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模拟法庭当庭宣判的台词模板。
只要最后当庭宣判的部分。
审判长:(敲锥)下面继续开庭,通过刚才的法庭审理,本法庭听取了被告人李三的供词、辩解以及最后陈述,公诉人提请出庭的证人当庭作了证,公诉人向法庭宣读出示了相关的证据材料,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在阶段充分阐述了各自的辩论意见,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认真评议,合议庭经评议后认为:证人当庭所说证言及公诉人员当庭出示宣读的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形式来源合法,内容相互印证,能够作为定案依据,本院予以确认,下面对本案进行宣判书记员:全体起立审判长:本院认为被告人李三驾车撞人后为逃避罪责,驾车逃逸,其行为已构成,应予惩处,河源市指控被告人李三犯有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李三系初犯,且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依法比照给予减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三犯,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罚金3万元(敲锥),本判决为口头宣判,判决书将在五日内向你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源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述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被告人你听清楚了吗
被告人:听清楚了审判长:下面宣布闭庭,把被告人李三带出法庭(敲锥)书记员: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书记员:请旁听人员退庭
模拟法庭法官台词-修改终极版
模拟法官台词【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全体起审判长,陪审员入庭【审判长】坐
【书记员】(面对审判长):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到庭,被告人孙昊、严宇已在羁押室候审。
有关诉讼参与人已在庭外侯传,法庭准备工作就绪。
请指示开庭
【审判长】:(敲法槌)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
提被告人到庭
3.(被告人进来前可以是保持站立)被告人,你的姓名
你还有别的姓名吗
讲一下你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4.什么民族
5.文化程度
6.被捕前职业是什么
7.说一下你的家庭住址。
8.你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或者是行政处罚
10.这次是什么时候被羁押的
因为什么被羁押的
12.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收到了吗
13.收到多少天了
14.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冯卓涉嫌诈骗一案。
合议庭由审判员杨珂、方若云组成,由我担任审判长,书记员胡彩凤担任法庭记录。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侯雅璐、李雪松出庭支持公诉。
受被告人冯卓的委托,抚顺市金诚事务所律师黄陈辰和连乃燏出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
被告人是否听清楚了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首先是申请回避的权利。
回避的意思也就是说,如果你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你可以说明理由,申请换人
小学生模拟法庭剧本
模拟小法庭剧本--校园偷窃 [书记员]:原告及其代理人是否到庭,被告及其代理人是否到庭,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不准鼓掌、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3、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
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审判员依次就座。
)[审判长]:大家请坐。
[书记员]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
审1:黄河路第二小学五六班模拟法庭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传被告人韩流到庭。
(法警带被告人韩流到被告席。
)审:你叫什么名字
出生年月
:民族
出生地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被:韩流。
97年9月21日 。
汉。
广东深圳。
在读小学六年级。
XX。
审:以前有无受过法律处分
被:没有。
审:这次何时被刑事拘留
被:十月十日。
审:何时被逮捕
被:十月三十日。
审:深圳市罗芳小学检察院起诉书是否收到
被:收到。
审:何时收到
被:十天前。
审:深圳市罗芳小学少年法庭现在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深圳市罗芳小学韩流偷窃一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以下权利:1.如果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影响公正的,可以请求换人。
2. 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站)深圳市罗芳小学检察院起诉书被告人韩流,男,1997年9月21日出生,汉族,在读深圳市罗芳小学六年级,广东深圳人。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韩流伙同其他班学生张三(已另案处理),于2008年10月8日下午5时许在罗芳小学快乐园地处,趁原告韩流不注意,将其放在地上的书包偷出,偷得派克牌钢笔一支和人民币现金50元后,将书包扔到三楼厕所内,携赃物逃离。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韩流处,已追缴现金50元和钢笔(均暂存本院)。
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韩流伙同他人,采用偷盗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
为严肃法纪,维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审:本庭现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
审:被告人韩流,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明白了没有
答:听明白了。
审:是否修改陈述
答:不修改。
公:你是什么时间到学校快乐园地的
被:放学后,大概4点50分。
公:来干什么
被 :玩。
公:到快乐园地后怎么想起来去偷钱
被:因为看到地上的书包旁边没有人,只是想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并没想要偷。
公:谁想起去把书包里的钱和钢笔拿走的
被:我。
公:偷走后打算干什么
被:没想好。
公:那张三(同伙)呢
被:他在旁边看着是否有人来。
公:你们偷到了什么
被:现金50元和一支钢笔。
公:谁拿钱物的
被:我。
公:讯问完毕。
审:辩护人你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长向被告辩护律师问道。
)辩:有。
审:辩护人,你现在可以向被告讯问了。
辨:你是否平时放学后按时回家
被:是的。
辨:你以前有没有私自拿过别人东西的行为
被:从来没有。
辨:你平时学习成绩如何
被:平均成绩B+。
辨:你经常去网吧玩吗
被:从来没有。
辨:讯问完毕。
审:原、被告双方有补充讯问、发问的可以申请。
原、被:没有。
审:下面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
公:公诉人请法庭传证人XXX到庭。
审:本庭准许传证人XXX到庭。
(法警带证人到证人席。
)审:你叫什么名字
证:XXX。
审:年龄
证:9岁。
审:班级
证:四年级三班。
审:根据法律规定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有意作伪证者或者隐匿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证人XXX你能否保证如实作证
证:能。
审:证人请在保证书上签字。
(陪审员一拿出保证书让证人签字。
)审:公诉人你现在可以向证人发问。
公:你能否把当时的情况再陈述一遍。
证:2008年10月8日下午5点20分左右,我在快乐园地玩,看见两个人身上都背着书包,却突然从地上抓其另一个书包飞快地跑向教学楼。
我一直跟他们到了三楼厕所,躲在一旁,看见他们把书包里的东西都倒在地上,拿了一支笔和一张钱就跑了。
公:你当时看到的两个人,有没有在现场
证:有。
就是他。
(证人手指向被告人。
)公:发问完毕。
审:被告人,你对证人的证言有无异议
被:没有。
审:证人XXX退庭。
审:公诉人可以继续举证。
公:现在宣读原告证言:(原告宣读)证 人 证 言2008年10月8日下午5点左右,我在快乐园地玩,准备离开时,才发现我的书包不见了。
我马上报告了大队部,经大队部的搜查,在三楼厕所内发现了散落一地的书,经我一清点,发现丢了一只派克钢笔和准备叫杂志费的50元钱。
原告人:汤灏2000年11月20日审:被告人对证人证言有何异议
被:没有。
审:辩护人对证人证言有何异议
辩:没有.审:公诉人继续向法庭举证。
公:现在向法庭提交追缴的物品:(由法警出示封闭在塑料袋内的派克钢笔和50元人民币。
)审:被告人、辩护人对该物证有何异议
被、辩:没有。
审:公诉人有无其他证据提交法庭
公:举证完毕。
审:被告人有无证据提交法庭
被:没有。
审:辩护人你有无证据要提交法庭
辩:没有。
审: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言。
公:作为公诉人,就韩流偷窃一案提起公诉,本案证据确凿,案情清晰。
被告人还很年轻,理应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幸福美好的生活,但被告人企图不劳而获,走上犯罪道路。
为教育犯人,为严肃法纪,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予以严惩。
最后要求陪审团给以被告人处罚40小时社区公益服务,并打扫本班教室卫生两周。
被辩: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们是罗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的规定,接受韩流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
开庭前,本辩护人通过与被告人的见面,基本了解案情,刚才又听了法庭对案件的调查,对案情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首先,对于公诉人提出的证据没有异议,但我有几点需要澄清。
第一, 我的当事人在学校,他的表现一向良好,学习成绩比较优异;第二,他从来没有偷窃的行为;第三,他诚实善良,孝顺父母,从来不去网吧;第四,他曾因拾金不昧受到过学校嘉奖。
第五,我的当事人目前只是小学生,所受的法制纪律教育还比较少,法制观念比较淡薄。
但我并不是说不懂法就不要受到法律制裁。
但是如果他懂法,结果可能不是这样。
我的当事人在被抓后在公安机关交待态度良好,且无犯罪前科。
请法庭基于以上各点考虑,给予从轻量刑。
原辨:被告人律师的意思是不是说,不懂得法律,就不应该给以法律制裁。
被辩:当然不是这个意思,但是法律不外乎人情,我请求法庭在量刑时能考虑到这一点。
原辨:我们的确对被告人怀有深切的同情,但是同情不能代替法律,相反我们认为只有对被告人予以严惩,才能真 正教育被告人,才能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偷窃行为在青少年中时有发生,虚荣心、贪小便宜、社会不良影响、家庭管教不严都会使他们沾染上不良恶习,如不及时予以教育纠正,会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如果这次不对被告加以严惩,那么,将会有更多的韩流(被告名字)出现
被辨:处理学生偷窃事件,不能简单草率,要善于分析,采取妥善办法解决。
对有偷窃行为的学生,应从思想教育入手,循循善诱,因势利导,使其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给予改错的机会,自我纠正。
只要其主动退赃,都应给予从轻量刑。
原辨:校园中的偷窃问题日趋严重,呈上升趋势,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偷窃行为危害青少年,危害家庭社会,如不及时发现制止,今日校园中的小偷就可能成为明日社会上的大盗
被辨:原告律师说得很对。
但是,关键是偷窃事件发生后,我们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处理这个问题至关重要
如上面这个案例,设想案件发生以后,如果我们简单省事,那么结果是当事人就会因触犯法律而被校方开除,那么这个同学就可能被推向社会,沦为社会青年而无法继续读书。
所以我们应该采取一种“攻心”的处理方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品德不良的同学心灵上受到震撼,感到内疚,主动退出赃物,交还失主。
这样,就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使他继续完成学业,以后一样会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原辨:(沉默,无语)审:(问原辨)辩护人有无新的辩解
原辨:没有。
审:法庭辩论终结。
被告人,你现在可以就本案的事实、证据、罪行有无及轻重,对犯罪的认识及对定罪量刑方面的要求作简要的发言。
被:我当时只是想去快乐园地玩,并不是打算去偷东西的。
后来发现地上有个书包比较漂亮,出于好奇,才走过去看看。
这时,(同伙)张三说干脆把书包拿走。
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危害。
我请求要求法庭从轻处罚。
(发挥)审:现在休庭,待合议庭进行评议后当庭宣判。
(审判长左右分别跟两个陪审员商议一会儿)审:现在继续开庭。
现在进行宣判:本院认为,被告人韩流偷窃他人财物,已构成偷窃罪。
被告人韩流犯偷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本案中的被告人毕竟还是未成年人,思想幼稚单纯,有时受虚荣心或利益驱动,难免会有贪心,贪小便宜的想法,但只要我们教育方法得当,是可以挽救的。
鉴于被告人韩流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故本院对被告人予以酌定从轻处罚。
判决如下:[书记员] :请全体起立。
(站)审:一、被告人韩流犯偷窃罪,判罚30小时社区公益服务,并打扫本班教室卫生一周,当庭退还偷窃物品。
二、今天系口头宣判,在闭庭后5日内送达判决书。
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罗芳小学少年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民事模拟法庭剧本
国法院的审判程序是二审终审制。
回答者:想你风就停 - 魔法学徒 一级 11-4 14:19你是说公诉还是自诉案件
先给你个公诉的过程吧,自诉的也查不多。
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但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的后,被告人、被害人可能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人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
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辩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
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辨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
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欧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3)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判决书应当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
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
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注:这个只是法院的审判程序,不包括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中间也没有自诉案件的调解阶段
法庭上要给审判长的报告怎写?
法院旁听笔录第一阶段庭书记员: (安排公诉人、辩护人入座后)下面宣读法庭规则(宣读完之后)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座,全体人员起立(审判人员就座后)请坐下,报告审判长,法庭准备工作就绪。
审判长: XX市XX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现在开庭审理甲、乙、丙盗窃一案,请法警带被告人甲、乙、丙入庭审判长: 被告人甲: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
(此重复,问其余二人。
被告人:审判长: 被告人民族、职业、住址
被告人: 汉族,审判长: 你曾经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及行政处罚
被告人: 没有。
将三被告人带出审判庭,只留一人,分别对他们进行询问。
审判长: 本庭依法公开审理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甲、乙、丙盗窃一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此案、本合议庭由XX市XX区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庭长 担任审判长,并以 共同组成,书记员 担任法庭记录,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出庭支持公诉。
律师事务所律师 出庭为被告人刘年军辩护。
(被宣布的上述在座人员,应分别举手示意)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29、31条的规定,本案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请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 不需要第二阶段:法庭调查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人民检察院 宣读起诉书)审判长: 被告人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是否有异议
被告人:无异议审判长:公诉人可以就本案举证.(公诉人举证)被告人是否有异议
辩护人是否有异议
公诉人可以发问第三阶段:法庭辩论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审判长:被告人你是自我辩护还是请辩护人为你辩护
被告人:辩护人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审判长:本合议庭对于控辩双方所争议的事实已经清楚,法庭辩论结束。
公诉人还有异议吗
公诉人:没有审判长:辩护人还有异议吗
辩护人:没有第四阶段: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审判长:下面休庭十分钟,合议庭进行合议。
第五阶段:宣判书记员:(继续开庭)请大家坐好,请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入庭按位就坐书记员: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时)全体起立(审判人员入庭后)请坐下。
审判长:XX市XX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继续开庭。
对被告人甲、乙、丙盗窃一案,本庭在合议时充分考虑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并作出结论。
现在宣布判决:XX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书。
判处被告人甲有期徒刑11年,罚金10万元整;被告人乙有期徒刑7年,罚金7万元整:被告人丙有期徒刑7年,罚金7万元整,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正本1份,副本2份。
模拟法庭的起诉书
1,找一个刑事案件的起诉书范本。
2,将有关案情进行变更,比如: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被告人袁荣会先后容留、介绍了11名中小学女学生到其所租住房内进行卖淫。
在此期间,经被告人袁荣会邀约、介绍,被告人冯支洋、李守明、陈村、黄永亮、冯勇先后在袁荣会所租住房内嫖宿幼女。
经刘某(未成年人,已被少教管理)介绍,被告人陈孟然将一幼女带到习水县东方大酒店内嫖宿。
3,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