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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柿子的散文摘抄精练76条

时间:2018-07-16 22:10

六月,绿,泼墨似的,大肆渲染起来。大地的气息浓烈清新,新鲜的瓜果蔬菜新鲜可人,迷人的夏日正当时。

这时候,又想起了家乡的柿子(我的家乡称西红柿为柿子),红红的,甜甜的,香香的,入口绵绵有味,咀嚼之后,余味不尽,嗬,那味道好得不能再好。

说是家乡,实际上是指是指离家乡不远的县城。而我出生的那个地方因为地势偏高,天气偏冷,柿子的味道反倒差强人意。而县城那儿地处盆地,四周环山,土地肥沃,阳光充足,雨水适量,很适合植物的生长。也许因为吸足了天地精华,那里的蔬菜和水果都格外地好吃,特别是柿子,香甜不腻,柔中带硬,非常可口。

八十年代末,我毕业回到县城,时间是夏末秋初,正逢柿子红了的时候。乡下的农民把柿子装在蓝子里,一大早就赶到县里的市场出售,那柿子圆圆的,红彤彤的,弥漫着迷人的香味,充满了诱惑。我天生是个吃货,而单位出门就是市场,水果应有尽有,香瓜、海棠果、李子、桃子……可这些无法让我感兴趣,倒是那当地产的柿子,让我欲罢不能。每天,我从市场买回一些,洗一洗,不烹饪,只用刀切一切,拌上糖就吃个沟满壕平,或者索性就当水果生吃。那柿子红得通透,红得彻底,连根蒂部也是红的,尽管如此,摸起来还是硬中带软,软中有硬,且清一色都是大个头的,根本见不到现在改良后的如圣女果那样的小品种,但那柿子好吃,好吃到一吃就忘不了的地步。滋润的日子就是这么过的,味蕾被冲刷,口感被颠覆,很有享受感。因为这难得的美味,以至于在我离开那儿多年以后,每次提起小城,我就想起那散发着幽幽香味的柿子。这并不奇怪,许多的地方,让人记住的,并不仅仅当地的风光和美景,更是与味蕾有关的食物。所谓的地方特产,其实也都与味蕾有关。这也难怪,民以食为天,自古依然。

离开那儿,来到了大城市之后,虽然柿子仍是我的最爱,但那充满诱惑的味道离我越来越远。同样是柿子,城里的跟家乡的比起来,不仅名目繁多,而且大小颜色千差万别。其实,很多的品种吃起来也很可口,特别是冬季上市的那种小柿子——圣女果,小巧玲珑,模样俊俏,味道也不赖,但因其有转基因之嫌,我便有了畏惧防备之心,但每年我还是吃心不改,允许自己买一次,过一把瘾,然后才甘心罢手。

但令人想不到的是,在城里生活了大概十年左右,我真的吃上了曾经在家乡才拥有的那种柿子的味道。那口感啊,真的好!酸甜适宜,软绵多汁,清香淡雅,个头不大不小,入口不无骨感。就是那些红中有绿的,表面上看起来硬硬的,其实,内瓤也都已红透。这柿子,你就吃吧,保准你一口咬下去,还想再来一口,就是好吃。用我们东北话来说,好吃的没整了。

让我吃上这么好的柿子的人是一位庄稼汉子,铜色的皮肤,粗糙的手,红血丝的双眼,一幅农民式的打扮,打眼一看就饱经风霜,日子过得沧桑辛苦。

市上,很多农民兄弟都在出售自家的`柿子,独独他的格外受人欢迎,供不应求。实际上他的柿子卖价高于别人家的四、五倍,可很多人还是成了他的回头客。

我是那样地贪恋他的柿子,每天都去买,一次买四、五斤,一家人吃个够,第二天再去买。为了能天天吃上这柿子,也为了不留下季节的遗憾,我不辞辛苦,非常卖力地去做这件事。可因为上班早,每天我必须提前一个小时离开家,绕道而走,这样才能做到两不耽误。同事吃了这柿子,大呼过瘾。嘴巴挑剔的孩子吃了,竟然再也不愿意动其它的水果,且一整天,都嚷嚷着要着吃。看来,西红柿要是好吃起来,真的要人命,其它的任何水果真的不能比。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知道它的名字——草莓柿子,这种柿子特点是摸起来相对有硬度,不软,吃起来很爽口。

时间长了,跟那个庄稼汉子渐渐熟络起来。碰上休息日,就跟他聊上一阵子。

他说他的柿子之所以好吃,是因为他给地施了鸡粪和有机肥料,而不是像别人家用的都是化肥。施了鸡粪的土地长出来的柿子格外地香甜有味。他说他从不打麻将,冬季闲下来的时候,就开始预备肥料,以备来年之用,而他家的柿子也不负所望,年年硕果累累,尽管如此,仍供不应求。买他柿子的顾客,有时是一个单位,一筐筐的往车上搬,有的还直接跑到他的家地里去摘。他有两个孩子,老大是闺女,考上了研究生,现在已毕业,在北京工作。老小是儿子,现就读医学院。他卖的柿子,换来的钱,很大一部分,都用在了孩子的学业上。每每说到这儿的时候,他的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就更红了,让人看了觉得心里有隐隐作痛。是啊,农民兄弟生活哪里容易,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劳作,所得的收入都是用血汗换来的。

不得不承认,我身上感性的因子相对比较活跃,且天真的想法总是占上风,我认准了他的柿子,且认为自己不会失落,永远会拥有这一份味蕾上的惬意给予的温暖和熨帖,但很快我就发现一切都不过如此。人们折腾来折腾去,无外乎都是为了自己获得最大的好处,谁还在乎味道不味道。可土地是需要善待的,只有把良心埋下去,钻出地面的,才能是惹人喜爱的、吃在嘴里甜在心里“根红苗正”的柿子,这是再清楚不过的道理。

转眼间,那个夏天过去。再次见到他,已是下一年,想到又可以享受柿子的美味了,我甭提有多高兴。按照惯例,我又买回四、五斤,可到手的柿子,怎么吃也吃不出去年的味道,但又不得不承认他的柿子还是比别人的好吃,可从此买的热情却大减,去的不那么勤了,时间隔明显拉长,不咸不淡地吃着,买的斤数也由四、五斤变成了一、二斤。那个夏天就这么过去了。接着下一年,也就是认识他的第三个年头,又在集市上见到了他,我照例买了一、二斤,这回,柿子还是那柿子,名字没变,模样也没变,可味道已“泯然众人矣”。我只咬了一口,就直呼上当,接着就把柿子放在一边,边放边想:别扔,就留着做菜用吧,这样就可以不浪费,慢慢地消化掉了。过了些日子,集市上,再次见到他的时候,他仍满脸笑意地让我买他的柿子,但这次我虽脸上回应他的是笑容,可手却摆个不停,嘴里也不停地说,家里有的是水果,吃不过来啊,等吃完了,再来。说完,我转身落荒而逃。

显然,他也不再用有机肥料给田地施肥了,而是跟别人一样施用化肥。化肥就是给土地打上激素,催生食物的增长,却让味蕾找不到了感觉。

怪他吗?不,他根本没有错。当更有利于赚钱的事摆在面前,谁还能视而不见,置之不顾。我知道,即使现在回到家乡小城,也难以吃到当年那令我销魂的味道。时代在变,大环境在变,土地在变,人心在变,柿子的味道想不变也难啊!

就在前几天有个网友不无痛心地说人家送了她四个水灵灵的大桃子,外表煞是好看,粉红欲滴,果肉近似透明,可吃了两口,就觉得没有一点味道,马上就扔掉了.唉,要知道,这桃子可是价值不菲!最后这网友直感叹世道人心不古。

想一想也是,当世道人心是用金钱度量时,味道怎能不变。

哦,柿子——家乡的柿子,还有那农民兄弟的柿子,看来,真的只能成为心中的记忆。

夕阳西斜的时候,在乡下见到了分别十多年的女友。她的小店陆续来人,我不得不走出来瞎转悠。脚刚抬出门槛,门前的一棵柿子树引起了我的注意。

很普通的一棵树,高大挺拔地伫立在村头,有点耀眼,也有点孤独,一如当初的堂兄现时的我。叶是翠绿的,枝丫缀满了泛黄的柿子,或三两个挤在一起,或七八个一簇。也有那么几个红彤彤的软柿子,高挂在悠悠的云端,惹得我不由心醉几分。

如若不是出来溜达,根本不知道柿子熟了,日子过的我糊涂了还是我历来是个无心之人?

那遥远的、若干年前一幕往事似电影一般播放在我的眼前。

“玲儿,接着!”兴高采烈的堂兄倒挂在树上,喊我的响声又回荡在耳畔。

透过火辣辣的光线,我看见他额头大汗淋淋,且后背湿了一大片。就这他也不停歇,一手敏捷地抓住树身,一手麻利地将柿子递给我。竹笼就放在身边的脚地,不过一个竹笼满了,另一个才装了少半笼底。

我是最惧怕上树的,所以凭他一个人的力量,无疑收获甚微。九点多吃过早饭,对门的宝哥哥答应等大人睡觉了帮我们的忙,都快晌午了,他连踪影也不见。堂兄只好孤军作战了。我像只憨憨的小狗,在树下昂起头,眼巴巴地期待着他的成功,他的胜利。

软绵绵的柿子是无法运输回去的,我们挑选的是绿一点和泛黄的`柿子,一般红透的当场就进了嘴里。才下雨没过几天,敷面上那层灰尘早被冲刷干净了,没有纸巾,也无所谓用衣袖擦。双手一抹便算完事。吃着,摘着,任头顶的太阳烤焦,任汗水顺着衣襟流淌。

这片柿园座落在旱塬上的场地边,两个小队平均下来,每家分得一棵树。等到成熟,大伙蜂拥而上,我们往年来的迟,吃了几年一无所有的亏,今年只好先下手为强了。大人是不好意思做出如此之举的,我们小孩可不管。

瞧,堂兄引领着我,趁放秋假,背着大人,来到自家的树跟前,准备一扫而光。

柿子除了烙饼子,在我们这里没有多大用途。大人的做法一致是放到锅里用温水浸泡三天。青涩味退去后,柿子便香甜可口了。我的吃法与她们大不相同——笨傻的我只吃皮不吃瓤。

奶奶极宠堂兄,而堂兄总是偏爱我。奶奶挑拣给他的柿子,无论是软的还是硬的,都是我吃了皮,他再吃剩下的瓤。为此,我这个丫头是最令奶奶头疼气愤的。只要是让奶奶撞见,她便垫起小脚满院子追赶,要么就大呼小叫骂我死妮子。

胆小的我吓的躲在堂兄身后,死死拽住他的衣角就是不松手。奶奶气得唉嘘唉嘘,而堂兄却咧开嘴呵呵大笑。奶奶跑累了,只好摇头认输。这以后,一旦有了柿子,包括吃食,堂兄就避过奶奶,私下讨好我了。

自始至终以为他是我的英雄。他不但爬树强,学习好,为人也不错,深得老师同学的爱戴,乡亲们更是啧啧称赞大妈生养了一个优秀的儿子。妯娌的关系不算多美气,但我们小孩在一起却不分彼此。尤其在学校,谁敢欺负我,堂兄第一个跳起来上手。

宝哥哥不比他差,也很呵护我,可他大我四岁,年龄的差距使我们的思想有些许鸿沟。和堂兄的亲近是无法言语的,倒也不是手足的原因。源于他各个方面发展良好,源于他出类拔萃,个性鲜明,源于他和我有着共同的爱好,我难免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

“别发呆了,赶紧接着!“堂兄再次催促我了。

“你看那个人是不是宝哥哥?”我指着不远处一个晃动的人影。

“他那么磨蹭,咱们都快满载而归啦!”他依旧笑嘻嘻。

“哎呀!”他突然大声惊叫,继而是重重的扑通一声。“怎啦?”我蹲下来,心提到了嗓子眼。

“脚疼……”跌倒树下的他一边捂住脚,一边痛苦地呻吟着。涨红的脸也顿时转成了惨白。

“别吓我,没大碍吧?”我靠近他,擦着坐脚上的泥巴,小心翼翼问。

“歇息一下就好了,要是有事,谁以后帮你采摘啊!”他嗔怪到。

“怪我让你分神了!”我自责不已。

“懊恼有用吗?回去吧,明天再来……”他站起来,试图走几步,却不能灵活自如。我提着柿子笼,要搀扶他,他不肯,慢腾腾地跛瘸着朝前挪。好在宝哥哥及时赶来,这才避免大人发现。

“我一定要学会爬树,将来顶替你”。我说。并暗暗地下决心。

第二年,摔了几个趔趄,还是没能爬上去。堂兄扶我的屁股了,宝哥哥垂下手拉我一把,这才领略树梢的无限风景。想象着他们不费吹灰之力便那么娴熟,我失败之极,却没有一点把握和自信。以至于现如今提起爬树便心有余悸。

快乐的光阴暂短也难留,到了堂兄婚娶,我明白,他再也不能为我做一切。他得为家打拼,他得为生计忙碌。我怎忍心给他添加负荷呢?也就是从他订婚那年,我没尝过一次柿子,也没去过一次柿园。

每年去旱塬的场边,我会情不自禁扭头张望那片给过我欢悦的地方。

有时候也对自己说,搭梯子上树吧,这样他能吃到我用心采摘的柿子了。每次都是失败告终。其实没有勇气,其实做过各种假想,就是没有付诸行动。悔恨无益,弥补才是主要的。而我就在借口和理由中荒废了到了他儿子上学,以及宝哥哥女儿降生的时日。

那年秋天,柿园特别的繁茂,母亲说从没有过这样的丰收,采摘了四、五笼,树上照样坠下许多。树枝都被柿子压弯了。我问堂兄和宝哥哥的状况,母亲说堂嫂叫来了娘家人,全体出动帮忙,拉了一架子车方才让树轻松。宝哥哥因为妻子有孕,采摘了两竹笼够吃,就放弃了。

我听着,心醉几许。听着,听着,心儿荡漾。

那年冬天,格外寒冷。清楚地记得那个黑色的傍晚,表姐夫一脸胆怯来家,对我说父亲和宝哥哥同时住院了。我撂下半截快要织成的毛衣,不知为何自己的脚步匆忙,只知道我必须马上见到我的亲人。

太平间,是父亲略有余温的身体。辗转手术室,全身是血的宝哥哥被医院所有人员围住。

我疯了似的拨开人群,不顾体统地拥他入怀!

他似熟透的柿子,软绵绵地倒在我的肩头。我强忍着嘴角的血和唾沫,擦干了他的脸。我流不出泪,哭不出声,只紧紧拽着他的胳膊,像当初抓住堂兄的衣角那样死不松手……他睁开了眼睛,认出是我,费劲地露出一丝笑,而后就一言不发地躺在了离柿园不远的油菜地。陪伴他的,是父亲的坟茔。

来年春暖花开,大伯说堂兄要去省城找名医诊治了。我望着他骨朽的脚,望着他跛瘸的背影,血泪又一次混合着。五年历经四次的手术,折磨的他成了皮包骨头。经济每况愈下,他的思想随即也空洞乏力。

可怜的宝哥哥走前也没能听到女儿叫他一声爸爸,而堂兄这副尊容让我辛酸无望,又让我怎么敢相信呢?

一晃他的儿子升了初中,大伯经不住父亲的召唤,也和宝哥哥打招呼了。去往县城的车上,大妈和堂嫂忐忑不安地等待医生的判决。医生拿着他的片子,说:“跛瘸很正常,他这种罕见的例子是目前术后最好的效果,不拄拐是他的造化和福气,保住命也算是人生的一大奇迹。”

他做不了重活了,爬树更是一筹莫展。泛黄一片的柿子树下,只有我孤单的身影了。

这片黄红曾给予我多么美好的遐想啊,这片红让我的童年又是多么的绚丽多彩,而我的宝哥哥,你怎么舍得扔下我呢?还有我亲亲的堂兄,可知,老天掠夺了你的脚,也掠去了我后半生的希望?

不拄拐是你的造化和福气吗?保住命是人生的一大奇迹吗?我唯有深深地祈祷,并呈上万千个祝福。

一年又一年,多少个年头过去了,我无暇屈指数。又是九月,又是秋天,又是这片红。树叶摇摆着向我点头示意了,而我却惧怕接近它。我怕这片红刺伤我的眼,怕刺痛我的心。驻足停留是有你盈盈的笑,有你矫健的英姿,有你留给我的开心和甜蜜。

不再去柿园是因为你让我的梦幻破灭了,你的腿脚把我的回忆全沉入到无底的深渊。

你让我陶醉了二十多年,你为什么不让我继续沉迷,沉迷永久,直至沉迷到生命的尽头呢?醒了的我是多么难过,醒了的我又是多么彷徨?好想你抓牢树身,双腿轻盈一踩,三下五除二就攀爬到树顶。好想你掬着通红的柿子,扭头俯身唤我一句“玲儿,接着!”,好想揉着你脚的疼处,张嘴吹口气抚平你的创伤。

堂兄,请允许我呼唤你一声哥哥吧!哥,你的腿脚都这样跛瘸了,我每次回来,你还固执地推车非送我一程不可。你让小妹的惭愧延续到何时何日呢?就为了你的这份爱意,我也要重振生活的风帆。

不会再抱怨,不能再认命,一如爬树,即使再难,纵然摔无数个趔趄,也要鼓足心劲上去。

小时候,野狼是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题。家乡的村子背靠大山,往北沟壑纵横,群峰叠嶂,草木繁茂,野生动物更是种类多样,野狼出没其间。一般情况下,单个人是不敢轻易踏进深山的。据老人们讲,以前野狼进村骚扰是常有的事,这不,村子里满脸抓痕,五官变形被称作‘狼咬’的奎子,就是幼时从狼嘴里抢回来的便是明证,东家少鸡,西家少羊之事就更不用说。就如有一年夏天的清晨,为了抢先有更多的收获,天不大亮,奶奶就带着我去收过麦子的田里去捡麦穗。正当我低头捡麦穗的时候,眼前不知什么东西“唰”的一声飞驰而过,抬头一看,却见一条像是灰黄色的猎狗狂奔而去,只听身后传来‘打狼呀’的呼喊,我不禁疑惑地望向奶奶,奶奶只淡淡地说了句“撵狼呢”,接着又继续捡起了麦穗,可见野狼出没的常态。由于并未感到危险,所以,对于狼,我并没有多少恐惧。不过,大人们总是叮咛孩子们,在外割草,一定要在天黑之前赶回到家,而到黄昏时分,是不允许孩子去野外玩耍的。常言道,夕阳落山,野狼出山,秋高草密,野狼藏匿。

记得那一年夏天,小婶娘因病不幸去世,而婶娘得的病就是农村人所说的“鬼附身”,整天都是以横祸而亡的邻居的口气说着人们认为的鬼话,所以婶娘走后,小叔家颇具几分恐怖。小叔胆小害怕,父亲就让我晚上去陪着小叔。

小叔家在村外较为偏僻的东南角,是分家之后所建的新院子。因为盖房花费不起,也就借着高地势的便利,掘挖一孔过道进入地穴,开出一方院子,再面南而北掘出三孔土窑洞,这便是小叔的院子。院子门外往南的浅沟,有一条羊肠小道,据说以前是野狼经常穿行的狼路。白天人来人往,倒也没觉得什么,不过到了晚上,小叔的院子就显得有点冷清而旷寂,尤其在这乌黑的'夜,没有月光,也没有一丝的风,掉一根针,似乎都能听见颤栗的声响。小叔小心锁上院门,又把窑门关好,和我一块上了炕躺下,然后熄灭了灯。那时没有电视,我就让小叔给我讲故事。小叔讲的又是有关狼的故事。说是有一年冬天,我们村叫铁成的人去二十几路外的庄里镇去办事,结果回来晚了,当步行到马埝村的沟畔时,突然看见黑夜里闪烁着两点绿荧荧的光,守在他的正前方直盯着他,他心想,坏了,遇到狼了。他壮着胆吓唬地呐喊了几声,狼却一动不动。无奈,他只得从地上捡起石头土块狠命地向狼扔去,然而那条狼却也仅仅挪了挪窝,根本没有打算离去的意思。怎么办?情急之下,他折下路旁的一个树干挥向了野狼,而野狼却是辗转腾挪,终是不能将其毙命。但是,铁成别无选择,他只能奋力追打,以驱走这致命的威胁。一阵穷追猛打,野狼看自己无从得手,瞬间逃遁,再也看不到那绿荧荧的寒光。经过一番恶斗,真是精疲力尽,汗水浸透了棉衣,铁成稍作休息,还得继续赶路。为了免得再次遭遇野狼,他鼓足力气小跑起来。谁料走了没一里路,只觉一阵寒风袭来,狡猾的野狼竟然悄无声息尾随而来,直扑他的后背,大势不好,他双手顺势紧紧抓住野狼在肩的双爪,让野狼紧贴着他的后背动弹不得,就这样一晚不曾松手。第二天上田路过的村民,猛然发现他躺在地上,惊奇他竟然背着一条野狼,双手依然死死拽着狼的前爪。村民叫醒了他,铁成一撒手,发现野狼已经气绝而亡,仔细一看,原来这条狼是正在哺乳幼崽的母狼。

讲完故事,小叔就睡着了 ,而我还在想象野狼的可怕。小叔睡得挺香,不一会鼾声响起,在空旷的窑洞里回荡。突然,小叔的鼾声变成了梦魇的尖叫,划破寂静的夜空,顿时让我毛骨悚然,不由得小心蜷缩起自己的身体,屏住呼吸,不敢有丝毫的翻动。正是惊恐间,外面窑顶上却传来野狼的嚎叫,一东一西,好不恐怖,我的心脏几乎要跳出来!野狼一会好像仰天而嚎,一会又仿佛俯首地面学着婴儿的啼哭,我已无法承受这阴森的迫压,一脚蹬醒了小叔。

“啊?”小叔激灵一声:“怎么啦?”

“你听!” 我小声说。

“呃,有狼?” 小叔有点惊讶:“狼在学小孩叫。”

“打狼呀,打狼!” 说话间就听外面传来惊天动地的喊声。

“那是你七爷家的人在赶狼,怕吃了他家的牲畜。” 小叔说。

七爷家相邻在小叔家的北边 ,有着四个身强力壮的儿子,人多势众,自然是不怕那两条野狼的嚣张的。没多久,狼被赶走了,七爷家也没响声了,我和小叔这才安心而睡。不过从此,我对野狼开始有了几分恐惧,心里暗暗祈祷,千万别让自己在野外遭遇上野狼!

转眼到了秋天,九月份的柿子已经红透了皮。由于几天的连阴雨,个别熟透了的柿子已经变软,红红的像亮燃的小灯笼高挂枝头。那份透明透亮的红,惹红了垂涎孩子的眼。在物质匮乏水果稀有的年代,柿子可是给予山村孩子们最亲切的满足。下午饭后,做完不多的作业,我就急着去摘可吃的软柿子。因为怕母亲斥责,便悄悄地溜出了家门。

村外不远的田畔中央有着一棵我家的柿子树,树冠巨盖如云,粗壮的树干,两人合抱方能围拢,据逝去的奶奶讲,这棵树应算是百年老树了。大约十来分钟,我就一路小跑来到了柿树所在的田边。田里满是即将成熟呈黄的谷子,沉甸甸的谷穗羞怯地低着头,等待着人们不久的收割,绽放她金色的灿烂。密植的谷子高过我的腰,而地畔有两米多高,为了不踩着庄稼,又怕意外踩空掉到下边的田里,順着地畔小心翼翼地来到了树下。望着树上星罗而挂的鲜红的软柿子,心里甭提有多高兴,心想,这下可以美美地吃一回甜甜的软柿子了。柿树树身不高,大概有一米五的样子,因为树龄太老,树皮粗糙得就像老鳄鱼的鳞甲,手指只需扒着龟裂的纹路,噌噌噌,就上了树。奇怪得很,软柿子多半在树的高处,或者树梢上挂着。站在树当中就近摘了两颗软柿子,三下五除二解决之后,便只能爬向树的高处,双脚踩着下面一条树枝,双手则抓着上面一条树枝,一点一点挪向树梢,然后一只手伸去摘那熟透的软柿子。不行,就差一点却怎么也够不着,于是就浑身使劲闪动树枝,期望在树枝向下晃动的瞬间够着那软柿子,然后顺势摘下。不好,只听“咔嚓”一声,脚踩的树枝从开叉处瞬间断裂,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整个身体在树枝间的左栏右挡中,重重地摔在田畔下边的地里,半天起不了身。我的脚踝被树枝划伤一个长长的口子,鲜血直流,我只得硬撑起身子,顺手拔起一株名为刺蓟的草,经手揉搓生出汁液后敷在伤口,把血止住。

约摸休息了半个时辰,夕阳西下,晚霞落满了黄昏,感觉浑身已不是那么疼痛,便起身沿着外露半悬的树根爬上了地畔。正准备回家,猛一抬头,一条野狼正沿着地畔虎视眈眈地向我走来,离我不过十多米的距离,顿时令我毛发直立,冷汗直冒。容不得多想,我已顾不得疼痛的腿脚,飞身跃起,一手勾住树叉就窜上了树,一直爬到了树的中央。惶恐的内心充满了忐忑,双手牢牢抓住树枝,生怕掉下去落入了狼口。我在想,狼会不会也同我一样跃起窜上了树,我又该如何抵挡这凶残的家伙。野狼一直蹲在那儿,两眼凶光,寒气逼人,直盯着树上的我。还好,野狼并没有什么发狂的举动,似乎要耗着等我下树找机会对我下手,而我却要想着法子尽快脱身。思量再三,我鼓起勇气高喊“打狼呀,打狼”,顺手摘下树上的柿子砸向了野狼。野狼腾挪躲闪,也许怕我的喊声惊动了村民,看僵持无望,不情愿似得灰溜溜地逃去。望着野狼逃去的背影消失在远方的山沟里,我这才迅速溜下了树,撒退奔回了家。

时过境迁,由于人类活动的扩展,幼时常见的黄鼠狼野鹿野鸡,包括四不像等众多的野生动物,还有喜鹊红嘴丫和那些不知名脆声悦耳的飞禽,已是难觅踪影,何况野狼呢?好在今年回老家,发现响声隆隆的采石场已经偃旗息鼓,不见往年灰尘弥漫遮天蔽日的景象,山间路边到处被植上了翠绿的松柏,蓝天白云已豁然映入眼帘。显然,人们已开始了生态植被的恢复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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