体系。让我大开眼界,长了不少见识。真是开卷有益!拿起一本书阅读,不能只看热闹,应该细心体味作者的真意。同时还要与其他相关书籍互相参证,这样才能看的透彻,读起来也会更有滋味。

而我在这样的阅读里,又有了意外的收获。《西游记》不是简单的神话小说,艾登堡也仅仅是看到了它在小说技艺上的优点,我甚至觉得不能拿它当小说来读,至于个中滋味,待我再慢慢道来。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15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日不变的是那种真情流露和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西游记》时都会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二十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又不服天上各个神仙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自称为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舒坦,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向往自由的生活。

在四个主人公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第一:他人妖分明,就说在“三打白骨精”中,只有孙悟空看出村姑、老婆婆、老大爷是白骨精的化身,猪八戒还在唐僧面前打孙悟空的小报告,唐僧还在埋怨孙悟空。第二: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因为孙悟空三次打死白骨精的化身,唐僧认为孙悟空三次打死了好人,所以把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后来唐僧被白骨精抓去了,猪八戒寡不敌众只好去花果山请大师兄回来搭救师傅,孙悟空一听到唐僧白骨精抓去了,就不计前嫌和猪八戒去搭救师傅。可见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碰到困难猪八戒总是说“我们散伙吧!师兄你回花果山当猴王,师弟你回流沙河,我会高家庄当女婿。孙悟空坚持去战胜困难;不肯散伙。第三:我喜欢孙悟空机智勇敢战胜妖魔鬼怪,克服一个个的困难,终于和猪八戒、沙和尚保唐僧到西天取得真经。

在这个剧本中,我始终一如既往的支持孙悟空这个角色,虽然这个只是一个角色,在生活中我们也很少遇到这种现状几乎没有,但是孙悟空那不懈的精神还是永远留在我们心中,因为他有一颗不服输,不认输,忠心耿耿的心将我们的心联系在一起。

这本书通过这些故事,体现出孙悟空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追求精神。

这个故事深刻地告诉了我们正义是一定会战胜邪恶的,因为真理永远存在,做每一件事情都要不达目的不罢休,绝气馁,这种精神正是我们青少年所需要的。而且,好吃懒做也是不行的,只有机智灵敏、英勇果断才能事半功倍。我们在学习时,或者在生活中不应该遇到一点挫折和困难就放弃,挫折和困难是可以克服的,动动脑筋,努力一把,咬咬牙不就过去了吗?一旦战胜了困难和挫折,那胜利还会远吗?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的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西游记》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些道理:任何事一开始总是非常艰难的,但只要能树立信心和勇气,经过努力,相信可以取得成功的!也就印证了一句老话:万事开头难。一开始只要坚持住了,经过不懈的努力,相信不久以后,成功一定是归你所有的!当我翻开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故事时,立刻被它吸引住了。故事中倔强正直、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任劳任怨的沙僧和正直单纯的唐僧都被作者刻画得栩栩如生。

这本书通过这些故事,体现出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一颗积极向上,永不腐败的精神支撑着未来!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篇16

西游记为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既然是四大名著,那一定有着它不同凡响的东西,读了《西游记》,我发现了它许多的秘密!

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师徒五人去西天取经,在途中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一路上,总是因为唐僧太心软,或妖怪有什么厉害的宝贝,唐僧总是难逃“妖”手,哎,谁叫他是金蝉子的转世呢!幸亏有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在,不然唐僧可能连第一难也过不了。而且这本书的人物形象刻画得很好,心慈手软,固执己见的唐僧;神通广大,桀骜不驯的孙悟空;好吃懒做,头脑简单的猪八戒;身强力壮,成熟稳重的沙和尚;尽心尽力,忠心耿耿的白龙马。一个个都好像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人。他们的心理描写也很出众:比如在一集里,孙悟空让猪八戒去巡山,因为猪八戒懒惰,所以就偷偷睡觉去了,但还不忘记想着要怎样编一个谎言才好让唐僧相信,让我皱紧眉头,又让我笑个不停。还有一点,里面的故事情节也很有趣:我们知道,一个家庭中,都是女人生孩子,但在西游记中师徒四人路过女儿国,唐僧和猪八戒因为不小心喝了子母河的水,因为水有魔力,喝了可以让人生孩子,所以唐僧和猪八戒都肚子疼得厉害,可有趣了!

西游记中的人物每个都各有自己的特点,而且都是缺一不可的,就算是猪八戒,也是有优点的,那么接下来我就为大家好好分析一下各个人物吧!

唐僧:又名唐三藏,玄奘,而且他还是金蝉子的转世。唐僧之所以要来西天取经,是奉唐太宗之命去西天取得真经,带回来为东土百姓造福的。在途中,因为是出家人,他先解救了孙悟空,又相继点化了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于是这四个徒弟,一路上都尽力保送唐僧,只是有时唐僧总是黑白颠倒,不分是非,明明是妖怪孙悟空都说了还不相信,总是说要“慈悲为怀”,真是太固执了!

孙悟空:又名孙行者,徒弟中的大师兄。人们都经常说:“你干嘛呀,猴急猴急的。”孙悟空本身就是猴子,自然也是毛毛躁躁的,从来不想后果,特别容易冲动;但四个徒弟里,武功也属他最厉害,七十二变,火眼金睛,钢筋铁骨,本领高强着呢;不过,虽说有点毛毛躁躁,但一般猴子还带个特点——鬼点子特多,还是与众不同的鬼点子:比如在女儿国,因为女儿国没男人,所以女王见唐僧来了就一定要他做皇帝,还好孙悟空鬼点子多,让唐僧假装同意,并说让徒弟去取真经,换好通关文碟,最后借机找个理由出去,自己用定身法定住他们,就可以脱身了。你说他的鬼点子是不是很有趣?

猪八戒:又名猪悟能,呆子,徒弟中的二师兄。在西游记中,我最不喜欢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事都帮倒忙。但猪八戒也有好的一面,比如对师傅很忠诚,而且很憨,也很可爱,有点小孩的味道。但在三打白骨精这一回里,而白骨精因为变了样,迷惑唐僧,但后来孙悟空发现并打了她一棒,但妖怪逃走了,最后只留下尸体,让师傅不开心,可猪八戒还添油加醋,说是孙悟空自己变的,这样一共三次。看完三次,我真恨不得冲进书里,骂猪八戒一顿,想必你也有同感吧!

沙和尚:又名沙僧,沙悟净,徒弟中的三师兄。他是徒弟中最稳重的了,所以他经常在许多事件中充当“和事佬”的角色。沙和尚也是最能吃苦的人,西天取经一路上那么多时间,那么多行李,都归他一人挑,而且任劳任怨,而按照我们的说法就是“优秀干部”。总之,我心目中沙和尚的代名词有这么几个:沉稳,忠诚,和事佬,任劳任怨。

白龙马:虽说白龙马也是一个徒弟,但他好像早被我们忽视了,我们潜意识里他就是一匹坐骑,而不是唐僧的徒弟,但确实,他在西游记里出现得很少,但还是在仅有的一次出场中表现得很好:而那一次正好“白骨精风波”后孙悟空回花果山去了,结果唐僧又正巧遇见一个很厉害的妖怪,因为没了孙悟空,沙僧、白龙马和猪八戒去救师傅,连沙僧和白龙马也被捉了。那一次白龙马也使出了全力,虽然只有一次,但我也看出了白龙马的忠诚和那种意志,都看得出他在无声地向大家说明:我也是唐僧的徒弟!

看了西游记,我深刻感受到了四大名著的不同凡响,以及人物的心态,作家的思想,并能让人为书中的人物焦急,伤心,喜悦,打抱不平。

好书,让人回味无穷,让人读上千千万万遍也不会觉得腻烦!

当看完一部作品后,这次观看让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这时我们很有必要写一篇

《千与千寻》观后感1

今天,我看了一部名叫《千与千寻》的电影,非常感人。

电影主要讲述了:千寻一家来到一个古怪的公园,误闯“神明”之家。父母吃了贡给鬼神的食物后变成了猪。千寻决定留下来救父母。她到汤婆婆那里打工,汤婆婆将千寻的名字改为“干”。千寻在工作的过程中帮助了在外面淋着雨的无脸男孩;洗净了河神身上的脏物;救活了受伤的白龙,所以才有许多人愿意帮助千寻。最后千寻救出了父母。

影片中反应千寻勇敢的事情有很多,如:当爸爸妈妈变成猪后,千寻并没有逃避,而是勇敢地想办法救出父母;勇敢地去找锅炉爷爷帮忙;从胆小到她不怕“神明”之家的妖魔鬼怪,战胜了邪恶的汤婆婆给她的一个又一个的难题。

从千寻的一个个勇敢的事例中,我想起一个同学,他向千寻一样勇敢。在一次激烈的运动会比赛中他的脚扭了,但他仍然坚持着继续向前跑,最终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为班级争了光。

在我们的生活中,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要放弃,要向千寻那样坚持到底,勇敢自信,拥有一颗勇敢、善良的的心,那么,我们就会成功。

《千与千寻》观后感2

除了我们生活的世界,是不是还有一个奇特的世界?这个问题大家可能都想过。人类就曾凭着自己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去用不同的方式给他赋予着新的定义。

今天我们就看了一部感人的电影《千与千寻》。这部电影主要讲了女孩千寻与父母搬家准备去一个城市生活,却因迷路来到一个奇怪的地方。因为贪吃,千寻的父母被变成了猪,千寻惊恐万分时遇到男孩白龙,白龙叫他想在这生活必须到汤屋的主人—汤婆婆那里要一份工作,汤婆婆给千寻赋予了新的名字——后来,千寻在汤屋里发生了一连串的故事。可有一天白龙受伤了,千寻为了白龙去钱婆婆那里,那次经历中白龙找回了自己的名字,千寻与父母又找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其中千寻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还记得片名吗?《千与千寻》。其实不难理解。就是千寻的两个名字小千和千寻。与其说是两个名字不如说是两个身份,与其说是两个身份不如说是两种性格。一开始的千寻胆小怕事,遇到一些事就惊慌失措。被恐惧与害怕冲昏了头脑。再看汤屋里的小千天真善良,做事一丝不苟面对腐烂神一样的河神,她也丝毫没有懈怠。面对妖怪无脸男捧给金子时,她丝毫没有想要的意思。而是去做自己应做的事情。最后为了代白龙对钱婆婆说声对不起,自己显得义无反顾,没有什么能阻止他的前进。通过比较前者与后者真是天差地别。

这部电影让我感到爱的力量真伟大,它能让一片幼小的心田强大起来,让千寻为了白龙有勇气去钱婆婆那儿,让白龙为了千寻付出一切。让汤屋的其他人对千寻渐渐有了新的认识,把他慢慢融到这个集体中来。

其实,我觉得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做一个勇敢,率真,认真,善良的千寻,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人每个人都有千寻优秀的影子。

《千与千寻》观后感3

早就听别人说《千与千寻》这部动漫很经典,暑假期间我特意看了一下,起初没什么大的感觉,当我在课堂上再次观看时感触颇深。

这部影片主要讲述了千寻一家去往新家途中误入了神灵世界,千寻的父母因为吃了街上店铺中的食物变成了猪,千寻历经千辛万苦救父母的故事。

千寻在这次不寻常的经历中,可以说是发生了蜕变,刚开始的怯懦不懂礼貌与后来的勇敢懂得感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只有经历了事情之后才会成长才会变得成熟。千寻刚开始遇事会哭,对待别人的帮助不懂感激,但在经历了众多事情之后,她学会了勇敢的去面对一切解决一切,对于那些曾经帮助过她的人也不遗余力的给予帮助。千寻在这个拜金主义的世界中,洁身自好,面对她曾经帮助过的无脸男给她的大把金锭,无动于衷。

并劝诫无脸男放弃贪欲,回到自己的家,同时还大方的将能救她父母的河神给的丸子喂给了无脸男吃,帮助他恢复了往日的模样。千寻对人的友善也得到了回报,在为河神洗澡时,无脸男就曾为她偷了药牌,在去找钱婆婆的时候,无脸男也一直陪伴着她。可见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只有先付出才会有回报,予人玫瑰手留余香,互帮互助才能走向成功。

在千寻最终救回父母回到现实世界的过程中,除了别人的帮助,最缺少不了的就是她自己的坚持了,没有她的坚持,顽强,她也走不到最后。最难忘记她飞奔在管道上的那刻,为了救小白龙,她竟无惧生死,坚持前往汤婆婆那里搭救白龙。这对于一个10岁的女孩来说真的难能可贵。千寻本是一个纯真善良的孩子,只不过在过多的物质影响和父母的庇护中失去了真实,在这次奇特的经历中,她不仅没有失去自我,反而寻回了自我的钥匙,获得了宝贵的人生财富。

《千与千寻》观后感4

我不是一个动漫迷,也不喜欢日本动漫,但有次上网,无意间搜到了这部动漫电影——《千寻与寻》,这让我对日本动漫有了新的了解。

《千寻与寻》是宫崎骏爷爷在2001年出版的电影。这里面主要讲了隧道的另一端有想象之外的幻境,所有不可能发生的事都是这个城镇的理所当然,它和人界毗邻而居,但人类的双眼永远不能捕捉到它的存在。因为有治愈百病的温泉,幻境里聚集了无数神仙精灵。迷路的10岁少女千寻,无意间掉入了这个人类的禁地。为了在幻境中生存,千寻被魔女汤婆婆把名字改成千,彻底脱离人界的生活;她还成为汤婆婆手下的工人,在这个专横的魔女所控制的温泉浴池里不停劳动。千寻从釜爷爷、铃铛姐姐和神秘美少年小白的鼓励里得到生存下去的勇气,在温泉拼命工作避免沦为动物。渐渐地,在她身上沉寂已久的“生命力”被冷酷的生活唤醒了,原来人可以实际地感觉到自己是活着的,千寻第一次有了这样的体验。

有人说宫崎骏创造这部剧是根据现实来创造的。确实,千寻一家在幻境里迷路了。她的父母出生在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代,对金钱物质有强烈的向往和控制欲,他们在幻境里触犯规则而变成了猪。这说明了什么,当今年代有谁不是现实的,都对钱有很大的占有率。有些人甚至可以为了钱去犯法,如果再这样下去的话迟早会有报应的,就像。千寻的爸爸妈妈一样。

剧中还有个人物——河神,他刚来时,满身脏兮兮的,大家都认为他是腐烂神,但在千的清洗下,他变回了龙样,后给了千一个河神丸子后,黯然离去了。这个角色被认为具有象征意义,表达了宫崎骏对当今环境污染的忧虑。

这个电影给我感悟最深的还是千寻那种精神,她从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小女孩到一个面对死亡的时候都不怕的一个坚强的千寻,改变真的很大。我想,人就要有这种锻炼。现在的小孩子实在太辛福了。连我妈妈都常说:“你现在太幸福了,不想我小时候。”是啊,时代在变,而人也都在变。爸爸妈妈都知道去呵护自己的小孩,不让小孩受半点的委屈,但是,小孩可以去照顾一辈子的吗?总有一天会长大的,总有一天要去锻炼自己的。就像电影里的千寻一样,学会锻炼自己,从小孩子一夜之间就长大了。比如还有像汤婆婆的孙子宝宝一样。

这部电影,相信有很多大人不会去看,但我觉得一定要去看,这虽然是部动画电影,但它和现实是结合起来的,和当今的社会很有关联,看了一定会像我一样感触很深。《千与千寻》不仅仅是一个动画电影,还是一个具有哲理性的动画电影。《千与千寻》是我14年来看过最好看的动画电影。

《千与千寻》观后感5

“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说到这一切正用的时候就都被败坏了”——《圣经—罗西书》之所以将标题称为“读……”,只因个人认为,宫崎骏——这个日本电影人中的怪才、动画界的奇葩所指导的每一部作品,都不足以用“看”、“观赏”这些字眼来形容,他的作品,是用来读的,如同一本本富有深邃内涵、凝练且厚重的书,将无数百态画面如文字般铺陈在每一位受众眼前,用真情、真心、真爱敲击着呼唤着你我一颗颗日渐麻木的心灵……

曾在杂志上看到这样的话:“如果一个成年人喜欢看卡—通与动画,那么他一定不愿长大。”——然而,恰恰相反的是,当你我真正融入宫崎骏的动画王国,猝然发现,他的所有影片没有一部是拍给孩童的,其蕴涵的或隐晦或直白的哲理性甚至连我等成年人都望其项背,反而会觉得自己尚未成熟与长大,尚未了解的、需要反思的还有太多太多……而这,正是宫崎骏及其作品的最伟大之处。

《千与千寻》,这部拍摄于2001年的大型动画,可以说是宫崎骏及其“吉卜力”班底最为人津津乐道也同样最被称赞的宫氏作品之一,直至今日,提及于此,仍旧会耳闻众多誉美之辞。的确,再次回顾,依旧被影片丰满的、值得深思的内在“容量”所深深折服与动容……

影片日文原名是《千与千寻的神隐》,在日语中,神隐一词,指“若隐若现消失的神秘事物”。似乎在片名中,拍摄者就已向众人透露了在影片中将隐藏着诸多需要揭开的秘密与隐情……

从少女千寻随其父母出游的迷路,以及途径深山老林中一座座诡异的建筑及石像,影片一开始便营造出了一种略带“恐怖”气氛的前奏,似乎预示着某种不详。而当到达那空城死域般神秘叵测的城寨、爸爸妈妈被无人看守的美食所吸引、大快朵颐之后瞬间变化为两头巨猪之时,画面和情节将影片倏时带入高潮。

从此刻起,千寻便进入了一个鬼魅妖魔主宰的“人间地狱”般的世界,它们控制着被下了符咒的、或变为猪猡或成为奴隶的人类们。以控制者的“理由”——只因人类的无休止的贪婪与欲望犯了“天庭”——也就是妖魔们的众怒,便要终生服役与任“人”宰割于此。

其实千寻的爸妈本是善良的,只是因了“人类”的恶名且误入了歧途,被连带卷进了策划者的阴谋,成为了这异域之地的牺牲品。而极尽讽刺的是,妖魔们的世界并非“和谐、美好、团结”,这些打着“贪婪制裁者”旗号的牛鬼蛇神们似乎比人类的贪欲更加有过之而无不及、更加变本加厉——这又何尝不是写实着现实人间某些写照?——主人公小千寻的千里之寻便在这样充满胆寒与惊悚的氛围内展开……

但丁在《神曲》里根据恶行的严重性顺序排列了人类“七宗罪”,它们分别是: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嫉妒、暴怒以及傲慢,当年好莱坞曾拍摄过同名电影,而《千与千寻》的出现,我们大可解读成动画版的《七宗罪》,这些恶行,在片中众妖魔身上“活灵活现”般展露得一览无余!

为实现解救父母于危难这一目标的少女千寻,“无间道”般打入了“敌军”核心内部——鬼魅城中心的所谓“娱乐中心”,以她与鬼怪们形成鲜明对比的机智、善良、勇敢、纯真,通过险象环生的次次探索,与各色鬼神、变异物种的接触、周旋与斗争,渐渐深入了这“金玉其表,败絮其内”的妖魔王国,一层层剥丝抽茧,揭开一幕幕充满了扭曲的内部真—相,暴露了“鬼”世界中充满罪孽的纭纭众生之脸谱。

宫氏动画的精华之处,在于总能透过非人之物来展现现实中人类的真正本质。那一袭袭黑衣的面具人,你看不到任何一张面孔,似乎面具下隐藏着太多不为人知的内心阴暗角落,而这些面具人,不正刻画着现实中人类虚伪、伪善的面孔么?那永远吞噬不满其胃口、甚至连“活人”都吃进肚子的大胃王,不正是人间饕餮者的写照?另人作呕的腐烂神,难道不是直接揭露了毁坏摧残着自身与外界的人类必将面对的精神肉体的双重腐烂?那汤婆婆巨人般的大头娃娃儿子,正象征着封闭的、病态的、被欺骗与愚昧禁锢着的人们;以及那些似人非人、似物非物、青蛙蛤—蟆虫豸般的魑魅魍魉,更“过目不忘”的冲击且刺激着观者的感官神经。这一幅幅肮脏、颓败、委靡的末世图景,不啻为一幅人类未来的警视卷轴!

但是,在宫崎骏的影片中,决非一味揭露罪恶与邪祟,鬼斧神工般对影片的雕琢,总能让观者在绝望之后看到希望与曙光。在片中,我们还是能够看到许多友善的或仍保有心底良知的面孔:这里有与千寻数次并肩战斗,并帮助其寻找父母、寻找真—相、寻找真理的白龙;还有给予热情关爱的工头小玲、锅炉爷爷;连那两位最具复杂意味的角色——那吝啬、暴躁的汤婆婆及其复仇心作祟使自己变得性格扭曲的姐姐钱婆婆都有她们最后良心发现回归“人”性的率真可爱一面;甚至,那吃人黑衣魔王的残忍,却在千寻的纯真、善良面前不堪一击而转变为温和顺祥的另一形象……这些鲜活的多层次的角色,正告戒着人们,希望还存在,希望不在别处,它在你我手中、心中……

同时,随着剧情的铺开,众多细微之处的暗喻,成为点缀影片的精妙绝笔。比如那根被千寻拔除后使腐烂神成仙升—天的毒刺,正象征着拔出人类灵魂中被欲望主宰的心灵魔鬼;那从其体内排泄而出的垃圾糟粕,不也正是我们需要抛弃的一切“腌杂之物”吗?美少男白龙的化龙腾飞一跃,也升腾起希冀与展望;而在宫崎骏影片中屡屡出现的`列车与铁轨,似乎正承载着憧憬奔向光明……

最后的结局自然是美好的,千寻感动了也改变了周遭的一切,让这鬼魅城池不再鬼魅,让“人间地狱”回归充满生机的乐园……她找到了自己的父母,也帮助这里的“人们”丢弃掉罪恶与贪婪,找到了、找回了在欲望之船上被晃动得昏头转向的他们曾有的、却早已被丢弃、遗忘的那些心灵的宝贵财富……

“不要忘记你自己的名字,否则,你就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是爱!是爱!是爱改变了这一切!”

这两句台词甚为值得一提,也许正点出了本片所要表达的核心理念。

是的,是千寻用善良、真诚与爱在感动、改变着鬼魅之城的一切,反观人类社会,那托起人类繁衍的生生不熄之火,不正是爱吗?

影片的点睛之笔不在任何画面上,而是小主人公千寻的名字,细心的观者想必能初见端倪:千寻,代表着人类千万次、千万年、千万里的追寻、找寻,寻觅那生命生存生活的真理与本质,寻觅内心中最真的那个自己……也代表着影片制作者通过少女千寻,愿带领所有观看此片者一同寻觅的良苦用心。

然而,欢喜结局的背后,不由得隐忧了起来——这找寻是沉重的,关于此片,我的着笔也是沉重的,可我们何曾不愿看到,这沉重有一天会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人类真正的轻松与快乐。

追寻,千寻,直到找到答案!

《千与千寻》观后感6

《千与千寻》这部片子主要讲的是小女孩千寻和父母在搬家期间,因好奇而进入一条神秘隧道,在另一方是另外一个世界。不安的千寻想快速离开,无奈父母在一食店里疯狂偷食。千寻唯有独自一人游荡。这时渐黑的小镇上亮起了灯火,而且一下子多了许多样子古怪、半透明的人。

千寻大吃一惊,要去通知父母时,却发现它们变成了大肥猪!千寻逃走,发现自己身体开始变得透明,快要消失。此时,一个叫白的男孩出现并救了她,更告诉她这地方人类不许进入,若要生存,必须为掌管镇中大浴场的魔女汤婆婆工作,并且要被她剥夺名字,千寻被夺去一字,成为千。一天,千发现一条受了重伤的白龙,原来是白的化身,他为了到汤婆婆的死对头钱婆婆那里偷宝物而受袭,汤婆婆的儿子及佣人变成老鼠和小鸟。

千为了救白,竟和汤婆婆交易——救回其儿子,条件是让她父母变回人并返回原来的世界……最后,千通过一件事帮助白龙找回了他的名字;也和父母回到了现实世界。

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小女孩千寻。她原本只是一个文质弱小的女孩,但她为了救她的父母亲,勇气和智慧都达到了一般人难以达到的程度。这令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目标,就有潜质,潜质很难激发,但一激发就会有令人难以想象的力量,达到目标就会容易些。

《千与千寻》观后感7

《千与千寻》一直是一部广为人知动漫电影,它是日本国宝动画巨匠宫崎骏勇夺奥斯卡的杰作。从2001年在日本本土上映以来,《千与千寻》一直受到广泛好评,被称百看不厌。

从很早之前就知道有一部这样的动漫,可是真正第一次观看还是在这个暑假。故事很富有戏剧性与童话的感觉,从悠长古老的隧道、奇怪的石雕到“会说话的房子”,影片的开头给人的是一种可怖的感觉。千寻他们来到了一个奇怪的小镇,小镇没有人,但是有香喷喷的食物。千寻的爸爸妈妈不顾千寻的阻挠,未经允许就吃起了无人看管的食物。千寻无奈之余只好绕着小镇走走,希望能发现点什么。快到天黑的时候,千寻意外的看见了电车,兴奋之余又被一个叫做白龙的少年呵斥着往回赶。影片中千寻与灯的赛跑很值得回味,而千寻无助的叫喊从侧面又体现了人类的弱小。

后来千寻知道自己的父母变成了猪,而自己却不得不呆在“汤屋”打工。这个过程中有很多人与千寻为难:汤婆婆恐吓千寻,要把她变成猪;“汤屋”的管事特意刁难千寻,也不给千寻药浴的牌子。影片中“汤屋”管事与千寻周旋的那一段也很值得品味,对待千寻的声色俱厉,转眼对待客人又喜笑颜开,真是变脸比翻书还快。这样鲜明的对比正映照了我们人的社会,在我们的社会中也有这样献媚、表里不一的小人。

之后无脸男帮助千寻拿到了药浴的牌子,这时的无脸男还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后来由于呆在“汤屋”久了,无脸男也被周围的环境渲染了,变得邪恶、不知足、贪婪起来了。这里也反映了一种社会现象,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社会上又怎么会少了像无脸男这样被环境所带坏的人呢?

河神算是《千与千寻》中比较令人惊奇的人物了,谁也没有想到那样恶心、邋遢的腐烂神的真身竟然是河神。河神身上的那根刺更能启发我们,刺代表甚么呢?从千寻他们拉出来的那些东西我们了解到,刺就是生活中不良的,不干净的,不利于我们生存的事物;那就不仅仅是垃圾那么简单了。

接近尾声时宫崎骏又创造了一个对比明显的人物——钱婆婆,她是汤婆婆的孪生姐姐,人人开始都以为她的性情和汤婆婆一样恶毒。但她在片中的表现大大颠覆了这种感受,我一直把她认为是汤婆婆的另一个侧面——好的一面。我想这就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人的双面性吧。

故事的最后,千寻帮助白龙找回了名字,并且救回了自己的爸爸妈妈。“汤屋”的人都被千寻的善良所感染了,连一直以来令人厌恶的汤婆婆也露出了她善良的一面。总的说结局是美好的,可整部影片亦可以教会我们很多。

这部电影中有一句话:“名字一旦被夺走了,就再也无法找到回家的路了”,它警醒着我们,万事不能忘本,忘记了就再也记不起来了。

《千与千寻》观后感8

这部电影是闫推荐给看的,就和《哈尔和他的移动城堡》(至今未看)一样,自己曾经打开过很多次,都是没看够1分钟就切掉,今天静下心来看它,感触颇深,直到现在,内心依旧回荡着一种甜甜的喜悦……多少天的压抑都在电影结束之后消散。

故事的开头十分平淡,只是千寻与他的父母搬家到另一个城市,千寻仍然在怀念过去的同学……这部电影开始吸引我是从他们误入一片森林,又发现一条古老的通道,走过那阴森通道的时候,千寻内心的那种小小的胆怯,便体现了出来,隧道的另一边是蓝蓝的天空,葱郁的草地和清新的风,在一条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千寻的父母被好吃的食物所诱惑,一直吃呀吃。千寻看着她的父母,无力阻止,却令她内心很是不安,她的不安是对的,他们来到的这个小镇,是鬼魂才来的地方,这里有可以治百病的温泉,这里聚集着成群的精灵,什么“蛤蟆仙人”啦,“人参大叔”啦……这里是不欢迎人类的,远离了人世间,在一个叫白龙的少年(钱婆婆亲口说白龙是小千的男朋友)的帮助下,千寻迫不得已在汤婆婆手下打工,签订契约,名字被夺去一个字,只留下千,因为在这里不工作就会被变成煤球或者变成猪(千寻的父母就因为白吃白喝被变成了猪),这里每天都有奇怪的事情发生,千寻也结识了好多朋友,白龙,6只手的锅炉爷爷,搬运煤块的小煤球,小玲姐姐,还有妖怪无脸男(我好喜欢他)……

影片中很突出的一个画面是浑身散发着臭气,流着绿色汁液,被误认为是腐烂神的河神的出现,汤婆婆千方百计刁难千寻,而千寻在无脸男和小玲姐姐,锅炉爷爷的帮助下,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河神洗好,河神很感激千寻,给了她一颗神奇的药丸,这枚药丸最后一半救了无脸男,一半救了白龙……其间贪婪的人与千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最让我感到温馨的片段是千寻,无脸男还有小宝宝和小乌鸦去钱婆婆的家里,钱婆婆的家里布置很朴实,她不需要魔法,她说:“手动织出来的线比魔法变出来的要强很多……”而这一切,与汤婆婆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千寻在没有这段奇幻经历之前和我们大多数孩子一样,懒惰,胆小,冷漠,但是在那期间和在那之后,她变的更加的勇敢,例如她第一次走汤屋外面的悬梯时是那样的恐惧,再后来她为了救白龙而奋不顾身地在裂开的管道上奔跑……尽管结局让我有些遗憾,千寻没能和白龙在一起,但是宫崎骏还是给我们留下了想象的空间,特别是千寻最后看着神秘的洞口渐渐消失在视野……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有那么一方净土(当初读桃花源记时是第一次感受,今天第二次感受……),承载着我们太多的想象,尽管我们越来越大(眼看就奔二了),越来越现实,但那片净土永远在我们心中,当我们在繁忙的学习生活中抽出一点时间,回到那里,抛开忧虑……看完《千与千寻》,自己仿佛走过了一段奇妙的旅程,忧伤、兴奋、害怕、感动……

《千与千寻》观后感9

无意中听到了一首钢琴的纯音乐,乐曲欢快中带着忧伤,是一首可以让脑子产生无限遐想的曲子。曲子是一部日本动画电影的主题曲,名字叫做《千与千寻》。从名字上来看,我不明白这部电影究竟讲的是什么内容,曾经看到过介绍这部电影,却只记得里面的主人公是个很平凡的小女孩,细节却没有深究。

某日,在优酷中搜到了这首曲子的原版,是女式美声唱法,感觉跟钢琴差异很大,但是各有千秋。曲子很美,歌词也很美。有共鸣!

下了决心看一下电影!

电影简介就不想再多讲了,百度已经介绍得相当详细生动了。

千与千寻,在不同世界的不同名字。人人都想当千寻,因为那是最真实的自我,不管这个自我有多少缺点。可是大多数时候,却变成了千,为了生活,妥协,不得已从千寻变成了千。

白龙告诉千,别忘了自己叫做千寻,把这份记忆放在自己心灵的最深处,这样才不会忘记回家的路。

千寻记住了白龙的话,没有忘记自己变成了千是为了什么,靠着这份不忘却,千寻救回了父母,也救了白龙。

物欲横流,现实,理想,脑海里不断交措。

回归现实,不忘理想。

千与千寻!

《千与千寻》观后感10

看了《千与千寻》这部电影,影片讲述了一名叫千寻的小女孩,因搬家而同父母误入了给神明洗澡的地方—汤屋。父母因贪吃而不幸变成了猪,千寻必须让父母恢复原状并安然返回人类世界,在此遭遇中,她不仅独自应付了臭气熏天、满身泥垢连汤婆婆也束手无策的河神;引导了险些误入歧途、变得贪得无厌的无脸男。

千寻不是一个贪心的人。她没有要无面人的金子。爸爸妈妈吃了那里的东西变成了猪。她没有抛弃他们,而是想办法努力地把他们救回来。

千寻逃出的时候,一个叫小白的人救了她,并告诉她要去找炉火爷爷和汤婆婆要一份工作。才能不被魔法变成别的东西。千寻成功地在浴池找到了一份工作。她成功的招待了河神。认识了对她好的无面人。

我体会到当千寻受到陌生的白龙相助时,让我学到了人与人之间是可以建立信任的。

当千寻再一次设身处地帮无脸男,无脸男却处处为千寻着想时,让我学到了别人的滴水之恩是要当涌泉相报的;当小玲骂千寻笨手笨脚,后来却赞千寻帮助她时,让我学到了只要努力,想要证明自己行是不费吹灰之力的。

只要我们遇到困难,不要退缩,再难的事也能办好。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1500字1

命运,也许是天注定的,也许不是天注定的,但是,有的人很小就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有的人却一辈子不知道。人应该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而不是浑浑噩噩。

作为想要成就一番事业的人,即使管理能力不强、暴躁、权利欲强、朝令夕改也没有问题,但最最不能缺少的,便是激情。有了激情,你便拥有了世界。

只要你相信你可以,你就可以。

每个小孩子的执拗、顽固、不听话,也许是他们保护自己天性与心灵的本能。

在成长期间,你可以不用为了考试而好好读书,也可以不用为了求学而死记硬背,你可以不为前途牺牲自我,但是,你总要为了什么而做点什么,这就是为什么,同样是差生,有的人改变了世界,有的人却在擦皮鞋。

“做任何事,其实都是在展示我们内心的天性,这是我们存在的唯一目的”。

“苹果双雄”是两个可爱的大男孩:

乔布斯的可爱在于他的“朝令夕改,让下属无所适从”,在他眼里除了天才便是蠢材,没有中间的过度。并且,他还是个“小人”,私吞朋友的钱,足以说明他也同时是个不折不扣的商人,因为乔布斯说服沃兹在四天内开发了超强性能游戏机,获得750美元的报酬一人一半,却私吞了5000美元的奖金。

沃兹是个天才的工程师,他在读书期间便设计了一系列的发明,关于他发明电视干扰的器的故事让我笑了足足三天,一方面笑点低确是好事,很容易给自己找乐子;另一方面沃兹真是太可爱了,因为他设计的干扰的器可以干扰老师讲课的闭路电视,老师以为是信号问题便起身去调,结果只要老师一抬腿,信号就正常了,于是这个有超级责任心和道德感的老师,抬着一条腿上完了整堂课。

“如果你可以掌握公司的最高层面,包括你的客户、你的产品、你的战略,那么所有其他底层的细节都自然会纲举目张、有条不紊。如果你只注意底层细节而忘掉了其他东西,你就会因为一叶障目而最终碰壁”

甚至,我不再认为我的精益求精、吹毛求疵、锱铢必较和追求完美是一种错误,虽然我会累一些,虽然大家会觉得压力大一些,但对培养我们的团队和使之强大绝对有非凡的好处。我们一直是这么做的,现在我们变成了“领导者。

施乐帕洛阿尔托真是“先进”最好的温床,但只是床,没有路,所以它不得不让别人盗走它,然后超越它并发扬光大,可爱的“企业慈善家”。

一个成功的领导人必须要有强大的个人魅力,而魅力,往往来源于勇气、执着、激情和对生命的热爱。

“要是条件允许,乔布斯没准会把整个办公楼装修成一艘巨大的海盗船”——这源于他的狂热,狂热也是他魅力的源泉,人生应该可以不拘一格的展示。

“Macintosh每周工作90个小时”——我一直以为我们的团队工作时间够长了,原来,世界上还有不可能,难怪他们可以创造奇迹。

哈哈哈,乔布斯真是太可爱了,有时候抛弃一些东西,像个孩子一样,才能获得更多的灵气。

“苹果应该是一个这样的工作场所:每个人都可以直接跑到CEO的办公室里,把他的想法说给CEO听”

关键的工作总有明确的、唯一的责任人。

在苹果,工作几乎被上升到位信仰献身的程度,就像宗教一样。

“风吹幡动。有僧人说:是风动;又有僧人说:是幡动。其实,不是风动也不是幡动,而是心动。变与不变,只在于是不是真的心动”。所以,当你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如何抉择时,应该‘追随我心’,听听心里面的声音,就不再纠结。一切万法,不离自性,既然心向往之,还有什么可纠结的。

“几回生,几回死,生死悠悠无定止”

“死亡是生命最好的一个发明”

佛家最厉害的地方在于,它给了我们完全不可预知和验证的世界,来世,是因为有了来世,才让我们今生有所期盼、有所顾忌、有所遵从、有所信仰。

“不要将时间浪费在重复他人的生活上”——我不知道我是如何从小就知道这一点的,但至少贯彻的还好,这真是乔布斯给我们的最大指引,即使你不能改变世界,也可以改变自己,可以让自己过的满足和卓尔不群;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不羁与睿智并存的真性情”——能够做一个真性情的人,是幸福的人

“求知若饥,虚心若愚”;

生命如此多娇,让我们那么那么那么那么的热爱!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1500字2

在看这本书前,我对乔布斯这人和APPLE产品基本上毫无了解。IPHONE,IPAD好像很火,但我对高科技没什么兴趣,并不知道有什么特别的;也曾听说乔布斯死了,APPLE股价跌了,但我不看新闻,也没感觉和自己有什么关系。所以,我对乔布斯以及APPLE产品98%的了解,基本上都来自WalterIsaacson的这本传记。

应该说,这个传记作者很不错,感觉态度比较客观中立。看完后,对他写的另外两本传记(BenjaminFranklin&AlbertEinstein)都产生了浓厚兴趣。年岁越长,越发现往往自己所困惑过的生活,所思索过的问题,都已被那些伟大的灵魂所经历、探索过。该如何认识和还原这些伟大的灵魂?一是他们自己写的书,二就是传记。所以,一个客观、中立的传记作者尤为重要。

看完这本书后,(读书笔记)首先,我不太喜欢这个人。乔布斯是个性格偏执激烈、喜欢争执、完美主义且控制欲极强的人。而我始终觉得,如果一个人对生命、宇宙和这个世界有着敬畏之心,他会发自内心地谦卑。

其次,乔布斯的为人直接反映在APPLE产品上,表现为从内到外的重视产品细节、控制欲强所以不允许消费者自行开机或修改系统等。通过全封闭式的产品,APPLE成功地赢取巨额利润,例如ITUNESTORE和APPSTORE,但这样就能让APPLE产品如他所愿,成为“伟大的产品”吗?

我想到的是数千年来民主和专制之争。早在古希腊民主时代,就曾有人说过,一个好的君王胜于一个好的民主体制。诚然。民主并不是什么完美的社会制度,美国式民主所带来的巨大社会资源浪费、效率低下和“愚蠢的大多数人”早已得到共识。但民主却是"theleastofevil"。即使一个好的君王胜过一个好的民主体制,人们也更愿意选择民主制度,因为在专制制度下,我们无法控制将出现好的君王或坏的君王,制度本身也缺乏自我监控和完善能力。而民主制度比专制制度更擅长于自我完善。

所以,在“封闭vs开放”这个问题上,我更倾向于比尔盖茨.与乔布斯相比,盖茨更谦逊,更理解自身的不足,也更愿意接受别人对系统的修改和改善。乔布斯不愿意。他无法容忍别人对APPLE产品的修改。在他心里,他所做出的才是最完美的。

正是这样的乔布斯,才为我们带来了这样的APPLE。但乔布斯死后,APPLE现有的这种极度重视产品细节、严格禁止消费者自行开机维修、严格禁止极客(GEEKS)修改或完善系统、从家用电脑、掌上电子设备到ICLOUD系统终端严格一体化的理念还将继续存在吗?乔布斯的偏执性格决定了他可以产生现实扭曲力场("RealityDistortionField",形容用人的意志扭曲现实的一种力量),让APPLE得以在惨烈竞争中不但存活下来,而且得以壮大并垄断。乔布斯死后,谁有这个能力让APPLE维持现有的全封闭式一体化帝国?

所以,如果把“开放式理念”比喻成民主,“封闭式理念”就是专制,而乔布斯是个“好的君王”。他能给消费者带来精致的IPHONE,IPAD,MACAIR….但与此同时的弊端是:APPLE产品上刻满了乔布斯的性格烙印。失去了乔布斯的APPLE,虽然还能靠着惯性继续盈利,但以后将产生什么水准的产品,是否还能贯彻其现有理念,有待时间的考验。

然而,虽然不喜欢这个人,看完书后我还是被他折服了。无论别人怎么看他,乔布斯都是个信念坚定、意志坚定的斗士。在这个极客横行的年代,在微软已经取得“开放式理念”胜利的话语霸权的时候,乔布斯带着他的全封闭式理念让APPLE顽强地活了下来并且和微软共分天下。

所有坚定地朝着梦想一路前行的人,都值得尊敬!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1500字3

乔布斯传读后感:有人说,有三个苹果改变了世界,第一个诱惑了夏娃,第二个砸醒了牛顿,而第三个则在乔布斯的掌控中。苹果,世界技术潮流的标志词,全世界都为之着迷的品牌。然而令其有着如今的光辉的,就只有乔布斯。也就只有乔布斯,才能在让苹果在97年时不足14美元的股票上涨到现在?成为一个奇迹;也就只有乔布斯,让创新的灵感得以体现在产品上;也就只有乔布斯,拥有过人的营销本领,只要他弄懂了一个东西,都能以最简单的方式介绍给普通人听;也就只有乔布斯,才能在追求梦想和事业的鼎盛中奔驰。他的奇迹是没有人可以复制的、没有人能超越的。

“领袖和跟风者的区别就在于创新”,乔布斯的创新天分是无人能及的,他大胆的设想、与众不同的管理。人的成功不仅仅要有天时、地利,还要人和。乔布斯的那个时代,刚好是崛起的时代,这无不为乔布斯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然而,他和史蒂芬沃兹的合作就是更有利的,两个史蒂夫改变了一个世界。从他们的发展历程看,我明白想要成功,就要有过人的胆识,超人的想法,还有和对的人的合作。乔布斯就明白这点,他懂得了市场的需要,他一步步的让沃兹改造一部能适应时代的电脑,他们能在四天四夜完成一部作品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如今,我们处在学习紧张的高中阶段,没有国外那种自由的学习环境,如果不能改变现状,何不去适应它。适应也能体现人的本领,优胜劣汰,人类进化的标准。所以,我们应在现阶段,为了自己的梦想苦一点,累一点。三年过后就是雨晴,如今的风雨就是为了以后的展翅而飞做准备,坚持住就能飞往更广阔的天空——大学。这样你就能无拘无束地实现自己的梦想或者解决生活的问题。无论你选择什么,关键就在现在,好好奋斗,把握未来。

“你的时间有限,所以不要为别人而活,不要被教条所限,不要活在别人的观念里,不要让别人的意见左右自己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勇敢地去追随自己的心灵和直觉,只有自己的心灵和直觉才知道你自己的真实想法,其他一切都是次要。”这是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2005年毕业典礼上的演讲所涉及到的,人的一生也只有几个十年,没有多少十年给我们挥霍。我们要学会总结前人或者身边周围的人的经验、教训。结合在自身,时常告诫自己应该怎么做或者不该怎么做,不要走别人的错路。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你是一个墨守成规的人,有原则的人并不意味着保守。每一个成功的人,都是站在别人的肩上看世界。我们也一样,之所以有成功的人和普通的人,是因为他们对自己的追求不同。抓紧时间,用你有限的去赚取无限的,这就是硬道理。

“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作生命中最后一天去生活的话,那么有一天你会发现你是正确的”。乔布斯的身体状况一直都很差,有一天他被告知自己得了胰腺癌,他感悟了很多。假如我们时日不多,我们会怎么过生活,好好安排吧,不要像现在这样无所事事。每一天起床,要问问自己今天要怎么过,把自己变得充实起来。还有请记住你即将死去,珍惜好你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甚至每一件物品。时间就是把软尺,撕下去了就没得回头了,身边的亲人、爱人、朋友都是爱你的,没有人会对陌生人给予频繁的关爱。请好好善待身边的人,要学会感恩,感恩世界、感恩父母、感恩爱人、朋友。让他们也知道你也爱他们。

乔布斯一位心游的伟大实践者,他用毕生的精力完美诠释了心天游的精髓——满足人心追求自由的需要!他用智慧、科技以及一生的心血创造了苹果,使人们在使用科技的自由上跃升了一大步。而他的所作所为基本基于他一贯的思想“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没理由不听从内心的召唤。”

乔布斯的点滴都是财富,从他身上我们能学到很多,酸甜苦辣是人生道路的点缀,没有它们可能活下来就没有意义。最低谷、最高峰都是人要经历的,而有想法的人则会重整目标,调整脚步,整装出发;平庸的人就会停下脚步,满足于现状。乔布斯“你想用卖糖水来度过余生,还是想要个机会改变世界?”。没错,取决于你。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1500字4

说到乔布斯,你也许会羡慕他的财富,也许会惊叹他的事业,同时你也一定会喜欢他带来的iPad和iPhone,但是当你读过他的自传以后,你就会发现,他带给你的不仅仅只是让世界各地的人疯狂的苹果产品和美国引领世界IT潮流的科技,而是关于生命与理想的更深层次的东西。追寻他走过的路,一个被父母遗弃的私生子,一个只能忍受六个月大学生活就退学的叛逆者,一个曾经吸食的瘾君子,一个不创新就等于死亡的践行者,却在内心深处的理想引领下,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为今天而活,这才是让我为之震撼之处。拜读了《乔布斯传》后,有这么几段让人感触颇深的话与大家分享。

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那么,有一天你一定会认为这是正确的。在乔布斯眼里,生命就是一场战斗,激励他在创新的道路上永不止步。就算乔布斯癌症缠身,苦苦挣扎,他也很少慢下脚步。疾病反而帮他更集中了精力,用来追求他最宏大的一些梦想。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最后一天,这个近乎偏执的信念,然而却是乔布斯成功的关键所在。现实中我们很多人却是相反将每一天都看成是开始的第一天,很多事情可以慢慢来做,也许这就是他们失败的原因。今天的时间对成功的人来说是永远不够用的,因为你无法预料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没有做完的事情,过了今天,也许你明天或者今后更加无法完成,甚至会成为你一辈子的遗憾。所以为今天而活,将今天的事情当作你生命最后一天要做的事情,或许你就会因此像乔布斯一样取得如此的成功。

记住你即将死去是我一生中遇到的最重要的箴言,它帮我做出了生命中的重要决定。乔布斯就是因为这样的信念,为追求卓尔不群,他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也不惧怕任何失败。在创新途中,他曾经被董事会赶出了自己一手创办的苹果公司达13年之久;他创办的NeXT公司亏损到差点全军覆没;他收购并倾注了大量心血的皮克斯公司,在早期也差点被迪斯尼抛弃每推出一款苹果新产品,全世界人民都疯狂地趋之若鹜。正是这样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想法,才能逼迫自己付出一切做好事情。我感到中国的年轻人最缺的可能就是为内心的理想敢于放弃一切的破釜沉舟的胆略。很多想创业的有才华的人,总是因为思前想后,患得患失而不敢迈出关键一步。如果每个中国的创业者都像乔布斯一样,不怕用生命的代价去追求与众不同,只为今天而活,那么他们都会取得令人感叹的成绩,如果我们中国有一万个乔布斯,那么我们的国家就能真正强大,我们的人民就能真正富裕。

记住你即将死去是我知道的最好的办法,能帮你躲开认为自己有什么可失去这个陷阱。你赤裸裸的身无一物,还有什么理由不去追随你的心。只要用自己的全部心血追求理想,全身心投入自己真正喜欢的事业中去,那还有什么不可以成功的呢?每个人的经历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乔布斯的经历也不比我们顺畅,甚至可以说是坎坷,但与一般人不同的是,他毫不畏惧,始终记住自己即将死去,并认为自己没有什么可以失去,也许这便是乔布斯之所以能够抛开一切追求独特创新的最好方法吧!多数人不缺乏选择生存的勇气,没有人会有勇气放弃生命,求生的本能决定了我们不可能只为今天而活,总是要活得越久越好,却因此丧失了很多创造的机会。所以我觉得所有优秀的创业者就是要像乔布斯一样抓住这个最好的方法,去苛求自己为心爱的事业付出一切。中国不是没有这样的例子,李彦宏因为敢于放弃美国的富裕生活,才有了今天的百度;王文京敢于放弃最高国家机关的名利,才成就了今天的用友;任正非敢于放弃部队正团级待遇和社会地位,才有了今天的华为。

有人说,理想有多远,你的路才能走多远;也有人说,生命有多久,你才能走多远。这似乎是很有哲理,但这肯定会禁锢你的创新步伐。学习了乔布斯,回顾了乔布斯走过的路,你就会发现,只为今天而活,你才能在创新的道路上永不止步;只为今天而活,你才能做出生命中最重要的决定;只为今天而活,你才能追随你理想的心;只有为今天而活,你才能真正把握现实的今天,你的生命才真正有活着的意义!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1500字5

乔布斯被很多人看成神,第二次读了史蒂夫乔布斯传后,我才觉得,他不是神,人们之所以这样称呼他,是因为他的创意,领导力,以及那无与伦比,无人能敌的现实扭曲力场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神迹。他很小时就被父母抛弃,它生长在一个中等家庭,他很小就对电子产品很感兴趣。但是上帝只给了他56年的生命,这难道就是“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可惜他没撑住。

说起乔布斯,你肯定会想到一个被咬一口的苹果,你或许很疑惑,为什么苹果是被咬了一口,而不是完整的一个,这样岂不更好看一些?但是,乔布斯在设计这个图标时别有用心,苹果被咬一半,表示苹果公司的产品不是完美的,表示苹果的东西要不断进步。你玩过苹果的ipod,iphone,ipad,imac么?这些东西完美的表现了乔布斯的极简主义,首先外面光滑,拧开螺丝,里面的导线放置的也有条不紊。这点我极为欣赏,因为这可以说明他不是为了应付而应付,而是用心做的。因此,他的设计理念出来的产品往往都能引领潮流,在美国有一段时间里,好友见面就会问一句:“你的ipod里有什么”。他的产品完全是照着顾客的需求造的。在乔布斯眼里,所有的东西只有两类:完美天下无双,一个就是垃圾不值一提。

乔布斯不仅在电子产品上有贡献,在动画上贡献也不少。比如说鼎鼎大名的《汽车总动员》,风靡全球的《玩具总动员》,票房上亿的《海底总动员》,小朋友抢着看的《虫虫总动员》这些都是乔布斯的另一家公司皮克斯制造的。

在神话小说中,每个人的身体中都有两个灵魂。近期,读了《乔布斯传》,我发现了这个看似不可思议的神话中的另一种意义,找到了自己身体中的“另一个自己”。

他说,活着就为改变世界。他确实做到了,就是一句话,让世界人拥有了iPad、iPhone还有iPod。这是他的信念,他的目标。如果没有这个信念,那便不会有随时随地玩“Angrybirds”、“植物大战僵尸”的爽气。

他是一个有理想的“嬉皮士”。虽然在学费昂贵的里德大学里,他听着鲍勃·迪伦的民谣和披头士的'摇滚,读着“垮掉‘的诗人艾伦·金斯堡的嚎叫主义诗篇,吟咏着嬉皮士教父蒂里西·利里的名言,在校园里穿着满是破洞的裤子闲逛,结识些趣味相投的狐朋狗友,亲历了学生们的游行和警察的干预和抓捕。但在退学之后,他仍去旁听那些认为有用且感兴趣的课程。他在斯坦福毕业大会上坦言:”我是一个十足的嬉皮士,但我是个有理想的嬉皮士,退学后,我就不再听那些无聊枯燥的课了,但被允许旁听后,我去听了许多以前听不到但有用的课,比如英语书法课,如果没有听那几堂课,Macintosh电脑就不会有这么多漂亮、比例匀称的字体。“因此,只有早些时候定下目标,成功才会如期而至。如果没有乔布斯很早便定下的目标,那么又有多少人可以面对着个人电脑办公呢?

他,一个喜欢实践又勇于实践的人,选择在别人休息时,去实践,去做改变世界的事。大约1982年的感恩节,他一次又一次劝服后来反目成仇的百事公司员工,也就是后来赶走他成为苹果前任CEO的约翰·斯卡利,让他加入Lisa电脑工作组,为了这,他放弃了一晚的休息时间。还有一次,他去沃兹,猫在车库连续四天,用超短的时间,完成了第一台appleⅠ。这就是他,一个喜欢实践的人。如果他有了目标,有了信念,却没有实践,那么又有多少人,能用一个十分小巧,有待视频,并且声音十分清晰明亮的小东西来听音乐放松呢?

如果以前,我可以像”乔帮主“一样,有信念,早定决心,勇于实践的话,我早该学会骑自行车,早该练好400米跑了。

因此现在,我会再做每一件事之前定下目标,早下决心,在做事时勇于实践,这样才不必在失败时羡慕别人的智慧与才干了。

书中说乔布斯的一生都在实践他忠实的禅宗中的一句话:”做任何事,其实都是在展示我们内心的天性,这是我们唯一存在的目的。“可还有一部分,他还在实践自己的目标,梦想。在读了这本传记后,我的身体里出现了”另一个自己“,那是一个有目标,早下决心,勇于实践的自己。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1500字6

大学对书法等艺术课很感兴趣的乔布斯对于工业设计很喜爱,很敏感,过程就是奖励。从81年起,其开始参加在阿斯彭举办的一年一度的国际设计大会。其接触到了包豪斯运动干净、实用的设计理念。包豪斯拥护的现代主义国际风格是追求简约,同时具有表现精神。通过运用干净的线条和形式来强调合理性及功能性一个敢于将自己真实的一面暴露给世人看的人,注定是不平凡值得钦佩的,而当作者在写的时候又不愿意自己去看怕看到这些朋友同事竞争者的评论而生气,这样的乔布斯没有苹果创始人的光环,他是个普通人,一个像是知道自己有错却又不想面对的孩子。

什么样的人能够只拿1美元的年薪不顾自己的身体一心想要重新振作自己的孩子?什么样的人即使在饱受病魔折磨的时候还是不屈不挠地要参与工作?什么样的人能够同时涉足动画和高科技并且让他们改变世界?所以乔布斯是一个奇迹,不仅仅是他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更多的是因为他对苹果的热爱,对皮克斯的热爱,即使是被人讨厌还是要说实话,即使是被人误解还是要坚持自己的观点,他的精神就是苹果精神,追求绝对的完美,创作最好的产品而不是最多的利润,对消费者从一而终的负责,对科技和艺术永远的激情,这样的乔布斯,这样的苹果企业,是永远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他会有遇到不想面对的问题逃避看不见的时候,会有明知道是错误的却固执己见的时候,会有当竞争者盗窃他的想法痛哭的时候,会有当事情没按着他的计划走而骂人的时候,他不是循规蹈矩的人,缺乏同情心,对人忽冷忽热,尖酸刻薄,但是这些缺点并不能阻止他作为一个伟人被人铭记,反而因为这样一个乔布斯而觉得真实。看着他的传记,我越发觉得能够使用这些苹果产品是多么骄傲的事情,每件产品每个完美的正面侧面,都是工作人员和他本人推翻了无数个方案无数次制作得来的,每个装饰每个图标,都是淘汰了无数计划而得来的,给用户最简单的东西,提供最全面的服务,看了这本书后深切感受到。

从最开始出现ipod,完全对苹果没有印象仅仅只是觉得世界上居然有这样漂亮的东西而羡慕,到拥有第一个nano,苹果就这样影响着我和身边的人的生活,我还记得第一次拆开nano包装时感觉到的惊艳,第一次发现一个mp3里面居然能够存储1000首歌的惊讶,第一次使用itune发现居然有音乐播放器是通过软件管理的···苹果给我的惊讶太多了,每次一收到苹果的产品,就会觉得是件很自豪很让人羡慕的事情,从开始我并不喜欢触屏一直不愿意换手机到现在天天盼着4s快点到大陆,从开始我觉得普通mp3好用到后来完全离不开nano,从一开始觉得电脑应该是方方正正的到拿到macair时才发现电脑也可以是艺术品,苹果展现出来的不只是产品,它的理念,创新精神,艺术观念,每一个方面都可以勾勒出乔布斯的个性,使用热爱一种产品就应该从了解产品背景开始,我现在觉得了。

不是做消费者想要的产品,而是做他们想不到却又需要的产品,没有nano的时候,无法想象一个mp3可以存储1000首歌还这么小巧漂亮,没有iphone的时候,无法想象一个手机居然可以提供手机一样的服务,没有mac的时候,无法想像和上网本一样体积的电脑居然是如假包换的电脑,没有pad的时候,无法想象一个平板可以变成功能强大的电脑。乔布斯不断的给消费者惊喜,不断改变着这个世界,让人们愿意在一个产品发布之前几个月就开始狂热的期待猜测,让消费者愿意为了一个产品在专卖店彻夜守候,让使用者觉得手上握着的是世界上最好的产品,乔布斯让苹果成为一个巨大的话题,一种生活方式,一个群体。

刚刚把书给queen的时候,再三嘱咐看完一定要给我,我觉得好书的魅力在于能够让人百读不厌,我觉得优秀的人的魅力在于他可以影响别人。而乔布斯,影响的是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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