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经典诗句 > 第一个字是彬的诗句

第一个字是彬的诗句

时间:2014-11-10 04:05

请问古典诗词的刘郎,分别是哪几个人,请举例子

1. 指 南朝 宋武帝 刘裕 。

:“逆旅妪曰:‘ 刘郎 在室内,可入共饮酒。

’”2. 指 刘彻 。

唐 李贺 :“ 茂陵 刘郎 秋风客,夜闻马嘶晓无迹。

”3. 指 刘邦 。

宋 词:“长喜 刘郎 马上,肯听诗书说。

”4. 指 三国 蜀 先主刘备 。

宋 王千秋 词:“要约 刘郎 铜雀醉,底事遽争 荆 楚 。

”5. 指 东汉 刘晨 。

相传 刘晨 和 阮肇 入 天台山 采药,为仙女所邀,留半年,求归,抵家子孙已七世。

唐 司空图 诗之二:“ 刘郎 相约事难谐,雨散云飞自此乖。

” 后蜀 顾夐 词:“此时恨不驾鸾皇,访 刘郎 。

” 清 无名氏 :“ 刘郎 曾否访仙山,柳色青春正可攀。

”6. 借指情郎。

宋 周邦彦 《苏幕遮》词:“翠屏深,香篆袅。

流水落花,不管 刘郎 到。

” 清 孔尚任 《桃花扇·寄扇》:“只愿扇儿寄去的速,师父束装得早,三月三 刘郎 到了,携手儿下妆楼。

”参见“ 刘阮 ”。

7. 唐 刘禹锡 《元和十年自郎州承召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诗:“ 玄都观 里桃千树,尽是 刘郎 去后栽。

”此为 禹锡 自称,后因以“刘郎”指 禹锡 。

唐 白居易 《醉中重留梦得》诗:“ 刘郎 刘郎 莫先起, 苏台 苏台 隔云水。

求傲慢与偏见中的人物形象以及社会背景,问一下里面对一些关键句经典对白的评析

关于简·奥斯丁,应该从哪儿说起呢?著名英国女作家弗吉尼亚。

伍尔夫有句名言说:“在所有伟大作家当中,简-奥斯丁是最难在伟大的那一瞬间捉住的。

”简·奥斯丁(1775—1817)生长于英国南部有文化教养的牧师庭,本人一生四十多个年头的岁月基本上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她的六部完整作品——《理智与情感》(1795)、《傲慢与偏见》(1796)、《诺桑觉寺》(1798)、《曼斯斐尔德庄园》(1812)、《爱玛》(1814)、《劝导》(1816) ——大都是描写她自己熟悉的乡间所谓体面人家的生活与交往,看来平凡而琐碎。

在她的六部小说中,没有拜伦式慷慨激昂的抒发,也极少见惊心动魄现实主义描。

对于简·奥斯丁,要想捕捉她的“伟大”之所在,应从何处下手呢?她笔下那一场一场的舞会、一次一次的串门喝茶、一顿一顿的家宴和一一的纸牌,还有那些数不清的散步、闲谈等如何能体现她的小说艺术的伟大呢? 评价奥斯丁,不可避免地要涉及题材问题。

毫无疑问,奥斯丁是写小材的。

据她自己:“乡间村庄里的三、四户人家”是她“得心应手的好材料”。

她还把自己的艺术比作在“二寸象牙”上“细地描画”。

这是奥斯丁在艺术上自觉的选择。

当有人建议她在创作上改换路子写这写那,她都婉言谢绝,坚持说:“不,我必须保持自己的风格,按自己的方式写下去……” 小天地可以反出大问题。

别小看“乡间村庄里的三、四户人家”的家务事,英国社会的阶级状况和经济关系尽在其中。

至少在奥斯丁的作品里是如此。

《傲慢与偏见》为例,仅第二十九章罗新斯庄园的一次宴请和饭后的一桌牌就说明了多少问。

咖苔琳·德·包尔夫人仅凭自己的家产、地位便在柯林斯牧师夫妇面前那样骄横,柯林斯牧师竟对她那样谦卑,他被邀请为夫人凑上一桌牌,便到不胜荣幸,“他赢一次要谢她一次,如果赢得太多,还得向她道歉”。

其实这不是一般的阿谀奉承问题。

要知道,柯斯教区牧师的职务是咖苔琳夫人提拔的,他视夫人为“施”,当然不好意思再赢她的钱。

这仅是个小小的细节,却有趣地反映了当时教会对地产的依附。

至于威·卢卡爵士,既然本身已经封了爵位,何至于在牌桌上“不大说话,只顾把一桩桩轶事和一个个高贵的名字装进脑子里去”?原来,他是在镇上做生意起家的,曾在当市长的任内向国王献过辞,从而获得爵士头衔。

他是个商人变贵人的典型,骨子里还是个商人,难怪羡慕贵族,从莫里哀茹尔丹先生以来就是如此,或许可追溯到更早的罗喜剧。

再如,彬格莱先生和他的两个姊妹出场不久,第四章便交代说,“她们出生于英格兰北部的一个体面家族。

她们对自己的出身记得很牢,可是却几乎忘了她们兄弟的财产以及她们自己的财产都是做生意赚来的”。

对于细心的读者,看到这“北部”一词,就一目了然。

彬格莱一家是在工业首先发达来的北部发家致富,这样赚来的钱带着臭气,与贵族攀交的彬格莱小姐当然不愿意正视它。

这是当时普遍的阶级心理。

后来的盖斯凯尔夫人在小说《北部与南部》中对照了农业的南部与工业的北部,更充分地描写了发了财的北部企业家在文化教养上的欠缺与自卑。

奥斯丁这里轻轻一笔带过,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不过,要论证奥斯丁作品的历史社会意义,要从根本上解决对奥斯丁的评价,还得从她大量描写的“乡间村庄里的三、四户人家”人手来说明题。

《傲慢与偏见》开卷第一句话便宣称:“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在这里,关键的字是两个:有“财产”和有“需要”。

原文中的in want of系指客观需要,不是主观 “想要”,这种提法使命题更具有“真理”的客观性。

《傲慢与偏见》便以班纳特一家为典型来检验这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住在浪博恩村的班纳特一家是当地的第一大户班纳特先生的地产年进两千镑,刚够一家子的开支。

根据遗嘱上的附加条款,这份产业必须传给男性继承人,班纳特夫妇没有儿子,产业要由一位远亲继承。

他们的五个女儿没有生活障只能等着结婚。

因此,当有十万镑遗产的彬格莱先生租下邻近的尼日斐庄园时,就难怪班纳特太太,像四邻八合所有那些家里有女儿的太太一样,要这位尚未见过面的彬格莱当作自己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一个有钱的单身汉;每年有四五千镑的收入。

真是女儿们的福气!” 《傲慢与偏见》就是这样开始的。

这里所说的婚姻,显然不涉及感情,纯粹是个经济问题、生存问题。

对于那些待嫁的女孩子,彬格莱只是个抽象存在,她们远远看见他“身穿蓝上衣,骑着一匹黑马”就足够了。

关键有 “财产”。

人们常常笼统地认为奥斯专门描写爱情与婚姻,其实她首先和主要是写婚姻问题,不是作为爱情结果的婚姻,而是作为经济需要的婚姻。

因此,我可以说,与作者的宣称相反,所谓“有财产的单身汉需娶位太太”根本不是什么“举世公认”的“真理”,而只是班纳特太太的一厢情愿。

我们也可以说,在《傲慢与偏见》中,真正的“举世公认的真理”,不是 “有财产的单身汉需要娶位太太”,而是“没有财产的妇女需要嫁有财产的丈夫”! 从《傲慢与偏见》的整个描写来看,作者探索的是资本主义社会、即占有欲泛滥成的社会条件下的婚姻关系,推而广之,也是考察经济关系在婚姻、在人们生活中的定作用。

《傲慢与偏见》里描写了各种不同的婚姻关系,吉英与彬格莱、达西与伊丽莎白、韦翰与丽迪雅、柯林斯牧师与夏绿蒂·卢卡斯……。

夏绿蒂与丽迪雅代表两种极端,前者只追求“可靠的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致挨冻受饥” ;后者却纯粹出于性的冲动,完全不顾后果。

《傲慢与偏见》也描写了人们对婚姻的不同追求与看法。

如咖苔琳夫人一心要把女儿安娜小姐嫁给外甥达西,以便“把两家的地产合起来”,她并且认为达西“有义”、“有责任”这样做。

有两万镑嫁妆的咖罗琳·彬格莱小姐一贯挥霍无度,喜欢与有身份地位的人结交,紧紧盯住年进一万镑的达西先生。

彬格莱小姐还极力阻止她哥哥与班特家的大女儿吉英之间的爱情,她希望哥哥娶达西的妹妹乔治安娜小姐,一来可以“增加财产、提高地位”,二来亲上加亲,可以此促成她自己与达西的婚事……。

达西的表兄费茨威廉上校是位伯爵的小儿子,不能继承家产和爵位,他坦白地向伊丽莎白说,自己挥霍惯了,在婚姻大事上不能不考虑钱财。

他说,在婚问题上只有达西有条件不受钱财的约束而自由选择。

对这形形色色的婚姻关系和婚姻观,作道义上的谴责是无济于事的。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傲慢与偏见》中作者始终把婚姻问题放在各种社会和经济关系中去考察,使整个故事扎根于现实生活的土壤。

历来英国小说描写婚姻的不知多少,但像奥斯丁在《傲慢与偏见》中那样透彻地从经济关系方面抓住资产阶级婚姻制度的本质,在英国小说里确实是不可多得的。

奥斯丁用最透辟的眼光向人们表明,资产阶级婚姻的实质无非是金钱交易、利益的结合。

柯林斯牧师与夏绿蒂·卢卡斯的结婚是个典型。

柯林斯牧师继承了父亲的产业又受到咖苔琳·德·包尔夫人的提拔,获得了教区牧师的职位,他有了房子,了很不错的收入,就缺个会理家又会陪伴他的驯服太太,加之他“施主”的怂恿,因此他急于娶妻。

从夏绿蒂方面而言,则她从这桩婚事中得到了房子、小园子、家具陈设等一个舒服的小家。

伊丽莎白去看望她时发现,“操作家务,饲养家禽,教区事物以及与此有关的一切,对她还没有失去其吸引力……”,“只要把柯林斯忘掉,其余一切都很舒适融洽”。

在这种婚姻关系中,有趣的是,没有财产的妇女的确嫁了有财产的单身汉,但在婚姻带给她的趣中,恰恰没有丈夫的地位。

这不是对小说一开始提出的“举世公认的真理”的有这样的亲戚是不配与有身份的人攀亲的。

在奥斯丁笔下,举止、言谈、风度、教养在现实生活中是会发生作用的。

譬如,吉英一度失去了彬格莱,正是她的至亲骨肉的行为失检造成的。

别的不说,单凭班纳特太太在大庭广众之下滔滔不绝地议论这桩婚事的好处,就足以把彬格莱吓退了。

现在回到本节开头提出的问题。

在《傲慢与偏见》中达西与伊丽莎白之间终于克服了财产与门第的悬殊,结为夫妇,manners在这里起了很大作用。

如前所述,他们俩之间的隔阂首先是由达西在舞会上对伊丽莎白无礼引起的。

可是,后来又是manners把达西与伊丽莎白结合起来。

他们在彭伯里庄园偶然相遇,达发现,伊丽莎白的舅舅、伦敦商人嘉丁纳先生及夫人是极有教养的体面人。

班纳特太太固然缺乏教养,但他自己的亲姨咖苔琳夫人也同样不懂规矩。

至于说丽迪雅私奔造成丑闻,其实达西自己的妹妹乔治安娜也曾打算私奔,总之在亲属的教养问题上,他们两人的“账”互相抵消了。

纯粹属于两个人之间的隔阂,在彭伯里的新的条件下也完全烟消云散。

达西第一次求婚被伊丽莎白拒绝,他认识到了自己的居高临下,自我中心;在彭伯里再次见面时,他彬彬有礼,与昔日舞会上的达西判若两人,使伊丽莎白大为感动……这时伊丽莎白才开始认识到,只有他(她)们两人在思想、感情、志趣上最投合。

当姐姐吉英问到她,怎么会爱上达西先生的,伊丽莎白回答说:“应该从我看见彭伯里庄园美丽的园林那一天算起。

”这话好像是指达西的财产,因此吉英要妹妹开玩笑,其实这话是双关语,除了指具体的庄园外,还指在彭伯里的园林里见到的一个新的达西。

也就是说,达西改了待人接物的态度,才赢得伊丽莎白的心。

可以想象,如果达西还是那么傲慢无礼,那么即使其他误会排解了,他们之间也不会产生爱情的。

这样说,奥斯丁是不是以达西与伊丽莎白的婚姻而否定了自己对资产阶级婚姻本质的揭示呢?当然不是。

诚然,在达西与伊丽莎白疏远与和解的关系中,manners起了绝大的作用。

manners克服了他们之间的鸿沟,包括财产地位的悬殊,但是眦nners本身不是超阶级的。

如前所述,manners包括举止言谈、礼貌风度,归根结蒂社会身份的标志。

达西与伊丽莎白在财产地位上有一定的悬殊,但他们基本上属于同一个阶级,即伊丽莎白说的,“他( 指达西)是绅士,我是绅士的女儿,在这点上我们是平等的。

”我们重温恩格斯那段名言,应该注意到他说的资产阶级的婚姻自由,“从本阶级选择 ”。

我们通过表面的仪式”看到了选择过程。

更重要的是,manners的要求则保证这选择限于本阶级。

因此,奥斯丁对“仪式”和“教养”的强调不仅不削弱她在《傲慢与偏见》中对资产阶级婚姻本质的揭示,相反从“仪式”到实质,奥斯丁围绕资产阶级婚姻揭示了一系列社会、经济、道德的真理。

若说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实际上是为恩格斯的论断做了形象的注释,这话也不为过吧。

奥斯丁素来长于刻画人物,有的批评家还认为在这点上她可以与莎士比亚媲美。

英国著名作家E.M.福斯特的小说理论名著《小说面面观》在分析“立体”人物(与“扁平”人物相对而言)时便以奥斯丁的人物为例。

实际上,奥斯丁的某些人物基本上只是漫画,是扁平的班纳特太太和柯林斯牧师,他们身上只有一个基本特征,这个特征从一开始就交待清楚了。

如小说的第一章寥寥数百字的对话就把班纳特太太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呈现在读者面前,人物后来的言行不过是他们固有特征在新的条件下的不同表现,如同音乐中的变调。

同样,柯林斯牧师的第一封信也是一幅自画像,他后来的言行( 书信)只不过是进一步的自我暴露而已。

奥斯丁的另一些人物,如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班纳特的性格就有发展,而且是令人意想不到的变化,正合了福斯特对立体人物的要求。

但是无论如何,扁平也好,立体也好, 《傲慢与偏见》中描写得最出色的人物形象——伊丽莎白、纳特太太、柯林斯牧师——都刻画得栩栩如生,好可以从书本中走出来,我们仿佛听到伊丽莎白爽朗而调皮的声、班纳特太太那喋喋不休的抱和柯林斯牧师滔滔不绝的废话。

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还有斯丁在描写人形象时使用的嘲讽语调和喜剧手法,当她说班纳特太太“智力贫乏、不学无术、喜怒无常”时,她的语言还仅是简洁而准确的。

但当她接着写到“只要碰到不称心的事,她就自以为神经衰弱”时,就含有嘲讽了。

奥斯丁还善于自己躲在后面,让人物通过最普通的语言自己暴露自己。

《慢与偏见》开头时,班纳特太太急于抢先认识彬格莱,不指望靠郎格太太的介绍,她说“我不相信郎太太肯这么做。

她自己有两个亲侄女。

她是个自私自利、假仁假的女人,我瞧不起她” 。

而第五十四章到了故事的结尾,吉英与彬格莱的婚事已成定局,班纳特太太心里高兴,又提起位始终没有露面的郎格太太,说:“我觉得郎格太太这个人真是太好了;她的侄女儿们都是些规规矩矩的好姑娘,只可惜长得一点也不好看。

我真喜欢她们。

”这两段话一前一后,遥相呼应,不是把班纳特太太嫁女儿的竞争心理以及她的反复无常、自我中心表现得淋漓尽致吗?再如柯林斯牧师把班纳特一搅了半天也没有娶他们的女儿,班纳特太太早就对他烦透了,而柯林斯牧师临走时还“答应”给他们“再来一封谢函” ! “答应二字用的好,充分点出这个厌物的钝,竟丝毫没有觉察出班纳特一家人永远也不想见到他或收到他的片言只语!又如对咖苔琳夫人的描写。

咖苔琳夫人的马车路过门口,柯林斯牧师全家手忙脚乱出去迎接,伊丽莎白却说“就是这么回事吗?我还以为是猪猡闯进了花园呢,原来只不过是咖苔琳夫人母女俩。

”这话虽然说得挖苦,戳破了咖苔琳夫人自己吹起来的唬人架势,但过于直率不够含蓄。

再看下文中对苔琳夫人的描写:“只要哪一个佃户不驯服、不知足或穷得活不下去,她就亲自出马到村子里去调解纠纷、压制怨言,把他们骂得恢复太平与富足”!她请柯林斯等人吃饭,饭前“打发客人到窗口去欣赏风景”,饭后又要大家聆听她来“断定第二天的天气会如何”。

这里仅仅通过几个小词的安排,一个专横跋扈的老太婆的讽刺画像便跃然纸了。

在《傲慢与偏见》这样一部以喜剧性为基调的作品中,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正面人物或反面人物,基本上只有性的人和愚蠢的人,骗子韦翰也许除外。

但读者可能会注意到,韦翰完全是从外部描写的,读者无法真正了解他。

他在故事中主要起道具的作用。

而对书中的蠢人,作者不仅让他们自己暴露自己,并且还用喜剧手法让他们以自己的愚蠢惩罚自己。

如咖苔琳夫人兴师动众到班纳特家向伊丽莎白问罪,原是要扼杀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可是,事实上,正是她这一举动为这一对相爱的人沟通信息,促成了他们的结合。

伊丽莎白调地说:“咖苔琳夫人倒帮了极大的忙,她自己也应该高兴,因为她喜欢帮人家的忙”,作者就这样把这位又霸道又可笑的老太婆给打掉了。

在《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是全书的中心人物,其他人物的愚蠢都是通过她反映出来的。

如在尼日斐花园举行的舞会上,班纳特太太和她的小女儿们的不得体的言行都是通过伊丽莎白的眼睛看见的;当时吉英与彬格莱眉目传情,根本没有注意,只有伊丽莎白为她们脸红。

她“觉得她家里人好像是约定今天晚上到这儿来尽量出丑,而且可以说是从来没有那样起劲,从来没有那样成功”同样,关于彬格莱小姐的种种心计,吉英总是从最好的方面去理解,也还是伊丽莎白敏锐地觉察出她们姐妹俩的不怀好意。

班纳特先生在第一章里,当伊丽莎白还没露面时就说过,“别的女都糊涂,只有伊丽莎白聪明”等话,也给我们从心理上作了准备,使我们产生一种印象、一种期待,似乎伊丽莎白是全书的中心人物,作者通过而对全书的人和事做出判断,好像勃朗特之于简·爱一样。

的确,在《傲慢与偏见》中,作者花了很多笔墨刻画她的性格,资质聪明,思想活泼,性格开朗,有幽默感,喜欢笑别人,也同样能笑自己。

对于彬格莱小姐的暗箭,她反唇相,对咖苔琳夫人的无礼,她胆敢顶撞。

她凭自己的聪明大方博得了众目所瞩的男子达西先生的爱慕,击败了“情敌”彬格莱小姐,有如简·爱击败了布兰小姐与罗契斯特先生相爱一样。

但所有这一切只能说明,伊丽莎白是全书中兴趣的中心但还不是判断是非曲直的尺度,即不是“意识”的中心。

事实上,伊丽莎白不是严格义上的正面主人公形象,作者并没有始终一贯地从赞赏的眼光描写她。

读者会注意到《傲慢与偏见》进行到四分之一,即到第十六章的时候,作者对丽莎白的描写在基调上发生了变化:她从 “聪明人”变成了“愚人”事情是从伊丽莎白在麦里屯碰到民兵自卫团的军官韦翰开始的,伊丽莎白立刻被韦翰一副“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

韦翰跟她一见如故,滔滔不绝地洗刷自己,中达西先生,那话里破绽百出,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竟然毫无察觉,完全韦翰牵着鼻子走。

这时奥斯丁笔锋一转,改用嘲的笔调描写伊丽莎白,如说她看着韦翰,心里觉得,他“越说话越显得英俊了”。

其实他正在那里编排一席谎言哩!她为他抱屈,心里责怪达,“怎么竟如此对待像你这样的一个青年,光凭你一副脸蛋儿人家准知道你是个和蔼可亲的人”。

她与韦翰分手时“满脑子是他的形象”,“一心盼着跟他跳舞”,“穿着打扮格外用心”,总之,现在伊丽莎白自己成了被嘲讽的愚人了。

她对韦翰的着迷已为别人所察觉,如她的舅妈就提醒她要“谨慎”,她的朋友夏绿蒂也劝她“别作傻瓜,为一个韦翰而得比他高十倍的达西”,而伊丽莎白恰恰当了这样的“傻瓜”,傲慢地拒绝了达西的求婚。

这完全不能跟《简·爱》的简·爱拒绝嫁给罗契斯特相提并论。

《傲慢与偏见》第三十五章伊丽莎白拒绝达西的求婚没有任何保卫妇女格不受侵犯的含义。

当我们想到伊丽莎白是在对韦翰着迷,听信他的谗言的情况下才拒绝达西的求婚时,她的那副姿态不是有点可笑吗?第三七章是伊丽莎白成长过程重要转折。

看了达西的信,她不仅知道了韦翰一达西关系的真相,更重要的是,她对自己达到了一种新的认识。

她现在突然认识到,当初,第一次见面,韦翰就滔滔不绝,自称自赞,是多么有失体统,何况又言行不一,而她自己竟毫无察觉,上了大当。

她悔恨自己“盲目、偏心眼儿、有偏见、荒唐”,“完全被虚荣心牵着走…”。

最后她说:“在此之前,我根本不认识自己”,这或者就是西方评论所谓的epiphany,亦可称为“顿悟”吧。

伊丽莎白克服了偏见,达西也收敛了傲慢,两人新的境界里结合起来。

至此,小说也达到顶点与高潮。

在此之后,就是收拾故事的各条线索而已;就人物塑造而言,已部完成,不再有什么发展。

失去了嘲讽的、喜剧性的基调,《傲慢偏见》的最后部分就少了奥斯丁特有的韵味。

如伊丽莎白与达西最后定情的那段话:“她立刻吞吞吐吐地告诉他说,……她的心情已经起了很大的变化,现在她愿意以愉快和感激的心情来接受他这一番盛情美意。

这个回答简直使他感到从来没有过的快乐,他正像一个狂恋热爱的人一样,立刻抓住这个机会,无限乖巧、无限热烈地向她倾诉衷曲……” 比起先前那些机智的斗嘴和带挖苦的叙,这段交代多么乏味!显而易见,对奥斯丁来说,嘲讽是她的小说艺术的精髓。

纵观《傲慢与偏见》,可以说,奥斯丁对决定婚姻关系、乃至人的一切关系的物质原因可谓揭露得深刻,但这种揭露,在这部喜剧性的世态小说中,不是凶狠的,不是感伤的,不是道德义愤的,也不是玩世不恭的,而是嘲讽的。

奥斯丁的嘲讽渗透于全书的字里行间,在物塑造上起了关键作用,也是叙述中的灵魂。

但这种嘲讽不是文字游戏,也不在象品格上兜圈子,而是紧紧围绕对人们的现实关系的揭露。

总之,观察的深度与才气横溢的嘲讽在《傲慢与偏见》中凝炼为一部闪耀着喜剧光彩的现实主义杰作,摆在世界名著的行列中间毫不逊色。

序里应该都有了,你看看吧

田园风光的古诗

[宋]陆游 莫笑农家腊酒浑, 丰年留客足鸡豚。

, 柳暗花明又一村。

野老歌 张籍 老农家贫在山住,耕种山田三四亩。

苗疏税多不得食,输入官仓化为土。

岁暮锄犁傍空室,呼儿登山收橡实。

西江贾客珠百斛,船中养犬长食肉。

春中田园 王维 屋中春鸠鸣,树边杏花白。

持斧伐远杨,荷锄觇泉脉。

归燕识故巢,旧人看新历。

临觞忽不御,惆怅远行客。

孟浩然的《》 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

,青山郭外斜。

,。

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

杜甫《绝句》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

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读诗笔记:守候一场雨(盘妙彬 思无邪 邱籽)

[读诗笔记:守候一场雨(盘妙彬 思无邪 邱籽)]读诗笔记:守候一场雨(盘妙彬 思无邪 邱籽)      在我的阅读范畴,与雨有关的题材里,有三首诗歌印象最为深刻,读诗笔记:守候一场雨(盘妙彬 思无邪 邱籽)。

每一首我都读过不下20遍,因为太喜欢,所以反复诵读,甚至全部刻意背过。

想就它们写写自己的读后感,说得不当之处,在此先说抱歉。

就不寒暄了,反正都是熟人,谁不原谅我的造次我跟谁急。

  很想听雨们讲讲美学讲讲修辞   很想那片桃林快一年了   该浅红色地笑一笑   很想那件蓑衣唐朝的渔人   披过后一直绿着诗意   很想湿了头发湿一株垂柳   栽进水彩水粉   很想湿了鞋子湿两叶扁舟   摇入词里曲里   很想濡染大地也濡染香草   很想淋淋天籁也淋淋心事   是啊很想——   很想下雨下雨   盘妙彬,广西桐城著名诗人。

许是美好的山水,塑就了他诗歌独特而迷人的气质。

当然,他不愿意别人称他老师或是诗人,所以他的粉丝大多为了使他心情熨帖而投其所好,称他老盘或是老盘盘。

在我非常欣赏的诗写者里,有不少是他的粉丝。

  最初经一位老师推荐读到他的诗歌,是很不适应的。

老盘盘的诗歌,素以大开大合的山水写意为代表,在浓浓的禅意中凸显人生哲理,读罢直教人叹服:大写意,大手笔,大智慧,大况味

无奈他的半数以上文字,都需要懂行的读者平心静气反复细看细品,用灵魂与之对视,不过要想四两拨千斤,也绝非易事。

以我对诗文全无内力修为的浅表水准,通常在他诗句的山脚喟然长叹,生出一种蚂蚁搬泰山,使不上劲甚至全然不知从何处发力的懊恼与挫败感来。

  只是没有想到,老盘盘偶尔也会有这样的小情小调,这首《好想下雨》我只读了一遍,便被深深吸引,按网络语来说:这就是我的菜

其实在另一篇文字里,我已经谈过感受了,现在,就当是换个包装再装一次,谁让酒香呢

  整首诗如同闺阁女儿绣出的清愁,又或者丹青高手描出的工笔淡彩。

起句直抒胸臆,表达了诗人对一场雨水的渴望,以拟人手法,将读者成功带入粉雾氤氲的桃林,铺开一幅无比美妙的雨境。

首节后三个接踵而来的“很想”涵盖了美的三个基本领域,既有诗词之美,也有绘画之美,更有音乐之美,   当然,这仅仅只是开始,接下来的第二节,诗人继续采用排比手法出其不意地数起数来。

七八九,数的是雨水清新鲜嫩的颜色;五六七,数的是雨水婉转动听的声音;一二三,数的则是雨水的古典气质和文学修养了。

在这里,雨水如同一位优雅的诗人,一滴又一滴,滴出的都是唐诗。

  尾段从实景着手,谈到雨的样子,气味,声音,最后一句由实化虚,由物到人,再次点明意旨,深化主题,收束干净利落,让人意犹未尽。

  整首诗结构清晰,极富歌韵之美,节奏感掌握得恰到火候,因此读来朗朗上口。

读罢不禁一再唏嘘,实在不敢想象这样的清丽雅致,不是出自女子之手

老盘盘,你让我想起李玉刚了。

  苏醒的雨滴 文\\\\\\\\思无邪   入夜。

什么在我的笔尖上舞蹈   我分明听到久远的敲打,像是唐宋开出的鸟鸣   将绿如清风的鸟喙   湿漉漉 印在我的胸口   宣纸上流泻出 江南鲜嫩的春天   声色江山。

是燕子斜穿杨柳的美   诗经婷婷步出闺阁的美,落红中蝇头小楷的美   唐的樱桃一夜红了 宋的芭蕉一夜绿了   词语的池塘生出春草和蛙声   连屋檐也如此干净唯美。

弄堂的琴声 纯粹   想起我佩玉的哥哥 在韵律上行走   手上 托着那只绣满春风的鹧鸪   那必定是一场守望已久的邂逅 必定是远古来的小调   最古典最干净的一个 雕琢我   随着夜风的翅膀一同潜入   坐镇在江南一首词里 与我对饮 弹琴 复复长啸   此番 我见到都是经年   给大地绣花的女子 在兰亭写序的男子 他们满腹才气   手捧祖先的恩赐 和我同去   以红豆的母语 赴那场盛世的约会   雾岚 氤氲在他们腰间 青山的衣袂亦闻风而动   思无邪,我严重欣赏的一位女写手。

她什么文体都有尝试:古诗词,散文,评论,小说。

就现代诗歌而言:思辨、婉约、古典、华丽、平实、传统、西化、乡土、童真、谐趣……这些看似毫无关联又包罗万象的词语,在她的诗句俯仰皆是。

而她最让我佩服的地方就在于无论是说理还是抒情,不管是古典还是现实题材,她都可以做到极致。

  如果用金庸笔下的人物比对,我觉得她最像东邪黄药师,连名字里也同带一“邪”字,读后感《读诗笔记:守候一场雨(盘妙彬 思无邪 邱籽)》。

当然,是小东邪。

曾经玩笑,强烈要求她开创“邪派”,从此戏称邪老大。

扯远了,还是以字见字吧——   以这首《苏醒的雨滴》为例。

《苏醒的雨滴》这个题目我不止在一处见到,应该是一次同题抒怀。

但是印象最深的,还是无邪的这一首。

这是一首非常有古典意蕴的诗歌。

她擅于将诗意自然过渡,由实化虚,并加以蔓延。

这首则是从一次随风潜入的夜雨开始,引发的想象。

  在她的笔端,雨在舞蹈,是来自久远的敲打,是唐宋开出的鸟鸣,有着湿漉漉的鸟喙。

下过雨的江南有多美,第二节中无邪的三个以排比列阵的比喻给出了答案:“燕子斜穿杨柳的美,诗经婷婷走出闺阁的美,落红中蝇头小楷的美”,之后化用蒋捷的诗句“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从色彩感上继续加以渲染。

之后笔锋转而描写雨的声音,从纸上的词语中听到池塘的蛙声,弄堂的琴声。

  第三节则开始在情境中加入人物描写。

踏着悠扬的琴韵,来自古代,佩玉的哥哥千呼万唤始出来,他“手上托着那只绣满春风的鹧鸪”,一个“绣”字,何等传神

哥哥为赴一场久远的约定,来到一阕词中,坐镇江南,与作者“对饮,弹琴,复复长啸”,此处,小女儿的情态闺思,跃然纸上。

  尾段,无邪把目光从小我转向天地之间,视野豁然开朗。

几笔泼墨写意,点出“给大地绣花的女子,在兰亭作序的男子”,这些才子佳人,他们秉承了祖先的恩赐,有满腹才气,以红豆做引,共赴一场盛世的约会。

这约会,我理解为以文说爱,以字传情。

最后两行中描写雾岚缭绕青山,在视线不可触摸到真相的虚幻里,引发无限诗意的想象和回味。

  至此,无邪借一场轻柔的夜雨,把中国传统文化之美刻画得入木三分

尾段里是不是含有对写作者回归传统文化的一次呼吁和倡议的隐语呢

我不知道。

我更愿意在这样美艳不可方物的一首诗歌里把自己灌醉。

就此,不问今夕何夕

  铁皮屋说下雨了 文\\\\\\\\邱籽   ——下雨了   说这话的是铁皮屋   接下来   是木兰,是香樟,是冬青,是油菜   我只是跟在后面重复   在雨中,土地原谅了天空   屋顶摆脱灰尘   两个不再争吵的人,带着手上的泥巴   弥补春天的裂痕   我大笑着,从大路跑向屋檐   下雨了   一只鸟,把头伸到暮色的外面   下雨了   我的春夜还没开始,坡上的婆婆丁   就举起亮亮的灯   前几天在生活中认识到几位写诗的前辈。

在闲聊中,一位姐姐感慨她发现诗歌写得好的人,通常都是从乡村成长起来或者至少有很长一段乡村生活经历的人。

我觉得她的看法很有道理,只有长时间与大自然直接对话的人,他们的文字,才是接地气的。

  邱籽(就不称老师了,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我非常喜欢的一位优秀诗写者,低调而安静。

我经常会泡在他家博客,捕捉文字里那些让人心安的气息,这种气息用第一段话得出的结论来形容,就是“接地气”。

他的诗歌,以描写自然山水,村庄故土为主,自有一种气定神闲的气质。

看似漫不经心,其实这些平实的叙述如同一场细雨,或许你的心灵早已被轻轻叩动,却还处于不自知的状态。

由此联想到一个词来,不知合不合适:大象无形。

  以这首《下雨了》为例。

邱籽的这场雨下在白天,应该是临近傍晚。

从降雨量上来看,老盘盘的那场雨一直没有下起,仅止于想象,而无邪文中的那场雨是江南夜雨,细细的,软软的。

所以邱籽所见的这场雨,明显是冠军,最活泼,最响亮。

何以见得,且看起句:“下雨了,铁皮屋最先听见”,不太确定是否所有人都有过这种生活经验,因为处于地震带附近,我曾经很长一段时间生活在板房,自然体会深刻。

接下来,雨声落在几种身材由高到低的植物上,声音相对轻一点儿。

“我说的这一声,只是重复”,这一句有多妙,我说不好。

在自然界里,作者自觉把自己排在自然天象和植物之后,不难看出他对于大自然有多么尊崇和热爱。

  此佳句一出,后面更是妙语连珠,一发不可收拾了:“土地原谅了天空,屋顶挣脱了灰尘”,这场雨不仅下在天地之间,更下在心里,是对人心灵的一次洗礼,这之后,一颗诗心将更加澄澈若镜。

  “下雨了,我大笑着,从大路跑向屋檐”,有着孩子般的俏皮;而檐下的鸟儿止不住好奇,“把头伸到暮色之外”,止不住对飞翔的渴望。

这一向内,一向外,两相对比,让我又陡升旁逸斜出的联想——钱钟书的《围城》。

许是想错了,赶紧打住。

  最后一段也是我爱不释手的,“下雨了,我的春夜还没开始,披上的婆婆丁便举起了亮亮的灯”。

婆婆丁,在我的印象中是一种在草地山坡贴地而开的亮蓝色小花,柔柔弱弱,它不是遍地覆盖的那种,通常是东一团,西一簇,星星点点的,碎碎的闪烁在葱笼的绿叶里。

即使是暮色降至,被一场雨水洗净笑颜的婆婆丁反而显得更加清新鲜亮,像一盏盏小小的灯,亮在山坡,也亮在心房。

诗文采用直线式叙述,行云流水,看似没有经过精心设计,没有采用花俏的技巧,实则抒情节制,用词讲究,想象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这正是邱籽诗歌的魅力所在。

  ——2012.1.3晨            〔读诗笔记:守候一场雨(盘妙彬 思无邪 邱籽)〕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求三星智力快车题目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遍带黄金甲;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过了登高菊尚新,酒徒诗客断知闻;秋霜造就菊城花,不尽风流写晚霞;秋菊能傲霜,风霜重重恶;故乡篱下菊,今日几花开;还有红楼梦咏菊花诗十二首《忆菊》怅望西风抱闷思,蓼红苇白断肠时。

空篱旧圃秋无迹,瘦月清霜梦有知。

念念心随归雁远,寥寥坐听晚砧迟。

谁怜我为黄花瘦,慰语重阳会有期。

等等好多描写菊花的诗,希望有用。

求10篇(文章)读后感!!!!!!!

海的女儿:追求本身是一种美---读后感  小时候,怀着好奇的心情读完了。

这是一个美丽而忧伤的故事。

为了追求人的高洁和不死的灵魂,放弃了华贵的生活和三百年的寿命,甘受种种的痛苦,最终在希望幻灭之时,不惜抛弃生命,去诠释何为真正的人。

当年曾经问自己:这样值得吗

年幼的我当然无法明白这个故事的真谛。

即使是今天,每当这个问题浮现,答案仍不清晰。

长大后,学习压力使我喘不过气。

别人都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付出的总有回报。

登录作文网,你也可投稿。

  然而,有时我明明付出努力,却无所收获。

还深深记得那次考试:夜以继日地刻苦,换来的却是不可接受的低分。

我开始埋怨上天的不公平,我开始放弃原本的努力,无论做什么事,都显得有所松弛。

妈妈看着我的变化,意味深长地对我说:“再去读一读吧,你一定会受益匪浅,你会为自己现在的表现感到羞愧。

”我真的会羞愧吗

我再一次翻开了那本书。

当故事中的一个个章节、一句句话,甚至是一个个字,再次进入我的眼帘,我感到一股甘泉涌入心田,她象初春的第一抹阳光,使我的心豁然开朗。

我佩服故事中的,她追求美好的目标,但对于追求过程本身的看重,远胜于结果。

而我看重的却只是结果。

一点点困难,已然使我退缩。

但这点痛苦,对于来说,算得了什么

她的每一步都象是在刀尖上行走,但她始终没有放弃。

即使是在追求的目标已没有实现可能的时候,她仍在前行。

难道美人鱼真的没有获得人类不灭的灵魂吗

不,她分明被作者赋予了人类最美好的灵魂。

表面上小人鱼失败了,她没有成为人,但在精神上她至高无上,芸芸众生望尘莫及。

是的,无论怎样,你努力地追求,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不懈地拼搏,不论结果如何。

  卖火柴的小女孩: 看了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后,我不禁落泪了。

我深深同情小女孩那不幸的遭遇,也在诅咒着那个冰冷黑暗的社会,我更庆幸我是生活在这样的一个幸福快乐的大家庭里。

  卖火柴的小女孩讲的是一个穷苦的小女孩在圣诞节前夜出去卖火柴,被冻死在午夜街角的故事,它反映了人类社会的不公平和人们对待弱小势力的冷酷,我还记得卖火柴的小女孩是穿着破烂的旧衣裳在寒风中走啊走,只希望有人能买她的火柴。

她的手冻得通红,一双赤脚穿着破了的拖鞋,她用围裙包着许多火柴,红红的小手里还抓着一把。

最后,她用一根根火柴为自己照明取暖,美好的幻景不停地出现,她仿佛觉得自己见到了亲爱的奶奶……  小女孩的要求一点也不多,她只希望得到一点点的温暖只希望富有的人们会可怜她,买她的一根火柴,然而,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她只能在严寒的圣诞夜中苦苦挣扎,最后被冻死。

悲惨的一幕幕画面不能不让我们同情。

我想,如果她生活在我们这样的家庭里那该多好啊

我也希望,有人能大破这个社会的冷酷,给小女孩一点温暖。

  和小女孩相比,我们真是幸福多了,我们有可口的食物,有温暖的衣服,还有很多好玩的玩具,最重要的是我们有父母的关心和爱护。

生活在这样美好的环境中,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学习,掌握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为我们的祖国做出贡献呢

  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让我懂得了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都不会有遗憾。

追求本身就是回报。

追求本身是一种美。

..  渴望生命--读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是奥利弗·特威斯特。

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

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

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

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了这么多折磨。

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章。

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

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一位小偷。

  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位小偷。

但奥利弗不愿意做小偷,逃了出来。

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

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

他宁愿逃出贼窝,继续流浪,也不愿做一位小偷。

面对生死的关头,面对是死在街头或做一位小偷,他坚定的选择了正义。

虽然他只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谁也比不上的

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

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

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

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

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对于这本书,我一年前就有兴趣了,可是因为耐性不足,还有对国外名字不熟悉,搞不清楚谁是谁的关系,一直只读了两三章左右。

后来重新拿起这本书,开头几章真的很无聊。

后来才明白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

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

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

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

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

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

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

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

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

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小说最后也与开头呼应——一致的无聊。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

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

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

不幸哉

  的故事早已拉上最后一幕,而我们对它的评论却会一直延续下去……”  飞鸟集》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著名诗人泰戈尔的诗集。

刚读,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这本书由325篇短小精悍的小诗组成。

这些形式自由、语言精湛、笔法清隽朴素的小诗中,似乎带着一点点童趣,细细品味,仿佛又蕴含着一点儿哲理…… 总之,一个字:美。

  说它有童趣,是因为中的诗,写的都是生活中常见的“死物”,并赋予它们“生命力”和“说话的权力”。

例如:他在第36篇中写道,“瀑布歌唱道:‘我得到自由时便有歌声了。

’”这句话就是作者赋予了瀑布“唱歌的权力”;又如他在第86篇中写道:“‘你离我有多远呢,果实呀

’‘我藏在你心里呢,花呀。

’”这是一则“花”与“果实”的对话,在对话中,作者赋予了它们“说话的权力“。

  说它有哲理,是因为泰戈尔从那些似乎平常的事情中,却能看出许多错综复杂的做人道理。

例如:他在第16篇中的诗句:“我今晨坐在窗前,时间如一个过路人似的,停留了一会儿,向我点点头又走过去了。

”如果你仔细读的话,那么你就会发现这句话中的哲理并不难找:时间就象一个顽皮的孩童,稍不留神,他就会从你眼皮底下溜过,因此,时间是宝贵的,一寸光阴一寸金也是这个道理。

著名戏剧作家有过一句名言:“在时间的大钟上,只有两个字--现在

”意思是:钟上的时间都是现在的,眼  前的,而不是刚才的或是明天的。

时间过得很快,在不停向前走。

刚刚还是现在的,一转眼已经变成过去了。

我们不断看到的都是“现在”,但它们  立刻就变成了“过去”,不断地“现在”,不断地“过去”,快得不得了

所以我们现在要抓紧时间,抓住每一个“现在”,好好地努力地读书,从“现在”的这每一分钟、每一秒钟开始努力

  虽然,我现在只看懂了全书的三分之一,还有三分之二没看懂,泰戈尔的诗对我来说还是比较深奥、难懂的,不过,他的那些带有灵性的语言却有着自己独特的风格和韵味儿,这就使他的诗给人带来一种美感,也是他的书令我爱不释手的原因所在。

  悲惨世界》——一部闻名遐迩的世界名著,它把惨淡荒芜世界中人性的种种改变尽收眼底,让我不禁感叹人性的微妙。

当出狱后的冉阿让背负着囚犯的身份,饱受嫌弃鄙视。

社会的不公与排斥,消弭了他重新做人,改过向善的信心。

是宽大为怀的主教伸出慷慨的援助之手收容了走投无路的冉阿让,他不仅不计较冉阿让偷他的银器具,反而将一对银制烛台送给了他并嘱咐道:“答应我一定要把这些钱用到好的地方。

把这些银器卖掉,用这些钱让自己过得好一些。

” 我终于相信,人是可以改变人的,正如主教以宽大、仁慈深深感化了冉阿让,给了他无限的希望,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

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得到人民的爱戴,摇身一变成了受人尊敬的市长。

这一切使我既感动又欣喜。

然而欣喜之余却又陷入了深深的思绪之中。

从囚犯到市长,简直是天壤之别,这无疑是人性的巨大转变。

面对着穷困潦倒,世态炎凉,将会产生两种人:第一种是卑微的人。

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再也无法隐藏。

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他为了钱财不惜一切进行诈骗,一会声称是演员,一会儿又变成了画家,但他再高明也掩盖不住他丑陋的本性。

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有一些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

如一些凭借职权贪污受贿者;在重大赛事中为得到好成绩而服用兴奋剂者;还有小到考试作弊者……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不可能永久。

另一种则无论什么情况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高尚情操的人。

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因而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

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震憾。

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有更多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

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很长的文章,叫。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讲一个仅十二岁的小男孩叙利奥,为了减轻父亲的负担,长达四个月偷偷帮父亲抄写签条,默默忍受父亲的责骂和误解的事。

赞扬了叙利奥小小年纪就懂得关心、体贴父母,用于承担家庭责任的美德。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与启发。

  想想自己,“关心、体贴父母”,这个主题在我耳边响了多少次了,可是哪时在乎过

把它当作一阵风,吹过也就算了。

哪时真正关心过父母

所谓的做家务事,不是学校组织的,就是老师叫做的,哪一次是我主动做的

就算是自己主动做的,不是一天就是两天,会持久吗

我们与叙利奥一般大,但是他所做的事情与我们做的事相差是多么大。

叙利奥对父母的关心体贴,我们是否都做到了呢

想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那是一个下午,我正在家里兴奋地打电脑,在外的妈妈突然打电话来叫我先做饭,她要晚点儿才回来。

我不耐烦地答应了,可是我并没有做到,继续打我的电脑。

妈妈回到家里,本以为我做好了饭等着她来吃呢,可是却没有,本已疲倦不堪的妈妈还得一人做饭。

想到这里,我脸红了。

通过小抄写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苦难也是人生宝贵的财富“。

当叙利奥默默忍受着父亲的责骂和误解而自己为着家默默做贡献时,我心里有种难以形容的感受。

所以我们必须向叙利奥学习,这恰恰是每个人都必须具备的品质。

  读了这篇扣人心弦的的父子之爱的文章,使我想起了,叙利奥的年龄与我的年龄相仿,但是学会关心体贴父亲,增强对家庭的责任是少年儿童面对的共同问题。

又想起现在的少年大多数受到溺爱、体恤父母、老人意识差。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许多人,在家吃得饱,穿得暖,还觉得不满足,经常要爸爸妈妈的钱买零食。

而叙利奥为了挣两角钱,半夜起来抄写签条,比比叙利奥,想想自己,我们是多么的羞愧

  我们应该学习叙利奥,应该主动关心、体贴父母,而不是通过某中途径来关心父母的。

勇于承担家庭责任也是我们应该有的,而不是把家务事全推到父母的身上。

让我们一起来努力吧

做新世纪少年的好榜样

  读有感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这篇文章。

读完后,我的心久久未能平静。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1994年,美国洛杉矶发生大地震。

一位年轻的父亲为了救儿子,不顾自己的生命用手去挖掘,最后救出了儿子的事。

  在这篇文章中,有一处地方让我深受感动。

当我读到“他挖了8小时、12小时、24小时、36小时……”这句话时,我被这父亲深深地感动了,不由得竖起大拇指赞叹道:“真了不起呀

”这时侯我想,当时有许多人都上来劝这位亲说:“已经没有希望了。

”但是,文中的父亲知道他常跟儿子说,不论发生了什么事,我总会跟你在一起。

所以不听劝告,还是依然用手挖掘。

他已经几天几夜没合眼了,甚至连一秒钟都没有。

这时候,不禁令我想起了现实中我也有过这样的父亲。

  记得有一次,我真正在细心地做练习题。

突然,有一道题把我困住了。

于是,我便找来了许多资料来解答这道题,可是我找了很久都找不到。

到了最后,“啪”,我拍下桌子站起来气愤地说:“哼,我不做了。

”这时,爸爸轻轻地走到跟前说:“怎么了,嘉怡,告诉不发生了什么事

”我听了,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爸爸。

爸爸点点头,说:“没事,不论你遇到什么困难,爸爸永远会在你身边支持你、帮助你。

”顿时,我的眼睛湿润了,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

终于,在我爸爸的帮助下,我们把那道题给解决了。

  同学们,相信你们也有跟我一样关心你们的父亲,那就让我们珍惜这伟大的父爱吧

  读《挫折是福》有感  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我正在看电视连续剧《新聊斋》,妈妈把我叫了过去说:“你呀

就知道看电视,不知道学习。

”我连忙向妈妈解释到:“我刚写完作业,你还让我写,难到连休息一会儿也不行吗

再说了,我都写了一天的作业了也应该可以玩会儿了。

”妈妈拿出一本书,把这本书翻到第144页让我看,并说:“读完了这一篇文章你就会懂得其中的道理了。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女儿什么时候才能懂这个道理呢,唉

”妈妈边走边说。

我接过这本书,坐在沙发上好奇地看了起来。

它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  有一个女孩她叫黄思路,是北京大学二年级的学生。

  思路上幼儿园时还不到三岁,第一次去时就哭着找妈妈,幼儿园老师心一软,就把她送回家去了。

思路的妈妈王晶看到后就把老师留下,然后再把家里的铁门关上,隔着铁门对女儿说:“小朋友们都在幼儿园里上课,还没有到放学时间,谁也不能回家。

”思路无奈,只好自己一个人回幼儿园了。

妈妈这样做的目的是让思路从小明白,做人不能太任性,要有一定的原则性。

  还有一次学校排练舞蹈,由于走的太匆忙,思路忘记带排练舞蹈用的录音磁带。

本来,女儿出门前王晶就已经发现她忘记带磁带了,但是她没吭声,心里想:如果提醒女儿,女儿的依赖心理就会越来越强,那么,以后女儿就可能需要提醒上百次或上千次。

于是她就“冷淡”地站着,“幸灾乐祸”地看着女儿想小鸟一样飞去。

思路到了学校门口才猛然想起忘记带录音磁带了,连忙向家里打电话:“妈,我时间来不及了,麻烦你给我送过来好吗

”当时,王晶正好放假在家,完全有时间给她送去,但她硬着心肠说:“你自己犯的错误必须由自己来承担后果,你先到学校报道,再向老师老师说明情况,然后自己回来取。

”思路本来再想央求几句,但她知道妈妈的性格,还是放下了电话。

她按照妈妈说的去做,向老师说明情况并请假后,骑着自行车匆匆忙忙往家里赶……  看到这里我抬头想了一会儿,因为我对她的感悟太深了,思路小小年纪就如此坚强,在她的生命里好像根本就没有“懦弱”这两个字,她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我自愧不如。

她在我的眼中是一个听话、坚强的女孩,她的一点一滴都深深地感染着我。

反观我自己,在家里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整天无忧无虑,什么事情都不用自己操心。

有时候还耍一些大小姐脾气,在家里惹家长生气,弄得爸爸妈妈有时甚至为了我的事情而吵嘴,造成家庭不和谐。

正是应了那句古话“身在福中不知福”,看来我应该好好反省反省自己了

  我以后也要想思路一样自立自强,我不会在接受父母的溺爱了,我要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从洗自己小物品和衣服开始。

自己做错事造成的后果自己负责,不能依赖家长。

在家我也会学着做一些家务,这样就可以分担家长肩上的重担了,做饭、洗衣以后就是我的责任了。

  我低头继续看了起来,原来思路不光听话,学习成绩也很好。

她曾被评为“全国十佳少先队员”,不仅录制过英语教学磁带,钢琴考试通过十级,主演过一部电视剧,出版了两本书,获得“宋庆龄奖学金”,还荣豋我国唯一镌刻少年儿童亲笔签名的花岗岩石牌“中国少年榜”……  看着看着我不禁陷入了深思中,她虽不是十全十美,但我想其中的九美她已经做到了。

在学习上,她是全国十佳,在娱乐上她的钢琴十级,在业余上她还演过一部电视剧等好多好多,向她这样的学生真是少有。

她是我在各个方面要学习的榜样。

从现在起我要一心一意的学习,不再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了;不会的问题我一定虚心地去问老师或请教家长,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马虎;写作业我会认认真真的去写,不会再马马虎虎的勉强过关了。

对学习上的“敌人”我也不会掉以轻心,学习好一点我也不会骄傲了,我要做一个老师喜欢、家长称赞的好孩子……  这个故事真是对我启发甚大,我以后一定要做个向思路一样的好学生,为我们祖国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让大家知道中国不光有思路这样的好学生,还有千千万万个像思路一样的好孩子,他们都会为祖国的发展作出贡献的,她们都会自强、自立的

  《后母的三巴掌》读后感  在每一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有的是快乐的,有的是痛苦的,有的是幸福的……而作者的那段记忆是很特别的——后母打了他三巴掌:八岁的时候因偷瓜被后母打了一巴掌;十岁时因不想借钱帮助别人被后母打了一巴掌;十四岁时因家里穷不想上学被打了一巴掌。

我刚开始觉得这事特别好笑,它的,后母打了他,他竟然还好意思写出来,真是厚脸皮。

但是在我细细品味完这篇文章后才明白,这不是件害羞的事情,而是值得写、值得让大家知道的事,在我看来这三巴掌是说明了后母对他的爱啊

  后母之所以打他,是因为要告诉他这样的行为是错误的,每一次打他都是要告诉他一个道理:一不能养成偷东西的坏毛病;二要做一个助人为乐、在别人有难时伸出援助之手的人;三要有人穷志不短的志气,为了自己的理想,不能半途而废。

  说到这里,我想到了老师给我讲的生活中的一个实例:有一个小男孩他的父亲死了,母亲从小娇惯他。

有一次他看见同学的橡皮很漂亮,就偷了那个同学的橡皮。

老师知道后就告诉了他的妈妈,而他的妈妈非但没有制止他的这种行为,反而庇护他,说这是她给孩子买的橡皮,老师无可奈何,就没有追究。

那个小孩长大后就不是一个小偷了,而是成了一个“江洋大盗”,最后他因抢银行被抓起来了,判处了死刑。

他妈妈探监时后悔不已,这时她孩子对她说:“妈妈我有个悄悄话要对你说,你把耳朵往前一点。

”妈妈就照做了,结果他把妈妈的耳朵咬了下来,说:“这就是报应

”  这个例子说明了妈妈的教育是多么的重要,如果这个小孩的妈妈也像作者的妈妈一样及时给他一巴掌,那么我想这种惨剧就不会发生了,也许这个小孩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因此我们不要重蹈覆辙,要好好学习,从小养成好的习惯。

  奇迹的名字叫父亲读后感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