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能够体现大学生党员带头作用的党建口号
创新党建工作,院系党工作大舞台,有你参与更精彩。
党建工作新舞台,院系新平台。
党建添活力,工作增动力。
党建增进实力,党建彰显魅力,党建激发活力。
党旗飘扬,你我示范。
党旗在飘扬,党员在闪光。
学生党员发挥先进性,院系支部增强凝聚力。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发挥党员先进性,创建和谐新校园。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树立党员良好形象。
聚精会神抓党建,专心致志搞教学,一心一意促发展。
全面提高学生党员综合素质,切实发挥学生党员表率作用。
时时作示范,处处当先锋,事事我带头。
党员口号
1、为党旗增辉,为百姓办事2、我是党员我争先,我是党员我创优3、掀起创先争优新热潮、开创富民强街新局面4、把群众的麻烦事当自家事来解决,只有带领群众富才是真的富5、我们每个党员承诺一件小事,10个党员就给群众办十件实事,100个党员就给群众办一百件实事,小小的一句话却能切切实实办成万家事6、不仅要让乡亲们填饱肚子,还要让大家鼓起口袋7、我们不仅只是,更要让农民得实惠8、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地为群众做好事、做实事9、立足村情搞教育,带领群众谋发展10、作为支部书记,要做团结的带头人,尽量避免让群众办事跑第二趟路 11、我是党员,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12、带头致富,领民共富,争做“双强”村干部13、做率先发展的带头人,当人民群众的贴心人14、争做科技致富的带头人,争当农民增收的领路人15、不忘党员身份,牢记光荣职责16、时时作示范,处处当先锋,事事我带头17、党员争先进,支部创一流18、宣传政策我为先,我率先,搞好“双带”我争先,争重任务我抢先19、我是党员我带头20、勤勤恳恳为工作,任劳任怨为人民21、群众喜的就是我们要做的,群众怨的就是我们要改的22、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大学生当兵宣传口号
是入党誓词吧: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求一句有气势的关于党支部团队的口号
口号:立足岗位比作为,创先当解析: “创先争优”活动是在基层党组广泛开展并富有成效的一种活动形式,也是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体现,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不应只停留在口头,更应落实在行动上。
首先,“创先”指的是“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标准即“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从中,我们不难发现,要想成为一个先进的基层党组织,就需要全体党员的团结协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单凭一个人的力量是绝对无法做到“五个好”的,只想通过突出个人业绩来实现“创先”更是无稽之谈,是无法行得通的,体现团结的力量才能创造出“先进”。
其次,“争优”指的就是“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在各方面起到带头的和先锋模范的作用。
曾经我以为,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讲,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有优秀的学习成绩就够了,但经过多次的党校学习后,我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严重错误,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拥有一个优良的成绩往往是不够的,它还有更高的要求。
一名学生只有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都积极向上地发展,才有成为优秀党员的可能。
而要想成为一个优秀的党员,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前提。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拥有一种民族的归属感,小到热爱家乡、学校,大到热爱祖国。
在远离家乡、学校时,能够心怀家乡、学校,关心家乡学校的点点滴滴的变化;长大后,若有机会远离祖国外出学习,也不能被外面的世界所迷惑,时刻要记住,我们是中国人,我们是合格的青年,懂得回报祖国,无论到哪里,我们的根永远不会因此改变。
同时,我们也应该热爱党,相信党,跟着党走,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加强党性修养,相信党所领导出来的社会主义道路是最适合我们新中国的一条光明大道。
其次,我们每天都应该找一些时间去学习,带头提高学习,带头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坚持不断地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各项各类竞赛,结合专业学习开展学生科研活动,力争上游,努力争取获得学校奖学金、学习进步奖或学习优秀奖等。
毕竟学习是学生的天职,只有拥有一个良好的学习成绩,才有可能在其他方面有所发展。
而学习本身也是一门十分灵活的学问,怎么学、向谁学、到哪学、学什么都值得我们深思。
我们学校,有一大批学历高、经验多的老师,还有很多学习成绩优秀学生,他们无疑是我们生活和学习上最直接的学习对象。
另外,学校拥有一个资源丰富的图书馆,我们应该好好利用。
我也常常会去那儿,借阅一些自己感兴趣或是和自己所学专业有关的书物。
在图书馆,被一个个书架围绕着,就好像在书海中遨游一样,是那么地舒坦愉悦。
另外,在“创先争优”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有一个“不怕吃苦”的良好心态,自己的岗位,带头爱岗敬业,为组织和群众作贡献也是必须的。
我们必须清楚地意识到,“先进”和“优秀”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通过自身辛勤的汗水和为人民服务、牺牲的实际行动才能获得的。
因此,怕苦怕累是当不了“先进”的、在困难面前畏缩后退也是同样当不了“优秀”的。
惟有那些在实际工作中不怕困难,迎难而上、认认真真想问题、踏踏实实干实事的人才有机会“创先”、“争优”。
最后,要想“创先争优”,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我们还必须时时刻刻处处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衡量、约束自己的言行,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自己的工作,用科学的发展观来丰富自己的政治头脑,牢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按照党章的规定履行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珍惜党员的光荣称号,以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鞭策自己,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
当然我们也要明白一个道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体现出来的“优秀”和“先进”固然值得我们学习,但在相关活动中暂未获得荣誉称号的个人或群体也并不意味着学习工作不好或是怎样,只是还需要更加努力罢了,也许就只有一步之遥而已了。
也许“创先争优”其实争创的就是一种立足岗位做贡献的精神和干劲,在活动中所起的先锋模范作用,只要在平凡的岗位上真正做到踏实肯干,相信就一定会出成绩,有成效,不断向“先进的基层党组织”及“优秀的共产党员”靠拢
求大学生军训走分列式时的口号。
要求:口号要与部队军事训练个大学有关联
1.入党动机不够端正 在入党动机上存在狭隘的功利主义倾向,认为入党是一件有利可图的事情,狭隘地把入党与就业、与个人前途紧密相连,认为只要争取成为一名共产党员,将来就可以营造自己的锦绣前程,把入党当作是一种荣耀与资本,这样,虽然在组织上入了党,但思想上仍然没有入党。
2.对党的认识肤浅,党性观念不够强 表现在对党的历史与基本知识缺乏必要的了解,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缺乏“信仰、实践、继承、发展”的思想深度,面对社会的复杂变化和发展缺少理性,对社会现实把握不准,缺乏全面、正确的分析判断能力,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信心不足,对党的认识缺乏理论的高度和现实的深度;政治敏锐性与鉴别力不够强,容易受社会不良思想的冲击而动摇自己原有的信念,在是非之间容易摇摆不定,在关键时刻立场不够坚定,政治信仰尚未形成坚韧性、执着性和稳定性;理想追求世俗、实惠化,道德观念向自我倾斜。
3.党员意识不强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仅能承担作为学生的角色责任,在完成国家和学校对学生的思想政治要求上,未能上升到共产党员的高度去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未能时刻意识与提醒自己“我是共产党员”。
4.自我要求放松 认为自己已经进了组织的大门,已经功成名就,从而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出现了“入党前加把劲、入党后松口气”,入党前“跑步走”、入党后“踏步走”甚至“退步走”的现象,放松了政治理论的学习,对国内外大事变得漠不关心,不注意纠正自己的缺点与不足,学习积极性与上进心减退,社会工作热情降低,不注意团结同学,听不进批评意见,自以为是,个别学生党员甚至发生违法乱纪的现象,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由于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我们大学生党员队伍的质量和纯洁,影响了我们大学生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与战斗力。
从1998年至今,因学习成绩不及格、考试作弊等原因我校共有20名学生党员被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有2名学生党员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当代大学生党员如何结合自身实际体现先进性要求 近年来,我们学校党委紧紧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中心任务,高度重视在青年大学生中培养发展党员,本着积极和慎重的态度,不断加大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做到早选苗、早培养、早发展。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指导方针,及时把大批优秀青年学生凝聚到党的队伍和事业中来。
通过院系党课和学校党校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入党前的系统教育培养,帮助同学们不断端正入党动机,使同学们不仅在组织上入党,更在思想上入党;积极引导同学们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
学校党委不断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努力保持学生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通过以学生党建工作为核心和龙头,促进了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学生的全面成才成长。
在创建优良校风学风、校园文化建设、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及各种关键时刻(如抗击非典、搬迁等),学生党支部起到了坚强的战斗堡垒作用,学生党员发挥了很好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成为了桥头堡和排头兵,涌现出了谢锦丽同学等一批学生党员的优秀代表。
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了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体现了新时期大学生党员的先进性。
胡锦涛同志指出:共产党员“必须站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前列,努力创造无愧于共产党员称号的业绩。
”他说:“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大都在一定的工作岗位上承担一定的任务,这些看来平凡的工作和任务,都是同党在现阶段的奋斗目标和整个党的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怎么样,经常的是反映在本职工作上。
我们说共产党员要站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前列,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埋头苦干,为周围的群众作出表率,努力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
”“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实在的行动要求。
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共产党员都在各自的岗位上出色地完成任务,作出显著成绩,就会成为一种巨大的带动和鼓舞力量,影响和激励广大群众,共同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向前发展。
”广大共产党员要充分认识自己从事的职业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在职业工作中应表现出来的表率作用,树立正确的职业思想、职业责任、职业纪律等观念,努力掌握一流的职业技能,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
我们当代大学生是我国青年人中知识较丰富、思想较敏锐的群体,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而大学生党员又是共产党员群体中的高素质、高文化、最年轻、最活跃的部分,我们的职业定位就是新时期的大学生,我们的职业责任就是刻苦学习,掌握本领,将来为国家为社会作贡献。
可以说,能否保持大学生党员的先进性,关乎科教兴国的大业,关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关乎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
所以,当代大学生党员应当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还存在着许许多多无法预知的暗礁险滩,它需要冲锋在前的共产党员能够用自己的聪明智慧率先过礁越险,铺路搭桥;当代大学生党员更应当明白这样的道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绝非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事业,它需要走在时代前列的共产党员能够用坚强的意志披荆斩棘,勇往直前。
要更加自觉地实践新时期的党员标准,在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努力加强党性磨砺和修养,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树立起我们学生党员的先进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刻苦钻研、勇于实践、求实创新、奋发成才的模范。
具体说来要努力做到如下几个方面: (一)牢固树立党员先进性意识 先进性意识就是党的意识,是共产党员对党的使命和宗旨的深刻认同,并进而为实现党的最终目标而努力奋斗、无私奉献的自觉意识,是对共产党员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是共产党员永远保持先进性的基础和前提。
先进性意识强不强,直接关系到党员先进性作用发挥好不好。
牢固树立党员先进性意识,就必须牢记党员的先进性要求。
无数成功与失败的经验和教训证明:没有先进理论武装的党,不可能是先进的党;没有先进理论武装的共产党员,也不可能真正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大学生党员要自觉运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当前最重要的是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通过学习科学理论不断校正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共产主义的理想情操、党性原则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内化成自己的信念和行动,坚定理想信念,真正做到思想上入党,立志成才,报效祖国,在政治上、纪律上、思想作风上为周围同学作出榜样与楷模。
大学生党员应该牢记自己的责任,时刻不忘“我是共产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章程,维护党的威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一言一行都要展现出党员的优秀品格和精神风貌。
牢固树立党员先进性意识,就必须始终立于时代潮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三个代表”的模范实践者,要把学习“五种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紧跟时代、勇于创新的精神,知难而进、一往无前的精神,艰苦奋斗、务求实效的精神,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做先进生产力的有力推动者、先进文化的积极传播者和广大人民利益的忠实维护者。
(二)刻苦学习,掌握本领,努力提高先进性素质 “担重任先得强自身,讲先进须有高素质”。
当代大学生是未来先进生产力的主要缔造者,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知识的依赖性越来越强,我们只有不断学习当代最先进、最前沿的科学文化知识,才能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
知识就是本领,我们的知识越丰富,我们的本领越强,对社会发展的贡献就会越大,为人民服务的贡献就会越大。
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不断调整自己的知识能力结构。
大学生党员要努力在专业学习中走在前面,做出表率,才能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要用知识来充实自己,用科技来武装自己。
首先,要有善于学习的本领。
新的世纪是学习的世纪,知识就是财富,学习就是力量。
我们不仅要勤于学习,而且要善于学习,只有善于学习才能善于进步。
要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合理安排好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正确处理好学习、娱乐、交往与社会工作之间的关系。
其次,要有创造性实践的本领。
这是未来人才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当今社会,人类创造性实践活动的能力和手段已经达到了几乎无所不能的程度,我们要积极迎接挑战,必须在学习与实践中锻炼并提高自己创造性解决问题的本领,努力培养自己的创新能力。
再次,还要有持续发展的本领。
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价值观和发展观,已逐渐被社会普遍接受。
要实现持续发展,就要把当前的发展与未来的发展结合起来,以长远的目光来进行自我设计,努力培养自己终身学习、不断进取及开创事业等方面的能力,使自己成为刻苦学习、掌握本领的先锋与模范。
(三)勇于实践,全面发展,着力塑造先进性形象 党员的先进性不仅仅是一种思想境界,它更是在实践中的积极参与及奉献行为。
大学生党员实践党员标准首要的诚然是立足本职岗位,勤奋学习,在学习上做标兵。
但单有这样还不够,作为学生中的先进分子与骨干,还必须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带头营造“求真务实、学以致用、从严治学、学无止境”的良好学风,积极创建文明宿舍与文明课堂,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科技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等,努力成为学生工作的桥头堡和排头兵。
要通过积极投身社会工作,一方面使自己的能力得到锻炼与提高,另一方面也使自己的劳动与工作能为同学们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供服务,从而使自己在实践中真正达到“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最终促进自己的全面发展,塑造起自己的先进性形象,从而真正体现“一个党员一面旗”。
我们评价一名学生党员是否在同学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否体现先进性的标准就是要看他在学校的全面表现及德智体综合素质。
我们可以把这一标准概括为“六看”:一要看他是不是追求真理,自觉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并积极向同学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联系同学,在政治上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二要看他是不是树立了牢固的专业思想,热爱科学,刻苦学习,努力实践,克服困难,尽最大努力取得优良成绩,圆满完成学业,与同学互教互学,在学习上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三要看他是不是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热爱学校,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带动同学共同建设好先进班级。
四要看他是不是能正确对待批评和荣誉,有了缺点、错误诚心诚意地欢迎同学指出并勇于改正,荣誉面前不争功,不自傲,带动同学共同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和纪律作风。
五要看他是不是能广泛团结同学,包括反对过自己的同学,尽自己所能热心帮助同学排忧解难,做同学的知心朋友,带动同学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六要看他是不是积极响应祖国号召,毕业时服从国家的需要去就业,用党和人民给予的知识无私为祖国、为人民服务,带动同学自觉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只要我们的学生党员坚持做到了以上的“六看”中的“是”,他就是合格的学生党员,就是在体现着大学生党员的先进性。
同学们,当前,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核心。
如果我们大家都刻苦钻研,勇于实践,掌握本领,奋发向上,全面成才,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文化,将来用自己的才能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服务,这就是我们大学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
只要我们每个学生党员都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主动适应时代要求,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实践先进性要求,发挥先进性作用,树立先进性形象,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就一定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担负起我们去发展先进科学技术、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历史重任。
同学们,以上几点是新时期我们学生党员结合自身实际体现先进性的实践要求,更是我们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目标追求。
组织的大门是向大家敞开的,随时欢迎各位有志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青年学生。
希望大家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以共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奋发向上,开拓创新,以实际行动积极创造条件,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光荣行列。
作为大学生,应该为党为社会做些什么
构建主义和谐社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深刻内涵,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大学作为人才、知识和文化聚集的高地,担负着培养高素质人才,增强创新活力,培育先进文化,塑造科学精神等方面的历史使命。
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培养高素质人才 大学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精神属性的辩证统一。
中国自古以来就主张“尊德性”与“道问学” 并重,“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学者所以学做人也”。
西方现代大学理念也将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核心。
爱因斯坦主张,“学生离开学校时是一个和谐的人,而不是一个专家”。
这些思想都强调,大学所培养的人,不单单是某一领域的技术匠人,更应该具有以专业知识为根基的人性化理念和价值取向及精神追求。
要通过调动学生的内在的精神层面的力量,引导他们去思考“人生的目的”和“生活的意义”等根本性的问题,进而建立起自己的精神境界,最终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也就是爱因斯坦所说的“和谐”的人。
这种具备了人文精神的高素质人才所应具有的基本特征是,坚定的政治信仰、崇高的理想道德、完备的知识技能和勤奋负责的生活态度。
要实现这个目标,大学要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以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将教书与育人切实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改进和完善大学教育体系。
为此,大学要重点推进包括教育教学、校园文化等多个方面的内涵建设,面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在培养大学生的民主法制意识、公平正义意识、诚信友爱意识、开拓创新意识和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意识等方面下功夫,培养出大批具有人文情怀,高尚追求,专业技能,创新精神,德业兼修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强创新活力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新活力,不断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大学作为知识的集中地,民族创新精神的养成有赖于大学的拉动。
从大学中流溢出的科学文化精神,从大学中走出的富有创造能力的人群,其自身所带有创新的活力,播散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创新能力。
大学要以提高民族创新能力为己任,从主体层面上,大学要推进教育思想创新、教育目标创新、教育制度创新、教育管理创新和教育内容创新。
全面深化教育改革,转变陈旧的教育观念,更新教育模式,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营造创新人才成长氛围,提倡科学精神和勇于创新精神,推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建立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教育科研团队,强化教学中的实践环节,鼓励科研与教学的相互结合,鼓励师生间的推动和带动作用。
从客体层面上,大学必须立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围绕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放眼国民经济主战场,在我国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各个领域中,全方位寻找自身所属的位置,加强基础性、前瞻性和前沿性的科学研究,努力解决带有全局性、基础性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不断增强国家整体实力。
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文化基础 大学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一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其自身所蕴涵的文化力量,在与社会文化相融合的过程中,起着引领和整合的作用,大学的文化辐射,在不断地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不断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文化基础。
大学文化在社会文化的构建中,从未一味地坚守自身“象牙塔”的高尚与纯净,而是以一种守望的精神,入世的态度,勇敢地承担起社会教化的责任。
当前,在社会思想、文化、价值多样的形势下,大学要以其独特的价值体系对人类社会长期积累的文化进行严格的选择、认可、加工和整合,积淀深厚的文化底蕴。
要发扬大学创新的品格,提炼出属于这个时代的新的大学精神,并使之成为大学乃至社会的一种文化意识,塑造出适合全社会的人文和科学精神,不断提升大学的文化品位,进一步发扬光大中国大学文化所蕴涵的人文、科学、创新等精神,让它服务社会,引导社会文化潮流。
要发挥各种文化沟通和融合的桥梁作用,用大学文化整合社会文化,将大学的责任、大学所崇尚的精神以及大学“润物细无声”的教化功能,渗透到当代中国的文化理想和精神生活中去,丰富和提升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涵和品质,进一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抵制和消除腐朽、没落文化,提高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水平。
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塑造科学精神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科学精神协调着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科学精神是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为基础,包含有人文精神的实事求是、探索求知、崇尚真理和勇于创新的精神境界。
作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原发地的大学,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着塑造科学精神的重要使命。
当前,大学在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更为强调社会科学精神的塑造。
这种融入了人文精神的科学精神来源于大学优良的科学传统。
五四时期的新文化运动所提出的“民主”和“科学”两大口号,即是在包含着以科学技术发展生产力,富强国家的同时,强调科学在建立新思想新文化,反对旧文化旧思想中的革命精神。
应该看到,当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实事求是、尊重真理,反对愚昧迷信的氛围,树立起科学精神的任务还十分繁重。
大学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仅要传授技术技能层面的科学知识,更要将科学精神融入到教育教学中去,使受教育者在具备科学知识的同时,树立起科学精神,成为富有爱国主义精神,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充满人文关怀的高素质人才。
要在全社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理性地认识事物,在全社会形成爱科学、学科学、信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气,使人民群众自觉抵制愚昧迷信思想,识破伪科学骗局,提高科学素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
要坚持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全面提升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为最终实现全社会的和谐提供科学精神。
大学生入党的意义
面,我从四个方面对新《规定》、新《准则》的有关情况作一介绍。
一、修订两个文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原《准则》和《规定》分别于1989年、1990年发布实施。
历史地看,他们对于维护高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与此同时,十五年来教育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状况发生了重大的历史性变化。
首先,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发展和深刻变革,对教育的理念、体制、制度等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第二,近几年教育事业蓬勃发展,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超过20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9%,高校办学规模成倍增长,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灵活多样,对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第三,学生群体特征也在变化。
当代大学生都是80年后的一代,正如中央16号文件的概括,主流积极、健康、向上,同时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想信念模糊、诚信意识淡薄和社会责任感、艰苦奋斗精神、团结协作观念缺乏等问题,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呈现出新特点、新规律。
第四,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原有的管理思想、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
因此,对《规定》和《准则》的修订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当前依法治教、促进高教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新时期教育培养目标要求的必然选择。
二、新《规定》主要修改内容和制度创新点 遵循“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新《规定》是根据新时期国家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目标,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全面修订,数十次易稿,参加起草、修改、论证的学生、教师、专家上千人次,是教育界、法学界、司法界及国家有关部委共同合作的成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其中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第一,新《规定》体现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强化了高校育人功能,强化了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品质规范在高校学生成人成才中的作用。
首先在总则中增写了“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要求。
在总则中还增写了学生要“努力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的培养目标和要求。
在具体规定中增写了学生要“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成为遵守公民道德的模范,不得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活动”等道德行为方面的具体要求;增写了鼓励学生为国服务,应征入伍,入伍学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的政策规定。
第二,新《规定》固化了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鼓励和引导高校建立并实施学分制、主辅修制、跨校修读制等新的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管理制度。
如针对近些年一些学校学科交叉渗透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教学改革经验,针对一些学校校内校际教学资源共享的管理改革经验,增写了“学生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选修其他专科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发给辅修证书”,增写了“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
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等规定。
第三,新《规定》确立了一系列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新规则。
一是明确学生权利与义务。
新《规定》增加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专章,明确了学生所享有的6项受教育权利和应当履行的6项义务,为学校和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为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明确了行为准则。
二是对学生处理和违纪处分标准更加明确清晰。
新《规定》取消了法律依据不明确或者行为特征不确定的处分规定,代之以有明确法律依据或者行为特征比较清楚的、易于判断的法律标准、纪律标准、学业标准、疾病标准,例如取消了作为开除学籍理由的“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规定,增加了“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开除学籍等规定。
这些规定将有助于减少学校处分行为的随意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
三是对学生违纪处理程序更加规范。
新《规定》贯彻正当程序的原则,规定学校作出涉及学生权益的管理行为时,必须遵守权限、条件、时限以及告知、送达等程序义务,如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分,要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须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
对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是确立了学生权益救济制度。
学校为维护教学秩序和教育环境,有权对于不能而违反校规的受教育者予以处分。
但在实施处分失实或失当的情况下,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侵害。
对此,新《规定》增设了学生学生对处分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诉权,体现了高校学生管理无救济就无处分的法治思想。
如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退学处理或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学生如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这些规则对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这些新的规定也把学校管理的自由裁量权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五是取消了与目前国家基本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规定。
如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国家《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
此外,新《规定》体现更加“以人为本”的精神,取消“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高校”的规定;改写“精神病、癫痫病须退学”为“患有疾病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应予退学”,开除学籍“不发学历证明”改为“发给学习证明”,等等。
第四,新《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扩大了高校依法办学自主权。
新《规定》在明确学校的管理职能、职责和自主权基础上,给予高校以教学管理自主权为核心的多项自主权,给予高校根据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学特色创新管理制度、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活力和激情的管理空间。
总括全文,有5处直接明确为“由学校规定”,有13处要求明确为“按学校规定”执行。
放权的主要方面: 一是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学生学习年限,明确提出“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二是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具体学习标准和成绩评定方式,明确提出“学生学期、学年所修课程或应修学分数以及重修或升级、跳级、留级、降级等要求,由学校规定”、“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补考,由学校规定”;三是授权高校自主决定学生调整专业,国家对学生转专业不再做出具体规定;四是授权高校自主管理学生学籍,国家对于学生休学、退学的具体条件、程序等不再作出规定,明确提出“学生申请休学或学校认为须休学者,可予休学。
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等。
在放权的同时,新《规定》也确立了加强政府和学生对学校权力进行的监督制度。
学校的管理权是一种公权,法律在赋予学校充分行使自主权的同时,也要将其纳入被管理者和政府的监督之中。
为此,新《规定》要求学校将学生管理规定要及时向学生公告,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具有一级管理规定的制订权,而是要根据新《规定》履行依法指导、检查和督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责。
第五,新《规定》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强化了相关管理。
针对考试作弊屡禁不止的问题,增写考试作弊或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可予以开除学籍等规定,并细化了作弊开除学籍的种类,学术诚信在一定意义上是大学生的道德底线,是大学生成人成才的基础,在当前全社会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形势下,对大学生诚信道德规范必须严格;增加“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不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增写转学不得从“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院校、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要求;针对高校招生不规范和学历证书管理不规范问题,增加“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的要求。
三、修订《准则》的原则及主要修改内容 《准则》与《规定》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各有侧重、相辅相成,《准则》是大学生行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对学生思想层面的倡导和要求,着眼点是学生的自主和自律;《规定》是对学生行为的引导和规范,着眼点是自律和他律。
按照国家教育方针,以及《准则》应具有的功能,我们确定了《准则》修改原则并作了相应的修改。
一是方向性。
原《准则》仅限于对学生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要求,而没有理想、信念方面的行为要求。
新《准则》根据中央16号文件精神,明确提出了“志存高远,坚定信念”等理想信念方面的要求。
二是时代性。
充分反映新时期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发展对大学生的要求。
如新《准则》提出“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文明使用互联网”、“热爱生活,关爱自然”、“自觉抵制黄、赌、毒”等要求。
三是针对性。
针对当代大学生的突出弱点,提出要求。
如提出“励志成才”、“追求真理,崇尚科学”、“严谨求实”、“珍惜时间,学业有成”等学习方面的要求;提出“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守学术道德”等道德方面的要求;提出“自尊自爱,自省自律”、“豁达宽容,健康向上”、“磨砺意志,不怕挫折”等修养和心理健康方面的要求等。
针对性也体现在大学生不同于中学生的递进性要求,取消了原《准则》中诸如“不浪费水、电、粮食”、“讲究卫生”、“爱护花草树木”等要求,代之以“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仪表整洁”、“爱护环境,珍惜资源”等要求。
四是主体性。
《准则》的行为主体是学生,因此调整了《准则》用词角度,取消了原《准则》中“不得”、“要”等外在的要求性表述。
五是简洁性。
条目减少,朗读上口,便于记忆。
新《准则》全文共八条,每一条用前八个字概括条目的全部涵义。
四、以贯彻《规定》为契机,推动我国高校现代学生管理制度建设和管理水平跨上新台阶 新《规定》在合理继承的基础上,不仅具有时代性、创新性、合法性和规范性的制度创新特征,而且也体现了科学化、法制化、人性化、和个性化的现代学生管理的总体趋势,更体现了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对高校学生的关爱和殷切期望。
它不仅是我国高校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学生管理的依据,而且也是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创新的新起点。
贯彻落实新《规定》的过程,是在学生管理工作领域树立新理念、建立新制度、形成新秩序的过程,是深化学生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学生管理系统建设的过程。
因此,要认真扎实地做好新《规定》贯彻实施工作,做到认识到位、制度到位、队伍到位、监督到位,即: 1、实施新《规定》,关系我国高校千万学子的切身利益,是今后一个阶段学校工作中的一件大事。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2、所有高校都要正确理解把握规定的精神和要求。
系统清理以往规定,全面修订、完善新的学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3、要逐级举办培训班,高校学生管理队伍要参加系统培训,提高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服务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4、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准确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5、新《规定》颁布后,我们将组织各媒体和网站通过政策解读、新闻消息、专访报道等形式,全面宣传新《规定》的主要内容、出台背景、过程、重要意义,使更多人了解新《规定》的有关规定。
新闻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得到了大家的热情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促进新《规定》的颁布实施,推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为保障新一代大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谢谢大家
文字实录〔王旭明〕: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
欢迎各位参加我们教育部今年的第四次新闻发布会,这次新闻发布会也是两会以来,我们首次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经过短暂的分别之后,又相遇在教育部这个金色大厅,我们心情非常高兴。
〔09:22〕 〔王旭明〕: 这段时间我们没有见面,但是我看到媒体上对教育问题的讨论十分的热烈,其中教育公平的问题是媒体讨论的焦点。
那么,谈到教育公平 ,我觉得各位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忽略了一些非常重要的因素。
比如,教育公平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教育公平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我们国家和政府,在推进教育公平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比如说,我们实现了两基,使85%以上的人口,都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
比如说,我们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解放初期的1%不到,已经到了现在的19%,使更多的人来接受我们的高等教育。
当然,推进教育公平的根本途径,还是我以前强调过的,无外乎两条:第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协调教育的全面发展。
那么,只有在教育的发展中来实现教育公平。
第二条途径就是以改革促发展,通过不断的深化改革,根据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来改革我们教育内部的已有的规定,促使更多的人实现教育公平。
说到这点,我们就我们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改进情况,向各位做一个发布。
〔09:23〕 〔王旭明〕: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教育部学生司司长林蕙青,教育部法制办公室主任孙霄兵,教育部学生司副司长姜钢,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张文,教育部学生司综合处处长张浩明,北京大学教务部副部长卢晓东,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张永华。
我们共同在这里为大家阐述政策,解答疑难。
首先有请林蕙青女士介绍新修改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09:24〕 〔林蕙青〕: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我们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们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为了贯彻依法治国、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适应和深化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满足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今日,教育部周济部长签署的第21号部长令,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令,同时教育部高等学校的行为准则新规定,使用于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和在校生的管理。
对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管理参照执行。
下面我主要以四个方面着重以对准则的有关起草情况和修订情况向大家做一个介绍。
〔09:25〕 〔林蕙青〕: 第一、我想先介绍一下修订两个必要性和紧迫性。
原《准则》和《规定》分别于1989年、1990年发布实施。
历史地看,他们对于维护高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与此同时,十五年来教育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状况发生了重大的历史性变化。
〔09:25〕 〔林蕙青〕: 首先,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发展和深刻变革,对教育的理念、体制、制度等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第二,近几年教育事业蓬勃发展,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超过20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9%,高校办学规模成倍增长,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灵活多样,对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09:26〕 〔林蕙青〕: 第三,学生群体特征也在变化。
当代大学生都是80年后的一代,正如中央16号文件的概括,主流积极、健康、向上,同时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想信念模糊、诚信意识淡薄和社会责任感、艰苦奋斗精神、团结协作观念缺乏等问题,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呈现出新特点、新规律。
第四,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原有的管理思想、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
因此,对《规定》和《准则》的修订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当前依法治教、促进高教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新时期教育培养目标要求的必然选择。
〔09:27〕 〔林蕙青〕: 二、新《规定》主要修改内容和制度创新点。
遵循“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新《规定》是根据新时期国家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目标,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全面修订,数十次易稿,参加起草、修改、论证的学生、教师、专家上千人次,是教育界、法学界、司法界及国家有关部委共同合作的成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其中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09:27〕 〔林蕙青〕: 第一,新《规定》体现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强化了高校育人功能,强化了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品质规范在高校学生成人成才中的作用。
首先在总则中增写了“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要求。
在总则中还增写了学生要“努力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的培养目标和要求。
在具体规定中增写了学生要“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成为遵守公民道德的模范,不得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活动”等道德行为方面的具体要求;增写了鼓励学生为国服务,应征入伍,入伍学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的政策规定。
〔09:28〕 〔林蕙青〕: 第二,新《规定》固化了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鼓励和引导高校建立并实施学分制、主辅修制、跨校修读制等新的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管理制度。
如针对近些年一些学校学科交叉渗透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教学改革经验,针对一些学校校内校际教学资源共享的管理改革经验,增写了“学生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选修其他专科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发给辅修证书”,增写了“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
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等规定。
〔09:28〕 〔林蕙青〕: 第三,新《规定》确立了一系列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新规则。
一是明确学生权利与义务。
新《规定》增加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专章,明确了学生所享有的6项受教育权利和应当履行的6项义务,为学校和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为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明确了行为准则。
〔09:28〕 〔林蕙青〕: 二是对学生处理和违纪处分标准更加明确清晰。
新《规定》取消了法律依据不明确或者行为特征不确定的处分规定,代之以有明确法律依据或者行为特征比较清楚的、易于判断的法律标准、纪律标准、学业标准、疾病标准,例如取消了作为开除学籍理由的“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规定,增加了“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开除学籍等规定。
这些规定将有助于减少学校处分行为的随意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
〔09:29〕 〔林蕙青〕: 三是对学生违纪处理程序更加规范。
新《规定》贯彻正当程序的原则,规定学校作出涉及学生权益的管理行为时,必须遵守权限、条件、时限以及告知、送达等程序义务,如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分,要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须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
对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09:30〕 〔林蕙青〕: 四是确立了学生权益救济制度。
学校为维护教学秩序和教育环境,有权对于不能而违反校规的受教育者予以处分。
但在实施处分失实或失当的情况下,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侵害。
对此,新《规定》增设了学生学生对处分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诉权,体现了高校学生管理无救济就无处分的法治思想。
如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退学处理或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学生如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这些规则对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这些新的规定也把学校管理的自由裁量权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09:31〕 〔林蕙青〕: 五是取消了与目前国家基本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规定。
如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国家《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
〔09:33〕 〔林蕙青〕: 此外,新《规定》体现更加“以人为本”的精神,取消“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高校”的规定;改写“精神病、癫痫病须退学”为“患有疾病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应予退学”,开除学籍“不发学历证明”改为“发给学习证明”,等等。
〔09:33〕 〔林蕙青〕: 第四,新《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扩大了高校依法办学自主权。
新《规定》在明确学校的管理职能、职责和自主权基础上,给予高校以教学管理自主权为核心的多项自主权,给予高校根据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学特色创新管理制度、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活力和激情的管理空间。
总括全文,有5处直接明确为“由学校规定”,有13处要求明确为“按学校规定”执行。
放权的主要方面: 〔09:34〕 〔林蕙青〕: 一是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学生学习年限,明确提出“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二是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具体学习标准和成绩评定方式,明确提出“学生学期、学年所修课程或应修学分数以及重修或升级、跳级、留级、降级等要求,由学校规定”、“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补考,由学校规定”;三是授权高校自主决定学生调整专业,国家对学生转专业不再做出具体规定;四是授权高校自主管理学生学籍,国家对于学生休学、退学的具体条件、程序等不再作出规定,明确提出“学生申请休学或学校认为须休学者,可予休学。
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等。
〔09:35〕 〔林蕙青〕: 在放权的同时,新《规定》也确立了加强政府和学生对学校权力进行的监督制度。
学校的管理权是一种公权,法律在赋予学校充分行使自主权的同时,也要将其纳入被管理者和政府的监督之中。
为此,新《规定》要求学校将学生管理规定要及时向学生公告,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具有一级管理规定的制订权,而是要根据新《规定》履行依法指导、检查和督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责。
〔09:36〕 〔林蕙青〕: 第五,新《规定》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强化了相关管理。
针对考试作弊屡禁不止的问题,增写考试作弊或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可予以开除学籍等规定,并细化了作弊开除学籍的种类,学术诚信在一定意义上是大学生的道德底线,是大学生成人成才的基础,在当前全社会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形势下,对大学生诚信道德规范必须严格;增加“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不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增写转学不得从“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院校、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要求;针对高校招生不规范和学历证书管理不规范问题,增加“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的要求。
〔09:36〕 〔林蕙青〕: 第五,新《规定》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强化了相关管理。
针对考试作弊屡禁不止的问题,增写考试作弊或剽窃,抄袭他人研究



