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丛茂密的蔷薇,一个朴实的老人,随性,自然,平平淡淡地,开又落,来又去。从人们心中走过,划落了一波心灵的涟漪,圈圈荡开,久久未平。
一篇极美的文。蔷薇,在她的笔下,自然,轻盈,似一位曼妙的女子,一袭素裙,翩然如蝶。在湖心的亭里,兀自地,拂琴,吟舞,遥望。如此宁静,自然。
“ 趴着”的蔷薇,慵懒,随性,却依然美。“分不清你我地亲密”,它缠缠绕绕,那么生机,那么活力,不是莲的`一枝独秀,亦不是梅的傲然挺立,蔷薇的枝枝紧密,如人与人的两颗心,依得那样紧,暖暖的,淌过,是爱。
蔷薇,“躲在绿叶间,素素妆,淡淡笑”,从不张扬。玫瑰娇艳,牡丹华贵,却都比不上它素素妆,淡淡笑的清雅,随意之美。淡白的瓣,薄如蝉翼,频频令路人回首轻叹。
话题里,“蔷薇冒芽了”“蔷薇的叶,铺了一墙了”,明明才冒芽,转瞬间,叶竟铺了一墙,如此繁茂,拥有如此旺盛的生命力,独是蔷薇吧。“一墙头”的蔷薇,多,艳,它的“我自轻盈我自香”,随性,自然,又芬芳。
文中的老人,“靛蓝的衣,瘦小,皮肤黑”,朴实,勤劳,也历经沧桑。文中多次提到老人的锣声:“当当,当当当”,缓慢地,敲出人的欣喜,也敲出老人的随和,淡然。
老人的灶糖,总令人感到甜蜜,快乐,也源于他的豁达,乐观。他“天生的残疾,断指。两只手加起来,只有四根半手指头。”不由得看出,灶糖是手工制作的,而他却只用四根半手指头,做出了如此美味的灶糖,他的身残志坚,心灵手巧,乐观积极,足以令品了他的糖的人尊敬,感动。
“蔷薇花朵般地,开了”,老人的锣,令人期盼,就像蔷薇的花,看着淡雅的花,听着缓慢的锣,品着甜蜜的糖,不由得,令人暖了心。
老人除了身份照,从来没拍过照片,却对于作者的这样一个要求,没有放下担子,没有整理衣冠,依然以他最平常的样子拍下照,那样心境淡然,随性悠闲。
作者运用“以物喻人”的手法,以一丛清雅芬芳的蔷薇,喻一位随性朴实的老人,抒发了作者对老人的敬佩与对蔷薇的喜爱赞美之情,表达了她期盼成为一个随性自然,典雅宁静的人。
蔷薇,如老人般随性,老人,如蔷薇般自然,二者交融,萦于我心。
这是一篇丁立梅的文章,这篇文章总能让人读到心里。文章中的那个老人总是担着月白色的灶糖,敲着铜锣,隐隐地仿佛永远都在那几株蔷薇旁,卖他用仅有的四根半手指做的手工灶糖。
老人很黑,青布褂子,鲜活的形象立即映入我的脑海,仿佛能嗅到丝丝缕缕灶糖的甜香。老人是残疾人,但他却用仅有的四根手指做出美味的灶糖,娶上善良的妻子,养活美丽健康的女儿,他的生活安定且祥和。他将女儿培养成裁缝,再也不用像他一样靠卖灶糖维持生计。为了女儿,为了妻子,为了这个家,他尽心竭力,不曾喊过一声苦,脸上总挂着一丝笑容。
老人不吆喝,敲着铜锣进出巷子,像蔷薇一样,活得淡定而从容,不争不抢,默默吐露自己的芬香。文中作者的,至今不能忘怀:当作者知道卖糖老人以前在其他地方卖灶糖时,心里默念道:“噢,那是先甜了那一方人了。”其实不仅使那一方人尝到了甜甜的灶糖,也让他们的灵魂和心灵体验到了甜蜜。
这个世界,到处都有繁华的事物黑洞一样吸引着人的心灵。无数人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直到繁华消失殆尽,才能从云雾般的生活中醍醐灌顶般苏醒。在迷失了自我以后才能发现,原来自己内心真正追求的是朴实无华的生活,城市再热闹,我们还是照样过着我们的'烟火人生,这是梦幻般的城市,但不是我的城市!老人那人性最为本色的一举一动,无不触动着我们的心。
最后一次,作者为老人拍照,他一愣,同意了,看到照片,他只是淡淡一笑,复举起棒槌,当当敲着走远。正如作者所说:“不摇香已乱,无风花自飞。”诗里的蔷薇,我自轻盈我自香,随性自然,不奢望,不强求。人生最好的状态,也当如此。()
也说过:向日葵告诉我,只要面对阳光努力向上,日子就会变得单纯而美好。其实,这种明媚的生活不正是我们所求的吗?
远远的又像听到了老人的铜锣在响,当当,当当当。敲得人的心,蔷薇花朵般的,开了。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1
这个暑假,我还读啦作文里的奇案。
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达莱纳女士给大家布置啦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二十五个同学在早上九点至十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上的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之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谁料就在这个时间,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啦一起谋杀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二十五片作文最终让二十五个同学都化身为侦探!这普通的学生作业里,每个人都暗藏着蜘丝马迹。
在最初写作文的时候,二十五个同学都没有预测到自己所写的一篇作文有一天会变成破案的依据。达莱纳女士也完全没有想到,她布置的观察写作任务会演变成侦探任务,而派她到小镇各个角落的二十五个同学,实际上成啦二十五个小侦探。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个故事非常吸引人,我买啦那几本书时,我就想一直看这本书。这本书非常容易懂。书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大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观察、善于思考的优点,很值得我去学习,我也希望大家也多多的去看一下这本书,也都去学习。并像书中的主角一样拥有一颗好奇的心,善于思考的心!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2
小时候常常缠着妈妈讲故事,像《小红帽》、《白雪公主》、《卖火柴的小女孩》……好多的童话故事都百听不厌,慢慢地我长大了,自己也能畅游在童话故事的王国里了。《格林童话》里的每一篇都让我如痴如醉,最喜欢的还是久久不能忘怀的《小红帽》。
它讲述的是有一个可爱的小姑娘叫小红帽,因为去看生病的外婆,路上遇到了大灰狼,天真的小红帽被骗去采野花还把外婆的住址告诉了大灰狼,大灰狼不仅吃了外婆还把来看外婆的小红帽也吞进了肚子里,幸亏遇到了机智热心的猎人,小红帽和外婆才得以搭救并杀死了可恶的大灰狼。
再次的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想了很多:小红帽可真是有惊无险,多亏遇到了好心的猎人。在我们的生活中坏人也挺多的,《今日说法》里不就经常说像那些拐卖小孩子的人贩子,他们不都是在大人们放松了警惕时,用花言巧语骗走了不懂事的小孩子吗?我们虽然小,但也要学会认真的思考,分清善恶,要多读书多学习,增加自己的知识面,使自己不要轻易的上当受骗!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从小也要做一个勇敢善良的人,就像故事里的猎人,在别人遇到困难时,用自己的机智和勇敢帮助别人。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3
最近我读完了这本像大砖块的《昆虫记》。我觉得作家法布尔很了不起,因为他细心观察小动物,才写出了这本很长的著作《昆虫记》。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螳螂的生活习性》。
这篇《螳螂的生活习性》细致地描写了螳螂的生活习性,进食的样子,它的模样和捉猎物的时候的动作、神态都被描写的淋漓尽致。以前我对螳螂产生的所有疑问都能在书本上找到答案。于是,我也怀着细心观察的精神去观察蜗牛。
很久以前,我就对蜗牛是怎样吃东西产生了兴趣,但是我也没有太多去留意,所以这次我一定要搞清楚。于是,我捉了一只蜗牛把它放在放大镜下仔细观察。不久,我发现了蜗牛的触角中间有一个口子。我碰了一下那个口子,它竟然张开了,还吐出了一些粘液。当时,我太高兴了,因为我真的发现了它的嘴巴在哪里了。妈妈也夸我细心观察,我心里就像吃了蜜糖一样甜。
我们一定要学习法布尔这种仔细观察的精神。只要有了这种精神,我们就可以探索更遥远的未来,丰富自己的知识。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4
读了《凡卡》一文,我哭了,我为凡卡那悲惨的生活哭了。凡卡太可怜了,他才九岁,和我们年龄相仿,却受着这么多的折磨。谁都知道,小孩子要多吃有营养的东西才能长高。可凡卡呢?早上一点面包渣,中午一碗稀粥,晚上又是一点面包渣。凡卡他一定很饿吧?到了晚上,睡觉时,他只能睡在过道里。这还不算,老板的小崽子一哭,凡卡就得去摇那个摇篮。如果睡着了没去,他还会挨打。凡卡总是回想起在乡下的那一段日子,虽然清苦,但身边还有爷爷,小伙伴。可现在谁都欺辱他。读到这里,我仿佛看见凡卡遥望故乡向苍天哭泣的情景。我们和凡卡同龄,可和凡卡相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每天,我们都被老师精心培育着。学校为了让我们全面提高素质,还给我们建立了阅读室、实验室、音乐室等,我们每天都能学到许多新知识、新技能。父母为了我们身体长得结实,天天为我们准备营养丰富的食品,我们的幸福哇!人们常说,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看看小凡卡,再看看自己,我们简直太幸福了。
我要加倍努力学习,长大以后更好地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祖国,让更多的.少年儿童过上幸福的生活!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5
我有一本由曹文轩著作的书,名叫《蔷薇谷》。这本书是关于生活的书,你一定也会喜欢看的。
这本书讲了十几个故事,每个都恨精彩,但我最喜欢看的是痴鸡这一集。下面我告诉大家我为什么喜欢这集,首先这个故事是关于一只黑母鸡要孵鸡的故事,可人们不让它孵小鸡,这只鸡已经变成一只痴鸡,它一定要孵到小鸡才会清醒。但人们怕它会不下蛋,就把它赶到了竹林,这只鸡现在在竹林里自言自语,好像在教小鸡们啄虫,然后发现只有独自一只鸡,就又一次赶回来,人们觉得它已经清醒了。但是它回来后总要人找老半天,而且只要有小鸡不认它是妈妈,它就用翅膀打了小鸡,甚至还啄了它们的翅膀,人们就把它又赶到了竹林。
过了一个月,人们又听见黑母鸡的叫声,可这只黑母鸡还带了一群小鸡,一只不会孵小鸡的鸡孵出了小鸡,这应该就是母爱的力量吧。
看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是母爱吧我们培爱养到这么大,我们应该孝敬父母,分担一些家务,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吧!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6
《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陈阵生活在蒙古额仑草原,作“羊倌”。他为了摸透狼的脾气,和他的朋友们去掏狼窝,并养了一条小狼。阵阵发现狼身上有许多地方摸不透,如小狼根本没见过狼,却懂得狼的礼仪;小狼没人交,自己就计算出了精确的角度与距离,挖了一个可供自己藏身的洞;小狼一夜之间就学会了狼嚎……陈阵立刻对狼无比尊敬。
读完了这本书,我也对狼十分佩服。他们自古就是天下第一兵家。会打近战、夜战、奔袭战、运动战,以及地道战和青纱帐战,让人顾头顾不了尾,顾东顾不了西。
其实,本书主人公“陈阵”就是本书作者姜戎,他写的就是自己的故事。在本书简介里,有这样一句话:“作者在蒙古草原长期与狼共舞,与自己心爱的小狼结下了生死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