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应届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毕业生就业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由学院、学校盖章,纳入正式就业方案,打印报到证。
《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用人单位、学院、学校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每份内容相同,签字盖章后由用人单位保存一份、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学校保存一份。《就业协议书》须经所在院系盖章和学校盖章后,方能纳入正式就业方案,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应尽快在规定期限内返回学校进行盖章。
学校根据正式上报的就业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打印《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并寄发给毕业生。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就业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的具体手续。毕业生持有报到证而不按时到单位报到,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就业协议书》的具体填写要求:
1、本协议书由教育部统一印发,每份都有对应的编号,一式三份,一人一号,遗失不补,复印无效,三份中遗失任何一份协议书都将无效。
2、填写时请用黑色钢笔,不得用其他类型的笔。
3、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就业协议书》上的有关说明,不要涂改。
4、“毕业生情况及意见”一栏中“政治面貌”可填“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培养方式”可填“统招”,健康状况可填“良好”,“专业”填“法学”,“学制”填“四”,“学历”填“本科”,“应聘意见”可填自己的意向或和用人单位约定的内容,“联系电话”填最能联系到你本人的'电话。
5、《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全部填写。用人单位、地址、学校和专业名称等,都必须写全称,不得使用简写、缩写或用斜杠划去,也不能留有空格(如有相关内容的约定,应另附书面约定条款)。
6、“用人单位名称”:由用人单位填写,必须与单位的有效印签上的名称一致。
7、“档案转寄详细地址”:由用人单位填写,要求清楚、准确地填写用人单位的人事保管机构的全称和详细地址,便于学校在毕业生离校后转寄学生档案。
8、“备注”:可填写与用人单位的其他约定,如试用期限、薪资待遇、违约金等。如准备考研、出国的同学,可写上“如考上研究生(或出国)此协议自动解约”。
9、待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可由毕业生本人或用人单位到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签字和盖章,然后到学院签字、盖章,最后到学校就业处签字、盖章。注意协议书必须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都盖章方能生效,否则毕业生在毕业后的户口档案和人事关系仍将转回原籍。
具体顺序为:
1、毕业生填写毕业生情况及意见;
2、用人单位填写情况及意见并盖章
3、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填意见并盖章
4、法学院填意见及盖章。
5、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填意见并盖章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 单位性质
档案接收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毕业生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院 专业 政治面貌
学位类别 学历 培养方式
生源地 婚姻状况
联系方式
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毕业生工作的地点:
第二条 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是:
第三条 毕业生户口迁入地地址:
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的劳动报酬是: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初次服务的期限是: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是否签订: 合同。
本协议是否需要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成立
双方商定按下列步骤解决争议:
一、对本协议产生纠纷和争议的,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政府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调解。
三、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XX元。违约方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签字盖章后方可解除协议。
其他约定:
毕业生意见: 用人单位意见: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
毕业生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生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人建议就业计划,报教育厅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证的依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注意事项
一、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程序:
1.毕业生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签署应聘意见并签名;
2.用人单位签署接收意见,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署意见后列人就业方案。
二、毕业生必须在协议书上说明是否报考研究生、专升本或公务员,并将有关情况告知用人单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在备注栏内注明。
三、备注栏内,已写明的内容,双方可以协商填写,否则无效。
一.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
1.培养方式:统招
2.学历:大专或(专科)
3.家庭地址:家庭所在地址
4.健康状况:一般为良好
5.应聘意见:是指应者希望从事那一方面的专业工作,或是对就业有什么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一般毕业生都应在这一栏内填内容,并签名,如何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二.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填写,一定要问清用人单位填什么内容):
1.单位隶属:是指上级主管单位,如:民营企业一般隶属于开发区管委会,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隶属是所在地“经济发展委员会”
2.联系人:用人单位的人事负责人
3.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人事负责人电话
4.所有制性质:用人单位的性质,如:国有、股份、民营、集体、个体
5.档案转寄详细地址:是指用人单位的`人事代理机构地址。
A.国有企业、机关单位一般有独立的人事档案管理权,则档案转寄地是指单位地址(用人单位自己会写明的);
B.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一般是由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所以档案转寄是一般寄往人才服务中心(用人单位会告诉你)
C.如有同学没有签订全国高校统一协议书,想把档案转寄某地,可以凭人事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的档案接受函可从学校转出,协议书《如何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6.用人单位意见:用人单位人事主管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7.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到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就业的(合同工除外)上级主管部门是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人事局盖章;人事关系是委托当地的人才服务构(人才服务中心)代理的,则先由单位所管辖的区人事局盖章,再到市级人事代理机构(人才服务中心)盖章。(若为温州市区的则可在就业单盖章后,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将由学校负责代办)
三.学校意见栏:
1.学校联系人:是指所系负责就业的老师(一般为辅导员)
2.院系意见:所在系意见
3.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院就业指导中心
一、《就业协议书》签订的步骤
1.毕业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具有唯一编号的《就业协议书》原件,认真如实填写,经学院审查后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毕业生要全面了解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及接收毕业生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
3.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由单位签字、盖章。如有其他约定,以文字方式在协议“备注”栏注明。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视用人单位性质、隶属关系等因素,需加盖相应人事主管部门公章或另附接收函(批)件。双方签好的协议由用人单位或学生本人返回学校招生就业处登记。
5.学校招生就业处汇总协议,审查合格后,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即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其中一份返回用人单位,一份返给毕业生本人,一份学校备案,一份由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
二、填写、签订《就业协议书》须知
1.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毕业生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等)由毕业生据实填写。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为学生入学时所学专业全称,不得简写、误写。家庭地址应为毕业生入学前生源所在地,如有变动以生源地为准。应聘意见一般应写明本人意愿,如: “愿意到╳╳单位工作”等字样。不应漏填毕业生签名和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