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洁行医的重要性
廉洁; 难免被许多用心良苦者备加“关注”,因此时常会受到各种各样的“礼遇”:有敬送礼金的、有恭请赴宴的、有精心关照的、有曲意奉承的、还有鞍前马后“辛苦效力”的……如果我们不懂得说“不”,对所有“礼遇”都不便说“不”、不忍说“不”、不敢说“不”或舍不得说“不”,那么心中那台用 “公正”铸就的天平就很可能会倾斜,那么原本的自己就会渐渐褪去原有的光芒。
因此,医生应该学会说“不”,学会在人情、权势的干扰面前推辞,学会在金钱、美色的诱惑面前推辞。
说“不”做起来也许并不容易,面对干扰与诱惑,有许多的税务人员就缺乏说“不”的勇气和说“不”的艺术,更有甚者乐于此道而不愿说“不”。
有些人不愿推辞“物质利益”,整日里象庙中的“佛爷”一样,安然自得、泰然自若地接受来自四面八方的“香火供奉”,无论吃穿用度皆来 者不拒、统统“笑纳”,可谓“大肚能容”;还有的人不愿推辞“口腹之欲”和“精神享受”,有请必到,有宴必赴,广交朋友,忙于应酬,终日沉迷于“灯红酒绿”之中、沉醉于繁华喧闹之地。
学会说“不”,必须首先树立起一种精神信仰。
医生工作是一项公正崇高的事业,为了保持公正的医生形象,为了坚持医院的公正原则,必须平心静气,清心寡欲,淡泊明志,廉洁自律,这样才能在经济大潮中耐得住寂寞,不为灯红酒绿所动,不为花花世界所迷,把各种干扰和诱惑挡在心灵之外。
学会说“不”,必须加强法纪观念。
必须在思想意识中设立“隔离带”,把人情、权势、金钱、美色隔开,学会内敛,婉拒诱惑,行动上始终远离法纪“高压线”,严格地自我约束八小时之外的活动,对一切可能影响医生形象的交往都要坚决拒绝。
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人民心中的好形象 应该学会推辞。
固然,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也食人间烟火,也需要亲朋好友,也需要感情抚慰。
但是,如果按照所谓的官场和名利场的游戏规则来安排自己的生活,那么,其思想境界、道德修养都会与税官的职业要求格格不入,利欲熏心、蝇营狗苟的行为,在纳税人心中的公正形象必然会败坏。
税应该学会说“不”。
说“不”本身就是一种选择,对酒宴说“不”可以获得清静与超脱;对礼金说“不”,可以保持从容与清白;对一切不正当的说“不”,可以使自己的执法行为不至于受人牵制……总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只要有违公正、诚信、文明的准则,就应该断然说“不”。
应该会说“不”。
说“不”是一种坚守,是人生道路上不可或缺的一道风景。
学会说“不”税官才能保持公正、无私的品格;学会说“不”才能恪守职责、忠于人民;学会说“不”才会与百姓心连心,才能做三个代表忠诚的实践者。
惟有学会说“不”,才能真诚地对待医生这个神圣白色的职业,才能勤勉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热闹与喧哗注定与税官无缘,虚荣与富贵不是医生之所求。
既然选择了这个崇高的事业,就注定要学会说“不”,就注定要在一片淡雅的心境中放飞深白色的梦。
廉洁行医诚信服务“五不准”内容有哪些
远离“红包”“回扣”,争做合格医生医者父母心永求良医治百病,不求浊富害自己不收红包从我做起,不送红包从您做起。
廉洁行医,为党为民为患者,德艺双馨,利己利人利苍生。
常修从医之德,常怀律己之心。
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
患者就是亲人 廉洁行医,为民解忧;清风行医,我心无忧。
真诚为病人,自律警自己。
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的特性是什么
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 (一)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内涵 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是关于公务员清廉从政的各种法律、法规、制度、命令、政策、纪律的总和。
廉政行为规范是公务员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循的廉洁从政的基本原则和行为准则。
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具有两重性、严肃性、约束性和基础性的特点。
(二)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要求 1.克己奉公,不以权谋私 (1)关于公务员使用公款公物行为的要求:①公务员不得借用公款逾期不还、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借用公款迸行非法活动。
②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将公款借给私人。
③公务员不得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或占用公物进行非法活动。
④公务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私人资助旅游或出国。
⑤公务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馈赠、宴请或着高消费的营业性娱乐或健身活动。
⑥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以购买物品时象征性支付少量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者罚没物品,无偿或者象征性支付少量报酬使用劳动力,或以前款规定的手段购买房屋。
⑦公务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给个人。
⑧公务员不得有其他利用公款、公务进行以权谋私的行为。
(2)关于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要求①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不得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
②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或者参与其他经营活动。
③公务员不得兼职领取报酬或者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
④公务员不得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⑤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从事个人证券投资。
⑥公务员不得在国外、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⑦公务员不得有其他经商办企业方面以权谋私的行为。
(3)关于对公务员配偶、子女行为方面的要求:①公务员的配偶、子女,不得在该公务员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对该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造成影响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公务员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②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费用。
③公务员不得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旅游、探亲、留学、定居、索取或者接受资助。
④公务员不得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等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谋取利益。
⑤公务员不得有其他为配偶、子女、亲属或朋友以权谋私的行为。
(4)关于公务员在财经行为的要求:①公务员不得隐瞒、截留、挪用、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人以及应缴人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②公务员不得不按照预算核拨或者挪用、克扣、截留国家财政专项经费、资金。
③公务员不得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人。
④公务员不得私设“小金库”,或将收入转交非财务机构管理。
⑤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⑥公务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提高职工个人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或者以其他方式滥发奖金、实物、津贴、补贴。
⑦公务员不得擅自运用国库库款或者擅自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
⑧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为他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担保。
⑨公务员不得走私、贩私。
⑩公务员不得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或者非法买卖外汇。
⑾公务员不得非法集资;高息揽存进行中介活动。
⑿公务员不得从事高利贷活动,或以转贷牟得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
⒀公务员不得采取伪照、变照、隐匿、销毁凭证、票据,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⒁公务员不得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逃税。
⒂公务员不得有其他财经方面以权谋私的行为。
(5)公务员在人事工作行为方面的要求:①公务员不得违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内设机构、扩大职能、变更机构名称。
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
②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不按编制限额、所需职位要求、规定资格条件或者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考核、任免、职务升降、调任、转任。
③公务员不得要求、指使提拔配偶、子女或者身边工作人员。
④公务员不得在录用、评定职称、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考试中舞弊。
⑤公务员不得伪照、篡改人事档案。
⑥公务员不得在录用、考核、任免、职务升降;奖励、调任、转任、军转安置、评聘职称等人事工作中弄虚作假。
⑦从事录用、考核、任免、职务升降、奖励、调任、转任等工作的公务员,在人事考察工作中不得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⑧公务员不得在离任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
⑨公务员不得有其他方面以权谋私的行为。
(6)其他方面的要求:①公务员不得利用职权,使用国家机关未公开的信息谋取私利。
②其他以权谋私行为。
2.公正廉洁,不贪赃枉法 (1)关于不得贪污行为方面的要求:①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②公务员不得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防疫、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
③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到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报销。
④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⑤公务员不得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防疫、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归个人使用或者用于营利活动。
⑥公务员不得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
⑦公务员不得将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驻机构获取的非法所得归个人所有。
⑧公务员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者按贪污论处。
⑨公务员不得有其他贪污行为。
(2)关于不得受贿、索贿等行为方面的要求:①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②公务员不得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
③公务员不得向行政管理相对人,下属人员、下属单位或者违法违纪案件当事人以借款借物为名索要财物。
④公务员不得收受管理范围内的外商、私营企业主或者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
⑤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接受对方财物的,公务员本人知情的,以受贿论处。
⑥公务员不得让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用本人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影响,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⑦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不得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不得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⑨公务员不得为谋取利益,对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⑩公务员不得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⑾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不得为谋取利益而行贿,对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给予回扣、手续费。
⑿公务员不得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
⒀公务员不得有其他受贿、索贿、介绍贿赂等行为; (3)关于不得贪赃枉法行为方面的要求:①公务员不得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
②公务员不得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财政拨款或者补贴。
③财政部门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或者变相返还罚款、拍卖罚没物品的款项。
④公务员不得擅自处理应当委托拍卖的罚没物品。
⑤公务员不得将国有资产低价拆股或者低价出售。
⑥公务员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办理国有资产移交、接收、划转的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⑦公务员不得在财务管理活动中,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设会计账簿。
⑧公务员不得在财务管理活动中,不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不得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式,不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
⑨公务员不得不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
⑩公务员不得拒绝接受审计监督以及依法实施的其他监督或者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
⑾公务员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⑿公务员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⒀公务员不得虚增、虚列、虚报财政收人。
⒁公务员不得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等决定,或者擅自改变税收征管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
⒂公务员不得不征、少征应征税款或者高估或者低估农业税。
⒃公务员不得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人“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行为。
3.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 (1)不得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方面的要求:①公务员不得用公款旅游或者用公款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出国旅游。
②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配备、使用通信工具、电脑等办公用品。
③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
④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包租或者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⑤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请客、送礼、发放纪念品或者支付营业性娱乐、健身活动费用。
⑥公务员不得有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其他行为。
(2)不得铺张浪费行为方面的要求:①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召开各类会议或者举办庆典活动。
②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购买、新建、改建、扩建办公楼,贷款、挪用其他资金购买、新建、改建、扩建办公楼,或者借兴建业务场所等名义新建办公楼。
③公务员不得有其他铺张浪费的行为。
(3)关于住房等方面行为的要求:①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占用公有住房。
②公务员不得超标准占用公有住房。
③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自筹自建私房,或者已建私房后不按规定退出租借公房。
④公务员不得用公款超标准建房、装修住房,供个人健用。
⑤公务员不得不如实申报住房情况。
⑥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出租房屋牟利。
⑦公务员不得借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之机以其他方式谋取私利。
⑧公务员不得有其他奢侈浪费行为。
如何加强新形势下医院党建工作
【原创】何须我千金售药但愿人百病莫生岐黄济世应念医德如山重妙手回春惟记民情似海深妙手两肩担道义良医一心为病人妙手回春何妨药架生尘悬壶济世只愿杏林长春兢兢业业廉洁行医清清白白热诚做人【非原创,但是很好的】但愿世间人长健----何妨架上药生尘但愿人常健----何妨我独贫不重千金价----惟推一体仁两只起死回生手----一颗安民济世心
2018年最新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党课讲稿
医院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制度一、医院要根据查找的风险点及制定的相关防范管理工作方案,在进行思想教育的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管理和监控,及时纠正不当行为,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法违纪行为,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二、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整体要求,各科室要根据医院《廉政风险防范实施方案》,特别要制定对相关权力运行的管理的制约制度,规范其权力运行。
三、建立责任监控和廉政风险预防责任体系。
按照“权力制衡”和“风险分散”的原则,对一级风险权力,实行院、科室二级监控;对二级风险权力,以科室预防为主,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三级风险权力,以岗位责任人预防为主,科室定期或不定期抽查。
四、各科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本科室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科室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进行抽查。
五、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制度 1、对在风险点岗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及风险岗位工作人员要加强反腐倡廉思想道德教育,构筑党员领导干部及风险岗位工作人员自省自励的思想道德防线。
2、采取多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党员领导干部及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正面教育、警示教育,规范日常行为。
3、加强宣传教育,开展理想宗旨、职业道德、法制纪律和正反方面的典型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和临床医生廉洁从政、廉洁行医的意识,提高抵御腐败侵袭的能力。
4、认真学习领会《廉政准则》,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