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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林书豪的观后感汇聚60句

时间:2017-08-08 04:04

优秀读后感范文1

在茫茫书海中,闪耀着一处夺目的光辉,那就是《青铜葵花》。《青铜葵花》这本书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叔叔写的。一拿到这本书我就津津有味的看起来。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穷孩子青铜与一个城里葵花的故事。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失去爸爸妈妈的城市女孩葵花和一个不会说话的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他们不畏贫穷与磨难,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直到葵花又被召回城市。

在我的眼里,男孩青铜绝对是一个称职的哥哥。在《青铜葵花》这本书中,作为哥哥的乡村男孩青铜一直谦让着、保护着妹妹城市女孩葵花,男孩青铜的许多好品质都相当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读完《青铜葵花》这本书,让我感动的泪流满面,男孩青铜在贫困、艰苦的生活中,仍旧谦让着女孩葵花,就连上学的位置都让给她。

《青铜葵花》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优秀读后感范文2

最近吴老师带着我没一起读《草房子》。这本书是曹文轩伯伯写的。里面讲述了桑桑与小伙伴在草房子里快乐的六年生活。

作者在这本书里写了20多种人物,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杜小康。他在我心目中是一个热爱学习、从不骄傲的小男孩,他学习成绩特别好,但是他从来不向同学炫耀,他在老师的心目中是第一位,但是他从不骄傲,他家特别有钱,但是他从不在同学面前显摆。在红门(2)里杜小康家里破产,他被逼退学,可是他非常喜欢上学他拿出了自己的玩具在学校门口摆小摊,桑校长说说过一句话“日后,油麻地最出名的也学就是杜小康吧”!

我记得药廖里面桑桑得了一场重病,但是他答应过妹妹要带她去看城,他把自己的所有的钱都给妹妹买了零食、玩具,他最后一个愿望就是带妹妹去看城墙,可是妹妹上到一半两个脚板上已经磨了两个大大的水泡,桑桑蹲了下来把妹妹背上了城墙,他已经筋疲力尽了无法动弹。我不到了这里,就情不自禁的留下了眼泪。

《草房子》是一首诗,诉说着里面发生的趣事,欢迎大家来看!

优秀读后感范文3

《意林》上写着这样一篇文章。郭翠华去鸣要骑骆驼,稳稳的骆驼祥座小山很伟岸的样子,没等“我们”靠近他庞大的身躯忽的就跪下了,贵得如此突然,让人措手不及,“我”只是觉得天第一次啊就矮了很多,原来骆驼也是卑微的物种,而我竟对它产生了许多怜悯,不只是谁训练了他的奴性。给人下跪,应该不是他的天性吧!

看那些80年代的片子,只要孩子一犯错,母亲就会染他们次阿桂。她不知这样的做对一个孩子意味着什么。在他看来是忏悔,是认错。而对一个孩子来说内心有一处东西在压抑,在扭曲,在撕扯,甚至窒息,而另一种卑微的东西是在慢慢滋长。下跪是几千年来人与人遵规和卑贱区分臣给君跪,民给官跪,儿女给父母跪,是天经地义的,在我看来,这是人性中不平等,最辱有人格的,最不人道的一种,奴性就像基因也是可以遗传的。

无论在什么时候,解放了自己的双膝就是一种软弱,就是放弃了自己做人的尊严,一个不知自尊自爱的人,是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的。

前不久,报纸上登了两则消息:一则是一个女大学生因为被偷,为了讨回自己的钱包里的证件,在车站,给小偷下跪。我不敢想,那是一幅多么不堪的画面。她的'所为让我们看到她身上的缺失,就像一个士兵在可恶的敌人面前放下了武器,以丢弃自己人格的方式换取偷生的权利,结果可想而知。

还有一则是一个日本要中国的工人给他下跪,为了保住饭碗,那些卑微的工人不得不放弃了尊严,同时次下跪了自己做人的底线。但有一个年轻人,宁可丢了自己的工作,也要坚持自己做人的权利。

上帝说,人人都是他的孩子,而佛说,只要你愿意,人人都可以立地成佛。

优秀读后感范文4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今天的时光一但失去了,明天它还会再回来吗?

古往今来,人们都在感叹人生的短促,时光流逝的迅速。从孔老夫子的“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到曹操的“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到现在各种各样有关光阴消逝的描述,人们总害怕时光的消逝,总时时在珍惜时光,时时在描述时光的飞逝,然而很少人会像朱自清那样,用诗一般形象精炼、富有抒情性和节奏感的散文,于洒脱之中感悟时光的匆匆!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由这样一句话:“人生属于人们的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好事业——为全人类的解放事业而斗争!”我们不是保尔,可我们也应珍惜时间,不应该碌碌无为。

人们总是把事情往明天推,正如清朝诗人钱鹤滩的《明日歌》的一句话:“百年明日能几何,请君听我明日歌”是啊,一百年里能有多少个明天呢?少年易老,时光易逝,此时不上,更待何时。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又能够做什么呢?”这不单单是作者的对时光流逝的感叹,更是人们对青春不再的感慨。是的,我们又能够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此我也有同样的感慨,三年,在迷迷糊糊之中便过去了,虽知时光的匆匆,却又无奈时光的飞逝。光阴一去不复返,“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是一个看似平常而思之肃然的问题。作者没有正面回答,但答案是明确的,肯定的,不能白活一回。

“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思绪万千,却霎时面红耳赤。是啊,人生是一段长长的旅程,却又仿佛一阵微风吹过,再也留不住时间的脚步。

天黑了,有再亮的时候,可那是昔日的亮光吗?春天过了,四季轮回,有在现的时候,可那是昨日的春天?日子一天天过去,浪费了多少,我下定决心:在接下来的明天里,从这一秒开始珍惜时间。

这是一篇优秀的读后感。最大的亮点就是语言生动,善于引用。文章大量引用了古今中外名人作品中的语句,说明了少年易老,时光易逝,要珍惜时间。这样的引用突出了中心,使得感受也更加深刻,可见作者平时深厚的阅读功底。

优秀读后感范文5

时间是宝贵的,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今天,我们学习了《匆匆》这篇课文,它让我懂得了要珍惜时间,每一分每一秒都要过得充实、有意义。时间每一秒都在消逝,哪怕是在我们不经意间的一个动作,时间就逃走了,但是,它会到哪儿呢?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也许这是个谜,时间过去了,就不再回来,它是用无数金钱也买不回来的。一天过去,新的一天又会来到,但是,在这宝贵的一天内,在这同样的一天内,我们会做些什么呢?就拿我们班同学来说吧,有的同学会在课堂上认真学习,课间欢乐的游戏,偶尔帮助一下别人;还有的同学就会在课堂上搞小动作,扰乱纪律,课间和别人小打小闹,告别人的状。

这样的两种做法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优秀读后感范文6

“一个人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从来都是自己的事情,我以后不写东西了去唱歌跳舞赛车哪怕是去摆摊做煎饼也是我自己喜欢——我就喜欢做煎饼给别人吃,怎么着?”这是文章中一一句最彰显他性格的话,特立独行,不在乎别人的眼光。

韩寒的《毒》,语言辛辣、尖锐、刻薄,而在这些话中,我们能清晰的看到他内心里对中国现状的痛苦与担忧。正如他对国足的讽刺,颇有一种“恨其不争”的味道。正如佛祖以种种愤怒象警醒世人一样,韩寒在用他辛辣的语言大骂这个世界,意图唤醒世人。或许我是妄自揣度,但在其文字之外确实流动着一种对中国的爱。他是一名真正的中国人。

古语说“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韩寒他傲,从骨子里到头发稍,这总比一点无傲气甚至无傲骨要强的多。

韩寒曾自述“我是不服教育的小混混”,这种思想延伸至《毒》里,是显而易见的对现行教育体制的蔑视。序言中,韩寒以为出《毒》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这位个性张扬的青年作家说“因为这说明我的东西的精炼与文才出众”,听上去很牛!确实,林书豪的彰显了他的正确性。“橘生淮北为枳”中国怎么就没有培养出林书豪呢?中国已经开始注重文化发展,这是一个好开端。

韩寒,我浅薄的判断他不是玩世不恭就是大彻大悟的玩世不恭,他幽默的颜色谈浓,以致变为黑色,真正的作家,却也是敢写的人,他与当然还不可同年而语,但暂且放在一起比较的话,也同样是平凡之中见真知。但韩不知名的修饰了生活,写出了生活的起浮更侧重于生活的阶梯感与弧度;而检测塔尖无论生活是怎样的凹凸不平在更高的地方看也只是一条直线。

韩少他的勇敢,真性情确实当得起这个称呼!()

三年级读后感 篇1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克俭、思玉娘、杰克、团长发生的故事。

主要内容讲的是:1944年克俭和娘在菜地里摘瓜,突然听到“轰轰”一声,娘赶紧把克险扑倒。一会儿克险看到有架飞机在天上盘旋,机尾冒着浓烟。不一会儿天空突然出现了几个白棉花。这是一架美国战斗机被日本人打下来,飞行员乘着降落伞下来。人们找到了飞机却没发现飞行员,飞行员到哪去了呢?最后东躲西藏得了重病的飞行员杰克被克俭发现。杰克得了很严重的病,经过宝良爸的千辛万苦才救活。病好的杰克回到了战场,七旬的克俭在报纸上发现:杰克早就战死沙场,照片上还有着他灿烂的笑容。

当我读到杰克死了时我心里有一阵难过,也不知为什么难道我太入迷了?我知道了战争是不会给人们带来幸福,它只会让我们的亲人死去,所以我们要拥有和平不要战争。

三年级读后感 篇2

近几天,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后,我感悟深处:我感到主人公鲁滨逊·克罗素十分勇敢,还很聪明。

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主人公相当一名航海家,可是他们的父母不同意。终于有一天,主人公独自到海上闯荡。他在海上遇到了种种困难,遇上了海盗、遇到了凶猛的海浪。最终,他漂到了一个孤岛上,独自在孤岛上生存,并且用理智、勇敢、智慧、坚持不懈来解决在岛上遇上的一切困难。经过他的努力,终于有一天,一艘来自英格兰的轮船把他接回了他的家乡。我十分佩服他。

我认为做人就要这样,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勇于尝试。如果在过程中遇到困难的话,要理智,多动一动脑子,用自己的机智克服困难。总之,只要做到我说的几点,你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能成功的。

每本书中都蕴含着一个做人的道理,我以后要多读书,读书既能增长知识又能学到许多道理,我喜欢读书。

三年级读后感 篇3

几年前就有《木偶奇遇记》这本书了,可是一直没有细看。这几天,我认真地读了读,一下子被深深吸引。

那个叫匹诺曹的小木偶,天真无邪、纯洁朴实、正直勇敢,但也任性、淘气、捣乱、不守规矩,有时候还喜欢撒点谎。皮诺曹在开始的时候很不懂事,因为听不进忠言,先后经历了逃学看马戏,继而遭狐狸和猫的欺骗,险些丢了性命,虽然得到仙女的搭救,但缺乏自制力的皮诺曹又因为闯祸被农民拉去做了看门狗,逃脱后又在即将成为真正的男孩前和一群不学无术的小流氓们去了“乐土”愚人国。因为长时间的不学习,小皮诺曹变成了驴子,后又葬身鲨鱼腹……幸运的是,一直有一位仙女在帮助他。经历了一系列奇异的冒险后,皮诺曹学到了做人的很多道理,终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

在皮诺曹身上我一次次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要改掉自己身上的一些毛病,做一个懂事的好孩子。

三年级读后感 篇4

今天我们学习了白杨这一课,还知道了课文的主要内容:在一条通往新疆的铁路上,父亲和两个孩子,看见了窗外的白杨展开了讨论。

从中我体会到白杨那无私奉献的精神。还有白杨树的特点:高大挺秀、坚强不屈、生命力强。还有父亲对两个孩子说:白杨从来都那么直。那需要它,它就在那很快地生根发芽,长出粗壮的枝干……

从这句子中让我感动,感动的是他很坚强所以我们也要学习白杨树的精神,同时父亲也要去边疆对祖国的无私奉献也令人感动,在这一篇课文中我学到了几句夸赞为祖国劳动人民的句子我来给你们说说:解放军叔叔,我们哪儿需要你们,你们就没有怨言的奔赴到哪儿,你们不管遇到严寒还是酷暑不管遇到任何阻挠,你们总是那么坚强,不轻易向困难低头,我带表我们向你们致敬。

读完这一课我深深的被这些爱国情意所迷恋住了,希望更多人来阅读这篇课文。

三年级读后感 篇5

我读了《灰姑娘》这篇故事,里面讲了从前有个很富有的人家有个女儿,她妈妈很早就去世了,小姑娘是一个虔诚而又善良的女孩。他的父亲不久就又娶了另外一个妻子。又娶了另外一个妻子。新妻子带着她以前生的两个女儿一起来安家了。她们外表很美丽,但是内心却非常丑陋邪恶。她们到来之时,这个可怜的小姑娘就开始受苦受难了。给她穿灰色的旧外套,嘲笑她,把她赶到厨房里去了。她被迫去干艰苦的活儿。

国王要给自己的儿子举办一个选美大赛,谁最漂亮王子就娶她,灰姑娘的两个姐姐都去参加了,但是灰姑娘也很想去参加舞会,她后妈阻止她去。可是小鸟朋友给了灰姑娘一套金银制成的礼服和一双光亮的丝制舞鞋,灰姑娘马上变成高雅、漂亮姑娘了。在舞会上王子跟灰姑娘跳起舞来,王子很喜欢灰姑娘。并娶了灰姑娘做他的王后。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看人不能看外表,要看她的内心是不是心地善良,好心有好报。

三年级读后感 篇6

史蒂芬。霍金,一个熟悉的名字又一次映入我的眼帘。他所撰写的《时间简史》自发售至今已有了不可磨灭的功绩,这不是因为书的封面好看,也不是因为书中插有漫画,而是他能带给我们知识,带给我们宇宙的奥妙,今天,我拿来了这本书,一翻开它,立即吸引了我。

在神奇的宇宙深处,蕴藏着一股浓厚的气息,那就是黑洞的魔力。而早在46亿年前,地球也诞生了。这本书就揭开了宇宙神秘的面纱。

在书的一开始,我们便知道了地球是绕着太阳转,在绕的同时自己也在转,那么说明宇宙是多么有趣。而随后他又写了宇宙从何时开始,从何时结束,时间有没有尽头,黑洞的蒸发性……很多很多,像一门佛经,好像永远念不完。

不过,一篇好文章,还是要看作者的用心良苦。本书作者霍金是一个身体上没有自由的人,但他的心灵永远是自由的,是永远得不到约束的,是早就飞向宇宙深处的。我要向霍金,一个身体残缺,但心灵满足的大师致敬!

这本书充满魔力吸引着我一直读下去,你也去看看吧!

三年级读后感 篇7

今天我看了《灯光》这篇文章。它的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1947年初秋。战斗开始以前郝副营长正在看着一本书。他憧憬着书中的一切,并想让以后的孩子也过上这生活。不一会儿战斗开始了,守敌的围墙被炸开了一个缺口。在后续部队进入的时侯,却遭到了炮火的猛烈阻击。在黑暗里找不到突破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郝副营长,用火柴点燃了那本书。为部队指明了方向,却暴露了自己,牺牲了。

这篇文章给了我很深的感触。首先我想要称赞一下郝副营长。郝副营长是一位年轻、勇敢、优秀、热爱生活的战土。他是多么羡慕书中的一切啊。他是多么的想让孩子们也在这种环境下学习,也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啊。但是为了战争的胜利,他不惜将自己的生命化作灯光,指引后续部队前进的方向。他虽然没能亲眼看到孩子们在电灯下学习,在电灯下生活。但是他的这种精神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它永远留在人们的心中,想航灯一样,指引着人们人生道路的方向。

三年级读后感 篇8

今年暑假,老师给我发了一本书,书名叫做《蛋壳里出来的奶奶》,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我喜欢这本书的幽默。

书里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和一个从蛋壳出来的奶奶。这个小男孩性格开朗,会想很多好办法,非常聪明。老奶奶是位一个长有翅膀的老奶奶,她天真,聪明,善良又很幽默。小男孩的妈妈长得非常美丽,就像一位美丽的公主。男孩的爸爸是位了不起的发明游戏的专家。但是他不经常陪自己的儿子,整天都在电脑前,发明游戏,使他的儿子很不快乐。直到他发明的游戏不是最好的那一天,他才开始陪自己的儿子。

有一次,嗡嘟奶奶为了帮助小男孩赢得风筝比赛,拿到奖品。竟然用翅膀帮助风筝飞上天,后来风筝的线断了,风筝飞走了,嗡嘟奶奶也不见了,只留下了一双小红鞋子。我要向小男孩学习,学习特的聪明,会动脑筋,会想办法。也要向嗡嘟奶奶学习,学习她的善良,天真,勇敢。我爱这本书,也爱书里的小男孩。

三年级读后感 篇9

牡丹开富贵,荷花开宫门,老家门前的石埝上开的满是迎春花。

初春时节,富贵花儿都在沉睡,石埝上的迎春花却从冬眠中醒来了。枝枝枯黄中泛着青色的迎春花藤上结满了花骨朵。花骨朵很小,小得像黄豆,看上去十分娇嫩,好像动也动不得。但过不了几天,它就星星点点的绽开了。你看它是那样淡雅,那样纯洁,发出淡淡的清香。这时,满村子的人都能闻到花香,大家知道,春姑娘是不会嫌弃我们这闭塞的山村的。果然,不几天满石埝上都是黄灿灿的迎春花,就像黄色的瀑布一样。这时,整个村子都沐浴在花香中,人们在花香中开始了春耕。

我爱迎春花,因为它是我们山里人的花。它不嫌穷,不爱富,就爱我们闭塞的山村。每年都准时来给我们山里人报告春天的消息。

三年级读后感 篇10

我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最普通的角色》。

文中是这样说的:有一位小朋友叫胖胖,今天他放学回家说:“幼儿园要选小朋友当舞蹈演员,还要几名鼓手”。他说他相当演员,如果老师不选他,他就去当鼓手。因为他力气大。过了几天,他高兴的跟家人说我被选上观众了。妈妈很不高兴地说“观众也要选”。奶奶可不这么认为,说:“只要孩子高兴就行”。胖胖说:”到那时候我一定要穿上自己最漂亮的衣服”。

幼儿园这么多的孩子,不可能每个孩子都能当演员,鼓手。还需要观众,只有观众出场这场演出才有意义。

在人生的舞台,即使是别人认为很普通的角色,只要我们认为他不普通,并且努力去扮演好属于自己的角色,那我们饰演的角色就不是普通的角色,而是主角了!

三年级读后感 篇11

今天,我读了《没有围墙的花园》,受益匪浅。我懂得了:打开那面墙,你给了别人一片灿烂的空间,别人就会给你最真心的呵护。

在我们的生活中、学习中,有很多这样的事。我们在生活中,把自己的花园围起来,花儿就会慢慢地从原来的又大又美转变成既小又不香。假如于,你彻底拆掉了那面围墙,很多人就可以欣赏到花园的美丽风景,花儿可以越开越美。在学习中,你虚心请教,或向别人解题,那增加了你的感悟,提高了你解说的能力。

我们只要把自己最真挚的一面给别人,别人也会回给你一个灿烂的微笑;用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去友好地对待别人,别人也会友好的接受。

敞开你的心扉吧!与别人分享快乐,分担忧愁;那么你的忧愁会减少,快乐会增加。

三年级读后感 篇12

《莫莉的晚餐》是一本好看的图画书。它是描述一只黑色斑纹的小白猫莫莉,一整天都在农场上玩。当夜晚来临,她又饿,离家又远,它火速的赶回家,一路上经过羊。牛。猪仔等动物的处所,他们都正在快乐的享用晚餐,使莫莉觉得更饿了,但莫莉并没有放弃仍然继续往前跑,最后她终于吃到了美味的晚餐。

我最喜欢这本书最后的结果,当莫利诱饿又渴回到厨房,莫莉闻到一阵香喷喷的味道,她看到地板上有一盘鱼和一盘牛奶,她满足的发出喵喵声,也满足的吃着她最喜欢的鱼和香浓的牛奶,这样的结果让我觉得很幸福,会让我想起温暖的家,每当我肚子饿的时候,妈妈总会煮好香喷喷的饭菜,我想我可以了解莫丽那满足的感觉。

这本书也让我学习做事不要半途而废,要像故事中的莫莉,没有放弃一直作下去,最后一定会成功的!

三年级读后感 篇13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中国十大名著,有《西游记》、《三国演义》还有《岳飞传》。其中,最让我喜欢的是《岳飞传》。读完这本书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岳飞是中国史上著名的爱国将领。他生于北发大水。他随母侥幸逃生,流落他乡。少年时。他拜师周侗学艺,很快闻名乡里。金兵侵中原后,他被召军中,开始了长达数年的军。从此,他率领一批将士,浴血疆场,抵御金人,收复失地,维护宋王朝的统。然而丞秦 为了讨好全国,竟然设计陷害岳飞,让一代忠烈。屈死于风波亭。

将岳飞英勇善战。忠诚的形象鲜活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我们期望小读者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岳飞的魅力,被他的高尚品格和坚和坚 气节所打动,从中受到有益的启发和良好的精神淘冶。

三年级读后感 篇14

《伊索寓言》这部经典的寓言,已经家喻户晓了,我想不少人也一定看过这本书了,也有人说过了自己的感想,所以,我也想说说我自己的感想。

本书的作者伊索,他为读者讲述了他自己的寓言,他的寓言故事是世界上最早的寓言故事集之一,在《伊索寓言》故事当中有一篇“狼与小羊”的寓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故事讲述了一只狼一天从小河的上游往下游走,发现一只小羊站在河边喝水,便想找个理由把小羊吃掉,于是它对小羊说你把河水弄脏了,使他喝不到干净的水了,小羊非常有礼貌的回答说:“尊敬的狼先生,我仅仅是站在河边喝水,并且在下游,所以不可能把水弄脏的。”狼转转眼珠,又说道:“我去年被你骂过。”小羊低声辩解道:“我去年还没出生呢。”狼早就失去了耐心了,恶狠狠地说,不管你怎么辩解我是不会放过你的,最终,可怜的小羊被狼吃掉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一个坏人想为自己所做的坏事寻找借口时,他不会在乎这个借口是否恰当。

三年级读后感 篇15

最近,我看了《斑羚飞渡》这本书,它主要讲的是一群猎人追击一群斑羚,一直追到悬崖边上,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斑羚的领头羊聪明地把这羊群分成了两列,一列是老羊、一列是小羊,然后它们分别是一只老羊和一小羊一起跳跃,小羊在半空中站在老羊的身上二重跳,最后小羊们跳到了对岸,老羊们则摔下悬崖。这个时候只有那只领头羊自己还挡在猎人的前面。

这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也说明了它们之间的情感就像父母跟我们的情感一样,看到这里我想起了父母一直以来对我们的种种关心,他们每天都要上班,下班了还要煮饭给我们吃,还要照顾我们的生活,为我们检查作业,而我们自己却很不听话很不孝顺。

从现在开始,我一定要孝顺父母,好好学习,听父母的话,做个好孩子。

三年级读后感 篇16

我读了这篇课文,觉得凡卡非常可怜,同时也觉得老板和老板娘太残忍了。

这篇课文写的是九岁的凡卡·茹科夫给她唯一的爷爷写信,写了一会儿后,他就想象着爷爷晚上的工作,还有那两只狗——老母狗卡希旦卡和公狗泥鳅。接着他写了很多关于自己的情况,并且说明爷爷把他接回家。因为这里的人都欺负他。他还对爷爷写了所在城市的情况。他回忆起以前爷爷带他去砍圣诞树的情景。最后便把信送进了邮筒。

我读了这个孩子的遭遇后,十分感动。他总会被人捉弄。现在这个世界,这个年代,我们太幸福了,几乎人人都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但是在凡卡的那个时代,总会有些人会吃不好,睡不好,冬天的时候身体都冻起来了。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学习,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三年级读后感 篇17

今天,我看了一篇课文,名叫《凡卡》。我认为用“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一句诗最能表现出沙皇时期的景象。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凡卡·茹科夫,他被爷爷带到城市里做学徒,却被人打骂、捉弄。有一天,他偷偷给他爷爷写信,却不知道写清地址和贴邮票,但他已经怀着美好的愿望进入梦乡了。

我们的童年和凡卡的童年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仔细想一想,我们之中哪一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哪一个父母不愿为自己的孩子着想?哪一个父母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凡卡自幼就没有了父母,一直和爷爷相依为命。而我们呢?拥有了幸福却不珍惜,爸爸妈妈辛辛苦苦的赚钱,是为了我们能过上幸福的日子,可我们不但不珍惜,还要和爸爸妈妈吵架,同学们,这难道是我们该做的吗?

同学们,好好地珍惜眼前所拥有的吧,不然的话,它会随着时间悄悄地流逝而悄悄溜走的哟!

三年级读后感 篇18

读了《凡卡》一文后,我陷入了沉思……

童年是金色的,是一生中最最美好的时光。我们吃着营养食品,穿着高档童装,玩着高级玩具,整天沐浴在爱的长河里,多么幸福啊!可是凡卡不求营养食品、高级童装……只有一个小小的愿望——就是和爷爷在一起。可是他连这么一个小小的心愿都实现不了,每天还要在那个狠毒的老板家里干活,晚上还要彻夜的摇他们的孩子,一夜啊!整整一夜啊!小凡卡能坚持的住吗?

9岁,正是学习的大好时光,可凡卡不单单要干些脏活、累活,还要每天遭受老板、老板娘的责骂、殴打,他失去的太多太多了。

而我们作为新一代儿童有那么好的条件,应该好好利用好好珍惜我们拥有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认真学习长大成为国家的栋梁。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学会面对困难。

三年级读后感 篇19

小时候,妈妈曾给我讲过神笔马良的故事,我觉得这笔真是太神奇了,我真羡慕马良,我也想要一枝神笔。画爸爸妈妈不给我买的巴比娃娃;画一大堆冰淇淋,在家里吃个够;画一幢漂亮的楼房,门前有个大花园,还有一个动物园……

今天,我又读了神笔马良,我发现马良的神笔里透着正义,透着善良,透着一颗助人为乐的心。现在,我更想要一枝神笔。我要画一个很大很大的野生动物保护区,让小动物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在那儿生活;我要为盲童画一双明亮的眼睛,让他们看见五彩的世界,再也不会在黑暗里,轻轻叹息;我要为5。12大地震里失去父母的孤儿画他们的爸爸妈妈,让他们在父母的怀抱里嬉戏,再也不会一个人在那儿哭泣……我还想画……

我也想要一枝马良的神笔,用它为人们做好多好多事情。

三年级读后感 篇20

今天,我看了《皇帝的新装》,书中写了一位蠢皇帝和两个骗子的故事。

皇帝不务正业,就喜欢穿各式各样的新衣服,这件事传到了两个奸诈、狡猾、贪婪的骗子耳里,他们就投其所好,骗皇帝说他们会织一种神奇的布,这布聪明人看得见,笨蛋看不见。皇帝信以为真,给了两个骗子许多金子和生丝,让他们去织布做衣服。

后来皇帝装模作样的穿上这衣服,大臣和全城人都争着去看,结果所有的人都没看见这衣服,但是所有的人都怕被别人说自己愚蠢,都纷纷说衣服很漂亮,只有一个天真的小孩指出了真相——皇帝根本没穿衣服。我觉得这故事很搞笑,特别是皇帝死要面子活受罪。为什么皇帝和所有的人会被骗子骗得团团转呢?为什么每个人都睁眼说瞎话呢?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想证明自己很聪明,虚荣心都很强。

在我们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做一个真诚的人,不要让虚荣心遮住了双眼。

三年级读后感 篇2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金斧头》里面有一位十五岁年轻小伙叫程实,程实家里很穷,只能为地主打工,有一次程实拿着铁斧上山砍柴,不过在小河的独木桥上时不小心铁斧掉进河里。

程实知道向地主时会被地主毒打,所以在岸边大哭起来惊动了河里的河神,河神变成老公公上岸问程实怎么了?

程实回答:“我的斧子掉进河里”老公公跳进河里拿出三把斧子分别是金斧、银斧、铁斧。程实说:“铁斧是我的”老公公说:“你真是一位诚实的孩子”程实回去时吧事情进过讲给地主听地主反而骂他:“你为什么不要金斧?”第二天地主经过那里时故意把铁斧扔掉河里,大哭起来,河神变成老公公又出来问地主怎么了,地主模仿了程实的话,而这次他选着了金斧头,河神说:“你会遭报应的”。

地主像没听见似的地主走在桥上时在想用金斧头干什么。不过他一不小心滑了一脚掉进河里淹死了。

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要诚实守信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孩子。

三年级读后感 篇22

读《父母课堂》让初为小学生父母的我们受益非浅。从开卷的(采访上帝)教育我和孩子要学会修身养性。只有真心对人,别人才会真心对您。要拥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人的一生最值得追求的不是权利。地位。金钱。而是知识和甘守清贫的气节。到最后的拾贝。每个细节。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无比感动,似乎“是一种特别的感应”。它告诉我:小生命如此美丽。如此纯洁。如此蓬勃。如此顽强。”《父母课堂》像孩子。我在用心去品。用爱去读。

读(父母课堂)里的(爱是最好的老师)让我想起无比可敬的谢老师。就凭她甜甜的。慈祥的微笑和眼里流露对孩子的那份爱,我就坚信:孩子你一定会走好人生第一步。荣幸《父母课堂》让我和你一起启程。还有我们东风西路小学许多优秀的教育专家和完善的教育体制。丰富的教育经验,让我们的孩子走在幸福的前方。

读《父母课堂》让我和孩子一起成长。

三年级读后感 篇23

寒假里我读了《皇帝的新装》这篇故事,它来自我们非常熟悉的《安徒生童话》。

这篇文章讲了皇帝爱穿新衣服,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自称织出的衣服不但漂亮,而且能看出哪些大臣是笨或不称职,为了表示自己的聪明、称职,大臣都装做看见了,皇帝给了骗子好处,穿上”衣服 “出去了,百姓都夸 耀皇帝的新衣,一个孩子的一句话让皇帝明白自己被骗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感受到了人们十分爱慕虚荣,上至皇帝大臣,下至平民百姓,无疑列外。我还感受到小孩子的纯真,当大人们都在装模作样时,小孩子却说出了真相,我觉得这期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之所以小 孩能说出真相,是因为他没有任何顾虑,而大人们说不出口是因为他们考虑的太多,既想会不会失掉面子,又想该怎样装。所以,大人经常很有心计,而小孩则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因此,我们不管做人,还是做事都要脚踏实地地去做,一步一个脚印,千万不能有萌发爱慕虚荣之念,否则就是自作自受。

三年级读后感 篇24

《绿野仙踪》,一本有趣的书,精彩的内容使我回味无穷、流连其中,仿佛置身在幻想的境界里,读着读着仿佛可以走进书中。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莱曼.弗兰克.鲍姆。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多萝茜的小姑娘住在堪萨斯,她与小狗托托、亨利叔叔以及艾姆婶婶共同生活在一座小木屋里。但是,有一天可怕的龙卷风侵袭了他们的家园,它残忍的把多萝茜和托托卷走了。可怜的他们在天上飞呀飞,龙卷风终于停了,他们落到了一个神奇的国度——奥兹国。为了回家他们踏上了寻找奥芝的旅途。在路上他们遇到了稻草人、铁皮人、胆小狮,大家齐心协力、互帮互助终于实现了愿望。这是多么可贵的团队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受用不尽,我学到了它们身上的种种好品质,比如:铁皮人的善良、稻草人的为了他人不惜生命、甘林达女巫的处处为他人着想。我还学到了他们共同的优点,坚持不懈、齐心协力。我敬仰他们每一个人。我要向他们学习为自己的目标努力。

三年级读后感 篇25

《可怕的科学》系列是一套十分不错的作品,其中,我觉得最经典的,还是《巧克力秘闻》。

《巧克力秘闻》这本书表达风趣,话语幽默,从非洲的始祖发现可可豆,到西班牙殖民者研磨成可可粉,又变成了提神的饮料,这就是咖啡。

接着,咖啡的原料——可可豆继续变身成为固体巧克力,被“吉百利”这样的商业巨头抢占了先机,后来,几家公司为了可可豆争来抢去,不亦乐乎,可可树被几家公司当成发财致富的宝贝,大批量种植。为了原料,他们想尽了各种办法打败敌人(其他商家)。

但是,只有可可豆固体成分的巧克力是巧克力,牛奶巧克力不是巧克力哦!

哦,别忘了,这是《可怕的科学》系列的我觉得还真是“科学新知”(《可怕的科学》的一部分)好看!这本书是我们知道了巧克力的各种各样的事与秘闻。

已经晚了,要睡个好觉,明天还要看《触电惊魂》(《可怕的科学》系列“科学新知”里的一本书)哩!

三年级读后感 篇26

今天我看了一本绘本,它的名字叫《月亮的味道》。

这本书讲了小海龟、大象、长颈鹿、斑马、狐狸、狮子、猴子、老鼠这八个小动物很想吃天上薄薄脆脆的月亮。于是它们就一个接一个的踩着肩膀往上爬,搭成了一个长长的人梯。通过大家的齐心协力,最后小动物们终于吃到了香甜可口的月亮。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只要团结一心,就一定能取得胜利。就像有一次我们踢足球,我和贝贝一班(队),杨雷雨和李子阳一班。我和贝贝一个人站在前面,一个人站在后面,配合得很好。可是杨雷雨和李子阳他们并排站着,等我们球踢过去的时候,他们俩都抢着去踢,结果不是踢着对方,就是将球踢飞出去好远,弄得两个人总是互相埋怨,顾不上好好踢球了。最后我们以18:2(呵呵,小家伙们还是以双数分胜负呢!)大比分领先,赢得了比赛的胜利。团结就是力量!所以,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团结一心, 团结就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

三年级读后感 篇27

我有本好故事名叫《绿野仙踪》。

可爱的小女孩多萝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过着简单的生活。

龙卷风来 ,把多萝西和小狗托托卷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突然,一个仙女出现 ,说:“想回家,就先找奥茨大王。”于是多萝西带托托出发 ,路上,他们遇稻草人,他要一个会思考的脑子;铁皮人要颗鲜活的'心脏;胆小狮要胆量。他们一起去找奥茨大王,爬山涉水,想方设法解决 一个一个的难题,打败 凶猛的虎头熊。最后终于见到 奥茨大王,可是奥茨大王要他们打败西方魔女,他们用桶水打死 西方魔女。因为西方魔女什么都不怕,唯一害怕水。但是奥茨大王是个老头,于是多萝西就靠自己的力量回家 ,伙伴们的愿望也都实现 。

这是我最喜欢的故事书,因为多萝西和伙伴们拥有智慧和力量,战胜一切困难。

三年级读后感 篇28

今天妈妈让我看一篇文章,叫《少年茁壮》,并让我写一点读后感。 日记

我认真看完后,觉得最让我感动的是马鹏飞说的一句话“我是奶奶的大树,奶奶不要怕;今后我就是奶奶的眼睛,帮奶奶看东西;我就是奶奶的拐棍,给奶奶带路。”

《少年茁壮》讲的是马鹏飞和他的奶奶的故事。马鹏飞是一个男孩,他刚出生不久,爸爸妈妈就离婚了。妈妈抛弃了他,爸爸也弃他而去。他便和奶奶相依为命。5岁,他就开始学习做饭,第一次,他不熟练,老是做不好,渐渐地,他越来越会做饭了,还懂得了营养均衡,粗细搭配。

马鹏飞平时不爱吃热饭,喜欢吃冷饭,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他觉得冷饭可以吃得特别快,这样就可以省下很多时间来照顾奶奶和学习了。

和马鹏飞比,我简直太舒服啦!我只有更努力学习,才能向马鹏飞那样做一个好孩子!

三年级读后感 篇29

今天,我们学习了课文《丑小鸭》,主要内容讲得是一只丑小鸭从出世就被人欺负,瞧不起,受到千万次的嘲笑,被迫离家出走,最后,意外发现自己是一只洁白美丽的白天鹅。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丑小鸭是一只百折不挠的鸭子,虽然它生来有屈辱和不幸,但是它心中有一个永恒的梦想,它可以放下一切,牺牲一切,凭借不懈的努力,最后变成了美丽高贵的天鹅。

林书豪的经历也给我们带来了同样的启示。林书豪从小就爱打篮球,因为个子不够高,所以被很多球队拒绝,即使有的球队跟他签约,他也是一名替补运动员,由于没有上场机会,也被裁掉了,但是他一直刻苦练习打篮球,最后加入了尼克斯队,在偶然一次比赛中获得了胜利,并接连取得了很多场比赛的胜利,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名人。林书豪用自己的实力向全世界的人证明了自己。

最后,我懂得了只要追求梦想,不放弃,一定能成功。

三年级读后感 篇30

《爱的教育》它描述的是一个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所发生的故事。它是以日记形式表现出来的。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读这本书的时候,无声的泪涌了出来,它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爱,怎样辨认是非。

我给你们讲一个小故事吧!加洛费不小心把雪球砸到一个老职员的眼睛上。使老职员受了伤。加洛费感到非常内疚。我发现,加洛费竟把自己平日费尽心思,像宝贝一样珍爱着的集邮册拿来当作回报老人的礼物。

加洛费这个成绩平平的人竟然会把自己的宝贝拿来当作回报老人的礼物,让我很惊讶。原来我读这本书的时候,认为加洛费那么小就要赚钱,不怎么瞧得起他,而通过这件事,却改变了对他的看法,让我很佩服他。如果我是加洛费,要把自己的宝贝给老人,也会好好地考虑,考虑很久。这给我的感受很深。

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了吧!

三年级读后感 篇31

在假期中,我读了这个故事有很多。《草船借箭》是《隐身登陆》中的故事。文中的周瑜心胸狭窄,他因妒忌诸葛亮的聪明才干,要诸葛亮在10天内造10万支箭。诸葛亮一下子就识破了周瑜的阴谋,但他从大局出发,不与周瑜斤斤不计较,凭着自己渊博的学识,用妙计向曹军借了10万支箭,使周瑜不得不甘拜下风。

在生活中,像周瑜这样妒忌心强的人,虽然很多,但像诸葛亮那样心胸宽阔,不为小事斤斤计较的人也不少。

有一次,在操场上玩耍的时候,有一个同学把我碰倒了,马上向我道歉,我一咕噜爬起来,怒气冲冲的向他吼道:“对不起就完了吗?"于是我们俩个人闹翻了。下课后,他对我说:“对不起,你也把我推倒吧!”现在回想起来,他为了我们的友谊,可以不记前嫌,而我却认为他是应该的,我真糊涂!

如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要克服了妒忌心理,心胸宽阔,才能站得高,看得远,否则就会像周瑜那样,害人害己。

三年级读后感 篇32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给我的心灵之路点亮了一盏明灯,让我充满自信,给了我向前奋进的力量与勇气。

记得那段时间里,我的学习被爱好拉下来了水,成绩下滑的惨不忍睹,父亲也因此责骂了。这时,母亲递给我一本厚厚的书,几个大字印入我的眼帘——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抬头疑惑地看着母亲,母亲笑了笑,什么也没说,留下了那本厚重的书走了。

起初,我并没有看的欲望。可几天后,它仍然躺在我的书桌上,好像期待和我认识一样。我好奇地翻开了第一页,看后才发现我离不开这本书了,它就像一块磁石紧紧地吸引着我这块铁。这本书告诉了我人要有不怕困难,艰苦奋斗的精神才能战胜一切这个道理,正所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嘛。”

读了这本书,我开始努力学习,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再一次考试中我获得了优异的成绩。我笑着看着母亲,又看了看这本充满神奇魔力的书,终于明白了母亲当时的用意。

一本厚重的书静静地躺在我的书桌正中间。

三年级读后感 篇33

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是鲁滨逊,因不听父母的话,而出去冒险。

鲁滨逊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做一个律师,过一种平静而优越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去外出冒险的鲁滨逊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航行于危机四伏的大海。

鲁滨逊以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凭着自己的力量,救出了一个即将被土薯吃掉的俘虏“星期五”。又救出了船上那些善良人们的性命。最后结束了自己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回到了英国。

离奇遭遇,告诉人们:在困难来临时,灵活应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来克服它;只要你有勇气和智慧,再多的困难都会迎刃而解。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来取得最后的胜利。

三年级读后感 篇34

《水浒传》是我国著名的古代历史小说,作者以农民起义为材,塑造了有有血有肉的英雄形象,是一部封建时代腐f败的证据。《水浒传》描写了以宋江、吴用为首的三十六为天罡星和七十二位地煞星,奸臣当道,社会腐f败杯朝廷逼上梁山,后来被招安后又被奸臣所害,到头来一无,反倒丢了性命。

自古,都把农民起义说成是对抗朝廷,反叛天子,想自立为王,在《水浒传》中事实正的吗?不!被奸臣所害,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宋江一边要躲避官兵的追捕,一边还要等待机会重归朝廷,为民除害。爱国精神人都,只精忠报国的爱国之人。

情,有,但在《水浒传》之中,更多的则是兄弟的友情。李逵救宋江,都此何别人争斗,劫法场,阮家三兄弟,曾发誓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死,“情”字,包含了太多太多的内容了。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f败的一面。这是非常耐人寻味的书。

三年级读后感 篇35

《昆虫记》是我很喜欢看的一本书,他是远近闻名的昆虫学家法尔布写的,法尔布从小喜欢昆虫,他对昆虫的痴迷,着迷,迷恋,把他引进了昆虫的殿堂。人们为了纪念他,把他的两个口袋装得满满的!

我喜欢《昆虫记》里面的一片萤火虫,法布尔把萤火虫写的那么优雅,把它们的捕猎方法写的那么的仔细温柔。萤火虫喜欢在小溪边的草丛里,哪里有许多萤火虫的猎物——蜗牛。萤火虫的体内有一根“麻醉针”。它用翅膀飞到蜗牛的背上,用这根针里的“药”打进蜗牛的体内。可以让蜗牛晕倒三天三夜。

法尔布对昆虫的热爱足以达到连昆虫体内的一根针都能看出来,真是太了不起了。我们所有人都应该向这位伟大的昆虫学家学习,细心观察身边的事物。

“观察,观察,再观察”总会找到什么的。

三年级读后感 篇36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亚米契斯写的《爱的教育》,让我知道了许多感人的故事。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恩利科的小男孩成长的故事,记录了他一年中在学校、家里……的所见所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热爱、对朋友友爱和对父母老师的敬爱。

这本书上,最感人的还是每月故事,其中有一篇更使我感动,故事大概是这样:一个刚满十一岁的孩子,一人从热那亚出发去美洲,寻找他的母亲,经过他一次又一次的努力,终于找到了他的母亲。

还有一个也很感人,故事大概是这样:一位二年级学生为了救一位站在街上的一年级学生,赶在车子前面救了他,自己却被车子轧断了一条腿。

这本书不仅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奉献,更让我感受到了身边的很多种爱:父爱、母爱、友爱……它们都值得我们去珍惜。

三年级读后感 篇37

今天,我在百看不厌的《作文选》中读了《荷花》这篇文章。

《荷花》这篇作文讲的是:小作者全家去公园看荷花。同时“爸爸”问小作者和他弟弟,“谁能说出荷花的好处?”小作者的弟弟抢着说:“荷花香,莲蓬子可以吃。”小作者说:“荷花美,它的根——莲藕也可以吃。”“爸爸”说:“荷花的好处很多,最可贵的是:荷花生长在污泥里,可它不怕,而且生长得清爽干净。”

小作者不但把荷花描写得很具体,并用它的生长条件来告诉大家:做人要像荷花那样,无论在多么恶劣的条件下,多么复杂的环境中,都能坚持正义,保持高尚的品格,不要做那种随波逐流的人。我想,现在不是越来越多的人在光天化日下抢钱包、抢首饰、撬门进屋偷东西,甚至杀人吗?如果他们个个都能像荷花那样保持正义,不受别人感染,社会里就不会有这些小偷、强盗了,人们也可以好好地过日子,那该多好啊!

我真想让大家向荷花学习,让世界充满正义,充满和平!

一、书籍简介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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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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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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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篇

第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00字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第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第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第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 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十分矫情。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第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第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第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第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第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第1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第1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第1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第1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第1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到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第1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第1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第1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第1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第1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兽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兽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第2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第2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第2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第2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第2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第2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第2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第2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

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第2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第2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第3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第3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第3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第3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第3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第3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第3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第3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

第3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第3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第4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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