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箭头是箭头,况天佑是况天佑,虽然他们是前世今生,虽然他们有着一样的面貌,虽然他们都喜欢马小玲,但是箭头永远不会变成况天佑,而马小玲也永远都不会喜欢箭头
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听着,以后没有我的允许,你不准比我先死”当时四周全部都是敌人化为的血神,在这种情况下,我仿佛听到了四周响起了优美的音乐,空中落下了漫天的花雨,我的心颤动了,但现实告诉我,我不可以心动,因为,我是箭头,我的生命是岳元帅赋予的,我要帮助岳元帅对抗金兵,把金兵驱逐出中原,我的名字也是岳元帅取得,意思就是,我要做的事,就像射出的箭,永远不会回头,也不后悔,直到她的出现。。。
曾经的.我认为,我的一生,可能最好的结局就是,在有生之年,帮岳元帅把金兵驱逐出中原,然后娶妻生子,或者,运气不好的话,在有生之年不能把金兵驱逐出中原,只能在战场上终老一生了,谁知,就因为一个女人的出现,我的一生出现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马小玲,这个名字,我想我一生都难以忘记,真的好羡慕我的下一世,可以和她在一起,真的好幸福!
最后,我想说,能够认识你,是我最大的幸福,哪怕你不属于我,但只要你快乐,我就快乐
很多人问我金正中为何找这么泼辣的女人做师父,我也不离开她呢?第一、因为我已摸清师父底细,表面上她比钛合金还坚硬,其实内心和其他女人一样,想有人疼,有男人追,没事找些事做,不过很少见她像今天这么心烦。至於发生了甚么事,我不太敢问她。第二、其实师父对我很好的,你别看她老是藉口扣我薪水,其实扣下的钱,全寄到南非去姶我爸妈了。关於这件事她从没对我提过。师父就是这种人,甚么事都放在心里。也许乾表姨说得对,师父可能真的需要上上网,在现实中她不能交男朋友在网上找个寂寞的心,大家假情假意一番也无所谓。也许我也应该上上网吧!不知听甚么人说过,独身女人最爱拼命购物,因为在购物过程当中,售货员多多少少会夸你两句。好像「小姐你穿上这件衣服,才能显出你这么好的身材」或「你皮肤这么好,吃了这个之後一定会更美」之类的话,在男人嘴里听不到的话,随便花点钱,在其他人嘴里说出来。也许这就是乾表姨所说的寂寞。男人又怎么样,男人怎么样称之为寂寞呢?一个人在家吃一年的即食面,而且是端著锅子吃。或者见到手提电话不响,以为是坏了,所以不停拨自己手提电话号码,其实根本没人找他。又或者一晚上坐在电视机前,以为自己在看电视,其实心里在发梦。还是坐在打开的电脑面前,心神不宁,想冒充帅哥上网,随便找个女人胡乱说些废话、聊通宵呢。作为一个年轻人来说,我也算好忙,还有很多工作,怎么会玩上网这么无聊呢,去睡觉。很多人都说大丈夫流血不流泪,但现在我才觉得,我是一个真正的男人。虽然每人身边有很多亲戚朋友,但人人都只顾埋头玩ICQ。会不会就好像我师父那样,老是装成甚么都难不倒她,「你打不倒我...」你试著去关心她一下,她就会叫你滚开,因为她怕开了头,以後就继续需要了,尤其是男人的关心。至於天佑,最近变得越来越像师父。表面上好像没甚么,其实他把自己藏得越来越深,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他开心笑了。珍珍是最离奇的,在她心中永远只有别人没自己。你对她好,她会连本带利十倍还给你。在她身上你会学懂甚么叫施比受更有福。至於我金正中,老是以为别人看不起我,没人会管我开不开心。但贞子不只令我明白甚么是爱,而且还令我知道一件事。就是如果我有事,所有人都会不顾性命来救我,现在我才知道这么多人之中,原来最幸福的人是我。
我的名字叫况国华。曾几何时,我尝试忘记自己过去的一切,甚至忘记况国华的存在。我几乎认为自己可以成功了。忘记一件永远是没用的,当你以为可以忘记过去时,六十年前的事,六十年前的人,已经变成永远摆脱不了的噩梦。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个梦跟马家有关。马小玲的确嘴硬心软,不过有些人,永远对别人比对自己好,马小玲就是这种人。要是她不姓马,我又不是僵屍,我们也许可以做个朋友,因为我们大家有很多相似之处。同样不懂得如何面对某些事、某些人、某些感情,甚至自己。新的一天又开始,或者说新的生活正式开始。我突然发觉,我对马家憎恨已减少了很多。其实嘉嘉大厦每一个人都不错。复生终於能像其他正常小孩,读书上学去了。不必天天去菜场学家庭主妇,到处占便宜哄自己开心,也不用去片场做临时演员。正中虽然不知道我的身份,不过我想就算他知道了,他一样会和我做朋友的。Sunny Boy一直当我是偶像,而且对小流氓也非凶不可。复生依煞然那么不听话,人家烹饪多少他就吃多少,光买厕纸就几乎花悼所有薪水。珍珍真是一个好女孩,好到我每次都不忍心开口将真相告诉她,我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我最不舍得的就是梦梦,她是我第一个令我真正有做人感觉的女孩子。可惜我还没抓到堂本静。也许在这一刻,我开始乐意用况天佑的身分在这幢嘉嘉大厦生活下去。我不知道接下来我可以做甚么,也许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要抓到堂本静,令他得到应得的下场.。
我叫马小玲,是驱魔龙族马氏一家第四十代传人。袓宗有命,不许谈恋爱,也不许为男人流眼泪,先要消灭僵屍王将臣。我们二个人终於都没事,因为珍珍连消防员都叫来了,又刚好来得及用气垫救了我们,简直是奇迹。这个物体叫金正中,是我的徒弟。他没甚么优点,不过好在耐骂。一个女人如果没有男朋友时,有个男人让她骂,起码也可以平衡一下心理。我不是吓唬你,如果二十年前,求叔这一脚正中已经没命了。一代僵屍道长毛小方和我们家合称南毛北马,毛道长的再传弟子何应求出了名心狠手棘,斩妖除魔绝不容情。後来求叔为甚么会火气尽收 ,学完西医又学中医,还做了私家医院的高级顾问是一个谜,求叔说跟情字有关,,真肉麻。珍珍真比我想像的成熟多了,起码面对男女感情比我成熟。当然了,我根本比不上她。今晚求叔和珍珍都喝醉了,天佑陪珍珍上楼去了,我没醉,於是陪自己回家了。
佑:知不知道我为何和珍珍结婚.
玲:你们的事我不想知道.
佑:我本来也不想说,但过了今天以後,你可能永远都不知道为甚么.我已经把珍珍变成了僵屍,永远都 回不了头了.你和她不同,你会老,你会死.希望你在剩下的时间,可以完全地忘记我.我更希望你能认识个男孩子,可以和他恋爱、结婚、生孩子.我知道这是你的希望,也是我的希望.
自己跟自己说话好像傻瓜一样,有件事情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也是我录这盒带的原因。
我不想忘记一个人,一个前生杀了我的男人,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所以命中注定,今生这个男人变成僵尸,而我就是捉僵尸的那一个。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忘记他,就算一分钟之后就是世界末日,
我也想这个人留在我的心里面,直到最后一秒。
虽然我们相处的时间不多,但是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我们互相关心过,伤心过,也分开过,甚至一起面对生和死,
但是每一次,我们都没有放弃过对方。
我整天在想,这个男人前生迫不得已,用剑插进马玲儿胸口的时候,
他心里应该比马玲儿更加痛,要杀自己心爱的人,真的'不容易。
马玲儿不应该怨恨他,除非,这个女人根本没爱过这个男人。
或者我们今生重遇,不是要一命还一命,而是要延续一段几千年未有结果的一份感情,
一段真真正正至死不渝的爱情,我相信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永远互不相欠。
其实最后只有一句,我从来不敢告诉别人,也不敢告诉自己,我爱上了这个男人,
他的名字叫况天佑。
僵尸,即天地怨气、晦气而生,不死不灭,被天地人三界摒弃在众生六道之外,浪荡无依,流离失所,在人世间以怨为力,以血为食,用众生鲜血宣泄无尽的孤寂。
曾经有人做过统计,现在社会每一天就有78.3个传说消失,有人说,因为现在的父母越来越忙,所以就没有多余的时间跟小孩子讲故事,也有人说,现在已经没有人再相信传说,更加不相信传说的英雄曾经存在过。但无论如何,有关马小玲,况天佑还有他们那些朋友的传说,依然会永远流传下去,因为他们不但在这个社会留下过欢笑,留下过眼泪还留下了一段段令人难以忘记的动人故事
Mars:人一生的时间并不多,但是用来等一个人,我相信已经足够了.我不会和你一起难过,我只会更加努力.直到有一天,你可以放下所有东西的时候,你会发现一切我都已经为你准备好...Please do not say sorry...
小玲:一个故事完结了,另一个故事又会开始。莱利和诗雅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完全消失,但是在另一个世界,另一个时空,或许他们又会展开一个新的爱情故事。我只是希望故事的情节可以动人些,不过不要再是悲剧,也不要再遇上我。至于我的故事,又会什么时候才是真正的开始,什么时候结束?当我合上双眼的时候,留在我身边的又会是谁呢?
《镜花缘》观后感1
《镜花缘》是清代神魔小说,自出版问世以来,一直受到各方关注。鲁迅、郑振铎、胡适、林语堂等大家对它都有研究,评价颇高。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称之为能“与万宝全书相邻比”的奇书。国外学者也致力于此书的研究,苏联女汉学家费施曼说该书是“熔幻想小说、历史小说、讽刺小说和游记小说于一炉的杰作。”
《镜花缘》这部书,人们把它称之为小说,但它的小说味并不浓厚。说它不浓,首先是它没有塑造出一个像样的典型人物,即使像唐敖、唐小山这样的主角儿,也显得很苍白,而且在结构上也极为松散,故事与故事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看上去像是由无数张美丽的图片拼凑而成。所以,艺术力量单薄,文学价值不高。
当然,这些所憾只是这部巨作的美中不足,应该说,作者耗去二十年心血写成的这部作品,在中国古典长篇小说中,还占有着它应有的地位。在小说中“论学说艺,数典谈经”,同时还包含了新颖的思想和新奇的想象,在我国小说史上占据一席之地。
《镜花缘》一百回,故事起于以百花仙子为首的一百位花神因奉武则天诏令在寒冬使百花开放,违犯天条,被贬下尘世。其中百花仙子托生为秀才唐敖之女唐小山。小说前半部分主要写唐敖、林之洋、多九公三人游历海外三十余国的奇异经历,后半部分主要写由诸花神所托生的一百名才女参加武则天所设的女试,及考取后在一起饮酒游戏、赋诗谈笑的情景。同时,又自始至终贯穿着维护李氏正统、反对武则天篡政的线索。《镜花缘》由于包含了新颖的思想和新奇的想象,带有较多的社会批判意识,有时且不乏深刻之处,所以尽管成就有限,但在小说史上占据一定的地位。
《镜花缘》书的命名取意于“镜花水月”,蕴涵着人生空幻和哀悼女子不幸命运的意识。作者用漫画式的笔调,通过夸大和变形写出了社会的丑恶和可笑,也写出他的理想社会。但由于故事发生的场所是虚无缥缈之地而情节又是荒诞离奇的,所以作者以此揭示的现实生活,给读者的感受主要是滑稽可笑而不是严峻和可悲。在艺术上,作品的奇思异想体现了丰富的想象力,且思想机警和语言幽默风趣。但另一方面其幻想性的虚构情节有些分散,人物形象显得单薄;后半部分大谈学问,较为累赘。
书中对酒。色。财。气颇多微词,而参透酒、色、财、气是成仙了道的关键,在小说中,作者还别出心裁地为武后及武氏兄弟设立了名为“自诛阵”的酉水(酒)、巴刀(色)、才贝(财)、无火(气)四关以对抗勤王诸军,大凡参不透这四关的李唐将士无一幸免,而作为勤王军首领的宋素对这酒、色、财、气平素都不甚在意,因而入此四阵而得以毫发无伤。在大军攻破四座大关而大获全胜的时候,不但前来助阵的百果大仙、红孩儿等五位大仙忽然不见,连宋素亦追随五仙而去,而这一结局无疑又一次证明了小说的禁欲主义的修道观。
该书主要内容是:武则天废唐改周时,一日,天降大雪,她因醉下诏百花盛开,不巧百花仙子出游,众花神无从请示,又不敢违旨不尊,只得开花,因此违犯天条,被劾为“逞艳于非时之候,献媚于世主之前,致令时序颠倒。”于是上帝就把百花仙子贬到人间。
《镜花缘》观后感2
其实还是很想写一下的,虽然说这是部很老很老的片子了,老到现在已经见不到ATV了吧,尤记喜欢的我和僵尸有个约会也是亚视的吧
以前,只记得这是部金童和百花仙子的爱情故事,然后看看百度百科,看看评论,趁着空闲,不知不觉就看完了
其实,缘起很简单,金童遇上百花,其实他们的下凡我觉得错误很简单,因为他们不顾一切的爱情,不顾一切用了观音的仙露,不顾一切得罪风神甚至羞辱她,不顾一切让十二花仙为他们犯错,最后花气外泄,四时紊乱,最后他们的正确也很简单,他们不再以为自己的爱情就是一切,更考虑了十二花仙,桃子梅子两个,最后的结局描写的很淡,甚至我已开始看评论真的觉得他们无情了,但是,虽说神仙无情,可是无情怎么会是神仙,他们相视而笑,他们讲感慨,真正的爱情最后总会渐入平淡,不需要那么轰轰烈烈我觉得也很好,这是一种成熟吧,毕竟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百花仙子和金童,怎么也是有自己的职责的,要是沉迷爱情,后果不堪设想,最后的.他们,让人很想祝福,祝你们幸福~
武则天,其实这个角色我个人很喜欢,为万民设想,他们做的不好,我就取而代之,我可以带给万民福祉,今日你在朝堂上无法败我,他日更如何打败我的盛世王国,霸气,傲气,更是能力,不接受炼丹,不接受紫河车,其实狐仙已经被百里巧度的很善良,或者说一开始只是偏激的善良,敢爱敢恨,有能者居之,在这样的一个时代,霍乱超纲,其实还是蛮大的罪名,礼教误人,开放才能生存,最后二人会不会延续知己之情,其实,很期待,百里巧避而不出,看着很替她难过,总会想着他们会有一段情,就算在天上,还是会有些可能性吧
风神,固执痴情,雨神,和她是一样的人,只是,他们又不太一样,我总觉得金凤的任性有很大一部分要怪鲁克,宠溺放任,喜欢一个人不是单纯地对她好,更是要交心,在这个方面我觉得风神好肤浅,只看脸蛋,虽然雨神的脸蛋也不错,他们缺乏心的交流,最后相忘于江湖,也不错,假若真的有缘,天庭重新相处,说不定还是有未来的,谁说不是呢?
之洋,傻傻的很幸福,最后还是舍不得,放弃自由,厮守终生,你们可以一起看星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结局很平淡地带过,却还是让人会心一笑
九公,也终于定下心来寻回自己的幸福了
花仙子们,有孝心一片,有痴心错付,有为国为民,各种经历,混在各种各样离奇的国家,感觉很新奇,她们只是太过重视和百花的感情了,最后更是不惧危险一起抵抗外敌,这未尝不是一段不错的经历
我总是很喜欢喜剧的结局,好人幸福,坏人痛苦,这里的坏人,就是复仇心蒙蔽难以逃脱的九世奴隶和九世乞丐了,人生本是梦一场,爱情本是虚幻,虽然这么说,我还是希望有一场好梦,更拥有一场轰烈至平淡的爱情,我就是一个俗人,我不信来生,只求今生,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