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主要讲的是什么
我国宪法规定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
它是据以制定其他法的法律基础。
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资产阶级宪法体现资产阶级民主,社会主义宪法体现社会主义民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由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国家根本大法。
从1954年起,我国先后制定、颁布过4部宪法,即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宪法,是我国新的历史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它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思想,充分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丰富经验,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
这部宪法除序言外,有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徽、首都等四章。
它的基本精神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发展统一战线,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
什么叫宪法?详细点,谢谢!
宪法 宪法 constitution 国家的根本大法。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据以制定其他法的法律基础。
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
古罗马帝国用它来表示皇帝的“诏令”、“谕旨”,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
欧洲封建时代用它表示在日常立法中对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的确认,含有组织法的意思。
英国在中世纪建立了代议制度,确立了国王没有得到议会同意就不得征税和进行其他立法的原则。
后来代议制度普及于欧美各国,人们就把规定代议制度的法律称为宪法 ,指确认立宪政体的法律。
“宪”、“宪令”、“宪法”等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与“法”同义,日本古代“宪”也指法令 、制度 ,都与现代“宪法”一词含义不同。
19世纪60年代明治维新时期,随着西方立宪政治概念的传入,日本才有相当于欧美的概念出现。
1898年,中国戊戌变法时,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派要求清廷制定宪法,实行君主立宪。
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从此“宪法”一词在中国就成为国家根本法的专用词。
宪法是阶级力量对比的表现 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由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所制定,用以维护和巩固本阶级的政权,是这一阶级的胜利成果。
从宪法的阶级实质来看,现代宪法基本上可以分为两个类型,即资产阶级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
在英国、美国和法国,较早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这3个国家也最早出现了资产阶级宪法。
它们的政治制度并不完全相同,而阶级本质一样,都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家占有制的经济基础上,都以保护资本家的私有财产为神圣职责;在政治上都是巩固资产阶级专政,确认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 。
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尽管个别条文有所差异,但都是资产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都是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
无产阶级建立政权后,也需要用宪法来巩固自己的胜利成果。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不尽相同,但它们的阶级本质一样。
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以发展生产力和保护公共财产为首要任务;都是为了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确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都是无产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体现了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
同一类型的不同国家的宪法不尽相同;同一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宪法也有变化。
除了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民族历史特点等因素外,阶级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变化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
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
资产阶级宪法体现资产阶级民主,社会主义宪法体现社会主义民主。
资产阶级宪法同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不可分割。
“立宪政体”、“立宪政治”、“宪政”,都是以代议制度为基础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别名。
资产阶级宪法正是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和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过程中产生的。
资产阶级为了发展资本主义,需要冲破封建制度的束缚,实现买卖自由、契约自由、等价交换。
这种生产关系反映在政治上,就是要建立标榜自由、平等、人权的资产阶级民主制。
在其宪法上规定的,则是人民主权、权力划分(见三权分立制度)、尊重基本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原则。
资产阶级宪法上规定的民主制度,都是为巩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服务的。
它宣布“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把保护资产阶级私有制和对无产阶级的剥削,作为它的首要任务。
这样,资本主义国家必然要实行资产阶级专政。
但为了欺骗无产阶级,他们讳言专政,在宪法里不作明文规定。
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同样需要把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法律化,制定宪法来巩固政权,维护社会主义民主。
社会化的大生产和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民主制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宪法是作为法律手段来巩固和发展这一经济基础的。
社会主义宪法公开承认社会主义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
无产阶级专政包括对剥削者的专政和在劳动人民内部的民主,即社会主义民主。
社会主义民主制是最高类型的民主制
埃及是什么社会制度
我国宪法规定基本权利有: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特定人的权利;监督权利。
新中国第一部法律是什么?
德意志古代历史德意志民族的产生是一个延续了许多世纪的过程。
一般认为,德国历史开始于公元919年。
在这一年,萨克森公爵亨利一世取得了东法兰克王国王位,建立了德意志王国。
亨利一世的儿子鄂图一世继承王位后为了取得所谓上帝授予的皇权,于公元962年强迫教皇约翰十世在罗马给他加冕,称为“罗马皇帝”,德意志王国便称为“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史称“第一帝国”。
神圣罗马帝国始终不是一个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
随着地方封建势力日益强大,皇帝的权力便不断衰落,形成了不少的邦国。
在这四分五裂的帝国中,最大的两个邦国是普鲁士和奥地利。
德意志(Deutsch)这个词大约见于公元8世纪,开始仅指在法兰克帝国东部地区使用的一种属于日尔曼语族的方言。
卡尔大帝(德语:Karl der Große,即法语的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死后,帝国分裂,其中东法兰克和西法兰克的界限大约相当于罗曼语族和日尔曼语族的界限。
东部帝国的居民后来才逐渐产生休戚相关的感觉,德意志这个词的含义由语言扩展到说此语言的人,最后才用以称呼它们居住的地区——德意志国(Deutschland)。
公元920年,日尔曼人的东法兰克王国改称为“德意志王国”(拉丁文 Regnum Teutonicum),开始了所谓“德国”的历史。
与中国这样的统一与中央集权的多民族国家不同,对于历史上长期处于民族融合和政治分裂过程中的德意志地区来说,民族、国土、国家常常是相互分离的。
因而从德意志历史整体考察,只有1871年俾斯麦统一德国后,Deutschland这个词才包含了同一的国土和国家政权的含义,因此,准确地说,只有这之后的历史才可以称为“德国史”,之前的历史只是德意志地区和德意志各民族的历史。
历史分期史前时期考古证据表明,在现今德国国境内,约70万年前就有人类踏足。
从此推测,约50万前开始,人类就陆续移居于此。
公元前后,在多瑙河和莱茵河流域,已定居着许多日耳曼部落,这些部落同企图征服此地的罗马帝国不断发生冲突。
公元9年的日耳曼各部族在条顿堡森林之战中战胜了当时强盛的罗马帝国。
在这次战役中,日耳曼部落伏击并消灭了三个罗马军团。
此后,罗马人再也没有真正尝试过把它们帝国的东部边界推进过莱茵河。
自407年开始的一段时期中,各莱茵河沿岸的日耳曼部落渡过莱茵河并在今天的法国和西班牙的部分地区建立了一系列短命的王国。
476年,日耳曼人与罗马帝国的下层人民联合,推翻了显赫的罗马帝国。
德意志立国时期5世纪末,延续了几个世纪的法兰克王国建立,其中包括莫洛温王朝和卡洛林王朝的辉煌时期。
在查理曼大帝(800年加冕)的治下,王国几乎拓展到了今天的法国和德国的绝大部分地区,称为查理曼帝国。
查理曼大帝去世后,帝国很快走向分裂。
公元843年,法兰克王国的疆域按照凡尔登条约分成三部分,西边的部分即莱茵河左岸的西法兰克王国就成为后来法国的基础;而东边的部分即莱茵河右岸操德语的东法兰克王国成为后来的德意志王国的基础,成为未来的神圣罗马帝国,也是今天德国的雏形;中间的部分成为了后来法德争斗的根源。
公元919年,萨克森公爵亨利一世当选为东法兰克王国的国王,建立了萨克森王朝,正式创立德意志国家。
萨克森王国的地域大致位于今荷兰、德国西部、瑞士和奥地利。
严格意义上的德意志历史的就此开始。
神圣罗马帝国公元962年,德意志国王、萨克森王朝的奥托一世在罗马由教皇约翰十二世加冕称帝(962~973在位),成为罗马的监护人和罗马天主教世界的最高统治者。
从1157年起,帝国被称为神圣罗马帝国。
资本主义发展和宗教改革宗教改革与反对改革马丁·路德马丁·路德为反对赎罪券买卖发表了九十五条论纲,后来在1517年他发起德国宗教改革。
1519年哈布斯堡家族的卡尔四世即位。
他不单要对抗土耳其奥斯曼帝国还要卷入了对法国及教宗的长期战争。
他在帝国的地位被削弱,无力阻止宗教改革。
1522年至1526年间,在帝国的某些城市和地区流传着路德的学说。
宗教改革由君主执行。
皇帝的弟弟费迪南不能容忍路的教徒。
对此支持新教的领主还一度游行示威。
14世纪农民就因为生活困苦而爆发起义。
在宗教改革期间的1524年至1526年,甚至发展为德国农民战争。
1525年在闵采尔的领导下,法兰肯豪斯的地主被废除。
1848年革命1848年巴黎的二月革命推动了德国城邦的三月革命的发生。
在奥地利发生巷战。
3月13日梅特涅下台并逃亡到英国。
费迪南皇帝于1848年4月批准新宪法通过并且允许民间组建武装力量。
在匈牙利,意大利和斯拉夫地区爆发了起义,但很快被镇压。
普鲁士皇帝腓特烈·威廉四世迫于民间压力,修改宪法并且承认人民有集会和言论自由。
至于小城邦,如巴登就试图通过任命自由派分子组成政府这一策略来避免革命。
但随着革命进一步升级,正是萨克森和巴登成为了激进民主革命的中心。
5月初所有城邦进行选举,推选国民议会代表。
但只有六个城邦进行了直选。
在国会里既有保守的保皇党也有自由党和共和党人。
工人和农民根本就没有自己的代表。
5月18日成立了临时政府,由临时国家元首领导。
诸侯也承认临时政府,但临时政府没有自己的军队,警察和公务员,有名无实。
国民议会需要划定未来德国的国界。
刚开始有人提出大德意志方案。
但后来还是决定采用小德意志方案,建立一个不包括奥地利的德国。
1849年3月28日,经过长时间讨论,伯多禄教堂宪法终于通过,宪法规定,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一个统一的联邦,立法部门是帝国议会,领导中央政府的则是世袭皇帝。
该宪法是魏玛宪法和基本宪法的基础。
选举权被进一步确定。
4月2日普鲁士皇帝腓特烈·威廉四世逊位后,各城邦都从法兰克福撤回了代表。
德累斯顿和巴登为了推行宪法发生了革命,但最后被镇压。
少数代表拒绝被召回并且在斯图加特举行进一步会议。
最后一场革命发生在7月23日拉斯斯塔德。
宪法永远失效了。
很多人由于受到政治迫害而逃亡到美洲。
德国统一神圣罗马帝国在1806年灭亡后,德意志邦联在1815年成立,其中以普鲁士和奥地利最犟大。
普鲁士和奥地利都想由自己领导德国统一,后来普鲁士渐渐取得领导权。
1864年普鲁士打败丹麦,收回北方部分领地。
1866年她打败奥地利,迫使奥地利与匈牙利组成奥匈帝国;并合并数个邦,组成北德意志邦联。
1870年普法战争爆发,德国南部几个邦脱离法国控制,至1871年德国宣布完成统一,德意志帝国成立。
魏玛共和国(1919年–1933年)战后的魏玛共和国是在德国的土地上建立一个和平、自由、民主的政权的一次努力。
但是,魏玛政府自一开始就注定了困于经济问题和本身魏玛宪法固有的缺陷。
开始的几年,魏玛共和国不得不忙于处理左翼和右翼相继发动的叛乱和1923年的严重的通货膨胀。
接下来,由于德国与战时敌人们的关系逐渐缓和和赔偿债务的放宽,情况有了些好转。
盟国一定程度上恢复了秩序和繁荣,全靠总理兼外交部长古斯塔夫·施特雷泽曼。
这种繁荣一直延续到1930年来临的大萧条之前。
此后,经济的衰退,加上对1923年超速通货膨胀的记忆和凡尔赛条约严酷的条款引发的民族主义反对声音,从内外两方面断送了魏玛政府。
阿道夫·希特勒和他的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NSDAP,简称纳粹)利用了这一现实和不断增长的失业率。
纳粹不断强调民族和种族的问题,并承诺让失业的人重新获得工作,他们把德国的许多问题都归罪于所谓的犹太人的阴谋,甚至宣称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失败是由于内部的通敌造成的。
纳粹德国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爆发后,魏玛共和国的政局开始转向法西斯化。
以希特勒为领袖的纳粹党在1933年1月30日开始掌握了德国的政权。
希特勒执政后,对内开始实行白色恐怖,残酷镇压异己分子,通过冲锋队、党卫军和盖世太保)及其遍布各地的劳动营和集中营实行法西斯专政。
希特勒是通过鼓吹强烈的民粹主义上台的,上台后的他开始了对犹太人疯狂的种族压迫。
1933年12月 1日通过《保证党和国家统一法》。
1934年8月1日通过《德国元首法》等,加强了法西斯独裁统治。
希特勒将国家经济纳入战争轨道,加快重整军备的步伐。
1935年3月16日,希特勒宣布实施普遍义务兵役制,建立起50万人的军队,次年宣布实行由戈林主持的“四年计划”,工业发展速度超过西方各国。
1936年3月7日,希特勒将德军开进莱茵非武装区,7月武装参与西班牙内战。
11月25日德日缔结《反共产国际公约》,1939年5月22日,德国和义大利於柏林订立钢铁同盟,至此,三国正式结盟,被称为轴心国。
1938年3月德国吞并奥地利,9月,在慕尼黑会议上,希特勒迫使英法签订《慕尼黑协定》。
10月,肢解并占领捷克斯洛伐克。
1939年9月1日,德国以闪电战进攻波兰,第二次世界大战正式开始,随后迅速占领了丹麦、挪威、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等国。
1940年,击败英法联军,并占领了法国。
随后占领了南斯拉夫和希腊等国。
1941年6月22日,德国开始进攻苏联。
1942年冬,斯大林格勒战役开始,德军失利,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转捩点。
1944年6月6日,美英联军在法国诺曼底登陆,1945年5月8日宣布无条件投降。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雅尔塔协定,苏美英法分区占领德国,柏林作为特殊单位由4国共同管理。
1949年5月,美、英、法3国占领区合并,成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同年10月,苏联占领区宣布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德国分裂为两个国家。
冷战时期1945年被盟军占领的德国1945年5月8日法西斯德国战败后,根据《雅尔塔协定》和《波茨坦协议》,德国除割让给苏联和波兰11.4万平方公里土地外,其余部分及首都柏林由苏、美、英、法分区占领。
1947年1月1日,美占区和英占区组成联合经济区,同年4月法占区也加入该联合经济区。
1948年9月由州议会代表组成协商会议。
1949年5月8日,协商会议通过《基本法》。
5月23日,公布《基本法》,正式成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简称联邦德国。
9月20日,由阿登纳组成第一届联邦政府。
联邦德国的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
联邦的最高司法机构是联邦宪法法院。
1946年4月苏联占领区的德国共产党和德国社会民主党合并,成立德国统一社会党。
1947年12月6日,在柏林苏占区召开德国人民第一次代表大会。
1949年5月30日德国人民第3次代表大会批准宪法。
同年10月7日临时人民议院通过宪法。
10月7日,正式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简称民主德国。
10月10日苏联占领当局将行政职权移交给临时政府。
1948年,柏林危机爆发,年底,柏林正式分裂成为两个城市。
1961年,民主德国在东西柏林边界自己的一侧修建柏林墙,并且切断西德与西柏林的交通运输,冷战达到了最高峰。
美国靠空投物资支援西柏林,即是空中桥梁,。
战后联邦德国经济发展较快。
70年代,德国出现“经济奇迹”。
到统一前,联邦德国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第四大国,贸易第三大国。
民主德国在东欧国家中经济是发展最健康和快速的,统一前,东西德国都被世界银行列为世界十大经济体之一。
德国再次统一1990年德国统一:BRD 表示原联邦德国;DDR 表示原民主德国参见:两德统一1990年10月3日,前民主德国的领土并入联邦德国。
关于德国统一的条约达成于1990年2月13日,这个协议通过1990年2月14日的所谓“四加二协议”(英美苏法四个占领国和东西德国)得以实现。
统一后的德国仍然是欧共体(后来成为欧盟)和北约的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