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醇亲王格言

时间:2017-10-30 05:13

百家讲坛讲到清代八王爷家门口有一副对联,好像是有家大业大心大祸大一类词,整副对联是怎么说的

醇亲王王府正堂对联是这样写的:家大业大财也大,子孙后代祸也大。

在醇亲王奕譞的治家格言里面有这样一段话:财也大,产也大,后代子孙祸也大; 借问此理是若何

儿孙钱多胆也大, 天般大事都不怕,不丧身家不肯罢

财也少,产也少,后来子孙祸也少; 若问此理是如何

子孙钱少胆子小, 些微产业知自保,省吃俭用也过了

谁能说些醇亲王和慈溪的妹妹之间的故事

谢谢

龢 清道光(1830)四月二十七日,翁同龢出生于北京城驸马街罗圈胡同。

世居苏州府常熟县(今属江苏).翁同龢的父亲翁心存,字二铭,号邃重,道光进士。

曾任礼部、户部、工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体仁阁大学士,充任上书房总师傅,授读恭亲王、谆郡王、惠郡王、锺郡王。

晚年曾任同治皇帝师傅,是道光、咸丰两朝的重臣。

翁同龢的母亲许氏,出身于一个官僚家庭,自幼通《诗》、《易》,晓五经,尤好读史书。

许氏婚后,由于翁心存长期在京为官,不常回家,全部家务就由她一人操办。

翁同龢有兄姊四人。

长兄同书,字祖庚,号药房,道光进士,官至安徽巡抚。

次兄同爵,曾任陕西、湖北巡抚,署理湖广总督。

两位兄长学问上都有一定功底,翁同龢深受影响。

两位姐姐也都聪明过人,大姊寿珠尤其聪明,诗书过目成诵不忘。

翁同龢是兄姊中最小的一个,备受兄妹疼爱。

翁同龢四岁以前,父亲曾先后出任四川、江西等省学政,全家跟随,生活不太安定。

其间,母亲和大姊教他阅读了《三字经》、《千家诗》,背诵了几十首唐诗宋词及近人吴梅村的诗,开始了启蒙教育。

六岁那年,父亲回京任职,翁同龢遂入私塾就读。

在私塾的前两年,他的功课早晚由大姊辅导,他的《四书》、《五经》和《毛诗》都是大姊亲自教授的。

翁同龢八岁时,父亲辞官回乡,供养老母,他也随之回到了家乡。

在故乡,度过了他的青少年时代。

乡居10多年,翁同龢利用其家有大量藏书的优越条件,牢记魏人董遇的为学当以三余(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阴雨者晴之余)的名言,终日埋头读书。

清明时节,春暖花开,不少人家子弟披红戴绿、踏青外游,可他除随父兄扫墓外,曾不出书房一步。

夏日,气温上升,挥汗如雨,他仍手不释卷;蚊虫四集,他便在案下置一空瓮,将两脚放进去,读书不止。

严冬,则手持铜炉,吟诵不辍。

他先后阅读和浏览了先秦诸子、唐宋八大家等人的著作不下百余种,从而打下了坚实的学问基础。

翁同龢九岁那年,参加童子试,一举考进了由其父担任主讲的县游文书院。

在这里,他常与同学聚集在一起切磋学问。

翁同龢好谈历代典章制度,尤好谈《周礼》,认为周公、孔子所讲的道理在当今也可以行得通,士大夫立志当以周公、孔子为榜样。

他的议论,常常遭到同学的非议,翁同龢坚持己见,常与他们争得面红耳赤。

在游文书院读书期间,翁同龢还同常熟、昭文(雍正二年即公元1724年分常熟县置,1912年并入常熟)两地的书法家交往,与他们结交为友。

研摩碑帖,从而为他后来书法自成一家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由于他天资聪颖,学习勤奋刻苦,再加上家庭的影响,翁同龢在乡里渐渐有了名气,正如他自己所言:少壮才名第一流。

乡居期间,在父兄指导下,翁同龢开始习作八股文,准备走读书做官的道路。

正当他在仕途的道路上举步之时,道光二十年(1840)五月中英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

道光二十一年(1841)六月,英国侵略军从广东沿海北上,进犯长江门户吴淞口要塞,江南震惊,百姓纷纷举家迁避。

翁同龢一家避居苏州(今属江苏)。

在苏州,翁同龢游览了宋代大政治家范仲淹的旧居端园和祠庙白云寺,将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名言铭刻在心。

三个月后,全家回到常熟,过了不到一年的平静生活。

道光二十二年(1842)五月,英国侵略军侵入长江,沿江守军溃散,百姓四散逃命。

翁同龢全家再次逃难,避居常熟南乡钓渚渡卫家滨。

钓渚渡离明末抗清英雄瞿式相故居不远,距顾炎武当年隐居的唐市语廉泾也只有数里之遥。

在钓渚渡,父亲又一次给他讲述了瞿式相和顾炎武英勇抗清的故事,使他的爱国思想进一步萌发。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清政府与英国侵略者签定了丧权辱国的《中英南京条约》,中英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

八月,英军退出长江,翁同龢全家回到常熟城里。

日子刚刚安定,不幸之事又接踵而至。

一年之内,合家三丧,先是大姊因难产而亡,接着是二嫂杨氏病卒,不久则是年老的祖母病故。

大姊去世时,翁同龢正在苏州府参加府试,恶耗传来,遂弃笔离开考场,回家治丧。

大姊的去世,给翁同青以沉重打击,曾一度卧床多日,性格从此变得抑郁寡言,但在学业上仍不懈怠。

道光二十五年(1845),翁同龢考中博士弟子生。

次年,翁同龢又参加府试,补上了诸生。

道光三十年(1850)春,翁心龢奉召回京任职,翁同龢陪同双亲一同进京。

是年,正赶上礼部举行贡试和拨贡试,翁同龢遂参加了这两次考试,均考取第一名,被封为七品京官,在刑部供事。

对此,翁同龢并不满足,而是继续努力,供职之余,他把精力全部用于研读经史、练习楷书和作八股文上。

咸丰二年(1852),他22岁那年考中举人。

咸丰六年(1856),即他26岁那年,正值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太平天国农民革命运动风起云涌之时,参加廷试,一举考中一甲一名。

二、屡次充任考官为国选拔人才 翁同龢中状元后,被授为修撰,在翰林院供职,参加庶吉士学习。

咸丰八年(1858)六月,正在参加庶吉士学习的翁同街被咸丰皇帝破格任命为副考官,奉命典试陕西,正考官则是翁同龢的好友潘祖荫。

这对翁同龢来说,是一种殊荣。

可并没有引起他多大的热情,因不久前他的爱妻汤孟淑不幸病逝,此时的翁同龢仍沉浸在悲痛之中。

但圣命不可违,且按规定考官必须准时到达考点,容不得半点推延。

七月底,翁同龢极力克制自己,打点行装,辞别亲友,同潘祖荫一同踏上了西去陕西的旅途。

翁、潘二人由直隶出发,取道山西,经近一个月的车马劳顿,到达陕西省城西安。

八月中旬考试开始,翁、潘二人坐堂主考,巡察整个考场,要求极为严格。

由于气候不适、水土不服,翁同龢主考的当天就病倒了,寒热发作,彻夜难眠。

但他为报皇恩,强忍病痛,坚持支撑着批阅荐卷,直到三场试作阅毕。

发榜时有人告发,获第三名的考生张批绩所答试卷为抄袭他人之文。

翁、潘二人同监临核准后奏请,将张除名。

对张之所为,翁同龢极为愤慨,本想严加训斥,后得知张已60有余,大自己两旬还多,只好作罢。

事后,翁同龢曾大发感慨,认为八股取士有其不足之处,同时对名落孙山者寄予一定的同情。

八月底,陕西典试结束,即将回任的考官们欣赏翁同龢的书法,纷纷请他题字留念。

此时虽翁同龢病体尚未痊愈,但他不负众望,挥毫泼墨,来者不拒,一写就是几日,致使病情加重,经多方调养,直到九月底方能下床走步。

正值此时,一道圣旨飞传西安,翁同龢被任命为陕西学政,视察陕西全省各府、县考试童生及生员事宜。

十月初,翁同龢带病上任,足迹遍布800里川,经过两个多月的劳累,至咸丰八年(1858)十二月视学完毕。

鉴于病魔缠身,他便上书奏请开缺。

咸丰九年(1859)一月,皇上恩准翁同龢开缺,返京调养。

二月,翁同龢从陕西起程回京。

三月底,回到了北京。

回京后的第三年,同治元年(1862)翁同龢被任命为乡试正考官,典试山西。

这以后,他曾多次涉及文衡,屡次充任考官,所以门生故旧遍布朝野,为清王朝选拔了大批人才。

三、入值弘德殿行走备受帝后信赖 同治四年(1865)十月十四日,垂帘听政的慈安、慈禧两太后谕令翁同龢为弘德殿行走,同工部尚书倭仁、翰林院编修李鸿藻、实录馆协修徐桐负责教育年仅10岁的同治皇帝。

充任帝师,这是朝廷对翁同龢的器重和信赖,翁同龢非常高兴,向两太后表示,一定竭尽全力,辅导皇上,报答皇恩。

十月十七日,翁同龢、倭仁和徐桐第一次进宫授读。

天刚刚廉亮,翁同龢就来到弘德殿候驾,倭仁、徐桐也随后来到。

待同治帝驾到,翁同龢等立即向前行君臣大礼,同治帝喊了一声师傅,随后君臣趋步进入书房。

同治帝坐两面东,师傅们坐东面西,一天的授读正式开始。

这一天首先授读的是倭仁和徐桐,讲授的是《尚书》和《孟子》的有关章节。

膳后,翁同龢接着讲授,他讲的是《帝鉴图说》。

此书内容更深,但图文并茂。

翁同龢针对同治帝年幼的特点,深入浅出,使同治帝听得津津有味,深深佩服翁同龢的学问,翁同龢第一次授读成功。

翁同龢讲完《帝鉴图说》后,又给同治帝讲授了《圣祖廷训格言》、《清朝开国方》、《经史语录》、《毛诗》、《孝经》等课程,并指导同治帝学诗作论。

翁同龢深知自己所教的学生并非凡夫俗子,而是一代天子,典学成否,直接关系到清朝的兴亡,非同小可,因此他授读格外认真。

每天寅时(早晨四点左右)入值,申时(下午五点左右)回家,一年四季,除生病外,几乎日日如此,有时甚至带病进讲。

有时为弄清一个问题,查找一本书,跑遍北京大小书铺。

为使皇帝能学会作诗,他专门编辑了《唐诗选读》,亲自抄呈,交同治帝带回宫中阅读。

同治帝阅读古文有困难,他便将常用文言虚词集录成册,附上例文注释,供同治帝阅读。

因笔不合手同治帝书法不佳,翁同龢亲自到笔店买了两支上等笔送给同治帝。

在教育方法上,他也极为讲究。

当他看到皇帝精神疲倦时,就停止授课,让皇帝到庭中散步,借以解除疲劳;当同治帝表示作论太难、提议不妨先由师傅作几段时,翁同龢便如此照办。

翁同龢不但在授读上下功夫,而且对妨碍同治帝学习的一切作法,那怕是太后所为,他也敢直言劝阻。

所以,翁同龢的讲授,深得同治帝和太后的好评,称赞他讲授有方、入值甚勤。

翁同龢入值弘德殿期间,还奉命去养心殿为两宫皇太后进讲《治平宝鉴》一书的有关章节。

对翁同龢来讲,给垂帘听政、掌握实权的两官皇太后进讲比给年幼无知的同治帝进讲更为荣耀,但一旦出错,不但贻笑士林,而且有可能被革职为民,身败名裂。

因此,在第一次给两宫皇太后进讲的前夜,他将要进讲的内容温习再三,几乎一夜没睡。

他第一次进讲的题目是《宋孝宗与大臣陈俊卿论唐太宗能受忠言》。

在进讲中,翁同龢反复阐述了君主虚怀纳谏、礼贤下士与国家利益的关系,讲得不仅仪节规矩大方,而且思路清晰、语言流利、剖析精当,两宫皇太后及在场王公大臣无不感到满意。

此后,他还给两宫皇太后进讲了关于宋、金、元、明四朝帝王政治事迹的15个专题。

在进讲这些专题时,他将历史与现实结合起来,并借两太后的提问,根据个人所见所闻,如实陈述,大胆批评当朝弊政,并相应提出改正意见,其中许多意见后来被采纳。

他如此敢于直言进谏,这在当朝上大夫中是极少见的。

同治十年(1871),正当翁同龢为进讲再作努力之时,其母许氏病逝,翁同龢上奏获准回籍治丧,离开弘德殿上书房,直到同治十三年(1874)治丧期满才回京复职,再次入值弘德殿,担任同治帝师傅,直到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同治皇帝病逝。

翁同龢入值弘德殷期间,由于他聪明能干、备受皇帝和太后信赖,所以屡受殊荣。

同治四年(1865),他奉旨阅看文宗实录,按例只有亲王、大学士才有资格阅看前朝皇帝实录。

在仕途上,由誉事府右中允特接侍讲,再擢为国子监祭酒,进而提为太仆寺正卿、同治十二年(1873)同治皇帝亲政后,推恩赏给他一品顶戴,真可谓一帆风顺,步步登高。

四、两度出任刑曹按律理狱办案 光绪元年(1875)八月,翁同龢奉旨暂行代理刑部右侍郎,直到光绪二年(1876)初始任毓庆宫行走,担任光绪帝师傅,任职仅有四个月。

时间虽短,但翁同龢却在有限的时间里力主按律办案,作了大量工作。

这其中最有影响的是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平了反。

这一奇案是这样的:杭州府余杭县(今属浙江)城厢镇一豆腐店伙计葛品连,同治十二年(1873)春娶毕秀英为妻。

毕氏天生貌美,又喜穿绿色衣服,系白色围裙,人送绰号小白菜。

葛、毕婚后,租借了新科举人杨乃武的一间房子,毗邻而居。

时杨乃武丧妻不久,两家来往频繁,杨乃武与小白菜也曾单独来往过,但并无伤风败俗之事。

葛品连突然于同治十三年(1874)初冬暴病而亡,葛母怀疑可能是儿媳小白菜与杨乃武串通谋杀亲夫,送上告余杭知县,鸣冤请验。

余杭知县刘锡彤接状后,送带领三班衙役开棺验尸,判定葛品连是中毒而亡。

于是,刘锡彤下令拘捕严审小白菜,小白菜供认实不知情,刘锡彤便下令施用酷刑,小白菜仍供实不知情。

刘锡彤之子刘海升,游手好闲,曾诱奸过小白菜;县衙役何春芳也曾企图强奸葛毕氏,未遂。

刘海升和何春芳二人恐小白菜口供将二人牵连进去,遂恐吓小白菜:只要她供认是与杨乃武通谋杀丈夫,可免除死罪,否则罪加一等。

小白菜受刑不过,只好按刘海升和何春芳二人指定的去说,承认葛品连是自己与杨乃武合谋毒死的。

刘锡彤下令拘捕杨乃武到堂,杨乃武则坚不承认。

刘锡彤为包庇其子,便将不实之验尸记录及审讯记录上报杭州府,请求二审。

杭州知府陈鲁不去核实,据刘锡彤提供的材料,对杨乃武严刑拷打,杨乃武不堪受皮肉之苦,只好含屈成招。

府又报省,并拟定处死小白菜、杨乃武。

浙江巡抚杨昌睿曾亲自审讯,小白菜、杨乃武料难翻案,屈供如前。

杨昌睿曾派衙役去余杭县调查,但由于所派衙役受刘锡彤重贿没有深究,杨昌睿听信虚言,仍照杭州府所拟罪名上报刑部。

在此时,杨乃武在狱中写了一篇亲笔辩供,揭发余杭知县刘锡彤之子刘海升和县衙役何春芳对小白菜所行不轨之事,并设法将亲笔辩供送给他的姐姐叶杨氏。

叶杨氏遂同杨乃武之后妻杨詹氏身背黄榜(冤单)进京呈控。

叶杨氏、杨詹氏二人进京后受尽艰难,刑部受理,认为此案有疑,廷旨交浙江巡抚亲自复查。

复查中,杨乃武、小白菜双双翻供,浙江巡抚感到此案棘手,此案于是被搁置下来。

直到光绪元年(1875),由于杨詹氏、叶杨氏几度进京四处鸣冤,吏科给事中王书瑞上书提出异议,浙江籍京官联名上奏请再行审问,西太后慈禧才下令刑部尽速复审。

此时,刑部六堂官中,由于种种原因,主事的只有翁同龢一人。

翁同龢接旨后,详细阅读了有关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的有关材料,发现了许多疑点,遂奏准暂不入奏。

为彻底查清案子的来龙去脉,翁同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

他先后走访了熟于案律的同行同僚、在京的浙江籍官员许多人,与他们共同探讨此案,征询他们对此案的意见。

经过调查,翁同龢越发坚定了自己对此案有疑的看法,表示案情一日不明,决不草率定案。

后唯恐自己判断有误,又进一步调查核实,并上奏西太后。

西太后采纳了翁同龢的意见,下令将所有人犯、证人押解刑部审讯,对葛品连再次开棺验尸。

结果,人证、物证证明葛品连并非中毒而亡,而是暴病而死,小白菜、杨乃武并无串通害人之举,二人无罪获释,案情大白于天下。

案情既然大白于天下,翁同龢便同其同僚数人陈奏西太后慈禧应按律惩治此案中行为越律者。

为收买人心,以示清明,西太后慈禧采纳了翁同龢等人的意见,将浙江巡抚杨昌睿以下100多名官吏革职、充军。

至此长达三年之久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得以了解。

光绪五年(1879)一月,翁同龢被任命为刑部尚书,直至此年五月。

此次在刑部任上,翁同龢对刑部进行了整顿,撤换了部分不称职的官吏;对含糊不明易被偷梁换柱的律例规定,作了明确的界定;亲自查看大案、疑案的案情材料,坚持依法办案,按律治罪。

翁同龢两度出任刑曹,前后在任时间相加不过10个月,时间虽短,但由于他能按律理狱办案,所以在任期间备受西太后慈禧和王公大臣们的赞赏。

五、担任毓庆宫行走循循善诱光绪帝 光绪元年(1875)十二月一日,两宫皇太后降旨翁同龢和侍郎夏同善担任毓庆宫行走,充任刚刚即位、年仅四岁的光绪皇帝的师傅。

翁同龢接旨后,喜忧并举。

喜的是两宫皇太后一再重用自己,再为帝师。

忧的是要将一个年仅仅四岁的孩童塑造成一代圣主,责任重大。

他考虑再三,一再推辞,但终未获准,且西太后慈禧温谕再三,要他尽心竭力,济此艰难,翁同龢只好勉力从之。

光绪二年(1876)三月二十一日,是翁同龢向光绪帝进讲的第一天。

翁同龢首先教光绪帝写了天下太平、光明正大八个字。

接着,又教光绪帝朗诵了帝、德二字。

最后,进讲了《帝鉴图说》的首篇《三皇五帝》。

从这一天起直至光绪二十三年(1897)一月毓庆宫书房被撤,翁同龢担任光绪帝师傅达20多年之久。

20多年中,翁同龢尽心尽力,循循善诱光绪帝,彼此结下了深厚的感情。

翁同龢授读的前两年,主要是教光绪帝认字、读生书、背熟书。

翁同龢规定生书每天读20遍,熟书每天读50遍。

当时课文虽短,但由于光绪帝年幼不谙世事,且体弱多病,常常读到一半就不再读了。

师傅催促,权作耳旁之风。

每每见此情景,翁同龢便心急如焚,有时不免和风细雨申斥几句,光绪帝则嚎陶大哭,索性多日不开口读书。

翁同龢见硬的不行便来软的,慢慢左劝右劝,但光绪帝软硬不吃,翁同龢只好面奏两宫皇太后,西太后听后极为不满,决定用不准多吃食物来严加惩罚。

翁同龢则于心不忍,又生一计,何不去求助于光绪帝的生父醇亲王奕环。

奕环来到书房,先是厉声训斥,接着良言相劝。

对父亲的一威一震,光绪帝多少有所顾忌,但久而久之此法也失去了效力。

翁同龢认为长此以往总不是个办法,遂与其他师傅商定,相对减少读书遍数,每读完一遍由师傅当着光绪帝的面记下,读完为止。

采用此法后光绪帝好了一阵,但时间一长,旧病复发,且与师傅们辩论,认为读书不在遍数多少,应以是否熟练为标准。

但对于熟练的标准,师生认识不一,彼此争论不休。

师傅们一计不成又使一计,规定:如光绪帝不读完规定的遍数,便请他在位子上久坐不准动。

可一个四、五岁的孩童哪能坐得住,为此光绪帝常常大哭不休。

翁同龢本不同意此计,见光绪如此闹腾,便宣布取消,事情才归平息。

光绪二年(1876)至光绪四年(1878)毓庆宫书房是半天上课,随着光绪帝年龄的增长,自光绪四年(1878)改为全天上课,要读的书越来越多,本来畏惧的光绪帝越来越畏难。

翁同龢见光绪帝年已渐大,不督促他读好书会贻误光绪帝终生,祸及整个大清王朝,便与其他师傅商定采用罚读法,少读一遍罚加两遍。

此法采用之初,光绪帝以闭口不读相对抗,接着便大声哭叫,对此翁同龢和其他师傅们全然不顾,并将光绪帝所作所为记录下来,上奏西太后。

有一次,光绪帝一怒之下离开书房,罢学回宫而去。

翁同龢和其他师傅们不得不上奏,求助于西太后慈禧。

后经西太后慈禧良言相劝,再加上师傅们承认自己的行为偏激,光绪帝才答应回书房。

这样,一场轰动皇宫的里学风波才归平息。

经过光绪帝罢学这场风波,翁同龢和师傅们得出教训,认为罚读法也并非一个劝学的好办法。

于是,经翁同龢提议,师傅们决定改用表扬法,每读完一遍表扬一番,从正面进行教育。

表扬法采用后,光绪帝感到心情非常舒畅,学习的积极性大增,一改往日不良学风,学业不断长进。

翁同龢不但在学业上是光绪帝的良师,而且在生活上也是光绪帝的益友。

光绪帝从小体弱多病,胆子小,每逢雨天电闪雷鸣之时特别害怕。

每当此时,翁同龢总是将光绪帝抱在怀中,安慰他不必惧怕;光绪帝从小离开父母进宫,由太监服侍,太监们知道皇帝乃一孩童,常常敲诈,当得不到满足时,便怠慢光绪帝。

翁同龢得知后,有时当面训斥不规太监,有时上奏两太后责罚。

为此,光绪帝视翁同龢为知己,有什么喜悦都愿意与翁同龢述谈。

年复一年,至光绪七年(1881)光绪帝已是11岁的英俊少年,开始明事知礼。

此时,西方列强的侵略已开始从沿海地区向中国内地深入,中国面临着危机。

因此,翁同龢决定加强对光绪帝的教育,在保留《四书》、《五经》等20多门有关封建伦理道德课程的同时,又增设了有关中外史地、洋务运动和早期改良主义者著作方面的课程。

翁同龢在给光绪帝讲授新增设的课程时,结合当时发生的重大政治、军事、外交事件,积极引导光绪帝思考现实问题,从而将毓庆宫书房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

光绪帝听了这些新增设的课程后,感到受益非浅。

这对他在政治上成熟较早,特别是后来发动维新变法运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翁同龢除在学业上教授光绪帝外,还注意对光绪帝加强道德修养方面的教育。

翁同龢第一次给光绪帝进讲时,就给光绪帝讲授了帝德如天的道理。

在以后长达22年之久的授读过程中,翁同龢时常规劝光绪帝在言行举止、待人接物方面应庄重大方,不要迂腐。

经翁同龢等人精心教诲,光绪帝随着年龄的增加,变得越来越懂事,立志要作一位象康熙那样的一代圣主,因此读书非常勤奋,每天黎明前就进书房读书,一年四季,几乎天天如此。

每到春节放假时,他仍坚持到书房读书。

为满足自己的学习欲望,他常常向师傅们索取新书,所读书的范围越来越大,在光绪十五年(1889)亲政前总共读了八、九十种书。

这些知识为他亲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光绪十五年(1889)光绪帝亲政后,翁同龢同往常一样仍到毓庆宫书房给光绪帝授课。

为满足光绪帝对西学的探求,他还继续不断向光绪帝呈送有关西学的著作,并且常在书房同光绪帝讨论时政。

这一切引起了西太后慈禧和帝党官僚的疑忌。

光绪二十三年(1897)一月,西太后慈禧下令裁撤光绪帝的毓庆宫书房。

至此,翁同龢结束了长达22年之久的毓庆宫教授生涯。

六、首次出任军机大臣遭受革职留任处分 光绪八年(1882)十月,廷命翁同龢在军机大臣上行走,翁同龢第一次出任军机大臣。

翁同龢此次出任军机大臣,主要参与了两项重大政治活动。

一是参与处理云南军费报销舞弊案;二是参与中法越南交涉事宜。

光绪五年(1879),云南巡抚杜瑞联就云南非法军费报销一事,派崔尊彝和潘英章二人携巨款赴京打通关节。

崔、潘二人进京后在军机处、户部四处活动,最后以向军机大臣周瑞清、王文韶、景廉和户部经办司员、书吏行贿8万两为条件,了结此项报销。

光绪七年(1881)六月,此案被告发,西太后命刑部审理。

刑部最后查明5万两银子的用处,另外3万两贿赂了王景二人。

不久,江西道监察御史洪良品上奏弹劾王、景二人贪赃枉法。

西太后命停亲王和翁同龢传问洪良品。

结果查明洪良品所言只是捕风捉影,无证人证据。

西太后遂命谆亲王、翁同龢传讯崔、潘到案,与周瑞清、户部承办司员、书吏等当面对质。

王、景二人见劣迹败露,遂上奏获准辞职。

但此案还未最后判决,西太后令彻底查清。

翁同龢等在进一步清查中,发现所谓王、景二人受贿的3万两白银没动仍存在钱庄,另外5万两大多列为别敬、赠敬、节礼等项,涉及到许多官员。

谆亲王力主严追,翁同龢则认为,穷追不舍,涉及官员之多,恐难结案;京官俸银微薄,下官赠与,向有此例,不能视为受贿。

为此翁同龢和谆亲王产生分歧,案子一搁就是三个月。

三个月过去,西太后令翁同龢迅速结案,翁同龢遂作了进一步调查;认为王、景二人虽有受贿之意,但无受贿之举,按律应从轻处罚;其余5万两,大多属馈赠,不便查出。

对此,谆亲王仍持反对态度。

翁同龢便心平气和地向谆亲王反复陈述法不阿贵,贵为同法的道理,表明断案应按律从事。

后谆亲王表示同意按翁同龢之意上奏,西太后则于光绪九年(1883)八月,分别处分了案中人犯。

至此,长达三年之久的云南军费报销舞弊案结束。

翁同龢首任军机大臣参与的第二件事就是直接参与决策中法越南问题交涉事宜。

19世纪80年代法国政府基本控制越南后,开始向中国侵略。

翁同龢力主抗法,反对李鸿章妥协退让的政策,支持入越作战的刘永福的黑旗军。

但以李鸿章为代表的主和派一味妥协退让,致使法国侵略者于光绪十年(1884)二月将战火燃到镇南关一带,中越边境危机,西太后为此于四月撤换了军机处的全套班子,翁同龢也没有幸免,遭革职留任处分,退出军机处。

七、勉强出任户部尚书帝后二党逐渐形成 光绪十一年(1885)十一月二十九日,廷命翁同龢出任户部尚书。

翁同龢接旨后极为恐慌,因翁同龢深知此时清朝危机四伏,财政拮据,出任户部尚书,负责一切大小开支,是一件相当棘手的差使,而自己又是外行,轻则为人指责,重则革职丢官。

但又一想自己在中法战争中的革职留任处分刚刚撤消,不便推就,只好强硬着头皮勉强走马上任。

光绪十三年(1887)八月二十三日,黄河决口,西太后令户部拨款200万两赈济。

翁同龢受命后为之一惊,此时国库空虚,哪来200万两白银赈灾修河

遂召户部诸官连日商讨筹款事宜,最后大多赞同广开捐例筹款。

所谓广开捐例,就是大肆卖官鬻爵。

翁同龢认为广开捐例,会造就一大批贪官污吏,害国害民,所以极力反对广开捐例筹款。

后因西太后同意此法,翁同龢只好遵命领旨,尽心办理,但至光绪十四年(1888)底才收到捐银80万两,远远不足以用来修河赈济。

不久,内务府光绪帝大婚典礼筹备处又要求户部再投100万两。

翁同龢穷于应付,不得不举借外债,从此清政府开始靠借债苟延残喘。

同年,发生了李鸿章私自与美商合伙筹开华美银行的事件。

李鸿章为筹措巨款,举办海军,修筑铁路,建造颐和园,取悦于西太后,派人频繁与美商联络开办了此银行,其中美商出资居多,实为美商节制。

光绪十三年(1887)七月,翁同龢得知后,极为震惊,认为银行乃国家的大政,银行被洋人节制严重损害了国家的主权。

遂力陈西太后万不能批准。

九月,翁同龢又策动80多名御史上奏,弹劾李鸿章开办华美银行是欺君卖国。

此外,翁同龢利用醇亲王奕环与李鸿章争权夺利的矛盾,多次游说醇亲王,要奕环出面向西太后陈奏,阻止李鸿章的行动。

李鸿章开办华美银行的计划公开后,引起英、美等国的反对,因为华美银行一旦开业,则会影响他们在华

溥仪和光绪是什么关系

公元一九○六年,即清朝光绪三十二年的旧历正月十四,爱新觉罗.溥仪出生于北京的醇王府。

老醇亲王奕讠瞏是他的祖父,后来的醇亲王载沣是他的父亲。

提起醇亲王府,我想多说两句,醇亲王府出了中国的最后两位封建皇帝:爱新觉罗.载恬,即清光绪帝,爱新觉罗.溥仪,即中国封建王朝最后一位皇帝,清宣统帝。

既然都是出自醇亲王府的皇帝,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溥仪的父亲是光绪的弟弟,那溥仪就是光绪的侄子了。

下面还是介绍一下醇亲王吧。

老醇亲王奕讠瞏,是道光皇帝的第七子,他是什么时候出名的呢

奕讠瞏初封郡王,因辛酉政变中为慈禧太后立下汗马功劳,后不久被晋封亲王。

还得到了一大堆头衔:正黄旗汉军都统、正黄旗领侍卫内大臣、御前大臣、后扈大臣、管理善扑营事务、署理奉宸苑事务、管理正黄旗新旧营房事务、管理火枪营事务、管理神机营事务……。

那就因为一次政变就能让醇亲王捞到那么多好处么

其实也不尽然,奕讠瞏发达的主要因素还是因为他娶了一位叶赫纳拉氏的老婆,有人问:娶了叶赫纳拉氏的老婆又怎么样了呢

因为这位叶赫纳拉氏正是当时的慈禧太后的妹妹,那奕讠瞏就是慈禧太后的妹夫了。

那是不是就是代表醇亲王没有什么本事,只是靠他的福晋的姐姐发达的呢

我认为这样认为是不太对的,刚才我也提到过他在辛酉政变中为慈禧太后立下了汗马功劳呢。

下面我想介绍一下辛酉政变。

第二次鸦片战争,咸丰皇帝带着妻儿跑到避暑山庄。

但他在热河一病不起。

立年幼的载淳为皇太子。

钦定命八位大臣为赞襄政务大臣。

这八个人是恰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肃顺和军机大臣景寿、穆荫、匡源、杜翰、焦佑瀛,而肃顺更是其中的主宰。

第二天咸丰皇帝驾崩。

新皇帝继位,顾命大臣订年号“棋祥”,掌控大权。

新皇帝刚继位就有御史上奏折,奏请两宫皇太后垂帘听政,被以肃顺为首的顾命大臣驳回,东太后,也就是慈安太后倒没有什么,西太后也就是慈禧太后对此耿耿于怀,但手中没有实权也只好作罢。

但权力欲极强的慈禧太后是绝对不会放弃对权力的追求的

在北京处理议和事务的恭亲王奕欣听到咸丰驾崩的消息后要求立即去热河奔丧,但被以肃顺等人用“留守责任重大”的“上谕”堵他,经奕欣多次要求才准许到热河奔丧。

到热河,奕欣请求见两宫太后,肃顺又用叔嫂不通问的礼法,阻他和太后们会见,依然没有成功。

两宫太后和奕欣的这次见面对辛酉政变进行了周密的部署。

太后回到北京,肃顺等人还在护送皇帝梓宫回京的途中,太后封奕欣为议政王,然后让奕欣、奕讠瞏等人逮捕肃顺等顾命大臣,肃顺被斩首,两位亲王被赐自尽,其余有的被流配,有的被革职。

辛酉政变以帝后党,帝胤党的胜利而告终,于是奕讠瞏得到了一大堆头衔。

在以后的日子里,恭亲王奕欣多次失宠,但醇亲王奕讠瞏却是有升无降。

这也取决于他的政治头脑和谨慎的作人态度。

我这里可以原引溥仪自己写的回忆录《我的前半生》中的语句作以佐证“光绪入宫的那年,他把一切官职都辞掉了。

“亲王世袭罔替”的恩典是力辞不准才接受的。

这以后几年,他的惟一差使是照料皇帝读书。

他于得兢兢业业,诚惶诚恐,于是慈禧又赏了他“亲王双俸”、“紫禁城内乘坐四人轿”。

后来恭亲王失宠,革掉了议政王大臣,慈禧太后又命军机大臣们,今后凡有重大政务要先和醇亲王商议,这等于给了他更高的职务。

按例,男子结婚便算成年。

光绪如果结了婚,太后理应归政。

这是慈禧极不情愿的事,于是就在光绪婚前,由奕讠瞏带头向太后叩请继续“训政”。

清朝创建新式海军,奕讠瞏接受了这个重任,海军初步建成之后,他须代表太后去检阅,偏要拉着一位太监同去,因为这位李莲英大总管是慈禧的心腹人。

慈禧赐他夫妇坐杏黄轿,他一次没敢坐进去。

这种诚惶诚恐的心理,不仅表现在他的一切言行之中,连家里的陈设上也带着痕迹。

他命名自己住的正房为“思谦堂”,命名书斋为“退省斋”。

书斋里条几上摆着“欹器”,刻着“满招损,谦受益”的铭言。

子女的房中,到处挂着格言家训,里面有这样一段话:“财也大,产也大,后来子孙祸也大,若问此理是若何

子孙钱多胆也大,天样大事都不怕,不丧身家不肯罢。

”其实问题不在钱财,而是怕招灾惹祸。

”书中还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介绍,这里也不多引用

七王坟的历史背景

内心宽厚,善良慈祥,不为身外之物的得失有任何情绪波动,自己的功名身价沉浮进退都泰然处之,一生最大的追求就是顺其自然怡然自得。

公爵子女的称谓

公爵爵位拥有世袭制,一般有长子继承,少有让女子继承的,继承者必须也有军功显赫的作为,继承者如果不能对国家再有所贡献将割去爵位。

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

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

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介绍欧洲贵族等级欧洲爵位详谈(英系)-------公,侯,伯,子,男 (欧洲的一种贵族称号,在近代是位于侯爵之下,在没有侯爵的国家则位于公爵之下)伯爵: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

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

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

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

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

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

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

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

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

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

1307年计有9名。

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

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

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

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 男爵: 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已有男爵一词(Baron),但无男爵爵位,而且词义不够确定。

似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但无尊贵的含义。

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

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

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

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

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

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

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

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公爵: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

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

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

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

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duchy;大公国,Archduchy)。

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

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

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

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著。

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

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

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

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

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

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

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

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

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

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 侯爵: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

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

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

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

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

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

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

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

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

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

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

”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

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候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

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子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

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

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 ;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

史实却非如此简单。

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

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

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

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

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自由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自由农民。

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

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

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

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

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

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

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

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

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

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著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

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

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

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

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

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

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

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

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

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在政局动荡、战事连绵的中世纪后期,欧洲各封建君主为了使各级贵族在骑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业、效忠国王,除了利用贵族爵位科赐臣下之外,还别出心裁地设立了划分为不同等级名分的勋章勋位,奖赏他们的战功政绩。

在英格兰,最著名的勋位是创立于4世纪中叶的嘉德勋位(the Order of Garter)。

据传,爱德华三世设立这个勋位是为了纪念一次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

在一次庆祝攻陷加莱城的舞会上,姿态秀美的索尔兹伯里女伯爵落下一只蓝色袜带,被爱德华三世捡起,缠在自己的腿上,旁观者见了哄堂大笑,爱德华斥责他们说:“凡是认为这是坏事的人可耻”。

以后这句话成为国王在1449年建立袜带骑士团和颁发勋位的格言,它同蓝色袜带和圣乔治十字架图形一起出现在勋章上,激励武士们在战争——当时主要是百年战争——中蔑视死亡,奋勇厮杀。

爱德华本人也是袜带骑士团的成员。

他与宠爱的武士围绕圆桌议事,共同进餐,多次主持武士们的比武演技,使已经衰落的骑士精神有所振作。

并使嘉德勋位成为以后英国最诱人的贵族勋章。

欧洲大陆贵族来历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

其中公爵应该是来自戴克里先改革罗马行省以后的省行政或者军事长官,后来被蛮族用来称呼大领主。

伯爵则是克洛维王朝的军队指挥官。

但因为往往随着军役而授予领地也成了领主。

男爵则是对宫廷显贵的尊称。

子爵和侯爵是分别作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设立的。

这些官衔在加洛林时代吞并采邑的过程中也被当成了采邑而继承下来,才慢慢变成爵号的(就像莱茵—巴拉定选侯自己是行宫伯爵但还是皇帝的骥厩总管。

勃兰登堡侯爵还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样,他们的官衔也成了采邑只是拥有的人太少而没能成为爵号而已)。

所以很多拥有领地但没有官衔的贵族,就以领地为头衔。

中间加中缀词。

翻译过来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

很多名门包括日后君临半个欧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这些没封号的家族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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