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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发现关于符号观后感集锦96条

时间:2019-07-27 19:07

记录片观后感1

前几天,出于对考古的特殊爱好,我一口气看完了《探索发现·洋海古墓》系列的记录片,但遗憾的是只看了六集便匆匆打住,开始重新回到我的学习正轨,但终归是有些收获,这里便与各位可算是“奇文共赏”吧。

关于符号。记得在翻开历史文化册时,当讲到文字时。 虽然与文字相差甚远,但如今回看这些符号与文字的区别,其实符号所蕴含的涵义要比文字多的多。比如一个何字其甲骨文为,所代表的含义便是士兵荷戈而行(因而何和荷也属于古今字),盘问过往行人,而例如一个三角形符号蕴含的含义却可能是生殖的象征,在那个生产力低下的年代,丰产就意味着一个部落能够存活下来,而生殖的优劣便意味着劳动力,而劳动力则关乎着生产力,因此远古先民便形成了原始的生殖崇拜,一个三角形符号便汇聚了这一切能量,从欧洲到亚洲,先民盼望着丰产,迎来一个崭新的时代。

关于符号的第二点便是原始的神崇拜的形成。如今再看那张大汶口的陶器符号,能看出其中由三部分组成,而这三部分最下面像山,中间则有点像缺月,最上面则像日,如果连接起来,其实便可能是天地的代表,因而那个陶器符号的含义很可能便是一种原始的天地崇拜。古代的生产力落后,因而对于一些现象便无法解释而形成神的思想,从而形成宗教(但一直到希腊,由于殖民活动大规模开始,一些现象是既成的神系统所无法解释的,于是便逐渐延伸出自然哲学),其中便包括类似于萨满教这样的原始宗教,而萨满巫师便是其中的核心人物。洋海古墓出图的一具骨骸,一具干尸皆后来被断定为巫师,而其墓中中则含有麻等独有的随葬品,可见巫师的地位之高。

关于文化。观看洋海古墓的第二个震惊之处便是其形成及其久远的东西文化交融。大家皆知直到张骞出使西域才拉开了中西方经济文化往来,而早在其1000多年前,洋海人在人种上首先便体现出欧洲人的类型,其次在装饰上体现出亚述以及欧洲文化痕迹,而在陶器上则体现出典型仰韶文化的特色,可谓中西方文化的神秘交融。

记录片观后感2

前几日看了一部记录片《黑猩猩》,影片记录了生活在南非热带雨林中的黑猩猩的生活,看后感慨万分,没有想到黑猩猩的感情生活和思维与我们人类是那样的相近,我想大概我们的祖先就是猩猩吧。因为在现有动物中思维和动作最像人类的就是猩猩了。

影片讲述了两个黑猩猩部落的故事。一个是弗雷迪领导的部落,一个是刀疤脸领导的部落。两个人都是部落的首领。刀疤脸部落人口多,每天需要的食物量也大,他们所占有领地的食物远远满足不了大家对食物的需求,所以他们盯上了和他们为邻的拥有丰富坚果的弗雷迪部落,蓄谋占有弗雷迪部落的领地。

弗雷迪部落有一对母子,母亲伊莎,儿子奥斯卡。奥斯卡生的聪明伶俐,一双大大的眼睛滴溜溜的像是会说话一样,黑黑的毛发被母亲梳理的油光铮亮,在部落里很受大家的宠爱,同年龄的小伙伴也喜欢和他一起玩耍。小奥斯卡每天不是趴在妈妈怀里吃奶就是骑在妈妈背上漫步,更多的时候是看妈妈用各种工具取食,这也是小猩猩必须要学习的本领,否则长大后无法在自然界里生存。有一个镜头让人很难忘,小奥斯卡找到几个坚果,他把坚果放到一个小石头窝里,然后找到一个木棒用力的击打,无论怎样用劲就是打不开坚果,因为木棒质地软,打不开坚硬的坚果,他看妈妈和同伴用石头敲打坚果,就捡了一块石头敲打坚果,果然几下就砸开了坚果,奥斯卡很兴奋,换一个新的坚果放到石窝里,高高举起石头用力敲打,结果脚丫子挨着石窝太近了一下子砸在脚上,疼的他嗷嗷直叫。

在一个漆黑的夜晚,蓄谋已久的刀疤脸部落开始进攻弗雷迪部落,由于刀疤脸部落成熟的雄性黑猩猩多,力量强大,又是突然袭击,弗雷迪部落的成员措手不及,落荒而逃,而奥斯卡的妈妈伊萨却在打斗中受伤,落在了队伍的后面,她呼叫儿子的声音被隐藏在密林中的花豹听到,饥饿的花豹扑向受伤的伊莎……

和妈妈走散与同伴一起逃向密林深处的奥斯卡见不到妈妈十分焦急,他不知道妈妈已经死了,每天对着密林大声呼叫妈妈,一天,两天,终于奥斯卡明白妈妈不会回来了,他无精打采地躺在树枝上无心取食,也不会取食,他一天天地消瘦下来,脸色由原来的红润变得灰白,明亮的眼神也变得茫然而无助,看了让人心疼。

一天小奥斯卡明白应该给自己找个新妈妈了,否则自己很难活下去,他摇晃着身子走向一对母子,那对母子正在阳光下享受日光浴,母亲很温柔的给她的孩子梳理毛发,小奥斯卡很小心的走过去,用手拽那个母亲的胳膊,母猩猩看到脏兮兮的奥斯卡突然大怒,吼叫着赶走了已经是瘦弱不堪的奥斯卡。沮丧的小奥斯卡只好去找小伙伴去玩,结果小伙伴们追打着他不和他玩,因为他太脏,也太难看了。

走投无路的小奥斯卡只好去找头领弗雷迪,平时他很害怕威严的弗雷迪,从不敢靠近他,现在失去妈妈的幼小的奥斯卡已是无路可走了,他壮着胆子小心翼翼地靠近正在砸坚果的弗雷迪,弗雷迪抬头看到可怜兮兮的奥斯卡就把刚砸开的坚果递给他吃,小奥斯卡喜出望外,再以后奥斯卡寸步不离弗雷迪,跟着弗雷迪学会了很多求生技能。而一向高傲严肃的弗雷迪对奥斯卡却是十分的温柔,允许他骑在自己的背上,带着他游玩,无心管理部落的事情。

刀疤脸部落很快把占领区的食物吃光了,他们伺机再一次对弗雷迪部落发起进攻,而他们部落的雄性猩猩为争夺王位在擦拳磨掌。聪明的弗雷迪觉到危险的存在,他远离了奥斯卡,开始亲近部落的其他成员,希望部落成员能和他一起同仇敌忾,打败刀疤脸。这让奥斯卡很不理解,不知道为什么弗雷迪突然间不再爱他了。每天当他看到弗雷迪和部落成员互相梳理毛发,很亲切的样子,就一个人很孤独地躲在一边,一副很伤心的模样。

又是一个漆黑的夜晚,刀疤脸部落再一次对弗雷迪部落发起进攻,只是这一次弗雷迪部落有了准备,加上刀疤脸他们内部不团结,被打的落荒而逃。

保住了领地,弗雷迪他们的族群又回到了欢快祥和的日子,弗雷迪知道短期内不会有战争了,他担当起养父的责任,重新把爱心投放到奥斯卡的身上。因为是弗雷迪的义子,部落的人对奥斯卡也刮目相看,小伙伴们也愿意和奥斯卡一起玩耍了,失去妈妈的小奥斯卡重新又过上了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他的未来想必会非常美好!

我想九泉之下的伊萨一定能够合上眼睛了!

记录片观后感3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一部相当有历史和现实意义,能够给现代人无数古为今用的启发的史诗纪录片巨作---《大国崛起》。这部优秀的记录篇共分成12集,从15、16世纪到20世纪,讲述了横跨400多年风云激荡的历史长河中9个世界大国陆续崛起的故事。这些大国依靠各自不同的各种优势先后屹立于世界所有国家与民族的顶峰,有的由于各种原因走向了衰落,有的长盛不衰时至今日仍然在世界舞台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与作用。从这段壮怀激烈伴随着凯歌与悲鸣的历史里,我读到了这些国家的崛起、衰落、更替与长存,并对其原因有了自己的理解与思考。下面我将就这四点发生的原因和力量表达自己的观点。

这九个国家中,在最初的大航海时代最先崛起的是葡萄牙和西班牙。他们的民族是整个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开拓者,葡萄牙和西班牙分别先后到达了印度,发现了美洲新大陆,最后在公元1519年~1522年葡萄牙航海家麦哲伦带领他的船队完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环球航行。这些光辉的壮举背后是千千万万航海家与船队一次次尝试和牺牲,也正是这两个海洋文明的民族的勇敢开拓精神点燃了人类历史上大国崛起的导火索。而这些勇敢开拓的精神的力量源泉是一方面是航海家对外部世界的无限好奇与向往以及对人生价值的追求,更现实也更重要的推动力是对海外世界巨大丰富资源的掠夺与占有的欲望。由此开始,世界上开始出现了海外殖民地,殖民者开始对殖民地以及被殖民者大肆进行血腥残酷的掠夺与剥削。这也掀起了后来更加疯狂的像英国等国家的海外殖民扩展,原始资本开始积累,集中在开拓者与掠夺者手中,为他们日后的资本主义萌芽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这也导致了世界贫富差距开始走向极端化。可是这样的原始掠夺与积累却只是野蛮简单地占有,获得暴利的开拓者们成为这两个国家最大的地主,他们建立起高高的围墙把大众与他们隔绝开来。他们只愿意享受自己掠夺来的资产,不愿意建立起自己强大集中的政权和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经济制度与市场,这也是这两个国家最大的软肋。最终,后起之秀“海上马车夫”荷兰和“日不落帝国”英国简单地在贸易和军事方面将其取而代之。

接下来登上历史舞台的是“海上马车夫”荷兰。荷兰这个国家当时可以说是单纯的商人的世界,荷兰人只想着怎样占得更多的海上贸易的份额,赚更多的钱。和西、葡二国不同的是,荷兰人懂得利用高超的技术优势赢得市场。他们利用高超的`造船技术将自己的货船改造成运货量远远超过其他国家的大货船,这为其赢得了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海上贸易份额,成为当之无愧的“海上马车夫”。但是荷兰这个国家也存在许多致命的弱点。当时的荷兰人只顾着自己的生意,完全没有民族意识与爱国情怀,他们甚至好几次把自己的国土拱手让人,让其他国家的君主来对其进行管辖与控制,这样一个没有灵魂的民族最后也在难逃走向衰落的命运。“日不落帝国”英国的崛起可以说比前面崛起的国家的故事更加风云激荡,英国自崛起以来走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不断发展不断壮大的过程,这是英国的发展史,也是世界的血泪史、挨打史和改革史。英国之所以与前面崛起的国家有如此巨大的不同而能傲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巅这么多年是因为它真正有了一个国家崛起与发展所需的许多因素。强大的军事、早期权利高度集中的封建君主制和后来较民主的君主立宪制、疯狂的海外殖民扩展扩张掠夺、全国上下对商业的推崇鼓励、科学技术空前高度发展带动劳动力的飞速发展最终带来英国第一次工业革命是英国成为名符其实的世界工厂。这背后是诸如伊丽莎白女王之类的英明君主与牛顿之类的伟大科学家还有千千万万优秀的各行各业的人才共同的努力。英国的井喷式的发展崛起壮大在世界历史上绝对堪称一段传奇,一个奇迹!

后来的法国、德国、俄国都有通过革命或者改革建立起先进政权,通过一系列适合本国对的经济和科学技术的促进和鼓励推动了工商业的发展最终促进了国家经济的大发展。值得一提的是德国的发展还从人的根源出发,通过对教育的严格高质量把关创造出了一批又一批为国家发展风险巨大力量的伟大人才。日本的崛起得益于它对西方强国的虚心学习与努力追赶再加上其国民武士道精神所带来的坚韧、奋进与团结的民族优势,这使得日本迅速崛起且具备强大的抗压能力并能从失败中迅速爬起来再创辉煌。

美国的崛起集以上各国之所长,因为它是一个移民国家,各种文化与思想、科技在其中交融碰撞。他是一个大熔炉,总会有新的东西从这些混杂的东西中间产生出来,这些创新是美国这架世界超级航母在世界之海上乘风破浪长盛不衰的核心能源!所以人是最大的价值,创新是第一生产力,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长存于世的不竭动力!

《看见》读后感500字 篇1

二零零三年,“非典”爆发。

而现在,“非典”对我来说,不过就是教科书里一个好像听到过的名词,一个要背的年份日期。

直到,我本周读到了柴静的《看见》里,一篇关于她做“非典”新闻调查的文章。

本文通过许多真挚动情的环境心理描写,让读者清晰地认识到“非典”,看到了“非典”的背后——那是人类坚强的意志,“我要活下去”,那颗最温热的跳动。

如果,死到临头,活着的日子屈指可数时,你会害怕吗?你会觉得死亡是一种解脱吗?如果,你面前有无数人在倒下,一个接一个倒下,就如多米诺骨牌,你会惊慌吗?你会担心下一个是自己吗?

当每早,太阳升起,睁开眼能看到万丈金光,是否会感叹“活着真好”?

封面是一张照片。有三种人。小孩,中年人,老人。小时候经常猜一个谜语:“什么东西小时候是四只脚,长大了二只脚,老了以后是三只脚?”谜底是人。现在的我们,有时会有“当一个退休老人多好”这样的想法。可当我们老了,转回头看自己的漫漫人生路,又是一种什么感受?是羡慕之前孩子时的青春活力,还是享受快到终点了?

有一种人,认为人生的目标就是活着。不管成功与否,有意义与否,即便处在社会底层,即便人生不如意,只要能活着就行了够了,哪怕当牛做马。

有一种人,比如革命英雄,认为活着必须要有尊严,否则还不如死亡,所以才会宁死不屈。他们坚持认为“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是他们的人生哲理。

活着,真好。活着,真不好。

《看见》读后感500字 篇2

用时18个多小时读完了《看见》这本书。只因柴静两个字!

这本书中柴静写了发生在我国一些城市不同地方的很多事件,有些我听说过,有些不知道。

通过《看见》的人和事,了解他人越多,个人的悲酸欢慨也就越不足道,在书中你看到千万年来的世界何以如此,降临在你身上的事不过是必然的一部分,还是那句话:“只是生活本身矛盾密布。”

这本书里,看到了我生活范围之外的很多“不可思议”的事,让我从不同的人,不同的事情上,了解和理解着现在我生活的这个社会大家庭。并让我更清楚的明白每一件事的发生,不仅仅是你眼前看到的,耳朵听到的那么简单。每个人都是一个个体,你不是他(她),就无权去猜测和臆想别人,更无权去批判和指责别人!只因你不是他(她)。

“这世上没有好人坏人之分,只有做好事的人和做坏事的人!”“一个国家由一个个具体的人构成,它由这些人创造并且决定,只有一个国家能够拥有那些寻求真理的人,能够独立思考的人,能够记录真实的人,能够不计利害为这片土地付出的人,能够捍卫自己宪法权利的人,能够知道世界并不完美、但仍然不言乏力不言放弃的人。”只希望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多这样的人,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好!人民越来越幸福!谢谢!

《看见》读后感500字 篇3

柴静的《看见》这本书,其实一开始光看作者名和书名的时候,我是没什么太大的兴趣的,也真心没有太去在意,只是当做随意翻翻的心态去开始看的,可是当看到非典时期的这一章时,真的感受到了内心翻腾的情感,哭的不能自已;也激起了我对这本书的全部的兴趣,用认真的态度去看,不得不说,越往后看,真的感触越多、越深;这是一本好书,一本有毒的书,让人不由自主的会去思考很多的问题。尤其是对于人性的思考、对于教育的思考……

柴静是个感性的人,也许只有这样感性的人,认真的对待生活的人,才可以用这样细腻的文字来去描写出自己的经历,与人、与事之间的细节与感受;我不禁在想,我总觉得我的日常很无趣,什么都是平常与普通的,是否是因为我不曾像柴静一样,用心去看待、去感受?

我想起了我曾经的一大堆一大堆的日记本,我有多久没写过日记了?好像好多年好多年没有去提笔写过什么了,没有去记录过什么了~看了柴静的书,我在想,我要重新拿起我的笔、拿起我的日记本,我想也去用心感受生活,将自己每日的经历,每日的思考,每日的省悟,都去记录下来!这也是给孩子的一个教育方式……

其实,柴静还是幸运的,她在这个成长过程中,遇到了不少“良师益友”,他们督促她成长,帮助她成长,也为她答疑解惑,也让她去从事实中汲取营养、经验。可以说,柴静的背后,站着一个团体,这是让人羡慕的,一个好的团体,一个好集体,真的是对人影响很大的。否则,总归是要多走些弯路的。

《看见》读后感500字 篇4

总觉得这本书的书名起的很妙,叫“看见”,它确实也为我推开了一扇窗,使我看到更多不同的人,不同的生活。

有个朋友喜欢问我人为什么要活着,我每次都不以为然,告诉她吃吃喝喝就很快乐,所以活着这么高深的问题,交给胃来回答就好。忽然觉得自己实在懵懂无知,只看到了井口大的世界,就已满足。

如果叫我现在回答,我一定会告诉她:一切都已定,一切都未知,还有东西交给我们探索,还有东西能让我们感受,就蛮不错。

我不太了解记者这个行业,属于电视的时代也即将落幕,但记者所担负的责任是仍要有的,或许会由另一个职业继续承担下来。在这本书里,有很多可敬可爱的媒体人,他们也平凡,却更多了一分对职业的热爱和对社会的认真。对我而言,他们从此不再是一个符号,而是一群活生生的人,无论过世还是仍在的,都会在我的世界中留下。谢谢你们,一直在为这个社会,为我们发声。

不用说,这本书文笔相当好,叫人对着手机哭哭笑笑,浑若痴狂。好几次不知为何潸然泪下,真是一把鼻涕一把泪。这样的文字离人很近,所以一个情感的浪头,就直直的拍在心里。曾经有个老师常告诫我,别把文章写的连自己都看不懂了。终于明白,字还是要给人看的,甭瞎想什么艺术,艺术离了人也都是沫子。让自己感动了,让别人也看明白了,就差不多成功了。

零零星星看了几个月,到今天看完,还是蛮不舍。就像刚掀开锅盖,闻到了点儿香味,就不得不松手。期待下一部作品吧。

《看见》读后感500字 篇5

喜欢这本书的封面。柴静温柔的看着眼前的生机活力,年老一代和新起一代注定的交替,而她融入其中,代表了另外一种气息。她的身边有和善,有无知,有无畏,也有细细探究的审视,在诸多目光中悠然自得,放松坦然,保持自我,这是一种气韵,也是一种风度。

干净爽朗的打扮,朴素亲近的穿着,或许不论她在哪,或是万众瞩目的颁奖台,或是阴暗破旧的小旅馆,或是草莽深处的原始农家,能在粗鲁威胁的缝隙中啄出真相,能在形形色色的人物中唤出真情,我觉得她是这个时代的亮点,我能发现她,对我而言是老天给我的礼物。

最近脑子里一直在翻腾着以后从事新闻工作的念头,一直在幻想我能否保持住这一份或多或少、清淡却长绵的,追求柴静的热情和志向,更一直在思考,如何才能像柴静、白岩松和崔永元一类的新闻工作者那般博学多识,谈吐之中自带淡雅,不疾不徐。

刚刚又看完了很多年前CCTV—10《人物》对柴静的采访,网上目前除新闻外,再少有关于她的片段。看着她对道路的摸索,只觉得前路漫长,心想如果你写一本明明白白的武林秘籍该多好!这样哪怕开始像你一样,错误追求见血封喉,也比丝毫无果好的多啊!

或许现在的种种思考和最近不安分的血液澎湃,在昭示我,嘿!管那么多干嘛!进一步有一步的欢喜!走就是了!

我一定要看见这世界万样风景,遇见万般人物,淌过河流迈过高山,行下万里路。

《看见》读后感500字 篇6

看了《看见》这本书后更体味到世事艰难和人生的复杂,一个人的成长成熟是多么的不容易,但对于一个电视公众人物来说更为重要,柴静在本书中就叙述了自己作为一个人一个电视人的不断成长成熟的过程,其中包括她在工作中也就是采访各色人物的访谈中的感悟,以及像陈虻这样的幕后电视人的激励下,逐渐成熟的。其实,我们作为一个普通人来说,成长成熟的过程和岂不是如此呢?只是我们不是曝光在大众面前,被放大被众说纷纭而已,所以,柴静们的成长成熟尤为重要。我们作为一个普通人可以慢一点点儿成熟稳重,可以出点儿纰漏,作为公众人物的电视人就不是应该有那么多缺点不足甚至偏见的毛病呈现在镜头前大众前了!

人的成长成熟需要付出代价,柴静也付出了很多努力,不断在修正自己,更重要的是不断醒悟深思社会人生大千世界中的千姿百态,她们比我们普通人见多识广,认识也就比较深刻,同时也更复杂,面对复杂混乱危机等在镜头面前要真是呈现同时又要清楚所带来的影响后果,我们作为普通人的影响力就及了,所以柴静们的成长成熟形象尤为重要,我喜欢柴静把它写出来,同时,我也从中反思自己的成长历程,总结记取,不断进步成熟,作为社会人,为国家社会家庭周围环境带来和谐友善一切正能量!

《看见》读后感500字 篇7

王家卫曾经说过:人的一生是见天地,见众生,见自己过程。

原本对柴静的了解只停留在,起初是湖南卫视的主持人后来被央视挖走,并被观众熟知成为名记!以前柴静的新闻看的少,因为在小时主动避开这种严肃新闻。说来奇妙,在看书过程中自己习惯性的去搜索文中新闻视频!一者想要自己去体会当下,是不是作者所说。二者是出于好奇,想要去了解曾经不了解他人!

印象深刻:再描述女子监狱事件中!一名中年妇女,在忍受不了丈夫的暴力之下,拿起刀连砍27刀致丈夫死亡。采访中,妇女回忆不起来当时画面,只是在说自己当时可能是魔怔了。细想之下妇女又说自己不后悔~

镜头转向:采访丈夫母亲及他们的儿女。

都在说妇女是没办法了,被逼的实在没办法了。柴静问女儿:当你失去爸爸的那一刻是什么感受?

(此时我心中os可能是恨,可能是无所谓吧,毕竟丈夫对每个家庭成员都施暴)

女儿回答:当她失去爸爸的那一刻,得到了一种从来没有的安全感!安全感这三个字顿时让我感到害怕~

我脑海中浮现出:为什么没有法律,相关部门去关注,重视家暴,是中国老的思想根生地固到觉的家暴是一件平常事了吗?

为什么在法庭上,法官不听妇女称述家暴过程,反而得到呵斥说法庭不是听你聊家常的地方~此时我心中os法官你是赶回家吃饭吗?你那一句只聊与案件有关,把她一切希望都消灭~法官你的那一句无期,死缓~简单明了。

去看见,去了解,才不容易把自己圈进一个局限里,才能在全面选择里,明白自己想要的~

《看见》读后感500字 篇8

《看见》这本书早有听说,但一直没有看,只知道是一名叫做柴静的央视记者所写。直到有一天,刷微博时看到她多年前关于同性恋主题的一个采访,被她提问的深度所震惊,由此对她以及她的工作经历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便将《看见》这本书买了下来。

《看见》是以她的一个个采访和报道经历组成,中间插有她的一些感悟。这本书触动人的不只是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故事,还有直达灵魂的拷问、发人深省的分析。而且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也并不是故事,而是故事里许多必然的无奈和背后的缘由。

柴静是一名记者,她的工作就是为公众报道事件。我们都看过电视报道,知道大多数是什么样的,可是柴静不一样。她不甘于只将表面事件表达出来,而是非要追根究底,将整个事件全盘挖出来,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观众面前。

这本书里收录的有非典、奥运、地震、环境污染、征地冲突这种“大事”,也有同性恋、留守儿童、虐待动物这种“小事”。但不论大事小事,她总是从细节出发,让人看到最真实的情况,而不是大而空地给出结论。我想这也是她受观众喜爱的一个原因,谁都不喜欢蒙昧,而她擦亮真相,放大到镜头前。

她强调新闻报道不应该给出个人评判,只需讲出事实,观众自有判断。但柴静是个感性的人,她前期控制不住自己对某一方的倾向性,另一方面,她也是个理性的人,这体现在她努力不失偏颇,给予每一方表达的机会,而且提问逻辑清晰,环环相扣,深挖问题本源。

《看见》使我思考了许多,亦学到了许多。比如:新闻应全方位报道,减少评判,避免误导观众;少用道德的角度看待问题,遵循逻辑,理智考虑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看见》读后感500字 篇9

看完这本书大概花了两周,抽空写了一点感想,但又觉得过于矫情,一字字的删去。还是来天马行空想到啥写啥。柴静说,每个生命都是有很多个个体组成,我经常听到小学生甚至大学生轻生的现象,每每听到这种新闻心中无限的悲悯,不禁感叹,生命真的好脆弱。谁能拥有一帆风顺的人生,要想成功,只能不断的抗击抗压,只要牢记初心。

当然,说这个不只是为了鼓励别人,同样说给自己,现在的生活给了我很大的压力,有时候很想改变但是会恐惧到退缩。朋友说我很会规划自己的生活,其实他只说对了半句,但我不会经营生活啊,走着走着,就迷失了自己。想想自己,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是自己变得更优秀,看看这句话说的那么没底气,“更”有界定吗?还是对自己过于温柔,事事留有余地。

陈虻说,“不要因为走得太远,忘了我们为什么出发。如果哀痛中,我们不再出发,那你的离去还有什么意义?”且行且珍惜,时光匆匆,容不得自己时时迷茫,希望这一次能把自己所决定的'事坚持下去,不抱怨,不遗憾。

柴静的《看见》也让我感受到了人间的冷暖真情,她,温柔平和,眼里无限的悲悯与温情,很好的平衡了工作与情感所需要达到的境界,我看到了她,她也看到了整个世界。现实中我总容易被太多愚昧蒙蔽,所以希望自己能做一个善良的人在公正的要求下以宽松的视角对待每一件事。时常勉励自己,不娇柔做作,不阿谀奉承,始终保持自己的个性,在这复杂美好的世界中绽放我自己的青春。

在《看见》中我看见了柴静看见了世界,更重要的是看见了自己,我要拥有我自己的十年之期,好好经营我生活,十年之后的自己一定是幸福的。

《看见》读后感500字 篇10

感谢读书社提供的电子书,第一次阅读柴静的书,她的文字是那第朴实、接地气。故事又是来源于她的采访经历,是那么的真实,给我们打开新世界的大门。

宽容不是道德,而是认识。唯有深刻地认识事物,才能对人和世界的复杂性有了解和体谅,才有不轻易责难和赞美的思维习惯。——柴静《看见》。

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在我们普通大众的眼里,他今天做了好事,扶老太太过马路了,给某某儿童基金捐了多少钱了,见义勇为什么的就是好人。而坏人呢?做了犯法的事就是坏人。

在柴静的《看见》里好人和坏人没有这么泾渭分明,法律判定犯了法也不一定是坏人,就像药加鑫案,药加鑫撞了人还杀了人,网上的舆论一边倒都要判他死刑。柴静为了看见真相,他为什么要杀人,才知道当时的药加鑫因为恐惧,以为被撞的人记住了他的车牌,怕找他们父母的麻烦,冲动之下便起了杀心。药加鑫在父母面前是个乖孩子,努力赚钱也是为孝敬父母。

在我们所有人眼里年里看来,吸毒的人就是瘾君子,道貌岸然一副伪善的模样。吸毒女被送进戒毒所后便没人再管她,因为她已经列入坏人的名单,朋友亲戚都跟他们划清界线。所以后来被戒毒所所长卖到风月场所也没人知道。可谁又能想到,代表正义的警察会做出这种事情。事情最后吸毒女释放被家人接回去,戒毒所所长受到了应有的制裁。

强拆开发商如果他不强拆自己也会有身命危险;村里自杀的小学生,他们不是受到邪教蛊惑,而是在同学面前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等等等等!人有绝对的善恶吗?没有!

人,始终是人!我们不用深究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只要区分他做的这件事情,是好事还是坏事。而这时候就需要擦亮双眼,看见真相。

《看见》读后感500字 篇11

看完了柴静的看见,对中央电视台有了一种熟悉感,更对记者有了一分亲切感。她遇见了那么多人,一路成长,一路反思。她幸运的有那么多朋友,那么多家人。

看完后我对记者这个职业又有了几分了解,虽然皮毛,但是我起码看到了这个职业给柴静带来很大的变化。

想到自己一直是那么自私,那么功利,要放在以往,记者这种清贫又危险的活儿我肯定不会去做。但是我今天突然特别想当记者。因为我总是觉得,柴静在这十几年的记者人生里,心里是很享受的。

那不就够了吗?人生中能够做一件事,干一份工作,打开自己的心去接触,用全部的自己去感悟,而不是像我之前设想的人生计划一样,为着一个目标而奋斗——赚钱,让爸妈为我骄傲。

曾经觉得好像只有这个目标,其他我不知道该干什么。

但来了大学之后,也许是学校的人文气息太浓,也许经过几次采访让我感受到人和人之间交流的魅力,我变得逐渐不那么现实。

其实当一个记者挺好的,有什么不可以的?柴静的自述让我羡慕,因为她没有压抑地跟心走。她的自述更像一次采访,向我讲述着她或喜或悲,有欢笑有惆怅,但其实更是让她收获无数的记者生涯。她没有试图让我们学到什么,记者不是干这个的。她只是在向我们陈述她学到的东西,带着一个人,一个平凡的人该有的欣喜。而我之所以羡慕她,正是因为她的收获,恰恰是我最想要的。

所以我突然很想做记者,自私地说,我想从这个职业里,找到我想要的东西——自由。而我知道起码到现在为止,记者这个职业可以给我。

或许我以后就是去做记者了,谁知道呢?

《看见》读后感500字 篇12

“不要因为走得太远,忘了我们为什们出发。”

——题记

在《看见》中,我们沐浴了一次又一次心灵的洗礼和灵魂的激荡。在现实的鞭策下,柴静逐渐成长成熟,她从花里胡哨的小年轻成长为成熟稳重出色的中央主持人。在瞬息万变的镜头下,我们看见的是人物风景的变化,她却读懂了人世情怀,品悟了酸甜苦辣。我们常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但在《看见》中,我们懂得了要用心去看用心去听。

一路看见,读懂人情。“我们终将浑然难分,像水溶于水中”生和死,苦难和苍老,都蕴涵在每一个人体内,总有一天我们会与之遭逢。人生而平等,无高低贵贱之分。“只求认识与了解自我”虐猫事件引起了轩然大波,所有的焦点都集中在对踩猫女的批判上,充斥在人心中的只有痛恨。“采访时病友之间的相互探问”这期节目彻底改变了我对“死刑“的认识与理解。采访就是为了我们戳破那块幕布,让我们看透事实,了解实质。没有人甘心成为遭受鄙夷的社会底层人物,现实就像一块镜子,有美就有丑,但每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

一路走来,品悟生活。《看见》是真实地述说,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动人的描述,没有豪迈的呐喊,有的只是朴实的记录,真情流露。柴静没有刻意选取标志性事件,也没有描绘历史的雄心,在超多的新闻报道里,之选取了留给她强烈生命印象的人。这就是生活,真实即生活。看见的是视觉享受,品读的是人生真谛。用心去感受,才能读懂生活。

人生漫漫,生活五味杂陈。怀揣一颗真心,看人间百态,品人世情怀。

一、书籍简介

《乡土中国》是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创作的社会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948年。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全书由14篇文章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全书主要探讨了差序格局、男女有别、家族、血缘和地缘等。 该书语言流畅,浅显易懂。

《乡土中国》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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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费孝通(1910—2005),江苏吴江人,社会学家。1920年进入苏州振华女校读书。1928年就读于东吴大学医学预科。1930年考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1933年成为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及人类学系研究生。1936年获公费留学资格赴英国伦敦大学政治学院学习人类学。1938年获哲学博士(社会人类学)学位。

回国后,先后在云南大学、清华大学任教授。1942年加入民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第三、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届政协常务委员,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民族学院教授、副院长,国务院专家局副局长,第六届政协副主席,第七、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副主席、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学会会长,国家民委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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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前几天,刚看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很庆幸自己身处在这样一个城市化急速发展的时代,至少在读这本书时是这样想的。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背景,经历,才会更好的理解乡下人的所谓的“土气”,很多中国传统的社会发展模式,以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发展理念。结合自己的经历去读这本书确实是能够更好的理解,但是,仍然有许多暂时没有明白透彻的点。

中国的社会呈现出一种差序格局,而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其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是以个人为中心,以和别人的关系为依据,发展的一层层关系格局,而后者也是一根根捆绑成束,堆放分明的柴捆,当然,不得不承认,西方社会的团体意识是要强很多。

在家庭关系的描述上,作者指出,农村家庭以“薄情”来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深以为然……父母都不擅长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多的只是外化于行动,虽然自己也不习惯仪式感很强的活动,但我又觉得这样对情感的促进是很有帮助的。不得不承认,自己与父母之间,读书笔记有很多问题存在,比如说,从小父母并不愿意倾听我的话语,自然而然,现在与父母的交流,不过是泛泛而谈,从不提到自己的内心感受,互不理解,也不想理解。只能回避这些问题,以维持关系的稳定,这当然也跟接受的教育,生活经历相关。

在乡土社会中,邻里之间的感情是很深厚的,有句老话叫“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却不能应用于城市公寓楼里的居民们,他们甚至都不知道是自己的邻居长哪样。我们家有很多邻居,关系都很好,好到邻居家的小妹妹居然将我拉进他们的家族微信群,觉得略尴尬,就默默退了群。有时候还去他们家蹭吃,蹭喝,蹭睡,感觉就像亲人一般,好不自在。

城市化的速度愈来愈快,建立好适合乡土社会发展的制度必然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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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乡土中国》读后感30篇

第1篇:《乡土中国》读后感300字

最近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利用晚上入睡前的时间,本来是要养睡意,哪想这本书有瘾。可能和自己农村生活经验相关,书中描写的人情世故就像自己小时候生活的场景,分析这背后的原因又有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也处处闪耀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光芒。费孝通先生写这本书,是从小处开始,从生活琐事开始,分析却鞭辟入里、入木三分,另人叹服。

讲到乡下人夫妻之间的相敬如宾,似乎总是隔着一层,似乎很少谈笑风生、谈情说爱就更是少见了,这很像很像农村夫妻之间的状态,似乎相敬如宾、客客气气的,但这客气背后确是礼法束缚而至的习惯。这隔膜,我是早就有所感悟的,但经这本书一点,就更真切了,像这种司空见惯的现象,我们早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了,但至于为什么,确没见过什么人讲出个所以然来,这本书给出了答案,对人的启迪远的很大。

第2篇:《乡土中国》读后感400字

曾看到对《乡土中国》内容概括的一句话:“前现代中国的国情咨询报告”,简短又准确的提炼。《乡土中国》中用几个关键的字眼囊括了中国社会演变历程与特征,“土”、“愚”、“私”、“感情”、“人治”、“讼师”、“血缘”、“权利”等等概念,成为存于人情社会中不可忽视的本源。

作品从个人、群体与社会三个维度将乡土中国剖开再重组,其意在探索群体间如何实现互动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连结之所在为何。稳定是乡土的特征,而打破稳定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这稳定中蕴含着礼治秩序与差异格局,这是礼俗社会的特征所在。以民间习俗为基础进行社会管理并提升为一系列的社会制度,这是社会运作的常态;由习俗发展到礼制,而礼制的实施就成为了礼治,这是礼治秩序的来由,在此基础之上衍生的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人与群体乃至社会的差异格局,这个格局左右着我们的人际关系与远近亲疏,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法门之一。

作品中除却社会运行还包含了现代中国人感情与性格溯源。国人含蓄、逆来顺受、约束自己等优良又或是憋屈的性格是离不开“土”的本色与上述格局与秩序的影响,“土”带来了“愚”的一面,而差异格局造就“私”的群己观念,礼治社会的“无为”形成顺其自然的性格表征。研究用客观、平实的文字真实再现旧乡土社会的概貌,了解过后,兴许可以发现现今仍旧存在的一些现象和思想突然变得有理有据呢。

第3篇:《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第4篇:《乡土中国》读后感800字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第5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与预期(采风、实践之作)有不小出入,实际体验看更接近《中国乡土观察》。费孝通对基层单位的研究停留在观测、概括现象的浅层面,故有好些根本错误,如认为差序格局在个体之私,然宗族之聚合效用,明显被无视。能自圆其说,深度不及梁漱溟。

费孝通实际上人为制造了隔阂,把宗族宗部(B团结性社群)中的个体(A差序社会),强行割裂出来。可能是受到美式社区的启发,作此区隔。方法是否可取值得商榷——总感觉把有利于证明自己观点的材料归A,不利的放在B。逻辑上成了A与非A(非A=B),即机械辩证法:永远正确,但永远是正确的废话。

《无讼》章的观察比较深刻,王奇生《革命和反革命》与之交相应。诉讼破坏了作为习惯法的宗族法,却未能建立新制度,至今仍是如此。好的制度反而使坏人得利的倒灌现象,是一种反动。

第6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作为一个学者能够这样思考中国的问题实属不易。

看完76千字,觉得中心就是,地理上的血缘决定了一切。就像《论美国的民主》一样,土地的非流动性可以令社会变化缓慢缓慢又缓慢,社会继替正常有序进行,而长老权力,社会文化的教化作用则进一步令人民只需遵守上一辈留下的就可以生存,欲望也是为了生存。

除非有了一些横向暴力与时势权力颠覆整个乡土社群,否则现代意义上的改变难以开展,同意权力难以夺权。

而乡民的不识字的"愚",则如费孝通老师所说,因为当地用不上,用了反而加重负担。

想起《昨日之前的世界》,原始民族的处事方式就是大家协商(只为日后还可以好好的相见),一个部落,一条村,基本上每个人都知根知底,面部就是信用卡。所以现在法治的契约观念还是需要继续落实。

而文中提及的法治不是法治,而是法在人的认知下进行影响,就像法官的解释。

男女有别,是为了更好的稳固社会秩序,只为生育繁衍。

孔子的"仁",没错,是一个成本极少的治理方法,可是,它想要治理的是,人啊。

费老在最后还谈到了社会学,诚如之述,社会学确实有点地位稍低之味,但又不可不重视,提到两个方法,社区研究,以及制度综合。

无论如何,揭示到问题的本质才是最佳的吧。

第7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本色说的是中国人对昵图的依赖,建立在泥土之上的生存方式,而形成的一系列心理和行为结构,包括信用制度。

城乡居民之间的差异与其说是劳动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劳动分工的结果,费老从工具论和功能主义角度谈及文字对于乡下人的意义,说明文字下乡关键在于文字应在乡下人生活中发挥作用,成为一种工具,我们常识看,推行文字下乡是必然,为什么乡下人不理解甚至不接纳?其实本应换位思考,文字在乡下人交际中不实用,这又让我想起老年人以房养老参与意愿低,我们就定下结论说他们太保守,而《圣俗边缘》中说到西藏青年劳动力参与率低,青年纷纷入寺庙,我下意识反应说应该提高劳动力参与率,让青年还俗从事生产活动,殊不知西藏生态环境脆弱,容不下如此大的劳动力开采,以后生活中,往小了说应该换位思考,往大了说应了解各方利益。

中国古代社会是“礼治社会”,礼是传统,是在这种社会中,社会变化很小,依循传统习惯而行便可解决问题,所以古代官员强调教化民众,使礼俗内化为民众良心,而非外在权力限制。

第8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终于看完了。鼎鼎大名的乡土中国,已经知道这本书好几年了,但已不记得最早是在哪里知道的。

看了两遍,本书语言极为亲切易懂,虽然是论文,但是读起来却丝毫不拗口,举得例子也是生活中极为常见之事,所以也会倍感亲切。

如书名般,内容自然是从“乡土”二字出发,围绕着二字展开。土地养育人类,人类依赖土地。人的种种特性、文化也与土地有着密切关系。文化中自然包括语言。我们通常称乡下人“土气”、“土头土脑”,也都是源于“土地”。为什么会产生“土气”这样的词呢?土气,自然是不灵活,不会变通,不与时俱进。在乡土社会,人们安土重迁,生于斯死于斯,似乎代代皆是如此,时间、空间都是凝滞的,一代又一代都在重复相同的路。这是稳定,这是保守,或许,这也是生存下去的最好方式。活下去,只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一块土地上,耕种、收获,繁衍生息。外界充满冒险、不安、是非,尽可能的远离,只需在熟悉的地方重复熟悉的事即可。“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这是指了解熟悉事物后的亲密感。在读本书时,我也会经常有这种感觉,因为本书讲的就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事,只是作者从具体的生活中抽离出来一种抽象的东西,有时也很寻根溯源,讨论某种现象的根本原因。

在“文字下乡”及“再论文字下乡”中,作者说到为何文字下乡难,根源何在。人的所作所为其实都是为了自身的需求,既然某件事做起来难,恐怕是因为这件事的对象不需要。而又为何不需要呢?乡土社会是稳定的社会,是熟人社会,不同于陌生人社会的现代社会。既然是熟人,我们可以“口耳相传”,肢体动作以及语言便可以完整的表达我们所思所想,也不存在了解外界的需要。文字作为象征符号,为人类表达想法服务,但是却是间接的,使原本简单的事情又复杂化了,所以是费力不讨好的,也是不需要的。但是随着乡土社会的瓦解,城市化的进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生活在陌生人组成的社会,这个社会瞬息万变、日新月异。读书识字已是人们基本生活所需,人与人交流需要文字,譬如邮件、QQ、微信,人们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也需要文字。

所以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原本认为难的事情自然也变得简单了,这也是因为人们产生了需要。

第9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乡下人是万分重视土地的。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就因为这样,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熟悉到自觉地去遵守传统的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答案是没有!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就可以,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第10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我理解,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同的关系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系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所以,我们今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可以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内容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关系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关系,地缘关系等。或者可以说是这种靠关系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因为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因为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第11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下的身份认同,乡土中国下个体身份的认同带有浓厚的乡土中国的特点。土地带来的归属感与安全感促使一代又一代的人在某一片土地上出生、死去,世代定居的常态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且纠缠不清,个体间界限如水面波纹般模糊。

举目皆亲朋,孩童在熟人的目光下成长,价值追求也在别人的审视中实现或推翻,但乡土中国下自我身份及意义却并非完全需要等待他人来定义。这就是与西方罪感文化以及日本耻感文化全然不同的中国“礼”文化的产生有关——人既不是背负着原罪无法摆脱现状,也不是在隐私与公共状态下性格的矛盾转换,“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治国修身的“礼”将内与外结合,也肯定主观能动性对价值的创造和对自我的超越。

“礼”是公共规则,遵守“礼”才有合式、得体的行为,才能在客观上得到“熟人”社会的认可;但“君子”守礼,不只是在外人面前,还在自己面前,以道德的、体面的姿态获得尊严;另一方面,守“礼”即守秩序,服从社会秩序所直接带来的便是地位的提升以及社会意识形态下理想的实现。因此,在“礼治”下的乡土社会中,身份的认同受到由内而外多方面的影响。

第12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此书收集的是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此书是关于社会结构本身及性质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并以此作为一个方向来发展中国的社会学。

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关键词“乡土”了,它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至少在那个年代。乡下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产生乡土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一乡土性质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运用的分析方法看来是较普遍的,即从现象看本质。人们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体现在我们的差序格局:中国与西方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融在集体中独立平等的个体。还有秩序的差异,有礼治、法治、人治之分,就中国的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较明显,而西方则为法治秩序;另外在政治制度、权力结构等方面要上升一个层面再论,这也是我需要更进一步学习的内容。

读完《乡土中国》,再看乡村与城市、中国与西方,这两对差异亦或矛盾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人和人的相互关系、社会和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剪影。

作为一本社会学入门型的书,《乡土中国》以典例论证解说,易于读者接受。我读过之后的确感受颇深,相信大家读了也会有所体会。

第13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于我而言,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并不陌生——在高中历史主观题的题干中,这本书的内容常常会被引用到。另外,老家在乡下,翻阅过程中,恍惚间能从字里行间里看到那个苏北小乡村的影子。

可以说,乡土社会是传统社会。传统源于经验的累积,累积的是一套留给下一代人的生活方式,一套经历了自然选择、淘汰了有悖于“丛林法则”条条框框的生活方式。因此,上一代人累积起来的经验尽可能用来做新人的生活指南,愈是前代生活中证明为有效的,便愈值得保守。于是在一定意义上,在每个人尚未出生之前,就已经有人替他们准备好方式方法以应付人道路上有可能发生的问题。

另外,乡土社会中的“人情味”似乎同新时代我们追求建构的法治社会的“冷血无情”相矛盾。这种矛盾让我想到辈际间的矛盾:长辈们觉得我们怎么可以不按照“正常”的路线走,而我们却觉得他们都过了时,或激进一点,认为教育好长辈是我们这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我们得承认,无论这个时代怎样发展,在可以预见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都不能完全摆脱乡土社会的影响,国人都将永远带着乡土性。

现在想想,若要了解人情世故,单单读懂心理学是远远不够的。历史文化、社会结构等方方面面都应被纳入考虑的范畴,从这几个维度考量,《乡土中国》无疑是很好的选择。

第14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很早就听说了这本书的大名,之后有一天在图书馆看见了这本书,现在再次把它从图书馆捞出来认真拜读一遍。为什么要说是拜读呢,因为这本书真的算得上中国社会学的开山之作了。全世界社会学的发端是十九世纪欧洲三大哲学家马克思、马克斯韦伯和杜尔凯姆。然而他们的社会学体系是构筑在资本主义之上的,与中国的国情有很大出入。因此,能不能发展中国自己的社会学就成了一个关键问题。

本书的作者费孝通生于1910年,曾赴伦敦大学攻读哲学系,回国后加入了西南联大以知识救国的教育工作中。当时中国的社会学杂乱无章,人们大多只对社会指指点点,想用政治把社会套死,而不注重分析中国社会的基本情况。真正能做到实地考察调研的人,大概也只有和费孝通了,他们一个是政治家,另一个是学者。现在来说本书的内容,它本身是西南联大人文教授费孝通授课的讲稿,其中分析了很多中国农民阶层的生活方式和特征。很多状态至今仍未改变,那就是中国的“土”长久不变、人们习以为常的社会风气。

中国人扎根在农村,围绕家族这一基石,以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相互往来。到了现代社会,城里人看不起农村人,在我看来是有道理的,本书中也提到了农村生活虽然素朴互信,但也效率低下、标准宽松。当然了,城市人口也是逐渐从乡村人口过渡来的,依然保留他们身上的一些弱点。到了这本书付梓的七十多年后,中国已经基本实现现代化,并随着经济和信息的全球化沾染上高速发展带来的社会弊端。因此,在新旧结合之时,就会出现“抖音”这样的产物,加之网络上信息的质量地下,至今没人能够彻底参透。当下中国的社会学,依然难有起色,只盼望有识之士能多多学习西方理论方法,运用到中国的具体情况当中。

第15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读毕《乡土中国》,我强烈地想要把它推荐给每一个华夏人。虽然是一本社会学著作,但是非常容易理解,丝毫没有阅读障碍。对于那些曾经身处乡村的人更是如此。

在此书中,费孝通提出了礼俗社会、差序格局、礼治等一些乡土社会的特征,用平实的语言作了详细的描述和解释,并且多处拿乡土社会和西方社会进行了对比。作为一个地道的乡土社会中出来的人,我本人非常认同作者的观点。在书的开篇,费孝通就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质的”。即使在成书之后六七十年的现在,虽然其乡土性受到很大的冲击和瓦解,逐步发生着异变,但这句话仍旧是适用的。因为作为“乡土人士”,表面的乡土性或者土里土气可能是很容易去掉的,而且有些随着社会发展也已经瓦解分化,但是还有一些乡土性是深深地烙印在骨子里的,左右着我们。

这样的乡土性曾长期是我们社会稳定的基础,但无奈的是,随着时代发展,到现代社会,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严重的阻碍。我出身农村,对于乡土社会的特色可以说是从小耳濡目染,现在每次的回乡与别离,都会掺杂太多的心绪。我爱那种乡土性,感到亲切,同时又痛恶这种乡土性,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一种渐显格格不入的风景。

我觉得读这样一本书,至少可以更好地了解我们的过去是怎样的,了解中国的乡土文化,知道我们离现代还有多远的距离。

第16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虽然如此,但中国尙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失的。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依旧侑着乡土的特性。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应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侑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茖面貌。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茖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侑了土的滋养,才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侑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侑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这种乡土独侑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侑的气息。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侑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绪,恐怕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乡土中国》《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茖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第17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由费孝通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的“乡村社会学”课堂内容组织的。这本书和我们习惯的社会调查报告很不一样,它不是对特定社会的描述,而是从特定社会中提取的一些概念。虽然这是一个概念和概述,但从他的讨论中,费先生从农村生活的具体细节出发,在具体的事物中得到验证,而不是简单的概括。

有人说得很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的入门读物,但有深厚的理论素养作支撑;语言通俗易懂,加上当地的风土人情,没有难以理解的理论术语,但读过之后却有了然于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很难找到像《乡土中国》这样详细、深刻、通俗易懂地描写和分析中国底层农村社会的书。《乡土中国》一书虽然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它所描述的现象至今仍在中国社会引起大家的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以不同的层次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乡村社会,相信所有的中国人在读完这本书后都会有一种默契,然后微笑。虽然费老一再强调,这本书只适合描写处于社会底层的乡村社会,但是,城市人不是由农村人发展起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上上一代也一定与乡村有着关系。在今天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隐藏在城市人身上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等,中国仍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气息的国家。

城市的强盛与繁荣,离不开农民的贡献,甚至是他们的牺牲,虽然这些牺牲可能并不是自愿的。在这样一个关注“三农”问题的时代,读《乡村中国》这本书确实能带给我们深刻的思考。

第18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联不稳定的特点,但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正因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第19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自然就离不开土地,而农业就离不开农民本身,农民就是作为社会的基层。而在一般情况下,农民通常都被看做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而中国的基层就是由这部分人构成的。我国的封建社会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这就奠定了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文化基础。

对于城市里的人,他们总认为乡下人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是一种蕴含藐视的意义。但乡下人土气,并只是城里人对于他们的看低。“土”字形象生动的描绘了乡下人生活的基础。他们的生活离不开土地,书中提到作者的老师记史禄国先生曾经告诉过他,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发展使和土地分不开的。这就是作者说乡土中国的原因之一。

乡下人通常都会被城里人评价为愚,但人是否是真的愚,与他们的出身于乡下无关。就好比作为乡下人,他们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可以说是相当了解的,而作为城里人,他们对于农产品是一知半解的,那么从这方面来讲,城里人又是否是愚蠢呢。而乡下人到城里的时候,对于城里的一切都感到陌生,有如红楼梦中的刘奶奶进大观园,被众人观看或嗤笑为,那从这里看,乡下人又是否为愚呢。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别人愚,是因为别人在某些方面缺少知识。

而文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也就是说在乡土社会这一熟人社会中,“文字”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这与文字的.不完善表达作用有关。人们喜于用语言来交流和表达,而文字下乡必定会受到一定的阻碍。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媒介,要再乡土社会中得到广泛使用,就必定要使文字渗透到乡土社会中,也就是作者所说的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第20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读《乡土中国》的时候,有个词在脑海中一直挥之不去,那就是“原生家庭”。原生家庭算是一个舶来词,特指父母的家庭,与之相对应则是新生家庭,也就是夫妻自己组建的家庭,新生家庭并不包括夫妻双方父母,而这则与中国传统观念是相悖的。

费老在《乡土中国》的《家族》一文中指出:“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这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需要,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也就是说,中国的原生家庭和新生家庭的区分是模糊的,在一定程度上新生家庭仍然依附于原生家庭,无法完成与原生家庭的割裂。“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费老如是说。

不可否认,原生家庭与新生家庭融合成为一个“大家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生活、养育等事务上的配合协作,加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沟通,但也不可避免出现种种摩擦,最重要的是在原生家庭的持续影响下新生家庭无法真正实现经济、人格、思想上的独立。在我国历代文学作品中,总是喜欢描绘主人公在失去双亲后马上懂事、肩负责任的故事,但现实情况是大部分人终其一生也无法彻底“断乳”。

“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费老并没有明确说中西两种家庭关系何为优劣,但可以看出他希望被固化的中国传统家庭能够做出些许改变。

第21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大家小书,获益匪浅。同时,这本书对我来说也难以“有感”,更多的是获取知识,通过费孝通先生的引导进入中国社会现象的内心,找寻到一些难以理解的现象,背后是怎样一种文化传统。

用差序格局的概念来解释“公”与“私”的界限问题,解决了一些曾有的困惑。度娘解释的词条其实并不明晰,只有读过完整的论述才能真正了解它在说什么。这种富有弹性的伸缩关系网络,可以跟随境况来判断公私,夺定取舍,看来有趣,实际也是如此。费老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如果说西方是“个人主义”,文化传统里有平等与宪法的观念,那么我们则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都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想来有时对待自己与他人的双重标准大致就是这样的一种自我主义作祟。

与父母长辈的观念之争也能找到一些合理的说法。过去的家族承担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多重复杂的功能,不仅生育一则,大家族是荣辱与共兴衰并在的。因此在教化之中,孝就是“无违”,在长老的经验下循规蹈矩延绵香火。文化与政治的区别在这里是这样:“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因此在如今社会剧烈变迁的时代之中很多东西留存着,很多坍塌了,也有很多在过去与现在之间分裂地挣扎着。所以也不能太贪心,借用一句网络流行语做个自我批评,不能一边向往着西方的自由,一边眷恋着传统的关怀。

第22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时常看到历史的书籍里会讲到很多家族的长者坐在一齐召开长老会议,并选出德高望重的人代理村里的事物。

在乡村里,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众多的事物都会和家族发生关联,都会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着。如果事情小,夫妻二人就能够解决,但若事情大了,全族的人都会干涩进来。在家族里,最有威望的就是族长,他代表家族的形象与利益。而当家族与家族之间发生利益关联时就需要长老的协调,长老一般不止一个,他们总是由各个家族的长者组成。长老处理各种纠纷既不是依靠权利,也不是凭借大家的协商同意而产生的效力。他们主要依靠仁礼道德来管教人们!他们依靠传统的约束!因此他们总是很重视教化的实施。但这就不得不产生一个问题,传统的东西也有过时的时候。这时就应怎样办呢?反对吧。长老领导下的礼制社会是不允许反对的!于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新生的年轻人既然没有潜质去反对传统的东西,但他们能够选取是用心地执行还是消极的对抗。这也就产生了书中所说的“名实的分离”。

这所有的一切是在西方社会所不能看到的。西方拥有议会的传统,他们更多的是同意的权利,只要同意构成的机构不能满足大多数同意者的意愿,机构就有被反对推翻的可能。他们的行事原则主要依靠法律的约束,他们要求执法者依法而治。

第23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我明白,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一样的关联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联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联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因此,我们这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能够牺牲家,为了家能够牺牲党,为了党能够牺牲国,为了国能够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能够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资料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关联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关联,地缘关联等。或者能够说是这种靠关联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正因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正因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第24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那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好处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正因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好处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构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因此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构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样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但是,真的是傻吗,只但是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刻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期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第25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整理的。这本书跟我们平时接触的社会调查报告有很大的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虽然说是概念,是概述,但从他的论述看,费先生却是从具体的农村生活细节出发,是在具体事物里核实的,而不是简单的泛泛而谈。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第26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摸摸那片烙上童年脚印的黄土地,嗅嗅那乡土的味道,那是被自然孕育着千百年的村庄;在支教的期间,重温童年幼稚的游戏,阳光下童真无邪的笑脸洒满大地,充分展现孩子快乐的本性;怀念静谧的南平校区,修身养性,与世无争,悠闲的学习、生活便是一种享受。一种厚重感油然而生,这不正是某年某月后所向往、所追求的吗?

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人际的勾心斗角,融入大自然,真真切切的享受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也许,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才能体会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具有浓厚的乡土性。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

第27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知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贪污腐败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该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己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因此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 “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这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第28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第29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第30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是一整部论述性的作品,从前对于“书”的印象是里面有许多故事,是有情节的。如今是头一次接触论文式的书,本就陌生说理,读起来确实吃力。它的每句话都是要理解的,因此,只有在平心静气时用最冷静的思维才读的进去。我个人认为对于这样的书只读一遍是收获不够的,有读了一遍前几章,发现了其中的框架,也能结合整本书分析作者的写作意图,句中要表达的意思,因此,对于现在初级水平的我,对于书中一切只能算作浅谈。

佩服书中的说理,文字在乡下是否有作用本就很难论说,但作者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孩子对比清晰地让人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像乡下人只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因为无知受到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不认识的事物,虽然没人嘲笑他们,但说彼此“愈”确实没有根据。城里孩子学得好成绩高,但捕蚱蜢不如乡下孩子,这都是平等的,文字在乡下不如在城里普及就像城里人不懂农家知识一样是很自然的。于是要想文字下乡,文字在乡下也起到了作用,就要加快转型,充分而有力。

无论是根据书中论述,还是从实际出发,中国都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国家,一个淳朴敦厚,有着黄土一般品德的国家。中国人自身带着几分“土气”,沉稳,老实,没有心计,中国人是含蓄的,他们面对困难,首先想到的是“克己”,这种传统在乡土社会中继承,传承至今。

曾经的乡土社会已经不复存在,正逐渐向着“浮士德式发展”。在当今中国,许多新型思想冲击着就有的传统,这是乡土社会面临的机遇,保持就有的优良传统的同时吸收新的文化,加快转型,这是当务之急。

按照作者对礼治的定义,中国社会仍是礼治的社会,和谐社会,一直被奉为主流,道德与法律相协调。平常的生活中很少涉及触犯法律的事,正是由于礼治思想的准绳约束着,法律只是现代社会的标志,肃然也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却不如道德观念深入人心。作者认为人治有时能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正是人治有着“悬疑丛与”“罚疑从去”的灵活功能。

总体看来,中国人是安土重迁的,是由道德维系的,是有秩序的,中国人的观念深入日常生活,随处总想播种,仅用一句“我”辨别身份,诸多细节,充斥着生活。作者说这本书算不得是定稿,也并不能说是完稿,很有道理额。它记录了一个时代的中国社会,指引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更提醒着我们明确自己的身份像土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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