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有哪些
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为规范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根据《成都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程内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施工现场作业的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工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履带吊车、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摊铺机、旋挖机、内燃桩工机械等)、材料装卸机械等。
三、防治原则:本工程区域内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坚持源头治理和防控结合、分类管理、排污担责的原则。
四、准入制度: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应符合成都市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在用重型柴油车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
超标工程机械一律禁止禁入施工现场开展作业。
五、标志和登记管理制度: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需向市环境主管部门登记报送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污染相关信息,必须取得市环境主管部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标志应粘贴于显著位置。
六、机械用油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参照成都市执行的机动车油品标准执行,不得低于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应从正规渠道购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
普得·先锋国际(一、二期)项目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批准:四川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5月1日普得·先锋国际(一、二期)项目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为规范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根据《成都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程内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施工现场作业的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工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履带吊车、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摊铺机、旋挖机、内燃桩工机械等)、材料装卸机械等。
三、防治原则:本工程区域内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坚持源头治理和防控结合、分类管理、排污担责的原则。
四、准入制度: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应符合成都市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在用重型柴油车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
超标工程机械一律禁止禁入施工现场开展作业。
五、标志和登记管理制度: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需向市环境主管部门登记报送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污染相关信息,必须取得市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