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利·波特》(Harry Potter)是英国作家J·K·罗琳(J. K. Rowling)于1997~2007年所著的魔幻文学系列小说,共7部。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Hogwarts School of Witchcraft and Wizardry)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主人公——年轻的巫师学生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前后六年的学习生活和冒险故事;第七本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第二次魔法界大战中在外寻找魂器并消灭伏地魔的故事。
该系列小说被翻译成75种语言 ,所有版本的总销售量超过4.5亿本(截至2015年),名列世界上最畅销小说系列。英国版由布鲁姆斯伯里出版社(Bloomsbury)出版发行,美国引进后做过部分修正由学者出版社(Scholastic)发行,简体中文版由中国人民文学出版社发行,繁体中文版由皇冠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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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罗琳把现实社会中的种族主义观点、种族灭绝论等偏见加入了情节中。
这些偏见正是伏地魔和食死徒的想法。书中偶尔也会出现一些魔法师和不会魔法的人(“麻瓜”)的交流。罗琳说她写的7本书,1本比1本多一些黑暗色彩,随着哈利的年龄增长,他的敌人伏地魔的能力也越来越强。从罗琳出版第5本小说之后,她开始在她的个人网站上面发表一些暗示未来情节的内容。随着系列小说情节的发展,J·K·罗琳的笔调也愈趋老练成熟,加之故事主角哈利·波特不断成长,无论从内容上还是风格上,整个系列一直在逐步发展推进至高潮。
《哈利·波特》小说中的善与恶的矛盾对立主要分为两条线索:第一条是以哈利与伏地魔为代表的善与恶的对立,第二条是以哈利自我心中对于恶的抗争作为暗线而展开的。正是因为故事的设定有着哈利的自我抗争,也才使其英雄形象更为饱满。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哈利梦见自己是蛇,伤害了好友罗恩的父亲韦斯莱先生。并且能够多次感知到伏地魔的思维动向。而小说的前半部分以哈利额头上的伤疤为纽带,暗示了他与伏地魔之间的紧密联系,也预示着哈利的思想随时会被伏地魔操控,从而一些恶的思想也无形地暗藏在哈利的身体里,他们之间相通的心灵使得一些恶念有可能驱使哈利做邪恶的事槽。而是否能够战胜自我,战胜心魔却是成就“善”还是成就“恶。的重要区别。哈利最终战胜了心魔,从而回归自我,从真正意义上完成了他从普通人向英雄人物的转变。这也昭示着作者罗琳对于恶的看法,恶也非完全是与生俱来的,伏地魔也并没有一出生就是一个魔头,他也曾是一个优秀的学生,而哈利虽然是一个正面的形象,但一些恶念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积存在于自己的思想中。怎么样能够克服这样的思想,做到不被恶意支配是罗琳彰显著与恶母题的潜在用意。
小说的现实性还通过《哈利·波特》系列小说中所传递的思想得以体现,反映了罗琳女士对于现实社会的思考。小说将马尔福一家为代表的魔法师分为纯种魔法师,他们有着高度的优越感,因而看不起像赫敏这样的非魔法家庭出身的魔法师,并嘲笑他为“泥巴种”。即使是在魔法世界中,也会因为出身的低贱遭到不公平的待遇。不论赫敏这类魔法师凭借自己多大的努力、多么优秀,都还是会被遭到纯种魔法师的蔑视。伏地魔所构建的磨法世界的宗旨主要是保留纯种魔法师,对那些非纯种的魔法师进行残忍的杀戮。而相反,以邓布利多校长及哈利为代表的魔法世界兼容并包,他们认为出身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个人的努力。这是对于出身问题的两种思想对立。而在最后的战斗中,哈利一方取得了彻底的胜利,伏地魔势力土崩瓦解,这也正预示着小说对于卑微出身而遭遇到不平等待遇仍旧存在于现实社会中间的看法,这无疑是一种进步的思想。现今社会,种族歧视问题虽然有所缓解,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某些地区仍然存在。作品的思想对于现实世界具有警醒的现实意义。而罗琳在小说中表现出其对这一问题的深刻反思,即出身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关键还是看个人的努力能否取得成功并创造人生的辉煌。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是: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马尔福一家对家养小精灵多比进行各种凌虐和压迫,后来哈利解放了多比,并鼓励多比解放其它家养小精灵,这也折射了作品对奴隶制的强烈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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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了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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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读后感1
李苦禅先生说过,“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每一本好书都会丰润我们的心灵,让我们懂得人世间的真理道德,让我们得到身心上的成长。故事中的主人公们,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而我最敬佩的,就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主人公们了。
这部小说的主角是哈利、罗恩和赫敏,作为第一主角的哈利勇敢聪明,罗恩善良坚强,但我最喜欢的是罗琳笔下“聪明杰出的小女巫”——赫敏·格兰杰。赫敏·格兰杰是一个很有自尊心,十分骄傲不服输,样样事情都做得很好的小女巫。她尽管没有巫师血统,但她肯钻研肯努力,不完成自己的目标决不罢休,所以,她一直以来都是年级的第一名。最能表现她的愿意学习和乐于探索的一件事就是她为了学习多门课程,曾向邓布利多教授借了时间转换器来上许多本应该排不开的课。但在她的耀眼光芒之下,隐藏着的那种一丝尖酸刻薄和骄傲任性,也让她这个人物更加丰满。作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核心人物,作者通过她向我们传达着天道酬勤的道理,她的智慧和她学习的成果帮助了哈利渡过许多难关。
罗琳之所以能刻画出如此之多有血有肉的人物,是因为他们的语言和动作极其出彩。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中,哈利的朋友们潜入魔法部寻找伏地魔的踪迹,大战食死徒抢夺记忆球时,哈利不惜自己受伤也奋不顾身地保护记忆球,罗恩、赫敏、卢娜面对食死徒的杀戮咒毫无畏惧,而看似懦弱胆小的纳威在食死徒前就算自己断了一只胳膊也勇敢地尽自己全力去战斗……每个人物不同的性格和相同的目标,使我在叫好的同时不由地感动……
这本书的情节如同涓涓细流流淌在我的心间,让我难以忘怀,久久回味,为他们的勇敢敬佩,为他们的友情感动,为他们的失败悲伤,恍若我走进了书中,也与他们一起在魔法世界奇妙历险……
哈利波特读后感2
书中一直在强调伏地魔的恐怖。几乎所有人都惧怕他,甚至包括追随他的党羽。他魔法强大,技巧纯熟,了解人心从而能够很轻易的分裂团队,制造恐慌。只有邓布利多一针见血:他不了解爱,不能运用爱,他无法面对内心的空虚,无法承受死亡之重,所以他有恐惧,而且没有爱的力量来帮助他克服恐惧。另一方面,他表面的强大给了他足够的自信去征服,而狂妄自大的性格却让他忽略了对手的力量。于是,正如同这位智慧老人猜测的一样,伏地魔最终败于自己。曾经制造的用来保护自己的邪恶魂器恰恰严重破坏了他的灵魂,让他在最后关头失去了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反抗力量。
他的对手,哈利波特,貌似没有多少魔法天赋,偶尔也会考出不及格的成绩,但是他对父母的爱,对朋友的关心,对弱者的同情,对社会的责任,却每每驱动他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不得不承认,当两个人对决生死时,信念可以超越能力,勇气往往战胜技巧。于是哈利挥动魔杖,用最简单的咒语送伏地魔走完最后一程,像个凡人一样离开。
人或许都是如此,总是过于关注金钱、名誉、权力等种种形式上的强势,而忽略了内心的能量。当莉莉把生命化为儿子身体里最持久的保护,当哈利面对魔镜心酸的掉下眼泪,当海格不顾禁令克服种种艰难把巨人弟弟带回家的时候,是厚重的亲情。当斯内普忍受着正邪两方的压力为曾经的誓言而拼死相争,当卢平最终克服种族自卑挽起唐克斯的手,当芙蓉从深情地望着有可能永远成为狼人的比尔的时候,有柔软的爱情。当罗恩赫敏心甘情愿在哈利响亮名声背后默默支持,当小天狼星奋不顾身冲出阿兹卡班报仇,当家养小精灵拿着菜刀高呼“主人万岁!”的时候,却又展现出跨越生死的友谊。
哈利波特读后感3
这是第一本书中出现的厄里斯魔镜。贪婪的奇洛教授死在镜下,心境透彻的哈利拿到了魔法石。欲望是罗琳自始至终都在探讨的主题之一,从伏地魔对权力、黑魔法和家族象征的渴望到邓布利多和格林沃德年少轻狂时对控制世界的实践,甚至历届魔法部部长对职位的念念不忘,欲望与权利交织在整个魔法世界里,正如同我们的现实生活。
有哪一个人不希望获得名望与声誉,有哪一个人不喜欢金钱与权利,又有哪一个人不渴望长生不老永葆青春。所以伏地魔在分裂灵魂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所以就连智慧的邓布利多教授都在还魂石的诱惑下忘记诅咒险些丧失生命。欲望是个无底洞,永远没有填满的时候。然而罗琳说:
明白你内心真正需要。
尽管每大家都知道金钱不能买到任何东西,我们还是拼命追寻更高的收入而忘记身边的幸福。五十岁之前用身体换钱,五十岁之后用钱换身体。我无法对这种人生做出任何评判,因为生活本身给我们的压力总是让每个人难以面对内心最真诚的需求,未来的各种不定因素更让我们在岔路口痛苦徘徊。高三的最后两个月我不停的问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坐在教室里学习那些或许将来一辈子都用不着的东西,为什么一定要考大学。没有人可以回答,也没有人的回答能让我信服。这是我的路,注定自己走。几乎没有其他选择的我当时告诉自己:这是你的责任。
然后我顺利度过了黑色的七月,来到山大,算是一条光明的道路。但直到现在我依然不清楚到底要做什么,为成绩拼命,还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精心感受这个世界。依然没有人给我一个可靠的答案,这大概就是成长。在迷茫中不停追问,在疑惑中寻找答案。也许最终到我即将面对死亡的时候,静静微笑,感谢这个世界赐予我的一切,不后悔不遗憾,无所谓当初作了什么样的选择,这一路我走的很好,我尽力了,就够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4
看了哈利波特的全集,我就爱不释手,连吃饭都忘了。
我一开始是到伯伯家玩,随手看到《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第6部),看了一遍,觉得不好看,我想,应该看第1部,在书最后,发现第一部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里有!我便看了起来,后来我越来越喜欢看,又买了好几本,太好看了,一遍又一遍,还是不会失去兴趣,现在都在看,可我唯一不满的是写的太少,罗琳应该再写几部,而且结尾的十九年以后也太短了,太不够看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5
在读《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时,我如身临其境,感受到了其中的快乐与恐惧。
哈利一岁时,他的父母去世,哈利来到了姨父姨妈家,在他十一岁生日时,一只猫头鹰给他送来了一封信,邀请哈利去一所叫“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去学习魔法,哈利在那里很快乐,并找到了好多好朋友,在他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时,出现了一块魔法石,这块魔法石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如果魔法石被伏地魔得到了,哈利就可能会死去。于是,在与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表现出了大无畏的勇气和过人的智慧,最后,哈利终于战胜了伏地魔。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面对困难,内心都不要充满了畏惧,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我要像哈利一样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气去战胜困难,获得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6
哈利在魔法学校的城堡里度过了不平凡的两年,虽然既有朋友的赤诚相助,也有老师的细心呵护,但学校里仍然危机四伏,哈利的生命时时刻刻受到威胁。终于有一天,小天狼星布莱克出现在了哈利的面前,而此刻哈利才知道真相:杀死哈利父母的原来是虫尾巴——小矮星彼得,而小天狼星布莱克是哈利的教父。
虽然到现在我只读完七本书中的三本,但主人公哈利的形象却深深地吸引了我,他面对种种险境,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勇敢坚持正义的精神,这些正是我需要学习的。他与他的朋友们以诚相待,相互帮助,也是我学习的榜样。想想自己在平时的学习中总是有畏难想法:作业多了没耐心,字也写得潦草了,题难了就没耐心,生活中有困难总是叫奶奶,唤爸妈。和哈利遇到的困难相比,我所遇到的困难真是太小了,和哈利相比我太懦弱了,我要向哈利学习,学习他的勇敢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通过阅读他的故事,我学会了很多,也因此而喜欢上了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我也要做一个不怕困难的“哈利”
哈利波特读后感7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接触第一本,一直到高三暑假第七本发行完毕,《哈利波特》直接融入了我的成长。一套书有很多值得探讨的地方,包括斯内普的无间道生涯,四个学院之间的纠葛,彼得的背叛……甚至对于万众唾弃大魔头我也会产生一丝疑虑:缺乏爱,不是因为他缺少爱的能力,而是他没有在一个和平稳定的爱的环境中成长。那么,谁应该为他负责?
因为熟悉,所以选择写这本书的读后感,可是写完又发现,还有太多地方没有仔细阅读和思考。
哈利波特读后感8
哈利波特是一个瘦弱、带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他的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在他一岁的时候,他的爸爸妈妈就被魔王伏地魔杀害了,他一直寄居在他的姨妈家,哈利在他的姨妈家饱受欺凌,直到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只猫头鹰带来了一封信,邀请他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从此,哈利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经历了许多奇妙、惊险的事,他在魔法学校里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头傻脑但心地善良的罗恩,一个酷爱读书,成绩优异的赫敏。他们一起经历了种种磨难,但是他们团结协作、机智勇敢,最终打败了魔王伏地魔。
始终认为,我依然保留了对这个世界的好奇。所以即便一个人也不会无聊,晒太阳,淋小雨,看花看草,赏云卷云舒,品四季流转。用理性的思维方式思考了六年后,升入大学后除了大量补充文史哲知识,还开始加入文科的感性思维。
哈利波特读后感9
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系列的故事书,于是我第一次走进了这个魔幻男孩的世界。就在几天前,我把第七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完了,那些奇异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非常喜欢它们。
哈利波特系列共有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书中描写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在魔法学校中的成长故事。他是巫师的后代,在哈利一岁时,他的爸爸妈妈被巫师世界里一个邪恶的黑魔王杀死,但黑魔王对哈利下毒手时,魔咒却反弹回来击中他自己,而哈利波特的额头只留下一个闪电疤痕。是留在哈利身体里的伟大的母爱救了他,使他成为巫师世界里唯一逃脱黑魔王魔爪的人。后来,哈利被好心的魔法学校校长邓布利多救起送到他的姨妈家收养,长大后进了著名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在这里,哈利波特认识了许多朋友,也遇到过黑魔王的爪牙,有欢乐,也有痛苦。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里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学习、成长,发生了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他们不断地战胜黑魔王的挑战,最终杀死了黑魔王,使巫师世界回归了平静。
在这本书里,我最欣赏哈利波特的勇敢的性格。当别人连黑魔王的名字都不敢说时,他已经开始和黑魔王斗智斗勇,正是他的勇敢,和他对亲人、朋友的强烈的爱心,使他获得了战胜邪恶的力量。我梦想着能见到哈利波特,成为他的朋友,向他学习那些神奇的魔法(这样做很多事就方便多了),学习他那高尚的品格。我讨厌黑魔王和他的部下,他们太坏了,伤害了那么多无辜的人,还以此为荣,骄傲狂妄,我永远也不要做那样的人。
我非常喜欢这部书,非常喜欢哈利波特,愿他在魔法世界里生活得快乐。
哈利波特读后感10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一本轰动全世界的科幻小说《哈利 。 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正是众所周知的小魔法师“哈利 。 波特”。
哈利波特的童年是悲惨的。他从小就失去父母,在姨父姨母家饱受欺凌。就连房间也只是一个又小又暗、破旧不堪的碗厨。从他出生的十年以来,他没有过过一次生日,也没有被别人疼爱过。
我与哈利 。 波特年龄相仿,和他比起来,生活真是有着天壤之别。我独自拥有一个房间,既明亮又整洁,而且每天都有爸爸或妈妈来帮我收拾,给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每当我生日,爸爸妈妈都会为我精心准备一个漂亮的大蛋糕和一桌丰富美味的菜肴,并邀请亲朋好友来庆祝。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我都能得到爸爸妈妈的关爱和帮助。
哈利波特直到十一岁才冲破重重阻挠,进入学校学习,而十一岁的我都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当我读到哈利 。 波特的姨母对他百般辱骂的时候,感到十分气愤。可哈利 。 波特一点儿也不沮丧,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抗争,从姨父姨母的禁锢中解脱出来。我被他的这种勇于同命运作斗争的精神所感动了。哈利 。 波特通过克服重重困难和自己不懈的努力,在魔法学院里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幻想着自己也能像哈利 。 波特一样聪明、勇敢、顽强。
哈利波特被他的姨父母所收养,却经常受到欺负,可怜的哈利 。 波特从小就没有被人疼爱过。我却一直在幸福中成长,从小到大都生活在爱的怀抱中。记得在去年寒假的一天,早晨,我一起了床,就觉得头有一点痛,人有一点晕晕的。这时,发烧请假在家的妈妈发现了我的异常,忙把我拉过去,赶紧给我量体温。“三十八度呢,走,妈妈带你去看医生。”妈妈忘了自己,焦急地说。“妈妈,你自己还在发烧呢……”“我没事,快走吧!”说完,妈妈披上大衣,给我穿上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了厚厚的棉衣,带我去看医生。外面真冷啊!我搓手取暖,妈妈看到了,蹲下来心疼地说:“来,妈妈背你吧。”说着便把我背了起来……就这样,我和妈妈来到了诊所,陪我挂完点滴后,妈妈又背着我走回家。回到家后,我感觉舒服了许多,但是妈妈却累得上气接不上下气。我赶紧让妈妈休息,妈妈却微笑着说:“我没事,不累,你发烧,胃口不好,妈妈给你熬粥去。”顿时,我的心里涌出一股暖流,我真幸福啊!
我不得不承认《哈利 。 波特与魔法石》这部小说的确是魅力十足,它不仅把我带进了奇妙的魔法世界,启示我要有勇敢顽强的精神,就能克服重重困难,取得胜利,更让我珍惜生活在爱的海洋中。
哈利波特读后感11
很多人都明白有这样一个小巫师,他鼻梁上有一架黑框眼镜,他总是骑着飞天扫帚在空中飞,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方,还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哈利一岁时便失去了父母,一向在姨夫姨妈的欺凌下生活。在哈利十一岁时,他突然得知自我是一名巫师,于是他开始了自我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习生涯,并且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
但是杀死哈利父母的伏地魔却一向对霍格沃茨虎视眈眈,原本在哈利身上丧失潜力的他打破了哈利刚开始的平静生活……
看完这套书之后,我很难想象,竟然有这样的随时要面临着死亡的孩子,哈利承担连很多成年巫师都担当不了的职责!有这样勇气的孩子,在现实社会中又会有几人能做到?他所吃的苦,又有几人能承受?
虽然有那么多的考验等着哈利,但是奇迹一次又一次出现,哈利总是逃脱危险。这些,全都是因为爱。
哈利的母亲为了救哈利而死,她对哈利强烈的爱,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了印迹。被一个深深地爱过,尽管爱他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哈利留下一个永久的护身符。这就是伏地魔杀不死他的原因。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套书要告诉我们的,爱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到达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下爱与期望,它们能够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期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哈利波特读后感12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十分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我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明白了自我的身世――是一名巫师,此刻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我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我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应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但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齐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能够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因为寻找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应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哈利波特读后感13
读过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惊险经历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拼搏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哈利·波特在11岁生日那天明白了自我的身世之后,便注定了永远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法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进一步的推想了伏地魔的魔爪。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哈利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就在这一新学期中,哈利又依次惊险的从伏地魔手中死里逃生。
假如我是哈利·波特:当我从逼真的可怕梦境中惊醒而有导致额头上的闪电形伤疤疼痛难忍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忍受着巨痛的煎熬,分析状况,采取各种措施;当我魁地奇世界杯后的混乱中,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法标记而又应对巫师们的指控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沉着冷静地为自我辩护,还自我清白;当我在抵抗可怕的不可饶恕咒之一——夺魂咒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顽强坚定的摆脱夺魂咒的控制;当我莫名其妙地成为第四位勇士而又加上丽塔·斯基胡编乱造的报道引发了一系列误解、嘲笑、友情冲突,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不予理睬,毫不退缩;当我在三强争霸赛中面临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了自我,出色的完成了任务并表现出完美的品质;当我由于三强杯被偷换成门钥匙而被带到强大了的伏地魔前,理解挑战(死亡)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忙下,又一次逃脱了。
虽然我是可男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我的软弱与无能,在自我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砺。因而,我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哈利波特读后感14
一个长着棕色头发,鼻梁上带着一副宽边眼镜,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的男孩。拥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和一把能在空中飞行的魔法扫帚。他是谁?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哈里。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比如隐形衣,只要披上了它,别人既看不见你的形,也听不见你的声,肆无忌惮的随意走动,却不会被人发现。还比如:那里的信件都是由猫头鹰送的,当猫头鹰把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时,收信人不用看信就能明白信的资料。因为,信会把资料全部读出来。怎样样!很神奇吧?
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他是个善良、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男孩。当他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时,他必须会想办法解决。当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不退缩,还机智斗恶。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应对黑暗势力的那种勇敢。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遇到解决不开的问题时,不管想什么办法,必须要把问题给解决。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不能慌张,要勇敢的去应对。只要坚持不放下,就必须能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15
假如我有一根魔杖读完这四本书,我想,如果我也有一根魔杖,那该有多么好!我要用我那神奇的魔杖,为人类造福!此刻,我们的地球上战乱很多。比如“中东战争”“9·11事件”等等。那些无辜的老百姓们沦为难民,东躲西藏,饥一顿,饱一顿,真是可怜。这时,我的魔杖就要大显身手了!我轻轻一挥,和平的花朵就洒满了全球。世界上再也没有战乱了,多好!
如今,地球上生态环境正在破坏,自然灾害频频发生。那些灾害,不但毁了人们的房屋、田地,还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痛苦。这时,我一挥魔杖,随着一道金色光闪过,世界上每个角落都会变得像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那样美丽,多好!
假如我有一根魔杖,我会用来造福于人类。其实,我读完这四本书后,最大的体会就是书中由始至终呼唤和平、真情、勇敢和爱。它不光是一本单纯的儿童小说,其中也包含了很深的哲理性,如神奇的厄里斯魔镜和冥想盆。只要认真品味,就能体会到其中的哲理和感人至深之处。
哈利波特读后感16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J.K.罗琳写“哈利、波特”系列童话小说的第一本,讲了具有传奇色彩和戴有神秘面纱的历险故事。读完后还沉浸在魔幻童话的世界里,让人回味无穷。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给了我很大的勇气去胜困难。
人们一向在说团结力量大,不错的,在这本书中就应验了这个道理。如果他的朋友:赫敏和罗恩没有帮忙他,那么也许哈利·波特此刻已经“不复存在”了,但正因为他结交了这些朋友,以至于这个系列的书此刻还在畅销之中……
人们必备的品质之一就是团结,在你失去了朋友的信任后,你会突然发觉,你什么事都做不成了,这就使我感悟的道理!
哈利波特读后感17
在我们这个年龄段,都会常常做一些“白日梦”。无非是什么自我变成某某公主啦之类的。我也经常幻想自我变成了魔女呀,法师等。而我在假期读的一本书,却真正带我走进了一个魔法世界。
那本书的名字是《哈利·波特》。讲的是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学院所发生的事。
确实,我不得不承认哈利·波特是一名很棒的法师,他在海边小屋里遇见了巨人海格。在九又四分之三车站遇到了罗恩;在车上又和赫敏成为了好朋友。这不是因为他是“大难不死的男孩”,是因为他是一个让人怜爱,而十分坚强的男孩。哈利·波特有一个阿兹卡班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我并不觉得布莱克坏,而到了之后,我得知他是哈利的教父时,我的确吃了一惊,但我相信他。我想哈利也是——当小天狼星布莱克牺牲后,他对邓布利多狠狠的发脾气。但结局还是完美的,在见证了那么多人的死亡之后,他还是和金妮走到了一齐。我很佩服这套书的作者J。K。罗琳,她用细腻的笔触走进了我们新一代人的内心世界。故事情节总能让我们伴着主人公哭泣。即使是只言片语也能触动我们心底最深的那一道弦。书也是各有口味的,我认为这本书,它似一杯清茶,苦涩中泛着甘甜;它似一杯白水,虽无味,但却浇灌了我们的心田;它也似一碗心灵鸡汤,温暖了我们心灵的同时,告诉我们一个人人都有的稀世珍宝——爱。
哈利波特读后感18
当我读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这本书仿佛把我带到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结束这一段魔幻的旅途后,许多新的思想一涌而上,使我受益匪浅。
前些天,我看了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部书主要叙述了哈利波特从麻瓜世界到了魔法世界,开始了他的魔法旅程。他在霍格沃茨读书,结识了两位好友,也树立了死对头。之后,他发现了魔法石,还一举挫败了伏地魔,还因为他们这个铁三角给格兰分多学院赢得了学院杯……在现实生活中,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无处不在。在公车上拥挤时,小偷正把他邪恶的黑客伸入乘客的包里,口袋里。当光天化日之下,罪犯将拿出他们的“杀手剪”--尖刀来抢劫,当有坏人正笑里藏刀撕卖假货时,但是这些坏人抢的,偷的正好是“聋子”,“瞎子”,“哑巴”的时候,这些人将是视而不见。
但是幸运的是社会上也哈利波特那样正义的使者与这些邪恶的坏人对立。正是有了这些正义的使者,这个社会才有了进步,他们同时也是人类的财富。这时,我有了一个新念头:我也要向哈利波特一样正义为社会,为人们做贡献,从我做起,相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正义将会是永远的,光明的胜者,就让正义的光芒铺照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最后,我也期望我们的生活变的完美,让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让我们不再羡慕霍格沃茨,因为我们拥有我们自我神奇的魔法。
哈利波特读后感19
这几天,我迷上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是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第七部。这本书情节惊险且扣人心弦,让我读起来感觉津津有味。
故事主要讲了:哈利波特正是就应上魔法学校的七年级的时候,却因已故校长邓不利多嘱托给自我的的任务。找到魂器,消灭伏地魔,而和好友罗恩、赫敏逃亡在外 。他们经历了一系列的历险旅程:骑火龙离开精灵阁,在荒野中寻宝剑,变模样到魔法部刺探。最后,在一系列冒险后,他们找到了七件魂器之中的五件魂器且消灭了它们。在这过程中,他们得知了死亡圣器的故事。死亡圣器分别为复活石、老魔杖、隐形衣这三件,只要全部拥有,便能够控制死神。可伏地魔也一向在寻找死亡圣器。为了消灭伏地魔,哈利与伏地魔展开了生死殊博,最终哈利纯正的灵魂战胜了伏地魔已经四分五裂的灵魂,赢得了这场生死殊搏的胜利。
合上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那是因为爱。在生活中,“爱”也无处不在,从各个方面显现出来:亲情、友情、感情、……把我们包围着。常常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往往忽略了一个又一个在别人看来十分明显的爱,我们,就每一天生活在这种伟大、无私、美丽之中:母亲的一个嘱咐,兄妹的一个祝福,老师的一句教诲,朋友的一个鼓励,对手的一句赞美,队友的一个击掌,陌生人的一个微笑……包含着关心、友好、信任、热情,这就是爱!最普通却最强大:书中,它能让哈利死里逃生,战胜伏地魔,现实中,它能让我们感悟幸福,战胜任何困难。
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罗恩、赫敏让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也能像哈利那样,永不言弃,艰难前行至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20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最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样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了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就应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21
在我生日的那天,我得到了我梦寐以求的礼物—一整套的《哈利·波特》。从那时起,我就一直盼望着暑假的来临,因为:只有到暑假时,我才能看我心爱的《哈利·波特》。这是爸爸和妈妈送我书时的唯一条件。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哈利也是经过无比艰苦、困难的生活才有最后的辉煌。他曾受过失去父母的痛苦,受过姨夫一家的欺凌,受过同学马尔夫等人的讥笑,还受过老师斯内普的责难、受过伏地魔的追杀。我认为哈利不是全都很神奇,虽然他有飞天扫帚和隐形衣,但真正让他战胜伏地魔的是他永不畏惧的勇气和赫敏、罗恩等朋友们的帮助。因此我想:作为一个3年级的学生,而且还是个班长,我不但要自己在学习上力争上游,而且还要带领好全班同学认真学习,积极向上、共同进步、为班级争光!
哈利波特读后感22
今天是周日,我的作业都写完啦,难得有空闲,我一定要读一本书。
从拥挤的书架里仔细查阅,我终于找到一本称心如意的好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这本书主讲一岁的哈利失去父母后,寄养在姨夫姨妈家。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还有他们的“混世魔王”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也是对哈利拳打脚踢。哈利的房间是在一个又阴暗又狭小的碗橱里,十年以来,哈利在那里度过了所有的日子。十年来,从来没有一个人为哈利过过生日。但是,在哈利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猫头鹰信使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他去一个他觉得会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在魔法学校里,哈利不仅找到了朋友,学会了在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球并赢得比赛,还得到一个隐身衣。他发现那里的一切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但是,一块魔法石出现了,他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
看了这本书,让我渴望不平凡的生活,渴望圆英雄豪杰梦。友谊的力量,正义与邪恶之较量,与命运抗争之勇气,在书中都表现的震撼人心。你想知道具体发生什么事吗?自己翻开书仔细去看吧!
哈利波特读后感23
那个世界,那个故事,那些生物,那些感情。
---题记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秘的国度,里面住满了巫师,猫头鹰是他们的信差,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西洋棋子会思考,幽灵顽皮鬼漫天飞,画像里的人还会跑出来串门子,连吃的食物都与众不同。有这么个小男孩在“我们的世界”里饱受欺负,13岁才知道自己竟是巫师世界中一对已故英雄夫妇的儿子,而杀死他们的人——连名字都不能提的大魔头,遇到了有生以来最弱小又最强劲的对手——孤儿哈利。
《哈利 波特》中的“铁三角”各有各的特点,他们分别是用勇敢,智慧和忠厚的象征。
哈利是勇敢,自从进入霍格沃茨后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他不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学习平平,甚至有的科目不及格,他漠视学校校规——像邓布利多说的那样:走禁止的楼道,闯入密室,夜间披隐形衣到处乱跑,进禁林,或许继承了父亲的血统,哈利波特从骨子里透出对权威的藐视。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曾经体会过伤痛,具有同龄孩子没有的勇气与坚强,从大难不死到屡次击败伏地魔,勇敢早已早他的心中埋下了种。我不想过多地说他……只是哈利,这个男孩传奇而痛苦的生命正是他一手造成的。哈利最终决定不去寻找丢在禁林的再生石,毁掉长老魔杖——而只是留下自己继承的隐形衣,这是他的选择,一个很令人感动的选择,他战胜了死亡,因为真正的死亡之主从不会想要避免死亡,永生不是他所求的,如此,任何死亡的威胁也不能再令他惧怕和后退,他明白因为这些都无法伤害到他。爱,守护,朋友……这一切才是活着真正的意义,比起权利,金钱,长寿..要重要无数倍。哈利作出了他的选择,于是,他选对了。
罗恩是忠厚,就像所有配角一样,他的出现平淡无奇,但他又着和哈利一样的遭遇:用哥哥们的旧物,很容易被人忽视。进入魔法学校后,共同的命运将他和哈利紧紧联系在一起,他对待朋友真诚,在第一部中,为了让哈利去救魔法石,罗恩冒着牺牲自己的危险帮助哈利,他的确是个忠厚的孩子,但他并非不聪明,可以从他的那盘棋看出,能把棋下得如此好的人绝不可能笨拙,这就是作者给我们的一个想象空间。对此,我一点也不感动:这绝不是偶然的,而是两个冒险的伙伴在性格上的互补——哈利对荣誉、名气已经非常讨厌,而罗恩正在追求荣誉、拼命想证明自己。
作为”铁三角“中的唯一女生,赫敏是智慧,她是及其富有个性的,成绩总是拔尖,却有一副骄傲的样子,认真严肃,似乎没有缺点的。当然,她也有一反常态的时候,比如,三年级时,她曾一气之下决定不再上占卜课;在三强争霸赛的时候,她主动放弃学习,帮哈利研究魔咒,所以哈利比赛的胜利,赫敏也有很大功劳的。她还是一个有爱心的女孩,在别人都在嘲笑自己的时候,仍然坚持给小精灵自由。正是她的聪明,帮助哈利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以至于打败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读后感24
相信大家都知道,《哈利波特》一书曾凭借充满悬念的文笔,带给了世界哈利波特狂潮。我也可谓是一个纯纯正正的“哈迷”,不仅沉醉在炽热的字里行间,更多的,是从《哈利波特》这些系列中感受到了书的魅力。
我曾读过3遍,你不要以为我只是在愚蠢的重复,你知道不,每一遍我都有了更深层的体会,这也许就是“温故而知新”的意义。
第一遍的时候,是在四年级。那时候的我,语文能力还有待提高,感悟能力还有欠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更多的,是沉醉在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中。或许是因为罗琳女士丰富的想象力,我一开始就被离奇的情节迷住了:当我读到邓布利多校长有一个奇妙的熄灯器时,当我读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壮丽场景时,当我读到伏地魔的残忍时,当我读到善良却帮到倒忙的多比时……我曾捧腹大笑,也曾泪流满面;我曾喜极而泣,也曾心花怒放;我曾垂头丧气,也曾惊愕不已。从那时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
第二遍,是在五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我的语文能力已经明显提高了不少,所以,它的写作技巧更吸引了我。譬如,心理描写:罗琳女士在书中曾大篇幅的描写哈利的心理,写的淋漓尽致,把哈利的愤怒,喜悦,紧张写的惟妙惟肖;又譬如,伏笔:有一个人物让我无法忘怀,那就是斯内普教授,书中在1—6部,斯内普看起来都是一个坏透了的人,他经常针对哈利。而作者在7部中,才透露出,原来斯内普一直深爱哈利,像爱他的妈妈一样……从那时起,我更加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的写作技巧。
第三遍,便是六年级。六年级的我,语文学的更加熟练,感悟能力也日渐加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也情不自禁想去挖掘一些人物之间的那些细腻的情感,想去感受罗琳女士一些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
一开始,我被哈利父母对他的爱深深震撼,当看到詹姆为了捍卫住自己的妻儿,而挡在法力超强的伏地魔面前牺牲时,当看到本来不用死的莉莉誓死守住他们的儿子时,我竟然半天说不出话,被这种强大的亲情所感染到了,震撼到了。
而后,我又被哈利、罗恩、赫敏之间真挚无私的友谊所感动。三个小主角们,在7部中,过五关闯六将,曾一起争夺过魔法石,也曾结伴去密室,还曾救过阿兹卡班的囚徒,更曾进入阴森恐怖的凤凰社。最让人感动的,是他们三人7部中,在森林中吃野草度日,只为了寻找魂器的日子。哈利身负重任,邓布利多交给他的遗愿必须完成。而当他为了同伴而着想,不想让罗恩、赫敏一起和他在与生命开玩笑的时候,他才发现,他们俩早已做出了充分的准备,没等他愿意,已经做好了与哈利并肩作战的准备。我也曾看出,当他们吃着苦涩的蘑菇时,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同伴;当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去古灵阁行窃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退缩;当他们与食死徒作战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倒下,他们三人,永远在一起。
《哈利波特》这本书,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也让我明白了“温故而知新”的蕴意,我爱读《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读后感25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武器。《哈利·波特》,一本大爱之书。——题记
一个黑发小巫师,眼镜下绿眸熠熠闪光,手持魔杖,把你带入梦幻般的魔法世界。他就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著作。它一共分为七部,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讲了一个为非作歹的黑魔头伏地魔东山再起,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小伙伴,还有一些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努力抗战伏地魔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是哈利·波特,因为他充满正义感、不屈不挠、永不言弃、勇敢坚强。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伏地魔骗哈利,让哈利以为教父小天狼星遇到了危险。哈利信以为真,于是,就和同伴们去了教父受伤的地方——魔法部。到了那儿,哈利才知道自己受了骗。在跟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的同伴们都受了伤,哈利又要保护同伴们,又要跟伏地魔和食死徒作斗争,甚是艰难。可是,哈利没有为此屈服,一直坚持战斗,请看:“他们在他后面跑着,把桌椅弄得满天飞却不敢朝他施魔法怕把预言弄坏。他朝着那扇唯一开着的门跑去,这是食死徒们来的时候走的门。他心里暗自祈祷纳威会和罗恩待在一起,并找到解救罗恩的办法。他进入了一间新屋子,并感到地面消失了……他顺着陡峭的石壁跌落下去,最后仰面朝天的落在地面上。整个房间充满了食死徒的笑声;他抬起头来看见五个在大脑室的食死徒正向他靠拢,与此同时,更多的从其他走廊里出现并向他走来。尽管他的腿颤抖得很厉害,哈利还是站了起来……”终于,校长邓不利多率领凤凰社赶来了,救出了哈利。
看在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伏地魔占领了魔法部,食死徒们到处追捕哈利,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被迫大逃亡。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在逃亡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吃不饱,不能得到外界消息,每天都要换地方露营。尽管这样,哈利和朋友们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寻找能杀死伏地魔的魂器和圣器。
在哈利·波特系列中,我最痛恨的人就是伏地魔了,同时也为他感到惋惜,他既相貌英俊,又法术高强,为什么比不过哈利?因为他不懂得爱,不懂得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只知道用高超的法术去杀害别人、威逼别人,而不是用爱心去征服别人。正是爱,哈利的母亲为哈利献出了生命,使哈利得到了强大的保护, 使 伏 地魔想尽一切办法都杀不了哈利;正是爱,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能同心同德,不离不弃,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劫难。正是爱,使得所有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众志成城,战胜敌人……是啊!邪恶怎么可能战胜正义,战胜爱呢?伏地魔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
写到这儿,我多么想手持魔杖进入巫师世界,与哈利一起挑战伏地魔呀!
我读《哈利·波特》,不但得到了快乐,还得到了人生哲理。
哈利波特读后感26
2011年8月4日,《哈利波特7》的电影---最后一部结束了,一个魔法世界陪伴着我们十年。我现在13岁,刚上初一,正好《哈里波特》的最后一部结束了。
2008年,我在好朋友的家里看到了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师》,封面上的人物感觉好丑,但内容比封面好看的多,自己就深深的被吸引了。因为刚开始看的时候,《哈利波特》的七本书正好全都出版了,自己可以慢慢的看。一个暑假的时间就把七本书全都看完了,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回想起自己“哈迷”的经历,哈利第一次进霍格沃茨的时候是11岁,我第一次看的时候也是11岁。五年级我11岁,还依然稚气未退的沉浸在有趣的校园故事中、三毛经历过的万水千山……却不知道还有一个男孩在德思礼家饱受欺凌了11年,终止这种命运的11岁正是他生命中的转折点,我也才知道,还有一个霍格沃茨的魔法世界、一个男孩的奇妙冒险。很神奇、不是么?
在那么充满幻想的年纪,我也希望自己有一根魔法棒,只需轻轻一挥,所有的问题都能解决,我也希望有那么一个对角巷,那里有一只属于我的猫头鹰。我也希望有个9又4分之3站台,车上有比比多味豆和送巫师画片的巧克力蛙。我也希望有个霍格沃茨,那里的神奇怎么也数不清。这些全是我的希望,也是霍格沃茨最美好的地方。
当哈利进入魔幻的金色大厅的时,我或许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顽童,在我11岁读的时候,他也永远定格在了17岁,但哈利一直陪伴着我。今年的电影《哈7》出来了,是哈利陪伴我们的最后一年,只是我也要进入一个全新的生活中了。第七部的结束,心中的期盼不再有了,但那份感觉也依旧还在。
《哈利波特》里的主角们并不完美,每一个人都有人性的缺点,没有完美的人。读《哈利波特》的时候,不用去争论人性善恶的问题,因为哪怕是所谓的正义一方,也会有小小的嫉妒贪婪,哪怕是邓布利多那样的圣者,也有灰暗不明的过去,哪怕是斯内普这样一出场就被读者定了性的人物,也是一个会为了心爱的人而守住巨大秘密的真正的英雄。我们每个人都是各种因素作用下的矛盾体,只有经历过失败、背叛,才能成长。
在哈利的身边,谈起友谊,会想到哈利、赫敏、罗恩三个人的故事;谈到亲情,又是邓布利多告诉哈利詹姆和莉莉从未离开过他,爱在心中。谈到爱情,又会想到罗恩那别扭的样子,他喜欢赫敏也重视哈利,他怕他心爱的姑娘中意的是他最好的朋友,所以他羡慕嫉妒,却最终还是坚定的回到他俩的身边。哈利可以没有魔杖、但不能没有赫敏和罗恩,两个最好的伙伴见证了他一路走来的成功失败。
拿走巫师们的魔杖,脱掉他们的巫师袍,他们也都只是普通人。现实中没有厄里斯魔镜能让我们看到内心的渴望,没有冥想盆能让人保存最珍贵的回忆,没有老魔杖能让人战无不胜,没有复活石能让人死而复生,没有时间转换器能让人回到过去,没有水晶球能让人看到未来。没有小精灵能对人永久忠诚,没有守护神能抵御死亡之吻,没有凤凰的眼泪能让伤口愈合如初。没有摄神取念能够探得他人的内心,没有一忘皆空能轻易地剥除一份记忆,没有福灵剂能让人把好运都招揽上身,没有迷情剂这样的爱情灵药……现实中有的只是自己的努力、和匆忙的人们的背影。
哈利陪伴我的时间不是很长,但也见证了我从稚气未脱到美好的青春,也感谢哈利给了我一个美好的魔法世界,虽然是不存在的,但心里又希望这是真实的。那个在11岁时幻想着会有猫头鹰来送信告诉我去霍格沃茨、每天都望着天空的傻丫头不见了,但这个天真的身影一直映在长大以后的她。
有时会想,世界上真的存在一种魔法----闪回前咒。只是并非由咒语来触发,可能是一句话、一首歌、一张照片、一个人、一个场景……当看到某个熟悉的东西时,很多的过去就像放电影一般的出现。每当看到HP这两个字母,关于它的一切就清楚地显现在脑海之中。
对哈利依恋的这种感情,我不愿说再见,但那个11岁的毛孩,我要说再见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27
有这样一个名字,至今仍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哈利波特。
从小学二三年级接触到《哈利波特》的小说,从此暗暗相信自己也是个魔法师,直到上初中前,我都认为自己的那封信一定是被中国海关拦截了……
哈利波特,那个带着眼镜的瘦弱魔法师。他的出生是场悲剧,却又带来了希望。事情的起源只是一个预言,将他和伏地魔联系在了一起,导致他的父母被杀害,而他从此也被贴上了“救世主”的标签。童年的他住在姨妈家狭小的碗橱中,只有灰尘和蜘蛛与他做伴。瘦小的哈利被表哥一伙人当作练习拳击的对象,被姨父姨妈当作仆人一样使唤,受尽欺负。他经常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奇异事件被关在碗橱中,不能出来。可以说,他的童年是黑暗的,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
但是,十一岁的生日那天,一封霍格沃茨的入学邀请函从此结束了他的黑暗童年。
在霍格沃茨学院,哈利波特感受到了爱。罗恩、赫敏,他们是哈利最好的朋友,被称为“梦之队”,他们也会吵闹,也会争执,但总能化解一切的矛盾,战胜所有的困难。多比,巫师界中卑微渺小的神奇生物,但他弱小的身躯中却折射了一种坚韧的渴望。为了自由,它奋力地挣脱束缚。它虽然卑微,但是活得有尊严,在邪恶面前绝不低下高昂的头颅。它让我看到,小人物身上有坚定的信念,执着的追求。我仿佛看到,透过褴褛的衣衫。它的胸膛中有一颗钻石般洁净闪亮的心灵,充满爱和美好的希望。但是悲剧接连的发生,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院长的死亡讯息相继而来,让霍格沃茨陷入了黑暗之下。
直到现在再次读起《哈利波特》,我都不由赞叹作者罗琳的绝妙的思维,竟能创造出斯内普这样一个忍辱负重的伟大角色。斯内普的一生是一部悲剧,也是一场斗争。他一次次游走在死亡的边缘,拯救了巫师的生命,却从来得不到感谢,只有刺耳的谩骂、污蔑。他是来自斯莱特林的英雄,用生命证明了自己存在的价值,用生命谱写了这久久回荡的绝唱!在临死前,斯内普把这段尘封已久的记忆交给了莉莉的儿子哈利。他凝视着哈利和他母亲一样绿色的眼睛,仿佛又看到了当年的莉莉笑颜如花。他就这样沉醉地看着,看着,直到死去……
在故事的最后,哈利选择了迎战伏地魔,他给我们留下的印象,已经不再是那个额头上有闪电型伤疤,带着圆眼镜的瘦弱男孩,而是一个勇敢的领袖,他用格兰芬多的宝剑为正义而战,拨开了笼罩着天空的迷雾,让阳光洒满大地,为巫师和神奇生物带来了光明与希望。
七年,一段魔法界的兴衰史;七年,一个男孩的成长史……哈利波特的故事成就了罗琳,也让我们相信,这样的一个魔法世界真实地存在。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巫师们依旧挥舞着魔杖,用他们神奇的力量改变着这个我们共同存在的世界。罗琳为这个故事写下了结尾。但是在故事中许多勇敢的人,仍然让我们感动,他们为了这场无法避免的战斗,为了保护那些无辜的人,竭尽所能,甚至牺牲了性命。他们像流星般陨落,却用短暂的生命绽放出最灿烂的美,在黑暗的天幕中留下闪亮的痕迹。点点的星光汇聚成一条灿烂的星河,照亮了魔法世界的未来,也照亮了我们的心房。
哈利波特读后感28
月亮悄悄地出来了,皎洁的月光照在桌子前的一本书上。轻轻翻开它,一个个惊险而又刺激的故事令我回味无穷……
想统治世界的伏地魔,杀了很多法力高强的巫师。当他要杀哈利波特一家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挥舞魔法棒向已是孤儿的哈利施咒语时,屋里闪过一道亮光,伏地魔便不知所踪,而幼小的哈利头上留了一道闪电似疤痕。传说只要被伏地魔施过咒语,必会死去。后来哈利被人接到他的姨父姨妈家。在姨父姨妈家,达力表哥“狗仗人势”,时不时欺负他,而姨父姨妈也不喜欢他。哈利的生活惨不忍睹:他住在肮脏的仓库里,被恶心的老鼠撕咬;他穿着单薄的衣服,受尽寒冷;他在家里,每天都要做辛苦的家务。他从来没有过生日,也从没有体会过被爱着的感觉。
直到一天,一封神秘的来信让哈利进入最有名的魔法学校——霍格沃兹学校。哈利进入以后,认识了傻里傻气的罗恩和机智聪明的赫敏。他们相处不久,经历了生死成为最好的伙伴。有一天,哈利发现一个巨大的阴谋——伏地魔再次策划统治世界的阴谋。他要先得到魔法石,来恢复自己的身躯。而魔法学院的奇洛教授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他,和他共用一个身躯,帮他得到魔法石。哈利、赫敏和罗恩要阻止这个阴谋,就要先得到魔法石。他们弄清楚了魔法石的位置,趁黑夜闯入活板门——哈利用笛声催眠了一只成年怪物,罗恩舍弃自己赢得了棋盘,赫敏用聪明才智认出生死药。最后哈利一人来到了寻找魔法石的最后一关。他看见了奇洛教授,他们展开了一次生死搏斗。不知怎么,只要奇洛哪里碰到哈利,哪里的皮肤便会腐烂。最后哈利赢了,但晕倒了,被校长邓布利多送到医院。哈利问校长自己为什么会胜利,校长说:“你母亲是为了救你而死的。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他没有意识到,像你母亲对你那样强烈的爱,是会在你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的。不是伤疤,不是看得见的痕迹。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它就藏在你的皮肤里。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奇洛不能碰你。奇洛内心充满仇恨、贪婪和野心,把灵魂出卖给了伏地魔,他碰了一个身上标有这么美好印记的人,是会感到痛苦难忍的。”
轻轻合上书,邓布利多校长的这句话一直在我脑海中回响。母爱的力量竟如此的伟大,让人感到无比震撼。
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飘到了一个寒冷的夜晚。浅蓝的天空早已被乌云掩盖了,天暗了下来。豆点大的雨从争先恐后的从天空“窜”下来。闪电震耳欲聋,我一个人在家很是害怕,缩在被窝里,一动不动,生怕坏人打开家门进来捉小孩。过了一会儿,我想一直这样也不是什么办法。于是鼓足勇气跑到客厅拿电话。滴答滴答——打通了!我轻轻地抽泣着,声音颤抖着:“妈——妈——,你快点儿回家,我一个人害怕。”妈妈一听,连忙从店里往回赶。
在家里,我看着衣服早已湿透的母亲,心里一阵酸痛。妈妈对我说:“你肚子饿不饿,我去给你煮碗面?”就在我点头的那一瞬间,眼泪顺着脸颊滑落了下来。
当妈妈煮好了面,我跑进厨房,端着面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我看着坐在面前的母亲,才发现我的母亲是那么憔悴,那么苍老。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本书要告诉我们的——爱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到达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下爱与期望,它们能够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期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哈利波特读后感29
自从同学给我介绍了《哈利·波特》,我就慢慢地爱上了这套书。《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女士,在她的笔下,这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身上发生的一切,仿佛就出现在我们身边,特别引人入胜。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期待这套书能讲述什么好故事,因为很多书在我的眼中并不生动有趣,所以我没抱很大希望。可是当我看到有人被伏地魔所杀时,我不禁流下了眼泪;当看到有人被诬陷时,我不禁想坏人太可恨了;当看到伏地魔卷土重来时,我不禁往后一缩,冒出了冷汗……我完全投入到哈利。波特的世界里了!
罗琳女士的作品正如写作班王老师说的那样——罗琳在写小说时流露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沉浸式写作,只有这样才能写得好,吸引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从不期待、不喜欢这套书,直至变成了忠实的“哈迷”!我也曾经问过我的一位同学,喜欢做什么事情?她说是读《哈利。波特》。找到知音的感觉真好,我们俩经常在一起讨论书中的故事情节,说到有趣处常常忍不住哈哈大笑,而说到伏地魔的恶行,又感到无比气愤。有朋友交流读书心得的感觉真是好极了!
在罗琳女士的熏陶感染下,我和《哈利。波特》形影不离。睡觉前我要看它,吃饭时、课间、没事的时候我都要看它,甚至连上厕所的时间也不放过。妈妈说我真成了一个铁杆“哈利。波特”迷了。确实,在我的心里,这个神奇的小男孩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他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他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是他,让我爱上读书;是他,让我有了知心的朋友。罗琳女士通过她的作品悄悄告诉我一个秘密:写作需要真情实感,故事来源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的写作水平也在悄然提高,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这种感觉真好。
如今,读书和写作已经成为我灵魂中的一部分。我想说——读《哈利。波特》的感觉真好!
哈利波特读后感30
勇气是一阵风,吹散虚假的雾;勇气是成功之船的灯,驱散绝望的黑暗。有了勇气相伴,才能通往成功之路。
——题记
这个暑假,我一直沉迷在《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这真是一套让我欲罢不能的书。故事主人公哈利在婴儿时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他被姨妈收养,过得十分不幸,后来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和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在凤凰社、da和校长邓不利多等帮助下,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击退了伏地魔一次次的进攻。
读了《哈利·波特》之后,我觉得哈利是一个十分勇敢的人,为了保护朋友赫敏,他不惜一切代价,与巨怪打斗,取得了胜利;为了探索学生被变成石像之谜,他前往密室,与蛇怪搏斗,差一点中毒身亡,凭借勇气毅力,最终取得了胜利;为了保护教父的安全,他独自面对令人生畏的摄魂怪,虽然命悬一线,却不退缩;为了保护学校的学生,他只身面对魔法世界的大魔头,以身犯险,与恶人进行了激烈而残酷的战斗。
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一次次面对未知世界强大的敌人?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不惜牺牲生命和伏地魔等抗争到底?我们的年龄和哈利·波特相仿,却很难做到像哈利一样勇敢面对现实中的困难,遇到挫折常常会选择逃避。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飘到了那个晚上……
“好难呀,我不会做啊!”我在心里暗暗叫苦。过了好几分钟,题目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我有点烦躁,心里也时不时冒出退缩的想法。突然,我想起了哈利,我的奥数题和他所面对的困难相比真是微不足道啊。“该来的总归会来,我们就接受它吧。”我一下子似乎开朗了不少,静下心来,继续思考题目。“呼,终于做完了!”经过半个小时的冥思苦想,我终于解出了难题。此时,我真正体会到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其实并不难获得,它就源自于我们内心,只要相信自己,敢于直面困难,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摩挲着封面上哈利·波特的画像,他敢于迎接人生各种挑战的勇气,已经深深嵌进了我的心里,我愿当一名坚韧的勇士,昂首挺胸地直面恐惧,在生活面对困难中绝不胆怯。
哈利波特读后感31
上个月的星期六,爸爸给我买了一套特别好看的书——《哈利·波特》。
相信大家必须都看过这本书,也必须对这本书的资料念念不忘,我也和大家一样。翻开这套书的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便立刻被这本书那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了。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时光内,如饥似渴的看完了这套共为七本的《哈利·波特》。
这第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刚刚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又神秘地出此刻姨夫弗农·德思礼家的门前。哈利在姨夫家饱受欺凌,艰难的度过了十几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夫姨妈对哈利凶神恶煞,表哥达力还是个肥胖、娇惯、爱欺负人的大块头。
这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但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
从那以后,哈利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还有第二册《哈利·波特与密室》,第三册《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第四册《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这些都十分搞笑。
在这一套经典着作中,最有意思的就要数最后一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了。
这最后一本书使我产生了很多感想,也给了我诸多启示。哈利·波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凭什么打败如此强大的伏地魔?他凭的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这不也是我们通向成功所必不可少的五要素吗?所以从这天开始,我们大家都要向哈利·波特看齐,去走向成功。
首先,我们要拥有信念,一个坚定的信念能够帮你克服一切困难,战胜一切艰辛。我们还要有勇气,因为勇气能够让你不去害怕困难,并最终战胜它,而不是当应对困难时选取逃避。还有坚持,它能够帮你走过艰辛又漫长的道路。而毅力,它能够帮你承受一切的不愉快,并越发坚定的走下去。
有了这些,你就已经取得了不少的进步,也离成功不远了。
这几本书,不仅仅教会了我怎样迎来成功,还让我懂得了朋友的重要。
如果没有赫敏和罗恩的帮忙,哈利会取得成功吗,我想不会。一个没有朋友的人,他注定终身孤独。他也必须不会成功。即使成功了,他也不会觉得快乐,因为他缺少一个能和他一齐分享快乐的人。 读了《哈利·波特》这套书,使我受益匪浅。《哈利·波特》是我人生的宝藏,它也再等你来挖掘!
哈利波特读后感32
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我了解到波特那善良,纯真,勇敢的精神,他身边的好友也与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整本书故事情节曲折跌宕,惊险刺激,刻画了麻瓜与巫师的不同,描绘了各类人的精神品质。
这本书中,德思礼一家和韦斯莱一家对波特的态度截然不同,是一个鲜明的对比。德思礼一家对波特大吼大叫,丝毫不关心他,同样不认同他在霍格沃茨所学的一切,并且惧怕魔法;而韦思莱一家却把哈利当作贵宾,照顾得无微不至,十分关心他,罗恩韦斯莱就是他的好友之一。
然而,书中情节最吸引人的地方则是与怪物战斗,那种惊险的场面,所处环境的恶劣,却往往在这种情况下才能体现出任务可贵的精神品质,勇敢顽强地抗争到最后,以及波特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品质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当哈利面对学校同学的怀疑时。只有他的好友——罗恩和赫敏相信他,这就是体现他们深厚友谊的最好证据。
当然,书中其他人物的刻画也很好。例如,虽然外表飚捍,但对别人却慈善可亲,十分喜爱动物,即使在自己要被别人带走去坐牢了,仍然不忘记对自己忠心耿耿的狗。
总而言之,读了这本具有魔幻色彩的小说之后,感想很多。对书中那些阴险毒辣,心计深重的人给予痛斥,对那些和蔼可亲,是非分明的人给予掌声。我对哈利波特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与崇拜,尊重他那纯洁的心灵,高尚的品质,正直的为人,崇拜他那神奇的魔法,精彩得人生,刺激的冒险。
多少次,我多想成为哈利的伙伴,和他一起面队困难,一起体验那紧张刺激的生活。
我认为,我应向哈利波特学习,学习他的谦虚,善良,勇敢,诚恳,为他人着想的品质,面对困难永不退缩,向他看齐。
哈利波特读后感33
这是一部描写魔法世界的小说,什么“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钻心咒"."夺魂咒"."麻瓜"等等都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字眼儿.有是真的很佩服罗琳阿姨的想象力,若是换作我......(像偶这种极度没有想象力的人,就算你哪一块石头给偶,偶也不可能把它想象成金子,嘿嘿)
顾名思义,《哈利波特》主人人任公当然就是我们亲爱的哈利了.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儿,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切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一夜成名.
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2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
然儿,最令我折服的大概就是他们之间纯真深厚的友谊了吧!书中,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是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不变,不!应给说是更深厚了!
其实,我挺羡慕他们的,现在,长大了,上了初中,大家都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子,因为,大家好象都有了心计,他们和你做朋友,为的不是拥有一分友谊,而大都是想要利用你或是报复你.承认我的想法有些悲观,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原因,就是我曾经就被人欺骗过,那中感觉实在是不好受......所以我说:现在的友谊已不是纯粹的友谊了,里面掺杂了一些复杂的东西,而那些东西,我读不懂.
其次,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也让我佩服.
我想,从《哈利波特》中,我学到了很多。
哈利波特读后感34
我是一个哈迷,这几天我重读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有了和以前不一样的感觉。
第一次读完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只是有种成就感,第二次只是一个浅显的认识,而今天,我要好好地品味一下了。
本册书从第一章就说明了伏地魔开始了他黑暗的生活,之后,七个守护人带着七个Hanry乘坐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打响了天空之战,虽然哈利顺顺利利地到达了陋居,但Moddy的死和Gorge耳朵的伤让哈利感到了心痛,终于,哈利和Ron、赫敏一起开始了寻找魂器之路,从乌姆里奇哪里透出真的魂器——挂坠盒、罗恩帮助哈利刺掉挂坠盒,回到霍格沃茨刺死了拉文克劳德冠冕,刺死了赫奇帕奇的金杯,这一件件事情都显得惊险刺激,但哈利不知道死亡就要来临,特里劳妮预言错了,哈利是伏地魔无意制造出来的魂器,如果想杀死伏地魔就必须自己得死。
哈利似乎走向了死亡,但哈利没有真死,伏地魔复活时用的是哈利的血,莉莉的符咒存在于他们俩体内,只要伏地魔不死,你的生命也不会终止。
哈利波特读后感35
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大快人心的故事结局是意料之中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
哈利在罗恩和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躲避伏地魔的追击。他们意外得知如果能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逃亡途中,哈利经历了友谊的考验,了解了邓不利多的生平和谎言,遭受了战友的背叛……哈利学会了很多,懂得了很多。
在最后的一次较量中,伏地魔提出,用哈利的死,来换取巫师界的和平,哈利从冥想盆里得知只有自己死去,伏地魔才能被消灭,便义无反顾的走向死亡。
尽管哈利的魔法远不及伏地魔高强,可才刚刚成年的哈利却胜利了,这是为什么呢?邓布利多对哈利说过:“如果你肯为世界上无辜的人民而死,你就一定能够活下来。”而伏地魔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他只知道让别人为他而死。可哈利做到了,于是他成了最后的赢家。
掩卷长思,哈利这个机智、勇敢、善良的男孩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从哈利身上,我明白了,一个人如果有人性美好的一面,就必须有爱,而真正的爱,不仅是索取,还有奉献。
哈利波特读后感36
雄雄的战火正剧烈地燃烧着,黑暗与光明的激烈交锋正进入高潮。黑暗似乎占据了上风,它咆哮着,想要肆掠整个世界,但光明挺身而出,它的力量似乎并没有黑暗那么强大,但它的身上有一个天下无敌的武器,也正是黑暗所不曾拥有的,那就是爱。战火纷飞,无数光明中正直、勇敢的英雄在战斗中倒下,为光明献出了自己的热血。黑暗在狂笑着,世界似乎将被吞没,但爱的洪流终于得到了回应,一名少年临危受命,勇敢地挺身而出,他用心中的爱和丧亲的仇恨,带领着光明一派,将那个最强大的魔鬼制服。
黑暗逐渐退出,光明笼罩了整个世界,蓦然回首,这里血流成河,成千上万的勇士为光明抛洒热血,光明伤痕累累。但这场大规模战争告诉了我们,无论黑暗有多么强大,无论与黑暗斗争要付出多少代价,要流多少鲜血,最终胜利的永远者都是光明!这也就是中国古代一个流传至今的成语:邪不胜正。
“黑暗的最大的威胁,它们并不知道,其实,那就是爱。”
黑色的迷雾正席卷着整个世界,黑魔法与善良的巫师们的斗争正进入高潮。
黑暗渐渐笼罩了大地,伏地魔的崛起已成不可挽回之势,它的实力着实十分强大。那个救世之星——哈利波特率领着凤凰社,与伏地魔殊死搏斗,然而,想要彻底地击败伏地魔,就必须先找到伏地魔保存灵魂的死亡圣器。为此,哈利波特肩负着无数人的希望,踏上了漫漫征程。在寻找和摧毁魂器的路上,无数人为了保护哈利,挥洒了自己的鲜血,无私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阿拉斯托·穆迪,莱姆斯·卢平,尼法朵拉·唐克斯……每一次,哈利都是强忍着悲痛,踏上了新的征程。
终于,魂器被全部摧毁了,哈利也站在了伏地魔面前。伏地魔使用了世界上最狠毒的,杀人于无形之中的阿瓦达索命咒。但奇迹这时发生了,哈利波特竟死而复生,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心中有看似强大的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被伏地魔所轻视的,那就是爱,爱的力量,促使伏地魔暴毙身亡,也使光明重新挥洒在人间。
残阳如血,蓦然回首,无数英灵正闪耀在空中。
我认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它告诉了世界上千千万万青少年读者,正义永远存在,有时,为了正义的存在,我们不得不付出惨重的代价,流尽无数英雄的鲜血。要敢于与黑暗斗争。也许,黑暗有时会非常强大,遮天蔽日,看不到一丝阳光,也许,为了正义,我们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挥洒鲜血,甚至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但是,正义总会在最后赢得胜利,邪不压正的古话在最后总会被诠释。
在当今这个龙蛇混杂的社会,很多人为了追名逐利不择手段,许多人看到了这一幕,都会感叹社会很黑暗,社会不给人以公平的竞争条件,根本没有正义的黑暗。但读过《哈利·波特》之后,我发现这个社会,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什么黑暗是不重要的,正义的存在,并且自始至终坚定地支持正义,不能认为黑暗给我们一时的名利亦或是荣华富贵就去投奔它,我们要坚信,不论黑暗有多么庞大,多么可怕,那终归是一时的,取得胜利的永远是正义,是光明。同时,当我们周围已经被黑暗所包围时,我们应该洁身自好,勇敢地与黑暗作斗争,这是这本书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一点。
贯穿整个系列的一条重要思想也同样让我颇有感触,记得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有这样一条发人深省的话,哈利在被老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从伏地魔手中救回,并听完那个“救世之星”的预言后,曾不解地问过邓布利多“我既没有强大的魔法,也没有伏地魔所没有的武器,我怎么可能击败他?”邓布利多答道“你有,哈利,它是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他所忽视的,那就是爱啊!只有爱才能战胜灵魂破碎的他。
这里的“爱”,并不是我们青春期中男女生口中所谓情爱,而是一种人文的关怀。我们都在抱怨中国的人口素质过低,好心扶一个跌倒的老人却被素质低下的对方诬陷,以至于现在没有勇气去帮助那些不幸跌倒的老人,只好做一个路人甲,冷眼旁观,其实这素质低下,无论在两方的任何一方去看,根本在于我们的国民缺少“爱”。试想若老人心中有一种博爱的成分,别人将他扶起,他想到的只会有感谢对方,从何谈起诬陷他人的想法?再想,作为一个正当中年的人,如果心中充满无私的爱,即使在已经有好人被冤屈的背景下,心中的爱也会油然而生,会立刻冲去搀扶。再举一例,据一份调查显示,有超过85%的少年犯的家庭都并不是和睦的,如果他们的父母能少一些争吵,多关心他们的孩子,多给一些爱给他们,他们还会走上不归之路吗?所以,通过对这句话的理解,我认为在教育中家长和老师应该多培养我们善良友好关心他人的品质,而这些都是爱的集中体现,我坚信,如果人人心中都能够拥有一颗充满爱的心,《礼记》中的大道就一定会施行,大同社会就一定会被建立。
《哈利·波特》同样也告诉我们朋友的重要性,哈迷们都很熟悉罗恩和赫敏这两个在哈利的成功路上最重要的朋友,每当哈利遇到危难,他们总会第一时间拔刀相助,为哈利排忧解难,可以说,哈利最后得以击败伏地魔,离不开赫敏高超的法术以及罗恩的帮助,透过罗恩和赫敏,我真正的理解了政治课本中的'一句话“朋友带给我们温暖,给我们支持与力量,得以让我们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虽然,《哈利·波特》中的一切都是虚构的,但J·K·罗琳透过文字所隐射出的哲理,着实是一笔丰厚的精神财富。
哈利波特读后感37
我最喜欢的书是《哈利波特》系列的书,在这里面我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写出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之死亡神器》的主要内容:还有四天,哈利就要迎来自己十七岁的生日,成为一名真正的魔法师。然而,他不得不提前离开女贞路4号,永远离开这个他曾经生活过16年的地方。
凤凰社的成员精心谋划了秘密转移哈利的计划,以防哈利遭到伏地魔及其追随者食死徒的袭击。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
与此同时,卷土重来的伏地魔已经染指霍格沃茨,占领了魔法部,控制了半个魔法界,形势急转直下。
哈利在罗恩、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隐形遁迹。为了完成校长邓布利多的遗命,一直在暗中寻机摧毁伏地魔的哈利,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派出众多食死徒,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遭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死亡圣器下。
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终胜利。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哈利波特读后感38
“人总是会死的。但哈利并没有真正的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纳威·隆巴顿
——题记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大结局。它主要讲述了十七匀的只得本应在霍格沃茨学校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可为了完成已故校长邓布利多给的杀死伏地魔的任务,四处寻找伏地魔的魂器,并一一把它们销毁。但到最后关头,只得才知道最后一件魂器竟是他自己!也就是说,欲杀死伏地魔,要先杀死自己!在去给伏地魔送送死的路上,他用复活石为他而死去的人:“死……快吗?”
“噢,那比睡着还快。”
哈利来到伏地魔跟前。“阿瓦达索命!”一阵绿光闪烁,哈利“死”了,但死去的只是伏地魔的魂器,当海格抱着哈利来到大家面前时,纳威说出了题记中的那段极其富有哲理的话。
哈利又活了。他杀死了力量更加微弱的伏地魔。
轻轻合上书页,我在思考。
为什么哈利要选择自己去送死来削弱伏地魔的力量,而不是怎么的活着,逃亡天涯,在伏地魔的统治下与一片唾骂声中度过余生呢?为什么要选择“好死”而不选择“赖活”着呢?我认为哈利的行为与那些爱国就义者们如出一辙,而不像汪精卫或袁世凯那样做叛徒。虽然哈利的行为谈不上爱国,但也是为了那些无辜的无魔法的麻瓜们着想,爱民如子。这样大义凛然的行为为“好死不如赖活着”做了一个全新的改变,“赖活着不如好死。”
读了这本书,我对生与死有了全新的认识,原来,死不可怕,可怕的是赖活着,可怕的是无耻地活着。
“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我认为,哈利的那“死”,重于泰山;伏地魔的死,轻于鸿毛。
哈利波特读后感39
满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不是因为学校的行政命令,而是因为自己早就想一睹为快。
令我十分兴奋的是,我的猜测是正确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果然这部哈利波特系列的结局没有让我失望,毕竟,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看来,罗琳女士还是深谙读者心理的。
那么,这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如果有人试图在接受这本书前了解故事而发问。有各种各样的回答:是一个扣人心弦的魔幻故事;关于一个特别的魔法男孩的故事;一群魔法世界里的少年英雄打败大魔头的故事……我觉得,在看完完结篇后,我的回答是: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故事的第一部讲了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爱——用生命咒语护卫儿子长达十七年;第二部讲了同学之间的爱,还有一个小姑娘对一个小男孩的朦胧的爱;第三部讲了父子之间的爱——无论是生父还是教父;第四部说的是小男孩对小女孩的爱,当然,这只是表象;第五部说的是众人之爱——一群勇敢的人为了一个勇敢的目的团结起来——赤胆忠心咒,还记得么?第六部体现的就更多了;但是远没有第七部多,第七部是前六部的总结,是真相的曝光,是悬念的掉落,也是爱的大爆发——斯内普教授因为对莉莉的爱恋担起了最危险的护卫与卧底工作,挽救了哈利,也挽救了他自己;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直以“唠叨”见长的罗恩母亲,最后大发雌威,竟把伏地魔手下第一女魔头给干掉了,其“护犊”的执着令人咂舌不已;另外还有马尔福夫人,为了探视儿子的安危,竟不惜欺骗近在咫尺的伏地魔。
但是最令我钦佩的是主人公哈利在得知自己必死时毅然选择受死的勇气以及为消灭伏地魔所作出的巨大牺牲,“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是多么地令人感动。他明白,人生中有许多比死亡更糟糕的事,所以,他不怕死,他的遗憾,也许只是对真挚的感情的留恋。当然,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哈利征服了死亡命运,成为了生命的主人。
手指轻轻地翻过最后一页,带着一丝留恋和淡淡怅惘,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终于到了与哈利波特说再见的时候了。也许,有人只是把哈利波特系列看成是儿童小说或魔幻小说,仅供人娱乐而已,但对我来说,哈利波特系列带给我的决不仅仅是这些,它让我领略到了爱的真谛和爱的魔力,让我对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
哈利波特读后感40
今天,我把《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给读完了。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哈利·波特。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因受追逐而逃亡在外,他的同伴赫敏与罗恩也跟随哈利·波特逃亡在外,哈利·波特与他的同伴四处逃亡并寻找如何打败伏地魔的方法,最后从灯塔上才知道只有死亡圣器才能干掉伏地魔、帮哈利·波特的父母报仇。死亡圣器只有三件:一个是老魔杖,另一个是复活石,还有一个就是哈利·波特所拥有的——隐身衣。于是他们就去他们原来的学校——霍格头茨魔法学校。但谁知伏地魔已经夺得了老魔杖与复活石,并把哈利·波特击倒获取了隐身衣。
当哈利·波特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火车站里,而且看到了邓布利多校长,通过与校长的谈话,哈利·波特才知道原来自己才是圣器的主人,是第7个魂器。等他真正睁开眼睛时已经在学校了,哈利·波特与伏地魔最后一次对峙中,他最经典的语句是:“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最终伏地魔因用被自己所夺的老魔杖所施展的法术反弹回自己身上而死。
我喜欢哈利·波特,是因为哈利·波特很敏感,在被食死徒追逐逃亡时,他看不到伏地魔,竟然能感知到伏地魔。他还有一件隐身衣,在逃亡过程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因为这件事隐身衣帮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逃过了许多劫难与困境。他还很懂人情世故,在看到赫敏打罗恩时竟然把他们俩隔开,要不罗恩的情况可能不堪设想,他很聪明的提前把老魔杖的下一任主人给干掉了,虽然伏地魔得到了老魔杖,但是伏地魔还是死掉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因为利益而不顾一切,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有可能自己的生命也会赔在上面。
哈利波特读后感41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命运注定他们是水火不容的死敌,在《死亡圣器》中,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在一次次寻找魂器中,一点一点成长。
在最后,哈利与伏地魔的决斗点,哈利可以丢下其它人,独自逃走。可是他留了下来,与那个令众人闻风丧胆的魔鬼决一死战。这是一种担当,他身上有着伏地魔的灵魂,注定的使命。哈利没有如赫敏那样的聪慧头脑,其实他在这之前,也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孩,却要拯救所有人。
那一年,哈利怀着好奇进入霍格沃茨,六年后,他肩负了整个巫师界的命运,因为母亲,更因为预言,他被卷入一次次危险旅程,他畏惧过,胆怯过,却没有退缩。魔杖射出魔咒,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在众人的热切目光下,哈利终于真实意义上直面伏地魔。没有了魂器。伏地魔只是一个残魂,他一直都是错的,老魔杖的主人是——哈利·波特。在那一刹间,胜负已决,邪恶终敌不过正义,那个世人中的邪恶真的死了。
可伏地魔就一定是邪恶吗?不,没有人天性如此,汤姆·里德尔是一个孤儿,他很聪明,可是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对他三观的迫害,不才是邪恶吗?正如斯内普教授一样,对哈利母亲的爱让他成为一个食死徒,又因为爱,他一直保护着哈利,表面上却是一个恶人。
所谓邪恶与正义的观念,事实上是可以转换的,哈利·波特的正义,食死徒的邪恶,不过是一个拯救,一个毁灭罢了。不同的观念产生正负。在麻瓜的眼里,那些穿着稀奇古怪的人是恶,麻瓜本身是正;在巫师眼里,食死徒是恶;在食死徒眼中,而麻爪又是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念。正负之别的际线是思想。
书中一幕幕,为所有人展现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也让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读后感42
你是否相信,死亡与重生是相互关联的?
在读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后,我相信了。这种似乎不可能的微妙的关系,其实存在于《哈利·波特》一书里的每个角落,而且影响着书里的主人公与书外的读者。
当哈利躺在校长办公室的地板上,看到了西弗勒斯,斯内普的思想,哈利想要冷静地去被伏地魔杀死时,他似乎是走向了死亡。“死会疼吗?他对活的愿望总是比对死的恐惧要强烈得多。”罗琳女士把人们对死亡的想法表现得淋漓尽致。但其实哈利是走向了重生。他差点就被伏地魔打死了,然而恰好是伏地魔将哈利心中的伏地魔灵魂碎片消灭了。伏地魔帮助哈利走向了重生,重生后的哈利是属于自己的,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
难道这种关系只存在于哈利身上吗?不是的,像伏地魔,他渴望得到永生,谁不渴望永生呢?但是伏地魔太敏感,太残酷了,他可以为了得到老权杖的认可,杀死他的手下。因为伏地魔的盲目,不择手段,对永生的过分追求,他才在“不死的男孩”哈利的魔杖下走向他所恐惧的死亡。
在《哈利》里,更神奇的还有希望。在伏地魔打伤了哈利使他昏迷时,人们以为哈利死了时,凤凰社的纳威·隆巴硕冲出人群攻击伏地魔。虽然他打不过伏地魔,但这表现了凤凰社对战胜黑暗的不懈努力。伏地魔以为战胜了哈利他便胜利了,打消了凤凰社的一切希望,可他恰恰错了。凤凰社的希望与热情是打不倒,哪里有黑暗,哪里就有凤凰社所发射出来的光芒。希望会死亡吗?我想大概会吧。可是希望更会重生,而且更耀眼。
读完这书,我想,罗琳女士一定相信死亡与重生的存在,不然她怎么会写出这样成功的作品。死亡与重生,本来就在一念之中。
哈利波特读后感43
我读了史诗般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受益匪浅,我感到“友谊”这个词受到了升华。
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封面描述了哈利·波特在右灵阁与好朋友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一起骑在龙上逃跑的情况。再翻列书的背面,描述的就是哈利与伏地魔的最终对决的情节,这还有一句话“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这句话是一句预言,也正是这句话,伏地魔才要和哈利·波特作对,因为只有杀死哈利·波特,伏地魔才会活下来,可是邪不胜正,伏地魔最后还是死了。
在《哈利·波特》的全书中,有个“黄金三人组”他们分别是:哈利,赫敏与罗恩。他们在一起,并肩作战了好多年,他们也有闹过不和,如在《死亡圣器》中,罗恩与赫敏也有闹过不和,但最后仍然是在一起,这就是友谊,即使有分手过,但过还能和好如初,仿佛没有过不和,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当然,有这点也不够,还需要在关键时刻,在生死关头,在千钧一发之际,也不会背叛好友,会冒着生命危险与你一起战斗,与你一起坚持到最后,还愿意与朋友一起死,小天狼星也有说过——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我们也会为你这样做的,正是做到了这些条件,“黄金三人组”才会恒久成立,变得坚不可摧地,最终才能打败伏地魔。
友谊让一些人变得团结,变得强大,当有人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那他的团队将会无坚不摧地,永不分裂。阿不思·邓不利多说过——我们只有团结才会强大,如果分裂,更不堪一击。生活中,明明处处有友谊,但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却十分难得。
友谊珍可贵,要抓准机时,保住友谊,让友谊之花永驻人间。
哈利波特读后感44
很难想象有这样一部书,没有网络,没有电子游戏,没有有关“现代”迹象的任何东西,一个和你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真正的小巫师哈利波特骑着真正的飞天扫帚,穿着真正的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在一所你以前从未听说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
“这是一面非常气派的镜子,直达天花板,华丽的金色镜框,底下是两只爪子形的脚支撑着。顶部刻着一行字:厄里斯斯特拉厄赫鲁阿伊特乌比卡弗鲁阿伊特昂沃赫斯。”
当然这面镜子的神奇之处,并不仅仅是它那美丽的和气派,而是它的魔力——它能使我们看到我们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然而这面镜子既不能教给我们知识,也不能告诉我们实情,人们在它面前虚度时日,为他们所看见的东西而痴迷,甚至被逼得发疯,因为他们不知道镜子里的一切是否真实,是否可能实现。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面镜子,你会不会也忍不住要去寻找它呢?不过麻瓜自然也有他们自已的魔镜。比较爱钱的就喜欢玩大富翁,想要做英雄的就是神雕大侠,想要主宰宇宙就上网联机打星际争霸,有的甚至只是想玩过家家……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得到。这就是麻瓜发明的东西,从效果上来看一点也不输给厄里斯魔镜,所以他们喜欢。
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比如这一句:“如果你哪天碰巧看见它,你要有心理准备。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伏地魔的日记本在第2部中,小女孩金妮非常偶然地得到了一个神奇日记本,50年前,它曾经属于一个叫做汤姆里德尔的大哥哥,他不但法力高强而且善解人意,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就像这世上所有的小女生一样无比的信任他。可万万没有想到存在日记本中的汤姆里德尔原来就是伏地魔!所以金妮就成了伏地魔的俘虏,还不知不觉地为他打开了密室。
那么金妮是怎样成了伏地魔的俘虏呢?“他的日记本!我一直在上面写字,整整一年,他不断给我写回话。”天啊,听听,多么可怕的事,聊天也是能聊出祸来的呀!
一个人不断地在上面写字,另一个人不断地写回话。来想象一下这个伏地魔的日记本怎么那么眼熟呢?有许多像金妮这样善良的女生,总是很敏感喜欢倾诉给那些她们认为非常值得信任的人。她们把自己的真情,全部都奉献给她们用理想和想像建构出来的那个人,她们每一天不和那个人讲话就觉得空虚,成为那个人的俘虏,直到被那个人毁灭。
我总想改造书中韦斯莱先生的一句话:“永远不要相信任何平白无故给你好处的东西,除非你看清了它把心藏在什么地方!”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
霍格沃茨密室,只有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才能够开启,把里面的恐怖东西放出来,让它净化学校,清除所有不配学习魔法的人——那些麻瓜生的孩子以及继承人认为血统不高贵的人。
细想起伏地魔和希特勒的某些观点,说不定哪天下午他们两位坐在一起喝茶,一定会聊得很开心的。他们都以自己的一半血统感到自豪,而为另一半血统而羞耻。他们都认为这世界上有太多不配活着的人,尤其是那些血管里的血液不够高贵的人。他们都想到一个让这个世界变得如他们所愿的办法——“净化”。当然还有他们都同样的肮脏无耻,他们都是充满了血腥气的杀人恶魔。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的血统是高贵的,也没有谁流的血是卑贱的。有的时候你不得不佩服一下罗恩的“经典名言”:“全是疯话。现在大部分巫师都是混血。要是不和麻瓜通婚,我们早就绝种了。”“我早就知道萨拉查斯莱特林是个变态的老疯子。想出了这套纯血统的鬼话。即使白给我钱,我也不进他的学院。说句实话,如果当初分院帽把我放进斯莱特林,我二话不说,直接就乘火车回家。”
然而,现在仍然有那么一些斯莱特林,紧抓着他们的疯话不放,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兴风做浪,你总会听到他们的恶心声音,总会看到们无耻的形为。
我只是想说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得到特权,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伤害其它的人。卢平教授一开始就给我们一个与众不同的印象:穿着一件极其破旧的巫师长袍,好几个地方打着补丁。他面带病容,而且疲惫不堪。他看起来还很年轻,但淡棕色的头发已经夹杂着白发了。就是这么一个又穷又病的人,用了一句咒语就赶走了令人发抖的摄魂怪。
卢平教授是个本领高强的好老师,他教给哈利召唤守护神的方法,你会为罗琳每一个形容卢平教授表情的形容词打动:愉快的、快乐的、温和的、平静的、轻松而随意的……然而卢平教授是个狼人!他每到满月的时候就会变成狼。就为这个他几乎不能上学,成年以后到处碰壁,因为是狼人而找不到有报酬的工作。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只因为遭遇了不幸的事,所以就不被信任甚至不被社会所接纳。
我们是不是太残酷了些?当我们用戒备的眼神及行为对待那些不幸的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有没有考虑到他们的感受?那些本来就已经很不幸的人,他们的不幸决不能成为受人鄙视受到不公平对待的理由。我们首先要学习像哈利那样信任,然后像詹姆波特、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教授那样理解和帮助。
明天,我将有勇气和狼人握手。
第5部中,有一个我至今难忘的片段:“现在只有两个人还在激战,很明显,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邓布利多的到来。哈利看到小天狼星矮身闪过了贝拉特里克斯的一道红光:他正在嘲笑她。得了,你可以做得更好!他高声喊着,声音在整个巨穴般的屋子里回荡。第二道光束正好击中了他的前胸。他脸上的笑容还没有完全消失,但是他惊骇地瞪圆了双眼。”……“小天狼星似乎过了很久才倒下去:他的身体向后弯曲着,形成了优美的弓形,倒下去时穿过了悬挂在拱门上的破旧帷幔——被称为死刑刑具的死亡帷幔。”
小天狼星走了,但在我的心里,有一个永远年轻,永远充满活力的。还记得为了哈利,他靠老鼠生活;还记得为了见到哈利,他不顾一切;还记得为了保护哈利,他到了帷幔对岸。
有人说《哈利波特》会很快不再被人青睐的。但我认为,真正能够感动人、为人带来欢笑的“魔法书”,是永远不会过时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45
《哈利波特》是我最喜欢的书,上小学时我读了前三部。升入初中后,很开心学校在每个班级后都配了多宝阁,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书,当然也有《哈利波特》全集,每天我利用早读前和午休等闲暇时光读完了剩余的四部书。
《哈利波特》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小男孩的故事。黑魔王伏地魔袭击了他的家,父母的爱让他活了下来,伏地魔重伤后逃走了。后来,哈利波特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读书”,并在最后杀死了伏地魔。
看完整本书,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也是校长邓布利多校长的一句话:”不管在哪,爱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坏人是感受不到她的。”确实,在整本书中,我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爱。
小哈利为什么能在伏地魔袭击他家时活下来?为什么他能取得最后的成功?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父母对他的爱。莉莉对他那样强烈的爱,使他活下来,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一个无形的护身符,在必要时它会保护他不被伤害,这就是爱的力量。
而伏地魔的童年和哈利波特完全不同,他从小在麻爪孤儿院长大,被人当成精神病对待,因此他的童年充满了阴影,他发誓要报复那些伤害过他的人骂过他的人,他发誓他要亲手杀了他们,他用他的魔法到处到处还杀人,小汤姆就是在这样阴暗的环境中度过了童年,最终他走上了邪路。
但不同的爱也有很多种,斯内普对莉莉的爱也让我感动。他很喜欢莉莉,为了能将她揪出伏地魔的魔爪,他什么都愿意做,他成了邓布利多的间谋,背叛了他的食死徒朋友。读后感·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莉莉,知道临死前,他这四十年的记忆全部流露出来,这种爱是任何人都无法感受的。他的专一让他失去了一切,又获得了一切。他这份坚守的爱,感动了其他人,并帮他洗清了那些不属于他的罪恶。
爱是可以融化一切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46
当我读完J.K罗琳写的《哈利 波特》系列的其中一部《哈利 波特与“混血王子”》时,泪水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邓不利多死了。”哈利的这句话,包含着悲伤,包含着忧郁,也含着对邓不利多的感激和怀念。从哈利认识邓不利多开始,邓布利多就一次次地在哈利危在旦夕的时刻拯救哈利,也经常和哈利谈心,和哈利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邓不利多死去了,哈利悲痛欲绝,说明了他是个很重情义的人,不希望自己的朋友为自己死去,情愿死去的是自己。
当书中提到邓不利多被斯内普用魔咒杀害时,我的心里激动极了:“要是我在场,我想杀了斯内普!”令我敬佩的是,哈利虽然受到了沉痛的打击,但还是从痛苦中走了出来,勇敢地接受了现实。我在读《凤凰挽歌》这章时,心中在默默地祈祷,一定是个美好的结局!我深深地沉浸在故事情节中。合上书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是个虚拟的故事,这个故事的结局竟然是如此的悲惨!其实斯内普是个好人,只是对哈利学生时代的父亲有那么一点讨厌。他以前也是伏地魔的走狗,但是在邓不利多的帮助下,成为了一位好人。面对自己的恩人,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能下手如此的狠毒。
我心中对哈利的感慨很多:哈利凭什么不好好呆在安静的学校里,受到老师们的保护,却去冒险做一个“复仇王子”,为自己的父母、尊敬的人报仇雪恨!是因为他是正义的勇士,不会因为害怕自己可能会死亡而躲在安全的地方避难;相反,他去帮助了邓不利多,去帮助了善良。
邓不利多死后,魔法部向哈利盘问了一些邓不利多的秘密私事,可是哈利拒绝回答。因为这是邓不利多的私事,他是因为信任哈利才告诉哈利的,如果他说了,那不就是辜负了邓不利多对他的信任吗?所以,哈利没有透露邓不利多的任何信息,只是对魔法部的部长说:“这是邓不利多的私事,请你们别来干扰,好吗?”我认为,哈利的这种行为,就应该被叫做“忠诚”,因为哈利不会背叛邓不利多,也不会背叛任何好人,他答应忠诚的人,不会把他们的信任变成和他人交易的筹码。
哈利每次都想安安静静地过上一年,做一个平凡的学生。可是他注定是个不平凡的学生。在他的身上,有很多我认为很优良的品质,比如善良,宽容,大方,有主见,还很有个性。他不能容忍别人瞒着他做什么事,从这点,我觉得哈利很热心,因为他很迫切地想知道别人遇到了什么事情,看看自己能不能助他一臂之力。助人为乐是现在的很多人缺少的,我也应该向他学习这点。除此之外,这个故事里的很多人物我都很喜欢。喜欢罗恩傻乎乎的样子,却和朋友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喜欢赫敏专心学习的样子,但更喜欢她和罗恩吵架的样子;喜欢卢娜活力四射的样子,可更喜欢她疯颠颠的样子……
虽说这个故事的结局是悲伤的,但我相信:哈利以后一定会明白,哪怕是最伟大的人,也会被自己相信的人所伤害,哪怕是被逼的,要学会谅解别人,因为在一张邪恶的脸下面,常常包含的,是一张微笑着的脸庞……
哈利波特读后感47
是他,骑着扫帚,飞入了我的眼帘,打开了我的心扉。让我以后的生活,从此不再灰暗。
是他,以勇敢,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让我懂得跌倒了就要自己爬起来,不要轻易流下眼泪。
是他,以坚强的毅力和奋斗的精神吸引了我。让我不懂得放弃,知道努力过就不会有遗憾。
他——哈利波特。
哈利是一个失亲的孩子,所以被寄养在德斯里一家。同时,他也过着非常不愉快的生活。因为在那里,他遭受了不平的对待。不过,这却没有令他丧志,自暴自弃,反而他更加努力向上,奋勇向前。
无可否认,额头上有道闪电伤疤的哈利是一位天生的英雄。他的才气,他的天赋,他的性格还有他的知名度,都让大家羡慕他,但与此同时,更多的是对他的喜欢。
在《哈利波特》系列作品中,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要是需要送信,就找猫头鹰吧;要是需要到另一个地方,就用呼噜粉吧;要是需要存钱,古灵阁是最安全不过的;要是需要洗碗,打扫,织毛衣等等就用魔杖挥一挥吧......那是多么的奇妙啊!
这些新奇的事物,通过荧幕和具有穿透力的声响,让我从电影里看到了生动,看到了喜悦也看到了神秘和紧张。
赫敏:一位漂亮的女孩。喜欢看书,多愁善感,冰雪聪明,忠诚善良。从她的身上,让我看到了勤奋用功是怎样的一回事。在很多地方,知识是少不了的。这也是她的发光点。
罗恩:虽然在电影里,他一直给观众们傻傻的感觉。不过,在紧急关头,他还是会勇敢地挺身而出。还记得那场精彩的巨型棋吗?罗恩他为了让哈利能够顺利地阻止魔法石的被盗,选择了牺牲自己。
还有我最敬佩的邓不利多校长:他慈祥,和蔼,懂得理解别人和尊重别人,是一位最值得别人景仰的人。他的好,足以让他成为孩子们心中最可爱的爷爷。
《哈利波特》拥有我们大家的梦,在他们的世界里,有精灵的世界,有矮人族的世界,有灵魔的世界......他们在我们的脑海中交织成一片美妙的音符,同时也谱出了一曲曲动人的乐章,让我们感动得落泪;让我们开心地大笑;也让我们紧张地揉皱了心。
我感叹:是《哈利波特》骑着扫帚,飞入了我的眼帘,打开了我的心扉。让我以后的生活,从此不再灰暗。是《哈利波特》以勇敢,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让我懂得跌倒了就要自己爬起来,不要轻易流下眼泪。是《哈利波特》,以坚强的毅力和奋斗的精神吸引了我。让我不懂得放弃,知道努力过就不会有遗憾。
哈利波特读后感48
故事的本身很像个童话,给大人看的童话。童话里充满了对现实的批判,作者对现实的不满一股脑儿全都写进书里,这种情形虽然在她之后成为大作家有改善许多,但仍能清楚的看到,她其实是很愤世嫉俗的。
她不满这世界的不公平,所以哈利并不像灰姑娘一样,被欺负了还乖乖受气并且天真以为会有英雄来解救他,在他成了巫师有能力复仇时他尽其所能的恶整那些欺负他的人。同时她也不满现实人们的歧视弱者行为,所以哈利身边的朋友都是些少数者,例如荣恩、海格、妙丽,这些在巫师世界总是被欺凌的少数者。哈利并不歧视他们,他乐於和他们交往甚於那些自认是纯正巫师的人们。
但,也许因为哈利长年受到阿姨一家的欺负,所以当他成为话题人物时,他开始骄傲,并且难免的,总是认为自己有特权。虽然校长的确让他有特殊待遇,而巫师世界的人们也常常谈论到他,但那并不代表他能因此骄傲自大。
我想也许这就是作者让荣恩当级长而不是哈利波特的原因,因为他太光芒毕露、太不知收敛,如果让他当级长后果可能是他只知道对付那些他讨厌很久的人,并且以为自己真的非常厉害。然而荣恩并没因此高兴,他以为这是校长的施舍或哪里出错,他总是不相信自己的实力,这点在他和妙丽的关系上也看的出来,虽然他们两个互相喜欢,但荣恩也不相信自己能赢得妙丽的芳心,因为他认为自己比不上那个外校的优等生。最终一切结局明朗,荣恩终於学习到成长,并且越来越能独当一面,而妙丽也渐渐表露对荣恩的欣赏。
天狼星的死对哈利的打击很大,他好不容易得到一个地位同等於父亲的长辈,疼他关照他,然而他却死了,在他开心兴奋的时候。他的打击相当大,大到他根本不愿意相信天狼星已经死了,然而这一连串的打击却也让他同时成长,虽然这成长来的有点慢,他开始改变自己骄傲的性格,并且慢慢的,他发现身边周遭人的优点与缺点,他不再因为是自己喜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的人就那些人什麼都好,也不再因为那个人是他讨厌的就什麼都不好什麼都跟他做对,他的成长来自於天狼星的死。
结局仍然是好的,天狼星对哈利的意义不会因为他死亡而改变,而哈利周遭的朋友也仍然在他身边支持他。
作者从写这部书一开始的偏激到这第五本也渐渐的转为相信这世界仍然有好人。
而之后的后续我仍期待著,我想知道最后故事里的主角们会发展成怎样的性格与故事。
哈利波特读后感49
他,乌黑的头发,翠绿的眼睛,带着破旧的眼镜,穿着表哥的旧衣服而用作者JK罗琳的话就是披着大象皮。他就是我们的主人翁——哈利·波特。
作为一个不论在书中还是在现实中都大名鼎鼎的人物,他却一无所知,直到11岁生日,才知道自己的生事、父母也才知道了自己居然是个有名的巫师。也许是因为在我11岁生日时错过了那属于我的猫头鹰,因此我只能是个麻瓜,不能去接触到那个神奇的世界。但是这7本《哈利·波特》却使我有了机会去跟我们的主人翁踏进那个梦幻般的世界。
巫师、鬼魂、妖精、凤凰、独角兽……不得不说,罗琳真的令我大开眼界!照片不再是固定不动的,帽子能开口讲话唱歌,信居然也能大吼大叫,还可以在炉火上旅行,而骑扫帚飞天更是不在话下……罗琳写得真巧!曾看过书到一些奇妙之出,比如阿瓦达索命咒(Avada Kedavra),它是从名为阿拉姆语的中东古语abhadda kedhabhra所演变的,意思是“像这个词一样消失”。还有伏地魔在自己的食死徒膀子上打下黑魔标记,不觉得像是魔鬼撒旦在自己的追随者身上打下的烙印吗?接着,书中说占卜课老师西比尔·特里劳妮是卡珊德拉的玄孙女,而只要是熟悉希腊神话的人都知道卡珊德拉是个寓言家。还有就是,她创造的人物可谓栩栩如生,就说全书最为崇高的邓布利多,曾经竟也拥有那不为人知的私心,不过也恰恰是这点让我们更觉得他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也因他不断挽救自己的过错而使我们更加喜爱他。
等到我把7本书全部看完,总算知道了大反派伏地魔不能伤害哈利的最大原因是在于爱。是的,正如邓布利多所说,他,伏地魔早已没有了人性,他又能如何认识爱,知道这股力量的强大,他又怎能料到这会是他最大的弱点!哈利的妈妈为了他而付出了生命,但她对他的爱会永远守护着他。母爱是贯穿全书的!冰心写过:“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在它的巢里;我心中的风雨来了,我躲在母亲的怀里。”想想,自己对父母那么任性,多惭愧啊!我想罗琳也一定是想让我们知道爱并希望它撒满世界。
然后是哈利与罗恩和赫敏的那真挚的友情。对,他们也会意见不统一,也会吵架斗嘴,但是在最后关头他们却能生死与共。鲁迅先生说过:“人生得一知已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接着便是正义。《荀子》中说:“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人们按自己的等级做应当做的事就是正义。基督教伦理学家认为,肉体应当归顺于灵魂就是正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正义与否的客观标准主要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利益。他们所说是深奥的,我并不能准确的明白其中的真谛。罗琳的书却“简单”的告诉我,邪恶永远都战胜不了正义!而我则坚信这点。
总之,我很喜欢这部书。它让我在沉浸于那样的一个世界中时又知道了很多。不,用深深的体会到很多更为准确。罗琳用她的书告诉我们真谛,教化我们,拓展我们的视野……可以说她尽力为人类的历史画卷抹上了一道亮彩,而我们当然也应该延续她的辉煌,去让那画卷更加璀璨!
哈利波特读后感50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哈利·波特》。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因为我喜欢魔法,而且这部书非常精彩:这套书讲得是一个父母双亡的普通男孩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和他的朋友一起刻苦学习魔法,最终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的故事。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三个小青年哈利波特、罗恩和赫敏一起冒险的故事。
哈利波特小的时候父母就被伏地魔给封印起来了,他的姨妈和姨夫把他给收养了下来。在他们家里,哈利波特遭到了虐待,姨夫把他关在阁楼里,给他剩菜剩饭吃,就连他的表哥达力也整天捉弄他,把他当玩具打,当橡皮泥一样捏。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叫海格的大巨人来到了这里,他把哈利波特带到了魔法学校教他魔法和巫术。从此,哈利波特就在魔法学校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虽然在魔法学校里,但是他仍然受到别人的欺负。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讲得是哈利从教室储藏柜里翻到一本魔药课本,它的前任主人是“混血王子”,从此哈利在神秘王子的帮助下成为魔药奇才。校长邓不利多开始了给哈利的单独授课,但奇怪的是,邓不利多却经常离开学校外出。在邓不利多的课上,哈利经历了几段关于少年伏地魔的惊心动魄的回忆,揭开了伏地魔不同寻常的身世之谜。
后来哈利波特凭着自己的魔法、勇敢和智慧,战胜了重重困难,打倒了伏地魔,救出了被封印数百年的父母。这本书终于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坚强;什么叫正义,什么叫邪恶;什么叫光明,什么叫黑暗。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要想打败邪恶,并不需要蛮干,而是需要勇敢和智慧。看了这本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不怕吃苦,面对困难时,不能向困难低头。
《遇见未知的自己》读后感1
读了《遇见未知的自己》,一直认为读该类书便是需要人生指导的人。终究,事实并非如此,生活在喧嚣匆忙世界中的我们,需要这样一股使心灵归于静谧的清流。总在想,我是否也能有机会遇见在我心中的智慧老者,穿越心事的重重黑纱,遇见全新的自己……
故事是从一个冬天的雨夜,在荒郊野外的山区,一个没有手机、没有汽油的孤单女人开始。
该故事的主角若菱,名校毕业,拥有令人羡慕的高薪白领工作,但心中却不时的自问:为什么我不能拥有想要的生活?为什么我不快乐?为什么我如此之不幸,没有父母的爱,失去丈夫的爱,终日面对婆婆的尖刻、冷漠,就连企盼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都是如此奢侈的想法(多年不孕),惶论拥有任何生活的任何寄托?我该如何当自己生命的主人?在一个下雨的寒冷冬夜,若菱巧遇一名智慧老者,在与智者数度交谈的过程中,她渐渐填补不快乐、挫败的心灵缺口,找寻回最真实勇敢的自我。
想来,这个智慧老者只是另外一个自己的载体罢了。我们永远都难以知道自己真正该怎么活、真正渴望的是什么。所以一次次我们错过了隐身于思想深处的另一个自己。总在尝试着改变些什么,可是生活会毫不保留地告诫我们,既然改变不了,就唯有适应。
人生其实很简单,最终追求的莫过于“真我、喜悦、和平”罢了……最欣赏本书中的一句话:“亲爱的,外面没有别人,只有自己。”外面没有别人,所有的外在事物都是我们内心透射出来的结果。
向世界竭力证明自己的价值,是每个人时刻都在想的事情。易地而处,活于世上,我们真的不需要对世界作出任何解释,世界只接受我们对自己的评价罢了……
《遇见未知的自己》读后感2
平静,是我读这本书时一直保持的心情。这本书教会我学习内在思维,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们会被很多东西所影响,从而心情或好或坏。虽说情绪的转变是我们内在真实的心情写照,但是细想下,心情的好和坏都是表示我们对某件事情是否在乎。我们常常感到越是在乎的事情,就越容易失去。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我们仅仅看到了成与否这两个简单的结果。殊不知,我们已经忽略了这件他们的本质,那些我们忽略的才是真实的体现。当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先沉下心来,冷静地看待这件事情,然后才决定要以何种态度来对待这件事情。
在《遇见未知的自己》这本书中,女主人公通过无意间遇见的一位神秘老人,进行了一系列貌似离奇的探寻真我的路程。这段旅途一路走来,有痛苦也有失去,但是女主人公最终找寻到了自己真正要走的路。现在的我们还年轻,正是汲取知识和塑造发展自己的最佳时间,但此时的我们也因此显得不够安定。
我们有着很多很多的理想渴望去实现,但是却太多、太杂,不经意间,就悄然迷失了自己。我经历过,我迷失过,我也有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干什么的时候。或者说,我都想要,都想做,结果却不知道该怎么做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渐渐地我学会了选择和放弃。我开始思考自己真正想要什么,做什么才能使自己安定、成长。现在的我明白了,遇事先摆正自己的位置,然后再将要全力以赴的事情做好,活在当下,一步一个脚印,这或许就是一种提升。
一本好书,需要反复品读。她给我带来了人生的哲理,更引领我走过了一段人生必经的心路历程。感激这本书,也感谢公司在生日之时将她赠与了我。
《遇见未知的自己》读后感3
很偶然的机会接触了这本书,只是单纯地喜欢它的封面。没带太多的兴致,因为心想也不过是一本很普通的关于励志心理的书籍。
上了大学后,很少有机会坐下来静静地看书,不是没有时间,只是少了那份心境,淡淡地,淡淡地,如同手擎一樽美酒,细细品味,沁入心脾。校园里刮起了一阵读书月的风潮,于是整个校园沉浸在了这片书的海洋中。我,慢慢地读着这本书,发现它与我以往接触的这类型书是那么不同。
《遇见未知的自己》这本书主要是环绕了女主人公白领李若菱与智者老人的一次次对话,揭示了人身心灵的奥秘。这本书突破了大多数传统书籍对这方面心理理论知识的直接论述,采用了讲故事的方式,一步步的引导读者走进作者论述的观点里,进而走进了自己内心中真实的自己。
女主角李若菱的生活是不幸的,虽然她有美丽的外貌,在公司里身居要职,拥有高质量的生活,但她并不开心,由于婚后多年不孕,遭到了婆婆小姑的嘲讽和丈夫的不理解,在公司里又有小人的尔虞我诈。她脑海里时刻都闪过轻生的念头,在一次和丈夫吵架离家出走后她遇到一个老人,在与老人的一次次智慧的交流后,她终于找到自己生命的价值,找到自己人生的定位。
“你是谁?”这是第一次见面时老人问李若菱的第一个问题,“我叫李若菱!”“我问的不是这个,名字只是个代号。”“我在一家外企计算机公司上班,我是负责软件产品的营销经理”“那也不能代表你是谁,如果你换了工作,这个‘你是谁’的内容不就要改了吗”。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忘记自己是谁?我们很多人每天生活的都不开心,即使我们拥有了很多财富、金钱、美色我们人所有受苦的根源就是来自于不清楚自己是谁,而盲目地去攀附,追求那些不能代表我们的东西,以为我们就是财富、金钱、美色的代表。我们追求的到底是什么?什么是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想要的东西呢?我们总是习惯地去观察模仿别人,却忘记了自己到底最希望拥有什么。很多时候,我们大多数人寻找的地方,表面看起来好像比较容易让我们找到我们需要的东西,所以我们费劲地在别人身上,在这个外在的物质世界中寻找解答和快乐,结果都是徒劳无获的,主要是我们找错了方向,找错了位置。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我们很多人都习惯戴上了很多面具,每天每天都在不停地更换着,最后失落了真实的自己,当哪一天,我们逐渐的把目光从外界世界转向我们的内心世界时,我们会可悲地发现,其实我们很多人都不是自己生命的主人,更糟的是。我们是自己思想和情感的奴隶,它时刻束缚着我们,使我们生活在了不快乐中。
《遇见未知的自己》我们应该给自己一个机会,让自己和自己的内心情感交流一下,看看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自己的人生位置到底在哪里,我们每个客体其实都是“李若菱”,我们都迷茫过,我们都徘徊过,但请给自己一个机会,和“智者”来番对话吧。
《遇见未知的自己》读后感4
看完《遇见未知的自己》,很多自己很有感受而平常无法用语言描述的感想,心情或者说一些迷惑都被这本书一一地表现出来了,这是一本修身养性而又富有人生哲学的书。看完后深有启发。
书中指出快乐是由外在事物引发的,它的先决条件就是一定要有一个使得我们快乐的事物,所以它的过程是由外向内的,这样一来,就有了一个问题啦:既然快乐是取决于外在的东西,那么一旦那个令你快乐的情境或事物不存在了,你的快乐也随之消失了。而喜悦不同,它是由内向外的绽放,从你内心深处油然而生的。所以一旦你援用了它,外界是夺不走的
《遇见未知的自己》告诉我们,生命的困顿转折是建立内在力量的最好时机。问题和困境不是来找你麻烦,而是来帮助你,帮助你找到你自己,帮助你内在成长,变成一个更接近你自己本质的人。而大部分的人碰到困境时,都有很多的埋怨、躲避、压抑,但真正有智慧的人会从中找到成长的契机。
曾几何时,内心的能量被消耗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消极和抱怨。常常觉得自己很倒霉,社会不公,《遇见未知的自己》在带我寻找真我的过程中让我更清楚的认识了自己,消极抱恨的我不是真正的我,真我应该是乐观向上、祥和快乐的我。于是我卸掉身上背负的消极的东西,努力获得心灵内在的力量,重拾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所以我们可以从很多角度来看待自己。就像若菱一样,她可以把自己认同为一个不行的人,是不幸的命运,不公的待遇和他人的错误行为的受害者,可以把造成这一切的原因都归咎给别人。她也可以把自己认同为一个优秀的,事业有成,才华横溢的人。这一切都和看待自己的角度有关。即然这样,那么为什么我不能从正面的角度去看待自己呢。是的,我经常会觉得自己弱小,无力,没有自信心,但是想想也有许多可取之处啊。
诚实,善良,在一所不错的学校读书,衣食无忧,身体健康,家人们都很关心和疼爱我,和许多人比起来我并不差。在生活中发生过很多不如意的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就臣服它吧,已经不可改变了。能够改变的就只有对待事情的态度,然后再把这种态度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那样才是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遇见未知的自己》读后感5
看了《遇见未知的自己》我很感动,这本书使用小说深入浅出的方式,表达生命成长的蓝图,很棒,给读者很多具体可行的建议,可以缩短茫茫摸索的阶段。
这本书主要介绍女主角生活上的起伏和冲击,很多人生的课题和智慧也随之展开。女主角最后能够在智者的指点之下,改善内在的状态,进而改变了外在的世界,就像春蚕破茧而出,迎风飞扬。我看完这书,给我深刻印象的一点是要学会接受自己的不快乐,也要接受人生的不完美,而甘心情愿地学习“臣服”的功课。
如何学会接受自己的不快乐,我就有非常多的感悟。我觉得要真正做起来都很难的。因为人的一生,遇到的不快乐的事情真的很多很多,在学习上,在生活上,在工作上,在家庭上都有很多很多的烦心事,累得自己够呛的。那样难道我们就要活在不快乐之中吗?我以前都常常活得不开心,我讨厌自己为什么要长大,自己的身份越来越复杂,是老师,是妈妈,是别人的女儿,是别人的媳妇,是别人的……,很多角色,很多责任,压得自己很累,很不开心,我觉得有时真的很想回到儿时,那就好了,可是随着年年的过去,自己的思想漫漫成熟起来,我对自己说,善待自己,善待别人,不要难为自己,做好自己本分的事就好了,要让自己快乐起来,我终于基本能做到了。
无论发生什么事,要学会去接受,这一点相信我能做得到,你呢?
《遇见未知的自己》读后感6
最近看了张德芬的畅销书——《遇见未知的自己》,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先看了作者写的序——你想要的人生,文章以一位都市白领阶级的女性为主角,经由每天都可能遭遇的种种事件,逐渐把眼光从外在的世界转向我们内在的世界,进而发先我们大多数人竟然都不是自己生命的主人,更糟的是我们是思想和情绪的奴隶。一个不经遇的机会下遇到一位老者,老者就像一位智者,女主人公在一位老者的指引下,改善内在的状态,进而改变了外在的世界。最终寻得内心的平和,就像春茧破茧而出,迎风飞扬。
〈遇见未知的自己〉这是一本关于都市身,心,灵修行的书。看后很受启发。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什么是小我,什么是真我。所谓的小我,就是受外界的一切而影响的自己,什么是外界的一切呢,也就是说金钱,名利,地位,权势,以及一切身边发生的事情,包括别人对自己的看法,自己的虚荣,这些都是小我的表现,小我会被身体里的潜意识所控制,也就是说时候有些事情你会不由自主的去想,去争。而做到了也未必就会得到真正的快乐,即使是快乐,也是来自外界的,一旦外界的让你感觉快乐的源头不在了,自己会很痛苦的。而身体里的那个真我呢?那个真我不会随着一切的改变而改变,甚至于有一天我们离开了,这个真我也不会消失!而通常能做到真我的人我想是没有吧!
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点是,书中一直在强调寻找真实的自我,确实我相信大多数人对于“我是谁”这个问题的回答都停留在名字这个代号上,我也是这样认为的,我很少去认识真我是怎样的,事实上每当我想去想这个问题的时候内心是茫然的,就连自己也不知道真正的自己是怎样的,我发现认清自我也是一件很难的事,像书中所说那有一个很长的过程,外在环境影响着我们的内心世界,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让我们容易失落真实的自我,人所有受苦的根源就是来自于不清楚自己是谁,而盲目的去攀附、追求那些不能代表我们的东西。在我读书的城市,那是一个节奏步划都很快的城市,稍不留神就会被落下,那里交通格外拥挤,速食店到处都是,人人都生活在名利角逐战中。是一个躁动的城市,真的是:忙碌,忙碌,每个人都忙碌;追求,追求,每个人都追求。为了生活,为了梦想,我们每个人天天都在演戏,扮演好员工,好朋友,好妻子,好媳妇,好父母,甚至是好人!有些是心甘情愿的,能够从中获得快乐,然而在不愿意的时候,为了演好这些戏份,我们每个人都要因时因地的戴上一些面具,正是这些面具遮住了真实的自我。当然还有我们那种小我的虚荣心也会让我们失落自我。然而也不是说生活在这样的社会就很难找会真我了,书中介绍了一些实用性和灵性的生活指南,我们可以通过观察我们周围朋友,同事来初步认识自我,因为我们周围吸引来的人和事物,他们的思想和情感带着一定的能量震动和我们的震动频率相近。
这本书读了之后让我受益颇深,以前我总是说自己的心态有多么的好,其不然,我的心态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好,我会为外界的事或喜或悲的,而且有些事情我没有真正的看开,也没有学会放下,对思想方面,更是不会考虑,对于以发生的事情不会学着接受,更别得什么与身体联结了!我要试着看开看淡一切,学着清心,静心,修心,做个小小的真我!
《遇见未知的自己》读后感7
《遇见未知的自己》真是一本值得多读几次的好书啊,作者没有干巴巴的讲大道理,灌鸡汤,而是以女主一连串的不幸遭遇为背景,展开女主与老人的对话,让人禁不住继续读下去。我读完真的收获蛮多。
文中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婴儿在妈妈肚子里那个地方的描写。从每个人的生命源头出发,找到让我们的人生如此烦恼的原因。试想从一个温暖舒适无忧无虑的环境,突然孤零零降生到这个世界,很自然就会感觉到害怕,惊慌,由此“各种我”开始登场,竖起一层层盔甲来保护自己。每个人都是脆弱的,也没有谁是完美的,我们需要接纳自己的不完美,一层一层剖开被各种模式包裹的外壳,慢慢缩小与“真我”的距离。
外界的一切都是自己内心的投射,最重要的是改变自己,内心的观念变了,相应对外界的事物感知也就会发生变化。这时候突然就想起王阳明的“心学”,以前高中的时候,还觉得这个老头净会整幺蛾子,故弄玄虚,现在觉得王阳明的理论很对啊。
就眼前,我觉得我首先应该弄清楚的就是自己真的想要什么,学了这么多年的法律是不是还要继续用下去,问问自己的内心,具体描述一下自己的愿望,遇见未知的自己。
《遇见未知的自己》读后感8
我已经在前年五六月份的时候看过这本书了,我觉得特别适合那些都市人群拜读, 这本是我为数不多完整看完的书。
当然,这是一篇我早就写好的读后感了,现在我再继续把她与大家一起分享。作者写作的目的是把它作为一本灵修指南,对于陷入情绪和习性反应的人来说,能读完这本书,会得到很好的提醒,转念的机会.当我读这本书时刚开始并没有看介绍,所以总觉得里面写的为什么就像是瑜伽,后来书中才一度提到瑜伽精神的灵修.直到最后才看简介瑜伽其实也是作者生活的一部分.场景一:某天早晨,一位快递人员打来电话,向我问地址,我说既然是快递,怎么上面没有写详细的地址吗?那人气冲冲说“你说不说呢,你到底说不说呢?”一大清早的,我还睡醒惺忪,莫名其妙的。
我在想,那个人真的好可怜,一大清早的对待一个没有任何冲突无缘由的人气势冲冲,可以想象,他的生活有多么的不快乐,心里有多么的不快乐他真的很可怜!感想:所以,当某些人在向别人做自己的情绪的时候,并不是他真的有那个立场和权力,他经常和别人闹不合,争吵,一副势不可挡的样子,他的生活和内心一定不愉快,身边的人都不喜欢他,难道他不知道吗?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磁场,通俗点讲,那就是你对别人造成的反应和感觉,你的内心喜悦,快乐,平和的能量磁场别人是能感受到同时带给别人积极的。反之,不悦只会让别人远离,一切变得消极和僵硬。
《遇见未知的自己》读后感9
五月的南昌,天气稍显闷热,而自己也是抑郁了半个月,每天地准备考研学习,不良的生活习惯加上心灵的躁动折磨着自己,效率很低,心情低落。晚饭期间偶然翻开自己的空间记忆,发现都是阳光正能量的展现,而现在的自己刚好是自己当初不屑的那个人。
晚上十公里的跑步也没让自己静心潜修下来,不自觉刚好看见了遇见未知的自己。发现过去的自己其实也是一种表象,现在的自己却表现地更加淋漓彻骨,只是负能量场已被占领了主要地位,内肽神经大概快要织成一张网了吧!
而也感激在自己最迷茫无助的时候遇见了这遇见未知的自己。并非是我的生活如此糟糕,更多的是外在的环境能直接敏锐地刺激到自己,而自己也恰好还带有了各种有色眼镜去看待生活中的很多现象。
我的生活,一直都是那种急匆匆地来急匆匆地走,希望完成更多,获得更多,却真的忘记了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些许的休闲散步,留给自己的却是内疚和自责,然后又加速地往前跑,但还是不知道为什么要跑。
读完这本书,虽然我也还是没有知道自己躁动的源头以及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从此刻开始,慢慢地给一个精心思考的习惯吧,感悟自己的内心到底想要什么,克制住自己的情绪,从内心深处对待生活中原本就属于中性的环境变化。
《遇见未知的自己》读后感10
周末看张德芬《遇见未知的自己》,一本浅显易懂的书,并且很实用,这书拿在手里一口气看完,凌晨才睡去,今天的脸色居然还是那样的温顺,
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大多数人都会面临情绪的困扰,这本书里告诉了我们通向喜悦的途径,是喜悦不是简单的快乐,快乐是外向的索取,是有依托的,必须有外在的存在引起内心快乐,喜悦是真正内心能量的实现。通过心灵的修正,获得平和。
我们的内心与外界被许多许多的不应该包裹着,习惯,角色扮演,自我保护,旁人的眼光,逃避,欺骗,其实这一切都是内心的映射,都是大脑给我们的信息,大脑筛选的信息有多半以上是受潜意识影响的,支配行为的很多指令未必就是正确的,而我们都享受在这些指令下,随从这些指令。事实最大,所以要面对一切,接收一切发生的,每件你遇到的事情都是你必修的功课,磨练你,不要去压抑,要学会能量的转换,因为情绪会来,也会走,我体会了很多自己内心的磨练。都没有顺应。
一直以来对很多事情,如果认为是不对的,就去排斥,不能接收别人的错误,更不能接受自己的错误,让自己内心有格局,从来都不是个温婉的人。曾经有段时间,自己无法接受现实,无法放弃现实,前进不得,后退不了,只有在事件中挨着,不接受发生的一切,一门心思的,追求自己内心的答案,其实那没有答案,像是面前有堵墙,非要穿越,后来无奈了,因为事件带来的困扰,让我无法再撑下去了,被周遭包围了,你无处可逃了,无奈心一横,就那样吧,放弃了所有外在眼光的标准,认为那都不重要,反而有解脱之感。
《遇见未知的自己》读后感11
《遇见未知的自己》的作者是张德芬,作为华语世界深具影响力的身心灵作家,相信大家都或多或少看过她的作品。所谓“身心灵”,我的理解是对身体、心理和灵魂的关注,所以这是一本向内剖析自己、探索自己的书。
对于喜欢与自己对话的我来说,读这本书的感觉是遇到了知音,更是遇到了老师,我认认真真读了两遍。这本书初看像小说,围绕主人公“若菱”工作、生活中的一系列故事来展开,有一个世外高人般的老人指导她、安慰她,最终帮她冲破了内心的障碍,展翅高飞。整个故事有起有伏、有泪有笑。但正像作者所说,如果你只是把它当成一般小说来看,那可能会错失一些可以帮助你改变人生的机会。
它真的不是小说,它只是借由小说的外衣深入浅出地教给你了解自己的方法,如此以来那些晦涩难懂的纯理论就不会读得太艰难。第一遍读完,我对书中的理论有了大概的概念,却不甚明了,所以更认真地读了第二遍,竟然发现有些地方没有丝毫印象,才知道复习反刍的必要。第二遍读完后对整本书的脉络结构和个中深意有了比较清楚的了解,所以古人说“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是非常有道理的。连岳曾说他有一本书放在床头,每次想起翻几页,每次都有收获。这本书也是,就放在我的床头柜上,睡前随便翻几页,乱糟糟的心都会安静下来。
老人每次和若菱见面时会讨论一个问题,得出结论后会给她布置下一个问题的作业让她思考,下一次见面时再结合她的思考结果和生活经历进行讨论。如此层层推进,抽丝剥茧般一层一层深入到问题的核心,助她分析、了解未知的自己,完成自我的蜕变和升华。
若菱和老人第一次见面时老人提出的问题是“我是谁?”,若菱试着回答,老人不断否定:我们不是自己的身体、不是自己的角色、不是自己的思想、不是自己的情绪,也不是自己的工作,因为这一切都是会改变的。“我”到底是什么?你会在读书的过程中慢慢参透答案。
若菱和老人一共见了十一次面,有十一次深入灵魂深处的交谈和启发,他们讨论了“我们追求的是什么?”、“究竟是什么东西阻碍了我们看见真正的自己”、能量世界、人的潜意识等话题。还通过观察别人的生活和剖析自己的体验总结出了如何破解身体、情绪、思想障碍的方法。
若菱是幸运的,她遇到了老人,在老人的指导和帮助下,她走上了正确的自我救赎之路,虽曾痛彻心扉,几欲心灵决堤,但最终凤凰涅盘、浴火重生。
读完这本书,我学到最多也是对我帮助最大的其一是“臣服”。每天我们都会遇到一些不如心愿的事情,以前的我会不甘心、不服气,心里想的都是“怎么能这样?”、“如果我当时怎样怎样就好了”,在这种情绪下,内心更多的是愤怒、是遗憾、是失落,却不能真正地改变什么。而现在我更多想的是“既然已经这样了,就这样吧,我看看怎样能把后面的事情做好,不再犯那个错误”。这个世界上,事实最大,所以明智的选择是:臣服于已经发生的事情,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如何做好当下的事情上面,而不是深陷在后悔、自责、抗拒的漩涡中无法自拔。因为“凡是抗拒的,都会持续”。抗拒不但于事无补,还会让人长久处在负面的情绪中。正确处理情绪的方式是感知它、接受它,让它自然地来、悄悄地走。
其二就是“检视思想”。本性来看,我们总是爱从自我的感受出发,因此对一些事情会形成片面的思想。但如果这时我们能多问自己一句:这个事情真是这样吗?对方真的像我想的那样吗?也许就会得到不一样的答案,心中那些愤愤不平的情绪就会烟消云散,而不是陷入自己思想的.死胡同里走不出来。当你放过别人的同时你也就放过了自己。举个亲子相处中的例子:疫情期间孩子在家上网课时,有的老师会拖堂,把20分钟的课间休息占用到只剩5分钟。在这被占用的15分钟里,孩子根本无法做到好好听课,一边在凳子上如坐针毡扭来扭去,一边嘴里吱吱扭扭地抱怨“老师怎么还讲啊,都没休息的时间了……”看他这样表现,我的第一反应是气愤和忧虑:这孩子怎么这么不爱学习啊,怎么那么贪玩呢,这能成为一个好学生吗?将来能考上好学校吗?但再去看看他愁眉苦脸的样子和眼中流露的对“下课休息”的向往之情,我突然意识到,他才是一个十岁的孩子,他还不懂学习的意义,还不懂竞争的残酷,他是那么渴望去跑一跑,玩一玩,所以他的反应多么正常啊,我有什么可生气和担心的呢!想到这儿,内心的无名火都消退了,再看他那张充满无奈和抱怨的苦脸,都忍不住觉得可爱又同情了。
书中精彩的方法指导还有很多,相信每个人读完都会发现让自己醍醐灌顶的地方。但正如作者所说,只是了解理论还不够,你需要在生活中来实践这些理论,否则,生活总会安排种种烦心琐事来不断地磨砺你,直到你能够在不知不觉中就能自如应用书中的理论和方法。
我们生命中遇到的所有的人和事都是一件件礼物,有些礼物的包装本就精美,而有些礼物的包装外表丑陋,打开的过程也充满血泪,但请你相信,它的核心会是一朵美丽的花,足以灿烂你后面所有的人生。既然这样,我们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你了解自己吗?你渴望遇见未知的自己吗?不妨来读读这本书吧!
《遇见未知的自己》读后感12
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遇见未知的自己》这本书,拿到这本书还未开始读,从封面及作者寄语就明白了这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这是一本从身,心,灵的层面给我们读者很多具体可行建议的书。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我们很多人都习惯戴上了很多面具,每天都在不停地更换着,最后逐渐迷失了真实的自己,当哪一天,我们逐渐的把目光从外界世界转向我们的内心世界时,我们会发现,其实我们很多人都不是自己生命的主人,可能我们只是自己思想和情感的捆绑者,它时刻束缚着我们,使我们生活在了不快乐中……
这本书读了之后让我受益颇深,明白了心境决定人生,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有太多的盲点无从下手,有太多的情绪无法调节,我们总是希望自己变得更好、生活的更好。但生活永远不会和我们想象的一样,所以我们要有自己的一套方法来舒缓残酷的现实带来的坏情绪,例如去努力学习,考一个资格证,或者考一个比现在高的学历,来提高自己的学识和内涵,从而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再或者去放空自己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在旅行中去思考一下旅行的意义,明确一下自己对自己的定位,做一个充实的自己。我们要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去做一个不一样的人,潜移默化的去感染我们身边人,改掉惰性,珍惜时间和我们最初的理想,告别庸俗、浮躁,坚持信念,做到自律,学着做自我的引路人,努力做更好的自己。
《遇见未知的自己》读后感13
张德芬的《遇见未知的自己》是一本我非常喜爱的书籍,阅读了这本书,就会开启都市身心灵修行课,让自己学会修行,让自己的心灵变得强大和坚韧,也让自己能能轻松的掌控自己,做自己的主人。
按照小说的观点,我们身边的巨大多数人都不是自己的主人,因为我们被自己的情绪、思想和身体所桎梏,难以摆脱这个枷锁。要想人生变得更加完美,就必须学会掌控自己。
作者写道“别为了那些不属于你的观众,去演绎不擅长的人生。”这句话具有深刻的哲理,对我们的人生会有很大的启发,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往往被被人的观点和意见所左右,而这些人常常也不是我们真正的观众,只不过是熟悉的陌路人罢了,我们无需在意这些,要有自己的主见,演绎属于自己的人生。
做自己的主人,控制好自己,这就是我从书中获得的启发!
《遇见未知的自己》读后感14
遇见未知的自己,我接触的灵修的书籍的第二本,哈哈哈,第一本是《断舍离》
这本书给我一个最大的感触是直视自己的阴暗面吧,接受臣服于那些已然发生的是事实。
其中最喜欢的一句是,臣服的好处就是,当你接纳了当下,不徒然浪费力气去抗争的时候,事情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转机出现,你才发现原来的挣扎真的是白费力气。而且,正因为你把能量充分关注于眼前的事物上,有的时候你会发现更好的解决之道,帮助你脱离眼前的困境,或是你不喜欢的情境。”
回忆起过往自己的一些经历经过,会发现我也有老人说的,胜肽,我执意寻找,所以能量场吸引来的,自然而然就是我想要把自己营造成受害者的样子,其实人这一生,很多东西都是我们内在的一个投射。
而原生家庭对我们的影响,是我们产生胜肽的主要原因,所以我们要学会敢于直面,学会让情绪的能量场来去自如。这样活的才自在。
当你真心想要一样东西的时候,你身上散发出来的就是会吸引那样东西的那种振动频率,然后全宇宙就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得到你想要的东西。”
所以要自信的经常暗示自己,才能更好的得到自己想要的。
不要让自己的思想停留过去和未来,而是要关注当下。杜绝胡思乱想的一个好的方法,就是关注自己的呼吸,学会冥想,再遇到已然发生的事情,不要被情绪带着走,先去接受。
我们一生会有很多身份,很多途径去寻找认同感。但是那些都不是真我,事物其实都是从‘无’到‘有’的一个过程。认知也是。所以先学会认可自己,才能一步步遇见未知的自己!
《遇见未知的自己》读后感15
买这本《遇见未知的自己》不是偶然,而是我故意去图书馆买的,为什么会说是故意,是因为当时我困在了一个笼子里,出不来,所有思想都往负面的方向想,自己没有一点点的正能量,忘记谁说过,如果觉得找不到自我了,那就多看看书吧,也许在书中可以找到答案,我决定试一试,于是经朋友的推荐买了这本《遇见未知的自己》。
我很难想象书可以给我力量,但是我起码知道,任何事情也许自己应该尝试着试一试,给自己一点机会,给自己一点希望,能够从中得到好的东西那自然是最好的,如果没有得到也不要气馁,一切都会在适当的时机好起来,活着,很多时候要轻松点,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
我花了半个月的时间,细细的拜读了这本《遇见未知的自己》。说实话,也许是我太想从中得到东西了,反而会觉得收获平平,但是起码在书中我知道了换个角度看问题,一切都会不一样,我们要站在对方的立场去看问题,也许就会海阔天空。
书中的主人公,在生活中遇到了问题,比如婆媳关系、夫妻关系,在工作中遇到了问题,比如升职机会、同事关系、竞争关系,只要觉得自己不解,都会去“老人“谈谈心,吐吐苦水,诉说自己所遭遇的事情, 每次她都会从“老人”那里得到一个答案,然后自己回去想,琢磨老人说的话,每次她都能够豁然开朗。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解读有误,我在书中也看出了这层意思:当我们遭遇困难的时候,其实是我们自己自我束缚,自我想象,不愿放开自己,所以才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
我们要学会释放自己的坏情绪,不然生活真的会很压抑,学会疼爱自己,学会为周围的别人着想。
一、内容简介
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任何读过这本书的人,无论孩子还是成人,都会永远记得那只叫做柴斯特的蟋蟀,记住那嘹亮而韵律无穷的鸣叫。
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还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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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物形象
塔克:
它是一只有趣的小老鼠,他常常带着可笑又可爱的笑容,它就住在美国纽约市时代广场地铁站一个废弃的排水管中,家里乱糟糟的,全都是一些零钱,废纸,柴斯特和亨利猫都是它的朋友,塔克的性格十分开朗,也很容易激动。它曾经在柴斯特出名时做过它的经纪人,甚至用自己一生的积蓄,刚才提到的那些捡到的零钱,换回了柴斯特的自由。
柴斯特:
它是一只特别有音乐天分的蟋蟀,甚至可以说是个音乐天才。从前它居住在康涅狄格州,一次偶然事件,使它来到了纽约,从此便被一个叫做玛利欧的小男孩当作宠物收留了,住在美国纽约市时代广场地铁站,白利尼家的报摊里,曾经因为自己的音乐天分,让白利尼一家人兴奋了好几天。
亨利:
它是一只可爱的猫咪,同样在美国纽约的那个废弃的下水道居住,它遇事不易慌张,做事十分稳重,看起来就像一个绅士。即使塔克是只老鼠,它们还是成为了好朋友,它与柴斯特也是一对好朋友 ,它和塔克曾经一起想办法帮柴斯特解围,[虽然没有成功,但也是一片心意呀!]还邀请柴斯特到它们家吃饭。
玛利欧:
一个家庭贫困的小男孩,十分喜欢小动物,收养了柴斯特,还用自己的零用钱给柴斯特买了一个十分美丽的小笼子,曾经因为柴斯特无意中吃掉了半张两元钱,而要去打工,换回柴斯特的自由。当然玛利欧也是很懂事的,除非是特殊情况[妈妈要赶走柴斯特],否则,玛利欧是决对不会反对妈妈的。
玛利欧的妈妈:
她是一个矮胖的女人,而且比她承认的要强壮的多。是个典型的‘主妇’,除非玛利欧和爸爸一起背水一战,否则,战胜妈妈,嘿嘿,想都别想。因为老妈在家里的地位可不一般。妈妈很讨厌昆虫,不过很喜欢听柴斯特唱歌,妈妈偶尔哼上两句,声音还真不错呢。
玛利欧的爸爸:
他的个子很高,稍微有点驼背,但是他整个人总是能流露出一种和善的神采。在家里,爸爸是很公平的,谁做的对,他就把重要的一票投给谁,总的来说,爸爸还是很支持玛利欧养柴斯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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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who:蟋蟀柴斯特
when:春秋两季
where:纽约时代广场
what:蟋蟀柴斯特成为著名音乐家然后功成身退的故事
how:因为香肠的诱惑,柴斯特远离家乡,被带入纽约,被小男孩马力欧收留,并结交好朋友老鼠塔克和大猫亨利。吞吃纸币、引发报摊火灾,柴斯特和两个朋友不小心为马力欧一家带来了灾难,可会他没有逃跑,而是勇于承担责任,并充分发挥自己的音乐天赋,和马力欧一家成为好友,为马力欧一家带来了滚滚财富。在功成名就之时,柴斯特却选择了回到家乡,因为,那样才会有自由,演奏时间和创作曲目的自由,生命的自由。
自由与承担
why:至于作者写这本书的主要目的所在,因为看的书多了,听的讲座多了,正如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不想再受从小到大的语文荼毒,非要找出中心思想,只要从本书中有所收获即可。或者,你觉得,和动物交朋友,原来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即使它只是是小小的蟋蟀;或许你感叹造物主的神奇,小小蟋蟀竟然是天才演奏家;可能,你惊讶,音乐竟有如此的力量,可以平息人的怒火,可以把人带入美好的想象;或者,你也想做个勇于担当的人,这样,你才能心无愧疚;也许,你希望能有塔克这样的朋友,帮你出主意和赚钱,希望有亨利这样的朋友,什么时候都支持你的决定,希望有马力欧这样的主人,疼爱你,却不会强迫你;可能,你也明白了自由的可贵……唯有百家争鸣,才能碰撞更多思想火花。
百家争鸣,火花四溅
对于本书,忍不住一口气看完,特别喜欢书中的几个地方,带我一一道来。
其一,中国元素中的绅士
斗蟋蟀,是中国宫廷中的传统游戏,所以,马力欧才在唐人街上找到了蟋蟀笼子,还是宫廷专用七层宝塔用的。
说中国人会玩,也真不错。不过,现在还有多少人这样玩呢?听说北京还专门有人玩这个、收藏这个,在家乡,倒是碰到几个玩蝈蝈的,毕竟蝈蝈比蟋蟀大点,全身绿色,也非常漂亮。
其实,我最关注的还是下面这幅图中表现的中国绅士风度。
两位老人,穿上中国传统唐装,对小孩马力欧鞠躬行礼。
礼貌,礼仪,在这个急躁的社会,越来越难以发现的东西,碰到了就让我深深感动。
人,钱财越来越多,吃穿越来越好,脑袋越来越聪明,礼仪却越来越退化。礼仪,不是形式的东西,不止是外在的表现,他还代表了你内心对人的尊敬,代表了你的价值观,你所看重的是什么。对自然,对别人,你是要破坏,不理不睬,还是要尊重,敬畏?你穷其一生,苦苦追求的是什么?
钱财再多,如果你错过了孩子的成长,无法挽回;
钱财再多,如果你没时间看看夕阳,无法享受;
权势再大,如果你躺在了病床上,眼睛一闭,啥都没了。
外在与内在,你要如何选择?有舍必有得,如何取舍,值得每个人深思。
其二,支持而不代替
特别敬佩亨利说的一句话:“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他自己的,他就应该去做他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他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是柴斯特成名后想回到家乡时,塔克不同意,亨利说出的一番话。
有了孩子,特别有感触。这不就是典型的父母吗?
我为你好,你要听我的,就像塔克。按照我说的做,你会少走很多弯路,还会更加有成就。
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宝贝,我希望自己能做到像亨利那样,对你的人生,支持,而不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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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86篇
篇1: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300字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乡村的蟋蟀,在康涅狄格州自由的生活着,却被人带去了纽约的时代广场。蟋蟀柴斯特在乡村呆久了,不熟悉城市的繁华和热闹,他被男孩玛利欧带回了家,接着,一连串稀奇古怪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在白利尼一家的身上。他还认识了老鼠塔克、老猫亨利,塔克和亨利热情地招待他。后来,柴斯特那美妙的声音让他在一夜之间成了名,但他却留恋故乡,坐着火车回到了康涅狄格州。
城市里虽然繁华,但没有乡村美好;城市里虽然富饶,但没有乡村自然。
在乡村里的自由,永远比得上城市的约束。
如果是你,你是会象柴斯特一样回到家乡,过着平凡的日子,还是继续呆在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里,成为大名人?
有人会说:“柴斯特真傻!如果我是他,肯定会继续留在纽约,一定可以享尽荣华富贵!”但如果我是柴斯特,我会和他一样。
城市和乡村的差距,是没有人能够说得清的。而唯独自由才是心灵最最渴求的。
篇2: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400字
这几个星期,我把〈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蟋蟀柴特斯从来没有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而不慎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进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特斯遇到了聪明的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喜欢它的主人——男孩玛丽欧。柴特斯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真挚的友情,帮助玛丽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可是就在柴特斯音乐事业达到颠峰时,他却突然作出决定要从此“挂弦”隐退,回归康涅狄格州的乡下老家,要过从前那种虽然不知名却十分平静的生活。在故乡凉爽晴和的秋夜星空下,把歌儿唱给土拨鼠、雏鸡、鸭子、野兔和牛蛙听,还要用歌声止住狐狸追杀野兔的脚步。
一只蟋蟀、一只猫咪、一只老鼠之间的友情足够让这个冰冷的世界温暖起来,他们所拥有的正是我们所缺少的。我很喜欢这本书,希望它能让更多的读者知道作者乔治写这本书的初衷,要触动人类的心灵,让友情在和煦的阳光下传递吧!友情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友情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建立的,你要积少成多,积友情,攒友情。 友情是要自己体会的。啊!友情啊!
篇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500字
在这几天里,我和我们小组的同学已经读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写得真好,在晚上的时候,都已经十点半了,可是,我还在读书。最后,每天都迷恋《时代广场的蟋蟀》,迷恋到废寝忘食的程度了。最后,爸爸为了让我睡觉,就说,如果再看,就会伤害眼睛的。最后,我想了想,爸爸说的对,我要先保护好身体,然后再努力的学习,这才是学习的最好方法,生命是最重要的。所以,现在我的眼睛已经近视了,如果再不好好保护眼睛,恐怕真的会更严重的。现在,我就给大家说一说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吧!
在草原上生活的很好的蟋蟀柴斯特,不小心被带到了纽约,认识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于是就结成了好伙伴。接着,亨利猫和塔克老鼠发现蟋蟀柴斯特是一个音乐天才,一个为音乐而生的天才,就这样,蟋蟀柴斯特成了全纽约最著名的音乐家。最后,蟋蟀柴斯特因为想念自己的家——大草原,于是就回到了大草原。故事的大概就是这样,这本书写得真是十全十美!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好的书,真是开心极了!
还有,这本书把柴斯特写的很生动,里面生动的介绍了柴斯特的勇敢和机智,还记得有一次,塔克老鼠不小心踢翻了火柴盒,所以引发了火灾,就这样,大火烧起来了,幸亏柴斯特让让外面的人赶来救火,所以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还有柴斯特才能死里逃生,不然,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就没有命了。
这本书里的人物都很不错,每个人都很纯真、善良,没有一个人贪婪,小气、品质不好,我想,写这本书的作者一定有一颗善良、而又闪亮的心。
篇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600字
最近妈妈给我买来了《时代广场的蟋蟀》,书的里扉页上写着“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我在想:猫和老鼠也能做朋友吗?带着这个疑问,我开始读这本书了。 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我终于读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书里的内容还历历在目。这本书讲的是三个小动物之间的友谊,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一个野餐篮里,被阴差阳错地带到了时代广场,在那里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还有忠诚的猫,机灵的塔克老鼠。它们成了好朋友,蟋蟀柴斯特的歌声吸引了每个时代广场地铁的乘客,很快成了大红大紫的歌唱家,但最令蟋蟀感到幸福的还是亨利猫和塔克老鼠给他的帮助和关怀。 读完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三个小动物之间最真诚,最纯真的友谊。上学期,我认识了从别校转来的同学——傅磊,我们相识的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们一见面就互相吸引。课余时间,我们俩好像有说不完的话,我们说学校的事,说自己的爸爸妈妈,说自己喜欢的事。他喜欢看书,我就从家拿来借给他看。他生病的时候不能来上课,我心里总在想,不知道病的怎么样啊。晚上回家请妈妈给她的妈妈发信息,问侯他。他呢,也特别关心着我。有一次,我和他在学校里犯了错误,老师通知了家长。回到家后,他担心我被妈妈责打,竟然让她的妈妈发信息给我妈妈说:“阿姨,今天的事是我带头去做的,是我的错,请你不要责骂都震宇。”看了这条短信我差点流下了眼泪。我为有这样的朋友而感动。你看,我们是不是也跟蟋蟀柴斯特,亨利猫,塔克鼠那样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呢? 我想:友情最珍贵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向这三只小动物学习,懂得爱别人关心别人。带着一颗感恩的心,包容的心,理解的心对待每个人,去帮助自己能够帮助的人,在别人得到帮助的同时,自己也得到了快乐。
篇5: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000字
你觉得友谊是什么?是个礼物,是一首歌,还是站在你身边的不离不弃,默默的支持,尊重以及帮助?
《时代广场的蟋蟀》一书讲了老鼠塔克,猫亨利以及蟋蟀柴斯特在时代广场的故事。
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一个野餐篮中被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在那里结识了老鼠塔克,猫亨利以及玛利欧一家。玛利欧为柴斯特做了很多事,像为它买蟋蟀笼子,为了解决柴斯特梦游吃掉2块钱的原因而带它去看冯赛先生,在柴斯特离开后向父母解释。柴斯特因为举办庆祝自己来到纽约2个月的庆祝会,而在店铺中失手将火柴盒打翻引起火灾,导致小店因火灾损失严重,更一步激发了玛利欧母亲的怒气。在暗自悲伤之余,柴斯特哼起了自己偶然间听见的歌曲,幸运的是,这首曲子是玛利欧母亲最喜爱的歌。他因此化解了危机并发现了自己在音乐方面的天赋,从而一炮走红。但它在自己事业的巅峰时,因为看见了飘进时代广场的落叶而触景伤情,想返回自己的家——大草原。最后,它报着自己对玛利欧的爱和对朋友的感激之情跳上了通向大草原的列车。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得仔细思索起来,友谊是什么?
当我看到塔克和柴斯特分享他最珍贵的腊肠时,当塔克为了将柴斯特救出来而牺牲自己一生的积蓄时,当塔克鼓励柴斯特继续唱下去时,当亨利为柴斯特出谋划策,告诉他要听从自己的内心时,我明白了,这就是友谊。
友谊不是随随便便送给朋友礼物,不是随便讲哥们义气,不是出了什么事情就抛弃对方。友谊是尊重彼此,为彼此出主意但不为他做决定,讲原则讲法律,在对方有困难时,站到他的身边。
我的身边也有这样的朋友。
记得在我小学的时候,有一次出去秋游。我因为晕车,走到堵车的地方就感到不舒服。刚走出去就在车上吐了。当时因为大家都是小孩子,再加上堵车本来心里就不舒服。因为我这一弄大家当时都很惊慌,然后就在那里闹了起来。那些大一些的孩子们都在安慰小一点的同学们。但因为越安慰就越闹腾,后来都来责怪我。
但就在这时,坐在我旁边的一个朋友站了起来。她叉着腰,鼓着脸,喊道:“别吵了!人家都身体不舒服了,干嘛还怪罪人家呀!堵车又不是我们可以决定的,自己心里不舒服就不要随便发泄到别人的身上!”
经她这样一喊,一下子就少了很多人在那里闹。就算有不起的也只是自己坐在那生闷气。我感激的对她道了谢,她对我笑笑,说:“不用谢,我们是朋友嘛!”
在我们身边,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朋友,在你骄傲时提醒你不要骄傲自满,当你遇到挫折是安慰你鼓励你。
朋友是一个人一审中最大的财富!所以我们一定要交朋友,交好友,拒损友,珍友谊。
珍惜眼前人,方得始终。
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明白了做人要宽容大度,才又有了许多好朋友。 《时代广场的蟋蟀》真是一本好书,它教会我不要为一点儿鸡皮蒜毛的小事斤斤计较,要慷慨大方、心胸开阔地做人。若不是这本书,有可能我还是原来的那个“小气鬼”呢!
篇6: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本令人难忘而搞笑的书。也是一本有魔法感觉的书。它能够让人们的快乐添加许多,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它的资料吧!
蟋蟀“柴斯特”从没有想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一点人情儿味儿都没有的纽约,幸运的蟋蟀遇到了聪明又可爱的老鼠“塔克”和为人忠诚老实的猫“亨利”,还遇到一个爱它的主人“玛利欧”。蟋蟀和朋友们发生了好多不愉快的事,所以它用个性而美妙的音乐来回报了朋友们,让玛利欧一家摆脱困境,它自我也成为了纽约最引人注目的小演奏家。然而就在这时,它开始思念起自我深爱的家乡。在朋友们的帮忙下,它最后回到自我深爱的故乡。书中结尾部分写得十分生动,自然。如果你是一只小蟋蟀,你大概也会有这样的想法。当然,我也不能够把那些都写下来给大家看,大家只好去读这个故事吧!
我们先来说说这本书让我感觉如何,再说说我个人的道理。这本书让我感觉到了蟋蟀和朋友们之间是多么的快乐呀!我也要学习它那样交好多知心朋友。这也让我明白友谊是很重要的。就像蟋蟀一样,透过了朋友们的帮忙才回到故乡。还有小男孩玛利欧是那么爱自我的宝贝蟋蟀,同样蟋蟀也是那么的爱它的主人“玛利欧”。这让我懂得爱是相互的,只要你真心爱别人,别人也同样会很爱你。人与动物也是如此,“爱”让我们成为亲密无间的朋友,就像故事中的蟋蟀和“玛利欧”一样。
透过我给大家的介绍,你必须了解不少了吧!快去读读这本书吧!
篇7: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编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童话王国,使我感受到了悦耳的音乐,受益匪浅。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大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到人情冷漠的纽约。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忠诚的亨利猫。玛利欧的家庭是一个不太富有的家庭,有的时候连两美元都很难挣到。有一次,蟋蟀柴斯特不小心把两美元的纸币吃掉了,纽约有名的老鼠地主——塔克老鼠把难以割舍的两美元送给拉了蟋蟀柴斯特,让玛利欧家不损失两美元。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合上书本,我揉了揉疲劳的双眼。读完以后,我浮想联翩。我一定要学习蟋蟀柴斯特坚持不懈的精神!因为我的爱好和它的爱好一模一样,不过学习其他课程也要有特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市民!读完以后,我浮想联翩。我一定要学习蟋蟀柴斯特坚持不懈的精神!我要吧这种精神发扬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成为一个助人为乐的好亲爱的同学们,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后,这本书我一个小道理:懂得了我们每个人,每个同学都应该爱惜友谊,都有一个宽容的心,学会互相关爱,互相帮助。那么人间将会充满爱,充满欢声笑语的乐园。
篇8: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在《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里能找到很多的情,友情、真情、热情、无情……很多很多,在这里面,也有很多的事情很感人,让你满脸的泪花。
这是柴斯特在练习跳的时候,忍不住跳到了别人的野餐篮里,吃了一点别人的腊肠,结果被别人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就是这样,开始了这次的惊险。
被玛丽欧抓到的那天晚上,它认识了自己的第一个朋友“塔克”。听到了柴斯特的经历,它知道了柴斯特喜欢吃腊肠,便把自己明天早上的腊肠(早餐)分开了,多的一块儿给柴斯特。这就是友情。
在一开始,白利尼老妈无论如何也要把柴斯特扔掉,而且还总是和柴斯特闹变扭,尤其是晚宴到不祥之物,我真是为柴斯特担心啊,我感觉这里面有一点无情。
在玛丽欧刚抓住柴斯特的时候,还喂它了一点食物,让它吃的饱饱的,还让它住在了一个有温暖又舒适的火柴盒里,这让我感觉是热情。
还有塔克老鼠、亨利猫、蟋蟀柴斯特之间还有一些真情,让我们久久回味,一直不能忘记……
《时代广场的蟋蟀》里面有很多很多的情,让我们有很多的感受,让我们还想再读一遍……
篇9: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刚开始读这本书,我心里想:一只小小的蟋蟀,有什么特别了?最后,我才知道这本书非常感人,是讲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还有一只奇怪的猫——愿意跟老鼠做朋友。
有一只蟋蟀,因为它很贪吃,被带到了人情冷漠的纽约时代广场,在那里,会有什么奇迹般的事情发生了?
在时代广场,有一个男孩叫玛利欧,他“收留”了一只蟋蟀,还给这只蟋蟀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柴斯特。在晚上,玛丽欧和爸爸妈妈回家休息了,老鼠特克和亨利猫一起陪伴蟋蟀柴斯特。他们在书报摊有过非常多的开心事:吃了两元钱、书报摊着了火。过了一些日子,他们三个就成为了很好的好朋友。柴斯特为了报答这两个好朋友,就用它的“小提琴”,演奏出了许许多多有名、好听的曲子。最后,柴斯特坐着赶往康涅狄格州的火车回去了······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觉得这本书跟我以前看过的一本书——《夏洛的网》,讲的都是非常感人的故事。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告诉我要齐心协力:蟋蟀、老鼠和猫咪一起灭火,可是最后,还是人们的帮忙才灭了火。
这本书,有两种感觉:友好、快乐。快乐是因为:柴斯特唱歌的时候,我觉得很快乐;而友好是因为:柴斯特和两个朋友说话的时候很友好。
同学们,读完这本书,你是不是也有很大的收获呢?
篇10: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在昨天晚上,我把《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完了,我有很多感想。
故事是这样的: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渥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老鼠塔克和忠诚、憨厚的猫亨利,还遇到了爱他们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然而,成功、成名以后,柴斯特觉得自己并不快乐了。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回到了家乡,找回了快乐的自己。
这本书写得太好了,乔治。塞尔登太棒了。他是以一只蟋蟀的身份,以第一人称的语气来展开和描写故事的,就是蟋蟀柴斯特在写自己的日记一样,太美妙了。
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无比感动。我为幸运的柴斯特而感动。因为它遇到忠诚的朋友和爱他们的主人,为它深爱的朋友无私奉献,和朋友们一起克服困难并战胜了困难,取得了成功!我更为柴斯特的朋友们而感动。正是有朋友们的团结和帮助才使柴斯特回到了家乡,找回了快乐的自己!
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我们要更加关爱小动物,给小动物更多的自由;关爱我们生存的环境,我们一起创造更好的环境。
篇11: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学期,我读了一本令人感到温暖的书,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刚刚翻起,我便被文中的小主人公蟋蟀柴斯特与他的朋友们——老鼠塔克和猫亨利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
最让我难忘的是第八篇,这篇讲了柴斯特在梦游中,爬上钱箱,不留意吃掉了玛利欧一家的心血钱……妈妈发现了,怒不可遏地要让柴斯特的主人玛丽欧把钱补回来,否则不让柴斯特活动。老鼠塔克不忍心看自我的朋友受苦,便毫不犹豫地将自我积攒了一辈子的财产全部拿了出来,救出了柴斯特,柴斯特自由了,他们的友谊更深了。
读到这儿,我不禁赞叹塔克,它是多么的慷慨大方,他又是多么的善良,他们的友谊多么纯洁无私,塔克竟然能够把一生的财产一分不留,全给了柴斯特。这时,我想起了生活中的自我,想起了那些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自我以前连卷笔刀都不愿借给别人,可比较塔克难能可贵的无私精神,他那能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品质,我觉得羞愧难当,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一本好的书,他不仅仅告诉我们许多道理,而且,他还像一面镜子,让我们看清自我,改掉自我的不足。而这本书让我们明白的,正是做人做事的道理。
篇12: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为《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原来住在乡下叫柴斯特的蟋蟀,无意之中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柴斯特遇到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然而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他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完这本书,不禁让我大开眼界,一只小小的蟋蟀竟会演奏出一首首的高雅曲目,它的歌声竟会吸引车站里许许多多的人。这只蟋蟀一定拥有如此无与伦比的音乐天赋和很深的造化。
同时让我对乡村自由、快乐的生活产生了无限的遐想。柴斯特宁愿放弃辉煌的人生,为了自由和快乐,却悄悄地隐退,去自己的家乡享受原来属于自己的快乐自由的生活。
读完此书,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一味地追求金钱和荣耀虽然能带给我们物质上的满足,但在精神上,只有自己感到自由和快乐,只有过属于自己的生活,那么我们才能真正地享受到了幸福和快乐。
篇1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合上《时代广场上的螅蟀》这本书,我对“自由”这个词又有了新的理解,这是一本关于小动物之间友情的故事,讲述了一只平凡并拥有陪不平凡的生活的螅蟀向往自由的故事。
小螅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而在不知不觉中离开了自己的故乡康涅狄格州,来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结识了好朋友亨利和塔克斯,与他们共同度过了许多个日日夜夜,在一起过的十分快乐,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柴斯特成为了举世闻名的演奏家,这样的生活使它失去了自由,它的情绪越来越低落,它渴望拥有属于自己的自由,于是在好朋友的帮助下,它离开了纽约,重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康涅狄格州。
柴斯特渴望自由,在高的名誉对它来说都算不了什么,可见自由是有多么的重要啊!小鱼在水里自由嬉戏,它喜欢游泳;小鸟在天空自由翱翔,它喜欢飞行;柴斯特与其他螅蟀一样,喜欢在草丛里欢乐,我们也一样,向往整个大自然,不喜欢被约束,被约束的生活是无趣的。自由使人快乐,因为自由就是干自己想要去干的事,所以当然是充满快乐的,快乐谁不想拥有呢?我想大家都想得到快乐,我也一样。我几乎整天都要学习,学习,再学习,因奖状、“头衔”等而为各种考试、比赛做准备,又总希望得到自由,也许天下所有的学生都会这样,很少有时间玩乐。
如果要写以《自由的一天》为题写作文,那肯定没有什么好结果,因为一个学生知道什么叫“自由”,根本没有一个学生体会过所谓的“自由”。要是有一天,可以在所有学生的脸上都能看得见快乐而又不虚伪的笑容,那社会上急缺的东西也就补回来了,社会就会更加美好了。
自由是很重要的,在学习之余,千万要记得给自己、他人一点自由,让社会生活更加美好。
篇1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在暑假,我看了乔治·塞尔登所创作的《时代广场的蟋蟀》
主人公蟋蟀柴斯特来自康涅狄格州,原本他过着快乐的生活,可因为贪吃,跳进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市。之后,柴斯特被男孩玛利欧当宠物养,柴斯特又和老鼠塔克、猫咪亨利结成了伙。每当玛利欧一家人睡着时,柴斯特、塔克和亨利都会听音乐取乐。之后柴斯特把纸币当柳叶吃了一半、不小心火烧报摊,玛利欧妈妈差点把柴斯特赶走。柴斯特唱歌,震撼了纽约市的所有人。最后柴斯特想回家了,塔克和亨利帮柴斯特完成愿望,和柴斯特回到了康涅狄格州。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柴斯特说的一句话:由我来承担!
当柴斯特把纸币当柳叶吃了一半时,塔克对柴斯特说:“柴斯特,你把另一半也吃了,再让我们把报摊搞的很乱,装成小偷来过,把钱偷走了。不然你会受到惩罚的但柴斯特说:“不,做错事了,由我来承担!”当柴斯特、塔克和亨利一不小心点燃火火烧报摊时,亨利叫柴斯特快走,不然会被赶走,但柴斯特说:我要待在这,承担错误。
回想我做错事是怎样的:一年级时,不小心碰到被人的铅笔盒,掉在地上,而我却和别人说:“不是我碰到的!”还有一次,我把尺子一不小心搞坏了,怕被妈妈骂就说:“不是我搞坏的!”现在我真后悔,假如那时我看了《时代广场的蟋蟀》我一定会把铅笔盒捡起来放到他的桌上,对他说声对不起。对妈妈说:“是我弄坏的!”
现在,我读了这本书后,非常羡慕蟋蟀柴斯特和老鼠塔克、猫咪亨利有非常深厚的友谊,也使我懂得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勇于承认错误,《时代广场的蟋蟀》我真喜欢!
篇15: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我去新华书店买的一本书,我今天是刚开始读就迫不及待地想看完它,想看结局如何。我喜欢上了这本书。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你也许会觉得这本书十分普通,其实这本书很精彩,还获得“国际大奖小说”的称号呢。想知道吗?那就接着往下看吧。
这本书讲的是,康涅地狄格州乡下的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的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憨厚的亨利猫。蟋蟀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每当它奏乐时,所有的人都会安静下来,聆听它的演奏。柴斯特用它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也帮助玛利欧家走出了困境。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感到自己并不快乐,思念以前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蟋蟀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出版社周刊》曾经说过: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是的,正是有了友情,世界才更加真实,更加美好。友谊是可以跨越时代,友谊是不会被时间带走的。一个世界充满了友谊,就等于人人之间充满善意;一个世界没有友谊,必定是充满了邪恶的。
友谊=忠诚+信任。一个人的一生决定于他的朋友,更决定于他的友谊是否长久。马克思曾经说过:“友谊之舟在生活的海洋中行驶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有时会碰到乌云和风暴,在这种情况下,友谊应该受到这种或那种考验,在这些乌云和风暴后,那么友谊就会更加巩固,真正的友谊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放射出新的光芒。”每个厉害的人,都和品德高的人有过长久的友谊,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友谊是一个人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一个人如果失去了友谊,那就像鸟儿没有翅膀。
我觉得,友情是最珍贵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向这三只小动物学习,懂得关心别人。带着一颗感恩的心,包容的心,理解的心对待每个人,去帮助自己能够帮助的人,在别人得到帮助的同时,自己也得到了快乐。《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中三个小动物的友情感动了世界,成为了20世纪全球五十本最佳童书之一,是令人感动的一本书。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的故事妙趣横生、绘声绘色,更因为这真挚的友情令人感动。
篇16: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偶然一次机会,使我翻开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位来自美国康涅狄格州的作家:乔治.塞尔登。作者展开丰富奇特的想象,以美国纽约的时代广场为背景,展开了一个个风趣又好玩的故事,体现了一个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讲述了3只小动物在这个冰冷的城市中的爱。
本书的主人公分别是小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亨利猫,小男孩玛利欧,以及他的家人白利尼先生和白利尼夫人。故事是这样的,柴斯特一次偶然的机会,坐着火车来到了纽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幸运的柴斯特被一位富有同情心的小男孩玛利欧收养了,住在他家开的报摊里,并结识了塔克鼠和亨利猫,也许是他们有缘份吧,这三只可爱的动物在这座冰冷的城市展开了爱的旅程。
就是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就是这本书,让我受益非浅,这本书,真的让我很感动。本来,老鼠和猫在现实生活中是天敌,可在这本书中却成了好朋友。在老鼠和猫的帮助下,小蟋蟀成为了一名出色的蟋蟀音乐家,同时,这也少不了小男孩玛利欧的积极奉献。
我喜欢文中的每一个人,尤其是拥有高尚情操的柴斯特,没有自私自利的意识,他用自己能给予的爱去温暖身边的每一个人。他勇敢,善良,虽然他一次又一次的在报摊为主人闯下了弥天大祸,但是,他并没有逃之夭夭,一走了之,他更多的是留下来澄清他所犯过的一个又一个的错误,用最真诚的力量去挽回自己留下的可能。而且,他用自己嘹亮而优美的歌声去打动了在时代广场的每一个人,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困境,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直到柴斯特回到康涅狄格州,爱的温度并没有退缩。
就是这一个故事,使我明白了,爱有多么的重要,忠诚的塔克鼠,憨厚的亨利猫与拥有高尚情操的蟋蟀柴斯特,足以温暖着冰冷的世界,这就是爱的力量。在生活中,爱有多么的重要,如果有爱,再冰冷的世界也会被爱的力量所感染城最温暖的世界。读了这个故事,我的脑海里浮现出班里的同学,我们都是兄弟姐妹,为什么就会因为一点点小事而闹得鸡犬不宁呢?为什么双方都不能退让呢?很多男女生,就因为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就吵个不停,回到家里也没有尊重长辈,在学校也不能做到尊敬老师同学这就是因为在我们的心中缺少了爱,没有感受到爱的重要性。如果,我们都能像文中的3个好朋友一样,友好相处,互帮互助,那么,世界不就不会再有那么多战争了?世界不就是一个幸福和平的花园了?大家都向一想,如果每个人都给予出一份爱,给予出一份真情,那么,世界就会沉浸在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境界里,多么美丽的境界呀!真的是足以温暖整一个世界,整一个家园没错,让我们行动起来,让我们都成为一个爱的天使吧,让爱在我们的心中荡漾吧,我们携起手,为地球家园贡献出一份力吧,我相信,这个世界一定会因为我们而变得更加光彩!
篇17: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来自农村的蟋蟀,偶然间来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被一个名叫玛利欧的小男孩捡了回去,并把它安定在它的家——火柴盒里,它遇到了一对知心朋友,老鼠塔克和享利猫成了它们的好朋友。后来,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一跃成为了纽约著名的演奏家,但在这样的环境下,小蟋蟀却逐渐想念起自己的故乡——农村了,最后,还是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回到了令自己魂牵梦绕的农村乡下……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小蟋蟀柴斯特。小蟋蟀柴斯特就像是个初次进城的纯朴的乡下人,都市的一切对它而言充满了新鲜感,但也同样叫它无助与害怕。它就像个可爱,守本分的乡下小男孩,让人发自内心地去欣赏它。其中有一个场景,我很喜欢。那就是他去吃中国晚餐的时候。因为这里把柴斯特写得非常的可爱的聪明。很讨人喜欢。
我喜欢的场景还有很多。比如说玛利欧哀求他妈妈把那些可爱的小东西留下的时候,塔克看玛利欧替他爸爸照顾报摊的时候……很多很多的。读到“第十二章”时,我仿佛也像史麦德利一样吓坏了,一只平凡的蟋蟀竟然能演奏出《基督精兵进行曲》。蟋蟀柴斯特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另我回味无穷。我仿佛也听到了它的鸣叫。读到“第十四章”,我又再一次的感觉到了它声音的奇妙:往来的行人和车辆全都静止了。公共汽车、轿车、走路的男男女女……全都停了下来。在乐曲持续的这几分钟里,时代广场静的就像傍晚的草原一样。这一小节,充分的体验出那声音的美。它另我陶醉!读到最后时,我又有些失落,它要离开马利欧,去回故乡了。这个结局有些另人失落,它似乎不是那么的美好,又似乎是那么的完美。我爱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他给我们带来了欢乐,我也会记住它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
篇18: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只蟋蟀与一只老鼠、一只猫在纽约的时代广场的地铁站的一个卖报店里的故事。
故事中那只小小的蟋蟀叫柴斯特,我最喜欢它了!柴斯特的家乡在康涅狄格州,而他为什么跑到了离家乡这么远的地方呢?我带着这个疑问去读。读完以后,我知道了是因为他太贪吃,跳到了野游篮里,被人运到了时代广场。他还有一个小主人,名字叫做玛利欧。而那只“财神”老鼠叫塔克,因为他的家在下水道里,如果有人掉钱时,他就赶紧跑出来,把钱捡起来,再放回家里,他就这样积攒,随后,他攒了很多钱。小猫叫亨利,它很温柔,长得很可爱,我也很喜欢它。
读完这本书时,我知道了自己想学好一样东西,就必须刻苦学,学到最后,你就是最棒的。明白了做人要谦虚,不能骄傲,如果骄傲起来,那就永远学不好任何一个东西。
篇19: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曾读过《神秘岛》、《父与子》……可是,我最喜欢看《时代广场上的蟋蟀》了!下面我就给你们讲一下这一本书和我的感受吧!
《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这一本书主要写了蟋蟀柴斯特从没想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是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里,它被火车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和忠诚、老实的亨利猫。蟋蟀用美妙无比的音乐换来了人类的热情,帮助贫穷的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难,蟋蟀也成了风迷全球的音乐演奏家。柴斯特特别想念以前的日子,在朋友亨利猫和塔克老鼠的帮助下回到了家乡。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面的蟋蟀,因为蟋蟀拉出的音乐,是多么的美妙动听,是那么的优雅……蟋蟀的样子是墨绿相间的,头上还有两个触角。虽然蟋蟀的样子不过如此,但是竟能弹出这样美妙的音乐,让我悲震憾不已。蟋蟀朴素,不争名,不求利,不争地位,它是那样的默默无言,一直在弹着他那美妙无比的“摇篮曲”!
我读了《时代广场上的蟋蟀》,感觉到朋友之间的友情和力量!
篇20: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一直在读《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本书十分的有趣!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讲讲我的读后感吧!
小蟋蟀柴斯特因一时贪吃跳到了野菜蓝,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一堆垃圾成了他的临时住所。后来,它被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发现了,成为了他的宠物。在报摊里,柴斯特结识了聪明又略市侩的老鼠塔克和善良、忠实的亨利猫,柴斯特感到了一缕孤独和忧伤。但它没有退缩,而是用努力和真诚融入到了这个地方,不仅拥有了许多朋友,还用美妙的歌声赢得了人们的喝彩,打造出了一个全新的自己,可是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并不留念这繁华的都市生活,却怀念着乡间自由自在的日子,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拥有它很多回忆的故乡。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道路都各不相同,会遇到困境和坎坷,但我们要保持平衡的心态,勇于去迎接每一次的挑战。我们应该向小蟋蟀柴斯特学习向往自由,珍惜友谊,并且敢于承担,不推卸责任。
这一本书到处都充满着友爱,告诉我们的还是那句老话:“友谊是最可贵的”!
篇21: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题目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柴斯特和他的朋友塔克老鼠、亨利猫。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
本书主要讲了蟋蟀柴斯特从来没有离开过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地。可他却因为贪吃跳进篮子,被带到美国纽约时代广场地铁车站。在这繁华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和忠诚老实的亨利猫,还遇到了深爱他的主人---男孩玛利欧。柴斯特用他绝妙而动听的音乐回报了朋友那深厚的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困难。自己也成为整个纽约著名的演奏家。成名后的柴斯特仍然满心失落,思念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伙伴的帮助和支持下,他终于回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故乡。
我相信读过这本书的每个人,不管是小孩还是成人,都会永远记住那只蟋蟀的名字----柴斯特,记住他那嘹亮动听的歌。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懂得:只要你努力面对事实,奇迹就会发生。
篇22: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今天中午,我和妈妈一起看《时代广场的蟋蟀》,我没有想到,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的真挚友情竟足以温暖这个冰凉的世界。
知道乡下蟋蟀是如何来到时代广场的吗?请听我一一道来:在康涅狄格州的一条小溪边,有一根老树桩。树桩里住着一只蟋蟀,它的名字叫做:“柴斯特”。一天,由于柴斯特吃了过多的腊肠,在一个野餐篮子里睡着了,结果被带到了时代广场地铁车站。认识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并且被帮助父母卖报的小男孩玛丽欧发现并做为宠物。
为了让柴斯特有个屋子,玛丽欧带着他的宠物来到中国城,认识了卖中国古玩的冯塞先生。在冯塞先生那里,玛丽欧买到了一个宝塔形的蟋蟀笼子,吃了许多非常美味的中国晚餐。
在柴斯特来到纽约整整两个月的时候,他们还举行了一场宴会,好好庆祝一番。可是由于塔克的疯狂旋转,踢翻了火柴盒,引起了一场火灾。还好大家没有受伤。
最后,柴斯特坐上了一辆火车,回家去了。我会永远记得那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记住它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
我看的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是一个充满感情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主人公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所以被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不过幸运的是,它在那里遇见了老鼠塔克,亨利猫,还有它的主人玛利欧。而且它们很快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在它们的帮助下,柴斯特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焦点——一个轰动了整个纽约的音乐家。但是,柴斯特很快又想它的家了。于是塔克和亨利恋恋不舍地把柴斯特送走了。
我很喜欢这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写得非常生动,而且也非常好看,不妨你们也看看。
篇2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在愉快的寒假里,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书中的塔克老鼠、亨利猫和柴斯特之间的友谊深深地感动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一不小心被火车带到了远离家乡的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这个人情冷漠的地方,柴斯特遇到了热心的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还有爱他的主人男孩玛利欧。从此,在他们身上发生了很多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而他们之间伟大的友谊帮助他们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也温暖了这座城市。书中写到:当柴斯特被玛利欧的妈妈关进笼子后,一向爱财如命的塔克老鼠拿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为柴斯特摆脱了困难,重获了自由。朋友间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多么让人感动啊。
读过这本书后我想:三只小动物之间深厚的友情都足以温暖那个冷漠的世界,如果我们人类之间也能像他们一样互相关爱、互相帮助,那么我们这个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和幸福。
篇2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是一本童话故事书。故事主要讲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
本书的主人公是蟋蟀柴斯特。一天,它因为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幸运的柴斯特遇上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和忠诚的亨利猫,还有它的主人——男孩马利欧。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最终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友谊很重要,友谊可以带给我们很多的快乐和幸福,还可以帮助我们战胜困难,走出困境。我也要像它们那样珍惜身边的好朋友,珍惜和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光。我爱我的朋友!
篇25: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一本书叫《时代广场的蟋蟀》。
讲了:有一只老鼠叫塔克,蟋蟀柴斯特的家乡在康涅狄格州,有一次,他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野餐篮给带到了一个叫纽约的繁华明亮的城市里,幸运的柴斯特在地铁站遇到了亨利猫,塔克鼠,还遇到了他的主人,玛利欧,玛利欧在冯先生那为柴斯特做了一个蟋蟀笼子,日子就这样过去了,柴斯特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学了几首歌曲,柴斯特是只蟋蟀,每首歌听一遍就记下了,柴斯特的个越来越多,震惊了整个纽约,到了秋天柴斯特是只蟋蟀,他想在临死之前,回到自己的家乡,就这样,他离开了自己的同伴。
秋天是所有蟋蟀的祭日,我相信塔克和亨利一定会想念柴斯特的,因为它们是最要好的朋友。
这是一本好书,是一辈子要读的书。
篇26: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一段我读了由美国的乔治·塞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我觉得这是一本很不错的书,能让我们聆听大自然的音乐,感受心灵之旅。
书中主要写了蟋蟀柴斯特,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操场到了人情冷漠的纽约,和它的朋友一起度过的时光。
在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老鼠塔克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一家。它用自己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
我想:柴斯特多幸福,有爱它的主人和两个要好的朋友一直帮助它。如果我们人间也像它们一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团结一致,互帮互助。那么,就不会再有不快乐的事了,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家园吧!
篇27: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主要讲了1961年间的一只蟋蟀搭错了车从乡下来到了繁华的纽约时代广场。不知怎么,这只蟋蟀竟然变成了演奏明星!来来往往的人们都不由自主地倾听蟋蟀演奏的优美歌曲,蟋蟀的主人家报摊卖报的份数也双倍激增。但在蟋蟀音乐事业到达高峰期时,它却想回归乡下,想在故乡秋夜星空下把歌唱给自己的小伙伴听,让优美的歌声止住狐狸追杀兔子的脚步。
出名的蟋蟀和塔克老鼠、亨利猫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主人又疼爱它,为什么它要回归乡下。我们想:难道出名不快乐吗?是啊!出名就要付出,付出你的快乐与自由,所以蟋蟀才隐退“江湖”,它需要自由和快乐。
我在这本书中最喜欢那只亨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蟋蟀的名字)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并不了解自由、快乐与出名的意义,所以在我将来生活中好好思考这个问题。
篇28: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大家好,今天我要写《时代广场的蟋蟀》这篇读后感。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蟋蟀柴斯特,因这它可以学人唱歌,而且每天都有好多人来纽约的地铁站来看它唱歌。
塔克老鼠、亨利猫、蟋蟀柴斯特都住在一根排水管里。塔克喜欢思考问题,比如说玛利欧为什么喜欢柴斯特这个问题就难不到它。亨利猫对它们两个起了保护作用,我一看到它的样子就很勇敢,跟在它们这一定很好。
它们三个在一起非常幸福,蟋蟀柴斯特有音乐天赋,塔克老鼠聪明机智,亨利猫又勇敢,但其实也很想念自己的家乡。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蟋蟀在纽约出了名,很快乐。如果没有了快乐,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塔克老鼠、亨利猫都有自己的本领,我相信,总有一天,它们俩能回到自己的家乡的。
篇29: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读过许多童书,但最喜欢的要数《时代广场的蟋蟀》了。
这本书主要写了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里,被压在了三明治下面睡着了,当它醒来时,就已经到了美国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了。在陌生的地方,柴斯特认识了聪明的老鼠塔克、忠诚的小猫亨利,还有喜欢它的主人玛利欧。但是玛利欧的妈妈不喜欢它,直到有一次,柴斯特成了美国著名的演奏家,帮助玛利欧一家走出困境后,玛利欧的妈妈才喜欢上柴斯特。但是这时的柴斯特并不快乐,因为它很想回到自己的家乡,最后,在大家的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回到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完这个故事,我很感动。动物之间还能这样互相帮助,我们人类更应该互相帮助了。当别人有困难时,我要去帮助他们,当得到别人的帮助时,我要心存感激!
篇30: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很喜欢《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作者展开丰富奇特的想象,以美国纽约的时代广场为背景,展开了一个个风趣又好玩的故事,体现了一个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讲述了3只小动物在这个冰冷的城市中的爱。
本书的主人公分别是小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亨利猫,小男孩玛利欧,以及他的家人白利尼先生和白利尼夫人。故事是这样的,柴斯特一次偶然的机会,坐着火车来到了纽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幸运的柴斯特被一位富有同情心的小男孩玛利欧收养了,住在他家开的报摊里,并结识了塔克鼠和亨利猫,也许是他们有缘份吧,这三只可爱的动物在这座冰冷的城市展开了爱的旅程。
这本书,真的让我很感动。本来,老鼠和猫在现实生活中是天敌,可在这本书中却成了好朋友。在老鼠和猫的帮助下,小蟋蟀成为了一名出色的蟋蟀音乐家,同时,这也少不了小男孩玛利欧的积极奉献。
我喜欢文中的每一个人,尤其是拥有高尚情操的柴斯特,没有自私自利的意识,他用自己能给予的爱去温暖身边的每一个人。他勇敢,善良,虽然他一次又一次的在报摊为主人闯下了弥天大祸,但是,他并没有逃之夭夭,一走了之,他更多的是留下来澄清他所犯过的一个又一个的错误,用最真诚的力量去挽回自己留下的可能。而且,他用自己嘹亮而优美的歌声去打动了在时代广场的每一个人,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困境,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直到柴斯特回到康涅狄格州,爱的温度并没有退缩。
就是这一个故事,使我明白了,在生活中,爱有多么的重要,如果有爱,再冰冷的世界也会被爱的力量所感染城最温暖的世界。如果,我们都能像文中的3个好朋友一样,友好相处,互帮互助,那么,世界就会沉浸在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境界里,多么美丽的境界呀!
让我们行动起来,让我们都成为一个爱的天使吧,让爱在我们的心中荡漾吧!
篇31: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自从我读了老师推荐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之后,在看其他书就觉的这本书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来,我读过这本书以后觉得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之间的真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
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乡下,可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里,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和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柴斯特用自己的歌声回报了自己的朋友,自己也成为了纽约的演奏家,可柴斯特很想念自己家乡。
我喜欢里面的每一个字、每一幅图片、甚至每一个标点,在柴斯特有困难时有塔克老鼠,当我想起“我们一起吃东西吧”这句话时眼前便浮现出它们一起吃东西时的画面,还有助人为乐的亨利猫,和一直关心照顾它的主人。
任何人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永远记得它们之间的友谊!同学们想知到里面的最精彩的内容赶快来买吧!
篇32: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一段时间,松原发生了多次地震。考虑到安全的因素,我们这几天上午上课,下午放假。因为时间比较充裕,所以我和爸爸共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
读完后,我深深地被老鼠塔克崇拜蟋蟀柴斯特的感情感动了,也被报摊的老顾客史麦德利先生教蟋蟀音乐的这一段深深地吸引了。书里面的每一个人都非常有特点,白利尼老爸的温和、宽容令我感到十分的崇拜;玛丽欧的朋友保罗,是一位列车长,他是一个非常大方的男人;冯塞,是一个中国人,是唐人街一家老旧店铺的老板,他热情、好客。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部分内容是第十三章,大出风头。蟋蟀柴斯特在报刊亭冯塞送的小笼子里,用它透明的翅膀,演绎着一首美丽的乐曲。这好听的乐曲,吸引来全纽约的人,他们都在倾听柴斯特天籁般的鸣奏。对蟋蟀柴斯特来说,这是对它最好的礼物,对我们来说,这是一场美丽的音乐会。
篇3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明月皎皎光,促织鸣东壁。”周日的"约读书房”课堂上,郝老师用这两句古诗引出当天要读的书目《时代广场的蟋蟀》。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他在1961年凭借这本书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的银奖。写作的契机源于他有一天坐地铁回家经过时代广场时,突然听到一只蟋蟀的鸣叫,唤起了他对故乡康涅狄格州乡村生活的怀念与向往。几分钟后,一个故事雏形便在他脑海中出现了……
郝老师古今中外,旁征博引,讲的娓娓动听,引人入胜。孩子们听得全神贯注,如痴如醉。我的心中则是无比的期盼,盼着将这本书一睹为快。
当晚,收拾完毕,等孩子读完这本书,我迫不及待地翻开来。很快我就被书中流畅优美的语言,生动有趣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直到一口气读完最后一页仍意犹未尽。
一件很偶然的事情,有时候会改变人的一生,对于一只蟋蟀来说也是这样。这是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偶然间从康州乡下来到了大都市纽约,最终落脚在了时代广场地铁站的一个报摊旁。报摊的小主人叫玛利欧,他循着蟋蟀的叫声从一大堆垃圾中成功发现了柴斯特,他非常喜欢这只蟋蟀,并且在白利尼爸爸的帮助下成功说服了妈妈将它留下作为自己的宠物。在这里柴斯特还结识了另外两个新朋友,坦克老鼠和亨利猫,它俩住在地铁站旁边一截废弃的排水管道里。三个好朋友常常聚在一起,分享美食、聊天、出去探索世界,非常快活。
篇3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可是好景不长,它们在一次忘乎所以的派对中,不小心引发了火灾,给白利尼一家的报摊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它们意识到大事不妙,塔克出了很多主意,让柴斯特逃走,嫁祸给他人等等。柴斯特没有接受,它认为自己必须要有担当,坚决不能连累他人。
于是,它选择留在原地面对一切后果。伤心欲绝又无比愤怒的白利尼妈妈坚决要扔掉这只给人带来霉运的蟋蟀。玛利欧除了焦急也无能为力。就在这时奇迹发生了,柴斯特用它那惊人的音乐天赋演奏出了无与伦比的美妙的曲调,深深地打动了白利尼妈妈,取得了她的谅解,还为这个一直不怎么景气的报摊带来了更旺的人气。因为它的歌声犹如天籁,不仅白利尼一家,整个时代广场地铁站,甚至整个纽约www.simayi.net都在倾听。这只小小蟋蟀的鸣叫,让人停下了行色匆匆的脚步,让人忘却了内心的焦灼与不安,唤起了人们对家乡的思念,惊醒了人们灵魂深处的向往……因为它是用心在歌唱。
合上书本,思乡的情绪蔓延开来。台湾诗人余光中的诗中也出现过蟋蟀。老先生说:“在海外,夜间听到蟋蟀叫,就会以为那是在四川乡下听到的那一只。”我小时候也是生长在乡下,蟋蟀的叫声肯定听到过无数次。可是现在回想起来,都忘记了它的叫声是什么样的,甚至连它的样子都已经模糊了。难道是我离开家乡已经太久了?重温儿时的回忆还得借助百度,图片中那暗黑色小小的一只只,不知道哪一只会在今夜入梦来,为我鸣唱……
篇35: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看了这本书之后,觉得特别的惊讶。一只来自康涅狄格州的蟋蟀,竟然会弹奏一首首歌曲,这实在是让我钦佩呀!
这本书里讲的是:一只老鼠的名字叫塔克,它住在美国纽约市时代广场地铁车站的一个废弃的排水管出口上,这根排水管就是他的家。
每个星期六的晚上,玛利欧都替他爸爸照顾这个报摊。玛利欧哟喝着:“最新的报纸,最好看的杂志!”没有人停下脚步,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他。整整一个晚上,他只卖掉了十五份报纸和四本杂志。他一边叹着气,一边猛搔着自己的耳朵。
这时,玛利欧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声音,这么久了,纽约市里各种各样的声音都听遍了,听过火车隆隆的奔驰声,当它们转弯时铁轮子在轨道上磨擦所发出的尖锐叫声。还有汽车的爆胎声,披摁得震天响的喇叭声,还有猛踩刹车时发出的刺耳怪声。不但如此,他还听过车站里挤满人潮时,那种人声沸腾的吵闹声,狗吠声、鸽子展翅......他都领教过了。就是从来也没听过这种声音。
玛利欧觉得自己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就从书报摊后面钻了出来,站在那里等着。当他又听到了这声音时,他走了过去,空气里只有那种似有似无的呢喃声。于是玛利欧他走到了那一堆吹得贴在水泥墙边的废报纸旁,然后一张一张地检视着,再放到一边去。玛利欧终于碰到了地面,就在这堆垃圾下面,他看见了一只小小的昆虫,他把这只小昆虫放在了手心里,看了一会儿,“是蟋蟀,他惊叹着。
于是玛利欧把这只蟋蟀放在了火柴盒里,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柴斯特。
有一次,柴斯特和塔克正说话,来了一只猫,柴斯特吓的躲到了火柴盒里,塔克转过头一看,对柴斯特说:“别怕,它不会吃了我们的,我们是好朋友,它叫亨利。”柴斯特听了这才放了心。
过了几天,玛利欧去了中国,找到了冯赛,冯赛还给了玛利欧一个蟋蟀笼子,柴斯特很高兴。冯赛还给玛利欧讲了一个故事......最后冯赛马还加了一句:“这个笼子还是有个国王的呢!”这个蟋蟀笼子的上面一层比一层小,最上面的就是尖顶了。
有一个晚上,塔克睡在了柴斯笼子里,还拿了两张两元的钞票,一张当枕头,一张当被子盖在身上。柴斯特靠在钱箱上睡着了。
它做了一个梦,梦见了自己躺在一个大树桩上,吃着桑叶,桑叶的味道又苦又酸,当柴斯特醒来一看,它居然吃了两块钱,它吓得魂飞破撒。就因为这件事,玛利欧的妈妈把柴斯特罚了,罚的是禁足。塔克知道了这件事,把它在排水管的时候,自己冒着生命危险的积畜给了柴斯特当赔偿。
第二天,玛利欧的妈妈看见了两块硬币,柴斯特还正躺在两堆硬币的旁边。
下面就是我说柴斯特的历害了。
有一次,柴斯特和塔克还有亨利举办什么宴会,它们还弄了一些吃的喝的,柴斯特还用自己的翅膀演奏了一曲歌。塔克觉得太好听了,就转了一个圈,不知道打翻了一个东西,把报摊烧了起来,周围的人看见了就来到了报摊旁了。
第二天早上,玛利欧的妈妈看到了非常的生气,这时,柴斯特不仅用它的翅膀弹奏出了玛利欧的爸爸妈妈最喜欢的歌曲《重归苏莲托》,玛利欧的妈妈听了很开心,本来她想柴斯特扔了,现在她不想了。
从此以后,玛利欧的妈妈还给柴斯特送好吃的东西。有一次,史麦德利先生来了,他听玛利欧说:“史麦德利先生,您好,我的蟋蟀会唱歌!”刚开始,史麦德利先生还不相信,最后还让柴斯特登上了报纸。
过了几天,大家都来听柴斯特演奏会,一圈围着一圈,连马路上的警察都拦不住人们。这回,柴斯特可是大出风头了,它不仅给大家带来了美妙的歌声,还让白利尼一家赚了一大笔钱。
柴斯特给大家演奏了几天,它觉得太累了,就和塔克还有亨利吃了一顿大餐,就乘着火车回康涅狄格州了。
篇36: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在美国纽约市时代广场地铁车站一个废弃的排水管出口上,那是老鼠“塔克的家”。
在地铁车站的附近有一个报摊,玛利欧的家人在这里卖报纸和杂志。
玛利欧的父母有时会让玛利欧在这里卖报纸。有一天,买报纸的人很少,收入寥寥。班车上的列车长保罗和他们的关系很不错,夜很深了,保罗给了玛利欧一枚五角钱的银币,他要买一份星期天的时报,一份报纸的价格是2毛5分。保罗放下钱,没有拿报纸便走了。
深夜,整个车站空荡荡的,但空气中却又隐约充满了无声的喧闹。
玛利欧发现了一只蟋蟀,他很喜欢这只蟋蟀,希望作为自己的小宠物来养,但是他的母亲不同意,后来父亲在一旁打圆场,终于说服玛利欧的母亲留下了这只蟋蟀。但是蟋蟀只能呆在报摊的小屋子里,即便如此玛利欧已经很开心了。
他们离开以后,老鼠塔克,猫亨利从报摊小屋的缝隙中钻进去,和小蟋蟀聊起来。“柴斯特”是一只来自乡下的蟋蟀,它因为进入了别人的野餐食物箱,最后坐着火车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
书中有一个有趣的人物“冯赛”,一个中国人,他有一个店叫中国城,里面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他是一个很热情的人。玛利欧在他的店里买了一个很漂亮的蟋蟀笼,并且听到了一个关于“西帅”的传说。冯赛热情的邀请玛利欧品尝幸运饼干。
有快乐就会有悲伤,一天夜里老鼠不小心咬坏了报摊抽屉里的纸币,甚至曾经一不小心酿成了一次火灾。好在这些事情终究过去了。
蟋蟀“柴斯特”是一个小小音乐家,它用翅膀拉小提琴,发出“娑娑娑”的声音,很动听。后来它还学会了用人类的音乐来歌唱,它成了报摊上的名人,人们争相聆听它的演奏。连音乐老师史麦德利先生也感到惊讶不已。
小报摊的生意越来越好,可是随着九月的到来,蟋蟀柴斯特开始变得有些忧郁。
后来柴斯特决定离开,柴斯特最后的告别曲演奏很成功:
在音乐持续的这几分钟里,时代广场静得就像傍晚的草原一样。只见偏西的太阳照在那些人的身上,微风吹拂着他们,仿佛他们只是长得高高的野草。
读完这本书感触很多:
1、有趣的老鼠“塔克”。它是一只很有头脑的老鼠,它和其他的同类一样嬉戏玩耍,但是它还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储蓄。储蓄纸、食物、衣物、存钱。它已经拥有2元又93分了。可是这些钱它最终拿出来一大部分,为了救蟋蟀柴斯特,否则的话那些被咬坏的纸币就要由玛利欧一点点的偿还。
2、“亨利”猫。谁也不会想到它和老鼠“塔克”居然能成为好朋友,要知道在人的观念当中,猫和老鼠是天敌。但是它们的的确确在一起了,并且和小蟋蟀成为了好朋友。甚至最后与柴斯特告别的也是它们俩。不同的物种,不同的声音,在这个故事中有了交集。我很佩服作者的想象力。
3、柴斯特:一只特别的蟋蟀。它的特殊源自它奇妙的经历和美妙的演奏。其实它已经成为了“名人”,但是它最终却放弃了这样的生活,想要回到属于自己的乡下。我们其实也会面临这样的抉择,但是在成功时隐退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柴斯特的音乐受到了大家的欢迎,因此它会不停的学习新的演奏曲目,同时它也会按部就班的在每一个上午和下午为大家演奏,这样报摊的生意会很好。但是,歌唱的乐趣渐渐没有了。这种机械式的表演让它感到疲惫,它开始怀念乡下自由歌唱的幸福,因此它选择了离开。
4、故事中的列车长保罗、音乐教师史麦德利先生、午餐供应台的米奇、中国人冯赛,玛利欧一家,他们给我们展现了人类最真实和美好的一面,故事中因为有他们的存在让我们倍感亲切。
这是一个故事,但是却给每一个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想象空间,故事中每个主人公的今后的生活又会怎样呢?让我们一起来想象吧!
篇37: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看过很多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时代广场的蟋蟀》描写了家乡在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蟋蟀紫斯特,无意之中被人带到了美国大都市纽约,被一个地铁站报刊亭主人的儿子玛利欧当做宠物,被和塔克鼠、亨利猫成了朋友。最后,它因为十分渴望在乡下的自由生活,回到了乡下。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的第一感就是自由很宝贵。当明星多好呀,有钱赚、有人采访、能上电视、有粉丝……自由给了它什么让它回到了乡下?给了它快乐,只要它想,它就可以歌唱,但在纽约,每天的上午下午都得养一场,无论它想不想。有一个周末,爸爸妈妈本该带我去公园玩,但是,他们只让我在家写作业,不能出去玩,不能看书,不能….看着楼下的人们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我突然觉得很不自由。只是,我是大明星,也不会在舞台上了…….我知道了,柴斯特为什么要回乡下,因为它想要自由。柴斯特还是走红的大明星时,他竟然回家了,回答了永远不可能出名的乡下。为什么?因为他渴望自由,渴望想做就做,不做也可以的时光,渴望快乐的事。
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自由十分宝贵,我们要珍惜。
篇38: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下《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我懂得什么是友谊
这个主人公蟋蟀柴斯特原本在他的家乡康涅狄格州生活地很美好,但是有一天因为他的贪吃无意间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在时代广场它交了很多朋友。分别是老鼠塔克,猫亨利,还有他的小主人玛利欧。这本书写出了浓浓的友谊。
让我最感动的是玛利欧给柴斯特买房子的情景节,从这我懂得了友谊是这样的,玛利欧想给柴斯特买个新家。玛利欧去冯塞的店里去看蟋蟀笼子,冯塞给他看的是一个非常贵的笼子。玛利欧用自己的零花钱买来了一个蟋蟀笼子。有一天,柴斯特想回到它原来住的地方,他的小伙伴很舍不得她,所以他们拿出了各自藏了很久的食物,为柴斯特办了一个晚会为他送行,从这我感受到了友谊。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这份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
我记得一次体育课回班之后,所有人都非常渴,好像班级要闹旱灾一样。正好今天我没有带水,我到处借水,这样的状况谁都很渴,怎么会有人借我水呢?这时我的好朋友看见了,就叫我过去。她一共就带了一杯水分给我半杯。我连忙对她说:“谢谢。”她说:“不用谢,只是我也希望我没有水的时候你也能借我”。
这个故事我知道了朋友才是最重要的,失去了朋友就等于什么都没有了。
篇39: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书给我启发是巨大的,所以我大部分的时间都在读书,我看过一本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真本书给了我极大的影响力。她让我懂得了友谊与自由的重要。
在这本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中央车站”这篇章节,它讲了一只蟋蟀在大都市里,失去了自由,他想回到自己的家乡,他的朋友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经过了深思熟路,还是决定为自己的朋友着想,把他送上了火车。当蟋蟀上了火车,并且火车已经开了,亨利猫和塔克老鼠依旧向那已经远去的朋友-----蟋蟀柴斯特挥手,我想他们的眼里一定含着泪。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亨利猫,塔克老鼠还有柴斯特,他们之间的友谊,这种友情是伟大的,是可以让人活动物忘记自己的感受,为朋友着想的。
他们三只小动物的友情令人震惊,令人感动。我懂得了友谊的重要。平常我不顾朋友的感受,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这个故事让我改变了,我变得在乎朋友的感受与想法。我也为自己以前不顾他人的感受欣慰,感到惭愧。因为动物都知道朋友的感受有多么重要,我却不知道。
这本书也让我懂了以前不知道该怎么做的事情,应该怎么去做,如果我的朋友遇到困难,只要我能帮助他我一定会尽全部的力量帮助他走出困境。真正的友谊并不是在你开心,高兴辉煌时和你一起分享的,而是你有困难时候伸出援助之手雪中送炭的。“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当我们帮助朋友的时候自己也很快乐开心!
篇40: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书是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从中受到了一个启发,那就是朋友的友情。
《时代广场的蟋蟀》里主要讲了一只蟋蟀从乡下坐火车来到时代广场纽约,之后来它被一个小男孩玛利欧捡回了家,玛利欧给他找了一个温暖又舒适的一个家。玛利欧给小蟋蟀买了一个七层的蟋蟀笼子。柴斯特要回到乡下了,小伙伴们纷纷拿出自己最珍贵的食物和柴斯特一起分享,想方设法的把柴斯特送上火车。从这里我体会到了友情比金子更珍贵我以后打算不要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和朋友吵架。
小蟋蟀要恢复自由了,虽然老鼠和猫都不想让小蟋蟀回去,但是它们还是很努力得帮助蟋蟀回去。
我和我的同学还有一年的时间,我要珍惜这段时光,好好和他们玩一玩,又一次我和好朋友一起玩,我不小心让他摔倒了,他受伤了,我很对不起他。读书可以让我们怎么样写出你对这本书的感悟。
通过这本书,我懂得了朋友的友情很珍贵,一定要珍惜现在朋友的时光。
篇41: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讲的是一只能拉著名音乐的小蟋蟀,和自己朋友一只猫和一只老鼠的友谊
记得有一章写小蟋蟀想念了自己的家乡,那一天的晚上老鼠和猫把所有的好吃的全拿出来,他们说这是和蟋蟀的最后一天了,他们不想和自己的朋友分开,他们开了一个演唱队欢送朋友。
第二天老鼠和猫把小蟋蟀送到了回家的列车,他们目送朋友到远方。虽然很不舍得让小蟋蟀走,但他们还是默默的祝福它活得更好,更开心,多么可贵的友情啊,当我们和朋友分开的时候,更多的是祝福,
在小蟋蟀吃了钱以后,他们用一生捡来的钱替他还清,虽然很不情愿,但还是替他还清了钱,这一次又让我感动了,为了一只小蟋蟀不被撵走,这本书讲的是友情,但是我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和自己好朋友大吵一架,让自己和对方都很不高兴,
谢谢《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会好好珍惜这一份一秒的友情。
篇42: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一书,这本书说的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但是它有了一个喜爱它的主人——玛利欧,还交了俩个好朋友——忠实的老鼠塔克和憨厚的亨利猫。柴斯特用它美妙的歌声帮助玛利欧一家脱离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一个大名鼎鼎的演奏家。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返回了自己的的家乡。
我们要学习塔克老鼠对待朋友的真诚和热情。塔克刚和柴斯特交上朋友,塔克就愿意和它分享一块腊肠;柴斯特咬坏了一个两美元钞票,塔克就想方设法为它出主意(尽管都是馊主意),但最后他用自己一生的积蓄偿还了柴斯特咬坏的两美元。
这本书使我知道人生有几个最了解你的朋友是一件很好的事,因为你有一个真正的朋友你的生活才会珍贵无比!
篇4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围绕着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而展开的精彩故事。
蟋蟀柴斯特意外地从乡下来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地铁站。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柴斯特幸运地遇到了它的小主人——善良的男孩玛利欧,并结识了两个好朋友——聪明的塔克老鼠和忠厚的亨利猫。柴斯特是一只具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用美妙的乐音帮助玛利欧一家改变了生活,自己也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人”。然而被掌声包围的柴斯特并不快乐,它渴望自由自在的生活,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思念的家乡。
在这本书中,柴斯特蟋蟀、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它们之间真挚的友情感动了我,我不禁想起了身边的好朋友。因为有了这些朋友的帮助和关心,我变得快乐而自信。平凡的生活才是最真实的,哪怕是放学途中一声不经意的招呼;操场上一次畅快地玩耍,都让我觉得:有朋友真好!
篇4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被这些动物之间真挚的友情所感动。
本书讲述了一个普普通通的蟋蟀,它的名字叫做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篮子里,而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地铁站,幸运的柴斯特聪明的老鼠塔克,又认识了憨厚的亨利猫,并且认识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玛利欧柴斯特买了一只笼子,可是后来的生活却并不平静,柴斯特一不小心在睡觉时啃掉了玛利欧一家辛辛苦苦挣得两元钱,还把玛利欧一家好不容易经营起来的报摊给烧了。白利尼妈妈认为她是一个不祥之物,坚持要赶这只“不祥之物”走,但白利尼妈妈听到柴斯特的“歌声”时,使她改变了主意,不赶他走,正因如此,他也一举成名。但是,他却要回家,回到那个平静而又安详的家园。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这三只动物的友情,就算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被感化。
篇45: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蟋蟀柴斯特在人情冷漠的纽约,遇到了聪明的老鼠塔克和不吃塔克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理解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
玛利欧用十五美分给蟋蟀柴斯特买了一个七层的蟋蟀笼子,然后老人冯赛又在蟋蟀笼子里挂了一个铃铛,又给玛利欧一盒饼干。
起初,白利尼一家的妈妈不喜欢柴斯特,爸爸和玛利欧却很喜欢。最后,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帮助了白利尼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老鼠塔克也当上了柴斯特的经纪人。
然而功成名就的柴斯特怀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过上了自由快乐的生活。
当我们拥有荣耀时,不要忘了我们最初的快乐,当我们陷入困境时,我们还有朋友的帮助。不要小看任何动物,它们也有它们的厉害之处,它们也有它们的思想。
希望我们珍惜朋友,爱护动物,快乐成长。
篇46: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时代广场的蟋蟀》,里面的人物是玛利欧和他的爸爸、妈妈,一只蟋蟀名叫柴斯特,有一只猫和老鼠,它们是好朋友,猫叫亨利,老鼠叫塔克。玛利欧在树叶下翻到了一只蟋蟀,后来塔克看到了柴斯特也想和他做朋友,晚上玛利欧在睡觉的时候,塔克带着亨利来找柴斯特玩,就这样它们成了好朋友。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柴斯特在玛利欧家演奏了很多曲子,所以围观的人非常多,它们都称赞柴斯特表演的曲子很好听,史麦德利先生也表扬柴斯特对音乐非常的了不起。每天晚上塔克和亨利打开录音机让柴斯特演奏音乐,就这样它们幸福的过着每一天。后来玛利欧一家在报摊做生意赚了很多钱,后来柴斯特要回乡下了,塔克和亨利帮他找了一辆火车,柴斯特带着玛利欧送给它的铃铛向塔克和亨利挥手,恋恋不舍的离开了。
塔克和亨利回到排水管,它们躺在有很多纸屑的排水管里怎么也睡不着,塔克翻过身来轻声地对亨利说:“我们以后可以去乡下看看柴斯特。”它们对柴斯特非常地想念。
篇47: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书是人类的“朋友”,让我们明白道理。
这一次我看的是《时代广场的蟋蟀》。故事是这样的,一天小蟋蟀柴斯特因为想吃腊肠结果被压在了牛肉三明治下面了,就这样小蟋蟀柴斯特被带到了新的世界——纽约。一只乡下的小蟋蟀被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在那小蟋蟀柴斯特认识了小老鼠塔克和小猫亨利,在纽约他们成为了好朋友。每天塔克、亨利与柴斯特都会开晚会,这时柴斯特认识了玛利欧一家。一开始小蟋蟀因为还不太适应,结果常常给玛利欧一家带来了不少麻烦,后来玛利欧一家就“用”小蟋蟀美妙的“歌声”来卖报纸和杂志,可怜的小蟋蟀上午8点和下午4点有1个半小时的演唱会,最后小蟋蟀又回到了自己的“家”。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出名与自由,最重要的是自由。如果我们生活的不快乐,出名又有什么意义呢?荣耀虽然是件好事,但不快乐的荣耀有什么用呢?我觉得老鼠、猫和蟋蟀的友情足以温暖世界。任何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记得那只小蟋蟀美妙的鸣叫。
篇48: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今天,我给大家讲一讲《时代广场的蟋蟀》里面的主人公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猫亨利的故事。
柴斯特本来不想离开康涅狄格州,因柴斯特贪吃被带到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喧闹的城市中,柴斯特感到种种不适应。幸运的是它遇上了塔克、亨利,并成为了好朋友;它还遇上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柴斯特用它美妙的声音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一个伟大的演奏家!然而有所成就的柴斯特仍眷恋着家乡的自由和宁静,于是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友情的可贵,及友情所带来的巨大力量。在生活中,当自己伤心或是遇到困难的时候,因为有朋友的关怀与安慰,所以能坚强的走下去;当自己快乐或取得成功,因为有朋友的喝彩和鼓励,所以相信自己,不认输。
这个世界,太多人在功成名就之后就忘记自己原来的本性,忘了人生追求的真谛,有多少人能像柴斯特一样呢,在有所成就的时刻,选择回归家乡,回归心灵的最原始。
让我们向柴斯特看齐吧!
篇49: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聆听着自然的乐音,我不禁想起了我读过的一本书《时代广场的蟋蟀》。里面讲述了一只猫、一只老鼠和一只乡下蟋蟀的故事。猫的名字叫亨利,老鼠叫塔克。蟋蟀叫柴斯特。亨利和塔克住在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们是一对好朋友,而柴斯特呢?是因为有一次贪吃而钻进野餐篮被人们从乡下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地铁站的蟋蟀,还有它的小主人玛利欧。玛利欧对柴斯特十分好,精心照料着它,后来通过塔克的介绍,又认识了亨利。因为柴斯特会演奏许多乐曲而成了名人,但是它没有自由,最后还是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读了这些故事,我深有感触:我在亨利和塔克的身上得到了启示。猫和老鼠虽然是天敌,但也能成为好朋友,友好的相处。班级就像一个大家庭,同学们都是大家庭中的一分子,我们何必为了那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吵得不可开交呢,破坏了友谊。我们应该友好相处,团结一心,共同努力。再看看柴斯特,它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它大方无私的为人们演奏各种各样动听的音乐,给人们放松心情。自己犯了错误能勇于承担责任,而不去推卸到别人身上。我不禁暗暗赞叹它。是啊!柴斯特的精神十分可贵。但它和其他动物们一样也需要自由,这样它们才快乐,愿意为人类做贡献,就像柴斯特那样,虽然它是一个大明星,许多人都很崇敬它,欣赏它演奏的音乐,但它却失去了在乡下的那种快乐和自由。所以他一直闷闷不乐并感到十分孤独。自由和快乐对动物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啊!
这本书对我有很大的启发,我希望有更多的同学能走近这本书,去认识了解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去聆听自然的乐音,感受一次心灵之旅吧!
篇50: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让我百读不厌,它讲述了一致康涅狄格州的蟋蟀柴利斯因偷吃人类的食品,所以被带到了纽约。便认识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
文章生动,有趣,只要你读过一遍,绝对想读第二遍。
当我读到“火灾时,塔克,亨利慌忙而逃。顿时,报摊里剩下了蟋蟀一个人。”读在这里我不禁这样想:它们在这时放弃了友情,顾记得只是自己的生命。现在剩下了什么,只是生命,那份友情早不知哪里去了。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友情,懂得了真理,懂得了心的感悟。
篇51: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蟋蟀讲的是一只从康涅狄格洲来的名叫柴斯特的蟋蟀、一只名叫亨利的猫、一只名叫塔克的老鼠,还有小男孩玛利欧一家的故事。
玛利欧的父亲开了一家书报亭,一个星期六的晚上, 玛利欧正在书报亭里,这时蟋蟀柴斯特来了,他将蟋蟀放好,过了几天,去给蟋蟀买了一个宝塔笼子。柴斯特在这里还认识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它们三个成为了好朋友,一起帮助玛利欧一家做了许多事情,柴斯特在街头演奏,还帮助了他们一家取得名誉,赚了许多钱。但它们许多时候好心却办了坏事……
柴斯特成为了远近闻名的演奏家,但它一点也不快乐,总是思念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最后,在好朋友塔克和亨利的帮助下,它回到了它思念以久的家乡。
我读了这个故事,觉得一个人没有自由并不快乐。但是拥有很多朋友,却是非常幸福的。
篇52: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学期,老师让我们看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时代广场的蟋蟀》,让我深深爱上了里面那只具有音乐天赋的小蟋蟀――柴斯特和他的好朋友们。
柴斯特本来是一只生活在乡下的小蟋蟀,过着自由自在的是生活。可是由于他的不小心,被带到了大城市纽约的地铁站,在那里他认识了小主人玛利欧一家,还有塔克老鼠和亨利猫。
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柴斯特过了一段以前从没有过的城市生活,还吃了以前从没吃过的好东西。当然柴斯特也用自己的音乐天赋帮助小主人玛利欧一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自己也成为了非常有名的演奏家。可是柴斯特忘不了的是在乡下过的自由自在的生活,最后在朋友们的帮助下,他又回到了自己的朝思暮想的乡下,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我觉得柴斯特是一只非常特别的小蟋蟀,他宁愿在乡下过自由自在的生活,也不愿在城里过那种有名的生活。
篇5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本书主要讲了蟋蟀柴斯特住在康湦狄格州的草场上,可是因为贪吃跳到了野餐篮里,被带到纽约在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
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柴斯特用它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帮助了马利欧一家,自己也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
而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家乡自由自在的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已深受的故乡。
有句话说得好“落叶归根,家乡最美”,一个人无论在外多么成功,心里始终装着家乡。这让我想到了春节,人们无论多么忙碌,都会放下手中的活儿回到家乡与亲人团聚。
新的一年又来了,我们都要好好学习,做一个热爱国家,热爱家乡的人。
篇5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暑假期间,我读了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非常喜欢看它。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比较贪吃,而不幸被人从康涅狄格州带到了豪华的纽约时代广场,跳进了野餐篮,被压在了一个牛肉三明治下面。但他十分幸运,在报摊上交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这两个好朋友。柴斯特蟋蟀来到这以后,不断的给报摊带来厄运,比如报摊起火和吃掉了两块钱的纸币,但是后来,柴斯特蟋蟀也用歌声给报摊带来了好运。最后,柴斯特蟋蟀成为了整个纽约市著名的音乐家。但是,九月的时候,它想家了,于是他们在排水管里开了一个告别柴斯特派对,大家都很开心。最后,他们带着柴斯特蟋蟀去火车站,告别了柴斯特蟋蟀。柴斯特厌倦了城市生活,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康涅狄格州。
看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他让我懂得了友谊很重要,只要你真心爱别人,帮助别人,别人也会真心的待你。
篇55: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主要讲了亨利猫,塔克老鼠和蟋蟀柴斯特。柴斯特是一只有音乐天赋的蟋蟀。每天的白天,柴斯特就看着白利尼一家卖报纸。夜晚就和亨利和塔克聊天。《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就主要讲了他们晚上的聊天及一些宴会。有一次柴斯特吃掉了两块钱,因此不能出笼子了。在塔克老鼠的帮助下,他有重获自由。还有一次在举行舞会时,柴斯特弹了一首曲子,塔克太兴奋了,不小心碰到了火柴盒,烧掉了很多杂志,玛利欧的父母想扔掉蟋蟀,但是因为蟋蟀演奏出了玛利欧的妈妈最喜欢听的意大利曲,所以他又可以留下来了。后来因为他会唱各种各样的,人们熟悉的,意大利曲,所以出名了。但是后来在亨利和塔克的帮助下他又重新回到了乡下。
这本书让我明白,有些事情要弄清楚,不要轻易下结论玛利欧的妈妈就是因为保罗说了动物们逃走,而就认为是动物们放的火。如果蟋蟀不及时唱歌,白利尼一家也许就会错过一只会唱意大利歌剧的蟋蟀。
篇56: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的是有一只蟋蟀,住在四根树桩里,他经常练习自己的跳跃,蹦来蹦去的,有一次,它贪吃的跳进了人们野餐篮里,但是还没吃完,就被人提到了繁华的纽约的时代广场。他慌慌张张地跳了出来。第二天,他幸运的遇到了一个叫马利欧的男孩,马利欧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柴斯特,柴斯特在那里认识了亨利和塔克,亨利是一只文静的猫,塔克是一只友善的爱收藏食物的老鼠,他们成为了要好的好朋友。一天晚上,柴斯特不小心引起了火灾,马利欧妈妈决定不要他了,但是柴斯特给妈妈唱了一首动听的歌,幸运的留了下来,因此他也成为了一个小小演唱家,他经常在时代广场的报亭那里演出,很多人来观看,亨利和塔克每天都给她快乐,和他排练歌曲。直到有一天,柴斯特想要回他想念的家乡了,亨利和塔克很伤心,为他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在他们的帮助下柴斯特顺利的回到了家乡。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友谊有多么珍贵,我们应该学会善待身边的人,才能收获快乐。
篇57: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由美国乔治·塞尔登编写的,这本书获得了1961年纽伯瑞的银奖,这本书讲的是一件很偶然的事情,有时会改变人的一生,对于一只蟋蟀来说也是这样。
如果没有腊肠香味的诱惑,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就不会因一念之差跳进那只野餐篮里,来到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里;如果玛利欧没有听见他的名叫声,柴斯特就不会被带回报摊,认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如果三个朋友没有在晚宴上忘乎所以,火灾就不会发生,柴斯特也不会把自己的音乐天赋展示给世人—他想用自己无与伦比的鸣奏去的玛利欧母亲的谅解,同时也为这个一直不景气的的报摊带来更旺的人气。
于是,整个时代广场地铁站——不,是全纽约都在倾听,倾听一只小小的蟋蟀天籁般的鸣奏。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我要在平时多学习一些本领,这样在关键时刻就能用上了。
蟋蟀柴斯特和亨利猫、老鼠塔克的友情也让我非常感动,我以后也要向他们那样,用友善的态度交朋友,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友谊。
篇58: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最近我读完了美国的乔治.塞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它主要讲了:柴斯特是一只赋有音乐天分的蟋蟀,他住在康涅狄格州的草场,有一次他因为贪吃而被带到了繁华的纽约市,就在时代广场的地铁站旁边的一堆垃圾里,男孩玛利欧遇到了他,于是便收留了它。
他在这里还遇到了很爱攒钱的塔克老鼠和非常善良的亨利猫,一开始玛利欧的妈妈决定要把柴斯特赶走,经过两次很糟糕的事情后,玛利欧的妈妈就坚决要把柴斯特赶走。 虽然柴斯特受到了委屈,但它还是坚持演奏音乐,因为这样,每次人们来听柴斯特演奏的时候,玛利欧的爸爸妈妈都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卖很多的报刊,这使玛利欧的妈妈渐渐地高兴了起来。可柴斯特厌倦了城市的生活,非常想念自己的家乡,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柴斯特乘坐着地铁,又回到了康涅狄格州的草场里了。
篇59: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本书是由美国的乔治.塞尔登所著,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亨利猫和玛利欧一家。
这本书讲述了蟋蟀柴斯特不小心掉到篮子里,乘着火车来到时代广场被报摊老板玛利欧收留,但是他的妈妈不愿意,后来柴斯特和朋友老鼠塔克的亨利猫一起生活,在这他们一起生活的几天内虽然三个好朋友给报摊带来了两次灾难让妈妈把玛利欧教训了一顿,但后来塔克发现柴斯特的翅膀可以唱出动听的歌就把柴斯特带到广场外去卖艺将报摊的生意重新变得兴旺最后,柴斯特觉得卖艺生活渐渐乏味,就把想退休的心事告诉给了朋友,塔克听完后就带着柴斯特和亨利来到他居住的排水管里为柴斯特的退休开一个派对,于是这三个朋友共享的一个愉快的惜别晚宴,晚宴后,他们把柴斯特送上火车和他道别后,火车也开了,柴斯特坐着火车,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也就是说遇到一个你觉得可以做你朋友的人,就应该抓住这个机会和他达成共识。如果等到下一次再想跟他交友的话,也只不过是为时已晚了。
篇60: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的是马利欧,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的故事。马利欧的爸爸妈妈在纽约开着一个报摊。这一天,马利欧暂时在报摊值班,忽然听到了微弱的音乐声,他顺着音乐声走,在一摊旧报纸里找到了一只蟋蟀。马利欧说服了妈妈,让他养着只蟋蟀,并给他起名叫柴斯特。
到了晚上,老鼠塔克发现了蟋蟀,老鼠塔克是一只喜欢收集钱、纸和各种杂物的老鼠,他和好伙伴亨利猫一起去拜访蟋蟀。蟋蟀是从康涅狄格州到纽约的,有一次,有一些人到康涅狄格州野餐,柴斯特在野餐篮里找到了吃的,但是它被一块三明治压在了下面,被带了纽约。
后来,马利欧在唐人街冯赛的小店里给柴斯特了一个笼子,老鼠塔克睡在一元钱上,蟋蟀吃掉了两元钱,塔克把它的积蓄给了柴斯特······。一切都是多么有趣, 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和亨利猫历经了有趣的事一件又是一件,柴斯特通过一场晚宴当了著名的音乐家,最后柴斯特通过塔克的帮助回到了它的家乡康涅狄格州。
篇61: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主要讲述了男孩玛丽欧、老鼠塔克、蟋蟀柴斯特和肥猫亨利之间友谊的故事。
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里,最后他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里。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蟋蟀——柴斯特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忠诚的亨利肥猫,以及它的主人——男孩玛丽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深厚友谊,并帮助玛丽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就成为全纽约知名的演奏家。然而成名之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是:柴斯特在梦游的时候,把梁美元的纸币吃掉了一大半,被玛丽欧的妈妈关进了笼子里。那时,老鼠塔克千方百计的为柴斯特想主意。最后,塔克拿出了它一生攒下的积蓄来为柴斯特弥补过错。这是一个较短的小故事,它给我的印象是极其深刻的。因为,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塔克与柴斯特之间有着深厚的友谊,并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友谊是最棒的东西!因为,它会在你遇到困难时,伸出双手来帮助你走出困境。所以我说:友谊是最棒的东西。
当我阅读完这本书后,我已经被他们的友谊深深地打动了。在生活中,老鼠和猫是一对死对头,而蟋蟀、老鼠和猫也不可能平安相处。但是,在书中这三只小动物以及玛丽欧却成为了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的好朋友,不知不觉中已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篇62: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的故事。
蟋蟀柴斯特从乡下来到了时代广场,被小男孩玛利欧收留,然后结识了好朋友亨利猫和塔克老鼠,一夜之间又当上了地铁站里的演奏明星!
可就在蟋蟀事业达到巅峰时,它却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从此“挂弦”隐退,回到乡下,要过从前那种恬淡平静的生活,把自己的歌声唱给小动物们听。
朋友塔克老鼠很是不解,好不容易盼来了大红大紫、出人头地的日子,在时代广场站稳了脚跟,柴斯特还有什么不满足?更懂它的另一个朋友亨利猫却非常支持柴斯特的做法:“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他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人前显赫荣耀虽然是人人都渴求的,但每天两场音乐会,天天如此,周而往复的安排也同样让柴斯特感到非常疲倦和劳累。想想过去在家乡的草地上,只要太阳照得正舒服,或者是静谧的月圆时分,又或者它想与云雀来上一段音乐对话的时候,它就会放怀鸣唱一番,不为别的,仅仅是因为有那样一份想歌唱的好心情。但如今在这里,不管自己今天心情如何,都务必在八点和四点半时出场表演一番,这样的歌唱已经失去了太多的乐趣和意义了。
重温一下蟋蟀柴斯特的故事,能够激发我们对于昨天温暖的记忆,以及对可以自由选择时代的遥远感动。
篇6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所写。这本书主要写了蟋蟀柴斯特因贪吃掉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在那里,幸运的柴斯特遇见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有爱它的小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又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从这本书里面,我明白了:只要肯下功夫,万事都能OK。我爱《时代广场的蟋蟀》,她激励了我要多读书,多学本领,激励我今后要博览群书,丰富课外知识,要我像那位作家一样,长大以后也可以出书。即使十有八九我可能成不了一个文学家,但只要努力了,我还会有其他的成就,不管我是在怎样的境遇里,文学都在无声无息的照亮我前进的道路,会对我有很大的帮助。
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争取长大了也当一个大名鼎鼎的文学家。
篇6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有一次,我有幸阅读了美国乔治。赛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此书讲了一只1961年间的蟋蟀,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并且被玛利欧收留,还交上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这两个好朋友,柴斯特因为“嗓音”好听的原因,在时代广场地铁成了大有名气的歌星,但当它正红时却想起了家乡那自由的环境,给小动物们带来的一曲又一曲歌声。
我是分敬仰本书中的柴斯特,它不喜欢成名那样的拘拘束束,却喜欢不成名那样的自由自在。我觉得柴斯特会认为自由不是一天两次的演奏会,不是成千上万只眼球。而他想自由,不想拘束。亨利猫也曾说过:“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人们都想成名,但只有极少一部分人实现了自己的明星梦,所以,普通人就想去了解成名人的一切。那晓之以理,成名人就最好别出门。
不出名,有人会觉得自己很不起眼,其实不是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但他们就这样想。而若出了名,那“自由”有是个什么东西?铺天盖地的繁忙和人们好奇的目光下。快乐早已被一点点吞没,“自由”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闪烁着却难以摘到。
我觉得人只要有个稳定的工作,自信、积极向上的态度,做个快乐的对社会有用的人就好啦!
篇65: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们大家一定对《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不陌生吧!下面我给大家讲讲《时代广场的蟋蟀》的故事。
柴斯特是一只住在康涅狄格州的蟋蟀,它因为贪吃而跳进了野餐篮,不明不白的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一个角落里,被一个叫被一个帮爸爸妈妈看报刊的——叫玛利欧的小男孩捡回了当做宠物,并认识了住在排水管道里收藏家大王——塔克老鼠和可爱的懒惰大王——亨利猫(也住在排水管道里。),在它们三个之间发生了一个又一个有趣的故事,柴斯特做梦时把钞票当柳叶,啃坏了白利尼家一个星期都挣不来的血汗钱,塔克老鼠拿出它一生地积蓄来救柴斯特蟋蟀;为了庆祝柴斯特来的纽约已经两个月了,举行了一次盛大的宴会,柴斯特拉起了好听的乐曲,喝醉的塔克来了一个360°的大旋转,跌进了火柴盒里,引起了火灾,白利尼妈妈要把蟋蟀扔掉,悲伤的柴斯特鸿运当头,鸣唱起了白利尼妈妈最爱听的一首歌,就原谅了柴斯特,让柴斯特留了下来。
这,就是友谊!在《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的背面,有这样一句话“一直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既然动物们的真挚友谊都可以温暖这个世界,更何况我们人呢?
有嘹亮的歌喉不去展示,非要在低矮的丛林中唱给大自然;柴斯特不去炫耀,不去为出名而歌唱,出名,出名!自由,自由!这个问题骚扰着我,也骚扰这每一个人。如果你是一只蟋蟀,你会选择出名还是自由?绕我们人类携手前进,为我们的未来而奋斗吧!
篇66: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读完《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自由”一词。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从没想过会来到纽约,可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里,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热心肠的塔克老鼠,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有爱他的小主人——玛利欧。蟋蟀柴斯特为了回报他,它用自己美妙的歌声帮助玛利欧一家走出困境,它自己也开始名声大噪,就在它正在出名时,它却思念起自己的家,在朋友的理解与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离别已久的家乡。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自由是可贵的,如果看了的话,书中第135面的最下面亨利猫的话是最有道理的。
这篇文章是提倡自由的,与《红岩》里的“我的自白书”的意思有些相近,小蟋蟀柴斯特为了自由,连出名都不要了。可能有人会说:“这只蟋蟀太愚蠢了,竟然不要名声!”也可能有人会说:“自由是好,可有钱挣吗?有车开吗?有洋房住吗?”现在许多人都为此而特别纠结,而这本书就给了一个答案。书中也有这么一句话,“快乐”与“出名”像是三明治的两个外皮,而“自由”是中间的牛肉饼,柴斯特口小吃不了全部,只能吃一样。在外人心中他可能会选出名,但他却选了自由。
就这样一本优秀、十大童书之一、提倡自由的书,值得令人一看。
篇67: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当我第一次看到“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书名时,就新奇的想:像时代广场这样人来人往的地方,怎么会有蟋蟀呢?于是,我好奇地走进了这本书。
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它住在乡下,因为贪吃,被带到了时代广场,在这里,它结识了老鼠塔克、猫咪亨利,还有非常喜爱柴斯特的小男孩马里欧。蟋蟀柴斯特本以为猫咪亨利是老鼠塔克的天敌,可实际它俩是一对非常要好的好朋友。小男孩马里欧把自己爱吃的巧克力棒、汽水、圣代等等食物给了柴斯特品尝,柴斯特觉得不太适合自己的口味,最后还是吃桑叶了。为了表达对朋友们感激之情,柴斯特用自己的音乐天赋——唱歌,汇报了大家。当柴斯特思念家乡宁静、快乐的生活时,得到了朋友们的理解,并且帮助柴斯特重返家乡。
我觉得数中柴斯特和它的朋友们之间的温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想象现在:人们的同情心越来越多的被猜忌,担忧取代。现实中的天敌,在故事里是一对好朋友;现实中的烧、杀、抢,在故事里真诚、信任、微笑;现实中的人贪婪、自私,故事里大方、友爱、友好;现实中人们比较浪费,故事里节俭、节约;现实中懒人很多,故事里人人勤劳。我们生活的世界里千变万化,谁也无法预示以后会怎么样,但我觉得还是要尽自己最大努力帮助别人,要怀着一颗温暖的心,不求回报。
篇68: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了一只蟋蟀柴斯特被迫来到纽约的时代广场,与一只老鼠塔克、一只猫亨利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突然有一天,大家发现柴斯特会唱歌,从此,柴斯特每天上午八点和下午四点半的时候就在地铁出口的书报摊上为过往人们演出。
由于柴斯特是只蟋蟀,而且它的歌声十分动听,人们都跑来聆听他的演唱。柴斯特的名气越来越大,成了一只众人瞩目的蟋蟀。可是有一天柴斯特想起了自己的家乡——乡下的草场,再想想它自己每天演唱都很累,而且人们总是用惊奇的目光盯着它,让它总是心里感到不安。虽然拥有名气,但是关在笼子里没有了自由。于是,有天晚上,柴斯特在塔克和亨利的帮助下,登上了回家的火车。
自由,包含着许多含义:有活动的自由,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唱歌——想什么时候唱就唱的自由,也有不想唱的自由。名气固然重要,可是它对于自由来说,它实在太渺小。
有谁不想成为一个整天被一群粉丝追来追去的明星?有谁不想成为一个令人瞩目的人?但是柴斯特更爱自己的家,爱生它养育它的草地。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不被名利所蒙蔽,拥有快乐。这也许是蟋蟀柴斯特想要告诉我们的!
篇69: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在康涅狄格洲乡下的草场,一只蟋蟀因贪吃而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从而开始了一段意想不到的奇妙之旅。
这是小说《时代广场的蟋蟀》中的故事开端。后来,无家可归的蟋蟀柴斯特被男孩玛利欧收留,并结识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玛利欧一家在报摊靠卖报维持生计,柴斯特便在报摊生活了下来。起初还遭到玛利欧妈妈的反对,但后来在玛利欧和爸爸的劝说下,妈妈也妥协了。可是,柴斯特不断捅出篓子,时不时地闯祸:先是因为半夜睡觉时磨牙,吃掉了主人家辛辛苦苦挣来的两块钱纸币;后来又和塔克以及亨利在报摊里开派对,结果不小心把报摊点燃了……
在忍无可忍的妈妈铁下心来要赶它走时,它开始演奏起一首首优美的曲子。这优美的音乐是多么的忧伤!妈妈被感动了,回心转意地把蟋蟀留了下来。玛利欧一家也因此发现了柴斯特的音乐天赋。他们开始给柴斯特安排个人独奏会,让它在众人面前闪闪发光。后来,柴斯特的观众越来越多,报摊的生意也越来越好,每天都有成群的人们围在报摊前倾听柴斯特的音乐。可是,已经成名的柴斯特,愈发愈感到不快乐了。它每天都有两场音乐会,每天都要给人们唱歌;它渐渐感到疲惫不堪,不愿再受这样的约束…终于,柴斯特在一个晚上,在和塔克和亨利的送别下,在玛利欧一家不知情的时候,登上了回到乡下的火车…
这个温情的故事不禁引起了很多人的思考。在这个故事里,柴斯特收获了友情,收获了名气,最后却放弃了一切,选择了自由。有人会想:成名不是一件很好的事吗?为什么要放弃呢?这和种种因素有关,而这些是需要我们去深刻体会的。
柴斯特刚来到纽约时,人生地不熟,自己孤身一人,无依无靠。这个时候,它最需要得到他人的关心与帮助,去了解、去适应这个陌生的环境。有幸,柴斯特结识了一位人类朋友—玛利欧,以及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玛利欧想尽一切办法把柴斯特留在自己身边,给它住的、吃的,把它当作宠物来照顾,可以说是无微不至。而两位动物朋友也帮了它许多忙,为它找吃的,跟它一起玩,一起开派对,给它出各种各样的主意。在柴斯特成名之后,塔克还当起了它的“经纪人”;在柴斯特准备离开时,虽然塔克有些不愿意,但还是与亨利为它准备了送别派对,并把它送到车站去。
能有这样一群好朋友,柴斯特无疑是幸运的。一起疯,一起闹,一起哭,一起笑。还有什么事比这更加幸福的呢?如今还是学生的我们,能有一群同甘共苦的伙伴,已经知足了。就像俄罗斯伟大的哲学家别林斯所说:“真正的朋友不把友谊挂在口头上,他们并不为了友谊相互要求一点什么,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切能办到的事。”希望所有人都能很好的诠释这句话,都能找到哪个最适合的知己,就像柴斯特一样。
而后来,柴斯特为了找回自由与快乐,放弃了现有的一切都。其实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对自己的一种解脱和释放。的确,出名是件好事,可以住大房子,开好车,接各种各样的戏,有一堆粉丝追随和崇拜,有一堆记者采访,甚至忙得连家都回不了,连亲人都见不了。如果这是,让你毅然放弃一切回家,你会愿意吗?答案是必然的,谁会在大红大紫的时候前功尽弃,过上普通人的平凡日子呢?而有些人,恰恰在名声大噪的时候,忘记自己的初心,忘记了自己最初想得到的是什么。
书中的亨利猫说过这样一段经典的话:“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再多的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是啊,如果做让自己不快乐的事,那再多的利益又有什么用呢?在众人关注的目光下逐渐暗淡那个快乐的自己,是对自己的约束,不负责。人存活着,快乐是最重要,这是人最基本的意愿。如果违背了这最简单的意愿,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柴斯特一直坚守着自己最初的梦想,即使大城市里有乐有苦,但还是比不过一颗在乡下执守的初心,一颗淳朴稚嫩的初心。我想,在回家的火车上,柴斯特的心情一定是畅快的……
篇70: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这本由乔治·塞尔登写的书,这是一本可以抚摸你灵魂的书。当你陶醉于那只蟋蟀,老鼠和猫咪之间的友谊时,当你开始思考成名和自由孰轻孰重时,你就会明白,这本书真的是经典中的经典。
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生活在康涅狄格州的小蟋蟀柴斯特,循着香味跳进了一直野餐篮里,美美地饱餐了一顿。不料,乐极生悲,它被一袋牛肉压在底下,被带上了前往纽约的火车,从此,开始了一段传奇之旅……
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无比感动。我为幸运的柴斯特而感动。因为它遇到忠诚的朋友和爱他们的主人,为它深爱的朋友无私奉献,和朋友们一起克服困难并战胜了困难,取得了成功!我更为柴斯特的朋友们而感动。正是有朋友们的团结和帮助才使柴斯特回到了家乡,找回了快乐的自己!
我想,柴斯特之所以在音乐事业的高峰期退隐,回康涅狄格州,很可能是因为它失去了歌唱的自由,不再快乐,所以回了老家,但它是一只有情的蟋蟀,在离别时,柴斯特对玛利欧娜依依不舍的情形,使我的心深深震撼……
如果你爱读书,就请你品一品这本书吧!
篇71: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晚上,我看完了一本让人回味的书——《时代广场的蟋蟀》。
一只乡下的名叫柴斯特的蟋蟀,从来没有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地,却因为贪吃而来到了纽约最繁华的时代广场地铁站。在这里,它遇上了一个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一只名叫塔克的老鼠和一只名叫亨利的猫。柴斯特、塔克、亨利三个好朋友一起享受幸福,一起把灾难共同解除。柴斯特因为邀请朋友们来参加生日聚会,却无意间点燃了玛利欧家的报摊,遭到玛利欧妈**惩罚。一个偶然的机会,柴斯特拉出来一首美丽动人的乐曲,一夜之间成为“明星”,吸引了无数的行人来欣赏,给主人家带来了不少金钱。玛利欧说了一句让人感动不已的话:“要是你觉得痛苦,你根本没来过纽约。”我很惊讶一个男孩可以说出这样的话。我看完后也知道他是一个希望自由的人,在处处约束你而可以赚大钱,和贫苦而自由自在愉快生活这两者之间,我想很多人会选择后者吧。最后,柴斯走了,三个好朋友的友谊实在很深,我不得不为它们而感动,因为这样的友谊实在不多见。为他人着想,有困难一起解决,而且总是朝夕相处,这样的生活真令人羡慕。
我欣赏“三个人”的友谊,但我更欣赏柴斯特那种不为功名的精神。
篇72: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今天我们班发了一本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它作者是乔治。塞尔登。
这本书的分批上画着一幅画,一只有着蓝绿相间的眼睛的猫、一只端着酒杯,拿着奶酪的老鼠,还有一只坐在米饭团上的蟋蟀。“咦,猫不是要吃老鼠的吗?”我想,“它们应该是朋友吧!”我猜这本书讲的是它们三个动物的聚会。
接着,我翻到了目录,我一眼就看见了第九章 中国晚餐。一看见那个标题,我的大脑就产生了许多问题。“难道是它们去了中国?或是它们在外国的中餐馆吃饭了?还是拿了许多中国的食物来吃?”带着问题,我把书反倒了内容简介。原来这只蟋蟀有很大的音乐天赋,全纽约都在听它的鸣唱。这是我猜它就是一只特别的蟋蟀。想到这里,我开始津津有味地读起这本书来。
篇7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我感觉到了动物的世界也是十分丰富的,以前我总是觉得动物只是会吃、喝、玩、睡,从看完这本书以后我的观点就改变了。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它们也是有开心、和悲伤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柴斯特是一只蟋蟀,它从没有想过要离开涅秋格州乡下的草地上。可是因为它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老鼠猫和主人。当柴斯特用音乐天赋回报了主人。但自己也成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后来在朋友的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可能看过这本书的人会觉得很无聊。但我不会,因为我太喜欢动物了。有时看见我喜欢的小动物,我就会想追星族一样。
从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感受到动物是很有情感的,会比人还要丰富。它们的悲哀和人一样,十分难过,什么也做不好。如一只可爱的猫一下子换了一个环境,他一定会十分不开心。因为自己失去了家、朋友。而这只猫在朋友的爱护下熟悉了这一切的环境。并快乐的生活,这就像人一样。所以大家一定要爱护小动物。它们和人类一样都有喜怒哀乐,它们也是知道感恩的。
篇7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看过很多好书,《柳林风声》、《黑骏马》、《夏洛的网》等。但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
这本书是一只猫咪亨利和蟋蟀柴斯特以及塔克老鼠之间的友情故事。书中讲述了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没想到被带到纽约时代广场。柴斯特幸运地遇到了聪明可爱的塔克老鼠和善良憨厚的亨利猫,还找到了新的小主人马力欧。柴斯特用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成为了时代广场一名小“音乐家”。
通过这个故事,我懂得了真正的友情是有苦同当,互相帮助!我很喜欢塔克老鼠,他不仅聪明伶俐,而且很可爱!我感觉这是一本难得的好书。正像周刊评论的“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
篇75: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有一本书,叫《时代广场的蟋蟀》。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
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是孙老师四年级推荐给我们的,可是我二年级就看完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有一种关于友谊的强大力量。看完之后,我才知道友谊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我和小卓吵架了,我看完这本书,我要主动和她和好。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已经看完二遍了,再看就是第三遍了,但我还是百看不厌。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友谊是最珍贵的,比黄金还珍贵。
一个人如果没有任何朋友,他的生命就会变得没有意义。
如果故事中的蟋蟀没有老鼠和猫这俩个朋友,那它只能和老家说再见了。正是在这两个朋友的帮助,才让他回到了老家的。
“一只蟋蟀,一只老鼠,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谊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这时《出版者周刊》的评论。
是啊,这本书不但获得了纽伯瑞文学银奖,而且还是1900——1995年全球五十本最佳图书呢!
任何读过这本书的人,无论是孩子还是成人,都会永远记得那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记住它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
这就是这本书,怎么样,不防来看看,一定会让你受益非浅的。
篇76: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三年级上学期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刚听到这本书的名字,我就对这本书给吸引了。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讲了一只蟋蟀名叫柴斯特,因为贪吃跳到人类的野餐篮中,被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纽约,来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市场广场地铁站,夜里小男孩玛利欧在报摊外面的墙角下找到了柴斯特,还给它准备了火柴盒小床,和一点吃剩的巧克力棒。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他们还发现柴斯特会唱歌。玛利欧还去中国城附近的一家小店买了一个小铃铛,因为柴斯特会唱歌,而且唱的很好,塔克老鼠亨利猫天天夜里陪柴斯特唱歌,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我觉得《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很有趣,我喜欢这本书里的柴斯特,因为它能用翅膀演奏出美妙的音乐,还乐于助人帮了玛利欧一家的困难。这本书里的人物都非常爱帮助别人,这点大家要学习啊!
篇77: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在昨天晚上,我把《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完了,我有很多感想。
故事是这样的: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渥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老鼠塔克和忠诚、憨厚的猫亨利,还遇到了爱他们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然而,成功、成名以后,柴斯特觉得自己并不快乐了。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回到了家乡,找回了快乐的自己。
这本书写得太好了,乔治.塞尔登太棒了。他是以一只蟋蟀的身份,以第一人称的语气来展开和描写故事的,就是蟋蟀柴斯特在写自己的日记一样,太美妙了。
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无比感动。我为幸运的柴斯特而感动。因为它遇到忠诚的朋友和爱他们的主人,为它深爱的朋友无私奉献,和朋友们一起克服困难并战胜了困难,取得了成功!我更为柴斯特的朋友们而感动。正是有朋友们的团结和帮助才使柴斯特回到了家乡,找回了快乐的自己!
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我们要更加关爱小动物,给小动物更多的自由;关爱我们生存的环境,我们一起创造更好的环境。
篇78: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在一个星期天上午,我在成千上万本书中找到了最后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回到家,我就拿起读,读起来朗朗上口。
我记忆中最深的是第十三章,《大出风头》。讲述了柴斯特出了名,他的歌声吸引了众多观众。起先人们不相信是真的,以为是在放唱片。柴斯特的小主人玛利欧把笼子拿出来,这时大家恍然大悟。就这样人越聚越多,玛利欧的妈妈从没见过这么多人,就拿起一捆时报去卖,为了不打搅音乐爱好者,她小声说:“来看看有关这只蟋蟀的报道,就刊登在这!”一下子,时报就卖完了,就这样,一捆捆的时报就卖光了。柴斯特成了纽约市著名的演奏家。没过几天,柴斯特突然生病了,大家都叫他多休息几天……
读完了整本书,我知道了老鼠塔克、猫咪亨利和蟋蟀柴斯特三只小动物之间的友谊。塔克大概是世界上最富裕的老鼠;亨利是唯一和老鼠交朋友的猫;柴斯特是纽约市最著名的演奏家。他们是一群好朋友。有一次柴斯特吃了半张2美元,塔克用了一生攒的钱给了柴斯特,果然是对好朋友呀!他们互相帮助;亨利从不象生活中的猫,她是与谁都交朋友的猫咪。当然还有老鼠。在生活中我也要像他们一样互相帮助,互相宽容。
篇79: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荷兰画家伦勃朗说:“比金子更重要的是名誉,比名誉列重要的是自由。”
今天我看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
在康涅狄格州的的乡下,有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它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市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很幸运的是,它碰到了很爱它的男孩——玛利欧。柴斯特还结交上了两个好朋友,聪明又幽默的塔克老鼠和憨厚的亨利猫。一天,玛利欧一家偶然地发现了柴斯特极高的音乐天赋,这件事还被登上了报纸上。于是,柴斯特一夜成名,成为了一名演奏家,第二天有许多人来看它的表演,这件事马上传开了,蟋蟀会拉曲子?有人很怀疑,不过后来他们都相信了。
就这样,来听曲子的人越来越多,人们纷纷夸赞。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还帮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然也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然而,成功、成名以后,柴斯特觉得自我并不快乐了。成名后的柴斯特很想家在朋友们的帮忙下,它回到了家乡,找回了快乐的自我。
它看完这个故事,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真是奇怪啊!当柴斯特立于成功的高峰时,却突然想过那种不出名而平平常常安静的生活,宁愿给乡下的土拔鼠,雉鸡,鸭子和兔子,以及所有住在草原上或是小溪旁的每一个生命演奏。想演奏就演奏,想休息就休息。对于柴斯特来说,这就才是他想要的“自由”生活。
我曾看过一则报道:讲的是一只麻雀,如果你抓住了一只麻雀,把它关在笼子里,想驯养它,照顾它,那是不可能的,它从来不肯吃你准备好的美餐。第二天,它已经饿死了。也许对于麻雀来说,能在天空中飞来飞去,就是“自由”。
正如亨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我们要更加关爱小动物,给小动物更多的自由;关爱我们生存的环境,我们一齐创造更美好的环境。
篇80: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的传奇。
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从康涅狄格州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那儿,它幸运地遇到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还有爱它的主人玛利欧。柴斯特用它的音乐帮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音乐家。可是,在这时,它却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实在是不可理喻!实在是想入非非!蟋蟀柴斯特想的是:自由快乐与出名之间,何去何从?而我们旁观者则满怀羡慕地想:难道出名不快乐吗?
我想,其实,这里面存在着一个很大的问题,便是:“快乐”“出名”是三明治外面那薄薄的两层,中间夹着一层叫做“自由”的牛肉馅饼。柴斯特的嘴太小,一口咬不下完整的三层。所以,它现在必须得好好地想一想,现在主要想咬什么?
但是,如果换成现在,我们有一个机会可以出名,当上歌星影星,好不容易人气旺旺,突然之间,让我们抛下一切,返回家乡,我们能愿意吗?那当然是不可能的!我们会说“乡间固然好,但是有钱赚吗?有记者采访吗?有洋房吗?”可是,“自由”又是什么东西?在铺天盖地的物欲挤压之下,“自由”早已像金子一样珍贵,属于个人的一点快乐早已消失无踪。
正如它的朋友——亨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篇81: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讲的是在一只名叫柴斯特的乡下蟋蟀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的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憨厚的亨利猫。柴斯特非常有音乐天赋,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每当它奏乐时,所有的人都会安静下来,聆听它的演奏。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感到自己并不快乐,思念以前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蟋蟀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完这本书,其中一个故事情节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当玛利欧为柴斯特准备了一个特别有中国特色的笼子后,柴斯特在其中美美地睡了一觉,但因为做美梦的缘故他在梦中把可怜的玛利欧的2美元的钞票给吃掉了一半,这可惹了大祸,这是玛利欧一家人辛苦卖报纸赚来的,当时塔克鼠跟亨利猫都劝柴斯特赶紧跑,但柴斯特认为既然自己做错了事情就必须要改正,它要用自己的努力补救自己犯下的错误,于是就有后来柴斯特震撼的演奏。在生活中我们都会犯下各种各样的错误,是用于面对,积极改正错误还是躲避推脱呢?柴斯特给我们树立了榜样,“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只有改错才能避免对别人的进一步伤害,才能树立正确的目标成为有所成就,就是过去的周处一样敢于改正自己的错误而最终成为有成就的人。
篇82: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后,我被书中的三个小动物: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小猫亨利之间真挚的友谊所感动。其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第八章,塔克一生的积蓄。柴斯特在梦游中不小心把2美元的钞票吃掉了一半,这可是白利尼一家的血汗钱!白利尼妈妈发现后很生气,不允许柴斯特出笼子,这时,塔克把自己一生的积蓄一大部分换来了柴斯特的自由。
中国有句古话,叫“患难见真情”,并习惯于把在遇到困难时结成的朋友称为患难之交,最具代表的就是三国演义中桃园结义的刘备、关羽和张飞三兄弟。而我在学校也有许多这样的朋友,比如:去年初夏的中午,我不小心摔倒在水泥地上,膝盖上钻心的疼,怎么也爬不起来,这时张柠柠跑了过来,伸出一双温暖的手,将我扶了起来,笑着问了一句:“没事吧?疼吗?”那种笑,很亲切,很和蔼,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膝盖上的疼好像减轻了好多。接着她又扶我来到教室。回到教室,郑兰馨和贾欣欣也来关心地询问。我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和激动,觉得整个人被温暖包围着,再也感觉不到摔伤的疼痛。虽然这件事很小、很平凡,但患难见真情。我们平日一直在一起学习玩耍,只是感觉很快乐,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她们伸出援助之手,让我感受到了朋友的弥足珍贵。
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而如果我们每个同学都爱惜友谊,都有一个宽容的心,学会互相关爱,互相帮助。那么人间将会是充满爱,充满欢声笑语的乐园。
篇8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时代广场的蟋蟀》。
它讲述的是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地铁站里,它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并且先后交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聪明的老鼠塔克,一个是忠诚、憨厚的猫亨利。有一次柴斯特错把钱币当树叶吞进了肚子,让玛利欧的妈妈知道后关进了笼子,热心的老鼠塔克拿出了自己的积蓄把柴斯特救了出来。还有一次,它们举办舞会时,不小心闯下了大祸,烧了玛利欧家的报摊,玛利欧的妈妈生气极了,决定立刻把柴斯特扔掉,柴斯特愧疚地呆在笼子里,它情不自禁地鸣唱起来,想让自己的心情好一点儿,没想到鸣唱的曲子激起了玛利欧妈妈对往事的回忆,于是柴斯特又躲过了一难,被留了下来。它的歌声吸引了地铁站的乘客,消息传开,《纽约时报》也刊登了它的介绍,从此柴斯特名声大噪。它一遍遍地演奏,吸引了很多来报摊的人,让玛利欧一家的经济状况也得到了改善,玛利欧的脸上也露出了纯真的笑容。但是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不喜欢受别人的安排,不喜欢被人盯着看,它开始怀念家乡自由自在的生活,最后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读完这本书,我被塔克、柴斯特、亨利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特别是塔克和亨利,它们本来是天敌,可是在这个故事中,它们却相处得那么和谐、友好。它们两个伙伴,在柴斯特遇到困难时,帮它想办法,帮它解决。而柴斯特呢,闯了祸,没有躲避,敢于承担责任,接受惩罚。这本书告诉我们:动物身上也有很多值得我们人学习的品质,我们人之间也应该和睦相处,快乐地学习和生活。
篇8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老师向我们推荐阅读的。这本是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蟋蟀柴思特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子,离开了它的家乡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这里,它认识了聪明的老鼠塔克,忠实的猫亨利和十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柴思特用它无与伦比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丽欧一家摆脱困境,但是出名后的柴思特却很失落,它开始怀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来了。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柴思特终于回到了自己心爱的故乡。
看完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柴思特和亨利、塔克的友情。当柴思特刚被玛丽欧收养的时候,塔克就和柴思特建立了友谊。柴思特孤独的时候,是塔克和亨利陪柴思特聊天。当柴思特因为闯祸要被玛丽欧妈妈仍掉时,是塔克发现了柴思特的音乐天赋,不禁使柴思特躲过一劫,还使它名声大噪。当柴思特想回到草场时,是亨利告诉它要坚持自己的想法,帮它回到了草场。柴思特遇到了两个改变他命运的知心朋友。在现在,根本找不到像它们三个之间那么真挚的友情,有的人说它们是好朋友,但却因为一些小事就拌嘴吵架甚至打架。在现实社会中,友情已经被慢慢淡化了,但是朋友使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我们一定要好好和朋友相处。
柴塞塔和亨利、塔克之间的友谊时最真挚的。
篇85: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了蟋蟀柴斯特因一时贪吃跳进了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一堆垃圾成了它的临时住所。后来,它被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发现了,成为了他的宠物。在报摊里,柴斯特结识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老鼠塔克和善良、忠实的亨利猫。为了帮助白利尼一家,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吸引住了路人,白利尼一家也因此卖掉了许多报纸,摆脱了困境。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蟋蟀柴斯特,它向往自由,珍惜友谊,并且敢于承担,不推卸责任,这些都值得我们大家学习。此书中有一段让我十分感动:有好一会儿,这两个朋友就这样待在那里,依稀还看得见那只蟋蟀在和它们挥着手。但是随着火车渐行渐远,钻进黑暗的隧道里,一切也就消失不见了。但它们还是努力往那一片漆黑里凝望着。
这是一本充满友爱和温情的小说,告诉我们的还是那句老话:“友谊是最可贵的!”最后,我想提醒大家:黄金失去可再得,友谊却是千金难买的。
篇86: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这本书真让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讲了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它住在康涅狄格州。它遇到了一只叫塔克的老鼠和一只叫亨利的猫,还有在报摊工作的男孩玛利欧。柴斯特从从玛赛那里得到了以前的中国皇帝养蟋蟀预备的笼子。也就从这一天正式开始了它在纽约的生活。蟋蟀原本是带好运的昆虫,可柴斯特却犯下了“梦游吃钞票”和“晚宴失火”的坏事。但它那美妙的歌声不是每只蟋蟀都会的。
最后它用自己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的友情,它帮助了玛利欧一家,但它想念起家乡的自由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我也想做一只像柴斯特一样的蟋蟀,像它一样从一次小小的演唱会,到一个全纽约的音乐家,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这真是一本充满爱与温情的经典之作。这本书想告诫我们:要懂得真正的快乐,自己也会快乐。我好想到时代广场的地铁站,找找看那只叫塔克的老鼠和那只叫亨利的猫,悄悄地看看它们的生活,看看塔克是如何在晚宴上准备好带冰块饮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